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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刀》免费试读

共 6 章 · 正文由本站整理,仅供试读

序章——江南梦

冬至。

北方一个平淡到有些荒唐的小镇,秋水叼着那片被他嚼到末端枯烂的沙柳枝,漫无目的的平躺在镇子外面的沙堆上。这些年的天气有些反常,三九时节却暖风徐然,秋水和他的沙柳枝一同享受着午后温暖的阳光,脑海里浮现出镇上有本事的人们提到的南方。

啊,南方。多么繁华的地方,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秋水自小至今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无非是离小镇二百里外的一个稍大一点的镇子,那里有一个稍大一点的集市,秋水最近一次去大一点的镇子是去年的这个时候,每年的年关将至,他才有机会去一趟大一点的镇子,去给镇上一个员外家里送羊,没错,我们的主角是个放羊的后生。但是秋水并没有把放羊的营生做的如火如荼,以至于遇到大一点的镇子东头那家铁匠铺时,自己空荡荡的衣袖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硬货来换取那把心驰神往的戒刀。杏黄的旗子上飘荡着“达摩铁铺”的字样,秋水很好奇为什么达摩铁铺的老板不是光头,一阵风裹挟着草灰刮进了秋水的眼眶,秋水从自己冗长的回忆中回到了现实,又到了去大一点镇子上给员外送羊的时间,不知道今年达摩铁铺的那把戒刀有没有被买走,秋水数了数远方地平线上自己的羊,盘算着买刀的银两。

“过年不置办新行头了”,秋水咬咬牙,今年必须买下那把戒刀。

“不,等不了了,明天就出发”。

对于秋水执着于买刀这件事,要从镇上最近的几起新鲜事说起,原本这里是一片室外桃园,或者说蛮荒之地,官修的商道根本不通这里,小镇里只有熙熙攘攘百余户人家,皆以贩养牛羊为生。可是近来常有外地而来的客商到此地收购羊皮,本来这是一件高兴的事情,秋水还跟这些客商做过几笔买卖,他们大多不讲究羊皮的品质,有就买,有多少买多少。久而久之小镇里为了方便这些行商便修建了一家客栈,秋水并不知道客栈是谁出钱修的,但是这家客栈修成之后的豪华程度无异于鹤立鸡群,慢慢的里面住进来许多琳琅的人儿,穿着秋水没见过的好服装,背着秋水没见过的好兵器,那个年代出来行商的人大都是武行出身,也有腰缠万贯的主儿专门雇打手出行,无非是防身,远离皇城的地方强盗飞贼四下聚集,加之穷山恶水的地理位置,所以这里的人尚武。

秋水就是在这时候遇见客栈里那个背刀的中年人。这人与整个镇子格格不入,不是说他的长相,而是此人的眼神,秋水从来没见过这种眼神,深沉入水而又有透着些委屈,目光警惕却又没有杀气,秋水是个放羊的年轻人,生活的世界里除了做买卖的和种地的人外,并没有接触过其他的人,他并不知道这人正是镇子上那些见过世面的人口中的江湖人,秋水以为江湖人就是住在江边或湖边的人,可是听那些见过世面的人聊起过这些江湖人的故事,让秋水心驰神往,他们说这些江湖人多见在江南那些繁华之地,他们吃饭从不问价,他们做事快意恩仇,他们没有烦恼和忧虑,没人知道他们是靠什么养家糊口的,而且貌似这些江湖中人大都不会成家立业,身边照样不缺女人。

放羊的秋水哪会理解其中的奥妙,只是看到这个背刀的男人觉得自己跟他只差一把刀,所以心里便如阴影魔障一般的迫切想要一把刀,学着那个男人一样闯荡江湖去,这便是我们可爱单纯的主角开头那段心理故事的全部由来,现在,离黄昏还有相当长的时间,可是秋水早早的就将羊群赶了回来,在灶台上潦草的煮了些米,就着腌萝卜囫囵几口便躺下了。心里全都是明天去达摩铁铺买刀的事,梦中的秋水来到了江南,那迷蒙细雨下的水乡温文尔雅的欢迎着这个初出茅庐的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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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达摩铁铺

大雪,北风满弓刀。

一觉醒来,秋水透过窗户看到屋外柴堆已被厚厚的积雪包裹,天色昏暗,猜不出来眼下是几更天。果然有心事就睡不踏实,整了整床褥,秋水将枕头下的布囊系了个紧实的节,里面装着昨晚灶台上炕了很久的馒头,然后眼神凝重的盯着墙上那块活动的砖头,里面藏着一年的心血,整整十六两银子,去年给员外送羊的时候路过达摩铁铺问过价了,上好的锻铁打一把趁手的刀要二十两,便宜的刀身薄一些十三两就够,剩下的三两用四十钱去“李婆羊杂汤”来一碗烩羊肚加半瓶小烧,就着昨晚烤好的馒头,算是饕餮了。再余下的买两瓶小烧,再余下的买一斤糯米桂花糕,再余下的买几斤红皮花生....

