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枭士》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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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康王朝
在木桩上坐了半个多小时,金锋不得不接受现实。
他穿越了。
从现代化的21世纪,穿越到了落后的封建社会。
“老天爷,你是在针对我吗?”
金锋仰头看天,苦笑着感叹。
前世的金锋来自贫困山村,拼命努力,考上了大学,然后勤工俭学,本硕博连读,毕业后成了一名高级打工人……呸,高级机械工程师,年薪数百万。
这样的经历可谓非常励志,金锋本人也认为自己是人生赢家。
但是万万没想到,才上班没几天,就因为连续加班注意力不集中出了意外,光荣的加入了穿越者大军,来到这个叫大康的王朝,附身到一个小铁匠身上。
“是不是每个叫金锋的都这么命苦?”
是的,他附身的这个铁匠,也叫金锋,说起来,比他还惨。
刚生下来就跟着父母颠沛流离躲避战乱,后来好不容易逃到这个叫西河湾的小山村,刚刚稳定下来,母亲就病死了。
老铁匠知道读书才可能有出路,勒紧裤腰带把小金锋送到学堂读书,希望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可惜这个金锋实在不是读书的料,寒窗苦读十年,连个秀才都考不上。
去年,老铁匠病死了,留下的那点家底也被金锋吃空了。
最近半个月,每天都只吃一顿稀饭,饿得头晕,撞到了柱子上。
这一撞,就把21世纪的金锋撞到大康王朝来了……
“金家哥哥,县府的送亲队快到了,村长让你快点去村口。”
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儿在门口喊一声,也不管金锋有没有听到,又颠颠跑走了。
“送亲队?”
金锋脑海中闪过相关信息。
连年战争导致康朝男丁凋敝,为了刺激人口增长,朝廷规定男子年满十八,女子十七,必须成亲,否则就要增收三成赋税。
男丁凋敝缺乏劳力,再加上各种苛捐杂税和土匪盘剥,很多老百姓一天只能吃一顿,九成九都承受不起额外的赋税。
金锋户籍是工匠,不用服兵役,赋税却比农户、猎户更重,自然也承受不起。
到了婚配年纪,年初县府来收税时,只能上报今年成亲。
他在西河湾已经有了游手好闲的名声,摆明以后要饿死的,谁肯把闺女嫁给他?
不过没关系,康朝别的不多,就是待嫁的姑娘多。
春末和秋末,县府会组织两次送亲队,将尚未婚配的适龄姑娘送到各村镇,由男方挑选。
不管男方是瘸子还是瞎子,只要被选中就必须成亲生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官府发媳妇儿吗?莫非是达康书记也穿越了,福利这么好。”
刚穿越过来饭还没吃一口呢就让成亲,金锋多少有些不适应,在心里默默吐槽。
对接下来的送亲队,也没有什么期待。
跟着送亲队来的都是各村嫁不掉的姑娘,说难听点就是别人挑剩下的,质量可想而知。
可是不挑也不行。
男方拥有挑选权,却没有不挑选权。
也就是说今天不管满意不满意,他都必须要领个媳妇儿回去,否则就是抗税,被送上战场一直到死。
金锋只能忍着腹中饥饿,走到村口。
路北台子上,站着三个年轻人,一个驼子,一个跛子,剩下一个虽然四肢健全,但是面容猥琐流里流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都和金锋一样,属于村里人宁愿让女儿去参加选亲碰碰运气,也不愿嫁的人。
“看,金锋来了,四大金刚凑齐了。”
有小孩子看到金锋过来,蹦跳着喊道。
“不要乱说!”
孩子的母亲赶紧把孩子的嘴捂住。
干不了重活的驼子、跛子,喜欢调戏大姑娘小媳妇儿的泼皮,再加上一个迂腐又无能的金锋,被村里孩子称为四大金刚。
平时金锋对这个称号深恶痛绝,每次听到都气得不轻,但是今天却只是冲着孩子笑笑便走上台子。
“金家哥哥来啦!”
驼子、跛子都笑着打招呼。
泼皮则不屑的冷哼一声,踮着脚看向村口小路。
“刘家哥哥、张家哥哥!”
金锋笑着回礼。
“来了来了!”
