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疾速追杀1924》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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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牧师
1924年,3月28日——
美国西海岸,某地,公路边——
李昱和老兵坐在树下,各自点起一支烟后,并肩眺望树荫外的朦胧雨景。
“老兵,你有没有见过一个脖子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年纪在25岁左右的白人男性?”
“脖子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老兵摇了摇头,“不,我没有见过。脖子上有纹身,听着不像是好人啊。”
李昱淡淡地回答道:
“他确实不是好人,他欠我一笔血债,所以我要去找他算账。”
“美国这么大,要找一个人可不容易啊。”
“我有可靠的情报,那人疑似就在旧金山。”
“旧金山?唉,我也想去旧金山——如果我的左腿还在的话。”
老兵边说边抬手去摸自己的左腿根部。
只见他那本应是左腿的地方,只剩下空荡荡的一截裤管。
李昱斜过眼珠,看了眼老兵的断腿:
“老兵,你的左腿是怎么没的?”
老兵神情平静地淡淡道:
“1918年8月,第二次马恩河战役,德国佬的一发炮弹把我掀飞出去,等我醒来时,我就找不回我的左腿了。”
李昱耸了耸肩:
“被炮弹掀飞却还能活着归乡,你已经算幸运的了。”
老兵弯起嘴角,乐观地大笑着:
“是啊!能够活着回家,就已经很幸运了!跟我一起参军并顺利回国的同乡,就只剩下汤姆了!”
说到这儿,他转过脑袋,朝身旁看去。
就在老兵的身边,躺着一名瘦骨嶙峋的青年。
只见对方蜷缩着身子,背对着李昱和老兵,把脸蛋埋进臂弯,似乎在熟睡。
李昱问:
“他就是汤姆?”
老兵点点头:
“嗯,是的,他是我的邻居,同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比我幸运得多,战争结束后,身上一个零件都没少。
“只不过……他受了很大的刺激。每天都喝得烂醉于泥。
“就在上个星期,他醉死在巷子里,不省人事。”
说到这儿,老兵重重地叹息一声。
“医生说他没救了,因为长期饮用假酒,所以肝脏出现非常严重的损伤……我想趁他还有一口气,带他回家乡。”
尽管老兵的语气非常平静,但从他那逐渐加快的吸烟速度来看,他此刻的心境并不平静。
这时,树荫外的雨势逐渐减弱,已有停雨的迹象。
“总算是停雨了。华人,我该走了,跟你聊天很开心,下次有机会再见面吧。”
李昱微笑着点点头:
“老兵,祝你一路顺风。”
老兵转过身,摇了摇汤姆的身体。
“汤姆,醒醒,该启程了,嗯?汤姆?醒醒!汤姆!快醒醒!”
老兵的连声疾呼令李昱注意到状况不对,赶紧凑过身去。
但见汤姆闭着眼,蜷缩着身子,像极了子宫里的胎儿,淡紫色的嘴唇抿得紧紧的,乍一看去,仿佛只是睡着了……真的就像是睡着了。
老兵伸手摸了摸汤姆的脖颈,然后颓然地垂下脑袋。
“他死了……该死的,你小子就不能再坚持一下吗?你挺过那可怕的战争,却挺不过这一时半会儿吗?我们马上就能回到家乡了啊……”
挚友死在自己眼前,他却出奇地镇定,脸上没有一丝表情,语气没有任何起伏……不,这不是“镇定”,更像是一种诡异的“麻木”。
李昱弹掉手中的香烟,拍了拍老兵的肩膀。
“请节哀,你已经尽力了。”
老兵摇了摇头:
“我早知会有这么一天。只是……只是……明明战争已经结束了,我却还要失去战友……死在荒郊野外,连个送葬的牧师都没有……实在太可悲了……”
李昱又拍了拍老兵的肩膀,然后站直身子,正色道:
“老兵,我们来送汤姆一程吧。实不相瞒,或许是命运使然,这儿恰好就有一位牧师。”
李昱说着从口袋里拿出十字架项链,以及一盒圣油——其实就是一盒普通的橄榄油。
老兵扭过头,满面错愕地看着李昱。
“你是牧师?”
“没错,我是牧师,如假包换。”
李昱微笑着脱掉身上的卡其色风衣,露出里头的衣裳——白色的罗马领,双排扣并有收腰设计的黑色长袍——正是最常见的牧师服。
“老兵,来搭把手吧,我们让汤姆躺好一点。”
看着李昱手中的十字架、圣油,以及他这身经典的牧师装扮,老兵十成疑惑去掉三成,言行举止多出几分敬重。
虽仍感错愕,但他还是乖乖地配合李昱,二人合力,让汤姆平躺在地。
李昱半蹲在汤姆的身边,左手把十字架项链端持在胸前,神情庄重地凝视其面庞,一字一顿地朗声道:
“天父啊,救世主曾与我们约定。‘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相信我的人,虽死必生’!
“仁慈的天父啊,此人蒙祢呼召,要从此世回祢身边,请祢依照允诺,接纳他进入祢的国度。
“愿你能从罪孽中释放,与在永恒的光中被迎接、被救赎的人们一起,在复活的荣耀中重新起立!”
言及此处,李昱将右手大拇指伸进圣油之中,然后用沾满圣油的指尖在汤姆的额头上划了个十字。
“奉主之圣名,阿门!”
【叮!为逝者做涂油礼,成功扮演“牧师”】
【“牧师”进度:98%→101%】
【“牧师”等级提升!Lv.2→Lv.3】
【“牧师”当前进度:1%】
【开放新角色:狂战士】
【获得新技能:杠杆步枪专精Lv.A】
【技能介绍:轻松驾驭一切杠杆步枪!凡是出现在你200米内的目标,必定命中!】
做完涂油礼后,李昱缓缓起身。
瞧见他这无比专业的涂油仪式,老兵不再怀疑其身份,面朝汤姆的遗体,神情恭敬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老兵,汤姆的遗体你打算如何收拾……嗯?”
李昱话音未完,便像是感应到了什么,凝起眼眸,扭头盯视身后的雨幕:
“……老兵,你身上有带武器吗?”
