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残月》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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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月惊雷动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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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九年,大虞国都华阳城。

往年的三月末,是大虞的“樱花祭”。

每年此时,粉白的樱花尚未完全凋落,杏花、桃花已然次第开放,海棠也羞答答地展开了笑颜,还有紫色的丁香点缀在花丛中。花团簇拥成淡雅的锦云,散落在京城各处,微风吹过,花香阵阵,沁人心脾;花瓣轻盈飘落,像下起了一阵花瓣雨,那番难以形容的风雅,引来无数文人墨客留下诗篇。

在大虞建国之前,中原已经混战了五十余年。如今现世太平,风调雨顺,百姓们对和顺皇帝充满了感恩,正是因为他,百姓们才重新找回了欣赏春光的心情。樱花祭时,妇女们结伴赏花,男人们在酒馆里喝酒,孩子们兴奋地跑来跑去,大虞国一片安逸祥和。人们在赏花的同时,也会虔诚地向上苍祈祷,愿年年都能如此平安顺遂。

可今年是个例外。或许是朝堂风云影响了天气,转眼已经三月末了,天气依然没有转暖,时常阴云密布,响雷阵阵,甚是瘆人。不仅如此,京城又流行起了水痘,有些孩子已经因此丧命了。华阳城里流言四起,百姓默默地看着老天爷的脸色,小心翼翼地揣测着朝堂的风云变幻,不敢妄自举行庆祝活动。想起往年的热闹,再看看如今的冷淡,百姓们只能抄着手,祈祷不要再有腥风血雨。

三月二十二日这天傍晚,几声巨雷轰然响起,像是老天爷的警告。转眼间,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百姓们仓然躲进家门,昔日繁华的街道上,转瞬已是空如一人。

在这片疾风骤雨中,只有一个少年在拼命奔跑。他大约十岁左右,穿着一身天蓝色的锦缎单衣,腰间束着一条玉色腰带。单从衣着上来看,他必定是京城某大户人家的公子;可与他衣着不相称的是,他披头散发,满脸红疹,腰间所配之玉已然摇摇欲坠,可他一点都不在意。

因为急着救哥哥,他跑得很急;可他出着水痘,发着高烧,心里又急,跑着跑着,便扑通一声栽倒在地,狼狈地摔倒在水坑里。

虽然已经感觉不到疼了,可他还是趴在那里,无助地大哭起来。

他叫金世安,是禁军统领金穹的次子。

很难想象,就在两个时辰前,金家还是京城最鼎盛的家门之一,他还是最无忧无虑的少爷之一。

大约一个月前,父亲跟随和顺皇帝平定边关的叛乱去了,他兴奋得差点儿顶着屋顶跑了。平时父亲也不教他弓箭,只知道黑着一张脸训他,以至于他一见了父亲就跑;如今父亲不在家,他可以撒着欢玩了。尤其是此时恰逢华阳城的樱花祭,他跟好兄弟楚寒约好了,一定要把好吃的全都吃一遍,哪怕是花光所有的压岁钱。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他根本不明白大虞的局势有多危急,只知道天气不好,樱花不开,所以今年都没有樱花祭了。他懊恼地在床上打滚,滚着滚着,突然就发起烧来。待家人来喊他吃晚饭的时候,他都已经昏睡过去了,脸上起满了红疹。

哥哥金世宁是京城有名的美男子,他也不甘落后,虽然才十岁,但臭美的习性已经深入骨髓。因为染上了水痘,一张可爱白净的小脸变得坑坑洼洼的,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沮丧不已。

映花公主命他进宫陪她玩儿,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映花知道他病了,又打发太医来瞧,他生怕太医回去添油加醋地说他毁容了,以至于映花再笑话他,他果断躲在衣柜里不肯出来;再后来,映花又派人告诉他,她做了好多杏花糕,要等他来吃。他有过那么一丝犹豫,半推半就地说等过几天再进宫。

三月二十二日下午,经历了两天的阵痛了,二娘还没有生出来,这可真把全家人都给急坏了。别人都说,二娘一定是怀了一双龙凤胎,这可是天大的祥瑞。陛下在出发之前,特意赐了“世荣”“世珍”两个名字,不管男孩女孩,都可以用。金家人感激不尽,都说这两个孩子必会秉承着天子的恩泽降临人世。

如今家人都聚在二娘居住的乌竹院,他也想去,可母亲担心他又发烧,再把病传染给别人,便不允许他去。他气得哭闹了一场,赌气不吃饭,不喝药,哥哥哄他,他也不理。他从小就倔,哥哥也不管他,由着他去了。

家人都急得团团转,似乎所有人都忘了他生病了。他本是家人最宠爱的小少爷,可此时却没有一个人理他,他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又伤心地哭了起来。

“吱呀”一声,门开了。他心里一喜,却又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哭过,便赶紧转过身去,想用潇洒的背影来显示他内心的孤傲。

“本少爷身子不适,不要来打搅我。”他冷冷地说。其实无比渴望来人能多待一会儿,能陪他说说话,问问他的病怎么样了。

“世安哥哥,我来看你啦!”

一听这声音,他就知道磨人精又来了,这简直比没人来看他还绝望。

他转头看她,只见她穿着蜜合色单衣,上衣两边分别用金线绣着一只小松鼠,煞是可爱;她下身穿着一件桃粉色裙子,上面绣着点点花瓣,显得她十分清丽。

她提着裙子跨进门来,因为手里提着食盒,她差点儿一个跟头栽进来。秦嬷嬷吓得提心吊胆,可没有公主吩咐,她不敢妄自闯进来。

想必是她又打着滚哭到气绝,秦嬷嬷才带她来的吧?如果自己不理她,她再哭到昏厥,那该怎么办?

他头疼不已,赶忙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方黑色面罩,那是他和楚寒从一个走江湖的那里买的。虽为世家公子,可男孩子嘛,难免会做做仗剑天涯、替天行道的江湖梦。

他把面罩戴在脸上,低声喝道:“映花,谁让你进来的?你不知道水痘会传染吗?”

“世安哥哥,我都三天没看见你了,担心得不得了,所以就来啦!”她吐吐舌头,两只小辫子俏皮地甩来甩去。“你看,我拿了一点杏花糕来,你吃了就好啦!”

他心里感动,却又担心她的安危,于是依旧冷着脸说:“多谢公主殿下。”

“不要叫我公主,叫我映花!”映花背着手,仰起脸,甜甜地笑着。她突然捂住脸,只露出了弯弯的眼睛,她歪着脑袋说:“世安哥哥,这么一看,你真像个大侠。”

“何出此言?”他抬起下巴,尽量显得桀骜一些。

“我听大哥给我讲的,江湖上的大侠都是这样蒙着脸的!”她眨着大眼睛,天真地说。

他哑然失笑,却又尽快恢复了冷漠的神色,傲然道:“我才不要做大侠,我以后要做威风凛凛的将军!”

“好啦好啦,不管你当大侠,还是当将军,反正你是我的世安哥哥,我就喜欢你!长大了,我就要嫁给你。”她绞着手指,害羞地低下了头。

“我,我才不要娶你!”

如果映花真嫁给自己了,那每天都得陪着她玩儿,编故事哄她,否则她肯定会哭到天崩地裂。丫头片子真是麻烦死了!虽这样想,可每次拒绝她的时候,他都会莫名脸红。幸好此时戴着面罩,她看不到自己的表情。

他跳上床,担心她跟过来,再染上水痘,那个讨厌的夏皇后再找母亲麻烦,那可就惨了。他自知赶不走她,便冲门外大喊一声:“秦嬷嬷,公主不知道轻重,你也不知道吗?若不把公主带走,看我怎么看陛下说!”

秦嬷嬷巴不得他赶紧发话,她匆忙进来,强行抱起映花。映花两只脚在空中乱扑腾,她尖叫着说:“世安哥哥,等你病好了,就来宫里找我,我做杏花糕,等你来吃!”

“谁稀罕?”

嘴上这么说,可他不得不承认,御厨做的杏花糕,的确要比其他人做的更好吃。映花走了,他吃了一块儿又一块儿,越吃越觉得映花其实挺可爱的,毕竟除了楚寒之外,她是唯一惦记他的小伙伴。

他吃了好几块糕点,想起二娘也喜欢吃杏花糕,便取了一方干净的手帕,将杏花糕细细包好,偷偷来到了二娘住的乌竹苑。

他生病了,家人都躲着他,不知道二娘会不会也嫌弃他?想到这里,他攥紧了手帕,在门口踟蹰起来。

“世安少爷!在外面干什么?快进来!”二娘院里的王嬷嬷看到了他,赶忙招呼道。

他忸怩地站在门口,说道:“我不进去了,娘说,我的病能传染给二娘的孩子。”

“大夫人也太小心了!二夫人还没生呢,再说你这都快好了,没事的,快进来吧!”王嬷嬷热情地招呼道。

“不了不了,还是小心点吧!”

虽然他很想见弟弟妹妹,不过他想起了母亲的叮嘱,还是拒绝了王嬷嬷的好意。他一着急,手帕里包着的杏花糕撒了一地,他又觉得没面子,一溜烟跑了。

王嬷嬷捡起了杏花糕,笑道:“世安这孩子,平日里是个混世魔王,可他也是个细心的孩子,这不,刚才公主来给他送杏花糕,他还不忘给二夫人送过来!”

他躲在一株海棠花后面,听到王嬷嬷的夸奖,心里美滋滋的。一个响雷从天而降,他莫名一慌,赶忙在心里盘算着自己最近做过的坏事。可他还没算完,就听到哥哥喊他的名字,他一下子跳了出来。

哥哥拉着他,急切地说:“世安,快跟我来,快!”

“怎么了,哥?”他第一次见哥哥这么慌张,不解地问。

“来不及解释了,我先把你送到琵瑟山庄林庄主那里,你要好好地藏着,明白了吗?”哥哥拽着他,严肃地说。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摸不着头脑,心想,他屋子里还有一堆宝贝没收拾呢。

“刚才于叔快马加鞭送回消息,说陛下在长垣谷驾崩了,父亲有弑君的嫌疑,我们得快点儿走。”哥哥无奈,只好简单地跟他解释。

弑君?

不可能。

父亲是殿前都指挥使,俗称“殿帅”。他虽然不明白这官有多大,可他知道,父亲是天子最信任的人,京城里所有的武官文臣都得看父亲的脸色。就连这次出征,也是父亲说服了皇上,皇上才决定御驾亲征,想一扫朝堂的阴霾,重振大虞的士气。

可如今是怎么回事?他觉得自己烧糊涂了,这一定是在做梦;或者,只是哥哥在捉弄自己,毕竟自己调皮捣蛋,一直让哥哥很头疼。他浑浑噩噩地被哥哥拖着走,直到见到林充阳庄主,他才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哥哥金世宁神情凝重地跟林庄主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则不动神色地躲在了哥哥身后——尽管不愿承认,可他在心里很清楚,他有点怕林庄主。他不明白,哥哥风度翩翩,斯文稳重,怎么可能跟林庄主这样的人成为忘年交?

林庄主一看就是跑江湖的,他人高马大,身强体壮,皮肤黑里透红,说话像打雷,他大喝一声,屋梁都能被震断。什么倒拔垂杨柳、胸口碎大石,这些在他眼里根本就不是什么事。他背着一把八十斤重的赤日刀,行走江湖,所向披靡,是江湖首屈一指的门派首领。

不过听哥哥说,林庄主最近琢磨着出家,特意来京城修习佛法。他听了简直要笑掉大牙,说无法想象一只夜叉吃斋念佛的情景。哥哥严厉地斥责了他,他才不敢笑了。

林庄主听完金世宁的话,眉头一皱,深知此事事关重大。他拍着胸口,胸有成竹地说:“金公子,不必担忧,你们兄弟的安危,就交给我林某人了。”

“林庄主,世安就交给您了。我现在要赶回家去,母亲、二娘都在家里,我要回去救他们。”金世宁眉头紧锁,不舍地看了弟弟一眼,俯下身来,叮嘱道:“世安,你一定要听林庄主的话;如果明天我还不来接你,你就跟林庄主回琵瑟山去,再也不要回京城了,知道了吗?”

