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仙人》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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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相亲

白云悠悠,一精瘦少年,悠哉悠哉的躺在屋顶上,望着蓝天。

他的名字叫做王小孟,是一位狂热的跳伞爱好者,他十七岁就独自一人完成了世界第一高楼的最年轻跳伞记录,同年完成了飞机万米跳伞最年轻记录,但是,在一个云雾飘飞的险峰上的跳伞经历,彻底的改变了王小孟的人生轨迹。

他来到这里,已经有半年了,他大概知道,这里是北宋,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子,他住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房子里,他有一个爷爷,除此之外,似乎再没有任何的亲人。

“小孟呀·····小孟!”爷爷喊他了。

“来喽!”王小孟爽快的答应到。

从最开始的茫然,恐惧,在到现在的慢慢接受,甚至归于平淡,王小孟现在基本上已经接受了自己跳伞穿越的事实了。

“你今天要去相亲呀,这是大事情,不能忘却了,早些去······”王小孟的爷爷,按照王小孟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老古董’,不管是从观念上,还是时间跨度上。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在不管是在宋朝,还是在王小孟生活的那个时代,似乎都是压在王小孟身上一道看不见的墙,说实话,他真的对于结婚这样的事情很没有兴趣,因为,相对于自由,结婚做什么?

跳伞,攀岩,潜泳,这些极限运动才是王小孟的最爱。

但是,没有办法,抵不过爷爷的一再要求,他开始收拾自己了,换上相亲才舍得穿的干净衣服,换上讲究的绣花棉鞋。

“你要努力呀!!!咳咳咳,咳咳······上一次李婶说的孔秀,那姑娘我看不错,你别挑了!”爷爷在屋里一边咳嗽,一边干吼,最近爷爷的风寒病真的是一天紧似一天了,这样下去,王小孟不知道自己还能够陪伴爷爷多久了,到时候,等到爷爷过世,王小孟可就真的成了孤孤单单一个人了。

“恐龙差不多·····还秀呢!”王小孟心里憋着火,但他又不忍心去责骂爷爷,所以,变着法的讥讽自己先前相亲的一个对象,也是同村人。

“什么!?你说什么!!!什么恐龙,人家名字叫孔秀,孔孟之道!的孔!孔孟之道的秀!”王爷爷恨不得从床上蹦起来,喊叫道。

“老糊涂·····‘孔孟之道’里,哪有秀字。”王小孟也没有办法,谁让爷爷就是这么一个极度推崇孔孟之道的人,所以,他今天又要去相亲,估计按照王小孟现在的条件来说,这一次的相亲也是失败的可能比较大。

所以,王小孟才觉得,不想去的。

走到半路,孔秀在河边洗衣服,她今年才十六岁,但是身姿不错,除了脸上有一块很大的紫色的胎记,使得她耽误下来了,所以,小小年纪,家里就急着把她嫁出去,孔秀家可没有王小孟这样的穷,人家家里有良田十亩,鱼塘半亩,还有一个三个屋子的庭院,说实话,这个家庭,在这青河村,真的算是不错的了。

然后,王小孟还有些对人家孔秀爱答不理的,可见,他这个人,或许真的有些外貌协会,对于这一点,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他都没有变化。

不过,人家孔秀倒也未必非他不嫁,如果不是看他长相还算周正,就王小孟这困难家庭,孔秀还真的不会多看一眼的。

“那个碍眼的,做什么去呀?”孔秀也看到王小孟了,他走过孔秀身边的时候,明显加快了脚步,但是,还算被孔秀喊住了。

王小孟就不由得浑身一震!

“蛤?·····孔姑娘这是和我说话呢?”王小孟肩膀一耸,故作惊讶。

“不然呢?这附近还有其他人,还算有鬼呀?”孔秀冷笑一声,也不再多做言语,转身又去在河边的青石板上敲打衣服了。

“我不做什么,去县上买些膏药,最近干活的时候手指有些扭伤了。”

“狗皮膏药呀?”孔秀转过头来,早晨和煦的阳光照耀在###的脸上,盖住了她脸上的紫色胎记,这样一来,孔秀精致的脸型,真的是看的王小孟一阵心神荡漾,在王小孟看来,孔秀的脸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纯天然的鹅蛋小脸,比那些靠着美颜相机P出来的所谓的网红‘乔奶奶’们要好看多了。

