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兽焰》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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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象宠物一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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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两种从没有见过的字体,而且风格已经非常的成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是刘民自己明的,那刘民足够称的上是书法方面的大宗师,以蔡邕对于文学方面的热爱,自然知道自家的女儿从外面捡回来的白痴是个怎样的宝贝。ibsp;就算不是刘民自己明的,能写到这种水平,那也是大师级的,所以,这会儿的蔡邕再看刘民时,不但不觉得刘民是个白痴,反而象是在看一件少有的宝贝一般,就差两眼之中放出绿幽幽的光芒来:“刘贤侄,这些字可真的是你写的?”
蔡邕一激动,连刘贤侄这样亲热的称呼都用上了,但刘民却一脸茫然的看着蔡邕,并没有回答蔡邕的问题,看到他一脸白痴的模样,蔡邕的心中又不由的恼火了:“大刘,老夫问你话呢,这字可是你写的?”
“写字……是啊,我会写字的,我记得我会写字的……我为什么会记得自己会写字呢?”前面的回答还好,后面又变成了喃喃自语,那种表情若还不是白痴,世上便没有了白痴,但蔡邕心中的恼火却突然消失了。
眼前是多好的一个年青人啊,蔡邕心中为刘民可惜了起来,从他可以写出这等水平的字来,以前定是一代杰出人物,也不知遇到了什么事情,竟然变成了如今这幅模样,以前蔡邕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刘民这个白痴碍眼,现在再看刘民时,却是觉得刘民身上每一处都是那般的顺眼,多俊雅的五官啊,多白净的皮肤啊,多挺拔的身材啊……
多好的一个人儿啊,蔡邕在心中叹息了一声,不过这声叹息除了有一点儿为刘民可惜之外,没有一点儿伤感,反而是满心的喜悦,因为眼前这一个人,让蔡邕见识到了书法方面的一个新天地,蔡邕的心中怎能不高兴。
从这一天起,蔡邕不再为家里多了一个吃白饭的人烦恼,虽然日子苦了点,但家里养着一个书法大师,那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啊,日后人们说起来,也是给蔡家长脸的事情,所以,蔡邕也任由自己的女儿每天教刘民读书认字,从蔡邕的内心来说,到是希望这个白痴能够快点儿恢复一些正常,有时候,有一些慕蔡邕大名的人前来拜见蔡邕时,蔡邕便会拿出刘民所写的字来给众人观看,这其中不无一些炫耀的意思,但也让刘民小有了一些名气。
有一些识货的,自然也就向刘民求取墨宝,蔡邕虽然不好意思向人要润笔的费用,但有一些讲良心的人还是会给一些钱财的,这也让刘民后来不至于完全的吃白饭,不过蔡邕虽然是个老实人,但他心中最清楚刘民所写的字的价值,所以一般也不会轻易让刘民给人家写字,无意中也减少了刘民在后来的损失。
二
五原郡西安阳县地处并州北端,这里的汉人与草原上的民族混居,是一个非常混乱的地方,战争常年不断,所以这里的百姓,一般也悍勇非常,蔡邕一家子自从到了这里后,一般也就轻易不会出门,自从收留了刘民之后,蔡家在安全上到是有了一些保障。
刘民长的虽然象个书生,力气却是惊人,百来斤的石辗只手可以舞动,所以蔡家人谁要是上街时,必定把刘民带在身边,特别是蔡琰,以前因为安全上的问题,从来不敢上街,在有了刘民后,蔡琰就象是出了笼的鸟儿一样,三天两头的带着刘民在街上逛荡。
蔡琰虽说是十五岁的人了,但实际的年龄却只有十四岁,正是比较好动的年纪,西安阳县虽然残破,但也有好几条街,有着近万人口,自然也就有一些热闹可看,蔡邕对于自己的这个女儿极为疼爱,平时管束的也不是很多,有了刘民在,蔡琰喜欢上街,蔡邕到是很放心,尽管刘民是白痴了点,但刘民对于蔡琰还是非常听话的,比别人家养的狗好使唤多了。
“刘大哥,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觉得这里不好玩?”蔡琰回过头来,现刘民正痴呆的看着到在街边的一个流浪汉身上,那流浪汉身材虽然也算魁梧,但有些形消骨立,而且身上脏兮兮的,象个乞丐一般。
这样的流浪汉到处都是,大汉帝国这些年来天灾**的不断,加上黄巾军叛乱,使得大汉帝国的北部到处都是生活无着的流民,这城里面还好一点,有守城的军士清理,在城外,到处都是饿死的尸体,所以,一般人对于这种流浪汉是见怪不怪的。
刘民听到蔡琰的问话,转过头来指了指那个人道:“他病了……”
“他病了,你又不是郎中,他病了你又有什么方法?”蔡琰虽然心地善良,但她家中也很困难,实在是帮不了别人,当初她能把刘民从她家的院子外捡回来,除了刘民身上有一身很古怪但很干净的衣服之外,刘民那俊朗的相貌也让蔡琰对他更多了分同情心。
“我可以治好他的。”刘民说这话时,表情没有一点儿白痴的模样,那一刻,蔡琰几乎觉得自己是眼花了,那一瞬间的刘民,让蔡琰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个傲然人间的智者。
“你真的可以治好他的病?”自从刘民在蔡琰的面前表现出极高的书法造诣后,蔡琰就没有再把刘民当成白痴看待,反而认为刘民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只是暂时的忘记了罢,所以刘民突然对她说,他会给人治病,蔡琰也没有太大的怀疑,毕竟刘民身上妖孽的地方太多了,单单那一身比牛还要大的力气,就不能让人把刘民当正常人看。
“我,我不知道,我只是看到那个人时,便觉得自己可以治好他的病的。”刘民又恢复了那种很白痴的表情,这让蔡琰看的有些叹气,在蔡琰的心中来说,是希望刘民早点儿恢复正常的,所以蔡琰才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教导刘民,希望通过这些教导让刘民恢复正常。
“刘大哥,既然是这样,那你就给他治治吧,也许这样,可以让你想起更多的东西来。”蔡琰安慰的说道,不管刘民是不是真的会给人治病,蔡琰都觉得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也许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让刘民的记忆再恢复一些。
刘民嗯了一声,却没有移动脚步,蔡琰伸出手拉着刘民向着那人走去,大汉时期虽然独尊儒术,却没有象后世那般变态,在男女之防上并不是很严,尽管女人的地位很低,但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单独相会不是那种要浸猪笼的罪过,而且女人一嫁二嫁三嫁都不会有人说三道四的,甚至还保留了一点原始人那种抱着女人就上的豪爽作风,直到有一个姓陈的搞出了一个九品中正制后,人性才开始消失了。
那名流浪汉虽然有些形消骨立,但相貌还是不错的,长的很方正,此时正靠着一户院子的墙角昏睡着,刘民随着蔡琰到了那个人的身前,伸手摸了一下那个人的额头:“他正在高烧,而且似乎有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刘民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又是有那么一瞬间的清明,看的蔡琰的眼中一亮,觉得自己把他带过来的这个决定是正确的:“那么,需要给他开点什么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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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刘民对于蔡琰的话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蔡琰弄不明白刘民这是什么意思:“你又点头又摇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要药的话,我们去药铺中抓一点好了。.ibsp;“用不着下药,他主要是太过于饥饿,又受了点风寒,我给他扎几针就好了。”刘民说完,摸了摸自己的身上,似乎现自己身上少了些什么,眉头不由的皱了一下。
“扎针?可我们家没有治病用的针啊,还是要到药铺中去的……”蔡琰没有现刘民皱眉头的表情,不过她对于刘民所说的到是没有怀疑,正要建议刘民把那个流浪汉弄到药铺里去,刘民却已经伸手把那个流浪汉扛在了肩上。
“那样要钱的……家里没钱……”刘民的声音很温柔,虽然表情很木讷,但听在蔡琰耳中,却让蔡琰心中一暖,她这时更愿意相信,刘民不是白痴,而是心思很纯真罢了,尽管这种想法有些自欺欺人,但蔡琰在心里不断的告诉自己,刘大哥其实不是白痴,他是个很聪明的人,是那种大智若愚的人。
“刘大哥,真希望你快点儿好起来才好。”蔡琰的声音不太大,看着刘民的眼中多了一丝温柔,自从她把刘民捡回家后,越来越觉得自己喜欢与刘民在一起,虽然刘民在她面前总是有些痴呆的让人叹息,但蔡琰觉得自己与刘民在一起总是很快乐。
蔡琰所不知道是,她对于刘民除了那一丝同情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母性的情怀在里面,刘民的痴呆在某些方面与小孩子的单纯有些相同,蔡琰每天教导他照顾他,就象是养的一只宠物一般,时间久了就会产生感情,这种感情当然与爱情是无关。
以刘民的力气,扛上一人是不费一点儿力气的,那个流浪汉长的虽然高大,刘民却也长的不矮,虽然长的不是很健壮,但绝对给人一种高大的感觉,所以身上扛着一个大汉时,反而给人一种很默合的感觉,那流浪汉被扛起来后,清醒了过来,却没有说话,只是扫了刘民一眼,复又将眼睛闭上了。
二
还会给人治病?蔡邕看着刘民扛了个人回来,不由的有些蒙了,这个自家女儿捡回来的白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写得一手独步天下的好字,又有着一身可比西楚霸王的力气,现在竟然又说会给人看病,也不知他后面还会些什么,不过现在不是研究刘民是不是怪物的问题,蔡邕先想到的是,家里又多了一个人,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刘贤侄啊,你怎么扛了个人回来了,这个……这个……”蔡邕实在不好意思说,家里穷的快没有饭吃了,要知道蔡邕好歹也是士族出身,穷到这个份上,哪有脸说出来。
其实蔡邕在老家陈留还是有一些家产的,不过那不是个人的财产,而是蔡氏家族的共产,属于他私人的财产不是很多,以前蔡邕做为蔡氏家族的一面旗帜,整个蔡氏家族自然是不会让蔡邕受穷了,只是如今是待罪之身,蔡氏家族自然也就不会千里迢迢的送钱送粮给他,而蔡邕当初带在身边的钱早就用完了。
“伯,伯父,他病了。”这个伯父的称呼,是蔡琰教给刘民的,以前他不明白刘贤侄是什么意思,后来蔡邕叫多了,他也就渐渐明白过来,蔡琰教导刘民读书认字,虽然对于刘民的痴呆症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说话却还是算顺溜的。
“我知道他病了,我是说……我要说的是……咳……琰儿啊,你怎么就让他扛了个人回来呢,你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啊。”蔡邕现自己没办法与刘民说那些,虽然刘民是白痴,但一个在书法方面至少是大师级水平的人,蔡邕还是很尊重的,把刘当了平等的人物看待,所以,蔡邕没办法对刘民说,我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毕竟刘民不是蔡家的人来着。
“父亲,女儿只是想……只是想让刘大哥多做一点他会做的事,好让刘大哥早点恢复以前的记忆。”蔡琰也知道家中的情况,所以面对着父亲的责问,蔡琰不由的低下了自己的头,她心地善良,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但她也同样明白,自己的父亲为了这个家,可是费尽了心思,奈何蔡邕只是一个文人,不懂得其他的营生,在五原郡这种地方,文人可不好混。
蔡邕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刘民似乎并不明白蔡邕父女俩说的是什么,把那个流浪汉扛到了自己睡的地方,不一会儿,蔡琰也跟了过来,想看看刘民到底怎么治疗那个流浪汉,只是刘民并没有立即给那个流浪汉治病,反而在自己睡的地方翻找起来。
“刘大哥,你在找什么?”蔡琰见刘民象是在寻找东西,不由的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好象是有什么东西,我却不记得了。”刘民用手抓了抓自己的头,皱着眉头有一些苦恼的模样。
“刘大哥,是不是这些东西?”蔡琰从一个角落中拉出一包东西来,这些东西是蔡琰捡到刘民时,刘民身上所带的东西,由于刘民是个白痴,蔡琰与她的父亲蔡邕也不知道刘民身上的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所以与刘民身上换下的衣服一起,包成了一个包放在了角落中。
刘民解开那个包袱,里面除了一些原先刘民身上的衣服之外,还有一幅眼镜,一个打火机,一串钥匙,一条皮带,当初那些美乐星人还算仁义,没有收缴刘民身上的东西,在把他当垃圾丢掉时,这些东西也随着刘民一起丢了。
刘民拿着那皮带和一串钥匙道:“卖了……钱。”
那皮带扣是一个溜金的虎头扣,不但造型精美,看上去也很威风,而那钥匙上,除了几个钥匙之外,还有一个装饰品,在黑暗中会光的观音吊坠,在二十一世纪,这些东西是很平常之物,但在这个时代,却是稀罕无比的东西。