“武器?我穷困潦倒,怎么可能会有武器在身。如果我有武器,早就拿去卖了……嗯?”
老兵慢半拍地发现异状。
他皱紧眉头,转过脑袋,跟李昱看向相同的方位。
就在二人视线的正前方,4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年轻白人穿过层层雨幕,大步流星地朝他们走来。
说来也巧,这4人恰好是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特征明显。
倘若定睛细瞧,便能发现他们的眼瞳呈现出瘾君子特有的浑浊……想必他们平日里没少抽叶子。
仅一眼就能看出:这4人绝不是来躲雨的。
但见他们脸上挂着狞笑,人手一根棒球棍……任谁都能感受到来者不善。
老兵表情凝重,默默抓紧手中的拐杖。
相较而言,李昱倒是淡定得多,不紧不慢地收起手中的圣油与十字架项链,移步回自己的行李旁边。
不消片刻,这4人走进树荫之中,来到李昱、老兵的跟前。
为首的瘦子扫视一圈,看见李昱后,他露出半是欣喜、半是狰狞的表情:
“嘿!伙计们,快看呐,这儿有一条清虫呢!呵,这条清虫还穿着牧师服呢!一个没腿的废人,一条清虫!真是一对绝妙的组合啊!”
他话音刚落,其身旁的伙伴们便统统大笑出声,纷纷朝李昱投去怪异的目光——如此眼神,仿佛是在打量一个新玩具、一头新猎物。
老兵面色一沉,拄着拐杖站起身:
“嘿,小伙子,给我放尊重一点!我在法国杀德国佬时,你还不知道在哪儿玩泥巴呢!”
胖子一脸不屑,耸了耸肩: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你是不是想让我对你说:‘哦,老兵,你太了不起了,请让我亲吻你的大白屁股吧’?”
矮子:“行了!别跟他们废话了!喂,没腿的废物!还有你这条清虫!快把你们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
这时,高佬忽地插话进来:
“你们快让开!我要忍不住了!等打死这条清虫,再从他的尸体上找钱!”
高佬跻身上前,毫不掩饰眼中的凶芒,一边恶狠狠地瞪视李昱,一边继续道:
“都怪你们这群该死的清虫!抢了我的工作,害我流落街头!妈妈说得没错,你们就是一群祸害!死掉的清虫,才是好清虫!”
他说着用力挥舞手中的球棒,摆出全垒打的架势。
瘦子奸笑着拍了拍高佬的肩膀:
“老兄,不要着急,反正时间有得是。伙计们,难得碰见一条清虫,我们今天就来一场久违的‘清虫全垒打’吧!好久没玩了!”
此言一出,顿时引来其伙伴们的一致赞和。
只要稍加观察,便不难发现:他们的球棒上都沾着干涸的血迹。
这4人有着统一且极富特色的口音,他们刚一开腔,李昱就立即辨明他们的身份:爱尔兰人!
在这个年代的美国,在美爱尔兰人对在美华人有着全方位的、不加掩饰的恶意——只因后者吃苦耐劳,拿最少的钱,干最多的活,令前者恼羞成怒,觉得是华人抢了他们的工作。
在释出无比强烈的恶意后,这4名爱尔兰人直勾勾地盯着李昱的脸看,似乎是想在他脸上找到恐惧、惊忧的表情,以供他们取乐。
不过,他们很快就失望了。
无论是高佬的叫嚣,还是其他人的高声狞笑,都没能让李昱动一下眉头。
他始终保持淡定,一副见怪不怪的淡定模样。
李昱深深地看了对面4人一眼,随后缓缓念诵起《圣经》约伯记的名句:
“‘人生在世必遇患难,如同火星飞腾’。”
瘦子挑了下眉:
“清虫,你竟然还懂《圣经》?你说得没错!遇到我们,算你倒霉!”
李昱微笑着摇了摇头:
“不,我不是在说我,我是在说你们——我才是你们的患难。”
他说着缓缓拿起脚边的长条状布包。
看着这纤长的形状,对面4人下意识地以为这是步枪,纷纷变了脸色。
“放心,这不是枪。”
李昱边说边扯开布条,露出里头的物事——一把刀。
只见这把刀有着直形的刀柄、狭长的弧状刀身,刀柄与刀鞘都是古朴的黑色,刀刃长度约为75cm,总长度近1.2米。
瘦子一怔:
“日本武士刀?”
李昱淡淡道:
“不,这不是日本武士刀,这是戚家刀。简单来说,该刀结合了日本武士刀与中华剑的优点,有着日本武士刀的弧形刀身、中华剑的剑柄。既能使出日本刀的招式,又能运用中华剑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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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战斗牧师,可曾听说?
瘦子等人对视一眼,随后不约而同地齐声大笑。
高佬:“我还以为你要掏杆步枪出来,原来只是一把刀啊!”
胖子:“果然呐!清虫就是一群游离在文明世界之外的害虫!只会用这种老掉牙的武器!”
矮子:“该死,要是我的手枪还在就好了,真想让这条清虫见识一下‘文明利器’的厉害!”
瘦子:“喂!清虫,在逞能之前,好好睁大眼睛看清楚!我们这边可是有4个人!”
他们一边大肆嘲笑,一边不约而同地伸出手指去拉两边眼角,将眼睛拉成细缝状,不加掩饰地羞辱李昱。
李昱拿出了刀,却丝毫不能吓阻瘦子等人。
人数上的差距,带给后者以巨大的心理优势。
4个打1个……他们满心觉得优势在我!
老兵看了看李昱,接着又看了看对面4人,脸上浮现出决然的神情:
“……喂,华人……不,牧师,你快逃吧,我来应付这4个杂种。你还很年轻,不要因逞能而平白送命。”
胖子闻言,露出十分夸张的笑容:
“喂!你们听见了吗?这个没腿的废人说要独自应付我们四个!”