他不由得看的呆住了。

但是,这狗皮膏药几个字还是让王小孟心里有些不舒服。

本来呢,人家孔秀说这话到也没有问题,因为,大家基本上生活之中也都是说顺口了狗皮膏药,但是,此刻听起来却非常的辣耳朵,或许孔秀没有恶意,或许孔秀就是故意去嘲讽王小孟,这谁知道呢,反正,王小孟心里有些不得劲,急匆匆的走开了。

“哼,小样,还学会撒谎了。”孔秀看着王小孟渐渐远去的背影说到。

但是,孔秀嘴上洒脱,心里却有些不落忍,莫名的慌张,好几句话想要说出口,但终究吞了会去,因为,她是王小孟的谁呢?如果孔秀过分的去干涉王小孟相亲的事情,到显得她倒贴似的,这是万万不能的,作为一个女孩子,当然还是要矜持一些好。

只是听李婶说,这一次她要给王小孟介绍一位县里的姑娘,这真的是见了鬼了,因为,那个县里的大姑娘会看得上王小孟这个穷鬼破落户,孔秀决定,自己跟去看看,大不了,不插手就是了。

王小孟今天很阔气,特地雇了驴车,带着介绍人李婶,一起就往那武仙县去了。

孔秀也不含糊,自己骑着家里的毛驴也就跟着去了,这小毛驴本来平时孔秀可舍不得骑,只有县里有赶集的时候,她才回去的。

足以可见,先别说王小孟对孔秀心意如何,至少孔秀对王小孟还真的是有些看对眼的感觉,只不过,孔秀虽然脸上有一大块的紫色胎记,但是她心思沉稳,并非那种病急乱投医的人,她看王小孟身上,还真的有些与众不同的潜力呢,所以,她才愿意多花一些时间,去考察一下王小孟是不是适合作为自己的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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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李艳花

武仙县是一个大的县,人口有十七万之多,地界广阔,隶属象州,这是王小孟第一次来县里。

气派的门楼,沿街鳞次栉比的商铺,这些都是王小孟之前所未见到过的景象,虽然说王小孟穿越到这个世界,也有了大半年的时间了,但是,他对于古代世界的印象,基本上也还是停留在基本的农耕社会,真正的像是如此繁华的市井生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王小孟只怕难以置信。

宋朝的商业,其实真的还算发达,说的通俗一些,只要你有钱,在这个世界之中,你还是能够享受到很多的物质方面的享受的,美酒佳肴不必多说,佳人美景更是不少,总之,这一次来到武仙县,的确算是大大的开阔了王小孟的视野。

要说这武仙县,不仅仅是县貌气派,在人这方面也是人杰地灵,人才济济呀······要不然,像是王小孟这样的人,都能够有‘人才’瞧得上?

可见,武仙县的这些人,与别处不同,至少与青河乡来说,一提到王小孟,只要模样稍微周正一些的姑娘,根本不会多看两眼,也就是人家孔秀,说不定还是看在他王小孟可怜的份上,愿意去和他交往一下看看。

万万没有想到,如此条件的王小孟,还有些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用冰冷的态度,严词拒绝了人家孔秀的好意,他虽然嘴上不明说,但是,整个青河村的人都看出来,他就是嫌弃人家孔秀长得有些缺陷,但是,像是王小孟这半亩三分地家产的破落户,他这辈子如果能娶到老婆,都已经算是老天爷对他最大的恩赐,他还挑三拣四?

“停!停!停!就是这里了!”

李婶一边吆喝赶驴车车夫停下了,一边自己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跳下来车了。

王小孟抬眼去看,这里是一个叫做‘神仙居’的酒楼,要不怎么说是神仙居呢,这座酒楼可真的太气派了,比村里最大的建筑,土地庙还要气派个十倍不止,雕梁画栋的楼檐,足足有三层,屋顶上还有一个神鸟凤凰的雕像,旁边有凤凰仙子,更加的让人觉得,这里不是神仙居,哪里是神仙居呢?

