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有神仙》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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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血祭
铸钢厂是一家私企,老板古天仇很有钱,却将厂子建设在一处荒僻之地,厂子效益半死不活,不过明天有一批铸件要发出,将近两个月时间,这是唯一一单像样的生意,作为车间主任的谭国华格外慎重,工人们都下班了,他还在做最后的善后工作。
天气阴沉,不时传来雷鸣声,电压不稳导致车间的灯忽明忽暗,与外边的电闪雷鸣交相呼应,让人心里直发毛。
谭国华匆忙将最后一批铸件查验完,但是滂沱大雨已经倾泄而下,这样的雨势即便有雨衣也没用。
叹惜一声,取出一支烟点上,忽然发现对面试验楼的灯还亮着,这个试验楼可不是厂里研制新产品的地方,而是老板的私人禁区,自从建设好之后从不让外人进入。
说起这位古老板,至少有六七十岁了,但是看上去才三十来岁的样子,这是谭国华十分疑惑的地方,因为他很小就认识古天仇了。
那时候他体弱多病,有一次高烧不退,医生都束手无策,正好古天仇从村子路过,用了一种古老的针灸术才治好了他的病,那时候的古天仇似乎就是这个样子,事隔二十余年却一点都不显老,又是这位古老板从建筑工地找到他,一步一步把他提拔成了车间主任。
谭国华很感激古天仇,甚至把他当亲人看待,不过古天仇的怪异,还是让他忍不住胡思乱想,一个身家巨亿的大富豪,没有成家,也不好女色,经常外出,一去就是数月,然后就会躲在他的试验楼里神神秘秘鼓捣什么东西,他到底在做什么?
算算时间,这一次已经窝在试验楼十几天了,若不是楼里不时传来动静,都以为已经死在里边了呢。
一支烟抽完,思绪收回,雨似乎小了一点,他决定回家了,忽然试验楼的大铁门打开了,“哈哈,我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
古天仇丝毫不理会瓢泼大雨将他淋了个通透,在雨中又是蹦又是跳,和以前不苟言笑的古老板判若两人。
“古叔!”
“国华啊还没走?”古天仇收敛了笑意,走进车间,四下了看了看,收回了目光。
“正要走,您小心着凉!”
“没事,这雨下得太大,回头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我带雨披了,这里离宿舍又不远!”
古天仇点点头,擦了擦额角滴下来的水,似乎想到了什么,“我有点东西,一会你帮我搬上车!
“行!”
“跟我来吧!”古天仇走进了试验楼。
谭国华也是首次获准进入这座神秘的试验楼,此楼分上下两层,底下还有地下室,走进大门,放眼看去,这里就像一个小型的车间,车、铣、刨、磨的设备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一个高压熔炉,只凭这些倒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真正吸引他目光的是九尊大小相同的鼎。
这些铜鼎都只有一尺来高,两耳三足,上圆下方,不过鼎上的纹路与那些常见的青铜鼎大不相同,在这方面他完全不懂,只觉得这些纹路有点像道士画的符。
“把这些搬到外边,正好用无根之水去去火气,我去开车!”
通往地下室和二楼的入口皆有铁门,不过没有锁上,谭国华很想走进去看看究竟,但还是强忍住了,抱起鼎一尊一尊的往门外搬,根据他的经验每尊鼎的份量大约七八十斤,全搬到院里的确有些费劲。
一辆小型货柜车开来,
货柜的后门打开,他刚要把鼎搬上去。
“等一会再搬!”
谭国华重新把鼎放下,疑惑的看向古天仇。
“国华,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有些怪异?”
谭国华不知该怎么回答,正要走到屋檐下避雨,忽然身体一僵无法动弹了,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上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古天仇从他身边走过,来到屋檐下,变戏法似的手上多了一支烟,十分神奇的是,他手指微微搓动,指尖腾起一簇火苗,点上烟后火苗一闪而灭,狠狠的吸了一口后,幽幽的说道:“老夫自‘大酉华妙洞天遗迹’得到‘九转化仙轮回宝录’,修炼至今已经近千载,共轮回十三世,只要渡过化婴之劫便可飞升;
这九尊鼎名为乾坤炼仙鼎,花费了我无数心血方才炼成,如今只缺一活人血祭即可。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倒霉啊?”
他又吸了口烟才继续说道:“其实正好相反,你乃天生道体,最适合修炼,在这个污浊的末法时代,能出现你这样根骨的人殊为难得,你小时候体弱多病便是因为这道体稀罕,最容易招惹阴邪之物,至于那次你生病,呵呵,现在告诉你也无妨,那就是我弄的,原因嘛…如果我这一世没有功成,你便是我夺舍重修的一个宿体。
好了,该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你死也该瞑目了!”
古天仇将烟蒂弹飞,双手掐印,嘴里念念有词,那九尊鼎浮空而起,然后排成上中下三排,成为了立体的九宫形状。
张开口,九道金光鱼贯飞出,恰好分别没入九尊宝鼎中,宝鼎开始嗡嗡震动,鼎壁上的纹路仿佛一下活了起来,随着法诀射出道道符纹,这些符纹汇聚成一个光柱,耀眼的光柱仿佛一个熔炉,虚空微微的浮动似是沸腾了一般。
“起!”一声轻斥,谭国华被一股无形之力牵引,缓缓飞向那符纹构建的光柱,古天仇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也知道自己马上就会被“血祭”,但他就是无法动弹。
腿部先进入光柱范围,然后爆出了漫天血雾,只一瞬间便失去了知觉。
对这种血腥场面,古天仇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不断打出法诀,血雾分成九股落入了九尊鼎中,眼看谭国华的上半身也要进入光柱中,突然,一道霹雳当空劈下,发出刺目之极的强光。
金属物导电这是常识,九尊宝鼎在半空飘浮很容易将闪电引下,古天仇完全没有防备,闪电一下打在了鼎上,宝鼎本身不怕雷电击打,不过首当其冲的三尊鼎内传出爆豆般的炸响,那符纹光柱非但没有消散,反而一下比刚才炙热了十倍,光柱笼罩范围内的虚空发生了奇异的扭曲,随即形成一个肉眼可见的漩涡,谭国华的残躯一下被吸入其中,瞬间消失不见了。
“啊~我的元丹!”古天仇闷哼一声,六道金光从鼎中飞出,其中一个刚飞出宝鼎便“轰”的一声爆开了,这爆炸的威力极大,一下将飘浮的宝鼎炸飞了数米远,狠狠撞在车间的墙壁上。
宝鼎四散掉落,形成的符纹光柱自然土崩瓦解,剧烈波动的虚空很快恢复了平静。
古天仇瘫坐在地,不顾鲜血从嘴角溢出,指着天空歇斯底里的大骂,“贼老天,你毁我道行,我与你势不两立,与你势不两立…”
“咔嚓”又一道霹雳在厂房上方炸响,吓的他蹭的一下蹿入了车间里,片刻后里边传来“呜呜”的哭嚎声,“我的元丹啊,我的元丹……”
第2章 多了一只眼
疼痛,深入骨髓的疼痛!