此时,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吓得声音都变了:“不要,我要回家,我要跟娘在一起,要跟哥哥在一起。”

金世宁虽然已经做好了诀别的准备,此时也不免有些泪目,他将弟弟揽入怀中,轻声道:“别怕,不论怎样,我们都在你身边。”

“金公子,何必如此伤感?我林某人一出马,何愁你们金家不保?”林庄主说着,从门后取出赤日刀,他轻松地将刀背起来,豪情万丈地说:“走,我陪你杀回去!”

金世宁万分为难,他跟林庄主道了谢,又说道:“晚辈刚才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想明白了,既然家父有弑君嫌疑,那与我家亲近的太子殿下,肯定逃不了干系。我自小与佑元一起长大,感情胜似亲兄弟,我相信他的为人。年初婉妃娘娘自缢身亡,佑元一直在西山为她母妃守陵……此时他势单力薄,孤身一人,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晚辈恳请前辈前去解救太子殿下,只要他还活着,大虞就有希望。”

林充阳思索片刻,才说道:“我与太子并不熟悉,不知道他的安危对大虞有多重要,我只当你是我的至交,此时你家有难,我只想保全你一家的性命。”

林庄主这番肺腑之言,让金世宁十分感动,但他依旧从容地说:“有时一人的安危,胜过数千数万人,佑元正是这种人。他是陛下钦定的太子,我相信,他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代明君。若夏皇后扶持佑真登上皇位,那大虞可就岌岌可危了……所以,还请前辈答应晚辈的嘱托。”

林庄主见他说得恳切,不禁也有些动容。他重重点头,承诺道:“好,既然是你的嘱托,我林某人便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金公子放心,太子殿下和世安的安危,都交给我了!正好,我家小子正陪着他姐在京畿采药呢,我再找些人手,一起去救你们一家!”

“拜托了!林庄主也多多保重!”

二人郑重地行完礼,金世宁又不舍地看了弟弟一眼,一咬牙一跺脚,便大步离去了。

金世安哭喊着,撒腿便朝哥哥追去,却被门槛给绊倒在地。世宁听弟弟摔得疼痛,又听他哭得哀切,心中更加不忍。不过他紧紧地咬住嘴唇,始终没有回头。

林充阳抱起金世安,见他没受什么伤,便把他放到一边,收拾行装去了。金世安的啜泣声一直不绝于耳,林庄主又烦躁,又不好受。他简单地收拾起了一个包裹,想快点出发,可回到堂屋时,却惊讶地发现,金世安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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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落魄残生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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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安拼劲全力跑回家,却发现家门口已经站满了官兵,他们呵斥着金家下人,让他们乖乖地跪在门口。他们轻蔑地笑着,好像恨不得金家遭殃,任由他们蹂躏。

他不敢回家了,便穿过一条小巷子,想去找楚寒。楚伯伯和父亲是结拜兄弟,只要他知道金家有难,一定会帮金家的。可是他跑着跑着,脚下一滑,便摔倒了。

他趴在泥浆里无助痛哭之时,是一个老爷爷把他扶了起来。他不认识老人,不过老人慈眉善目,和蔼可亲,他便没了戒心。老人带他回家,让他换了身衣服,他的老伴甚至拿出一块煮红薯,让他填饱肚子。他感激地收了起来,刚要拜别老人,却发现几个官差赫然站在院子里,笑盈盈地看着他。

“你是金世安吗?”

他恐惧万分,心里却十分明白,若在此时说谎,或许还能逃得一命;可谁让他天生耿直倔强,就在这危机时刻,依然没有半分隐瞒。他高傲地仰起头,朗声道:“本少爷就是金世安!”

“……”官兵们也没料到他会这么坦然,一时倒愣住了。

“你爹杀了当今圣上,应当诛灭九族,你跟我们回直指司吧!”

金世安被粗暴地拉走了,他拼命否认,父亲不可能弑君,可没人理他。他绝望了,在被拖出院落的那一刹那,他看到了那两位老人攥紧了手中的银子,笑得合不拢嘴,只是看着他的时候,笑容里满是嘲讽。

他眼睛通红,愤恨地瞪着他们,心想,他们一定会遭报应的。

雨势已经减弱了,百姓们都从家里走出来,站在街头议论纷纷。金世安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拖进了直指司大牢,他羞愤难当,心想,简直没有比这更没面子的事了。

狱卒也担心水痘蔓延,便把他丢进了最偏僻的一间牢房里,那里还关押着一个小男孩,跟他一样,也是满脸红疹。不过那个小孩比他病得厉害多了,只能躺在草席上,半死不活地看他一眼。

金世安第一次到这种地方,这里阴冷潮湿,恶臭阵阵,不一会儿,凄厉的惨叫声划破了整个大牢的宁静,他吓得不知所措,拼命地往角落里钻,生怕那些狱卒也把他拉出去,对他严刑拷问。

惨叫声断断续续,想必是受刑之人时而昏迷,时而清醒。一旦惨叫声响起,他便会捂住耳朵,浑身瑟瑟发抖,哭喊道:“娘,哥哥,你们在哪儿啊?”

他都没有意识到,他吓得尿湿了裤子。

那个小男孩艰难地朝他爬过来,费力地说:“我也想我爹娘……想我哥……可是,别怕……”

小男孩跟他年纪相仿,满脸红疹也遮不住他清秀的脸庞。金世安认出他来,他是兵部尚书梁若水的小儿子,好像叫梁翊。梁大人是最近两年才调到京城任职的,再加上他跟父亲政见不和,所以金家、梁家几乎没有来往,他跟梁翊也不怎么熟,只是见过几次而已。

梁翊软软地趴在地上,气若游丝地说:“我快死了,拜托你告诉我爹娘一声,以后给我上坟的时候,多给我烧点儿杏花糕,谢谢了!”

金世安见他说得可怜,又见他嘴唇干裂,面如菜色,便有心帮他。他拼命喊来狱卒,哀求道:“大哥,给点儿水吧,他快死了。”

狱卒翻了个白眼,不屑地说:“切,你们这些官家少爷,在家被人伺候惯了吧?死到临头,还那么多的毛病!没有!”

金世安被抢白一番,若按他以前的脾气,他早就爆发了。不过他知道自己处境艰难,便依旧哀求道:“大哥,难道你没有孩子吗?如果他也这样病了,连口水都没有,你心里不难过吗?”

狱卒听他这么说,更加生气:“你这死孩子,凭啥诅咒我家孩子?我看你是活腻了!”

金世安忍不住要发脾气了,可是回头一看,梁翊干涸的嘴唇费力地一张一合,不知承受了多少痛苦,他便摘下腰间佩戴的“寒烟翠”,再次恳求:“大哥,这块翡翠你拿着,行行好吧!”

狱卒一见翡翠,便知价值不菲,他喜滋滋地将翡翠收了起来,不一会儿便端来一大碗清水。见到水,金世安才觉得喉咙要冒烟了,不过他顾不上自己,先把水端给梁翊喝了。

梁翊真是渴到极点了,他一口气喝了一大半,恢复了些力气,勉强笑笑,说道:“你救了我一命,真是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他掏出怀里的红薯,虽然对那对老夫妇充满了怨恨,不过现在这红薯能救命。他把红薯递给梁翊,说道:“你吃了吧,吃了就有力气了。”

梁翊饿得心慌,却摇摇头,不肯接,金世安便将红薯塞到了他手里。梁翊感激地说:“如果以后你落难了,我宁愿拿我的命跟你换。”

金世安勉强笑笑,心想这个孩子真是太客气了。

他刚要把剩下的水喝完,对面的牢房被打开了,一个浑身是血、不知是死是活的人被拖了进去。金世安眼尖,一眼就认出那人是哥哥,他放下手中的碗,抓住铁栏,大喊道:“哥!哥!”

金世宁被折磨得不人不鬼,听到弟弟喊自己,他才恢复了点力气。他用尽力气抓住门,有气无力地问:“世安,你怎么在这儿?”

金世安急得上蹿下跳,他来不及回答哥哥的问题,便急切地问:“哥,你还好吗?娘在哪里?二娘呢?”

金世宁强打精神,却依旧神情黯淡:“我还好,二娘难产死了,我也不知道娘在哪里……”

二娘死了。

金世安一屁股跌坐在地,欲哭无泪。一串脚步声由远及近,他突然感到十分不安。金世宁也感觉到了,他眼里闪过一丝绝望,急切地跟弟弟说:“世安,会有人来救你的,答应我,你一定要活下去。”

“哥……”

“二娘虽然死了,可她生了一对龙凤胎,哥哥和妹妹,他们真的很可爱。”世宁说着,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充满了温柔,他不舍地说:“世安,他们被官兵给抱走了,他们是龙凤胎,又是陛下赐的名字,我觉得,士兵们不敢妄自杀死他们……如果你能活着出去,你要找到他们,不要想着报仇,要带着他们好好生活下去……”

“金世宁,死到临头了,还在这里喋喋不休。”一个中年男人站在了牢房门口,冷笑道。金世安看到了他胸口绣着一只猛虎,便知此人是直指司绣衣正使张德全。

或许是刚才的经历太过痛苦,金世宁看着张德全,也有些许恐惧。张德全继续阴笑着说:“刚才只是开胃菜,如果你不承认金家谋反,不肯供认你们的同谋,我会让你更加生不如死。”

金世宁闭上眼睛,心想,刚才的刑罚已经到了自己的极限了,如果他们继续用刑,可能自己真的会招架不住,屈打成招。牢门已经被打开了,两个狱卒拖住了他,弟弟急得团团转,恨不能替哥哥去受苦。

金世宁有些惴惴不安,他问张德全:“可不可以先让我见我母亲一眼?”

“你母亲已经自缢身亡了。”

张德全的声音冷漠无情,却彻底击垮了金家兄弟,弟弟坐在地上放声痛哭,哥哥则默默流泪。张德全没有让他们继续伤感,他使了一个眼色,金世宁便被拖走了,地上留下了一道血印。

或许是直指司的刑罚太过恐怖,金世宁没有信心能坚持到底。一想到母亲为保全名节而自尽,他心一横,也打定了主意。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摆脱了狱卒,爬到弟弟牢门前,握住弟弟的手,急切地说:“世安,记住我刚才的嘱托,不要害怕,我和爹娘会一直守护你的。”

金世安哭成了泪人,他哭喊道:“哥,你不要走,我害怕……”

“抱歉,哥哥不能陪你了。”

金世宁又被强行拉开了,他凄然一笑,说道:“世安,好好活着。”

“你死了,你弟弟也活不成了。”张德全冷笑道。

“未必。”

事到如今,金世宁已经完全释然了,他毫无畏惧地盯着张德全,眼神里甚至有几分不屑。张德全被他盯得发毛,刚要伸手打他,却发现浓稠的鲜血,正从他口中汩汩流下。

“妈的,这小子咬舌自尽了,快阻止他!”

