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无上功勋》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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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校园暴力

天空像拉开了一张黑色幕布,城市的夜晚永远不会寂寞。

正是夜生活开始之时,彩色的霓虹灯的光芒掩盖了月亮、星星的光彩,给叠叠层层的水泥建筑蒙上了一层绚丽的光辉。街上,都市白领们拎着包包赶着时间,或是一对对小情侣在打情骂俏。

网吧,是个神奇的存在,每个人都跟磕了药似的不知疲惫。一个个青年瞪大他们的熊猫眼,贴到电脑荧屏上,时不时还疯狂的捶打着桌子,发出恐怖的笑声,不一会儿,又哭丧着脸,跟死了爸妈一样。

亓陌在座位上,伸了一下懒腰,然后‘啪’的一下关上电源,利索的收拾了摆在电脑桌上的资料和笔。

亓陌蔑视了一下这些个不良少年,然后向前走动。他看着前面正在玩梦幻西游的骚年,恶趣味的故意撞上去,然后,一声惨叫响透网吧:“你个***,找死啊!”整个网吧的人全布盯着这儿一秒钟,然后继续他们的事情。

骚年恶狠狠的看了亓陌一眼,然后将注意力转移回游戏上:“哎啊!遭了,要死了,要死了……”

“对不起。”亓陌含着笑意,向着骚年道歉。看来,人家没空理他哇!

这样就算了,啧啧,真没意思!

光鲜亮丽的城市中,总有些不那么体面的地方。就像这条巷子一样,到处倒着垃圾,飘散着一股臭味,连灯光都没多少,就像美女腋窝一般的存在。如果你不小心,还会残害几条生命,脚下还会踩死几只不明生物。

亓陌在巷子里漫步,这是回学校的一条捷径,他经常捂着鼻子经过的。

他一手抓着书包一手撑着下巴,想着第一学期该交的政治见解,边咂嘴,在思考着改写什么,写多少字。

一阵细索的声音和呜咽声将他思绪扰乱,他邹着眉头,不情愿抬头,见一群非主流少年正围住一圈在干什么。

亓陌发挥了中国人民爱看热闹的惯性,走近了圈子,却看见一群‘垃圾’在污染别人。

“放开那个女孩!”

亓陌成功的吸引到了那群‘垃圾’的注意力,乘机将一个小姑凉护在怀里。

亓陌慢慢拍着怀里啜泣的小姑凉的肩膀,看着看着小姑凉抽噎着,以及浑身的乌青,他感到胸中一股怒火升起,这个世界,总有那么些人渣!

“别怕啊,有我在,他们不会再欺负你的。”

其中一个画‘熊猫妆’,身穿黑色蕾丝吊带裙的女生,叼着一根烟被众心捧月而出,向着两人一瞥:“哟,哪位不要命的敢出头,管老子?!”

亓陌恶抬起头,厌恶地瞪了她一眼。

“小哥,长得不错嘛!”女生调笑,亓陌脸都绿了。

介绍一下我们的主人公,***大学2016级政治系的新生,今天出门是应为电脑坏了,到网吧查期末作业的资料。

亓陌身高172cm,体重57kg,长相清秀,皮肤白皙,出彩到极点的是他的眼睛,不大,细长,眼黑和眼白比例刚刚好,清澈明亮而有神,浓密的睫毛在眼眶上,其中的闪光在述说着主人公的智慧,好像一只活脱脱的狐狸。

言归正传,这位非主流的大姐大看见这双眼睛的主人正死死地盯着自己,感觉浑身冒冷气。

非主流右手一挥:“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然后,这女生一脚踹到旁边小弟的屁股上:“愣着干什么,给我揍啊!”

“快走!”亓陌将小姑凉推开,小姑凉,矗在原地,被吓坏了。一个两百斤的胖子就要上前去提起小姑凉的领口。

亓陌抱住胖子:“快走啊!叫人来!”

小姑凉这时清醒过来,转过身跑了。

“砰!”亓陌的腰被人踢中,亓陌只好放开胖子的腰,开始回击。不一会儿,亓陌就被按在地上,被人狂揍。

亓陌狠下了心,一口咬到揍他一个人的手腕。

“啊!”一个剃着光头的瘦子捂手,其他人看着亓陌口中的,自家兄弟的鲜血,一时间纷纷往后退。

“上啊!给我揍啊!”大姐大兴奋的看着这场表演,活脱脱的像个疯子。

于是,亓陌又开始与几人周旋。

“在那里!”

