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诛江湖》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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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叶下残手

山头的残阳,已然暗淡,簌簌秋风,吹落了树梢上最后一片黄叶。枯秋已尽,北地的冬季,一天更比一天阴冷。

阴风阵阵,吹拂着地上的枯叶沙沙作响,一辆飞驰而过的马车,突然僵在了树林之中,勒马的长嘶声划破了死寂的长空,回荡在狭长的山谷里,悠悠荡荡。

这是午安城南的一条古道,纵横千里,直通渝州城,因其线路大多穿插在山谷之间,常有泥石滚落,虽有百年的行道树矗立两旁,但也不利官商安全通行,故而荒废多年,罕有人迹。

骏马疾行急停,马车上一男一女,险些从车上飞了出去。驾马的是一个老头子,约莫六十出头,脸色腊黄,身着粗布麻衫,带着一顶麦杆编制的草帽,动作很娴熟地拉着马栓,左右摇晃身子,很快便停稳了马车,一看就是轻车熟路的老车夫了。

女子二十多一,正是花季妙龄,一身青衣,秀美脱俗,没有涂抹半点脂粉,也没有一丝华丽的装饰,看着就好像不染俗尘的仙女。她衣襟微微拂动,柔若无骨的身子几番扭动,飞出了车厢,撞在了车夫佝偻的后背上。

车夫赶紧侧过头,用沙哑的嗓音,询问女子:“姑娘,你没事吧?”

女子将头探到车夫眼前,轻轻摇了摇头,柔声问道:“老大爷,发生什么事了?”

车夫见女子安然无恙,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缓缓道:“刚刚好像压着什么东西了,或许是山上滑下来的石头吧!这条古道已经废弃多年,恐怕走不通了,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最多老头子不要你的车马费,你觉得如何?”

女子眉梢紧皱,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恳求道:“老大爷,不瞒你说,我要是有多余的时间,绝不会让你涉险走这古道,主要是我丈夫,他与人相约九头山,此去恐怕凶多吉少,我必须抄这近道,求你帮帮我吧!”

女子名叫钟月萍,武功就如名字一样半月不全,稀疏平淡。她从小体弱多病,所以无法骑马奔驰,若不是有非得远行的原因,她是绝不会踏出自己脚下那一亩三分地的。

钟月萍家境不好,父母只是押镖走江湖的,早在几年前,因为肥膘被劫,双双惨死。她为了手刃仇人,这才拖着病躯,习练武功,踏进这个打打杀杀、纷纷扰扰的江湖。

她虽然踏入江湖比较晚,武功也很平庸,并且没有显赫的家世,可是在江湖上,却有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美称――江湖第一美人。

她的这种美,那是男人最为着迷的柔美,让人看着,就有一种想要为之倾尽一生,疼之、护之的冲动。

车夫虽然已是花甲之年,但终究还是一个血性男儿。他的脸邹得就好像苦瓜一样,最后一咬牙,跳下了车:“老头子豁出去了,送人送到底,什么佛到西。”

“谢谢你,老大爷!”女子说着,也从车上跳了下来,接着补充着说:“那是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

车夫憨实的笑了笑,转而走到马车后,俯下身子,抛动着车轴印里的落叶。钟月萍知道他在翻找刚才碾压到的东西,虽然她不知道车夫为什么要找那个东西,可她还是帮衬着翻找起来。

他们沿着车轴印,翻找了大概十来米,果然在一片枯叶下,发现了那个东西。他起初露出来的只是一只手,一只血淋淋的残手,手掌被拦腰斩断,四个指头已经没了踪迹,只剩一个孤零零的大拇指,怪异的弯曲着,看着就好似一根血红的小腊肠。伤口已经发紫,但是还没有腐烂的迹象,钟月萍很自信地说:“这手应该被斩断好几个时辰了,但是绝不会超过一天。”

她之所以如此笃定,那是因为她见多了伤口,已经无师自通了。她的丈夫,那是江湖中有名的侠客,即是一个侠客,受伤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一剑倾城,闭月摘花’,这就是江湖中人对她丈夫的‘八字’形容。

一剑倾城,这是形容他剑法精妙,一城之人,蜂拥而上,也只是螳臂当车,枉送性命。

闭月摘花,这是江湖中人,羡慕他能娶到第一美人,故而对他的一种戏称。

她的丈夫,名叫苏连云,江湖中人也不知道苏连云是怎么成名的。他还没有娶钟月萍时,只是一个碌碌无闻的侠客,可是他娶了钟月萍之后,名字瞬息之间,犹如风卷残云一般,顿时袭卷整个武林,成为江湖中一匹横空出世的黑马。

有人说,苏连云肯定是因为娶了第一美人,所以跟着出名了,这种事在江湖中,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毕竟一个人若是想出名,就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杀了江湖中名声大造的高手,要么就娶(嫁)江湖中出名的女子(男子)。

而苏连云的出名,之所以让人捉摸不透,那是由于他同一时间,干了这两种事。

有人肯定会问,苏连云是怎么做到娶妻的同时,又去杀人的呢?