“傻小子!呆看什么!别像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里人,待会有些眼力见!”李婶也是和王小孟说了一堆需要注意的事情,但是,基本上王小孟都没有听进去,因为,在王小孟自己看来,这一次的相亲,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要以失败告终的。

反正,王小孟对于自己这一次来武仙县城相亲的对象也是一无所知,只大概晓得,这姑娘的名字叫做李艳花,其余信息一概不知,他若是追问起来,李婶便也含糊不清的搪塞几句,说是天降良缘,说是有可能王小孟家的祖坟冒烟了,才能让人家姑娘看得上他个穷小子。

李艳花。

说起来这个人,那在武仙县城,到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家里算是一个小财主,有良田五百亩,另外有布匹店一家,酒馆一家,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当铺,这些家产算起来,足有万两白银也不止,不知道这个李老爷如何的考虑,竟然主动拖人去说这门亲事,要不然,他李婶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足以昏了头,介绍王小孟给李艳花,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于李艳花这位武仙县的第一大美女的侮辱!

但是如今呢,李家不仅仅是主动让李婶去说亲,甚至给了李婶十两银子作为报酬,事成之后呀,更是放出话来,再赏白银一百两!

这一千个通宝钱才是一贯,这一贯才是一辆银子,算下来,在北宋买一匹马也不过才十两银子左右,买两百斤大米大概一两银子,可想而知,李婶今天这样的兴奋是有迹可循的,李家给她的这些赏赐,大概足够她一家一个月的开销了,还有结余。

还不仅仅如此,李老家甚至还放出话去,说是这个李婶呀,有可能和他们老李家是本家!

这话不简单的,要说平时,虽然大家都是姓李,但是,你就是给李婶一百个胆子,她决然不敢说自己和武仙县的李老爷是本家,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庄稼人,是在高攀不起人家李财主。

“进来!进来!杵在门口做什么?怕羞不成!”李婶已经走进了里屋,有一个天字号的阁间,门已经打开了,里面扑出一阵香气,王小孟远远的就问到了。

看来饭菜早就已经准备妥当。

在清河乡吃惯了粗茶淡饭的王小孟,这一次逮到机会,还不算要好好的胡吃海喝一番,才算过瘾,他也要好好的品尝一下,真正的古代的美食,大概是什么样子的口味!

山珍鸭,鹅掌,佛跳墙,基本上只要是王小孟平时在各种各样的古装影视剧里听过的登得上台面的硬菜,几乎这桌子上就全部都有了,由此可见,对方为了这一次的相亲,也是可以说花了很多心思的,这倒是确实让王小孟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他王小孟这是何德何能呀?

王小孟自从穿越来到这古代之后,基本上也是说吃的都是粗茶淡饭,没有办法,王小孟的穿越之路,不像是很多的穿越小说里描写的那样的炫酷,那样的辉煌,他的穿越的起点就是很低的,毕竟,王小孟的爷爷就算是在这地界不是很大的青河村之中,也算得上是一个出了名的穷人的,这说出去,真的不算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

但是如今,这风水轮流转,王小孟竟然还有去品尝一下真正的大宋王朝的精品菜肴的口服,王小孟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这一次穿越之旅,似乎也不算是太糟糕的。

既然是相亲,那么,当然是男方和女方坐在一桌,相互瞧看两眼,看看是不是双方都比较的有眼缘一些的。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在北宋相亲都有这样的规矩,这姑娘看了王小孟一眼之后,就起身离开了,什么多余的话也没有说,王小孟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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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兔子

你要说她无意王小孟吧,她离开屋子之前,明显还是对王小孟笑了一下,你说她对王小孟有意吧,这算什么?一句话都不说的?

“相中了!你小子真的是福气不小!”李婶一边吃菜,一边满脸堆笑,似乎这一次的相亲行动,成功了?

“什么情况?”王小孟两只眼睛瞪的滚圆,像是那通宝铜钱一样的大。

的确,这是在让王小孟自己都觉得有些震惊,如果这里有彩票的话,那么,他肯定是愿意去多买几张的!

因为,王小孟的运气未免太过于爆棚了一些吧?

不仅仅是王小孟没有想到,就连跟着王小孟一起进城的孔秀显然也是没有想到的,这个穷小子,这是天上掉下一个馅饼呀?

