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气纵横》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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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万般皆有命、机缘一线牵
八月的太阳依然毒辣无比,就想要把人烤死一样,李重光着上身,露着结实的肌肉,双手插在裤兜里,在大街上四处观看,寻找招工的小纸条。
就在昨天,李重又一次失业了,说是失业都有点抬举李重了,在工地搬砖,实在算不上一个正经八百的工作。
李重这么着急找工作是有原因的,妹妹又要交学费了,现在的大学,就一个字……贵!
在街上逛了一天,临到傍晚的时候,李重也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倒不是没有工作,李重年轻力壮的,到那个工地当小工,都有人要,关键是李重急需用钱,提出先发三千块工资,结果毫无疑问。
就在李重心急如焚的时候,忽然看见街边有一个算命先生,算命先生看上去六七十岁,在街边盘膝而坐,长得童颜鹤发,标准的神棍形象,正在给几个小姑娘看手相。也不知道算命先生说了些什么,逗得几个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花痴!李重撇了撇嘴,也凑了上去。
用白马王子,富二代骗了好几十大洋,算命先生终于把目光落到李重身上,笑道:“这位小兄弟,想要算什么?”
李重嬉笑道:“老神仙,你看我这么模样,还能求啥?”
算卦先生照了眨眼睛,点头说道:“那就是求财了,先把生辰八字报来。”
李重当下报了生辰,算命先生眯起眼睛,手上捏了个指决,口中念念有词。过了好一会,算命先生睁开眼睛说道:“壬申、葵酉、剑锋金,红光射于斗牛,白刃凝于霜雪……此金造化,非遇水不能生也!”
“咳咳……”李重干咳两声,说道:“那个老神仙,别念咒语了,说的直接点,我怎么才能发财?”
算命先生又看了一眼李重的眉宇,这才说道:“财者、金也,你向西而行,遇水则有外财,土生金,财自土中而来。”
“哦!”李重答应一声,转身就走。
算命先生急道:“哎……我说,你还没给钱呢!”
李重嗤笑一声,说道:“我要是有钱,还来算命吗,等我发了财再给你。”
还没等算命先生骂人,李重一转弯,就消失在算命先生的视线里。
算命先生低声骂道:“不当人子。”
李重也低声骂道:“什么土生金,死老头不是暗示我去盗墓吧!”
不过李重有此天打雷劈的想法,李重所在的城市是十三朝古都雒阳,城外到处都是达官贵人的墓葬,历来是最大的文物输出地,也是盗墓贼的乐土。
要说到发横财,盗墓确实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虽然李重没什么盗墓经验,也不会看风水,但李重觉得碰碰运气还是可以的,万一那个盗墓贼掉了几根金条呢。至于违法不违法,李重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国家考古一样是掘人家祖坟。
什么科研啊考证历史之类的措词,那也就是措词而已,对老百姓根本就没什么实际好处,倒是能叫不少人中饱私囊。
李重倒不是一定要掘人家祖坟,实话实说,他也没那技术。他也不是被算命先生一忽悠,就不知道东南西北的傻子,李重的打算是先看看运气,不行的话,那就只能来次劫富济贫的勾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抢劫。
至于什么国家法律,李重还真没怎么考虑,大不了进去蹲几年。而且李重也没什么心理压力,不抢穷苦百姓,专挑官员富商下手也就是了。
当然了,说道拦路抢劫,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其中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智勇双全。勇猛,李重觉得自己还过得去,别管怎么说,自己也在工地干了好几年活,对付一两个缺乏运动的白领不在话下。
智慧这东西李重就觉得不太靠谱了,不过想来自己也应该能在警察到来之前弄到钱,给妹妹汇过去,自己在四面墙里修养几年,有免费的牢饭吃,也不是不能接受。
北邙山余脉,李重腰里别着一把匕首,鬼鬼祟祟的跟在一个胖子身后,倒霉的胖子就是李重选定的目标。在李重的眼里,胖子是最好对付的目标了,而且这个胖子看上去油肠肥脑的,还拎着一个大皮箱,估计能有不少钱。
胖子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笑眯眯来到李重身边,低声说道:“我……你……”
李重下意识的把耳朵贴过去,问道:“你说什么……啊……”
还没等李重反应过来怎么一回事,脖子上就被架上一柄寒光闪烁的匕首,匕首的另一端,捏在胖子肉呼呼的大手里。
眼见到前方树林里窜出来两名警察,胖子低声喝道:“不想死就老实点……”
哥是来抢劫的啊!怎么变成人质了呢?李重欲哭无泪,只能在在肚子里翻来覆去的骂算命老头。
几经辗转,胖子和李重被逼到一处小型悬崖,两名警察高声喊道:“胡胖子,你无路可逃了,还不放下人质投降。”
“阴魂不散!”胡胖子低声骂了一句,厉声道:“少他妈的忽悠我,你们两个,赶紧把枪放下,不然的话,我马上就杀了这小子。”
说着话,胡胖子还动了动手中的匕首,在李重的脖颈上划出一道血痕,吓得李重慌忙叫道:“救命啊……不要杀我……”
对面的两个警察犹豫了一下,年长一些的忽然冷笑道:“胡胖子,你杀了这小子吧,杀了他,我们兄弟就是击毙盗墓贼和杀人犯,功劳更大一些,没准还能官升一级呢?反正这荒山野岭的,我们兄弟怎么说怎么是。”
“壬申、葵酉、剑锋金……老不死的……”失重的感觉让李重骂人都骂不利索了,短短的一瞬间,李重心念电转,一幅幅画面涌上心头。娇媚可爱的妹妹,满脸皱纹的爷爷,仙风道骨、但又害死人不偿命的算卦先生。
随着李重一声哀叹,山涧之下噗通一声,水花四溅。
巨大的冲击力让李重感到胸口一闷,差点没一口血吐出来,但随后,李重就从哀怨中醒悟过来,求生的欲望驱使着李重翻过身来,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奋力向一边游去。
由于被摔得迷迷糊糊,李重只顾得别沉下水,根本就不知道岸边在什么方向,山间的水流又十分湍急,转眼间就被冲到下游。
李重好容易缓过神来,正要辨别方向,忽然感到脚下一沉,身子不由自主的沉了下去。李重张口就想呼救,可这样一来,河水顺着李重的口鼻狂了下去,呛得李重眼前一黑,顿时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重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睁开眼睛一看,眼前是一片朦朦胧胧的光芒。
李重身处的是一个巨大的石窟,石窟的穹顶镶着一颗光华流转的明珠,就是这颗明珠,给漆黑的石窟带来一片光明。大难不死的李重被河水冲到岸边,在地上艰难爬了起来,四处望去。
李重飞快的判断出,自己应该是被河水的暗流冲入地下,也就是说,李重进入地底世界了。
叹了口气,李重心道,看来自己没被淹死,也跑不了被饿死的命运。
当然,李重也可以原路返回,潜水回到地面,但是李重自认为自己比不上王八乌龟的肺活量,十有八九会死在潜水的途中。
向石窟里面走去,首先映入眼帘是的是五根巨大的石柱,石柱高达十余米,支撑着穹顶,犹如五根手指一样,给人一种撑破苍穹的感觉。但更令李重惊异的是,这五根石柱隐隐挡住了自己的视线,让自己不能将看起来空旷无比的石窟一目了然。
带着一身污水,李重慢慢绕过几根石柱,随即就看见一面玉石修葺而成的玉璧,玉璧熠熠生光,上面还雕刻着龙飞凤舞一样的字迹。
侠客行……李白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是历史遗迹,李重眼睛瞪得溜圆,心道这次发了,算卦老头果真没骗本大爷,等哥哥休息一会,就将玉璧拆下来,一块块搬走,这得卖多少钱啊!贪欲之下,李重已经忘了自己应该怎么出去了。
玉璧上面的自己很清楚,李重虽说文化水平不高,但也认得清清楚楚,很容易就判断出这时李白的诗句,不过更好,诗仙的遗迹更值钱。
不过仔细观看,李重忽然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玉璧好像是一块整体,这是一块三丈余高,五丈余宽的玉璧。天下间哪有这么大的玉石,李重立即感觉到有些不对,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来,向玉璧摸去。
就在李重指尖触及玉璧的瞬间,玉璧上面的自己猛然间像水波一样流动起来,眨眼之间化作点点光影,轰然涌出玉璧,顺着李重的额头涌了进去。
一时间,石窟内光芒流转,异香扑鼻。
李重并没有见到这仙境一般的景象,他在字迹光影涌入额头的一瞬间就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重这才悠悠醒来,一睁开眼,李重就吐出几个字来:青莲剑气诀!