其实这件事非常简单,而且背后没有那些荡气回肠的长篇故事,简单得甚至就像一场杀人的交易。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但是对于每一个江湖中人而言,却好似发生在昨日的事一般。

几年前,刚刚被江湖中人公认为第一美人的钟月萍,由于复仇无望,便以自己的终身大事,作为复仇的酬谢,从而掀起一股不小的风浪。那些觊觎钟月萍美色的江湖人士,四处追查当年的劫镖头领,都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很快这个领头大哥便被揪了出来,赫然竟是三十六镖局总瓢靶子胡鹤峰,原来是他监守自盗,残杀属下,干出这等卑鄙龌龊的勾当。

提起胡鹤峰,就不得不说三十六镖局,这个镖局是有史以来名字最为怪异的镖局,它的名字怪异在什么地方呢?它的名字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镖局的分舵数量,不断变化名字,今天或许是三十六镖局,明天可能就叫三十七镖局了。

可是胡鹤峰摊上了这件事以后,镖局的名字停歇在了三十六,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一直在递减,最后他不得不乔装改扮,东躲西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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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三年之约

胡鹤峰的逃亡生涯,那是多姿多彩的,他装过乞丐,扮过船夫,甚至还做过倒夜香的老农,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他最后被斩杀时,既然会乔装成那样的身份,如果把胡鹤峰的逃亡生涯写出来,那一定会是一本很长的故事书。

江湖中人,谁也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胡鹤峰,在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既然会乔装成一位青楼女子,藏匿在他相好所开的青楼之中。

整个江湖的人,苦苦寻觅两载的胡鹤峰,最后却让一个碌碌无闻的剑客苏连云捡了漏,他是如何杀掉赫赫有名的总瓢把子胡鹤峰的,没有人知道,所以大家怀疑他一定用了下毒这种下三滥的手法。

因此很多在场目睹他轻松杀死胡鹤峰的武林人士,根本不服气,一拥而上要与之争锋,大战帷幕拉开,附近的江湖人士,听到了风声,于是他们第一时间赶到了那个青楼,一场持续七天七夜的车轮战,便在那所不知名的青楼展开了。

终于得报血海深仇的钟月萍,也在大战进行正酣之时,赶到了那里。这一战,苏连云奠定了‘一剑倾城,闭月摘花’之名,同样也给江湖中人留下了一个杀人成名,还是娶妻成名的迷团。其实这样的迷,就跟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不会有确切的答案,而且也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不管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它就是有了,不管是杀人,还是娶妻,他就是成名了。

苏连云成名以后,时常有人登门拜访,明面上说是拜访,实际是递战书,因此那一段时间,苏连云遇到了许多强劲的对手,受了不少的伤。

幸亏钟月萍信守承诺,一直在苏连云身边不离不弃,让他觉得这些成名后的烦恼和痛苦,都是值得的。在钟月萍眼里,苏连云是真真正正的男人,他没有半点虚伪和做作。

他俩初夜之时,他就直言称,自己起初的确是看上了她的美貌,所以才千方百计,查访胡鹤峰人脉关系的。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花了两年时间,果然查到了胡鹤峰的行迹。

其实钟月萍真应该谢谢胡鹤峰,如果没有他费尽心思的逃匿,哪能帮他试探出只为伊人,愿得一心的真爱。

不久之后,钟月萍身怀六甲,苏连云深知妻子体弱,若如再继续打打杀杀,恐怕会让她提心吊胆,胎儿不保。于是苏连云决意封剑隐居,退出江湖。

江湖是什么?它是水,亦能载舟,也能覆舟。要么你就在水上飘飘荡荡,要么你就沉入水底不死不休,船虽然可以靠岸,但是绝不可能离开江湖。

江湖就是如此,身在其中,由不得自已,下水容易,上岸难。

苏连云退隐之后,还是免不了有人前来下战书,起初他以为视若无睹,便可以了。可是那些并不是什么善茬,要是正人君子,怎会不顾江湖道义,在别人退隐以后,还来找茬。

他们其实就是一些面善心恶,表里不一的主儿,见苏连云对他们的战书,不理不睬,怒称那是瞧不起他们,扬言要杀他儿子,歼他妻子。

苏连云无可奈何,只好重新起剑,誓要斩尽这些先礼后兵的无耻小人。但是在他决意剑诛江湖前,他想给妻子一段安宁而又平静的时光,于是他放出狂言:给我三年时间,只磨一剑,定当诛尽天下群雄。