是那个小姑娘带着人,赶来了吗?好累,好痛,终于可以休息了。

于是,亓陌放松了警惕,因此,一不小心就挨了一板砖。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功夫再好一砖撂倒。真他妈的是这回事……”这是他晕倒前想到的唯一话。

第二天新闻报道:昨夜一群非主流少年在欺负其同校同学,从非主流少年口中所知,引起斗争的原因竟是他们看受害女生不顺眼,该地大学的一名学生为救受害女生,被一块砖头击中头部,脑出血致死,校园暴力何时是头……该大学生背包里有一些感想及资料,其谈及内容为‘未成年人该不该负刑事责任’和现在教育的问题,很好的反映了这件事情……

冰冷刺骨的感觉,从四周扑面而来,亓陌被冻醒了。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条小路旁的大石块上。

亓陌感觉后脑勺微微有些疼痛,揉了揉之后,抖了抖身的树叶,环顾四周,看着有些荒凉的秋景,不知这是何地。

突然,他听见了几声动物鸣叫,从远方传来,一名一米六五,面带威严的三十岁左右汉子,身着红色衣袍,戴着铜甲,以及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骑着马,飞奔而来。

曹操一看有人挡道,就要用手中的剑杀人,吓得亓陌呆在了原地。右边的文士拦住了他,看向亓陌:“不知兄台姓什名什,为何在此?”

兄台,马,古装,欧码噶的,这是哪里?自己不是该在医院么?难道,穿越了?

那名文士又问:“你是什么人?”

亓陌回过神来,微笑着说:“我叫亓陌,18岁,嗯,还没及冠,无字。”他尽量表现友好,害怕一不小心小命不保,这万恶的旧社会。

“两位大哥好。”

曹操双眼发出金光,迷着那双比亓陌还细长的眼睛,紧张的按着右手的剑。那位文士急快地发言,阻止曹操的行动:“我乃陈宫,字宫台,焦郡县令,正与友人外出郊游。”

三国,这位是陈宫,那他旁边那位,不就是魏武大帝曹操了?这时,不明白是穿越的人都是傻逼,以往看的电视剧中的主人公中认为是拍戏的人都是傻逼,大傻逼。亓陌反复在心里吐槽。

“我是扬州人,游学至此,可以带上我吗?”曹操这才打消了顾虑。陈宫看这位不及弱冠的少年,衣着怪异,眼神清澈坚毅,倒也不像说假话。

亓陌从小就宅,很少见太阳,一米七二的个子,在古代也算正常身高,比较瘦弱,皮肤白皙,眉目清秀,英俊秀丽(人模狗样),眼睛比较顺眼(换句话说,和曹操长了一双相似的眼睛),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

曹操见他不是董卓派来的,最主要的是听见了那声“游学”,读书人,不错,于是亓陌被抓壮丁了。

要知道,在古代读书人是很金贵的,属于少见人才。

于是一米六五的曹操单手提起一米七二的亓陌,放在了自己所骑的马背上,亓陌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揉了揉脖子。马被曹操一拍,就飞了出去,亓陌差点摔下马背,一下子抱紧了曹操的腰。他脸上一红,“对不起,我不会骑马。”面上尽量微笑,心里却泪流满面。

天色向晚,红色的落日的余晖静静洒在江面上,正应了那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这样的宁静的景也不知道能持续多久,好似暴风雨前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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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借宿

三人至成皋,曹操看大家都赶了一整天的路,他还能继续赶下去,但陈宫是个瘦弱文士,亓陌是个细皮嫩肉的小青年,身体比不上他,且不能总是赶路,估计追兵还还没有来。

曹操看着气喘嘘嘘的两人,在衡量了很久利弊后,就对亓陌和陈宫说 : “这里的吕伯奢,在以前,和我父亲结拜过,可以到他家中借宿一宿,明早再上路吧。”

亓陌心中咯噔一响,就是那个倒霉到家的吕伯奢啊,记得他可是全家被曹操误杀,可谓是千古第一惨,简直比窦娥还冤,如果有所谓的神灵在世,简直六月飞雪都是小儿科了。

亓陌身为一个在法治社会长大的三好青年,怎么会见死不救呢 ?

他想了千百种办法,不会让曹操生疑,看着比较自然,而又可以保证自己安全,且不让陈宫离开曹操的方法。

曹操啊曹操,谁叫我是你的超级粉丝,帮你一下又如何。亓陌站在吕伯奢家门口,看着大门发呆,曹操见他出神,就将他半推半提的弄进去了。

亓陌道:“我们人家家里住宿,也该帮人家做些什么事吧!这样,太麻烦人家了,有失礼节啊!”

曹操到没有想那么多,而陈宫听了后挺赞同的点了点头。

三人在和吕伯奢客套了几句后,被他热情的赶到客房中去了。可能大家都会觉得吕老为人热情好客,但曹操心中越发不安,因心中恐惧追兵而越发多想,好像只要有一个点,就会爆发这么多天的闷气和恐惧。

于是,他不安的抿了一口茶水,不知其味。

亓陌在桌旁喝茶,突然听见后院有磨刀的声音,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曹操终于爆发了,手中的青虹剑死死地握在手中,眼睛发红,疯狂,透着缕缕嗜血的味道,亓陌一把将他拽住:“看看再说。”陈宫也握紧了手中的茶杯,眼中各种光芒闪现。

“若不先下手,必被擒获。‘’曹操咬着牙对亓陌说,眼中出现丝丝疯狂。

亓陌用乞求的眼光:“再看看吧!如果他们不安好心,我们早有准备,逃走就是,那万一是是误会呢,那就会让人后悔一辈子了。”