又是一阵大笑传出。
老兵并不理会这些家伙的讥讽,只默默地握紧掌中的拐杖。
忽然,一只大手横向伸出,挡在老兵的面前。
“老兵,感谢你的好意。”
李昱说着朝老兵比了个“请坐吧”的手势。
然后,他又开始念诵《圣经》的名句:
“‘我已佩上刀剑,将会彰显勇者的尊容与威严’。
“‘那寻索我命、要毁灭我命的人必往地狱之最底处。他们必被刀剑所杀,成为野狗的食物’。”
李昱的吟唱令瘦子沉下脸来:
“哼,只不过是一条清虫,竟学着人类的模样来念《圣经》!你以为你穿一件牧师服,就真的是牧师吗?伙计们,一起上!给这个家伙一点颜色看看!”
随着他一声令下,四人同时挺身迈步,如高墙般朝李昱压将而去。
虽是一起行进,但因为彼此间毫无配合,所以队形乱七八糟的。
高佬走得太靠前了,而瘦子又太靠后了。
看着变为“突出部”的高佬,李昱弯起嘴角,显出意味深长的笑意。
高佬见状,皱了皱眉,下意识地质问道:
“喂,清虫,你笑什么?”
李昱扬起视线,直勾勾地紧盯高佬,眸光幽深。
“尸体在说话。”
就在他语毕的这一刹间——
呼!
牧师服的下摆高高扬起,像极了迎风舒展的战旗!
只见他如飞燕般直冲向高佬,握刀的右臂像断裂的弓弦一样猛地弹开,拔刀出鞘!
分秒间,刀锋在半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扫向高佬。
面对李昱的神速斩击,高佬完全反应不及。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条“银蛇”从刀鞘中弹出,眼睁睁地看着银白色的刀光填满其视界——
咻!
刀光斜扫而过。
就像是被施了“时间暂停魔法”,高佬僵在原地不动。
下一秒钟,在李昱与他错身而过的瞬间——嗤——的一声轻响,他的上下身错位了。
他的下身仍“站立”着,上身则沿着平整的切口,缓缓地滑落掉地。
一刀斩毙高佬后,李昱扭身面对胖子、矮子。
下一息,他的身躯再度化作残影,双臂化翼,五体腾空,速度快似鬼魅。
高佬的惨死,令余下三人都变了脸色。
看着飞速逼近的李昱,胖子和矮子怪叫一声,下意识地抡动球棒,打向李昱。
然而,李昱已从原地消失——他们打中的只是李昱的残影。
当李昱的身形重新显现时,他已出现在胖子、矮子的背后,身后留下两道刀光。
李昱看也不看这俩人,扭头看向瘦子——这一霎那,其身后的胖子、矮子已喷着鲜血,不分先后地倒在地上。
前后不过5秒钟的工夫,仍安然站立的人,就只剩下瘦子一人……瘦子瞪圆双目,颊间血色尽散,表情被强烈的惊骇所支配。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
这一回儿,李昱没有再疾奔,而是踩着不紧不慢的步伐,徐徐靠近瘦子,发出“啪嗒”、“啪嗒”的脚步声。
此时此刻,在瘦子听来,这足音实乃“死神逼近”的声响!
“你、你不要过来啊!!”
瘦子用力握紧球棒,将其架于身前以隔开自己与李昱,仿佛只要这么做,就能让他感受到安全感。
他手抖得厉害,掌中的球棒像极了企图蹦跳出去的活鱼。
李昱无视他的“警告”,面无表情地继续走近。
“该死的清虫!!”
瘦子满面仓皇地举高球棒,举过头顶,准备给李昱以痛击。
虽然这个架势很易发力,但这般一来,他的两肋全放空了。
电光火石之际,李昱稍微猫低腰身,瞄准瘦子的左腋下,疾驰而去。
他的奔跑速度远远超过瘦子的挥棒速度。
瘦子尚未挥棒,他便从其左腋下穿身而过,衣袖相交的这一瞬间,李昱用刀锋去贴瘦子的左大腿,借助冲刺的势能,迅猛拉刀,从刀镡一口气拉到刀尖。
嗤!
刀锋闪过,躯腿分离。
“啊啊啊啊啊啊啊——!”
瘦子抱着切面平滑的左腿断口,尖声惨叫。
强烈的剧痛令他几欲昏厥……然而,他已顾不上惨叫。
因为他瞧见李昱正缓步走来!
在求生欲的驱使下,他连忙换上他所能露出的最卑微的表情,忙不迭地向李昱讨饶:
“清虫……不不不!这位先生,这位绅士,求您放我一命!不要杀我!我们没有恶意……”
咻!
李昱不说话,只默默地振刀,甩去刀身上残留的血迹。
看着一闪而过的银白刀光,瘦子就跟噎到似的,双肩收紧,余下的话语全落回肚中。
“抱歉,我打断了你的话吗?我不是故意的,请继续,你刚刚说到‘我们没有恶意’。”
瘦子身体抖似筛糠,不敢再开口。
“怎么?你说完了吗?那好,现在轮到我说了。”
李昱移步至瘦子跟前,面无表情地俯瞰对方,拉长的、巨大的阴影投射在瘦子身上。
“我长什么样子?”
瘦子连眨眼睛,满面不解地反问:
“什、什么?”
咻!
李昱扬起刀身,用刀尖去指瘦子的鼻子。
“你是哪国人?”
瘦子身体抖得更厉害了,下意识地又问一遍:
“什么?”
“有‘什么国’吗?他们讲英语吗?”
瘦子似乎快哭出来了,大脑几近宕机,傻乎乎地又问一遍:
“什、什么?”
“你再说‘什么’一遍!你敢再说一遍‘什么’试试看!”
李昱猛地提高音调,眸中冷芒闪烁,掌中寒刃前伸,那锐利的刀尖就快刺中瘦子的鼻头。
瘦子吓得一激灵,大脑稍微恢复清醒,结结巴巴、颤颤巍巍地快声道:
“你、你是黄种人!有有、有着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非常年轻!非常高大!非常英俊!”
他吐豆子般不断吐出他所知晓的一切好词。
未等他说完,李昱就冷冷地打断道:
“我长得很贱吗?”
“什、什么?”
嗤!
李昱毫不犹豫地抖动右腕,刀锋微晃,削飞瘦子的鼻尖。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崭新的惨叫,传荡开来。
李昱无视瘦子的叫声,一字一顿地又问一遍:
“我·长·得·很·贱·吗?”
