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的,只有噪音》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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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迷惘的家伙
卢若何在一个混乱的地方醒来。
他很难用语言描述这个所在,四周灯光昏暗,远方的站台上,DJ播放着音质糟糕的乐曲。
而卢若何的面前,一名衣着暴露的女子就像个妖怪般爬到他的身上。
她要把我吃了吗?
脑中的空白持续了几秒钟,很快,卢若何意识到面前这个女人的面孔,似乎不该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当对方以暧昧的方式越发逼近他的腹部,他不由得喊道:“保持安全距离!”
当他喊出来,他愣了,对方也愣了。
他刚刚说的是英语,而面前的女子,也不像是国内的,而是一位纯正的白人。
“你想要一个怎样的安全距离?”女子挑逗地问着,身体已经落到卢若何的身上。虽然他们的姿势这般的亲呢,却没有任何突破底线的深入接触。
卢若何终于反应过来,他正在接受正宗的、标准的、全方位一体化的脱衣*娘的1V1服务。
她会想尽办法挑逗自己,而他只能凭借触感来想象那些美妙之事。
为什么在国内会有这种服务?
想到自己说的是英语,对方又是白人,卢若何认定自己正在做梦。
既然是梦,就尽情享受。
往常他意识到自己做梦的时候,无论美梦还是噩梦,都会立即醒来,但今天没有。他没发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毕竟除了能够操控梦境的少部分人,对大部分的人来说,如此春梦是可遇不可求的。
再怎么享受,最大的副作用不过是明天醒来发现自己的内裤湿漉漉,仅此而已。
迷幻的氛围中,卢若何渐渐不能控制自己的思绪。
他的记忆一闪一闪,有古老的,不属于21世纪20年代的摇滚乐,有留着金色大波浪的表演者,还有他们度过的美好的夜晚。
显然,他所做的梦,非常体贴。
按照他在电视里所看到的,这种服务应该没有突破底线的灵魂交流,可是当服务结束,女人邀请他到外面去喝一杯。
卢若何是个成熟的男人,他不会读不出个中暗示,自然欣然前往。
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吧?
然后,他喝醉了,后半夜发生了什么,他无从得知,他只知道自己醒来的时候,所见所闻,都不是他熟悉的环境。
他听见了枕边有其他人的呼吸,他敏感地起身。
他还没成家,暂时是单身状态,床上不应该有第二个人。
他看清了这个还在熟睡的女人的模样,当她的脸进入卢若何的视线,昨晚发生在那家俱乐部里发生的一切,清晰地浮现出来。他顺着记忆宫殿直走,可是,这条寻求真相之路在他们离开俱乐部后中段了。
后面的部分好像是付费内容,但他不知道要如何向自己的大脑付费才能解锁那部分片段。
“我是谁?”
卢若何快速地走向洗手间。
“我在哪?”
他睁大眼睛看着镜中的自己:“这是怎么回事?”
镜中的自己让卢若何恐惧,这不是他,这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因为这具身体,所自带的双眸,已经透过镜子看过千千万万遍,当然会觉得熟悉!
可是,这个人不是他。
他没这么年轻,也没有这么高的个头,更没有一张冷峻的脸——他总是喜欢笑——更没有一对似乎会说话的眉毛...该死,你到底是谁?
当卢若何仔细回想,他便知道镜子前的人是谁了。
他叫路易,生于1960年,是后移民潮时代来到美国的中国人——此事并不由他做主,大概3岁的时候,和父母从香港来到美国,就像那个年代所有前往美国的外国人一样,他们渴望在人类社会的灯塔之所成就自己的梦想。
就像所有美国励志电影所传递的价值观:只要你有一技之长,便能在此扬名立万,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好日子不长,路易的父母会说英语,因此不存在沟通问题,限制他们在美国安身立命的是文化认同和本身并不出色的才干。
路易15岁时,父亲死于车祸,于是脾气暴躁的母亲不得不扛起家庭的重担。软弱的路易没少挨母亲的打,有时候,母亲打他不需要理由,他不知道有多少次无故挨揍。
现在他18岁,是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在读学生,母亲希望他往医学院的方向努力。因为谁都知道,当医生能挣大钱。
卢若何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穿越?
可是为何这种事要发生在他身上?他并不是一个需要穿越来获得重新开档机会的人,穿越前的他衣食无忧,工作稳定,经济自由,父母安康...除了年过而立还没成家,简直不能更完美。
他记得作为“路易”醒来之前,他的头很晕,吃完药睡着后,醒来世界就变了。
卢若何希望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场梦,可是他已经做了很多的事情来迫使自己醒来——基本都是体感刺激,却统统没有用,他无法醒来,他可能真的得接受这身份,在这个他完全不了解,也根本不想了解的世界里活下去。
现在是...1978年的4月。
好极了,来自未来的他能做什么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呢?
很遗憾,他不像其他通晓发财密码的穿越者,他不知道这时代能做什么致富,因为美国和中国的情况完全不同。
他对70年代末,以及80年代,乃至90年代的美国的了解,可能是仅限于那些经典的电影,或许以后他还会想起来其他的事情,但现在,他的脑子在剧烈的刺激下,完全没有想法。
他再次审视着路易的脸,这张焕发青春气息的脸,本身是挺帅气的,但他平时过于愁眉苦脸,就营造出了让人难以形容的气场。
他没工夫多想,从洗手间里走出来的时候,与他共度一夜的脱衣*娘醒来了,她光着身子毫无避讳地穿着小内内。
路易——他被迫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的双眼虎视眈眈地望着那些非礼勿视的所在。
“昨晚没看够吗?”她一点都不害羞。
“我可以永远看下去,”路易带着某种学术性的想法,她的那啥的形状,可真是酷似两颗巨大的樱桃。
可惜他昨晚喝醉了,完全不记得他曾掌握过如此凶器。
路易逐渐摸清了情况,他们昨晚的确喝了一杯,孤男寡女,深更半夜彼此都看得顺眼,关系自然是顺其自然地发生了。由于路易身上的经费有限,他不可能带对方去酒店,因此他们找了家半日制的旅社入住。
俄亥俄什么都缺,就不缺这个。
“你饿了吗,要我帮你带一份早餐吗?”路易问。
“你真体贴,如果不麻烦的话,我是个素食主义者...都可以的。”她温柔地说,“对了,我叫罗莉。”
“了解,叫我卢...路易。”路易摸了摸口袋,全身上下只剩下10美元,他回想了下当代的物价,应该够吧?