“刘大哥,你是说,把这些卖了?可是,可是这些东西看起来很贵重啊,以后,你可能还要靠着这些东西找到人的家人呢。”蔡琰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但也明白,这些东西看起来都是非常贵重的东西,说不定是刘民家里很重之物,自然不忍心让刘民把这些东西贱卖了,毕竟五原郡这种地方也没有什么很有钱的,在这里肯定卖不出好价钱来。
“卖了,有钱买粮食。”刘民露出一个有些痴呆的笑容,但这个笑容中所包含的温柔,让蔡琰觉得刘民一点儿也不痴呆,反而感觉到刘民心性中那种单纯的让人心痛。
蔡琰踌躇了一会儿,终于从刘民的手中拿过了那条皮带,这皮带上的扣虽然造型精美,栩栩如生,但也只能说它工艺精湛,看上去所用的材料不是很贵重,所以蔡琰最终选择了那条皮带,她却不知在后世,刘民身边所有物中,这条皮带才是最值钱的。
“刘大哥,要卖的话,就卖掉这件东西好了。”蔡琰不是那种愿意沾人家便宜的人,也不是那种施恩望报的人,但家里现在实在是太穷,她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父亲操尽了心,拿起那条皮带,蔡琰走了出去,眼中,却带着一丝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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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宠物男的第一个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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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屋檐下坐着的刘民身上,高顺很郁闷的看着坐在那儿呆的刘民,高顺就是那个流浪汉,虽然高顺也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但碰上一个老是呆的人,心中就不能不郁闷了,对着他说点什么吧,他只会傻笑,不说什么吧,两个大男人就这么傻呆呆的聚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个事儿。kenenbsp;所以,高顺只好拿了根木棍练习起武艺来,反正也是要打时间的,不想一直呆的刘民却转过头来,看着练武的的高顺不断的摇头,那表情,好象高顺练错了,大错特错的那种,弄的高顺一个大男人的也不由的红了脸,也不知是生气还是羞愧。
“刘公子,可是某家练错了?”高顺对自己的武艺其实是很有自信的,家传的武艺,在乡里一带没有一人能是他十合的对手,而刘民看起来不但白痴,还象一个书生模样,这就这让素有自信的高顺心中多少有些不平。
“我不知道……”刘民总是说我不知道,高顺虽然与刘民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听到刘民这句几乎已经是口头禅的话,心中还是哭笑不得,不过刘民的话头却忽的一转:“我看你练的那个好象破绽百出,而且使用的力量也不对头,总之就是让人觉得很不好。”
“这么说,公子也是习得武艺了,不知公子可否上场指点高某一下?”高顺到是知道刘民有一身的力气的,但问题是刘民长的太白净了,看上去也不强壮,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没有白痴前的刘民都是一个书生,所以高顺下意识的总是忘记刘民那非人的力量。
“我不知道对不对,我看你刚才使的是一套枪法,我记得有几套枪法,我使给你看好了。”刘民说着站了起来,接过了高顺手中的木棍,那一瞬间,高顺现,眼前那个有些痴呆的刘民不见,整个人的气质似换了一个人般,那俊朗的脸,那一双变的明亮的眼,竟然让高顺看的有些呆了呆,觉得自己有些自行惭愧。
那根木棍并不长,稍微有些粗大,刘民随手一抖,棍尖上却出现几个枪花来,其力量之强,用劲之巧,高顺也不得不赞叹一声,随后一套枪法犹如狂风暴雨一般在刘民的手中使出,好似摧折着人世间的生灵暴君,树枝低矮处的树叶被那枪势所卷,竟然纷纷的落下,随着枪尖带动的空气舞动,看的高顺眼花缭乱,自忖与之对阵的话,自己能接下这个刘公子的几枪,想了一阵,高顺惊恐的现,步战之下,自己恐怕难过十合。
“这套枪法叫做暴雨梨花枪,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我只记得自己的记忆中有这么一套枪法,下面的一套枪法叫做岳家枪,你看好了。”刘民使完了一套枪法后,转而又换了一套枪法,这套枪法相对前一套枪法简单一些,没有那么多的花巧,但比前一套枪法多了一些杀气,刘民本人并没有那种杀气,只是使出的这一套枪法,让高顺感觉到那种扑面而来的杀气,以高顺的见识,也明白这是一套适合于战场之上的枪法。
待这一套枪法使完,刘民又使了二套其它的枪法,使到高兴处,刘民也不再拘泥于枪法,木棍时而是棍法,时而是刀法,破空之声,嘶嘶不绝,高顺眼中只觉得自己面前是一片棍影,场中的的刘民踩着奇怪的步伐,有如随着那棍影飘动的蝴蝶。
真正的武功不是舞给别人看的,高顺心里很清楚这一点,但在刘民的手中,无论什么招式都显得让人赏心悦目,高顺心中的那个崇敬,用后世某位星星的话说,那就是有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啊,高顺是并州人,这里人与草原上的民族混居,从生下来就是与人斗与天斗,最崇拜的就是那种武力值很高的人,哪怕那个人是个恶棍,也会有很多的崇拜者。
高顺看到激动处,正想鼓掌叫好,不想那根木棍受不住刘民的力量,从中折断开来,一头飞上了天空,另一头握在刘民的手中,而刘民这时也停了下来,傻傻的看着手中的断棍,那一截断棍在空中打了个转后,从刘民的头顶上掉了下来,但刘民却似乎进入了痴呆的状态,完全不知道躲闪,掉下来的木棍正好砸在刘民的头上。
高顺听到那卟的一声,不由缩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却见刘民挨了那一下之后,脸上却毫无表情,不用想,高顺也知道,这位刘公子又进入了痴呆状态,正想上前问一下,刘民却丢了手中的断棍,重又坐到了屋檐下,眼睛茫然的看着天空,嘴里还喃喃自语着:“这是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这些东西……我应该不会这些东西的啊……我记得我应该是叫刘民的……可为什么我觉得我现在不是刘民了呢……”
高顺与刘民才只接触了三天,对于刘民一些事情不是很清楚,不过也听蔡琰说过,这位刘公子似乎遇到过什么事情,把以前的一切都忘记了,看到刘民现在的情况,高顺也不敢上前去打搅他,高顺觉得,这位刘公子现在的状况应该是正在回想什么。
刘民表现的虽然痴呆,但现在高顺可不敢小看他,练武之人看到高明的武功就如文人看到了好文章一样,心中哪能不喜欢,高顺更是恨不得现在就给刘民磕头,求这位刘公子收自己做徒弟,古时的一些技艺,非父子,非师徒的话,是不会传授的,正常情况下来说,高顺想要学习刘民的那些武艺,就得拜刘民为师。
高顺轻手轻脚的坐到了刘民的旁边,不敢打搅了刘民回想事情,不过有人却不识相,几个人推开那院子的柴门就进了来,其中那个为的看到刘民与高顺两个,招了招手道:“你们两个,某问你们一事,此处可是蔡邕蔡伯楷的家?”
那人鼻孔朝天,一脸鄙夷的看着刘民与高顺,高顺看了那人一眼,心中很是恼怒,他本就怕人打搅了刘民想事情,偏偏就有人来搅事,欲不愿理睬那人,刘民却老实的站了起来:“这里是伯父的家,不是那个伯楷的家,我没听说过叫伯楷的,你找错地方了。”
“我说呢,难怪下人这么没有规矩,竟然随地而坐,蔡伯楷的家里怎么可能这般没有规矩。”那人哼了一声,转身就带着人离开了。
屋中的蔡邕正在与女儿解说功课,听到外面的动静便走了出来,只是那人已经离开了,蔡邕也就没有多想,转头看到刘民,便道:“贤侄啊,刚才来的是什么人?”
自前天刘民把那皮带交与蔡琰后,一贯老实忠厚的蔡邕心中很过意不去,他是君子不言利,可这肚子饥饿的滋味不好受,只好把刘民的那皮带拿去卖了,从西安阳县的主薄那里换了一千来斤粮食,这个时候的粮食非常的贵,西安阳县这种地方更是贵的离谱。
刘民听到蔡邕的问话,用手苦恼的抓着自己的头,想了一会儿之后,眼睛忽的一亮,对蔡邕道:“我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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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想起来了……”刘民有点儿兴奋的叫道:“蔡邕蔡伯喈这个名字我在哪儿听过……好象……好象他有个女儿叫蔡琰的,也很有名的……”
蔡邕一听,有些哭笑不得,好吗,这位在我蔡邕家住了这么久,竟然还说老夫的名字在哪儿听说过,还真是白痴的可以啊,想老夫在大汉也算是有些名声,就算不是住在老夫家里,听过蔡邕蔡伯喈这个名字又有什么稀奇的:“刘贤侄啊,老夫就是蔡邕蔡伯喈,这需要贤侄你费这么大的劲想起来吗?”
蔡邕却是不知,刘民所说的这句话的意义就在于“我想起来了”这一点上,他所说的听说过,不是在蔡邕家里听说过,而是他的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历史人物的存在,是过去的,掩没在历史的某个时段中的过去式人物,不是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蔡邕蔡伯喈。ibsp;刘民的大脑被美乐星人改造后,有点儿类似于生物电脑,后来由于下载的信息过多,造成了刘民大脑的思维系统崩溃,变成了白痴,不过人类毕竟是一种生物,受损的肌体与器官有一定的修复能力,被蔡琰捡到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民的大脑修复了一点儿功能,能够做出简单的思维,也有一小部分的信息在记忆区中被大脑给整理了出来。
只是这些记忆都是残缺的片段,还没能整理成前后衔接的完整记忆,刘民往往在用到某个信息时,其相关的记忆便会把那个片段从记忆中的提取出来,所以刘民的思维能力虽然还较低,但表现出来的才能却是让蔡邕,蔡琰,高顺他们刮目相看。
对于蔡邕那近似于开玩笑的话,刘民现在并不能理解,仍旧按照自己的思维道:“蔡邕和蔡琰好象都是文学家……对了,文学家是什么东西?……还有,他们好象是古代的人……是了,好象有哪个家伙曾经对我说,他想娶蔡琰来着……还有……貂蝉……”
蔡邕一看刘民在哪儿喃喃自语,就知道刘民又陷入了那种白痴状态中,不由的摇摇头,转身不再理会刘民,看看那被推开的柴门,没了那个看看是谁来了的心思,便又回到屋内,高顺看着刘民那苦苦思索的表情,心中也不由的为刘民着急起来,这样一位武艺高的勇士,要是就这样白痴下去,哪该多可惜啊。
蔡邕是习惯了刘民的这种状况,所以对于刘民所说的那些话并没有在意,毕竟一个人在犯白痴时所说的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除非遇到的是另外一个疯子和白痴,否则正常人都知道,听白痴的话,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但刘民给高顺的震撼却是太大了,而高顺与刘民相处的时间还短,也没有习惯于刘民是个白痴的这个事实,刘民又对他高顺有救命之恩,自然是不会去打搅刘民的思考问题。
却说先前那位来找蔡邕的人,跑到旁边人家一打听,蔡邕蔡伯喈就是在先前问话的那一家,明白过来的那人可气的不轻,带着人又跑了回来,对着屋子里大叫道:“蔡伯喈,你在家吗,某家是丹扬笮伟明(笮融,东末年的佛教领袖),你家养的好家奴,竟敢如此欺骗于我,蔡伯喈,你家岂有如此待客之道。”
说话的这位叫笮融,与蔡伯喈并不相识,此时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在徐州陶谦手下为初任下邳相,这笮融善于钻营,与诸多佛子交好,又胸有大志,欲为自己扬名,便想到了正在受难中的蔡邕名声极大,想把正在难中的蔡邕渡入他所办的浴佛会,以壮大自己的声势,所以带着几个手下到了这五原郡来。
笮融的脾气一直不好,与他在佛教史上的地位完全不相符,残忍好杀,对于手下动不动就是皮鞭相向,被刘民这样一个看起来象是下人的人摆了一道,以他的脾气哪能不怒,他这一叫,高顺不高兴了:“此乃蔡大家的家中,你是什么人物,竟敢在此胡乱吼叫。”
蔡邕在大汉帝国中是什么样的人物,高顺多少是明白一点的,虽然蔡邕现在是落难之中,但以他士族之中的名气,岂能容一般的人物在些喧哗,但高顺是说的义正词严,可听在笮融的耳中却不是那个味儿,一看一个小小的家奴也敢呵斥自己,笮融的脾气更是受不了了:“你……你……你一个小小的家奴,竟敢对我笮伟明大呼小叫的……”
笮融并不是士族出身,只是一般的地主豪强出身,因为受到了陶谦的赏识才有一点儿地位,象他这种地位,上不上,下不下的,最在意别人对他的态度,如果是地位比他高的人到还没什么,地位比他低的人说他,无论如何,笮融都是受不了的。
高顺的祖上乃是大将,祖辈里出过好几个将军,虽然现在家道衰弱,论出身却是比笮融强,与人相处,自然不会奴颜婢膝的,对于笮融的话,冷冷的哼了一声,旁边的刘民好奇的看着笮融,想了想,很认真的对笮融道:“我记得,你是刚才的那个人,你说你是找蔡邕蔡伯喈的,你有没有搞错,跑到这里来疯,蔡邕是什么人啊,你能见的到他吗,你当你是那些一神经就能够穿越的家伙……真是的,要神经也不要到这里来啊,跑到山上让雷劈一下就行了,以前穿越的都是这么干的……”
刘民长篇大论的说了一通,不但笮融听的糊涂了,高顺也听糊涂了,不明白刘民说的是什么,只不过高顺知道刘民现在的脑筋不清醒,刘民说什么胡话也是理所当然的,但笮融不知道,而且有一点笮融是听明白了的,那就是刘民似乎是在说他笮融疯。
“你……你……你,真是气煞我也……”笮融指着刘民,气的一时说不出话来,心中恼怒的想到,这蔡邕家里也真是没有教养的了,这家奴一个比一个的还要猖狂。