泼皮指着村口,大声喊叫。
村口小路上,一只举着红牌子的队伍缓缓走来。
带队是五个县府衙役和一个穿着夸张红裙的媒婆,后边跟着二十多个背着包袱的姑娘。
村长带人迎上衙役,媒婆则指挥着姑娘们站到金锋四人对面。
送亲已是多年惯例,姑娘们并不害羞,而是好奇的打量着周围。
她们身上背的就是嫁妆,如果被选中,等会儿就会直接留下来。
眼前的这个村子,或许就是她们以后的家,围观的这些人,或许就是她们以后的家人……
“要是再来一排灯就好了。”
金锋不由想起某知名相亲节目。
只是这些嘉宾小姐姐,的确如他所料,质量不太高。
绝大部分都因为常年劳作,满脸菜色,皮肤黝黑。
但是队伍末尾的一个姑娘让金锋眼前一亮。
虽然这个姑娘穿的衣服比其他姑娘更破旧,但是脸庞却水嫩白皙,五官极为标致,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水汪汪的,让人不由心生怜惜。
网络时代,打开手机就是各种网红美女,但是金锋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素颜的蓝衣姑娘,颜值绝对能吊打各种精心化妆过的网红。
“这样的极品,应该很抢手吧,怎么会沦落到送亲队中?”
金锋疑惑不已。
旁边的驼子发现金锋一直盯着蓝衣姑娘看,凑过来小声说道:“金家哥哥,你老看关晓柔干什么?”
金锋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知道她?”
“你不知道?”
李石头一愣。
随即想起金锋之前一直自诩读书人,为示清高,送亲队来时,从不过来凑热闹。
“她就是关家湾那个赔钱货。”
李石头小声提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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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赔钱货
“赔钱货?”
金锋脑中浮现相关信息。
康朝女多男少的问题已经持续了多年,不是送亲就能解决的。
每年的送亲队,第一轮被挑走的只占小部分。
比如这次,来的姑娘足足二十多,金锋他们只有四人。
为了消化掉这些未婚女子,尽可能刺激人口增长,康朝官府鼓励纳妾,只要你能养得活,娶多少小妾都没问题。
金锋他们挑完后,围观的村民中如果有人看中了某个姑娘或者某几个姑娘,也可以挑选为小妾,被选中的姑娘同样不能拒绝。
不过家里多了一口人,不仅多了一张嘴,每年还要多交一份税,敢选妾的人家很少。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适龄姑娘就算参加了送亲队也嫁不出去。
虽然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是依旧要罚两成赋税。
这样的姑娘便被称为“赔钱货”。
关晓柔就是附近有名的赔钱货——接连参加了四次送亲队,到了十八岁还没嫁出去。
嫁不掉并不是因为人品不好或者懒惰,而是她不能晒太阳,特别是夏天,只要在烈阳下暴晒几分钟,皮肤就会红肿,甚至起水泡。
这样的人在康朝被称为夜魅,意思是见不得光,只能活在黑暗中的不祥之人。
关晓柔家里原本还算过得去,过年的时候还能买一两斤肉解解馋,但是自从她十六岁开始,每年多交两成赋税,家里的日子就过得越来越难,现在一天一顿饭都很难维持。
更不凑巧的是,她妹妹去年突然得了一种怪病,经常发抖冒虚汗,有时候还会晕厥过去。
这些都成了她是不祥之人的证明。
农人愚昧,谁敢娶这样的女子?
“什么夜魅,明明只是日光过敏而已,擦点防晒霜就行了……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金锋有些同情这个姑娘。
村长手里端着一个碗,和衙役队长并排走来。
“老规矩,抓阄,一道杠先挑。”
四人轮流从里面拿出一个纸团。
金锋打开纸团,上面画着四道杠,最后一个挑。
不过金锋也不太在意,反正如果他和其他人选中了同一个姑娘,也可以竞争,先选后选区别不大。
村长看了几人手里的纸条,冲驼子李石头笑道:“石头,你是第一个,选吧。”
李石头刚准备开口,关晓柔突然冲出队伍:
“大哥,我会织布,吃的也很少,求求大哥给我一条活路,我一定好好干活,做牛做马报答您的大恩!”
为了增加筹码,一咬牙把满是补丁的衣服裹了裹,展露出凸凹有致的身材,以示自己好生养。
“我去,这身材是要逆天啊!”
刚才被宽松的衣服挡着,金锋还真没看出来,关晓柔的身材竟然这么好。
该挺的地方挺,该翘的地方翘,该细的地方细……
天使面容,魔鬼身材,忧郁的气质……标准的女神啊!
但是村民们却不买账,纷纷骂关晓柔不要脸。
“站回去!”