《青莲剑气诀》诗剑仙李重所创之修仙法诀,吸取天地间五行庚金之气,炼化为青莲剑气,蕴藏于丹田气海,挥手之间可切金断玉。练至极致,可以撕裂三界缝隙,长生不老,举霞飞升。
当然了,李重虽然高兴,但也很有自知之明,人家李白鼎鼎大名,自然天赋秉异了,自己……呵呵,能练到什么地步,就真不好说了。
狂喜过后,李重发现玉璧已经变了一个样子,如果说刚才的玉璧熠熠生光,犹如仙界之物,上面的自己更是跟活的一样,似动非动。但现在的玉璧更接近于人间所有,光芒黯淡,上面的字迹也像失去生命一样。当然了,就算这样,这块玉璧依旧价值连城。
不过李重可再也没有把玉璧带回家的打算了,不是李重不贪心,而是李重害怕这石窟中有机关。
万一自己再一碰玉璧,开次五雷轰顶什么的,自己死的不是冤枉至极。见好就收,过犹不及这个道理,李重还是懂得的。
李重正打算好好观察一下石窟,刚一动脚,却发现脚被搁了一下,李重低头看了看,发现是一截树枝。把树枝放在手里掂了掂,李重随手将树枝扔到地上,开始巡视石窟。
在石窟中仔细走了一圈,李重还是决定冒险潜水离开,修炼了《青莲剑气诀》之后,李重虽然没立即天下无敌,但身体却比以前好多了。刚才李重试了试,借助体内那股若有若儿的气息,最起码,自己能屏住呼吸达十分钟之久。
这种能力,无论放到哪个国家,都是妖人一般的存在。
历尽千辛万苦,李重终于在一面山崖的缝隙中爬了出来,回头看了看湿淋淋的通道,再看看明媚耀眼的阳光,李重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在山脚下练习了几下拳脚,跳跃之间,李重动如虎豹,迅捷勇猛,感觉自己有种武林高手的感觉。
不过就算是这样,李重依旧是穷鬼,没钱的高手,依旧是穷人一枚。
兜里一分钱也没有,李重望着公路上车来车往,盼望着哪位好人能捎自己一段,搭次方便车。还好,这世界上总有好人,不到片刻,一辆奥迪就停在李重身边,车窗里弹出一个人头,笑道:“小兄弟,被人家抢劫了啊?”
李重苦笑一声,答道:“本打算抢劫别人的,结果被抢了。”
说到这里,李重就想到可恶的胡胖子,还有那两个更可恶的捕快。
车里的青年并不知道李重说的是真话,闻言呵呵一笑,说道:“去雒阳吗?是的话我捎你一程。”
“谢谢……”李重自然求之不得,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这才拉开车门坐到后面。进了汽车,李重这才发现,车里面还有一个少女,正坐在副驾上的位置上摆弄着手机,见到李重上车,冲着李重善意的笑了笑。
青年发动汽车,说道:“我叫王方,这位是我女朋友程甜甜,怎么称呼?”
“李重,无业游民一个。”
王方仔细的看了看李重,慢慢说道:“兄弟,我看你混的不怎么好,不过身体不错啊,有没有兴趣找份工作干干?”
“真的假的?”李重大喜过望。
“这样……”王方想了想,说道:“我打算在市区与人合伙开一家酒吧,现在缺少保安,怎么样,你能胜任吗?”
李重笑道:“当然没问题了,我很能打的。”
程甜甜闻言轻声一笑,说道:“我刚才可是听说你被人家抢劫了呢,还敢说自己身手不错。”
李重顿时无语,良久才喃喃道:“我遇见的也是个高手,跟东方不败一样的高手,不然的话……”
王方确实是个好人,听了李重的辩解,也不挑毛病,笑嘻嘻的说道:“是这样的,我和甜甜是长安人,在雒阳做生意,有点人生地不熟的,就打算找个人帮忙看一下。不过你真要是去了,也没什么事,只需要把酒吧发生的大事告诉我就可以了。就算客人起了冲突,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到时候有人出头的。”
李重点点头,表示同意。
王方于是说道:“这样吧,我送你回家换身衣服,然后咱们一起去酒吧见我的合伙人,怎么样?”
这样的要求,李重自然不会拒绝的。
王方的酒吧距离李重的家并不远,当然这个不远是对于李重来说的,经过洗髓伐毛之后,李重的身体几近于变态,几里路的距离,李重随随便便就跑到了,还能顺道锻炼一下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酒吧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夜色”
在李重的记忆中,好像有一支乐队曾经唱过《夜色》这首歌曲,很是动听,看来王方多多少少也有点怀旧情结。
酒吧还在装修过程中,所以并没有营业,在楼上的经理室,李重见到王方的合伙人……红姐。红姐看上去大约三十岁上下,长得十分妖娆,特别是那一头波浪般的长发,随着步履摇动,散发出一股迷人的气息,迷的粮草心神摇弋,要是再看一看红姐水波一样的眼神,李重就有种深陷其中的感觉了。
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说明了一下李重的问题,红姐嫣然一笑,伸出芊芊玉指在座机上拨了几个号,不一会儿功夫,一名彪形大汉来到经理室。
红姐指了指大汉,冲着王方和李重说道:“这位是酒吧暂定的保安队长……阿虎,我打算测试一下李重的身手,当然,你们你不用担心,简单的测试一下而已,只要李重能力跟正常人差不多就行了。”
王方闻言回头看了看李重,李重笑道:“我没有问题,在哪里比?”
