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仰大侠》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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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侠与乞丐
有人说。
这个世道上没有侠,只有真恶人,和伪善人。
真恶人并不一定会作恶,他们可能只是恶得不明显,恶在一些,甚至算不得是恶事的琐事上。
但是他们的心里,却绝对没有善念。
伪善人也并不一定就不会行善,他们甚至会真心实意地去做几件善事,又或许不只是几件。
可世上总没有绝对的善,人的天性也总免不了丑陋。
“善人”心下积压的恶念多了,等那张良善的面具掉下来的时候,藏在其背后的面孔,说不得会比恶人还可怕,还扭曲。
于是又有人说,这个世道上应当还是有侠的。
但也分大侠,中侠,和小侠。
大侠为国为民。
中侠行侠仗义。
小侠江湖义气。
对于前者的观点,王戊一直十分赞同。
这其中的原因,不只是因为教她这个道理的人,是将她养大的师父。
更是因为她活了两世,自然比多数人都要清楚,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道理。
每个人都是有私心的,几乎没有人可以在自己的私心被触及的情况下还毫不动摇。
至少王戊至今没有见过那样的人。
而她又是一个只相信眼见为实的性子。
所以在王戊看来,只要不算是恶的人,就都是“伪善”的,包括她自己也是。
毕竟,人啊,皆有好几张面孔。
你不能当个真善人,那便只能做个“伪善人”了咯。
盖因如此,王戊同样不相信这个世道上有侠。
前提是,如果那些大侠,真能像传闻中所说的那般,大公无私,义薄云天的话。
至于后者的观点,王戊历来都是嗤之以鼻的。
因为侠就是侠,到了那种境界的人,就应当既能行侠仗义,又可以为国为民,身上自然也少不了些许江湖义气。
这三者不应该用来作为区分侠的方式。
而侠也不应该有大小之分,否则,侠便不再是侠了。
其实说到底。
这些近乎于是执拗的“偏见”,终归都是因为在王戊的印象里。
侠这个字的分量,仍然还是有些重的。
呵,想来也真有趣,她这个根本不相信侠的人,却意外的在意侠这个字的含义。
细细回忆起来,上一世的“他”,确实也曾对着书本幻想过一些江湖与侠客的故事。
其中有风花雪月的柔情,有忠肝义胆的热血,有惩奸除恶的快意,有拂袖而去的洒脱。
但是慢慢的,“他”也就在生活的压力下,一步步地认清了现实。
一点点地,忘了“他”的大侠梦。
所幸“侠”的概念,在“他”的记忆里依旧是纤尘不染地,被静静地被搁置在那,始终都未曾有过半点改变。
以至于对此世的“她”来讲,于当今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侠。
起码她走遍了大半个当朝河山,也没有遇到过一个真正的侠客。
虽说,王戊也不是没有想过,由自己去当一名真正的大侠,起码在她刚刚了解到这个世上居然真有武功这种东西的时候,类似的念头曾在她的脑海里出现过。
但是随着她遇见了她师父,并跟着对方跋山涉水,行走四方之后。
四季一轮轮地过去,见惯了江湖武人,和市井喧嚷的她。
渐渐的,也就没再有过这般的想法了。
因为她自认明白了这江湖背后真正的面目。
那是一个,同前世几乎一般无二的人间光景。
哦,别误会,这所谓的一般无二,说得并不是这世上的物件儿,而是这世人的活法。
或许,无论哪个世上的人,最终都是会活出一些苟且吧。
谁也不比谁高尚,能不要太苟且的活着,便应当知足了。
我大概,是成不了一个大侠了。
王戊想。
因为她的心,早已不够炽热。
因为她终究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少年了。
人总是这样,待到赤子之心蒙了尘,便再难做到什么初心不负了。
理所因当的,王戊也就放下了自己重活一世的身段,心安理得地做起了一个江湖浪客。
毕竟再怎么说,她也已经是一个在“下九流”里混迹多年的人了。
身上所带着的,也大多都是些市井间的驳杂气息。
去做一个“风尘中人”,显然会比去成为一个只存在于画本中的侠客,来得要适合她的多。
既然走在风尘里,那就没有谁能不染风尘的。
既然沾染了风尘,那就免不了要被蒙住些心思了。
江湖下九流:是为一流巫,二流娼,三流戏子,四流梆。
五流打狗,六吹手,七偷八盗九卖“糖”。
与寻常的市井下九流不同的是,娼妓不再是最低贱的职业,船夫与脚夫也未落得个下流之名。
排在最末的卖“糖”更不是吹糖人的意思,而是用“糖”来拐卖孩童的奸人。
这种人在江湖人眼中甚至比排名第八的盗墓贼更令人不齿,所以便将他们排到了最后,好叫世人唾弃。
而王戊的职业呢,则是五流的打狗,也就是乞丐的意思。
因为是不劳而获之人,所以被排在了四流的更夫,与六流的吹丧之间。
不过准确的来说,王戊也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乞丐。
她,只是一个丐帮弟子而已。
此世之间的丐帮与乞丐,二者虽然在名字上只有一个字的差别。
但是他们在为人处事,与言谈举止这些个方面,却通常有着很大的差异。
至少,这一世的丐帮弟子从不行乞。
他们只是打扮得有些破烂而已。
嗯,用客气点儿的话说,就是有点不修边幅。
总之,虽然从外形上来讲,丐帮弟子同一般的乞丐确实没什么两样。
但是他们终归是武林中人,与出来讨生活的乞人相比,处境自然要好上许多。
更不必为了生计,去死皮赖脸地向别人求那么一两个铜板。
境遇不同,两类人之间,当然便有了分别。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