可是十三两银子的刀秋水见过,跟客栈里那个江湖中人背的差太远,二十两的刀,刀身宽着不少而且刀柄上有黑色的纹路,非常好看。如果买好的,不光烩羊肚是别期待了,还有四两的缺口无处弥补,秋水心想既然要当“江湖中人”,那就得背那把好的刀,深吸一口气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秋水将布囊一背,从砖缝里取出银子,又出门牵了一头半大的羊,风尘仆仆的向着大一点的镇子出发了。

来到镇子上雪已经停了,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晶莹的光彩,李婆羊杂汤的摊子上一口大锅冒出阵阵炊烟,香味早已飘荡在集市四周,秋水牵着羊径直往东来到达摩铁铺,打铁的老汉见到秋水似笑非笑。

“咋呀,想好要买了吗?”

“买好的”!

“二十两,送你一张黑驴皮的磨刀布。”

“叔,我就十六两了,这头羊搭上行不?"

老汉沉默了一下,随口说道:“行,今天刚开张,送你个便宜买卖”。

秋水此刻有种说不出的心情,一方面是为终于得到心心念念的刀而痛快,而另一头李婆的羊杂汤那味儿在秋水掏光了身上的银子之后忽然放大百倍一般涌入秋水的鼻腔。中间还夹杂着烧酒的香气。咱们的秋水是个很有骨气且有一点自命不凡的年轻人,于是只见他转过脸使劲咽了下口水,不想心事被别人看穿。

与此同时,集市边早有一些人从打一开始便饶有兴致的看着咱们这个落拓的少年。请设想一下,咱们的秋水这个行为其实是非常不符合常理的,因为来铁铺买武器的人都是真正的“江湖人”,这些人无论从扮相上和气质上来说都与咱们放羊的秋水相差悬殊,实在想不通一个放羊少年要一把价格不菲的刀有何用处。

刀要等三天才能打好,秋水只带了一天的口粮,而且晚上的住处也没有着落,期待成为江湖人的心情并不能填饱肚子,眼下得找点零活来对付温饱,这也是秋水执意想当江湖人的原因之一,因为听那些见过世面的人说江湖人走到哪都有住的地方,有喝不完的酒,还有穿绫罗的女人在身边。想到这里,秋水又有了动力。

先解决眼前吧,员外家的柴房可以住,秋水和马员外家的管家很熟悉了,因为常年给员外送羊的原因。不行,求人的话说不出口。可是这里又没有其他的往来关系,镇上的人虽说大都眼熟,却也只是寻常的买卖交情,客栈打尖住店都要银子,这时候秋水第一次体会到银子的重要性了,要是在自己的镇子,随便住在谁家一晚上都不是什么问题,可在这里,熙来攘往的集市并没有能容纳秋水的一席之地。正当漫天的混杂羊汤气味的空气弥漫在秋水周身上下而让他思维迟缓的这当间儿,人群中走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秋水一眼便看出来了的人,正是那个背刀的“江湖人”,啊哈,今非昔比,秋水心想如今我也跟他一样了,又恰巧在此相遇,不如远远跟着他,提前了解一下我们“江湖人”在外的日程状态也好。于是秋水紧了紧头上青灰色的软榻壮巾,满满的尾随在“江湖人”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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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黑刀

寒山冬雪,塞外荒野。

一件深黑色的避风斗笠掩盖住男人剃刀般的面庞,同样黑色的是身上的避风袍,袖口挑染着暗蓝色的针脚,是寻常百姓用不起的材料,然而袍子拖在雪中的部分已然风蚀破陋,肩上围着的兽皮上的毛也斑驳凌乱,这件风衣跟他的主人一样经历了不少的春秋。

这样的“江湖人”出现在塞外边陲小镇上,与周围集市的农户以及行脚商的打扮而言显得过于突兀,可是男人无暇在意周遭的议论,眼下有件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处理。那就是有人看到“黑刀”在这地方出现了。

至于“黑刀”是男是女,用刀还是用剑,与男子有何恩怨,我们不得而知,江湖上的恩怨对错又有谁能断的清楚。而且这些江湖人平日里跟寻常百姓像是两个时空的人,他们的生活轨迹只在住店吃饭的时候才与寻常人重合,其他时间干什么在外人眼中一直是谜。眼下我们只知道男人远道而来是为了追逐一个叫“黑刀”的人。男人警觉的发现有一个放羊娃打扮的少年正在尾随自己,多年的江湖阅历让他明白这个少年对自己并不构成任何威胁,然而眼下没工夫搭理少年的动机,要在天黑之前安顿下来才行,于是男人径直出了集市,往镇上的客栈走去。

