《[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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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诀明紫 著 · 共 5 章试读

第1章 chapter.38

的姿势不对!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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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6

【可乐味番外】

防盗门被人从外面关上。

大厅里,北归看了角落里无声哭泣的女生一眼,无趣地往他的临时卧房走去。

不到十五平方的小房间,摆着一个书柜,一张书桌,一只四脚椅,还有一张两用折叠床。书桌小得可怜,光放一台电脑就全满了,真亏她刚才还能找到那一点点缝隙摆上她的手机……折叠床也是,与其说是“床”,不如说是多了四条腿的担架……

坐进椅子里,北归继续玩他的俄罗斯方块。但接下来的游戏总是很不顺,不是忘了变化俄罗斯方块的形状,就是按多了方向键导致榫接失败……

终于,娃娃脸少年带着相当无奈的神情丢掉了鼠标,站起身,推开门去大厅给自己倒了杯冰可乐。

那个叫文蓁的女孩还在哭。北归看了她几秒,转身又倒了杯可乐,递到她手边,女孩带点迷茫地看过来。

他好心解释:“喝点糖才有力气哭。”

“……”文蓁默默接过可乐,表情有点纠结,似乎不知道该不该说谢谢。

北归觉得他做到这样就差不多了,于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途中从玻璃桌上顺了一包牙签揣进兜里。

“你去找千鹤?”文蓁在他身后问,嗓音沙哑。

他散漫地应了一声,打开房门。

“我也去。”文蓁刚站起来,就听到了房门合上的声音。

……被拒绝了。

门的另一边,北归的手从门柄上松开,自言自语:“先去哪里呢……”

话语落在空荡的走道里,下一秒,走道中失去了少年的身影。

十千米之外,一个略显瘦弱的身影凭空出现,他站在地上,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粮油店,打个响指。

“定位完美~”

街灯落下橘红色的光,北归忽然注意到粮油店的墙角有点奇怪,他走近了些,发现这处泥土特别新鲜,像是被人翻动过。

蹲下来,他捻了些泥土在手中查看――只是很普通的黄土。目标不是泥土,那么就是土中的东西了。

“在找什么呢……”他沉思了一下,想不出答案,索性拍掉泥土,朝市场外走去。

纵横交错的街道看起来如此相似,不论方向感多强,初到此处的外地人至少要在这里迷路一次,然而对于北归来说,只要走过一次,他就绝不会迷路。

这就是超强记忆力的好处,而他那瞬间移动的能力,也多亏了他有这样强悍的大脑,才能一次次准确定位到目的地。普通人大概很难理解,怎么才能做到把一个城区的三维立体图在大脑里展开……但对北归来说,这就像让数学专业的博士生解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那么简单。

北归的异能是“move”,移动,移动自己或移动自身以外的物体/生物体。十四岁那年他在利贝诺获得这个异能,从最初连枚硬币都移动不了,到现在他已经能轻松移动一个成年人,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

以他为中心,二十千米之内都是他的异能领域,打个比方,正常人站在苍茫草原上朝地平线眺望,视力能看到的极限,就是他能瞬移的范围。

今晚,北归正是打算利用这个异能,瞧瞧唐千鹤在干什么。

虽然拥有瞬移这样的金手指,但遗憾的是他并没配备犬类的嗅觉,无法从风中嗅出目标的味道,说到底也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找了。

今夜的街道格外安静,平日根本听不到的虫鸣仿佛突然放大了无数倍。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异动,少年挑了挑眉,发动了“瞬移”。

当他出现在巷子口,正好看到黑发少女倒下的一幕,在她左前方半米处,不知是丧尸还是游荡者的怪物正大张着嘴扑向她……

没有犹豫,北归扬起手,一根牙签流弹般激射|出去,刺穿了怪物的头颅后继续向前,直到钉入墙中。

四面八方,怪物们在嘶吼,他眉头都不皱一下,微微抬手,数十根根牙签就像霰弹那样射出去……

很快,巷子里只剩下他和唐千鹤两个人的呼吸声。

下雨了。雨丝围绕着路灯,晕开蒙蒙光圈;落在少女的鬓角,化作一粒粒晶莹露珠。

他走向她,蹲下来,戳了戳她的脸。被戳的人一动不动。

“喂,起来了。”

唐千鹤没回应,北归歪了歪头,摸摸她的前额――对于一个异能者来说,这个体温算是偏低了,再查看其他体征,北归有点无语地得到了答案:这妹纸因为严重低血糖晕过去了。

拉起她一只手,另一只手环住她的腰,搂着她稳稳起身――一个完美的公主抱就此诞生。

“进化2”给了他异能,却没强化他的体质,幸好唐千鹤现在只有十三岁,个头不高骨架又轻,抱着倒不算吃力。

带着人他没法瞬移,正准备辛苦点慢慢走回去,视野里却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说熟悉,其实又透着一丝陌生,毕竟他们已经两年没见了,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利贝诺,那时他们之间的气氛可称不上友好……

对方也发现他了,脚步顿了一顿,而在他身后,还有另一个身影正走出来……

北归有点紧张,盯着那雨幕中的身影……

是酒井兰。

微微悬起的心落了回去。如果来的是仇一客,今天可能有场恶战要打。

酒井兰走到了修生生身旁,没了修生生的阻碍,她也看到了他,整个人顿时一冷,像突然看到了捕兽夹的雪貂。

北归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于是他就真的笑了:“嗨~好久不见。”

那语气活泼得……要不是他手里还抱着个大活人腾不出空,大概这时就得欢快地招起来。

酒井兰眼神更加不善,翻译成大白话的话大概是“兔崽子少和我套近乎当年你干的好事我还记得呢再冲我笑得贼兮兮的就来战!”……

受到如此不加掩饰的威胁,少年识相地移开眼,看向她身旁的黑发青年。

“队长,好久不见。”

“你已经不是‘深渊’的一员,不用再叫我队长。”

――如果唐千鹤现在还醒着,她一定会感叹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修生生看了一眼北归怀里的人,饶有兴味地问:“女友?”

“还不是呢。”

酒井兰也看向唐千鹤:黑发黑眼,还没长开的骨架,半张脸埋在北归胸膛里,露在外面的另外半张脸……

有点像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子,那个死去已久的同伴,同样来自东方古国……

想起某些不愉快的记忆,酒井兰身上的寒意更重了。

北归大概也察觉到气氛变了,所以他很快地结束了寒暄,转身,抱着女孩子走进了灯火阑珊的居民区。

酒井兰看向修生生:“队长,要不要跟着他?”

收回视线,修生生摇头:“没必要。”

酒井兰就不说什么了,她对队长的命令总是绝对服从的。

雨开始大了,夜色深处忽然传来匆匆的脚步声,接着一个高挑的身影从阴影中跑出来,她看到了修生生,巴掌大的小脸顿时神采飞扬:“生生!”

酒井兰皱皱眉,但没说什么。

瓜子脸女孩蹬蹬蹬地跑过来,在修生生面前站定,有些委屈地说:“我到处找你。”

Chapter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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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味番外】

防盗门被人从外面关上。

大厅里,北归看了角落里无声哭泣的女生一眼,无趣地往他的临时卧房走去。

不到十五平方的小房间,摆着一个书柜,一张书桌,一只四脚椅,还有一张两用折叠床。书桌小得可怜,光放一台电脑就全满了,真亏她刚才还能找到那一点点缝隙摆上她的手机……折叠床也是,与其说是“床”,不如说是多了四条腿的担架……

坐进椅子里,北归继续玩他的俄罗斯方块。但接下来的游戏总是很不顺,不是忘了变化俄罗斯方块的形状,就是按多了方向键导致榫接失败……

终于,娃娃脸少年带着相当无奈的神情丢掉了鼠标,站起身,推开门去大厅给自己倒了杯冰可乐。

那个叫文蓁的女孩还在哭。北归看了她几秒,转身又倒了杯可乐,递到她手边,女孩带点迷茫地看过来。

他好心解释:“喝点糖才有力气哭。”

“……”文蓁默默接过可乐,表情有点纠结,似乎不知道该不该说谢谢。

北归觉得他做到这样就差不多了,于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途中从玻璃桌上顺了一包牙签揣进兜里。

“你去找千鹤?”文蓁在他身后问,嗓音沙哑。

他散漫地应了一声,打开房门。

“我也去。”文蓁刚站起来,就听到了房门合上的声音。

……被拒绝了。

门的另一边,北归的手从门柄上松开,自言自语:“先去哪里呢……”

话语落在空荡的走道里,下一秒,走道中失去了少年的身影。

十千米之外,一个略显瘦弱的身影凭空出现,他站在地上,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粮油店,打个响指。

“定位完美~”

街灯落下橘红色的光,北归忽然注意到粮油店的墙角有点奇怪,他走近了些,发现这处泥土特别新鲜,像是被人翻动过。

蹲下来,他捻了些泥土在手中查看――只是很普通的黄土。目标不是泥土,那么就是土中的东西了。

“在找什么呢……”他沉思了一下,想不出答案,索性拍掉泥土,朝市场外走去。

纵横交错的街道看起来如此相似,不论方向感多强,初到此处的外地人至少要在这里迷路一次,然而对于北归来说,只要走过一次,他就绝不会迷路。

这就是超强记忆力的好处,而他那瞬间移动的能力,也多亏了他有这样强悍的大脑,才能一次次准确定位到目的地。普通人大概很难理解,怎么才能做到把一个城区的三维立体图在大脑里展开……但对北归来说,这就像让数学专业的博士生解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那么简单。

