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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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欢迎
“喂,雅菲啊,什么事?”
“没事啊,就是想你了,我亲爱的莉莉。”
“你那里怎么这么吵?”
“我在酒吧呢。”
“哦,羡慕啊,生活潇洒。”
“嘿,别提了,对了,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
“睡了怎么接你电话啊。”
“呵,臭假,你在干嘛呢?”
“赶报表呢,明儿要交上去。”
“啧啧,忙工作忙到现在,你这是不要你的皮肤了啊?”
“皮肤好能当饭吃么,能当房租缴么?再说了,我哪有你那么好的命,家里能找到关系进了银行。”
“行了行了啊,我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标准的工人阶级,少在这里给我说风凉话。
他们呐,以为求爷爷告奶奶地把我弄进银行,逢人就说我女儿现在端上了公家的铁饭碗,觉得我日子过得美着呢。
实际上,也就是当个柜员,整天赔着笑脸,每个月还有一大堆的摊派任务,事儿多福利少,谁都能欺负你,感觉自己都快被揉捏成一个桂圆了。”
“日子,不就这么过的么。”
“我可不想这么过,咱才毕业多久啊,要是照这么个过法,以后再找个男人生个娃这辈子也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下去了,你说说看,咱女人的青春也就那么几年,我自己都觉得亏得慌。”
“你和赵阳分手了?”
“分了,早分了,毕业后没多久就分了,他家里让他回老家去,他还想把我也带回去,我跟他回去干嘛啊?
要是能跟他回去当少奶奶也就算了,偏偏他家里是个农村的,我孙雅菲难不成还得千里迢迢地陪他回老家和他一起拼搏奋斗给他生娃再做家务陪他供房子?”
“其实,赵阳那个人,还挺不错的。”
“你要的话你去联系呗,反正咱俩亲闺蜜,分什么你我啊。”
“呸,没皮没脸的。”
“哈哈哈…………哦,我朋友来了,先不聊了啊,下次有空出来聚聚,晚安莉莉,早点睡。”
“晚安,你也注意安全,这么晚了还在酒吧。”
“好啦好啦,我挂了啊。”
“喂,莉莉,在干嘛呢?”
“在吃饭。”
“这都几点了,夜宵还是晚饭啊?”
“晚饭。”
“又加班了?”
“嗯啊,加不完的班。”
“有个事,拜托你一下。”
“说呗。”
“等两个小时后,你打我电话试试,看我能不能接,如果我没接的话,你就……你就……你就报警吧。”
“孙雅菲,你要干嘛?”
“我在春熙路上的四季酒店,你记着啊。”
“喂,孙雅菲,你到底要去干嘛!!!”
“嘟…………嘟…………嘟…………”
“喂……”
“孙雅菲,你终于接电话了,我差点要报警了!”
“没,没事了,莉莉,没事了,我没事了。”
“你到底去干嘛了?”
“呜呜呜…………呜呜呜…………”
“雅菲,你哭什么,你怎么了?”
“莉莉,我脏了,我不干净了,我不要脸,我是个不要脸的女人,我为了钱,去陪陌生男人睡了,我真是恬不知耻,我真是个臭XX……”
“雅菲,你…………”
“莉莉,我不服啊,凭什么人家能用好的,穿好的,我就只能每天坐在柜台后面一天到晚地受气,凭什么?
弄得我前阵子给朋友打电话,她居然开口就说‘我不办ETC’!
我不比她们差,我真的不比她们差,我也想过那种日子,我也想过…………”
“雅菲,你冷静一下……”
“莉莉,好了,我到家了,我去洗澡,我要把自己洗干净,洗干净,你早点休息吧,很抱歉,我这个朋友,让你丢脸了。”
“没有,不是,雅菲……”
“嘟…………嘟…………嘟…………”
“喂,莉莉。”
“雅菲,我在,你还好么?”
“红牌楼的印象酒店,和上次一样。”
“这…………”
“莉莉,我想清楚了,我已经不干净了,反正脏一次也是脏,两次也是脏,都已经脏了,也无所谓了。”
“我觉得你不该继续下去了,雅菲。”
“两个小时,给我打电话吧,等结束后我去找你吃宵夜。”
“雅菲,喂,雅菲……”
“嘟…………嘟…………嘟…………”
“喂,莉莉,在干嘛呢,放假了吧?”
“没,假期加班,公司最近忙。”
“过节还加班呢,你们老板可真没人性,看来资本家都一个鸟样。那么,你能请假不?大不了不要那点儿过节加班费了,我请你去泰国旅游。”
“不成呢,这个项目已经到关键时候了,不方便请假。”
“唉,项目项目,工作工作,项目就算成了你又分不了几个钱的奖金,何必在那个公司里继续傻乎乎地苦熬呢。”
“你呢,辞职了?”
“辞职,老娘我干嘛辞职啊,你不知道啊,那些男人约了我之后,看着我的工作证再让我穿着在银行上班时的制服,眼睛都放红光的样子,呵呵呵;
老娘脑子进水了才辞职呢,有这工作在,我一单能比得上人家两三单的,做一单就比你一个月的工资加奖金高了。”
“雅菲,难道你就打算继续做下去么?”
“先做着吧,莉莉,说心里话吧,我算是看透了,这社会,没啥都可以,就是不能没钱,你没钱,日子就过不舒坦,你没钱,别人就瞧不起你!”
“可是,你就不想想以后么?”
“以后,想那么远干嘛啊,先活在当下呗,老实说,莉莉,你动心了没?在学校里时,你可比我漂亮,追你的男孩子可比追我的多多了。”
“我…………”
“别碰这个,莉莉,刚我是开玩笑的,这就是个坑,跳进去后,就爬不出来了,你是个好女孩,我不能带坏你。
真的,在做了两三次之后,我就知道,我爬不出来了,这来钱太快了,真的太快了,一单的钱加小费什么的,比我辛苦上班赚得多多了。
我价值观崩溃了,你现在再让我回去好好上班赚那点死工资,我是真的上不了的,真的,回不去了。”
“雅菲,我真心建议你可以结束了,否则你会越来越沉沦进去的。”
“不过,我这个和会所里不同的,我这个贵的,能舍得约我的,都是不差钱的主儿,嘿嘿,我每次都装作很生涩的样子,告诉他们我才刚出来做这个,因为爹妈身体不好,看病需要钱。
男人嘛,就吃这一套,明明自己嘴里全是腥,却还想着吃进自己嘴里的能干净一点儿。
莉莉啊,已经有人说想包养我了,我还在考虑呢。”
“包养?”
“对啊,钱给的不少,就是年纪有点大了,也有家庭了,再看看吧。
说实话吧,做这行,和相亲没什么区别,而且相亲对象条件比在婚介所得高多了。”
“雅菲,你还是收手吧,过回正常的生活,我觉得这才是正………”
“行了,等我旅游回来再联系,我给你带点礼物。”
“喂,莉莉,你看我朋友圈了么。”
“看见了,那个包。”
“十多万呢,我一个客户送的,我托人找关系验证过了,是正品,不是水货。”
“嗯。”
“而且人也年轻,就比我大两岁,家里有钱,是个富二代,挺单纯的。”
“怎么,你对人家有兴趣了?”
“我跟你说啊,这孩子有点内向,现在对我可迷恋着呢,这个月都约我六次了,我感觉啊,再勾兑几下,就能上手了。”
“那个,恭喜你了。”
“是吧,我也觉的,这一行毕竟做不了太长久,也总有年纪大的那一天,就跟《琵琶行》里那样;
我现在算是清楚了,为什么那帮女明星一个个都拼了命地想嫁进豪门了。”
“他们家很有钱的话,他的父母…………”
“我知道的,放心吧,我打算过阵子他再找我时我就在套子里戳几个洞,老娘现在已经把这傻小子迷得神魂颠倒的了,等老娘肚子再大了,做亲子鉴定去,绝对是他的种!
到时候他爹妈肯定就同意让我入门了,再说了,他也不傻,也不可能把我以前干过什么告诉他爹妈的。
我还问过他,会不会嫌弃我,你知道他说什么?