张德全气急败坏地大喊,众人手忙脚乱地去掰金世宁的嘴唇,却怎么也掰不开。不一会儿,他就垂下头,没有呼吸了。只是临死之前,他还不舍地看了弟弟一眼。

金世安又急又怕,哭得惊天动地,撕心裂肺地喊了几声哥哥,便晕过去了。

隐约间,他看到哥哥被卷进一个破草席里,被拖走了。

他一向最崇拜的哥哥,金家最引以为傲的长子,京城最负盛名的少年奇才,就那样被拖走了。

哥哥的头还露在草席的外面,在地上摩擦,一定很疼。

哀莫大如心死,他绝望地流着眼泪,不知何时,已彻底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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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京城到河西,越走越荒凉,开阔的平原渐渐演变成了起伏的山丘,又演变成了险峻的高山大川。此时已是四月了,本应鸟语花香,草木葱茏,可浦州境内却依然一片萧瑟寒冷。

这就是和顺九年的春天。不过几天功夫,三皇子赵佑真已经登上皇位了。夏皇后——应该叫夏太后了,迫不及待地想替儿子改年号,将先皇的痕迹摸干净。不过赵佑真因怀念父兄,坚决不肯改,说要过完这一年再改。

因为金穹的莫名失踪,所以弑君案还没有定论,可关在牢里的金家人却已经死干净了。夏太后一口咬定,太子佑元也参与到了弑君案中,应赐毒酒。不过左相蔡赟却极力劝阻,他说太子好歹是先皇子嗣,深受先皇喜爱,且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参与了弑君案,赐他毒酒,恐民众不服。

夏太后虽有不甘,但蔡赟说得很有道理,她便放了太子一条生路,贬为“丹阳王”,即可前往河西,且没有圣旨,不得踏出封地半步。

太子受命时,神色坦然,行动如常,简单收拾了行装,便踏上了流放之路。一路上,除了为金家的覆灭感到伤神之外,他的言行举止,一点都不像一个被扫地出门的皇子。

这天行至浦州,远远便看到了连绵起伏的琵瑟山。琵瑟山横跨浦州、尚州,绵延数百里,山顶终年积雪不化。琵瑟山山峦秀丽,但山路陡峭,山体巍然,远观便能感受到一股庄严之气。

佑元掀起窗帘,看到肃穆的琵瑟山,不免涌起几分苍凉之感。他总觉得有几双眼睛盯着自己,便放下了窗帘。他这一路上已经想了很多遍了,他随时可能被一口水、一口饭毒死,也可能被冷箭一箭射死。尽管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他的感觉从未像此刻这样强烈。

也是,这里地势险要,一边是崇山峻岭,一边是万丈悬崖,死在哪里,都可以用“失足”“不慎”来解释。

果然,没有他的命令,马车就已经停了。他听到了护卫们拔刀的声音,他反倒松了一口气,心想,以后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太子殿下,多有得罪了。”护卫首领低声说道。

“我已经不是太子了。”他掀开车帘,从容走下车,淡然说道:“我以为这一路上,你们已经被本王感动,所以改变想法,不再下手了。如此看来,还是本王想多了。”

“太子……不,丹阳王殿下,我们感念您的大恩大德,不过我们一家老小都在太后手中,也请殿下体谅我们。”首领补充道:“您放心,我们肯定不会让您遭罪的,而且一定会厚葬了您。”

“别开玩笑了,你们肯定要砍下本王的头回去交差,如此一来,谈何厚葬?”佑元抬头看天,淡然一笑,说道:“别啰嗦,动手吧。”

首领犹豫了片刻,才给手下使了眼色。他们举着刀,哇哇呀呀地冲他砍去。锋利的刀片在阳光下闪烁着一道道银光,或许是那光芒太过刺眼,佑元闭上了双眼,等待最后一刻的降临。

“遮天蔽日!”

突然传来一声大喝,似猛虎下山,又如平地惊雷,一个壮硕的大汉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凌厉地从天而降。大刀划过之处,召唤起了所有的碎石、落木、尘埃,一时间飞沙走石,天地一片混沌。二十几人的卫队立马晕头转向,不知身处何处。

“石破天惊!”

在一片混沌当中,一道白光凌空闪过,一半护卫已经身首异处了。

“赤日白练!”

第三句还没有喊完,天地间已然恢复了光明,而剩下的一半护卫,也以各种奇怪的姿势死去了,甚至还有几具尸体挂在了树上。

三招之内,就已经将二十几人斩杀完毕,干脆利落,一气呵成。饶是自幼看惯了大内高手的招数,也领略过他国勇士的风采,佑元也不免有些瞠目结舌——这位奇人的武功,实在是太可怕了。

“草民救驾来迟,还请太子殿下赎罪!”林充阳将刀插在地里,屈膝给佑元行礼。

“快快请起,敢问壮士大名?”佑元连忙将他扶了起来。

“草民是琵瑟山庄庄主林充阳,也是金家大公子金世宁的莫逆之交,受金公子所托,前来解救太子殿下。”

林庄主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将金世宁的话原封不动地转告给了佑元。佑元静静地听完,已是泪流满面。他哀伤至极,朝着京城的方向跪下,磕了三个头,怆然道:“世宁,你牺牲了家人的性命,保全了我的性命,我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若你泉下有知,请多多庇护我。我对天发誓,待我日后重夺江山,定会成为一代明君,定会为金家正名!”

林庄主将他扶了起来,无不遗憾地说:“金公子本来还将他弟弟托付给了我,可惜我一时没看住,那孩子便跑了。我听说他也被抓紧了直指司大牢,便去大闹了一场。可直指司大牢真他妈厉害,牢房就跟迷宫一样,我就算闯进去了,也根本找不到路。后来,我听狱卒说,金家人全都死光了,我难过得要死,可是想起金公子的嘱托,不敢耽搁,就去西山救太子殿下。去了那儿才知道,您已经踏上去河西的路了。我一路紧赶慢赶,好不容易才追了上来。”

想起金家满门被灭,佑元又难过到无法自已。林庄主见他黯然,便劝道:“不过,你也别太难过了,待会儿我让你见个人……”

林庄主话音未落,就见两辆马车一前一后朝这边赶来。前面马车的驾车人,佑元是认识的,他是兵部尚书梁若水。此时他已经不是那副意气风发的样子了,几天不见,他已经两鬓斑白,脸上沟壑纵横了。

“见过太子殿下。”梁若水跳下马车,给佑元行了一礼。

“梁大人免礼,您如何……”

“臣得罪了蔡赟和江统,连累全家身陷囹圄,如今被贬到富川,任富川兵器局的府监。”梁若水神色淡漠,语调低沉:“臣的内人也在车上,不过长子梁颀在狱中突发绞肠痧,猝死狱中,内人一病不起,不能给殿下行礼了,还请殿下赎罪。”

“您这是哪里的话?您节哀顺变,到了富川,给夫人找个好大夫,好好诊治一番吧!”佑元劝慰道。

“喂,你就是太子吗?”

佑元闻声抬头,这才发现后面那辆马车上,是一个少年在驾车。他叉着腰站在车上,他长得人高马大,看起来得有十五六了,后来才知道那时他不过十二岁。他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唇边已依稀长出了胡须,他胡乱地穿着一身茶色短打,若不是长得还算英俊,他简直就像是从山上跑下来的野人。

“风遥,怎么说话呢?”林充阳斥责道。

叫风遥的少年嘻嘻一笑,从马车上翻了一个跟头,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到了佑元跟前。他年纪虽小,可内功已是这般雄厚,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我看看,太子也没什么不一样嘛,不也是两只胳膊两条腿,两只眼睛一张嘴嘛!”风遥大大咧咧地说。

“臭小子!”林充阳一记暴栗,打得风遥哇哇乱叫。

“你们小点声,这孩子还睡着呢!”

一个少女掀开窗帘,轻声呵斥道。她不过十五六岁年纪,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一张丰润的鹅蛋脸,新月般的眉毛,琥珀般的双眸,朱丹似的双唇,微微一笑,两个小梨涡绽放在嘴角。

她一笑,春天便来了。

仿佛一刹那,山川解冻,百花盛开,万物复苏。

佑元一下子看呆了。

“想必你就是太子殿下吧?民女林雪影,见过殿下!抱歉,现在这孩子躺在我身上睡着了,我没法下车行礼了。”少女说完,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没,没关系的。”一向淡定如常的他,竟然结巴起来。

雪影嫣然一笑,说道:“这孩子已经哭闹了一路了,不吃不喝,要死要活的,可只听我的话。你看,他刚喝了粥,在我怀里睡着了。”

雪影的话有种魔力,佑元不自觉地走近了。

他一掀开车帘,顿时喜形于色,激动地喊:“世安!”

那孩子怕是太累了,睡得很熟,听到有人叫他,他也只是咋咋嘴巴,便又沉沉睡去了。他脸上的红疹已经消了,他肤色红润,呼吸平稳,神色安然。

雪影奇怪地看了佑元一眼,问道:“你认得他?”

佑元依旧激动地说:“当然认识,他是世安,是世宁的弟弟啊!”

雪影嘟起小巧的嘴巴,摇摇头,说道:“你就会胡说,他哪里叫世安,他叫梁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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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祸起西南残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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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明,暖风习习,人间最美好的暮春时节。

演武场上,两个少年正在习弓。十七岁的哥哥专心致志,一丝不苟;弟弟不过十岁,喋喋不休,总是想方设法跟哥哥说话,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偷懒的机会。

“习射无言,正心修身!”

哥哥瞪了弟弟一眼,一本正经地说。弟弟乖乖闭嘴,盯着远处的靶子,小大人般的叹了口气。他平时并不觉得自己家有多大,可只要一习弓,他就发现,原来自家的演武场竟然那么宽阔,他每次练完弓,总觉得胳膊要断了。当然,这也是父亲对他俩要求过高,才把靶子放得格外远。

“哥,我练到几岁就不用练了?”弟弟愁眉苦脸,闷闷不乐。

“哥,你练了多少年,才能百发百中?”弟弟歪着脑袋,羡慕地看着哥哥。

“哥,我不是偷懒,就是先看你练会儿,爹不是说了吗?观察也很重要。”弟弟瞥了哥哥一眼,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哥,他们都说二娘怀了双胞胎,如果这俩玩意儿出生了,咱俩在这家里还有地位吗?”弟弟彻底把弓扔到了一边,大大咧咧地盘腿坐到地上,脸上却愁云密布。

“习射无言!!!”

哥哥忍无可忍地大喊了一声,放下弓,过来抓弟弟。弟弟一咕噜爬起来,撒腿就跑,躲到了一根柱子后面,看到哥哥怒气冲冲的样子,他开心地大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哥哥也没有追过来,他偷偷探出脑袋,想看看哥哥在干什么。可就在他伸出脑袋的一瞬间,晴空万里转瞬成了黑云压城,繁华的府邸化为一片焦土。弟弟吓得缩成一团,不停地喊哥哥。可他一抬头,却蓦然发现,哥哥不见了,站在眼前的,是一具面目可憎的骷髅,阴笑着向他伸出了手……

“啊……”

梁翊惨叫连连,悚然睁眼。这才发现,这里不是已经变成人间地狱的府邸,而是璟暄十三年的达城。他心有余悸地摸摸胸口,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低头一看,刚才写的一首诗已经完全黑成了一团,他有些惋惜地说:“可惜了,费了半天功夫呢。”

老仆人于叔听到了少爷的惨叫声,一溜烟地跑来看他。只见少爷脸上墨痕交错,额头上还有几道红印子,完全不似众人面前那副翩翩公子的模样,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于叔,你笑什么?谁让你笑了?”梁翊被他笑得有些恼怒,抓起手边的砚台,假意向他扔去:“哼,年纪越大,胆子越大!”

“好好好,老奴不笑了,先去给你打点水,你洗洗脸行不?”于叔忍住笑,一脸殷勤地说。他从小看着梁翊长大,知道他的脾性。他爱干净,衣衫总是一尘不染,发髻纹丝不乱。如果有女孩子看他写字,他一定要轻轻挽起袖子,一定要让女孩子看到他修长洁白的手指。而且,在准备就绪后,他一定会低头垂眉,装作不经意地一笑。就这几个动作,那些女孩子便会激动得乱跳乱叫,恨不得当场昏死过去,以示她们对他难以言喻的喜爱。

哎,装吧。

于叔端来脸盆,看着少爷此时的模样,又笑了起来。在外人眼中,梁公子绝对是官家子弟的模范,来达城替父办差期间,也已经赢得了达城显贵们极高的赞誉。什么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什么洁身自好,极为自律;什么文武兼备,铁画银钩…在别人极力称赞的时候,于叔只是僵硬地笑笑,无话可说。

如少爷的师兄风遥所言,如果有人能扒下梁翊这幅乖巧的皮囊,他愿意献上黄金万两。

“少爷,刚才做什么梦了,怎么那么吓人?”于叔拿着一方手绢,立在一旁问道。

“没什么。”梁翊专心洗脸,不想跟他说话。

“是不是在梦里,又被老爷打了?”于叔凑过去,小心问道。

梁翊从水里抬起脸来,冷不丁地瞪了于叔一眼,于叔吓得一激灵,又问道:“那…难道是被风遥给打了?”