北归的异能是“move”,移动,移动自己或移动自身以外的物体/生物体。十四岁那年他在利贝诺获得这个异能,从最初连枚硬币都移动不了,到现在他已经能轻松移动一个成年人,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

以他为中心,二十千米之内都是他的异能领域,打个比方,正常人站在苍茫草原上朝地平线眺望,视力能看到的极限,就是他能瞬移的范围。

今晚,北归正是打算利用这个异能,瞧瞧唐千鹤在干什么。

虽然拥有瞬移这样的金手指,但遗憾的是他并没配备犬类的嗅觉,无法从风中嗅出目标的味道,说到底也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找了。

今夜的街道格外安静,平日根本听不到的虫鸣仿佛突然放大了无数倍。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异动,少年挑了挑眉,发动了“瞬移”。

当他出现在巷子口,正好看到黑发少女倒下的一幕,在她左前方半米处,不知是丧尸还是游荡者的怪物正大张着嘴扑向她……

没有犹豫,北归扬起手,一根牙签流弹般激射|出去,刺穿了怪物的头颅后继续向前,直到钉入墙中。

四面八方,怪物们在嘶吼,他眉头都不皱一下,微微抬手,数十根根牙签就像霰弹那样射出去……

很快,巷子里只剩下他和唐千鹤两个人的呼吸声。

下雨了。雨丝围绕着路灯,晕开蒙蒙光圈;落在少女的鬓角,化作一粒粒晶莹露珠。

他走向她,蹲下来,戳了戳她的脸。被戳的人一动不动。

“喂,起来了。”

唐千鹤没回应,北归歪了歪头,摸摸她的前额――对于一个异能者来说,这个体温算是偏低了,再查看其他体征,北归有点无语地得到了答案:这妹纸因为严重低血糖晕过去了。

拉起她一只手,另一只手环住她的腰,搂着她稳稳起身――一个完美的公主抱就此诞生。

“进化2”给了他异能,却没强化他的体质,幸好唐千鹤现在只有十三岁,个头不高骨架又轻,抱着倒不算吃力。

带着人他没法瞬移,正准备辛苦点慢慢走回去,视野里却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说熟悉,其实又透着一丝陌生,毕竟他们已经两年没见了,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利贝诺,那时他们之间的气氛可称不上友好……

对方也发现他了,脚步顿了一顿,而在他身后,还有另一个身影正走出来……

北归有点紧张,盯着那雨幕中的身影……

是酒井兰。

微微悬起的心落了回去。如果来的是仇一客,今天可能有场恶战要打。

酒井兰走到了修生生身旁,没了修生生的阻碍,她也看到了他,整个人顿时一冷,像突然看到了捕兽夹的雪貂。

北归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于是他就真的笑了:“嗨~好久不见。”

那语气活泼得……要不是他手里还抱着个大活人腾不出空,大概这时就得欢快地招起来。

酒井兰眼神更加不善,翻译成大白话的话大概是“兔崽子少和我套近乎当年你干的好事我还记得呢再冲我笑得贼兮兮的就来战!”……

受到如此不加掩饰的威胁,少年识相地移开眼,看向她身旁的黑发青年。

“队长,好久不见。”

“你已经不是‘深渊’的一员,不用再叫我队长。”

――如果唐千鹤现在还醒着,她一定会感叹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修生生看了一眼北归怀里的人,饶有兴味地问:“女友?”

“还不是呢。”

酒井兰也看向唐千鹤:黑发黑眼,还没长开的骨架,半张脸埋在北归胸膛里,露在外面的另外半张脸……

有点像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子,那个死去已久的同伴,同样来自东方古国……

想起某些不愉快的记忆,酒井兰身上的寒意更重了。

北归大概也察觉到气氛变了,所以他很快地结束了寒暄,转身,抱着女孩子走进了灯火阑珊的居民区。

酒井兰看向修生生:“队长,要不要跟着他?”

收回视线,修生生摇头:“没必要。”

酒井兰就不说什么了,她对队长的命令总是绝对服从的。

雨开始大了,夜色深处忽然传来匆匆的脚步声,接着一个高挑的身影从阴影中跑出来,她看到了修生生,巴掌大的小脸顿时神采飞扬:“生生!”

酒井兰皱皱眉,但没说什么。

瓜子脸女孩蹬蹬蹬地跑过来,在修生生面前站定,有些委屈地说:“我到处找你。”

眼中没有一丝波澜,黑发青年说:“我出来找你说的‘龙蔓’,但一直没找到。”

女孩一愣,赶紧露出个歉意的笑:“那大概是我记错了,现在华国这边还没长出来呢……不过,你看这里也挺好玩的对吧?来这里也不错啊。”

修生生不置可否。

酒井兰看着女孩,思绪翻滚:这个叫龙彩儿的女人昨天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然后队长露出挺有兴趣的神情,接着他们两个单独密谈,再之后,队长就决定来中国了。

欧洲和中国,相隔万里,虽然之前队长也曾兴致一来就不管不顾地从非洲飞到北极去……可他很少像这次一样,要求所有人必须和他一起活动――仿佛他早就预感到中间会出现什么变数似的,而事故也确实出现了。

………………………………………………以下无正文…………………………………………………

Chapter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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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味番外】

防盗门被人从外面关上。

大厅里,北归看了角落里无声哭泣的女生一眼,无趣地往他的临时卧房走去。

不到十五平方的小房间,摆着一个书柜,一张书桌,一只四脚椅,还有一张两用折叠床。书桌小得可怜,光放一台电脑就全满了,真亏她刚才还能找到那一点点缝隙摆上她的手机……折叠床也是,与其说是“床”,不如说是多了四条腿的担架……

坐进椅子里,北归继续玩他的俄罗斯方块。但接下来的游戏总是很不顺,不是忘了变化俄罗斯方块的形状,就是按多了方向键导致榫接失败……

终于,娃娃脸少年带着相当无奈的神情丢掉了鼠标,站起身,推开门去大厅给自己倒了杯冰可乐。

那个叫文蓁的女孩还在哭。北归看了她几秒,转身又倒了杯可乐,递到她手边,女孩带点迷茫地看过来。

他好心解释:“喝点糖才有力气哭。”

“……”文蓁默默接过可乐,表情有点纠结,似乎不知道该不该说谢谢。

北归觉得他做到这样就差不多了,于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途中从玻璃桌上顺了一包牙签揣进兜里。

“你去找千鹤?”文蓁在他身后问,嗓音沙哑。

他散漫地应了一声,打开房门。

“我也去。”文蓁刚站起来,就听到了房门合上的声音。

……被拒绝了。

门的另一边,北归的手从门柄上松开,自言自语:“先去哪里呢……”

话语落在空荡的走道里,下一秒,走道中失去了少年的身影。

十千米之外,一个略显瘦弱的身影凭空出现,他站在地上,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粮油店,打个响指。

“定位完美~”

街灯落下橘红色的光,北归忽然注意到粮油店的墙角有点奇怪,他走近了些,发现这处泥土特别新鲜,像是被人翻动过。

蹲下来,他捻了些泥土在手中查看――只是很普通的黄土。目标不是泥土,那么就是土中的东西了。

“在找什么呢……”他沉思了一下,想不出答案,索性拍掉泥土,朝市场外走去。

纵横交错的街道看起来如此相似,不论方向感多强,初到此处的外地人至少要在这里迷路一次,然而对于北归来说,只要走过一次,他就绝不会迷路。

这就是超强记忆力的好处,而他那瞬间移动的能力,也多亏了他有这样强悍的大脑,才能一次次准确定位到目的地。普通人大概很难理解,怎么才能做到把一个城区的三维立体图在大脑里展开……但对北归来说,这就像让数学专业的博士生解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那么简单。

北归的异能是“move”,移动,移动自己或移动自身以外的物体/生物体。十四岁那年他在利贝诺获得这个异能,从最初连枚硬币都移动不了,到现在他已经能轻松移动一个成年人,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

以他为中心,二十千米之内都是他的异能领域,打个比方,正常人站在苍茫草原上朝地平线眺望,视力能看到的极限,就是他能瞬移的范围。

今晚,北归正是打算利用这个异能,瞧瞧唐千鹤在干什么。

虽然拥有瞬移这样的金手指,但遗憾的是他并没配备犬类的嗅觉,无法从风中嗅出目标的味道,说到底也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找了。

今夜的街道格外安静,平日根本听不到的虫鸣仿佛突然放大了无数倍。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异动,少年挑了挑眉,发动了“瞬移”。

当他出现在巷子口,正好看到黑发少女倒下的一幕,在她左前方半米处,不知是丧尸还是游荡者的怪物正大张着嘴扑向她……

没有犹豫,北归扬起手,一根牙签流弹般激射|出去,刺穿了怪物的头颅后继续向前,直到钉入墙中。

四面八方,怪物们在嘶吼,他眉头都不皱一下,微微抬手,数十根根牙签就像霰弹那样射出去……

很快,巷子里只剩下他和唐千鹤两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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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修生生番外

的姿势不对!最新章节!