其实李重也非常希望和阿虎比试一下的,并不是为了出风头,而是李重本能的感到,自己表现的越好,工资也会越高。事实上李重一点都不担心,自己怎么说也是被仙人改造过的天之骄子,要是打不过一个普通人,就太说不过去了。
无论怎么看,阿虎也是个普通人,顶多武孔有力一些。
几个人来到地下的储藏室,各自站好位置,等待阿虎和李重来一场真人对打。当然,无论是王方还是红姐,都没把李重当回事,只当看个热闹而已。别人不知道,红姐和王方可很清楚,阿虎是正经的军人出身,虽说比不上那些芸芸在上,花钱如流水的大侠剑客们,但一个打三五个壮小伙还是没问题的。
阿虎站在李重对面,凌空呼呼打了两拳,笑道:“李重,可以开始了吗?”
李重点了点头,把注意力集中起来,一双眸子紧紧地盯着阿虎的身形,摆出一个防御姿势。
李重哪会什么功夫,摆出的架子在阿虎眼里看,简直是破绽百出。于是阿虎叫了一声小心,上前一步,一拳打向李重的胸口。
阿虎这个人确实不错,并没有伤害李重的意思,这一拳也留了一分力气,随时准备收力。
就在阿虎一拳击来的一瞬间,李重的精神高度紧张起来,李重能很清楚的看到,阿虎的拳头仿佛就像变慢了一样,破开空气,打向自己的胸口。与此同时,李重身体里那股若有若无的元气也再次出现,让李重反应速度更快。
但李重对自己的能力一点也不熟悉,根本不敢反击,生怕伤到对方,只是很小心的竖起手臂,挡在胸口前面。
从内心深处讲,李重已经把自己当做准神仙了,对于阿虎这样的“凡人”,李重还是有一些轻视的。这也不怪李重,任谁遇到神仙的传承,都会产生一些异样心理。
“砰……”阿虎的拳头实实在在的打在李重手臂上,发出一声闷响,如中败革。
李重的手臂连动都没动,阿虎眼神一厉,收回拳头,抬脚扫向李重的腰间。一拳之下,阿虎就知道李重的力量远远超过自己,所以这一次阿虎并没有留力,一腿扫出,劲风呼啸,裤腿都紧贴在腿面上。
李重这次没敢托大,将左臂蜷起,挡在身体左侧。
“砰……”
一声闷响过后,阿虎陡然间呼喝一声,起腿如风,又接连踢出好几脚,霎那之间攻势如潮,惊涛骇浪一样扑向李重。
阿虎疯狂的攻势一下子就让几个人紧张起来,程甜甜和红姐在惊愕之下,美目圆睁,掩唇欲呼,青葱如玉的纤手都变得有些苍白。而王方则紧握拳头,身上的肌肉都战栗起来,眼神中尽是憧憬,向往的神色。
由此可见,男人和女人差别还是很大的,再温文尔雅的男子,骨子里依旧崇拜血腥和暴力。当然了,也有极个别的人例外,比如少帅先生,爹死了都不敢找日本人报仇,就别扯什么民族大义了,那真是抬举他了。
眼见阿虎攻势如潮,李重一开始也有担心,但真正动起手来,李重却发现,自己的反应速度要比阿虎快得多。更何况阿虎起腿攻击李重,气势虽然迅猛,但远没有出拳迅速,所以李重党的很是从容,游刃有余,颇有八风不动的感觉。
阿虎攻击李重属于一鼓作气那种,并不能持久,所以十几腿过后,阿虎一口气就支撑不住了,攻势戛然而止。李重眼见阿虎停手,顿时放下心来,心说阿虎也不过技止此耳,待哥哥反击一下,争些面子。
于是李重躬身垫步,就要往前冲。
但阿虎可是身经百战的人物,李重的准备动作完全就是个笑话,这根本就是经验问题,和身手无关,只有流氓打架,才会拉开架势的,真正的高手比拼,都恨不得对方看不出自己出招的意图,阴死对方才是。
李重刚做出动手的姿势,阿虎就飞快的退出两步,摆手笑道:“李重兄弟……身手高明,我不是对手,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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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阿虎这一退让,李重也不好追击了,说起来李重和阿虎都没有拼命的心思,为了一个保安的职位大打出手,实在是有点不值,想想也是,一个保安队长,再多能挣多少钱,几千块钱够了,就算当上个队长,也就能多挣几百块钱。
所以阿虎接着笑道:“李重兄弟功夫好,保安队长由你来当最合适不过了。”
阿虎此言一出,红姐立即眉头一皱,就连王方和程甜甜也露出些许异样神色。
李重急忙笑道:“我可没虎哥身手好,要不是虎哥让着我,就我这一身蛮力能有什么用。早就被打倒了。”
见到阿虎还想说话,李重立即接着说道:“再说了,我年纪轻轻的,做事也不稳重,虎哥年龄大,办事沉稳,肯定能胜任这个职务,我可不行。”
连带阿虎在内,众人都是老狐狸,自然能听出李重说的是肺腑之言,并不是假意推脱,所以几个人立即对李重高看了一份。
不过几个人显然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了,李重言辞诚恳不假,但主要原因不是他说的那个。李重不当队长的最主要原因,是李重需要时间修炼,练气修仙,本身就是一件水磨工夫,要长时间打坐练气,哪有闲心管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
当然了,你要是有李白那种天赋,也可以一边游戏人间,一边修仙。问题是,李重很有自知之明,说到天赋,他给李白提鞋都不配,至今为止,李重也没能把身体内的元气炼化到丹田之中呢。
李重主动退让,自然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几个人聚在一起吃了顿饭,商议了一下工作安排,这才各自离去。
晚风习习,李重站在路边,遥望着夜空,仿佛在夜空中看见了什么东西一样,害的王方和程甜甜也仰着头向上看。
就在刚才,李重心里忽然升起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仿佛整个世界都晃动起来。这种感觉十分短暂,近似于虚幻,却又实实在在,让李重不免有些疑惑,所以李重才注视星河灿烂的夜空。
“看什么呢?高手?”王方看了半天,也没看到什么东西,没好气的问道。
李重吸了一口气,反问道:“王哥……你有没有感觉到,这个世界有些不一样了,好像由虚幻,转变成真实了。”
王方一翻白眼,气呼呼的说道:“这位大侠,说人话好么……”
李重登时无语,程甜甜掩嘴偷乐。
见到问不出什么,李重只能将疑惑藏在心里,装作看错的样子,揉了揉眼睛。
坐到车里,王方一般发动汽车,一边说道:“大侠,没看出来,你还真是高手,阿虎那么凶猛,都快赶上黄飞鸿了,都不能把你怎么样,说实话,阿虎那样的,你能打几个?”
