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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剑仙》免费试读

共 6 章 · 正文由本站整理,仅供试读

第一章 我愿意

“我这是……穿越了?”

陆洵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充满古代感的卧室。

木制架子床,青布垂幔的帐子挂在两边。

侧面窗台旁有书桌。

桌上有烛台,那蜡烛已经烧到一半,烛泪流满了烛台。

好多年没见过蜡烛这种东西了!

头痛难忍。

这明显来自于昨夜的宿醉。

同时来自于另外一份记忆不屈不挠的不断渗入。

名字倒是跟自己一样。

所以,你也叫陆洵,我也叫陆洵,两个同样失意的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把自己灌醉,然后机缘巧合的,我就穿越过来了?

也不知道你穿越过去了没有?

忽然接到电话,她要结婚了,说好了一起攒钱交首付的,说好了攒够首付买了房子就结婚的,结果刚攒够洗手间的首付,她就说累了。

长得漂亮,所以有累的权力。

所以最终还是人家有钱人终成眷属了。

唉!

如果你也穿越过去了,记得帮我好好孝敬我爸妈!

头疼。

这里是大宋王朝,天佑七年,但感觉上,好像并不是自己从历史书里学到的那个大宋,因为与宋国并肩而立的,还有好几个国家。

而且都很陌生的样子。

南边有个齐国,被称为南齐。

北边有个燕国,被称为北燕。

再往北还有鲜卑人。

西边还有个唐国,被称为西唐。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位面,这个位面的历史又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现在是初夏,四月份,天刚刚开始有点热。

而自己所在的地方,是大宋王朝的魏郡郡治所在,邺城。

自己的老爹,名叫陆明,人称陆老爹,是邺城县县衙里的差役。

所谓三班衙役,即站班、捕班、壮班,他在其中的捕班,而且还是个班头,不知道算不算是刑警队长。

他人很聪明,虽然出身普通,也没什么学问,却处事圆滑,这些年来应该是没少捞了钱,家里前些年刚买下的这套两进的院子,就是证明。

单靠做差役班头的那点工资,他就算一辈子不吃不喝,在寸土寸金的邺城,也买不起这种两进的宅院!

但他脾气不大好,爱骂人。

一生气就骂两个儿子“**肏的夯货”,骂老娘陆方氏,“老子当年真是昏了头非要娶你,你除了生的好看,还有什么好处?”

嗯,陆老娘很漂亮。

别看被骂的很凶,但其实,陆老爹很宠她。

好几次喝多了,他说醉话,“我就是贪图你娘生的好看了,又如何?英雄尚且难过美人关,你娘就是我这辈子的关。我就乐意过不去!”

他只是对陆老娘生的两个儿子都很不满意。

自家兄弟两个,底下还有个最小的妹妹。自己是老大,就叫陆洵,今年十七岁,前两天刚被松山书院勒令退学。

二弟叫陆漳,目前倒是正在松山书院读书,今年也十四岁了。

兄弟二人都更像陆老娘,不光是像她生的好看,性格也都如她一般憨厚本分善良,只是不够机变,因此经常被陆老爹骂成“夯货”。

倒是最小的妹妹,大名叫陆温,才刚九岁,颜值上比两个兄长略逊一些,人却很是机敏顽皮,极讨双亲的喜爱。

自己虽说是出身贱役之家,但也是从小读书识字,十二岁时,就进了邺城著名的松山书院,读书,修仙,只是在这上面实在没什么天赋,十五岁才勉强“开窍”,却迟迟没有什么进步,距离点亮星宫,还有十万八千里之遥。

因此,前些天月考之后,就被正式通知退学了。

也是因此,才会觉得失落而又沮丧,之前几乎不喝酒的人,忽然喝起了大酒,以至于……应该算是喝死了吧?

所以他应该是没穿越过去……

唉!

反正记忆就是这些,基本捋清楚之后,陆洵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但具体是哪里不对,他还没来得及细想,只是感觉到自己这辈子的人生,似乎也正在遭遇着重大的挫折,因此被那记忆里的情绪给带的,下意识的也有些沮丧。

院子里有人说话。

陆老娘的声音,他自然是熟悉的,但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就很陌生。

本来不曾在意,但是当那份记忆被逐渐捋清,恰好外面的说话声,一下子就戳到了陆洵的痛点,他不由得开始注意起来。

“……也不是我说,那小娘子也就是瞧上了你们家大郎生的英武俊俏,不然的话,她那家底儿……你家陆老爹是常在街面上行走的,他必是知道,人家要找什么样的人家找不到?”

嗯,这是说我长得帅。

所以……说媒的?

“这都是因为呀,上个月你家大郎不是奉着陆嫂子你去上香来着?可巧就被那小娘子给瞧见了!她自对我讲,只一眼,就入了魂!回去一打听,知是你陆家的大郎,半个城都知道的俏郎君,且尚未婚配,这便起了这个心思!”

啧,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见钟情吗?

反正我不信。

所谓的一见钟情,不是见色起意,就是见财迷心。

这时陆老娘说:“可……到底是寡妇再嫁,岂不委屈了我家大郎!”

哦……原来是个寡妇!

可是……那不对吧?我既然那么帅,上门说亲还给我介绍个寡妇?

我头婚啊大姐!