我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还会痛?谭国华想睁开眼,无奈眼皮像山一样沉重,一个年轻女子声音忽然响起,“老…老道长,这小乞丐好像动了一下!”
“哦,我看看!”
眼皮被人拨开了,然后手又被人握住,剧烈的痛楚,让他的身体再次抖了一下。
“奇怪,刚才明明生机已经断绝,眼下居然又有了脉相?”被称作老道长的人疑惑道。
似是仔细查看了一会,复又喃喃道:“好一个借尸还魂,若非你也是身不由己,道爷定将你镇压,也罢,既然这乞儿已死,这具身体你用着吧,如敢作恶,老道必来收你!”
说完从搭裢里取出一个药瓶,倒出一些粉末涂抹在流血之处,然后又拿出一枚龙眼大的药丸硬塞入谭国华口中,随手一引,雨水便形成一道水线灌入他的嘴里。
“好了,七天后你便可下地行走了,希望你好自为之!”
“啊~原来是老神仙……”年轻女子女子的声音再度想起,谭国华的脑袋却是一沉,昏厥过去。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眼皮艰难的抬起,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妇人正盯着他端详。
“小乞丐,你醒了?”
“大…大姐!”
“看来还是不清醒啊,你得管我叫大婶!”
谭国华悚然一惊,猛然注意到自己原本宽厚的大手变成了枯瘦的小手,再看双腿竟然还在,只是瘦的如皮毛骨头一般,“这,这是怎么回事?”
“别乱动,小心崩了伤口!”
“大…大婶,我这是在哪儿?”谭国华勉强能听懂对方带有浓重豫省口音的话语。
中年妇人以为他还处于迷糊之中,“这里是仙翁祠,丘陵下的村子叫陈家村,听你这口音似是北地之人,如何流落至此?”
此时的谭国华心里一团乱麻,他明明记得双腿爆成了血雾,怎么就换了一副身板,而且又到了这里?对于妇人的问话,他实话不知该怎么说。
中年妇人见他目光呆滞,叹惜一声,“这兵荒马乱的,你小小年纪能活下来已属不易,记不得就记不得了,一会跟婶子回家!”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庙外一阵嘈杂,有几人进入了庙中,为首的是一名皱纹堆垒的瘦高老者,还有两名汉子抬着八尺来长三尺来宽的木板,一名十四五岁的村姑跟在后边。
“三叔,您来了!”中年妇人起身说道。
“恩,是这个小乞丐吧?果然和你家洪儿有几分相似!”
“是啊,家里没有男丁,我想收养他,不知能不能行?”
“唉…有什么不行的,如今咱们陈家村壮年男丁不过二十人,且多有残疾,正需男丁补充,不过他必须拜祭陈家祖宗,改为陈性!”
陈大嫂点点头,“还是等他伤养好再说吧,凡劳三叔和二丫他六叔了!”
头前抬着木板的独臂汉子摇头道:“莫要说外道话,我的命是三哥用他的命救的,有什么事尽管使唤!”
一行人抬着谭国华走在崎岖的路上,早晨的轻雾笼罩着树林,远处的村落依稀可见,清新的空气让人忍不住多吸几口。
谭国华此时的心绪已经平复了不少,既然自己借尸还魂了,那就好好活着,沿路浏览着周围的风光,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用这八个字来形容眼前的景致简直是太贴切了,看这些村民都是古人打份,这到底是什么时代,又是在哪里?
有些累了,闭上眼睛,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凭空多了一只眼,当他心中产生如此想法之时,周围的景致立即在他脑海中浮现。
“咦,真的能看见!”难道是身体原来主人具有的特异功能?还是穿越者的福利?
他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觉得新奇,频繁尝试了一会,强烈的疲惫感袭来,好像几天没睡觉一样,他急忙停下用“心”去查看的能力,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意识到这种“特异功能”很消耗心神,他不敢再随意动用。
大约走了四五里路的样子,前方有一条河挡住了去路。
河面约有四丈来宽,绕了一段路,来到一座破损严重的拱桥上,谭国华之所以注意这座桥,是因为过桥之时,抬木板的汉子一脚踩空,险些将他扔进水流颇为湍急的河中。
过了桥,是一个约有百十户人家的村庄,庄院大都很破败,早起的人们已经开始下地,看到一行人,纷纷驻足。
进入村落,在一个篱笆围成的院落前停下。
小院不大,却颇为整洁,正屋三间,左右厢房各两间,虽然都是土坯墙,有这样的规模,足见原本应该比旁边的几家生活条件还要殷实一些。
谭国华被安置在左边的厢房中,抬他的木板,正是里屋木床的床板。
中年妇人在外边招呼人喝水,村姑则帮他梳洗,然后取出一些旧衣给他换上,旧衣虽然补丁摞补丁,也略显宽松了一些,不过非常干净。
衣服的样式很符合谭国华对古代服饰的认知,有一点可以肯定,绝对不是辫子朝的装扮。
村姑一边做事一边嘴上不停,“以后你就在这里住下了,你有没有名字?没有名子的话可以请三叔公给起一个!”
“谭国华!”