江湖中,大部分的乞丐也都开始自称是丐帮的外门弟子了。
或许是为了给自己的落魄添分底气,又或许是看中了丐帮在江湖上的那点薄面。
反正多个名头总比没有名头要好。
以至于到了最盛极时,丐帮甚至被江湖人戏谑地给安上了一个江湖第一大帮的名头。
是嘛,毕竟放眼望去,能见到的乞丐基本都是个“丐帮弟子”,那可不就是江湖第一大帮了嘛。
有趣的是,当时的丐帮帮主在听闻了此事之后倒也没有生气。
反而让门下的帮众,出门在外时多多接济一下那些真有难处的“自家兄弟”。
再加上丐帮弟子大多率性洒脱,行走江湖不拘一格,身上又没什么架子,还同乞人一般穿着邋遢。
于是慢慢地,丐帮帮众与各地流落街头的“外门弟子”们,居然还真就变得亲如一家,难分你我了。
乃至到了现在,多数人都是直接把丐帮弟子与乞丐划等号的。
而丐帮的门人们呢,也懒得去解释什么。
反正他们从加入丐帮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不在意所谓的世人眼光和自己的身家名声了。
何况他们中的不少人,在加入丐帮之前,本就是个落难街头的流民。
所以说他们是游侠儿也好,说他们是打狗也罢。
到底无非就是一个称呼而已,他们尚不想与人多做纠缠。
自己看谁顺眼便于谁来往,这种事,其他人还管不着。
正所谓:
一根绿竹肩上架,二两葫芦掌中拿。
三枚铜钱买作酒,四时皆醉任笑话。
五捆茅草缠足履,六块破布缝衣褂。
七荤八素不贪多,九般脏乱莫叫骂。
生难尽兴。
层楼误眼非潇洒。
吾辈流离。
蓬篙人,不羡仙只羡人家。
————丐帮《九九歌》
第二章:宁缺
丐帮,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的去处。
不至于流离失所,进不得给丐帮之门。
若只图一时玩乐,门人会劝你早日离去,回家尽孝,莫要负了好好的年华。
因为对于大部分的丐帮弟子来说,如何回家,这才是一个永远也给不出回答的笑话。
丐帮之人,多没有家,心中唯有门派这么一个牵挂,也可以说是了无牵挂。
毕竟门派终归不是家。
毕竟门人也都难潇洒。
晌午的日头正好,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被一座高楼的青瓦雕檐半掩着,于地上落下了一片斜影。
路上的人群往来,叫卖的商贩,行道的伙夫,笑闹的孩童,默不作声的江湖客。
都有,无时无刻不彰显着一副人间百态。
护城河的河道间撑着几艘小船,该是替人运货的,又或者是接人赏玩的。
横架于两岸的石桥上,一个说书人正摸着胡须拍着板,搭着张方木桌子,老神在在地讲着一段龙蛇演义。
引得不少人都驻足停留,听得那叫一个神采奕奕,有滋有味。
石桥旁的阴凉处,某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姑娘,正抱着胳膊斜躺在那,合着眼睛打着瞌睡。
她,叫做王戊。
上辈子是个男人,这辈子是个女人。
“生”来五岁,因为是穿越重生而来,所以不记得此生五岁之前的任何事情。
她只是一个男人的身份死去,一睁眼,就变成了一个小女孩。
中间适应身份用了不少的时间。
直到九岁,她遇见了她师父,丐帮一袋长老庞万山。
此后她便拜入了丐帮,跟随师父游走各地,学习武艺。
偶尔会回门派看看,但停留的时间总是不多。
她师父和门里的关系不算太好,每当她问起此事的时候,那老头总是这样回答。
一十六岁,王戊粗通了半门内功,一门拳脚,两门轻身戏,三门趟步术,师父说她天纵奇才,可以自行闯荡江湖了。
于是第二天,庞万山便独自离开了,只留下了王戊一人,还继续漂泊在这江湖上。
那老汉去了哪,没人知道,只知道,他大概是去了北边。
一十八岁,王戊因为一次奇遇,学会了一门贴身步法,其名为,九宫步。
今年,王戊一十九岁。
她已经在这世上独自行走了三年。
前年十月,东临鄱阳城,门里托当地的乞人给王戊带了封信。
信中说,掌门决定指她做门内的青木堂执事,叫她在外行走,见到丐帮弟子就帮着照拂一二。
并言明,于这世上,她也不是孤单一人。
不必总是形单影只,有空,便常回门内看看。
别的没有,酒菜还是有一些的。
说实话,王戊与自家门派的掌门并没有见过几面。
在她的印象里,掌门就是一个相貌方正的中年男人,脸上总是带着一丝浅淡的笑意,给人一种平和温良的感觉。
眉间又时常泛着丝愁容,仿佛他始终有个解不开的心结,让人能从他的眼中品出几分如同药酒般的苦涩味道。
青木堂的执事,在门内的地位不低。
本来不应该让王戊这样一个小姑娘来做,何况她还常年在外,没怎么回过门里。
至于掌门到底是出于一个什么样的想法做下的这个决定,王戊也说不清楚。
总之,她没有拒绝,只是收下了信,便再次踏上了属于自己的路。
昨夜的天儿有点冷,不过王戊身怀内气,倒也不怕风寒。
她已经在这鄱阳城里呆了一年有余,本想着来寻一个故人,却一直没有见到,便一直留了下来。
至于原因,王戊想,许是她自己终究还是想找着些,那人留下的什么蛛丝马迹吧。
好知道对方到底是生是死,又过得如何。
以便在心里作个念想,又或者说,是断了心里的那份念想。
不过如果,非要说这份念想是什么的话,那就要从很久之前开始说起了。
那年,王戊刚刚来到这个世间,恰逢岁末大雪,又是一个寒夜,街上到处都是白皑皑的一片。
她的身份便是这座鄱阳城里的一个孤儿,身旁无亲无故,兜里不存分文,全身上下唯有两件粗麻布衣可以算作私人财物。
天很冷,粗麻衣的御寒能力几乎等于没有。
感受着热气从自己的皮肤,血肉,与呼吸中消散。王戊觉得,自己大概是又快要死了。
是的,又。
毕竟她才刚“活”过来,带着前世,一个青年男人的记忆。
这种好似玩笑一般的境遇,一度让王戊以为:自己只是在做一场梦,一场等到死后,才想起来做的梦。
然而四周的一切又都是那么的真实。
漆黑昏暗的古城,木屋连结的街道,漫天飞扬的大雪,还有几盏挂在屋檐下,随风飘摇的灯笼。
当然,以及灯笼间那一点点,难以照亮夜晚的微光。
“所以,这里莫非是酆都吗?”