衙役冷喝。
关晓柔乖乖站回队伍,脸红得几乎滴下血来,身子微微颤抖,但还是抬头看着李石头。
如果可以,她也不想被人骂不要脸,可是她已经没办法了。
这两年她没日没夜的纺线,即便如此,嫂子还是天天打她骂她,她哥和爹娘也不管。
出发前嫂子说了,如果这次还不能嫁出去,就不用回去了,直接跟着衙役去县府,卖身青楼算了。
其实这也是很多赔钱货最后的去路。
如果嫁不出去,又实在交不起税,可以把自己卖给官办的青楼,这样的话就不用交税了。
关晓柔是宁死也不愿意卖身青楼的。
可是想死也不容易。
如果她自尽的话,家人会被追责,最轻的处罚也要缴纳一大笔钱。
这是大不孝。
关晓柔回队,选亲继续进行。
村长推了推李石头。
李石头不敢去看关晓柔,伸手指了指队伍中最壮实的姑娘。
李石头的父母满意的点头。
乡下人找婆娘,第一标准就是结实能干好生养,他们真的担心李石头一时冲动,选了漂亮的关晓柔。
李石头之后是张满仓。
张满仓往前两步,看了一眼关晓柔,眼神复杂。
关晓柔脸色变了变,微微低下头。
就在金锋以为张满仓会选关晓柔的时候,张满仓伸手也指了一个看起来壮实好生养的。
接下来轮到泼皮谢光。
谢光凑上去挨个把姑娘们仔细瞅了一遍,看到关晓柔的时候,格外仔细。
泼皮的眼神轻佻而无礼,让关晓柔发自内心的感到厌恶,下意识就想要后退。
可是为了嫁出去,最终还是忍着心里的恶心,倔强的抬头看着谢光。
她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等谢光选了自己就自尽,到时候跟父母就没关系了。
至于会牵连谢光,她不在乎。
关家湾距离河西湾不远,关晓柔知道谢光是什么人。
偷鸡摸狗好吃懒做就算了,还喜欢调戏小媳妇儿大姑娘。
她认识的好几个女孩子都在挖野菜的时候被谢光调戏过。
这样的混蛋被牵连,是为民除害!
“这么看我干什么?勾引我吗?”
谢光猥琐一笑:“勾引我也没用,你这样的灾星我可不敢娶。不过你要是跟着官爷们去县府卖身青楼,小爷倒是可以去照顾照顾你生意,到时候你可要伺候好小爷哦。”
“你……你……”
关晓柔气得眼泪大颗大颗涌出。
“你选不选,不选就滚,叽叽歪歪啰嗦什么?耽误大家时间。”
金锋看不下去了。
金锋自诩读书人,讲究君子动口不动手,平时没少被谢光欺负,在村里见到都是绕着走的。
可是今天这个怂货竟然当众骂他,堂堂谢泼皮哪里忍得了?
撸了撸袖子:“嘿,你个穷酸货,莫不是又皮痒了?”
“住手!”
村长站到两人中间,冷声喝道:“金锋,你给我回去站好,谢光,你赶紧选,别耽误官爷们的时间!”
官爷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谢光虽然混蛋,却不是傻子,马上意识到金锋在坑他。
张满仓、李石头选的都很快,轮到他的时候,耽误了不少时间,衙役们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如果他刚才当着衙役的面打了金锋,那就是扰乱送亲队,这个罪名可不小。
谢光暗暗骂了金锋一句,随手指了一个看起来比较清秀的姑娘。
“金锋,该你了!”
第3章 我选她!
“我选她!”
金锋没有任何迟疑,伸手指向关晓柔。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
竟然有人敢娶灾星?
包括关晓柔自己,也愣住了。
她知道谢光,自然也听说过金锋。
据说这个书生自命清高,怎么可能会选自己这样的不祥之人?
所以最开始她对金锋就没有抱什么希望,以至于她怀疑自己听错了,试探着问道:“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金锋缓缓问道。
“我愿意!我愿意……谢谢……谢谢你……”
关晓柔激动的语无伦次:“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干活,做牛做马报答你……”
衙役队长见状,暗自松了口气。
在来的路上,他就注意到关晓柔情绪不太对,生怕她途中想不开——这样事情,并不少见,每一两年都会有难嫁的赔钱货在送亲的过程中被刺激得想不开。
作为送亲队负责人,出了这样的事,他少不了一顿训斥,还要罚薪。
现在好了,这个累赘终于甩掉了。
衙役队长害怕金锋反悔,赶紧给媒婆打了个眼色。
媒婆会意,上前把关晓柔送到金锋面前,宣布道:“你们以后就是夫妻了!祝两位早生贵子,白头偕老!”
衙役拿出来一叠粗纸,让金锋和关晓柔在上面按了手印,留给俩人一份,官府收走一份。
看着所谓的婚书,金锋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就结婚了?