他说,每个人都不容易,我为了赚钱给自己爹妈看病,他很佩服我,也很尊重我,想永远和我在一起。
哎哟哟,笑死我了。”
“那看来,他人确实还不错。”
“好了好了,先不和你说了,我现在要去做个头发,回聊哈。”
“嗯,回聊。”
“喂,莉莉,我给你说个事儿,老有意思了。”
“什么事儿啊。”
“他说他想让我给他生个孩子,哎哟我去,简直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弄得我昨晚白白浪费时间拿针去跟套儿较劲去了。”
“看来人家是真的喜欢上你了。”
“是啊,唉,我这心里还真有点儿愧疚,这傻孩子被我忽悠得一愣一愣的,铁了心地想要和我在一起,还说过阵子要带我去见他爸妈。”
“那,恭喜你啦雅菲。”
“对了,他家好像是做外贸服饰的,你等着,莉莉,等我真的进了他们家,我也给你安排个工作,到时候你就得喊我老板娘了。”
“呵呵,我就算了,倒是你,雅菲,既然人家真心对你了,你也收收心吧。”
“想什么呐,我早收心了,现在就他一个了,我可不会傻乎乎到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等过阵子,让他陪我去买辆车,以后啊,咱俩一起开车去郊外农家乐散心。”
“行啊,我等你。”
“喂,莉莉,哈哈哈哈哈…………”
“什么喜事儿啊,笑得这么开心。”
“莉莉,你知道么,他刚刚打电话让我去建国路上的那家KTV,还故意搞得神神秘秘的。”
“这是打算给你一个惊喜吧?”
“哎呀,现在的小男生啊,就是道行太浅了,还想故意瞒着老娘,我觉得啊,应该是要跟我求婚了,因为昨天晚上在一起时,我看见他钱包里有蛋糕和鲜花的票据。”
“那恭喜你了,真的要有主了。”
“我这儿已经到KTV了……喂,你好,请问帝王包往哪里走?那边是吧,好的,谢谢你小哥。”
“啊哈,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
“我已习惯,你突然间的自我,挥挥洒洒,将自然看通透…………”
“吵死了,真是的,求婚为什么要选KTV啊。”
“你这是在炫耀了对吧,别忘了,我可还是单身着呢。”
“行了行了,莉莉,别担心,我认识他几个哥们儿,是富二代的圈子,等过阵子我也给你介绍一个,你条件又不差。
呼……终于找到了,不行,我得装一下什么都不知道,哈哈哈,我要装出被惊喜到的模样;
哎呀,和小男孩谈恋爱,真的跟当他妈一样,啥都要为他考虑。”
“吱呀…………”
“来了,来了!”
“哇哦!!!!”
“欢迎欢迎!!”
“哇哦!!!”
“看样子,人还挺多的呢,这是把所有朋友都请来见证了吧雅菲,祝福你。”
“欢迎加入我们!”
“欢迎加入我们!”
“欢迎加入…………艾滋俱乐部!”
第二章 结束与开始
长椅上,一名身穿着老旧皮夹克的男子将手中的漫画合上,放在了身侧。
漫画封面是两个正在打电话的女人,一个穿着正装,一个则是略显风尘气息,封面边角位置有泛着血色的雪花飘洒,呈现出了一种类似于葬礼的压抑。
夹克男掏出一根烟咬在嘴里,点上,吐出一口烟圈后,又抿了抿嘴唇,目光里,带着些许追忆。
一辆兰博基尼向这边驶来,在即将经过长椅时踩下了刹车,稳稳地停住。
从车上走下来一个身穿着酒红色西服的男子,男子下车后,和夹克男对视了一眼,应该是认识的,却谁也没急着打招呼。
西服男从兜里掏出了电子烟,一边给加热棒里塞烟弹一边在周围随意地目光逡巡,最终,落在了长椅上的那本漫画上。
“是头儿的新作?”西服男问道。
“嗯。”夹克男点点头,他的头发油压压的,哪怕是这冬日的寒风,都无法撼动其刘海丝毫。
“味道怎么样?”
“淡了。”
西服男闻言,眼睛眯了眯,伸手主动将那本漫画拿起来开始翻阅。
画工、构图、设计上,都无可挑剔,是头儿的水平。
尤其是最后一幅画,是左右两面合在一起的大图,可以说,无论是在剧情上还是在画风转变上,都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反差冲击。
最开始的伤痕文学叙述风和都市霓虹的画风在最后形成了双重的反转,好故事,也是好漫画。
但西服男还是点点头,同意道:
“确实是太淡了。”
头儿的作品,他们是知道的,他喜欢追求那种极致的撕裂感,无论是剧情上还是从画面渲染上,都能够给人以极大的压迫,让人看的时候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而这部漫画,相较于头儿以前的作品,就像是做惯了硬菜的大厨忽然就炒出了一盘西蓝花,佐料仅仅是撒上些许的盐巴。
“你们来得可真早。”
马路对面,一男一女正结伴走来。
他们是一对姐弟,弟弟穿着黑色的羽绒服,戴着帽子和围巾,走路时,缩脖子缩脚,有些哆嗦,显然,对室外的寒冷很不适应。
姐姐则是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天蓝色的牛仔裤,不是瓜子脸,有点圆润,但面容也是精致得很,给人一种很清纯的感觉。
“思瑶,思宇,你们来啦。”
西服男很开心地打着招呼,尤其是在面对女孩儿时,更显热情。
“邓歌,快擦擦你的口水。”
每个弟弟对任何一个企图想当自己姐夫的男人都会带着一种天然的敌意,秦思宇也不例外。
但每个预备役姐夫往往都会对自己的小舅子带着一种极大的包容;
当然了,一旦过了预备役之后,就开始提防自己的小舅子以防止自己的妻子成为扶弟魔。
“思宇啊,你怎么出来了,今儿天凉,小心别感冒了。”
嘘寒问暖,态度诚恳。
秦思宇走到长椅边,没再搭理邓歌,而是看向了夹克男,脸上露出了微笑:
“强哥,你还是单身么?”
夹克男叫许强,年纪是当初这个圈子里最大的,那时候大家普遍还是大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年纪,但许强已经是叔叔辈了,却一直单身着,所以,他的这方面一直是大家调侃打趣的目标。
许强摇摇头,伸手抓了抓油腻到可以反光的头发,回应道:“还早。”
秦思瑶则是从邓歌手中接过了漫画,
邓歌在一旁有些殷勤地介绍道:
“这是头儿的新作,看样子,是几个月前画的。”
秦思瑶开始翻阅这部漫画,漫画很薄,故事也不长,如果不去细细品味画工的话,能看得很快。
翻到最后以一页后,秦思瑶将漫画放下,抿了抿嘴唇。
“怎么了,头儿的漫画怎么了?”
秦思宇从姐姐手里拿过了漫画,翻了一会儿后,有些诧异道:
“头儿怎么会画这种作品出来?”
坐在长椅上的许强则是猜测道:
“可能,头儿是缺钱了吧。”
如果不缺钱,依照头儿的性格,是不会画这种轻口味的漫画的。
“头儿也是的,缺钱用,为什么不找我。”邓歌在旁边说道。
秦思宇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邓歌,怼道:
“知道你最近两年搞出了几部大红的动漫大电影,赚了很多钱,但你说你在这里秀有什么意思?”
“秀什么秀?头儿缺钱的话,我会不给么?当初要不是有头儿接济我早回老家蹲着了。”
“头儿哪怕再缺钱,也不会开口向我们要的。”许强感慨道。
当即,邓歌和秦思宇也安静了下来,是的,头儿毕竟是头儿,不管日子过得再怎样艰难,他都不会向自己等人开口伸手的。
这时,一辆机车开了过来,在众人身旁停下,驾驶机车的是一个女人,紧身的机车服将其完美的身材凸显得淋漓尽致。
女人掀开自己的头盔护目镜,扫了一眼在场的众人,很平淡地道:
“都来得挺早啊。”
“阿秋……”
“秋姐……”
邓歌等人很是意外,因为他们没想到过眼前这位也会在今天来到这里。
“嗯,头儿给我发了讯息。”
阿秋将头盔摘下,挂在了把手上,下了车,将手机掏出来,念道:
“A栋3单元701,门锁密码110120。”
众人聚集的位置,正对着富华小区的大门。
顺着手机里的提示,很快就找到了那处屋子。
“头儿是打算办聚会么?”
邓歌一边准备输入门锁密码一边说道。
工作室解散已经有三年了,解散后,大家基本也都没有再聚过。
邓歌进入了一家动漫公司,靠着自己的实力和创意,很快成了该公司的管理层,其亲自把关监制的两部动漫电影成了这两年的知名爆款,无论是收入和身份地位都不可同日而语。
秦思宇的身体不好,工作室解散后,基本就宅在家里,也没出去工作,至于秦思瑶,则是在一家服装公司做设计师。
许强则是在一家游戏公司上班,996,享受着福报。
至于阿秋,离开工作室后,去山区当了两年志愿者,年初时才回来。
“或许……或许吧。”秦思宇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很久没见过头儿了,真挺想他的。”
头儿的名字叫郑凡,年纪,比许强小一些,但因为是他牵头组建的工作室,所以是工作室里当之无愧的老大。
在工作室运营的五年时间里,他付出了最多的心血,哪怕最后工作室解散了,众人也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纷纷离开了,他也依然一个人守着工作室。
每隔一段时间,头儿都会给他们的邮箱里发电子版的漫画,哪怕,这些漫画基本都不可能出版和发行。
邓歌输入了密码,门锁解除,门被推开。
门后面,是客厅,但客厅的墙壁则是被暗色系的墙纸覆盖,给人一种极强的压抑感。
再加上窗帘的紧闭,所以哪怕是白天,屋子里也依旧是黑黢黢的一片。
“这里,是头儿的家吧?”
