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窟铭》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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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杀手没有童话

我叫百魅,来自江南第一秘密杀手组织蝴蝶谷。

其实,我根本不适合做一个杀手。

因为我是一个多情的人,做不到真正的冷血和残酷。

原本,我只是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酸秀才。

但我要吃饭,为了谋生这么一个最没出息的理由,我竟然走上了这条路。

癸巳年,四月初四,阴天无雨。

我独自一人带了两样兵器悄悄潜入卧龙窟,要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的老板,一个该死的狗贼,居然没收了我的看家武器,我心爱的“未央”剑。交给我一对紫金锤和一把开山刀。

这都是我最不善用的武器,不仅笨重,而且难用。适合战场上厮杀,却不利于行刺。

还好,我悄悄地藏了我的另一件保命工具,我的匕首“蛇吻”。这匕首虽然轻巧,但十分凌厉,吹毛断发,削铁如泥。而且,匕首的柄末有一条细细的钢索,连在我腕间的这只蛇纹铁镯上,不容易丢失。

卧龙窟里有六煞星把守。他们都是很难对付的敌人。

小五通唐青,他是我要面对的第一个对手,我承认我怕他。不是因为他的武功有多高强,而是他用毒的手段实在毒辣而卑鄙,卑鄙到我无法想象的程度。

铁和尚,也是个卑鄙的用毒高***僧一个,却满口仁义道德,地地道道的伪君子。

假女人,东瀛浪人,武学修为很高,人也极其清高,杀人手段残忍。但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娘娘腔。

李大狗,用枪的好手,不仅会长枪,还会用火枪。但除了傲慢,别无他长。所以,注定他是第一个死在我手中的人。

勾魂老赵,西北最著名的刀客,曾经一把单刀威震关中,一夜之间连败五大高手。他用的刀也很出名,叫做“斩铁”。

鬼流星单一飞,江南三大剑侠之一,剑法出神入化,精妙绝伦。他用的剑也十分奇特,不仅锋利无匹,而且神秘精妙,出招迅速无比,名曰:“水鬼”。

我来卧龙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刺杀孔兰君。

非常可笑而可悲,她是一个非常美丽妖艳的女人,极其迷人。如果不是接到这个任务,我相信我见到她以后一定会不可救药地爱上她。

然而,我绝不能够爱上她,因为她可算是世上最心狠手辣的女人。不仅杀人不眨眼,而且用毒的功夫也非常厉害,尤其是那一种:“夺魄勾魂”。那是一种很歹毒的迷香,一旦不慎,中了此迷香,会瞬间丧失战斗力,被**驱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任凭她羞辱、折磨,然后被残忍玩弄致死。同时,她也是一位用剑的高手,她用的剑也很出名,叫做“情殇”。

就在我历尽艰辛一一除掉六煞星,刚刚与孔兰君交手之时,幕后老板的女人出现了。一个比孔兰君更要可怕十倍的女人:秋水夫人。她竟然是来杀我的。

秋水夫人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忍术深不可测,难以捉摸。因为她本就是个日本女人,来自服部千军家族的杀手。她的身边,还有六个十分难缠的丫鬟,都是顶尖的忍者高手。风子、雪子、雾子、冰子、霜子,以及十分危险的影子。

秋水夫人在嫁给幕后老板之前的名字叫球横波,组织里称她“魅子”。与影子是同父异母的姐妹,这对魅影姐妹的可怕,远远超出想象。

姐姐最擅长用的武器是一把古怪的大号匕首,名曰“阎罗”,最著名的招式就叫“阎罗笑”。听听,阎罗一笑,立刻要命。

妹妹最擅长用的武器是一把轻巧的忍者刀,名曰“刀不过三”。也就是说,三招之内,这刀必须饮血,如果饮不到敌人的血,那么就要饮自己的血。所以,影子的残暴和疯狂超乎想象,令人发指,丧心病狂。

杀掉影子,我用的是孔兰君的剑。

杀掉魅子,我用的是影子的刀。

“刀不过三”。我却用了三十招。

在刀锋划破球横波的颈脖之前,它喝的都是我的血。直到最后我用了那招最卑鄙的“迷魂环杀”。这是我最鄙夷和痛恨的招式之一。可我却不得不用它来结束这场战斗,保住我的性命。

孔兰君虽然危险,但她却死得很早。我很轻易就干掉了她。因为我用了比她更卑鄙的手法,另一种迷香。这种迷香,名曰:“忘情失忆”。不仅厉害,能让人瞬间忘记一切烦恼,而且扩散极快,气味还很好闻。芬芳得叫人无法抗拒。千般舒服,万种美妙。初恋般美好。

之所以说这个任务几乎不可能完成,关键在于一般人根本走不到孔兰君面前。如果走到了,就别想离开。尤其是男人。但我,这回压根不是人。

在我见到孔兰君的第一眼,尚未与她对话之前,我的一包药粉已经铺天盖地向她袭去,炸碎在她的脸前。纵使她武功高强,她也不能不呼吸啊!