前世今生,都是第一次结婚……
旁边的关晓柔也一样,把婚书紧紧搂在怀里,也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偷偷抬头看旁边的金锋,发现金锋也正在看她,赶紧低下头,俏脸羞得通红。
接下来张满仓几人也领了婚书,然后又有户人家挑了小妾,送亲就算结束了。
衙役和媒婆带上河湾村尚未婚配的适龄姑娘,赶往下个村子。
“金锋,胆子够大啊,夜魅都敢娶,小心克死你!”
衙役一走,谢泼皮就拦住金锋挑衅。
“无知蠢徒!”金锋冷声说道:“什么夜魅?晓柔不能晒太阳,说明她是天生的富贵命!”
“切,还富贵命,就怕你没命享这个富贵!”
“咸吃萝卜淡操心,好狗不挡道,滚开!”
金锋撞开谢光,带着关晓柔离开。
“今天咱们的梁子算是结下了,金锋,以后给我小心点!”
衙役才走没多久,谢光不敢动手,气急败坏喊着狠话。
金锋头也没回,只是举起右手,翘出最长的那根指头。
谢光虽然看不懂什么意思,却能够猜出来金锋在骂他。
于是更恨金锋,在人群中造谣关晓柔是灾星的观点。
农人愚昧,竟然有人当真。
“完了完了,灾星嫁到咱们村了!”
“一个败家子,再加一个灾星,以后要离他们家远点。”
“金锋娶了灾星,明年铁定交不起赋税,等着充军吧。”
“充军的都要去先锋营,金锋那小身板,进了先锋营就别想回来了。”
……
村民们的议论声不断从背后传来。
“对不起……”
关晓柔的声音有些颤抖。
“别往心里去,咱又没吃他们家的饭,他们说什么一点意义都没有。”
金锋笑着说道:“记住,不要跟傻子较真,要不然你也会变成傻子。”
到底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姑娘,关晓柔被金锋的话逗得捂嘴一笑,看着眼前这个不算魁梧的背影,心里渐渐生出一丝踏实。
“这就是我家。”
金锋指着破烂的铁匠铺:“有点儿破,你别嫌弃。”
关晓柔赶紧摇头:“不嫌弃不嫌弃,你肯收留,晓柔已感激不尽,我以后一定努力纺线,供你读书……”
“那我就先谢谢娘子了!”
金锋学着电视剧里古人的样子,笑着冲关晓柔拱了拱手。
“是我应该谢谢你……谢谢你……”
关小娥不知道怎么还礼,急得面红耳赤,干脆噗通一声跪了下去,对着金锋磕了一个……
“我去!”
金锋哪里想到关晓柔反应这么大,赶紧把她拉起来:“行了行了,逗你玩的。你先随便坐,我去给你烧点水喝。”
“你是……当家的,这种事怎么能让你动手呢。”
关晓柔揪着衣角小声问道:“灶房在哪边,我去烧。”
“当家的?”
金锋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称呼,觉得很有趣。
但是看到关晓柔羞得都快抬不起头了,害怕她一激动再给自己磕一个,便不再逗她,指了指厨房的位置。
关晓柔逃跑似的钻进厨房。
金锋跟过去,挠了挠头说道:“水烧好了你先喝点,家里没粮了,我去当点东西,买些粮食回来。”
正在舀水的关晓柔手顿了一下,抬头说道:“不用了……”
“这个必须得用,不管怎么说今天是咱们成亲的日子,总不能让你饿肚子吧?”
金锋的语气很坚决。
“不是,我的意思是,不用当东西,出来的时候,娘偷偷给了我一些私房钱。”
关晓柔跑过去解开包袱,小心翼翼地摸出一粒小小的碎银子和几个铜钱,递给金锋。
“看来丈母娘还是心疼女儿的。”
金锋在心里感慨一声,接过铜钱。
关晓柔看着金锋离开,再看看破旧的铁匠铺,才展开不久的秀眉,再次微微蹙起。
这个家里,竟然一点积蓄没有,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算了,不管怎么说,有人愿意收留自己,总不会比以前更差,过一天算一天吧。”
关晓柔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听说这个书生也没有其他不良嗜好,大不了明天厚着脸皮回娘家,找嫂子借一借纺车,以后多做些工。
只是不知道在明年收税之前,能不能攒够两个人的赋税……
金锋离开的时候不动声色,但是走到没人的地方,却尴尬的拿拳头砸墙。
新婚第一天就伸手找女方要钱卖粮,真是太丢脸了。
可是断粮又是必须马上解决的问题,要不然就饿死了。
“这是宿主遗留的历史问题,以后赚了钱加倍还给丈母娘好了。”
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金锋相信困难都只是暂时的,对于以后的日子,金锋并不担忧。
第4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经过半上午时间,记忆终于融合完毕,金锋对于宿主,对于这个世界,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宿主的记忆中听说过黄河,长江,太行山。
文字、文化、地名和前世区别都不大,但是因为一些不可知的原因,历史却完全不同。
比如如今的大康王朝,前世历史中就没有,但是大康王朝已经在这个世界传承了三百多年。
宿主从小在西河湾长大,对于世界的认知大多来自学堂先生的叙述,也就这么多而已。
买粮要去镇上,一来一回二十多里,山路难行,等金锋回来已是半下午,勤快的关晓柔已经把屋子打扫了一遍,被褥也洗好晾到了院子里。
看到金锋回来,小跑着迎上来,接下金锋肩上的袋子。
其实袋子里也没什么,只有不到十斤麦子——关晓柔给他的钱,只能买这么多。
“怎么这么轻?”
