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英雄谱》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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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被游戏
高云是某理工高校即将毕业的一名学生,现年二十二岁,擅长物理器械,喜欢玩三国游戏,是一名铁杆三国迷,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在电脑前冲锋陷阵一番。
三伏天的大学寝室里,热的跟蒸笼似的,躺都躺不下。高云只穿一条裤衩儿,坐在电脑跟前,汗珠子还顺着头发往下滴。
“m的,这亮荣公司越来越不给力了,出的三国系列一版比一版烂,让老子玩儿毛线啊!”
高云一脸不耐烦,几十个版本的三国游戏目录,没一个能勾起他兴趣的。
“滴滴滴”,扣扣儿上有人发来消息,高云打开一看,“天赋使命?不认识”。其实高云有好几百个好友,九成以上他都不认识。
“帅哥,推荐你个新的三国游戏,保证你没玩过的,绝对刺激哦!”。
这个“天赋使命”好像很了解高云似的,紧跟着发过来一个文件。
“三国英雄谱?”。高云看着这个文件名,确实没听说过有这么一款游戏。“管他呢,闲着也是蛋疼,先看看再说”。
高云点了文件接收,一边问那个天赋使命,“谢谢你昂,美女。我很抱歉的问一句,你是哪位来着?”
“我啊?呵呵,我姓甄”。
“姓甄?”,高云想了半天,没想起认识的人里有姓甄的,刚要再问,发现那边居然下线了。
“这么了解我,肯定是我认识的人,但是姓甄的,这个真没有啊……”,高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个人来,索性不管了。
游戏文件接收过来,高云扫描了一下,确认没毒之后。高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游戏。
本来高云对这个新游戏并没抱多大希望,反正睡不着,就当打发时间了。
但是等玩上手之后,高云却发现,这款游戏的逼真程度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几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不知不觉就到了凌晨三点,高云终于在乱世中建立了自己的势力,带领军队攻打涿郡。
为了探明涿郡的情况,高云在城外逮了一个书生来询问,对话之后才知道,这个书生竟然也叫高云,字普方。
高云觉得挺有意思,“这游戏设计的,打酱油的还有名有字的,还特么跟老子重名”。
但是问了几句话之后,高云感觉这个书生似乎脑子有问题。你问他鲶鱼,他回答王八,完全驴唇不对马嘴。
而且这个货非常的唠叨,一说起来喋喋不休,从天文地理到人生哲学、从诸子百家到鱼虾王八,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我去你妹夫的吧!”,高云实在听不下去了,点了两下鼠标,想赶紧让这货闭嘴。
但是满屏幕搜寻半天,居然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继续听”;一个是“弄死他”。
“啊!?”,高云有点抓狂,“好歹是个玩意儿啊,不能说弄死就弄死咯”,试着点了两下“继续听”,这个货又是一通山云雾罩,唾沫横飞。
“我滚你妹夫的!”,高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弄死他”。
游戏里的自己伸手绰过长刀,咔嚓一下,把书生砍倒在地。
突然,屏幕晃动起来,游戏画面居然变成了一连串流动的数字符号,紧接着这些符号又幻化成了一个黑暗的漩涡。高云看着看着就感觉头晕目眩,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呃!头好疼!准是玩儿时间太长了,给我累晕了”。高云苏醒过来,感觉脑袋疼的利害,拿手揉着太阳穴,坐了起来。
“我地个咩!”,高云噌的一下蹦到地上,这一睁眼,差点没把高云再吓昏过去。
眼前的情景好像是幻觉一样,自己穿着宽大的睡袍,跟前儿是一张十分考究的紫檀透雕架子床,床上还躺着一个珠圆玉润、凹凸有致、身材与脸蛋儿并存的美女。
“你怎么了夫君?”那美女似乎反倒被高云吓着了,满脸惊慌的看着高云。
“夫君!?你叫我夫君!?那你是谁?”,高云看着这个肌肤如脂的美女,一瞬间里,竟然觉得十分熟悉。
“我是玉儿啊!夫君你这是怎么了!?”,那美女见高云状况失常,赶紧从床上下来,身上只穿着亵衣,却并没有丝毫害羞的意思。
“玉儿!?不是我的小妾吗?咦!奇怪!为什么我会这么想!?我明明连媳妇都没有,怎么还有小妾了!?”。高云被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这些记忆弄蒙了,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嘡啷!”,似乎踩到了一件硬邦邦的东西。
高云回过头,眼前是一杆明晃晃的长刀。高云伸手拿起来,看了看,“怎么感觉这么眼熟呢?”
这杆长刀很特别,通体铮亮锃亮的,刀刃一米多长,刀杆得有一米半多。刀杆是一根钢管,直径大约三厘米多,跟刀刃的宽度一模一样。整杆刀从头到尾笔直笔直的,连刀托都没有,俨然就是一把长柄的精钢唐刀。
“钨钢的啊!?”,高云是理工大学的,一眼就看出这把刀的材质是极品钨钢。钨钢被称为现代工业的牙齿,那是绝对的硬质合金,主要就是用来切割金属、玻璃、瓷砖什么的。
“咦!?这个造型?这不是我在游戏里用的那把一字斩军刀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铸造出来的!杀那个书呆子用的就是它啊?怎么会成了真的?难道我这是在游戏里!?不对啊!怎么会感觉这么真实!?咩了个蛋!谁特么告诉老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高云彻底抓狂了,但是时间不长,他又平静了下来,似乎有一种非常微妙的东西,在脑子里闪现,又不是很清楚。
四下的打量一下这间屋子,架子床、红木八仙桌、鼓腿圆凳、宝座中堂、还有画扇屏风,全面的古香古色啊。
高云看着看着,居然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理论上说自己是不可能认识这个环境的,但是记忆却清清楚楚的告诉他,这是他小妾玉儿的卧房。
有一种不详的直觉在心头升起,高云下意识的走到床头梳妆台的铜镜前面,把脸凑过去。
“啊!什么东西!?”,高云一下往后跳了好远,镜子里自己的脸,竟然跟游戏里被自己杀死的那个书呆子一模一样。
高云吓的坐在了地上,自己不得不承认了脑子里那些记忆都是真的。
其实,高云早在叫出玉儿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自己附体穿越了。因为他已经从这个书生的记忆里,找到了所有答案,只是他心里不愿意承认而已。
现在看到了自己体貌的改变,高云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他已经不再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了,而变成了东汉光和五年的一位古人。
接受了现实的高云开始浏览这个新躯体的记忆,被他附体的这个书呆子高云,也是二十三岁,世代都在涿郡逎县居住,家境相当不错,不说富甲一方,至少也是中上等的商贾之家。
这个书呆子没有兄弟姐妹,母亲早亡,父亲也在一年前去世,唯有的家人就是他的一妻一妾。
妻子名叫邹雯,跟高云同岁,是易县大商邹问的长女,嫁给高云基本上属于商业联姻。在高云的潜意识里,对他这个正房的媳妇儿,是有些抵触和畏惧的。
小妾名叫玉儿,比高云小三岁,原本是高云的丫鬟。因为邹雯嫁到高家六年,仍旧没能生下一男半女。
为了传宗接代,高老头儿这才把府里最漂亮的丫鬟—玉儿给高云收了二房。其实他哪知道,他这个书痴儿子,到现在还是处男一个呢。
在这个时代二十三岁还是处男,一般说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实在没钱,娶不起媳妇儿;二就是身体不行,干不了那事儿。
但是这个书呆子是个例外,家里有钱就不用说了,即便是这个呆子的身材,也是挺魁梧的,虽然缺乏锻炼,不怎么结实,但干那事儿是绝对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他之所以二十三岁还是处男,是因为他根本不懂男欢女爱是怎么个程序。这个呆子虽然长得眉清目秀,挺灵的样子,实际上是个有读书癖好的弱智。但是他这种专一的读书能力,却是异乎常人的强悍。各种各样的书籍,填满了他整个脑子,不夸张的说,那简直就是一间书库。
“这一定是那个叫‘天赋使命’的捣的鬼,‘天赋使命’,难道这是天意?老天爷觉得我太喜欢三国了,特意让我真实的体验一下这个梦寐以求的世界吗?m的,反正来都来了,也特么不知道怎么回去。干脆搞起!”。
高云想到这里,反而释然了,这是好些人求都求不来的奇遇呢,既然来了,干脆蹚它一趟,爽了再说。
“夫君,夫君,你没事吧?”玉儿关切的问候,打断了高云的思绪。
“哦,没…没事,刚才……做了个噩梦,睡吧”。高云应付两句,把刀放好,翻身上床。
面对这样一个自己可以随心所欲的,如诗如画般的美女,此时的高云却提不起任何兴致。
这事儿来的太突然了,也没个预兆,早知道的话,无论如何去黑市买点儿枪支弹药什么的,再买点儿历史材料什么的也好,脑子里翻来覆去的琢磨。
“‘天赋使命’,老天爷到底让我来完成什么样的使命呢?突然给了我学一万年都不一定学会的这些知识,又让我带着这样一把削金断玉的神器过来,应该不会就是让我来爽爽的吧!?打江山?当皇帝?三宫六院?三千粉黛?哎呀!我这个小心脏……”