蔡邕听到外面的动静,而且这动静似乎有些大了,只好又走了出来,但见一个脸相长的有些凶狠的带着几个手下正围着刘民与高顺,似乎是在理论着什么,一看那人的长相,蔡邕便有些不喜欢,非是蔡邕以貌取人,蔡邕是一个文人,最不喜欢的人就是中看似凶狠的人。
蔡邕一看来人自己并不认识,便知道又是一个听闻了自己的名声,前来拜访自己的人,便上前走了几步,正要与笮融打声招呼,那边高顺已经很不客气的伸出了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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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高顺用手把笮融指着刘明的手拍了下去,用手指着别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特别是这个时代有身份的人之间,高顺知道刘明的脑筋不正常,所以他便出手为刘民维护尊严。
蔡邕也现了来人那很不礼貌的行为,这个时代,士族与庶族之间的界线已经很分明了,士族之间是很讲究各自的面子问题的,刘民客居于蔡邕家,他受到不礼貌的对待,作为主人家的蔡邕也同样丢了面子。
不得不说,一个男人长的好也是有优势的,刘民容貌俊朗,皮肤白皙,怎么看也不象是一个整日操劳的农夫,在蔡邕这样的人看来,书法到达了大师水平的刘民,绝对是出身于贵族之家,在高顺这样的人看来,武艺如此高的刘民,一定是出身名将世家,这样的人虽然落难于他蔡邕的家中,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侮辱的。
这样一来,蔡邕对于来人的印象就更不好了,所以也就没有主动的与笮融打起招呼,笮融是个怎样的人?历史上的笮融先是陶谦的手下,后来叛变想夺取陶谦的势力,但实力不及陶谦,只得离开了陶谦所在的徐州,投靠了赵昱,赵昱好心的收留了他,没想到笮融是条级的白眼狼,杀了赵昱,吞了赵昱的手下势力,转而投靠了薛礼,薛礼也很热情的收留了他,但笮融随后杀死了薛礼,投靠了刘鹞手下的朱皓,可怜的朱皓被笮融那整天的“阿弥陀佛”给迷惑住了,再一次成了笮融这个级白眼狼的点心。
可以说,笮融这个人属于志大才疏却又心狠手辣的人,他想请蔡邕加入他的浴佛会,却又没有肚量容忍别人对他的不敬,这家伙自从创立了浴佛会后,与那些佛子尼姑聚在一起,在那些佛子尼姑的奉承下,笮融是真当自己是金身罗汉下凡,有些目空一切:“反了,反了,你们两个下贱的贱民,竟然敢对我笮伟明动手,我笮伟明可是湿婆罗下凡,三千世界,俱是我佛所主,你等冲撞于我,来生定当不得好报。”
笮融也是被高顺与刘民给气急了,一急之下把他那套教导手下佛民的东西拿了出来,对于佛教而言,笮融可以说是佛教史上最伟大的存在之一,正是因为他创办了浴佛会,又不择手段的让浴佛会四处扩张,才使得佛教在中土真正的扎下根来,成了气候,笮融在那些佛子,佛民的心中,那可是高高的存在,就算他举刀杀人时,那些佛子佛民也认为这是笮融为了那个人好:这是在为那人消除来生的罪孽啊。
不得不说,除了中国的本土教派外,其他地方所产生的教派在它们展之初,无不是充满了血腥的,笮融就是一个这样充满了血腥的人,最后的结局算是应那一句老话,恶有恶报,被山越人砍下了脑袋送给了刘鹞。
“这位笮大人,不知老夫的刘贤侄何处得罪了您,让您这样大的脾气,老夫就是蔡邕,有什么得罪处,还请笮大人看在老夫的面子上,原谅这位刘贤侄。”笮融穿着一身官服,所以蔡邕称他为笮大人,不过蔡邕的语气没有一点儿恭敬的意思,要知道刘民虽然脑筋不正常,但就是他蔡邕也不敢有半点对刘民轻视的地方,这个时候,更是站在刘民的一边,一致对外,岂能让外人对自己家的客人指指点点的。
“你就是蔡邕蔡伯喈?”笮融到也不是傻子,蔡邕语气中的不客气,他还是听的出来的,看到蔡邕与刘民他们一样穿着粗麻衣,眼中不由的露出怀疑的神色,怎么看,眼前的这个老头都不象是那名满天下的蔡伯喈,这身打扮,还不如他一个下邳相手下家丁。
“老夫既然已经说了,信不信由你,恕老夫家中简陋,不能招待笮大人,还请笮大人见谅。”蔡邕一听笮融那怀疑的语气,对笮融更加的没有好感,当下出言送客。
“哎,伯喈兄……”笮融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顺便已经打断了他的话头。
“这位笮大人,你也别在这里攀亲戚了,还是请离开这里吧。”高顺一听蔡邕送客走的话,赶紧站了出来让笮融离开,这边刘民又在呆了,高顺心中对于刘民的敬意,让高顺不愿意被外人看到刘民那痴呆的模样。
刘民虽然时不时的有短暂时刻的清醒,但大多数时候脑袋里面都处于混乱之中,先前他自己所说的那一段话,可以说的上是很有条理了,旁人听得是不明白,但对于刘民自己或者刘民同时代的人来说,那些话一点儿也不犯糊涂,也就是那一些话,又引起了刘民的一些相关回忆,这些回忆可说是刘民脑海中最深刻的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本身就是属于刘民自己的,当得到相关的信号触时,刘民便想起了自己以前生活的一些记忆片段。
这些记忆片段让刘民对于自己本身的认知有了个模模糊糊的印象,这让刘民更多的沉浸在对自我的思考当中,想分清楚自己是什么人,来自于什么时候地方等等,那笮融到是没有看出来刘民处于痴呆的状态中,见刘民一脸向着天,完全不把他看在眼中的模样,心中气恨不已,暗想这些人如此不把自己放于眼中,这口气无论如何也得报回来。
笮融这人心胸极窄,别人施恩于他尚且恩将仇报,象高顺他们这样不把他放在眼中的,笮融更是恨不得立时斩杀了才好,他也不想想,自己先没有礼貌在前,别人怎么可能对他恭敬了,这笮融虽然气极,却也知道这大白天的不好动手,他的脸色好一阵变化,最后化为极为生硬的笑容:“既然如此,那本官就先告辞了。”
先前笮融还自称笮某,微微算是有那么一点儿谦虚,这会儿见事情不谐,便打起了官腔,这笮融也不想想,在蔡邕这样的人面前,他一个庶族的地主豪强,虽然当了下邳相,但在蔡邕这样的人面前,真正是狗屁一般的东西,笮融倚仗的,无非就是数千被他洗了脑的佛民,而这个时代,佛教的领袖,还不如草原上一个小部落的领来的重要。
蔡邕是个老实人,但蔡邕的生活中,所交往的人真正是那种往来无白丁,对于笮融这样的人,蔡邕根本就瞧不起,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向笮融拱了拱手,算是与笮融告辞,笮融带着几个手下气呼呼的出了蔡家的那个柴门,临离开时,眼神凶狠的回望了那大门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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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刘民看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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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北方的秋天,对于大汉帝国的人来说,绝对有些凄凉,秋高气爽正是北方游牧民族秋猎的时候,这个秋猎,就是那些北方的民族南下抢掠的行动,因为,在那些游牧民族的眼中,南方的汉人,实实在在就是一头在秋天里养肥了的猎物。.ibsp;自从檀石槐领导下的鲜卑族强大起来后,大汉帝国北边就没有过安宁,从熹平五年(公元一七六年)开始,每一次数万骑甚至十几万骑鲜卑人南下寇边,给大汉帝国的百姓所造成的损失是灾难性的,象九原县,西安阳县这些地方一度被鲜卑族人占据,万幸的是,檀石槐死后,鲜卑人内部分裂,在刘民到达这个世界的前几年,大汉的边境到是安静了几年。
那笮融离开后,便寻思着报复蔡邕这一家子,本想等停个几天后再行动,也好撇清自己,让人不至于想到他笮融头上,不过盘算的是不错,偏偏这几年没有来犯的鲜卑人竟然在这一年又跑来抢掠了,听到鲜卑来犯的消息,整个五原郡都乱成了一团。
象西安阳县这样的小地方,城墙矮小,根本就抵挡不住鲜卑大军的进攻,所以能跑的老百姓一窝蜂的都向五原郡的治所九原县城逃去,这种情况下,笮融想报复蔡邕一家子都不成了,因为蔡邕一家子与其他的老百姓一起,逃往了九原城。
历史上,蔡邕一家子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去了大汉的扬州,这一次,蔡邕一家子中多了刘民与高顺,这几天下来,便是蔡邕这个文人也知道了,刘民扛回来的这个流浪汉是一条不可多得的好汉,再加上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刘民,蔡邕在逃难的时候,心中到也不是很慌。
西安阳县到九原县的路程不是很远,不过蔡邕,刘民他们没有马,靠两只脚走路,需要的时间就长了,特别是蔡邕的夫人与他女儿蔡琰,体力比不得男人,象刘民与高顺,背着那数百斤的粮食,行动上却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也就在这些老百姓逃命的时候,并州的刺史丁原也正在调动军队,一路之上,时不时的可以看到那斥候小队的人,骑着马往来飞奔,望着那些骑兵匆忙的身影,高顺不由的叹息了一声,若刘民是个正常的人,听到高顺的这一声叹息,必定要问一句:高兄何故叹息。
可惜刘民不是一个正常的人,听到高顺的叹息之后,他也说了一句:“老高,那马肉好不好吃,我们好象很久没有吃过肉了。”
刘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确实是没有吃过一次肉,以蔡邕家现在的条件,别说吃肉,有粮食吃就不错了,所以刘民看到马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吃肉,刘民的话不但让高顺一愣,也让旁边的蔡邕有些脸红,他到不是因为刘民想吃肉而感到羞愧,而是做为一个家中的顶梁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妻女,多少让蔡邕心中有些内疚。
“公子……”高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以高顺正直的个性,便是饿死也不会去偷去抢,要不然凭着他的武艺,也不会饿病了,对于刘民,高顺是从心里敬重他的,虽然刘民现在的脑筋不灵光,但这些天的相处,也让高顺知道,这位刘公子其实是个很好很有本事的人。
“贤侄啊,那些马是军队中的,是不能吃的,贤侄你放心,到了九原城,那是个大地方,定然有羊肉卖的。”蔡邕只道刘民是小孩子的心性,所以出言安慰了一句,他之所以说羊肉,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大汉帝国中,牛马是不能宰杀的,而猪肉是下等人才吃的,一般的士族家中要吃肉的话,吃的是羊肉,当然,士族私下里也会杀牛吃肉的,只不过在街面上卖的不会有牛肉。
不过蔡邕却不知道,后世的人吃猪肉可没有什么下等人的概念,这时在刘民脑海中浮起来的,正是一盘红烧肉,咂巴了一下嘴,刘民没再说什么,因为他只要回忆起什么东西时,便会陷入呆的状态中,脑海中的一些片断开始有序的链结起来。
蔡琰也听到刘民所说的话,见自己的父亲用那哄小孩子的语气与刘民说话,蔡琰不由的抿嘴笑了一下:“刘大哥,要想吃马肉也容易啊,那些鲜卑人来了,刘大哥可以去抢他们的马,抢那些鲜卑人的马,朝庭还会给刘大哥表功呢。”
蔡琰是知道刘民力大无穷的,再加上高顺来了后,让蔡琰知道,刘民还有一身很厉害的武艺,用高顺的话来说,是天下少有的,蔡琰还是一个小孩子,只知道刘民很厉害,不知道战争之中,一个人很厉害也是有限的,在蔡琰想来,以刘民的本事,抢那鲜卑人的马是没什么问题的,有一点蔡琰到没有说错,那就是抢那些来犯的鲜卑人的马,对于大汉帝国来说,不但没有错,还是有功劳的。
蔡琰的话让高顺的眼睛微微的亮了一下,做为一个正直的人,高顺是不会抢平民百姓的东西的,但对于敌人的东西,却是没有道德上的顾虑,不过高顺也知道,除非遇到的是落单的鲜卑人,若是遇到一队鲜卑骑兵,自家的武艺再高,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刘民正处于痴呆的状态中,对于蔡琰的话没有什么反应,蔡邕本想呵斥自己的女儿乱出主意,看刘民没有反应,显然又是在呆,心疼自家女儿的蔡邕便没有做声,蔡邕虽然是个文人,但这个时代的文人大多数是有那么一点武力值的,讲究的是君子六艺,不象宋明时代的文人,视武力为下贱的东西,所以蔡邕多少也知道,兵战凶危,一个人的武艺再好,在战场上也难保不出意外,蔡琰建议刘民去抢那鲜卑人,岂不是置这位刘贤侄于危险之中。
蔡琰看到自己父亲的眼神很不对,便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娇俏的伸了一下舌头,笑兮兮躲到了一边去了,众人走走停停,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到了夜晚,高顺便带着大家选择了一个稍高的土坡后面背风处扎下营来,对于行军打仗,从小就学习过的高顺在这一方面是行家里手,这没马没车的,莫说蔡琰与她的母亲,就是蔡邕这样的男人也在走了一天之后累的够呛,反而是背了不少粮食的刘民与高顺没怎么累着。
一夜无话,第二天又继续赶路,走了没到一个时辰,前面人群忽的乱了起来,然后很快传染到走在后面的蔡邕刘民他们,正当蔡邕有些心慌之时,前方出现一面旗帜,上面书着一个斗大的吕字,不多时,一支骑兵队伍便出现蔡邕他们的眼中,那支队伍呼啸着从蔡邕他们的面前穿行过去,为的一人,身穿亮银吞兽甲,内衬红袍,头顶凤尾冠,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长的极为高大,远比刘民,高顺这样本身也算高大的人还要来的高大,骑着的一匹马也算是高头大马了,但在那人的身体衬托下,那匹马显的有些娇小了。
这么高大的身形,给人感觉是很有压迫感的,便是蔡邕也不由的赞叹道:“好一员威武的猛将,不知此人是丁刺史手下的哪位将军。”
