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起天下潮》免费试读
共 6 章 · 正文由本站整理,仅供试读
楔子
“喝酒吗?”出口之人年逾三十,身着青衣,眼神玩味。
在他面前的是一名白衣少女,紧咬下唇:“你能救他吗?”
随后又跟上一句:“求你救救他。”
青衣人不去看一旁少了一条胳膊一条腿的男人,任由他倒在地上沉闷着呻吟。
他一定很痛苦,不是因为粗陋包扎的伤口仍然有血液浸透低落,而是那双猩红的双眸里有显而易见的对死亡发狂的向往。
他一定很想死。
“要救人,先要会喝酒。”青衣人面带笑意,好似在享受那份难堪的痛苦。
仿佛得到答案,少女伸手去拿眼前的两杯酒。
“我喝!”
“且慢,“青衣淡然道,”这两杯酒,一杯是毒酒,一杯是药酒。
“毒酒见血封喉,无药可解,是人间至毒。
“药酒白骨生肉,能治百病,是救世灵药。
“你若选对了药酒,拿去予他饮尽,便可救得他这条性命,甚至给他一个重生。
“若是选错了……”
青衣人一顿,又道。
“于他而言,或许,都没错。这两杯,都是解药。
“于你而言,是万劫不复。”
他忽然又笑道:“不过你放心,若是不幸选中毒酒身亡,我替你了结他便是。”
少女刚伸出去的都在空中悬了片刻,又收了回来。
她犹豫了。
“放心选吧,对他来说,都是解药。”青衣人催促道。
他很有时间,闲时可以停看雨打叶子看一整天。
但是他不想等她。
因为不值得。
没有人值得他等,他可以等夕阳落时层林尽染,也可以等夜尽天明静听花开,可他就是不愿意,为了“人”这种存在,花上半点时间和心思。
“人”,已经给了他足够多的失望。
少女听懂了他的话,她明白“都是解药”是什么意思。
他或许说的对,但是她不敢听,这个受伤的男人,她必须救。
恳求的话已经说完,这个面带笑意,看似和煦的青衣人,却比谁都残忍。
他一定要自己成为那个凶手。
她不过豆蔻,还没有勇气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可是她想救他。
她要救他。
她忽然有了办法,抬头问青衣人。
“那你的药,能解你的毒吗?”
青衣人仿佛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依然笑着。
“小姑娘,我不喜欢你这种自作聪明的算计。两杯酒我都可以给你,但是一旦喝下我的毒酒,就没机会再喝另一杯。我的解药能解我的毒,但是我的毒,依然无药可解。”
受伤的男人很幸运,少女最终还是选对了那杯包治百病的酒。
青衣没有骗她,她亲眼见证他从肩膀的创口处重新长出了一条胳膊,肌肉遒劲,甚至还很白嫩,和他布满伤疤的黝黑身躯格格不入。
只是不再呻吟的男人,迷茫的看着新长出来的手臂,又愣愣的看向两人,不知所措。
青衣声音平和,依旧含笑。
“我的酒,能让人重获新生。”
“除了肉体,精神也会重生。”
“他会变得比以前更聪明。”
“当然,他也会忘记过去。”
少女离开时,记住了两个笑容。
一个是男人的,笑的像个孩子,美好纯粹。他失忆了,青衣人说那是好事,失忆也就失了业障,了了恩怨。
重新来过的机会,并不是那么容易拥有。
另一个笑容是青衣人的,不是初见时如同面具一样让人憎恶的笑,而是发自内心,让人如沐春风的笑。
好像只是因为,她说了一句谢谢。
她叫周诚诗,这是他记住的第二个名字。
而他,没有名字。
他只有一个称号,或者说一个身份。
观世。
观世之人,明察世间众生。
这名青衣人,便是这世间第三代观世。
封号,行。
他知道,可是世人不知。
世人视其为异类,称其为巫。
巫,神界罪民,人间弃子。
因为他就是一个被巫养大的孩子。
巫告诉他。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所以才会被世人憎恨。”
“我们有什么?”
“我们拥有这整个世界。”
时值年幼的观世行不明白,他们明明是世界的弃子,为何巫会跟他说,他们拥有整个世界。
直到巫被村民烧死那天,行看见昏暗的天空下,仿佛有风在为这样的死亡悲鸣,才忽然领悟到。
所谓拥有这整个世界,是指巫拥有认识这个世界的能力。
人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而巫,能看到世界。
花如何开,花如何谢,风从何处来,风往何处去。
人心,如何渐渐腐坏。
他看得见。
他看得见,这个叫周诚诗的女孩,有一颗纯净的心。
就像他看得见,那个藏在黑夜里,渐渐露出獠牙的身影。
世人知道他是巫,这个身份瞒不住,巫的身上,总有特殊的香味,那是长期用花草酿酒沾染的。
可是却无人知道,他还是一个观世,这是他血脉里,无法舍弃的诅咒。
巫是他的传承,观世是他的宿命。
所以在这个夜里,那一株名为神农的药草在他的灌溉下终于发散出灵性的时刻,他看到了那个喜欢偷鸡蛋的小混蛋,慢慢变得狰狞,膨胀的肌肉撑破麻衣,跌跌撞撞的冲进村头老张家……
他依旧带着可憎的假笑,看着这血腥的一幕。
只是,这一次,这一年反复出现的一幕,终于让他,叹了一声气。
第二天,巫躲进了山林,他知道这一天,一定会有村民去围堵他的家。
一家四口,都被啃的血肉模糊,老张家里刚出生的儿子被咬掉头颅,又整颗丢在一边。这不是野兽饥饿来猎食,而是单纯的杀戮。
如此没人性的事,除了巫,还有谁做的出来。
一天到晚躲在自己那个阴暗的房子里,捣鼓出什么害人的邪祟,并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
即使,那群义愤填膺的村民,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很清楚,这件事跟巫没关系。
是的,他们很清楚,真的很清楚。
有人看见了那团黑影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也有人一整夜的关注着巫的竹楼。
可是那团黑影,看着是如此可怖。
巨大,蛮横,迅捷。
再看巫,一个瘦弱的青年,总是带着令人厌恶的笑意,似乎任何一个种地的老农,都能把他捏碎。
他是巫,他是恶因,也是恶果。
他天生就是带来灾难的。
他天生就是承担灾难的。
一瞬间,他们已经明白了自己的目标是谁。
村里人大白天举着火把包围了巫的房子,只有那个偷鸡蛋的小贼,刚刚擦拭完满身的血迹,换了衣服悄悄从村里外跑了出去。
当周诚诗找到巫时,已经是深夜。
她看见他被宽大的衣袍盖着,在传说住着山神的老树下睡着了。
“村子里的人都在找你,他们说你是恶狼化身的妖物,杀了老张一家。”少女看见巫,焦躁的情绪终于安定下来,平缓的说起了山下的事。
“你觉得我是吗?”巫睁开眼睛,依旧带着笑意,依旧让人讨厌。
少女轻轻摇头。
“我不相信你是。”
片刻,又说。
“我相信你不是。”
这两句话的区别,巫很明白。
于是他笑了,真心的笑了,就想听见她说谢谢时,那样和煦。
当他这样笑的时候,真的很好看。
“村民上来了。”
巫看向远处的火光,靠近的很迅速。
少女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还太小了,应对不来这样的情况。
甚至,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找他。
只是为了说一句,我相信你?
“那天我救的人,跟你是什么关系?”
少女一愣,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巫要问这个。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因为他一直知道答案。
“他以前救过我。七岁那年,我父母被狼妖咬死了,只有我活了下来。没人管我,在我快饿死时,他给了我一块肉。”
“你不该吃那块肉的。”说这句话时,巫难得的没有笑,“他很幸运,遇上了你。”
“遇见他才是我的幸运,没有他,我就饿死了。”
“不,是他幸运。”顿了一下,巫又说,“他真的很幸运。”
少女不懂,以为他只是在安慰自己,忽然看见远处的火光已经把自己两人包围了,急道:“他们上来了,你快想办法逃吧。我知道你不是狼妖,不能被他们抓走。”
巫又恢复了那讨人厌的假笑,站起来拍拍长袍,对少女说。
“可惜我就是狼妖。”
少女诧异的看向他。
巫说:“而我不想死。”
“但是这里必须有一个死人,否则村民不会罢休。”
“既然我不想死,那就只能你死了。”
“你愿意为我死吗?”
少女呆呆的愣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巫继续说:“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说着伸手在怀里掏。
“你看,我这里有两瓶酒。”年轻人带着古怪的笑意,戏谑的把玩着手里的瓷瓶。
“一瓶是毒酒,最毒的酒,见血封喉,无药可解。”
“一瓶是药酒,最好的药,白骨生肉,包治百病。”
“你喝一瓶,我喝一瓶,喝死了的,就是狼妖。”
那一夜,大火封山。
后来每个夕阳染红天际的傍晚,那座焚毁的竹楼外,都会站着一位美丽的少女。
她有着最纯净的面容,就像一个新生的婴儿。
只是她总是伫立在那里,看着据说是住过狼妖的地方,静静的发呆。
“你记得这里?”一个陌生的声音从身边传来,她没有回头,因为她并不好奇声音的主人是谁。
“很熟悉,但是不记得了。”顿了一下,又说,“但是我好像有什么,落在这里了。”
“想听故事吗?”
她终于转过头来,看向来人。
她认识他,据说他是村子里,爱偷鸡蛋的小混混。
没有回答,他自顾自的说起来。
“这个村子里,除了人,还有三种不同的存在。
“一个是巫,会酿两种酒,一种是能杀死一切的毒酒,一种是能让人获得新生的药酒。喝了药酒,就会成为一个全新的人,只是会失去记忆。当然,如果还留着记忆,怎么能算是一个全新的人呢。
“另一个是狼妖。狼妖是狼和人生的孩子,平时跟人一样,但是一到夜晚,就会变身成狼妖,力大无穷,刀枪不入,而后人性丧失,只剩下狩猎的欲望。狼妖跟巫是好朋友,巫不喜欢人,所以他只能跟妖做朋友。狼妖很喜欢巫,为了能与巫做朋友,他一直没有喝巫的药酒。只要喝了药酒,狼妖就能变成一个完整的人,不再忍受嗜血的渴望。但是巫帮狼妖控制住了精神,让狼妖变身后也能有理智。
“除此之外,村子里还有一种怪,叫山魈。平时也是人的样子,但是饿了就会发狂,变成巨兽。
“曾经,这里只有一只山魈,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多了一只小的。
“巫说,小山魈本是人,某日山魈夜袭,她刚好不在。第二日回来时,家里只剩下遍地尸骨。
“后来老山魈还是找到了她,喂了一块被山魈血浸透的腐肉。
“巫说,那是她母亲小腿上的肉。
“于是她也受到诅咒,变成山魈。
“我曾经和其中年纪大那只战斗过,撕下了他一条胳膊一条腿。他运气很好,喝了巫的药酒,解除了山魈的诅咒,失去了记忆,重新做人。
“但是那只小山魈,成长的太快了,即使我变成了狼人,也没拦下她杀了老张全家。
“巫想去救山魈,但是不想让人形态的山魈,知道自己犯下的罪孽,就骗她说自己是狼妖……”
说到这里,他好像忽然不想说了。
于是他转身离开,眼泪不住的往下流,终于还是忍不住,只用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说:“他给你的两瓶,都是药。他从来不给人什么毒酒,每一次都是两杯药酒。毒藏在他嘴里,他喝下了药再喝的毒。他在救你,也在救我,更是在救这整个村子的凉薄人。现在村子里狼人没了,山魈没了。”
“巫也没了……”
少女依旧站在原地。
泪如雨下。
第一章 花容葬枯骨
迦楼有个战神。
传说中他三头六臂,力大无穷。
在他八岁的时候,有只恶熊修炼无望,自暴自弃,下山扰民。
最初只是掠夺鸡鸭牲畜,后来吃得腻了,就开始吃人。
先是偷偷摸摸吃了几个落单的猎户,慢慢发现,所谓的万物灵长大多也是贪生怕死,便越来越明目张当,大摇大摆的进村掠食。
人们恐惧这只来历不明的恶熊,又有云游的道士说恶熊修炼成精,身负法术,人间的力量已经无法管制,只有将它供奉起来,念它向善,还能保得一方安宁。
于是村长带着族中的勇士在山前跪了三天三夜,尊呼“熊王大仙”,把恶熊从山上请了下来。
恶熊修为不精,却也能精通人语。见山下人多势众,以为是来讨伐自己,在山间躲了三天才敢下来。
其实它并不可怕。
哪有什么,能如人心可怕。
见它生吞活剥了村民,还能怡然自得的退去,加上老道的信口雌黄,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只地仙,不敢冒犯。
村长对它说:“熊王大仙下凡,我等愿意年年朝拜,岁岁供奉,只求大仙保佑村中无饥无疾,无涝无旱。”
恶熊问他:“你们要供奉什么?”