关晓柔愣了一下,打开袋子,发现里面是小麦,心中不由一沉。
他以为金锋会买便宜的谷子或者高粱,谁知道买了小麦。
这么点麦子,就算一天只吃一顿,也只够两个人吃几天而已,以后怎么办?
心里虽然有些埋怨,可是又不敢质疑金锋,闷闷的把袋子送进厨房。
出来的时候还没忘端碗水,双手捧到金锋面前。
走了半天,金锋的确渴得不轻,接过水咕咚咕咚灌进肚子。
关晓柔接过空碗,另一只手又拿过毛巾递了上来。
“晓柔,你不用这样的。”
这么殷勤的照顾,让金锋有些不习惯。
“来之前,娘跟我说了好多次,如果有人愿意要我,我得勤快点。”
关晓柔低着头说道:“当家的肯要我,是晓柔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这都是晓柔应该做的。”
金锋知道这些观念在关晓柔心中早已根深蒂固,一时半会儿恐怕很难改变,也就不再勉强,转身进了院子西侧的铁匠铺。
说是铺子,其实就是一间不到三十平方的小作坊。
金锋打开一个木箱,从里面拿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生铁块,仔细翻看。
宿主的记忆中,老铁匠死后,他迫于生计,曾经动手打过几次铁器,但是均以失败告终。
不管是菜刀、柴刀还是镰刀,都总是崩口。
大康的冶炼技术处于非常原始的状态,绝大多数铁匠铺打造铁器的办法同样原始,就是把买来的生铁块,放在炉子上烧红,然后反复捶打成型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的流程,宿主从小在铁匠铺长大,照葫芦画瓢,最多打出来的东西不如别人精美好看,一般不会出什么质量问题,但是宿主接连几次打造都以失败告终,金锋推测,很可能是老铁匠购买的最后一批生铁有问题。
回来一检查,果然如此。
箱子里的生铁杂质太多,只是经过简单的锻打,做出来的柴刀不崩口才怪。
想要用这批生铁打造能用的器物,必须改进炉子和鼓风机,这样才能勉强达到足够的温度,熔掉其中杂质。
关晓柔把碗送进厨房,也跟着金锋来到铺子,默默站了一会儿,鼓起勇气说道:“当家的,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金锋抬头问道。
“我明天想回一趟娘家,找嫂子借一台织布机……”
“借织布机?”金锋一听,就大概猜出了关晓柔的担忧。
把铁块扔回箱子:“哪有刚成婚第二天就回娘家借东西的道理?放心吧,肯定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当家的,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
关晓柔像受了惊的小鹿,努力解释。
“我没生气。”
金锋拍了拍她的肩膀,自信说道:“相信我,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在后世拍肩膀是非常简单的安慰,但是在关晓柔的观念里,却是极为亲密的举动,羞得不敢抬头看金锋。
被害羞这么一冲,关晓柔心里的焦急消散不少,低着头问道:“当家的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我准备去山上打猎。”
“打猎?”
关晓柔一愣。
金锋回答读书或者打铁,她都不意外,但是金锋却说要去打猎?
“家里的这批铁块有问题,炉子需要改造,才能熔化杂质。”
金锋指着炉子说道:“改造炉子需要好几天时间,我得先去山上抓几只兔子卖了,多换点粮食才行。”
关晓柔看了看金锋的小身板,对他的话深表怀疑,可是却不敢反驳,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打猎并不是金锋安慰关晓柔的借口,而是他在卖粮回来的路上就想好的计划。
西河湾地处川北,距离大名鼎鼎的剑门关只有一百多里,周围都是连绵的大山,猎物不少,做把弓弩打几只兔子并不算什么难事。
只要撑一段时间,等他把炉子和鼓风机改好,赚钱还不是简简单单?