于是三人偷偷在角落里看向后院,突然,看见吕伯奢一家高高兴兴地赶出一头猪,正准备杀,曹操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羞愧,后悔,庆幸,感激,难过,千般滋味在心中旋转。

三人溜回了客房,陈宫见曹操好像不太对劲,但被亓陌拉走了:“让他自己静一下吧,这两天他也累了。”

吕伯奢在鞍前挂了两壶酒,从店中回来,大家一起吃了顿美味的饭。

当夜,三人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就进了吕老准备的的客房,睡到温暖的床榻上,曹操是翻来覆去也睡不着觉,望着窗外,没有夏日的虫鸣,倒也称得上‘北斗阑干分外明’,特别是还有陈宫抑扬顿挫的打着鼾声,亓陌还不时的磨一下牙,让和他们睡在一间屋子里的曹操欲哭无泪。只有想一些其他的事情来转移一下注意力,直到把自己想的头疼,累了就会睡着了。就这样想着,渐渐的,曹操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三人就‘我挑着担,你牵着马’的离开了成皋,他们连马都不敢骑,就怕引来了想把他们抓去领赏的人。到了荒无人烟之地,他们才上了牵在身后的马匹,策马奔腾。

几天后,亓陌对骑马产生了深深的恐惧感,想他再21世纪,想去哪不就是坐大巴,火车,或是飞机,基本几个小时就搞定的事,可现在却吃着这般苦头,却没看到陈留的影子。特别是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痛都在提醒他,这不是以前了,应该说,这不是几千年后了。

大家都学过一个成语,髀肉复生,刘备还因此而感到感叹,以前的亓陌还认为有些夸张,其实,这都是真实写照。

到了午饭时间,三人找到了一块还算平整的大石头,就地坐着,拿出干粮,就着河水吃。看着放了几天的饼,想一下就牙疼,曾经的他最讨厌吃馒头,现在恨不得有一打馒头,终于他鼓起勇气,咬了一大口,居然没咬下来,于是他置气的咬住饼撕扯,终于下来了,于是他将口中的饼吐了,剩下的扔在地上。

曹操过来捡起那块像石头一样的饼,吹了吹上面的灰尘:“泡一下还是可以吃的,我们的干粮已近不多了。”

亓陌不情愿的接过大饼,在水里泡了一下,感觉还能入口,还是有些咯牙。没有味道大饼让其想起了红烧肉,香而烂,滑而不腻,话说好久没吃肉了。

想到这里,他看着眼前的马匹,两眼放光。是清炖,还是红烧好呢 ?

还没等他想完,这时,一只肥美的野兔就蹦出来了,一下子撞到了不远处一个快要枯朽的木桩上,亓陌眼睛都直了,这算是观赏了一场现实版的守株待兔?

于是他乐呵呵的 ( 屁颠屁颠 ) 的攥住兔子的耳朵,但屁股后面感觉到一股热气。

“快跑!”曹操抓起马鞭向其身后一甩,亓陌转向身后,一只狼躲过鞭影向其扑来,吓得他一下子摔在了地上,兔子也掉到了一边。那狼却只来咬他,这时他明白了,那兔子是眼前这条大型犬科动物的猎物,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何况兔子。

那只狼衔着兔子,口里发出呜呜的声音,用幽绿的眼睛瞪着他们,渐渐走开了。

“收拾一下东西快走。”曹操帅气的上了马背。

“这饭都没吃完了,走这么急干吗?‘’亓陌抱怨道。

陈宫用一种白痴的眼光瞥了他一眼:“狼是群居动物,还不走,想要被狼吃啊。”

亓陌立马收拾东西,不想在这里停留半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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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心酸的旅途

三人疯狂的逃离了可能出现的狼群后,累的不行,于是也就不那么紧张的赶路了,马匹累的口中喘着白气,好像要口吐白沫,中毒似的。

三人找了一个山洞,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上午天刚刚起霞,就上路了。

三国时期的人口本来就比较少,荒无人烟的小路杂草丛生,这时还是深秋,枯黄的草上面还带有白霜,马匹很难正常通过,于是他们下马用手中的砍刀将那些横七竖八的枝叶砍倒,曹操一不下心就踩在霜上滑到了,将陈宫按到了削尖的小树枝上,陈宫按着屁股,满脸通红,咬牙切齿的说:‘’没事儿。‘’

亓陌一脸懵逼,刚才发生了什么?