这迷香歹毒阴险,威力霸道,粘上一丁点儿就足够了。何况,我直接炸过去那么一大包。

嘿嘿!我就不信她有多强大的闭气功夫,我死缠上来交手的当儿她能不用喘气儿接招。

可怜堂堂孔兰君。一世威名,厉害得叫人疑惑,却独独没有我这迷香的解药。

所以,她忘情而且失忆,瞬间变成了一个痴痴傻傻的女人。很轻易地被我夺走了手中的“情殇”剑。而后,我毫不犹豫地一剑封喉,贯穿了她的脖子。

杀手,就要做到冷血无情,残忍残酷。任你面前是多么美丽妖娆的女子,也要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把她视同一具发臭的尸体。杀她就像杀鸡一样,毫不手软、绝不客气。最好连眼皮都不要眨。

如果不这样,变成尸体的就只能是自己。

“情殇”啊“情殇”,你这名字起得贴切:有情之人惨淡下场。只有无情、绝情,才可能活下去。

这是情人的悲哀,也是杀手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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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谁比谁更卑鄙

在接到刺杀孔兰君的命令之前,我曾去过一个奇怪的岛屿。

这个岛屿之所以奇怪是因为这岛上到处都是活火山,周围除了无边肮脏黑暗的海水外,还遍布着丑恶而滚烫的岩浆。一靠近那岛,便能闻到刺鼻的硫磺味,腥臭且辛辣。

因为到底不知道这个岛屿的名字,所以后来我自己就把它叫做“炎硫岛”。其实,那真是一个地狱般恐怖的地方,人类真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谁会稀罕占有它呢?但就有人不惜花重金买下了这个岛屿,把这个蛮荒之地占为私有。

这个貌似白痴的人就是李秋水。

千万别误会,李秋水是个男的,正是“秋水夫人”球横波的正牌老公,这个东瀛高级忍者“魅子”的合法交配者。虽然,早不知道他是第几任接盘大侠。同时,他也是我这个组织的幕后老板,一个始终不知道是官还是商、不明身份的大人物。

什么叫“大人物”?就是可以左右和决定你命运的人。他只要一声令下,我可能就得随时去送死。

起初,我根本无法理解他占有这个岛屿的用意,以为这岛上有金矿、宝藏、龙脉?或者……是什么其他的珍稀资源。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这个破岛上,有一条秘密的海底隧道,竟是通往巨富山的必经之地。那里正是李秋水的老巢。山里有卧龙谷,谷中深处就是卧龙窟。

这个破岛,原来是门户。

这个毫不起眼的破岛上埋伏了李秋水手下的三大高手,他们分别是:分光捉影,一手七杀之杜七;妙手神偷,无孔不入之公孙妙;巨灵之掌,力举千斤之石重。

公孙妙和石重倒没有什么可怕。这二人一个是贼,一个是莽夫。公孙妙的武功稀松平常,主要靠放毒、使诈这类下三滥的卑鄙手段来害人。多数使用偷袭、突袭,出其不意,攻人不备。而这个本事,我比他更强百倍。石重空有一身蛮力,使用的武器是一对四百斤的黑铁锤,倒是勇猛无匹,干起仗来像极了说书人讲的李元霸。但他这种人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记得最可笑的是,当时石重中了毒,却还逞硬,对我喊了一声,骂道:“兀那小贼!可敢不用这等低劣行径,与俺大战三百合?”

哎呀亲娘咧!我是杀手,是要不择手段干掉你们扫清通路的,你以为我是大侠啊,没事来这个破岛上跟你切磋、研究武学?