可能是真的已经被冻迷糊了,王戊蜷缩在街边的一个墙角下,用双手抱着自己的胳膊,抬头望向了天上的雪花喃喃自语道。
“这里是鄱阳,酆都还要再往南边走些。”
这时,一个同样稚嫩的声音突然在王戊的身边响起。
愣了一下的王戊眨了眨眼睛,呆呆地侧目看去。
才发现有一个与她这具身体差不多大的小男孩,正静静地立在不远处,穿着四五件破烂的衣服,怀中抱着半捆木柴,用一双古井无波的眼睛平淡地望着她。
“······”
“······”
“你在这里做什么?”二人对望着,许是一阵沉默之后,小男孩才再一次开口问道。
“我。”
“我不知道,我没有地方可以去······”王戊应当是不打算做隐瞒,却又略显恍惚地答了句。
心中想着,对方是不是什么勾魂的使者。
或许是得到了一个意料之中的答案,小男孩的神情并没有出现什么变化。
他只是缓缓地点了点头,接着转过身,又回头看了王戊一眼说道。
“那你要跟我来吗,起码我可以让你活到明天早上。今天晚上的雪太大了,你再待在这里,会死的。”
死吗,我不是已经死过一次了吗······
茫然地想着这样一个事实,王戊的睫毛颤了颤。
但最终,她还是站了起来,轻声地对着男孩颔首应道。
“好。”
于是,雪夜里,男孩抱着手中的柴火,走在前面领着路。
而女孩,则是迈着自己冻僵的双腿,面色苍白地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的脸上都没有什么表情。
就仿佛,他们真是什么幽都鬼城之中的孤魂野鬼一般。
不过也是,流离失所的人,又和鬼有什么区别呢。
“噼里啪啦。”
城西的一间破庙里,被烤干点燃之后的木柴跳动着火星,同时发出了这个雪夜里除去风声之外,另一种萦绕在人耳畔的声响。
与风声不同的是,风带来的是寒冷,而燃烧的木头,带来的则是温暖。
不过这种温暖,在眼下这般的环境中显然并不能让人感触深刻。
毕竟相比于这个寒夜,它显得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仿佛风只要再大些就能将它吹散。
但它又多少可以抵御一些严寒,再配合两捆足以塞满衣服的茅草。
将王戊领回来的男孩觉得,如此,他便不算是食言了。
至少这样,坐在对面的那个女孩应该就可以活到明天早上了。
外面的风依旧在猛烈的吹着,呜呜作响,好似鬼哭狼嚎。
所幸破庙的四壁都还算完好,大门处还有两扇勉强能够闭合的门扉。
虽然木质的边缘已经有些漏风,但总算是将大部分的风都挡在外面。
木柴堆砌的篝火上火焰抖动着,王戊揣着怀里的两捆茅草,目光呆滞地望着那跳动不止的光芒。
身下逐渐因为火光恢复了些许温度与知觉的肢体,让她终于确定了一件事。
自己,大概是又活过来了。
以一个常人无法理解的方式,从一个21世纪的青年,变作了一个似是生于古代的小女孩。
她叫做王戊。
今年五岁。
这就是在王戊的脑海中,所能够找到的有关于这具身体的全部记忆。
一个名字,一个年纪,除此之外,她便算是一无所有了。
哦,对,还有两身破衣服。
“你。”听着耳边木门颤抖的声音,男孩坐在篝火的另一侧,抬起了眼睛,扫了一眼神情淡然的王戊开口问道。
“不害怕吗?”
“不怕。”王戊的声音很清冷,带着一种近乎不容于尘世的疏离,让人感觉就像是在听一个死人讲话似的。
嗯,事实上,她也确实是刚找回了一点活人的自觉。
“是吗。”男孩大概是轻轻地出了一口气,接着,将身子倚靠在了破庙的墙壁下。
半响,他侧过了头,看着庙中的那尊,破败不堪,又面目狰狞的金刚塑像出声说道。
“真好,有的时候,我会很怕,怕自己会死······”
看他的样子,无需多猜,便知道他大概是同如今的王戊一样,也是一个流浪的孤儿。
他比王戊多拥有的,无非就是三样东西,几件厚实些的衣裳,一捆偷来的柴火,还有一间勉强能够用来遮风避雨的,铺着茅草的破庙。
这地方,偶尔也会有其他的乞人会来。
不过今天倒是只有他们两个。
虽不知道这具体是因为什么,但男孩也懒得多想。
“呼,呼!”
风声又变得大了一些。
在这个既显得太过喧嚣,又似是一片死寂的夜里。
男孩的声音沉闷了许久,终于,再次响了起来。
“我叫宁缺儿。”
应当是过了几个呼吸,他的声音得到了女孩的回答。
“我叫王戊。”
然后,二人之间便再没有多说什么了。
以至于一夜无话。
第三章:五十两银子
那晚之后,王戊与宁缺儿之间,像是达成了什么默契。
他们谁也没有开口,便开始搭伙儿过起了日子。
为了不饿着肚子,也为了活下去,两人几乎什么事都做过。
偷过牙儿街的馒头,骗过阔小孩的糖人,抢过摊小贩的果子,甚至夺过看门犬的狗食。
当然,他们也不是完全没有出过岔子。
例如偷东西被抓住的时候,物主基本都会对着他们一顿打骂,过程中少不了拳脚相加。
每每到了这时,宁缺儿都会抱住王戊,趴在地上,死死地把她护在身下,任由着那些人的拳头打在他的背上,紧咬着牙一声不吭。
有好几次,王戊看着宁缺儿那副苦苦支撑,又闷声不响的模样。
还有对方因为疼痛而忍得通红的脸颊。
她木然的眼神都会不自觉地微微一怔。
说实话,王戊本该已经是个死人了。
但是重活一世的滋味,似乎也不像她想象中的那样没有半点意义。
偷东西被逮着的下场自然不会太好,宁缺儿通常都会被打个半死。
然后,王戊就会尽可能地想办法,去弄些草药来,好方便照顾这位让她避免了受伤的恩人。
实事求是地讲,她不喜欢受人恩惠,可以她现在的处境,确实也没有资格去拒绝别人的好心。
她的身子太孱弱了,要是真挨上一顿打,很可能会要了她的命。
有句老话说得好,人不是必须要活着,只是不喜欢死去的感觉而已,王戊也一样。
一个人挨打总比两个人挨打要强,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做一些别的事情,来聊表自己的谢意。