深秋时节天气转凉,北方更是寒冷刺骨,他们的鞋袜都被霜打湿了,连亓陌的脚上都起了冻疮,又痒又疼,难受极了。

曹操看着天空,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感到迷茫,曾今是骁骑校尉的他,现在却是一个通缉犯,(骁骑校尉:西门八校尉之上,西门八校尉分别是上军,中军,下军,典军,助军左,助军右,左,右校尉,骁骑校尉可统帅数万兵马。)大起大落下,内心承受力再大的人都会有一定的迷茫,或是感慨吧。曹操想着,如果自己没有听司徒王允的话,没有反对董卓,而是安安静静的在那个位子上待着,他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大人,未来或许不一样吧。

曹操也会叹气。

和他同样迷茫的亓陌也在想着事情,左手抓着胸前的一块美玉捏着,这是他是思考问题的一个习惯,为什么自己会到东汉末年,为什么会遇见曹操,为什么这里的饼这么难吃……

而陈宫作为一个执着的中年人,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自己的人生,先前的怀才不遇,再到抛弃官位,把一切都压到曹操身上,希望可以终其所学,流芳百世。看到曹操这样叹气,不由得有点慌神,不知道说声么才好。抖了抖长袖,希望眼前的人可以度过这样的情绪期。

亓陌用手在曹操没有焦距的眼前晃了一下,将神游天际的曹操给唤醒了:”回魂啦!‘’,说完,有用食指指着地上,“你看,这是什么?”

曹操:”……’’当他草都不认识么?

‘’你不要看它只是一丛草,虽然它真的只是一丛草……”

“有话快说,不要啰里啰嗦的”曹操不赖烦道。

亓陌咽了咽口水,“但它恒顽强啊,人们都觉得他渺小,卑微,但它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独特,来点缀这个世界。我以前游学时就听过一首短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有生,后面还有几句,呃,我忘了,只记住了前面几句”曹操是有所思。‘’你的英雄事迹我们已经听过了,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对于董卓那种狠人,我们有‘他强自他强,清风抚山岗,他横自他横,明月照大江’的觉悟,呃,这话忘了在哪里听的,是那个理就行……‘’

‘’行了,你也不用开导我了,上路吧。‘’曹操又继续他的清路大业。

中午到了,又该吃那硬邦邦的饼了,而曹操不知从哪个洞掏出一条冬眠不久的王锦蛇(俗称菜花蛇):‘’今天的午饭又找落了,坚持一下,马上就要到陈留了。‘’曹操熟练的剥皮,去内脏,做起烤蛇来,空气中传来令人作呕的香味,亓陌有点关注火堆旁的状况,他还没吃过蛇肉呢。

没有放盐,没有香料,只是最纯粹的烤肉,谈不上好吃,甚至有点烤焦的糊味,但亓陌还是吃的热泪盈眶,终于吃上肉了,呜呜。

火堆还冒着烟,三人却已经又踏上了去陈留的路。

陈留处在一片祥和之中,没有受到外面风风雨雨的侵扰,街上人来人往,各种小贩,买菜的妇女,逛街的行人,脸上都是一片和美。

亓陌到处走走悄悄,双眼放光,仿佛看见了一个新的世界。

不对,他本来就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三人到了一座大气辉煌的府邸,每人手中牵着一匹瘦吗,像乞丐一样,显得无比萧瑟。

府邸门口冷冷清清,只有一个没精打采,靠着大门打瞌睡的仆人。

曹操上前,将其叫醒,那仆人先是用手将曹操挥开,曹操也不恼怒,继续拍他的脸。

这时,仆人打着呵欠睁开眼睛。仆人先是一愣,然后狂喜。

“刘叔,我回来了!”曹操微笑。

刘叔打开大门,“少爷,你会来啦!”然后,刘叔朝着大厅跑去:“老爷,老爷,少爷回来啦!”

三人进了曹家宅子里,曹嵩与曹操叙旧,说了这件事。在东汉,信息传递速度极慢,也没有人知道曹操正在被通缉,曹父担忧的望着儿子:”孟德啊,我觉得你做的是对的,家里有些积蓄,你拿去做翻事业吧。‘’

等回到院子,曹操的一众婢女小妾出来服侍他洗漱。

亓陌在一旁喝水,感觉心累不已。就是喝个水,也要被虐到,单身狗心好累。

陈宫在旁边休息,完全没有觉悟,难怪几十岁了,都是单身汪。

亓陌早就想洗澡了,但天气太冷,要洗热水才行,不然会感冒,古代叫风寒,那时候这病可不好治,还可能会死人,所以几天没有洗澡的他,身上快长虱子了。于是他去泡澡了。

嗯,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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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征兵

曹操与陈宫,亓陌商量接下来的行程,三人都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征兵,拥有自己的军队才是这个乱世中可以与其他诸侯,家族较量的资本。

尼科洛.马基雅维利的著作君主论就谈到了军队的重要性。当时的意大利曾封建分裂状态:米兰公国,威尼斯共和国,佛罗伦萨共和国,那波利王国,与教皇辖地……到了1454年缔结洛迪条约。

佛罗伦萨对战皮萨时,由于没有自己民族的军队,只有到国外去请雇佣军,结果却收到这群外人的通敌,威胁和勒索。

远的不说,就中国上个世纪的国民大革命,中国共产党没有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的后果也让我们可以吸取点教训。

养兵所需的费用极其大,用兵的费用更是不知要拖垮多少富豪。

孙子曰: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财,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曹操就算把自己卖了也不可能支持这份巨大的账单。

陈留有孝廉姓卫名弘,其弟卫兹,其家中金钱万贯,而且为人豪爽仗义,成了曹操的首要目标。

于是曹操设置酒宴,邀请陈留大家族,当大家喝的正兴时,他从座位上起身:“今汉室无主,董卓专权,欺军害民,天下切齿。操欲力扶社稷,恨力不足。众位乃忠义之士,敢求相助!……”

亓陌看着曹操那悲愤愈加,咬牙切齿的模样,心中都不禁生出些悲哀来。但听到最后一句,清醒过来。他不得不由衷感叹一句,曹操的演讲能力,真好!