高顺看着那人,眼中透着一丝兴奋,听到蔡邕的话,不由的解说道:“此人叫吕布,字奉先,有万夫不挡之勇,不是丁刺史手下的将军,他在丁刺史手下任主簿,不过此人早年间便已经名震并州和草原之上,十一岁时便在草原上有勇士之称,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难有三合之敌,最是勇猛不过,顺曾经多有耳闻,只是这是第一次见到他。”
“如此猛将,竟然是一个主簿,这丁刺史是不是犯糊涂了?”蔡邕有些惊愕的问道,任谁都不会想到,一个如此高大威猛的人,怎么看怎么都是战场上的一员猛将的人,竟然是一名文官,这不能不让蔡邕感觉意外之极。
“这吕布极得丁刺史看重,听说他如今已经是丁刺史的义子,丁刺史如此安排于他,想必是有原因的。”高顺又补充了一句,看着那马上威风凛凛的吕布,心中不由的把他与刘民比较了起来,这吕布长的也甚是英俊,与刘民是两种极端的美。
高顺没有见过刘民骑马,所以不知道刘民的马上功夫,高顺也没有亲眼见过吕布的武艺,只是听别人说过,所以心中难以肯定,刘民与吕布,到底是谁强谁弱,眼睛不由的向刘民望去,但见刘民也正看着那吕布,眼中露出惊讶之色,嘴里很招牌化的喃喃着:“这家伙长的还真高大啊……都可以去打篮球了……奇怪了,篮球又是什么东西……”
吕布与手下数百骑,如风卷残云一般从众人的面前纷驰而过,这数百匹马奔腾的场面,可不比在电视电影中看到的那样,这种场面给人直观的感受是震撼的,个人的力量再勇武,在这样的场面中也显得有些渺小,除了刘民这个没心没肺没什么感觉的怪物之外,其他的人眼中多少都有一些敬畏之色。
高顺望着远去的队伍,有些感叹的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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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吕布的队伍离开后,高顺依旧有好长一段时间沉浸于感叹之中,整个逃亡的人群却似乎感受到了战争的来临,一个个都急着向前赶路,眼看着九原城的城墙在望,背后又是传来轰然的马蹄声,众人回过头去,却现吕布的队伍又回来了。kenenbsp;数百匹马这一次却是跑的急了,一路上那些躲闪不及的人,惨叫着被马蹄踩死,其中似乎有人大叫着:“快走,快走,鲜卑人已经来了。”
蔡邕,刘民等人急忙闪到一边让过吕布的队伍,蔡邕见吕布的队伍竟然毫无顾忌的踩死行人,不由的怒道:“竖子,怎的如此恣无忌惮的伤人性命。”
“是啊,是啊,这人该拉出去枪毙了。”刘民说了一句口齿很清晰的话,蔡邕与高顺抬头,现刘民的眼神竟然清亮如眸,似乎人很清醒,不过后面的话,让蔡邕与高顺觉得,这位刘公子兼刘贤侄的神智并没清醒过来。
“奇怪啊,那辆车子怎么与我记得的车子不一样啊,咦,真是奇怪了,我怎么会管这种东西叫车子呢……”刘民指着路边上翻倒的一辆马车,又是自言自语的道,那辆马车先前躲闪吕布的队伍时,走的急了,一不小心翻倒在地。
对于刘民的表现,蔡邕与高顺只是见怪不怪了,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心思研究刘民所说话是什么意思,众人随着人群,匆匆的进了九原城中,蔡邕虽然是有些身份的人,但在九原城中也不认识谁,这种逃难的时候,蔡邕也没那么多的讲究了,与其他的难民一样,找了个街边就开始安营扎寨,刘民与高顺把身上背着的数百斤粮食放了下来。
安下身来没有多久,战争就来临了,这一次来犯的是鲜卑中一支较大的部落加上一些小部落的联军,共有两万多骑控羽之士,本来草原上的军队是不善于攻城的,正常情况下,这些草原上的民族应该是抢掠四边而不是攻城的。
但九原城做为五原郡的治所,城墙却也高不到哪儿去,按现代的来计算,也就不到六米的高度,而且年久失修,以前鲜卑族强大的时候,曾经占据过这里,对城墙进行了好一番的破坏,后来鲜卑人退走了,大汉帝国收回了这些城市,但已经是千疮百孔的大汉帝国,哪有钱去修这城墙。
刘民他们安身没有多久,便有一队队的士兵开始将他们这些逃难的人驱赶到一处空旷的地带,这样做,一是为了防止有奸细随着这些难民进城来,二是将这些难民集中在一起也好管理,免得在战争期间闹出什么事情来,第三就是把这些难民中的强壮之人抽出来守城。
刘民与高顺再一次的见到了吕布,高顺这时看吕布的眼神没有以前那般的崇敬了,城外吕布任由手下的士兵踩踏百姓,对于正直的高顺来说,是有些不屑的,他现在还没有亲眼见到吕布之勇,反而看到了吕布的残忍,对吕布的印象自然就不好了。
吕布虽然是丁原手下的主簿,平时自然是只能管一管文书方面的东西,但吕布这人天性好战,又怎肯埋于文案之间,丁原也不可能在有战争的时候,放着这么一个级的武将不用,这一次,吕布就是奉了丁原之命,做为前锋防守五原郡的。
五原郡是吕布的出生之地,但在鲜卑人强大起来的时候,吕布一家便内迁进入了河套地区,后来吕布投入了丁原的帐下,丁原手下的并州军有七万左右的人,这些人都是北地男儿,在大汉帝国来说,是一支战斗力颇强的队伍,其中的骑兵大约占了一半人数,大约是三万到四万之间,这一次,丁原拨给了吕布三千人马。
吕布一直以勇武自持,每战也必是身先士卒,这也是他能在三国这个时代成为战神的重要原因,这一次也不例外,带了自己的亲兵亲自去探敌情,不想那鲜卑人来的极快,放弃了一路上其他的城池,竟然直奔九原县城而来。
相对来说,九原县城还算的上是一个城池,象西安阳县城那种地方,那城墙简直就是一个土墩子,整个县的人口加起来也没有一万人,又穷的够呛,所以平时也没有多少士兵在这种地方防守,对这一带熟知情况的鲜卑人对这种地方自然没有太大的兴趣,而且他们也不用担心把自己的后背卖给了那数百管理治安的大汉守军。
先锋到达九原县城的鲜卑族人是三千人马,这些人也早知吕布的威名,所以到了城下后,并没有向城上挑战,等待着后面大军的到来,吕布也没有出城向这人邀战,草原上的士兵来去如风,并州铁骑虽然厉害,但在相同数量下的战斗力却要稍弱于鲜卑人,这个时代的大汉军队已经不是汉武帝时代的了。
吕布趁着这个时间,把城内所有的丁壮都组织了起来,这些人虽然不是士兵,也没有受过训练,但可以做为辅助人员,帮助守城的士兵坚守城池,刘民与高顺自然不能逃脱,那些抽丁的士兵见两个人长的都很高大,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好料子,便没把他们编入民夫的队伍中,而是把两人编入了九原县原来的守军当中防守城墙。
刘民与高顺,也因此有了较近的距离观看吕布,对于刘民来说,确确实实是观看两个字,他与高顺的心境是不一样的,高顺早年听闻过吕布的勇名,曾经对他有过一份崇敬的感情存在,刘民在脑海中也有吕布这个名字,只是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人物和意义,刘民却是没能完全想来,刘民只知道吕布很有名,对于很有名的人,自然是要观看一番的。
至于自己拉壮丁了,刘民却完全没有明白这其中的意思,他这一什的什长叫李立,给刘民与高顺一根木头身上面加了一个铁尖的枪,算是刘民他们的武器装备了,然后有个都尉训了一番话,再然后,刘民,高顺与一些新加入军队的人便上了城墙。
刘民的视力比正常人要好一些,那三千鲜卑人的先锋部队虽然没有靠近城墙,但刘民还是看的清清楚楚,先前吕布的数百骑看上去就很有气势,现在这三千骑的鲜卑军,场面看起来更加的壮观,还没有意识到战争来临的刘民,很没心没肺的笑道:“高大哥,这些人聚在这里做什么,你看那些人打扮的也真是奇怪了,好好的头竟然弄成那幅模样。”
刘民的话虽然让高顺很无语,不过刘民话中所表露出来的意思却让高顺很惊讶,不由的惊讶的问道:“公子,你是不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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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你是不是可以看清那些人的样貌。。”鲜卑人在四里外扎下营来,这样的距离想要看清楚一个人的头样式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高顺对于刘民的话感到很惊讶。
“对呀,难道你看不清吗?”刘民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用有些奇怪的眼神看了高顺一眼,高顺却被刘民这反问的一句弄的心中又是有些郁闷。
这刘公子,还真是一个怪物啊,高顺心中想到,这样的眼神,都快比的上天上飞的老鹰了,这哪里还是个人来着,简直就是披着一张人皮的妖孽呐,高顺不知道的,刘民的体质经过外星病毒基因的融合后,确实含有相当多的外星球动物身上的基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高顺也没有猜错,刘民就是一个披着地球人皮的外星怪兽。
“公子,你这话还真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么远的的距离,正常人哪里能够看的清楚。”高顺闷闷的回了一句,两人说话的声音稍微有一些大了,队伍中的什长李立恼怒的瞪了刘民与高顺一眼,示意两人不要再说话,要知道两军阵前正是紧张的时候,哪能随意的喧哗,万一惹恼了后面押阵的军法队,被不明不白的执行了军法可就冤枉了。
要说什长李立还是很看重刘民与高顺的,尽管北地男儿多数长的高大,但象刘民与高顺这样高大的却也不多,更何况在城守军中,象刘民与高顺这样适合当兵的身胚更少,造就好了,以后可就是他李立手下的两员悍卒,若是什队中有两员悍卒在,整个一什的人在战场上活命的机会也就会大上那么一丝,尽管这一丝不多,想要活命,就是这一丝的努力也得争取。
刘民看到李立的眼睛眨呀眨的,心中有些奇怪,正想问一问那李立干吗对自己眨眼睛啊,高顺扯了一下刘民的衣袖,低声道:“公子,不要说话了,这里是战场上呢。”
刘民说白痴也不是完全的白痴,当下闭了嘴不再说话,仰头看了看天,又低头看了看地,一脸的很不自在的模样,不过队伍中象他这样一脸不自在的人很多,这一次的军队招收了不少的新兵,这些新兵没有受过一天的训练,军纪实际上是无从谈起,更多的人因为心中的紧张与害怕,脸色都有些惨白。
好在这第一天的守城,鲜卑人没有动进攻,这守城的任务也就轻松之极,除了吃饭的问题之外,刘民到也没觉得当兵有什么辛苦的,汉时的百姓吃饭,是只有两顿的。上午一餐,下午一餐,刘民来到这个世界这些时间,到也是习惯了,只是军队中的粮食实在是不好,这让刘民怎么的都有些咽不下去,在蔡邕家,蔡邕虽穷,吃的也是粗粮,但好歹那也是粮食,这军队中下的军粮,刘民怎么看怎么也觉得这不是人吃的粮食。
“老高,这东西你确定这是给人吃的吗?”刘民瞪着眼睛看了看四周,见别人都吃的很香,不由的侧过脸来对同样吃的飞快的高顺问道。
黑乎乎的不说,粗糙的感觉舌头都要磨破了,还带着一股子霉味,高顺看到刘民吃不下去,不由的苦笑道:“公子,你是贵人家出来的人,不知道老百姓的苦楚,现在的老百姓有这个吃的就已经很不错了,这还是当了兵的人才能享受到的,城里那些没当兵的百姓,连这个也没的吃,卖儿卖女,与人易子而食的事情也多的是,公子想吃肉,城里面到也有卖肉的,不过那些都是菜人的肉……”
“菜人?那是什么东西?”刘民的记忆中有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就是没有菜人这种东西的肉,所由有些好奇的问道。
因为刘民长的白白净净的,高顺一直以为刘民是某个世家子弟,因为刘民姓刘,高顺甚至在心中暗自猜测刘民是某个王室后代,所以对于刘民受不了这个苦,到也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公子,那菜人就是老百姓卖掉的儿女或者自己的女人,那些肉铺买下后,当成猪肉卖给大家,甚至卖的比猪肉还便宜。”
“这么说来,就是人肉了,天啊,这些人真是野蛮,怎么吃起人肉来了。”刘民这话说的一点儿也不白痴,不过高顺只能对与苦笑,对于这位刘公子不知道人世间的疾苦,高顺实在是没什么话好说,肉食者鄙,说的就是刘公子这种人啊。
高顺觉得没法与刘民说清楚老百姓的苦楚,低着头猛嚼自己手中的军粮,刘民一脸苦相的望着众人,怎么的也吃不下那比猪食还不如的东西,抬着头四处张望,忽然看到城外那辆倒在地上的马车,那辆马车就是刘民先前在城外时看到的,在马车翻倒时,还有一匹劣马,被当时路过的吕布手下一刀砍死了,众人当时惊慌的进城来,谁也没去管那倒在地上的马。
“我知道有好吃的东西了,老高,你等一下再吃,我去去就来。”刘民放下手中的军粮,拿了自己的那根铁尖木头枪,如一只大鸟般纵身便跳下了城墙,这城墙不到六米高,以刘民那非人的体质,这五米多高与一米高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他这一跳,引来众人的惊呼。
刘民扛着枪向着那匹马飞快的跑去,高顺一看他跑去的方向,便明白刘民要干什么,心中不由的苦笑,心想这位刘公子为了吃的,还真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眼见城外鲜卑大军云集,他一个人就敢跑出城去虎口夺食,天下,大概也只有他这一份了。
其他人却不知道刘民要干什么,看到一个人跳下城墙,便纷纷起身观看,刘民队伍中的什长李立看到刘民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却没有一点儿事,不由的咋了咋舌头,众人见刘民跑的不比那马慢,更是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了,待见到刘民把那匹倒在城外的马扛了起来,不由的喧哗起来,更有人大声的叫好,正在巡城的吕布听到喧哗声,不由的问道:“那些人何事喧哗,不知道军纪吗。”
身边的人都没有看到刘民跳下城墙的一幕,自然也就无法回答吕布,吕布怒气冲冲的带着亲兵上了那段城墙,正要向人询问时,却看到城外的刘民正扛着一匹死马向城下跑来。