邓歌伸手摸到了门口墙壁上的开关,打开了灯。
灯并不是很亮,在上头分为三盏,都只能发出淡淡的熏黄色的光线,但也足以将屋子里照满了。
“墙壁上挂着的,是…………”
秦思宇从邓歌身边挤过去,走到了墙壁面前,这上面挂着一幅画。
画有近两米长,一米宽,像是照片一样,被相框罩着。
画中,是一个侏儒。
侏儒的面容有些畸形,双腿和双脚都呈现出一种不成比例的粗壮,在侏儒的后背上,还有一把和其矮小身材极不相符的铁剑,铁剑自然不可能是竖直着的,因为侏儒的身高还没铁剑长,所以,铁剑是横着挂在背上,显得很是滑稽。
“这是薛三。”
在看到这幅画时,秦思宇的双手开始了颤抖,因为这幅画中的人物,来自于他的创意,这是他的一部长篇漫画中的主角。
秦思宇个头不高,这一直是他的一个自卑点,所以他的主角,是一个侏儒,一个邪恶的侏儒,这个侏儒有一个癖好,喜欢将嘲讽自己身高的人当作自己的猎物,且对这些猎物进行“再整理”,嫌高就锯掉一截,嫌矮就拉长。
这个癖好脱胎于西方的神话故事,但也诠释着一种人性的共通。
“薛三脚么?”
邓歌走到秦思宇身后发出了一声调侃。
侏儒的名字叫薛三,但有一个绰号,叫薛三脚,是当初的漫画读者对其的戏称,因为侏儒的双脚很短,但夸奖的那活儿却比例正常,而秦思宇又是一个很讲究细节的人,所以,每次漫画中的薛三蹲下来时,可以清楚地看见三个脚。
“这是头儿画的吧。”许强走过来说道。
“应该是吧,可惜了,思宇的这部作品,当时的销量太差了,毕竟这主角,很难让读者有代入感啊。”邓歌在感慨着。
当初工作室还在时,头儿曾让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塑造出一个角色来,然后再大家一起帮忙将其漫画做出。
《侏儒薛三》,就是秦思宇的漫画,只不过市场反应是最差的,毕竟,很少有人能够将自己代入到一个丑陋的侏儒角色中去。
“都好几年过去了,还提这个,有意思么?”秦思宇有些不满邓歌说话的语气。
其实,人的脾气和性格,确实会因为其所在社会的层次而发生变化的,尤其是现在的邓歌,无疑是一个成功人士,哪怕他不是故意的,但再见到昔日的“落魄”好友时,有些东西,还是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不不不,这就叫市场把控,当初我们的工作室就是因为把太多的精力分散出去,没能着重于王牌作品,才导致…………”
“够了。”秦思瑶开口道。
邓歌马上闭嘴。
秦思宇对邓歌的话语充耳不闻,只是默默地盯着面前墙壁上的这张侏儒画像。
邓歌撇撇嘴,转身,看向了另一侧,当即有些惊喜道:
“思瑶,快来看,这是你的风四娘。”
这也是一幅人物画像。
画像中,一个风姿绰绰的女人依靠在门板边,粉面含春,一身与和服很相似的装束,恰到好处的露出了一部分的肌肤,足以让大部分男性心猿意马。
秦思瑶走到画像前,看着画中的风四娘,有些出神。
风四娘,是她的漫画作品,这是一个非人非鬼的角色,因为她没有在漫画里交代过风四娘的背景由来,所以当初的读者也只是猜测风四娘可能曾遭遇过感情的背叛或者家庭出现了什么变故。
因为漫画故事里的风四娘,是一个做事很不守规矩的女人,她开着一家妓院,不同的系列里,她就是在不同的城市或者是不同的年代开着自己的妓院。
风四娘喜欢奢华,也喜欢折磨人,她奉行着一种另类的处世规则。
当初,这部漫画的销量还可以,因为漫画里,有不少香艳的画面,细腻、圆润且充满想象力和视觉冲击力,丝毫不逊于那些国外的此道大师,不少读者就是冲着这类的画面来的。
但要知道,秦思瑶是在刚上大学时加入的工作室,那时的她,还没谈过恋爱,甚至邓歌可以确定,她那时还是处,但偏偏她笔下的画面,却又是那么的老司机。
邓歌一度认为,自己之所以当初没能追到秦思瑶,不是因为自己太差劲,而是因为任何活生生的男人都PK不过秦思瑶笔下的二次元。
“这是,我的樊力。”
许强走到一幅画前停下了脚步,他有些激动地伸手又抓了抓自己油腻腻的头发,带下来不少头皮屑。
在其面前的画中,是一个背着木柴的樵夫,樵夫很精壮,看起来也很憨厚。
他是一个樵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樵夫,他杀人的频率和他砍柴的频率一样,他不是单纯地以杀人为乐,而是机械地习惯性地去杀人。
这部漫画的销量,和当初秦思宇的薛三一样,属于工作室内垫底的角色,算是扑街货了。
原因很简单,当代漫画是一个分工很细致的产业链,画工、脚本、剧情设计人物塑造等等都精通的这种全才,还是太少。
比如秦思宇和许强,他们的优势更多的还是在于实际操作上。
许强的这部以砍柴屠夫为主角的漫画,其剧情也和他这个人一样,显得有些太过朴实,朴实得,读者完全看不动。
“没理由头儿给你们画了却不给我画啊,嘿,找到了,阿铭!”
邓歌手指着画卷上画着一个身材略显瘦削的男子,男子的嘴角有獠牙若隐若现,整个人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
他叫阿铭,他是一个吸血鬼,是邓歌设计出来的角色。
可以说,邓歌现在的成功早在当初还在工作室时就显露出了征兆,他的这部以吸血鬼为主题的漫画,在当时工作室的销量上排行第二,仅次于头儿的《魔丸》。
东方人面孔的吸血鬼,再加上冰冷肆意的性格,搭配上高节奏的血腥刺激故事,市场反应很不错。
能够让观众喜欢的角色,加上能够引爆观众热血的故事,才是把握住市场的关键,也正是因为坚信这个准则,邓歌才能在这几年里事业上大红大紫。
漫画里,阿铭的性格也是那种绝对的癫狂,无论面对任何的对手,都是直接掀桌子就上去干。
同时,阿铭又是孤独的,他不认为自己是吸血鬼,同时也确实不是人类了,他没有什么朋友,每一次疯狂之后,剩下的,是能够让人心疼的清冷。
也因此,这个角色,有很多的女粉丝。
阿秋默默地从众人身后走过,
她似乎有些畏惧,却又有些期待。
但该来的,还是来了。
她看见了一幅画,画中是一个面色略微发青的男子,男子蹲在地上,在其身旁,是一片尸骸狼藉。
他叫梁程,他是一头僵尸。
他嗜血如命,他残忍绝情。
他从上古一直活到了现代,时间,带给他的,是一种和世界越来越剧烈的疏离感。
而他的名字,和他的作者,一样。
梁程……
秦思瑶这时已经将注意力从风四娘身上转移了过来,在看见阿秋和其面前的画后,她不由得也沉默了。
工作室,当初有七个人。
分别是,头儿,自己和弟弟思宇,邓歌、许强、阿秋,还有,梁程。
梁程和阿秋,曾是一对情侣,他们进工作室时就已经在一起了,不过在三年多前,梁程死于一场车祸。
工作室的解散,可以说是起源于梁程的死,但并不是主要的原因。
梁程的死,让阿秋对很多事情都心灰意懒了,但一个七个人的工作室,离开了两个人,并非不能继续运营下去。
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室一直主打的是恐怖血腥的漫画风格,本就比较小众,且加上政策上的限制和严打,让工作室的生存开始越发地艰难。
等到工作室人气最高销量最好的《魔丸》系列和《吸血鬼阿铭》系列都被封杀之后,工作室一下子陷入到了一种前途迷茫的窘境。
邓歌在当时曾强烈建议过工作室应该迎合市场,画一些比较正能量至少是不那么血腥恐怖的题材,这样一来生存环境会更好一些同时更大的受众也能带来更高的收入。
但当时的头儿,却直接否决了这个建议。
头儿说大家当初因为喜欢恐怖血腥的题材才聚集在一起的,他不想玷污了大家的初心。
也因此,工作室的运营,彻底陷入了瘫痪。
先是邓歌退出,进入了一家动漫公司,开始了自己的事业新起航。
接下来是秦家姐弟,秦家的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都是工人,秦思宇的身体不好,每年的疗养费都是一个难题,所以秦思瑶不得不选择退出重新选择了行当。