村长说:“大仙喜好什么?”
恶熊摸摸肚子说:“我就喜欢吃。”
村长来时已经和村民商量好了,按照计划回应道:“本村地产有限,不知月奉三十斗米可行?”
恶熊说:“我不爱吃米,我就爱吃肉,人肉,尤其是小娃娃的肉。”
村长有些犹豫,彼时尚无避孕节流的手段,村里孩童倒是不少,若牺牲个把孩子,换得全村庇佑,也是桩划得来的买卖。少一个孩子,少一张吃饭的嘴,总的来说,似乎还有益无害。
只是,谁家舍得把自己孩子贡献出来?
人性凉薄,食不果腹的年代,人命从来不如畜生。
毕竟,人有一张会说话的嘴。他会哭会闹,他扰得你心烦,你若出手教训他几下,自家孩子还好,别人家的,徒惹是非。
村长心中念道:“我是村长,要捐也是捐别人家的孩子,谁敢打我孩子的主意?咱们村里土地有限,别人家的后人死光了,那这些地最后还不都是我的。”
他回头跟众人商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天下苍生大道己任络绎不绝。乡人质朴,大多没什么主见,听到最有文化的村长说的天花乱坠,仿佛只要献上自己那个不争气没出息的败家玩意儿,即刻就地飞升,入圣成佛。
而且家家户户孩子轮流送,别人家的都送了,咱家那小娃娃现在除了吃奶什么都不会,还真不如送了。
这血腥的买卖,恶毒的交易,顺利的令人发指。
恶熊很高兴,虽说答应了村长要保证风调雨顺,可是风雨旱涸终究会过去,到时候站出来说一声都是自己施法达成的,也算是对付了承诺。
它本就是懒惰的习性,否则也不会在机缘之中通了灵智还不愿意潜心修炼。现在不用自己猎食,一觉睡醒,就有人老老实实送上鲜嫩可口的孩童,那便是熊生最好的事。
村长又说,各家孩子都是十月怀胎才产下来,一年只能供上一对,多了怕几年就被吃光了。没了后人,即使全村都平安无事,也没意义。
可是恶熊总不能一年吃一顿吧,它当然不同意。
村长又说:“那咱们每个月都奉些鸡鸭,每半年献祭一个孩童。”
恶熊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有时要是忍不住了,还可以去别的村吃两个。别的村子怕了,听到这个村的事,也会主动献祭,这时候就不愁吃了。
想到这里,恶熊为自己的英明颇为得意,开心得摇摇晃晃走回了山头。
半年时间过去,按照约定此时应该送人上山,可是这第一家,谁来好呢?
这个村里的人大多同出一宗,陈姓占了大半。不知道选谁,村长便把各家陈姓的家主召来商议。
首先要把村长自己家的孩子排除掉,他考虑了一下,自己的小孙子已经六岁了,村里还有刚出生的幼婴,何不如就让最小那个去做这牺牲。于是他冷色严肃道:“现在农忙,村里缺人,有把力气的都下地去了,所以,老夫认为,应该把最小的孩子送上山。年纪小的,对村子没什么贡献,以后也可以照着这个规矩来。”
他心想按照这个法子,只要算准了孩子的出身月份,产子必在献祭后一月,自己家的后人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村中除了外来入赘那几家,就属自己家有文化,那些个粗人恐怕算计不了这么多。
村民也有觉得不妥的,却说不出个道理,算算日子不是自家小子,也懒得出头,大多沉默,少有几个投机者,还大声称赞。也不知道一声违心的“村长英明”,可以换得几口粮食。
于是,大家凑在一块儿相互合计,一个村子不下百户人,今年出身的孩子还真有好几个。野娃子散养,生辰八字又是各家秘密,怕被有心人拿去做了诅咒,一时间竟抉择不出到底哪个最小。
入选的父母自然心如刀绞,不愿意把孩子贡献出去,纷纷谎报出生。村长无奈,召来几个接生的婆婆,凭着记忆来判别。
接生婆每看向一家家主时,都会假装忘了具体事迹,上前问询几番。家主趁机塞下一个小荷包,里面是迦楼通用的钱币,掂量一下斤两,大概就能知道数目。
也有不通时务的,对接生婆的挤眉弄眼阴阳怪气视而不见,刚好遂了接生婆的愿。
正缺个替罪羔羊,您还送上门来,真是太客气了。接生婆想道。
于是,排除了几个明显年龄较大的孩童,终于确定了一户人家。
“老四,为了咱们村,对不住了。”村长对着一个黝黑的汉子说道。
这汉子双眸焦灼,显然是不愿意的。他叫陈老四,又叫陈老实,按照辈分,村长是他二叔。可是二叔毕竟只是二叔,和他老子是亲兄弟,往下一辈儿感情就浅了。尤其是这陈老实不通人情世故,虽说憨厚耿直大家不厌他,可没留下什么人情,也没人愿意帮他说话。
他一双眼袋层层叠叠,就像沙漠里风刀雕刻的戈壁。一辈子的老实人,只留下一个好名声。可是谁让咱家闺女小呢。陈老四也不多说什么,沉声“嗯”了一声,算是认了。
众人也舒了一口气,好在轮到的是陈老四,要是换个人,比如那癞皮陈,怕就没这么容易解决了。
“老四,那就辛苦你,明天把你家孩子带上。对了,小家伙取名字了吗?”村长故意问一句,一下子又把那未谋面的孩子说得小了几分。虽然有名无名不能作为孩子出生年日的依据,但是还没取名字的孩子,总让人觉得出生不久。
“取了,叫倩兮。小芸还给她点了个字,可惜我没什么文化,听了许多遍,还是记不住。”陈老四神色黯然的说。自家的孩子,还不会叫声爹,就要送入熊口,谁能舍得?
听到“小芸”这个名字,众人神色都有些异常,村长也担忧的问:“常小芸她……能同意吗?”
想到此处,陈老四也有些犹豫,常小芸是他的媳妇。虽然他是男人,可是村里的人谁不知道,他家当家做主的还是那个外来的媳妇常小芸。
这常小芸本来是名门大户的小姐,端庄貌美,知书达理。本来以她的姿质,怎的也该有段才子佳人的故事。可她最后却从了这山野农夫,气得常老爷子将她逐出家门,誓不相认。
村里人都羡慕陈老四好福气,这个年轻的时候常被人欺负了还笑呵呵的大傻子,居然讨了个如花似玉的漂亮老婆,对他千依百顺,真叫人嫉妒。
不过陈老四在外面老实,在家更老实。怕老婆的名声怕比他的名字还响亮。
于是知道了常小芸刚出生的宝贝女儿就要去送死,不仅没人怜悯,更想看看他家的笑话。
毕竟这是块极品美玉做的墙角,谁都想来挖一挖。
“小芸她……会理解的。”陈老四看着周围那些戏谑的目光里藏不住的笑意,心里有些发冷。
垂头丧气的回到家,却见那个迎风漏雨的茅草屋里还点着灯。陈老四心里且暖且寒,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吱呀”声中门推开,常小芸看见自家男人回来了,放下手中刺绣,从炉子上倒上一碗热水,端到陈老四面前,说道:“又遭人欺负了吧?”
陈老四苦笑着说:“小芸……我……我对不住你。”
说完“噗通”一声跪下,给常小芸磕了三个头。
常小芸也不拦他,只是将茶碗放下,双手捧着陈老四的脸,一如既往的平静,淡然道:“你去时我便猜到了结果,以你这性子,村中有难,倒霉的除了你还能是谁?”
“我没能保住倩兮,我没用……”
常小芸叹了口气,说:“有用没用,那是你说了算的吗?大家都是你的父兄长辈,村子里有规矩,我们也只好遵从。我只恨他们不明事理,听信那妖道的胡言,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人家的孩子要遭殃。”
“小芸,我该怎么办?”
常小芸并未回答,起身走向内室,抱出一个丁点大的孩童。那孩童身上裹着的襁褓面料精致,不像这个村里人用得起的。那是小芸用她嫁入陈家时,母亲偷偷送来的凤披改的。
她把孩子抱到陈老四面前,满脸慈爱的说:“你看,咱家孩子多可爱。”
睡梦中的孩子脸上浮现浅浅笑意,肉嘟嘟的双颊微微泛红,已脱离了刚出生时枯槁饥黄的模样,最是可爱的时候。
陈老四苦笑着说:“是,跟你好像。”
“那是,若是像你,怕是要嫁不出去了。”
陈老四配合的说:“我常听村里的姑婆说,女儿长得像爸爸。”
听到这句话,常小芸忽然神情黯淡下来,有些幽怨的说:“四哥,小芸这肚子不争气,没能给你添个儿子。”
陈老四想要安慰她,口不择言道:“就算真的生了儿子,也怕是要去送死了。”
说完这句话,两人不再言语,直到灯芯燃尽,黑暗伴着沉默侵袭,泯灭了光明。
另一间房里,陈老四八岁的大女儿陈倩青,流着眼泪,久不能眠。
陈家村外姓的男子并不多,他们大多是入赘在这里,分不了田地,没了包袱,想走就走。
所以熊王献祭,轮不到他们——他们对陈家村没有在责任。
傅氏父子就是其中之一。
“洪雷哥哥,我妹妹要被熊王吃了……”
一名壮实的小男孩正轻松的推着一块巨石往前走,后面跟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粉雕玉琢,十分可爱。
那块巨石怕是有一栋村舍那么大,至少七八百近千斤,小男孩推着它毫不费力,力气可见一斑。
“熊王是什么?好吃吗?”小男孩傻笑着扭头问道。
“别推了!”小姑娘正是陈老四的大女儿陈倩青,此时跟在这个怪力男孩后面,见他那副无所谓的样子,心中来气,一脚踢在他屁股上,“熊王你都不知道吗?”
小男孩摇摇头:“不知道啊。我只知道,太阳爬到头顶上时我还没把这块石头推回去,今天中午就没饭吃了。”
“洪雷哥哥你是不是傻?”小女孩气呼呼的说。
这名叫洪雷的小男孩,全名叫傅洪雷,气若洪涛,势如惊雷。
他憨厚的对陈倩青笑着说:“是啊,村里人都说我像你爹爹一样,傻乎乎的。”
陈倩青听得语塞,然后说:“你不傻,你精着呢!就会欺负我!”
傅洪雷笑笑不说话,继续推他的大石头。
“洪雷哥哥,求求你救救我妹妹啊。大不了,你救了她,我以后给你做媳妇。”小女孩一脸真诚的说。
傅洪雷边推边问:“做媳妇能干嘛呀?”
陈倩青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给他做媳妇,要吃他家粮食,还懒得做家事,好像真的对他没什么好处。
她的小脑袋里只见过自己的父母,爹爹每天都笑呵呵的对着娘亲,粗活儿累活儿,种地倒夜壶,反正自己不愿意做的活儿,都是爹爹做。
可是娘亲明明跟自己说,当年是为了报答爹爹,才以身相许的。
她有些迷糊,想不明白干脆不想,对傅洪雷说:“反正你救了我妹妹,我有什么都给你,我下次采了果子,一定把最大的分给你。”
傅洪雷挠挠头说:“可是我不爱吃果子,我喜欢吃肉。”
陈倩青又一脚踢在傅洪雷屁股上,大声说道:“你到底救不救!”