感冒的场合。

“笨蛋是不会感冒的。”这句话是某个岛国流传的民谚,表面看来缺乏科学依据,但从人类病理学考虑的话,确有几分道理。“笨蛋们”普遍乐天过头,没心没肺,情绪常年像光屁股的小孩一样欢腾雀跃,这样的人,是不太容易感冒。

修生生搅动着锅里的棕色液体的时候,心里想的就是上面这些内容。这是老习惯了,每当他不能看书、无所事事的时候,脑中就会天马行空,冒出些他也不知是从哪里看到的知识片段,历史地理,人文科学,古今中外,三教九流……

锅炉上白气蒸腾,生姜的辛辣和黑糖的甜香杂糅在一起,酿出一种独特的辛香。修生生其实不太喜欢这种味道,但躺在卧房里的那个人指名要喝一碗“煮得恰到好处让人一闻就忍不住感动流泪的姜汤”,作为一个大多时候都顺着伴侣的男人,他也只能揉揉额角上了。

姜汤咕嘟嘟地沸腾着,姜片在热汤里翻滚,挨挨挤挤的,一锅姜汤,倒有半锅是姜片。

姜这种植物,栽种时间越长,蕴含的姜辣素越多。驱寒用的姜自然以老姜为佳,但他们现在乘坐的这艘小艇属于“圆舞号”的巡逻艇,艇内空间不大,冷藏室里的食材也有限,找不到老姜,也只能将就着用嫩姜了。

质不够量来凑,修生生很大方地丢了一斤生姜进去,文火慢熬,熬够二十分钟,觉得差不多了,熄了炉火,瓷碗盛起,摆在木质托盘里,旁边还体贴地放了一杯漱口用的温水,端着往外走。

从厨房到卧室,中间要经过一条百米长的走廊,走廊两侧景色迥异,左侧是雪白的墙,右边是一排舷窗,窗外是厚重的黑,间杂着少许星光,那光太微弱,反而使黑暗更深。巡逻艇就在这片深不见底的黑暗里前行。

黑发青年端着托盘,不紧不慢地走过这条长廊,随着他和卧室距离的缩短,鼻端萦绕的辛辣渐渐被甜香取代……血的甜香,并且是只有那个人才能散发出的,令人口干舌燥头晕目眩的味道。

很久以前,这种异香对修生生而言是一张邀请函。女孩的血能量丰沛,气息诱人,犹如伊甸园里那只斑斓的蛇,蛊惑着你靠近它捕捉它吃掉它!让它与自己融为一体……那时修生生对这种甜香抱着十二分热情的态度,十分欢迎它出现在自己的感官世界里,直到后来他和唐千鹤走到一起,两个人把情侣间会做的事全做了,再闻到这种味道,他心里的感触就复杂得多了。你知道女人一旦开始生理期,男人就只能被迫吃素了……

生理期还带来其他问题,“圆舞号”里全是天人,浑身闪着“我很好吃”的信号的唐千鹤显然不适合出现在这里。换了从前,还能用修生生或爱神的血掩饰她的气味,但随着她的异能等级也升到ss级,这招已经不起效了。所以每次算算时间差不多,她就得出来避难,要么跑到只有异能者和免疫者的“白风号”,要么像这次这样,乘坐小艇到远离天人的地方。

修生生走到门前,旋转门把,刚把门推出一条缝,唐千鹤就在里头喊:“别进来!”

手下动作停住,他耐心地在外头等了两分钟,听到里面说“可以进来了”,这才推门,看到她已经若无其事地窝在被子里,看到他进来,还扬起一个极灿烂的笑:“煮好了?辛苦啦。”

他大致猜到她刚才里面做什么,处理女孩子的私事……他能理解她害羞的心思,不过既然她也觉得不好意思,那不如将事情处理得更妥当些如何?空气里的血香浓得让他的尖牙都开始疼了。她一定又忘了把用过的卫生巾装进真空袋,直接用纸巾一包就丢进垃圾桶里……

把姜汤递给她,示意她趁热喝,然后在她低头喝汤的时候,视线在室内转了一圈,找到了那个角落里的垃圾桶,桶盖是合着的,这屋里最浓的血味源头就是这里。

心里快速推演起来:他速度发挥到极致的时候能空手接住同时从十八个方向射过来的子弹,如果现在他冲过去掀开桶盖捏起卫生巾冲出房间奔到隔壁房把卫生巾丢进马桶冲掉再奔回来……整个过程能不能控制在零点二秒以内?或者说够不够在某人反应过来他干了什么之前赶回来?

他还没得出结论,那头唐千鹤突然“唔”了一声,他转头看去,发现她正盯着姜汤露出纠结的表情。

“怎么了?”

“太辣了……”

“不是说辣点才好驱寒?”

“说是这样说……你没尝过?”

确实没有。他对姜类制品向来敬谢不敏,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和自己的味觉过不去。唐千鹤大概也想起了这一点,因此没怪他疏忽大意,反倒安慰他:“其实也还好,就是现在太烫了,显得格外辣,放凉了喝就好了。”

姜汤放凉了喝?这绝对不是个好主意。

修生生承认他有点心虚。唐千鹤这次会感冒和他有直接关系,难得她想吃点什么,结果还被他搞砸了。

“我去重煮一碗。你再睡一会儿,嗯?”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没忍住又瞟了一眼垃圾桶,心想只要她一躺下闭上眼,他就冲过去掀开桶盖捏起卫生巾……

“我不困,没事,这碗就很好,你别动,坐着陪我聊会儿天。”

……看来那张卫生巾和垃圾桶的缘分还没有尽。修生生不无遗憾地想着,然后依言坐到她身旁,摸摸她柔软的发。

“想聊什么?”

“随便说什么都行。”她忽然露出些期待的神色,“要不你给我讲个故事?”

“……想听什么类型的?”

“嗯……讲你童年印象里最深的故事。”

印象最深的故事吗……那大概不是个适合说给女孩子听的故事。不过既然她想听,那就说一说吧。

温暖的房间里,男人用温和低沉的嗓音,讲述起那个蒙了尘埃的故事。

“1922年,五名科学家漂流到了大西洋里的某个群岛,他们发现岛上的居民,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岛民的婴儿出生以后,只要四年就能完成性发育;十岁的时候,他们的身体状况相当于‘普通人’三十岁,等到十八岁,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已经老得连青菜都嚼不动……这是个平均寿命只有二十年的种族。”

“科学家们很快意识到,这个族群非常具有研究价值。不久他们带着当地人赠予的腊肉和海产,扬帆回到了各自的祖国。又过了三个月,他们带着更多的‘普通人’,再次造访了那个群岛。”

“说是‘造访’其实并不准确,确切地说,这是一场侵略。从那以后,这个群岛就变成了五个国家的‘禁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数字不断增加,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个数字变成了‘五十六’,其中大部分是发达国家。这些控制着群岛的国家,被岛上的居民称之为‘大主国’。”

唐千鹤蹙着眉:“那个群岛就是‘利贝诺’?”

“答对。”他浅浅一笑,但这个笑容里有种漠然的冷静,冷静地继续:“从1922年到1990年,‘大主国’的科学家们在利贝诺上进行了数十场实验。他们教岛民使用蒸汽和电器,用二十年的时间,将他们的文明提升到近代文明,人口也增加到了十万。接着,他们将‘病毒・进化1’散播到了岛上。这种病毒会让感染者死于各种内出血,患者生前会攻击一切活物,但一旦出血达到致命量就会死亡。对,真正的死亡,他们并不会像丧尸那样‘复活’。

最后岛上只剩下不到两万人口,活下来的人对病毒产生了抗体,并且其中大约八千人的体能得到极大改善,但科学家判定这场实验不算成功,因为存活率太低。换句话说,‘病毒・进化1’并不成功。”

“由于人口太少,在开始下一场实验之前,科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培养实验品,同时因为岛上的女性几乎全灭,他们只得引进一些“普通女性”与当地人结合,却意外发现两者结合所产生的后代,体能遗传了父亲,但寿命遗传了母亲,最后这些人平均寿命在四十岁左右。当‘杂交代’再次与普通人结合,生育的后代自然寿命达到了五十岁……”

察觉唐千鹤的神情正在往迷糊方向发展,修生生莞尔一笑,跳过了中间各种极不人道的实验,将时间轴直接拨到了二十世纪末,“到了1998年,出现一个叫‘卡帕’的男人,他是‘利贝诺杂交实验’的第三代,同时也是一名异能者,他联合了岛上的其他居民,试图从‘大主国’手里解放利贝诺。”

唐千鹤精神一振,直起身:“他成功了?”

修生生好笑地看着她:“你去过利贝诺,你觉得呢?”

“……失败了。”唐千鹤叹了口气,倒回去,修生生帮她把被角掖了掖。

唐千鹤半倚着床头,拧着眉,显然对故事的结局无法满意,追问:“然后呢?卡帕失败之后,还有其他人继续和‘大主国’抗争吗?”

“没有了。”

“……那卡帕有留下后代么?”

“……算有吧。”

“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什么叫‘算是’?”

“那个孩子是卡帕死后,实验人员用卡帕的冷冻生殖细胞和某个普通女性的卵子结合的产物,这种情况,你觉得算是‘后继有人’吗?”

唐千鹤就不说话了,出了一会儿神,长叹一声。“倒霉孩子。”

这评价倒是别致。

修生生怪有趣地看着她。相处这么久,他还是不能完全猜中她的想法。或许该说,正是这份新奇,吸引他一直注视着她。

――会有厌倦的那一天吗?

无论如何推演想象,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唯有时间才知道最后的答案。

大约有关利贝诺的故事确实不适合女生,她似乎已经失去了探究下去的兴趣,起身端起姜汤,用小瓷勺喝了一口,龇牙咧嘴地搁下瓷勺,屏住呼吸,一口气全灌了下去,吐出一口辛辣的气,咳了几声,用温水漱了漱口,推开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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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北归番外

的姿势不对!最新章节!