最后走的,是许强,在其他人都离开了之后,他默默地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给头儿下了一碗小面后,去了一家游戏公司。
当年,因为兴趣爱好相投而聚集在一起,并肩走过了五年风风雨雨,最终却敌不过现实的没有不散之宴席的定律。
在僵尸梁程的身边,靠得很近的地方,还有一幅画,这是阿秋的漫画主角,却不是一个女性角色,而是一个眼眶空洞的男性。
他叫北,是一个瞎子,擅长弹钢琴,杀人时,喜欢双手放在身前,一边于空气中弹奏着钢琴旋律一边让自己的猎物被虐杀致死。
这部漫画的主笔是阿秋自己,画风上十分写实,但是在剧情上很薄弱,在不少系列里,往往一开始北就在杀人,似乎整部漫画就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这让当初喜欢恐怖主题的读者也有些受不了,毕竟大家还是需要一些剧情调剂的。
不过似乎是因为女性视角的独特性,导致北这个角色也吸引了不少铁杆粉丝,所以,使得其销量,还是在侏儒薛三和阿力的上面一点。
《瞎子北》这部作品,其主角的特性,估计还是和阿秋的家庭背景有关,她的父亲当初就是因公殉职,死在一个罪犯的手上。
客厅的两侧墙壁,分别挂着三幅画。
而对门的墙壁上,则单独挂着一幅。
众人在看完了自己的漫画主角后,很默契地聚集到这幅画面前,画中是一个婴儿,一身戾气,凶焰滔滔。
这是头儿的漫画,叫《魔丸》,以一个婴儿作为角色。
无论是在剧情上还是在画面上,都近乎是无可挑剔,可以说,以纯粹的恐怖扭曲的本质,吸引了当初的一大批受众,连邓歌的《吸血鬼阿铭》在热度上都被《魔丸》压在了下面。
“魔丸,和头儿一样倔啊。”邓歌有些唏嘘道。
他认为自己是优秀的,但同时,他也认为,头儿是一个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只可惜,头儿很倔强,和其笔下的角色一样,明明稍微改变一下,明明稍微适应一下,就能有更好的发展,但头儿却偏偏头铁地继续执拗着。
说埋怨,还真没有,毕竟,大家可以说都背离了初衷,但唯有头儿,却一直坚守着本心。
大家心里更多的,还是对头儿的佩服吧。
“头儿人呢?”秦思宇开口问道。
客厅里的这七幅画是头儿画的这毋庸置疑,但邀请众人在三年后再聚首的头儿呢?
许强推开了一侧卧室的门,发现里面亮着灯。
卧室的床上没有床单,上头整齐地堆叠着所有人的作品系列,有些,是出版了的,有些,则没办法出版而是自己印刷出来的,可以算得上是非法出版物了。
这上面,是工作室存在的那五年里的记忆堆积,例如《吸血鬼阿铭》《砍柴人》《侏儒薛三》等等这些,在工作室解散之后,众人都会每隔一段时间在邮箱里收到头儿发来的电子稿,是头儿还在默默地继续为大家续画着后面的故事。
在床下,也有很厚的一叠漫画。
众人走过去,将下面的漫画捡起来,发现基本上都是和那部两个女人打电话为主题的漫画风格类似的作品。
头儿一直在坚持着工作室的初衷,但头儿应该是缺钱了,所以画了不少可以变现的作品赚钱。
在见到这些作品后,邓歌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了,他有些不满,原本他认为头儿一直是坚守着原则,不忘初心,哪怕赚不到什么钱也无法出名也在所不惜。
但既然头儿已经在画这些作品赚钱了,证明头儿已经想开了,既然如此,头儿为什么不来找自己?
难不成,是因为不好意思么?
邓歌觉得,如果头儿是这样想的话,那真的是玷污了那五年多来大家的情谊。
就在这时,邓歌的手机响了,标注为“头儿”的微信账号发来一则视频。
“是头儿的消息?”秦思宇问道。
邓歌点了点头,同时将手机举起。
其余人都站到了邓歌的身后,大家真的很关心头儿现在过得如何,且也很好奇,头儿把大家聚集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
视频画面中,一开始只有一把椅子,镜头则是有些晃动,应该是头儿在调整手机摄像头角度。
很快,
一个背影从镜头中出现,正在向椅子走去。
这个人穿着暗红色的卫衣,步履很慢,似乎走得很吃力。
等到视频中的人走到椅子跟前,转过身,面对摄像头时,
邓歌以及邓歌身后的众人脸上都露出了惊愕之色。
“好久不见了……大家。”
视频中的人,确实是头儿,这做不得假。
但让众人不敢置信的是,此时坐在椅子上的头儿,他的脸,已经瘦得凹陷了下去,露出袖口的手臂也只剩下了皮包骨头,且还在极为清晰地抽搐着。
“头儿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邓歌惊呼道。
三年前,大家散伙时,头儿看起来也仅仅是因为长时间的伏案创作而显得有些亚健康罢了,这对于现代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但此时头儿的模样,却已然是一具骨架的即视感。
这是,病了?
最为纯澈的关系,才最值得回忆,无论现在大家成就高低,混得好坏,谁也无法去抹杀在那个五年的时光里大家意趣相投的情谊。
“邓歌,你还怪我么?”
郑凡(头儿)的声音已经很沙哑了,说话时,艰难得如同是在推动着两具生锈的齿轮在摩擦。
“对不起…………”
郑凡的声音很是虚弱。
邓歌咬了咬牙。
“邓歌,原谅我当初没听你的建议,否则,大家可能不会散伙的,工作室,也应该还在。”
“我们现在也过得不错。”邓歌自言自语着。
“我是不想变了,有些东西,有些口味,既然喜欢了,就只想一门心思地一直喜欢下去,不想变,也懒得去变了。
因为,我本来就没有多久好活了。
所以,邓歌,所以,大家,请原谅,请原谅我的自私。”
郑凡似乎是打算站起身,给大家鞠躬致歉,但刚站起来,却又像是力有不逮,又坐了回去,最后,只能坐在椅子上低下了头。
“五年前,我就检查出了得了一种罕见的绝症,全球,可能也就只有一百多个人患有这个病,在医学上无解。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就知道………知道自己活不了多长了。”
说到这里,郑凡自嘲式地笑了起来,转而引起了自己的咳嗽,似乎每咳一次,都宛若要背过气一样。
“抱歉了,为了赚钱,画了一些不是我风格的漫画,其实,感觉还不错。
那些漫画,我也挺喜欢的,不过,的确不是我最钟情的风格和类型。
但我当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正在不断地恶化且已经预感到了自己最终会瘫痪在病床上苟延残喘的结局时,…
第三章 主上,您醒了?
我,
死了么……
郑凡认为,自己应该已经死了。
然而,湿润,温热,久违的暖意,在自己的身上慢慢地游走。
一开始,这种感觉仅仅是淡淡的、轻微的,很难以捕捉,但渐渐的,感官上的刺激,开始越来越清晰。
这是,死去的感觉么?
似乎,
也不是那么的让人难以接受;
甚至,
还有一点舒服。
神经的输入,像是一条干涸的水渠被重新引入了活水,从滋润龟裂的土地再到润湿最后再到蓄水,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伴随着这一切的展开,郑凡对外界的感知,开始越来越敏感。
他能感受到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双脚,以及,自己胸口位置滴落下来的温热液体。
一股怪异的念头开始自其意识中浮现,
郑凡开始怀疑,
自己,
真的死了?
没人知道人死后是怎样的局面,哪怕当初工作室的小伙伴们虽然创作过很多关于鬼怪的恐怖故事,但毕竟只是臆想罢了。
说到底,死去的人,没办法像小学生一样写一份几百字的心得体会再传回来了。
郑凡开始尝试去做点什么,最先做的,是睁开眼。
这时的他,有种在愚公移山的感觉,一边是身体各个部分的感知正在快速地恢复着一方面则是无论自己如何努力,都无法睁开。
像是陷入了一种鬼压床的状态,想反抗,却只能剩下徒劳的挣扎。
“哐当!”