在这个大一点的镇子上,客栈也更豪华一些,外面有成排的马槽,屋里有精酿的马奶酒和羊肉。这对于从南方一路而来的男人来说有些不适应,在江南人们明显饮食更清淡一些,男人要了四两奶酒和两盘素碟,无非是拌萝卜花生米之类,安顿好行囊将斗笠放在凳角后,想起来刚才集市上尾随自己的少年,此时好奇心驱使男人开始回忆这少年的模样来了。

“嗯,身高嘛对于北方人而言算是中等偏上,也是个俊俏后生,眼神很单纯,穿的很土,应该是哪个农户家的儿子,他跟着我做什么”?

男人边小口喝着奶酒边自顾自的寻思着,炉子烧的很旺,这客栈虽不比江南的豪华,在这冷冽寒冬却也是舒服的所在。日近黄昏,外面又起雪了,客栈里只有男人和几个行脚商,三三两两的坐在桌边聊着当日的行程。男人忍不住掀开厚重的帘布看了看外面,只见少年在院外的马槽下面静静的站着,少年也注意到了男人,脸上露出了憨憨的笑容。

男子:“你跟了我一天了。”

少年:“嗯”。

男子:“我们见过?”

少年:我见过你,你没见过我。

男子:进屋来,我请你喝一杯。

少年:不必......

男人看的出来这个少年的窘态,不禁感慨到,真像是看到了以前的自己,是那种骄傲的,孤立的人格。男人打心里喜欢上了这个少年。

男子:好吧,有缘再会。

少年:等一等,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并不想说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个萍水相逢的过客而言亦是如此。

“你就叫我莫愁吧。”

“好,就叫你莫愁吧,有缘再会。”

久居江湖的人是不能睡的太死的,更别说是漂泊他乡的异客,歌舞升平的年代亦是如此。那些岁月静好只是寻常人家看到的表象,暗潮汹涌的江湖每一天都有血雨腥风的故事,只不过江湖上的人不会在明面上做这种事。男人侧躺在客房的床沿内测,手中握着他那柄长刀,这是一把漂亮的刀,乌黑的刀鞘上没有任何装饰,刀身沉静的像止水一样,并没有那千般杀气,映射出男人温柔深沉的轮廓。也许没有杀气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对手会放松警惕。

打更的刚走,已是三更天。睡意终于涌上来,昏沉的烛光渐灭。

霎时,乌黑的刀柄上多出一只手。然而却不是男人的手。

“谁”?

“黑刀”。

刀出鞘,男人并没有慌乱。

男人:“东西呢”?

黑刀:“非要不可”?

男人:“奉命行事”。

黑刀:“信我,别追下去了,命要紧”。

男人:“有些东西比命重要”。

黑刀:“好言难劝,三日后集市东达摩铁铺。”

男人:“必赴约”。

秋水头痛欲裂,布囊里的烤馒头被平均分成三天的量,到今天天光见亮时早已经渣都不剩。按了按太阳穴,秋水只觉腰疼腿软,如果一个人三天只吃了两个馒头,又每天都睡在马槽,那么腰酸腿痛是难以避免的。今天是约好的日子,马上就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刀,那些洒落在清晨的暖流穿过秋水疲倦的身躯,带来一股前所未有的希望粒子,附着在身上头上和脚上,让人感到快乐,浑身全然不疼了。

秋水快步向集市走去,简直是跑着去,全然不顾空气中马婆羊杂汤混杂着烧饼的香味,一心去拿他心心念念的刀。

集市,熙来攘往。

秋水的身上已经渗出了汗,转瞬结冰,冷热交替的感觉让秋水头疼欲裂,头顶上的太阳突然变得硕大无比,脚步越来越沉,清晨的小镇很冷,秋水的心滚烫。那不是刀,是他梦中的江南,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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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多少楼台烟雨中

驿站。

秋水睁开眼,感觉身上披着一件舒适的披风,那质地是他从来没有穿过的布料,深黑色延伸到脚边,脚边的地方已经风蚀破陋,打量周围,自己在一个马车里,马车里空间不小,但是只有自己一人。

我这是在哪?

一时间秋水脑海中空白一片,并不记得发生的事,这时车门被一双修长的手拉开,顺着手往上看去,秋水笑了。

"莫愁大哥"?

“呵呵,你醒了”。

秋水:我们这是在哪儿?