“以后就改叫陈国华好了,我叫二丫,你可以叫我二丫姐或者二姐,回头见到我娘,你要改口叫娘亲!”村姑不问谭国华愿不愿意,直接帮他做了决定。
对于改姓一事,谭国华稍微有些抵触,虽然再世为人的他和原来那个谭国华已经没有多少关系了,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名字也用了小三十年。
当然了,他对原来的生活并没有多少眷恋,父母早早的离异,各自组成新的家庭把他甩给了爷爷奶奶,可以说他是跟爷爷奶奶长大的。
成人后,爷爷奶奶先后故去,他便一个人在外闯荡,最近也处了一个女朋友,可惜因为买不起房不欢而散,所以,他并不排斥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中年妇人送走了三叔等人,便开始做饭,家里贫苦其实早上并不常做早饭,但是家中来了伤患,就不能吝惜一点柴米了。
谭国华在这个世界吃的第一顿饭,便是母鸡炖蘑菇,再加三个野菜饼子,味道虽然有些寡淡,但是看到母女二人吃的是野菜饼子夹咸菜,他就实在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接下来,他便在这个地方安定下来,从村姑陈二丫的嘴里,他知道了这具身体原主人的一些事。
几天前一个流落至此的小乞丐,饥饿到奄奄一息之时,采集野菜的陈二丫路过,用几碗菜粥救了他,昨日突降雷雨,二丫在仙翁祠避雨被几个匪兵调戏,乞儿奋力相救,却被人摔死,一个游方的老道恰好经过打跑了匪兵,又帮乞丐治伤。
“那个…二丫姐,你刚才说那个老道是老神仙?”
“是啊,你的脑袋磕了一个血洞他都能给医治,还说你七天就能下地,而且我亲眼看到雨水竟然沾不到他衣服上,这不是神仙是什么?”
“神仙?”谭国华不由想到了古天仇,那个老家伙自称修行千年,恐怕也是神仙吧?
“这又什么好奇怪的,我听爹爹说王屋山上还有神仙呢!”
“这里离王屋山很近嘛?”
“可能要走一个月的路吧,具体我也不知道,长这么大最远我只去过黄池城!”二丫对外边的世界露出向往的神情。
黄池是哪里,谭国华不清楚,但是王屋山的大致位置还是了解的,他现在可以确定一点,自己很可能回到了华夏古代的某一个时期,至于到底是什么时候,还需要慢慢打听。
第3章 游侠儿
那个老道的话应验了,仅仅七天时间,他就可以下床行走动,即便是在上辈子医学颇为发达的时代,以他的伤势之重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对这里的环境逐渐熟悉,他又了解到一些情况,眼下正逢乱世,国家之间经常互相征伐,陈家村所在的国度为名大周,目前正在和北汉国发生战争。
陈家村原本是一个较为富庶的村落,因为村里的男丁历次被征调入伍,逐渐衰败了下来,陈二丫的父兄都在三年前的战争中阵亡,而她的弟弟陈洪也被强行征调。
和陈洪一起被征调的人已经回来了,陈洪却生死不知下落不明,值得一提的是谭国华附身的小乞丐因为酷似陈洪,让二丫起了怜悯之心,这才有了后来在仙翁祠内发生的事情。
了解到这些,谭国华判断目前很可能处在五代十国时期,不过他不是研究历史的,也没上过大学,对此并不确定。
陈母的关怀,二丫的呵护,让他对这个家渐渐产生了归属感,一个月后,谭国华在三叔公陈广毅的主持下,成为了陈氏子弟。
其实,对于将一个外姓纳入陈家,不少人颇有微词,毕竟不是同一血脉,但是德高望重的三叔公力排众议指出,全村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壮只有五人,其中一个还有残疾,摆出这一事实,让那些人全都闭了嘴,毕竟,多出一个青壮,对于保护村子不受侵害就多一份希望,这时候太计较血脉没有意义。
拜入陈家,还要到官府报备,这些事自有里正负责,不需细表。
伤势日渐痊愈,谭国华已经可以在村里溜达,由于时常有匪兵来骚扰,村里每天会组织民壮训练,初秋的晚上,他头一次在打谷场见识到了村里的民壮训练的情形,教习正是那位从仙翁祠抬他回来的陈六叔。
陈六叔名叫陈棠,曾和陈二丫的父兄一起并肩作战过,后来失去了一条手臂,从军伍中退下返回了陈家村,在村里的名望仅次于辈分最长的三叔公。
和许多人一样,少年时代的谭国华很憧憬有一天能当上扶危济困的大侠,如今回到了在古代,终于有机会见识到传说中的武功,但是让他失望的是,入眼看到的却是简单到极点的劈斩、突刺和招架。
唯一值得称颂的是那种出刀的气势,伴随着极具爆发力的“杀”字,刀锋闪亮,闻之让人心惊胆寒。
谭国华在铸钢厂干了六年多,对他们使用的武器产生了兴趣,没人阻止他,架子上摆放的兵刃他可以拿在手上仔细查看。
正在演练的长刀~刃长一尺二寸,宽度不足两寸,前部略微弯曲,刀头带尖,柄长四尺,以硬木制造。
看样式,和传说中的陌刀十分相似,不过拿在手上掂了掂份量,不过五六斤重,显然不是真正的陌刀。
谭国华仔细辨识了一下刀刃,微微摇头,刀刃只是含炭量低的白口铸铁,这种铸铁硬度较高,但是比较脆,绝对不是“唐钢”那种百炼钢。
放下长刀,又拿起长矛,与话本小说中的“丈八蛇矛”根本不能比,最后他的目光集中了几具长弓上。
弓全是木弓,但是份量很重,显然非一般木质,弓弦则是某种动物的皮筋制成,谭国华想拿起最长的那张弓,结果险些砸了自己的脚,引来一片哄笑。
“怎么…你也想习武嘛?”陈六叔走了过来。
“六叔,你们练习的是什么武艺?”
“呵呵,这不是什么武艺,而是普通的军阵格杀之术,想学习真正的武功需要找高人拜师!”
“咱们这里有没有高人?我想拜师!”谭国华的话说完,又引起一阵哄笑。
陈六叔倒是没有笑,独臂一抛,手上的长刀准确的插入架子中,“你有这个心很好,不过那些隐士高人并不是随意收徒的,当年你父兄长为了学习‘撼山拳’,拱手将到手的军功送予了别人,结果未等学会便死在了乱军之中,唉…”
谭国华没见过便宜的父兄,自然不知道这些,“六叔,这个撼山拳很厉害嘛?”
“学会撼山拳,徒手格斗一拳可伤人肺腑,等闲三五个人无法近身,如果真学成了此拳,将来当一名将军不成问题!”