傅洪雷拍拍屁股上的脚印,坦然的说:“救啊。”
陈倩青一高兴,又踢了他一脚,然后说:“就知道你最好了!”
傅洪雷嘻嘻傻笑,也不说话,天气渐凉,他却满头大汗。
“洪雷哥哥,你推这个石头干嘛?”
“我爹说,家里菜刀钝了,让我找块石头回去磨刀。”
破旧的小屋外面,有一座和它一样大小的巨石。
破旧的小屋里面,坐着两个人。
一个孩童稚气未脱,叫做傅洪雷。
一个中年男子温和质朴,正在磨刀。
磨刀石是从外面的巨石中取出来的,横三纵六,正好是一块工整的长方形。
那巨石外表为损分毫,可是石心却被取了出来,用于磨刀。
“爹爹,为什么你每天都要磨刀。”
“因为刀会钝。”
“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你用这把刀。”
“用这把刀的时候,你不能见。”
傅洪雷沉默了,爹说不能见,想必也不能问。
爹的话总没错,听爹的话总是好的。
“想救人?”
听到爹爹的问话,傅洪雷抬起头憨笑着说:“想。”
“为什么?”
“因为倩青妹妹会开心。”
“如果不救呢?”
“倩青妹妹会不开心吧。”这样的话,似乎是废话,但是傅洪雷知道,爹爹从不说废话。
果然,他下一句问道:“她不开心会怎样?”
傅洪雷不假思索的说:“我也会不开心。”
“好,去做让你开心的事。”
爹的话总没错。
傅洪雷这样想道。
于是他离开了家,离开时,爹把那把刀给了他。
傅洪雷举起这把刀,仔细的打量着。
这把刀不是钝,而是根本没开锋。刀长两尺,对于常见的四尺横刀来说,短了一大截。刀柄也是黑铁所铸,不同于刀身的平凡,精雕细琢,端部还刻了一个不知名的兽头,眼中透露着血气,栩栩如生,让傅洪雷不敢多看。
“能不用,尽量不要用。”爹爹说道。
傅洪雷小心翼翼的把刀包裹起来,束在背上。两尺的刀,配合他五尺的身材,恰到好处。
也许,这样的长度,用起来,也是恰到好处。
傅洪雷就这样背着一把短刀,只身进了大山。
寒冬腊月,银装素裹。
小小的身子,在雪地上留下了一个个脚印。
恶熊正在沉睡,这是它冬眠的时间,它需要休息。
可是就在这瞬间,野性的本能激发,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让它惶恐的惊醒。
它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忽然胳膊上传来撕心裂肺的灼烧感,那是一种难以言明的痛楚,但是它心里却明确的浮现出了一个念头。
要死!
恶熊惊得原地腾空,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才停下来,扭头一看,自己的手臂没了,肩上一个惊心怵目的血洞,正汩汩往外冒血。
眼前一个孩童,憨厚的笑着,肉嘟嘟的小脸被冻得红彤彤的。他就像传说中菩萨身边的童子,虎头虎脑,天真烂漫,惹人喜爱。
可是恶熊却对他爱不起来。
因为他的手中,正拿着恶熊的断臂。
“你……你是谁?”恶熊惊恐的问道。
“我是傅洪雷。”孩童老老实实的回答了。别人问他名字,他很诚恳的告诉了别人。可是这个别人,却没有得到它想要的答案。
“我……我……不认识你……”恶熊内心的恐惧让它几乎忘记了手臂上的疼痛,弱肉强食是森林的法则,只要对方比自己强大,杀熊不需要理由。可是,初通灵智的熊,也想要抓住任何机会活下去。
“没关系,我认识你。”孩童仍旧憨笑,显得十分友好。
“那你……为什么……”恶熊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明明自己和山下的人有了约定,为什么这些人不遵守信用。
没错,自己是有承诺的。
恶熊忽然想到通了道理,连忙说道:“你从哪里来的?”
孩童说:“陈家村。”
“陈家村不是说好了供奉我的吗!为什么还来袭击我?人类就是这么不讲信用吗?”恶熊觉得自己十分有理。
“我不是陈家村的人,我是外人。”
孩童天真的说道,然后诡异的笑起来:“还有,我是个小孩子。爹爹说过,童言无忌。爹爹的话,总是没错的。”
恶熊忽然绝望了,它紧张的问:“你……你要干嘛?”
“我饿了。”说着举起血淋淋的熊爪,含着皮带着血,一口咬了下去。即使已经离开了恶熊的身体,恶熊还是感觉到一阵清晰的疼痛。
孩童吞下一口熊肉,然后抬头对恶熊说:“我要吃肉。”
恶熊缩成了一团,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忽然充满人性的笑着说:“好,好,我请你吃熊肉。看你身子小小的,那条胳膊能吃好几天了吧。”
孩童说:“不够,我家里还有爹爹,爹爹一顿饭要吃好几大碗。”
“那我去给你捉一头鹿来。”
“小鹿那么可爱,我不吃小鹿。”孩童皱着眉摇头。
恶熊心里一阵恶寒,小鹿可爱,我就不可爱了?你这孩子更不可爱。
“那你喜欢吃什么?我去给你捉。”
“我喜欢吃你。”
恶熊忽然明白了,这孩子看似天真,其实根本就是针对自己来的。也亏它本就愚笨,灵智初识,绕了这么半天才反应过来。
它知道这一劫是逃不过了,二话不说,嘴上打着哈哈,忽然就扑了上去。
那孩童看它扑了上来,也不害怕,举起一双肉拳就把恶熊扛了下来。
恶熊没想到这小孩的力气居然这么大,被他钳住动弹不得,干脆张口咬下去。
见它的血盆大口袭来,傅洪雷并不闪躲,而是屈身弹腿,双脚离地一个后空翻,精准的踢到恶熊的下巴上。
恶熊受力倒地,孩童学着它的样子扑上去,张口就咬,一张小嘴居然撕下了它半拉脑袋。
恶熊疼得嘶嚎,凶恶的本性愈发狂热,举起幸存的右抓拍向傅洪雷。傅洪雷单手接下爪击,另一只手按住恶熊的胸口,手上用力,“刺啦”一下撕下恶熊的右臂。
这下恶熊真的绝望了,再也没了凶性,蹬着两条腿拼命往外跑。
傅洪雷没了阻碍,原地一跳扑到恶熊后脑勺上,然后张嘴啃咬,一口一口咬下恶熊的脑袋,耳朵,头皮,眼睛,鼻子,连血带皮,咬下也不咀嚼,直接咽进肚里。恶熊不管不顾的逃跑,没了双手无法挣脱,最后终于被傅洪雷吃掉了整个脑袋,扑通一声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傅洪雷躲在陈老实家门外的槐树下。
这是一棵很大的槐树,大到足以掩盖他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小身躯。
他还是个孩子,即使刚刚生撕了一头八百多斤的黑熊,他也还是个孩子。
小孩子总是不愿意面对大人的。
即使是最老实的陈老实,也喜欢没事教育他两句。
他不愿意被教育。
他只要听爹爹的话就行了。
爹爹的话有很多他还不明白。
但是听爹爹的,就不会错。
一直到正午,他看见陈倩青从屋里出来,抱着一个木盆,应该是要去河边洗衣服。
傅洪雷跟上去,拍了一下她的肩头。
她吓了一跳,木盆从手中脱落,衣物散落一地。
可是她没有生气,反而欣喜的看着傅洪雷:“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
“那是不是说明你赢了?”
“我赢了。”
得知这个消息,陈倩青高兴的跳了起来,抱住傅洪雷,就要亲上去。
傅洪雷看见她这么高兴,也很高兴,面对她突袭上来的小嘴,也笑嘻嘻的迎上去。
她答应过他,如果他救了她的妹妹,她就以身相许。
她说,妈妈也是这样的。
她一定很喜欢她妈妈。
她当然很喜欢她妹妹。
她必然很喜欢她爹爹。
现在,她还喜欢他。
一个八岁,一个十岁,童心未泯,怦然心动。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携妻归来的陈老实看见这一幕,刚要出面阻拦,却被妻子遮住了口。
“洪雷是个好孩子。”常小芸说。
傅洪雷也看见了陈老实夫妇,可是陈倩青的嘴唇软软的,很舒服,他舍不得离开。
舍不得离开,还是要离开的。他偷偷退后一步,隔开陈倩青,然后恭敬的招呼:“四叔,四姨。”
常小芸笑着对陈老实说:“你看,洪雷是个好孩子。”
马上要失去小女儿的陈老实,并没有变得浮躁暴戾,反而多了一丝豁达。人的遭遇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但并不一定都会将他变坏。
那些变坏的人,即使没有那么多可怜的经历,一样会变坏。
陈老实摸摸傅洪雷的头,黄发垂髫,圆圆的脑袋很可爱。
他还没说话,陈倩青忽然就哭起来。
“爹爹……”
常小芸别有深意的看了傅洪雷一眼,傅洪雷感觉到这抹目光,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青儿,怎么了?是不是哪个臭小子欺负你?娘给你做主!”常小芸关怀的说。
陈倩青头埋在陈老实的怀里,带着哭腔断断续续的说:“妹妹……妹妹……”
陈老实人老实,静静等着陈倩青说完。常小芸却是一个急性子,说话间脑子里转了好几个弯,以为是傅洪雷多嘴说了小女儿要献祭的事,心里埋怨,嘴上却安慰道:“青儿别哭,别让人家笑话咱们。咱们家该承担的责任,绝不会推卸。”
蓦然脑海中又浮现那个魁梧男子背对着他磨刀的身影,心头更是酸涩,一时间语气竟有了些刻薄。
“绝不会麻烦外人。”
“妹妹,妹妹不用献祭了!”陈倩青哽咽说道,说的快了,鼻涕在鼻腔里乱窜,还发出一声猪叫。
于是她哭的更厉害了。
陈老实愣了一下,刚要询问,常小芸却以为是孩子间的任性哭闹,道:“娘知道你心里难过……”
“不,不难过……青儿心里高兴。”陈倩青说,“洪雷哥把坏熊打死了。”
“什么!”
夜幕垂下,只有几户富裕的人家还点着烛火,大多村户已经睡下。
村里的男人却聚集在村长的客堂里,神色凝重,沉…
第二章 大梦十年觉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迦楼战神,名叫傅雨。
名字是自己取的,称号是皇帝赐的。
迦楼帝国的战神,就像迦楼国的皇帝,没有多少人见过,但所有人都知道。
他是战场上出生的恶魔,他是生吞恶熊的修罗。
他心狠手辣,残忍至极。十二岁那年,屠灭了他成长的村子。
民间的传言总是很不可靠,一件事有十几个版本。
但是,只要关于战神的故事,总是出奇的统一。
八岁,徒手搬山。
十岁,生吞恶熊。
十二岁,怒火屠村。
十四岁,一骑当千,战场奔袭,战无不胜。
十六岁,平定内乱,赐名战神。
从此以后,他便是迦楼的战神,是力量的象征。
他带来胜利的果实,足以让人忘却他曾经亲手灭了自己生活的地方。
迦楼的子民无时无刻不在谈论他,因为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才是民众生活安定的保障。
乱世出英雄,而这,就是他们的英雄。甚至一度引领了迦楼人习武以练刀为尊的风气。
毕竟,他们的战神,就是用一把未开封的黑色短刀,为他们打下了这暂时的安定。
他是一面七尺长城,保护着迦楼帝国不受外敌入侵。
他是神。
东边,东海的尽头。来了一位剑仙。
这位剑仙,自大又张狂,自称不败。
仙山而下,从未曾败。
一个是剑仙,一个是战神。
一个未尝一百,一个百战百胜。
一个是仙,一个是神。
到底哪一个,才是掌控人间气运的霸者。
人们都在谈论他们的故事,迦楼的人民当然相信自己的战神才是人间最强者。
但是除此之外,东边的那群无知的渔夫,却认为剑仙才是从天而降的救世主。
话题在他们之间争论不休,可是风暴中央的两人,仿若未闻。
战神深居简出,剑仙神出鬼没。
天地间,到底谁才是第一呢?