李重盘算了一下,答道:“下狠手的话,三五个吧!”
王方睁大眼睛,高声道:“不是吧……这么厉害,你还真是大侠啊,咦……我想起来了,刚遇见你的时候,你说你被抢劫了,不是真的吧?那劫匪的有多恐怖啊!难不成是黄飞鸿转世,东方不败附体?”
李重咬了咬牙,很是艰难的答道:“不错,劫匪的武功又好几层楼那么高!一出手天崩地裂,山河倒卷……”
王方听得手一抖,差点没把车开到人行道上去,飞快的说道:“大侠,你说那是神仙,咱说点人间的事行吗?比如说,你那功夫外传不……能不能教教我,我要求也不高,能打三两个人普通人就可以了。”
说到这里,王方两眼冒出幽幽的绿光。
李重愕然无语,王方这人真不错,虽然是富家子弟,但心地善良,如果李重会武功的话,他倒不介意教上三招两式的。可问题是,李重哪会什么武功?教王方修仙?那根本不可能,别说李重舍得不舍得,就算李重想教王方修仙,他也无能为力,难道还能再给王方弄块玉璧出来不成?
见到李重默然不语,王方急忙说道:“我不学那个不传之秘,普通拳脚就行,还是说我根骨不行,我跟你说,我从小就吃补药长大的,绝对气血充足,还骨骼清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见到王方如此说,李重只能苦笑一声,慢慢答道:“王哥,不是我不想教你,也不是你天赋不够,实话实说,我们……门派的功夫吧,对徒弟的要求不高,但对师傅的要求极高,我现在没能力教你啊!”
看起来,这是一个极其可笑的借口,但实际上,李重说的确实是实话。
想要教人修仙,就要给人开启……那个灵智。
诗剑仙李白在《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中有这样一句话: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意思是说我曾经得到过仙人传授,智慧大增,感悟天地,从而开始修仙的。
如果没有非常厉害的老师教授,想要修仙那是千难万难的,不看上几十年的道藏,别想有丝毫进展。
说到这里,李重自己也有些尴尬,苦笑一声,说道:“王哥……这个理由你信吗?”
“我信!”
出乎意料的是,王方居然点了点头。
看到李重有些疑惑,王方笑道:“你这个借口虽然荒谬,但应该是真的,真想骗我的话,比这好的借口有很多。”
“呵呵……”李重闻言松了口气,笑道:“多谢王哥理解,这样吧,等我……武功高些,我再帮你如何?”
“没问题……”王方又眼冒绿光的说道:“大侠,你一定要抓紧时间修炼啊……哥哥我的幸福可就落到你身上了。想我长得英俊潇洒,知书达理,再文武双全的话,天下的美女可不就……啊……爱甜甜你一个。”
程甜甜的两根芊芊玉指打断了王方的无限遐想,也间接的避免了一场司机意淫而可能引发的车祸。
在女友凌厉的目光,铁钳一样的手指之下,王方立即就发现现在不是讨论武功的时间,急忙岔开话题说道:“李重,你在酒吧别的不用管,只帮我注意一件事就可以了,别让周晶红做得太过分……在酒吧里卖毒品什么的。”
说话之间,车已经开到李重家门口,王方在车里取出一叠钱,递给李重说道:“借给你的,大侠可别饿死了。”
李重真是缺钱,也不推辞,接过来之后这才问道:“不教你武功也有钱花?”
王方笑道:“本来打算借你一万的,现在我生气了……”
“呵呵……”
李重无语的笑了笑,打开车门,心说你这二货为什么非得说“借”这个字,就不能说送吗?这一次李重真冤枉王方了,五千块钱而已,对于王方这样的富家子弟来说,差不多也就是九牛一毛。
给李重,王方也不是舍不得,但问题是在王方的心里,李重属于高来高去的大侠,视钱财如粪土那种,不然的话,李重怎么会这么穷呢?依照李重这样的身手,说大富大贵有点难,但养家糊口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
夜光如水,薄雾如纱,李重在院子中盘膝而坐,运转《青莲剑气诀》,炼化那若有若无的天地灵气。
随着李重进入到道家不可名言的空灵之境,一点点光芒出现在李重身边,随之没入李重周身的窍穴之中,沿着经脉在丹田气海之中聚集起来,变成一道道白色的光芒,这一道道光芒分分合合,若聚若离。
这是李重第一次正是修炼《青莲剑气诀》,真正到了修炼之时,李重才发现,修仙要比自己想象中的艰难万倍。无它,地球上的天地元气太稀薄了,如果不是李重被仙气改造过,他根本感觉不到那少之可怜的元气。
从半夜修炼到天明时分,李重也没积攒多少仙灵之气,但更令李重苦恼的是,那一点点仙灵之气根本就不能再丹田之内聚拢成团。依照《青莲剑气诀》修炼,不管体内的仙灵之气有多少,都可以在丹田之内幻化成一颗莲子的,也就是金丹大成。
只有金丹大成,才能将身体内的元气运转自如,继而修炼出种种神通,不然的话,体内的仙灵之气再多,也只是修身不修命,成为一个莽夫罢了。
但问题是,李重根本凝结不成金丹,哪怕是小的可怜的金丹。
于是李重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传说中的灵根了,心中杂念一生,李重立即在空灵境界中脱离出来。苦笑一声,李重但是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上天刚给李重画了一块大饼,可是又告诉他,别痴心妄想了,仙缘这种运气,其实你一个蠢材所能奢望的。
正当李重长吁短叹之际,天边猛然间出现一抹亮光,旭日东升,犹如金蛇乱窜,刺破苍穹。就在这阳光普照的一瞬金,李重猛然间感到天地间的庚金之气忽然暴增起来,如果说一开始的庚金之气零星细雨的话,那么现在显然已经是大雨滂沱了。
当然,大雨滂沱只是个比喻罢了,事实上天地间的庚金之气还是少之又少的。如果是在刚才,李重一定能高兴的跳起来,但现在,李重唯有苦笑而。反正也修练不成,庚金之气是多是少,区别真不大。从内心深处讲,李重更愿意无法修炼的原因是天地间元气不够,而不是自己的天赋不行。
既然有修仙之士,那么鬼神轮回想来也不是虚妄了,怕是轮回之后,修仙也是那水中月,镜中花!