“那这撼仙拳何处可学?”
“军中很普遍,只要杀敌二十人以上,便可凭军功换取!”
谭国华心里暗暗摇头,他可不想刚来到这个世界,就去随时可能丧命的军中送死,而且这种撼山拳显然不是什么高级武功,顶多算是大路货色。
“六叔,你可听说过有人可纵起一丈来高?”
“你说的是轻功吧,这种武功在军中不常见,不过听说江湖游侠中常人有会!”
谭国华不由眼前一亮,“那有没有可以飞天遁地的神仙?”
“这个…”陈棠苦笑,“传说蜀中有剑仙,不知是真是假!”
“六叔…”
“别再问了,你还是先把伤养好再说吧!”陈棠没有说出别让他好高骛远的话,不过那个意思很明显。
谭国华识趣的不再追问,不过心里已经有了决定,有朝一日,一定去蜀中见识一番!
……
家里没有男丁,这几年陈二丫家过得很艰苦,既然认了亲,谭国华觉得该为家里做点什么。
首先是要改善一下伙食,一是为他自己这副小身板着想,十岁左右的少年,体重尚不足四十斤,说是骨瘦如柴也不夸张,为了给他补养身体,家里一只下蛋的老母鸡,和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鸡蛋,全成了他的腹中物。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身体原主人对食物极度渴求的缘故,他的饭量奇大,仿佛永远填不满一样,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相信以他的食量,不用多久就能将母女二人吃破产。
再者,也要为陈氏母女改善一下生活,家中仅剩的粟米早在春末就被强征了去,如今平常吃的都是野菜和野果,如果现在不是夏天,恐怕早就闹饥荒了,别人家还能进行一些渔猎,母女只有靠织布维持生计。
谭国华前世并不是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人,跟着乡下的爷爷奶奶度日,会种地,学过厨子,当过半年的建筑工人,后来古天仇把他招入了铸钢厂。
盘点一下家当,家里有十几亩田,种的是粟米和麻,实际上想要更多的土地并不难,关键是由于连年战乱,人丁严重缺乏,在没有大牲口的情况下,根本种不了太多地,而收税也是根据田亩数来收,种的越多,交的税越多,小门小户没人愿意多种地,所以撂荒的土地很多。
用科学的方法种田或许能提高一下亩产,却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因此,谭国华暂时不打算把心思放在这上边。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首先便把主意打在村头的那条河上。
陈家村的村民许多人在农闲之时,也是靠打渔改善生活,他们打渔的方式很原始,一是用鱼叉~叉鱼,再就是撒网。
谭国华从家里翻出了破旧的渔网和鱼叉,可惜他这副小身板目前还做不了这两种捕鱼的勾当,于是他想到了钓鱼。
“娘,我想要钓鱼,家里有鱼钩嘛?”
陈母停下了手上的活计,面露慈祥之色,家里多了一个男丁,虽然不是自己亲生,却感觉有了指望,“你想钓鱼啊,给你两文钱,回头让你姐带你去贾铁匠那儿买一个,鱼杆家里有现成的!”
谭国华接了两文钱,钱币上的文字已经模糊不清了,隐约能看出是一枚是开元通宝,一枚是天福通宝,别看只是两文钱,陈母用一个月织成的麻布也不过二百多文,除去成本,也只是净赚几十文而已。
“娘,我一定会钓很多鱼回来!”
陈母微微一笑,她并不奢望谭国华能钓几条鱼,村里的孩子也有钓鱼的,没听说有谁发了财,她只是希望儿子能过几天快乐的日子,等长大一些就要承担当家里的重任了,“去玩吧,你姐一会就回来!”
陈二丫采了一筐野菜,还给谭国华弄了两个山梨,看着他吃完,这才露出满足的笑容。
姐弟俩吃过午饭,赶往贾家村。
贾家村离陈村有四五里路,村子比较大,又是通往黄池县城的必经之路,村里不仅有铁匠铺子,还有一家杂货铺和汤面馆,于是这条街成了十里八村最繁华的地方。
陈二丫先去杂货铺用三尺麻布兑换了一些盐巴,然后领着谭国华到了贾记铁匠铺。
铁匠铺的生意十分红火,有修理农具的,还有打造兵器的,谭国华很有兴趣的观看了一名活计模样的人锻打长剑的过程,这种最原始的工艺他看不上,不过在没有现代化生产设备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铸造,他算是有了比较直观的认知。
鱼钩有现成的,不需要等待,这里的鱼钩就只是一个钩子,和他以前用的鱼钩没法比,只能说将就用。
东西买到了,也该回家了,却在这时,不远处的汤面馆传来“噼里啪啦”的动静,还有人在大声喝骂,“老子在阵前出生入死,吃你几碗面居然还要钱,不想活了!”
“几位兵爷,小本生意,您不能这样!”
“去你吗的!”汤面店掌柜的被一脚踹翻在地。
陈二丫见此,急忙将谭国华拉到街角拐弯处,“等那些匪兵走了,咱们再过去!”
“姐,这些匪兵是哪来的,官府就不管嘛?”
“听说大周正和北汉交战,咱们这里虽然属于大周,不过离北汉也不远,所以时常有溃兵过来骚扰,官府除了收税,哪里会管咱们老百姓的死活!”
七八名溃兵完成了“打砸抢”,正要离去,三个紧身打扮,腰悬刀剑的青年拦住了去路,双方说了几句,然后打在了一处。
“姐,那些就是游侠儿吧?”
“恩~”陈二丫目光不辍的盯着街上动手的青年,手握的很紧,似乎在给三名游侠鼓劲。
“姐,你是不是认识他们?”
“那个个头最高的,是兄长的好友庞元,他曾来过咱家几次~”说到这里,她的俏脸现出一丝红晕,恰好被谭国华看在眼里,拥有成年人的灵魂当然明白这是少女情窦初开了,陈二丫再过一年及笄,马上就到了婚嫁的年纪,而那个庞元长得人高马大,少女生出爱慕之心很正常。
不过,三名游侠的战斗力却让他微微摇头,单个来说或许打的过兵匪,但是那些兵匪在经过一开始的慌乱之后,逐渐把在军中学到的合击之法拿了出来,三人渐渐不支。
看到庞元被人砍伤,陈二丫急的团团转,恨不能冲上去帮忙,只是她一个女孩家贸然上前,不仅起不到帮忙的作用,反而会添乱。
谭国华有些奇怪,贾家村和陈家村一样也有乡勇护卫队,为何他们不去帮三名游侠一把?“姐姐,要不要帮他们?”