所以除掉公孙妙和石重,我没费太多周折。

真正难对付的,是杜七。此人精于剑术,擅长暗器,轻功绝妙,可谓“全能”,是个一流的顶尖高手。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居然会一种分身的忍术。能变成一真一假两个人。

卧槽!这就恐怖如斯了。

在与杜七交手的时候,我冒了极大风险,几乎命悬一线。他用的暗器种类很多,飞刀、飞镖、飞轮、飞蝗石等等。最可怕的,是一种细若发丝的黑蜂针。与他交手十分艰难而吃力,随时要提防着这些暗器的出现。那黑蜂针细微难察,速度又极快,简直避无可避。

庆幸的是,出发之前,菲儿提醒我穿了她那件金丝软护甲。这可算是我近几年来做的最靠谱的一件事,也多亏了菲儿的慷慨相赠。

这件金丝软护甲,看上去轻薄无比,似绸缎般光滑,我当内衣正合适,但它纹理织密至极,柔韧坚固,能避刀枪暗器。

杜七的剑法精妙,但这次他却没有用剑,居然用了那奇怪的东瀛武器:指虎。这武器歹毒凌厉,速度极快,令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很适合贴身格斗。交手不过十几回合,我外面的衣服就被他扎刮钩扯得稀烂,脸上要害也差点中招。叫我不禁惊叹:这厮真他妈危险!凶狠且难缠。

但杜七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只注意到我的剑法,把我的剑封得又紧又死,让我手忙脚乱,破绽百出,招招失误,根本无法伤他半分。就在他略感得意,准备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碾压羞辱我的时候,我一颗迷烟弹突然出现,当头炸碎,又从剑柄里闪电般弹出了那支匕首“蛇吻”。

一刹那间,在杜七未及反应发生了什么变化时,“蛇吻”之芒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划过了他的双眼。

杜七瞎了。任他本事再大,再会分身,他找不到我的准确方位。所以,可怜的杜七最后竟然死在自己的“杀手锏”黑蜂针下。

说来欺人太甚,我是趁他看不见,闪到他背后,用戴了手套的手指,捏了一枚黑风针,像针灸一般扎进他脖子后的“天柱”穴的。扎完我就闪一边躲起来了。当时我的那个姿势,实在是……太猥琐了,别说不像个剑客,简直都不像个杀手。

这黑蜂针果然毒性剧烈。我在不远处眼睁睁看得分明,那一根细细的黑蜂针在杜七雪白的脖子上生根、发芽,而后开花、结果……原本白净英俊的一张脸孔,从脖子开始变得无比丑恶狰狞,直到最终像腐败的冬瓜一样干瘪死去。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骄兵必败;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安全行得万里路,小心驶得万年船;

居安思危,穷则思变;

谦虚使人进步,狂妄必遭惩罚……

这些经典的“典故”,在我与杜七一战之后,我侥幸活下来之时,突然有了无比深刻的顿悟。

虽然,有些话根本是我自己胡乱总结的。

我的才学不高,仅仅只是个……落第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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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善良并没有用

蝴蝶谷之所以称为江南第一秘密杀手组织是有它的原因的。它的秘密像海洋深处的黑暗一般难以揭破。

我不知道这个组织里到底有多少人,也不知道以我的实力能在这个组织里算老几,更不知道我的老大究竟是谁。

李秋水么?他是幕后老板,但他并非谷主。

我们的谷主,听说极少露面,我都不知道是男是女。据说人家在江湖上以前有个名号,叫“死神之蝶”。听,恐怖吧?但身边从来没有一个人见过。他,或者她,就好像是神话传说中虚构的人物。像玉皇大帝、如来佛祖、王母娘娘、观音菩萨那样……根本捉摸不着。

我只知道,我的每一次行动都有人在暗中监视着,我必须毫不打折地按照上级的指示去完成每一次任务,干掉一切指定目标。即便,那个目标是一个柔弱美丽的女子,毫无招架之力。即便,她是无辜,一点儿过错都没有。

这是杀手无法抗拒的规则。也是逃不开的生存法则。本无丝毫怨仇,我却要丧尽天良地把她杀掉。无论我是多么地不情愿,多么下不了手。

我的头上有好几个老大。我只是一条任人使唤的枪。戳到哪儿,哪儿流血。如果有一天不用我了,那可能就到了我人生结局的时候。

我曾经杀过一个纯洁美丽、天真无邪的女人。我都不明白老大为什么要下令取她的性命。因为那次的任务没有钱啊!她到底与我们有什么仇怨,哪里得罪了。在我看来,她是那么活泼、柔情、可爱、彬彬有礼、美丽动人、斯文大方……

如果我的老大是个男人,那是因为求爱不得恼羞成怒?所以决定要毁掉这个自己得不到的宝贝,以泄私愤?如果我的老大是个女人,那或许是因为嫉妒成狂,所以一心要除掉这个比自己更耀眼的障碍?