这个问题持续了很久都没有答案,直到有一天,迦楼国内传出消息,战神败了。
战神败了!
败给了邻国一名未及弱冠的小将。
据说,那名小将身处战场前线,却白衣飘飘,恍若惊鸿。
他一个人来到守备森严的迦楼军营,却无人敢拦。
他身上,有一种悲怯的力量,让每个见到他的人,都感觉到心寒。
他就这样来了,一步一步,仿佛踩碎了蝼蚁,仿佛踩踏了孤寂,仿佛踩灭了人间最后一丝温情,只剩下漫天黑夜里看不到希望的破碎黎明。
迦楼的将士看着他来,忽然酸楚涌上心头,仿佛看到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在战后的废墟中马革裹尸,仿佛看到乡亲父老的坟头风烛凋零,仿佛看到心爱的妻子含泪诀别,永不瞑目。
仿佛,这个世界,已经死了。
人们流下眼泪,痛苦的哽咽,想要伸手挽留,却只剩下一片虚无。
白衣小将就这样来到了军营的中心,与迦楼的战神面对面。
迦楼战神并没有像别的将士一般哭泣,他没有可以失去的人了。如果说,白衣小将带来了生离死别的痛苦,那迦楼战神,便是一直在这份痛苦里煎熬之后变得麻木的人。
于是,没有互相致敬的问候,也没有虚情假意的寒暄。
白衣小将看见迦楼战神眼里仿佛被焚烧的虚无,忽然一切都明白了。
他说:“不打了。”
傅雨说:“好。”
迦楼战神退兵了。
白衣小将成了英雄,万民都欢呼着他的名字。
南宫。
迦楼战神败了,国内一片沉寂。
不过数月,终于有人忍不住出声声讨。
什么战神,只是一个废物。
带着几十万大军,居然拦不下周国一人!
有辱国威!
废物!滚出迦楼!
他们忘了,当初动乱的迦楼国,民不聊生,饿殍满地,是这个人,给了他们和平的机会。
欲望啊,就像一个破了洞的葫芦,当它空无一物的时候,似乎很容易就能满足。
可是,当他真的得到了什么,就再也无法填满。
迦楼的人民,一开始,只想能在战乱中存活,后来想要有口饭吃,之后又觉得土地太少,养不活家人。
最后,他们说,他们要俘虏,来给他们种地。
他们要女人。
他们要食物。
他们要烈马。
他们要财富。
他们要看邻国的刁民扮作猪狗逗他们开心。
他们什么都要。
他是他们的战神,这一切,要他来给。
失败的战神,再也无法成为人们心里那个战神,就算是“战神”这个称号,也不愿意留给他。
于是民间出现了众多的挑战者,他们要挑战战神,他们要成为新的战神。
可是战神从不露面,他没有徒弟,没有孩子,没有传人。只有贴身侍卫的一腔热血,拦下了那群追梦的疯狂少年。
“战神派手下欺压百姓啦!”
居心不良者,自古有之。
“辱战神者,等若辱国。”战神是沉默,可这朝堂从来都是喧哗的。
那个爱民如子的皇帝,忽然露出了血腥的一面。
这时人们才想起,这位帝王,曾经的太子,也是从尸骨堆里爬出来的王者。
一将功成万古枯,动荡年代脱颖而出的人,怎会心慈手软。
挑战战神的人不断被拦下,这次不是战神的护卫,而是守护疆土的士兵。
“辱战神者,等若辱国。”
暴力永远是最具威慑力的警告,京城最大的坊市,挂着十二颗滴血的脑袋,每一颗脑门儿上都贴着这样的文书。
战神不能惹,皇权不可辱,帝威不可触!
迦楼有个战神。
传说,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而邻国大周,有个荒唐的皇帝。
皇城南郊,玲珑塔顶。
这里,永远都只有黑夜。
他说,往后余生,满目荒凉。
只是这一句话,便了断了光,了断了人间。
但终究还是留下了一线细盏,微弱的烛光却似黑暗里斩不断的那一丝情。
这一线烛光晃动,照亮了墙上一幅女子画像,和那个久坐的身影的苍苍白发。
这是他很久以前就梦想的舞台。
可惜,终究还是晚了。
他想起多年前他们初识时,他还仅仅十五。粗布素衣的不羁少年,嘴上叼着一截不知哪里摘来的芦苇,突然笑着对她喊了一声。
喂,我能把你的病治好。但是,治好以后,你要嫁给我。
床榻上面色苍白的女子终是有了些许笑意。
好啊。不过你要想清楚,小农,我比你大了十岁有余,你娶个回家的是媳妇儿还是娘呐。
女子的玩笑,却不想就在这一刻编制出了少年的梦想。她并不知道,那个她以为被她一句话说愣的瘦弱身影,在转身的那一刻,便决定了要为她抗下整个天下。
她早已被太子相中,即使重病,也避不开那一场注定悲剧的婚礼。
而他,也早已认定,她是他的妻子。
于是,左手提着药箱,右手握着未来。
这手里的未来,我全部要给你。
后来的少年,在时光的帷幕下开始演绎属于他的传奇,仿佛突然间便拥有了这世间一切的天分。
自然教会了他最伟大的医术,百草尝尽,终有所成。
“神农”之名,世人皆知。
他救人,三教九流,鸿儒高爵,匪盗草寇,有求必应。甚至于欺世之辈,想要佯病毁坏他的名誉,他也只是在对方恶言诋毁后与那人一同开怀大笑。
若是天下再无顽疾为难世人,那就是最好了。
愿我神农门前凋零,而那世间再无枯槁。
只是,时间走得太快,少年的脚步永远跟不上命如浮萍的她。
后来的他,终于配置出能解女子重病的药方,她却已入深宫。
薄幸的太子终成帝王,她更是被打入冷宫,与世隔绝。
神农也试过各种办法,想要进宫为她治病,却都被皇帝阻挠。
皇帝心中记恨的,是她入宫后的冷漠。
是那一场烽火戏诸侯,都换不来丝毫笑意的寒霜面容。
所以在灭她故里族人之后,他便一直期待着她在痛苦中死去。
于是,那个学医的少年,在某个阳光温暖的午后,慢悠悠的走到女子床边,带着一贯的笑容,对她说。
我来娶你了。
你是如何进来的。
走进来的呀。
侍卫呢。
杀了。
军队呢。
杀了。
皇帝呢。
杀了。
天下呢。
我的了……还有你。
弃医从军的少年,十年的征战,终于为她夺得了天下。
那个一心救世的少年,终于为她变成了血洗江山的枭雄。
你愿意嫁给我吗。
时隔多年,女子毫无血色的脸上终于再次出现了笑容。伴随的,还有眼角止不住的泪。
谢谢。她说。
谢什么。
谢谢你爱我。
我又没说过我爱你。
那你说一次。
我爱你。
终于,听完这句话的她,不再流泪,也不再说话。带着多年未曾出现的温柔的笑意,和沉闷流动的叹息,还有不知从哪里飘落的一根洁白丰盈的羽毛,一起消散在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雪里。
永远都不再说话了。
那一日,神农一夜白头。
神历十年,七月廿二,白露。
鸿雁来,玄鸟归,群鸟养羞。
“听说南宫将军不喜刀戮。”修颜涾显然是个标准的儒将,不披甲胄便一身书生气。他平淡冷静,嘴角一直微微带着无奈的笑意。没有人知道他在无奈什么,只是那样的笑,并不像南宫那么令人讨厌。
所幸,这两名少年将军,身上都没什么战场上浸泡出来的杀伐气焰。
南宫并未回头,斜靠在座椅上,古井无波:“那又如何。”
“这个地方血腥味太浓了。”
“没关系。”南宫也笑着,斜扬嘴角,好像是讽刺的讥笑。
有什么值得他讽刺呢?有什么是不值得的。
这个世界,每一件事都那么嘲讽。
明明讨厌杀戮,却喜欢来这个修罗场。
明明讨厌杀戮,却做了军人,四处征伐,战功显赫。
一将功成万骨枯,已是将军的他,夜里不缺亡魂索命。
修颜涾对着南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果然不愧是我朝最年轻的将军。”
南宫并不清楚这莫名其妙的赞扬是在说什么,不过他也不愿意去深究。对他来说,修颜涾只是泛泛之交,他一向懒得和不感兴趣的人说话。
一个是镇东车骑将军,一个是京城卫将军,本就没什么交集。
战乱年代,未满二十的二品将军,并不罕见。邻国迦楼的战神傅雨,早在十七岁便在朝野更替中,当上了一品大将军。
周围的观众忽然欢呼起来,有钱的商贾,有权的高官,还有那些纨绔子弟,此刻都放下了身份和矜持,近乎发狂的嘶吼,释放衣锦华帛压抑的暴躁。
乱世之中,草木皆兵。乱世初平呢?又有几个人洗得净指尖的血腥。
南宫皱了皱眉,他不喜欢喧闹,尤其是自己处于喧闹之中。但他更不喜欢高调,所以只是一身布衣坐在人群中。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事让他不喜欢,所以他总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修颜涾看了他一样,不自觉的又露出了无奈的笑容:“怎么了?”
“太吵了。”
“你真的不适合为将。”
“我也这样觉得。”
“哦?为什么?”
“因为为将之人都没有什么幽默感。”南宫委屈的说。
“哈哈……哈哈哈哈……”修颜涾像大笑不止,过了很久才勉强平息下来,一边喝茶一边以手抚膺,“你说的没错,曾经的军中真的没有什么幽默感。不过现在你做将军了,就开始有幽默感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说着说着又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举杯发现杯中的茶已经喝完了,顾不得形象抓起茶壶揭盖就喝,边喝边笑,终于呛到了。一口茶水喷出,全淋到前面的胖子的秃头上。
胖子锦衣华服油光粉面,一看便知不过民间富贾。他感到头上一热,停下欢呼转身怒目而视,刚要破口大骂,却看到两张带着慵懒却有没有表情的脸,隐隐透露一股让他难以呼吸的压抑,忽然想起来现在风头最火的两个年轻将领,一瞬间什么怒气都被压了下去,讪讪的笑笑,转过身去,将心中的不快都转化到虎吼里去。
南宫将腰间的酒壶取下来递过去,修颜涾摆摆手拒绝了:“我不喝酒。喝酒会让我不清醒。”
“你也不像个武人。”南宫摇了摇酒壶,食指轻弹胡塞,仰头大口喝了起来。
欢呼声渐渐平静,涌动的观众也陆续坐了下来,没有那些身躯阻挡视线,南宫终于看到了那个让观众几乎失控的根源。
那是一个女人,甚至不敢用女子这个词来形容的女人。
额前没有刘海,耳边没有云鬓,头发往后简洁的扎成一个马尾,粗陋的戎甲只遮住了胸口和腰胯,但身材却并不诱人火辣,略显清瘦,露出精实的肌肉。
她没有像别的战士一样配备了长剑轻盾,而是背着一把巨大的双手阔剑,一把比她还高出许多的巨剑。
这是自信,舍去防御来增加伤害,若非自信过人,便是疯狂过人。
修颜涾叹了口气:“还以为近来名声大噪的阔剑女子是什么美女,也不过如此。”
“武人以力评判高下,容貌常常容易成为负担。不过……她的眼睛很漂亮。”
“你以前见过她吗?”