要钱的!

众人心中一梗,果然是来要钱的,但大的家族钱有了,权有了,更重视的是名。

有名声好啊!出门在外,都可以遇见一些粉丝。

众宾客心中苦笑,但也乐得出资,还要好声好气的将家中的钱财送上门,这也算是一种投资,应了那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取所需吧。

宴完,曹操三人就发矫诏,由陈宫持笔,亓陌打下手。后广贴告示,竖起招兵旗,上面绣了“忠义二字”。告示放出不久,就有很多人来应征,期间,就招到了乐进,李典等武艺高超的猛将,又有曹操的本家兄弟夏侯渊,夏侯惇,曹洪,曹仁等。一共招了四五千兵马。

如何练兵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亓陌小心翼翼的举起了右手。

曹操正感到头痛,看到乌压压的一片头顶上的手,正觉得惊喜,但看到是那个不着调的小子后,气就不打一处来:“军营重地,岂可开玩笑?”亓陌出列鞠躬:“我曾经看过南方一个家族的特殊练兵典籍,其具体篇目是:练伍法,练胆气,练耳目,练手足,练阵营(分场操,行营,战约),练将……可惜古籍遗失,不然可以拿来借鉴。(参见练兵实纪)我们要通过平时的训练太提高士兵的反应力,协作能力,武艺,但最重要的是训练他们的纪律和对我们集团的忠诚度……”

虽说亓陌没有当过兵,没吃过猪肉总得见过猪跑是吧,平时也在电视上看过相关的节目,再加上那让人不想再经历第二遍的军训,也总会有些心得。不求练成阅兵典礼上那样有逼格的队伍,也总会有些样子出来。

尽管曹操半信半疑的配给亓陌300多人当小白鼠,但亓陌却用尽了所学。

亓陌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士兵,伸展了一下身体,“跟我学啊,”又背对众人,举起左手“这是左,记住哦”,然后又举起右手“这是右,我让你们向哪边转就向哪边转”,稍息,立正等基本姿势也都一一交过了。

两小时后,“我们来检验一下成果”亓陌突然提高了声音:“立正,向左转。”结果三个百夫长中有一个向右转了,士兵中的一部分更是如此,在那个年代,居然有人连左右都分不清。亓陌觉得很崩溃,跳下台去,指着那个人,悲愤愈加:‘’你这个蠢猪啊,多大的人了,连左右都分不清,”又朝那些犯同样错误的士兵吩咐道:“今天晚上做对的人加一个鸡腿,转错的人不准吃完饭,面壁去。”留下一众或悲或喜的士兵。

这万恶的旧社会,看来自己也要成为吸血虫了。亓陌不禁感慨。

亓陌将表现最好的百夫长提名,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兵,武艺与经验都不错,主要是成熟稳重:‘’邓公,将这些新兵蛋子给我狠狠的操,我回去了,这里全靠你了。”

“是,公子。‘’邓公答道。

于是失落无比的亓陌,回去补眠去了,为了今晚的活动。

其实,他有一个更折磨人的训练方法。

午夜时分,亓睡饱之后,就起床,拿着铜锣敲起来了“集合啦,集合啦,都给我起来”五分钟后才有十多个人出了营帐。半个时辰后,最后一个士兵才到场。

亓陌冷着一张脸,即使在深夜里看不到他的表情,众士兵也可以感受到寒意:‘’你看你们这效率,如果敌人来了,肯定会全军覆没!

邓公,把先前到的十几人给我记下来,每人家中赏钱两百贯。‘’所以其他的人看着那十几个人一脸羡慕,那十几个人也抬头挺胸,感觉神气无比,光荣无比。

“都散了吧,睡觉去,明早天一亮就给我起来训练。”他不生气,不生气!嗯,他们只是新兵。

亓陌挥挥手,讲这些郁闷的士兵打发回去。他看着身上的汉服,袖子这么长,穿了这么久,还是不太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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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训练途中

几天后,亓陌看着眼前有点气候的士兵们,他们焕然一新,都有了一定的变化,况且,每天单调的训练让他都感到有些熬不下去了,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更新鲜的方法,拉练。

他不急不缓的上了指挥台,众人心中一惊,这是要闹哪样啊,又要换花样整他们了。

亓陌拍拍手,示意安静下来,士兵们一下子站的整整齐齐的,开玩笑,惹怒了这位,倒是不会打你骂你,但你今晚不要想吃饭或是睡觉了。

“今天,我们有与往常不一样的事做,准备好营帐,锅碗瓢盆,我们出去野营,至少三天以上。”亓陌很严肃的吩咐,“记着,带好干粮,我会有事吩咐你们做。”

亓陌也回房间带了一些用具,率领着三百人的队伍就浩浩荡荡的向附近的深山老林中去。

一直在派人观察亓陌的曹操听到下人的报告,“这是要搞什么啊,还挺会折腾的。”陈宫在一旁处变不惊,喝了一口茶,“就不要管他了吧,随他们去吧!”