我不知道,难以猜测,无法捉摸。

我的老大,我真不知道她或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每次接到任务的渠道不同,方式也千奇百怪,匪夷所思。有时候是飞鸽传书;有时候是派一个毫不注意的陌生人送信;有时候是一觉醒来,突然发现墙壁上多了一行不知道怎么弄上去的字:“某月某日某时某地,杀掉某某”……

看出来了吧,其实我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危险之中,随时可能人间蒸发。

我的组织在江湖上之所以排名第一,是因为我组织里顶级的杀手最多,完成过的任务最为著名。比如,刺杀贵妃、刺杀王爷。我相信如果老大下令,我们连皇帝也照样能够干掉的。

整个天下,江湖门派多了,像我们这样专做杀人买命勾当的也有。仅江南,就有四家,除了蝴蝶谷,还有福寿洞、快活林、逍遥宫。但,他们都比不上蝴蝶谷。

只因为,蝴蝶谷里,像我这样毫无依靠、烂命一条、压根儿不会惜命怕死的人,太多了。

我们杀人,不需要什么理由,仅仅是为了混口饭吃。

何其下贱!

所以也看得出来,这世道是多么的混乱黑暗,民不聊生。

我的命运孤寂而悲哀,我的生活萧索而低沉。不仅无聊,而且可恨之极。我真应该找一个时候自我了断。

这世界上该死的人多了。虽然少我一个不少,多我一个不多。就像那福寿洞洞主、快活林掌门、逍遥宫宫主一样……早已经各自成了历史。但是,我竟然活到了现在。

我能活到现在,不是因为运气多好,武功多高,本事多大,而是……我比其他同伴都更怕死。

是的,我很懦弱。胆小、弱小、渺小。但也许这才是我活到今天的原因。我不想争辩什么,那些比我厉害的人,都死了。这就是事实。而事实胜于雄辩。

因为有些心软,下手不够坚决,还没有变态到合规的程度,我甚至曾经遭遇过杀身之祸。

那次,我接到任务要杀那个无辜的可爱女子任兰。因为她的温柔美丽、善良无辜,我连续两次不能下手,两次都怀着愧疚和惶恐失败退去。在第二次回去的当天晚上,我遇到了一个几乎与我一模一样的人。

他就像我镜中的影子一样,哪里都那么像。但他却是奉命来杀我的。

而他杀我的原因竟是因为我动了妇人之仁,不能杀了那个可爱的任兰完成任务。

非常可笑,他的名字叫“千骄”。

“千娇百媚”……“千骄”、“百魅”,卧槽!

这是老天爷开的玩笑么?

他的剑法比我凌厉,气势比我凶猛。但是,他的注意力不如我集中。

所以,注定他不能杀掉我,反而死在我的手上。

起初,我并不明白他注意力不集中的原因。时间久了,我才想到:他,其实跟我是一种人。我下不了手去杀的,他又何尝能下手。所以,老大要他来除掉我的时候,其实他的内心充满疑问和矛盾,所以无法全力以赴。

这件事也让我再次明白了一个道理:善良,或者说正义,并没有什么卵用,活下去才重要。

他死的时候,表情平静,神态安详,仿佛完成了一件神圣的使命。

我为他死在我的手上感到无限惋惜,悔恨自责。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彼此的身份,也许我们能够成为极为要好的朋友。患难与共,知音知己。如此之人,夫复何求?

哎,老大啊老大,你这是什么用意?要朋友来刺杀朋友。你可知道,你这一手导致的,不仅仅是毁掉一个人的性命,更是粉碎两颗心灵。你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欣赏荡然无存,你让朋友之间本该具有的情谊变得如同粪土,你让我这样的人越来越觉得生不如死……

生命和情感卑微得如同丧家之犬。

甚至不如……狗屎一泡。

你这样做,有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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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炮灰而已