失眠的场合。

失眠,对任何生物都是个大问题。实验室里的白老鼠会因为被剥夺睡眠而出现认知功能障碍,异能者虽然比白老鼠个子高了点,食量大了点,求偶时的想象力出众了点……但大家吃的都是碳水化合物,呼的都是二氧化碳,生物学分类上也同属于哺乳类……面对失眠的反应,大抵也差不多。

失眠第七天,北归觉得自己就和笼子里的白老鼠一样,五感开始混乱,看东西都出现重影了。

据说热牛奶能缓解失眠,但他用亲身体验证明,假如失眠真的缠上了你,热牛奶的效果甚至还比不上一根狼牙棒,至少你能用狼牙棒敲晕自己。比牛奶稍微强点的是热水浴,但也只是“稍微”,像乌龟比蜗牛爬得快……这种程度的优胜。

不管怎么说,有个努力的方向,总比原地不动强。因此深夜十二点,男孩子憔悴地从床上爬起来,蹒跚到洗浴室,打开花洒,将自己置身于四十八度热水的立体包围下,抱着胳膊思考,自己究竟是怎么落到这个田地的。

最直接的导|火|索似乎是八天前的那次异星探索。当时他和唐千鹤一同乘坐小型飞船前往某个陌生星球,飞船进入大气层后向地面掠低,在距离地面数千米高的地方,他们从飞船里往下看:下面没有江河湖海,却有遍布满地的奇异黑石。

他们停落飞船,打开舱门,小心地踏上异星球的土地。

仪表显示这里的气温只有二十度,更难得的是空气里竟然含有氧分子。

唐千鹤有点激动:“我们再找找,说不定这里有地下河。”

他没有异议,但心中没来由地掠过一丝不安。

这颗星球的天空是铜绿色的,厚重粘稠的绿,雾沉沉地罩着漆黑的大地。地上的黑石闪着一种奇异的光。他拾了几颗,装进真空袋里,留待研究。

他们以飞船为中心向四周探索,一面走,一面通过宇航服里配备无线电系统进行交谈。他始终警惕,防备着所有可能出现的突袭……直到他突然失去意识。

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被女孩子放在床铺上。他仰起脸,她低着头,两个人的视线恰好对上,她愣了两秒,然后大叫一声,扑过来抱住他,两条胳膊紧紧圈着他的肩膀,力气大得他的肺叶当场发出惨叫。

“你想吓死我吗!”她说,“一声不吭就晕倒!”

这个指责其实很没道理,谁晕倒之前还会先发个郑重声明,说自己即将人事不省未来还请多多关照?

但他很享受这种暗藏担忧的责怪,她胳膊的力度也让他明白她有多紧张……唔,似乎紧张过头了,他觉得有点呼吸困难。

他艰难地用唯一能活动的左手,拍了拍她:“乖啊,先松手,我有点喘不过气……”

“啊!抱歉!”她后知后觉地松开,一脸歉意地看着他,“一不小心……”

“没关系……”他差不多也习惯了……自从她进入ss级以后,单论体能,他已经远远不是她的对手了……

这真是一件令人伤感的事,当你发现你的腕力竟然还不如你的女朋友。

那次异星探索之后,他开始失眠,躺在床上,闭着眼,很晚才能睡着。

他用仪器分析了那些黑石头,发现它们在日光下会放射出特殊的电磁波,这种电磁波作用于人类大脑,能导致包括突发性昏迷在内多种不良症状,并有一定几率引发后遗症,失眠也是其中一种。唐千鹤因为大脑结构异于常人躲过一劫,他就没这么幸运了。

谜底终于解开,但对现状毫无帮助。那时他的睡眠障碍已经恶化到了每天只能睡两小时,而且睡眠质量奇差无比,一睡着就做噩梦,醒来后头疼得恨不得找个核桃锤敲一敲……

饮用温牛奶,闭着眼数羊,垫上瑜伽,口服褪黑素,洗热水浴……人类历史上据说能促进睡眠的事情他一一尝试。全然无用。

现在,他闷在浴室里,今天第三次企图用热水澡召唤睡眠。热水哗啦啦,他一张脸皱巴巴。老实讲他觉得自己都快洗脱皮了……这绝对是一种崭新的酷刑。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发誓,如果这次热水浴还不能拯救他,那他就要尝试他唯一还没试过的那个方法!睡前运动助眠法!

这么一想,突然就对失眠充满了期待。

说起来,这浴室里有瓶草莓味的沐浴液来着……

……

异能者们大多五感敏锐,更别说等级达到双s这个级别的,即使睡着了,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惊动他们。

所以倘若有人想要夜袭唐千鹤,那么在房门被推开一道缝的同时,女孩子就会闭着眼朝陌生气息的源头甩出一把飞镖――这完全是武者的本能反应,很可能那把飞镖已经扎穿了登徒子的喉咙,她才迷糊地睁开眼,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比起上面那个喉咙破洞的登徒子,北归有三个优势。第一他会瞬移,可以无视房门直接瞬移到女孩子的床边;第二他和唐千鹤是老相识了,对彼此的气息都很熟悉,不用担心触动她本能的防备,睡梦里一把飞镖甩过来;第三他长得帅,颜狗对于帅哥普遍比较宽容……

“……说完了?”

深夜十二点四十分,唐千鹤抱着胳膊坐在床上,听完他的自我剖析,深吸口气……然后抓起枕头砸过来!

“再帅你也不能半夜闯女孩子的房间啊!你就不能用你的帅脸做点有意义的事?或者用你的异能干点正事?怎么总想着用瞬移夜袭女孩子呢?!上个月我不是才警告过你吗!”

啊,确实有这么回事。不过那是上个月的事吗?他怎么觉得好像过了大半年……这就是所谓的“度日如年”?

接住她砸过来的枕头,他笑眯眯地望着她:“反正我睡不着,你一个人睡也太不公平了。我们来聊天吧。”

他只说自己睡不着,绝口不提黑石的事。可偏偏她这次机灵得很,立刻狐疑地望过来:“你这几天其实都没睡好对不对?昨天中午我就觉得奇怪了,洗碗的时候你竟然往脏碗里倒酱油,你还跟我说是因为你在想事情……”

眉心深深蹙起,她脸上有不安的阴影:“是不是那些黑石……”

“对哦,我还有这个理由可以用。”他立刻摆出一副“感谢提醒”的欠抽样,“没错我现在是个病人啊,你得顺着我。”

“……我看你精神得很。”

显然他的战术生效了,女孩子虽然还有些疑惑,但真以为他今晚只是平常的失眠,放下心的同时也懒得搭理他了,打个呵欠,挥挥手:“行了我今天不和你计较,快滚回去睡。”

他撒娇:“不要~来玩游戏吧!”

她嫌弃:“半夜三更玩什么游戏……”

他兴致勃勃:“‘女仆和主人’怎么样?”

她瞪他:“不要!”

“那我们来做点更有意思的事?”他眯起眼看她,眼睛里有种恋爱中的男女才能理解的暗示,“上次是因为你生理期才停下的,这次应该没问题了吧?”

她瞪着他,脸颊在夜灯里浮起红晕,结结巴巴:“当、当然不行了!”

他盯着她。她更加紧张了,别开眼,连耳根都泛起了浅红。

四下里静得出奇,她垂着头,一声不吭。

他叹了口气。“这样真没什么意思了。”

站起来往外走,刚迈了一步,衣角就被扯住了。

他停住步子,扭头看她,她脸上有尴尬,有歉意,有羞怯,还有点委屈,黑眼睛湿漉漉地望着他。

他本来就没真的生气,又见她露出这样的神情,心里早就软了,不过难得看到她这个模样,忍不住要继续逗她,刻意将口气放得冷淡:“松手,我要睡了。”

她抿了抿唇,“你又睡不着。”

“睡不着我躺着,数羊。”

她沉默了几秒,然后,攥着他衣角的手松开了。

……她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挽留他!

北归只觉得一股气往脑门冲,正想好好教训这个优柔寡断的女人,手就被抓住了,接着一阵大力传来,直接把他拽到了床上,手腕被抓着按在床头,她面无表情的脸庞出现在他的正上方。

此情此景,倘若调换一下性别,完全就是一出霸道总裁强上小白花的好戏。

北归先是错愕,然后差点笑出声。使劲绷着嘴角,问:“干什么?”

唐千鹤:“玩游戏。”

北归:“……”

唐千鹤:“你不是要玩游戏吗?我陪你玩,女王和宠臣。”

北归:……虽然不是他想要的套路,但要是能吃上肉的话,宠臣也可以了。

眨眨眼,他面露期待:“那陛下需要臣下做什么呢?”

女孩子的眼神漂移了一下,努力撑住气势,缓缓道:“……容朕想想。”

他一下没忍住,唇角里漏出个笑音,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抱着肚子笑个不停。

早就发现了,她那张脸倒还像那么回事,可耳朵红通通的,眼睛也不敢瞧他。她心里慌得很,根本不像表现出来的这么强势。

大约被他的反应打击到了,她虎着脸松开手,赶人:“你走。赶紧走!”

他将笑憋回去,好了好些功夫安抚她,总算把她炸起的毛又顺了回去。两个人窝在床上,脸对着脸,手抵着手,亲昵地说着话。

“你以前没失眠过?”她问。

“只有一次。”

“那时是怎么解决的?”

“找了一个人帮忙。”

“谁?”

“尼尔。”

“阿提肯?他还懂这个?他用了什么办法?”