瘦子不敢再怠慢,强忍剧痛,含着眼泪,声嘶力竭地回应:
“不!不是!”
“那你为何要用‘清虫’来称呼我,还要在我面前拉眼角?”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很对不起!我再也不歧视华人了!我向上帝保证!”
“回答我,迄今为止,你们杀了多少华人?”
瘦子眼中闪过一抹犹豫,可在瞧见那近在咫尺的刀锋后,他便丧尽抵抗的勇气。
“14……啊、不,15个,8个男人,7个女人!”
“15个……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啊。你读过《圣经》吗?”
瘦子可悲并惊惶地快速点头。
“读、读过……”
“有段《圣经》现在读,应该很合适。以西结书二十五章十七节。”
李昱稍稍挺直腰身,换上肃穆的口吻:
“正义之路上的人,被自私和暴虐的恶人所包围。
“以慈悲与善意祝福他带领弱者们穿过黑暗的影之谷。
“他守护自己的兄弟,寻找走失的儿童。
“对那些试图毒害我同伴之人,我将怀着巨大的仇恨和无比的愤怒杀死他们。
“当我复仇之时,他们将会知道——我,就是上主!”
语毕的刹那,李昱挥下刀锋。
瘦子嚎天喊地,喊到破音,喊得撕心裂肺——刀锋闪过的下一刻,哭喊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尸体倒地的闷响。
【叮!战前吟唱《圣经》;斩杀作恶多端的地痞流氓,成功扮演“圣骑士”】
【“圣骑士”进度:86%→101%】
【“圣骑士”等级提升!Lv.1→Lv.2】
【“圣骑士”当前进度:1%】
【开放新角色:善人义士】
【获得新技能:子弹时间Lv.B】
【技能介绍:拥有无比优异的观察力和反应力,足以看穿对手的弹道和射击时机。技能发动后,持续时间10秒,冷却时间20秒。仅限初速600m/s以下的飞行物,拳击、斩击等非飞行物的攻击,不在效果范围之内。】
老兵怔在原地,目瞪口呆地注视李昱的背影。
“你、你……你真的是牧师吗?”
提着滴血凶刃的年轻牧师,不紧不慢地转回身来,面朝老兵。
忽有一阵劲风拂来,拉起牧师服的下摆,产出猎猎响声。
因为背光,所以他的面容处于相对的阴影之中,只有那抹微笑清晰可见。
“我当然是牧师。只不过,我属于其中比较暴躁的那一类型。”
老兵看了眼满地的尸体,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是‘暴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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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角色扮演系统】
李昱和老兵并肩站在一个土堆前,其上立有一根以树枝制成的十字架——可怜的汤姆永眠于此。
李昱左手攥着十字架项链,自然垂落,右手拿着一本圣经,端于胸前,他的戚家刀则佩于左腰间。
“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
“所以不要悲痛地说你对他的离去感到遗憾,相反,你应该感恩地说:你很感激他在这里。
“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
“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天父知道我一样。”
【叮!为逝者送葬,成功扮演“牧师”】
【“牧师”进度:1%→2%】
李昱语毕后,旁边的老兵一边失神地凝望土堆,一边轻轻地在胸前划十字。
“牧师,谢谢你。”
老兵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扭头朝李昱投去感激的目光。
“能在这个时候遇见一位牧师,真是帮大忙了。虽然你这位牧师……别致了一点。”
他说着不由自主地转动眼珠,瞟了眼李昱腰间的戚家刀。
李昱微微一笑:
“不客气,我只不过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
送别汤姆后,二人背起各自的行李,沿原路折返。
那4个爱尔兰人的尸体被随意地遗弃在原地,正如李昱战前所吟唱的内容——他们必被刀剑所杀,成为野狗的食物!
在走回公路的半途中,冷不丁的,老兵怔了一怔。
他像是回忆起什么,稍作思忖,随后语气认真地沉声道:
“牧师,我想起来了。其实……我见过脖子上有红色纹身的白人男性。”
李昱闻言,神色一凛,侧头看着老兵,以眼神示意“请细说”。
老兵清了清嗓子:
“5天前,我和汤姆路过一间汽车旅馆时,碰见了一伙墨西哥人。
“他们是本地的一个帮派,自称为‘狼帮’。
“我当时清楚地瞧见,他们中的某个人的脖子上有红色的纹身。
“不过,我不确定那是不是红色的骷髅头。
“前些天在酒馆喝酒时,我从酒保那儿听了不少跟这‘狼帮’有关的消息。
“据那酒保所说,他们的老巢位于离这儿不远的‘乐园’。”
李昱听罢,立即追问道:
“‘乐园’是什么?”
老兵耐心地解释道:
“那是一座已经废弃的火车站,就在这附近。
“以前有许多流浪汉住在那儿,所以被称为‘乐园’。
“‘狼帮’到来后,直接霸占了‘乐园’,里头的住客们要么被赶走,要么被宰杀。”
李昱沉下眼皮,暗自思量。
很快,幽幽的话音传出:
“……老兵,你知道‘乐园’的具体位置吗?”
面对李昱的询问,老兵抿了抿唇,眸中闪过一抹犹豫。
“牧师,我可以把‘乐园’的具体位置告诉你。只是……”
他长长地叹息一声,换上告诫的口吻。
“我想提醒你,虽然你的身手很好,但刀挥得再快也敌不过枪。
“这伙墨西哥人可不比刚才的那4个流氓。
“他们是真正的帮派!手段狠辣,人数众多,足足有十几号人,而且装备非常精良,不缺枪械!
“就凭一把刀,是敌不过他们的!”
李昱淡然一笑:
“老兵,感谢你的关心。
“我不是呆瓜,自然不会傻到用一把刀去硬抗枪械。
“你只需要把‘乐园’的具体位置告诉我便好。至于如何行动,我自有打算。”
老兵耸了耸肩,面露苦笑:
“行吧,那我就只能祝你好运了。”
老兵报出一串地名,李昱牢牢记住。
“老兵,感谢你的情报,真是帮大忙了。”
老兵潇洒地摆了摆手。
“不必客气,就把这当作是帮汤姆送葬的谢礼吧。”
谈话间,二人已回到宽敞笔直的公路上。
“老兵,汤姆已逝,你还回家乡吗?”