其实在这三年时间里,他并没有磨剑,恰恰相反的是,他这三年里从未碰剑,一直都在学习如何做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他已经把生活这把剑,打磨得非常锋利了,可是那把多年未碰的剑,却钝得连鸡脖子都抹不动。

当钟月萍知道丈夫的三年之约本意后,泪已经流干了,原来三年磨一剑,丈夫只是为了她。她跟苏连云朝夕相处,深知丈夫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水平,此去九头山,赴三年之约,那完全是去送死。于是她把儿子安置在邻居家里,便匆匆在午安城内,雇了这辆马车,打算走羊肠古道,抄近路去阻止丈夫,因为她深知自己已经没有时间了。

过去的画面,已经渐渐淡去,如今这罕有人迹的地方,那只残手的主人,又是谁呢?

车夫带着颤抖的声音,说道:“我刚刚说这是石头,那是怕吓着你,没想到果真是个人。”

他显然有些害怕,虽然有意克制这种情绪,可是声音还是暴露了出来。毕竟他不是江湖中人,就算走南闯北再多,遇见这种场景的可能,还是微乎其微的。所谓做一行,专一行,他驾车大半辈子,压着石头是什么感觉,怎么可能分不出来。起初他不知道钟月萍是江湖中人,后来听她提及丈夫相约九头山,便知道她不是平常人了,故而才下车查探情况。

钟月萍的父母去世得早,无依无靠的她,能在鱼龙混杂的江湖之中摸爬滚打,并且安然无恙,不是寻常女子可以做到的,其实她没有出众的武艺,但却有超乎常人的智谋。

车夫突然停车,谎称压着石头了,她便观察清楚了四周的情况,前方全是落叶,没有半点碎石堵路的迹象,要是压着一块石头,车夫只会缓缓停车,并不会急停,要知道再干练的车夫,在如此急速的情况下停车,都有可能造成车翻,甚至车裂的。所以她早就猜出,车夫一定压着人或者动物了,只是她心系丈夫,又有求于车夫,所以一直不动声色罢了。

“老大爷,他这个样子,恐怕事先已经失血过多死亡了,你不用害怕,绝对不是你碾压死的。”钟月萍一边安抚车夫的情绪,一边探出纤细的手指,移开了残手周围的落叶。

落叶被移开大片以后,他们顿时僵在了当场,那残手旁边哪里有什么人,赫然竟是一只断掌,断掌齐手踝处被人用利器斩断,除了这只断掌,周围几米,别无他物。

他们刚刚分明碾压到了尸体一样的东西,如今却只见断掌,尸体不翼而飞了?

他们沿着车轴,又找了十来米,只是在落叶中,发现大量已经沁入叶脉的血迹,始终不见那具尸体。

暮色渐深,峡谷开始昏暗起来,阴森的气氛笼罩着四周,让人不由得泛起一丝恐惧,他们停止了搜索,因为他们明白,马车刚刚的速度,碾压着的东西,绝不可能超出二十米以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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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救治血人

钟月萍和车夫对视了一眼,心中已然明白对方的意思,他们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纠结这些琐事了,于是两人没有言语,便开始往马车停靠的地方簇簇返去。

他们走到马车近前,车夫伸出粗糙的大手,正要拉马伺候雇主上车,却被钟月萍一把拽住了他的臂膀,五根修长的手指,紧紧地捏在那只粗犷的臂膀上,虽然力道不是很大,却把车夫惊得身子一震,整个人刹时间便紧绷了起来。

钟月萍按在车夫臂膀上的手,立刻感觉到了他那肌肉硬得好似石块一般。她知道常年驾车的人,手臂的肌肉确实比常人坚硬许多,而人在惊慌之时,肌肉便会条件反射的坚实起来,这是身体机能的一种自我防护意识。

这就好比江湖中一门刀枪不入的功夫――金钟罩体,习练者就是依靠顽强的耐力,对全身肌肉加以残酷的磨练,让它变得好似钢筋铁骨一般。但是要想拥有一身铜皮铁骨,那也并非一日之事,故而这门功夫放眼江湖,没有几人练到家的。

钟月萍见车夫受到了惊吓,赶紧松开了手,轻指着车榻,细语道:“您看那里。”

车夫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起初因为眼神不好,并没有看到什么,待他抬首定睛再看,顿时脸色煞白,瞳孔放大,好似见着鬼了一般,身体石化在了灰蒙蒙的夜幕中。