罗莉说她是素食主义者真是出乎路易的意料,就冲她的胸器,真的是吃素吃出来的吗?因此,他觉得对方更有可能是受到各种社会运动的影响才成为了素食者。
70年代的美国是60年代那愤怒10年的延续,各种社会运动层出不穷,黑人要民权、女人要女权、保守主义要抵制所有自由主义、环境保护者开始觉醒,素食主义者由此诞生。
路易想到同时代的中国还处于精神富足但物质贫乏的时期,能吃饱就不错了,美国人却已经开始抵制吃荤,真是特么身在福中不知福。
旅社提供早餐服务,但卖的比外面的熟食店要贵,路易多赶了几分钟的路,帮罗莉买了炸玉米饼,自己则要了个三明治,居然只花了4美元。
回到酒店,罗莉已经收拾完毕,她穿着衣服,路易差点没认出来,脱离了俱乐部的暗色调和夜晚的掩护,他看见了对方最真实的模样。
“谢谢。”
不得不说,她很漂亮,这种资质当****真是浪费了人才。
因为路易前世的工作,他对于那些浪费自己天赋的人总是抱有遗憾。
“路易,这是你的吗?”罗莉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张写满内容的纸。
可是她看不懂。
路易接过来看了眼——第一行清楚地写着:“约翰·朗(John Long SG/SF),非常出色的技术能力,可以在罚球线位置投篮,值得持续追踪。”
此前,路易就像60-70年代的美国人,是个迷惘的家伙,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虽然他成为了路易,却不代表他就能轻易掌握路易所拥有的一切。因为大脑不像U盘接口,不是你得到它就能看到里面的所有内容,往往需要一个媒介,才能唤醒那部分记忆。
而这部分记忆,路易的小秘密,勾起了卢若何的兴趣。
好家伙,总算他妈找到一件和前世的专业挂钩的事情了。
第二章 三省吾身
路易和罗莉边吃早餐边聊天,然后就分开了。
他们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昨晚只是一场恰到好处的露水之缘。
路易自认还是个开放的人,但在70年代,他那套21世纪20年代现代逻辑不管用。这是个延续着***,鼓吹着性开放的时代,在抗生素可以治愈大多数性病的情况下,年轻的婴儿潮一代尽情地放纵自我。
路易拿着那张被罗莉发现的纸,如果他没有猜错,这是一份简陋的球探报告。
这让他感到兴奋,通过回忆,他发现了路易的秘密。
路易的母亲希望他考上医学院,而这并不是他想从事的工作。先说难度,他所在的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医学院排名全美前40,但录取率只有5%,加上审查者对有色人种刻板的歧视,想要考进医学院,不是光努力就可以成功的。
路易表面上答应,背地里则做着他最想做的事情——他喜欢打篮球,也曾想过成为职业球员,尽管拥有190公分的身高,但他的天赋太差了,跑不快也跳不高,虽然瞬间爆发力不错,但没有职业球队会要一个球风偏软的矮个大前锋。
球探是他的新方向,美国作为篮球之国,在70年代,职业篮球还在苟延残喘,这混乱的十年让ABA破产,奥斯卡·罗伯森案让保留条款成为历史,但大批量涌入NBA的ABA明星几乎都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
被CBS取消的电视直播(改为延时录播),黑人太多,暴力,毒狗成堆...种种让人皱眉的负面形象正在伤害联盟的商业价值,同时代的其他三大体育联盟,都在70年代实现了腾飞,只有NBA苦苦坚持着。
尽管球员的收入相比60年代有了巨大的提升,但球队的行政人员,教练,球探,他们的收入提升有限。
如果路易告诉母亲他想做个职业球探,为此放弃当医生,那就只有几种结果:母亲怒火攻心被当场气死;怒火攻心但没有气死,于是将全部的怒火转变为对路易的物理伤害;怒火攻心之下先对路易进行物理伤害,再将他赶出家门。
路易觉得,在取得成果之前,不应该让母亲知道自己的秘密。
而卢若何,也就是新生后的路易,则认为不应该继续瞒下去。
路易的秘密之所以让他兴奋,是因为前世的卢若何,是CBA新疆队的总经理助理。
虽然同时期NBA的高度职业化是CBA望尘莫及的,但卢若何却不是个只负责记录和给总经理端茶送水的助理。他管理着新疆队的球探网络,哪个省的体校、高中出了好苗子,他就会过去看一眼,若是真材实料,就想办法签下来。
他最得意的两个手笔,一个是2014年背后筹谋多月,帮助新疆签下辽宁青年队的周奇;另一个,则是以“允许完成学业”这一其他俱乐部都无法满足的条件,签下了清华大学的“第一高中生”齐林。
他是负责站在幕后出谋划策的人,所有的赞美都属于总经理,所有的成功都属于球队,但他得到了每年六位数的薪水,生活圆满,无忧无虑,直到穿越至70年代,成为路易。
卢若何相信,路易一定不希望有人夺走他的人生,就像他也不愿放弃功成名就的人生来到这个时代。
可是,他们不能控制这些事。
既来之则安之,如果成为职业球探是路易的梦想——或者短期目标,那他就将其实现。这可能是他在当代唯一有把握实现的事了。
他不想成为愤怒的群众,去大声抗议,反对一切;
不想像随处可见的嬉皮士一样留着放荡不羁的长发,开着面包车,随意拉走想要搭便车的女人在装着窗帘的后座巫山云雨;
他不想去为了战力非凡的远古拳师的合理诉求去到处走动;
这些人的世界离他太远,他无法感同身受,他现在只能踩着满地的烟头,回到学校,好好理理路易的生活,再决定如何进行下一步。
俄亥俄州立大学(OSU),是一所老牌公立研究型大学。它是全美面积最大的校园之一,有着优质的硬件设施以及丰富的校园资源,并被誉为“公立常春藤”。
路易能考上这种学校,说明本身具备不俗的学习能力。
而且,他的母亲还希望他去考医学院,如果对他的能力没有信心的话,应该不至于提出这种目标。
路易回到了学校,OSU有几个校区,他的校区在哥伦布,四十年后,这座城市被评为全世界最宜居城市的第二名,而现在,它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城市。
路易的宿舍里,还有个舍友,来自中国台湾省,叫吴三省。
此人除了是个好学生之外,还特别热衷于收藏观看70年代的每一期《花花公子》和《阁楼》杂志。
“路先生,你骂醒我吧,这样的生活不能再继续了,我是带着成为亿万富翁的梦想来到美国的,现在却沉醉于纸质的美色之中!”吴三省非常喜欢用行动诠释自己的名字。
他的名字取自典故“吾日三省吾身”,因此每天他都会想办法反省一顿。如果实在没有事情可反省,他就会随便找个缘由,比如“我究竟造了什么孽,才会被安排进一个连女人都没有的班里。”。
“你确实应该适可而止了,纸质的美色永远比不上肌肤之亲的快感。”路易想到昨晚——他喝醉了,关键剧情一点都想不起来。
闻言,吴三省放下手里的《阁楼》。
“你不说我都快忘了,你昨晚去哪了?纪律主任让你回来之后去一趟!”吴三省竟然拿出了另一本杂志,最新一期的《花花公子》。“路先生,我记得你不喜欢自由派那一套啊,怎么也夜不归宿了?”