“嗯,我要将汤姆的遗物交给他妈妈,然后随便找份工作,找不到工作就沿街乞讨,能活一天是一天。”
“这样啊,那么多保重了,不要输给贫病,愿上帝的平安与你同在。”
“哈哈哈!连战争之神(火炮)都杀不死我,区区贫病就更杀不死我了!牧师,你也多多保重了!祝你早日找到那个脖子上有红色骷髅纹身的白人男性!”
二人不约而同地伸出右手,用力相握。
随后,就跟事先约定好的一样,二人同时放开彼此并转过身,走向相反的道路。
不论是李昱还是老兵,都没有回头,毫不踌躇地走着各自的路。
嗒、嗒、嗒、嗒、嗒……
空旷无人的大道上,拐杖敲击路面的声音格外清亮,恍若空谷回音。
老兵握紧拐杖,目视前方,一点一点地朝日出的方向走去。
嗒、嗒、嗒、嗒、嗒……
……
……
李昱右手提着行李——装了几件换洗衣物与些许日用品的大号手提箱——不紧不慢地行走在笔直的公路上。
他的戚家刀已重新用布条包紧,随意地扛在左肩上。
他将根据老兵提供的情报,直奔“乐园”,找寻那所谓的“狼帮”!
没有同伴,也没有值得一看的风景,李昱逐渐感到无聊。
为了打发时间,他决定查看一下系统。
于是乎,他心念微动,一张只有他才能看见的光屏在其眼前展开:
【宿主:李昱】
【当前可扮演角色:
牧师Lv.3(2%)
圣骑士Lv.2(1%)
狂战士Lv.1(0%)
善人义士Lv.1(0%)】
【当前拥有的技能:
戚家刀法Lv.C
八极拳Lv.D
一骑当千Lv.B
杠杆步枪专精Lv.A
子弹时间Lv.B】
——这“牧师”越来越不好扮演了啊,升级越来越慢,而且每一次扮演都要努力摆出一副神棍的模样。
李昱一边暗忖,一边露出无奈的神情。
这时,李昱后知后觉地回想起来:他已经在这个时空生活了足足半年。
半年前,他是一个普通的网络小说家。
靠着还算过得去的稿费,以及天生的物欲低下,他每天过着闲暇时就读读书、听听音乐、弹弹钢琴,该码字时就努力码字的悠闲日子。
某一天,他在书房读书时,突然感觉犯困,便倚着躺椅打个盹儿。
等他睁眼时,便发现自己已魂穿至1924年的美国,“初始地点”是一个名叫“星光镇”的普通小镇。
身体已是陌生的身体,名字却还是熟悉的名字——“原主”的名字也叫李昱。
在意识到自己穿越的那一瞬间,他收到了穿越者特有的外挂。
伴随着“叮”的一声,他脑中多出一个系统。
对于这个系统,李昱给它取名为“角色扮演系统”。
简单来说,其功能就是开放一些角色,只要成功地扮演这些角色就能获得经验值,角色等级提升后便可获得强大的技能并开放新的角色以供扮演。
李昱获得的第一个角色,便是“牧师”。
在看见“牧师”这俩字眼时,他都傻眼了。
生长在红旗下的他,是纯粹的无神论者。
让他这个连《圣经》都没碰过的无神论者去扮演牧师,是否太强人所难了?
尽管感到犯难,但有外挂在身,没有不使用的道理。
于是乎,他硬着头皮,买来一本《圣经》,反复研读,并且经常前往附近的教堂,亲眼观摩牧师们都是如何展开工作的。
方才的老兵绝对没想到:这位看起来很专业的华人牧师,其实是个根本不信上帝的无神论者!
就这样,李昱找了份活儿——某咖啡厅的杂役——一边认真工作,一边努力扮演牧师,一点一滴地积累经验值。
花费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他总算是让“牧师”的等级从Lv1升级到Lv2。
在“牧师”等级提升后,他获得了穿越以来的第一个技能:“一骑当千LvB”。
【“一骑当千Lv.B”:拥有远超寻常人等的强悍体魄,身体各项机能均达到一流运动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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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疾速追杀
就在系统界面的“当前拥有的技能”这一列的最末尾,有一个小小的问号。
当李昱将注意力集中至这个“问号”时,便会弹出一个崭新的光幕,详细地提供介绍:
【技能共分6级,由低到高分别为E、D、C、B、A、S。角色等级越高,升级后越容易获得高级技能】
在获得“一骑当千Lv.B”后,李昱的体型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没有变成3米高、2米宽的大肌霸,依旧是颀长的身材。
虽然外形没什么变化,但李昱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体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骑当千Lv.B”的技能介绍讲得很清楚——身体各项机能均达到一流运动员的水平——它所说的“各项”,真的是全方面的加强!
简单来说,如今的李昱拥有一流短跑运动员的腿部爆发力、一流长跑运动员的肺活量、一流拳击运动员的反应速度、一流举重运动员的肌力……真正意义上的全能运动员!没有任何短板!
不夸张的说,如果李昱现在去参加奥运会,能在各个项目夺取金牌。
除了获得新技能之外,“牧师”等级提升至Lv2后,系统开放了新的可扮演角色:“圣骑士”。
当李昱把注意力集中至角色词条时,就能获得这些角色的简短介绍。
【“圣骑士”:贯彻骑士精神,惩恶扬善,抚危济困的上帝之剑】
对李昱来说,“圣骑士”要比“牧师”好扮演得多——只因在这个年代的美国,在美华人的身边总能刷新出种族分子、地痞流氓。
白人也好,黑人也罢,就没有不歧视华人的,全都视华人为猪狗。
从穿越至今,李昱没少碰见那些来找他麻烦的人——而这些家伙,统统变为“圣骑士”的经验值。
大体而言,他这半年来的生活还算安宁,有稳定的工作,扮演“牧师”、“圣骑士”的过程也很顺利。
然而,就在前阵子,异变突生。
为李昱提供工作的咖啡厅老板,是一位非常慈祥的老爷爷。
他的梦想是当一位咖啡师,倾尽毕生积蓄开了这间咖啡厅。
在这个种族分子俯拾皆是的时代,他不歧视任何种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李昱刚穿越过来时,人生地不熟,口袋里空空如也,华人的身份令他四处碰壁,根本找不到像样的工作。
好在他遇见了老板。
后者不仅聘用李昱,而且还帮他介绍住所,使他得以住进租金便宜、地段优良的公寓。
值得一提的是,他给李昱开出的工资跟白人相等。
在这个年代的美国,在美华人的平均薪酬远低于在美白人,二者间的差距可能有好几倍!