王戊认识一些最基本的药草,其中就有几种具备活血化瘀的疗效。
这是这段时间,城里的一位老中医逢闲暇时教给她的。
同时对方还告诉了她,在城西边的一处山坡上,有不少容易采到的草药。
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救急时用用还是可以的。
这使得宁缺儿每次受伤,起码都还有药可以用,也使得他没有真的被人给打死。
宁缺儿常常会看着王戊熬药。
事实上,他还出奇的挺喜欢这样做的。
这是他从来没有对王戊说起过的一个秘密。
也是他不知自什么时候开始落下的一个习惯。
每当他看到那个平日里总是死气沉沉的女孩脸上,露出那么一缕担忧的神色的时候。
哪怕这种几乎无法察觉的神色,只会在对方的眉间停留那么一瞬。
他的心里,也会不自觉地泛起一丝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情绪。
这种情绪,许是恍惚,许是释然,许是有什么东西被轻轻触及。
总之,可以令他不至于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毫无疑问的是,宁缺儿是一个有些太过孤独,且早熟懂事的孩子,毕竟他已经一个人流浪了太久。
更不需要质疑的是,这种可以理解孤独的成熟是难以忍受的。
无依无靠,无牵无挂的日子,会让人觉得自己的生命毫无意义。
何况宁缺儿还只是个半大的孩童,所以他大概是打算珍惜王戊这个“同伴”的,他想。
否则他也不会在那个雪夜里,向王戊伸出援手了。
宁缺儿的世界确实是残缺的,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
他有太多没有经历过的事情,比如保护别人,又比如感受别人的担心。
这些体验对他而言,都是那样的陌生,却又带有温度。
作为一个不善表达自己的人,宁缺儿总是摆着一副少言寡语的姿态。
但是作为一个孩子的他,有时也会想要一个朋友,亦或者说是一个能够亲近的人。
而王戊,即使与他一样不太爱说话,不过仅以一个朋友来讲,她应该还算是靠谱的。
起码别人为她付出了多少,她就会回馈给对方多少,哪怕她只是将此当成了一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她能够感受到宁缺儿那副淡漠的外表下对她的照顾。
虽然对方从来都没有多说过什么,但他总会在吃饭的时候,把更大的包子分给她。
于天冷的时候,多披一件衣服在她的身上。
等过节的时候,故作随意地送她一两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又可能会讨小女孩儿喜欢的物件。
这种笨拙的关照并不叫人讨厌,王戊也不曾拒绝。
她只会适时地回应对方,以同等价值的报答。
至于她的报答之中是否怀有真正的感情,又怀有多少。
这大概,就只有她自己才清楚了。
两人这种平淡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三年,中间的琐事有烦心的,有顺心的,但总归不至于改变生活的轨迹。
而王戊的性格也在静静流逝的岁月里,慢慢地向着一个愈来愈“鲜活”的方向转变着。
又或者说,是她逐渐恢复了她原本的性格。
死后重生的落差感,终究是因为时间的沉淀而淡化。
女孩大概是变得“开朗”了一些,许是重新适应了自己作为人的身份,找回了那种活着的感觉。
气质也从原本的暮气沉沉,变成了后来的自由散漫。
是的,即使整天只是没精打采的活着,她也要比之前显得“活泼开朗”的多了。
然而生活终归是生活,它不可能永远平静下去。
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毫无征兆地发生。
宁缺儿病了,病得很意外,病得不知缘由。
他只是病了,乃至一病不起。
城里的老中医被王戊求来看了看,良久,又是叹息,又是摇头,自认医术不精,无法解救。
那是王戊来到这个世间的第四个冬天,天气格外的冷,连火都暖不了人冻麻的腿脚。
宁缺儿躺在破庙佛像后的一张草席上,面无血色地听着外面的风雪呼啸。
王戊盘腿坐在一旁,用一根木棒捣着一簇火堆里的几块木炭,上面还烤着一块半熟不熟的番薯。
“其实,你可以离开的。”男孩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女孩,许久,蠕动着嘴唇轻声说道。
“去哪?”女孩头也不抬地问了一句。
“去哪。”宁缺儿眨了眨眼睛:“应该都比留在这里,受我拖累要好。”
“是吗?”王戊没再摆弄手里的棍子,只是安静地注视着身前燃烧的火焰,默默地耷拉着那双,如果洗干净的话应该会相当好看的眼睛。
“那如果,我病了,你会离开吗?”片刻之后,她突然如此问道。
躺在草席上的宁缺儿愣了一下,接着神情复杂地抿住了嘴唇,半响,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
“不会。”
“那不就好了。”王戊像是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似是懒散地挑起了眉头,用木棒将火里的番薯戳了出来。
“行了,番薯也烤好了,吃饭吧。”
“嗯······”宁缺儿看着王戊的侧脸,最终没有继续劝她离开,只是在点头之后,有气无力地张开了自己那张略显“单薄”的嘴巴。
少年的五官很精致,如果不是满脸污垢,他本来应该是个极白净的小郎。
“呵。”王戊打量着他的样子,也不知道是该气还是该笑。
“你倒是会享受啊。”
虽然这么说着,但她还是低下头,用一块布将番薯包着,掰成了两半。
并从上面撕了一小块下来,递到了宁缺儿的嘴边。
“喏,趁热吃吧。”
“你呢?”