“因为我昨天晚上去了B-B-B,那里随处可见杂志上的美女,那感觉嘿...”
“你去B-B-B了?”吴三省将杂志扔床上,“甘霖俩真不够兄弟!”
他的乡音没能传进“路先生”的耳中。
路易被迫前往纪律主任的办公室解释昨晚为何彻夜不归。
尽管自由主义席卷了70年代,但反扑的力量也很强大,美国各地到处都有强硬的保守派。而学校就是保守派最坚固的堡垒。
只要是上课日,他们不允许学生随意外出,尤其限制学生的家属,他们想要来学校探望自己的孩子得像探视囚犯一样选择特定的时间。
因此家长开玩笑说毒贩都比他们更容易接近自己的孩子。
如果是假期,学生虽然出行自由,但不能夜不归宿,大部分的学校实施宵禁。
在纪律主任那,路易按照以往的经验,表示他卷进了自由主义和保守派的冲突中。
这让他蒙混过关,毕竟他是所有人眼里的乖乖仔。
确切的说,他的肤色,就是乖乖仔的代名词。
回到宿舍里,吴三省一脸谄媚,“兄弟,汉堡吃不?饮料喝不?腰酸背痛不?有我能办到的,您只管开口。”
“滚到你的床上看杂志好吗?”路易恶心地说,“你让我不寒而栗。”
“只要你答应下次带我去B-B-B...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此刻的吴三省可以套上一切佞臣的模板,太下贱了。
路易问:“你不是纪律主任眼里的模范学生吗?怎么,也要跟我学坏吗?”
“放心,纪律主任不会拿我怎么样的,她每次都拿异样的眼神看我,摆明对我有意思...”吴三省滚到他的床上,“就这么说定了嗷,路先生!”
路易被迫答应,便开始回想路易选择成为球探的由来,以及他如何写球探报告,如何观察球员。
DSU是体育强校,虽然校篮球队的鼎盛时期得追溯到60年代,那支由哈夫利切克和杰里·卢卡斯领衔的常胜之师,但多年来一直不乏好球员加入。
因此,要现场观察顶级的NCAA球员并不是难事。
问题是,这个约翰·朗所在的密歇根大学今年并没有和DSU交手。
如同蚕蛹般不断被推开的讯息涌入路易的脑海。
路易是通过录像带看的比赛,然后做笔记录下了球员的特点。
宿舍里就有密歇根大学今年在全国锦标赛的比赛录像。
路易找到了比赛录像,他根本没见过这种盒式录像带。
“又看比赛啊?”吴三省妩媚地侧躺着,嘴里的话却刻薄得很,“这帮人未来就是打上职业,不是被人在场上打死,就是嗑药把自己搞死,要是脑子不好使,没准扛枪去乌干达帮食人魔打仗⑴呢!”
吴三省是体育绝缘体,他拒绝一切和性无关的体育活动,可惜的是他至今还是个处男,也就是说他长这么大可能都没有正经运动过。
这样个人连NBA是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职业篮球很糟糕。
而这就是路易不敢告诉母亲他想做什么的原因,至少在1978年,NBA在所有了解它,或者不了解它的人眼里,都是个没有前途的商业机构。
⑴约翰·布里斯克(John Brisker SF/SG),在ABA进过二阵,去了NBA感觉生活不如意,又赚了点钱,决定去非洲看看,1978年失踪后再无消息。经过记者的夸张宣传越传越玄乎,成为当时NBA少有的出圈事件。然而当时没有流量一说,这种事只能增加别人对NBA的恶感。
第三章 同仁
约翰·朗在密歇根出生,高中与大学都在底特律打球。
路易不认识他,这不奇怪,前世的他虽然从事职业篮球的工作,但他是个80后。
他对NBA的了解,还是从乔丹那个时期开始的。
即使是90年代,他也只认识那些个大牌球员,一直到21世纪10年代,出于帮助球队引进美国外援的需要,他对NBA球员的了解才全面了起来。
90年代他尚且了解不多,何况是70年代?
他只能用他在前世还算得上专业的眼光来审视约翰·朗。
在他看来,朗从身材来说,具备不错的职业前景,1米96,投篮能力出众,就像路易之前做好的球探报告——能在罚球线位置出手。这在70-80年代的职业篮球,有很大的价值。
他可以为那些喜欢在低位作业的内线拉开一定的空间。
对了,现在是没有三分线的。
也就是说,这些能在禁区外投篮的人,理论上能起到和未来那些在外线拉扯空间的投手一样的作用。
然后,路易发现自己错了。
让这样的人当空间射手有些浪费,以大学的强度来说,他能运球突破和背打,但他最具特点的技巧是在左右四十五度切出接球投篮。
如果要给他找个模板,路易无法从他最熟悉的CBA着手。不是CBA没有无球跑动接球投篮高手,而是CBA很少有角色球员为了中距离的空位这么跑,因为他们在三分时代打球。
如果要从NBA下手的话,他没看过汉密尔顿打球,因此他认为某种程度上,朗的左右两翼切出接球投篮很像科比、乔丹这些锋卫摇摆人。
他是场上最出众的球员,尽管没有成为巨星的底子,但这样的人肯定能够打进NBA。
他会是个不错的角色球员。
路易心里想着。
要制作一份专业的球探报告,光有球员的技术分析是不够的,他得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人。
他不能大老远跑到密歇根打听,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学校里的密歇根人,或者在密歇根有关系的人。
结果还真让他找到了。
非常好,对方和他一样都是大一新生,而且是个留着时下流行的蘑菇长直发型的漂亮女孩。
当时他正在俄亥俄体育场健身,刚好,她也在。
这年头,有健身意识的美国人不多见。他们之所以会有交流,是因为有人在健身房里抽烟。
来自现代的路易当即呵斥道:“可以请你到外面抽吗?”