“唔,他是个造梦师嘛。”

“嗯。”

“我让他给我造了一个梦,放进我脑子里,然后就好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她低头想了想,叹口气,“那一定是很好的梦了。”

他凝视她,微微一笑:“嗯,是好梦。”

那真是一个很美的梦。梦里她还活着,活得好好的,并没有像现实里那样,被子弹贯穿额头,冰冷冷地躺在地上。

“原来阿提肯那时说他是‘造梦师’,是这个意思。”她若有所思,“下次见到他,让他也给我造个梦好了。”

他来了点兴趣:“你想要什么样的梦?”

“嗯……当一只虎皮鹦鹉。”

“……为什么是鹦鹉?”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其实白头翁或信天游也可以,我听说鸟类能看到比人类更多的颜色。”

“它们是四色视。”

“嗯。”

“……只是这样?不想试试更有趣的梦吗?”

“这个梦就很有趣啊。”她说得理所当然,“一般人哪有机会当一次虎皮鹦鹉?我要从巴西利亚一直飞到里约热内卢!”

……这样随意自然的态度,仿佛在说她对现实已经十足满意,所以“美梦”对她而言只是一项别致的消遣,有它锦上添花,没有它,她也轻松自在。

这样很好。他曾经遭受的,他但愿永远不会发生在她身上。希望她永远不会和他有相同经历,永远不必体会他那时的绝望。

只是,偶尔也会感到不甘。他一生都习惯站在至高点,习惯对别人发号施令,习惯掌握主动权,然而从遇到她的那天开始,他们之间似乎就一直都是她占上风,她主导局面,他被动接受。她死后他为她碧落黄泉,但倘若遭遇不测的人是他呢?

这种想法不止一次在脑中掠过,因此他格外享受她对他的紧张。她是这样的人,为了简妮敢和尸王正面对上,为了小楼能放弃唾手可得的超高级晶核,甚至连大武都能得到她的另眼相待。她明明可以很慷慨,却偏偏在对待自己正牌男友的时候,吝啬得不可思议,既舍不得用吻亲近他,又舍不得说些情话哄他,交往到现在连一句“我喜欢你”都没给过他。

这个小气得要命的女人,只有那种时候,她才顾不上掩饰,将所有情绪都摊给他看。

这里是她的房间。他们现在靠得很近。鼻端萦绕的全是她甜美的气味,喉咙有些干涩……他清楚自己正在渴望什么。心里的兽低语着,将她捉过来……

“闻到了吗?”他低声说。

“什么?”

“我今晚用的是草莓味的沐浴液。”

“……你不是一直嫌那瓶味道古怪,只肯用蜜柑味的?”

他低笑着,探出手,将她有些凌乱的额发拂开,然后将自己的下颔贴到她光洁温暖的额头上,轻声呢喃:“因为想讨好你啊……”

清晰地感到她的脸颊开始升温,耳边也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她像只被人捏住耳朵的兔子,惶惶不安,楚楚可怜地挣扎:“我……我还没准备……”

“还没准备好?”他理解地点头,然后微笑,“我跟你讲个故事。”

她的嗓音有点抖:“……你说。”

“我不只今晚失眠而已,我已经连续失眠七天了。”

她瞪大了眼,张了张嘴,却没能出声。

“所以,”他慢条斯理地解她的衣带,“我现在很难控制自己。”

“……是那些黑石?”她终于找回了声音,“它们辐射出的电磁波……”

“嗯,似乎比我想象的厉害呢……”他喃喃,然后低下头,注视她的眼睛,“害怕?”

她咬紧了牙,抓住他的胳膊。

他笑起来,贴近她,珍惜地在那张有些泛白的唇上落下一个吻。

“那就对我好一点……”

再靠我近一点,再吻我多一些,告诉我,你对我的感觉与我对你相同。

我知道你还不习惯将自己交付给另一个人,你心有不安,有惶惑,有迷茫。不要紧,都交给我。

我会带你走出这片迷雾。

……

次日下午。

屋里的两人同时醒来,一个在床上,一个在地上。

面面相觑。

唐千鹤,尴尬:“抱歉,我还不太习惯旁边有人……”

北归,还没从“我居然半夜被踹下床”的打击里回神,有点迟钝:“……没关系。”

唐千鹤:“那什么,地上挺凉的……要不我去给你煮碗姜汤?”

北归,终于回神,咬牙微笑:“不用,我有更好的驱寒方式。”

唐千鹤:“……?”

这一刻,时针指着“3”,分针指着“6”,读作“下午三点三十分”。

下一次唐千鹤有力气看墙上挂钟,已经是一天之后的事了。

真是可喜可贺!

-失眠的场合・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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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池上&爱神番外

的姿势不对!最新章节!

战斗的场合。

红豆椰奶糕这种甜品,柔滑细腻,白中透红,色味俱佳,可以说是甜点中的小家碧玉。倘若甜点师有心栽培,搭配一只品貌端庄的上好瓷碟,再饰以两颗进口车厘子,甚至可以冒充一下大家闺秀,俨然晋升为星级酒店餐桌上的一位名媛。

说得这么玄乎,可细究起来,红豆椰奶糕的制作过程总共也就那几个步骤,原材料也不外乎那么几种,所以它就像那道很有名的“清炒大白菜”一样,人人都会做,但真正做得拔尖的,一只手掌就数得出来。

恰好爱神就只知道这么一个人,他做出的红豆椰奶糕,甚至能让痛失爱子的老人重新焕发胃口;又恰好,她对他有救命之恩,因此这位脾性古怪的甜点师愿意从他为数不多的余生里拨兀出一小段时间,指导她如何制作红豆椰奶糕。

数日后,学成归来的爱神回到法兰镇。她走在通往自家洋楼的街道上,左手拎着一袋新鲜红豆,红豆是她亲手挑选,每一颗都圆润饱满。她的脑海里驰骋着今晚的迷人风景,在她预想中,那必然是一个如莎翁喜剧般的浪漫夜晚,她与唐千鹤在烛光中相对而坐,而她们之间的那盘红豆椰奶糕就是最好的感情增稠剂,她们你一口我一口,甜甜蜜蜜,你侬我侬,等甜点盘空了,也就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

在池上出声之前,爱神甚至已经计划到了明天早上她要用什么表情和女孩子要一个早安吻,接着她听到池上很突然地说“停下”。

【我看到她了,就在马路对面的橱窗旁。】

第一人格在身体里说,语气微妙,仿佛有些不快。

爱神一愣,转头朝对面望去,先是喜出望外,再定睛一看,脸上顿时挂了霜。

她大步穿过马路,径直朝橱窗——确切地说是橱窗前的两男一女走去,期间身上的寒气吓跑了树上的鸟雀,也引起了橱窗前正和男人说话的女孩子的注意。女孩子捧着花偏过头来,视线正对上她,微微一怔,接着绽出一个冬日阳光般的笑容,仿佛在说“你回来了。”

爱神条件反射地咧开嘴角,接着突然反应过来:不对,我是来捉奸……呸查看敌情的,我跟着傻笑什么?

立刻摆正表情,先道一句“我回来了”,然后用极嫌弃的神情打量着女孩子手里的紫丁香,明知故问:“这花不是法兰镇上的,哪儿来的?”

对方坦荡荡:“北归带给我的。”

她拉下了脸,瞪着面前的女孩。对方目光清澈,显然觉得紫丁香和自带暧昧属性的玫瑰花不同,属于“可以接受的友情赠礼”。

女孩子的神情和态度都如此自然坦荡,反而让人觉得要是再在这束紫丁香上纠缠不清,就是你自己小心眼了。爱神泄了气,只好扭头将炮火转向了另外两个人,凶巴巴:“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她们搬来法兰镇才两个月,这两只苍蝇怎么又找过来了?下次要搬去海底才行吗?!

“哟,几个月不见,你好像变黑了嘛。”→长着娃娃脸的苍蝇甲,笑容超级讨厌。

“法兰镇的地理位置很特别,在这个气候特殊的艾比星,只有这里一年四季都能见到阳光。我们是过来度假的。”→穿着白衬衫看似彬彬有礼的苍蝇乙,她在这个世界最不想见到的人之一。

度假?信他才有鬼!明明是过来撬墙角的!

爱神差点把牙咬碎,阴森森道:“上次我们住在威尔岛,你也说那里是世界上唯一出产丁香鱼的地方。”然后理直气壮地赖在岛上不走,还在她们家旁边建了一栋二层小木屋!

到底是想怎样!干架吗!来啊!

怒火熊熊燃烧,爱神撸起袖子,正要当街上演一场冲冠一怒为红颜,身体里的第一人格跳出来阻止:【冷静!先动手的就输了。】

几乎同时,唐千鹤也握住了她的手:“小爱,我们回家吧?紫丁香放久就不新鲜了,我想快点回去熬花糖。”

熬花糖?用她手里的紫丁香吗?

爱神睨了一眼她手里的捧花,又瞥了一眼旁边的两个男人,在某人的娃娃脸上看到一抹阴郁,心情终于晴朗了些。

“走,回家!”