骄阳初升,映的云彩霞光流转,美不胜收。清风拂动树叶,带来一阵阵沙沙的响声,一群麻雀在树冠上跳来跳去,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听得李重心烦不已,捡起一块石头冲着树冠打了上去。
啪了一声炸响,大树枝叶摇动,麻雀轰然而逃,小嘴还骂个不停,也不知道李重能不能听得懂。
李重的家十分简陋,一间青砖平房,由于修建的时间过长,青砖已经变得有些斑白,窗棂也都残破不堪,墨绿色的油漆也泛起漆皮,向树皮一样,挂在窗棂上。
差不大小的院子种的全是蔬菜,唯一的娱乐,就只有门口又一颗绿荫如盖的榆树,可以观鸟听虫,但却被李重刚刚砸了一石头,吓跑了所有的生灵,枝叶低垂,显得有气无力。
屋子里十分简陋,只有几个简陋的家具,简单的炊具,一个破旧的沙发,一个二手电视,一张木桌摆放在屋子的最中央,桌子旁边摆放着三张椅子,在桌子上面悬挂着一张黄褐色的照片。
张片的正中间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会里抱着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小姑娘一脸灿烂的笑容,怀里抱着一个破旧的布娃娃,但看她的神情,就像得到天下最珍贵的珍宝一样,老人的身侧,站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少年一脸桀骜,却也掩饰不住眼中的笑意。
李重给照片上的老人鞠了一个躬,絮絮叨叨的说道:“老头子,一眨眼十多年过去了,你在下边过得还好吧?以前啊我还真不知道有阴曹地府这件事,总以为是封建迷信,不过现在看,估计是真的了,所以我决定,以后多给你烧点纸。”
说到这里,李重呵呵一笑,接着说道:“老头子,我也算是运气好,得到了仙人的传承,就算不能长生不来,但当一个武林高手还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你就放心吧,谁要是敢欺负妹妹,我就要他的命!呵呵……我还真怀念小的时候,老头子给我和妹妹讲故事呢,虽然天有点冷,大雪纷飞的,冻得睡不着觉……”
说着说着,李重虽然面带笑容,眼泪却慢慢流了下来。
在家中呆坐了一会,李重给自己煮了碗面条,上学校给妹妹送钱去了。
李重来过雒阳大学无数次,但就属这一次感慨最深,以往大学对于李重来说,只是一个路过的地方,每一次来到这里,都有些自惭形愧的感觉。这一点也不夸张,虽说国内的大学已经沉沦的不像样子,各种丑事层出不穷,砖家叫兽比比皆是,但不可否认,学术氛围最为浓烈的地方还是大学。
而这一次,李重觉得自己可以用俯视的心态看一看大学了。
心态不同,看事物的角度自然不同,以前李重来到大学,只是走马观花,匆匆一瞥罢了,甚至都不愿意跟人说话。但这一次,李重走的慢悠悠的,看天高云淡,看落叶翩飞,看莘莘学子,总有一种游戏人间的心态。
不一会儿,李重就来到妹妹宿舍楼下,掏出破破烂烂的手机,给妹妹打了个电话。
没等几分钟,一个明媚皓齿的少女就小跑着冲了过来,这时李重的异父异母妹妹徐梦丽,徐梦丽一把挽住李重的胳膊,娇声道:“哥哥你来了。”
“呵呵……”李重笑了笑,在妹妹的皓腕上拍了拍,说道:“走,哥哥领你吃好吃的去。”
徐梦丽心中一动,感觉到李重今天有点不同,立把李重的胳膊抱在胸前,娇笑道:“太好了,我要吃……要吃……烤肉怎么样?”
李重能很清楚的感觉到徐梦丽胸前的高耸柔软,却没像往常一样,抽出手臂,反而笑道“好,就吃烤肉去!”
徐梦丽是老头的亲孙女,当然,这是老头自己说的,到底是不是亲生,李重也不清楚。不过老头临走的时候就嘱咐李重要好好照顾这个妹妹,李重自然不会失信于人,更何况,李重和这个妹妹也感情深厚,说是妹妹,其实两个人的关系更接近于青梅竹马才对。
徐梦丽考上了大学之后,就开始刻意对李重做出一些超过兄妹范围的亲昵动作,而李重也会不动声色避开徐梦丽这种亲昵。这不是李重不知美人恩重,问题是李重总不能让徐梦丽跟自己一辈子捡垃圾、当小工吧,答应老头照顾妹妹,可不是让徐梦丽跟自己吃苦,妹妹是大学生,将来要过好日子。
当然,每每避开徐梦丽的亲昵动作,李重心中总有种酸楚的感觉。
不过今天,李重再也不用让自己暗自神伤了,李重觉得,自己能让妹妹过上幸福生活,所以……想到这里,李重脸上露出极其自信的笑容。
看着李重的笑容,徐梦丽也露出幸福的笑容,手臂挽的更紧了。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闲聊着,李重隐瞒了自己修炼青莲剑气诀的事情,只跟徐梦丽说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工作,在酒吧当保安队长,一个月拿四千块工资。
不是李重自私,不告诉妹妹修仙的事,问题是李重根本没有那个能力把妹妹领进休闲的门槛,与其说让妹妹失望,还不如直接隐瞒下来呢。
“嗯嗯……”徐梦丽一边听着,一边满足的点着头。少女的心里总有些浪漫情怀,在多情少女眼中,什么财富、地位都是虚幻的,特别是徐梦丽这种吃过苦的女孩,总会把感情看得比金钱更重。
哪怕是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廉价的体血衫,少女脸上也荡漾着阳光一样的笑容。
正当两个人沉浸在幸福之中时,身后开过来一辆汽车,车窗中伸出一个带着墨镜的脑袋,突然说道:“徐梦丽,去哪里啊,要不要送你?”
“谢谢袁同学,不用了?”徐梦丽看了一眼来人,挤出一丝笑容。
姓袁的学生看了一眼李重,笑道:“这位就是你……哥哥吧,果真一表人才,有空气你吃饭哈,再见!”
说罢,袁同学一踩油门,汽车飞驰而去。
“那是谁?”李重看着扬长而去的汽车,低声问道。
徐梦丽偷偷的看了一眼李重的脸色,发现李重并没有露出不愉之色,这才答道:“金融系的袁守成,表面上文质彬彬的,其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说无恶不作都可以,要不是他老爹是当官的,早就被开除了。”
“呵呵……跟讲评书那个名字差不多啊!”李重心中暗自冷笑,从袁守成一露面开始,李重就感觉袁守成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带着墨镜,但李重依旧感觉到袁守成的眼光不住的在妹妹胸脯上面扫来扫去。也可以说李重唯心主义,但不管怎么说,李重对袁守成都没什么好印象。
有机会一定弄死他,省的给妹妹找麻烦!李重心里暗自发狠。
不怪李重心思狠毒,李重本来就是孤儿,在这个人心不古的年代,一个孤儿的成长要经历过多少险恶可想而知。后发制人那是大人物的专利,草根李重更明白一个道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自己无权无势,自己和妹妹万一被袁守成找个机会坑了,想要说理,都有可能找不到地方。所以莫不如先干掉他,以绝后患。
至于是不是会冤枉袁守成,李重就不在意了,反正妹妹说袁守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家小饭店里,李重和妹妹相对而坐,徐梦丽吃得小嘴油汪汪的,一脸享受之色,就像吃到鱼的小猫一样,看的李重既幸福有心酸不已。在这个看似富庶的年代,总有些人回把能吃上肉看做是幸福,不幸的是,自己和妹妹就是其中一员……幸运的是,自己和妹妹偶尔也能吃上一次肉。
从兜里掏出一章墨绿色的银行卡,李重说道:“妹妹,这里有五千块钱,拿去交学费!”