“真猛士也!”吕布的眼中暴出一抹精光,看着城外的刘民赞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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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匹马虽然是劣马,却至少也有四百来斤,吕布也能扛的起,但不能象刘民一样,扛着这么重的东西还能跑的飞快,是以吕布也不得不赞叹一声。ibsp;两军阵前,近万人都看到了这一幕,那边鲜卑人也同样在看着,先前鲜卑人看到一人从城墙上跳下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只道是有人想离开这个城池,是以有一小队鲜卑骑兵,纵马向刘民这边冲了过来,…
第四章杀鸡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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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在人类中本来是个妖孽般的存在,现在却现一个比自己还要妖孽的存在,这心中既嫉妒,又十分的喜欢,更希望把刘民收为自己的手下,所以吕布走了过来,打算招揽刘民,毕竟象刘民这样的人,一看就知道以后是一员猛将的料子,做为统兵之人,谁都希望自己的手下多几个这样的猛将才好。.ibsp;刘民回过头来,一看是吕布,不由的想起先前签名的念头来,便把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双手捧到吕布的面前:“这位想必就是吕布吕将军吧,我叫刘民,早就听说过吕将军的大名,那个……那个什么来着,对了,就是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我对吕将军的敬仰,有如那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啊……吕将军,请给我签个名吧。”
刘民说完,不由的打了个寒颤,自言自语的嘀咕:“奇怪了,这么恶心的拍马屁,我怎么会说的出来,还有这个吕布,到底他是什么人来着,我怎么就记得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句话来着,这话说的,这个吕布好象很牛比啊……”
对于刘民那满嘴的新鲜词,吕布听的并不是太懂,但他知道刘民这是在拍自己马屁,是在奉承自己,普通的人对吕布的奉承,吕布是不屑一顾的,但刘民这样的人所说的拍马屁,吕布却是很受用的,刘民是什么人啊,刚才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厉害的象是妖孽一样。
“哦,原来是刘小哥儿,某家正是吕布吕奉先,不知刘小哥儿所说的签名是什么东西来着。”吕布低头看着刘民捧在他面前的衣服,不知道刘民这是要做什么,因为这个时代的人是无法理解后世的人那种追星的行为的,吕布对待普通的百姓是很残暴的,这个时代的士族人也不太将百姓当**看,但刘民不一样,刘民不管是什么出身,那样的一身力气,让刘民显然不能划入普通的百姓中,而且吕布也有心招揽刘民,所以说话的语气是很和悦的。
“这个签名嘛,就是想要将军你把你那宝贵的名字写在这件衣服上,以后我穿着它,可以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一番了。”刘民眨巴了几下那看起来很清纯的目光,一脸崇拜的模样,这个表情让吕布的心中更加的受用,看着刘民那张俊美的脸,也不如先前那么让他讨厌了。
“这个事情好说,不知刘小哥儿可愿意到本将军帐下用事?”虽然刘民的话让吕布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这个时代的人与后世人的观念是不同的,虽然大家都很想出名,但象刘民这样的方法,这个时代的人会觉得是一种很失脸面的行为,背着个名字满意世界的乱跑,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他吕布可不是疯子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陪刘民一起疯,所以吕布对于签名一事轻轻带过,向刘民出了招揽。
“帐下用事?什么意思……”刚才说话顺溜,似乎很正常的的刘民转眼间就进入了有些痴呆的状态,转回头向高顺傻乎乎的问道。
高顺知道刘民的情况,若刘民是一个脑筋正常的普通小民,高顺到希望刘民能在吕布帐下谋个出身,但刘民是个脑筋不正常的人,而且看起来出身也是不同凡响,在高顺看来,以刘民那很可能的出身,是绝不可能到吕布这样一个小小的并州主簿手下做事的,相反,吕布到刘民的手下做事才是正常的,所以高顺对着刘民摇了摇头:“公子,吕将军的意思是希望公子能够到他的手下做事,这事情,还得公子家中的长辈同意才行。”
高顺的话是提醒刘民,不可以胡乱的答应吕布,要不然,以后家里人找来了就不好了,他怕刘民不能理解他所说的,所以高顺干脆转头对吕布道:“将军的好意,我家公子实在是不能答应,我家公子的出身来历可不一般,所以对于将军的厚爱只能抱憾了。”
高顺对吕布的话说的已经很清楚明白了,这位刘公子的出身是很高的,是不可能到你吕布手下做事的,高顺的话让吕布的心中很不高兴,但他也明白,他吕布实际上只是一个士族之中的小寒门出身,在这个视出身为重要的人生条件的世界,他吕布现在是用不起高门大阀的人的,而且吕布从高顺的话联想到刘民姓刘,也立时打消了招揽刘民的念头:“原来是刘公子当面,吕布领教了,以后有机会,还望与刘公子多多讨教一番。”
吕布的出身让他对于高门大阀的人没有好感(当然,女人除外),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吕布心中却没有一点儿以后要与刘民讨教的意思,当下向着刘民拱了拱手,带着手下亲卫便离开了,他吕布的心也是高傲的,绝不愿意在那些高门大阀的人前虚与委蛇,自然是要立时走了的好,而吕布之所以这么轻信了高顺的话,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刘民长的太俊美了,不说话时的气质又实在是太出尘了,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一般人家里出来的人。
看到吕布就这么走了,捧着衣服的刘民有些傻眼了:“怎么的,就这么走了,难道当名人的都是这样的德性?得了,咱还是回去找蔡老伯他签名吧,好象蔡老伯也是一个名人来着,还有他的女儿蔡琰……对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蔡琰妹妹啊,以前老有人这么在我面前念叨着的,想必比这个吕布更有名来着,唉,怎么就记不起是那个禽兽在我面前这么说的。”
看着刘民又开始胡言乱语了,高顺只得扯了扯了刘民:“公子,这马该如何处理?”
“那能怎么处理,杀了大家吃啊,反正已经死了的……对了,老高,记得给蔡老伯他们留着点。”刘民回过神来,记起了那匹死马还没有处理,好在刘民这人时常犯痴,但还是很良心的,至少不会忘记了蔡邕他们,这一点,更让高顺认定,刘公子是个好人。
这个时期的好人卡还是很值钱的,有了好人卡,就会有男人愿意投效他,有女人愿意嫁给他,不象后世,有了好人卡的人,男人会嘲笑他,女人会离开他,所以,现在属于士族寒门的高顺,觉得自己就这么跟着这位刘公子,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其他的人听说有马肉吃,忽啦一下拥上一大堆的人帮忙杀马,要知道当兵的人都是穷苦人,在这个时代是很难吃到肉的,有这样的机会,哪能不卖力了,一匹马很快分解完毕,除了高顺给刘民留下的一份,其它的都放在大锅中熬成了肉汤,因为有着二三千人,所以这肉汤稀的,在刘民的眼中快成白开水了,只是那些人喝着近似于白开水的肉汤,一个个仍旧是兴高采烈的。
高顺带着刘民向上司请了假,拎着马肉去找蔡邕他们,由于刘民先前的表现,那个上司也是看着眼中的,自然就准了刘民与高顺的假,两人转悠着找到蔡邕他们,看到高顺手中的马肉,蔡邕的眼中也不由的微微带上了一丝喜色。
城外,鲜卑人的大军却在这个时候来临了,而汉人中出了个妖怪的事情也在鲜卑人中流开了,有人相信,有人不信,那个鲜卑小领深深的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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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紧靠着并州的鲜卑人势力是檀石槐的儿子和连领导下的西鲜卑族,和连是继了檀石槐的位子当上鲜卑人的领的,但和连这个人既无才,又贪淫,处法不公,弄的鲜卑人联盟四分五裂,不过现在势力最大的一股还是和连的西鲜卑部落。kenenbsp;和连的儿子现在还年小,在和连手下最得力的是和连的侄子魁头,前些时候,和连在北地郡被人射死,魁头趁着和连的儿子年幼,接过了西鲜卑部落的大权,为了将内部的争权斗争引开,魁头动了对汉地的战争,希望通过对汉人的掠夺,来缓解内部之间的矛盾。
在魁头的内心之中,还是希望自己能象檀石槐一样,让鲜卑人重新强大起来,他希望让所有的鲜卑人都知道,他也能象檀石槐一样,有能力占据汉人的锦绣河山,整个战争的开局还是很好的,进入大汉帝国的并州境内后,便没有遇到象样的抵抗,让他魁头领导下的鲜卑大军长驱直入,一路直到五原郡境内。
汉人的战斗力如何,魁头还是知道一点的,虽然大汉帝国没落,但凉州铁骑和并州铁骑还是有一定的战斗力的,只是并州铁骑的规模却是远远少于凉州铁骑的,所以魁头不敢去凉州,而是选择了并州,并州有士兵六万余人,其中骑兵是两万余,这点儿兵力,魁头相信,自己是有能力吃的下的,不过,魁头也知道,并州境内有一名厉害的汉人的勇士存在,这名勇士就是在十一岁时便名扬大漠的吕布。
魁头带着大军到了九原城下,没有听到太多的吕布的消息,到是听到前锋军队中都在议论着汉人中出了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有人说他是长生天降下来的勇士,有人说他是汉人中的妖怪,至于这个怪物的能力,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拔出一棵大树来做武器,有人说他能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还有人说他两只手各挟着一匹马,跑的还比马快……
魁头相信长生天,但不相信天下会有这种人物存在,谣言的制造者,那个鲜卑小领此时却是后悔莫及,谣言的起头确实是从他这儿开始的,可他当时也是实话实说啊,并没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谁知道到了后来,传到魁头大王的那儿,意思就完全变了个样,不是谣言也变成了谣言,弄的魁头为了军心,差点儿宰了这个小领,好在有其他鲜卑部落的领为他求情,最后才免了这个小领一死。
所以,那个小领心中因此后悔的要死,觉得是自己某一点做的不对,才让长生天这样的惩罚自己,甚至怀疑这一次鲜卑人进攻大汉的行动也是长生天所反对的,要不然,长生天怎么会让汉人出现那样勇猛的人物,只是这个怀疑,那位鲜卑小领是不敢说出口的,心中打定主意,这一次的战斗,自己要让自己小部落中的族人小心一点,别冲的太前了。
魁头让手下的两万大军休整了一天后,便开始攻城,这一次的攻城行动,除了两万多鲜卑族士兵外,还有六七千汉人奴隶也将参与攻城的行动,不过在攻城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斗将,两军阵前的斗将,那是从商朝时期就开始了的,到了这个时候,斗将还是一种战争的手段之一,草原上的部落在这个时期还是很喜欢这种手段的,因为,这是证明一个人是不是勇士的机会。
魁头知道九原城中有吕布在,不过没有亲眼见到吕布的勇武,魁头是不会相信的,他更相信长生天眷顾下的鲜卑人中有着更多的勇士,相信自己的勇士比那个吕布更加的勇武,至于谣言中的那个汉人怪物,魁头在心里直接忽视了。
刘民与高顺陪着蔡邕一家饱食了一顿马肉,虽然马肉不是很好吃,没有驴肉,狗肉那么香,但也终究是肉,大家都是很久没有吃过肉了,这感觉自然是不错的,这也让刘民的心情好了不少,并且,刘民终于完成了一件事情,让蔡琰把她的名字写在了自己背后的衣服上,蔡琰也是小孩子的心性,觉得这事情很好玩,便满足了刘民的要求。
刘民带着高顺心满意足的回了军队中,那军士见刘民的背后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心中都是很好奇,大家与刘民也只接触了一天,还不知道刘民有着犯痴呆的毛病,大家只知道刘民的勇猛,所以对于刘民背后写着人名的事情除了高顺之外,没有人往坏处想,反而觉得这可能是某种护身符之类的东西,于是也有刘民的新任崇拜者学着刘民的模样,请那识字的人在自己的背后写上了几个字。
吕布带着手下三千骑兵出城迎敌,本来没有刘民这个城守军士兵出城的份的,但吕布见识了刘民的力量,出城斗将,吕布觉得应该是用的上刘民的,至于刘民的身份问题,在吕布想来,既然这刘民还愿意待在他的队伍中,那么自己现在调用他打仗也是应该的。
高顺不放心刘民随着吕布出城去,便也跟着刘民身后,对于高顺,吕布没有太注意,只道高顺是刘民家中的家将,家将跟着自己的主人走,在这个时代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吕布让手下让出了两匹马给刘民与高顺,高顺家学渊源,马上功夫自然是很好的,但刘民的记忆中却没有骑马这一项,经过高顺的指点,刘民才勉强骑在了马上。
三千人忽啦啦的出了九原城,数千骑兵的阵式,让没有见过大规模人马集群的刘民心中有些惶恐,刘民的脑筋虽然不灵光,但人类的一些本能却没有受什么影响,还没有在个人的武力上树立起信心的刘民,面对着这种大规模的战争,自然是人类的本能占据了上风。
鲜卑人与并州军各自摆了阵式,一名鲜卑人自鲜卑军的队伍中驰出,耀武扬威的举着手中的狼牙棒冲着并州军高声的喝道:“汉蛮人听着,某乃乞伏突,哪个敢上前来送死?”