众人行了两个时辰,终于到了山林深处,快到午时,张罗午饭,由几个弓箭手射了几只兔子,野鸡,找了一处较为开阔而且靠近水源的地方,就安营扎寨,开始做饭。

开始亓陌觉得打猎挺有意思的,但从小就是好学生的他弹绷都没玩过,所以,学着射了几箭,居然一环的准度都没有,看着在眼前一蹦一跳的灰色肥兔子,气的他牙痒痒,就不在尝试去继续丢脸了。

看来,那些兵挺不容易的。

又有人用矛从河里戳了一些一起来,十分新鲜,还是野生的。

在现代,亓陌最喜欢干的事就是下棋,钓鱼,有朋友取笑他提前过上了老年人的生活,他就会取笑回去:燕雀安之鸿鹄之‘志’哉。爱钓鱼的他自然也会做得一手好鱼。

从陈留带来了盐,花椒等基本调料,又在路上找到了党参,山奈,桂皮,八角等野生调料,弄碎后就涂在洗好的鱼肉,兔肉和鸡肉上。就开始烤了。

随着香味的传开,队伍中的众人闻香而望。其中一个小队的队长就被队员撺掇来要调料了。这个人大概有一米八五,有壮硕的身材和上帝随便捏出的脸,整么看都是豪爽的北方汉子。当汉子用扭捏的表情,不好意思的说:“公子,可以要一些你的调料么。一点就好啦。”就快把头埋在胸口了,用一种叫希冀的眼光看着亓陌。

亓陌惊恐的看着他:“我说,刘大刀,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盯着我看,好吗”又递给了他一些东西“这是花椒,还有大蒜,其他调料我给你一些样板,到林子里自己去找,我也没多少。”

刘大刀一脸明了:“原来这个可以吃,我还纳闷公子你为什么要扯路边的草呢,原来是做调料啊。”

“记得多采点回来啊!”亓陌把他打发走。

邓公,苏式,马云三个小头领有资格和亓陌一起吃饭,可以尝到他的手艺。看着心心念念的烤肉快好了,兴奋不已。亓陌将烤好的鱼先递给邓公,因为邓公资历最老,年龄也最大,毕竟要尊敬老年人嘛。邓公接下烤鱼,乐呵呵的蹲一边去吃了,只给其他两人留下一个背影。

苏式,马云:“……”

于是两人又盯着亓陌手中的另一串烤肉。当亓陌将烤兔递给苏式时,苏式赶紧申手去接,可是,这时突然窜出一只白色的不明物体,从两人中间飞过,将烤肉衔走了。

苏式一个刀子眼飞向那只小兽,是哪个不长眼的,想被烤了吃吗?

亓陌也蒙了,看想那只小兽,却移不开眼,这是一只白色的大肥猫,额头上还有一团模糊的黄色绒毛,正在一边用口拽着爪中的烤鸡。这只肥猫有一对亮亮的眼睛,瞪着眼前的三人,慢慢往后退。

本来,一手好厨艺可以犒劳自己,还可以去泡妹子,而没想到还可以吸引小动物。亓陌再一次被自己迷倒。

亓陌将准备好的肉串递给了两人,让他们自己烤,而自己确拿着剩下的唯一烤好的肉串,去诱惑那只肥猫。

肥猫爪子里的肉早就被它吃光了,于是又看向亓陌手中的。

亓陌拿着肉串再它的眼前晃了晃,它的眼珠子跟着肉的移动而转动,肌肉发力,随时会冲上来。

“小猫,想不想吃?”他停下手中的动作,问到,小猫:呜呜……(想吃,但作为一只有尊严的老虎,妈妈说,是不能被人贩子诱惑到的)“哈哈,就是不给你吃。”说罢,就准备将肉串往口中送。

肥猫再次从别人口中夺食,当亓陌回过神来,肥猫已经在一旁砸吧砸吧嘴了。

亓陌:……

一人一小兽就开始抢食。

经过半个时辰的心惊胆战的午饭时间,苏式和马云也是醉了。而亓陌与肥猫则产生了战斗友谊,对于对手竟然有惺惺相惜之感。

“跟着我吧,每天都会有好吃的给你,跟着我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亓陌诱惑道。

肥猫在自由与美食之间犹豫不定,最终选择了美食,于是,走近了亓陌。

亓陌摸了摸它柔软的头,“太好了,就叫你小猫吧。”

突然,从林中传来几声高昂的虎啸声,众人立即生出警惕。

亓陌被吓了跳,抱着小猫躲到队伍旁边,是真的野生老虎!在前世动物园中他也看过老虎,只是那些老虎被人工饲养,早已经没有了血性,每天只会趴在石头上懒懒散散的晒太阳,让人们像看小丑一样观赏。