徐梦丽眨了眨眼睛,问道:“哥哥,咱们不是只有两千吗?你怎么突然一下有钱了?”
李重笑道:“老板先发了一个月工资。”
说着话,李重有拿出一叠钱来,数出一千块,想了想,李重又抽出两张,递给徐梦丽,说道:“这是给你生活费,不用像以前那么节省了,买个便宜点的手机,省的哥哥到时候找不到你?”
徐梦丽急忙摇头说道:“不用了哥哥,我有奖学金,节省一点就够花了,你留着钱买两件好一点的衣服,凭哥哥你的长相,没准能在酒吧勾引一个美女给我当嫂子呢。”
李重苦笑道:“别开玩笑了,能去酒吧消费的,那个不是富婆,看不上我的,估计你哥哥我就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不是还有我吗?”徐梦丽闻言将心里的话脱口而出,霎时间羞的满脸透红。
李重看着妹妹艳若桃李的脸蛋,也不说话,只是轻轻地笑起来:“呵呵……”
而徐梦丽也不敢再说了,只能陪着李重干笑:“呵呵……”
“呵呵……”
“呵呵……”
靠在吧台后面的服务员看着两个男女傻笑,心中偷骂道:两个神经病!
和妹妹说了一会话,李重就回到家中睡觉了,不睡觉不行,李重还没修练到不眠不休的地步,酒吧的工作通常是忙到后半夜的。
不过李重还是过于悲观了,他大小算是个领导,怎么能和普通的保安一样呢,再加上阿虎心存愧疚,对李重十分照顾,所以李重的工作很简单,说是耗时间也不为过,就在楼上的监控室里呆坐,可以打打坐,练练气什么的,这让李重窃喜不已。
经过十几日的时间,李重感觉到体内元气渐渐充足起来,对于结成金丹有了一丝奢望。
这一天正好赶上阿虎休班,李重坐在椅子上练气,一个保安忽然疾步而来,说道:“李哥,红姐有麻烦了,你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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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夜鱼龙舞,暗室渐生香
李重急忙把眼光放到监控器上,却发现红姐正隔着桌子和三个人对峙,急忙站起身来,抓起外衣,招呼几个人快步下了楼梯。
见到李重前来,红姐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高声说道:“李重,你带几个人,把这三个人送请出去!”
说是请,其实就是赶出去,这一点李重早有心理准备,毕竟一看这三个家伙就不是什么好人,一个个长得凶神恶煞,身上好纹着张牙舞爪的龙,老虎,饿狼什么的,就差没在脑门上写“我是坏人”四个大字了。至于原因,李重一点都不关心,无外乎就是调戏小妹妹,打架斗殴,收保护费什么的,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
李重闻言上前一步,挡在红姐身前,笑道:“三位大哥,请吧!”
“臭婊子……敬酒不吃吃罚酒!”胸口纹着恶龙的显然是三个人中说话的,一听到李重开口赶人,当即飞起一脚,踢在身前凳子上。
李重和他隔着一张桌子对持,桌子是最为常见的不锈钢玻璃桌,为了备用,每个桌子下面都有个不锈钢凳子,这人一脚正好踢在不锈钢凳子上,凳子从下往上撞到桌面上,发出砰地一声巨响,桌面碎裂,连带着烟灰缸,酒瓶等物轰然而起,直奔李重飞去。
红姐就站在李重身后,刚听完流氓骂自己,还没等还口,就见到污水碎片向自己飞来,吓得张口惊呼。
就在恶龙抬脚踢向不锈钢凳子的时候,李重也做出了反应动作,只见李重扯下外衣,向前一抖,外衣就像乌云一样向前照去。
在李重搅动外衣的同时,不锈钢凳子撞击在玻璃钢桌子下面,在清脆的爆响声中,桌面轰然炸裂,各种碎片四处乱飞。
透过搅动的外衣,李重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一颗颗玻璃残渣就像冰雹一样,迎面而来,在玻璃残渣之中,夹杂着十几片旋转翻滚的玻璃碎片,这些玻璃碎片的杀伤力跟小刀没什么两样,甚至在锋利上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半空中,两盏玻璃杯碰撞在一起,然后像冰块一样碎裂开来。
最引李重注目的是一只墨绿色的玻璃酒瓶,酒瓶在半空旋转,以李重的耳力,都能听见呜呜的破空声。随着酒瓶的旋转,暗红色的酒水泼洒出来,在空中留下一道道暗红色的螺旋形圆圈,所以李重第一个选择用衣服裹住的目标就是这支沉重的酒瓶。
当然,在场的所有人中,也只有李重有这个能力看清桌面碎裂之后的情况,在别人眼里,还是乱糟糟一片的,就像红姐,现在还没能把惊呼声喊出口呢。
不过就算李重速度快,眼力够,爆发力强,有所准备,但坦白说,用衣服裹住袭来的碎片绝对不是一个好选择,想要用一件外衣裹住所有飞来的碎片,是一件很需要技巧的举动,基本上也就跟电影里面演的特技差不多了。
就算李重的爆发力和反应速度都够,李重的技巧也绝对不合格。
不过李重也不能躲开,你是来当保安的,见到危险就躲,把柔弱对付女老板暴露在枪林弹雨之下,还算什么保安,不管算不上保安,就连男人都算不上。
在呜呜的破空声中,李重的外套在半空中舞出一团黑影,外套像雨伞一样将绝大部分碎片挡在身前,耳边尽是噼噼啪啪的爆响声,随着李重继续搅动外套,这些碎片也都被外套包裹起来,拧在一起,形成一大团。
李重借势把外套扔出去,砸在恶龙的胸口上,这一击很重,衣服里裹着酒瓶子、烟灰缸、玻璃碎片,杀伤力跟流星锤差不多了,所以恶龙惨叫一声,就倒在地上。而这声惨叫,也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这一切写的麻烦,但实际上也就是一两秒钟的事,等到恶龙倒在地上,旁边的老虎才一拳砸向李重的头部。李重左手挡了一下,随即一巴掌抽出,扇在老虎的脸上,老虎打着转就飞了出去,人在半空中还喷出两颗大牙。
眨眼之间,李重就击倒了两名对手,最后的饿狼这才愤然而起,凌空一脚踢来。
这货怕是有病,李重看着饿狼盘旋在半空,心中暗道。
打架斗殴吗!动作越简练越好,没事别装黄飞鸿,跳起来踢人是最危险的,在半空中根本没办法借力躲闪,遇见个爆发力强的对手,那就跟找打没什么两样。当然了,你要是能练到御气凌空,折转自如的地步,那么凌空出招也无伤大雅。
饿狼显然没练到传说中的地步,李重一个垫步靠了过去,让过凌空扫来的大腿,伸手就把饿狼在半空扯了下来,砸到正哼哼唧唧的恶龙身上,本来恶龙就扎了一身玻璃碴子,再被恶龙死命一压,两个人顿时同声哀嚎起来。
不到三秒钟个,两个流氓全部失去战斗力。李重暗地里咂咂嘴,除了一开始舞动外套,李重都没敢动用全力,这种感觉预发不能的感觉实在叫人不爽。
“哄……”围观的客人立即高声欢呼起来,更有几个衣着暴露的太妹没命的向前挤。嘴里喊着要和李重春风一度之类的话语。这让李重窃喜不已,但心中却欲哭无泪,你要跟我春风一度,偷偷说就好了吗?干嘛叫得人尽皆知呢。
不光是关中,就连红姐和两个跟班也看的目瞪口呆,平时大家都说李重功夫不错,红姐也曾经看过阿虎和李重比武,但那只是切磋而已,和这样招招见血的真打实战完全是两回事,李重的快捷迅猛,彻底震撼了几个人。
在众人的喝彩声中,三个流氓强忍疼痛,互相搀扶着走了出去。
几个保安七嘴八舌的叫道:“李哥真厉害……更跟李小龙一样……李小龙算个毛啊!演电影和真打一样吗……”
“李重……你没事吧?”红姐示意保安闭嘴,上下打量着李重问道。
怎么可能没事呢,我又不是李太白!李重苦笑一声,说道:“身上被扎了几下,等会我脱衣服看看,估计没什么大事。”
红姐一听,顿时急了,连忙说道:“你受伤了,快跟我上楼,我给你检查一下,实在不行就去医院。”
李重连忙推辞道:“没事,去医院就不用了,待会儿我自己看看就行了。”
“那怎么行?怎么说你也是为了……店里才受伤的!”红姐皱起眉头,不仔细看看,我怎么能放心。
说着话,红姐也不容李重辩解,拉着李重就奔楼上走去,口中不住的喊道:“让让……”
一名保安看的眼直,忍不住说道:“就算给李哥上药,也应该让咱们来啊,老板怎么说也是个女人,一见到血,还不晕啊!”