莫愁:回家的路上。

秋水掀起车帘,窗外是官道的驿站,路旁有他从没见过的树,远处是一弯河流,这个季节竟然没有结冰,流水安静的流淌在山腰之间,空气中甚至有淡淡的花香。

秋水:回家?这是哪儿?家是哪儿?还有我怎么跟你在一起,哎呀!我的刀!我的刀呢?

莫愁:嘿,既然我叫莫愁,那遇见我你就莫愁了。

秋水:可是我的刀..

莫愁:我见你的时候你正躺在那个小镇子的柴垛上,浑身滚烫嘴里说着胡话,可没见你身上有什么刀。

秋水:啊,对我想起来了,我是要去铁铺拿刀,我买的刀!

莫愁:你一个放羊娃也有仇家?

秋水:仇家?

莫愁:不然买刀做什么?

秋水:这个...一言难尽。对了,莫愁大哥,感谢救命之恩,我们并没有什么交情,你为什么要救我?

莫愁:你的眼神像我一个故人,这一点就足够了。

秋水此时心里有种奇特的情绪,他从来没有跟这种人打过交道,这个中年男人身上的气质是他从来不曾遇到过的,像一种无法自拔的冲动,踏实,安心,甚至就想为他卖命也在所不惜。

秋水:大哥,我买刀是为了(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莫愁:哈哈,年轻人,今后行走江湖,切莫急着倾诉往事。

秋水:为什么?

莫愁:以后你就懂了。

秋水:嗯,可是我现在刀没了,怎么闯荡江湖呀?

莫愁:既然你有此志向,我也可以为你引引路。你不会以为背一把刀就算踏入江湖了吧?孩子

秋水:我确实是这样想的。

莫愁:你气血太过旺盛,导致做事冲动,行走江湖必然吃亏,眼下先要解决这一点。

秋水:嘿嘿,我也老觉得自己一根筋。

莫愁:你执念重,为一把普普通通的兵器也能急火攻心,导致高烧不退,昏睡了两天,要不是我常备些药材,你现在已经风干在柴垛上了。

秋水:你不知道那刀有多贵,整整二十两!

莫愁:呵呵,为了二十两命都不要了?

秋水:嘿,大哥说得对,我也是魔障了。

莫愁:先修心吧,再修身,身心状态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许我可以教你一招半式,防身够用了。

秋水:大哥,我没钱,不过有把子好力气,我决定跟着你闯荡江湖了,可以吗?

莫愁:那不然我为何带你回家。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秋水:噢,我叫秋水。

莫愁:有意思,一个放羊娃,名字到确实有些江湖气....

“吃吧,烧鸡,补补身体”。男人拿出一整只烧鸡和酒壶。

“慢点儿,你饿了几天了?

“大哥,你说我昏迷了几天”?

“两天”。

“那我应该是五天没吃了”。

哈哈哈哈....

嘿嘿...

数日。

秦淮远,苏杭在眼前。

有幸住在江南的人最懂雨天,那种温文尔雅的迷朦不随季节腐烂。二两青梅酒,半斤剁椒鱼头,青砖白瓦下悠然听雨,亭台楼阁上互诉衷肠,人生得意须尽欢。

“嘿,醒醒。前面就到家了”。

“哇,大哥,好多树。大哥,好漂亮的湖水,大哥....”

“行了行了,回家安顿下行李,我带你去吃鱼头豆腐”。

“大哥,这就是江湖吧,我不是在做梦?”

“江湖不是用眼睛看的,江湖在人心里。”

杜鹃楼坐落在城中最繁华的街道,里面大厨会做一手正宗的本帮菜。城里的人都知道要论气派那得是杜鹃楼,要论价钱还得是杜鹃楼。老板经营几十年不是没有道理,别看这地方豪华富丽,卖的吃食倒也有丰富,过往客商花几两银子也能点不少花样,什么龙井虾仁,笋干老鸭煲,当然鱼头豆腐是逢客必点的招牌。进楼映入眼帘的是雕梁画栋的陈设,秋水从未见过此种情景,

楼上有一老一少用秋水听不懂的方言唱着呢喃细语,手里拿着秋水没见过的乐器,对于乐器秋水只知道羌笛和马哨,那是他在边塞故乡能听到的声音,相比之下这里的一切既新鲜又古怪,眼花缭乱的秋水不等多端详一番便被招呼到一扇屏风后的小包间中。

莫愁:怎么样?塞外没有这种景致吧。

秋水:嗯。

莫愁:店家,老样子。

小二:好嘞妍老爷,这就去给您准备。

秋水:原来你姓妍啊?那莫愁一定不是你的真名吧?