“于叔!”梁翊忍无可忍地说:“你再这样胡说,当心我扔下你,让你独自一人回富川!”

“哈哈,你的家当还是我给你攒着呢!当心我不还给你!或者,回去我就告诉老爷。”于叔狡黠地说。

梁翊擦完脸,将手绢丢给于叔,无奈地说:“好吧,姜还是老的辣。”

梁翊书法成名已久,很多人重金求墨宝,有时他写上一幅字,甚至可以抵上老爹半年的俸禄。不过梁大人总觉得这不是个正经事,天天念叨他不务正业。梁翊赚的钱没地儿放,只能来找于叔。他从来没缺过钱,也不关心于叔那里攒了多少钱,也从不担心于叔会把钱挥霍掉。于叔是谁啊,是看着他长大的老忠仆啊,攒着微薄的俸禄不肯花,天天念叨给他娶媳妇呢。

“于叔,外面的茶馆怎么那么吵?是乌兰人暴动了,还是有什么热闹事?”梁翊又坐在书桌前,一面铺开纸,一面问道。

“乌兰人今天不闹了,好像是衙门打算给钱了。我刚才出去看了一眼,茶馆里有人在说书呢。”于叔说道。

“说书?说什么书?”梁翊随口一问。

于叔靠近他,神神秘秘地说:“我听他在讲‘残月’呢!”

梁翊一听,眉毛一挑,笑着说:“我倒要去听听这达城人是怎么夸我的!”

二人走进茶馆,那说书先生正讲得慷慨激昂,泪光闪闪,似乎是被自己的故事给感动了:“这卧龙山的贼寇一个个面目狰狞,都是要钱不要命的活阎王,一般人谁敢上山?浦州官府一直贴告示,若有人能取卧龙山匪首龙震天的首级,便赏一千两银子。俗话说呀,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时间,鼓足勇气上卧龙山的英雄好汉不计其数,可能下山的却寥寥无几。话说那天残月摸黑上山,瞬间便被贼寇包围,被无数刀枪对准了胸口;千钧一发的时刻,残月高高跃起,在冰冷的月色中,他好像从月宫中降临的天神一般。他不慌不忙地架起残月弓,只一箭,便射中了龙震天的脑门。众喽啰哪里肯罢休?可是龙震天还没倒下,二当家地头蛇的胸口又中了一箭;众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三当家也中了一箭,这便是残月的独门绝技——三星逐日…”

“先生,残月射中三当家哪里了?”孩子们聚精会神地听着,迫不及待地问。

说书先生故弄玄虚地喝了口水,吊足了口味之后,才说道:“你们呀,可要当心你们裤裆里那玩意儿!”

众人哄堂大笑起来,梁翊难为情地低下头,脸红道:“我哪里有那么下流,你们为什么要给孩子们编这些?我为了剿灭这些山贼,孤身一人在山下等了十天,冻得像狗一样都没有放弃,这些你怎么不讲?”

没人听到梁翊的怨念,又有人问道:“残月来无影去无踪,您怎么知道那个刺客就是他呀?”

“说得好!残月确实是来去自如,有《残月》诗为证:

‘只影匹马过千境,少年侠骨负盛名。

缥缈江湖任纵横,谁人不识残月弓。’

要说这江湖上最神秘的门派,要数琵瑟山庄;而这琵瑟山庄最厉害的刺客,要数残月;而要说这残月,就不得不说他的独门兵器——残月弓,也不得不说起他的独门绝技——三星逐日'……”说书先生摇头晃脑,说得有滋有味。

“都说琵瑟山庄厉害,四大刺客从来都没有失手过。那您说说,到底是琵瑟山庄厉害,还是宙合门厉害?”一个少年好奇地问道。

“现在江湖中杀人最厉害的两个帮派,一个是琵瑟山庄,另一个便是宙合门,两个门派龙争虎斗,水火不容,已有数年。”先生不急不缓地说:“我不知道这两个帮派哪个更厉害,不过我只说两点:第一,宙合门杀的人,都是朝廷想杀的人;而琵瑟山庄杀的人,都是百姓想杀的人。第二,琵瑟山庄的刺客有男有女,但各个容貌出众,阳气十足;可是宙合门呢?你一个大老爷们,愿意加入宙合门吗?”

众人哄笑起来,众所周知,宙合门常年散发着一股丧尸之气,里面的人都是不男不女的怪物。梁翊满意地看着众人的反应,也就不在意刚才说书先生胡编乱造了,他跟于叔说:“于叔,这先生说得不错,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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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了半夜,梁翊离开书桌,换上了一身黑色劲装。于叔见他又要出门,苦口婆心地劝他:“现在朝廷到处追捕琵瑟山庄的人,残月更是他们的头号目标,你出发之前,云庄主千叮咛万嘱咐,让你千万别冲动,你听进去了没有?”

“没有啊。”梁翊低头整理腰带,回答得干脆利落。

“……”于叔像是挨了窝心脚,但他不死心,又劝道:“我的小祖宗,你就安安心心地当你的梁家公子,写写字,看看书,好好地活着,不好么?”

“嗯,不好。”梁翊又随便答应了一声,穿好鞋,冲着于叔粲然一笑,说道:“别人都那么夸我了,我可不能光听夸,不干事啊!”

“你!”于叔气急败坏,威胁道:“回去我就告诉老爷!”

“嗯,你顺便也告诉他的好友黄知县,让他直接把我抓走。”梁翊满不在乎,冲于叔做了个鬼脸,竖起两根手指头,笑着说:“有两万两银子可以拿啊!肥水不流外人田!”

“唉,你就气死我吧!”于叔无奈地摊手。

梁翊吐吐舌头,说道:“再让你白天威胁我!”

于叔哭笑不得:“你都多大了,还这么记仇?”

“我活到八十岁,还跟你记仇!”梁翊再次灿烂一笑,掂量了下床底的箭筒,说道:“还有五支,啥时候用完了,我就乖乖地待着。”说罢,他推开窗子,跟于叔喊了声“走了”,便不见了身影。

于叔捶胸顿足,得了,今晚又要为他牵肠挂肚,彻夜难眠了。

白天是众人眼中的梁公子,而苍茫的夜色中,他是自由洒脱的江湖刺客残月,相比较而言,他更喜欢后者。为了掩人耳目,他并没有把残月弓带过来,只带了一把小弓。不过达城还算太平,他在夜色中舒展了半天筋骨,也没有地方可以行侠仗义;当然,更没有地方去寻找他的弟弟妹妹。

他时而越上高墙,时而在屋顶穿梭,有时候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也挺好;四周黢黑,他又在高处,没人看见他,他反而更加身心舒畅。他路过天香阁,想起常玉娇,不由得露出一丝微笑。

夜已经很深了,她应该早就睡下了吧?

她弹得一手好琵琶,尤其是她会弹很多金夫人留下来的曲子。每每她弹琵琶,他总能想起华阳城的樱花祭,想起那里的勾栏瓦舍,曲觞流水,还有郊外纵马骑射。

他端坐在天香阁的屋顶,双手抱膝,有些怅然地看着天空那一弯明月。

渐渐的,那明月变红了。他知道自己不能再想下去了,否则,他又会没出息地落泪。他长长出了一口气,站了起来,这才发现有些不对劲。

城西浓烟滚滚,火光映红了整个西天。

西四大街位置很偏,火势十分凶猛,饶是他飞奔而来,这边也已经成了一片火海。隔着老远,他就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热浪,逼得他无法靠近。而从里面传来的凄厉的哀嚎声,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他环顾四周,这里是一座废弃的老宅院,四面漏风,家徒四壁,只有一些无家可归的乌兰人在这里聚居。他们的喊声越来越惨烈,可是竟然没有一个大虞人来帮忙救火。

幸运的是,一直阴沉的天空下起了小雨,火势一点点弱了下去。他矫健地穿过残垣断壁,想看看还有没有活人,却只看到烧焦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死状骇然,触目惊心。

一阵窸窣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他一跃而起,敏捷地跳上了院墙外的一棵老槐树。听一个声音低声说道:“真见鬼了,冬天下什么雨!如果这些乌兰人没死干净,蔡知县还不把我们的脑袋给拧下来?”

“就是就是,咱们还是先看一下吧!如果有人没死,那就再给一刀子!”

梁翊一听“蔡知县”,便知他们说的是蔡炳春。他来达城办差期间,蔡炳春暗地里使了不少绊子,他有心忍让,蔡炳春却越来越过分,梁翊忍他好久了。而如今,蔡炳春为了私吞朝廷拨的乌兰难民安置费,竟不惜一把火烧死这些乌兰人。真是太可恶了!梁翊攥紧拳头,恨不能将他痛打一顿。可眼下最要紧的,是阻止蔡炳春的爪牙,让他们不要再祸害幸存者了。

他站在槐树上,用枝桠遮住了身体。他屏息凝神,专心拉弓,忽见一个少年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少年一看这里烧成了这幅模样,又看到了黑衣人,蓦地停住了脚步。他在门外愣愣地看着,在院墙里面,一个小女孩突然从几具尸体下爬了出来,哭喊道:“哥哥!”

少年还定在原地,那几个黑衣人却冲着小女孩杀了过去。小女孩不过十岁左右,长得小巧玲珑,而那几个人都举着明晃晃的大刀,看架势是想把小女孩砍成肉泥。

看到这情形,少年发疯似的冲过去,绝望地大喊:“玉容!”

大刀还未落下,一支箭擦过冰冷的夜空,带着冰凉的雨水,准确无误地钉在了一个黑衣人的后背上;另一个黑衣人回头,却见一支箭冲着自己的脸飞了过来,他大声尖叫,却来不及躲闪,箭镞结结实实地插到了他的太阳穴上;第三个黑衣人已经完全吓傻了,他忘记了逃跑,好像预知了自己必死的命运,于是乖乖地等着箭插进自己胸膛的那一刻,然后毫无悬念地见了阎王。

小女孩又惊又怕,又晕过去了。她哥哥刚跑到她跟前,几乎是同时,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从北门冲进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抱起了小女孩。

“谢大侠救命之恩!”少年感激不尽,立马跪下磕头。

“陆勋,怎么样了?”一个青衣公子跟了过来,他衣着朴实,周身无任何装饰,可是乍一看,便可知他一身贵气,并非一般人。

叫陆勋的年轻人抱着小女孩,低声说道:“三公子,咱们得赶紧给这个小女孩找个大夫,她被烧伤了,身上烫得厉害。”

“好。”或许是夜里太冷,三公子身体吃不消,他咳嗽了几声,勉力支撑。他环顾四周,有些遗憾地说:“听说残月最近在尚州出没,今晚想出来碰碰运气的,谁知近在咫尺,却愣是没见到。”

“如果不救这个小女孩,属下原本可以追上他的。”陆勋低声说道。

梁翊已经从树上跳下来了,躲在院墙外面,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虽说他救了那个小女孩,却被那两个公子给抢了功,他难免有些郁闷。不过更郁闷的是,听到了他俩的对话,他完全无法露面了。

陆勋,三公子,这两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竟然也来达城了……哎,虽不是冤家,可这路怎么也这么窄?

听到那两位公子要救妹妹,少年对他们越发感激,来不及处理亲人的尸体,便跟着他们走了,只是一边走,一边恋恋不舍地往后看。

梁翊听着他们走远了,便从墙后走出来,有些虚脱地站在雨中,看着满地的尸体发呆。

虽然师父是大虞有名的得道高僧,他却对超度一窍不通,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他默哀了一会儿,便心情沉重地踏上了回客栈的路。

雨都下到心里去了,整个心情都是湿淋淋的。

从窗户翻进房间后,他瘫坐在椅子上大口喘息。他浑身已经湿透,不过他内力深厚,一点儿都没觉得冷。于叔见他心情不佳,也不敢多问他,给他烧了姜汤,唠叨了两句,便回去歇息了。

梁翊躺在床上,怔怔地看着那把名为“清风”的短刀,想起今晚发生的事,自言自语道:“我还是没找到那两个孩子,却好像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耗费时间,你是不是对我特别失望?”