响动传来,
随即是一泼热浪浇面。
在这一股刺激之下,郑凡终于睁开了眼。
视线,一开始是模糊的,能感知到些许的光亮,却无法成像。
紧接着,一片阴影袭来,开始不断地擦拭自己的脸同时也将自己的视线一次次地阻断开。
如同是刚醒的人,拿着热毛巾洗了一把脸,确实是能获得一段时间的神清气爽。
郑凡的视线,开始越来越清晰了。
首先,他看见的是一张脸,一张年纪大概在十四五岁的少女的脸。
少女身上穿着一件朴素的长裙,一只手提着铜质脸盆另一只手拿着一条毛巾,正一脸忐忑地看着自己。
所以说,
自己刚刚是被这少女失手一下一盆热水泼醒的?
而自己先前感受到的温热舒适感是她在给自己擦拭身子?
少女很惊恐,因为自己的疏忽将一盆热水泼在了贵人身上,而这个贵人,是妈妈千叮万嘱要她好好照顾的。
这半年来,她的工作一直是伺候他,哪怕他一直昏迷着没有苏醒,但她没敢有丝毫的懈怠,最明显的证据就是这个男人卧床半年了,身上连褥疮都没有一个。
真正照顾过卧床病人的人才清楚,病人身上没有褥疮,得意味着多大的付出。
但少女却一点怨言都没有,而且还对这份差事很是感激。
换句话来说,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命,要是自己出了什么差错,依照妈妈的性子,很可能直接把她一脚踹到勾栏里的红帐子里去,去接待那些身上臭烘烘的客人。
妈妈的脾气,可不好,而且是非常的不好。
要是让妈妈知道自己的失误发现床上的湿漉,自己……
少女的失神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因为她忽然发现,这个男人的眼睛,竟然睁开了!
少女眨了眨眼,
郑凡眨了眨眼,
4.5秒的沉默,
“啊!!!”
少女发出了一声尖叫,
这叫声让刚刚苏醒的郑凡脑壳一阵抽搐,近乎要被再叫昏过去,这个少女不去练女高音,真的是可惜了。
“妈妈,他醒了,他醒了!!!”
少女转身,一边高声呼喊一边向房间外跑去。
房间里,终于安静了,只剩下郑凡一个人。
郑凡尝试着催动自己的手脚,一开始还有些麻痹感,但很快就找到了支撑点,有些艰难地从床上爬起,双手撑着床榻下了床。
双腿有些软,好在事先有准备保持住了平衡才没有直接摔倒在地上。
就这样喘了一会儿粗气,郑凡才重新释放自己的双手,让自己完全站在了地上,只是背有些弯曲,重心略微下蹲,还在有些小心地维系着稳定。
整个过程,有点像是新生婴儿重新学习走路一样,这身子,似乎有点过度虚弱了,已然是虚汗淋漓。
到了这会儿,郑凡才有心思打量起这个房间,木质结构,有些陈旧,房间里的陈设也很复古,角落里有一个梳妆台,上面有一面铜镜。
“我这是…………”
根据自己现在所处房间的布置,如果排除那种自己现在被送到横店附属医院的荒唐可能的话,
自己这是,
穿越了?
作为一名创作者,郑凡对“穿越”这个词自然不会陌生,只不过是真的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罢了。
有些踉跄地移步到了梳妆台前,目光,看向那面铜镜。
几乎没有人没听说过铜镜,但切切实实地亲眼见过和用过的应该不多,毕竟早就是淘汰多少年的东西了,但当郑凡站在镜子面前时,也被铜镜的效果稍稍惊讶到了。
虽然肯定比不过后世的玻璃镜子,但比自己想象中的效果要好多了。
郑凡一边看着镜子一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镜子里的,是自己的脸,唔,看来,不是魂穿……
而且,镜子里的这张脸,和自己死时有着一些区别,自己在安乐死前,因为疾病的折磨,已经瘦成皮包骨头了,但现在,似乎脸上多出了一些肉,虽然依旧有些瘦削和苍白,但已经属于正常人可接受程度。
低下头,郑强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竟然光溜溜的,不光是没有上衣,连下面也都是空荡荡的。
只不过先前醒来时,真的一时没注意到这个。
人一旦身上没有衣服,就容易没有安全感,尤其是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这种不安会更加强烈。
现在想来,那个少女就是在给光着身子的自己擦着身子?
郑凡不知道的是,这半年来,那个少女几乎每天都会帮他擦拭身子和进行按摩,只不过做这些服务时,他还昏迷着,享受不到罢了。
唯一享受到的,还是少女失手将一盆水泼自己脸上。
梳妆台右侧,有一张椅子,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
这套衣服,很熟悉,是一套卫衣,主色调是黑色,其中夹杂着些许暗红,同时,在椅子下面,还有一双靴子。
这是郑凡自杀时身上所穿的衣服,他喜欢这种款式的衣服,曾经自己设计订做过好多套,因为他觉得,卫衣,能够给自己带来安全感,尤其是当自己把卫衣的帽子放下来遮盖住自己大半张脸时,可以给予自己所需要的安宁。
有些艰难地将衣服和靴子穿上,郑凡已经累得只能坐在椅子上靠着梳妆台不停喘气了,刚苏醒来的身子,确实太虚弱了,但不管怎样,比自杀时自己那具病躯,已经好了太多太多,最起码,这具身体再静养调理一段时间,应该能复原不少。
就在这时,郑凡忽然察觉到门口出现了一道人影,还在喘息的他马上抬头看过去。
一时间,
郑凡整个人如遭电击,
房间门口,站着的是一个妇人,年纪在三十五六的样子,此时穿着一身蓝色的长裙,头戴凤簪,唇红荡漾,媚眼天成,这是一个*****的年纪,且这位妇人,有着气质上的优雅又兼具身段上恰到好处的丰腴。
当然,这个妇人再怎么好看再怎么体格风骚,都不是重点,也不足以让郑凡惊讶成这样,让郑凡真正的震惊的一点在于,
他,
认识这个女人!
而且,
他曾经亲手画过这个女人!
“风…………风四娘?”
郑凡觉得自己是在做梦,难不成,人一旦死了,就会进入一场无休止的梦境之中?
那这样子看来,似乎死亡,也不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反而是一种追求自由的解脱。
妇人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郑凡,
嘴巴微张,眼眸里竟然有晶莹闪烁,一时间,红唇轻启是在笑,泪水滴落是在哭,已然是失态到了极点。
到最后,
妇人干脆双手放于小腹前,双膝弯曲,
泣声道:
“主上,您终于醒了!”
第四章 七魔王!
如果不是此时正坐在椅子上,郑凡认为自己会直接摔到地上。
这是风四娘,货真价实的风四娘。
那么,
自己现在又在哪里?
“主上醒了,主上,您终于醒了,奴家等了您半年了。”
漂亮的女人哭的时候也很美,一如真正的帅哥剃了平头也一样帅。
风四娘虽然早不是什么小姑娘了,但她的风情万种,却是那些小姑娘根本学不来的。
她是秦思瑶笔下的人物,在创作这个人物时,秦思瑶才刚进入大学。
似乎年轻的女孩总想着急于褪去青涩,她们会学化妆,学打扮,好让自己快速成熟起来,而真正上了年纪的女人,往往又会不惜一切地让自己看起来尽量年轻。
秦思瑶在设计和画出风四娘这个角色时,应该是带有一种她视角上对一个成熟女性、一个御姐的幻想;
且因为站在女孩的角度上,反而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主上,刚刚云丫头来告诉奴家时,奴家还不信呢,奴家是真的不敢相信,不不不,奴家是怕这丫头片子骗奴家,再让奴家空欢喜一场。”
风四娘直接走到了郑凡面前,
“噗!”
将郑凡拥入怀中。
是的,
不是身为男性的郑凡将风四娘拥入怀中,他属于被拥入的一方。
不过也是,以郑凡身体现在的虚弱,也不可能真的支撑起一个成熟女人的重量,毕竟,风四娘还挺高的,并不属于娇小类型。
隔着裙纱,感知着柔软,以及那丝丝不断沁入鼻腔的肉香,
这似乎是一件很让人享受的事情,尤其是对于雄性生物来说。
但郑凡心里现在有太多太多的疑惑,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上面,且刚苏醒虚薄的身子,只能算是蔫吧淋湿的柴火,想点燃也难。
最重要的是,风四娘是一个很喜怒无常的人,她很擅长将那些男人一个个迷得神魂颠倒,然后用各种匪夷所思地方式去折磨他们,手段之残忍,让人头皮发麻。
这种女人,你想对她想入非非,难度太大。
郑凡记得当初《风四娘》漫画连载时,邓歌还调侃过秦思瑶,说秦思瑶这是有被迫害妄想症,明明还没谈过恋爱了,却已经在脑子里臆想出无数种折磨自己以后出轨老公的方法了。
风四娘在度过一开始的激动之后,似乎觉得这样子把郑凡搂入自己怀里有些不妥,所以马上后退两步,再度屈身行礼下去:
“主上,四娘刚刚失态了,请主上恕罪。”
主上?