下一个瞬间,路易的大脑给了他信息,烟民遍布美国,由于《室内环境法》和《公共环境法》还有待完善,或者还未颁发,烟民们有权利在任何他们可以点火的地方抽烟。
这包括了餐厅、电影院、体育馆、飞机上——没错,飞机上——当然,健身房不是万金之地,凭什么不能抽烟?
被无故训斥的人面色不善地转过头来:“别多管闲事,东方人!”
当时路易刚刚完成一组卧推,坐在角落休息,因此,对方并不知道他有一米九的身高。当他站起来,冷峻的脸像看死人一样看着那个人的时候,对方的脸上出现了惧意:“我再说一遍,别在这里抽烟。”
然后,莎雅——那个挽救了一场冲突的天使出现了,她把那人劝开,和路易交流了几句。
路易得知她是密歇根人,
脸色顿时灿烂了起来,他试图让自己看着友善一点:“其实我不是一个主张暴力的人。”
他们交流了下,路易发现他的身材和脸在这似乎很吃得开,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他们当晚就在床上完成了灵魂的共鸣,更值得高兴的是,莎雅是个篮球迷,她认识约翰·朗,因为他们来自同一个小镇。
当路易拿出笔和笔记本的时候,莎雅被他郑重其事的样子吓了跳。
“你在做什么?”
“只是记录,请继续。”
莎雅给了朗很高的评价,从球迷的角度来说,有点太高了。
她把朗形容为“一个斗士”,对于他的比赛态度,更是以“永远知道努力和拼命”来描述。
“他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很出名了,连印第安纳大学的鲍勃·奈特(Bob Knight)教练都向他送去了邀请信。”莎雅点了一根香烟,“但他是个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且忠于家乡的人。”
鲍勃·奈特?路易感觉耳熟,脑海中再次传递出了一些信息——两年前,奈特率领印第安纳大学夺取NCAA冠军。但这则消息对路易用处不大,他单纯觉得这人的名字耳熟似乎和乔丹有关。
建议开拓者选乔丹打中锋的貌似就是这位吧?
“嘿,路,要不要抽一根?”莎雅很上道。
而路易前世今生都没有抽烟的习惯,他拒绝了:“不用了,谢谢。”
“如果我没有出现,你会和那个人打架吗?”莎雅好奇地问。
“老实说,这取决于他。”路易谦虚地道,“如果真的打起来,也很难说谁会占便宜,我大概有六成胜算吧。”
这像是一个身长一米九,且有健身习惯的人说得出来的话吗?
尽管路易很享受他们方才所经历的事情,可是他无法忍受莎雅泰然自若地在密闭的旅社里抽烟。
所以他把笔记本收起来,穿上衣服说:“抱歉,我还有点事,退房时间是下午6点,房钱已经交了。”
“路!”莎雅喊道,她一边用手拿出嘴里的烟,喷云吐雾地走到路易的面前,“这是我们宿舍楼的通用电话,有需要打给我。”
烟雾环绕下,她看起来更性感了。
但路易必须要走了。
“再见。”
路易知道他回不去了,他试着融入路易所在的世界。
他来过美国,但不是70年代的美国,当代美国与2020年那个崩坏的美国有些相似之处但却大有不同。
他就像接受一个新世界一样试着接受这些老电影里才有的事物。
满地烟头、成群结队的社会运动团体、因嗑了太多迷幻药而在街上抽搐的披头士,和莫名震动起来的面包车。
一眼望去,70年代的风情尽收眼底。
路易站在路边,等待好心人送他一程。
他不能像个呆子一样在路边站着,他得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这是一种信号。
这个手势会向那些开着车,闲来无事又有好心的自由主义者们传递一个讯号“那里有个同仁需要我的帮助!”
很快,路易的“同仁”来了。
“朋友,你到哪?”
对方留着不修边幅的长发,如果放到未来,任何人留这种头发都会被家长视同魔鬼。
这是甲壳虫乐队的“遗产”,他们就像未来的迈克尔·乔丹一样,成功地向全世界推销出了这种邋遢的发型(乔丹的秃头),让当代的人们以为这很酷。
“俄亥俄州立大学哥布林校区,方便吗?”
“上来吧,朋友!”
他们都没互通姓名,好像这就够了。
更离谱的是,他自己就嗨起来了,用盒式磁带放着《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朋友!”他突然大喊,跟着节奏唱到,“Let me take you down(让我带你去追寻)~~”
“Cause I'm going to Strawberry Fields(因为我要去草莓地)~”
只能说,这首歌还挺应景的。
后面他还打算在有汽车来往的公路上重播歌曲,因为现在播放磁带的工具还没循环播放的功能。
路易惜命地热情地说:“我来吧,朋友!”
“那就有劳了!”
这时候,他需要路易的记忆。
幸好,路易会使这玩意儿。
他成功地切回了歌,这场旅途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终点,路易都不知道司机姓甚名谁,对方挥着手致意,狂放地笑着开车驶离。
路易还在习惯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搭便车无疑是个让人喜爱的风潮。
当然了,你必须选择性地忽视有多少连环杀人犯借此犯罪。
如此,才不会影响到心情。
第四章 母慈子孝
五月下旬,路易大一的第二个学期结束了。
他完成考试,并迎来两个多月的暑假。
考试结束的夜晚,他和吴三省,以及校区里同年段的几个亚裔结伴前往B-B-B狂欢。
他们纵情玩乐,到最后神志不清,路易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身边躺着个不认识的女人。
他们一起吃了早餐,到分别的时候,他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这种快乐至死的生活,好像约翰·列侬那句著名的话⑴
路易不确定吴三省是否失去了他的处男之身,这不重要,他要启程回家了。
他在香港出生,但他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因为他3岁的时候就和父母来到美国。
由于家里有亲戚在克利夫兰安家,所以,他们一家也选择在克利夫兰落脚。这一待就是15年。
如果非要给路易找个家乡,克利夫兰可能是比较接近的答案,虽然他不生于此,但他长于此。
当下的克利夫兰,不是未来被詹姆斯球迷所嫌弃的穷乡僻壤,1977年的今天,这里是美国第五大城。
随着美国的传统工业式微,而日本和西德等外国工业大国崛起,以更优秀、更出色、更便宜的产品冲击美国本土,以及70年代初的科技革命,让美国的本土工业逐渐衰弱,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克利夫兰、底特律这些传统工业重镇。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挡是挡不住,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至少在70年代末,克利夫兰还是一副繁荣景象。
机场里到处都是传教的宗教主义者和乞讨的流浪汉。
问题是这些乞讨者从穿着打扮上比路易还要帅气。
他为了风光回家,可是挑选了最满意的行头。
一开始路易对于主动前来乞讨的人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但随着他见到的乞讨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打扮也越来越突破他底线的时候——看起来比我还帅气你乞讨你吗呢,去卖屁股没市场吗?——于是,当他的手伸进口袋又什么都没掏出来并摇头说“没有。”的时候,对方厌恶地骂了句:“吝啬的东方人!”