蝴蝶谷-承影与我本是极要好的朋友。在组织中,与我交往密切的人不多,承影算是亲近的一个。

可是,在来到巨富山之前,我却和他进行了一场殊死较量。

原因无他,是彼此上级下的令。不得不执行。

我的直接上线是剑婴;他的直接上线是罡风。

表面看起来,我最擅长的是用剑,但实际上,我擅长匕首、暗器和用毒;表面看起来,他最擅长的是各类弓弩、机关和火器,但实际上,他最擅长用剑。

他用的剑也叫“承影”,不仅名字与他本人相同,而且那剑的表象、质地、特点均与他本人相符,人如其剑,剑如其人,简直就是绝配。

我与他的关系之所以密切不仅仅是因为技术上的交流。

杀人的法子多了,千奇百怪,各种各样。只要能在最短时间内以最有效的办法弄死目标就算成功。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因为我和他的欣赏品味相同,都喜欢着同一个女人,且都愿意不惜一切、无条件地保护她。

她,就是菲儿。

杀人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不战而屈人之兵。我曾经凭三寸不烂之舌说死过目标。承影曾以威吓之势吓死过目标。是不是都很牛逼,都很屌?

诸葛亮骂死王朗,张飞吓死夏侯杰也不过如此吧?我们两个,这种战绩,足以青史留名了吧?

我说死的那人是叛军领袖洪天籁,我只是对他讲明了形势,与他一起看地图、读史书,甚至喝酒谈心……到最后,洪天籁自觉大势已去,明白自己前途黯淡,再做困兽之斗已是徒劳,所以毅然决然自我了断。洪天籁其实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英雄豪杰。他自尽后,我为他难过了好久。

承影吓死的那人是大内总管雨占田。雨占田本是极其凶残、乖戾、变态……简直无法对付的人物。但承影先杀他的最大对手万宝楼,再杀他的幕后老板董贵妃,接二连三,杀掉跟雨占田有关的各类人物共三十五人。这第三十五个,就是他的养父李富贵。

承影将三十五颗人头一次又一次丢到雨占田的面前。有时是在雨占田刚刚起床后,有时是在雨占田正用餐时,甚至在雨占田入厕的间隙里,都会突然间看到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那血肉模糊的人头上扭曲狰狞的脸孔竟是那般熟悉。

所以,雨占田彻底崩溃了。在最后一次,这个假太监正在与两名妖艳宫女欢好的时候,突然从自己的枕头边看到了李富贵那阴森森的脸孔。

于是雨占田疯了,浑身赤裸,不顾一切地咆哮、奔跑,最后一头跌进皇宫外的护城河里,在挣扎中被生生淹死。

承影这个变态,的确比我更残忍恐怖一百倍。

我们都喜欢菲儿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菲儿是女神。

表面看来,菲儿只不过是个平常女子,并非多么美艳不可方物,也没有魅惑勾人的本事。但菲儿的内涵却足以超越世间一切女人。如果说西施貂蝉是沉鱼落雁,昭君玉环是闭月羞花,那么,相比菲儿她们都不值一提。

真正打动人心的,绝不是外表的美貌。有一种舒服,叫“灵魂也酥”,我说来,别人能明白么?

她的一个笑容,一句问候的声音,一次小小的关怀,都能让我刻骨铭心,念念不忘……

我与承影的较量,不是因为女人,是彼此的上线不合。

剑婴自私、自负、自大,傲慢轻狂,认为这世间没有他做不到的事;罡风阴狠、卑劣、下流,手段穷奇,只要他想干什么,就一定会不择任何方法。

这两位老大,在干掉武林盟主的意见上产生了分歧。

所以,我和承影,在去往巨富山之前的一个月,进行了一场几乎双双毁灭的殊死较量。

上级的指示难以违背,我俩必须一战,无法避免。如果逃避,我二人都会被其他的杀手干掉。甚至可能是剑婴和罡风亲自来动手。

因为,如果我们忤逆了上级的意思,叫他们丢了面子,那就是不可饶恕的大错。别看这小小的江湖门派,专干杀人买命勾当的恐怖组织,官场那一套规则却仍是通用的。

妈的官僚主义害死人!