“怎么帮,你我姐弟二人上去也是白搭!”
“你只要说帮,我自有主意!”
“有什么主意,赶快说!”陈二丫已经乱了分寸。
第4章 钓鱼和读书
谭国华微微一笑,指了指斜对面,“你看,那个小巷十分狭窄,易守难攻,人多了也使不上劲!”
“可是…庞大哥他们如果被堵在里边也出不来啊!”
“你说僵持时间久了,是谁更心虚?”
陈二丫眼前一亮,立即想通了其中关窍,匪兵是人人喊打的角色,游侠名声不好,但相较来说还属于自家人,至少那个被打的汤面店掌柜估计也不会袖手旁观,于是她张嘴就要大叫,却被谭国华拦住,“看我的…”。
说完扯开嗓子叫到:“庞大哥,快往巷子里引他们,咱们也好来个瓮中捉鳖!”
庞元此时已知情况不妙,偏偏匪兵人多势众,分头跑只会被各个击破。
忽然听到有人叫他,以为是附近的狐朋狗友来援,于是突然发力,使出以伤换伤的拼命打法。
匪兵惜命,并不想鱼死网破,被他闯开一个缺口,然后与两名同伴且战且走,小巷离他们不过十几步远,片刻即至。
那些匪兵也听到了刚才的喊话,惟恐中了埋伏,离巷口还有几步远,便停下了追击,被三人成功冲入了巷中,待他们发现巷内并无伏兵再追上去,人多的优势已经施展不出,因为这个巷口只容两三人并行,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而周围逐渐围拢过来的乡民,更让他们心虚,互相递了一个眼色,然后喝骂了一声,悻悻的离去了。
“庞大哥,匪兵们走了!”陈二丫跑到巷口大叫。
“原来是陈家二妹,刚才是你喊的话!”庞元不是愚笨之人,进入巷口后就明白了其中的妙处。
“不是我,是我家小弟!”
“哦,莫非洪哥儿回来了?”
“没有,是新认的弟弟,名叫陈国华!”
“华哥儿真是聪慧,今日有伤在身,改天定然登门致谢!”他身上至少有五六处伤口,两名同伴也多处受伤,虽然都不致命,但是现在还在流血。
“庞大哥,你们先去疗伤吧!”陈二丫担心的说道。
三人齐齐拱手告辞。
……
姐弟俩回到家中,陈二丫跟母亲说了贾家村的遭遇,陈母先是称赞了一下谭国华,随后又嘱咐他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千万要量力而行。
对于慈母之心,谭国华自然不会拒绝。
钓鱼的工具准备好了,还需要饵料。
陈家村的那些孩子们钓鱼是不用饵料的,他们把钓鱼当作娱乐,而谭国华却是以此作为谋生手段,所以,饵料必须要有。
由于家里条件十分寒酸,他做的饵料也是最简单的,饶是如此,也花了不少心思,在动用仅存的一点糟糠时,还被二丫说成了败家。
次日,在陈母的千叮万嘱下他带着钓竿和鱼篓出发了。
钓鱼选择下竿之处是有讲究的,他并没有和村里的几个顽童混在一起,而是沿着河道向前走,目光不辍的盯着河水,偶尔停下来,闭目凝神来感知河中的鱼群。
自从有了这种类似特异功能的本事,尝试过多次后,发现强大的感知力可以无视一些障碍物,比如四五尺深的水,再比如密集的草丛,感知范围大概在五六丈左右,而他的视力和听力居然也远超常人,不过这一特异功能也存在比较大的限制,就是每次闭目感知的时间都很短暂,否则就会疲惫乃至眩晕。
走走停停,用了近半个时辰,才把下饵的位置选在大河的拐弯处,这里水流平缓,经常有鱼群驻留,只是离陈家村稍远了一些。
有饵料引鱼,又有近似于作弊的感知能力,再加上他垂钓的水平相当不错,第一竿就钓到了一条近两斤的草鱼,不过仅是将鱼拖上岸就用了一盏茶的工夫。
午时,陈二丫背着一筐野菜从此路过,看到鱼篓里装满了鱼,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小弟,这全是你钓的?”
“姐姐,鱼篓快盛不下了!”
陈二丫满脸兴奋的念叨起来,“如果每天都能钓这么多,一斤两文钱,十斤就是二十文,一个月就是六百文,比娘纺布挣的多好几倍!”
“姐,又有鱼上钩了!”
“呀,好大的一条!我来帮你~”姐弟俩齐心合力才将一条足足有四五斤重的大鲤鱼拖上了岸,“这下好了,回头炖一大锅鱼,好好给你补补!”虽然累得满头汗,二丫却是难掩兴奋。
“姐姐,我饿了!”
“知道了,大馋猫,回头给你送饭,顺便拿个大些的篓子来!”
……
当天晚上,一家三口吃了一顿丰盛的野菜炖鱼,那条四斤半的大鲤鱼和鱼汤有一多半进了谭某人的肚子里。
接下来,除了刮风下雨的恶劣天气,他每天都有几十斤鱼的收获,小部分吃掉,大部分则换了柴米油盐等生活必须品。
钓鱼高手的名头很快在村里传遍了,他的周围开始聚集一批人,有大人也有小孩,受他们的影响,他的收获开始大幅度减少。
一支独放不是春,他干脆将如何配饵料,以及一些钓鱼的技巧传给村里人,对此,三叔公特意上门,对他造福乡里的无私义举表示了赞赏,“陈国华啊,你娘和二丫没看错你,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谭国华挠挠头表示羞涩,“叔公,我想识字!”
“识字啊~私塾的白先生已经故去了,要上学恐怕要去县城,束脩也不是咱们这样的人能承担起的!”三叔公为难道。
“可有书籍,我可以自学?”
“还真有,白先生留下了几本启蒙的书,他那个儿子是个败家仔,回头我给你问问,看看能不能换几本来,另外,村里有几个后生仔也识几个字,你可以向他们请教!”
“多谢三叔公!”