王小孟吃的是心满意足,至于饭菜的钱,人家李艳花早就提前打点好了一切了,自然是不必王小孟去烦忧的,再怎么说,这李艳花也算是武仙县出了名的富家千金,不至于说相亲还让王小孟去付钱的。

酒足饭饱,王小孟当然是要离开这神仙居,驴车早已经是等在那里,但是,王小孟不着急回去,所以就打发驴车先送李婶回去,他自己先在这武仙县之中逛一逛,毕竟,对于王小孟来说,他还真的是少有机会来到这武仙县呢。

“小孟呀,你可千万注意呀,可不要再出什么洋相了,耍一会就回去,如果你在这武仙县里闹出什么笑话来,到时候,这门婚事,还难说哩,明不明白?”李婶也是千叮咛,万嘱咐,因为,王小孟的这桩婚事,也是关系着李婶是不是能够从李老爷哪里拿到更多的钱的。

王小孟也只是顾着点头,然后快步的走远了,他可不想和李婶多啰嗦。

“孔秀说她喜欢兔子,我来看看,这武仙县里,有没有兔子。”王小孟这个人,也真的是奇怪,他之前明明是拒绝了人家孔秀,但是,他这心里又觉得孔秀人还是不错的,所以,他想要买一只兔子送给孔秀。

这样的话,或许孔秀在知道了王小孟相亲成功的消息之后,也就不至于说太过于伤心难过了。

其实,对于这一点,王小孟还真的是有些自己想多了的感觉,人家孔秀······似乎也并没有说喜欢他到这样的程度吧?

没有办法,人家王小孟在穿越到这个世界之中,本来也是比较的自恋的,这就是王小孟天生的性格,还真的是很难改变。

宋朝的街市,繁华程度,还是远远的超过了王小孟的想象,看来那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上所呈现的场面,还真的是诚不欺我,发达的商业系统,算是让王小孟是开了眼界了,并非说古代的世界,就是完全沉闷无趣的。

王小孟想要买兔子,这原本也不难,只是,他初来乍到,哪里知道这鱼龙混杂的武仙县,市井江湖远远要比那清静无为的清河村要复杂的多了,所以,王小孟这会正在街市上走着,忽然一个小叫花子就跌跌撞撞的从王小孟的身边闯过,不偏不倚的就撞到了王小孟的身上。

这一撞也是让王小孟都有些脚步踉跄起来了,但是,他却也没有多想,只是愤愤说到:“哪里来的小叫花子?走路这么着急的?”。

“不好意思呢大爷,大爷。”这小叫花子到也是没有多和王小孟说些什么话,他头也不抬的就继续像是疯了一样的向前跑去,反正似乎真的有什么着急的事情。

王小孟不疑有他,继续在街上寻找能够买到兔子的地方,最终,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王小孟在一个卖兔子的摊位面前停下了脚步,他以前在现代世界之中,也曾经买过兔子,养过兔子,但是,这最终的结果却是说兔子水土不服,最后没有养了几天就死翘翘了。

当然了,现在王小孟在这北宋买兔子,也并不是说为了自己养兔子,而是为了让孔秀心里高兴一些,不管怎么样,大家就算是最终没有成为眷属,但是,成为朋友,也总是可以的。

“老板,你这个兔子怎么卖的呀?价钱多少?”王小孟一边问,一边已经上手去摸了摸这些兔子的毛发,看看,毛发是不是浓密,色泽是不是光鲜,这些都是很简单的表现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一只兔子的成色到底好不好的重要标准。

可见王小孟对于‘外貌协会’这个身份看来是一时半会的摆脱不了了,就算是王小孟嘴上不承认,但是,他心里似乎就是如此。

这卖兔子的摊主见得生意上门了,当然了满脸堆笑:“小哥,买几只兔子呀。”。

王小孟若有所思,说到:“先买一只,如果效果好,我以后会再来买的。”。

“一只,就是一只的价格,你如果多买几只,我倒是可以给你稍微便宜一些的,怎么样?”这摊主到还真的是会做生意,还想让王小孟一次多买些兔子。

但是,王小孟这个人一定决定了的事情,又岂是这么容易被人说动,然后去改变的?

“一只兔子,我现在只要一只兔子。”

“好吧,我这边一只兔子是三十文钱,请问这位大爷,需不需要再买一个放兔子的竹篓?”

“不用了。”

王小孟就准备把这兔子抱在怀里带回去了。

毕竟,现在王小孟的经济情况也不是说很富裕的,所以,能够省一些钱就省一些钱,这也挺好的。

不过,这事情的发展,似乎还是有些出乎了王小孟的计划,因为,他的钱呢!?