最初的时候,路易不知道“东方人”是涵盖了所有亚裔的歧视性称呼,现在他知道了。
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回了句:“恶臭的流浪狗。”
受到路易本身的影响,他对“东方人”这一称呼开始有了本能的厌恶。
“东方”(Oriental)一词源于拉丁语“oriens”,意思是“东”或者“太阳升起的方向”。罗马人把他们帝国的东部叫作“伊里利孔姆行”(Praefectura PraetorioOrientis)——包括巴尔干半岛东部和如今的叙利亚。而西方人理解的东方则扩展到西方探险家深入的亚洲地区。直到后来,欧洲人用这个词表示欧洲以东一直延伸到太平洋的广大地区。东方占了全球的四分之一,包括中国、埃及、尼泊尔、朝鲜、土耳其、蒙古、印度尼西亚、黎巴嫩、印度和日本。
欧洲人占领大部分东方地区时,普及了“东方”的概念。殖民者对东方思维、东方性格和东方社会进行学术研究,并将研究结果用于征服和管理占领的地区。可见,概念和征服是息息相关的。
这其中的潜在假设是,东方比西方低一等:东方是阴柔的、被动的,而西方是阳刚的、专横的;东方是感性的、内向的,西方是理性的、外向的;东方因循守旧,西方与时俱进;东方原始、粗俗、无防御之力,西方是文明的灯塔、优雅的标杆,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东方需要文明开化。
除了发展迟缓,东方人顺从,很有外来人的气质,神秘莫测,而且奸诈狡猾,乞求被别人识破。东方人注定要听命于刚健、理性、有活力的西方人。
对于东方人来说,黄色是最适合他们的肤色。这是关于肤色的最表面的描述。而对颜色的文化解读则和西方人对东方人的看法产生共鸣。高加索人或欧洲人是白色——是纯洁和能力的象征;尼格罗人或非洲人是黑色,因为他们无知、粗野;蒙古人或东方人是黄色,这是代表病态与怯懦的颜色。
在美国称呼亚裔为“东方人”,和称呼黑人“尼哥”的性质,是一样的。
路易身材高大,体格强壮,流浪汉即使愤怒也不敢有所作为,只能愤恨不平地看他离开。
路易搭便车回家。
这个夏天,他要好好利用。
因为他手头上的球探报告是有时效性的,约翰·朗已经大四毕业,即将参加选秀,并且大概率会被选中,等他进入NBA,他的报告就是一张废纸。
正好,在克利夫兰就有一支NBA球队。
他们的赛季已经结束,就像许多追求进步的球队一样,他们在招募次级球探。
这是最低级的球探,类似于临时工,如果短期内不能做出成绩,就可能被开除。
如果要当职业球探,路易需要搁置学业,风险虽然很大,但值得。他相信,这是他在当代唯一有优势的领域。
不过,在这之前,他要先获得母亲的支持。
那个记忆中无比暴躁的母亲。
她渴望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从事体面的工作——医疗行业是最佳选择。
路易的家在东欧几里得街的第34街,当年他们搬来的时候,这里还很繁华,经过十几年的改造,附近的居民已经少了一半。
有经济学家预言未来这里会沦为郊区或者贫民窟。
不过,路易的母亲李轩冰从不相信专家的话。
今天她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迎接圆满结束大一学年的儿子回家。
和一般的美国家庭动辄吃肉汁猪排、鸡肉酱、酱汁热狗不同,李轩冰的手艺还是传统的中餐,丰盛的家常菜和颗粒分明的米饭——她和路易都不喜欢吃黏糊糊的软米饭,要稍微干硬一点才合口。
进门之前,路易纠结该如何打招呼。
进门之后,就像发生在他身上所有的条件反射。
路易不受控地喊道:“妈,我回来了。”
尽管路易的回忆里,李轩冰经常以暴躁的形象出现,但此时,她就像所有许久不见孩子的母亲一样喜笑颜开,“快,把东西放下,趁热吃吧!”
路易发现这不难,一点都不,难的是如何告诉李轩冰他已经放弃了考上医学院的梦想,从而去致力于成为职业篮球的次级球探,最初的几个月极有可能因为工作做得不到位失业,即使工作稳定下来每个月的薪水也只有1000美元出头。
这与医生差距极大,在李轩冰的眼里,球探绝对算不上是体面的工作。
如实招供很有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从生理上来说,路易是年轻人。
但心理上已经不是了,向母亲坦白百害而无一利。
无法理解自己的母亲只会带来麻烦和困扰,无论怎么描绘职业篮球的前景,此刻,她的想法和大多数美国人一样,那是个没有前途的商业机构。为了起薪1000美元的工作放弃成为医生的可能,简直是疯了。
而且,此次“求职”的成功几率不高,何必自寻难堪呢?
种种考虑下,路易决定放弃提前招供的想法。
即便他求职成功,他也不能即时坦白。
在他的收入足够“体面”之前,妈妈最好什么都不要知道。
能够吃到熟悉的中国菜让路易颇为感动,过去的一个月,他既要在学校里每天领略70年代的疯狂,又要专心准备球探报告,还得忍受好吃但很腻的垃圾食品...这些都给了他不真实的体验。
而李轩冰的中国菜,放到穿越前也不合他的口味,但现在,这是最美味的佳肴。
不能更完美了。
儿子连声称赞自己的厨艺让李轩冰难以置信地产生了一种叫害羞的情绪。
印象里,路易是很内敛的一个人。
他最多只会说“好吃”,而不会说“太好吃了”,“我快哭了”,以及“妈我爱死你了”这种话。
果真是距离产生美吗?出去一年就整了个大变样。
她最初还担心路易被哥布林县的花花世界给蒙住双眼,她听说那里的夜店和各色俱乐部很有特点,女孩也普遍比保守主义的大堡垒克利夫兰要奔放得多。
她担心自己的孩子变坏了。
现在看来,出去一年这小子比过去更成熟了。
“妈,你老看着我干嘛?”路易笑道,“动筷啊!”