“没有,第一次见。”
“还真想知道她有何不同。”修颜涾饶有兴趣的看着女子,他自然能看出她异于常人之处,但每一个故事里,似乎都需要一个从轻视到重视的转折。
世人往往自负高明,都渴望着将那些看轻自己的人踩在脚下,扬眉吐气。
他知道,南宫想从他脸上看到这样的变化。
那何不如了他的愿。修颜涾从不介意被人被人认为是无才之人。
被重视了,似乎反而更麻烦。
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罢了,除了她的眼睛真的很漂亮。
很漂亮的眼睛,却淡漠无光。
修颜涾并不是傻子,相反,这个年纪能到这个地位,他比任何人都聪明。所以,他安静的等着她的演出,也准备着自己的表演。
南宫喃喃自语道:“她不会让你失望的。”
一炷香后,南宫身无繁饰,着蜀锦长袍,束青玉横腰,恍如书香世家的公子,玉面荣冠,信步来到比武场的后台。
阔剑女子并没有什么花俏的招式,不同以往比武场的豪杰总会用各种各样令人血脉膨胀的杀戮手段来吸引目光。看见对手袭来,仅仅是手腕翻转,轻松的挥动那把目测过百斤的巨剑,随后拍向来人,直接击飞。
去年,南宫从战场上回来,因为心软放过了军中内贼,导致十万大军中计被困。虽然他凭借一己之力带领大军脱困,却拖缓了支援的步伐,导致前线大军溃退,损伤惨重。
南宫戴罪立功,带领百名亲兵于峡谷要道拦下两万敌军,让后方有了休整的机会。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只是那百名亲兵,全都在此役中陨落。唯有南宫五日后只身回营,衣不染血,飘逸出尘,仿佛仙人下凡。
然而等待他的不是嘉奖和赞赏,而是父亲有贪狼之名的白离尧盛怒之下的耳光。
“我大周天朝三万精兵好汉,就因你的妇人之仁,白白牺牲。他们都是我白离尧出生入死的弟兄,他们的妻人是我的姑嫂,他们的父母是我的叔伯,大周的天下是他们用生死换来的,却因你这孽畜枉死,我还有何脸面回去见大周子民!”
南宫跪在父亲面前,神色凄然,对着天地三叩首,而后也不知是对谁说:“从今以后,南宫的战场,再无生离死别。”
白离尧闻言,悲怆的怒火转为刹那失神,喃喃道:“你……决定好了?”
南宫抬头,竟已泪如雨下:“父亲,你可知,这五日,我都见到了什么?李家大哥为我挡箭三十七支,赵家兄弟被斩断双臂,仍以口含刀待阵。马家小子未满十四,我曾听他夜啼,上了战场,一样视死如归。还有陈氏父子,我犹记得出征前他们刚添了外孙,不到周岁,就丢了父亲爷爷……”
南宫的嘴里冒出一个个名字,称呼都是“大哥”、“兄弟”、“叔伯”,可见他对这些人多么敬重而亲密。话音不停,刚好一百人的事迹从他口中脱出,每个人死前的样子,都牢牢印在他的心上。
这一百人,无一不是为了护他而死,每提起一个名字,他的心都被刀绞一次。
直到最后一个名字落下,南宫才渐渐没了声音。
“他们,都是为我而死。那三万精兵良将,也都有妻儿父母,都是因我而死。南宫死不足惜。可是,南宫若是死了,人间战乱却不会因此而休。所以,父亲,请让南宫来做这世间最后一位刽子手,以我戴罪之躯,换大周百年太平。”
白离尧沉默半晌,而后长长舒了一口气,似解脱似无奈,似放下了心事,似了断了挣扎。
“宿命呐。”
南宫双目含泪,对着白离尧再叩一首,颤声道:“这些年,父亲对南宫知遇养育,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只是,孩儿恐不能为您养老送终,甚者,还会引一世骂名。这份恩情,不敢寄予来世,只能亏欠于心。”
看着南宫清秀的面容,白离尧想起故人:“每次看到你这双眸子,便会想起你娘。总想着,你终归是像她多一分。后来种种,也只觉得性情上也像极了她。像她便好,像她便能安稳的过这一生。我辈沙场征战这些年,马革裹尸也不就是图子孙有个清平盛世。你可知老夫多希望你能长成那京城里的浪荡纨绔,在家惹祸总有老头子厚脸皮要下来的香火情,你却偏要来战场。你可知去年你意气风发披甲出城时,我被一众苟延残喘的老家伙痛骂了半年之久。就连你那开酒楼的赵伯伯,当了一辈子的生意人,也敢给老夫这个大将军使脸色,居然真敢让全京城的酒楼都不卖酒给老夫。
“天下八国,当将军当得连酒都没得喝的,也唯有老夫一人耳。
“可你终究,还是他的儿子。
“虽未见过你爹,可那毕竟是,陛下都敬仰的人。
“自然做不成那躺在别人的福禄上,安心享福的人。”
人老了,就喜欢唠叨。老人就这样絮絮叨叨的念叨,南宫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跪着。
也不知说到了哪里,老人上前将南宫扶起,双手托住他的手臂,沉声道:“可你永远都是我白离尧的儿子!”
那日南宫只身星夜前往敌营,日落而出日出则返,待到天明时,敌军已退去。南宫随父亲回朝,战功赏罚之际,他已成为大周最年轻的将军。
而后和平的这一年,他每个月都会来一次王都的比武场。人们在这里寻求鲜血的刺激,他却在寻找安慰。
大周建国不过十年,当权者多是草莽豪杰,战事一停,便没了消遣。几个莽汉一撮合,设立了这个比武场。来此武斗的,既有圈养的战士,也有自荐的江湖人。为了刺激观众,常伴有生死之约,所以断头截身之举,并不少见。
直到一月前,来了一名无名的女剑客,从不取人性命,只用大剑的剑身拍晕敌人。因武斗场修建以来从来没有女子参与,而且其强大的实力又为人倾倒,仅仅一月时间声名鹊起,前来追捧之人不在少数。
女子一击制敌看得修颜涾索然无味,战局结束后跟南宫客套几句便起身离开。南宫纹丝不动,直到人都走光了,才自行来到比武场后台。
“站住!”两名光着膀子的守卫拦住南宫,后台不是什么重地,官家势力豢养的亡命之徒都关在地牢。但这里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关乎到武者的尊严。
“我是南宫。”
“我管你是谁……”左边那名年轻守卫混话未尽,已被右边另一位年事已高的守卫拉到一旁,然后满面堆笑拱手相迎:“南宫将军,里面请。”
“多谢。”
随后不在多说一个字,走进比武场的后台。
起先那守卫皱眉问道:“这人是谁?好大的威风。”
拦下他的老人心里期期艾艾,神色颇有不屑,教训道:“他的威风是别人敬的,不是自己说的。”
想起刚才的对白,守卫挠挠头说:“不明白不明白。你说,他是将军?”
汉子扭头看向北方,那是皇宫所在的地方:“他是大周最年轻的将军……”
北方街道尽头,尘土宣扬之下,逆光中一道黑影伴着“噔踏”的马蹄声飞速袭来。御马来到跟前,骏马在拉扯之下发出“希律律”的呼啸,扬踢立身,稳稳的停在了二人面前。
这等骑术,任是年轻守卫再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也要恭敬几分。
马背上的人雕蓝华服上绣了一只马身龙首的钟山神,大周国内,再粗陋寡闻之人也知道这是宫里来的重要人物。
来人居高临下,急促道:“南宫将军可在此?”
老汉怕新来的守卫失礼,连忙上前施礼:“回大人。南宫将军刚刚进了后台。”
那人急忙道:“快唤他出来。”
壮汉犹豫了一下:“只怕小人唤不动南宫将军。恕小人冒昧,大人可否告知身份,以便请出南宫将军。”
那人道:“不必。转告南宫将军,圣上回宫了。”
说完策马扬鞭,转身离去。
“圣上……是神农大帝回宫了?”年轻的守卫惊叹道,自开国以来,神农大帝从未离开过玲珑塔。莫说寻常百姓,即使是公众权贵,也鲜有能见上神农一面的。
年老的汉子抬头看了一眼阴郁的天空,燕子低飞,是风雨欲来的征兆。
“要乱了……”
“第几天了?”
眼前的青年忽然发问,没头没尾,奈何天却明白他在问什么。
十年的时间很长,长到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
长到可以忘记很多事。
可是这十年好像并没有在眼前这个人身上留下痕迹。
他还是那么年轻。
那么难以捉摸。
也对,十年前,他才十六岁。
十六岁和二十六岁,对于奈何天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在他眼里,曾经的太子,今日的皇帝,都不过是一个需要他照顾的孩子。
“第几天了?”问题没有得到回答,他却不恼,微笑抬头,提醒着这位鞠躬尽瘁用心辅佐他一生的国师。
“算至今日,已经六十七天了。”奈何天回答,却不算恭敬。如果有一天,他和眼前这人说话需要毕恭毕敬,可能就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已经两个多月了吗?希望他这两个月能过得快活。”青年说,“他已经…
第三章 神剑出朽木
“我们蜀山人,生来便是要练剑的。”
一名白衣老僧宠溺的揉着身边小童的光头,笑着对他教导。
“我们蜀中人,生来便是要吃火锅的。”小童学着老僧的语气,摇头晃脑,有板有眼。
老和尚笑笑,看向远处的另一名童子,正盘膝冥想,眼前插着一把木剑。
“爷爷,蜀山都是道士,为啥你是个和尚呢。”身边的小童牵着老和尚的手,懵懂的问道。
老和尚笑眯眯的说:“和尚也好,道士也好,生在蜀山,都是剑客。只是这世间有世间的规矩,道士的规矩就是要练剑,而和尚的规矩,是要用杖。当然,也有用刀,用棍,用棒的和尚,所以你看,和尚是不是很棒。”
“可和尚也不用剑啊。”小光头嘟囔着,他虽然光头,但一身书童打扮,却却不是个和尚。
“可我也不想守规矩啊。”老和尚笑呵呵道。
“那你还当什么和尚。”
“当道士修道,当和尚修禅。老僧为修禅。”
“什么禅?”
“不负如来。”
小童挠挠脑袋:“不懂。”
“愿你不懂,懂的多,需要你承受的就多。”
小童指了指远处冥想的另一个小童,问道:“弟弟在干嘛?”
“念剑。”
“练剑?”
“是念剑。世人学剑,先学手中剑,再学眼中剑,最后心中有剑,意念为剑。你弟弟是天生的剑客,所以先学心中剑。”
“不懂,还是不懂。”
“愿你不懂。”老和尚还是这句话,小光头不懂,老光头就很快乐。
“我也是蜀山人,我为何不练剑?”小童今日的问题格外的多。
这次老和尚没有笑,只是叹道。
“不是时候。”
这三人,哥哥叫鲁大富,弟弟叫鲁大贵。
而那个老和尚,叫鲁正礼。
后世谓之。
六道剑神。
人在人世间,所行人道。
修炼有成,飞升天道。
修炼不成,坠入阿修罗道。
不行人道,即入地狱道。
今世入地狱,来世为饿鬼,德行不足知,再入畜牲道。
六道剑神,断轮回,废因果。人在此生,便不负此生。
蜀山有七峰,七峰有七剑。
剑神鲁正礼,七剑之首,七峰首峰。
峰名霄峰。
剑名光元。
爷爷总说,大贵是天生的剑客,他的眼中仿佛只有剑。
“大贵,你在看什么啊。”大富问。
“剑。”大贵答。
“那你在想什么啊。”大富又问。
“剑。”大贵仍答。
“剑有这么好玩吗。”
“不好玩。”
“那你喜欢剑吗。”
“不喜欢。”
“那你还练剑。”
“爷爷喜欢。”
“老子不喜欢。”大富伸手拔出那根插在他俩中间的木剑,狠狠的向山下掷去。
他也不知道他为何不喜欢,是不喜欢剑,还是不喜欢弟弟练剑。
又或是,不喜欢大贵。
“大贵,爷爷说你是他的传道人,我是他的证道人。可这么多年了,他到底在传什么道,又要我证什么道。他明明是个和尚,明明说他这一生都在修禅,修得不负如来。如来是什么,如何不负。爷爷总说愿我不懂,可我不愿。他说你是面子,我是里子。面子是什么我懂,你是天生的剑客,注定要继承爷爷的衣钵,以后也要做剑神,扬名天下不过是迟早的事。可是里子是什么?江湖人都要面子,谁要过里子?从我记事起,你就每天坐在这里看剑,我们下山化缘你在看剑,出去摸鱼你在看剑,我挖泥巴你看剑,我吃糖葫芦你看剑,除夕夜看剑,就连爹娘……”他语气一顿,似有何物阻塞胸口,“爹娘出海访仙……嗯……访仙回来,一定不想看你这样。你这把破剑,到底要看到什么时候!”