……
送走了老头,陈母奇道:“华儿怎么想起学文了?”
“识些字总没有坏处,万一以后出外,最起码不用求别人写信了!”他说这话一半是真,一半是托辞,没有文华,在哪个时代都只能处于社会底层,谭某人更真实的想法是万一哪天碰上个武功秘籍啥的,看不懂岂不是抓瞎?
“说的也是,多习些字,说不定以后能有出息!”对于谭国华最近表现的特异之处,陈母和二丫都没有追问,在她们想来既然受过神仙点化,肯定比普通人厉害一些。
第5章 第一次抄袭就玩露了
二十斤鱼再加一百文钱,与一本千字文和一本论语的价值,在不同人心中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三叔公没有让谭国华失望,他觉得自己赚到了。
千字文和论语上的大半文字他都认识,只不过与他学过的简化字相比,这些字书写起来要繁复的多。
上辈子,他的学习并不好,这固然与家庭的因素有关,本身的确也没有什么上学的天赋,但是现在,他发现自己的脑子突然变得灵光了,只一会的工夫,千字文上的字居然记了个七七八八,这让他怀疑是不是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
钓鱼、习字,转眼来到这个世界已近两个月,这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没有纸醉金迷的消费场所,有的只是难奈的潮热和吃糠咽菜的艰苦生活,但是谭国华却觉得很踏实,母亲和姐姐对他是真的好,那些乡亲大多也很淳朴善良,至少比他原来的世界更有人情味。
中秋前夕,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正是在贾家村遇到的庞元。
陈母见到他,想起了已故的大儿子陈江,聊了一会往事,便已泪流满面。
“婶婶不必难过,华哥儿一定会孝顺您老,我以后也会时常来看望您老人家!”
“你能来,我就很欣慰了,何必破费?”
“您是长辈,我理应孝敬,另外,也是感谢华哥儿和二妹相助之恩!”
“都是自家人何必见外,你和华儿聊聊,我去做饭!”
庞元来此的目的并不单纯,自然不会拒绝。
谭国华很想打听一下外界的情况,庞元身为游侠儿,比这里的村户见识广博的多,不过看到他和陈二丫眉来眼去的模样,立即识趣的给陈母烧火去了。
饭食很丰盛,其间二丫拉着母亲去柴房说了会话,庞元显得很紧张,没话找话的说道:“听二妹说,华哥儿喜欢读书?”
“庞大哥可有书给我读?”
“我这里哪有书,不过我听说有位名为崔诚的大儒暂居咱们黄池县,其人欲招书童一名,以华哥儿的聪慧,想必能得那位先生的欢心!”
谭国华学文并不是想获得多高的成就,对这个伺候人的差事丝毫不感兴趣,于是道:“姐姐迟早要嫁人,我若外出,母亲无人孝敬,庞大哥交由甚广,不知当今天下情况如何?”
“如今天下纷乱,豪强割据,局势尚不明朗,不过咱们大周雄踞中原,实力不弱于南唐,将来说不定有问鼎的机会!”
“不知大周的皇帝是哪一位?”
“讳名郭威是也!”
“郭威?”谭国华历史知识有限,只隐约觉得这个名子有些耳熟,不过听到南唐,他更加确定了之前的猜测。
“是啊,陛下去岁建国,如今正与北汉开战,可惜我乃家中独子,伯父不允许我去军中建功立业!”
谭国华沉吟片刻,“庞大哥可听说过赵匡胤其人?”
“焉能不知,如今的滑州副指挥使便是,咱们这里正是滑州辖管范围,怎么…华哥儿从哪里得知此人?”
“我乞讨时耳闻此人甚是厉害,故此一问!”
庞元已经知道了谭国华的来历,因此对他的说话并不怀疑。
两人正说着话,母女俩进来了,陈二丫面带羞涩,小脸红扑扑,看样子陈母并不反对,“二丫明年三月及笄,届时你可使人来提亲,一应礼法不可废!”
“婶娘所言极是,今日唐突前来实属迫不得已,还望您恕罪!”
既然以后可能成为一家人,气氛也就活跃了不少,庞元为了巴结未来小舅子,许诺必定弄一些书籍给他。
三天之后,谭国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中秋节到来,与他原先所处的时代相比,这里的物质极其匮乏,但是节日气氛却是相当浓郁。
一大早,陈母就带着姐弟俩赶往县城,这两个月家里积攒了一点余钱,不能总吃野菜炖鱼,准备买些吃食过一个丰盛的团圆节,另外还要找郎中治治她的腿疾。
她这腿疾乃是因风湿引起,谭国华很是惭愧,身为穿越者居然不记得有什么办法能治疗这种病。
十几里的路程,即便搭了陈六叔的牛车到贾家村,等到达县城也过了巳时。
抬眼看看两丈来高的城墙,让谭国华意外的是这城墙并不是他想像中的砖石结构,而是夯土,当过建筑工人的他,对这夯土的技术有些兴趣,不过,黄池城墙不仅有些低矮,而且破损严重,上边密布了许多箭簇留下的斑驳痕迹,还有不少坍塌的地方,就连包铁的大门上也是坑坑洼洼,这样的防御,恐怕抵挡不住敌人的兵峰。
城门口围了不少人,谭国华耳聪目明,听到议论得知是衙门张贴了告示,内容大概是县令大人为了安定民心,决定与民同乐,于今晚举行中秋赏月活动,这些事对于一家三口来说没有意义。
进入城中,首先要吃饭,为了省钱没有进饭馆,而是在路边摊吃了一顿满是油花的臊子面,五个大钱一碗,却是非常美味,就连做过厨子的谭国华都不得不服气,娘俩一人一碗,而他自己吃了三碗,这才心满意足的开始逛街。
买了一些羊肉和糕点,又给二丫买了五尺的绢布,谭国华谢绝了陈母给他买糖人的好意,他的心理年龄只比陈母小十岁而已。
之后进入城内唯一的一家药店,药店中有坐堂的郎中专门为买药的人把脉,等了一会轮到了陈母。
胡须发白的老郎中望闻问切了一番,最后说道:“你这腿疾应以针灸为主,药石为辅,如此才能标本兼治!”
“先生,小妇人乃是乡下人,无法时时过来!“
“这样啊~我就多给你开点药,除了内服的,每晚还需用熬开的药汤子浸泡半个时辰!”