“唉,我不饿,这汤凉了吧,我去给你热一热...”
看李轩冰手忙脚乱生恐招待不周的模样,路易大感自己决定的正确性。要是一上桌就坦白,哪来这母慈子孝的场面?
暂时就这么着吧,让妈妈知道真相固然很重要,但如果明知她不支持还要破坏眼前的美好逼着她支持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那怎么可能呢?没准这会儿已经被赶出家门了。
⑴老师问我长大想做什么,我说“做快乐的人”,老师说我不懂问题,我告诉老师,是他不懂人生。五岁时,妈妈告诉我,人生的关键在于快乐。上学后,人们问我长大了要做什么,我写下“快乐”。——约翰·列侬
第五章 看门狗
路易的篮球情结始于童年,那是60年代末的时候,当时,所有克利夫兰人都不知道他们即将拥有一支NBA球队。
而早在NBA球队入驻克利夫兰之前,辛辛那提皇家队就在克利夫兰打了四场主场比赛⑴,票价分别是5美元、4美元和3美元。他记得这么清楚的原因是,这四场比赛,父亲都带他到现场看了。
他有理由相信是父亲买了5美元的座位——尽管他可能是从他的老板,同时也是他的好朋友那里得到了免费的票。因为有上面有球员的亲笔签名。
1968年,一个并不是非常富有的克利夫兰商人尼克·米莱蒂得到了机会。最初,他想在NHL的扩军中分一杯羹。但NHL的加盟费是600万美元,这大大超出了他的预算,因此,他选择了自己更喜欢的NBA。
当米莱蒂向NBA谈起克利夫兰时,另一件事显现了出来。这是NBA和ABA之间的战争。NBA匆忙推动联盟扩张之事,只是为了将ABA挡在一些城市之外。克利夫兰就是其中之一。1970年1月20日,NBA宣布由14支球队扩大到17支球队。想想看。为什么要增加三支队伍?谁想要一个只有奇数支球队的联盟?这会造成赛程安排的困难。
但NBA担心ABA将版图扩张到克里夫兰、布法罗和波特兰这样的重工业城市。因此,NBA授予这些城市特许经营权。
1970年,波特兰没有一支大联盟球队。布法罗很有钱,在国家冰球联盟的扩张中增加了一支属于他们自己的球队——布罗法军刀队。而在当时,克里夫兰是唯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体育城市”,他们已经有了印第安纳人(MLB)和布朗(NFL)。NBA希望抢在ABA前面把版图扩张到这些城市里。
米莱蒂在原始资金只有不足200万美元的情况下筹集到了500万美元的资本,然后将职业篮球带到了克利夫兰。
路易记得在骑士队元年赛季开始前,球队还通过报纸向球迷征集名字。其中“灯塔”、“森林人”、“总统”、“骑士”获得了最多的支持,而骑士队的支持率排在第四位。最终,他们选择了骑士。
可惜的是,骑士队进入NBA后的前五个赛季全部惨淡收场,最高不过40胜。没有成绩,自然没人关注。
1975-76赛季,球队将主场搬迁到花费重金建造的里奇菲尔德体育馆。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在常规赛打出49胜,成功进入季后赛,并在季后赛首轮淘汰同区死敌华盛顿子弹。要知道,子弹队拥有韦斯·昂塞尔德和埃文·海耶斯两位巨星。而骑士队全队没有一个称得上明星的球员,他们胜在人手众多,全民皆兵,总共有七人得分上双。
他们在新球馆的神奇历程,被浪漫地称为“里奇菲尔德奇迹”。
但在东部决赛上,他们面对的是东部的老牌强队波士顿凯尔特人,天王山之战上折损了队内首席得分手,也是唯一能与考恩斯抗衡的中锋吉姆·琼恩斯(Jim Chones C),于第六场惜败,结束了这个神奇的赛季。
在勒布朗·詹姆斯2007年单枪匹马带队将那支不属于总决赛的球队带进总决赛之前,这一年被骑士球迷普遍认为是队史上最伟大的一年。
正是这一年,路易的心中打下了坚不可破的骑士情结。当时,他的父亲因车祸去世不久,骑士恢弘的赛季历程挽救了他破碎的心。
只是,来年NBA与ABA合并,大量新鲜血液涌入联盟,改变了NBA的版图。1976-77赛季,尽管骑士再次打进季后赛,但在首轮被淘汰。
1977-78赛季,也就是今年,他们重复了同样的历程。
许多老骑士球迷不承认,但事实胜于雄辩。1976年的NBA,是历史上竞争力最弱的年份之一。而1977年,ABA并入NBA,让联盟突然加入了至少30位具有竞争力的球员,包括了J博士为首的多位巨星,球队数量从18支增加到22支。
同样在1975-76赛季打进总决赛,和凯尔特人打得不死不休的太阳,在保留全部精英球员,没出现重大伤病的情况下,在1976-77赛季只有34胜。
时代真的变了。
联盟合并和奥斯卡·罗宾逊案带来了开天辟地的效果,现代NBA的雏形由此诞生,但最初的几年,他们依然处于暗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随时可能被压垮。
骑士队的球探面试在克利夫兰体育馆进行。
尽管面试的是次级球探,程序却一大堆。
首先要经历一轮搜身,弄得好像会有恐怖分子盯上骑士队的教练组一样;
然后提交自己履历。
可是,路易的履历并不好看,因为他只是在校大学生,虽然参加过校队,但没有取得任何成就,现年18岁,法律上还不能喝酒,尽管70年代是个没有规矩的时代,但一个18岁的孩子放着大好的假期不去享乐还跑来这应聘职业球探——如果路易是审查者,他也会怀疑这人是来捣乱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还在上学吧,小子?”审查者是个中年白人,他的脸上写满了刻板的偏见与傲慢的态度。
路易说:“我已经做好了为这份工作搁置学业的准备。”
“别闹了,回家去吧。”他根本就不看路易的履历,那是他花了几个小时写的。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明白,假期很难得,这是你人生中难得的机会,你应该干一点年轻人该干的事。”对方把路易当成了只有几分钟热度的小鬼。
明明事先已经考虑到会因为年龄被轻视,但情况真实发生的时候,属于路易自己的不满情绪,还是取代了他的意志,出现在脸上。
“我写了一份履历,而你连看都不看,我还准备了详细的球探报告希望给比尔·菲奇教练过目。”路易拿出了球探报告的复印件,“今天有很多球探来面试,我们都想要一个机会,而且,在你们的招募广告上,我并没有看到这份工作对年龄有限制。”
除了那些从事职业篮球无望又不想完全离开这项运动的待业青年,还有哪些18岁的小鬼对这份工作有想法呢?