这是风四娘一直对自己的称呼。
难不成,这是她在和自己玩儿角色扮演?
等玩儿开心后,再把自己慢慢炮烙?
不是郑凡怂,也不能怪他想太多,实在是思瑶的这部漫画内容实在是太过丰富,且郑凡也曾帮思瑶补过不少后续剧情,对风四娘这个角色自然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主上,来,他们如果知道您醒来了,肯定也会很开心的。”
风四娘温柔地将郑凡搀扶起来,
说是搀扶,
但实际上和架起来差不多。
他们?
他们是谁?
一头雾水的郑凡被风四娘架着出了房间,进入了一个小院子,院子里就一口井一棵枇杷树,面积不大。
应该是前厅后院的格局,前面的二层楼建筑是店面,后头小院子加这一排平房是员工住的地方,和现代的一楼是店面二楼是睡觉的房间一脉相承。
在即将离开院子抵达前厅时,风四娘停下了脚步,架着郑凡向这个小房间里看去,这个房间的门很窄,里面也有点昏暗。
借着不多的光亮,可以看见里面堆放着好几层的酒坛,里面,应该是个酒窖。
一名身穿着燕尾服的男子正站在一坛开封的酒水面前,手里还拿着一个长杆勺,像是在品酒,又或许是在检查酒水的品质。
燕尾服,很现代的装束了,之前那个帮自己擦拭身体的少女明显是中国古代人的装束,但眼前这个人的装束,反差感也着实大了一些。
这会儿,郑凡自然是不会来得及去思考自己身上穿着的这套卫衣和靴子也明显是现代的款式,与这里是一样的格格不入。
“阿铭,主上醒了,主上真的醒了!”
风四娘激动地对立面的人喊道。
阿铭,阿铭?阿铭!!!
难不成……
里面的燕尾服男子手持着长杆酒勺向门口这边走了几步,使得其面容终于清晰了起来。
这是一张很是苍白的面容,有点像是古代喜欢涂脂抹粉的公子哥,但比那些公子哥们,眼前的这个男子身上更多出了一抹妖异气息。
他身上的燕尾服也明显很是破旧了,一些地方还有明显的缝补痕迹。
阿铭,
他真的是阿铭!
这张脸,这个人,郑凡曾画过许多次,在工作室解散后的三年里,他一小部分时间是拿来画一些可以变现的漫画赚取自己去荷兰安乐死的资费,还有大部分时间则是在帮自己那些朋友们的太监作品续命。
吸血鬼阿铭,
他,
居然也在这里!
这一刻,郑凡似乎终于有些明白了风四娘先前说的“他们”,到底是怎么个含意。
在这个世界里,不仅仅是他和风四娘,还有其他,其他的……漫画故事里的主角,那些……魔王们!
不过,一个穿着夜礼服的吸血鬼拿着长杆酒勺站在中国风的酒窖里,好像有点过于不和谐。
他的身份好像更适合搭配红酒,
摇晃的红酒杯,嘴唇像染着鲜血……
阿铭的目光落在了郑凡身上,像是在仔细地打量着他。
这种打量,不带谦卑,甚至,还不是平等的关系,隐约间,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俯瞰。
至少,依照郑凡的个人感觉来看,眼前这个吸血鬼阿铭,他对自己的态度,和风四娘,有着极为巨大的区别!
他,看不起自己!
阿铭这个角色,是邓歌塑造出来的,而邓歌这个人,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工作室里的人都清楚,他心里,可傲着呢,事实也证明邓歌确实有傲气的资本,工作室解散后,两部由他负责领导制作的动画电影大爆,一时间成为了资本方眼里的香饽饽。
而阿铭,则是邓歌性格的继承者,且和邓歌不同的是,他因为是漫画角色的原因,比邓歌少了太多的约束,在《吸血鬼阿铭》的漫画故事里,他面对任何的对手,都不会服软,也不会认输,更不会去虚以委蛇,而是从一而终地选择正面掀桌子的方式去和对方拼命。
“放肆,还不拜见主上!”
风四娘的低喝声传来。
阿铭眼睛微微一眯,
右手放在了自己的左胸位置,
微微低下了头,
开口道:
“参见……主上。”
风四娘似乎被阿铭的敷衍态度气得不行,又怕郑凡生气,只能对郑凡小声道:
“主上,别理他,他就这种死人脾气,咱们去前面,见见大伙。”
话音刚落,郑凡就被风四娘又架起来,进了前厅。
前厅面积就比较大了,有点歌舞厅加舞台班子混合体的既视感,当然了,也依旧是复古风。
“哟,这是?”
风四娘和郑凡刚进来,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郑凡扭头看去,看见一个身高快到两米的大汉,大汉赤膊着上身,背上背着一大捆的木柴,左边腰间还挂着一把破损的柴刀。
砍柴人,樊力!
许强的漫画角色。
一个老实木讷的漫画角色,没有趣味的主角,喜欢砍柴,也喜欢砍人,最喜欢把人砍成人棍拿在手里欣赏。
“樊力,参见主上!”
樊力的态度比先前的阿铭要恭敬多了,也没放下背上的木柴,直接单膝跪了下来,很是诚恳。
他的嗓门又大,像是扩音喇叭一样。
这时,
舞台上正对着一块巨石敲敲打打的青年忽然转过身,目光投射了过来。
郑凡感应到了他的目光,也看了过去,在这时,郑凡的大脑忽然有些恍惚,仿佛,他看见了当年工作室的伙伴再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梁程……
不,
他不是梁程,
他是梁程笔下的僵尸角色!
只不过,这个角色也叫梁程,同时,在设计这个角色时,梁程也将其画得和自己模样很相似。
这位僵尸梁程单手撑在石块上,嘴角带着笑,看着这里,看着郑凡。
而在舞台的另一侧,一个打扮得跟小丑一样的侏儒有些夸张地发出了一声尖叫,直接在舞台上朝着郑凡跪伏了下来,带着哭腔或者是带着唱腔一般地呼喊道:
“天呐撸,主上,您终于醒了,小三子给您请安了!”
薛三单膝跪了下来,三条腿,格外清晰。
而这时,
门口走进来一个瞎子,瞎子年纪不大,手里拿着一条竹竿儿,一边用竹竿儿在面前戳戳戳一边手抓着门框跨过了门槛,
笑呵呵道:
“这么热闹啊,提前开饭了么?”
第五章 草台班子
开饭了。
现在是上午,距离用餐的时间,还有点早,但早也就早呗,为了特意庆祝“主上”苏醒,早一点开饭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吃饭的地方在后院,也就是郑凡苏醒的房间隔壁。
一张圆桌,
坐着七个人。
正首位置是郑凡,在其左侧,是风四娘,右侧则是那位瞎子。
这个瞎子,是阿秋笔下的漫画角色,阿秋的父亲是一名公职人员,因公牺牲,具体的情况她没和大家说过,估计也就她的男友梁程知道一点。
但阿秋在《瞎子》这一部漫画里所塑造的“北”这个角色,却带着一种极为血腥的执法模式,私设公堂,惩罚犯人,丝毫不讲究人道,手段也是极为残忍,属于怎么发泄怎么来。
但“北”这个人,现实里,却给人一种很平和很开朗的感觉,笑呵呵的,没什么脾气的样子。
座位的安排,自然也是有讲究的,风四娘和北坐在郑凡两侧,至少能够让饭桌上的氛围不会太僵。
吸血鬼阿铭和僵尸梁程自然是坐在对面,按照风四娘的想法,他们俩端着饭碗蹲门口吃最好,甩着那冰冷冷的脸给谁瞧呢?
至于薛三,上不得台面,距离主上太近怕影响主上食欲;
樊力则是太过于木讷,动不动就想找人聊聊削人棍的心得,在没确定主上是否拥有重口味抗性前,风四娘也不敢让他太靠近主上。
“来,举杯,欢庆主上苏醒,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有主心骨了!”