过了一分钟,两只金色的大虎猫着高贵的步子走出丛林,然后停在了离众人30米远的地方,朝着众人低吼了几声。

众人仿佛坠入冰窟,面对对面的两只大虎,产生了深深的无力感与恐惧。幸好人数众多,两只野兽也不敢贸然前行。于是,双方就这么对峙着。

亓陌凝视那双冰冷的眼睛,从中仿佛看见了嗜血与蔑视。于是他忍不住条件反射的紧了紧双手。小猫都快窒息而亡了,忍不住叫了一下。两只老虎听到后,更是伏在地上,敌视着众人。

小猫终于忍受不了,从亓陌怀中挣脱,掉到了地上,嗷嗷的叫了两声,对着对面两只庞然大物说着完全听不懂的兽语。其中一只大老虎吼了一声,小猫于是就不情愿的爬到它们面前。

小猫:嗷嗷……

老虎甲:嗷嗷嗷……

老虎乙:嗷嗷嗷嗷……

小猫:嗷……

……

众人:什么情况?

亓陌觉得,今天真是神奇的一天。

好似对面三只在争吵什么,最后,小猫吵不过两只老虎,只好在地上卖萌打滚起来。

小猫:嗷嗷……(我就要跟着他)

老虎甲,老虎乙:……(不要和别人说这是我的种)

于是,在小猫耍无赖后,两只家长只好妥协了,小猫欢脱的跑回亓陌身边,跳进亓陌的怀里。而两只老虎向身后的丛林走去。

亓陌差点被小猫跳跃的冲力绊倒,最后终于稳住身体,怀中多了个肥猫。

亓陌算是明白了,这哪是猫,分明就是一只披着猫皮的老虎,他从来没有见过白色的老虎,所以,算是大开眼界了。

看着小猫在自己的怀拱来拱去,找了一个舒适的角度就呼呼大睡,和周公下棋去了。

亓陌:再怎么装猫,也改变不了你是一只老虎的事实。就算是猫,也是一只非常重的大肥猫。很重的,你给我滚下来!

这算是把他怀抱霸占,当成自己的窝了。

马云看着熟睡的小奶虎,犹豫了一下,走到亓陌身边:“公子,有些话不知该不该讲”,他又盯了一眼小猫,瞥过眼睛“白色的老虎,不就是传说中的圣兽白虎?”

“老马,你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亓陌不以为然,学过生物学的他知道什么叫基因变异。他才不是这些愚蠢的人类,他要回火星去。

但是,这件事要先瞒着,安排的好可以放大很多事情了,比如,帮曹操涨势?

亓陌坐在营长外晒太阳,又帮小猫顺了顺毛,眯着眼,一副享受的样子。

大约过了两刻钟,两只老虎又来了,周围站岗的士兵紧张的围了上来,用手中的武器对着两只老虎,生怕其冲了上来,将亓陌围的滴水不漏。

亓陌: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两只老虎谨慎的走到离众人十多米远处放下口中的猎物,就双双归去。众人一看,是一只梅花鹿和一只野猪。

邓公:“应该是老的给小的送吃的来了。”亓陌也这么认为。

“赵大,李二,找人来把东西搬回营帐去。”亓陌吩咐到。

“诺。”两人立即行动。

亓陌转身,抱着小猫回营帐,边走还边哼着“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眼睛,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真奇怪……”

是挺奇怪的,众人望着亓陌的背影,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奇怪的歌。

亓陌回到属于自己的帐篷里,将小猫扔在床上:“重死我了,自己一边去睡觉去。”小猫在床上翻了一遍身,转过头去,继续睡觉。

亓陌:……这样都不醒?

亓陌出帐去,教授士兵丛林生存法则。士兵不情愿的在脸上抹上泥巴,爬在地上,学着匍匐前行。

终于到了晚饭时间,众人心中一口气落下来了。于是搭好灶台,做晚饭了。

小猫是被一阵肉香给熏醒的,它打了一个呵欠,伸了个懒腰,跳下床去,寻着香味,到了亓陌烤处肉处。

亓陌喂给小猫一大盘烤肉,“吃吧,这是你爸妈给你打的。”小猫吃完后,又喝了一些水,又些撑了,躺倒在亓陌怀中,把肚皮露出来,让亓陌帮忙揉肚皮,消食。

亓陌也乐意为它服务,软软的,挺舒服的。

这时正是晚上九点左右的时间,士兵们大多数都已经入了梦想,只有小部分站岗值班的在外走动,巡逻,火炬的光一点点的在营帐中流动。

小猫吃多了,再加上白天睡多了,自然睡不着,亓陌在现代这个时间也在看剧,玩游戏,看,正是夜生活开始之时,自然也没睡。一人一虎就在帐外,看星星。

东汉末年的天空美的让人如痴如醉,这是在现代那个污染严重,灯光万丈的城市看不到的美景。

良辰美景奈何天,世上唯有美食与美景不可辜负。

渐渐的,亓陌抱着小猫睡着了。巡逻的苏式将两只扛回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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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剿匪