清风无言,他却朦朦胧胧地看到,那时他缠着哥哥要这把匕首,哥哥却不肯给他,笑着说:“‘清风皓月’号称西北双璧,是琵瑟山庄的林庄主一手打造的,他跟我有缘,才将这一对刀送给我。皓月我已经送人了,清风我可得自己留着!”

“哥,你就给我嘛!我房里有很多宝贝,你随便挑!”他撒娇道。

“呵,你那堆废铜烂铁,有什么稀罕的?”哥哥不屑地说。

“我不管,我就是想要这把匕首,你不给我,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他赌气说道。

哥哥看看精致的匕首,又看看可爱的弟弟,叹了口气,说道:“好吧,这把匕首可以送你,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依得依得,你说!”弟弟来了精神,眼睛顾盼生辉。

“林充阳前辈是闻名天下的大侠,你拿了他的刀,就要常存侠义之心,多做正义之举。如果你以后不做领兵打仗的将军,就要做一个行侠仗义的侠客,明白了吗?”哥哥一本正经地说。

“好!”他拍着手跳了起来,接过哥哥手中的小匕首,心花怒放。

从回忆里醒来,梁翊才发现眼眶有些湿润了。不过他想起哥哥跟他讲的那些话,便释然了很多——管他功劳是谁的,反正自己问心无愧,对得起良心,就足够了。

他将小匕首放在一旁,闭上双眼,可是睡意却迟迟不来。他听见有人掠过房顶,兵器划破夜空的沉寂,虽然只是一丁点声音,可他却听得分外清晰。他轻轻起身,走到窗边,仔细地聆听外面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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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翊屏息凝神,仔细聆听,并耐心等待时机。他用手指将窗户挑开一条缝,一把明晃晃的刀倏地刺到了他眼前。他不慌不忙,向一旁躲闪,顺便稍稍打开了窗。待杀手的手伸进窗里的瞬间,他猛地一关窗户,“咔嚓”一声,那人的手掌硬是被生生挤断了。

“啊!”

那人惊天动地的惨叫声让整座楼都震了三下,客人们都从自己房中蹿了出来,惊恐地面面相觑,生怕那惨叫声会祸害了自己。

梁翊臂力惊人,生生把那个杀手给拽进了屋子。可是那人武功不弱,被梁翊甩在地上后,他竟然顽强地爬了起来,摸出怀中的暗器,精准而决绝地朝梁翊掷去。

梁翊冷笑一声,伸手接住暗器,反手扔了回去。看似随便一扔,那暗器却深深扎进那人左肩,像是用锤子钉进去的一般。那人吃痛,捂着肩膀,靠墙蹲了下来。

梁翊将他踹翻在地,踩着他的小腿,冷峻地说:“你如果不说实话,我就踩断你的腿!”

那人方才已经感受到了梁翊的力道,他吓得缩成一团,连声说道:“梁公子但问无妨。”

“谁让你来的?”

“蔡炳春,蔡知县。”那人忙不迭地答道。

“为什么要来杀我?”梁翊怒气冲冲地问。

“你和蔡知县抢女人,他想要弄死你。”那人可怜巴巴地说。

“哼,想弄死我?就凭他,就凭你?”梁翊仿佛受到了奇耻大辱,气歪了鼻子。就因为常玉娇喜欢自己,蔡炳春咽不下这口气,便将自己看做死敌,处处跟自己作对,梁翊还真是不屑跟他这种人生气。

“他说你是文弱书生,只会些花拳绣腿,我一人足矣,没想到……”那人垂头丧气地说。

“呵呵,呵呵呵呵……”梁翊只能冷笑,又厉声问道:“蔡炳春现在人在何处?”

“小的也不知道,他白天找的我,让我在夜里杀了你,伪装成谋财害命。“那人畏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切。”

梁翊又瞥了他一眼,佯装要打他,那人不堪恐吓,竟然大哭起来。

“好啦好啦,别哭啦!你好歹是个杀手!“

梁翊不耐烦地堵住他的嘴,心里却在想,蔡炳春连情敌都不肯放过,那两个孩子,他自然也不会放过。他刚才看到三公子和陆勋带着那两个孩子去了青云客栈,那是离西四大街最近的一个大客栈。陆勋虽然身手了得,但他恐怕不会有那么高的警惕性。

想到这里,他喊来于叔,让于叔把那人捆了个结结实实。客栈的人看到于叔押着一个黑衣人从梁翊房间里走出来,都惊讶不已。

于叔走到大堂,清清嗓子,大声说道:”诸位父老乡亲,此人想残害我家少爷,我要把他送到官府,有没有人愿意作证?“

那些投宿客本来正在议论纷纷,一看杀手已经落网,便放下心来;不过一听要去衙门作证,他们立刻回到了各自房间,生怕自己跟这起案件有一丝关联。

于叔茫然地站在大堂里,颇为尴尬,只好将求助的目光看向老板。这家老板那么殷切地希望少爷写一幅字给他,天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少爷,如今不会不帮忙吧?

可那老板还真就不给面子,他清清嗓子,完美地避开了于叔的目光,装作专心整理账本的样子。小二倒是看不下去了,站出来说道:”于叔,我陪你去吧!“

于叔还没有接话,老板就拿起账本,照着小二头上就是一下,他骂骂咧咧地说:“你这把懒骨头,今天又想偷懒!难怪到现在都没看完账本!马上就要过年了,今年的账理不完,我扣你工钱!”

小二犯难地看了于叔一眼,不知如何是好。此时,梁翊走下楼梯,笑道:“于叔,何必强人所难?既然是我招的贼,跟客栈有什么关系?人家老板也没理由向着我们啊!咱们在这里打闹一番,已属不该,得向人家赔不是啊!”

老板听出梁翊话中带刺,于是讪讪地说:“梁公子,我们小本生意…”

“哟,您开着达城最大的客栈,还说小本生意呢?”梁翊冷笑两声,说道:“不过啊,如果这生意人没点儿担当,可真得做小本生意了!”

老板听得羞愧难当,而于叔则扬眉吐气般地昂起了头。小二崇拜地看着梁翊,也不顾老板阻拦,跑出来说:”梁公子,我陪您去趟衙门!衙门不开门,我就陪你们等一夜!“

梁翊并没有时间和于叔一起去衙门,他借口去天香阁,便中途溜走了。他回客栈取了弓,便朝青云客栈奔去。他要赶过去,救下那两个孩子。

话说三公子救了那两个孩子之后,虽然已是深夜,可他还是让陆勋找了些桐子油、烧伤膏,又让一位女客官给小女孩擦洗伤口、涂药,小女孩的伤势稍有好转。

少年跪在妹妹身边,不停地给她讲故事,小女孩也一直强撑着,不让自己昏迷过去。少年看到了无限希望,他虔诚地趴在床沿,寸步不离。

时至三更,众人都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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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路见不平箭离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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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三公子给的钱,玉衡要去葬了妹妹。临走之前,他给三公子磕了三个响头,眼中似有千言万语。三公子不忍去看他,便给了小二几两银子,让他帮助玉衡。

客栈里死了人,老板慌不迭地报了官,一个劲儿澄清自己跟这起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是三公子和陆勋将那两个乌兰孩子救回来的。

三公子和陆勋无奈,只好耐着性子跟官府的人说明情况。可谁知,官府这一盘问,竟是东拉西扯,没完没了,完全没有一句能问到点子上,好像玉衡兄妹是罪大恶极的坏人、而那个死去的刺客才是无辜的一般。三公子气得快要爆炸,心想这样无能而又敷衍了事的人怎么能进官府?!

陆勋则默默无语,因没能保护好主人而自责不已。双方正在僵持之际,外头一阵骚乱,不一会儿一个捕快来报,说道:“不好了,蔡大人在街上遇刺了!”

“怎么回事?人要不要紧?”捕头惊慌地问道。

“没有大碍,就是蔡大人的手被划了一下。”

“凶手呢?抓住了没有?”捕头接着问。

“当场就被抓住了,不过是一个孩子,真是胆大包天!”衙役心有余悸地说。

“莫非是一个乌兰少年?”三公子问道。

“你怎么知道?难道你是他的同伙?”捕头斜着眼问道。

三公子懒得理这些智障,扭头对陆勋说:“怕是玉衡想要杀蔡炳春,反倒被他给擒住了。”

“这样一来,玉衡岂不是很危险?”陆勋一听也急了。

“事不宜迟,咱们快点去救玉衡吧。那蔡炳春不是善茬,被他抓住,玉衡只有一死!”

三公子想起玉衡出门时的眼神,好似永别一般,看来他早已下定决心,葬了妹妹就去杀蔡炳春。三公子越想越着急,赶紧拉着陆勋朝衙门走去。

腊月天黑得早,薄暮时分,天已经有些发暗了。衙门口灯火通明,挤满了人,达城百姓都等着看蔡炳春如何处置这个异族少年,每个人脸上竟然都有些兴奋的神色。

玉衡被结结实实地捆在衙门口的柱子上,他斜眼看着蔡炳春,眼里满是火焰。一个捕快狠狠地抽了玉衡一个耳光,玉衡顺势转过头去,再次转过脸来时,脸已经红肿,嘴角淌着殷红的血。

玉衡虽然动弹不得,但他目光凛然,毫不畏惧,他冷笑着说:“反正我也快死了,但是你记住,我到了阴间也不会放过你们,我的家人、族人都不会放过你们!你们会明白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到底什么是生不如死,还是你先体验一下吧。”蔡炳春缓步走出来,他身材肥胖矮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小,又全都挤作一团,活像个蒸过了头的包子。包子走到玉衡面前,说道:“当着达城父老的面,你说清楚,为何要刺杀本官?”

“呸,你也配当官!我们家二十几条性命,全都死在了你手里。我和妹妹侥幸存活,你竟然连我俩都不放过,连夜派人追杀…你竟然还问我为何刺杀你?”玉衡恨得咬牙切齿。

“哟,小兄弟,你可不能这么血口喷人啊!你说我放火烧死了你的族人?临近年关,经常有孩童放烟花爆竹,近日达城好几处失火,你为何说是我放的火?我还派人追杀你们兄妹?笑话!两个毛孩子我怕什么?”蔡炳春凑到玉衡面前,笑得一脸猥琐。

玉衡黑白分明的眼珠里泛起一层雾气,他冷笑着说:“就算有证据,又能拿你怎么样?反正我今天横竖是一死,我倒不怕,如果你还算是个有种的男人,就给我来痛快点儿!”

蔡炳春嘴角抽动了两下,阴森森地说:“想死,可没那么容易。你给本官扣了这么大一个罪名,本官岂能轻易饶你?来人呐,给我用鞭子抽,抽到他承认污蔑本官为止!动手!”

两个衙役提了一个水桶出来,接着从水桶里抽出一条粗粗的皮鞭来。在一片清寒中,那泛着暗红色的鞭子看起来格外瘆人。一个衙役将鞭子一甩,“啪”的一声,围观的百姓不由一阵胆颤,却没有一人敢上前劝阻。

皮鞭带着风声落到身上,撕裂般的疼痛瞬间传遍周身。玉衡紧紧咬住嘴唇,闭上眼睛,默默数着鞭数。一下,两下…十下…十五下…玉衡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只觉冷汗湿透衣服,意识越来越模糊。

“慢着!”三公子挤进人群,大声喝道。

“谁?”蔡炳春眯着小眼睛,想看清楚是谁这么大胆。

“这个孩子到底犯了什么罪,你要这样惩罚他?”三公子气息未定,就大声质问道。

“他当众行刺朝廷命官,难道不应该死吗?”蔡炳春冷笑着说。

“用钱买了个官而已,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三公子激动不已,众人语塞,蔡炳春也愣了。三公子又接着说:“他不过是个十六七的孩子,家人全都死了,好不容易救下来的妹妹,却因为惊吓过度而一命呜呼。这个孩子为什么不找别人,偏偏来找你,还要当街行刺。蔡大人,你难道就没有反省过吗?”