为示公平,为保友情,我和承影约定不用任何武器,包括暗器、机关、各色毒药。就在腥臭的炎流岛上,我俩进行了一场徒手肉搏战。

两个本朝历史上最顶尖的杀手,居然在一个没有任何观众和裁判的荒岛上,上演了一幕角斗。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我不用武器时,擅长形意拳;承影徒手时,擅长擒拿手。我和他,以最基础、最原始的方法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角逐。

到最后,我浑身筋脉尽断,几乎成为残废;他手、脚、肘、膝关节俱碎,肋骨全折,奄奄一息……

多么灭绝人性的残酷较量!两个本是惺惺相惜的朋友,竟然像野兽一般相互撕咬。

那次较量,庆幸我俩都活了下来。菲儿帮助下,我们得到了蝴蝶谷-神医救治,终于没有抛尸荒野,喂了狗……

在无数次回忆、反思、分析、揣测之后,我们共同感悟出一个道理:合则共赢,斗则两亏。

但不知道我们的上线明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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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报应总是有的

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是什么?

不是夺走人的生命,不是毁灭一个家庭,不是骨肉分离……而是反复粉碎人的梦想,接连不断扼杀他人最渺小、最卑微的希望。

但偏偏就有人喜欢做这么残忍的事。这个人就是韦贤哲。听听,多么欠揍的名字:“伪贤哲”。名为贤哲,其实与贤哲毫不沾边。什么丧尽天良的坏事都做。

韦贤哲是松江府下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既不能文,也不能武,屁本事没有。他这个知县不过是用银子买来的。但就是这么一个废物,因为仗着官府的势力,勾结了一些乡绅,照样嚣张跋扈,横行乡里。年逾半百的老东西,依旧好色贪婪、荒淫无耻。

辛卯年谷雨,韦贤哲到扬州相会狐朋狗友,途径小白庄,偶遇农家女子小琴出嫁。这淫邪老贼见小琴纯朴清新,与平日所见烟花女子大不相同,于是便动了歹念,指使手下拦路抢亲。

小琴的相公郝岸成乃是一届文弱书生,乡试才中了秀才,家境贫寒。他与小琴,乃是青梅竹马相伴长大,情投意合。小琴一家不嫌他穷,约定长大成婚。

这本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佳偶天成,一段美满姻缘从此缔结。但没想到半路杀出这么一个“狗咬金”。

任凭郝秀才他如何苦苦哀求,韦贤哲歹念一起,毫无人性,命令手下将这苦命书生绑在树上,就当着书生的面奸污了这可怜的弱女子。

书生眼中血泪已下,声音嘶哑着示意自己愿意放弃娇妻,只求韦贤哲不要当众羞辱她,给这柔弱女子留一分体面尊严,留条活路。

然而,正所谓“要作死时无人能救”,韦贤哲把这可怜女子当做一个免费的玩物,毫不顾忌她是人家的新娘。

当小琴被糟蹋的奄奄一息时,书生灵肉俱焚,含恨嚼舌自尽。

韦贤哲不仅未动一毫恻隐之心,反而兽性大起,下令杀光了迎亲的所有人,只留下一个年迈的老妇回去报信。

小琴的父亲也是读书人,祖上略有些家产,得知此信,不惜倾家荡产,带了房契、地契亲来恳求韦贤哲放人。

韦贤哲不念他老人家年迈,收了房契、地契就马上翻脸,把他赶打出门,丢于路边。可怜老头悲愤,竟被活活气死。

郝岸成一家只是乡间农户,更无力与韦贤哲周旋。独子已死,生无所恋,老两口双双悬梁自尽。

世间卑劣如韦贤哲者,不知凡几。穷苦百姓,遭遇一次已是灭顶之灾。何况后来还没完没了。

不久后,韦贤哲又打听到郝岸成还有一个年仅十五的堂妹,名曰郝小芳,生得那是容貌秀丽,温婉敦厚,正是个冰清玉洁的处子。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家里贫苦无依,欺负了也白欺负。

这种便宜怎能不占呢?于是这狗贼又指示手下去掳掠郝小芳。

庆幸郝小芳,当日在太湖边偶遇一个变态,反倒救了她性命。

这个变态,就是我组织里另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蝶恋。听听,名字浪漫吧?然而,她这个人可一点也不浪漫。这是个极其厌恶男人、性取向不正常的老姑娘。哪个男人要敢去招惹她,那就死定了。

当日,蝶恋见到郝小芳,看这小姑娘长得乖,心下喜欢,便非要收她当徒弟,要她以后都跟着自己。

她这么做,实际上也是在强迫别人。虽然歪打正着,后来救了郝小芳。

虽然,到更后来,连组织里的人都不敢说,蝶恋收她当徒弟,到底是为了传授武功,还是为了……嗯……精神占有。

韦贤哲手下破门闯入家中,一连三天,寻不得郝小芳,这些家伙便把她家里祸害了个遍。最后一天,那手下人等疯了一般,要抓走她三个月的婴儿弟弟。母亲欧阳氏磕头如捣蒜,苦苦哀求,抱着婴儿不放,结果叫这手下一把按在水缸里,活活淹死了。