吕布现在手下除了他的那个小舅子魏续之外,其他的七健将可还不是吕布手下的人,见鲜卑人中有人出来挑战,吕布的目光不由的落在了刘民的身上,不等吕布说话,高顺已经跃马出阵,一扬手中的木头铁尖枪,向着那个乞伏突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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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高顺一看吕布的目光,便明白吕布希望刘民出阵挑战那个鲜卑人,高顺担心刘民在两军阵前犯糊涂,所以抢先冲了出去:“呔,鲜卑狗休要猖狂,让我高顺来会会你。.ibsp;高顺与刘民一样,刚当了一天多的兵,连一身小兵的衣服都没有,身上穿的还是那身粗布衣,骑着一匹不算好的马,手中拿着一杆足以让人笑掉牙的木头铁尖枪,而那个乞伏突穿着一身上好的皮甲,骑着一匹少见的宝马良驹,手中拿着重达一百来斤的狼牙棒,双方的形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冲过去的高顺简直就是一幅前去送死的架式。
如果是刘民冲出去,昨天已经见识了刘民的厉害的并州军必定会大声的喝彩,可高顺的厉害谁也没有见过,莫说鲜卑人看着高顺的目光是来送死的,便是一众的并州军士兵看着高顺,也是充满了对将死之人的同情,连那吕布也不由的摇摇头,心想这位刘公子的家将,还真是一个忠心之人,为了护主,明知道是去送死也义无反顾。
若是刘民的记忆全在,一定不会为高顺担心,这个三国时期被埋没了的名将,其武力值与张辽差不多,甚至可能比张辽强上那么一丝,只是刘民现在的记忆是残缺不全的,虽然每天都面对着高顺,却对高顺在历史上的名声没有一点儿印象,刘民只看到对方的鲜卑人拿着一根吓人的武器,而高顺手中只一根与烧火棍差不多的木头铁尖枪,刘民这个人的本性还是很好的,至少算的上是善良,出于对高顺的关心,刘民也一挟马冲了出去。
“老高,那鲜卑狗看着厉害,不如我们一起揍他。”刘民在高顺的后面叫道,在刘民的心中,根本就没有单挑的概念,只知道打架最好的办法就是兄弟们一起上,人多欺负人少,总是要占些便宜,并州军的士兵看到刘民冲了出去,本来为高顺担心的,现在都喝起彩来。
由于那个鲜卑小领受了罚,心中便有些消极怠工,这一次,他领着自己的手下躲在了队伍的最后面,所以他们这些人没有看到刘民,其他的鲜卑人又不认识刘民,不知道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汉人怪物,见并州军中一次冲出两骑,都是骑着劣马,拿着汉人小兵用的木头枪,阵地上的鲜卑人都不由的哄笑起来,一个鲜卑勇士嘲笑的道:“汉人蛮子真也无能,就知道仗着人多,大王,让某也去打杀一个这没脸没皮的汉人蛮子。”
“去吧,轲受,让汉人知道,我们鲜卑勇士的厉害。”魁头见手下求战,微笑着应允了。
那个叫轲受的鲜卑人见魁头同意了,当下一摆手中开山大斧,夹马冲出,这轲受骑的也是一匹好马,虽然比刘民晚出来,却比刘民先到阵中,不过轲受没有与乞伏突夹击高顺,而是直冲着刘民而来,刘民一见那鲜卑人举着寒光闪闪的大斧向着冲过来,心中便有些慌了,拔转马头想要躲开那轲受,但轲受又哪能让刘民跑了。
“兀那汉人小蛮子,休要逃,让某把你的项上人头砍了。”那轲受紧追刘民不放,他的马比刘民的好的太多,不一会儿便追究上了刘民,举起手中的大斧便要砍,刘民一见对方追上来了,便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迈着两腿在场中满场狂奔,虽然两腿跑不过四腿,但刘民的身体却灵活无比,上跳下蹿的,轲受硬是砍他不着,让轲受心中郁闷无比。
心中郁闷的不只是轲受,并州军的士兵心中更是郁闷,昨天还神通的有如怪物的刘民,这会儿竟然被一个鲜卑人追的满场狂奔,那模样,活象是一只猴子,便是吕布看的也觉得脸上没有一点儿光彩,心中暗想,自己昨天是不是看错了,如此大力之人,竟然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废物,还好自己昨天没有把他收为手下,要不然可丢尽自己的脸了。
对面的鲜卑人见刘民跑的狼狈,更是哄笑的厉害,高顺刚与对手交战了几个回合,由于马劣兵器差,吃亏很大,一时之间也收拾了不了对手,一见刘民被鲜卑人满场追杀,便舍弃了对手向着刘民这边冲过来,他到不是担心刘民的安危,以他对刘民的了解,高顺相信那个鲜卑人根本就不能把刘民怎么样了。
高顺认为,象刘公子这种出身很好的人,很可能根本就没打过仗,所以尽管有一身的本事,到了战场之上却还是怯战,更有可能的原因是,这位刘公子的脑袋又犯糊涂了,不知道自己的厉害是天下少有的,那边乞伏突见高顺甩开他向着另一个人冲去,心中大怒:“兀那汉人蛮子,休要走了,让某家与你大战三百合。”
那乞伏突虽然只与高顺交手几合,却已经知道了高顺的厉害,是以说话时也不那么嚣张了,鲜卑人就这种性子,遇到强者,他们就会尊重,遇到弱者,他们就会毫不留情的打杀了,乞伏突的马好,没几下便追上了高顺,两人又动起手来。
刘民被那轲受追的急眼了,转头对着轲受怒道:“你这鲜卑狗,好没道理,追我做什么,当心惹恼了我,真的一枪把你捅了。”
“汉人小蛮子,休要说大话吓人,有本事你就来捅死某家啊,别这么没脸没皮的逃走,要不然,让某砍你一斧头,你若不死,某便放你离去。”轲受被刘民的话说的怒极而笑,心想这小蛮子本事没有,口气到是挺大的,这般跑来跑去,让某家也跟着被人嘲笑。
两人说着话间,从高顺他的旁边路过,高顺与那乞伏突之间的战斗,高顺其实是游刃有余的,只是武器太差,一时之间找不到对方的破绽下手,所以高顺还有闲心观察着刘民这边的动静,见刘民到了近前,高顺大声的叫道:“公子,你的武艺天下少有,那个鲜卑狗远不是你的对手,公子为何不把他杀了?”
“我,我没有杀过人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刘民的脑筋虽然时常犯糊涂,却也知道自己这般一个劲的逃跑是一件丢脸的事情,被高顺这一喝,把自己本能的潜意识说了出来。
“那是鲜卑狗,不是人,就算是人,他们也是你的敌人,是敌人就该杀了,杀了他们是不犯法,而且大汉朝庭会给公子你记功劳的。”高顺一听,就明白这位刘公子真的是犯糊涂了,连敌我都分不清了。
“可我真的没有杀过人啊。”刘民边跑边叫道。
“鲜卑狗不是人,你就当他是一只狗,一只猪好了,公子你杀过狗,杀过猪没有?”
“没有……”
“羊呢?”
“没有……”
“兔子呢?”
“没有……”
“鸡呢,杀过没有?”