“我的老天爷呀!我的钱袋子哪里去了?”王小孟不由得喊了起来。

这个时候,卖兔子的老板也被王小孟给吓了一跳,当他意识到王小孟身上可能没有钱买兔子之后,他对于王小孟的态度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了。

“呦······大爷这是有这闲工夫,莫非来故意消遣我呢,买个兔子还哭穷,有意思吗?”这个在街市上卖兔子的摊主,也是有些阴阳怪气的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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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时来运转

王小孟心中一阵慌乱,失魂落魄,不由得想起之前在街市上那一撞,可见并不简单,或许就是在那时,他身上的钱袋子被那小叫花子给偷去了。

“这可当真混账!”王小孟拍手说道。

但是,如今也已经是一个无可奈何的局面,因为,王小孟的脚程速度绝对不是那个在街上上横冲直撞惯了的小叫花子的对手。

而且,就算是王小孟追的上小叫花子,难道说这个小叫花子就会乖乖的承认他偷了王小孟的钱袋?到时候,再弄出一些幺蛾子来,可真的能人王小孟喝一壶的了。

所以说,思来想去,王小孟也不打算为了这么一些小钱去报官府,免得得不偿失。

然后,就在王小孟失落的准备离开这卖兔子的摊位的时候,身后却忽然冒出来一个人,她身高估摸着刚刚到了王小孟的胸口,所以说,这猛然的一转身,几乎让王小孟和她撞了一个满怀。

这是一个女子,身穿浅粉色双蝶丝绸长衫,配上同色的长裤,还有精致的布鞋,一看就是精心打扮过的,她一双大大的眼睛,有些惊恐的望着王小孟。

“是你?”王小孟双眼一眯,觉得这个世界是不是太小了一些,然后说道:“你怎么来了?······你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在青河村的。”。

孔秀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说道:“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果然是你呀,你在这里做什么?”。

王小孟有些不耐烦的道:“我能做什么?瞎逛呗。”。

“兔子耶!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兔子?”孔秀表现出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应该有的天真浪漫的心理,脸色绯红,似乎有些增加了对王小孟的好感。

但是,王小孟这个人,就是有一个毛病,他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加上这刚刚和武仙县的有名的千金大小姐李艳花相亲成功,这如果是放在王小孟穿越之前所生活的时代,李艳花就是一个典型的白富美呀,而王小孟和李艳花的这番传奇遭遇,大概也算得上是穷小子的逆袭。

王小孟拨浪鼓一样的摆摆手,说道:“你少臭美了,谁说我要买兔子给你了?我只不过就是刚刚好路过这里罢了,原来你喜欢兔子,那你自己买呀。”。

小姑娘脸上的神情也是转瞬变化,不由得轻叹了一口气,默不作声了,只是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就这么的看着那些笼子里的兔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说实话,如果今天王小孟的钱袋子没有被那小叫花子偷了,那么,王小孟还是很愿意去花些钱给孔秀买一只兔子的,可惜呀,现在这些都成了空话了。

“好了,好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清河村呀?正好我跟你的驴车一起回去,可以吗?”王小孟也是硬着头皮说到。

他似乎已经完全不顾自己刚才对人家孔秀说,然她自己花钱买兔子的时候的凶狠的样子了。

不过,好在孔秀这个姑娘,就是这一点比较好的,她不记仇,笑盈盈的说到:“好呀,那我们回去吧,反正我在这武仙县的事情,也办完了。”。

孔秀说的这些事情,其实也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无非就是来武仙县的集市把家里空缺的柴米油盐都补充一下。

还有一件比柴米油盐更重要的事情就是说,孔秀本来是想跟着王小孟一起去看看他相亲的对象到底是谁的,奈何说中途大概是王小孟和李婶的驴车真的是走的太快了,所以说,孔秀跟丢了,所以,孔秀到现在也都不知道,这一次王小孟大张旗鼓的相亲,到底结果如何的。

路上,孔秀到底是忍不住的去问:“你今天这事,办的如何?”。

小姑娘脸上的表情还是很拘谨,似乎也觉得自己忽然问出这个问题,显得很莫名其妙,她并不是人家王小孟的娘子,为什么要管人家王小孟相亲的事情呢。

“什么事情?”王小孟还有云里雾里。

孔秀这才测过脸来,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王小孟,说道:“还能有什么事情,你只管把我蒙在鼓里,故意装样,我问的就是你相亲的事情,却是哪家姑娘,又愿意和你相亲了,估计,未必比的我好。”。