高云东一头西一头的胡思乱想,激动一会儿、郁闷一会儿。
“先不管这些吧,特么这个年头儿可不是闹着玩的,说死人就死人的。不管什么天赋使命,我也得先活下去。现在是一八二年,要是按照历史记载,黄巾起义还有一年半多。那些乱兵可是专杀大户的,我这样的家境,肯定要遭殃。不行!我得抓紧,先弄一支队伍起来……”。
想着想着,高云睡着了,也不知道水了多久,耳边有人叫他。
“夫君,夫君,该起床了”。
“嗯!?”,高云迷迷糊糊的,感到有人在怀里推他,睁开眼,看到偎在自己怀里的正是玉儿。原来自己在睡着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像藤缠树一样把玉儿盘在了怀里。
珠圆玉润的身躯,弹性十足的肌肤,一个从来没有体验过人生快乐的大处男。生理本能一瞬间激发,高云就觉得裆下发紧,荷枪实弹的弟弟顶着玉儿的身体,心砰砰的跳,呼吸急剧加速。
玉儿虽然嫁给这个呆子将近一年,却从来没有被他抱过,突然被高云这样亲密的疼爱,竟然害羞起来,脸像桃花儿一样红。
“起床吧,天都大亮了,再不起,我又要被大夫人骂了。到晚上吧……”。玉儿不再说下去,而是低下头顶在高云胸前,有点儿调皮的用那满头青丝磨蹭着高云的胸肌。
“敢!?骂你我弄死她!到晚上我哪等得了啊?”,这时候要让高云克制住,实在是相当的困难。
“你…!,坏死了,快起了!别让我挨骂!”。玉儿娇羞的推开高云,转过身去,开始穿衣服。
高云看玉儿这样,也没办法了,总不能霸王硬上弓吧,只好也起床下地。
玉儿拿过高云的衣服,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的给他穿好。
从出生以来,只有小时候母亲这样照顾自己。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有这待遇。
高云享受着有生以来最惬意的时光,这一刻他觉得,有这样一个美丽而贤惠的妻子,实在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洗漱完毕,跟玉儿一起去中堂用早餐。这绝对是高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美味的早餐,各式各样的荤素菜点,自己几乎都不知道名称,但是却相当的好吃,色香味俱全,“古人的日子过的,实在太特么舒坦了”。
吃过早饭,玉儿不知道去忙什么了,高云也知道,玉儿虽然是自己的妾侍,但是却经常被自己的正房使唤,“m的,我得找机会给玉儿翻身”。
高云溜溜达达,走出房门,打算在这个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宅子里转转。
高家大宅分为前后两院儿,面积很大,院子里种着好些桂树和槐树。当下正直八月,桂花飘香,满院子都是香气宜人。
虽然现在这个院子的主人只有高云和他的一妻一妾,但是却并不显得冷清,因为府里光佣人就有好几十个。
虽然这些家丁和丫鬟每一个见了高云,都尊称他为家主爷。但是高云却发现,在这些人的神情中似乎都带有一些隐藏的蔑视。
“这个书呆子虽然迂腐,但是心眼儿并不坏啊,为什么会在自己家里受到这样的冷遇呢?”高云有些不解。
正在疑惑着,就看见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和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从对面正门走了过来。
高云认识,这个妖娆的女人就是他的正室邹雯,而后面的汉子,则是新上任不久的管家王福。
“见过主母!见过王管家!”与对高云的态度相比,这些佣人对邹雯和王福倒表现出十分的恭敬。
<!--作者有话说editorbyjack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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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算命先生
看到这一幕,高云似乎明白他为什么会遭受佣人的冷眼了。因为从这些佣人的态度看得出来,他们都觉得邹雯才是这个家的主人,而自己只不过十个摆设,甚至连受到邹雯宠信的王福都比自己有威信。
“唉!也难怪,就凭这个书呆子的智商,也确实不是当家做主的材料儿”。高云大概猜到高老爷子去世的这一年多里,高府里发生的变化了。
“吆呵!咱高家这大儒生怎么不在房里用功,舍得跑出来了,啊!哈哈哈哈”。王福带着嘲笑的语气调侃高云,态度极其嚣张。
“呵呵,我怕身上长虫儿,出来晒晒太阳”。高云虽然觉得很不爽,但还是尽量放缓语气。
“好,好,那你慢慢儿晒啊,哈哈”。王福一边嘲笑着,一边跟上邹雯,竟然很随意的把手搭在邹雯肩上。
而邹雯在自己丈夫面前,被王福这样的亲昵,却丝毫没有反抗的意思,好像在她眼里,高云就是个摆设,完全被她无视掉了。
高云看着这两个人的背影,大概知道王福为什么会这样得宠了。
“狗男女!别太猖狂!”高云心里骂道。
其实自己之所以生气,不过是为这个书呆子鸣不平而已。因为在高云的审美标准里,邹雯这种**,是属于那种倒贴也不要的类型,高云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更谈不上对她生气了。
但是再转念一想,高云又不觉得怎么窝火儿了。毕竟是这个书呆子让人家守了六年的活寡,这对于绝大多数女人来说,都是难以忍受的,更何况还是这样一个扭腰猛胯的骚包,“反正我也不要这样的,就随她去吧。”
高云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儿,每个人的眼神儿都让他感到不爽。“不如出去转转”,高云干脆走出高府,到大街上溜达溜达,也顺便考察一下这个年代的风土人情。
逎县隶属涿郡辖内,跟涿县相邻,属于涿郡的核心地带。但是这逎县县城却并不像它应该有的繁荣。街市上虽然也是行人不断,但每个人的脸上都透着一种忧郁的神情,让人看上去觉得很压抑,整个气氛也就显得很萧条。
“山雨欲来风满楼,看来这就是乱世来临前的征兆啊。当这些人的压抑爆发出来的时候,也就是天下大乱的时候了”。高云隐约感觉到,这些人忧郁的背后,应该是对所受苦难的怨恨。民心变,则天下乱,这个道理高云是很清楚的。
从早晨转到中午,转悠了好几条街,感觉有些饿了,正好看见对面有一间饭庄,于是就走了过去。
饭庄门口旁边有一个卦摊儿,算命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胖子,中等身材,面皮白净,正在那里指手画脚的给众人讲解卦象。
“我男人回来了,先生算的太准了,还真是路上遇上山贼了。虽然这趟买卖赚的钱没了,但是人回来就好啊。真是太谢谢先生了”。一个中年妇女似乎是专程为答谢来的。
“哦?呵呵,那就好,那就好啊,你回去告诉他,以后再跑买卖不要往西、不要往南,你们的运气在东边儿呢”。算命先生捋着小胡子,笑眯眯的说道。
那中年妇女听到这些,好像非常高兴,又付了一注卦金,才千恩万谢的离去。
“东边儿?那就是青徐一带了,不往西、不往南?难道这个先生是有意指点那个妇女,让她丈夫避开山贼多发的冀州、并州地带?要真是这样,那还真有点儿料啊,试试他……”。
高云又仔细听了一会这个算命先生的路数,拨开众人挤到那人面前,从袖子里掏出一块金子,放在案上。
“嗯?阁下这是何意啊?”,那算命先生看着这块金子,有些诧异。
“我想跟先生求上一卦”。高云微微一笑,把金子往前推了推。
这块金子足有五两,在这个时代,五两金子可不是个小数目,按照此时的购买力来计算的话,大概能买两千五百斤大米。
这算命先生也觉出事情没那么简单,满带怀疑的问道:“阁下这么高的卦金,不知所问何事?”
“天下事!”,高云大义凛然的说道。
算命先生听高云说这样的话,更验证了自己先前的想法,觉得高云一定是来找茬儿的。看了高云一会儿,慢慢的把那块金子推还到高云面前,“在下只卜与人相关的事,不卜其他,请阁下见谅”。
高云说这话之前,早就想好了下文,正等他这句话呢,这算命先生话音一落,高云便接口说道:“天下崩乱,则民不聊生,难道不是跟人相关的事吗?以在下看来,不但是跟人相关,而且跟所有人相关,关乎生死!难道先生不这样认为吗?”
“这…,唉!,敢问阁下尊姓大名”。算命先生左思右想,觉得没法回答,要说是吧,那他就得卜这一卦,但是天下大势谁能说的准呢。
就算能说出个一二,他也不敢说啊。谁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官府的人,万一说不好就有牢狱之灾;
要说不是吧,他又找不到反驳高云的理由。既然被人家问到无话可说,也只好认栽。他之所以问高云名讳,就是想弄明白自己是栽在谁的手里。
“不敢,在下高云,字普方,敢问先生尊讳”。高云这是故意刁难,知道这先生肯定答不上来。其实这个问题,恐怕除了他自己以外,或许还有那位传说中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的诸葛先生能答上来。
“惭愧,在下孙斌,孙辅仁。今日败在阁下手里,孙斌心服口服,告辞”。孙斌说完,站起来就走,既然被人家扯了幌子,那卦摊自然就不能再要了。
周围求签算卦的百姓可不干了,似乎这个算命先生相当有威信,一个个指责高云,“你什么人啊!?故意刁难先生!”
“就是!看你这样子就不是什么好人!”
“先生你别理他,我们都信你,你再给我算算”。
孙斌冲众人拱了拱手,“惭愧惭愧!孙斌承蒙诸位垂爱,愧不敢当。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孙斌就此告辞,诸位散了吧”。
孙斌说完,挤开人群就走,任谁都留不住。
高云见状,也顾不上理会那些百姓的指责,赶紧挤出人群,跟上孙斌。
从城北一直跟到城西,眼看四周无人,高云才开口说道:“辅仁先生请留步,在下有一言相询”。
孙斌早知道高云跟着他,听见高云说话,停下脚步,背冲着高云说道:“在下已经舍了卦摊,阁下还想怎样?”