其实,老板那时的员工已完全够用,压根儿就不需要再聘用李昱,只单纯地想帮李昱一把而已。
正是多亏了老板的悉心关照,李昱才能这么快就适应这个时空,逐渐站稳脚跟,免于当一个流浪汉。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毁了这一切。
半个月前的星期五夜晚,一伙驾驶豪车的不速之客来到这座小镇,光临老板的咖啡馆。
起初,他们只是正常地喝咖啡。
可渐渐的,他们的情绪逐渐亢奋——多半是吸叶子了——大吵大闹,严重影响到咖啡馆的正常营运。
为了维护店铺的秩序,老板义正言辞地上前劝解。
没成想,此举惹来了对方的不快。
他们对老板大打出手,使老板受了不小的伤势,并肆意毁坏店内的一切物事。
桌子、椅子、咖啡罐……凡是能砸烂的东西,统统被他们破坏殆尽。
在离开之前,他们还不忘放一把火。
将咖啡馆彻底糟蹋干净后,他们大笑着乘车而去。
那天晚上,李昱恰好没有值班,没有见到这群狗杂种。
这间咖啡馆是老板的毕生心血,就因一场飞来横祸,毁于一旦。
是时,老板哭成泪人,几近昏厥。
是时,李昱面无表情地看着变为废墟的咖啡馆,好半晌后,他默默地回到住所,收拾行李。
是时,老板看穿了李昱的意图,急忙上前劝阻,但遭到李昱的婉拒。
像老板这样的好人,不应该被枪指着。
坏人才应该被枪指着!
他尊敬品德高尚的老板,喜欢老板煮的咖啡,也很喜欢这间氛围温馨的咖啡馆。
所以……需要有人来为此做个交代!
咖啡馆被毁后,他从老板那儿获悉两条至关重要的情报——
其一,这伙人驾驶的车子挂着旧金山的牌照,只可惜老板没能记住其车牌号。
其二,其中的某个人的脖子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其年纪在25岁左右。
就这样,李昱毅然决然地离开“初始小镇”,动身前往旧金山!
除了找寻脖子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的狗杂种之外,李昱前往旧金山还有别的理由。
旧金山乃美国西海岸最大的城市之一,人口众多,机遇众多,肯定有更多的“角色扮演”的机会。
刚开始还不习惯,但在逐渐适应后,李昱已彻底喜欢上这个“角色扮演系统”。
他前世的职业是网络小说家,大学毕业后就闷头写小说,从未上过班,连简历都没写过。
兴许是出于此故,当他扮演各种角色时,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感、刺激感。
一言以蔽之,他有些上瘾了——他迫切地想要提高角色等级,好开放更多的角色以供他扮演!
当然,除了上瘾之外,他执着于提高角色等级的另一大缘由、同时也是最主要的原因,便在于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以保护己身。
诚然,时下的美国挟“一战最大赢家”之权威,俨然已有世界霸主的架势。
经济迅猛发展,前所未有的工业化浪潮,民众旺盛的消费需求与消费欲望,以爵士乐为代表的新艺术的诞生……人称“咆哮的二十年代”。
对在美白人而言,这或许是一个幸福的、充满希望的时代。
可对在美华人而言,则不然。
自第一批华人踏上美国土地起,华人这一群体就始终遭受美国各个阶层的不可理喻的歧视。
直白的说,在美华人在美国政治生态中处于“臭底边”的位置,连黑人、印第安人都不如。
美国排华的集大成者,便是1882年公布的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根据《排华法案》的规定,华人不是美国人,与其他外来移民不同,华人没有任何成为美国人的希望。
在美华人正常地走在大街上,什么坏事也没做,都有可能遭受辱骂、殴打,甚至是杀害——没有任何理由,仅仅只是因为你是华人。
李昱刚刚所经历的一切,便是最佳佐证:4名爱尔兰人视他为害虫,无所顾忌地侮辱他,不由分说地向他施暴,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老板的遭遇、自己迄今为止的种种经历……以上画面飞快地在李昱眼前闪过。
如果不够强大,就没法保护好自己,更没法保护好重要的人……一念至此,李昱偏过脑袋,扬起视线,目光炯炯地直视斜后方,直视旧金山的方向。
旧金山是肯定要去的,他的旧金山之行仍在继续。
但是,在此之前,先去一趟“乐园”,会一会那个“狼帮”!找寻那个脖子上有红色纹身的白人男性,看看对方是否就是他要找的狗杂种!
李昱收回目光,转而看向“乐园”的方位,眼神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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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戚家刀的后人
在为汤姆施涂油礼,并斩杀那4个流氓后,李昱的“牧师”、“圣骑士”双双升级,分别突破至Lv.3、Lv.2,获得技能“杠杆步枪Lv.A”与“子弹时间Lv.B”。
系统介绍没有瞎掰,角色等级越高,确实越容易获得高级技能。
“牧师”从Lv1升级到Lv2时,只给了一个B级的“一骑当千”,从Lv2升级到Lv3时,则给了一个A级的“杠杆步枪专精”。
新获得的这两个技能,都是一目了然的强大。
“杠杆步枪专精Lv.A”补足了李昱的远程短板,而“子弹时间Lv.B”则提高了李昱的生存能力。
在这个枪炮横行的时代,能够躲子弹的后者可太有用处了!