另一名保安闻言一翻白眼,说道:“奶奶的,我怎么跟你这个笨蛋一个班呢?连英雄救美都不懂。俗话那个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时间一长,哥哥情商下降,岂不是要变成情圣了。”
酒客们的狂躁,两个保安的不解和郁闷,李重却憋得满脸通红,唯唯诺诺,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原因很简单,李重坐在椅子上,赤2裸着上身,而红姐则弯着芊芊细腰,琼首紧贴在李重胸口,檀口轻吹,帮李重看伤口呢。只要李重眼神稍“不注意”,就能看见红姐胸前那一点红樱。
红姐的秀发摩挲着李重胸口,感觉又痒又麻,还有那指尖划过肌肤的电击感,再加上红姐身上销魂蚀骨的幽香,让李重心神摇弋,口干舌燥,心脏跳得跟战鼓一样,下身不由自主的昂扬起来。
这很正常,红姐二十七八岁,正是一个女人风韵十足的年龄,再加上暗室生香,李重这个小青年要是不动点什么心思,那就真是柳下惠再世了。
依照红姐的年龄阅历,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李重的窘相,暗笑道:“李重,你很疼吗?”
“不……疼!”
“不舒服!”
“舒服!”
“那你为什么紧绷着肌肉,都拔不出来了(玻璃碎片)”红姐抿嘴笑道。
李重:“……”
“好了!”红姐看到李重愈发窘迫,也不再出言调戏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纤手在李重胸前轻抚一下,站起身说道:“这几天你就不用上班了,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养好伤再来!”
“谢谢红姐!”李重可不是什么勤快的人,听到红姐要给自己放假,自然喜不胜喜。
红姐帮李重拿过衬衣,这才笑道:“这次多亏有你了,不然的话,还真是麻烦!”
李重连忙谦逊道:“红姐,这是哪里的话,维持店里的只需,本来就是我的工作吗?”
红姐轻笑一声,退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说道:“李重,看问题不是这么看的,我打个比方吧,如果没有你,需要几个保安才能制服那三个流氓呢,最少的有七八个人吧?十几个人打在一起,得有多混乱,生意还做不做了,顾客惊吓到了怎么办?”
“还怎有点道理啊?”李重将信将疑的摸了摸下巴,沉思了一会,这才点了点头。
“所以说……”红姐看到李重明白过来,接着说道:“做生意呢,我们要……”
李重听到红姐有长篇大论的意思,急忙说道:“红姐,别说了,我不是做生意的料,我也没想过做生意。”
李重说的可是实话,自从开始修《炼青莲剑气诀》之后,对于做生意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不就是钱吗,等练到飞檐走壁的地步,随便找几个贪官污吏,钱不就来了,无本买卖可比做生意快多了。
至于法律问题,李重连想都没想过,那些贪官污吏的钱也不是干净的,抢了就抢了,李重一点心理压力也没有。
红姐皱了皱眉,柔声道:“李重,难道你就想干一辈子保安吗?”
李重轻嘘了一口气,慢慢说道:“红姐,我的世界,你不懂!”
一直等到李重离开房间,红姐也没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原因就是李重说的一句话:我的世界,你不懂!
千万不要怀疑这句话的威力,本来李重就是以英雄救美的形象出现的,再后来,李重在红杰面前坦露上身,露出一身近乎完美的肌肉,很容易就能吸引一个成熟的女人。再加上神秘,基本上是个女人就会沉沦其中。
当然这也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被吸引的女人不愁温饱,毫无疑问,红姐就是不愁温饱的小富婆。
所以到了第二天将近中午的时候,还没等李重睡醒,就听到大门外传来汽车的喇叭声。李重穿上衣裤,出门一看,就见到红姐拎着一个纸袋漫步而来,一见到李重就笑意盈盈的说道:“李重,你住的地方还真偏僻呢,要不是给有王方指路,我可找不到这个地方!”
李重揉了揉脸,有些惊异的问道:“红姐,你怎么来了?”
红姐冲着李重抛了一个媚眼,嗔道:“我来照顾你啊,顺道给你买件外衣。”
李重喃喃道:“这不太好吧?”
“见外了不是?”红姐装出一副很不乐意的样子。
“呵呵……”李重干笑一声,急忙说道:“快进屋吧,等我洗把脸再给你倒水啊!”
等到李重洗漱完毕,红姐已经解开纸袋,拿出一件半身的羊绒外衣,笑道:“穿上看看,看姐姐的眼光如何?”
说实话,李重一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有些激动的接过来,三下五除二套在身上,还真别说,干体力活出身的李重真是一个衣服架子,在加上最近修仙,穿上一件好衣服确实有点玉树临风的感觉,看的红姐眼中波光粼粼。
“真帅气!喜欢吗?”红姐一拍巴掌,斩钉截铁的说道,用邀功的眼神看着李重。
“谢谢夸奖!”李重点点头,他确实很喜欢红姐买的外衣,但李重喜欢的不是衣服的价格和料子,而是样式,红姐可不知道李重心里想什么。李重心里的想法极其破坏气氛,啧啧……这件衣服不长不短,刚到膝盖,既不影响行动,还能在里面藏把刀剑什么的,怪不得香港电影里面的老大都爱穿风衣呢?