“这个鸡我杀过,以前在家里时杀过……”
“那公子你就把他当鸡杀了。”
“可他是个人啊……”
“鲜卑狗就是一只鸡……”
“真的可以当一只鸡杀了……”
“真的,公子快杀了那只**,杀了那只鸡,那匹马就是公子你的了,还有那一把大斧,公子你可以拿它换粮食……”高顺最后很肯定的点点头,对这位刘公子说之以理,诱之以利,颇有一种做园丁的潜质。
“那,那好吧……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刘民嘴里念念有词,停了下来,眼睛盯着那个轲受,那轲受被刘民的目光盯的心中有些毛,怒叱一声,举着大斧向着刘民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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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这话听在轲受的耳朵里,心中的那种愤怒比火山还要猛,太伤人的自尊了,他轲受堂堂一个鲜卑族的勇士,竟然被人比作一只鸡。.ibsp;“汉人小蛮子,受死吧!”轲受挟着十二万分的愤怒,迎着刘民的脑袋就是一斧头砍了下去,这一斧头的度之快,让轲受觉得满意极了,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使出过这么快的一招,但这种满意的心情连零点一秒的时间都没有维持到,轲受现,那个汉人小蛮子在他的眼前消失了,很诡异的消失了的那种。
轲受扭头四望,现那个汉人小蛮子正站在他的马旁,手中那杆很搞笑的木头枪已经没有了,更让轲受觉得很搞笑的是,那个汉人小蛮子闭着眼睛,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不动,嘴里还念念有词:“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只鸡……”
这真是一个好机会啊,轲受心中想到,这一回,看这个汉人小蛮子还望哪儿逃,轲受想再一次挥动手中的大斧把那个汉人小蛮子砍了,但现手上却没了半分力气,随后,轲受现,自己的左胸上多了一根东西,是那个汉人小蛮子的木头枪。
那枪怎么会扎在自己的胸前?轲受心中狐疑的想着,难道这个汉人小蛮子会妖法不成?不等轲受想明白这个问题,轲受的身体便从马上摔了下来,掉下马来的轲受还没有完全死透,他最后看到的,是那汉人小蛮子的一只眼睛微微的睁开着,很好奇的看着倒地上的他。
看到轲受掉下…
第五章第二个跟班张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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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员小将穿的虽然是小兵的战衣,骑的马也是普通的军马,但手中一杆长枪却是好枪,枪尖上明光闪闪,随着那小将的舞动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银线,高顺也没太多的心思管那小将是谁,挥动着手中的大斧追着刘民后面杀了过去。ibsp;慕容左左犹豫了一下,只是他现在却没有回头路可走,若是不跟着刘民他们,他慕容左左定然会被自己的同胞当叛徒杀掉,万般无奈的慕容左左只得牵着那几匹马跟在刘民的后面,这种情况下,慕容左左到也没有后悔,当时他若不投降,便已经被刘民一狼牙棒砸死了。
那员小将迅的追了上来,与高顺一左一右的护在刘民的两边,正好把慕容左左挟在了中间,对面的鲜卑大军也正好在这时冲到了近前,刘民手舞着狼牙棒,大喝一声杀进了鲜卑人的大军之中,此时的刘民虽然是步行,但他那手中一百来斤的狼牙棒有如动的螺旋桨一样,人碰着人死,马碰着马亡,每一步之间必有一个鲜卑人被砸飞,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已经不足以说刘民的厉害了,冲上来还没有死的鲜卑人觉得,自己面对着的这个汉人,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洪荒猛兽加幻化人形的妖怪。
后面看着的慕容左左不由的张大了嘴巴,心中暗暗庆幸不已,眼前这位自己刚刚投靠的主人,实在是太厉害了,这哪里是人来着,简直就是长生天降下专门杀人的猛兽,这个时代没有机器一词,所以慕容左左也只能用杀人猛兽来形容刘民的厉害。
慕容左左不知道的是,他敬为猛兽的刘公子,此时两只眼睛差不多闭了起来,只留下微微的一丝缝隙,一边舞动着手中的狼牙棒,一边不断的念叨着:“我没有杀人,我杀的是鸡……我没有杀人,我杀的是鸡……阿弥陀佛……阿门上帝……原谅可怜的我吧……这些鸡都是有罪的……对了,那个上帝是谁,我干嘛念到他头上去了……”
左边的高顺虽然不善于用斧,但比他原先那根木头枪可强的多了,手中大斧上下翻飞着,那些鲜卑人遇到他,基本上也是一斧一个,砍脑袋就象砍瓜一样,右边的那员小将也是武艺高强,手中的大枪舞的风雨不透,所过之处,没有一个鲜卑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四个人落在上万大军之中,那是连一点小浪花都不算,不过由刘民他们组成的这朵小浪花,却是厉害的紧,鲜卑骑兵的冲击遇到刘民这种非人生物,就象是大海的巨浪遇到了礁石一般,任那一**的巨浪不断的冲上来,最终都被刘民手中的狼牙棒搅的粉碎,夹在中间的慕容左左几乎都不用动手,非常悠闲的牵着几匹马跟着刘民往前走,这让慕容左左越的觉得,自己的投降实在是一个无以伦比的英明决定。
这个时代,无论是鲜卑人还是羌人,乌桓人,或者北地的汉人,都是最重能杀人的勇士的,谁强就跟着谁,对于勇士是哪一个种族的人,并不会太计较,所以,这个时代就有很多的羌人投靠董卓,马腾,也有一些匈奴人投靠张燕,慕容左左投靠刘民,只要刘民够强够勇士,就没有哪个鲜卑人会嘲笑慕容左左投靠的不对,唯一会恨慕容左左的只有魁头。
刘民带着高顺他们从鲜卑人的右侧杀透重围闯了出去,后面的鲜卑人却没有继续追杀刘民他们,那魁头反而鸣金收兵,他旁边的人有些不解的问道:“大王,何故收兵了,为何不趁此机会将那个汉人杀了?此汉人留着,实在是一个祸害。”
魁头虽然没有称王,但他的一些亲信已经把他当成了鲜卑人的大王了,魁头听到手下亲信的问话,微微的一笑道:“汉人好内斗,由来已久,对面的守将乃是那闻名已久的吕布,我闻那吕布有万夫不挡之勇,但先前那员汉将,却何只是万夫不挡,我观那员汉将所穿装束,所用兵器,分明是一个不得重用的小兵,此必是那吕布妒贤嫉能,不肯使用比他厉害之人,先前我下令冲杀,那吕布既不下令让那员汉将回去,也不率军上前助阵,反而在拖延一段时间后弃他们而去,由此可见,吕布与那员汉将之间,已生内斗,所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又何苦让我们的勇士们与那个汉将拼杀下去,徒的牺牲了他们的性命,唉,那汉将,真勇士也,要想将他斩杀,不知道要牺牲多少我鲜卑族的勇士才行。”
“大王说的是,让他们彼此内斗,实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那个魁头的亲信点了点头,抬头再看退出来的战场之上,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就那汉人的一路杀过,竟然在战场上留下了数百的鲜卑人的尸体,更有不少被砸死的马尸,从这可以看的出,那个汉人蛮子是何等的厉害,这让那人不由的想起军中的谣言,这汉人蛮子,莫非真的是妖怪所化不成?
回到城中,上了城墙的吕布看到刘民带着另外三人杀出了重围,不由的轻轻的叹息了一声,旁边的魏续问道:“奉先,何故叹息,可是为城外的鲜卑人势大?”
“非也,我是为那个刘民,此人留在世上,我吕布又将置于何方,想我吕布平生少有三合之将,本该是天下无人能及,不想这刘民出现,其武艺似乎犹胜于我,有此人在,我吕布的名声将被他盖下了。”吕布对于自己的小舅子魏续到也不隐瞒,将自己的心事说了出来。
“奉先何须忧虑,要杀此人却是易事,此人现在不过是一个小兵,奉先只须以军令相责,便可斩杀了他……”魏续小声的说道,心中对于吕布的忧虑却是不以为然。
“只怕猛虎已经出柙,再想制他难矣……”吕布露出一丝苦笑,想起高顺所说的话,心想此人既然身份尊贵,又岂会在意自己一个主簿的身份,想要用强,对方肯定会反抗,到头来这事情闹的大了,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谁知道他的背后会有什么样的势力,而且自己已经摆了他一道,对方又怎会不防备着自己。
城外的刘民见身后的鲜卑人退去,便停了下来,此时刘民全身都是那些鲜卑人的血,看上去有如一个血人一般,而高顺与那员小将的身上也尽是血,只有慕容左左的身上还是挺干净的,慕容左左看到血人一样的刘民,再想到先前的冲杀,心中对于刘民的敬仰,还真是有如那滔滔不绝的江水,心中也越的坚定了跟着刘民想法。
高顺见鲜卑人退去后,便下了马休息,转头看到那员小将,不由的微笑道:“兄弟当真是好武艺,我观兄弟也当是名门出身,不知道兄弟你高姓大名怎样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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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某叫高顺,字元路,这位是刘公子,名民字……”高顺在为那位小将介绍刘民的时候,才想起忘记了问刘民的字是什么,一般来说,出生于士族的人,都是有名有字的,这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且字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取的,以高顺想象中的刘民家势,这刘民是一定得有字的,但他与刘民在一起的这些天,还真没有听到过刘民的字是什么。kenenbsp;不过刘民似乎有失忆症,不记得从前的事情了,所以高顺没有听过刘民的字,在高顺看来也是正常的,只是现在这个时刻却是有些尴尬,高顺的目光不由的落在了刘民的身上:“公子,你可还记得自己的字否?”
刘民这时正看着自己一身的血,脸色有些惨白,他再有痴呆症,但以前没有杀过人时,一些本能的反应还是会有的,只是轻重不一的问题罢了,刘民的嘴里还在念叨着:我杀的不是人,我杀的是鸡……他们都是坏人……他们都是强盗……我是奥特曼打小怪……
那个小将也看出刘民的情形有些不对,当下一抱拳道:“某叫张辽,字文远,五原郡吏。”
这郡吏的官职不大,在这个时代甚至算不上是官职,并且是文职,这让高顺微微有些意外,他见刘民还陷在症中,只得对那小将张辽道:“原来是文远兄弟,某看文远你一身武艺不凡,想必是出身于将门之后,以后有机会,某当与文远你切磋一番。”
这个时候,刘民忽然抬起头,看着张辽道:“你就是张辽,我好象在哪里听过你的名字,咦,这个名字好熟悉呀,我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是了,是了,高顺你的名字我也听说过……奇怪了,我怎么就记得这些个名字啊……对了,好象是什么游戏里面的名字,我还玩过来着呢……那个吕布啊,是个最厉害的boos……”
高顺对于刘民的胡言乱语早已经习惯了,但张辽却对刘民的话有些奇怪:“刘公子,那个游戏是什么东西,那个最厉害的帛丝是不是一种布?”
张辽从小在乡里便小有名气,也因为他的这个名气才当上了郡吏,所以对于刘民所说的听过他的名字,到也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不过张辽这一问,却让高顺也对刘民所说的有些好奇了,不想刘民对于张辽所问的话,睁大了眼睛道:“什么,你不知道游戏是什么?不知道boos是什么?……对了,我好象也不知道……奇怪了啊,我应该知道的啊……”
张辽被刘民的话弄的有些哭笑不得,他现在算是看出来,敢情这位刘公子似乎有些智障,张辽昨天见识过刘民扛马,爬上城墙的本事,今天又见他杀鲜卑勇士如同杀鸡一般,只道刘民是了不得的英雄好汉,当吕布率军撤回城里时,张辽对于吕布的行为很是不屑与恼怒,张辽是个聪明人,哪能不知道吕布的盘算,所以张辽便匹马来援刘民他们。
现在的张辽是个热血青年,也最崇拜比自己强的英雄好汉了,他本是一个郡吏,战场上是用不着他的,但张辽从小学得兵法武艺,最向往的就是战场之上战斗,这一次鲜卑人来袭,张辽便带着家传的大枪投入了军队中,原本想跟着吕布在战场上厮杀,但吕布的行为却让张辽有些失望,见刘民厉害,张辽的心中又敬佩起刘民来,不想现在一看,刘民这副模样,让张辽好生的失望。
那边慕容左左也很失望,他现刘民的情况有些不对了,心中不由的暗自叫苦,眼睛也不由的轱辘辘的乱转了起来,高顺一见张辽的眼神,便知道张辽心中所想,他得刘民所救,又得刘民指点武艺,心中是极尊敬刘民的,见不得别人对刘民那轻视的目光,当下微微一笑道:“我家公子,乃贵胄之后,因为一些事情,把从前的一切给忘记了,但我家公子文才武艺,皆是世上少有,武艺想必文远兄弟是看到了的,文才方面,便是当世大家蔡公蔡伯喈那都是赞叹不已,我家公子与蔡公一家打算南下,现在蔡公在九原城中,某还想请文远兄弟帮个忙,把蔡公一家都接出城来。”
张辽对于所谓的贵胄之后并不感冒,但那慕容左左听了却是眼中一亮,心想自己这位新投靠的主人虽然智商上可能是有点问题,但他的身份却是在大汉无比尊贵,自己跟了他也不算吃亏,这时刘民将身上沾血的衣服脱了,这慕容左左很有眼色的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献上,不想刘民却一皱眉头:“你这衣服,味道难闻的紧,你不会是很多天没有洗澡了吧。”
草原上的人确实是很少洗澡,不过刘民这话听在慕容左左的耳中,却更是让慕容左左认定刘民是贵胄出身,要不然,一般的人家,经常洗澡干什么,事实上这个时代大汉帝国的百姓也不是经常洗澡的,只有那吃饱了没事的贵族,才会讲究身上的卫生。
刘民这话也同样让张辽认可了高顺所说的话,不是有钱人家或者贵族人家出身的人,是不会有那么多的讲究的,这么多讲究的刘民,显然出身不一般,对于高顺所说的要求帮忙,张辽也没有推脱:“高兄所请,某尽力而行,有机会,某会把蔡公一家接出城来。”
蔡邕蔡伯喈的大名,在大汉帝国还是很响亮的,没听过蔡邕大名的人,简直就算不上是士族人,那边刘民把慕容左左的衣服还了他,眼睛看着慕容左左牵回来的几匹马,又回头看着远处打扫战场的鲜卑人:“哎呀,真是可惜了,那么多的马,都让那些鲜卑狗捡回去了,要不然,那些马肉可以让我们吃很多天了……对了,老高,还有,这个张辽是吧,我们现在把这几匹马都分了吧,大家辛苦了一趟,没点好处可不行,以后,咱们也算是兄弟了,这抢劫的事情实在是太爽了,有机会咱们再合作一把……”
高顺听到刘民的话,不由的暗自点头,觉得刘民这后面的话说的颇为有理,有那么一些拉拢人心的味道,一点儿也让人感觉不出智障来,不想后面刘民接着说的话却让高顺有些哭笑不得:“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国家天天喊严打,还有那么多的抢劫犯,这事情实是爽……对了啊,我记起来,那个国家好象有警察来着,还有枪来着……”
刘民的目光落在了张辽手中握着的大枪上,脸色突然有些变了,声音变的低不可闻:“是枪来着,事情好象很不对啊,那枪不是这种枪的,那枪很厉害的……我记起来……我叫刘民……我今年二十二岁……我大学刚毕业没多久……我没有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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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几个生活的片断出现在刘民的脑海中,那是刘民心中最难忘记的时刻,那一年:
那一年的那一天,自己是记得的,春雨如丝,春风就象在某一刻不经意间,吹开了自己的心扉,那一个娇俏的身影闯入了自己的生活中,从此自己的目光总会在某一刻某一时独自的凝眸,凝眸那个女孩子的笑颜,凝眸那个女孩子的秋水明眸,以及,那不经意的一眼,让自己的心跳加快了起来,然后是从快乐到失落,从失落到期盼,再从期盼到不经意间的慢慢沉默。ibsp;刘民默默的想着,眼中微微有一丝亮光,最难排遣的,是少年的那一缕初恋呵。
“叶子……”刘民喃喃的低吟,这一声低吟让刘民那早已经忘却的初恋再一次的浮现在了刘民的心中,人生若是如初见啊,那一刻的心情,早该沉埋于心底的,却在这个时候再现了,这一个名字,这一个身影,原来自己想要忘却,却又没能忘却呵。
刘民忽然感到很伤心,有如诗人为那春去的伤春,有如醉鬼在将醉未醉时却现酒瓶中没有了酒的失落,得到的也许未必会珍惜,但没有得到过的,却是永远忘不了吧:
那一年的那一天,自己结结巴巴的对她说:我叫刘民。
那一年的那一天,她是怎么说的,自己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如春花般灿烂的笑脸。
若干年后的一天,自己再一次的遇见了她,自己垂头丧气的说:我今年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没多久……
那时的她,穿着一身的警服,显得英姿飒爽,腰间,还挎着一把手枪,正在执行任务,那一刻的细节自己记的不清了,但她那几根葱葱玉指搭在那枪套上弹动的情景,却让自己记忆深刻,那一次不经意的相见,也许就是自己从此沉沦的开始吧,自己没有找到工作,一个连工作都找不到的人,又怎么配的上她……
不是自己不努力呵,可这个社会想要出人头地,又哪是那般的容易,于是自己就开始坠落了吧,好象,就是从那时开始,自己沉迷于了网络中,沉迷于游戏中……沉迷于自以为是的世界中……把人生当游戏,把游戏当人生……
游戏……对了,就是游戏,这高顺,张辽,吕布他们就是游戏中的人物名字……难道自己现在还沉浸在游戏中不成?……刘民那原本悲伤的心,忽的变的有些迷茫。
几个不太多的生活片断,却让刘民那原本如同混沌的脑海中划过一丝清明,仿如从一个梦中醒来,眼神也没有了先前的木讷,思维的连续性也顺畅多了,这让刘民隐隐约约的有些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依然不记得很多的事情,不记得自己出生的世界,但他感觉到自己似乎与身边的人,与这个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现,这个世界的人和物,都与他脑海中的那个世界是不一样的,刘民分不清,到底是他脑海中的世界是个梦,还是现在眼前的世界是个梦,或者两个世界都是梦中世界的游戏。
这让刘民的心中又生起一丝恐惧,恐惧自己是不是也变成了游戏中的某一个画面人物,回复了三分清明的刘民,现自己的心却乱了,思维有了一定的逻辑能力的刘民,反而因为脑海中有着太多的混乱记忆,而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分不清自我的真与假。
高顺他们听到刘民不断的喃喃低语,也听不清刘民在说些什么,高顺知道刘民可能是想起了一些什么,所以不敢打断刘民的思绪,但张辽却不知道刘民为什么怔,暗想自己总不能一直站在这里陪着这位刘公子怔,便道:“刘公子,若是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文远先告辞了。”
“啊,你要走?”刘民被张辽打断了思绪,抬头看着张辽,好一会儿才道:“你是叫张辽张文远,家住雁门马邑的是不是,本姓聂,家中为避祸而改姓了张是不是。”
“啊,公子何以得知此事?”张辽睁大了眼睛,很是吃惊的问道。
“我也是听人说的,文远,你就别走了,我与你一见如故,不如,我们与老高一起结拜为兄弟吧。”刘民脑海中想起桃源三结义来,于是想到什么便说什么的刘民对张辽建议道。
刘民想起那个自己玩过很多回的三国游戏,虽然那个游戏的内容刘民记忆的也不多,但在第一时间,那种玩游戏时的本能让刘民觉得自己不能放走了张辽这个npc,每一个喜欢玩三国游戏的人,对于张辽这样的npc,都会有一种本能上的喜欢,遇到了都会想方设法的收服他,刘民的智商虽然没有完全恢复,但这种本能足以让他做出这种收服张辽的决定。
高顺听到刘民如此条理清晰的话,心中不由的大喜:“公子,你的记忆恢复了?”