审查者失去了耐心,对亚裔的偏见浮于脸上:“不要用东方佬的口吻跟我狡辩,这没有意义,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但我的工作就是禁止错误的人去浪费菲奇教练的时间。”
路易自认为计划很周全,但第一步都还没实施就失败了。
他以为他会失败于球探计划不严谨、没有名人推荐信、当然年纪轻轻也是一个因素——但他没想到,阻拦他进军职业篮球的,是一个可能根本不了解这项运动的所谓狗屁审查者。
“如果你还不离开,我可能要让保安请你出去。”审查者已经没有耐心了。
路易只能将他完全没有派上用场的球探报告收好,转身要走。
突然,他停下来问:“还未请问你叫什么?”
“迪克·诺迪。”
“人如其名。”路易刻薄地笑骂,“你真是一根短视的烂吉巴。”
⑴在当时,除了湖人这种自古以来就是土豪当家的队伍,大部分的球队都没有稳定的主场。所以经常要拿中立场地来当主场用。
上架之前的更新以及关于这本书
今天应该是没办法把状态改成签约了,所以为我预留月票的热心书友,把票给别人吧,在此谢过。
和以前一样,预计两个月后上架,期间每天两章,上午10点一章,下午两点一章。
新书期间不加更,月票加更的话,先暂定为100票+更一章,但具体还要看我上架的成绩。如果扑街了,这个月票加更比例自然没问题,如果像翻山那样看的人多一点,我会稍微把比例调高一点。打赏的话,还是和以前一样,万赏加更,嗯。
目前还没改状态,所以要投资加紧了,越早投资收益越高。
然后就是这本书——其实根据我之前的书,你们应该能猜出来我很喜欢NBA的历史。所以写一本年代这么早的小说,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应该不是“哦他疯了”,而是“呀这扑街终于开始了”。
所以这会是一本有一点点门槛的小说,不了解80年代NBA的人会对某些名字感到陌生,没有代入感,我对此完全可以理解。这是预之内计的风险,因此扑街我也认了,因为我有必须要写的理由。
从公牛-篮下-莫蒙尘-巨星-翻山,五本书,1500万字,基本是个乔丹—奥尼尔/科比——詹姆斯——杜兰特/库里的循环。我有点腻了,想找点新鲜感。因为这次是教练文,所以后面这些人依然会出现,但肯定不会像写新世纪的那样,写着写着突然涌出一种“怎么TM又是你啊”的不耐烦,魔术师、伯德、贾巴尔、托马斯、滑翔机、巴克利、摩西马龙...这些人会带来不一样的新鲜感。
至于这本小说的品质,我没有把握,我唯一能保证的就是不太监。
动笔之前我看了不少的教练文,多数都是以快节奏为主。但你们了解我的,我总是很慢热,所以主角依然需要一些时间发育,但不会很长,我不打算花几百章去写他如何从无名小子成为顶尖球探再转助教出谋划策之类的!!#%。他是要来搞事的,最终会完全改变未来40年的NBA。
由于1978-1984这个时期,联盟发生了许多大事,其中一件事看似和主角无关联,却又在无形中帮助他上位,所以会用一定的篇幅介绍其发展过程以及最终结果(没错,这是一剂预防针),但这些都会在免费章节内完成。
最后回答一个问题——“主角会干乔丹吗?”
“主角会干死乔丹。”
因为我已经想象到未来主角执教全时空队的时候和莫蒙尘发发生争执的时候如此教育他了。
路易:“你特么连老乔丹都干不过,而我带队把乔丹干的屁滚尿流痛哭流涕,所以你这个该死的澳大利亚崽种跟我狂什么?”
莫大概无言以对,要么鲨了路易,要么承认对方说的是对的。
第六章 美国雅典?大概吧
虽然媒体们在50年代便以严谨的态度宣布空调已经是美国居民的常用家具,他们的证据是全美有100万个家庭有空调。
当然,这并非不可能。
50-60年代是美国国力的第一次巅峰,犹如公牛队的前三连,而70年代是迷惘的10年,这个十年之初的通货膨胀导致了更为恶劣的通货滞涨。
对于中下家庭来说,即使有空调,也用得不多,因为电费很贵。
路易的家里没空调,但他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知道在哪里可以吹免费的空调。
被那根带着偏见的烂吉巴拒之门外后,路易带着一肚子火来到超市。
他装模作样地闲逛,实际上是在想对策。
他的次级球探之梦——高级球探之梦——首席球探之梦——晋升管理层之梦...等等远大的梦想都还没开始呢,能就这么断了?
还是断在一条长着烂吉巴的看门狗手上?
路易正在反思他有没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问题是,除了离开前他非常不礼貌地骂了对方一句,他全程并无失礼之处。
如果问题不在自己身上,那显然是在对方身上。
如果是对方身上,那很有可能是带着某种偏见。
年龄是个摆在台面上的问题,没人相信18岁的年轻人会想成为职业球探。路易自己也不信,可这是真的。烂吉巴那句不耐烦的“东方佬”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
无论他有没有歧视,当他那么说的时候,本身就带着偏见。
而这种偏见在美国是扎根于民众心底的,普遍的,路易无力改变。
如果他会在骑士队遇到这种事,就可能在任何一支球队遇到同样的事情。
为骑士队效力是路易的梦想。
可惜的是,现实无情地打碎了他的梦。
这种情况下,骑士不能再成为他的首选。
虽然将他拒之门外的不是骑士队的主教练比尔·菲奇,可是他不能肯定菲奇是个怎样的人,如果费尽周折见到菲奇,结果发现对方和那根烂吉巴差不多,只会引来更大的失望。
“先生,需要帮忙吗?”