车榻的案板上,星星点点,全是花生米大小的血迹,血还是鲜红的,显然刚刚才滴落不久,再蠢的人也能明白,人进了车厢。

钟月萍虽然是女子,但是身处江湖,自然不会像车夫那般惊愕,她神色之间,只有少许紧张,并无恐慌之意。她的手,微微拉动帘布,昏暗的车厢里,一具血淋淋的残躯显露了出来。

之所以会说他是残躯,那是由于他的右手掌已被斩断,身上伤痕无数,血已染红衣衫,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这样的人,本来早该死了,可是他却偏偏还有气息。

钟月萍立刻蹭上了车,翻找起她的行囊,她料想丈夫此去九头山,定是一场血战,受伤再所难免,于是出发前便备好了处理伤口的东西,没想到阴差阳错之间,派上了用场。

她先用柔布侵泡药酒,擦拭着他的伤口,三年没有为丈夫处理伤口了,如今显得生疏起来,加之眼前这个人跟自己素不相识,动作便有些生硬。

钟月萍本就是个悲天悯人的温善女子,看到伤成这样的人,不会见死不救。救人如救火,于是她心一横,便把眼前这个血肉模糊到有些看不清长相的人,幻想成她的丈夫,手上动作便灵活了起来。

她把一些刀口较潜的皮外伤,简单的擦拭以后,便开始撕扯他的衣服。她本是江湖儿女,应该不拘小节,可是江湖儿女也有自己的底线,她实在不愿意触及自己的底线,去脱一个陌生男子的衣衫,于是只能撕开那些较大较深的伤口周围的衣布,这样方便她清理伤口之后的缝合。

她撕开那人的衣布后,顿时愣住了,脸上尽显吃惊之色。车夫趴在车棱上,将她救治他的始末,看得清清楚楚,他疑惑地问道:“这伤口里是什么东西啊?”

“叶子,都是枯黄的落叶。”钟月萍战战兢兢地说着,随后顿了一下,语气平缓了许多,接着说:“他受如此重的伤,之所以还没有死,就是因为这些枯叶。”

“这些枯叶有那么厉害吗?”车夫显然是不太相信她的话。

钟月萍一边处理伤口,一边耐心地给车夫讲解。

她说这个人一定是与人打斗之中,不幸被斩掉了四根手指,可是他依然苦撑,仅凭一个拇指还在血战,不料对方杀心已起,打斗之中,将他整个手掌斩落了下来。

最后他身中数刀昏死过去,对方认为他肯定活不成了,于是便离开了,哪知他在浑浑噩噩之间,用地上的枯叶添堵了伤口,这才避免了失血而死的结果。

而他们的马车恰巧压在了他的身上,一些伤口再次崩裂,他从疼痛中苏醒,趁钟月萍他们翻找东西的空荡,跌跌撞撞进了他们的车厢,他们之所以没有看到地上的血迹,大概是血都沁入了衣衫,最后在他翻进车厢时,才溅落了下来。

车夫听完钟月萍的讲述,向她投去了无比钦佩的目光,心想:眼前的女子貌若天仙,难道真的是神仙不成,居然能将没有看到的事情,叙述得犹如亲身经历一般。

钟月萍已经开始缝合伤口,她本就是贫苦人家的孩子,没有踏入江湖前,一直在做缝缝补补的女活。嫁给苏连云之后,便把女活的手艺用到了缝合丈夫的伤口上面,都说久病成良医,处理丈夫的伤口多了,她也就觉得缝补衣物和伤口,已经没有什么差别了。

她一边缝合伤口,一边说:“这个人很有可能是被人偷袭暗算了,你看他手无寸铁,肯定事发非常突然,只是不知道在这罕有人迹的古道,谁会在这里伏击他呢?”

“我看他一定不是什么好人,要不谁会跟他有这么大的血海深仇,砍下了他的手指还不出气,还要把手掌砍下来。”车夫蔑了一眼那人,忽然贴在钟月萍耳边,轻声说:“要不咱们把他扔了吧,老头子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也常常听说故事的人讲,农夫救蛇反被咬的事。”

她听完车夫的话,手上的动作骤然止住,可是仅仅片刻,她的手腕又扭动了起来,接着轻声对车夫说:“伤成这样还能活下来的人,一定有着非常顽强的意志力,想必不会是什么坏人。”

钟月萍虽然聪明,毕竟还是入世未深,思想太单纯了,她认为自己的丈夫,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心底也很好,所以其他人都是如此了。以后她便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车夫知道说不动她,只好拿出火折子,点燃了马车蓬角上的灯笼。灯笼潺潺地烛光,就好似残阳边上的浮云,红彤彤的。

几日以后,苏连云握着一柄杀气腾腾的剑,步履轻盈,宛如凌空踏步一般,登上了九头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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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春秋战国