说完这句她就拉着唐千鹤转身,同时眼角余光里留意着那两人的反应,如果他们还敢没眼色地凑上来,她不介意把之前没干的架补上。

他们果然没跟上来。爱神一面满意他们的识趣,一面又有些遗憾,这样就没理由把唐千鹤手里的那束紫丁香丢进垃圾桶了。那毕竟只是紫丁香,不是红玫瑰,没有合适的理由,她也不能将它驱逐出境。

【我真是烦死那两只苍蝇了!】她在意识里和池上发泄,【有时真想雇个杀手杀掉他们!】

池上冷静地提醒她:【我们自己就是最顶尖的杀手。】

【……】

没错,最顶尖的杀手,也杀不了最顶尖的异能者&天人。大家都同属一个层次,打起来两败俱伤,除非哪天北归突发奇想给自己煮碗毒蘑汤,或者修生生突然抽风了再喝一次死血,否则她和池上就只能郁闷地继续被他们膈应。

爱神长吁短叹,纠结半晌,说:【我出一部分资金,我们在海底修一个宫殿吧。】

池上:【海底也不保险,修生生认识能和鱼类交流的异能者,打听一下就知道我们住在哪里。】

爱神一咬牙:【那就搬到其他星球上!你之前不是要弄什么‘第二殖民星企划’?我同意了!放胆做!需要我做什么尽管说!】

之前爱神一直嫌麻烦不肯配合,现在为了能找到一个没有情敌的宜居地,她也是豁出去了。

池上立刻说:【那你让出身体,明天我就去做企划。】

爱神也不是傻子:【不行!今晚是我和小千鹤的!】

谈判破裂。爱神无视了池上的眼刀,昂首挺胸地迈进家门。

在玄关处换了拖鞋,她朝厅内走去。唐千鹤比她动作快,已经走到了正厅,伸手推开窗杦,暮风伴着夕照涌进来,拂起她的发,她眯了眯眼,回过头来,对爱神笑:“晚霞好浓,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

爱神站在玄关望着她,看她眉目如画,神态动人,心里一阵荡漾,正想过去和心上人亲亲密密地交流一下感情,却突然瞟到了她身后的大型玻璃箱,脑袋顿时嗡地炸了,好一会儿,才僵硬地说:“小千鹤,那个玻璃箱里装的是……?”

“啊,那个,是小妮托我照顾的。”唐千鹤笑着走到玻璃箱旁,屈起指头敲了敲玻璃,然后偏过头来对她说,“虎斑虫,虎斑凤蝶的幼虫,长得像地球上的狼蛛,但没有毒性,而且性格温和不会主动攻击人,你要不要抓一只玩?”

玩……和这种毛刺刺的东西吗?!

死也不要!

池上:【……放轻松,它们伤害不了你。】

爱神:【说得容易!你小时候不是还因为狼蛛做了好几天的噩梦吗?!】

这事说起来妥妥的童年阴影。四岁的时候池上掉进了狼蛛窝,被蛰出一身红肿还在其次,主要是那种被无数毛刺刺的附节爪爬过皮肤的触感,给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虽然后来经过非常严苛的训练,池上终于成功消除了对蜘蛛的恐惧,可大约是当初受到的惊吓太深,导致他的第二人格对这种长着八只脚毛刺刺的生物完全是束手就戮的状态,只要看到蜘蛛就会头皮发麻,纵然心中清楚它们根本无法伤害现在的自己,身体却本能地感到惊恐。

“小爱?”

大概是她脸上的神色泄露了什么,唐千鹤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你……怕蜘蛛?”

“怎么可能!”她绝不会承认自己居然像个娇滴滴的大小姐一样,一看到蜘蛛就想尖叫。极力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她微微仰着下颔:“我只是觉得它们长得很丑,看着就让人讨厌!就是这样。……简妮让你照顾它们到什么时候?”

不知道唐千鹤是否真的相信了她的解释,但她脸上确实给出了“原来如此”的神情,并且回应:“她后天就回来了。”

只要忍受到后天吗,还好……不,一点也不好,她们还是搬出去住吧,哪怕住到狭窄的家庭旅馆里都好,总比和蜘蛛待在一间屋子里强。直到简妮把这些该死的小怪物带回去为止,她都不想踏进这栋洋楼了!

“小千鹤,我有个想法。”

“嗯,你说。”唐千鹤口中应着,视线落在玻璃箱里,手指隔着玻璃一顿一顿的,似乎正在清点虎斑虫的数目。爱神努力屏蔽那个硕大的玻璃箱,语气欢快地说:“之前我跟你说我去拜师学艺,现在我学会怎么做‘世界上最好吃的红豆椰奶糕’了,红豆我也带回来了,但是法兰镇上的椰子甜度不够,所以我想我们一起出发,往南走,去海花岛,那里的椰子应该符合要求。”

唐千鹤转过身来,爱神立刻举起手里装着红豆的布袋,以示她所言非虚。但唐千鹤的视线并未投在那袋红豆上,而是微妙地落在虚空里,接着她突然转身走到窗边,合上了窗子,又回过头来,望着她:“小爱,和你说件事,你听了别怕。”

爱神一愣,还没听她说什么内容,背后没来由地就起了一阵凉意,定了定神,勉强笑道:“嗯,你说。”

唐千鹤:“有四只虎斑虫跑出来了,估计还在家里。”

爱神的脸刷地蒙上了一层阴影,哆嗦着心脏,正想说什么,突然觉得脖子左侧传来噩梦般的毛刺感,同时看到唐千鹤露出了“原来跑到了这里”的神情……

爱神连哼都没哼一声,两眼一闭就往后倒,手里的红豆袋子砸在地上,红豆滚出来,滴溜溜地散了一地。唐千鹤紧张地奔过来,手还没碰到她呢,突然对方又睁开了眼睛。

瞳仁幽黑,眼神冷静。

唐千鹤松了口气。“池上。”

“嗯。”

“小爱呢?”

“吓晕了。睡一觉就没事。”

女孩子长长地吁口气,有点懊恼:“我不知道她这么怕蜘蛛。”

池上伸手将脖子上的虎斑虫摘下来,丢回玻璃柜里。“别惯着她,她也该长大了。这颗星球上到处都是虫类,和蜘蛛长得相似的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她见一次晕一次,麻烦的是我。”

大约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唐千鹤的眉心舒展了些,低头看着满地的红豆,苦笑:“这下有得捡了。”

“不用,我来。”

一个小型龙卷风,将散落四处的红豆悉数集齐,顺带还给瓷砖地面做了一个完美除尘。“控风”不愧为被千万主妇评为“最想要的异能第一名”的便利神器。可惜它虽然在家政领域达到了孤独求败的境界,却不具备生物探测的能力,所以池上和唐千鹤还得靠一双肉眼,在屋子里四处搜寻那三只逃逸的虎斑虫。

他们住的是一栋三层小洋楼,装潢精致家具齐全,虎斑虫个头娇小,可以藏身的地方简直不要太多。两人费了无数气力,终于在橱柜底部和冰箱后侧找到了两只,但第三只却不论如何也找不着了。

“虎斑虫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池上问。他想用诱饵战术。

“嗯……据说它们喜欢彩虹。”

“……”池上瞥了眼窗外一片漆黑的夜空,沉默。唐千鹤坐在他身边,一脸忧愁,过了会儿,强打精神:“算了,我和小妮解释一下,就说我弄丢了她的宝贝虫子……我会想办法再捉一只给她的。”

“很容易捉?”

“……不容易。”她沮丧地说,“虎斑凤蝶非常稀少,而且拥有特别的拟态,平时你几乎不可能发现它,只在彩虹出现的时候,它们才会露出原本的样子,它们的宝宝也总是被它们藏得很好。老实说我都不知道小妮是怎么弄到这些虎斑虫的……”

她越说越郁闷,表情呆呆的,像弄丢了面包钱的孩子。池上伸出手,把她揽过来,拢进自己怀里,将她的手包裹在自己的掌心里,吻她。

她身上有藕花的香。每回闻到这个味道,都会让他心神动荡。她垂着眼的模样就像一根羽毛,轻轻刷过他的心脏,激起他的战栗。

他想加深这个吻,但她显然有些心不在焉。于是他只好停下动作,转而安抚她:“等天亮了,再找一次吧。”

“要是还找不到呢?”

“我陪你去捉一只。”

“……小爱醒来会气疯的,她那么怕虎斑虫。”

“她识相的话,就该乖乖地睡,把这件事交给我。”

女孩子静了两秒,然后“扑哧”一声笑出来,斜睨他:“老实交代,你是不是盘算这件事很久了?”

“嗯……也没有太久,之前看到玻璃箱里的虎斑虫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岔出一个念头,不过还没来得及实施,你就说虎斑虫不见了。”

“……你原本打算做什么?”

他但笑不语。女孩子啧啧两声,“坏人。”

“是她不好,总是占着身体。”

“占着身体她也做不了什么。”

“但我也做不了什么了啊。”

“……”她有些羞恼地瞪了他一眼,推开他,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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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西游番外

的姿势不对!最新章节!

――师父又被妖怪抓走了。

外出化缘的小师妹爱神一回来就听到这个消息,气得差点把钵盂摔地上。

“你们三个大男人,连师父都看不好!”

二师兄北归一脸无辜:“妖怪来抓师父,大师兄让我去和妖怪单挑,他自己看着师父,结果他没看好,这事要怪他。”

大师兄修生生也有话讲:“北师弟和妖怪离开后,不过片刻,妖怪又杀了回来,我猜是北师弟眼花了,误把妖怪放回来捉师父。我将妖怪引远了,师父由白龙马看着。我回来的时候,师父已经不见了。”

白龙马池上:“咴咴――”

爱神扬手就给了池上一个手槌,怒道:“别装了!说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金光闪过,白马化成了一个身形颀长的绿衣男子,容貌和爱神有九分相似,比她高出半个头,寡淡着一张俊脸,口气波澜不兴:“大师兄离开后,来了一个青脸妖怪,把师父掳走了。”

“你怎么不拦着!”