“我已经吃过了。”
“是吗······”
那天的番薯熟没熟,烫不烫,宁缺儿已经记不清了。
他只是记得,当时在他的嘴里化开的,是一种难以说明的,甘甜且沉重的味道。
像是能叫他回味很久很久。
转眼间,王戊就已经照顾了重病的宁缺儿三个月。
等到第二年开春的时候,男孩的病大概是已经到了深入骨髓的地步。
他几乎没法活动自己的四肢,甚至很难清楚地说明白一句话,干裂的嘴唇大多数的时候,都只能张合着发出一两声呻吟。
眼眶深陷,形容枯槁。
王戊并不知道他发病的时候具体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但是想来,那应该是生不如死的。
当岁四月。
老中医给王戊介绍了一个人,那是一个江湖浪客,身材高大,面容凶煞。
一条巴掌大的刀疤从他的嘴角一直延伸到了耳朵,就像是一只蜈蚣盘踞在那一般骇人。
他说他可以救宁缺儿,但前提是他得先带走他,因为他要让宁缺儿继承他的衣钵。
说罢,江湖客给王戊露了一手。
他拔出了自己手里的剑,以一个王戊根本看不清的速度,劈断了医馆后院里的一截木头。
不过也是因为他的剑实在是太快了的原因,所以王戊并没有看到,他根本不是用剑劈断的木头。
而是用了一道几乎无法被肉眼所察觉的剑气,在剑刃没有触及圆木的情况下,将圆木劈成了两段。
这样的武功要是放在江湖上,少说也是个一流高手。
然而那时的王戊还没有这样的眼力,以至于她只是将对方当成了一个普通的江湖客。
所幸当时的她起码明白,作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救治宁缺儿。
因此她决定死马当活马医,同意江湖客的要求,让他带走男孩。
不过在那之前,她还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是她偷偷找出了自己从前藏在破庙里的一柄小刀。
第二,是她托江湖客出面,把自己卖给了一户富贵人家做奴婢,换了50两的银票。
然后她便在一个下人的看管下,带着江湖客一同返回了破庙处寻宁缺儿。
路上,王戊暗自将五十两银票藏在了刀鞘里。
并在要走进破庙的时候,请求江湖客和那富家仆人,给她一点单独与宁缺儿告别的时间。
两人答应了,便站在门口等着,远远地看着王戊走进了庙内,坐在了宁缺儿的身边。
今天宁缺儿的状态似乎还算不错,至少意识应当尚且清醒。
因为他在王戊走进来的时候,微微地侧过了眼睛。
这是好事,毕竟王戊还有话要同他讲,如果他没法与人交流的话,那无疑会有些麻烦。
“喂,有人说,他愿意带你走,还可以治你的病,所以我同意了。”
没有任何的隐瞒,也没有丝毫的委婉,王戊坐下的第一句话,便直截了当地对着宁缺儿说明了她的来意。
是吗······
侧着脸地听着王戊的声音。
宁缺儿本就不算明亮眼神,许是变得更加黯淡了一些。
虽然他早就说过,希望王戊能够独自离开。
但是眼下真到了事情要发生的时候,他却莫名的又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了。
我到底,还是成了你的累赘吗······
男孩不做言语地如此想道,良久,才艰难地张开了嘴巴,声息微弱地对着王戊问了一句。
“那,你呢?”
“我会跟那个人走。”伸手整了整宁缺儿的衣领,王戊一边说着,一边回过了头去,对着正站在门外的男仆人抬了抬下巴。
“城南的李家出钱买下了我,五十两银子。”
“你······”听着这话,宁缺儿当即诧异地抬起了视线,带着一份掩饰不住的担忧虑与惊愕,他凝视着王戊平静的神情,半响,又深深地垂下了眼睛:“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轻轻地耸了耸自己的肩膀,王戊难得不打算正面回答宁缺儿的问题,而是将她准备的小刀从怀里拿了出来。
“这把刀是我以前在大街上偷的,刀鞘里有五十两。如果那个要带你走的人心怀不轨,它至少可以让你自我了断。如果你以后要另谋出路,里面的钱应该能够帮你置办一项生计。”
说罢,王戊便在宁缺儿已然呆住的目光中,把刀塞进了他的怀里。
就像是她自己刚刚所说的那样,这刀里有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正正好好的五十两。
“藏好了,别被别人看到。我们以后,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语毕。
王戊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至于宁缺儿能不能藏好那刀,还有他日后的命运又会如何,这便已经不关她的事了。
一把刀,一笔银子,一个或许能够活下来的可能。
这就是她,准备用来偿还恩情的全部报答了。
为了当年的那两捆茅草,也为了这一间破庙。
东西有些少,但也已是她眼下所能拿出的所有。
回过神来的宁缺儿想要伸手拉住女孩,可惜即使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也没能做到这样一件本该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他只能看着她,看着她的背影走向了门外,走进了那片,对于他来说着实有些太过刺眼的白昼之中······
第四章:在大街上不能盯着陌生人乱看
那之后的第二天,江湖客背着被老中医吊住一命的宁缺儿出了城。
他要去哪里,又要去做什么,这些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去问。
王戊只是如约去了李家,甚至没能与男孩再见一面。
出城的时候,宁缺儿的手紧抓着江湖客的衣裳,抓得指节苍白,却又无力松开。
值得一提的是,王戊很快也从李家那规矩严苛的大院中逃了出来。
用她与外貌不符的见识,和重活一世的思维。
逃出了李家的王戊并没在鄱阳城久留。
而是日夜兼程地去了东边。
她准备去看看这个世间,用她余生的岁月,还有往后,应当可以不再怀有目的的时间。
也就是在这样的后事中,她遇见了她的师父,丐帮一袋长老庞万山。
在那年入秋之后的第二个月。
不过真要说起来,这就又是另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我们完全可以等到以后再慢慢去讲。
而现在,还是让给我们把目光聚焦到王戊如今的日子上吧。
在她来鄱阳城,寻宁缺儿的一年之后。
王戊,是一个恋旧的人。
虽然她自己总不愿承认这点,但她的所作所为,却通常都摆脱不了这两个字。
酒,她独喜欢喝香江的酌花酿,菜,她只乐得吃洛城的桂子鱼,至于面食,尝来尝去,她也始终忘不了那牙儿街的馒头的味道。
这些东西的背后几乎都有一段故事,虽然,她从来不会去主动提起那些过往。
自她来鄱阳城已有一年多了。
这地方的天气湿的很,总是小雨连着大雨,细雨连着阵雨。
难得有一天像今天这般的好天气。
王戊倚在一个石墩边,半躺在地上,腰间挂着一个破酒葫芦,背上绑着一根枯黄的竹杖。
或许是感觉到了什么,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缓缓地睁开了本因为在小憩而半眯着的眼睛。
阳光有些晃眼,对于一个已经睡了小半天的人来说,这显然是理所应当的事。