出了药铺,陈母的脸色很不好,这一下就开了四百文的草药,等于她两个月白辛苦了,若非儿女相劝,她恐怕直接放弃治疗了。
“娘,刚才郎中开的方子我都记下了,那些药材全是寻常之物,以后咱们自己采一些就是!”
“华儿,你真的都记下了?”陈母惊奇道,这个养子进门满打满算不过三个月,大部分时间还要钓鱼,习字的时间很短,而且还没人教,难道是个天才不成?
陈二丫倒没有太大惊小怪,“娘,我隐约听那位老祖仙念叨什么还魂,说不定是哪位星宿下凡哩!”
“既是老神仙说的,那就没错了,以后有机会让华儿多读些书,万一将来能出人头地,咱们娘俩也有了指望!”
时间过了正午,天忽然阴沉下来,一家三口不再耽搁准备回家,但是刚到城门附近,雨飘洒而下,如果离家不远,天还不算太凉,可以冒雨回家,但是陈母腿脚不便,谭国华的身体还很单薄,所以娘仨就近找了处门楼避雨。
街上行人越来越稀少,秋风吹来,凉意渐生,看着那绵密的雨丝垂落,回想自己离奇的身世,不由有些伤怀,谭国华很想唱一曲“雨一直下”,又怕吓着身边的母女,他会背的诗词不多,不过前世非常喜欢的一首词恰好贴合了此时的心境,不自觉的吟诵了出来: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⑵;渐霜风凄紧⑶,关河冷落,残照当楼⑷;是处红衰翠减⑸,苒苒物华休⑹;惟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陈母和陈二丫完全不懂得欣赏,只觉得他更像读书人了。
却在这时,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呵呵,好一个唯有江水,无语东流,只可惜此地离长江有些远,而且一位少年郎吟诵这样的词,暮气未免太重了一些!”
第一次抄袭就玩露了,谭国往转头看去……
第6章 天才少年
从大门走出的人头带幞头巾,身着月白儒袍,年纪约四十许,三绺黑须飘洒,看上去十分儒雅。
陈母一看引来了此间的主人,急忙告罪道:“小妇人一家在此避雨,惊扰大官人了,还请恕罪!”
“无妨,刚才是你家小公子吟诵的词句?”
“正是!”
儒雅中年人转头打量谭国华,见他长得瘦弱,面目却十分清秀,尤其那双眸子仿佛会说话一般,“刚才的词是谁做的?可有下阙?”
随便吟诵首词就被人发现了破绽,谭国华有些汗颜,以后这样的事还是少做为妙,好在他的脑筋转的快,“我是听一个叫柳三变的人吟诵的,下阙是: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渺邈,归思难收。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想佳人,妆楼颙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争知我,倚栏杆处,正恁凝愁!”
中年人听完吟诵,连连赞叹,“好词好词,能写出如此妙句的人,绝非寻常人,小哥可知这位名为柳三变的高士身居何处?”
谭国华当然不会说你等个百十年就能见到,“我们那有座仙翁祠,正是在那座破庙中遇到的,至于他现在身居何处,小子委实不知!”
“那太可惜了!”中年人不由扼腕。
双方又聊了一会,雨越下越大没有停歇的意思,一家三口有些着急了,如果雨一直不停,今晚恐怕要住在县城了,而住宿的费用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时有一个管家模样的老者拿来了凳子,中年人坐下说道:“你们的家在何处?”
“小妇人家在城北十五里的陈家村!”
“可是担心今晚回不去了?”
“正如官人所说!”
中年人抚须笑道:“看令公子也是读书人,如果我出题他能答上来,就让你们在我家借住一宿,如何?”
陈母面露难色,“华儿识字不过两月,也无人教授,如何当得起大官人考较?”
“哦?只识字两月?”中年人不由讶然,通过刚才的聊天,他已经断定谭国华是个真正的读书人,只识两月字的顽童绝不可能有如此谈吐。
“小子的确只读了两个月的书,除了记性好一些,并没有其它特长!”
“你都读的什么书?”
“千字文和论语!”
“论语会背几篇了?”
“刚刚能通背,只是有些字不太认识!”
中年人暗吸了口凉气,当年他从识字到背论语足足用了一年多,如果眼前只识字两个月的小家伙就能背下论语,那岂不是天才少年?
“闲来无事,你背一下我听听,如果背的好,今天不仅供你们留宿,晚饭我也包了!”
听说有这样的好事,谭国华当然不会推辞,于是从“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开始背诵,中间几乎没有停顿,以中年人的学识,自是能听到几处背错的地方,不过略一转念便已了然,那些错的地方全是生僻字。
等他背完,又问道:“可知其意?”
“不知!”
中年人点点头,如果只读了两个月的书,连圣人所要表达的意思都能领会,那就不是天才,而是妖孽了!
到此,他已生出了爱才之心,“你叫什么名子,可愿入我门下?”
“先生是…”
不等中年人回话,旁边的老者傲然道:“我家老爷乃是一代大儒崔诚~”
谭国华的记性超常,马上想到了庞元提到的一个人,似乎正叫这个名子,心说这也太巧了一点,不过转念一想,小小的县城,纵横不过四条街,有缘邂逅也不算夸张。
能拜入一个大儒的门下,这符合他对自己未来的规划,但是陈母怎么办?刚刚有所起色的陈家势必因为他的离开重新陷入困顿之中,人不能不讲良心,于是很干脆的婉拒道:“多谢先生厚爱,母亲腿脚不便,家里拮据,不便跟随先生。
陈母没有阻止,人都有私心,她当然也不例外,好不容易重新有一个儿子,她不想儿子离开。
天下哪有求弟子拜入自己门下的道理?崔诚也有着自己的骄傲,所以不再强求,不过他还是履行了诺言,让老管家崔四给安排了住处,并向饭馆预定了吃食。
虽然没有拜师,谭国华也不打算放弃向高人请教的机会,崔诚既有爱才之心,当然不吝赐教。
黄昏时分,雨终于停了,天仍然阴沉,一家三口没必要踏着泥泞星夜回家。
中秋赏月是不成了,不过还有灯会,崔诚作为旅居此处的大儒,受到了王县令的邀请。
“华哥儿,你可愿意随我一起赴灯会?”