“‘谁抽签抽中了‘白龙马’,就只能乖乖当马,不许在唐千鹤面前露出一点人类的样子’,这不是你们说的吗?”池上说这句话的时候绝对带了嘲讽,“我一匹马,能做什么。”

爱神被他呛得七窍生烟,想喷回去,又因为心虚而不敢发作。毕竟当初如果不是她作弊,“白龙马”这个坑爹角色就该砸她头上了……

数月前,大家不知怎么掉进了这个世界里,后来经过种种事情,才知道除非他们完成“西天取经”这一历史事件,否则永远也无法回到原来的世界。

自称“系统”的白发男人给他们每人都安排了一个身份――说是安排,其实是拿出一堆卡片,让他们自己在里面抽一张。爱神抽中了沙悟净,北归抽中了猪悟能,修生生抽中了孙悟空,简妮宋必方池小楼等人也各自抽了一张。轮到唐千鹤的时候,她抽中了取经的主角,三藏法师。

白发男人摸摸下巴:“你这个角色十分重要,不能像其他人那样糊弄过去,必须尊重史实,这段时间,你就先当男人吧。”

他就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唐千鹤就真的变成男♂人了,上面少了两团包子下面多出了一套鸡蛋油条,连头发都在瞬间蒸发,再搭配一套金山寺荣誉出品的僧侣专用服,灰袍朴素,布鞋结实,脑壳锃亮……变身完成!一个崭新的比丘僧就此诞生!

白发男打个响指,“这样就差不多了。――对了,你们之间的称呼也要改一下,大师兄二师兄小师妹什么的趁早习惯,说话的时候也注意些,多用这个时代的词汇。最重要的一点,不要做出严重影响历史进程的事,不然后果很严重。”

他可真敢说,连“唐三藏”都换人了,这都不算“严重影响历史”,什么才算?

总之,时间回到现在,距白发男发布任务已经过去了数月,他们沿着“历史上的取经路线”西行,一路上遇到的山精水怪简直不要太多,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有时打完妖怪后大家聚在一起烧烤,边吃边吐槽“这次的鱼精战斗力太垃圾还比不上四级丧尸”“上次那只河怪还有点意思居然懂得用反间计”,日子过得倒也别有风味……直到今早,他们开始进入西凉国境,入境后迎面就是一座荒山,真是“荒山”,遍地野草,连能吃的蘑菇都不见一根。到了中午,唐千鹤说她饿了,爱神便自告奋勇出去觅食,结果等她带了吃食回来,唐千鹤已经被妖怪抓走了。

和保留了大部分异能的其他人不一样,唐千鹤的异能全失,甚至连体能也被强行降低到了普通人的水准,这当然都是白发男干的好事,为了“尊重史实”,让“圣僧”随时保持娇软好推的状态……从前爱神觉得这样没什么,甚至还暗自期待失去了异能的唐千鹤能多多地“小鸟依人”……后来她才意识到白发男这一招有多阴险。取经路上的妖精千奇百怪,个性也是万紫千红,失去自保能力的唐千鹤一旦落到它们手上,那真是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上次有只獐子精对“圣僧”一见钟情,非要给“他”生小獐子。爱神他们赶过去的时候,唐千鹤都快被扒光了,被獐子精骑在身上,两眼放空地自我催眠:“她是女的我不怕不怕不怕”……

西方路上的女妖比男怪凶残千百倍。

爱神不放心地再确认一遍:“这次的妖怪是个男的,没错吧。”

池上语气冷漠:“大概。”掳走唐千鹤的那只青脸妖怎么看都是雄性。

北归笑容轻松:“我直觉是男的。”之前被他打死的那只妖怪说了,它们大王是只艾叶花皮豹子精,公豹子。

修生生淡定:“前方一千米就是妖怪的洞穴,去看看就知道了。”

一行人到了妖精洞前。按照剧本,在正式动手之前,须得有个人先喊两嗓子,“妖精还我师父”云云,如果对方还不肯投降,这时他们才能掳袖子上,所谓“先礼后兵”。北归一直觉得这规矩太蠢了,敢对唐僧出手的妖怪,难道会因为你喊了两声,就乖乖把到手的猎物物归原主?这是看不起妖怪的智商还是看不起自己的智商?反正他是不肯在妖怪门前喊“呔妖精还我师父饶你不死”的,丢不起这人。

爱神举起和沙悟净同款的降妖宝杖,重重一杵,洞门立时多了一个大窟窿。她把宝杖往地上一立,直眉怒目,相当入戏:“妖怪,快送我师父出来!饶你不死!”

北归在后面和修生生并肩看着,北归感慨:“只有这种时候,我才觉得队伍里还是需要有个像爱神这样的队友(笨蛋)的。”

修生生深有同感。池上站在一旁,默默地想,我的第二人格这么蠢,难道是因为小时候缺了母乳喂养的缘故?

爱神叫了一阵,没人应声,正要破门而入,门忽然开了,里面探出一个灰毛脑袋,长耳朵红眼睛,瞧模样是只灰兔精,对着爱神,战战兢兢:“仙姑,息怒容禀。”

爱神对这种毛绒绒的小动物天生有几分好感,就住了手,听说它说什么。

灰兔精揪着耳朵,讷讷道:“你师父被我大王拿进洞来,洞里小妖村顽,不识好歹,这个来吞,那个来啃,抓的抓,咬的咬,把你师父吃了,只剩了一个头在这里……”

爱神听得脸都白了,耳朵嗡嗡响。

“吃了?!你们把小千鹤吃了?!”

她激动得连“师父”这个称呼都忘了,叫出“千鹤”两个字,灰兔精一脸疑惑。池上走过来,按住爱神的肩膀,冷眼看向灰兔精:“你说已经吃了,人头拿出来,我看是真是假。”

灰兔精连连称是,转身从洞里取出一个漆盘来,上面放着一个血糊糊的人头,一面还解释:“我大王特地从小妖口中抢下唐老爷的人头,原想留着镇宅,今特献出,还请众位爷爷取了人头,放过洞内一家老小。”

爱神根本听不见它说什么,一只手颤颤巍巍的就去摸那个人头。血模糊了面容看不清,她用衣袖去擦,又愣愣地盯了一会儿,忽然泪如雨下。

池上盯着那个人头,脸上瞧不出情绪,北归和修生生走过来,两个人各自将人头检验了一番,之后许久,不曾有人出声。

兔子精早就躲回了洞里,洞门也合上了。爱神四个人站在洞前,冷风卷着枯草,瑟瑟飘过。

池上说:“先找个地方,把它埋了吧。”

……

山崖上多了一处新冢。爱神一直在哭,鼻塞声咽。北归寻了些柳枝和鹅卵石,柳枝儿插在坟冢两侧,鹅卵石堆在坟前。

他解释:“柳枝充作松柏,遮风挡雨;鹅卵石权当点心……饿的时候可以啃两口。”

爱神跳起来就要揍他:“你饿了才啃石头!人都死了,你还拿石头气她!”

两个人掐了一阵,最后是哭得没力气的爱神先住了手,气喘吁吁地站在原地,用目光往北归身上扎刀子。北归皮厚,若无其事地对修生生说:“我打算回长安,你呢?”

从方才就一直望着坟冢不出声的黑发青年,回过脸来,声音平淡:“我对拜占庭帝国有些兴趣。”

“拜占庭啊……想去那边的话得做不少准备工作呢,这个时代的造船技术还很落后……”

“……等下!”爱神睁大了眼,难以置信地瞪着两个男人,“你们要走?你们不管小千鹤了?!”

北归奇怪地看着她:“她已经死了。”他的表情仿佛在说“你不是也很清楚这点吗?不然你哭什么。”

爱神捏紧了拳头:“那个白毛男,既然他能把我们弄过来,肯定也能把小千鹤救回来!”

北归沉默,池上垂眸不语,修生生站起身,显然已经不准备再听下去,决心离开了。

爱神有些茫然地看着这些人,前所未有的荒谬感袭上心头。

“你们……是认真的吗?”打算就这样不管了?死心了?放弃了?

仿佛代表了所有人的心声,池上清冷地开口:“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在做一件付出和收益不成正比的事。我知道她喜欢我,我也想得到她,所以我愿意等她作出选择。但我其实非常厌烦这种胶着的状况,只是已经投入太多,所以无法抽身。”

“现在终于可以结束。”

“我会去找‘系统’,但不是为了复活唐千鹤,我要让他交出时空穿越的方法,这个时空里已经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我要尽快回到自己的时代。”

爱神呆呆地看着池上,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人格会说出这种话。她以为无论别人如何,至少池上的想法应该和她一样,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

不,其实已经不同了。自从她正式从他的意识里剥离出来,拥有了自己的身体,他们就成为了两个独立的生物体,从那一刻起她不能再感应他的情绪,而现在,她甚至无法理解“第一人格”的想法了。时间将他们真正地分割成了两个人。

说不清心里浮现的是失望还是什么,爱神木着脸,视线从曾经的第一人格扫过,到沉默不语的北归,再到神色淡然的修生生,点点头:“好,你们都别管!我管!”