听孙斌语调强硬,知道他还在生自己的气,急忙上前两步,说道:“先生不要误会,在下绝不是有意跟先生过不去。只是在下觉得先生满腹才华,却在这市井之中干这样的买卖,好像不太光彩吧?”
孙斌听了高云这些话,身躯似乎微微一颤,转过身来盯着高云,“但凡不是没有办法,谁愿意干这种欺诈的勾当。你们这些富家子弟又怎么会了解我们穷人的疾苦。你要是真想知道原因也不难,不妨跟我走一趟”。
孙斌说完也不等高云开口,转身就走。孙斌越是这样,高云越是好奇,便跟在他后面,一直往前走。
一路上俩人谁也不说话,走了约有两刻钟功夫,来到西城,这一带景象跟内城完全不一样,放眼望去,全是破旧不堪的民居,好多房子上长满了杂草。胡同巷子里几乎没有声响,显得凄凉而萧条。
高云一路跟着孙斌,来到一所低矮的草坯房门口。这房子破的就像是丐帮九袋长老的衣服,里里外外都是补丁,而且这些补丁都是用麦皮和成的泥巴贴住的,一看就是门外汉的手笔。
孙斌打开房门,进到屋里,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高云几乎不敢相信,这里居然是住人的地方。
屋里唯一的一张用石头和门板搭成的床上,躺着一位半昏迷状态的老妇人,不时发出阵阵低吟,好像病的很严重。
高云实在没有想到,孙斌的家境会凄惨成这样。虽然自己是出于好意,但是想起自己说孙斌的话,确实是不应该。“唉!实在是对不起啊,辅仁先生。我确实没想到先生竟然是这样的境遇。刚才言语冒犯,还请先生见谅”。
“呵呵”,孙斌反而很平静的笑了笑,“没什么,你也不用自责,就凭你这身打扮,怎么可能了解我等穷苦百姓的境况?你说我做的事情不光彩,也是事实,即便是事出有因,但终究是欺诈的勾当。我都做了,还能不许人说吗”。
高云苦笑一下,“唉!惭愧,惭愧啊,先生如此胸怀,让高云愧赧。我看令堂十分虚弱,不知是所患何病啊?”
孙斌摆了摆手,“你误会了,这是我的义母,是我那结义兄弟的亲娘。其实义母这病,原本不过是感染伤寒,不能进食。只因为无钱医治,才拖成这般模样。唉!想我兄弟二人也是堂堂七尺男子,竟然让老母受如此煎熬,实在是没用啊!”
高云看着孙斌潸然泪下,感觉自己的眼眶也有点湿润,没想到孙斌所做的这一切,为的居然是结义兄弟的母亲,“真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这种人,不可多得”。
高云伸手拍了拍孙斌的肩膀,“先生义薄云天,令人敬佩,又何须自责?看来我扯你的幌子,算是扯对了”。
孙斌一愣,他不知道高云为什么突然说这样的话,“足下此言何意!?莫非特意来羞辱孙斌!?”
高云知道孙斌误会了,摆了摆手,“你别误会,我扯你的幌子,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有用之才,不想让你埋没在市井之中。看了眼下的情景,我更加坚信我找对人了。你不但是个可用之才,而且还是个重情重义之人。所以,我想招揽你到我的府中,助我更多的救济贫苦。你放心,我砸了你的饭碗,自然会补偿你的损失。老夫人的病情也不能再耽搁了,我这就去请郎中,一切话费,皆由我承担”。
高云说完,也不等孙斌说话,转身就走,撇下孙斌呆在那里,将信将疑。
功夫不大,高云带着郎中回来了。孙斌这才相信高云真是要帮他,脸上狐疑的表情也换成了感动。
郎中看过老夫人的病情之后,果然说是伤寒日久,脾胃伤损,好在并不难医治。随后开了方子,便让高云跟他去药堂取药。
孙斌怎么好意思让恩人跑腿,赶紧追上,“大恩大德,孙斌没齿难忘,岂敢让恩人劳驾。孙斌去取药便是”。
高云伸手拦住孙斌,“老夫人身边不能没人照料,你在家等着,我很快就回来”。
高云这样一说,孙斌也没法再争了。因为取药是要给钱的,高云又没掏钱给他,自己去了也白搭啊。只好回屋,照料自己的义母。
孙斌家距离医馆不远,但是却经不住老郎中走路实在太慢,等高云取药回来的时候,已经日落西山。
高云挽了挽袖子,在院儿里开始架锅起灶,准备亲自替老夫人熬药。
孙斌听到响动,赶紧出来,一看这情形,急忙拦住,“恩公!恩公!使不得!使不得啊!让恩公做这等粗活,岂不折煞孙斌。恩公请到屋内歇息,让孙斌来”。
其实高云还真不怎么会干这活儿,笑了笑,“好吧,我也未必能熬好,那你来吧”。
孙斌这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了,这个年代,有钱的好人太少了。高云这样的,那就是活菩萨了。孙斌哪能不感动,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使劲的点着头,接过药来,生火熬药。
高云在旁边找了个地方坐下,问孙斌道:“我刚才说的话,先生意下如何?”
孙斌没反应过来,一愣神儿,“恩公方才说的话多了,不知是那句?”
“我想让你到我府里做事,帮我打理家业,怎么样?”
“这!恩公此言当真!?”,孙斌一直以为高云是开玩笑的,有点儿不敢相信。在这个时代,能谋到一份儿大家门庭的差事,那是极不容易的。更何况还是主人家主动来请,那得是祖坟上着火才有的运气啊。
高云笑了,“不当真我跟你说这半天干吗?逗你玩啊?”
孙斌不等高云说完,“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叩首下拜,“孙斌拜谢恩公收录!大恩大德,永生难忘,此生愿结草衔环,以报恩公”。
“诶!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快起来”。高云长这么大,没被人家跪过,赶紧上前,想扶孙斌起来。
事有巧合,就在这个当口儿,大门哗啦一声,两边打开。一壮汉从门外走了进来。看见孙斌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当场一愣,问孙斌道:“大哥,这是怎么了?”。
“大哥?看来这就是孙斌的那个义弟了”。高云扶起孙斌来,打量了一下刚进来的这个汉子,体态魁梧壮硕、满脸的正气,一看就是个耿直人。
孙斌见那壮汉发愣,赶紧招呼,“孝甫别愣着了,快来拜见恩公”。
那汉子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好像很听孙斌的话,听孙斌叫他拜见恩公,也不多问,冲着高云跪倒就拜,“拜见恩公!”。
“使不得,使不得,壮士快别这样”。高云真不习惯被人这样跪着拜来拜去的,赶紧上前一步,托住那汉子双臂,搀他起来。
听到孙斌叫那汉子孝甫,高云下意识的数算了一下三国人物,这可能是高云太急于想见那些三国名将名士了。
“三国里应该没有这样一号人物”。以高云倒背三国的功力,只要是三国里有名有姓的,就没有他不知道的。而“孝甫”这两个字他却是从来没听说过。
“这位壮士,想必就是辅仁先生的义弟了,敢问壮士尊姓大名”。高云笑着问道。
“在下高顺,字孝甫,请问阁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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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整兵有将
“高顺!?”,这俩字一说,高云顿时不平静了。三国第一铁血军队—“陷阵营”就是出自高顺的手笔,这是高云非常中意的武将。
“不会这么巧吧?不过从来没听说过高顺的表字,难道高顺的字叫孝甫吗?也可能是重名重姓的吧…”。高云虽然有点儿不淡定,但是也不能确定这个高顺到底是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高顺。
孙斌见高顺直接问恩公的名讳,连忙拦住,“孝甫贤弟不可失礼,这可是咱们的恩公啊”。孙斌把高顺叫到一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讲明。
高顺听完,回过身来,两眼挂泪,“噗通!”一声,再次跪倒在地,“恩公搭救老母性命,恩深似海,高顺不知如何报答。祈恩公不弃,高顺愿为恩公当牛做马,以报大德!”
“我去!y怎么又跪下了”,高云快无奈了,赶紧再扶高顺起来,“诶!孝甫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快起来。方才辅仁已经同意到我府中,帮我打理家业。我看孝甫你也非等闲之辈,如果能得你和辅仁相助,那是我高云的荣幸。说什么当牛做马,以后你俩再也不许说这样的话。虽然我们名为主仆,但是我却希望能跟你俩情如手足。以后同甘共苦,福祸共之!”
高云这一番话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孙斌和高顺一听,更加感恩戴德,几乎都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心里对高云的敬重。想跪下磕头吧,刚才恩公又说了不许,俩人只好一个劲儿的点头,两眼含泪,“此生此世,恭听主公驱使,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好!哈哈哈哈”,高云大笑,没再多说什么,怕再说一些心里话,孙斌和高顺更加拘谨。
历史和演义上对于高顺的介绍实在是少之又少,连他是哪里人都无从考究,所以高云一时也不能确定,这个人究竟是不是三国里那个善于带兵的高顺。
但是这并不妨碍高云喜欢这个汉子,从见到他第一眼,高云就觉得这个人非同寻常,早想招揽他到自己麾下,这下高顺主动投效,正好遂了自己心意。
孙斌熬好药,高顺伺候老娘喝完。俩人回到院里,陪高云聊天。眼看天色也不早了,高云站起身来,“我既然说要与二位同甘共苦,你们的亲人也就是我的亲人,自然不能让老人家在此受苦。我先回去,明天一早,我带车帐来,接老夫人一起,到我家里养病”。
“这怎么使得……?”,孙斌和高顺没想到高云会做到这种地步,竟然要把老娘也接到高府去疗养,这是真的把他们俩当兄弟了。这样的恩情,他俩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感动,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怎么使不得?我拿真心对你们,你们要是跟我见外,就是拿我当外人了”。
“是!是!属下谨记!”。
“好了,我先走了,明天一早,你们准备好”,高云说完话转身往外走,刚走两步,就听院外有人敲门,有一个熟悉的姑娘的声音问道:“有人在家吗?”