女服务员见他驻足良久,友好地询问道。
“我不确定你们这里有没有我要的东西。”路易笑道。
不可否认,长得好看的人在哪里都吃得香,原来的路易还喜欢板着苦大仇深的苦瓜脸,大大浪费了他的样貌,而如今的路易的身体里住着一个30岁的灵魂,他太知道“魔术师”约翰逊那种阳光贱笑有多大的杀伤力了。
当你长得很好看的时候,即便是带着猥琐的笑容,别人也不会在意。
搞不好还觉得你很可爱。
“哦,你要什么?”服务员问。
“去波士顿的机票,你们卖吗?”路易打趣地问。
服务员玩味地说:“如果你可以在超市买到机票,那我就能在熟食店买到博洛尼亚香肠!”
“其实我觉得亚洲香肠也不错,你介意试试吗?”
※※※
路易的心里出现了罪恶感,才“过来”一个多月,他已经和两位数的女人发生了亲密的接触。
可是,他并没有到处聊骚,他只是顺水推舟。
或者说,他是在追求成为次级球探梦想的道路上和那些可以或者不能给他提供帮助的女人发生了故事。
一觉醒来,或者连睡觉都不必,因为有半数发生在白天——事情办完,她们大多会点一根事后烟来回味,而路易还想着球探的事...然后,有的会留下联系方式,有的不会,此后他们大概也不会再相见了。
那么70年代的美国就是道德层面的崩坏。
享乐主义和消费主义双管齐下,就不说那些夸张的社会运动和对未来造成深远影响的种种事件——尽管只来了一个多月,但在这大背景下,路易自然而然地觉得他所做的事情很正常,大家都这样。
尽管他在成为球探的路上先在女性经验上完成达阵两位数,但他的梦想仍然坚定得不可动摇。
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下一站——波士顿。
如果说,全联盟有一支球队可以跳出种族的框架,放下所有的偏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个求职者。
那么,肯定是波士顿凯尔特人。
但波士顿并不是个种族开放的城市,1976年以前,这座城市宣扬着包容、自由、和谐、关爱、平等种种美德,以智慧之城,美国雅典自居。
然后,一个叫约瑟夫·雷克斯(Joseph Rakes)的白人少年用挂着美国国旗的旗杆攻击街上的黑人律师和社会活动家泰德·兰德斯马克(Ted Landsmark)的画面被记者拍下,就此撕下了这座城市的面具,他狰狞的面目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全世界的面前,那一幕被称为“旧荣耀的污秽”。
从那时起,包括波士顿的球迷在内,他们都可以理解1969年比尔·拉塞尔的不告而别,以及几乎所有效力过凯尔特人,却对这座城市毫无归属感的球员的想法。
凡事都有两面性,这座城市的骨子里有多么傲慢和排外,凯尔特人就有多么包容和博爱。
球队主席兼总经理里德·奥尔巴赫是个实用主义者,他不在乎雇员的肤色与出身,他只在乎他们的能力。
尽管亚裔处于歧视链的最底层,但在大部分时期,黑人的愤怒才是白人头疼的问题——因为亚裔不懂得反抗。
在60年代启用全黑人首发,让拉塞尔成为四大联盟第一位黑人主教练...种种让波士顿白人精英们痛心疾首的做法都给球队带来了成功。
路易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以奥尔巴赫为首的凯尔特人应该不会像骑士队那么极端。
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他没有过关,说明他的球探报告不合格,他作为球探的业务能力也不够,需要继续学习。这没什么,他才18岁,有大把的时间提高和完善自己。
NBA不行他就去CBA(美国当时唯一的次级联赛),CBA不行就出国去其他国家的职业联赛。他相信他总会闯出头。
路易经费有限,他得先找个住所,再打个临时工。
李轩冰以为他是来波士顿找朋友玩,没有给他太多的钱。
亚裔家庭和其他族裔的区别就在18岁这个阶段,其他族裔在这阶段,往往会想办法和家人闹翻,然后独立自主(指的是70年代)。亚裔往往会保持与家人的联系,在工作之前依然依赖家人的经济支持。
如果他们要想一边打工一边上学,家人一百个不同意。
用一个众所周知的口吻和语气:“读书重要还是挣钱重要啊?”
路易没发现凯尔特人有招募球探的广告,他小心翼翼地打听着消息。
这里充斥着分辨种族、阶级的分界线。
路易不想惹事。
他打听到了附近有个凯尔特人球员常去的酒吧,于是好好打扮了一番。
可是,凯尔特人的赛季早已结束。
波士顿这地方不值得留恋,没有球员会把假期放在波士顿,因此他不可能在这里遇见球员,这也不是他的目的。
合并时代以来的两个赛季,凯尔特人进入历史最低谷。他们的票卖不出去了,球队和球馆亏损在70年代前期是罕见的,而在这几年,亏损成了一种常态。
那些胸前戴着三叶草、穿着黑色高帮运动鞋围着球场无所事事的球员,更容易受到球迷的嘘声,而不是欢呼,因为他们的投篮和传球往往偏离了预定的目的地。像柯蒂斯·罗(Curtis Rowe PF)、西德尼·威克斯(Sidney Wicks PF/C)和马文·巴恩斯这样的名字并没有重新唤起人们对萨姆·琼斯、鲍勃·库西和比尔·拉塞尔的美好回忆。
球场上的失利只会让球迷们更加沮丧,他们来到球场是为了躲避波士顿街头的混乱。休赛期的酒吧,没有比赛可看,披头士、朋克、愤怒的抗议者们在疲惫的时候会涌入其中。
路易会选择落单的人“下手”。
“嗨!”路易找到了目标,是个朋克女孩,她大概不到20岁,乱蓬蓬的金发和黑色口红以及深深的眼影都表明了她的身份。
他往往是从轻松的话题开始,再批判下时局,路易总是会赞同对方的三观和倾向,尽管大多时候他是不在乎、甚至是反对的。
“西德尼·威克斯是史上最糟糕的凯尔特人!”
路易当然同意:“没错,真不敢相信他来自传奇的UCLA。”
“得了吧,UCLA甚至能让卡里姆那个混蛋看着像好人!”
“嗯,你说得有道理,是学校的问题。”
从篮球,到政治,以及肤色。
“这个国家是没有希望的!”
“你说得对。”
“黑鬼索要的太多了,他们的愤怒让人难以忍受!”
路易莫名喜欢这个美国人可以在夜店大声将N字开头的单词宣之于口的时代。
他并没有种族歧视,他只是所有中国网络上那些会以黑鬼二字辱骂懒惰、不负责任、野蛮的黑人,但现实中遇见了却完全不在乎他们的人之一。
“你说得太对了,他们让街上变得乱糟糟的!”路易喊道,“嘿,再来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