她旋身疾走,身影很快消失在地平线之外。

池上收回视线,望了坟冢前的另外两个男人一眼,微微颔首,算是最后的致意,转身向东,须臾不见。

北归拍了拍坟冢上的墓碑。“我走了。以后有空再来看你。”

在他说句话的时候,修生生已经朝北走出了十几米。北归抬起头,望着他的背影,扬了扬唇角,发动了瞬移。

他的目的地是豹子精的洞府。

瞬移的优点就是节约时间。北归确信自己是第一个抵达洞府的。到这里后他直接砍翻了守门的小妖,然后采用短距离瞬移的方式,在洞府里飞快地搜寻着唐千鹤的踪迹。

嗯?唐千鹤当然没死了。那个人头是假的。其实仿得也算不错了,不过那种程度的山寨品,骗爱神还可以,却骗不过他。大约也骗不过另外两个人精。所以他得快。

他速度又快,眼力又好,在洞里地毯式地搜索,就算是一只长着绿毛的老鼠也该被他翻出来了,但一刻钟后,竟然还没发现唐千鹤这个大活人。

北归先是错愕,接着心里就有些发慌。她不在这里,是真的遭遇了不测,还是……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

脑海里忽然浮现一副画面:唐千鹤被一个五官看不清的男人拥在怀中,男人一边摸着她的小手,一边看似惋惜地告诉她,因为其他人都已经被妖怪吃掉了,所以接下来的路就由他单独护送她。直至两个人取到真经,然后封印解开,她恢复女儿身,他俩有情人终成眷属,夫妻双双把家还……

喀。北归捏碎了一块石头,阴森森地说:“以为事情会这么顺利吗……”

寒毛蓦地竖起,北归来不及细想,发动瞬移避开了来自背后的突袭,同时他的反击也开始了,三十六柄飞刀组成的杀阵,如陨石雨般向偷袭者刺去――

金属激撞声在洞穴中回响,火花迸溅中,北归看清了偷袭者的面容,惊愕:“是你?”

池上面寒如水:“你把她带到哪里了?”

北归立刻明白这位也和他一样扑了个空。

可恶。他懊恼地想,这次的赢家又是修生生了。

“不是我,是……”修生生把她带走了――这几个字还没出口,北归就看到了从另一侧走出来的黑发青年。

修生生的表情,怎么说呢,换了其他人大约瞧不出什么,但北归和他认识了好几辈子,一看就知道,这人的心情正处于非常恶劣的状态,好比简妮饿着肚子,宋二发现自己带了绿帽,唐千鹤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床上躺着三个裸男……就是这样的糟糕。

修生生盯着他:“北归。”

在他质疑之前,北归先举手自表清白:“和我没关系,我到这里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

池上冷冷道:“和你无关你就不会站在这里。”

“反正大家来这里的目的都一样,我也不用掩饰什么了。但我再说一遍,和我无关。”他严肃地说,然后叹口气,“我什么都没来得及做。事实上我刚才还在想,是你们当中的谁把她带走了。”

池上拧起了眉。

掌握瞬移的北归无疑是他们当中最快的,所以嫌疑也最大。但北归说的似乎是实话,而且……之前他看到这只娃娃脸一个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还恶狠狠地捏碎了一块石头。←_←如果真的是他带走了唐千鹤,很难想象他还有闲情做这种事,应该争分夺秒地把唐千鹤带到他们追不到的地方才对。

显然修生生的想法和池上差不多,所以他不再关注北归,转而去找洞府的主人交涉――说是交涉,其实就是失去了耐心的天人,单方面地用武力和精神力碾压只有三百年道行的豹子精,然后从对方口中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被吓得差点失禁的洞府主人语无伦次,供出了一大堆罪状,连他刚成精时偷咬了王小姐的红肚兜这种事都招了,修生生颇费了些工夫,才从那堆乱七八糟的供词里理出两个有效信息――

一、豹子精确实曾经抓到了“唐僧”,但还没来得及带回洞府,就被人半道劫走了。之后修生生几人找上门来,豹子精不想让人知道自己一个山大王居然在自家地盘上被人打劫了,就命小妖弄了个假人头丢出去。

二、劫走“唐僧”的是个女妖精,大眼睛矮个子,大约和“唐僧”是旧识,“唐僧”一看到她就眉开眼笑,一点都不反抗地跟着对方走了。

豹子精回想了下那个情景,咂咂嘴:“倒像相好的找过来了似的。嘿,还别说,那两人看着挺般配,男才女貌。要俺说也别取什么经了,趁早还俗,三年抱俩……”

北归微笑着,一脚把豹子精踩进泥里,抬头看另外两人:“应该是简妮。”

……

……

爱神憋着一口气,一路奔到落伽山,无视了前来作揖问好的守山大神黑熊精,径直入内。

落伽山上遍植紫竹,其中蕴着无数厉害阵法,爱神以前尝过一次厉害,曾发誓再也不踏进这里半步,但此刻她心中又急又痛,不但忘了自己的誓言,连曾经吃过的教训都丢在了脑后,一心一意要穿过竹林,找竹林后的那个人搭救唐千鹤。

黑熊精倒是记得这件事,他跟在爱神后面陪小声:“仙子,您还是在外头等候,待我前去禀告菩萨,若果蒙召唤,再入内为好……”

爱神充耳不闻。她一路走,黑熊就一路碎碎念,爱神原本就烦躁,被它这样念叨,心头火起,正要一脚把这只熊公踢到天边,突然望见两个人远远地从对面过来,一个白衣飘飘,一个红衫猎猎,再定睛一看:是宋必方和池小楼。

黑熊也看到了,它比爱神还激动,眼巴巴地瞅着宋必方,瞧那样子,若非尾巴太短,此时必定要效仿犬类,大大摇上几下。但它随即记起了自己的身份,立时垂下头,端肃尊诚,恭恭敬敬:“菩萨。”

池小楼“噗”地笑了一声,幸灾乐祸地看向宋必方。宋必方满脸无奈,他为了少听两声“菩萨”,把这头熊打发到紫竹林外,自己龟缩在紫竹林内,但今天情况特殊,他也没法继续耳不听为净了。

他对忠心过头的黑熊摆一摆手,吩咐:“出去吧,没你的事了。”

黑熊依依不舍地告退。宋必方看向爱神:“你怎么来了?”

爱神也奇怪:“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说“观音大士”的任务就是待在紫竹林里,直到取经完成才能出来?

池小楼插嘴:“简妮离家出走了,他要把人追回来。”

“……”爱神看向宋必方,后者尴尬地别开了眼。

说起来,简妮抽到的是“鲤鱼精”来着,观音菩萨养的鲤鱼精,池小楼抽到的是“红孩儿”,都不是什么特别难办的角色……其实再糟心的角色,和池上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他可是要一直保持着“白(龙)马”的样子,直到任务结束……

想起池上,爱神又是一阵恼怒,怒里还带了几分失望消沉。不想让自己再陷进负面情绪里,她对宋必方说:“我跟你一起去,我也有事要找简妮。”那个白毛男似乎对简妮另眼相看,说不定她有办法联系上白毛男。

于是池小楼领头,一行人往外走。刚走到紫竹林边上,黑熊过来了,宋必方一看到它就头疼,正要让它哪有蜂蜜哪待着去,黑熊却快他一步开口,说有三个人闯上来了。

这三个人,当然就是闻风而来的修生生几人,他们的目的也是简妮,但他们没想到爱神也在这里。

池小楼:“怎么今天人人都找简妮。”

爱神瞪着池上:“救活了小千鹤后她就是我一个人的!我一根指头都不会分给你!”

池上:“……”揉了揉眉心,“她没死。”

爱神一愣,红着眼睛瞪他:“少骗人了!”

北归苦笑,“是真的。她还活着,但是被简妮带走了。”

修生生:“确切地说,是被一个疑似简妮的女妖带走了。”望向宋必方,温和的笑容里透出暗黑的气息,“简妮在这里吧?让她出来。”

爱神也看向宋必方,目光杀气腾腾。

宋必方头都大了:“跟你说了她不在这里……”

一直隐身的黑熊精突然上线:“菩萨,简妮仙子在此地啊。”

宋必方:“……”

爱神:“宋必方!!!”

宋必方脸色铁青,瞪着黑熊:“怎么回事?”

黑熊有点委屈,讷讷道:“半个时辰前,简妮仙子已回了紫竹林,我以为菩萨晓得……菩萨您不是‘慧眼看遍四大部洲’吗……”

众人全都看向宋二。

宋必方深吸一口气,“……退下。”

黑熊委屈地走了。宋必方对着几尊神情各异但没一个好脸色的大佛,张了张嘴,又闭上,叹气。

“她虽然不该一声不吭带走唐千鹤,但初衷也是为了唐千鹤好,你们不要怪她……”

不得不说,宋必方对简妮真是有情有义,这种时候都不忘先给媳妇讨一张免死金牌,但是……

爱神:“少废话!带路!”

紫竹林挺大的,阵法又多,没土著带路,一时半会还真走不出去。但要是有了领路人,横穿紫竹林也就是两刻钟的事。

池上几人来到那座粉墙黛瓦的阁楼前,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传出简妮的声音:“这是我之前埋下的梅子酒,现在时间正好,可以喝了。”

“哎?可是我不太喜欢酒味……”

――这个声音是属于唐千鹤的。

池上心中悸动,爱神直接拔腿奔了过去,奔至木门前,一脚踹开,劈头闯进去。

她这番动静太大,早惊动了院里的两个人。两人双双朝院门望去,就看到先是一个高挑的红衣女郎闯进来,接着后面跟出了一大串男人。

全是熟面孔。

简妮久经沙场八风不动,唐千鹤就有些诧异了,尤其看到池上的时候,一阵恍惚,想起自己真是好久没看到“人类状态”的池上了。这人本来话就少,变成白马之后直接就哑巴了,和他说话他也不搭理,一副“我正在专心cos白龙马你不要干扰我”的样子……(池上:……我冤枉)

有点怀念,又有点忐忑,她试探地唤了一声:“小白……?”

……

“小白……”

“……醒醒。”

“……嗯……”

“千鹤。”

“……”

“唐千鹤。”

声音忽然清晰地落入耳中,唐千鹤蓦地睁开了眼,怔愣地朝声源望去。

“……”←刚睡醒,还有些迷糊,大脑不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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