三人同时一愣,高顺站起身来打开院门,门外站着一个俊俏的少女,正往院儿里探视。
“小贤?你怎么来了?”,高云认得这个少女,正是玉儿的贴身丫鬟小贤。
“家主爷你果真在这里啊!玉姐姐,玉姐姐,你快过来,家主爷在这里了”。小贤跟玉儿一向要好,平时俩人都以姐妹相称。
小贤话音刚落,果然就看见玉儿走到门前。
“玉儿?你怎么来了?快进来”。高云站起身来,有点儿疑惑的问道。
“夫君一早出门,整整一天不见人影,玉儿放心不下,就出来找找。要不是在外面听见夫君说话,恐怕还真找不到呢”。玉儿轻移莲步,走进院子。
“嗨!我一个大男人还能丢了吗,这天都黑了,你们两个姑娘家家的在外面转悠,多不安全啊”。高云先是一通关切的埋怨,接着便给玉儿和孙斌、高顺他们互相介绍。
“在下孙斌(高顺)拜见主母”。
“二位英雄快快请起,小女子不敢当此大礼”。玉儿略一躬身,言谈举止十分得体,高云看了不禁有些惊讶,想不到玉儿竟然有这样的素养。
高云本来打算明天来接孙斌三人的,现在见玉儿和小贤来了,便改了主意。稍微思索了一下,说道:“小贤,你即刻回府,带三辆马车过来。另外让府里赶紧收拾出三间客房,今天晚上就用。再派人去高家药堂,把老郎中范越请到家里来,有重要的病人请他医治”。
“哦,是”。小贤答应一声,转身往外走,走到院门口,看着外面的夜幕,又停住了。转过身看了看高顺,有点儿难为情的说道:“壮士哥哥,外面怪黑的,你能陪我去吗?”
“呃…,在下…愿意效劳”。高顺虽然已经快二十岁了,但却好像没跟女孩子说过话似的,短短几个字,竟把他憋的满脸通红。
高云和孙斌在旁边看见,互相对视一眼,各自偷笑起来。
高顺陪小贤去后,高云和孙斌便在院儿里闲聊。高云想让孙斌辅佐他,自然要告诉他自己下一步的打算,这其中高云为了引导孙斌,还故意透漏了一些对天下大势的分析,把孙斌听的是赞叹不已。
玉儿在旁边看着高云那壮志凌云的表情,和沉静睿智的谈吐,不禁感到十分惊奇。他觉得高云突然变了,再也不是那个又呆滞又迂腐的书痴了。
其实当初玉儿嫁给高云,不过是对于命运的顺从而已。一直以来,她对高云除了忠诚以外,并没有其他感情。
但是,哪个女人不想拥有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呢,玉儿凝视着眼前的丈夫,欣喜的泪水涌出眼眶,她盼望这一天已经盼了太久,太久了。
相对于以前那个让她委屈无奈的丈夫,眼前这个果敢霸气的男人是那么的让她喜欢,如果不是孙斌在场,她一定会冲上去抱住他,再使劲咬他一口。
虽然玉儿不知道是什么让高云产生了这样的转变,但是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她只要知道这是她的男人,是她真正想要的男人,这就足够了。
“玉儿,你怎么了?”高云关切的问候,打断了玉儿的思绪。
“哦…,没…没事,眼睛被风吹到了”。玉儿赶紧拭去眼角上的泪珠。
“外面风大,要不你到屋里坐一会儿吧”。
“不用,没事儿的,玉儿哪有那么娇气”。玉儿脸上升起幸福的微笑,高云的体贴让她感到温暖。
一个时辰之后,高顺带着三辆马车回来了。
一进门,高顺就有些窘迫的说道:“去的时候,小贤把脚扭伤了,我…背她回去,就没让她再跟来”。
“哦,那辛苦孝甫了。天也不早了,我们赶紧动身吧”。高云看出高顺窘迫,也就不再多问。
收拾停当,众人各自上车,高云和玉儿一乘在前、孙斌和高顺一乘在后、中间一辆搭上卧席,老太太躺在上面。车夫催动马力,功夫不大,便到了高府。
把老太太料理妥善后,高云按捺不住心中喜悦,命后厨安排酒宴,为孙斌和高顺接风。
酒菜上齐,高云请孙斌和高顺入座,喜道:“能结识辅仁先生和孝甫贤弟二位豪杰,我高云是打心眼儿里高兴,今天我们一定要开怀畅饮,不醉不归”。
但是孙斌和高顺听了这话之后,却是面面相觑,十分为难的样子。
高云看二人情形,觉得其中肯定有事儿,于是问道:“二位有什么话尽管直说,我们今后就是患难与共的兄弟,有什么好支支吾吾的”。
孙斌这才站起来,冲高云深鞠一躬,拘谨的说道:“孙斌斗胆向主公求情,孝甫贤弟确实是滴酒不沾,还望主公见谅”。
什么?什么?不会喝酒?高云听了这话,心里难以遏制的兴奋。
在三国知名的武将里面,惟一一个不会喝酒的就是高顺。如果说单凭名字不能确认的话,那么再加上形象、性格以及生活习性的一致,就绝不可能是巧合了。高顺可是三国里整训兵马的头号专家,这种人才是高云眼下最最需要的。刚穿过来两天的时间,就把高顺收了,这绝对是开门大红。
“辅仁先生怎么不早说呢,孝甫贤弟滴酒不沾,这是难能可贵的优点。我敬佩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勉强呢”。高云强压欢喜,对高顺大加赞赏。
孙斌和高顺见高云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连连称赞,更加感动了。都觉得高云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明主,各自在心里暗暗发誓,赴汤蹈火也要追随高云。
高云虽然得了这一文一武,但是他心里仍旧有些不踏实,他不知道哪些历史和演艺上的文献是否真的可信。所谓:“耳听是虚,眼见为实”,眼下又有了这两个心腹,高云打算到外面勘察一番。
命府下备好干粮,选了三匹好马,高云带上孙斌和高顺出了逎县县城。三人一路向南,前往黄巾起义的发祥地—冀州。
公元182年正是冀州疫病横行的时候,整个冀州了无生机,大批的百姓为了求生四处流浪。这些四处乞讨的流民,让高云还没到冀州地界,就已经深刻的认识了这个年代的生灵涂炭。
高云以前也曾经在各种媒体上看到过不少的难民,但是此时此刻,他觉得那种苦难跟眼前的悲惨想比,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饥饿和疾病的折磨让这些难民挣扎在生与死的间隙,干瘪的躯体、黯淡的眼神,灾难已经完全抹杀了他们对生的渴望。苟延残喘的气息里,只剩下对死的漠视。
能无牵无挂的死去,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了一种解脱,但是就算这样的解脱,也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的。
高云看见奄奄一息的母亲,怀里抱着嗷嗷待哺的孩子,那婴儿饥饿的啼哭,在高云听来,就如同炼狱里升起的炸雷,在他脑海里轰鸣。
高云走上前抱起孩子,那母亲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坦然的闭上了眼睛。临死前能看到孩子有了归宿,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一种天大的安慰。
“回去”。高云已经是泪眼婆娑,他再也看不下去了。把孩子交给年长的孙斌,留下三人所有的干粮,高云翻身上马,直奔逎县。
一路上各种悲惨的片段在高云脑海里闪现,他终于知道上天赋予自己的使命是什么了,那就是拯救。
这个迫切的使命,让高云一刻也不想耽误。回到高府前厅,高云便命人去叫他那个正房媳妇儿—邹雯。
<!--作者有话说editorbyjack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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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前往洛阳
自从高老爷子过世以后,高家的产业便一直由邹雯打理,这会儿高云想要招兵买马,自然得先把高家钱粮和产业的经营权拿回来。
派人去了以后,高云和孙斌、高顺便在前厅等候邹雯。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邹雯一路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管家王福跟在身后,撇着嘴,一脸的不屑。
“刚一回来就大呼小叫的,什么事儿赶紧说,我这儿还忙着呢”。邹雯歪坐在椅子上,不耐烦的说道。
高云一向很厌烦这个女人,没心情跟她绕弯子,直截了当的说道:“老爷子去世这段儿时间里,辛苦你了。从今天开始高家所有产业由我接手,你把钥匙和账簿什么的,都交给我吧”。
“什么?你要接手高家产业?”,邹雯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向来对经商嗤之以鼻的书呆子,会突然来要家产经营权。
虽然这是理所应当的事,但她可没打算把产业交出来。听了高云的话,急忙冲王福使了个眼色。
但是这种小动作,哪里能逃过高云的眼睛,早就看在眼里,也很清楚邹雯给王福使眼色的意思。
这倒有点儿出乎高云意料了,本来看在邹雯这几年辛苦打理产业的份上,自己是想分她一份红利,另外再给她置办一处宅邸,随便她自己出去快活。
但看这会儿这形势,邹雯和奴才王福明显是要反客为主啊。“艹你的,这是人家书呆子祖上几辈积累下来的,再说这也是老子要拿来招兵买马的,你个**要真敢抢,那就是往老子枪口上撞了!”
高云看着邹雯和王福,心说“但愿你俩安安分分的,还有好果子吃”。但是这想法还在脑子里转悠呢,王福转过身就往外走,高云知道他是要去叫人,一个箭步往前,挡住王福,“站下!”