风四娘带头,
大家也都起身举起了酒杯,
其余人也都跟上。
干杯之后,就是吃饭。
郑凡是饿了,到底是一个有勇气自己“结束”自己的人,在度过一开始的惊愕和迷茫之后,眼下倒是能挺有胃口的对付眼前的饭菜。
饭桌上,
樊力拿着一个特大号的饭碗,菜吃得不多,扒饭那叫一个香;
薛三拿着一个鸡腿,美滋滋地啃着。
阿铭则是专门对付面前的那一盆羊血旺,梁程则是啃着羊骨。
北吃得很慢,也很悠哉,是众人里,吃相最文雅的一个。
借着这个机会,风四娘开始给郑凡介绍这里的情况。
首先,
自然是大家的出现。
那就是半年了,
半年前的某一天,总共八个人,一起出现在了一处荒漠边缘。
这里面,自然是有郑凡的。
但其余人都苏醒着,唯有郑凡还是昏迷的状态。
大家就扛着昏迷的郑凡,慢慢摸索周边,后来,选择了这处荒漠边缘的小城当作落脚点。
此刻大家所在的地方,算是一个客栈,但这个客栈兼具着不少娱乐项目,有点像是现代的娱乐会所,吃喝玩乐睡都能在这里得到满足。
风四娘自然是老本行生意,这些人里,其实也就只有她有经营的头脑。
在这处客栈里,风四娘手下有十来个姑娘,专门用来接客。
舞台是拿来表演节目的,薛三负责扮相小丑,或者说说评书讲讲故事,而梁程则是表演一些杂技,胸口碎大石或者喉咙顶长矛什么的。
阿铭负责酿酒,他酿的酒在这座小城里很有名气。
瞎子北则是在客栈门口摆了一个算卦摊,能忽悠一个是一个。
至于樊力,负责砍柴和一杆苦力的事儿。
所以,这家客栈的生意一直以来还不错,在这个小城里,已经算红火的了。
接下来,风四娘则开始数落了,她数落说樊力虽然干活多,一个人能顶三个人,但他一个人,能吃五个人的饭量!
老实木讷的樊力闻言,抬起头,憨憨地笑了一下,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但马上又继续低下头扒饭。
风四娘又开始数落瞎子北早先开始还能骗不少肥羊,大家盘这个铺面做生意的启动资金就是靠瞎子北忽悠来的,但最近几个月,他的客户越来越少了,而他却不着急,整天准时出摊,也不招呼客人也不想着商业转型吸引客户,只是悠哉悠哉地坐在门口晒太阳,然后再在饭点的时候准时进来吃饭。
瞎子北闻言,有些无奈地笑笑,道:
“虎头城,也就这么一点地方,也就这么一点人,肥羊也就那么两三只,我也没有办法。”
风四娘瞪了瞎子北一眼。
其余人,她倒是没法数落,吸血鬼阿铭酿的酒,销量一直很好,一些往来这里的车马队有时也会特意来这里买酒,薛三的表演和说书也卖力,就是梁程,虽然不愿意,但你要他去表演杂技吸引客人,他也是照做了。
至于自己,里里外外的,都是她在操弄,而她手底下的那一批姑娘,更是旱涝保收的财源。
当然了,风四娘也是不开心的,这大概是在她的所有系列里,所开过的最磕碜的一家妓院了,手底下的姑娘,娇嫩的没有,会琴棋书画的也没有,大部分年纪和她差不多大,有的,她甚至得喊人家姐姐。
没办法,虎头城靠近荒漠,苦寒之地,这里的人消费水平有限,很多都是往来的马队特意过来泄个火,也不需要窑姐们懂什么吹拉弹唱,能让自己哆嗦出来就行了。
对于风四娘来说,这就相当于是让米其林大厨跑去路边摊做烧烤……职业幸福感简直低得令人发指。
不过,
听到这里时,
已经填下不少食物的郑凡不得不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有一件事,
让他极为疑惑,
环视整个桌子,
吸血鬼阿铭、瞎子北、樊力、薛三、梁程,再加上这风四娘,按理说,都应该是魔头一般的人物,怎么现在一个个地都窝在这个小城里做起了普通人的营生?
这似乎,和他们的人设以及画风,极为不符啊。
所以,郑凡开口问道:
“这半年来,你们都是在这里,赚钱生活么?”
闻言,
樊力停止了扒饭,
薛三咬住了鸡腿,
阿铭放下了筷子,
梁程皱眉看着骨头,
风四娘也止住了絮絮叨叨的话头,
最后,
是瞎子北发出了一声苦笑,
道:
“主上,自第一天,我们醒来后,就发现了一件事……”
“什么事?”
“那就是,我们都,变成了普通人。”
“…………”郑凡。
普通……普通人?
这个回答,这个现实,让郑凡是完全始料未及。
不过,冷静下来想一想后,忽然又觉得是那么的合情合理。
吸血鬼阿铭都在吃毛血旺了,僵尸梁程都在啃骨头了,一堆魔头,居然一起蜗居在这边地小城里头赚钱养家糊口……
如果不是失去了力量,他们怎么可能会接受这种生活?
就算是体验生活,也不可能体验半年吧?
倒是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在听到他们说自己变成普通人后,郑凡心里的压力,其实是小了不少。
没了牙的老虎,虽然依旧能一巴掌抽死自己,但至少比原来没那么可怕了不是?
而且,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喊自己“主上”,有种认自己为主的意思,但真要自己一上来就驾驭这帮全盛时期的魔头,自己可能还真没那么胆量。
似乎这个话题有点揭人伤疤了,饭桌上的氛围一下子下降了不少。
郑凡深吸一口气,然后看向坐在自己身边的风四娘,有件事,他其实早就想问了,但一直憋到现在。
“魔丸,在哪里?”
《魔丸》,是郑凡自己漫画中的主角,一个凶焰滔天的男婴,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强横怨念。
说句不好听的,论起人物塑造,论起恐怖氛围,论起剧情刺激,工作室里的其他人,是真的比不过自己的,也可以说,《魔丸》这部漫画,是工作室所有出品漫画中,最极端的一个。
连带着魔丸这个角色,也是这七个魔王之中,最恐怖的一个。
但不管怎么说,魔丸,毕竟是自己亲自画出来的。
在座的这六个人,虽然自己也在之前那三年时间里,给他们的故事都续了几画,但毕竟是别人的故事,别人的角色。
只有魔丸,是自己的。
创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很多时候都有种类似看孩子的即视感,说魔丸是郑凡的儿子,这话,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如果魔丸在这里,郑凡心里能安稳很多。
就比如古代的将军打仗,你手底下没有自己的嫡系,能稳当么?
然而,
这个问题却让风四娘有些尴尬,似乎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答。
边上,坐在那里的阿铭则是站起身,离开座位后进了房间,很快,抱着一个盒子走了进来。
将盒子往郑凡身前桌子上一方,阿铭很冷冰冰地道:
“他,在里面。”
“嗯?”
郑凡有些诧异地伸手,将这盒子打开。
原本,郑凡还以为是魔丸出了什么意外,里面装的是他的头颅,因为他是婴儿,虽然这盒子小了点,但装他一个脑袋似乎也够了。
但等打开盒子后,
发现盒子里只是一块黑色的石头。
“这是……魔丸?”
风四娘有些嫉妒地扫了一眼盒子里的石头,道:
“主上,他说他没有肉身,不需要吃饭,不需要喝水,所以,不需要工作,就把自己封印在这块石头里了。”
第六章 血族
从饭后一直到晚上,郑凡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在他面前的梳妆台上,放着那个盒子。
魔丸,就封印在里面。
只是很不给面子的是,哪怕是自己已经醒了,哪怕是自己已经坐在他面前了,他也没有现身出来见一面。
其实,这个态度,郑凡早就该想到了。
他并没有因为风四娘他们那一口一口的“主上”给叫得飘飘欲仙。
秦思瑶笔下的风四娘长袖善舞,老鸨嘛,表面功夫自然是能做得滴水不漏,前一秒对你耳边温柔地吹气喊一声情哥哥哟,下一秒就能把你丁丁切下来剁成好多节做凉拌面筋;
秦思宇的薛三也是一样,人前,你侮辱他时,他能被你踹到泥泞里翻滚还为了讨你开心学几声狗叫晚上能摸到你家里虐杀你全家。
而恰恰是这二人,对自己的态度,是最热情的……
这,做不得真啊。
估计他们的真实态度,应该是和吸血鬼阿铭差不多,因为他太骄傲了,骄傲得不屑伪装。
而自己,对于他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眼下,就连自己手底下的角色魔丸,对自己也是不屑一顾。
不过,有一点倒是真的要谢谢他们,若是只有自己孤身一个来到这世界,哪怕自己没昏迷,估计也早没了吧。
虽说这些个魔王现在没了力量,但依然能够在这陌生的世界里搭起场子过得还算可以,自己也算是沾了他们的光。
下午时候开始,客栈就开始营业了,陆续有客人上门,等入夜后,前厅那边的喧嚣声也越来越大。
生意红火,挺不错的。
只是郑凡却没什么兴致出去看看,他才苏醒,才面对这个局面,他需要静静,一个人坐在这里,也懒得想太多,就这么干坐着,也挺好。
“吱呀……”
房间门被推开了。
郑凡扭头看过去,进来的是那个自己一开始醒来时正在给自己擦拭身体的少女,记得风四娘好像叫她云丫头。
云丫头端来了饭菜,放在了郑凡的面前。
“妈妈说,主……主人您需要一个人安静,就不打扰您去前面吃饭了。”
郑凡闻言,点点头。
饭,还是要吃的。
尤其是今天还看见吃饭的吸血鬼和僵尸后,自己似乎对“人是铁饭是钢”这句话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正当郑凡拿起筷子准备吃饭时,忽然听到了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
抬头一看,
整个人愣了一下,
云丫头居然在脱她自己身上的衣服。
“这是要做什么?”