九头山地处渝州城北,乃是有名的鬼山,相传有一神人,诛杀了一只祸害百姓的九头怪雕,怪雕的九颗头颅落在此处,形成九座连绵起伏的山峰,故而有了九头山之名。

当然这些都是民间一些夸大的神话传闻,并不能说明它有多么鬼气森森,真正奠定鬼山之名的,那是十几年前的一场恶战。

这场恶战虽然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但是在渝州城的街头巷尾,依然有人津津乐道的说起,就好像说一个故事一样,因为那样的事,只有在故事里才会发生。

谈起这场恶战,那首先得提及天下局势,华夏大地一分为三,三大帝国以秦岭淮河为界,秦岭以东淮河以北,那是钟月萍所在的隋国,秦岭以西,那是疆域最广阔的唐国,秦岭以东淮河以南,那是经济最发达的宋国。隋唐宋三足鼎立已经持续了几百年,在这几百年间,大大小小的战事不计其数,而十几年的那场恶战,就是其中最为惨烈的一战。

渝州城地处秦岭以东淮河以北,本是大隋疆土,可是二十年前,隋国皇帝听信术士之言,服用了所谓的长生金丹,一命呜呼。新皇杨治初登九五,立足还没稳定,急于大刀阔斧的改革,却遭到前朝旧臣们的阻挠,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于是杨治巧设鸿门宴,坑杀了十来位朝廷重臣。

由于杨治一时心软,顾念手足之情,没有将手握兵权的靠山王杨安算在其中,而杨安深知伴君如伴虎,料想有一天会步那些前朝重臣的后路。于是一年后杨安起兵造反,由于他进行了周密的计划,所以次月便杀进了京师。

要是一般的窝囊皇帝,恐怕早在大军压境兵临城下之时,便抹了脖子或是开城投降了。然而杨治镇定自若,一边命人前去兵力最强的唐国求援,答应事后割让渝州作为酬谢,一边调动大内侍卫和护城官兵,在城内挖坑,坑里装着火油。

叛军以为杀进京师的红墙高城便大获全胜了,故而掉以轻心,猛见四周燃起大火,慌不择路之间烧死无数。守城大将见叛军大乱,遂命军士几千余人杀将而出,霎时间京城之内喊杀声,哀鸣声混杂一起,火光通天,宛如人间炼狱一般。

叛军虽然溃散,可是数量庞大,并且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几个时辰之后,这场京师火中大战,叛军便以自身一大半的惨重伤亡,击退了护城官兵和大内侍卫组成的联合奇兵,剩下的一半叛军如潮水一般涌进了皇宫。

皇宫里面又是一片混乱的大战,大内侍卫在混乱之中,为杨治杀出了一条血路,杨治跟随心腹大臣逃到了北荒之地,想求助北荒势力,助他复国。隋国以北,出了华夏大地,那是一片荆棘丛生的荒蛮之地,在这片荒蛮的原始丛林里,有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

他们春秋时节活动在这片荆棘丛生的原始丛林里,靠打猎和野果为生。夏季,北荒之地炎热无比,丛林不见半个果子,然而还会出现一种带病的蚊虫,叮咬到人,便会迅速蔓延病疫,冬季,北寒之地万里冰封,猎物处于冬眠。所以他们在夏冬时节,会迁移出这片原始丛林,活动在唐国边境的大草原上,依靠打来的猎物,放牧为生。

他们常年生活在苦寒之地,饱受迁移之苦,所以一直窥视着华夏大地,无时无刻不想入主中原,因此他们时常骚扰隋唐两国,两国北疆边境子民有苦难诉,怒称他们为蛮子。

由于他们这个名族没有国号,没有正式的军队,只有七个部落首领,所以隋国根据他们出现在边境的季节,叫他们春秋国,而唐国并不是叫他们夏冬国,而是叫他们战国,因为他们在唐国边境,没有野果,不能打猎,所以他们全民皆兵,发动过好几次与唐国的大规模战役,唐国因他们好战,称其战国,称那七个部落首领为战国七雄。

他们在隋国边境时,丰衣足食,有树屋居住,所以很少进犯隋国,而且有两个爱好和平的部落,在这个时候都是休战的,因此只有五个部落老是犯隋边境,他们被隋国称为春秋五霸。

杨治逃往北荒之地,找到了春秋战国,并答应赠予他们半壁大隋江山,作为复国酬谢。部落七位首领眼见大隋国内动荡,如今可以打着帮助隋帝杨治复国的旗号,不仅可以师出有名,还正是出兵伐隋的大好时机,于是欣然答应。

次月,春秋战国十万大军,在杨治心腹的领路下,绕过山海关,顺着秦岭山脉,摸进了大隋渝州城北面的九头山。

隋国新皇杨安,他是在密谋一年后才起兵的,所以事先早已筹划好登机之后的事宜。他登基后,仅仅半月便理顺了国内秩序,恢复国制章程。雁过也留痕,十万大军混进已然安定的隋国,探子早就发现了敌情,敌情急报传进京师,本是东征西战手握兵权的战将,又靠起兵夺得帝位的杨安,深知兵法韬略,料定敌军会从九头山偷袭渝州城。