高云这一站、一喊,霸气十足。但他太高估自己这名誉上的一家之主的威严了,王福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一看高云挡住去路,连想都没想,伸手就把高云推了个踉跄,“滚开!书呆子”。
这个书呆子平常都窝在书房里,很少锻炼,身体都锈住了。王福这一推,高云倒打一个趔趄,“我曰嫩酿!”,实在是没想到,王福再怎么着也不过是个管家,竟然敢毫无顾忌的对他这个主人动手。
“艹捏酿!大了你的狗胆!”,高云那火儿腾一下就上来了,“高顺!给我拿下!”
“遵命!”,高顺见主公被侮辱,早就恨得牙根痒痒,高云话音未落,高顺已经闪到王福身后,抓住王福肩膀随手往后一扔。
那王福五大三粗一条大汉,高顺就那么随手一甩,王福倒飞五步,“嘟昂!”的一声摔在地上。
“哪里来的野奴才,敢打我的管家……”。邹雯好像还挺心疼这个王福,见自己相好的被高顺打了,呼啦一下站了起来,瞬间原形毕露,一副要撒泼的态势。
邹雯这刚摆开架子,还没开始撒泼呢,高云一步闪到她跟前儿,抡圆了胳膊,“啪!!”,这一个大嘴巴子,直接把邹雯给扇了回去。
“臭**,你他娘的算什么玩意儿,敢骂我兄弟!”。
这一巴掌把邹雯给打楞了,她打死都不敢相信,高云这么个迂腐、懦弱、一无是处的书呆子,竟然敢动手打她,而且这大耳刮子还打的这么有水准。
这打嘴巴子也是有讲究的,文人和武人打嘴巴子是截然不同。文人打嘴巴子,通常是在距离对方脸蛋儿半米多的地方发力,打上去的声音是“pia”,打完基本会说一句“放肆!”,“混账!”之类的;
而武人打嘴巴子,至少是在对方脸蛋儿对面一百八十度以上的地方发力,打上去那声音是“啪!!”,然后骂的是“我曰捏娘!”什么的。
高云这一巴掌就打出了武人的效果,直接给邹雯打蒙圈了,乜呆呆的看着高云。
而最感到震惊的还是高顺和孙斌,他们当然不知道高府里的情况。看到的就是主母骂了自己一句,而主公一巴掌就给撂倒了。这是实实在在的拿兄弟当手足,拿女人当衣服的主公啊。天下难找,哪还能不感动,估计这会儿高云让他俩死去,他俩都不带犹豫的。
高云这也是给逼出火儿来了,转脸儿盯着王福,“马德!狗奴才竟然敢跟老子动手!?老虎不发威你当老子是hellokitty了!孝甫!”
“在!”
“把他右手给老子剁下来!”
“是!”,高云发令,高顺才不管他是谁,一点都没犹豫,顺手拔出刀来,往前一步,按住王福肩膀,“咔嚓!”一声,把王福一只右手齐齐的砍了下来。
“啊!!!!”,王福一声惨叫,血流满地,昏死过去。
邹雯这会儿是彻底傻了,一个女人家,哪见过过这样血淋淋的场面。而且她深刻的感觉到,面前这个高云,已经根本不是原来的那个高云了。
巨大的恐惧,让邹雯浑身不停的哆嗦,裙子早尿的透透的,地上一片尿迹,吓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高云冲高顺一伸手,“刀”,
“是!”,高顺把刀攥递到高云手里。
高云也不说话,提着那把沾满献血的砍刀,冷冷的盯着邹雯,慢慢向她靠近。
邹雯崩溃了,一下跪在地上,不停求饶,“普方!普方!你别杀我!求你,别杀我!看在我俩夫妻一场的情分上,你放贱妾一条贱命,求你!求你了普方!”。
高云停下脚步,把手一伸,都不用说话。邹雯马上明白是什么事了,“我交!我交!我马上就去拿账本和钥匙!”
说着话,爬起来就往外走,高云抬腿也跟了上去。高顺、孙斌也赶紧跟在后面,一路来到邹雯卧房。邹雯慌不迭的把账本、钥匙、票据等等所有产业相关的东西全拿出来,一件一件的请高云过目。
其实高云还真不懂这些经商的道道儿,拿过来也是一头雾水。
孙斌心细,看出高云是个外行,便说道:“主公,此等小事不劳主公大驾,请交由属下来办”。
“嗯!好,正好我也不懂”,高云是个敞亮人,孙斌本来是怕高云没面子,才故意婉转的请求。一听高云这话,自己反倒显得虚伪了,意识里对高云又多敬重一分。
收了高家的家产,也彻底见识了邹雯的秉性,这样一个祸害,肯定不能留在自己身边。这个年头这种事儿那是很好办的,高云写了一封休书,就把邹雯打发走了。
通过多日的观察,高云觉得孙斌不但忠心耿耿,而且是个经营管理的奇才,于是就把高家产业交给孙斌来打理。
事实证明,高云这一抉择是正确的,短短半月的时间,高家偌大产业,被孙斌打理的井井有条,登录成册向高云报账。这可去了高云一大心事,因为对于经商之道,自己是在是完全没有兴趣。
虽然在高家也呆了一段时间,对高家也了解了不少。但是,当高云看到孙斌汇报的高家产业报表的时候,还是着实吃了一惊。
高家在涿郡共有各类买卖二十几家,水田旱田一万余亩,大小粮仓六座,共储米粮近十万斛,积累钱币五千余万。
“这特么绝对是一笔巨财啊!老天爷你真是太照顾我了!”,这份财产必自己原来估计的要多出好几倍。
本打算在黄巾起义前,组织一支五千人的军队,但就目前的财力来看,这个目标实在有些低了。
掌握了钱粮,高云便开始筹划,建立自己的势力。首先要解决的,是招兵买马所必须的权利,因为现在的高云充其量只是个商人,黄巾起义还没爆发,擅自组织军队那就是谋反。
其实,在这个官职合法买卖的年代,只要有钱,权利是很容易的。而且到了灵帝这里,更是把卖官鬻爵玩出了各种花样。为了解决官职太少没法满足市场需求的问题,这位2b的皇帝竟然发明了流动制。
所谓“流动制”就是以一定的期限出售官职,期满之后,该官职便可以再次出售。而恰好高云打听到,逎县令的任期已经快满了,为了防止被别人抢先,高云决定提前动身,前往洛阳。
孙斌听了高云的想法之后,显得有些忧虑,思索了一会儿说道:“逎县令年俸四百斛,按照官制来算,售价应该在四百万到五百万钱之间,折算成黄金也要将近一千两。南去洛阳必须经过冀州地面,那里可是贼寇成群呐,这些钱主公打算怎么带去呢?”
高云虽然知道有钱就可以买官,但是却没想到这个细节,听孙斌这么一说,也觉得是个问题,想了想说道:“那也只好多雇人手护送了”。
孙斌听完,摇了摇头说道:“这样恐怕不行,这些临时雇来的人,一来不可信,二来见了山贼多半都是先逃命的,基本没什么用处”。
“山洼草寇有什么可怕的,高顺单凭胯下马,手中刀,管叫他们一千个来,一千个死”。高顺见主公忧虑,赶紧自告奋勇。
孙斌虽然知道高顺勇武,但是他作为高云唯一的谋士,却不能因此让主公冒险,赶紧劝止高顺道:“事关主公安危,你岂可鲁莽。那些贼寇虽然是乌合之众,但是却人数颇多,少则数百,多则上千,即便你骁勇善战,也终究会有筋疲力尽的时候”。
高云看着孙斌说话时的表情,觉得他似乎已经成竹在胸,“那辅仁你可有什么稳妥一些的办法?”
孙斌点了点头,“回主公,孙斌以为,主公如果用大队人马护送,就等于告诉贼寇有价值不菲的财宝,那他们一定会拼命抢夺的。但如果只是主公和孝甫两个人,带一副棺材赶路的话,谁又能想到棺材里是千两黄金呢?即便遇到多事的,孝甫贤弟便可先杀他们几个,这些贼寇都是图财的,自然不会为一口棺材拼命”。
“妙!这个办法高!辅仁不愧是足智多谋”。其实高云在电视电影里也没少看这样的桥段,但是到了真事儿上竟然一点没想起来,听了孙斌的计策,自己也觉得很赞。
定而来这个主意,高云马上让府下安排,自己回房跟玉儿道别。
此时玉儿已经是高府大主母了,这些天来一直看不够似的欣赏高云,越看越爱自己这个突然就变了的男人,那种依靠和依恋几乎难舍难分。
这一听自己的夫君要出远门,心里不舒服了,“夫君,这好好的,你为何突然要做官呢?”
这个问题还真没法直接回答,高云抚摸着怀里玉儿那娇嫩的肌肤,想了一会儿,轻声说道:“其实我做这个官儿,也没什么太大的想法。认识了孙斌和高顺之后,我才知道,这些百姓的日子,过的太苦了。遒县这些狗官,一个个都是吃肉不吐骨头的东西。如果我当了县令,至少可以免去那些不必要的苛捐杂税,让遒县的老百姓负担轻一些,能过几天好日子。这也是给咱的子孙后代积福不是吗?”
玉儿噗嗤一声乐了,拿手轻轻捏了小高两下,“这会儿倒想起子孙后代来了,你早干什么去了?”
高云一把把玉儿摁倒,“现在也不晚啊!”