“我……我记得一些了,我的家好象在很远的地方,我还记得有一个女孩子叫叶子,她……她大概不会再记得我了吧……老高,我很难过……”刘民说到后面,语气很是低沉,但他的话却让高顺误会了,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
“公子,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男儿大丈夫的,何患无妻,顺观那蔡公之女昭姬,便与公子乃是良配,公子流落于此,与昭姬小姐相遇,此乃天意也,公子,过去的那些事,还是忘了它吧……”高顺以为刘民之所以会忘记过去的种种,是被一个叫叶子的女子伤了心,伤心忘情之下离家出走,这个时代的女人地位都不高,一个男人为情所困,是很让人瞧不起的,若不是刘民的一些本事实在是太过于惊人,便是高顺也会瞧刘民不起。
“昭姬啊……是了,昭姬真的很漂亮哩,比叶子还漂亮的多,好象有哪个家伙对我说过,想要琰儿妹妹做老婆的,现在被我遇到了,自然是我的了……”刘民一边说着,一边眼睛在高顺,张辽他们的脸上扫来扫去,最后觉得想蔡琰做老婆的应该不是这两个人,到底是谁,刘民也懒得去想了,只要现在这两个人不与他抢女人就成。
刚才刘民说要与张辽他们结义,不想话题被高顺转到了其他的方向,这让张辽觉得刘民说那话是言不由衷,心中颇为不快,一拱手正要离去,刘民忽的叫道:“对了,我刚才说要与文远结拜为兄弟来着,来,来,老高,文远,咱们这就结拜了吧。”
刘民伸手拉住张辽,那张辽被他这一抓,便动弹不得,挣扎了几下却是挣不动半分,随后,刘民又拉住了高顺当先跪了下来:“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刘民今天与高顺,张辽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违此誓,那个……”
刘民也不管张辽他们怎么想的,想到怎么做就怎么做了,至于结拜的誓词,也是按照桃源三结义的情节来的,但说到违反誓言的后果的时候,刘民却是忘词了,想了一会儿却没有想起来,心中一急,便冒出一句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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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民说着说着就忘词了,他的记忆混乱不堪,很多东西都是只记得一鳞半爪的,在这结拜的当头忘记了下面怎么说了,刘民的心头不禁也有些着急,这一着急到让他想到几句词来:“那个,咱们以后就是兄弟了,谁要是背叛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他生儿子没**,娶老婆是恐龙,出门踩狗屎,坐车出车祸……”
这长长的一串诅咒,让高顺,张辽听的有些傻眼了,好新鲜的词啊,他们两个人都不曾听过,按照这个时代来说,那诅咒无非也就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之类的,哪有刘民所说的这般丰富多彩,在感觉自己长了见识的同时,高顺与张辽又有些好奇的想着,生儿子怎么会没有**呢,这人要是生下来没有**,那岂不是奇哉怪哉。ibsp;还有那牢婆与孔龙是什么东西,出门踩狗屎这大家都知道,可那车祸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坐那马车也会有祸事……高顺与张辽对于刘民所说的话,想了半天也没能明白过,不知道这些诅咒的威力会不会比天打五雷轰来的厉害。
高顺多少习惯了刘民的那些奇怪词语,没有想太久,他这时也看出了这位刘公子是想要收服这位张辽,对于此事,高顺自然是会帮着刘民,当下按照刘民的话了一遍誓言,而张辽心中并不太愿意与刘民结为兄弟,虽然刘民看起来很厉害,但同时这位刘公子看起来也有点傻,少时就胸有大志的张辽,怎肯把自己的命运与一个看上去有点傻的人绑在一起。
刘民看到张辽沉默不语,有些好奇的道:“文远,你怎么不说话啊,快点吧,这般跪着,膝盖多难受呀……咦,你怎么还不说啊,你不说的话,老天爷怎么知道你愿意与我们结拜为兄弟呀……你不会是害羞了吧,我看你不象是害羞的人啊……还是说,你怕做了我的兄弟受欺负?你放心好了,以后我这个哥哥一定会照顾你这个弟弟的,谁敢欺负你,我们就一起扁他,…
第六章开了一窍的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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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上的吕布见刘民竟然为了几匹马,就跑的去杀那鲜卑人,不由的摇头叹息道:“某是空做小人也,此人为了几匹马,就不惜以身犯险,汲汲于蝇头小利,非大丈夫所为,可以看的出此人没有什么大志向,某与他计较,实在是有失了自己的身份。kenenbsp;吕布的声音很小,站在他旁边的人并没有听清楚,城外的刘民被张辽那一句很马屁的话,说的眉开眼笑,这位常常犯呆症,却并不是那种真正的傻,从前也就是一个小人物,哪能不喜欢听别人的马屁了:“三弟啊,这回你该知道了大哥我的厉害了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现在觉得还是这个世界好呀,抢人家的东西都不犯法,实在是太自由了,就是不知道抢女人会不会犯法,我记得好象有人说过那么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抢,抢女人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啊,对了,好象是有个叫成吉思汗的家伙是这么认为的……”
刘民说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高顺是早就习惯了,张辽却被刘民那种“伟大”的理论给惊住了,心想这种话大哥也说的出来啊,那个叫什么成吉思汗的,简直就是个人渣啊,这种人,太野蛮太禽兽了,不会这个大哥也这般野蛮和禽兽吧。
刘民看到张辽张着嘴巴看着自己,说话的兴致便更高了,拍着张辽的肩膀道:“三弟呀,说到那个成吉思汗,我到是想起一些事情来了,那个成吉思汗可真不是个东西啊,当然,他更不是个人,他是个野蛮的禽兽啊,我好象在哪里听说过这个禽兽所做的事情……他杀了全世界很多很多的人,他抢了全世界很多很多的漂亮女人……真是让做男人的嫉妒他呀,虽然他是个禽兽……对了,三弟,我说到哪儿了?”
你说到哪儿了,我哪儿知道呀,张辽有些郁闷而又无奈的想到,这位大哥到不是禽兽,可他向往着做禽兽啊,不过,抢女人虽然禽兽了点,但做男人的,遇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却不出手,也太没男人气了,这位大哥呀,做男人,就是猛了点。
“大哥,那个臣鸡丝寒是个什么人啊?”张辽算是明白了,自己的这个大哥应该不傻,就是说话做事有些不着调,若是一个傻子,说话哪能如此的滔滔不绝,这让张辽的心中好过多了,只要不是跟着一个傻子结拜成兄弟,其它的那只是小缺点了,人无完人啊,这位大哥既然如此勇猛,有些个小缺点那也是应该的,要不然,会天妒英才的。
“成吉思汗?谁知道他是什么东西……我要记得他是什么东西,其它的事情我不就想起来了……三弟呀,做大哥的也有难处啊,你不能把大哥当那打小怪兽的奥特曼,那家伙也不是人呐……”刘民摇着脑袋,一脸诚恳的道,他的话头从东跳到西,让张辽现,原来自己很无知啊,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那大哥,奥特曼又是谁来着?”现自己很无知的张辽不耻下问,看到刘民那一脸的笑容,这一次,刘民没有摇头。
“这个奥特曼我记得,这个家伙特别的不是人,专门欺负那些可怜的小怪兽的,小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一个英雄来着,长大了后才知道,他就是一个专门欺负弱小的家伙……这话也不知哪个给我说的,但是很有理啊……这么有理的话,我当然是记得的。”刘民的那个笑容到不是那种开心的笑容,而是想起了一些有趣的事情,只是那些有趣的事情记的不清,总觉得有个模糊的身影在脑海中飘来飘去,很熟悉的身影,一想来,刘民便有种温暖的感觉在心中流过,刘民不知道的是,那种温暖的感觉叫做友情。
“大哥,以后我们该怎么做?”高顺看到刘民说话的兴致很高,不过,高顺觉得,刘民再这般说下去,指不定又起痴呆来,所以打断了刘民继续说下去的话头。
“我们先回城去吧,蔡老伯和蔡琰妹妹都还在城中呢。”刘民看着自己身边这么多的马,便想着在蔡琰面前表现一番,他的意识从混沌混乱中渐渐恢复过来,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蔡琰,是蔡琰一点一点的引导,让他的思绪恢复了一部分正常,所以对于蔡琰的依赖与感情,在刘民的心中还是很深的,以前浑浑噩噩的,还不怎么的想蔡琰,现在刘民的脑袋瓜子开了一窍,有些事情刘民是知道了的。
比如,刘民现在知道了一个女人的美丑,知道了那么一点点男女之间的差别,一想到蔡琰那娇美可爱的脸,刘民便觉得自己的血液在一点一点的起热来,渴望看到蔡琰,渴望听到蔡琰那柔美的声音,做为一个男人,一个没理想没志气没智商没心机的四没男人,刘民自然觉得,拿着这么一堆马肉去讨好蔡琰,是一件很值得去做的事情。
高顺张辽他们自然不知道刘民心中的想法,否则非气趴下不可,听到刘民这一句很正常的话,都不由的点头同意,至于到城中去是不是有危险,他们也没有太在意,他们都是武艺高强加心高气傲之人,有困难有危险的事情,他们从来都不会怕。
刘民扛着那匹死马,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则牵着其它的活马向城中走去,到了城门下,慕容左左讨好的上前叫道:“城上的人听着,我家主人杀敌归来,你们快快放我们进去,你们也别做那等没有志气的事情,徒的让鲜卑人笑话我们大汉。”
慕容左左武力值虽然不是很高,但为人却也聪明,先前看吕布的举动,便也知道吕布是什么心思,他后面的话,实际上是说给吕布听的,意思就是让吕布别玩这种花招,是男人的,就堂堂正正的与刘民相争,别埋没了你吕布那勇冠大漠的威名。
吕布看着站在城门下的刘民他们,他也听出了慕容左左的话中之意,以他的脾气,却是难得的没有怒,转而对手下的人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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