大贵起身,虽是坐在泥地上,一身麻衣却是片尘不染,随后食指中指并拢,其他三指弯曲,轻轻上挑。
破空之声由远及近,那柄坠入悬崖的木剑又带着罡风飞速归来,猛然悬停于二人之间。随后木剑之上有一条裂纹由剑尖延伸至剑柄,沿着缝隙剑光森然辟露,扪隙发罅间终于破茧,光芒暴涨让人不能直视,鲁大富双手捂眼也能感受到猛烈的白芒。
直到木屑纷飞后,宝剑出世。
蜀山七峰皆闻金鸣,竟是七峰万剑齐贺新王。
“看到此刻。”鲁大贵直视剑芒,平静说道。
那一日,蜀山公告天下,二代七剑之首现世。
其人,鲁大贵。
其剑,瑞玉。
这一年,大富大贵十二岁。
此后,老和尚收起了多年不见客的禁制,迎接天下人的挑战。
只是,要战光元,先战瑞玉。
无人可战光元,因为无人可胜瑞玉。
那个俗气得可笑的名字,年仅十二,已被誉为天下剑术第八。
直到鲁大富十四岁那年,山中多了一席绿袍。
此人从山下来,带了三两猪血。
鲁大富记得,不久前他随爷爷下山化缘,路过一家肉铺,爷爷停在肉铺前许久,一言不发。
中年屠夫调笑一句花和尚,便剁了半斤挑剩下的肥肉丢到鲁正礼钵中,还冒失的说了句“不够再来。”
老和尚单手作揖躬身道:“够了够了,不来了不来了。”
而此时,那一席绿袍,躲在屠夫身后的屋内,窃窃偷笑。
于是这一日,绿袍女子提着三两猪血,来到山中。
霄峰如其名,高逾三千丈,直入云霄。高处常年积雪,三人仅在山下矮丘结舍。
饶是如此,绿袍也行了半日才到。
绿袍女子,年方十五,半点不似猪肉贩子家中的小家碧玉,一双媚眼勾魂摄魄,春光无限。
鲁大贵见她的第一眼,眼中便没有了剑,只住下了她。
一汪秋水,无法自拔。
鲁大贵问她:“可嫁与我。”
绿袍一笑,媚态横生。
“我只嫁世间第一剑。”
于是鲁大贵又拾起了剑,这一次,剑指光元。
老和尚在屋内看着这一幕,轻叹一声。
“是劫数,也是命数。”
鲁大富料理着绿袍送来的猪血,手法娴熟。自从十岁之后,山中三人的饭食都由他在打理。
“这个臭大贵。”
老和尚转头笑眯眯的看着这个拥有着同样面容相似名字,却只能躲在暗处为来客煮茶的少年。
“唯有大富,可证吾道。”
随后推门而出,被随手扔在旧衣物边的光元剑龙吟一声自行出鞘飞悬竖于和尚身后。
“两年前,大贵念剑初成,当日又静坐山中半日,而后我问他,修行不易,此后剑道之路只可独行。可有何心愿,让爷爷替你了却。
“本以为他会求学老僧的最强一剑,亦或是想要尝尝你在他面前卖弄了十年的糖葫芦,就算是要了这把光元,老僧也可传于他。可他最后却说。
“只求哥哥问起来,爷爷能告诉哥哥,爹娘是出海访仙,哥哥不知爹娘身故。
“爷爷自知此诺不可当,并没有允下,作为交换,今日传你二人一剑。
“其名,离群。”
矮丘上的三间土屋是鲁正礼四十多年前盖的,风吹雨打中飘零多年,每年都要修补两次。自鲁大贵念剑有成,这两年多了许多访客,有庆贺有挑战,借口不一,目的却相同。
想看看这未来的蜀山七剑之首,到底能有几分斤两。
于是便在这土屋前的空地上,鲁大贵与人战了六十七场,胜了六十七场,不仅无一败绩,甚至犹有余力分出心神来护住身后的土屋和那一小片桃花林。
桃树不知何时种下,只知道大富大贵从生下来便在那里。
非是他鲁大贵年仅十二便已真的天下无敌,而是真正的高手,都不屑于与这样一个半大的孩子交手。
泰山北斗的羽毛长成不易,所以格外珍惜。
胜之,便是不武。
更倘若,还会败呢。
于是这个十四岁未尝一败的剑道奇才,这一日,终于迎来了人生首次失败。
光元剑飞悬于身后,鲁正礼缓步走到鲁大贵面前。
他真的走的很慢,因为他需要给鲁大贵时间。
“早晚,你会成为天下第一,现在正是你气盛之时,若是败了,毁你剑心。何必急在这一时。”
鲁大贵回头看向绿袍,答道。
“从前不知为何练剑,今日知道了。”
“早晚的事。你将来要做的,是那天下第一,此刻败了,也就至多能做到剑道第一。”
“剑道第一,够了。若是为我,我愿意等。今日起,我不想她等。”
看到这个甘愿为了初见女子放弃天下第一而去追寻那剑道第一的孙子,鲁正礼不仅没有责怪之意,反而有些难言的羡慕。
这是他曾经想做,却没做到的事。
“我不如你。”
随后又向鲁大富方向侧头。
“你不如他。”
鲁大贵无言,只是侧身让开绿袍几步,避免误伤。随后伸手接住御风而来的瑞玉剑。
大战六十七场,这是第一次。
练剑十年,这一也是第一次。
第一次,握剑。
凛冽剑气非由剑出,而是由人身上散发。
气势凝练,竟生出肉眼可见的一道成型剑芒,竖立于鲁大贵上方。
而后一剑化两剑,两剑化四剑,四剑化千万剑。密密麻麻青芒毕露,遮天蔽日宛如雨瀑。
一时间天昏地暗,风声鹤唳。
“看剑!”
气势磅礴的一声大喊之后,仅是片刻,风卷云舒,碧霄如洗,淡天琉璃。
又是好晴天。
鲁大贵颓然坐在地上,手上的瑞玉却握得更紧了。
“学会了吗?”鲁正礼问道。
“没有。”鲁大贵坦然答道。
鲁正礼又问鲁大富。
“看清了吗?”
鲁大富茫然道:“看清了,不就是轻轻递出去了一剑,怎的就破了那声势浩大的万剑。”
鲁正礼没有回答,只是对鲁大贵说道。
“你不如他。”
“我不如他。”鲁大贵平静回答,没有丝毫怨念。
“我不如你。”鲁正礼又道。
“为何?”鲁大贵抬头问道。
老和善苦涩一笑。
“愿你不懂。”
鲁大贵看向绿袍,她依旧春风满面,桃花依旧。
好似这一幕,她期待许久,却又异常熟稔。
熟悉到,冒犯却又自然的收起光元剑,轻抚剑刃,如故人相逢。
这一夜,老和尚难得的和两个孙子,说起了往事。
那些往事,与剑无关,与佛无关。
只和一个女人有关。
那些江湖人的故事,和武功有关,和恩怨有关,和宝物有关。最多的,却都是和女人有关。
行走江湖,只要剑在手,便可地为床天为被,恩怨做酒,江湖做壶。
功夫,努力修炼总会有所建树。
恩怨,最后终会了结。
唯有那个女人,不是有心,便可得到。
更不是如何轻易能够放下。
老和尚本不是和尚,也不是天生的老。年少时便是蜀中出了名的纨绔。
纨绔也分三六九等,下等纨绔有心无力,有作恶的心没作恶的胆儿,至多吃饭时找几个由头不给钱,一顿霸王餐能吹嘘好几年。
中等纨绔有心有力,纵马游街,欺男霸女,衙门里的该办又无人敢办的诉状就是他们一较高下的资本。
这两者,说穿了也不过是家室略好的地痞。
上等纨绔便潇洒多了,多是某地有名的风流才子。鉴画尚古,诗词歌赋,锦瑟音律,甚至赏花弄梅,都是一把好手。
而他们被称为纨绔,而非才子,便是因为这等人通常不拘一格。天生的好家世让他们不用为了前程劳碌,不经仕途也不求名利,所学所用图的不过一个字。
玩。
什么都没有好玩重要,秦楼楚馆好玩就上青楼,街头赌钱好玩就进赌馆,若是哪一天觉得杀人好玩了,就要杀人。
鲁正礼年少时便是这样一个上等纨绔。从小随着笃信佛法的奶奶修研经书,长成却又迷恋女色,成了风月场所的大豪客。
可他喜欢女色,便真的就是喜欢女子容颜姿色,而非得男欢女爱。
他就是觉得佳人风姿乱迷人眼,喜那玉脂粉黛的沁人香气,喜那花季少女万种风情,也喜那小家碧玉清水芙蓉。
他只要静静看着,听她们柳鸣莺脆,内心便无限欢喜。
起初只是在街上看见某家女子出神,后来得知青楼这一伟大产业,如获至宝又如鱼得水,干脆便住在了青楼,便是逢年过节,也不回家。
他哪有家,他早就没了家。
青楼便是他的家,温柔乡里做的春花梦总是好过将军冢里的百鬼夜啼。
可是这样倾慕女子成痴的人,又怎么会愿意看那黑粗莽夫,或那些脑满肠肥的猪头在凝香温润的可爱娇花身上流着肥油耸动呢。
于是,城里最有名的嫖客鲁大公子,便成了其他嫖客的公敌。因为只要是他所住的青楼,都是长年包场,禁止姑娘接客。
老鸨子只要有钱赚,哪管你一个年轻书生吃得下几碗饭,喝得下几杯花酒。况且这位鲁大公子对男人鄙弃,对女子却是温柔如水。但凡被他包下的场子,女子都不愿再接外客。只觉得那些人才情相貌,或是打赏的银两,都远不如这位年轻小哥儿。
高级纨绔之所以高级,便在于有纨绔的资本。鲁大公子的资本就是家中有钱,有很多钱,这些钱便是给他一个人花的。甚至有很多人,期盼着他花钱,期盼着他能把这些钱花完。
可仅是朝歌夜弦,对于几百年的深厚底蕴,即是是最没落的这一代,又算得上几分银钱。
这一切,在一个雨打芭蕉的时节,终于有了变化。
那一日,鲁正礼正在二楼靠窗饮酒,与一众女子说完那些风月无双的故事,正在调笑之际,却有片刻失神,望着远处的鸟儿发呆。随后不经意低头,偶见石板路上婷婷袅袅行来一名撑伞的绿衣女子。
路过青楼前,似是听到楼内笑声,好奇抬头,正与一直盯着她的鲁正礼对上,片刻之后,婉约一笑。
百媚丛生。
自此以后,鲁正礼眼中再也看不见别的女子。
寤寐思服,辗转反侧。
这名全城男人的公敌,终于离开了青楼,魂不守舍的走街串巷,只为众里寻她,再见绿衣。
只怪自己那一刻的失神,没有最下楼去,问得芳名。
于是在数个失魂落魄的日子后,他终于在那条从未去过的恶臭勾栏,看见她倚门而立。
绿衣依旧笑靥如花,声入骨酥。
“公子,来玩儿啊。”
时值芒种,正是艳阳辣辣,梅雨潇潇的闷热时节。
鲁正礼众里寻他千百度,却在相逢一度,蓦然回首,不堪入目。
如坠冰窟。
绿衣已然忘了这一面之缘的潇洒公子,轻笑着依在门扉上,声音甜腻得滴出水来。
“公子,来玩儿呀。”
小镇里只谈小镇事,江湖太远,江山太高,李家小儿中秀才远不如张家婆娘偷汉子值得一叙。
于是,那条湿窄巷弄里,多了一个物美价廉的极品尤物,便成了这座小镇子里当今最火热的话题。
那日,鲁正礼鲁大公子难得没在青楼喝酒,而是在城中一家以烈酒闻名的酒家,喝起了号称一两醉,二两倒,三两大梦十年觉的二两泉。
他需要烈酒,来告诉自己喝醉了,这只是一场黄粱,只是几杯绿酒。
可是这二两泉,名号虽大,却言过其实。两杯下肚,也不过是辣烈难忍。
于是他清楚的听见身旁那一桌的粗莽汉子,满嘴荤话,放肆喧闹。
一名干瘦汉子大声道。
“你说的不就是那西瓦巷的小绿嘛,神神秘秘卖弄半天,老子还以为哪里又出了美人。你是刚从外面走镖回来才不知道,我们兄弟几个可都是她的相好儿。”
一侧虬髯男子好奇道:“哦?咱这安山城啥子时候有了这等美人,那一个要人命的勾魂眼神,差点没让老子从马上摔下去。就是成都府的大窑子里也没见过这样勾人的妖精。”
“可不是吗。咱们这些兄弟,现在一个个的没事就坐在镖局门口流着口水傻笑,都是在想那狐媚子。”
虬髯男子奇道:“小贱人长得是漂亮,也不过做的当街拉客的买卖,咱兄弟的月给再不济也能顶她几回吧。想得紧就去吃两口,如果是因为她生意好排不上号,咱兄弟几个干脆把她买下来。这货色对咱们胃口,有头有脸的人家指定看不上,不会来跟咱们争。到时候玩腻了再拉去成都府的大窑子里,又能卖个好价钱。”
干瘦汉子笑容猥琐。
“能包下来早就包了。老子去尝过一次滋味,这娘们儿不仅脸皮身段长得好,那条通往桃花水源的密道更是人中极品,比老子握刀的手劲儿都大。老子虽然不如王镖头功夫好见识高,也能算是个花丛老手,在这娘们儿身上,吃了药的金枪都抗不过半盏茶。”
旁边一个因为怕热而袒胸露乳的胖子打趣道:“怕还要算上前进门后付钱的功夫。”
瘦子嘿嘿笑道:“你还不如老子呢,都说胖子有三宝,春暖夏凉玩意儿小。”
胖子也笑道:“老子小不小你家老娘知道。”
瘦子道:“还不是因为我娘是你姥姥小时候给你洗过鸟。”
胖子刚要还嘴,被称作王镖头的虬髯大汉打断道:“别打岔,接着说那娘们儿。老子刚回来就远远忘了一眼,还不知道啥子滋味,被你说的心痒。你要再卖关子,老子先拿你的屁股蛋 子泻火。”
瘦子毫不介意,嬉笑道:“别找我,找胖子,他这一身冬暖夏凉的肥肉才够滋味。”
胖子笑骂一句“滚蛋”,瘦子识趣的转回话题,他也真怕这荤素不忌的王镖头提着自己就回家办事,自己这一身斤两怕还受不住他几番蹂躏。
“小妞是个物美价廉的好货色,就是有一个规矩,除了那半吊钱,还要教她一招剑法?”