玉儿咯咯的笑,把高云推开,挪挪身子又趴在高云怀里,“先别闹,你想做点正事我很高兴,但是你从来都没有出过门,这次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你叫我怎么放心的下嘛”。
“我这么大个男人,而且还有孝甫跟着我,你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啊”。
“唉!”,玉儿轻轻的叹了口气,“也是,先前的时候吧,我总觉得你长不大,我得处处想尽办法的护着你,别让你受委屈、受欺负。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你已经长大了,成了一个响当当的男人,该是你护着我的时候了。你有志向,我作为你的妻子,应该尽全力支持你才对,怎么能牵绊住你的腿脚呢。你去吧,想做什么就尽管去做吧,我不牵绊你。但是夫君你要记住,这辈子无论是好是坏,也不管是福是祸,哪怕是死,玉儿也会陪着你”。
高云把玉儿紧紧的搂在怀里,“谢谢你,我的好媳妇儿”。
玉儿又咯咯的笑了起来,“呆子,我是你的女人,谢什么啊”。一边说,一边又开始揉捏小高。
高云刚刚获得了天性的解放,正是人生中最高亢的时候,传过来的这些天里,几乎天天晚上都要跟玉儿大战几场。被玉儿这么一揉捏,高云哪里把持得住,翻身就把玉儿……。
咳咳!第二天一早,响晴薄日,高云挑选了一个精干的车夫,拉着棺材。自己和高顺乘马跟在后面,一路出了逎县,往洛阳进发。
高云走后,孙斌可就忙开了,因为高云临走前交代给他四件事,其一:采集荆条,并按照高云告诉他的办法,用麻油、八角水等材料,依次反复浸泡;其二:按照高云的图本搭建熔窑,置办粘土坩埚,收购民间铁器;其三:大批收购榆木,招募木工;其四:大量存储枸杞和干菊花。
孙斌虽然对高云的用意似懂非懂,但是既然是主公交代的,他就一定要办好。好在当下正值农闲,人手充裕,四件事同时筹措,倒也游刃有余。
高云和高顺押着马车一路往南,事情果然和孙斌说的一样,那些山贼见三个人带着一口棺材,都怕沾染了晦气,没有一个出来拦截的。
虽然行程顺利,但高云的心情却越来越沉重,因为在经过冀州地界的时候,那满目的疮痍和遍野的饿殍,让他触目惊心。这种凄惨的景象,除非亲眼见过,是无法体会目睹时那种哀伤的。
经过二十天的奔波,三人终于到了东都洛阳,高云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儿,打开棺材,把金子分成两袋,自己和高顺各带一半,一起去找交易官爵的衙门。
洛阳帝都确实是极尽繁华,铺户林立,买卖交错,大街小巷一片欢闹。好多东西都是高云从来没见过的。“这特么要是倒卖到现代去,哪得换多少个故宫啊!?”,高云虽然不懂古玩,但是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些林亮满目的杂货,都是价值连城的文物。
高云看归看,其实并没有太多欣赏的雅兴,因为有了先前看的那些凄惨景象做衬托,这些繁华似乎都带着讽刺和暗示。
找了半个多时辰,高云和高顺总算找到了吏部的一个衙门。这个衙门是专门买卖官爵的,服务态度估计算得上是整个汉朝衙门里最好的,高云一进去,就有人迎上来接待。
说明了来意,接着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把高云带到一个榜单前面,榜单上详详细细的写着各个出售的职位、期限以及价码。其中逎县令一职赫然在目,上任日期是光和六年元月一号,期限三年,价格四百万钱。
高云看到这里暗暗算了一下,“现在是十月十六,到明年元月一号还有两个半月的时间,看来这汉灵帝的营销总监很有头脑啊,竟然能想到提前预售的方法”。
交了钱之后,便有工作人员应该是叫做书记的,把高云的官讳记录到案。高云领了官服、印绶等等一干上任用的物事,便离开了那个衙门。
来到大街上,高云一声长叹,“唉!我平生对卖官鬻爵最为不齿!想不到我竟然也干了这种勾当,丢人啊!孝甫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官印散发着铜臭啊!?”
对于卖官鬻爵这种事,高云确实是深恶痛绝的,但是没想到自己回到这个乱世,竟然也会坠入这种龌龊的交易,不禁有些自我嘲笑。
“不!高顺以为,如果是主公做了县令,那逎县的百姓就有指望了”。高顺满脸的诚恳,丝毫没有恭维的意思。
对于高云所做的事,在高顺心里,可能早已经丧失了判断对错的能力,主公对他来说,已经成了正义的化身。
听高顺这样一说,高云心里多多少少得到一点安慰,苦笑两声,“嗯,你能这样看待,我就算背这个骂名也值了。走,咱先找个客栈休息一晚,明天再往回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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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洛阳城北有大将
眼见太阳已经偏西,高云恐怕出了洛阳,天黑以前找不到宿头,便先找了一家客栈,准备休息一晚,明天再动身回遒县,正好马也累了,顺便积蓄一些马力。
循着洛阳南北大街,找到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客栈,主仆二人加上车夫一起走进店里。
小二热情的出来招呼,“客爷,是要住店吗?本店客房最是干净,床单被褥天天换新,犄角旮旯天天打扫,保证您找不出一根头发丝儿来。饭食也好,美味可口,天下没有……”。
“吁!!”,高云喊出唤牲口的调子,赶紧拦住这伙计,不知道为什么,一听见男人唠叨,高云就会想起游戏里那个高云,“我住店,三个人,你给我安排两间上好的客房。另外,先给我来五百个蒸饼,再来一百斤干肉”。
蒸饼其实跟馒头差不多少,面剂子拍扁,蒸的大饽饽。伙计一听这话,看了看高云这一行三个人,当场愣住了。
“大爷,小的没听错吧,您是说五百个蒸饼,一百斤干肉吗?”
“没错儿,要快!慢了我不给钱!”
店伙计这次听明白了,知道是来了大买卖,赶紧跑去张罗。
高顺似乎早知道高云要干什么,问也不问,就叫车把式出去套车。
高云笑了笑,心说:“这个高顺,平时虽然寡言少语的,但还真是懂我的心思”。
要说五百个蒸饼、一百斤干肉,放在普通小客店可能不一定拿的出来。但高云和高顺找的这家客栈在洛阳也算上等的,客流量大,饭食储备也就多。
功夫不大,几个店伙计各自扛着个大包袱,从后面出来。不用高云示意,高顺已经安排他们把东西放到车上。
高云和高顺随后上车,让车把式直奔城北。
出了城门不远,官道旁边不远处,有一片树林。远看没什么异样,但是到了近前却能发现,林子里栖息着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疲劳和饥饿的折磨,已经把他们变的死气沉沉。
原来,高云临进城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些流民,虽然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并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但是能让他们吃顿饱饭也是好的。
其实高云跑了一整天马,也早饿了。但是这些难民一直牵挂在高云心里,也顾不上自己的肚子了,就先买了食物送来。
高顺虽然跟随高云时间不长,但是却深知主公是怎样的菩萨心肠,所以即使高云一言不发,高顺也知道他的心思。
“乡亲们!来,开饭啦!蒸饼、干肉!管够!”,高云看着这些流民苦难的神情,觉得心头一酸,唯恐自己忍泪不住,所以故作轻松的大声喊叫。
近二百号难民,齐刷刷看着这个富家公子,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直到高云和高顺把一包包的蒸饼和干肉打开之后,这些人才明白是遇到善人了,随即一拥而上。
或许他们当中也有曾经矜持清高的读书人,但是在饥饿的驱使下那些虚伪都变成了粪土,他们顾不上道谢,顾不上手上的泥土,一个个抓起蒸饼和干肉把嘴里塞得满满的。
“人活着就是要吃饭,别的都是他娘的狗屁!让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才是王道。什么狗屁皇帝,弄得老百姓生不如死,老子早晚把你那颗狗头拧下来当夜壶!”高云越看这些流民的惨状,就越觉得悲愤,禁不住在心里大声谩骂起来。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让高云觉得很诧异。远处一颗大树下面,有一个长大的汉子,背冲着众人,坐在那里,对于高云送来的食物丝毫不为所动。
“不会是死了吧?”,高云是个好奇心极强的人,下意识的走了过去,绕到正面,仔细打量了一下树底下坐着的那个人,这一看不要紧,高云就觉得那么的眼熟。
那汉子看上去二十三四岁,凛凛一表、堂堂一躯,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髯长过腹。
“不能吧!怎么跟八六版三国里的这么像?……”。高云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试探着问道:“阁下为什么不过去,一起吃些东西?”
“大丈夫岂受嗟来之食!”,那红脸大汉连眼皮都没抬,说话声音冷的吓人。
高云仔细看了看这汉子的神情,心说:“这家伙确实够狂,对付这样的人,说他不如激他”,心里想了想词儿,对那汉子说道:“哦!?我只听说‘大丈夫能屈能伸’,还从来没听说过,大丈夫枉死荒野的,你还真是特别啊”。
“哼,大丈夫宁死,亦不可辱”。红脸汉子仍旧眯着眼,神情十分的蔑视。
“狗屁!”,高云突然提高了声音,连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那汉子一听高云骂他,双目猛然睁开,摄向高云,高云顿时感觉到有一股凌厉的杀气直逼自己心魄。
好在自己前世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要不然被这汉子一瞪,恐怕就得坐在地上了。
高顺在高云身后,见势不妙闪身就要往前,高云一伸手把高顺拦住,自己壮着胆子,仰脸儿冲着天空,好像自言自语似的说道:“关羽!关云长!”