这帮歹徒,一不做二不休,见已杀了人,索性就放起一把火来,把郝小芳一家灭门了。

呃……这种故事,听起来比说书人讲的都离谱。可它就是发生了。

郝小芳知道这个消息后,一夜白头,眼泪几乎都流干了。

这个本不愿意学武功的小姑娘,后来随着蝶恋,成了一名手段残酷的杀手。从此,我又多了一位尚在豆蔻年华的少女同行。蝶恋给她取了个组织中的名字,叫:“蝴蝶谷-恨心”。

听听,妈的仇恨之心,就是这么被生生逼出来的。

韦贤哲这等狗官,当官不为民做主,反而祸害无辜、欺压良善。这世道能不乱吗?

我要杀掉韦贤哲这个任务,没有任何上级下达命令,也没有分文酬金。纯属个人自愿。只是顺手给蝶恋帮个忙,也是因为那日听了郝小芳讲的故事,叫我在酒醉之际,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此贼必除,否则我会睡不着觉。

人不可貌相,水不可斗量。这是老话,但真正理解这话的人不多。恰巧,韦贤哲就是不明白这话的人。所以,他注定要死在我们手里。

端午节,韦贤哲这厮装模作样来寒山寺还愿。我不知道他还有什么心愿可还?像他这样的冢中枯骨、早该天杀的狗贼难道会有佛祖庇佑?当神仙都是智障么?

我那天的样子看起来也像极了一个文弱书生,一脸寒酸,手无缚鸡之力。正如那郝岸成一般。所以韦贤哲当然没把我放在眼里。

所以,当我轻而易举地杀光他的随从,把他捉来给恨心的时候,他都没有明白为什么。

恨心几乎歇斯底里地咆哮,一反往日温良端庄的小女儿模样,把韦贤哲变成了案板上的猪肉。

哎,可怜的姑娘。希望你能早日摆脱内心的阴影,毕竟,人生的路还很长,不能老活在仇恨和痛苦之中。

韦贤哲这样的人渣当然是该横死的。那些狗官迟早也要遭到报应。就算他们求神拜佛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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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都不怕,怕个球鬼?

秋水夫人球横波,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连死后,都会化作厉鬼,来梦中索魂。

昨夜,因与菲儿相谈甚欢,不自觉多饮了几杯。回到住处,内心窃喜,怀揣着无数绮念,在意乱情迷中昏昏睡去。

不知什么时辰,我似乎又来到了那个无比险恶的地方——巨富山。再次经过万般劫难,九死一生冲过了卧龙谷底的最后一道关卡,遍体鳞伤挨到此间的最深处——卧龙窟。

在这个阴森魔窟的大殿上方,吊着一盏一盏忽明忽暗的油灯,油灯下悬挂着一颗颗已经风干蜡黄的人头。有六煞星的,有韦贤哲的,有孔兰君的,有影子的……一张张阴森森的脸孔看上去是那般的怨毒,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下意识告诉我,这不是真实的世界,只是梦境。但我,却无法从梦中挣扎着醒来。

在我孤身一人战战兢兢地游走于这梦境世界的时候,突然,我的身后出现了一道长长的黑影。

我倒吸凉气,浑身哆嗦,快速转身,竟看到了她。

与活着时候全然不同的球横波。不仅容貌气色判若两人,而且一脸的诡异阴森,直若恶鬼。

“你、你、你,你不是已经死、死了吗?”我的声音告诉我,我此刻非常非常的虚弱害怕,随时可能会崩溃。

“哈哈哈哈哈!要我死,没那么容易!”球横波的声音怨毒而尖锐,仿佛地狱里索命的夜叉一般,令人魂飞胆丧。

她的身形,也不再是当时那个娇俏妖娆的性感萝莉,好像变大了数倍,像怪物般,成为一个恐怖的杀人机器。

惊骇的梦境中,我虚弱无力,毫无所依,只有一把贴身的保命匕首。这匕首,在面对形同鬼怪的球横波之时,几乎像根牙签般渺小。

“啊哒哒——哈哈哈哈哈哈哈!”尖锐刺耳的怨毒笑声再次传来,令我不住瑟缩摇摆,几乎要跌倒趴下。

“百魅,我要带你下地狱!”球横波像一只变异的巨大蟑螂,拖着肥硕的身躯缓缓向我逼近。而我,只有拼命逃跑的份,连回头看她一眼的空隙都没有。

恐惧、恐惧、恐惧……

奈何无论我怎样竭尽全力地跑,可双腿发软,怎么也跑不快,似乎分分钟就有被她从背后一把抓住、捏碎揉死的危险。

快跑、快跑、快跑……我的腿呢?