莫愁:有些事时机成熟我会讲,我不说你别问。

秋水:好嘞,我就负责吃吃吃,哈哈。

莫愁:你有什么计划吗?这里不比塞外,是有分寸有王法的地方,凡事要先思后行,知道了吗。

秋水:额,一切听凭大哥安排。

莫愁:先去书院上学吧,看你年纪也就二十出头,学点本事是正事。钱的事情你不需要操心。

秋水:不是,大哥我自由自在惯了,再说我想闯江湖,不想考功名。

莫愁:没让你考功名,至少得识字,懂的道理吧。

秋水: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好,不过既然大哥话已至此,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莫愁:学习是个苦差事,意在磨练心性,万事开头难,这些钱你先拿着,自己去街上置办身行头,明天一早就去让老李带你去学堂吧,其他的事情我都安顿好了。

就这样秋水来到江南的第一件事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浪漫,上学对于秋水而言苦乐参半,高兴的是从未想过自己也有机会能接受教育,故乡的镇子上只有一个老秀才,教的也是里正(相当于乡长)和衙门里一些小吏家的孩子,即便如此农户家的孩子通常是不会有机会接受教育的。愁的是自己翻过年就二十二岁了,这个年纪的学子大都要么早已考取功名要么也是子承父业,现在学还来得及么?

带着悸动和期待,还有一些担忧的情绪,秋水走出了杜鹃楼,袖口揣着莫愁给的沉甸甸的银子,足够再去铁匠铺买一把刀了,秋水看着眼花缭乱的周遭,车水马龙的街道,心想:管他那么多,随遇而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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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孤城春雨竟相逢

这座城是哪年建的,没人知道。总之街上很热闹。

秋水也想像这里的人一样,他们看上去喜悦而充满活力。不像塞北故乡那样冷漠,这里的人穿的衣服很好看,绫罗紧蹙,偶然有干净的潘西路过,她不会说“你好,再见。”

这让秋水春心盎然,这里的女子好漂亮,秋水不敢与目之所及的美好对视,自尊心和自卑作祟,于是挺直了胸脯,高昂着骄傲的头颅目不斜视的走着。别看秋水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可是处变不惊的内心并没有其他男人那种咋咋呼呼的肤浅。

秋水走进一家布行,掌柜亲自给他量了尺寸,推荐了一些价格便宜的布料,秋水看上了一种交领长衫,袍身是黑色,袖口镶着云纹,低调舒适。

秋水穿着新裁的长衫,果然人靠衣装,秋水穿上新衣服俨然一个翩翩少年郎,路过的年轻女子悄悄的瞅他一眼,抿嘴一笑翩然而去,秋水便知道这长衫买的值。莫愁给的银两还剩不少,秋水还是想去铁匠铺转一转,毕竟心里一直隐约有种宿命般的直觉引导秋水执着的想拥有一把自己的刀。可是天色已经晚了,得回住处去了,寄人篱下一切都不是那么自由,尽管秋水放羊娃出身天性自由,可是他尊重这个莫愁大哥,不愿意让他担心挂念,于是加快了脚步。

莫愁家是一个四方庭院,东西厢房南北正间排布的周整舒适,进门有一大扇白玉影壁墙,墙上是山水当中一个渔翁一袭蓑衣在钓春。房间很大却布置的很雅致,秋水并不知道什么叫雅致,只觉得舒适自在。晚饭是红烧鱼和酱肉,两碟时令的蔬菜拼盘,吃完饭秋水早早的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期待着明天上学的种种新鲜经历。眼看夜色袭来,秋水也渐渐有了一丝困意。正在此时,屋外传来一串笑声,那声音像玉珠洒落在银盘上一样轻盈灵动,秋水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心里扑通一阵乱跳,这感觉让他急切的想知道声音的主人长着一副什么模样,还有这声音的女主人是何方神圣,为何出现在这里。

陌生女子:“妍叔,您回来了,爹叫我给您送新到的棒疮药”。

莫愁:“来了丫头,几天不见又长高了嘛。”

陌生女子:“妍叔你别取笑我了。”

莫愁:“你爹好吗?”

陌生女子:“刚跟冯医生喝了半坛花雕,早早就睡下了。”

莫愁:“老酒鬼给冯疯子开了我们那坛花雕?尽然不叫上我!”

陌生女子:“爹知道您才回来,还带着一个北方打扮的男人,估计您有别的事忙,所以没有打扰您。”

莫愁:“嗯,说来话长,回头再说,替我谢谢老酒鬼....”