“你懂什么?”蔡炳春趾高气昂地说:“他是乌兰贺氏后裔,走投无路才逃到大虞。在乌兰有一大堆人想杀他,他家人完全有可能是乌兰的那群仇家杀的,杀他们兄妹是为了斩草除根,杀人的罪名为什么非要扣在我头上?”蔡炳春趾高气昂地说。

“乌兰人也真是会挑时间,偏偏在他们跟大虞官府要钱的关头,将他们一家全杀光,为大虞剩下一大笔库银。”三公子气极反笑,冷冷说道。

“笑话,难道本官会为了区区两千两银子,杀这么多人?”蔡炳春也冷笑道。

“你当然会。”三公子气愤地说:“据我所知,当时蔡和可是跟户部要了五千两银子,来安置这批投诚而来的乌兰人,怎么,你只打算拨给他们两千两?”

蔡炳春稍稍惊慌,说道:“你休得胡言!这都是官府里的事情,你怎么可能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前几年蔡和还说要在达城建兵器所,修筑工事,跟朝廷要了二十万两银子。可是这几年过去了,这些工事在哪儿?是否已经完工了?这达城县内,哪有一点军事重镇的样子?反倒有一大堆青楼画舫,亭台楼阁,好一派太平盛世风光。”三公子越说越气愤,突然手捂住胸口,咬着牙说:“气死我了!”

“大胆刁民,竟敢直呼家父名讳,还在这里胡说八道!来人,跟我一并捆了!”一听三公子说得这么详细,蔡炳春慌了手脚,声音也高了起来。

陆勋扶住三公子,怒道:“你才是刁民,你父亲是皇帝吗?怎么连名字也叫不得?”

“哼,皇帝算什么?就算是皇帝,不也得看我叔父脸色行事?”蔡炳春不屑道。

“你!”三公子脸色更差了,他一时气急,却只能冷笑,说道:“罢了,罢了……”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这两个人给我捆了!说不定他们还是这个乌兰人的帮凶。”

“大胆!知道他是谁吗?你就敢绑?”陆勋大喝一声,挡在了主人面前。

“管你是谁,就算是皇帝老子,玉皇大帝,到了这达城,也任由本官处置。你们先抓住这两个人,待本官细细审问。这个死孩子,瞪什么瞪?简直吃了雄心豹子胆!给我拿把刀来,豁开他的肚子瞧一瞧!”

两个衙役闻言,有些犹豫,却又不敢不照办。蔡炳春接过匕首,冷笑一声,用锋利的刀刃划过玉衡的脸颊,然后把刀尖抵在了他的胸口上。玉衡咬住嘴唇,依旧倔强地瞪着蔡炳春。

三公子见状,便对陆勋使了个眼色,示意让陆勋杀出去。陆勋心下会意,“唰”地一下拔出刀来,护住三公子,刀尖对准了一众衙役。

那个捕头还有些眼力,一眼就看到了刀上蛟龙出云的图案,他吃了一惊,凑到蔡炳春身旁,说道:“大人,小的以前从军的时候听说过,这蛟龙出云的图案可不一般,只有皇室的人才敢用这样的刀。”

蔡炳春瞟了一眼,说道:“他们哪儿有一点儿皇室的威风?说不定是假冒的呢,正好可以再给他们加一条罪名。”

“那万一真的是皇室的人呢?”捕头还是有点害怕。

“你这个怂包!就算真是皇室的,杀了他,再撇干净不就行了。”蔡炳春不耐烦地说。他兴奋地看着玉衡,将刀尖一点儿一点儿地刺进肉里。玉衡攥紧拳头,不让自己痛哼出声,他忐忑而又倔强地等待着刀尖狠狠刺进心脏的那一刻,可他也知道,蔡炳春不会让他死得那么痛快。

”啊!“

一声痛苦而尖锐的惨叫划过长空,鲜血从胸前溅出,玉衡牙齿咬得格格响,表情无比痛苦。正在跟衙役对峙的陆勋再也等不下去了,他刚要挥刀,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蔡炳春定在原地,用还能活动的眼珠迅速看了周围一眼,还是刚才那群衣着简陋的平民,还是那条喧闹的街道,一切都没发生改变,只是他自己凝固了。他呆呆地站着,只感觉周身的血液都往头上涌。

他不会知道,自己的脸此刻就像倒挂的猪头一样,通红通红,脖颈上的血管好像要炸开一般。他终于受不了了,痛苦地捂住脖子,倒在地上死命地打滚,脚还在不甘地抽搐。他挣扎了一会儿,终于没了动静。

捕头颤抖着把他身体翻了过来,只见他咽喉处插了一支小巧的箭,力道之大,竟能让他血管爆裂,他眼珠子瞪得浑圆,死状极为恐怖。周围的人都目瞪口呆,捕头吓得尿了一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可奇怪的是,竟然都没有人察觉到,这只箭是从何处飞来的。

更没人知道,这只箭是怎样越过重重人海,不偏不倚地插到蔡炳春脖子上的。

腊月的冷风吹过,所有人都打了个寒战。

县衙的对面是一个两层的饭庄,饭庄的后面,是一个三层的客栈。从客栈到衙门口,少说也有二十丈远。可即便如此,只用一箭,就让蔡炳春见了阎王。

陆勋下意识地看了县衙斜对面的客栈,隐约看见一个人影一闪而过,从楼顶向客栈后院跑去。一个眼尖的捕快也看到了那个人影,高声叫道:“刺客在日升客栈,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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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温香软玉抱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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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刻之间,一群官差就冲上了日升客栈的三楼。阵阵喘息声在三楼回荡,弄得人春心荡漾,官差们也躁动起来。当他们闯进这间朝向后院的房间时,梁翊惊得从床上坐了起来,常玉娇则赶紧拉紧被子,盖住了自己的身体。

王捕头看到这一幕,不由得瞠目结舌,面红耳赤。他用手遮住了脸,难为情地说:“在下正在追捕刺客,坏了梁公子好事,还请梁公子见谅。”

梁翊面色不悦,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然后顺手扯过挂在床边的外套,先扔给常玉娇,然后再披上自己的衣服。

常玉娇从被子里伸出一只胳膊来,纤细白嫩的手臂就如同羊脂玉一般,那些官差们全都看直了眼,不知偷偷咽了多少口水。常玉娇裹上外衣,慵懒的嗓音带着无法抗拒的性感:“我今天好不容易跟梁公子云雨一番,现在倒好……”

常玉娇是忘忧街的头牌,她喜欢梁翊几乎是达城人尽皆知的事情。忘忧街是西南一带有名的花街柳巷,那里青楼林立,美女云集,香醉迷人。而且这边陲女子就是比中原女子多了些风情,她们眉目含情,舞姿婀娜,随便抛几个媚眼,男人们的骨头就酥了。常玉娇在这一堆美女中出类拔萃,可以想象有多少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就是刚刚横死街头的蔡炳春,也早已对她的美貌垂涎三尺。

不过常玉娇眼中只有梁翊。梁翊不是达城人,他是富川兵器局府监梁若水的独子。达城县衙的人之所以对他很熟悉,不仅因为他在达城的军器所帮忙,还因为他刚来达城,常玉娇便被他迷得死去活来,为此蔡炳春十分不悦。不管什么事情,好像梁翊一掺和进来,自己就输了。蔡炳春被这个念头弄得心烦意乱,恨不得弄死梁翊。可梁翊竟然还抓了一个刺客,说是蔡炳春派去的。蔡炳春自然死活不承认,说那刺客血口喷人,便将其关进了牢房。

梁翊早已料到会是这种结局,他也不生气,更不屑与蔡炳春争风吃醋。之前,每当他看到忘忧街那些莺莺燕燕、浓妆艳抹的女子,他心里就会涌起一阵阵恐惧,生怕她们会对他图谋不轨,夺去他的贞操。对于常玉娇的投怀送抱,他也是极为排斥的,一直拒她于千里之外。无奈常玉娇反倒觉得他更有魅力,这不,也不顾全城风言风语,都找到梁翊住的客栈来了。

“那个……虽说打扰了二位的兴致,但在下还要再进去搜一下,毕竟蔡公子遇刺,这里嫌疑最大.“或许是室内的画面太过香艳,王捕头始终不敢抬头,只能硬着头皮说。而其他官差却在窃窃私语,讨论不休——原来梁公子不住官驿,竟是为了跟这常姑娘私会。

“哟,蔡炳春死啦?”常玉娇看了梁翊一眼,咯咯地笑个不停:“说实话,我现在真想出去买鞭炮,噼里啪啦地放它一天,好好庆祝庆祝!”

“常姑娘,逝者为大…”梁翊好心提醒道。可常玉娇也看到,梁翊抿着嘴唇,轻笑了一下,自信与满足,全写在了微微扬起的眉梢。

“二位,对不住了!”王捕头做了一个手势,官差们纷纷涌入屋里,原地待命。

没想到官差们会这么执着,常玉娇微微蹙起柳叶眉,给梁翊使了个眼色。梁翊整整衣衫,阴沉着脸说:“我一向最烦别人动我东西,不过我也不能妨碍你们执行公务,那就进来搜吧。如果搜不出东西来,我再找你们算账。”

梁翊坐在桌前,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气定神闲地喝了起来。这个房间布置得十分雅致,书桌上还整齐地放着文房四宝。达城县衙的人都知道,梁翊的行书可是小有名气,很多达城显贵都花重金求过他的字。

官差把房间翻得天翻地覆,也没什么收获。正在众人失望之际,一人突然从柜子里翻出一个精致的小箱子,提到了王捕头面前。这个行李箱比一般的要小些,但光滑油亮,一看就是名品,只因用锁锁着,官兵们不敢轻易打开。

“这里面是什么?”王捕头像发现了宝藏一样,两眼放光,巴不得这箱子里全是机关暗器。

“那是我师兄的宝贝,别乱动。”梁翊斜眼瞟了他一眼,严肃地警告道。

“哼!”王捕头才不管那么多,他迫不及待地把箱子往地上一摔,又抽出砍刀使劲一砍,精致的箱子马上四分五裂了。

众人团团围住箱子的尸体,却不由得大失所望——箱子里装的都是书。他们随意拿起来翻看,突然都面红耳赤,神情极为兴奋,贪婪地翻了一本又一本,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王捕头忍无可忍地吼道:“你们都在干什么?”

一个官差递过来一本书,王捕头狐疑地翻了两下,不禁也脸红起来。原来书上画的都是体态丰盈的luo女,她们眉目含春,千姿百态。王捕头羞恼地扔下书,喝斥属下不务正业。

那一刻,他回想起了达城显贵对梁翊的评价,什么谦谦君子,极为自律,洁身自好……若他们知道梁翊收藏了无数的春宫图,恐怕都会目瞪口呆,无语凝噎。

“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舜帝如此,我有这些书,又有什么奇怪的?”梁翊理直气壮,脸不红,心不跳。

官差们面面相觑,不禁问王捕头:“头儿,你不是读过很多书么?梁公子说了些什么?”

捕头大囧,一时语塞。这时坐在床上的常玉娇整了整衣衫,懒懒地说:“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这是人的欲望驱使。舜娶了帝尧的两个女儿,却不足以消除他的忧愁。梁公子虽有美人相伴,但依然需要东西泄火。”

梁翊轻轻咳嗽了几声,说道:“常姑娘,点到为止,别说得那么详细。”

“哦,原来是这样。”官差们恍然大悟,平日里就觉得梁公子温和亲近,此刻恨不得跟他称兄道弟,然后把这些书全都借走。

梁翊不紧不慢地对站在门口的老板说:“老板,这可是我去年春天专门定制的桃花心木箱子,上好的香椿树料,木匠师傅足足打磨了半个月我才拿到手。不过这玩意儿本来也不值几个钱,你让他们赔我一百两就成;至于这些书,那可是以一本五十两的价钱请专门的画师画的,数数弄坏了几本,然后折算成银子赔给我吧。那是我师兄最宝贵的东西,弄坏了,又不赔钱,他会一掌劈死我的。碰了我别的东西,我就暂且不让你们赔了。”

“看吧,我说梁公子得罪不起,让你们别进来,这可怎么办哟?”老板哭丧着脸说。

“可是打扰了本姑娘的好事,这个你们要怎么赔呢?”常玉娇妩媚一笑,娇滴滴地说道。

“是在下多有得罪。”捕头又一次涨红了脸,辩解道:“刚才有人看到三楼有刺客,所以我们也没办法,只能把三楼的房间全搜一下。既然这里没有什么异常,那我们这就撤了。”

王捕头刚要走的一瞬间,突然折了回来。他盯着坐在床上的常玉娇,走近了问道:“常姑娘可否下床?让我搜搜床上的东西?”