孔秀也到底是一个青葱女孩,说的这些话,还有些斗气童趣,什么话,她都放在嘴上说了,直来直去的,到也没有什么心眼。

王小孟倒是表情复杂的摇了摇头,并不言语了。

孔秀却要追问:“你若不说,我便将你赶下车去!你到底有本事,自己走回去!”。

此去青河村,可还有十几里路,加上王小孟和孔秀现在又是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所以,就是借给王小孟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自己走回去的,天色渐渐黑下来了,免不得山里还有些猛兽出没的。

“罢了,我和你说就是了,何苦这样赶我下车。”

“我何曾要这真的赶你下车了?”

“不管真假,反正,我是和李艳花相亲的,我只知姓名,并不知她底细,但看上去,应该是衣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大小姐。”

“李艳花!?你怎么会和她相亲呢,她可是神仙居的老板的女儿呀。”

“原来神仙居是她家开的?难怪了。”王小孟说到这里,也是不由得把手伸到了衣袖里,天气渐渐转冷了。

说到这样一些话之后,孔秀到也不再多说什么了,满脸的失望,但或许孔秀自己也会觉得,不管是论美貌还是财富,她都是比不上。

王小孟和孔秀两个人也是一路无话,然后回到了清河村,王小孟自是回到自己家里,孔秀沉默不语的赶着小毛驴也回自己家去了。

人家孔秀家里还有自己的毛驴呢,就这条件,王小孟这边就完全比不上了。

实际上,王小康家真的算是整个的青河村,最最穷苦的一户人家了,他今天的步伐,尤其的轻快,心里乐开了花。

原因无他,无非就是觉得这所谓天无绝人之路,老天爷总算是给他安排了一个李艳花这样的白富美,那么,对于王小孟来说,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大好前途,岂不是遥遥在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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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春天

“爷爷,我回来了。”王小孟今天讲话,变得底气十足,因为,他终于相亲成功了。

青河村地方不大,王小孟和他爷爷所住的茅草屋在村子的最西边,再往西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山坳,至于这山坳之中有些什么,可就不得而知了。

爷爷一早就听说王小孟进城去相亲了,所以说,他这心里也是非常期盼,听到自己的宝贝孙子回来了,不由得喜出望外,奔出门去:“小孟!人家姑娘相中你没有呀!”。

这话听的王小孟不由得一阵苦笑,这相亲明明就是两个人的事情,怎么不应该说‘小孟!你看中人家姑娘了没有呀!’这样才是比较合适的。

爷爷这样的说法,难免就会显得王小孟有些悲催,甚至有些卑微,他去相亲,就是让人家挑选的,但是,似乎王小孟就没有资格去挑选别人了。

王小孟喝了两口凉水讲道:“爷爷呀······和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说这样看不起人的话,我今天相亲还就成功了!”。

这下子,爷爷可就真的算是一颗心放了下来,赶紧过来问这姑娘叫什么名字,王小孟自是回答李艳花,又问长得如何,背景如何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等到这些问题真正的都问明白了的时候,老王心里泛起了嘀咕。

“这李婆子做事情怎么疯疯癫癫的,我们小孟这样的破落户,她给敢给介绍人家李员外家的千金大小姐,这简直是疯了呀,疯了。”老王坐在台阶上开始发愁,眼神空洞的望着远方,也不知道到底在想着什么。

按照道理来说,宝贝孙子王小孟今天走了好运,难得的相亲成功了,那么,老王不应该高兴的,何苦愁眉不展?

原来,神仙居在整个的武仙县来说,那说是第一等的大酒楼也不为过,如此豪族,如何看得起王小孟这一个一贫如洗的穷小子,这其中,只怕是有所猫腻。

只有这王小孟自己,似乎还有些身在局中不知迷的感觉,甚至已经开始憧憬自己以后在这北宋的婚后甜蜜生活了,不得不说,王小孟在北宋赚钱的本事没有多少,这想象力几乎已经快要突破天际了,这也难怪,毕竟,就连这穿越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那么,穷小子娶白富美的经典故事,也就有可能发生了。