不过金锋没有解释那么多,把关晓柔推到门口:
“这边的东西你也不知道怎么归置,我来收拾就行,你去忙别的吧。”
“嗯。”
关晓柔顺从的点点头,带着担忧去收拾院子里的杂物了。
金锋则开始着手制造弓弩。
前世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是个弓弩爱好者,读研四年,金锋没少陪着导师去靶场练习,箭法非常不错,对于各种弓弩、床弩的结构也熟悉无比。
但是动起手来,金锋才发现,难度比他预料中大得多。
铁匠铺的工具太原始了,即便选择制作结构最简单的一种弓弩,忙活一下午也才把弓身初步磨好。
傍晚,金锋吃上了他来这个世界上的第一顿饭,也是他的结婚喜宴。
没有繁琐的礼仪,没有亲朋祝贺,只有他和关晓柔两个人。
饭菜也很简单,甚至可以说简陋。
一小盆麦粥,加上一碟只放了粗盐的青菜。
如此而已。
麦粥很不好吃,外面的一层麸皮有些扎嘴,让金锋有些不习惯。
但是对面的关晓柔却吃的极为香甜。
她平时在家都是吃野菜、糠皮,偶尔吃一顿谷子,已经算是美食了,麦粥对于她来说,几乎是奢侈品。
自从成为“赔钱货”之后,她一次也没再吃过。
所以每一口都要在嘴里含很久,努力感受着小麦的香甜。
吃完一碗之后,关晓柔就把碗筷放下了。
碗壁被筷子刮得干干净净,别说麦粒,就连汤水都一滴没剩。
第5章 新婚之夜
“吃啊,怎么不吃了?”
金锋指了指饭盆。
“我吃饱了。”
关晓柔小声回答。
金锋脑海中不由浮现上午关晓柔哀求众人的话:“……我会织布,吃的也很少……”
心中一酸,拿起关晓柔的空碗,挑稠的舀了满满一碗麦粥,放到关晓柔面前。
“我真的吃饱了……”
“给我吃完!”
金锋霸道的打断关晓柔的话,语气也加重几分。
“……好。”
关晓柔被金锋吓住了,乖乖端起碗。
金锋又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关晓柔碗里:“一起吃了!”
关晓柔低低嗯了一声,重新拿起筷子。
吃着吃着,眼泪就吧嗒吧嗒下来了。
“你别哭啊!”
金锋慌了:“我给你道歉,我不应该吼你,你别哭了……”
“当……当家的不要这么说,你是当家的,打我骂我都是应该的,”
关晓柔抽噎着说道:“我哭是因为从记事以来,这是第一次被人逼着多吃点……还是麦粥……”
“傻姑娘,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金锋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关晓柔的脑袋:“别哭了,多吃点。”
即便在后世,摸头杀的杀伤力都不容小觑,何况是在落后的封建时代?
关晓柔觉得头顶一麻,然后一股暖流进了心里,暖烘烘的。
于是,眼泪流得更多了……
金锋害怕再安慰下去,这顿饭就真的吃不成了,只好装作没看见,闷着头吃饭。
好在关晓柔很快平静下来,擦干眼泪继续吃饭。
收拾完碗筷,两人相对而坐,豆大的灯火左右摇摆,气氛微妙而尴尬。
关晓柔低着头,两只手无意识的揪着衣角,俏脸通红,身体还抑制不住的微微颤抖。
两年前第一次参加送亲队,她娘就跟她说过,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金锋知道关晓柔紧张,正想着找点话来缓和一下气氛,窗外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谁?”
金锋打开房门。
“大金刚出来了,快跑。”
一群半大的孩子四散而逃。
原来是一群孩子跑来听墙根——这也算是河西湾的传统。
“一群熊孩子,他们没跑远,估计等会儿还要过来,”金锋指了指铺子:“你先睡吧,我再去铺子收拾收拾。”
金锋不是柳下惠,对面坐着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自然心动。
可是这个破房子四面漏风,真要被人听墙根,还不成了现场直播?
而且他能看出来,关晓柔没有准备好。
“反正已经娶回来了,日子还长,早晚都是我的人,不着急,先解决生存问题再说。”
金锋自我安慰一声,然后把注意力投入到制作弓弩上。
中间那群熊孩子果然又来了两次,闹腾到半夜。
熊孩子们消停了,灯油也烧没了,金锋把门板摘下来,往上面一躺,回忆着奇妙的一天,思考接下来的计划。
不像其他穿越者那么大的野心,他不想称王称霸,只想挣很多钱,做个平平无奇的渣男,娶一个女神级别的老婆……嗯,这个目标好像已经达成,得再立个新的目标……既然大康鼓励纳妾,那就为官府做点贡献,再多娶几个漂亮乖巧的小妾……
或许太累了,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在梦里,他依靠各种超越时代的发明,名利双收,成了大康最有钱的土豪,过上了万恶的地主老财的生活,生意遍布天下,在全国各地都有大宅子,热了去北方避暑,冷了去南方过冬,娶了很多很多漂亮的小妾,每天都在发愁晚上应该宠幸哪几个……
天色微亮,关晓柔就起床了。
脸色微微有些憔悴,显然昨晚睡得不好——时刻都在纠结金锋会不会回去睡,回去睡了应该怎么办?