谭国华转头征询陈母的意见,“去吧,一切听从先生的安排,不可让先生为难!”
在衙役的引领下,崔诚和临时充当书童的谭国华来到了县衙。
衙门前的大街上一众衙役和商户正在布置各种花灯,已经有不少人在华灯前流连,让这个没有月光的中秋节平添了不少喜庆的气氛。
王县令是个身材不高的中年人,身材壮硕,饼子脸,最引人瞩目的是那对凶悍的刀眉,不像文人更像武夫,闻听崔诚到来,亲自出迎,显然对这位大儒很是尊重。
双方寒暄已毕,进入了县衙的大院中,院中摆了四桌酒席,在座的均是县里乡绅名士。
落座之后,王县令先说了一些官场套话,随后话锋一转,谈到了今年的秋税,谭国华猜测,这位县太爷搞什么灯会,恐怕真正的目的就是在这秋税上。
果然,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县尊大人说到国事艰难,前敌急需大量粮秣支援,要求这些乡绅在帮他完成秋税征缴的同时,积极筹措更多的粮饷。
谁家的粮食也不是凭空飞来的,那些乡绅也并非善人,只是眼下形势比人强,在王县令的威逼利诱下,大家只好签订了城下之盟,得尝所愿的县尊大人开怀大笑。
这时,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大门有硝烟飘进来,谭国华知道这是有人点燃了炮竹,这个时代有火药不奇怪,只是这炮竹的威力实在是太小了一点。
爆竹响,意味着灯会正式开始。
王县令离开宴席,在大家的陪伴下走在满是璀璨灯光的街上,“崔先生大才,不如赋诗一首,以表今日佳节灯会!”
崔诚略略思忖,吟道:“半日秋雨洗碧空,秋橙万里景色清,莫怪薄纱遮霄汉,此有长街满天星!”
“哈哈,好一个长街满天星,本县令没有崔先生的文采,就出个灯谜让大家猜,猜中了有奖!”
众乡绅纷纷应喝,请县尊出谜!
“仲尼游说无人听,禾苗遇火丧残生;半块馒头有心争,栎木为柴烧的凶,此为四字谜!”
四个字,只要联系今天的日子,不难猜出这四字为何,尽管有彩头,谭国华也不打算出这个风头。
片刻后,有人说出了谜底“中秋快乐!”
“哈哈,不错,本尊祝各位中秋快乐,来人,看赏!”
“多谢县尊!”那人接过红绸包裹的东西,掂掂份量,估计是一贯钱,脸上不由露出喜色。
有了前例,大家不再以为县令大人会挖坑给他们跳,于是纷纷吟诗作对猜灯谜,气氛活跃了起来。
崔诚很清楚自己的主要职责就是抛砖引玉,目的达到便不再多开口,谭国华当然更没有说话的资格。
县衙前的大街长不过里许,很快就到了尽头,王县令忽然指着城墙的某处叹惜一声,那名猜到中秋快乐四个字的乡绅问道:“大人因何叹惜?”
“你看这城墙破损,县里又无钱修缮,若有北汉贼兵和契丹蛮夷来犯,该如何是好?”
“这个…”
众人不是傻子,马上猜到这位县太爷把大家引到这里的目的,原来是想凑钱修城,刚才他们已经出了一回血,这次谁也不肯再开口了。
气氛异常尴尬,王县令那张饼子脸,在灯光的映射下显得很凶恶,目光扫视众人,似要择人而噬,这些人不自觉的靠近了一些,以众人之势与他的威压分庭抗礼。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人来缓和双方气氛了,与两边都没有利益牵扯的崔诚就成了最佳人选,实际上他被邀请来本就是充当这一角色。
“咳咳,城墙当然是要修的,不过眼下秋收在即,抽调民夫也有些困难,不如放在秋收后再议!”
“唉,崔先生有所不知,近日有消息传来,北汉建造了一些战船,又与契丹人勾结在一起,通过水路足矣威胁咱们黄池县乃至汴梁,故此才如此急迫!”
崔诚转头对那些乡绅道:“诸位也听到了,如果敌寇攻进城里,各位也将要蒙受巨大损失,王大人也是为各位着想!”
“我们当然知道修城很重要,但是这城修了一次又一次,耗费的都是我们的血汗钱,与其如此,还不如……”一名被推举出来的老者说道,最后一句只说一半,不过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敌人来了,还不如直接弃城而走,你王县令有守城之责,我们可没有!
此话一出,就连王县令都无言以对,中原混乱百年,政权频繁更迭,你方唱罢我登场,每个政权长则风光十几年,短则只存在两三载,正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相对来说,这些地方豪绅就是营盘,他们这些当权者才是兵,指望本地乡绅全身心效力绝对不可能。
崔诚更是知道这个理,是以只能深深的叹口气,场面再次陷入沉寂,大家都觉得很压抑,却不知如何收场。
谭国华打了个哈欠,如果这个世界按照他原来的那个时空进行衍化,未来的走向他当然清楚,但是他不可能说出来,这一切都不是他这个“少年人”可以参与的。
忽然,大家感觉地面在微微震动,王县令脸色一变,不顾身份的趴在地上侧耳聆听,“有大批骑兵到来,快敲锣,注意警戒~”
“嗵嗵嗵…”一阵急促的锣声响起,城中的驻军闻风而动,这里久经战火,大家早就有了经验,因此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慌乱。
王县令率先上城,灯球火把照亮了夜空,一盏茶的时间过后,城外黑压压的马队到来,这些人有的扎着小辫,有的盔甲上别着长长的狐狸尾,赫然是契丹骑兵的打扮。
“是契丹蛮夷,大家准备迎敌!”
五百守军上城,一名校尉指挥弓箭手和盾牌手成梯次排列,其它人则搬运灰瓶、石块等防守用的东西。
城下的契丹军队,嗷嗷怪叫着,一队队耀武扬威纵马驰骋,片刻后便箭如飞蝗,城上的盾牌手高举盾牌抵挡箭雨,饶是如此,还是出现了伤亡。
小说戏剧上渲染的东西和亲身经历的完全是两码事,谭国华没有因为攻城守攻的激烈碰撞而血脉贲张,只有对杀戮的恐惧,若非他有一颗成年人的心,早就被那种场面吓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