渝州城四面环山,乃是有名的山中之城,城内屯粮充足,又是隋军在边境的粮仓,渝州一丢,边境必乱。杨安御驾亲征,在九头山埋伏好了二十万大军,等着敌人入瓮。

哪知道等来的不是春秋战国的十万蛮子兵,反而是大唐二十万精锐部队,原来杨治送往唐国的信使被杀,但是唐国却收到了隋国大乱的情报,恰好跟春秋战国想一块去了,浩浩荡荡的二十万唐军,横穿秦岭,直直就奔上了九头山。

据渝州百姓回忆,那一个月的时间,九头山上喊杀声一直没有停歇过,三国投入五十万兵力,在那九座山峦之间,肉搏拼杀,没有战马战车,全是真刀真枪的血拼,甚是惨烈。

然而最为诡异的事,就发生在大战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

那是大战进行到一个月的时候,三国还在僵持不下的局面,隋军保卫疆土视死如归,唐军全是精锐,贸然撤军有损大唐军威,春秋战国最后加入战场,看见昔日的敌人唐军和隋军都已受挫,到嘴的肥肉怎能不吃,所以三国都没有撤退的意思。

渝州城的百姓天天提心吊胆,生怕敌军杀进家园,惶惶不可终日,可是就在一个月后,突然有一天,九头山上的喊杀声骤然间停止了,谁也不知道山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隋军送粮的队伍上山,也不见回来,于是隋军一连派出三十六波探哨,可是全部一去不返,犹如石沉大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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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决战到来

隋军在渝州驻守的大将以为战败了,准备放弃渝州,向内地撤军,这时刚好传回敌国探报,这才得知唐国和春秋战国的军队,也出现音讯全无的状态,五十万前方将士,再加上两三万后援运粮、探报等队伍,全部犹如人间蒸发了一般,整个九头山就好像一个人间炼狱,不管去多少人,都是有去无回。

民间便有了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说法,他们说那是因为这场大战死伤太过惨烈,阴魂太多,因此打开了通往地府的大门,谁要是踏足那片区域,必死无疑,鬼山故而得名。

九头山这一场恶战以后,御驾亲征的杨安神秘失踪了,他的儿子杨业登基,并将九头山设为禁忌之地,不准任何人踏足。

直到十年后,杨业因病早逝,膝下无子,他的三弟济王杨封即位,九头山的防哨这才撤去,一直笼罩着一层迷雾的鬼山,方才被人揭开黑幕,原来这是杨业的一个阴谋,他利用江湖中赫赫有名的使毒门派――北冥教,在九头山放出北冥教杀伤力最强的毒雾瘴气,从而弑父夺位,同时歼灭了唐军和春秋战国的三十万军队,可谓一石二鸟。

其实那一战后,若不是宋国皇帝偏安江南,没有雄才大略,恐怕宋国早就统一华夏,结束几百年的割据局面了。

如今的九头山,早就没有了毒雾,鬼山之名却依然让人胆寒。那场恶战留下的残垣断壁,如今依然清晰可见,足以看出那一战是多么的惨烈。

将士本应该马革裹尸,血洒疆场,可是九头山几十万冤魂在夺位阴谋里无法释然,那些发黑的先人遗骸,随处可见,遗骸虽已风蚀,但那种死前的痛苦姿态,永远凝固在了冰冷的铠甲里。

北冥教也因为这一战,被江湖中人,列为四大门派之首。

江湖分四派一家,四派为东南西北四大门派,除了北方的北冥教,还有西方神都,南方阅文堂,东方白平剑派,一家为江湖第一武林世家薛家。

北冥教擅长用毒,地处隋国,时常效力朝廷,大多是朝廷鹰犬。

神都,位于大唐国中心地带,鱼龙混杂,吸纳各种各样的人,主要以规模庞大得名。

阅文堂,位于宋国境内,由于宋国偏安,重文轻武,江南之地,深受这种国策影响,所以阅文堂大多是舞文弄墨的酸秀才。

白平剑派,地处淮河以北,属隋国境内,全派弟子皆是蓝衫长袍,习练剑法之人,起初这个门派并无名字,后来因其开山祖师名叫白平,后世子弟便以此命名,发扬广大。

薛家,地处三国交界,时常饱受战乱疾苦,全族便开始习武,连续出了好几个武痴,在江湖中几番扬名立万,被武林抬爱,并列五大势力之中。

三年前,苏连云将决战定在九头山,或许就是想随这些战死疆场的将士们一样,完成作为一个侠客被江湖所迫的宿命吧!