是半推半就呢,还是一动不动装睡呢?
就这么纠结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
看到金锋躺在门板上和衣而眠,关晓柔赶紧跑回去,把唯一的被子抱过来,小心翼翼盖到金锋身上。
然后蹲在门板旁边,托着下巴看沉睡的金锋。
昨天都没好意思仔细看呢。
长得比我们村的铁匠好看多了……个子也高……还是个读书人,不像村里其他男人一样凶巴巴的,老婆娶回去先打一顿立规矩……
偷看一阵,轻轻退出铺子,回厨房准备早饭。
做好早饭,关晓柔就找不到其他可做的事情了,只好坐在木桩上,等着金锋睡醒。
“要是有织布机就好了。”她无聊的想着。
一直等到太阳升起,金锋才从铺子出来,一边伸懒腰,一边跟关晓柔打了个招呼:“早啊!”
“当家的,你起来啦!”
关晓柔赶紧跑去把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端过来。
等金锋洗好脸,早饭已经摆到了桌子上。
吃过早饭,刚收拾好碗筷,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媳妇儿进了院子,胳膊上挎着个小包。
“她来干什么?”
金锋心里嘀咕。
来人是张满仓的嫂子林云芳,嫁到西河湾四五年了,但是金锋从来没跟她说过话。
刚准备打招呼,旁边的关晓柔激动的站了起来,脆生生喊道:“云芳表姐!”
“表姐?”
“对呀,这是大舅家的表姐,小时候我们可好了。”
见到亲人,关晓柔显得很高兴。
“表姐。”既然是亲戚,金锋便也起身打了个招呼。
林云芳冲金锋笑笑,上前拉住关晓柔进了里屋。
“看来这个表姐对我也不满意啊。”
金锋摸摸鼻子,也不在意,又钻进了铺子。
花了大半上午的时间,第一把弓弩才终于做好。
老铁匠之前给猎户制作的箭矢还剩下一些,稍微改一下就能用,倒是省了不少功夫。
拉弦上箭,瞄准十步之外的一根木柱。
箭矢嘭的一声钉到木柱上。
“准头还行,威力不足!”
金锋微微皱了皱眉,重新调整。
等调整到满意状态,太阳已经到了头顶。
“可以去山上转转了。”
金锋提着弓弩,走出铁匠铺。
林云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关晓柔托着下巴,坐在院子里发呆,旁边的簸箕晾着干野菜。
“哪儿来的野菜?”
金锋随口问道。
第6章 好厉害
“表姐拿来的,”关晓柔红着脸说道:“说是给咱们成婚的贺礼。”
金锋一下子就明白了,肯定是表姐害怕关晓柔嫁给自己挨饿。
“那谢谢表姐没有?”
“你不生气?”关晓柔试探着问道。
她在关家湾就听说过,金锋自诩读书人,非常在意颜面,很担心金锋认为表姐在羞辱他。
“我为什么要生气?”
金锋笑道:“不管怎么说,表姐是为你好,心疼你,我感谢她还来不及呢,何况表姐还送了这么一份大礼。”
林云芳的男人张凉前些年参军,在战场上丢了条胳膊,很多活也做不了,张满仓小时候在山上摔断了腿,从此之后就成了跛子,只能以砍柴烧炭为生。
一家人本来就过得艰难,一年吃不了几顿饱饭。
林云芳能送来一包野菜,的确算是大礼了。
以金锋家目前的条件,中午也是不吃饭的,但是听说金锋下午要进山打猎,关晓柔还是煮了点麦粥。
这一次,无论金锋怎么说,哪怕和昨天一样凶她也没用,就是不肯吃,倔强的蹲在院子里,打量弩弓。
大康虽然已经有了弩,但由于工艺落后,制作出来的弓弩操作复杂,实用性不高,所以民间很少见,猎户还是更喜欢使用较为简便的长弓。
“当家的,这是弓吗?怎么和我们村猎户大叔的弓箭不一样?”
关晓柔是第一次见到弩,好奇问道。
“这叫弩弓!”