云丫头咬着嘴唇,俏脸泛红,带着一股子轻微哭腔道:
“妈妈说,让我从今天开始给您侍寝。”
郑凡笑着摇摇头,挥手道:“不用了,你把衣服穿上。”
不是郑凡不食人间烟火想当什么柳下惠,虽说上辈子确实没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但也不是什么菜鸟初哥。
会所就像是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能找到的。
只不过后来随着身体状况越来越恶化,的确是有好一阵子没经历那个事儿了,也没精力去想那个事儿了。
虽说醒来后,发现自己身体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恢复,但他也没有对这个小女孩儿有什么想法。
太小了,太禽兽了!
在这一点上,他的审美其实是和秦思瑶一致的,要是等过阵子,等大家再熟悉熟悉,晚上风四娘来勾搭自己,自己能不能把持得住还真难说,但面对一个小丫头片子,郑凡真的是没什么想法。
虽说漫画里,二次元里,确实有很多粉丝对萝莉范儿的角色痴迷神往;
但郑凡不属于这一类。
然而,郑凡拒绝后,云丫头直接急得哭了出来,
“主人,你不要我的话,妈妈就要把我丢红帐篷里去接客了,主人,主人,你就要了我吧,主人,求求你要了我吧!!!”
在少女的眼里,伺候一个,给这个在妈妈眼里分量很重的男子当侍妾,和去红帐篷里和那些婶婶们一起接客操持皮肉生意,无疑还是眼前的郑凡更能接受一些。
郑凡叹了口气,这确实是风四娘的作风,有些性格上的东西,确实是不会被轻易改变的。
当下,郑凡只能继续道:
“你出去吧,你的事,我会和四娘说的,没事的。”
“主人,求求你,主人…………”
“滚!”
云丫头走了。
郑凡摇摇头,所以,有时候太和蔼,反而不好。
用过晚饭后,郑凡离开了房间,打算出去透透气。
走到院子里时,恰好看见樊力一手提着一个酒坛两边胳膊下又分别夹着一个酒坛从酒窖里出来。
“你的手,我让四娘来帮你包扎一下吧。”樊力有些关切地对阿铭说道。
先前在酒窖里拿酒时,樊力一个疏忽,导致一坛酒跌落下来,是阿铭伸手抓住了,但他的掌心却被酒坛边缘凸起部分划破了。
“没事,我是吸血鬼。”
“但现在我们都没有力量了,我觉得,还是需要处理……”
“就算没有力量了,我恢复起来,也比你们快,三天时间,应该就能复原了。”
“好吧。”
樊力不再坚持,继续向前走时,看见了郑凡。
“主上。”
樊力很是憨厚地对郑凡喊了一声,同时尽自己最大努力向郑凡弯曲了一下身子,算是行礼了。
“嗯。”
郑凡应了一声。
“主上,我去给前面送酒去了。”
“去吧。”
樊力提着酒去前厅了。
而这时,一名身穿着破旧燕尾服的男子从酒窖里走了出来,转身,锁门,再转身,看见了站在院子;枇杷树下的郑凡。
似乎有些叹气,似乎有些无奈,又像是在做着一件敷衍的形式流程,
阿铭右手放在自己左胸口,
以一种你知道我很没诚意且我确实也没诚意地态度对郑凡行礼:
“见过主上。”
“忙完了?”郑凡向前走了几步问道。
吃着他们的,喝着他们的,住着他们的,嗯,至少稍微问候一下吧。
“今天的酒水,应该是够用了。”
阿铭轻轻地伸手整理着自己的袖口,这件衣服,他应该很喜欢,但没办法,在这里订做一件燕尾服实在是太麻烦了,而且也太贵了。
管账的是风四娘,她自己都穿得比以前朴素得多了,自然不会允许其他人在穿衣方面太奢侈。
“有时间,可以聊聊么?”郑凡问道。
阿铭认真地看了一眼郑凡,点点头。
郑凡主动地走到枇杷树下,坐了下来,然后对阿铭招了招手,示意他也坐过来。
阿铭走了过来,却没坐,回答道:
“脏。”
“…………”郑凡。
深呼吸了两下,郑凡开口问道:
“这里,是什么地方?”
“一个,新的世界。”
“我知道这是一个新的世界,我们是穿越了对吧?还是古代,这是哪个朝代?”
阿铭摇摇头。
“不愿意说?”郑凡问道。
“是不知道。”
“可你们都已经在这里半年了,也不去打听一下么?”
“我只负责酿酒。”
“额………那你说,谁会知道?”
“瞎子吧,应该会知道一些,他天天在门口坐着。”
“不是,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你们就都对这个世界,这个环境,一点好奇心都没有么?”
这让郑凡很是费解,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肯定是先收集这个地方的消息,以及这个世界的消息啊。
玩过游戏的都知道开视野有多重要,对于穿越者就更重要了。
“没必要。”
“没必要?”
“因为你昏迷着。”
因为你昏迷着,所以没必要。
郑凡很难以理解这个逻辑,锅在自己身上?
阿铭的脸色在此时忽然变得有些奇怪,之前的他,一直很冷酷,很平静,似乎对大部分事情都漠不关心的样子,但现在,他给人一种很纠结的感觉。
似乎要准备说一些,依照他的性格,本不会说也不该说的话。
“主上,你没必要害怕我们。”
“害怕,什么?”
郑凡的心事被说中了,但这个时候,似乎直接承认害怕他们,也不是很合适。
“的确,我们是瞧不起你,很瞧不起你。”
“…………”郑凡。
“但我们不会抛下你,在你昏迷的时候,我们没有抛下你,现在你醒来了,我们也不会抛下你。”
这话,有点煽情了。
怪不得先前阿铭一脸地纠结,的确,这种煽情的话,你让风四娘和薛三来说,很合适,但他来说,有点……剧本台词拿错了的感觉。
“不会,抛下我么?”
“是的,我们不会抛下你,因为当初创造我们的人,最后都丢弃了我们。”
郑凡心里一颤,这句话透露出来了一个重大信息,他们,他们,他们知道自己是漫画里的人物!
“我们,都是被抛弃的人。”阿铭的脸微微抬起,似乎是在看着月光,继续道:“他们抛弃了我们,但你没有。”
在工作室解散后的三年时间里,其他人都改行了,只有郑凡,还在默默坚持着给昔日同伴的太监漫画做着更新,每部漫画都会尽自己能力去续上几画,让他们的故事,得以延续。
“所以,我们是不会抛弃你的。”
阿铭的脸色,开始变得严肃起来。
瞧不起你归瞧不起你,但,我们会继续喊你主上,也绝不会抛弃你。
“谢谢。”
郑凡觉得自己现在也就只能说这两个字了。
“因为主上你一直昏迷着,所以,除了赚点钱在这里生活下去,等着你苏醒以外,其余的任何事情,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
“我明白了。”
郑凡很严肃地点点头。
“瞎子北可能对这里的环境知道的多一些,你可以去问问他。”
“好的,我现在就去。”
郑凡对阿铭笑了笑,转身走入了前厅。
而继续站在枇杷树下的阿铭,则舔了舔嘴唇,他不喜欢刚刚说话的语气,也不是很喜欢刚刚说话的内容,但说出来之后,似乎感觉心里舒服了不少。
低下头,
看向自己的手部,
阿铭的目光里忽然闪现出了一抹异色,
因为,
掌心的伤口,
愈合了!
发书第一天,发了六章,两万多字了,龙手上存稿也不剩几章了。
感谢大家对龙的支持,新书,新的故事,新的起航,新一场的陪伴,唔,至少,新书期时,大家每天的推荐票还是给龙吧。
感谢大家的打赏。
最后,
莫慌,抱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