于是王戊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接着懒洋洋地抬起了手,用那本该葱白,却被主人沾满了灰尘的手指,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只从外观上来讲的话,王戊应该也能算是丐帮里的模范弟子了。
一身灰绿相间的布袍上打着错落的补丁,杂乱的粗线头纠缠在一起,颇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下身不是裙装,而是一条完全不符合女子气质的束腿长裤。
脚上没有鞋子,只是绑了几圈破布以防地上的石头割伤皮肤,脚跟和两排形状好看的脚趾都还露在外面。
脖颈处的领口耷拉在两旁,可能是因为这件破衣服本就不合身的原因,使得其下的一只肩膀直接光溜溜地露了出来,也令穿着衣服的人看上去着实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
胸前全敞着,里面没有内衬,也没有寻常的姑娘会穿的肚兜,只有一条白布缠得聊胜于无,甚至没能遮住锁骨,所幸,它们也算是勉强挡住了它们应该挡住的部位。
说实话,像这般衣衫不整的女子,待在街上本该很引人注目才对。
不过由于王戊的扮相实在是太过随性了一点,又或者说,她大概根本就没有打理过自己的形象,以至于她这一副披头散发,蓬头垢面的模样,叫人只想躲着她走,便更别说什么驻足观望了。
人家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盯着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叫花子”瞎看。
要看衣着暴露的姑娘河东街多的是,还白白嫩嫩的赏心悦目,岂不是更美。
所以就连城里时常调戏妇女的地痞流氓都懒得多瞧王戊一眼。
嗯,从某种角度讲,这倒也省了她不少麻烦。
“又饿了啊。”声音稍显沙哑地喃喃自语了一句,王戊似是无奈地放下了自己抓着头发的手,摇摇晃晃地俯身站了起来。
晨间她刚刚经历了一场宿醉,乃至到现在都还有些头痛,脑袋亦是昏沉沉的。
伸手摇了摇腰间的酒葫芦,确定了里面还有些“存货”,她满意地抬了抬眉头,揉着眼角,当是有些自得其乐地打了个哈欠,迈开脚步向着街边走去。
王戊准备去弄些吃的。
准确的说就是馒头配咸菜。
她来鄱阳城的这一年多里,几乎都是这么吃的。
便宜,实在,有趣的是,她倒也吃不腻。
王戊可以说便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因为她总是做着奇怪的事,过着叫人难以理解的日子。
究其原因,可能就是由于她已经死过一次了吧,因此,她对于生活的态度通常会比普通人更加随意一点。
可无论怎么讲,她如今的性格,也比她刚重生那会儿的麻木不仁要好得多了。
起码,现在的她还算是有副人的样子。
而不是一副浑浑噩噩的木头模样。
毕竟人啊,还是要有点人情味,才能算是活出了些自在的。
王戊身上的人情味不多,但终归不至于没有。
就像是眼下,她会和馒头铺的老板招呼两句一样。
“王老汉,来两个馒头,一叠咸菜,最近你出摊儿真是越来越晚了。”
馒头铺旁,王戊熟门熟路地点了些吃食,就地坐在了一处离店面不远不近的墙脚下。
她没坐进铺子里,也没挡着人家的店门口,算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太招待见,也不准备碍着别人做生意。
“得嘞。”管铺子的王老汉与她应该是熟识的,头也没抬地应了一声,便用油纸包了两个馒头与一小碟咸菜,出门放在了王戊的脚边。
“哎,我说王丫头,看在我们两个往前推几百年也算是本家的份上,老头子我劝你一句,你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年纪轻轻的,找点事做或者找户人家,也比整天待在街上晃荡来得要强吧。”
“嗯,你当我想吗,不过我这人破落惯了,就不是个安生的命。”语气懒散地对着王老汉回了一句,王戊如是自嘲一般地勾着嘴角,低下头拆开了纸包,就着里面的馒头和咸菜啃了起来。
一边啃着,她还一边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两枚铜钱,递给了身前的老爷子。
递钱的过程中,馒头被她的衣袖不小心蹭到,当即脏了些许。
她却一点都不上心,接着吃得利索。
心想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唉,罢了罢了,随你去吧。”看着王戊那一副,也不像是会听劝的模样,王老汉摇了摇头,接过钱便摆着手转身走回了店里。
他可认不出面前的这个“乞丐”就是多年前那个爱偷他馒头的乞儿,上了年纪的他也已经不会对乞人驱赶叫骂了。
他只是随口一劝而已,毕竟他也同对方打了一年多的交道,知道对方的性子,亦没什么不能说的。
“老汉,来两个馒头,一碟咸菜。”
然而就在王老汉背对着王戊,抬腿迈进了自己的铺子里的时候,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却又恰到好处地于店门口响了起来。
具体是怎么一个恰到好处法呢。
恰好在,他说话的一瞬间,老汉的一只脚才刚踏过门槛。
王戊的一分视线正好抬起。
蒸笼旁的蒸汽,方被人带出的风吹散了少许。
露出了这个青年腰间的一柄短刀。
一柄刀鞘老旧,样式普通的,应当是再寻常不过的短刀。
于是,王戊的目光顿住了。
老汉古怪着最近的人怎么都只点馒头和咸菜,不过手上的动作倒是一点都不慢。
熟练麻利地打开了蒸笼包起了馒头,嘴里还说着:“成,客官您稍等。”
透过从蒸笼中逸散开来的水汽,王戊看清了男子的侧脸。
那是一张很难用寻常的言辞来形容的面容。
说他英俊吧,但他的样貌中又混杂着一分胜似女子一般的清丽。
说他温和吧,却又没法道出他眉宇间的那分疏离与凌厉。
说他阴柔吧,可他的五官倒又莫名的显得棱角分明,英武非常。
总的来讲,虽然做不出什么准确的描述,但他应当是一个相当好看的男子。
身上的衣衫和挂饰看上去也价值不菲。
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会在一间街边的馒头铺里点两个馒头和一叠咸菜。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细皮嫩肉的富家公子,却在山间田埂里穿着锦衣华服劈柴挑水一样。
且不说这合不合适,至少让人看着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滋味。
而王戊的眼睛却在瞥了一眼他的相貌之后,便定定地停在了其腰间的那柄短刀上。
仿佛那柄造型普通的小刀,看起来比那个人还特别一般。
以至于王戊之后就再没有掩饰过自己的视线。
只是旁若无人地审视起了那柄刀的每一处细节。
第五章:黑脚丫
终于,旁人肆无忌惮的观察引起了青年的注意。
他转过了头来,看向了不远处,这个席地坐在街边的“女乞丐”,随后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似是不解,又似是思忖地皱了皱眉头,开口出声问道。
“这位姑娘,不知,我是否是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
“做得不对的地方?”
王戊的注意力终于因为青年的声音而转移到了他的脸上,下一刻,她便反应了过来,知道自己的行为许是引起了对方的戒心,随即抬了下肩膀,满不在意地说道:“没有啊,怎么了?”