第二天一早,亓陌叫众人集合“还记得出发前我说过有事情让你们做吗,没错,今天我们要干一件大事情,去卧牛村剿匪。”

“前两天,陈留吴家在进行贩货时,被当地山上的土匪打劫,五十多人的商队只有五人逃回来了,十不存一啊,其他的全部惨遭杀害。”

台下议论纷纷。

士兵甲:“这也太残忍了吧,好可怕……”

士兵乙:“是啊,我还听说这件事了,就这月初发生的,那叫一个惨烈啊……”

士兵丙:“听说他们还吃人……”

……

亓陌拍了拍手,示意安静下来,台下鸦雀无声。

“我知道这次的任务很艰巨,我和你们一样怕,怕死,怕受伤,怕那群没有人性的强盗。”亓陌低沉的嗓音从那勾起的唇里传出。

“但是,谁能告诉我,你们的身份是什么吗?”亓陌提高嗓子,吼了出来。

台下一片安静,一片沉思。

这时,一个不算高大的身影站出队列,只有168身高,长得瘦瘦的,有点清秀的士兵回答:“是军人!”

亓陌赞同到“没错,回答正确,但是,可以给我具体说明一下吗?还有,你叫什么名字?邓公,给我记下来,功加一等。”

台下议论纷纷。

“不要对我的决定产生任何质疑,你们要做的事就是绝对服从上级命令,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申请通报。”亓陌不容置疑的回答。

“好了,小兄弟你继续。”亓陌示意。

“报告公子,我叫沈霁,光风霁月的霁,父亲是夫子,读过几年书,前些年黄巾军经过,洗劫了我们村子,父母也被他们杀害了。小人是父亲母亲的独子,躲在床下面才躲过一劫。”说到这里,沈霁仿佛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停顿了一下,“所以,我在想,自己有武艺,或是当时有军队保护我们村庄,或许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了”沈霁十分悲愤,语气含着自责与伤痛。

“我读了那么多圣贤书,却连我父母都救不了,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死在我面前,我觉得自己好没用”沈霁目眦尽裂,双眼通红,竟然哭出来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亓陌眼睛也酸酸的,好想父母啊,不知道他们过得可好?可能,看见自己身死,伤心欲绝吧!

士兵们内心低沉,他们有的也有类似的经历,有的是因为没饭吃,不得不来当兵,沈霁的话不知勾起了多少心酸的回忆。

一阵子沉默后,沈霁再道:“所以我来应征了,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

“说得好!”众兵应和。

亓陌看着众人:“说的的确好!我们是军人,是曹大人的士兵,是陈留百姓的士兵,也是天下的士兵!”亓陌用吼得沙哑的嗓子继续道:“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保护我们在意的人,让他们不受伤害,保护健全的家庭,让他们免受骨肉离别之苦,保护天下的百姓,让他们免受战争的伤痛,还他们一片安宁!”

“今天可能是我们人生中的第一仗,有没有信心?”亓陌问众人。

“有!”

“沈霁,分给你们小队十人一个任务,”亓陌想了一下,“伪装成难民,投奔那帮土匪,摸清他们的据点,人数,以及具体地形,写在绢上,让小猫给我带回来,给你两天时间,这些人中,就你文化水平最高,这份艰巨的任务就只有落在你身上了。”

“诺!”沈霁很兴奋,机会来了。

沈霁衣服上用刀划了些口子,涂了些泥浆,脸上和脖子上抹了一些锅底灰,不一会儿,有些清秀的小兵就变成了一副营养不良的落难农民。剩下的人也学着做。

亓陌很欣赏他的机智,叫几人穿过这片森林,这是去卧牛村的捷径。

……

沈霁一行人学着难民模样,跌跌撞撞的进了山寨范围内,尽量表现出崇拜与希冀,还有狼狈。山寨巡逻的小喽啰早就发现了他们,禀告了寨主赵彪。赵彪的狗头军师何林才上前讨好的说:“大哥,看他们多半是哪里来的难民,可以敲打一下,再收入麾下。”

赵彪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

巡逻的人将沈霁等十人带进寨子里的大厅,沈霁等人刚进门,赵彪就将手中的酒杯往桌子上一摔,“你们可知罪,闯进我的寨子,就没有那么容易出去了。”说完将身上的貂皮大衣解开,往胸两边一甩,露出古铜舍,肌肉盘扎的胸膛,上满还有一些狰狞的伤疤。

沈霁一下子跪了下来,不断的磕头,身后众人也是如此“大王,饶过我们啊,我们是来投奔的,那些可恶的官差见我妹妹生的貌美,抢了小人的妹妹大花儿,又杀了我父母和全村的人,小人和身后兄弟都是走投无路,听闻大王性情豪爽,特来投奔你的啊!……”沈霁越说越悲愤,连身后知根知底的战友都差点信了。

赵彪一手捏碎了杯子:“狗官!定吃尽你们的肉,喝尽你们的血!”赵彪本是守城小兵,武艺不俗,但受到上级打压,于是也没混出个名堂,但他也没有太抱怨。因为他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让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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