秋水在房间里听的真切,那女人还提到了我,一种强烈的冲动促使秋水想要目睹这个女孩的样貌,可是就这样冒冒失失的出去显得没有礼貌,秋水挣扎再三决定等女孩离开莫愁家再偷偷跟出去探个究竟。就这样等了一会儿耳听屋外的声音渐弱,过了一会儿响起了门闩上锁的声音。秋水便轻轻的推开门,悄悄跟了出去。

夜幕下的古城安静清白,卖瓜果梨桃的小贩细声的跟买家讨价还价,还没到宵禁的时候,路上还有不少人。秋水远远的跟在陌生女子后面,借着月色秋水看的仔细,那女子一袭青绿色的长裙,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曳,仿佛一汪春水在轻柔地荡漾。裙身上绣着精致的花纹,每一朵花都栩栩如生,似乎能散发出淡淡的香气。腰间系着一条细腰带,将她的身姿勾勒得更加婀娜。头上的发髻梳得高高的,几支玉簪轻轻插在发间,耳畔则是一对细巧的银色耳坠,闪烁着柔和的光芒。

“谁”?

女孩轻声的喊了一声,转过身来。

秋水不由得站下身来,傻傻的看着女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是情窦初开的少年最正常的反应,彷佛人间突然再无他物,眼中只有女孩。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庞啊,古往今来有多少对女人的描述,倾国倾城亦或小家碧玉,环肥燕瘦亦或丰腴妖娆,可这些都不足以形容这个女孩,秋水脑中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对,没错,刚好就是她,或许是梦中或许是意念中出现的模样,刚刚好。

没错,就是刚刚好的感觉,不偏不倚,不多不少的就这么出现在眼前,她的声音好熟悉,她的样貌好熟悉,但有一点秋水可以确定,这女孩绝对是她第一次遇见。

秋水:“额,啊...我是....啊啊”。

陌生女子:嘻嘻,我白天见过你,你是跟妍叔一起的那个人,你是北方来的吧?

秋水:啊对对对,我那个啥,我出来买东西。

陌生女子:噢,好吧,那,再见。

秋水:嗯,有缘再会。

有缘再会?我脑子里在想什么啊,我怎么这么蠢。秋水好气自己,这如幻的短暂邂逅就以这么一句有缘再会而宣告结束,见女孩渐行渐远,最终拐入街角消失不见,只留下一个迷惘的灵魂,呆呆的伫立在孤城。早春的夜清凉孤寂,秋水的心荡起一阵阵涟漪,有种东西久久挥之不去。

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回房间的,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入睡的。早上莫愁带秋水上街吃小笼包,秋水边吃边发呆,再无平日里对美食的那种向往,咽到嘴里的东西也味同嚼蜡。

莫愁:吃完了就叫老赵带你去书院,安心学习。

秋水:嗯。

骊阳书院坐落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安静场所。是城东难得的好地段,办学的是个姓唐的老举人,教学内容不拘泥于陈朱理学,而是百花齐放,甚至设有分院,有专门研究药理学的课,还有植物学和物理之学。秋水早年间给老家附近镇子上的员外送羊,是员外家孩子的陪读,所以认得一些字,简单的春秋礼仪还是知道一些的,只是所学泛泛,并不精深。来到书院莫愁家的管家老赵将秋水引见给书院的先生后安顿了秋水几句便离开了,先生带着秋水来到学堂,先从四书五经,春秋伦理开始学。

学堂里戒律严苛,同学的大都是弱冠之年的男女,没错,那个年代在书院读书的女孩子很多,只是衙门公设的大学或国子监里不招女性学生。秋水就这样被安排到一个男男女女二十几人的课堂,听教书先生的教诲,听着听着目光被前面一个女孩的背影吸住,秋水顿时脑袋一片空白,心跳又快了起来。

叶琼宇正在走神,书院里的先生在台上滔滔不绝,可是豆蔻年华的女孩子哪个会被这老一套的陈朱理学吸引,琼宇并非像她温润如玉的外表那般听话乖巧,而是脑子里充满了离经叛道的念头,这其实得益于她的家庭环境,父亲是三省出了名的剑客,当然这是江湖中人给予的高评,世俗百姓更习惯他的另一个身份——铜威镖局的总镖师、宁远寺大和尚慈宁的过命之交、永和堂顾天顺大老板的乘龙快婿。

琼宇的老爹叶欢程可谓是真正的人生赢家,二十六岁横空出世,凭借一手独步武林的轻功获得了不少盖世功劳,叶欢程家中行三,江湖人送绰号—浮舟飞渡叶三郎。娶了京城天字一号药铺永和堂老板顾天顺的掌上千金顾莹。老丈十分欣赏叶欢程的为人,便出资给他开了这家铜威镖局,加之叶欢程生性洒脱豁达,江湖人非常仰慕其人品,他开镖局简直是黄河边上种大米—水到渠成。由此可见有其父这般,叶欢程的闺女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父亲许多的特征。