其实,高云这不过是在试探,虽然这汉子长的酷似八六版电视剧里的关羽,但是长相类似的人太多了,这种巧合的几率实在太低。
按照高云的推算,如果这汉子是关羽,那么这句话足以让他震在当场;如果他不是关羽,高云这句话是冲天说的,也可以随便解释。
所谓:“无巧不成书”,高云这句话算是赌对了。那汉子一听这个名字,顿时身形一震,脸色大变,惊疑的问道:“你如何知道关某名讳?”
“哈哈!果然是关羽,出门几天竟然碰到了武圣,老天真是太照顾老子了!”。
高云禁不住心头一阵狂喜,使了十二分的体内自分泌镇定剂,才强行压住,故作镇静的说道:“我不但知道阁下尊讳,还知道阁下祖籍山西解良,四年前因替人出头,杀了本地豪绅,才落得逃难江湖。是也不是!?”
高云说完,故意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神情。
关羽这下可坐不住了,站起身来冲高云一抱拳,说道:“关某有眼无珠,怠慢了真人,还请阁下见谅。但阁下刚才为何要辱骂关某,还请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高云之所以骂关羽‘狗屁’,就是为了等他来责难,搞宣传的都知道一句俗话,那就是“不怕说不动,就怕你不听”,这一套搞动员工作的天份,高云可能是得了他那政客父亲的遗传。
一听关羽发问,高云马上脸上一变,声情并茂,“云长请看,看看这一个个失去儿女的父母、这一个个失去父母的孩子,难道不叫人心痛吗!?云长自谓大丈夫,大丈夫者,当以拔救苍生疾苦为先。而今天下拨乱,生灵涂炭,你却全然不想造福百姓,只为了一个可笑的虚名,便要饿死在这荒郊野外,断送父母授予你的这堂堂七尺身躯,与草莽匹夫有什么不同!?自己做出这种糊涂事来,难道还要我恭维你是英雄豪杰吗!?”
高云越说越慷慨激昂,越讲越义正言辞。关羽听的汗如雨下,那脸涨的真和红生脸谱似的,冲着高云深鞠一躬,惭愧的说道:“听阁下一席话,胜读十年圣贤之书,关某一时糊涂,冲撞了阁下,还望阁下不要见怪”。
高云见时机已到,知道不能继续装13了,赶紧上前搀住,“阁下言重了,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谁都有钻牛角尖的时候,云长又何必自责。但是如今天下,苍生疾苦却是真的,在下自不量力,欲救拔百姓于涂炭之中,想请云长助我一臂之力,还希望云长不要拒绝”。
关羽本身就是一个侠肝义胆的豪杰,身怀绝技却一直得不到认可,早就期待像高云这样的伯乐出现;再者他长年逃难江湖,说起对于苍生疾苦的体会,恐怕没人能比他更深。
见高云这样悯怀天下,以拔救百姓为己任,心里十分敬佩,早有追随的想法,听高云邀请哪有不应承的道理,当即一叩到地,说道:“蒙主公不弃,关羽愿效犬马之劳”。
高云一听这话,差点儿没跳起来,连忙搀起关羽,“能得云长相助,大事必成,哈哈哈哈”。
这些难民听了高云的感慨,那更是十分感动,男男女女,一齐拜倒在地,叩谢高云的恩德。
“叩谢恩公大恩大德!”
“哎呀!诸位!快起来!不用这样!”
高云连忙叫众人起来,这么多人跪着给自己磕头,还有老人,实在有点儿不适应。
高云把随身携带的银钱全部取出来,都分给这些难民,这也是他目前能尽的全部能力了。这些难民四处流徙,辗转千里万里,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好心人,那感动无以言表,跪下就磕头,劝都劝不起来。
高云长叹一声,实在不想再看下去,心里那种压抑难以承受,便转身上车。
走到车前面,高云又停了下来,背对着那些难民,说道:“我高云如今力量有限,还没有让大家彻底脱离苦难的能力,但是,我希望你们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只要你们活着,我保证你们会看到一个焕然一新的天下,和一个生机勃勃的未来!”
高云这番话,每一个字都是肺腑之言,说到动情处不禁掉下泪来,怕被众人看到,赶紧撩起车帘,跳到车棚里。
“高云?原来这位恩公叫高云啊”。车外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高云哪里能想到,他的名字从此就在流民中传扬开了。
回到客栈,高云知道关羽海量,又跟店里要了几坛好酒,跟关羽一通豪饮。高云舍不得和关羽分开,叫店家在房里加了张床,当晚高云、高顺、关羽三个人并榻而卧,彻夜长谈。
关羽被高云的才学和气魄深深感染,对高云倍加敬重,越觉得高云正是自己苦苦寻找的明主,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
高云作为一个铁杆三国迷,对于三国的认识自然是比较全面的。自己穿越到遒县以后,早就把遒县附近的人才数算了好多遍。
这里面必须尽早争取的,就是张飞了。高云也早派人去涿郡打探多次,确实有张飞这样一个杀猪的,武艺超群,好打抱不平。这样基本就确认了张飞这个目标。
但是有一个难题,就是张飞是个火爆脾气,只喜欢结交练武的。这就让高云作难了,从感觉出发,高顺是绝对打不过张飞的,所以,带高顺去的成功率不大。
这事儿让高云愁了好久,一直没什么好办法,这下有了关羽,高云心里可算有底了。
第二天,高云到马市给关羽挑选了一匹良马,离开洛阳,一同返回逎县。
高云此时归心似箭,一路策马狂奔,仅用十天就过了新城,在前往逎县和涿县的岔路口,高云给高顺分派了新任务,让他先回逎县,以招收护院为名,四处招募善于骑术或者善于箭术的青壮年男子。自己则带关羽直接赶去涿县。
涿县跟逎县相邻,是涿郡的核心,众所周知,张飞张三爷就住在这里。现在的张飞刚满二十岁,但在涿县已经是个名人了,远近的大小混混儿、地皮流氓没一个不怕他的。
这天张三爷刚从集市上回来,就听家里那个拔猪毛的师傅说:“有一个叫高云的书生,和一个叫关羽的红脸儿大汉,在院子里等他多时了”。
张飞没听说过这俩名字,有点儿纳闷儿,把肉桃子一扔,快步赶到院儿里。
“是那路好汉来找俺老张”。张飞果然是个急脾气,人还没见着,声儿先传到了。
“在下高云,久闻张翼德大名,特来拜会”。高云见张飞来到,笑着站起来施礼。关羽见主公这样谦逊,也不好托大,随即也站起来,冲张飞抱一抱拳。
高云观察了一下张飞,觉得和传说中有些出入,至少面前的张飞并不黑,而是粗糙,满脸透着那么一股剽悍;胡子也没有印象中那么夸张。至于豹头、环眼、燕颔这些形容倒是相当确切。
“嗨!我当是什么样的英雄豪杰,原来是个白面书生,真没劲”。张飞快人快语,有什么说什么。
但关羽可不干了,他对高云是何等敬重,那能允许别人侮辱,大喝一声“放肆!”,掳起袖子,纵身一跳,“啪!”的一声落在院子当中,震碎脚下两块石板。
<!--作者有话说editorbyjack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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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
高云知道张飞狂傲,要不先杀杀他的锐气,哪能招得动他,所以见关羽向前挑衅,高云丝毫没有劝阻。
“哈哈!俺老张这几天正手痒得很呐,你这个大汉倒是挺对俺老张的胃口,正好给俺解解闷儿”。
张飞一把扯下油乎乎的袍子,露出黑布紧身短靠,摆一摆醋坛大小提溜圆一双拳头,使个夜叉探海,箭一般冲到关羽面前,当胸就捣。
关羽眼见张飞攻来,不急不躁,晃一晃身形,双掌一分,右臂向前,左掌在后,使一个倒转乾坤,夹住张飞双手,往后一带,再往前一推,荡开张飞双拳,身形顺势跟进,右肘横扫张飞面门。
二爷和三爷各展浑身功夫,你来我往打在一处。但见,拳似双龙杵,劈啪作响;掌如飓风刃,呼呼做声。两人大战八十多个回合,院子里是风云攒动,整个地面的石板,没剩下一块儿囫囵的。
别说高云没见过这样的恶战,就是那些远近来看热闹的,也都看呆了。
打了得半个多时辰,高云看这俩人都已经是汗流浃背了,害怕哪一个稍有不慎,再被对方伤着,便叫关羽住手。
关羽此时已经领教了张飞的武艺,知道即便再战下去,也很难分出胜负,听见主公叫停,虚晃一招,跳出圈外,说道:“你我旗鼓相当,就此停手吧”。
“好!哈哈!真他娘的痛快,俺老张还从来没打这么痛快过,你这大汉真是好武艺,想必这个书生也是个好男子,走走走!跟俺到屋里去,俺老张请你们喝酒”。张飞哈哈大笑,不由分说拉起高云和关羽就走。
高云看了张飞的神色,知道自己发挥口才的机会来了,心里暗暗高兴,早就想好了说辞。
三人分宾主落座,后厨随即摆上宴席,高云笑道:“都说燕人张翼德骁勇无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哈哈哈哈”。
“嗨嗨!俺倒也没啥,这个大汉才是真真的好武艺啊!”