“那姑娘为何一直盯着我看?”青年的眼里显然是闪过了一丝警惕,言语间却不是一个普通的路人该有的口吻。
相比之下,他倒是更像一个江湖人。
这青年隐藏在警惕之中的锐气,让王戊在自己的心里也多留了一个心眼。
“哦,没什么,只是我见你一副身家阔绰的模样,居然也会啃咸菜馒头,难免有些新奇罢了。”她挑着眉头这样说道。
言罢,便低下头继续吃起了自己的东西,像是不准备再与青年多做交谈了。
见王戊主动作罢,青年也没有要上前问个清楚的打算。
他拿过了王老汉递来的馒头,眼睛再次向着王戊的方向扫了一下,就转身离开了馒头铺。
而王戊呢,则是在青年走后,又重新抬起了头来。
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眯起了眼睛,若有所思。
宁缺儿是在这几天刚刚赶到鄱阳城的,在他离开了山穷谷水尽洞之后的第二个月。
他来这里是为了找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姓李。
他找李家是为了寻一个人,那个人,叫做王戊。
虽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嗯,准确的说应当是一十又一年。
但是宁缺儿却仍旧忘不了那个,曾经于他蒙难时,平静地将一柄短刀塞进了他怀里的女孩。
当时的他,只觉得那柄刀便像是刺进了他怀里一样,叫他至今刻骨铭心。
究其原因,该是因为他知道,那短刀不仅代表着女孩那时仅有的自保手段,也代表着两人之间,唯一一份能够好好活下去的希望。
而女孩却将它交给了他,连同着她卖了自由身换来的五十两银子。
这份被对方平静,又或者说是“冷漠”地交予他的恩情,宁缺儿忘不掉,也不敢忘。
更何况,他还记得女孩从前给他熬药时的模样,记得那双好看的眉头轻轻蹙起后的样子,记得他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寒冷的雪夜。
所以,如今的宁缺儿在离开了与世隔绝的山谷之后,就第一时间赶回了鄱阳城。
他要找到那个女孩,无论她是生是死。
若是她因故不在了,他便会去祭拜,然后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若是她还在,他便会尽己所能,许对方一个安定的余生。
一个不再有忧虑,也不再有苦难的余生,好弥补她前半生的伶仃漂泊。
另外,如果对方愿意。
是的,前提是她愿意。
那么无论女孩现在是美是丑,又是何身份。
宁缺儿都已经想好了。
他,会提亲娶她,就像是寻常人家的男女一样,明媒正娶。
这是他在很早之前便决定的事。
不是为了报恩,而是为了当年,那个他宁愿自己受伤,也要将其护在身下的小姑娘。
用世俗的话来讲,他们这也算是青梅竹马,门当户对了吧。
宁缺儿想要护着女孩,一如前边儿所说。
这是他在许多年前,就有了的想法。
一如他曾经觉得,他们应当会一直在一起一样。
可惜从前的他没能做到。
所幸现在的他,该是已经有能力做到了。
与世相辞十余载,昔日故人今安在?
磨剑成锋霜刃白,不为功成为君来。
王戊并不能确定,刚才那个青年腰间的短刀,究竟是不是她曾经送出去的那一把。
毕竟她的刀并没有什么起眼的特点,就只是一把造型与材质都再普通不过的小刀。
一把平常到你随便走进一家铁匠铺里,便可能可以看到的刀。
而王戊之所以会去注意那青年的刀,也只是因为她在冥冥之中突然有了一种感觉罢了。
有没有可能,是我感觉错了?
又或者我只是因为宿醉没醒?
王戊这样问着自己,可脚步却已经跟着青年的身影走了上去。
她要看看他接下来打算去哪。
仅是一个念头闪过,心中便做下了这样一个决定。
于是,一条不大不小的街上,宁缺儿走在前面,回忆着记忆中李家的方向。
王戊跟在后面,回忆着记忆中短刀的模样。
他们似乎都在接近着自己心中所想的某个答案。
直到穿着白衣的宁缺儿,忽地拐进了一条巷子里。
直到王戊在一个分神间动身跟了进去。
“刷!”
刹那后,便是一道剑芒亮起。
小巷内,错落的光影下,宁缺儿没有留手。
冷若寒霜的脸庞半明半暗,暗的,是巷子里的阴影,亮的,是剑刃反射的天光。
他虽然是第一次独自入世行走,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与人交手了,更不是什么没见过血的愣头青。
人在江湖,生死由命,世道险恶,且怀杀心。
这是他师父教给他的话,所以他在感觉到有人正跟着自己之后,就直接把人引来了小巷。
接着便是全力出手,刺出了毫无保留的一剑。
这剑本该挂在他腰间的短刀下面,眼下陡然出鞘,却是寒光利利,仿佛还冒着森森冷气。
不过宁缺儿倒也不至于为了被人尾随这种小事而杀人。
他只是想给对方一个警告而已,一个足够深入人心的警告。
因此,他的剑会停在来人的喉前,停在剑尖刺破其皮肤的那一刻。
想要做到这种事,可不是一动一静这么简单的,他需要一个人对一柄剑近乎入微的掌控。
即使是江湖上那些已经成名的用剑好手,也少有人能够在全力施为的情况下,将剑停于毫毛之间。
而宁缺儿,显然比他们都强。
他的剑够快,够狠,也够准。
可惜,他对手不是对的人。
只见下一瞬,本还站在宁缺儿面前人,便已经向后倒去。
紧接着,就是一只没穿鞋的脚丫子毫不客气地踹在了他的胸口上,踹得他直接向后退了三步。
踹得他脸上只剩下了惊骇的面容。
低头看着自己雪白的衣服上,被那不大的脚丫留下的黑色脚印,宁缺儿尚没有回过神来。
而他对面的人,却已经抱着手,将身子斜倚在巷子的墙壁旁,懒洋洋地开口说道。
“我说小子,你这一剑,可真够狠辣的啊······”
第六章:这种时候就只能离开地球了
宁缺儿有些难以相信,自己不留情面刺出的一剑,居然会被人这样轻易的躲开。
以至于他向来波澜不惊的神色,都出现了松动。
那如同刀削出来的嘴唇微张着,就连瞳孔都下意识地收缩了几分。
他很清楚,刚才踢在他胸前的,如果不是脚而是刀的话,那他现在就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自他的剑法练到了第七重以来,他还从未遇到过这样令他感觉自己全无胜算的处境。
要说他虽然没怎么闯荡过江湖,但是他交手过的高手其实也并不少。
这其中,还有几个是江湖中有名有姓的大侠。
不过他们,却都因为与他的师父有怨,前来寻仇,所以被他斩杀了。
可是不管是那些高手,还是他师父,都不能给宁缺儿这般的感觉。
这种,几乎没有破绽的感觉。
细细回想起来,方才的那一脚,就算他早有准备也躲不开。
方才的那一剑,就算他蓄势再发也刺不中。
那个人究竟是怎么躲开我的剑的?