一群人早已等在九头山第三座峰顶上了,它是九座山峦中的最高峰,峰顶很平,触目眺望,便可尽览这片古战场。

人群最前面的是一个约莫三十左右的男子,他冷冷凝视着峰下的山谷,脸色肃然,一身衣袍无风自动,他是秦家少爷秦广海,秦家在江湖中那是有名的金王,钱财富可敌国,祖祖辈辈都是江南富商,因为商号遍及华夏,所以五湖四海的江湖朋友特别多,十年前,秦府声称先祖本是江湖豪客,一生宏愿便是扬名立万,无奈最后死在了别人手里,成就了他人的威名,现在他们要踏足江湖,重振秦府断魂枪的威名。他们开始在府上招募武林高手,如今势力已仅次四大门派。

秦广海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涉足江湖,不断向人挑战,以此振兴秦府在江湖中的地位。

他身后站着一百多人,其中一半便是秦府的门客,另外一半也不乏一些稍有名气的江湖人士,其中有一个塞北和尚,他出生身在北塞苦寒之地,十年前突然来到中原,以自己独门绝学八部天龙爪,打败了不少江湖中赫赫有名的人物。

莫家兄弟,莫大,莫二,二人虽然没有高超的武功,但是力大无穷,一看就是走的刚猛路线,敢打敢拼的主。还有身法诡异的黄家三少,他身后的两名手下功夫也是不弱。

更可怕的就是狂魔连闻天也在场,他的腿法也是惯绝天下,和他一起的还有阴山孟婆,她神出鬼没,身法变幻莫测,一身轻功更是无人能及。

这些江湖豪客,有的威名已经很大,他们之所以还来九头山赴约,一半是冲着苏连云那句狂妄的话:‘三年磨一剑,尽诛天下群豪。’另一半那是因为杀了苏连云,他们就能扬名立万,威名更胜一头。

他们在此已经等了近三个时辰了,有些似已等得不耐烦了,更有甚者,开始七嘴八舌的叫嚣:“苏连云会不会当缩头乌龟不来了。”

秦广海冷冷地注视山谷里那条登峰的必经之路,眼睛微眯,淡淡的吐出两个字:“不会……”

想他曾经去向苏连云下战书,被苏连云无视,心中就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他秦家少爷枪下亡魂已经数不胜数,出道十余年,威名却已响彻淮河南北,苏连云却如此看他不济,这次一定要枪挑苏连云,让他见识下秦家断魂枪的厉害。想到只要杀了苏连云,秦府便可与四大门派,与薛家齐名,他嘴角已露出一丝阴邪的笑意,他等这个机会,已经等了足足三年了。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让各位久等了,苏某来迟了,还望诸位海涵。”

这声音响彻峰下的整个山谷,响在每个人的耳边,众人俯首望去,只见峰下远处一个身影,几个起伏便已过了前面两座山峰,眨眼之间便已掠上第三峰。接着他又掠身到了众人几米之处,伫足此人一身青衫,虽然没有惊世容貌,但却气度不凡,手中的三尺长剑,剑鞘已然锈迹斑斑,但却隐隐泛着一股摄人的杀气。

秦广海冷冷道:“你果然守信用,这九头山今日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苏连云冷笑一声,咧嘴道:“你怎么知道死的人一定是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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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遍体鳞伤

秦广海笑着说:“你的剑鞘已经生锈,剑恐怕也很难拔出来,一个剑客若是无剑,岂能不死!”

苏连云道:“一看便知,你不是懂剑的人,剑鞘就好像人的皮囊,你能说长得秀秀气气,斯斯文文的人,就是什么好人了吗?”

秦广海知道他在含沙射影的骂自己,但是他不怒反笑道:“你若死了,我亲手葬你,我若死了,你甭管。”

秦广海不怒,那是因为大战就要开始,若怒容易露出破绽。而他之所以说,不让苏连云管,那是由于他知道自己绝不会死,死的人一定会是苏连云,这是他秦广海每次大战的自信,运气总会偏向自信的人。

苏连云没有再搭话,因为他比秦广海更自信,三年未磨剑,就敢来战,天下还有谁有这般自信?