在至少人家王小孟是这么想的,至少在白天的时候,他还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但是,夜深人静之后,王小孟躺在自己的床上,一个用破旧木板搭建起来的简易的床铺,再回想起今天吃饭的神仙居,这天壤之别,真的是立刻体现出来了,所以客观上说,王小孟并非一个没有自知之明的人,甚至这一次听到相亲的对象是一个县里的姑娘的时候,他最开始都不想去的,但是,架不住爷爷的百般的督促,他也是无可奈何,走一个过场罢了。

只是李艳花对他的轻轻一笑,以及媒婆李婶肯定说人家姑娘看上他了,才会让王小孟短暂的迷失了方向。

不过,很多事情也说不准,走一步算一步好了,这大概就是王小孟此刻心里最大的写照了。

到了第二天,这更加稀奇,更加让王小孟纵然想象力再怎么丰富也很难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开始只是听得这青河村外,一阵敲锣打鼓声,王小孟只以为这是青河村哪家又娶亲了,所以热闹了一阵,但是转念一想,似乎这个猜测又有些不对的地方,因为,还是那句话,青河村本身不算大,不过百户,有什么嫁娶之类的事情,大多早就传遍,众人一起热闹吃饭,如何今天特别了。

“哼,不知是谁家娶亲,连我们爷孙两个也忘记了,不请去吃饭,果然是家道中落,没有人看得起了。”爷爷在哪里埋怨着,嘴里吧啦吧啦的大口的吃着小米粥。

王小孟自己觉得爷爷这话当真好笑,因为,什么叫做‘家道中落’,自己自从穿越到这北宋以来,这青河村老王家什么时候家道中兴过?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不一会,这嫁娶的热闹的锣鼓声,竟然越来越靠近王氏爷孙俩的茅草屋了,随着阵阵喧天的锣鼓,王小孟看到走在最前面的人,竟然就是说昨天给王小孟介绍相亲的媒婆李婶!

这是个什么意思呢?

不由得多说,王小孟整个人浑身一怔,魂飞天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切的美好,竟然是如此的真实,难道说,昨天刚刚和自己相亲的武仙县城里有名的富家千金大小姐李艳花,这是主动来送嫁妆了?这也给王小孟太多的面子了,搞得人家王小孟心里都有些不踏实,有些诚惶诚恐的了。

但是,事实摆在眼前,也容不得王小孟多想,当李婶满脸堆笑的出现在王小孟还有爷爷面前的时候,春天来了······王小孟的春天,来了!!!

虽然现在从季节上说,已经是深秋,天气转冷,但是,在王小孟的心里,暖洋洋的,因为,他自穿越以来,所有吃过的苦,所有受过的罪,似乎都会在此刻,变得烟消云散了!

“恭喜!恭喜呀!王娃子!你中了!”媒婆李婶也是说话颠三倒四的,大概她收跑腿费也是收到手软,收到神志不清了。

“我中了?我中什么了?状元呀?”王小孟也是打趣的说到。

当然了,现在的王小孟还不可能中状元,因为,他还没有成为举人,所以他更不可能成为状元,他现在甚至连自称秀才的资格都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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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改命

“不是,王娃子,你相中了,人家李家,特地让我来给你送礼来了,你呀!打扮!打扮!今天就随我进城和人家李家大小姐结婚吧。”媒婆李婶乐开了花,看来,李老爷给她的钱不在少数。

不过,王小孟也是觉得此事有些运气好的不真实了简直,所以,他愣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然后狠狠捏了捏自己的大腿,不由得‘嘶~’的一声轻声哼出来,很显然,王小孟没有做梦,他能够感觉到在自己捏自己大腿的时候的痛感。

但是,很显然,对于这件事情懵圈了的人,不只是只有王小孟一个人,爷爷也彻底的懵圈了,他瞪大了老眼,眼泪汪汪,仰天大叫:“终于相亲成功了!老天有眼呀!”。

“我这破落户孙子找到娘子了!”

老王头呼天抢地,老泪纵横,倒在地上打滚,自是不必多说。

知道的明白这是为自己孙子找到娘子高兴,不知道的,还以为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好啦!!!爷爷!你先进去!有什么话进去再说!”王小孟自是连推带赶的将爷爷推进了屋子,关好了门,挡住了门口。

王小孟满脸堆笑:“李婶呀,此事重大,我也需有个准备,换身衣服,待会就是进了县里,也不至于给人家李家丢了脸面,好歹容我一会时间。”。

这样的事情,王小孟想得到,人家见多识广的李婶想不到?早就有人恭恭敬敬的端着一个木盘,盘子里整整齐齐一套喜庆红衣,上有祥云,明白人一看便知,此是新郎官的衣服。

“王娃子,你尽管快些,别让人家李姑娘等你久了,你到像是没了礼数,咱青水村的娃子,也得有个样子!”