可惜的是,他没有杠杆步枪,他现在全身上下唯一的武器,就只有那把祖传的戚家刀。
因“牧师”、“圣骑士”升级而开放的两个新角色,分别是“狂战士”与“善人义士”。
刚才忙着给汤姆送葬,还没来得及查看这两个新角色。
于是乎,李昱将注意力集中至“狂战士”、“善人义士”的词条上。
很快,介绍角色的光幕在其眼前展开。
【狂战士:置生死于度外,状似狂人的英勇战士】
【善人义士:助人为乐的高洁之士】
李昱挑了下眉毛,嘴角挂笑,心中暗忖:
——不错!前者暂且不论,后者倒是很好扮演。
简单来说,善人义士就是做一个乐善好施的好人嘛!
——穿越这么久,总算是给了我一个容易扮演的好角色。
李昱长出一口气,嘴角因心情雀跃而微微上扬。
……
……
转眼间,三日时光悄然已过。
李昱站在一处高坡上,将双手搭在眉骨上,眺望远方的废弃火车站。
那儿就是“乐园”,“狼帮”的藏身地。
从外观来看,这座废弃火车站有些年头了,纵使隔着老远,也能隐约闻到一股破败、锈蚀的气味。
他看不见“乐园”里面的光景,不知“狼帮”的成员们现在是否就在里边。
要想探个究竟,就只能进去瞧瞧了。
直接硬闯,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老兵说了,那伙墨西哥人并非善茬,心狠手辣,人数众多,装备精良。
在“一骑当千LvB”等技能的加持下,寻常人等根本不是李昱的对手,但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并不认为自己单凭一把戚家刀,就能正面击溃一支帮派。
——只能潜入了。
一念至此,李昱掏出怀表,看了眼时间——17点32分——现在是春天,还要将近1个小时才会天黑。
夜幕降临后,不声不响地潜入“乐园”——这是眼下最合宜的方法。
在等待天黑的这段时间,李昱决定对自己的佩刀做一遍保养。
他闪身藏入不远处的大树后方,从行李箱中拿出一块磨刀石,解开紧裹戚家刀的布条,露出黑柄黑鞘的纤长宝刀。
呛啷啷啷啷……
刀身一寸寸出鞘,发出清脆的铿鸣。
李昱缓缓放横刀面,镜子般的明亮刀面映出他那被压瘪的面庞。
李昱目前共有5个技能:戚家刀法Lv.C、八极拳Lv.D、一骑当千Lv.B、杠杆步枪专精Lv.A、子弹时间Lv.B。
后三者都是系统给予的技能,而前二者都是“原主”本就拥有的技能!
说来惊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并非寻常人等,其出身绝对称得上是满门忠勇!
“原主”的祖上曾跟随名将戚继光去平倭,由此习得了戚家刀法。
戚家刀——顾名思义,由戚继光所创制并推广的一种军刀。
戚继光吸收日本武士刀的优点,结合中国刀法,设计出更适应实战的戚家刀,并写入兵书《纪效新书》。
抗倭战争结束后,“原主”的祖上卸甲归田。
虽不再舞刀弄剑,但他并未让自己的满身武学就此失传。
在他的严令下,“刻苦研习戚家刀法”成为李家的第一条家规。
数百年来,纵使波折不断,也没能打断李家的武学传承。
李昱此刻紧握在掌中的这把刀,便是他们李家的祖传宝刀,其名为:【伐折罗】。
“伐折罗”乃药师十二神将之一,意译金刚。主领夜叉众,守护佛法,为夜叉神王之上首。
此刀之锋利,仿似有伐折罗的加持,故得此名。
虽说是祖传宝刀,但也没祖到哪儿去,传承到现在,不过三代而已。
“原主”的爷爷斥重金请名匠打造此刀。
1860年,“原主”的爷爷握持此刀,参加太平天国运动,打过清妖。
1899年,“原主”的父亲同样握持此刀,参加义和团运动,打过洋人。
现如今,这把宝刀传到了“原主”的手中。
“原主”倒也争气,不仅很有天赋,而且非常努力,年纪轻轻就将戚家刀法修炼得小有成就,不敢说有多么高超,但斩杀武艺平平之辈,倒是绰绰有余。
在刻苦研习家传的戚家刀法之余,“原主”还拜入某位八极拳大师的门下,学习八极拳。
李昱的技能列表里的“戚家刀法LvC”与“八极拳LvD”,便是这么来的。
只可惜,如今已不是拳脚刀剑的时代。
任凭“原主”的刀功如何了得、拳法如何精湛,都敌不过枪炮。
他的满身功夫毫无用武之处,找不到像样的工作,生活清贫。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搭上偷渡船,前往美国,另谋出路。
再之后的事情,就毋需赘述了——“原主”抵达美国后没多久,李昱便魂穿过来,一个全新的“李昱”诞生了。
——在故土没有用武之地。来到枪炮横行的美利坚,反倒频繁地大显身手。
李昱满面感慨地轻笑几声,随后把刀刃抵在磨刀石上,一丝不苟地磨刀。
喀嚓、喀嚓、喀嚓……颇具节奏感的磨刀声,是四下里唯一的声响。
李昱不是没想过去买几把枪来防身。
然而,他是一个偷渡来的黑户,没有合法的居留证明,根本买不到枪。
就算他有合法的居留证明,也会被枪店拒之门外,因为绝大多数枪店都不向华人开放。
综上所述,身份的受限,使他缺少购枪的渠道,以致于他在这个时空生活了足足半年,却从未碰过枪,全身上下唯一的武器,还是只有这把祖传的戚家刀。
不过,只要使用得当的话,一把刀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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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金发紫瞳的修女
3小时后——
夜幕降临。
李昱特地多等了一会儿,等天空彻底黑透。
今夜是个阴天,厚实的乌云隔开天地。
李昱抬头看了眼密布的阴云,心中暗忖:
——真是可惜了,看不见圆月了。
他记得今晚乃月圆之夜。
无缘瞧见圆月,固然可惜,不过这样正好,厚实的云层将月光挡得死死的,使浓郁的黑暗紧裹住大地,正好方便李昱潜入!
放眼观去,可以清楚地瞧见,“乐园”内部闪烁着明亮的火光。
有人在里边!