常玉娇尴尬地笑笑,说道:“这…不太方便吧?我没穿裤子。”

她越是掩饰,王捕头就越觉得床上有东西,说不定就是刺客的弓箭和衣服。他阴沉着脸,不顾常玉娇的畏缩避让,刚要强掀开被子,却被梁翊抓住了手。梁翊轻笑着说:“王捕头,没听常姑娘说吗?她衣衫不整,你硬要搜,可是十分失礼啊!”

“哼,biaozi还怕被人看?”盛怒之下,王捕头的话也粗鲁了起来。他甩开梁翊的手,呼啦一声扯开了被子。被子被掀开的那一刹那,捕头的眼睛直了。

除了两条白花花的大腿,还真的什么都没有。

常玉娇哇得一声大哭起来,又拼命盖上了被子。一向笑脸示人的梁翊咬住了嘴唇,掐着王捕头的脖子,像揪小鸡一样,把他拎了出去。他一直把王捕头拽到了楼梯口,然后将他扔下一截楼梯,看到王捕头摔得四仰八叉,他才出了一口气。

“跟常姑娘道歉,要不我直接从这里把你扔下楼去。”梁翊不怒自威,语气丝毫不含糊。

王捕头被梁翊摔得头昏脑涨,嘟囔道:“得罪了……”

“声音太小了,听不到。”

“得罪了!”王捕头不耐烦地大喊一声,声音回荡在客栈里。

“这还差不多,以后谁敢欺负常姑娘,这就是下场,你们看到了么?”梁翊大喝一声,那些官差吓得浑身直哆嗦,忙不迭地扶起了捕头,连连向梁翊赔罪。梁翊斜靠在栏杆上,似笑非笑地说:“那我这箱子,还有我的书,你们是不是不打算赔了?”

“我回去请示衙门,再赔给梁公子就是了。”捕头被摔得不轻,他没想到外表斯文清秀的梁公子竟会有这么深厚的内力,说不定他还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自己真的不敢惹他。

“其实我是吓唬你们的。我就算了,如果你能请示下来,那就把银子赔给那个可怜的孩子吧。他在你们县衙口闹了一下午了,吵死了。”梁翊蹙起眉头,似乎十分不满。

捕头脸上挂不住,冷哼了一声,没有回答。后院突然传来一阵骚乱,说是有人倒在了马棚里。捕头怀疑是刺客所为,领着手下呼啦啦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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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恢复了平静,梁翊松了口气,又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他见常玉娇依旧衣衫不整,便背对着她说:“常姑娘,以后千万不要开这样的玩笑了,知道刚才有多危险吗?”

常玉娇毫不在意地笑笑,拨弄着头发说:“这一关总算过去了,如果今天没有我,梁公子可怎么办啊?”

梁翊揉着太阳穴,有些无奈地说:“那就跑啊,只要我想跑,谁能抓得住我?有时候你在这里,反而会拖累我。”

“哈哈,梁公子长得好,功夫好,可就是太耿直了些,不过我喜欢。”常玉娇已经穿好衣服了,她冷不丁地从后面环住梁翊,柔软光滑的手臂接触到皮肤的那一瞬间,梁翊一阵战栗。

“常姑娘,你,你别这样,你再这样下去,我……我没你想象中的那么君子的。”梁翊紧闭双眼,咽了口唾沫。

常玉娇的嘴唇贴在他的耳畔,香软的气息渐渐弥漫到他每一根神经,她轻启双唇,慵懒地说:“你如果把持不住,那才好呢。“

梁翊为难地站起来,轻轻将她推到一边,说道:“我刚才又杀了一个人,心情不太好,你让我自己呆一会儿吧!”

“哟,怎么转眼就难过了?刚才不是挺意气风发的吗?”常玉娇见他摆脱了自己,便有些怨念。

“杀人一时爽,后患永无穷。”梁翊盯着窗外,颇为无奈:“命命相抵,我杀一个人,阎王就要缩短我几年的寿命。”

常玉娇怔住了,活了二十五年,她当然明白“报应“是躲不过去的,如果梁翊真因为杀人太多而被阎王索了命,那可如何是好?她焦虑不已,赶忙说道:”你既然明白这个道理,那就早早收手嘛!如果行侠仗义,反而英年早逝,那这样也太不划算了。“

梁翊转过身来,爽朗一笑:“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嘛!所以,有人碌碌无为,有人侠名远播啊!“

见他笑得洒脱,常玉娇也有几分释然,她宽慰道:“你为民除害,替天行道,老天爷肯定会保佑你的。“

梁翊微微一点头,冲常玉娇笑了笑。刚才他看到玉衡被抓,便动了杀死蔡炳春的念头。于叔见他杀气腾腾地摸出箭筒,便抢先一步夺走他的箭,苦口婆心地劝他:“少爷,蔡炳春不是一般的恶棍,他叔父是蔡赟,你杀了他,朝廷会天涯海角地抓你,逼得你无路可走!“

梁翊火气上来了,争辩道:“我现在不杀他,那个孩子就要被他折磨死了!”

“会有人去救他的,为什么偏偏你去救?“于叔依旧不肯松口,死死攥住了手中的箭。

“昨天晚上,他家人都烧死了,只有他和妹妹侥幸逃脱。为了保护妹妹,他也差点丧命。一夜之间,他们家就剩下他一个人了。“梁翊不去夺了,他站在原地,注视着于叔的眼睛。

一听少爷这么说,于叔瞬间静默了。家破人亡,如果有可能,他希望少爷永远不再接触这个词。

他叹了口气,把唯一一支箭递给少爷,说道:“我不拦你了,你小心点吧。如果回去被云庄主数落,我可不帮你说情。“

梁翊一把抓住箭,粲然一笑:“于叔,你知道我实力如何,杀个草包,还用不着你担心,更不用担心庄主数落。“

“不知梁公子要杀哪个草包啊?“

梁翊话音刚落,突然有人推门而进,他和于叔一惊,原来是常玉娇来了。

他没想到常玉娇会如此唐突地闯进来,一时十分为难。他眉头紧蹙,敷衍了半晌,可常玉娇巧笑嫣然,说道:“我早就知道你是江湖豪杰,而且你要杀谁,我大约也能猜出来。喏,是不是就是外面长得像包子的那个人?”

梁翊深知常玉娇冰雪聪明,眼力过人,如果自己硬要瞒,也是瞒不过去的。可常玉娇实在是太妩媚了,她笑一笑,就会让人心智迷乱。所以,纵然相识已有数月,他依然看不清她的秉性,不知她是敌是友。

正在梁翊为难之际,于叔在旁边煽风点火:“哎呀,有了常姑娘帮忙,还要我这把老骨头做什么?如果你俩能携手闯荡江湖,为民除害,那岂不是一对神仙眷侣?哈哈哈哈……”

没人符合于叔的笑声,他只好尴尬地停了下来。梁翊抬头看了看天花板,说道:“常姑娘,此事十分危险,说不定还会连累你。”

常玉娇眼波一转,笑道:“如果你不听我的,我这就去报官。”

梁翊笑道:“要报官你早就报了,何苦等到现在来威胁我?”

常玉娇一愣,接着说:“那我替你去投案自首呢?我说到做到!”

梁翊呆住了,只好求助般地看向于叔。于叔赶紧说道:“少爷,还愣着干嘛?赶紧答应常姑娘啊!”

梁翊无奈地点点头:“仅此一次。”

常玉娇大喜,把心中的计划跟梁翊说了。梁翊听得面红耳赤,连连摇头。可常玉娇也是铁了心,只要梁翊不答应,她就威胁他,说自己要替他去自首。梁翊真想一掌把她拍晕,可衙门那边传来一阵骚乱声,他知道,如果再这么耽误下去,玉衡会有生命危险的。

他来不及犹豫了,从床底摸出弓来,挎在身上,将最后一支箭握在手里。他打开窗户,利落地站上了窗沿。

“少爷,别太招摇,别用弓!当心直指司!”一见少爷又要去涉险了,于叔将刚才的豪情万丈忘得一干二净,又要出手阻拦。

“啰嗦,我几时怕过他们!残月不出马,他们还真以为琵瑟山庄怕了呢!哼,本少爷就是想教他们做人!”梁翊一回头,冲于叔做了个鬼脸。

常玉娇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得就看呆了。她突然追过去问道:“梁公子,怎么就带一支箭?”

梁翊冲她粲然一笑:“一支足矣。”

他一抬头,突然“啊”地惨叫了一声。

常玉娇担心地问:“怎么了?”

“这瓦太低了!碰头了!“梁翊揉揉脑袋,瞪了瓦檐几眼,然后一提气,便上了屋顶。

“我下楼去,分散下注意力。“于叔手足无措,喃喃自语。

彼时夕阳已经沉入西山,而百姓人家还没有点灯,暮色沉沉,只有一抹晚霞飘荡在金色的山峦之上,然后渐渐浸入到深蓝色的夜幕中。

梁翊从怀中摸出一个面罩,遮住了脸庞。他在楼顶奔跑,轻松自在,如履平地。他来到楼顶的另一侧,看到了玉衡被打得奄奄一息,三公子和陆勋的情势也不妙。他又看到了蔡炳春那张肥腻而又贪婪的脸庞,正在得意地笑着。

他沉着地搭上箭,拉开弓,在箭镞对准蔡炳春的那一刻,在他眼中,蔡炳春就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离弦之箭乘着刺骨的寒风,擦着冰冷的夜空,刹那之间,就像毒蛇一样,结结实实地咬住了蔡炳春的脖颈。

梁翊扯下面罩,清俊的脸庞上,露出了一抹胸有成竹的微笑。

接下来再发生什么,他已经不担心了——陆勋的身手是毋庸置疑的,三公子和玉衡的安危,可放心大胆地交给他。他本来想到别处躲一躲,可转念一想,官府肯定不会放过日升客栈。这样一来,常玉娇的处境就危险了,她在此时出现在此地,难免会招人怀疑。

梁翊无奈,只好将弓丢弃在楼顶——反正这把弓只是用来练手的,并不怎么值钱,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入窗子。常玉娇正坐立不安地等着他,一见他回来,喜形于色,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的衣服扒光了。梁翊惊得不知所措,可他来不及反抗,那些官差们就已经赶到了。

这一场风波已经过去了,梁翊正色道:“常姑娘,今天是我对不住你了,你以后也不要这样了。”

“我本就是风尘女子,出身下贱,被人说来说去也就罢了;可梁公子却是有名有姓的人,名声要紧得很,今日明明是我坏了梁公子的名声,哪里是你对不住我?”常玉娇娇笑着说。

“刚才那一幕,确实会让人误会…”

“是我勾引你的。”常玉娇打断梁翊,涨红了脸:“以后我也会这样告诉世人,其实梁公子对我并无半点动心,是我厚着脸皮勾引而已。自从数月前梁公子在玉水涧救我那天起,我心里就再也没有别人了。可是既然梁公子嫌弃,那我也不会再来打扰。其实我是听说你很快就要回富川了,这才忍不住过来相送…”

“唉,哪里是我嫌弃你…”

十一月初,梁翊去玉水涧赏枫,碰巧救了一个被山贼打劫的姑娘,没想到她竟然是大名鼎鼎的西南绝色常玉娇。后来他去忘忧街听曲子,就被常玉娇给缠上了。

“少爷,我可以进去吗?”