金锋接过弩弓,拉弦上箭,对着二十多米外一棵大树扣动扳机。
嗖!
箭矢飞射而出,钉到树上,箭头没入树干,尾部嗡嗡震颤。
“好……好厉害!”关晓柔吓了一跳:“当家的,这是你做的吗?”
“除了我还有谁?”
看着关晓柔亮晶晶的眼睛,金锋颇为得意。
给关晓柔讲解一阵弓弩的使用方法,金锋背上箭袋,走出小院。
刚出门,遇到了一群去后山挖野菜的妇人。
“金锋,你不在家陪着新娘子,干什么去啊?”
一个留着两条羊角辫的姑娘挤眉弄眼问道。
她是村长家的闺女,性格活泼,村里尚未出嫁的姑娘和一些年轻的小媳妇,都以她马首是瞻。
“去后山打猎!”金锋随口回答。
“你去打猎?”小玉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要你管?”
金锋懒得和一群妇人纠缠,闷着头加快脚步。
也有些妇人好奇金锋手里的弩弓,但还没来得及问,金锋就走了。
“进山不要迷路了哈!”小玉在后边大喊:“打不到东西就快点回来,别让新娘子等着急了!”
其他妇人笑得更厉害了。
后山附近经常有人活动,猎物不多,想要打东西,还得再翻个山头,去更深处的老林子。
前世金锋是山村孩子,从小跟着爷爷在山里打猎,对于大山一点都不陌生,提着上弦的弩弓,灵巧的穿梭于丛林之间,寻找着动物留下的蛛丝马迹。
此时正值春末,群山绿意盎然,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也是动物活动最为频繁的季节。
没过多久,金锋就在一个小水坑旁边,发现了一只饮水的灰兔。
野兔极为警惕,即便是喝水的时候,眼睛也一直扫视周围。
耐心是一个猎手的基本素质,此时兔子已在弩弓射程之内,但是金锋并未出手,而是端着弩弓耐心等待。
等到兔子饮水结束,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箭矢一眨眼的功夫就飞跃两者之间的距离,把灰兔钉到地上,等金锋赶过去,已经彻底死掉了。
“还不错,挺肥的。”
金锋把兔子塞进腰间布袋,收起箭矢,继续寻找下个猎物。
……
太阳西斜,山脚下挖野菜的妇人们准备回去了。
“哎,你们看见金锋回来没?”
村长闺女小玉向旁人问道。
“没见。”
“我也没见。”
“不会真的迷路了吧?”
“莫不是遇到狼了吧?”
“遇到狼还能跑掉,遇到山匪就完了!”
“听说老牛岭有山鬼,他才娶了个灾星,撞邪了可咋办?”
村妇愚昧,说话也刻薄,但是大多淳朴,平时挤兑金锋争先恐后,却没人真想他死。
看着太阳都快落山了金锋还没回来,都有些担心起来。
小玉看向猎户家的小妾:“翠花,你当家的在山里熟,要不让他去看看吧。”
“当家的今天去镇上修弓去了,晚上才能回来。”
“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回去让我爹喊人,去山里寻寻。”小玉有些急了。
“你们看,那边有人,是不是金锋?”
猎户小妾指着后山。
夕阳中,一个人影越过山脊,正在下山。
“不是他是谁!”
小玉嘟哝一句,明显松了口气。
“你们说他打到东西没有?”
“听当家的说,山里的兔子野鸡比人还精,一不留神就跑了。”
猎户小妾说道:“金锋以前从来没去山里打过猎,没迷路就不错了。”
“是啊,猎物要是那么好打,谁都上山打猎了。”
有妇人附和。
可是随着金锋越来越近,很多人都看到了他腰间的布袋鼓鼓囊囊的,还在滴着血。
“金锋,你打到了东西了?”
等到金锋走近,妇人们纷纷围了上去。
“当然!”金锋颇为得意的把两只兔子扔在地上。
“好大的兔子,还两个!”
“这个大的得有六七斤吧?”
“我看差不多,这俩兔子去镇上至少能换四十斤谷子。”
再没人调侃金锋,一个个都满脸羡慕。
农闲时候,村里不少人都会山上碰碰运气,但是一般人家没有弓箭,光凭两条腿,谁能在山里撵上兔子?
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空手而归。
没想到金锋第一次进山打猎,就有这么大收获。
四十斤谷子啊,和着野菜一起熬粥,够两口人过冬了。
“金锋,你就是用这东西打的兔子吗?”
小玉指着弓弩好奇问道:“给我看看。”
“是的。”
都是一个村的,金锋也没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把弓弩拿出来给她们看。
“我能试试吗?”小玉摆弄着弓弩,跃跃欲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