场面随着两人的沉默,显得有些阴冷、死寂,大家都清楚,下面该是热身的时候了。秦广海第一个冲了上来,手中的银枪顺势刺出,伴随着簌簌风声,电闪雷鸣间,便已刺向苏连云,

苏连云眉头也没有皱一下,他手腕翻转,顺势一道银闪闪的寒光呈现在众人的视线里。

苏连云的剑横在胸前,剑身挡住了秦广海的枪尖,身体顺势向后飘去。

秦广海愣了一秒,显然没有料到,苏连云在锈迹斑斑的剑鞘里拔剑,即是如此快,快得让人看不清它是怎么出鞘的。一秒后,他已反应过来,自己不能分心,于是双脚一登地,紧追了上去,就这样一个进一个退,退到十米开外的时候,苏连云轻盈的一个闪身挥出一剑,秦广海也不慢,出枪阻挡,一枪快过一枪,俩人顺势打了上百招。

秦家的断魂枪虽然毒辣,但是秦广海显然没练到火候,在苏连云的连番攻击下,也渐渐处于下风,被打得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秦广海已经感觉到自己不是苏连云的对手,在这样打下去,毕竟会深受重伤,丢尽秦府颜面。

于是他且战且退,朝那些武林群豪退将而去,他带来的人,已然明白主子的意思,他们分成左右三三两两上阵,一波败下,一波又上,这样有节奏的打法,几番论战之后,苏连云明显感觉越发的吃力起来。

这时,塞北的和尚一个闪身,凌空跃起,顺势手指弯曲,犹如鹰爪捉兔一般俯冲下来,八道爪影分别从不同方位袭向苏连云,苏连云刚刚劈倒两人,已看出这和尚使的是他成名绝技八部天龙爪,可是却来不及躲避了,剑身仓促舞动,虽已挡住七道爪影,却还是被那疏漏的一道爪影击中,身体倒飞出去六七米,顿时一口鲜血喷洒而出。

秦广海眼看苏连云受伤,杀他的时机已经到了,这块肥肉怎能让他人占了,他已飞身一枪从苏连云背后刺来,苏连云感觉到了杀气,转身已晚,恰巧被秦广海的银枪刺中肋骨。同时,苏连云左手生掌,拍在了秦广海的胸口上,秦广海顿时觉得五脏六腑都被震碎了一样,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身体赫然倒地。

他不敢想象,苏连云的内力恐怖到了什么地步,锁骨中了他的断魂枪,居然还能打出如此劲道的一掌。

苏连云左右脚一点,在空中一个翻身落地,他单膝跪地,用剑支撑地面,刚刚这两击,显然已经让他身受重伤。

秦广海受了苏连云这一掌,已是怒气腾腾,他大吼一声:“大家一起上,谁杀了苏连云,赏金万两。”

家财万贯的秦少爷说话,向来一言九鼎,万两黄金这对一个江湖浪客而言,已是足够的诱惑,可以让他们大碗喝酒,大碗吃肉好几辈子了。

于是,众人叫嚣着挥舞手中的武器,冲向苏连云,苏连云出手点在自己的几大要穴上,不让伤势加重。

他爆喝一声冲向众人,剑过之处,血肉横飞,残肢断臂,带着血液抛洒空中,几乎每一剑都能斩杀一人,喝生连连,惨叫声不断,这是绝对的疯狂,绝对的屠杀,杀红眼的苏连云,就像来自地狱的恶魔,肆意收割着他人的生命,

这时莫大,莫二,也提剑杀出,怒喝着冲向苏连云,苏连云又杀倒几个人,身体飞起,一脚踢在莫大的咽喉上,莫大口吐鲜血,身体重重的倒下。

莫二看着自己大哥被杀,怒吼一声,挥舞着手中的剑劈向苏连云。

苏连云顺手刺杀一人,将那人的尸体抛向莫二的剑,莫二的剑劈在了那人的尸体上,苏连云趁势一剑划破了莫二的咽喉,一剑封喉,莫二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身体已然倒地,眼睛睁得很大,血不断的从咽喉处喷出,血腥味伴随着气浪,飘荡在空气中,他似乎不相信这是真的,他死不瞑目……

秦广海带来的人瞬间死伤大半,那些为了扬名,自发前来的人也折得七七八八,就连莫大莫二也死于苏连云的剑下,秦广海深知,再这样下去自己带来的手下,根本不够苏连云杀的,他将目光投向了一直未出手的黄家三少,狂魔连闻天,阴山孟婆,他们才是真正的高手。

这时,狂魔连闻天轻声对几个人说:“一会我和塞北和尚正面和他交锋,三少你们分左右助我,孟婆你伺机而动……”几人心领神会,他们知道还不是争功的时候。

塞北和尚身体腾空而起,爪已连连抓出,无数道爪影击向苏连云,苏连云剑在空中划动,舞出无数道剑影一一破解,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狂魔连闻天的脚也到了苏连云身旁,苏连云来不及躲避,右肩肋骨处被银枪刺中的伤口,再次被这一脚踹中,封住此处伤口的穴道,已然失效,顿时鲜血淋淋,伤口触目惊心。

这时黄家三少和阴山孟婆的掌也打在了苏连云的左右肋骨之上,顿时一股骨头断裂的声音在苏连云耳边响起,苏连云整个身体倒飞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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