王镖头疑道:“剑法?”
“没错。”
“什么剑法?”
“什么剑法都行,只要叫得上名堂,也甭管是否精湛,在她面前舞一遍便是了。”
“你们两个也会剑法?”
瘦子略带羞色道:“我是不会什么剑法,向镖局里的秦老头现学了两招,我和胖子一人一招。后来镖局里别的兄弟也依葫芦画瓢,秦老头还以为兄弟们有了长进,知道学本事了,那十几招把式统统交给了咱们。可也就够咱几个脑筋动得快的兄弟去一次。同样的把式,那娘们儿见过一遍居然还能认得。”
“她不肯,你们就不能硬上吗?”
瘦子胖子相视一笑:“兄弟几个早就想干了,但是咱俩念着王镖头的好,这些年多有照顾,所以这等好事,切不能自作主张,要等王大哥回来才好。”
胖子补充道:“不然那群发情的狗崽子把人绑了回来,待到王大哥回来不知会被糟蹋成什么样。”
不知不觉中,王镖头换成了王大哥,二人故意说得大声,便是为了拉王镖头下这艘贼船。
和平年间,人命官司还值几分斤两,胖瘦二人有心无胆。这王镖头就不一样了,号称早年在昆仑山上学过武,同一时期的师兄弟已是江湖上有字号的高手。
江湖高手,要一条勾栏巷子的贱命,只要没了苦主,官府也就得过且过。
王镖头眯起眼睛,心头略一衡量,正要答应,猛地碗碟一震,竟是有人用力拍了他们桌子。
江湖中人,拍桌子等于扇耳光。王镖头立刻目露凶光看向来人。
“哟,我当是谁这么大的威风,原来是劝妓从良的鲁大善人。”
此人自是喝酒上头的鲁正礼。
鲁正礼是安山城中头一线的有钱人,虽无人知道他家是做什么买卖,但是终究有可能会是镖局的大主顾,王镖头自然不想得罪他,却又不甘示弱。江湖人,要的就是面子,为了面子动辄拔刀杀人,也可为了面子英勇赴死。
江湖上,只有两种关系。
给面子的兄弟,和不给面子的仇人。
可是镖师,还有一个身份,是买卖人。开门做买卖,便是利字当头。
于是半只脚跨进江湖另外的一只脚连着整个身子都还留在市井的干瘦汉子便来了这么一句“鲁大善人”。
虽然嘲讽意味流于表面,终究还是留了半分薄面,仿佛是在向世人告知不是我同济镖局怕你,而是让你。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尔等恬不知耻当众谋划伤天害理之事,我泱泱大国岂能容你恃强凌弱强抢民女。”
“说的好!再来一个!”胖子拍着手兴奋的对鲁正礼喝彩道。
“妓 女,是妓 女。”瘦子嘿嘿纠正道。
“不亏是大户人家的公子,说起书文朗朗上口,一定看了不少武侠演绎吧。”王镖头依旧嘲弄,讽他书生无用酸腐愚昧,不知江湖险恶。
鲁正礼从小便是地位超然,几乎是在整个天下的宠溺中长大,又游走于青楼之间,听得都是奉承话,哪有人敢如此戏弄他。气得浑身颤抖,手指三人:“今日若不将尔等三害就地正法为民除害,我鲁正礼枉来世间走这一遭。”
王镖头忽然不笑了,十分认真说道:“鲁大公子今年快要及冠了吧,这近二十载,哪一日,您不是在枉过?”
鲁正礼还未答话,就听一个清亮嗓音忽然从酒家靠墙角的昏暗角落传来。
“今日。”
持剑少年风度翩翩,丰姿如玉,目朗似星,身处阴霾中,每个看向他的人,却都如见了光彩。
倒是生了一副灿烂炳焕的好皮囊。
“阁下是哪位好汉,今日又是何日。”王镖头游走江湖多年,武艺限于天赋稀松了些,眼光却是从九死一生中磨砺出来的,是个绣花枕头还是真正的高手一眼辨识。
此人,当得上用剑的高手。
少年人并不答话,夹起一粒花生米倏地激射而来,王镖头还未来得及反应,花生米已从他耳边带着啸音擦过,“笃”的一声袭到身后两人合抱的柱子上。
“滚。”少年说。
王镖头眼疾手快拉住正要拍桌子骂人的瘦子,连“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这样的场面话都不说一句,径直离去。
出了酒楼被放开的瘦子才说道:“王大哥,咱仨联手,还怕这小兔爷儿不成?”
胖子也撺掇道:“咱同济镖局在这安山城何时如此憋屈。人的名树的影,名声臭了以后谁还找咱们走镖。胖子我皮糙肉厚,纵然他有些本事上去抗他两招,王大哥再顺手拿下也算扬眉吐气。”
王镖头呸了一声:“你皮再厚,厚得过那包着铁皮的柱子?”
胖瘦二人面面相觑,就算花生米丢的准,也就是个手头把式的巧劲,练武之人都讲究个一力降十会,你就算手上玩出花来一刀下…
第四卷 大浪沉浮去 第二十五章 神剑出朽木
随后时光涛涛流淌,他看见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渐渐变得熟悉,看见原来冷宫里那个蓬头垢面的女人曾经竟然也是倾国倾城,看见自己寝宫门口的那棵桃树原来是在自己一岁生辰那日种下,看到人群来来去去,熙熙攘攘。
可他无论如何,也看不清那张他最想看清的脸。
那一张只存在画像里的慈祥面容。
那是他的母亲。
他不记得她,却在后来的闲言碎语中,拼凑出她凄惨的归宿。
妃子生的儿子,既然成了皇帝的独子,那必然还要成为皇后的儿子。
渐渐地,记忆模糊不清,他隐约看见,原来那首常伴他安睡的歌谣,是母妃为他编写的。原来他的眼泪,也曾是母妃为他擦的。原来那些惶恐不安的日夜,是这个女人,一只手臂撑着头,另一只手轻轻为他摇着小扇,说着希望他快快长大,又希望他不要长大。
她说她想看到他长大,长成和他父皇一样的伟岸男子,希望他也有能独挡一面的一天,然后护住心爱的女子。
不要让那个女子像她一样。
她说他是唯一的皇子,以后要继承大统,她并不希望他继承大统,因为她爱的那个男人似乎从不曾快乐。
她只希望他能快快乐乐的成长,可是生在皇家,又是长子,他注定也无法快乐。
于是她又不希望他长大,宁愿他每天都在她怀里哭闹,然后吃饱了就会笑。
那样干净的笑容,如何去承担一个天下。
那样爱哭的孩子,又如何去守护一个国家。
她忽然望向那根点了蜡烛的高高烛台,对着那个方向眼神温柔的说。
“都长这么高了。”
那个方向,正是睡梦中的鲁正礼,看着回忆里这些画面时所在的方向。
“你终究还是长大了。”
“倒是比你父皇俊俏了许多,少了许多霸气,多了许多秀气。”
“看起来,这些年,过得并不如意。”
“你受了很多苦。”
女子语气平静,温柔宁静,让鲁正礼先前肉体上所受苦楚,也逐渐消散。
他说:“你更苦。”
女子说:“看见你长大,便不苦了。”
鲁正礼心头酸楚,眼中更酸,便要上前去拥抱这个女人,脚步一踏出又是天旋地转,时光飞速流逝。
恍然间,他看见皇宫最高的那座祭坛的屋檐上,站着一个男人。
他看不清那个男人的面容,只觉得很熟悉。莫名想起,当初他出生时,所有人都在为之庆贺,只有这个男人,在某个没有月光照明的黑夜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然后他就看见襁褓中的自己一点点长大,皇帝宣布立他为储君。
他并没有丝毫开心,因为就在这同一时刻,皇后为那个一向温柔淑静的女人倒上一杯毒酒,所有人的噤若寒蝉不敢出声,唯有那个女人看向鲁正礼,饱含柔情的一笑:“只愿你过得快乐。”
鲁正礼泪如雨下,哽咽着说:“我不快乐。我从不曾快乐过。”
他向着女人跑去,距离却越来越远,他又看到原来冷宫里那个整日哀嚎的疯女人,便是在此刻,意气风发的站出来,为他母亲说话,向皇帝揭发皇后的恶毒行径,却被皇帝打入冷宫。
他还看见了那个对他无比宠溺的老嬷嬷,亲手割下了那个疯女人的舌头。
而那时,那个懵懂的孩子,还在母妃寝宫外的院子里,趴在地上,撅着屁股,扭动着掘地三尺找蛐蛐。
只是这一天,一直隐藏在黑暗里的中年男人,终于出现在阳光底下。这一次,鲁正礼看清了那张脸,依旧熟悉却又陌生。
中年男人就这样单手持剑,在那个秋末的黎明,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一步一步踩在凋落的梧桐叶上,走向君临天下的帝王。
这棵梧桐树,是皇帝迎娶鲁正礼的母亲时种下的。她说虽然昭央殿前站满了人,却没有一个是活人,死气沉沉。于是皇帝大逆不道的为她违背礼制,执意在这里种下了这棵西方使者送来的梧桐。
梧桐,吾桐,朕的小桐,这个谨慎了一辈子的皇帝,在王朝气运已近枯竭,却苦苦支持着的皇帝,这一生,也就任性了这一次。
那棵梧桐,就这样长在了昭央殿前。
有人见它起,有人见它落。
只有这个中年人,从头开始,见它枝繁叶茂,见它枯毙凋零。
陪它,陪她,走完这一生。
“我当初便说,你不配娶她。”持剑的中年人,仅是一脚踏下,便震倒三排包围他的披甲侍卫。
“朕当初也说过,朕必会负她。”龙椅上的皇帝站了起来,没有丝毫惧色,一步步走向中年人。
“七年前,我不杀你,只因有她护你。”不断有侍卫涌入殿前的御道上,将中年人层层围住。
“如今,你已再无机会杀朕。”皇帝声音并不响亮,却中气十足,借助回声的宫殿设计,远远传出。
“今日,必要你下九泉之中向她悔过。”侍卫们手已按住刀柄,却无论如何拔不出来,只感觉手中刀不断颤鸣,震得掌心发麻。
“你怎知,朕无悔。朕从七年前就开始后悔。”皇帝已走到昭央殿门口,“朕只求她无悔。她既无悔,朕又何惧!”