没有白跑一趟,李昱由衷地长舒一口气。
他将伐折罗佩挂于左腰间,旋即脱掉身上的卡其色长风衣——在漆黑的环境中,卡其色的服装太过显眼。
黑漆漆的牧师服,恰好能当夜行衣来使。
做好一切准备后,李昱将行李留在原地,猫低腰身,快而不乱地朝“乐园”奔去。
……
……
在接近乐园后,李昱渐渐听见动感的音乐与男人们的谈笑声。
正是当下最流行的爵士乐。
在这个年代的美国,爵士乐就是最潮流的音乐,没有之一,饱受各种族的年轻人们的强烈追捧,同时也饱受各种族的长辈们的强烈敌视。
这阵音乐响得恰到好处,可以遮盖住李昱的足音、气息。
不消片刻,他翻过一扇敞开着的窗户,顺利潜入“乐园”内部。
他在黑暗中摸索、跳跃,不断逼近火光。
终于,他来到“乐园”的深处——候车厅。
偌大的候车厅是这座废弃火车站的面积最大的空间,那明亮的火光、那不绝于耳的音乐与谈笑,正是从这儿冒出。
李昱小心翼翼地潜进候车厅的角落,躲在几个铁桶的后方,把自己的身形隐匿进火光照不到的黑暗之中。
随后,他将小半颗脑袋探出铁桶,扬起视线,飞快地打量候车厅内的一切光景。
但见在候车厅的正中央,十来名衣装不整的墨西哥人围着一个熊熊燃烧的铁桶,跳着难看的舞蹈。
火桶旁边,一架老式唱片机喷吐出粗粝的音符。
他们大笑着,跳舞着,讲着李昱听不懂的西班牙语。
火光拉长他们的影子,他们的巨大身影投映在墙壁上,随着舞姿不断摇摆,好似一个正在举行庆典的非洲部落。
李昱平静地转动目光,细数他们的人数。
一共12人,全都是血气方盛的青壮年。
近半数的人腰上佩带着左轮手枪、半自动手枪。
老兵的情报没有出错,这伙老墨确实是装备精良。
值得庆幸的是,李昱并未在他们身上发现芝加哥打字机、霰弹枪、步枪等重型武器。
李昱对其余人不感兴趣,他只想找到脖颈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的年轻白种男人。
他沉下眼皮,定睛详察。
在技能“一骑当千Lv.B”的加持下,李昱的视力同样是高质量人类的水平。
很快,他找到了目标——对方是一个光头,铮亮的头皮反射着火光。
虽然隔着一定的距离,但李昱能够依稀瞧见,光头的右脖颈处有红色的印记。
只可惜,他竖着衬衫的衣领,看不真切,无法判断是否就是红色骷髅头纹身。
虽然只是李昱个人的推测,但根据这个光头的姿态,他多半就是这群老墨的首领。
等他们睡着吧。李昱暗忖。
现在冲出去,凶多吉少,就算能赢也要承担不小的风险。
先耐心等待吧,等他们玩嗨了,陆续睡着了,再慢慢地采取行动。
李昱前脚刚做完决断,后脚就听见外头传来急促的、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少顷,一名手持步枪的老墨冲入厅内——又来一人,现在是13人了。
看着这人手中的步枪,李昱挑了下眉。
李昱并非枪迷,对枪械并不精通,但在穿越到这个时空后,耳濡目染之下,他慢慢认得不少经典枪械的型号、样式。
这位“步枪老墨”所端持的步枪,正是最经典的M1894温彻斯特杠杆步枪!装弹量一般为5+1发!
“+1”的那一发是事先塞进枪膛里的。
在获得技能“杠杆步枪专精Lv.A”后,李昱就一直想弄到一把杠杆步枪以补充自身的实力,顺便检验这个A级技能的效用。
难得获得一个A级的高等技能,岂有不使用的道理?
因此,李昱不自觉地定住视线,直勾勾地紧盯着“步枪老墨”手中的那把M1894温彻斯特杠杆步枪。
“步枪老墨”的突然现身,使“舞会”暂告停止。
迎着伙伴们的困惑视线,“步枪老墨”用力地咽了口唾沫,随即以按捺不住的激动口吻大喊道:
“伙计们!都停下!别跳了!有货上门!外头来了一个修女!我敢打赌,你们这辈子绝对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修女!”(西班牙语)
李昱听不懂西班牙语,但他看见这伙老墨骚动起来,厅内接连响起亢奋的吼叫。
不及细想,便见他们忙不迭地关掉唱片机,熄掉铁桶里的火焰,然后操起手枪、匕首等各式武器,乌泱泱向外涌去。
李昱不明所以,但他知道跟过去瞧瞧总不会出错。
他扶着左腰间的伐折罗,小心翼翼地黏在老墨们的身后,保持着百米上下的间距。
老墨们跑得一个比一个快,真可谓是争先恐后,全然不知有道鬼魅如影随行。
就这样,双方一前一后地离开“乐园”,径直奔向东面的公路。
很快,如巨蟒般横亘在荒野上的笔直公路映入李昱眼帘。
这个时间点下,本应是一片漆黑的公路,竟有一点橘红色的光芒在跃动——某人提着油灯,步履匆匆的行走在公路上。
李昱见状,脸上显出几分讶异。
都这么晚了,竟还有行人?
众所周知,你不能指望一个枪支泛滥的国度能有多么良好的治安。
人人持枪,它就很乱!
时下可是1924年的美国,截至三十年前,这个国家尚有大量匪帮在西部横行,抢银行、抢火车、侵犯妇女等罪恶行径根本就是家常便饭,屡见不鲜。
如无必要,绝对不会有人在三更半夜出门,特别是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僻地带。
李昱下意识地扬起视线,直勾勾地望向公路上的那位独行者——对方的身影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出几分朦胧、虚幻。
在看清其长相后,李昱不禁一愣,口中嘟哝:
“修女……?”
他本以为敢于在这种荒郊野岭里走夜路的人,要么是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要么就是全副武装的猛男。
没成想,两者都不是。
对方仅仅只是一位少女——一位金发紫瞳的年轻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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