关羽呵呵一笑,“哪里哪里!你我旗鼓相当”。
关羽和张飞正客气,高云突然叹了口气,“唉!只是可惜啊!”,这是知道张飞是个急性子,高云故意话说一半,吊他胃口。
“可惜什么?你这人到底是个书生,说话真不爽快”。张飞急的直拍桌子。
“呵呵,翼德莫急,我只是觉得,可惜你这一身好武艺,却用在了杀猪刀上”。
高云这话正正的戳在张飞痛处,“唉!”,张飞一拳砸在桌子上,站了起来。
“俺老张也想凭着一刀一枪,厮杀疆场,就是死也痛快。但是现在这个朝廷,根本他娘的不用好人,俺老张空有这一身本事,却碰不上识货的”。
张飞说完,抱起酒坛子,“咚咚咚”一通狂饮。
关羽在一旁见了,表情也凝重起来,张飞的感慨好像也勾起了他的心事。
高云见火候差不多了,笑了笑,曼斯条理的说道:“其实也用不着这样沮丧,你若真是有心,离驰骋疆场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高云这句话,差点儿让张飞把刚喝下去的酒呛上来,“嗯!?此话怎讲!?”
关羽听了这些话,也是吃惊不小,虽然不好明问,但是脸上的表情却十分的期待。
高云站起来,倒背着手,在张飞家客厅里来回的走着,“二位都是当世的英雄豪杰,我也不妨明说,想必二位也都知道,如今天下已经是千疮百孔,百姓苦难深重,已经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这一点,估计云长比我更有体会。官逼民反,则民不得不反。依我看来,这天下百姓早晚会揭竿而起。当今朝廷微弱,到时候无力镇压,就必然要依赖地方诸侯的兵马。这样一来,各路诸侯势必会趁机壮大自己的势力。如果朝廷微弱,而诸侯强盛,那天下必将大乱。我买下这个县令的目的,其实就是想趁现在开始招兵买马。说这样的话,可是杀头的罪过,我拿你俩当兄弟,所以我才对你们两个说。天下大乱,受苦受难的必然是黎民百姓。我不想再看着百姓受苦,所以我要积蓄势力,到时候好平定乱世,还百姓一个太平天下。单丝不成线,独木难为林,我高云即便浑身是铁,又能打得多少钉儿?所以,我需要你们这样的英雄豪杰来帮我,这次我带云长前来,其实就是想请翼德助我一臂之力,只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高云的这通长篇大论,快把关羽和张飞听呆了,俩人怔怔的看着高云,仿佛是见了天神一样。
“哎呀!”,张飞一拍大腿,挪开桌子,双膝跪地,“你怎么不早说,且先受俺老张一拜!俺老张这腔子热血早就等着卖给识货的,你要真肯用俺,俺老张就是为你死了也心甘情愿呐!”。
关羽也站起身来,双手抱拳,跪倒在地,“关羽愿誓死追随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高云见关羽和张飞一齐拜倒在地,赶紧上前扶起二人,“二位兄弟!何须如此!?能得到两位相助,是我高云莫大的荣幸。既然要举大事,必须戮力同心。我有心和二位结为生死兄弟,今后同生共死,共创大业,二位意下如何!?”
关羽和张飞早已经对高云佩服的五体投地,听说高云要跟自己结拜,又是高兴又是感动还带着激动,“全听主公安排”。
高云本来就是模仿桃园三结义,只不过自己取代了刘备,虽然现在没有桃花,但高云还是把结义地点选在了张飞家后院的桃园里。话说张飞家还真有个桃园,杀猪的弄个桃园,这似乎科学。但是我说它有了,那就有了。
三人焚香叩首,金兰立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违此誓,天人共戮……”。
拜过皇天后土,三人歃血为盟,结为异性兄弟。高云和关羽都是二十二岁,但高云的生日大一些,自然被关羽和张飞拜做大哥,关羽行二,张飞二十岁,排行老三。
穿越一个月不到,关羽、张飞、高顺三员大将,这酸爽让高云有些把持不住。
有了这么两个惊世骇俗的兄弟,高云心里高兴,没有马上回逎县,而是在张飞家里住了下来,打算哥儿三个好好培养一下感情。
刚来见张飞的时候,高云看了关羽和张飞的打斗,那种场面一直在脑海里晃悠。在现代的时候,高云也看过不少搏击比赛,但是跟关羽和张飞的打斗相比,那些比赛就好像小孩儿掐架。
这种每一击都足以开碑裂石的功力,让高云真正见识到了可怕的古代武艺,心里觉得很不踏实。
高云知道,自己早晚是一方之主,在这乱世当中驰骋,身临沙场是在所难免的。凭自己当前的身体状况,遇到关羽张飞这样的武将,肯定是一秒必死。就算有他们保护,但是哪能万无一失呢。
高云权衡再三,觉得必须要强化自己,至少不至于被秒杀才行。有了这个想法,高云打算向关羽和张飞学艺。
他也知道像关羽张飞这样的功夫,那都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就的,自己也不指望能达到这样的程度。但是他也有自己的优势条件,那就是从游戏里带来的那把锋利无比,而且又非常轻巧的钨钢斩军刀。
有了这样一把削铁如泥,而又轻便的神兵利器,高云的修炼就有了针对性,那就是一个字—“快!”
关羽和张飞听说大哥要跟自己学武艺,比高云都高兴,各自把自己生平最得意的本事教给高云。当然这些功夫都是难度极高的,凭高云的底子,绝大部分都拾不起来。
但高云毕竟是拥有现代智慧的人,他在两个人的招数里,选出自己能用的部分,加以整合,改成了适合自己的套路。虽然这个套路只有五招,但是高云已经很知足了,毕竟比程咬金的三招半还多了一招半呢。
高云自从得了这五招,每天苦练,在关羽和张飞的指导下,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高云就把这五招练熟了。
高云知道要发挥这五招的极限威力,还必须要强悍的身体支撑才行,但那是个长期的修炼过程,现在时间紧迫,也只能先这么将就了。
这半个月里,高云早晚练功,日间就带着关羽和张飞出去喝酒畅谈,三个人本来就志趣相投,再加上这样日益增进感情,彼此之间都把对方当亲兄弟看待。尤其是关羽和张飞,对高云这个大哥那真是万分敬重。
这天中午,三个人又是一通畅饮,酒足饭饱之后,高云打算在城里转转,好好了解一下涿县。
张飞自然十分愿意给大哥和二哥当向导,领着高云和关羽在涿县城里四处溜达。
这涿县虽然是涿郡的首县,但在高云看来也不比逎县强多少,尤其是西城那些破旧的民居,甚至比孙斌原来居住的那些房子更残破,看到这些,高云不禁摇头叹息。
眼看四城都转的差不多了,高云便打算回去,却突然听到女子呼救的声音,三人一同时怔,急忙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去。
在一条幽静的深巷里,就看见三个地痞正围住一个少女在调戏,地下还坐着一个丫鬟模样的姑娘,正在大声呼救。
“住手!”,高云平生最恨这种欺负女人的杂碎,一看这情景,顿时火冒三丈,大喝一声冲了上去。
那三个地痞听见喊声,回头一看,“我的个妈呀!”,拔腿就跑,转眼的功夫儿就没了影子。
“咦!?这可怪了,为什么这么怕我!?”,高云纳闷儿了,他哪里知道,这仨人上个月刚被张飞修理过,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这刚好利索,就又看见灾星了,能不跑吗。
高云看他们跑的比兔子还快,知道追也追不上,于是便收住脚步,想安慰一下被围的那个少女,就这一看不要紧,高云顿时不淡定了。
“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美女?”,高云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这个少女已经不能单纯的用“美”来形容了,那婀娜多姿的身段儿、如勾似画的模样儿、珠圆玉润的肌肤,让人看在眼里,酥到骨头。高云感觉自己就好像沉浸在万亩芝兰当中,似乎有一滴芳露滑过心脾那样的沁爽。
“小女子拜谢恩公搭救”。那少女走到高云面前,面带娇羞的作揖道谢。
“哦…,姑娘不用客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都是应该的”。高云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赶紧端正态度。
“小女苏苏承蒙恩公垂怜,敢问恩公尊姓大名”。
“什么!?”,听到这个名字,高云脑子里的记忆飞速的翻了出来,“你……?,你就是苏苏?中山富商苏双的女儿?”。
高云听到那少女的名字,突然有些黯然神伤,他虽然没见过这个少女,但在这个身体的记忆里,却对苏苏这个名字很熟悉。
那是因为高老爷子在世的时候,曾经为高云向苏家提过亲,但却被苏双一口回绝了,据说正是因为苏苏坚决不同意的缘故。
高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这个少女有一种一见倾心的感觉,非常的浓烈。但是没想到自己早就已经被人家拒绝过了,怎么能不伤感呢。
高云想要这个女人,倒不是说自己不爱玉儿。如果得到苏苏需要以舍弃玉儿为代价的话,那高云最多也只是想要,而不会动真心思。
但是现在这儿时代,男人无论想要多少女人,只需要有钱有势就可以。不需要付出任何其他代价,这样的前提下,高云这样的就算是极度克制的了。
社会环境决定人的意识形态,在这个社会环境下,所有女人都觉得,自己的男人如果能妻妾成群,是一件很应该的事,而且还很风光。
事高云虽然是现代人,但他穿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一妻一妾了。既然这个时代的律法和道德都是认可的,高云那好色的本性就释放了出来,确实是喜欢的女人,如果对方也愿意,那自然是想要的。
但可惜的是,人家苏苏好像不愿意。
“恩公怎么会知道家父的名字?难道恩公认识家父?”,苏苏虽然知道高家提亲这回事,但却从没见过高云。
“呃…,在下逎县高云,家父与令尊乃是故交”。
“你!?你是高云!?高普方!?”
“正是在下,这天也不早了,苏小姐还是赶紧回家吧,免得再发生意外。二弟、三弟我们走”。高云说完,转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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