就连不爱学习爱武林这一点,叶琼宇也是全然继承了老爹的心性,只可惜自己女儿身,舞刀弄棒实在是有失体面,不过江湖上的奇闻异事对于琼宇而言那可是太有吸引力了,既然不能置身武林,那也不妨做个合格的倾听者。此时叶琼宇走神的原因便是因为昨天见到她的妍伯父从塞外回来,身旁还带着一个北方大漠腹地的异域男子,心想妍叔叔这段日子一定经历了不少新鲜事吧,什么时候能有机会好好听他讲述一番,对了,如果哪天哄哄老爹,请来妍叔开了那坛子“醉满楼”,那就不愁妍叔不开口。想到这儿琼宇咯咯的笑出了声。

那笑声,是她没错了。秋水又陷入一种痴傻呆捏的状态,两只眼睛憨憨的盯着眼前这个背对着他的女孩,女孩今天穿的是一袭玄色直袍。头上并没有环簪别顶,而是带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山谷巾,腰侧别着一张纸扇,整个模样显得比昨天俏皮俊朗,通常女孩子穿男装更别有一番景致。此时此刻,期待放学成了秋水唯一的念想,只为看一眼姑娘的脸,就别无他求。

突然,琼宇感觉到一股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心头一惊,转过身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琼宇看着秋水那痴傻呆捏的模样,忍不住“噗嗤”一笑。秋水被琼宇的笑声惊醒,脸一红,忙低下头去。琼宇看着秋水羞涩的模样,心中一动,想起了昨天在妍叔身边见到的那个异域男子。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巧,叶琼宇也惊异于她与这个男子的第二次相逢,竟是在这里。娇柔的脸蛋上浮现出一朵难以察觉的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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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江湖第一课

秋水一度追寻着心中的“江湖”而来到江南人口兴盛之地。

时至今日还未曾感受到有关江湖的一丁点哪怕是捕风捉影的讯息,目之所及无非是另一个更繁华更大更美的镇子而已。吃的东西比老家精致,穿的衣裳比老家风流,女孩子比老家的活泼开朗,也大抵如此了,刚到此地的惊诧和兴奋慢慢的归于平淡,只有那个女孩,让秋水念念不忘。眼下女孩就在眼前,秋水却不敢上去搭话,只是自顾自的走在女孩身后很远的距离,脚步不敢太快也不敢太慢,生怕女孩察觉到自己的怪诞举动。

“嗨”

叶琼宇先声夺人的回头叫住了秋水。

秋水:“咦,好巧,嘿嘿”。

叶琼宇:“东西买到了嘛”?

秋水:“什么东西”?

叶琼宇:“你昨晚在街上说要买的东西啊。”

秋水:“啊,噢,这个...”

叶琼宇看着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北方男孩,竟然一见到自己紧张成这副模样,不由心里一阵异样的情绪,就觉的男孩十分有趣,全然不像她想象中的北方人那样野蛮凶悍。

叶琼宇:”算啦,不逗你了。一起回家吧。“

秋水回了回神:“嗯,好。”

两人一路同行,其间大多时间是琼宇在讲话,秋水机械的做着回答。

叶琼宇:”这么说你跟我妍叔之前并不认识?”

秋水:嗯,我与莫愁大哥萍水相逢。

叶琼宇:“莫愁大哥?你管妍叔叫莫愁大哥?”嘻嘻

秋水:额,我觉得莫愁二字甚好。

叶琼宇:好吧好吧,你说你是为了闯荡“江湖”而来到这里,那你知道哪些江湖轶闻吗?

秋水:姑娘问得好,不管是来这里之前还是来这里之后,我都还没听过什么江湖轶闻呢。

叶琼宇:那你也好意思说你是江湖中人呀。

秋水:姑娘,还不曾知道姑娘芳名。

叶琼宇明眸一转道:小女子名叫叶琼宇,你呢?

秋水:叫我秋水就行。

叶琼宇:秋水,好深沉,嘻嘻。

秋水:嘿嘿,叶姑娘可有江湖中人的奇闻异事,说来与我听听可好?

叶琼宇:嗯,说起这个我还真有不少,你想听关于什么的?

秋水:就讲讲城里最了不起的大侠是谁,还有他怎么成的大侠。

叶琼宇:哼,呆子,最了不起的大侠可不会在城里呆着,他们大多是半隐之士,通常游历于山川河流之间,来无影去无踪,不问红尘。

秋水:啊,是这样啊,那讲讲城里有名的侠事呗。

叶琼宇:额,我想想啊,对了,给你讲个最近的传闻吧,这可是轰动京城的大事件呢。

秋水:洗耳恭听。

叶琼宇:呦,看不出来秋水大哥还会用成语呢,嘻嘻。

秋水:姑娘莫要取笑我了。

叶琼宇:好吧,你可曾听闻黑刀?

秋水:未曾听闻。

叶琼宇:额,从何讲起呢......