于叔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梁翊轻轻侧身,见常玉娇已经整理好衣服了,便说道:“于叔,你进来吧!”

于叔进门,见二人情态,不由掩面轻笑,说道:“少爷,老奴待会儿再来。”

“进都进来了,还出去干什么?”好像闻到了什么刺鼻的气味,梁翊皱起了眉头,问道:“于叔,你怎么这么臭?”

于叔闻了闻身上,说道:“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我刚才躺在马粪上了吧?”

“你!”梁翊哭笑不得,说道:“你装晕就装晕,干嘛要躺到马粪上?”

“我正好在后院喂马,如果刺客来了,那我理应倒在马粪上啊!你不是说过吗?要演就演得认真点儿。”于叔眨着眼睛,无辜地说。

“呵,真是跟你家梁公子一个样呢。”常玉娇掩鼻轻笑道:“你家梁公子装一个好色之徒,也装得很像。”

“常姑娘,你可别被他骗了,我家公子清白得很,他才不是什么好色之徒。要说装得像,那也是他师兄教得好!”于叔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这个我知道,如果你家公子真的好色,那怎么会拒我于千里之外呢?于叔,过几天我跟你们一起回浦州富川可好?天下还没有我常玉娇弄不到手的男人呢。只怕时日一长,梁公子也会主动对我投怀送抱。”常玉娇说笑道。

于叔抄着手,笑嘻嘻地说:“那敢情好!你俩慢慢在这里聊,我出去帮你们要些酒菜。”

“不用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再不回天香阁,妈妈又要甩脸子给我看。”常玉娇白玉般的手臂搭在梁翊肩上,梁翊又一个激灵,不敢去看她。常玉娇接着说:“梁公子,今日你除掉了蔡炳春,日后我再也不必看那个癞蛤蟆的脸色了,真是得好好谢谢你。”

“不,不客气。若,若不是常姑娘恰巧来访,我恐怕不能那么轻易脱身。”梁翊被她弄得心池荡漾,说话有些结巴。

常玉娇掩面轻笑道:“我常在风月场,也算阅人无数,我早就看出来梁公子不是一般人了,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厉害。江湖上传的神乎其神的那个刺客,想必就是你了吧?堂堂官家子弟,却有这番侠义心肠,真是难得。”

“既然姑娘已经洞察我的身份,我也不会再多做解释,姑娘心里明白就好。”事到如今,梁翊也无意隐瞒,遂坦白说道。

“你真不怕我去报官?”常玉娇眉眼一抬,娇俏无比。

梁翊摇头道:“不会的,常姑娘虽是风尘女子,可也是心地善良之人。那日在玉水涧,若不是为了救那只受伤的兔子,你也不会走进深山里,被歹人盯上。刚才姑娘不是说早就洞察了我的身份了吗?相识数月,我已经拒绝了姑娘无数次。可这期间,姑娘从未以此此来要挟我,可见姑娘心胸磊落,根本就不屑这类龌龊之事。”

常玉娇静静听完,喃喃道:“梁公子如此懂我,也不枉我痴心单恋这一场了。其实这几日,我又练了一首新曲子,不知梁公子是否想听?恰巧我今日也带了琴过来。”

梁翊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常玉娇欣喜异常,走出门去,喊了几声“雪梅”,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丫头扔下糖葫芦,抱着一把琵琶跑了上来。

“早些年我家也在这达城富甲一方,父亲去京城做生意,听闻金夫人的琵琶琴谱风靡一时,所以就费了一番力气,弄了一本回来。”常玉娇一边调弦,一边说:“可惜这本不全,很多曲子都没有。听说映花公主曾得金夫人真传,如今琴技天下无双。如果有机会,还真想跟她切磋一番。”说罢,也不顾梁翊愣愣出神,她玉手拨弄琴弦,开口唱了起来:

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簟色寒。

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

美人如花隔云端!

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

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

长相思,摧心肝!

(《长相思》李白)

一曲终了,这繁华的街道也安静了。过了半晌,梁翊才讷讷拍手,说道:“好,好!”

常玉娇松了口气,笑着说:“梁公子喜欢就好,这首曲子就算是为梁公子送别了。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于叔已经准备好了酒菜,可常玉娇执意要走,梁翊只好依了她。他边走边问:“常姑娘现在还有赎身的念头么?”

常玉娇苦笑道:“如果遇到良人,我宁愿荡尽我所有财产,跟他长相厮守;如今没有遇到,那赎身又有什么意义呢?”

“常姑娘有倾城之色,又才华绝伦,品行高洁。就算没有良人,常姑娘也大可为自己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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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情投意合结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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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翊站在客栈门口,看常玉娇走远了,他才动身回去。一回头,却吓了一跳――于叔就站在他身后,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看样子是在他身边站了很久了。

“说实话,你有没有对常姑娘动心?人家可是号称西南绝色啊!”于叔揶揄道。

“于叔,后天回富川的行李都准备好了吗?”梁翊板着脸问道。

“……还没……”于叔支吾起来。

“我让你打听的消息你打听到了吗?”

“哦……”于叔偷偷看天。

“我的弟弟妹妹有消息了吗?”梁翊不依不饶。

“这个……”于叔咳嗽了一下,趁梁翊不注意,转身就要跑。

“还有,刚才风遥的书全被他们看去了!明天满大街小巷都要说我看那种书了!烦!“梁翊烦躁地揉着鼻梁,懊恼不已:”都怪你!把那些书带来干嘛?“

”是你出发的时候叮嘱我带上的!“于叔无辜地说:”你自己不也天天挑灯夜读么?“

”才没有!才不是!“梁翊急切地挠挠头,心烦意乱:”唉,就是怪你!“

”怪我,那也没有办法。反正少爷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于叔抄着手,佯装生气,自顾自地回到了客栈。不过一看梁翊还站在外边,他便取了件披风出来,细心地替少爷披上。

梁翊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吩咐道:“于叔,你再去打听打听那个孩子的下落,他是个好孩子,若是给他找个好去处,以后或许还能闯出一番成就呢。”

“好,我明天就去打听。”

于叔说完,又开始长吁短叹。梁翊被他的情绪感染,也开始不安起来,嘴上却宽慰道:“于叔,别担心了。云庄主顶多数落我两句,我听着就是了。杀个人,长我琵瑟山庄的志气,灭宙合门的威风,不也挺好?”

不同于琵瑟山庄的低调,宙合门总是自我标榜为江湖第一大帮派,现任掌门张英精通“金刚秘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根本无法杀死他;另外,他的”噬骨针“号称天下第一毒针,只用一针便能让对手骨骼腐烂,血液浸毒,最后痛苦地死去;还有左右两大祭司,左祭司巫马擅使铁锁钩环,常常铁锁一甩,对手的心脏就被钩环勾出来了,十分残暴;右祭司卫羊有一把子母剑,常常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阴险毒辣。当然,宙合门的弟子也绝非善类,六个人排成“北冕阵法”,足以让江湖顶尖高手晕头转向,败下阵来。

宙合门自诩为天下第一,并投靠了朝廷的直指司,从此更加有恃无恐,飞扬跋扈。琵瑟山庄有“赤日”“残月”“寒星”“流云”四大刺客,却从不跟宙合门争出风头。梁翊和风遥不爽宙合门很久了,他俩想一起荡平宙合门,两人豪情万丈地谋划了很久,结果被云庄主识破,被他痛骂了半天,只好作罢。

梁翊知道云庄主心里的打算,也理解他如此谨慎守旧的原因,所以一向按照他的吩咐行事。只不过他心中郁闷,官做不得,仇报不得,弟妹也寻不得,宙合门也挑战不得……想来想去,也只有行侠仗义能让自己找到活着的意义了。

有时于叔会小心翼翼地问他,要不要去趟长垣谷,找找老爷的线索?

梁翊总会沉默地摇头。过去十三年,他也怀疑过父亲是不是被人冤枉,但是他不敢去查。

他恨父亲,而且,他担心真相会比传言更为不堪。

毕竟,如果人真的被逼到份上了,一时冲动,什么也能做得出来。

哪怕他是深受君王信任的贤臣。

一阵寒风吹来,于叔打了个寒颤,说道:“少爷,外面太冷,进去喝杯酒暖暖身子吧。”

“不了,我想一个人静静,反正我不怕冷。”梁翊微微一笑,清俊的脸庞显得格外柔和。

于叔无不遗憾地想,刚才常姑娘在的时候你不这样笑,现在笑给谁看?不过他也不敢再在少爷面前提这些风花雪月的事了,到时候反而又会被少爷数落一顿。天太冷了,于叔也不跟梁翊客套了,抄着手跑回了客栈。

夜色渐深,天气愈发清冷。虽然梁翊始终没有练成师父传授的“以柔神功”,但他的内力也算深厚,就算身着单衣,他也丝毫没觉得冷。

天空并不晴朗,月亮隐藏在云彩里,云月皆是一片昏黄。他莫名惆怅,从怀里摸出“清风”,怀揣着满腹心事,对着它自言自语起来:“我又杀了人,没听佑元哥的话,他会不会埋怨我啊?”

匕首无言,不知何时,天上的乌云完全遮住了月亮,街上一片漆黑,看来今夜免不了一场大雪了。梁翊摸索着路往回走,走到一条僻静小巷,看到黑暗中有个影子动了一下。

梁翊瞬间做好了防备,可是那影子却像被吓住了一般,一动不动,只是颤颤巍巍地问:“梁公子?”

梁翊松了口气,问道:“常姑娘?”

“梁公子,是我,我走到这里的时候,看到了这个孩子……”常玉娇颤抖着说:“他伤得很重,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我让雪梅先去买点药来,我在这里守着他。可是接下来该怎么办?我总不能把这个孩子带回天香阁吧?”

梁翊凑近了看,原来是玉衡。想必是这孩子不想连累那两位公子,所以偷偷跑出来了吧。梁翊感慨一番,说道:“常姑娘,你别慌。这城西有个陈记米铺,以前我对掌柜陈小六有点恩情,如果给他一笔钱,拜托他照顾这个孩子,他应该不会拒绝的。”

听梁翊这么说,常玉娇稍稍放心了些。她把玉衡抱在怀里,有些伤感地说:“如果我弟弟还活着,应该也有这么大了。如果当年不是为了换点银子给我弟弟治病,我又何必进那见不得人的肮脏地方?”

梁翊宽慰道:“常姑娘不必太过伤感,如果你愿意,可以认他做弟弟。这几天我一直在暗中保护他,他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只是性格倔强莽撞了些,倘若没人教导,我怕这种性子反而害了他。”

“梁公子既然很欣赏这孩子,为何不带他走?”

梁翊迟疑片刻,坦白说道:“我常常行走江湖,性命朝不保夕,到时候我反倒会连累这孩子。玉衡的经历够坎坷了,以后尽可能让他走一条稳妥的路,平平安安过日子最好。”说完,他不由得愣住了――以前别人劝自己的话,他现在又用在玉衡身上了。

常玉娇听闻此言,默不作声,半晌才说道:“你说他叫玉衡,我俩名字里都带个‘玉’字,这或许就是上天恩赐的缘分吧。等他醒来,我要问问他愿不愿意认我这个青楼女子当姐姐。如果他愿意,我就赎了身,好好抚养他长大,我以后也算有个依靠。梁公子也不要太悲观,我说过,若苍天有眼,它也一定会庇护你的,只是你自己还要多加小心才是。”

梁翊不想拂了常玉娇的心意,于是微微一点头,说道:“多谢常姑娘。寒气越来越重,咱们还是赶紧把玉衡送到小六那里吧!”

“好。”

“不过常姑娘太显眼了,你就不要露面了。你在这里等雪梅,我把玉衡送过去,反正离这儿很近,走过两条街就到了。我会跟小六说,是你救了玉衡。以后你想看他,就来米店好了。”梁翊细心地叮嘱道。

“还是梁公子想得周全,那我明日再去看玉衡。”常玉娇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梁翊颀长的背影消失在黑暗里,原本风情万种的眼睛,此刻却盛满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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