再往后,鲁正礼已经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因为在场的近万把刀同时轰鸣,同时出鞘齐齐当空,汇聚成一把遮天蔽日的漆黑长刀。而另一边中年人一剑脱手刺向太阳,行至半空自天南地北四面八方飞出六把长剑,七剑汇合各立一处,形成北斗七星之局。
百丈长刀之后忽然出现一华服黑袍男子,气吞山河盖世无双,张口便似有山岳响应,阵阵回声:“蜀山北斗开天阵,竟为一女子现世,这般器量,终究小道。枉你王不瑜做了二十年的剑道第一人。”
“老匹夫,你若是以武林盟主的身份在此,我还愿与你一战。现在你不过是条皇家的看门老狗,还不配受我王不瑜的一剑!”这名中年人,正是号称天下剑道第一人,蜀山王不瑜。
而那御刀之人,便是如今武林盟主,仙人之下万人王。
“你可知刺王杀驾是什么后果。”万人王当空俯视道。
“我王不瑜何惧一死,何况凭你半步天人境也能杀得了我?”王不瑜虽人立下方,气势却宛如天上来。纵是百丈长刀当空,他那七剑绽放出的剑芒,也能照亮这一方天地。
万人王道:“纵你王不瑜从出道便是我辈江湖中人心向往之的风流人物,却终究只是一介武夫,便是个侠字你都当不得,更遑论人间剑仙。皇帝一人死,天下流血何止百万,江山更替你以为靠那五岁小儿便能稳住。”
王不瑜道:“我是江湖人,只求一个问心无愧,快意恩仇。”
万人王道:“你求得一时之快,就要那天下生灵涂炭枉受兵戈之苦?”
王不瑜一指皇帝道:“与我何干!维护天下是他的责任。天下乱了是他的失职。”
万人王也指向梧桐树道:“她若在,会让你如此行事吗。”
王不瑜怒发冲冠,脸色通红宛如血液沸腾,一头长发虬张,衣袂鼓胀长袍飘荡,遍地梧桐叶无风自起围绕他周身打转。
他双目几近流出血泪,撕心裂肺向着天地狂吼道:“她!不!在!”
这一声嘶力竭的怒吼,带着王不瑜胸中汹涌的怒意,震得周围御前护卫大片大片倒下,七窍流血。
而后王不瑜也口喷鲜血,颓然倒下,低低呢喃:“她不在了。”
天上七剑蓦然无力下落,随着“噌噌”六声响,纷纷没入昭央殿前的青石板上。
她不在了。
中年人望着被万刀汇聚遮蔽的天空,看向天网恢恢中疏漏出来的一点光明,目光穿过眼前的侍卫文武百官,穿过一刀当空的武林盟主万人王,穿过天下共主的鲁氏皇帝,穿过皇宫,穿过京城,穿过大地,穿过黄泉九幽。
穿过三十年的朝朝暮暮。
终于看到,初见时,他隔着亦师亦父之人的衣缝,偷偷窥瞧见的一抹顽皮巧笑。
“不瑜哥哥,你为什么叫不瑜呀。”少女笑靥如花,春光明媚。
“我们蜀山人,都要以玉石为名,宝剑磨砺出,庸玉汝于成。”少年如实答道。
“不,”少女俏皮道,“是至死不渝。”
“这啥意思?”少年问道。
“纵身死,亦不渝。”
纵身死,亦不渝。
如今,何以不渝。
中年人终于哭瞎了双眼,这人间,再无他想见之人。
“她不在了。”
第五卷 大浪沉浮去 第二十六章 神剑出朽木
中年人终于被带离了皇宫,不知去向。皇帝没有杀他,纵然嘴上说着问心无愧,可终究,是有愧的。
几年后,皇帝终于熬不过天命,王朝气数已尽,勉强逆天而行,终究落了个早逝的下场。
五岁的鲁正礼连夜被老嬷嬷带进皇后的寝宫,便在这样的一无所知中,对着皇后磕头,在那份不知道写了什么的诏书上,按下手印。
他登基了,在一个燥热的午后,站在空旷的宫殿前,接受天下人的朝拜。
而他,面对整个天下,渺小又无助。
只是在不知不觉中,手里那只偷偷带来的蛐蛐,已被紧张的他失手捏死。
天下是他的了。
可他却不是自己的了。
皇后垂帘听政,他只是一具傀儡。
他只知道,无论自己多热,流了多少汗,都不能动。一定要端端正正的坐在龙椅上,听那些他听不懂的话,再说那些说不明白的话。
所幸他只是个孩子。
无论是皇室的孩子,还是平民的孩子,只要是个孩子,终归是要听大人摆布的。这个道理,从宫内到宫外,从豪宅府邸到农舍田院,都适用。
小孩子,只要没长大,便都是傀儡。
所以他过的并不艰难,只是有些寂寞。
他原本不是那么寂寞,原来还有人陪他。那个唱歌哄他睡觉的小宫女,也随着他渐渐长大,终于长到花季,开出花朵。
于是他不仅离不开小宫女的歌声,也渐渐离不开小宫女的笑声,离不开小宫女身上的香味,离不开她偶尔冒犯时带来的温软触感。
她和别的宫女都不一样,她有着像那朝霞的灿烂笑容。在这死气沉沉的皇宫中,她就是他唯一的光。
就像他的母妃,也曾是他父亲的光。
也曾,是那个天资卓绝,仗剑江湖的风流剑仙的光。
已成太后的女人问他:“你很喜欢她。”
“喜欢,很喜欢。”他说了两个喜欢,显得那么迫不及待。
他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喜欢,那是他的骄傲。一个拥有天下却没有自己的人,唯一的骄傲。
太后说:“那大将军之女呢,她以后要成为你的妻子,母仪天下。”
他说:“我不喜欢她,她好凶,老是要打我。还是姐姐好,姐姐最疼我了。每次被那个坏女人打了,都是姐姐来哄我的。”
太后说:“她只是一个贱婢,你不能叫她姐姐。”
他说:“我就要,她就是我姐姐,我以后要娶她!”
太后说:“你再说一次。”
他说:“我要娶她!”
太后忽然笑了,她笑着说:“果然是他的孽种,虽然长得与那贱货更像一些,但这喜欢下贱货色的滥情脾性倒是和他一模一样。你回答本宫,你喜欢她什么?”
他听不明白那么多的恶意字句,毕竟在这个皇宫中,没人敢说这些话给他听。他只听懂了太后问他喜欢她什么,于是他真诚的说道:“我喜欢姐姐的声音,喜欢姐姐唱歌给我听,还喜欢姐姐对我笑。姐姐笑得特别好看。”
于是就在这一夜,他亲眼看着那个或许是他最心爱的人,在他面前,被几个卑贱的奴才划破了脸,割掉了舌头。
太后看着两个痛苦流泪的人,她很喜欢这种时刻,她很快乐。
从前是这样,如今也是这样,让鲁家皇室喜欢的女子在她面前枯萎,一直都是她最大的快乐。
于是她捏着宫女的下巴,对着被侍卫死死按住的鲁正礼说:“你不是喜欢看她笑吗,她现在笑不出来了,你还喜欢吗?”
鲁正礼眼中满是泪水,他想要骂她,却说不出骂人的词汇。他又想救她,可娇生惯养的金玉皮囊,怎么反抗的了精挑细选出来的大内侍卫。
太后很满意他的表现,她开心的说道:“作为对你的奖励,我让她给你一个笑容如何?”
然后接过太监递过来的匕首,将它插入宫女口中,慢慢向两边拉扯。
她说:“我让她,给你一个,大大的笑脸。”
撕心裂肺的哭喊,已不知道是从谁口中喊出。这是鲁正礼最不愿想起的一段回忆,比母妃的死,还要让他抗拒。
他并不知道那个宫女的结局,心力交瘁下,他早早的晕了过去。那个心爱的姐姐张开血盆大口嘶吼的画面,一直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
于是这一次,这一段回忆,便过得很快。以至于他都没有看到事情是如何开始,便已经要面临结局。
那个结局就是,大将军之子,新晋的骠骑将军,一路杀入皇宫,对着已成皇后的妹妹说。
“我来接你回家了。”
便不再理睬太后那张充满戾气和恶毒的可怖老脸,带着自己的妹妹光明正大的走出皇宫。
从头到尾,未看过皇位上那个少年一眼。
自然也无人看到,那个亡了国的皇帝,此刻,却是笑了。
终于笑了。
梦境到此,终于结束,即使没有人呼喊,鲁正礼也自然而然的睁开了眼睛。
他曾爱过两个人,一个让他出生的母亲,一个陪他长大的姐姐,都因为他而死。
现在,眼前是他爱上的第三个人,一张绝美的面容对他温柔笑着。
这是他一眼便刻在了心上的容颜,是他所有的朝思暮想和失魂落魄。
“公子醒过来了。”绿衣女子吐气如兰,一颦一笑,都让鲁正礼心驰神往。
皇宫对他来说一直是个囚笼,与其说大将军谋反是在害他,不如说是在救他。他离开了皇宫,终于可以爱人,所以他总是在花丛中流连忘返。
可是如今,终于遇到了爱人,却是求之不得。
“我叫鲁正礼。”他说道,他希望,她记住。
“我知道。”绿衣温柔的说,她总是这样温柔,“公子晕过去之时,说起过。”
话提及此,鲁正礼忽然记起之前的处境,环顾一周竟还是在这个干净的像厢房的牢房里。
一时间千头万绪竟然不知从何说起,干脆随便挑了一个问题随口问道:“那老怪物呢?”
女子温言提醒道:“公子切莫不敬,前辈已予了公子一份天大机缘。”
随后一指狱中一黑暗处,道:“他已睡过去。”
鲁正礼道:“他怎么了。”
绿衣看着他,神情欲言又止,思索片刻,最终还是如实相告:“老前辈听了公子自报姓名,便改变了神色,先是发狂捶地,而后又抱着公子哭泣。最后要奴家为公子处理伤势,然后亲自传功给公子。”
鲁正礼不解道:“传功?传什么功?”
绿衣道:“前辈以精纯内力传入公子体内,打通奇经八脉,洗练筋骨,为公子重塑肉身。”
说完忽然露出了难得一见的小女儿神情,小心翼翼的害羞道:“奴家……若是失言公子莫怪,奴家……奴家可以摸一下吗?”
鲁正礼疑惑道:“哈?”
绿衣即使被老人掐住脖子几近昏厥时说话姿态也是从容有礼,此刻却一改之前冷静模样,调皮的伸手摸了一下鲁正礼的头。摸完赶紧缩回手,耸了一下肩头对着鲁正礼吐了一下舌头。
这些俏皮举止,把鲁正礼迷得神魂颠倒,却一点没感觉到,女子摸头时诡异的冰凉触感。
他不知,如今自己,三千烦恼丝,一根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