去年秋冬时节,城里来了一伙儿中原的客商,听口音好像是山西那边的,这帮客商挺有钱的,一进城就定了杜鹃楼的客房。为首的是个五十多岁的大汉,身材一看就是练家子,手下一行二十多人也都是绿林好汉,这么说吧,他们这群人肯定不是正经的客商。这为首大汉手不离身一个红木匣子,很多人看到他吃饭逛街都带着他的木匣子,这就给南山那帮野猪寨的混子们给盯上了。说起来这野猪寨其实并不成气候,大都是些郊区农户家的孩子,懒于耕作,一群人商量好选出了个头头,仗着南山地势崎岖罕有人烟,便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因为也不伤人,衙门也懒得去找他们麻烦,无非是偷些没有防备的外地人的钱财而已。可是最近野猪寨来了个自称黑刀的男人,把这些混混调教的越发猖狂了起来,以前不敢碰的买卖现在敢碰了,以前不敢惹的人也敢惹了,前不久把一个侍郎家的金银细软给偷了,也就是这金银本身来的就可疑,被偷的侍郎自己也不敢报官,怕东窗事发。这不,这伙儿山西客商刚一进城,就被野猪寨这群人早早盯上了。那群客商曾经找过我爹,说想让他押躺镖,把那木匣子押到京城,虽说也就三百多里地,钱也给的大方,但是我爹感觉他们不是正道上来的人,并没接镖。这伙儿人没有办法就想走小路自己去京城。结果正如了黑刀的愿了。

那场恶斗死伤不下四五十人,两边都是。打完了山西客商这头就剩当家的跟两个心腹重伤逃走了,野猪寨这头更热闹,加上黑刀死了三十多个。蹊跷的是谁也不知道那红木匣子去哪了,打完架两头的人都说没看见匣子。

“等等,那匣子里到底什么宝贝?值得搭上这么多条命么”?

“嗯,谁说不是呢,无非是些富贵吧,夜明珠什么的,还有人传言那匣子里是二十年前横推八百无对手的霸剑山庄庄主沈孤鸿在封刀后写的剑谱,理由是这伙儿人也是山西的,嘻嘻,多可笑的理由”。再夸张点的说法就是欧阳子烨老爷子用陨铁打的削金断玉的匕首之类的了,反正人越传越邪乎,但是到底里面装的什么没人弄得清楚”。

“啧啧,你说的这些剑客连我一个山野放羊娃都有耳闻”。

“我爹和妍大叔可能知道的更多呢,毕竟他们有很多江湖的朋友,比我们这些道听途说的更能接近真相吧,但是我爹不让我多问,也许是另有隐情”。

秋水听着叶琼宇娓娓道来的故事,之前的扭捏姿态倒是暂时忘在一边了,被代替的是动容于这些江湖轶事之中,以前也听老家镇子上见过世面的人们聊起这些侠客剑客的生平,无一不是精彩纷呈。

秋水:琼宇妹妹,你知道哪能学习一身好本领吗?我志向不在读书为官,更愿意学好武艺行走江湖。

叶琼宇:这个嘛,妍大叔的刀法就很厉害,我爹是练轻功的,不过他们两好像都不收徒弟。再要是想学就得遍访名山大川,寻些世外高人的教导了,可是这种事可遇不可求。城里武行的师傅或者兵营的教头教的又都是些泛泛的东西,普通人勉强应对,真要遇见绿林中人怕是会被当成三脚猫。

秋水:哎,想我这一无天分二无背景的放羊娃,也作梦当个侠客玩玩,怕是痴心妄想喽。

叶琼宇:那你可以娶妻生子,做个小买卖,不也是天伦之乐嘛。

秋水:不不不,我还是想努力争取争取,万一梦想成真了呢。

叶琼宇:好吧,祝你和你的白日梦安好,我到家了,明天见吧,嘻嘻。

秋水:啊,这么快,额,好吧,再见。

回家的路上秋水回味着与叶琼宇的相谈,一时分不清哪一个更让自己陶醉,是那血雨腥风亦或快意恩仇的江湖勾当还是叶琼宇那温润无暇的容貌。看到女孩诉说那些剑客时眉飞色舞的表情,秋水想混江湖的心更坚定了,到哪儿去学点本事呢?

秋水很清楚那些光鲜的威名和动人的传说后面是一个男人经年累月的刻苦修行,这其中也不乏名师的执教,高人的指点,不过就这几天短短的经历而言,幸运的天平似乎正在慢慢的倾向我们这位大漠边塞初来乍到的楞头小子。仿佛昨夜还在羊圈里属羊,一朝醒来便摇身一变成了读书郎,照这么发展真有一天我也背刀问苍天,谁与争雄的时候也不是遥不可及的梦吧。

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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