老天啊老天!我从没想到过,原来在我的内心深处,居然会有如此懦弱的一面。

终于,在我手足并用、狼狈如狗、跌宕踉跄地爬过卧龙窟的核心地带——合欢湖之后,我的心总算是一点一点冷静了下来。

在这湖边,我曾经用情殇剑除掉了残暴疯狂的影子,之后又用“刀不过三”干掉了球横波。这微弱的战绩总算燃起了我一点点的勇气和希望。

妈的,我跑什么跑!球横波的肉身都让我杀死了,她的鬼魂在这个地方又能有多大能量?活着的时候我都不怕她,为什么死了反而怕她?

什么东西能支撑我勇敢起来?不要被那吃人的魔鬼吓破胆?如果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那么我势必会在这虚幻的梦境中真正死去。

我的双腿沉重,似乎灌满了铅。我呼吸艰难,双目紧闭,在湖边坐了下来。

难道就这样玩完了?想想自己曾经的梦想,在我即将结束悲哀的一生,可怜死去之前,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菲儿,菲儿,菲儿……

如果我死了,那么谁还会像我这样不惜一切去保护她?

菲儿喜欢我陪她在洁净的夜晚仰望星空,与她喃喃细语。如果我死了,她会不会寂寞?菲儿的眼睛容易流泪,不能在烈日或大风的日子外出。如果我死了,谁来替她跑腿?菲儿身子弱,在那几天不能喝寒凉的东西,她只喝我用铜锅煮熟的水。如果我死了,还有人这样给她煮水吗?菲儿有许多秘密,在感到悲伤和无助的时候,她只愿意跟我说。如果我死了,她该怎么办……

为了菲儿,我不能死。

不过一个梦境而已,自己骗自己的陷阱。不要那么恐惧,我还有存在的价值。我必须挺过这一关,勇敢地活下去!

这个信念让我有了一点点自控的意识,我的呼吸慢慢平稳,渐渐平静、安宁……

良久之后,我睁开双眼,再次站立起来,开始审视、判断自己身处的这个环境。

在球横波恐怖至极的鬼影再次出现之前,我意外地在湖边找到了那把变态忍刀“刀不过三”。

好,就是它了!即便是在梦中,我终是拿到了克敌制胜的武器。球横波,我看你的鬼魂能有多么强大,我能不能再次将你消灭,彻底地消灭!

梦境中,这该死的鬼魂终于被我认清了真相。

它只不过是球横波临死前在我内心留下的一个阴影。我的恐惧,来源于她死前那个凄美怨毒的眼神。

“百魅,你真能对我下得了手?”我记得她死前嘴角那个讥讽般的魅惑笑容,那个似乎充满了质疑、挑逗又饱含无数刀锋的眼神……

哎,对不起。你本是女子,我并不忍心下手。但你先要来杀我的啊!你老公李秋水要我除掉孔兰君,可我杀了孔兰君后,你又要杀我灭口。

那天我以为你是来帮我的,没想到你却是来坐收渔利,等我和孔兰君两败俱伤的时候,你再连我一齐干掉。

我有的选择吗?

想清楚了这一切,在勇气和自信恢复之后,我沉着地站起来,面对着这个鬼魂,向它一步一步缓缓走去。“刀不过三”在我手中闪现出犀利的光芒。

“啊——”在我尚未靠近它之前,这个硕大的阴影突然化作一团浓浓黑烟向我笼罩而来。而我,只一刀便冲破了这阴霾。

黑烟随风飘散……

我醒了!从一个原本充满死亡威胁的恐惧梦境中含笑而醒。

此番境遇……正所谓“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我想说,人都不怕,怕个球鬼?

人的精神力量能够战胜世间一切妖魔鬼怪。只要心中有牵挂,只要你还有活下去的勇气,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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