当然,李重也是不知道这件外衣的价格,要是知道的话,李重也会咂舌的。
一男一女独处房中,时间过的自然极快,仿佛只聊了几句,就到了吃饭的时间了。人家好心好意来看自己,李重怎么说也要宴请一下,于是李重问道:“红姐,你看都快十二点了,是在我家吃口呢,还是出去吃呢?”
“在家里吃吧!正好看看你手艺如何,嗯……为了表示感谢,我可以帮你收拾屋子,刷刷碗什么的。”红姐嫣然一笑,慢慢答道。随即站起身来,也不问李重,自己施施然找拖布抹布去了。
“好吧!”李重点了点头,开始脱衣准备做饭。
不过李重一边脱衣服,一边看着红姐拎着抹布擦桌子,只见红姐秀发懒散,腰身曼妙,胸前双峰隔着贴身小衣鼓胀欲出,颤颤巍巍,李重心中暗暗感到有些不对劲,这个红姐对自己好像一点也不避忌……热情的有点过头了,莫非……莫非……李重越想越窃喜不已。
于是李重在做饭的时候使出了十八般武艺,菜刀用的跟绝世宝剑一样,刀影纷飞,切得蔬菜整整齐齐,就像被被尺子量过一样。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不到二十分钟,李重就端上来两个小菜,一个是清炒黄瓜,一个是韭菜炒鸡蛋。这倒不是李重刻意素食,要知道李重脱贫致富没多久,家里没有冰箱,更没有鲜肉了。
做饭的时候轻松愉快,但吃饭的时候,红姐和李重就不怎么放得开了。
先说李重,李重不是什么多情公子,除了和妹妹,就没什么对付女人的经验,大美女送上门来,李重自然会有些手足无措,唯唯诺诺了。
红姐虽然阅历多一些,但总归是女人,刚才表现的已经够热情了,总不能不过一切到自荐枕席吧!那自己在李重心中也太随便了,就算有些亲热动作,也要李重主动才是,可李重会主动吗?
于是在极其暧昧,尴尬的气氛里,李重和红姐怀着期望,失望,后悔,自怨的心情,吃了一顿极其香甜,又寡然无味的午饭。
吃过午饭,李重心想有句话说美女都是睡出来的,便试探着问红姐是不是要睡个午觉,却没想到红姐只是沉吟片刻,便答应下来。
不过选床的时候倒出了一点……意外情况,李重坚持让红姐睡妹妹的床铺,没想到红姐很坚定说女孩子不喜欢人家动自己的东西,在李重的床铺小憩一会儿就好了。这让李重有点惊异,实在是搞不懂红姐的心里到底再想什么。
说起来女人的心思真的很奇怪,红姐和李重聊过之后才知道,李重还有个异父异母的妹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不过凡是有阅历的人都知道,男女之间,除了亲兄妹,哪会有纯洁的感情,于是红姐就想的多了一些,怎么说自己也不能睡到徐梦丽的床上,那有种……雀占鸠巢的感觉。
总之,是一种很不正常,很不舒服的感觉。
李重在屋里待了一会,见到红姐睡熟了,便轻手轻脚的来到院子中,盘膝坐到大树下面,修炼《青莲剑气诀》。
但李重盘坐良久,也达不到心静如水,感悟天地的境界之中,满脑子都是红姐那妖娆的身姿,似嗔似笑的娇艳,浮想联翩,还没到一分钟,李重就感到浑身燥热,胯下的小兄弟蹦蹦乱跳。
李重苦笑一声,心道:怪不得上古的练气士都跑到深山大川修炼,视美色如同洪水猛兽呢,这心境一乱,修炼起来事倍功半啊。不过书上写这些练气士有时候也会到红尘中修炼心境的,所谓红尘炼心便是如此,那么自己算不算的上红尘炼心呢,莫非红尘炼心还要先跑到深山老林修炼到一定程度才能进行?
其实这次李重倒有点妄自菲薄了,上古时代的人多单纯啊,乍一见到美色,自然会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可现代人呢,差不多都经过无数苍老师这样伟大表演艺术家的洗礼、熏陶,就是李重也偷偷欣赏过,再对美色的抵抗力上,要比古人强上许多。
不过现代人比古人比起来,缺点更大,特别是人心浮躁,迷醉权势金钱,想要修炼有成更是难比登天。
李重思绪飘飞,但也不停止修炼,他也知道自己毕竟没有师傅淳淳教导,想要修炼有成,必须要克服重重困难,女色也是其中之意。当然,李重没打算学佛家四大皆空,李重的想法很简单,修炼的时候能客服就可以了。
就在李重胡思乱想之计,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轻柔的脚步声,睁眼一看,却见到红姐蹑手蹑脚的往自己这边走,忍不住低声说道:“有贼……”
红姐被李重忽然一声吓得差点没跳起来,忍不住嗔骂道:“要死了你……”随即又感到言语太过暧昧,俏脸腾的艳红起来。
不过女人最大的本事就是变脸,没过一秒钟,红姐的脸色就在此变得正常起来,就连身形也从蹑手蹑脚变成妩媚典雅,这让李重暗暗怀疑起李大剑仙的传承来,自己都修仙了,还能眼花,真是怪事!
几句调笑之后,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又活跃起来,红姐试探着问道:“李重,刚才你在修炼……内功吗?”
“算是吧!”李重心说反正说修仙练气你也不信,内功虽然玄幻点,但总比修仙好接受一点。
“哦……”红姐点了点头,问道:“那你就打算一直修炼这个武功……不打算做点别的什么吗?”
李重闻言愣了愣,有些奇怪地问道:“你说的……做点别的什么,到底是什么呢?”
红姐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当然是想办法出人头地了,比如演电影啊,以你的武功,大红大紫不是问题吧!再比如说你可以踢足球,打篮球,一样能功成名就的!”
李重笑了笑,低声说道:“就算不演电影,进体育界,一样可以功成名就的……功成名就也就是挣钱、有地位吧?这个很简单啊!”
红姐很是惊讶的看了李重一眼,过了好一会才说道:“钱不缺……关键是地位,在华夏你也知道,地位最高的,一直是那些人。普通人,如果没有地位和影响力,就算有钱容易被人盯上,除非移民,不过我想李重你不会移民吧!”
“呵呵……”李重哑然一笑,应付道:“我考虑考虑吧!”
李重这话说得口不应心,对红姐的话也嗤之以鼻,在李重心中,什么叫他们的地位最高,那是对普通人来说的。归根结底,那些人也只是凡人罢了,如果真有人不长眼惹上自己,抬手杀了就是,谁敢追查就接着杀人,杀到他们怕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