脑海中各种纷乱的念头一一掠过,而宁缺儿却根本抓不住半点头绪。
只觉得刚刚的那一瞬间着实诡异,自己的眼前一花,胜负便已经有了分晓。
半息之后宁缺儿终于定神抬起了头,他的性子冷,所以能够很快的分析出局势。
来人应当没有敌意。
这是他在转念之间便得出来的结论。
佐证的原因有许多,倒是无需一一诉说。
总之,且静观其变便是。
心下这么想着,宁缺儿也终于看清了身前人的样貌。
见那副邋遢的模样,盖是原先在馒头铺前碰见的那个女乞丐。
“阁下说笑了。”稍稍整理了一下心绪,宁缺儿不卑不亢地收剑行了个礼。
“我方才的那一剑根本没有要刺下去的打算,你应当也看得出来,只是想吓唬一下宵小罢了。”
“嗯哼。”不可置否地应了一声,王戊解下了自己腰间的酒葫芦,仰头喝了一口说道。
“所以我也没有出重手不是吗?”
再次看了一眼自己胸口上的脚印,宁缺儿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语气不冷不热地答道。
“是,小子宁缺儿,多谢阁下手下留情。”
虽然对面的女乞丐看着还没他的年纪大,但是谁让别人的拳头硬呢。
宁缺儿之后尚有事要办,心里自然不想节外生枝。
不过是一些表面功夫而已,且先退一步,没必要与这人多做纠缠。
另外,这件衣服该是也不能要了。
不动神色地如此想着,宁缺儿低头等着王戊的回应。
谁知对方却突然没了声音,直到几个呼吸之后,那个懒散的女声才再一次响起。
“你说,你叫宁缺儿?”
“是。”缓缓地点了点头,宁缺儿直起了身来,却发现女乞丐的表情不知为何变得有些怪异。
但他还是接着说道:“小子生辰不详,命数有缺,只知道自己姓宁,所以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做宁缺儿。”
“是吗?”王戊收起了自己的酒葫芦,用一根手指转了转脸侧的一缕头发,也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那你,可否把你腰间的短刀拿来给我看一下。”
仿佛是有了些许判断,王戊的目光重新落在了宁缺儿的身上,努了努下巴,要起了他的短刀。
“这……”然而这次,宁缺儿却迟疑了。
他沉吟了半响,才皱着眉头拒绝道。
“抱歉阁下,这是我一位故人赠与我的信物,小子对其不敢有失,乃至日夜带在身侧,多年来都不曾放下。此般,却是同样不能给你。你若是想强取,那我也只能顽抗到底了。”
宁缺儿虽然生得一张俊美温良的脸,但是心却很冷,这其中既有他天性的原因,也有他师父培养的结果。
但即使是再冷的心,那也是肉长的。
而只要是肉长的,便有它的柔弱之处。
显而易见的是,宁缺儿的弱点,就是他腰间的那柄短刀。
他对其看得异常重要,十一年来,除了自己之外从未让任何人碰过。
所以眼下,哪怕知道对方应当不会贪图他这把破旧的小刀,他也依旧不敢冒任何的风险。
因为就算是半点的差池,那也是他不能容忍的。
眼前这人的步法很厉害,但却没带兵器,想来练的应该是拳脚功夫。
我切磋较量是不如她,但手上多她一剑,真要生死相搏,结果尚未可知。
而且若是我真不能敌,亦可以用轻功遁走,凭我的内力,她应该追不上我。
转眼间,宁缺儿就已经分析起了自己与王戊交手的胜算,又或者是全身而退的可能。
别的不说,至少在内力的深浅上,他自认整个江湖之中都没有几个人会是他的敌手。
这是他根据他师父这些年里培养的势力收集的情报,对比分析出来的结果。
他的武功,至少远超江湖上的一流好手,而内力,更是连那些名门大派的掌门长老也不能比拟。
大不了就边打边退,耗也能耗得她不敢再追。
凝神做出了决定,宁缺儿的手暗暗搭上了长剑的剑柄。
然而下一刻,他却听到了一阵爽朗的笑声。
“哈哈,不能给是吧,行,那就让我来说说好了。其一,你这小子的屁股上是不是有一颗黑痣啊?”
“阁下,你……”
一时间,宁缺儿竟感觉自己完全根本不上对方的思路。
更叫他惊疑不定的是,他的左腰下面,确实有一颗天生的黑痣。
不过她是怎么知道的,不对,这件事,似乎还真有一个人知道……
甚至当时,他有胎记的事情都是对方告诉他的。
在一次上药的时候。
莫非……
这么想着,宁缺儿握着剑的手猛地抖了一下,看着王戊的眼睛,也略微睁大了一些。
“其二,你小时候是不是最怕苦了,每次吃药都要别人哄着才能喝?”
面前的女乞丐调笑着又来了一句,语气中像是还带着些许缅怀。
到此为止,宁缺儿当是已经完全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然而王戊却仍旧没有要停下来意思。
“其三,你除了怕苦之外还怕蛇,就算是见到药店里的蛇干,都会被吓得走路顺拐对不对。”
“行,行了,我,你,你别说了……”
被无数思绪冲乱了头脑的宁缺儿捂着额头,同时强装镇定地抬起了一只手,想阻止王戊,却已经错过了时机。
“其四……”
“都说了别说了!”
终于,因为悲喜交加而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的公子哥红着张脸,飞身扑向了乞丐,伸手就要捂住她的嘴巴。
可惜他哪抓得住对方,随着人影一晃,乞丐就出现在了他的身后,继续捧腹道。
“其四,原来我的刀一直被你带在身上啊,日夜不敢离身,这也太夸张了吧,哈哈哈哈。”
“王戊!”
小巷子里传来了一声羞于做人的大吼。
宁缺儿从出生至今,许是就没有这么慌乱过。
不得不承认的是,大多数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重逢或许并不会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但所幸,它也总能够带着一分没法与旁人说明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