“对的,对的,我这就去换衣服。”

此间热闹,纷扰,议论,惊讶等等四面八方的情绪,开始在这小小的青河村之中蔓延开来,王小孟就是那个丢入水里的石子,一切的风波因他而起,而孔秀就是那个被水纹迷失了眼睛的小女子,她今天也换了一身漂亮衣服,她心里也有很多话想要和王小孟去说,他好狠的心哪!

须臾片刻,王小孟偏向是一朵红云一般,踢门而出!

一种咸鱼翻身的市井小民的姿态,早已经跃然纸上,不怪他狂,只因他时来运转,走了大运呀。

“嘿呦!哈哈!”

“新郎官出来了!神气呀!”

“俊呢!”

大家一众夸赞,却看此人仪表堂堂,红衣飘飘,一席长发卷在头顶,白玉发箍,更添得几分潇洒。

要说王小孟家穷,他这小子还偏偏拿的出来这白玉发箍,说出去谁信呀?

这还不止呢,他胸口分明又多了一个金麒麟的挂坠,这些可都是王小孟爷爷给他的,至于武仙县李家这边,除了衣服之外,虽然也有黄金十两,白银百两作为门面,但是,却似乎不及这白玉发箍和金麒麟挂坠如此让人晃眼,好一个老王头,扮猪吃老虎!

王小孟此刻心里也是思绪万千,原本他还真的以为自己是一个穷小子,万万没有想到,爷爷压在床底的那个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木箱子里,还有这两件宝物呢。

至于宝物的来源,爷爷不肯说,王小孟也不想问。

人群之中,却有一个红髯老道,瞳孔极速缩小,似乎看到了什么惊人之物,过了一会,神情悲怆,独自摇头。

但是,这些情景,似乎并没有引起任何的察觉,大家招摇是吹拉弹唱,按照习俗,王小孟此刻要上马去,至于老王头他也就是王小孟这边的高堂了,因为,王小孟在这个世界上,就只有爷爷这么一个亲人了。

老王头被众人扶着,簇拥到轿子里,一路是笑的合不拢嘴呀,他本来还觉得此事有诈,但是,这银子和黄金岂能有假,加上如此正式甚至高调的迎亲场面,早就算是让乡里乡亲的人都知道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到时候,估计这就算是武仙县的李家势大,也不好随意欺人的,毕竟,这婚嫁之事,又岂是说可以玩笑的。

你今天说可以,明天说不可以,今天说结婚,明天说休夫,那也太玩闹了。

“小孟呀,你可千万争点气,记住爷爷一句话,万般皆下品惟有忍字高,你不要太争强好胜了,免得人家李姑娘,一气之下,休夫休了你,可就不妙了。”这老王头讲话,果然还是一贯的贬损自己的孙子,把自己的孙子王小孟说的一无是处的。

以至于‘休夫’这样的词都说的出来了。

“爷爷呀······我从来只知休妻,哪里有什么休夫的说法,你不必多言了,我万事注意好了,不会出任何差错的。”王小孟此刻坐在马上,意气风发的说到。

很显然,好一个得意新郎官。

正所谓:穿越北宋好儿郎,家贫如洗失意场。

相亲改命真好运,从此走上富贵堂!

随着这马蹄声渐渐远去,一路的吹拉弹唱,好不欢喜,只有那孔秀成了个泪人,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她只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手里的荷包也抓的紧紧的,她知道王小孟这个人做事情不仔细,钱袋子也没有一个绳子,所以说,她亲手绣了一个荷包,虽然不值得几个钱,但多少是个情义,如今这般,当真是心如刀绞一样。

“秀呀,你看他个鸟人作甚,咋回家去!”孔秀有一个哥哥,生的是五大三粗,力气大如牛!

他看着自己妹妹哭泣,孔武心里也是很不高兴,有一个成语,就叫做‘孔武有力’,但是现在的孔武呀,还真的是拿自己妹妹孔秀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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