“哎呦呦!我的陆嫂子,快别提什么寡妇再嫁,那小娘子亲口对我说过,虽则成亲,但从未圆过房,她嫁过去时,那男人已是躺在床上起不来,每天都要咯血的,五十两银子买来讨了她,也就为了冲个喜,她男人在时,也只是每天晨昏定省罢了,根本连屋子都不敢让进,怕染上!”

啧……有点狗血的意思了哦!

那媒婆嘴上不停,说得飞快,“这小娘子说是寡妇,其实却是个黄花闺女咧!也就是顶个再嫁的名儿,说出去有些不大好听罢了,可那名儿又值几个钱?还是那一番家业实在!”

顿了顿,她忽然小声,陆洵下意识地支起身子,侧着耳朵,才勉强听见,“她那死了的男人留下的,现在都落到她手里,她守丧这几年,非但不曾倒退,反倒越是生发了,那铺子的买卖,您老出门,也都能亲眼见的,加宅子,加上家里存的那些物料,这家底儿,少说少说,怕不有一万两!”

我去……还是个富婆!

那我没意见了!

是的,不想奋斗了!

每天都为钱发愁的日子,真的是谁过谁知道!

富婆她不香吗?

而且听起来好像还是个董事长。

女强人哦!

“可是……年纪也太大了些,比我家大郎大了足足四岁!”

这是陆老娘的声音。

不过……只大四岁?那她的年纪也不大呀!

那就……不是阿姨?是宝贝儿?

不光是富婆?还是个御姐?

那媒婆赶紧道:“也才刚二十一,六月的生儿,还不算老!并不耽误生养!再说了,大些知道疼人,你家大郎那是个读书修仙的高贵人儿,可不就得配一个这样大几岁的、会照顾人的,来疼他?”

啧……说得好!

你说巧不巧,我就喜欢比我大四岁的!

御姐万岁!

御姐董事长万万岁!

要是再配上黑丝的话……

正要想入非非,忽然心中那股沮丧失意的情绪,一下子就又翻涌上来,他下意识地就想:“可惜我没什么修行的天赋,要是能在修行上再有些成绩,配上这么个有钱的小姐姐,就基本上圆满了,让我再穿回去,我都得考虑下!回去干吗?都说房贷摧毁了一代人,可你们想没想过,还有很多像我这样的人,想被房贷摧毁,都还没攒够首付呢……呃……”

想着想着,他忽然愣了一下。

不对!就是不对!

刚才那种怪异的感觉,一下子就又冒上来了。

并且这一次,没用陆洵去怎么深想,他已经飞快地明白了那种不对的感觉来自何处——这里是个修仙的世界!

而且这里的修行者所修炼的“天地气机”,居然是来自一种被称为「文气」的东西!

所谓「文气」者,举凡诗、词、歌、赋,只要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充斥天地之间的「天机」,马上就会给出星级,从最高的九星,到最低的一星不等。

而这些出现的诗词歌赋,就会壮大整个世界的「文气」,修行者们的修炼,就会进步更快!

早在上古时代起,「文气」就已经开始在这个世界上出现了,当时民间就已经有各种歌谣流传,使得后神话时代,人们凭借着修炼「文气」,依然能够拥有可以媲美先贤的种种修为与神通。

于是从周朝开始,官府便会每年都定期往民间去“采访民谣”,经由士大夫之手,加以修饰,便成为了上古的诗歌,及至先贤孔子批阅增删,更是让许多古诗的星级都获得了提高,最终定籍成书,便是传播至今的《诗经》。

据传说,《诗经》一成,「天机」直接给了最高等级的认定,九星!

那也是迄今为止,天下唯一一部九星之书!

诗三百篇之中,多的是四星五星六星之诗,故而合为总集,才值得至高九星!

据说在当时,这本书一定稿,天地「文气」骤增三成!

可见其强大!

《德道经》、《南华经》、《孟子》、《荀子》、《韩非子》、《孙子兵法》、《孙膑兵法》,乃至于《管子》、《商君书》、《淮南子》等历代之书,都增加了「文气」。

在诗歌方面,就是著名的三位大诗人称雄了。

前有屈子,《离骚》一篇,直接七星认定!

中有陈思王曹植,《白马篇》一出,直接六星!《洛神赋》,六星!

其父魏王曹操亦有大作,《观沧海》,直接六星!

后有陶仙陶渊明,更是以《归去来兮辞》、《桃花源记》、《归园田居》三篇,直接拿下了三次六星,为屈曹之后公认最具才气的大仙!

三人之下,历朝以来,还有很多大诗人、大文人。

诸如贾谊、司马迁、班固、曹丕、陈琳、王粲、诸葛亮、阮籍、嵇康、左思、谢灵运、谢眺、王羲之、庾信、鲍照、李密,等等等等。

他们每个人的出现,他们写出的每一篇有星级的诗作或文章,以及历朝历代的名作名篇们,不但在当时壮大了整个世界的「文气」,后来也不断地为整个世界的修行者们提供着持续的「文气」——知识就是力量,文化就是力量,在这个世界,是公认的真理!

不需要任何的弯弯绕,它就是那么直白的出现在修行者身上的力量!

诗词歌赋,就是力量!

去读它,去吟诵它,去参悟它,就可以获得「文气」的加持!

任你千种万种的修行功法,任你别出机杼,又或另辟蹊径,都根本就不可能绕开对于「文气」的修行。

并且,对于那些创作出了精美诗篇和朗朗雄文的作者,那些诗人、文士们,「天机」也会给与极高的奖励。

这个世界的修行,有所谓「开窍」、「点星」、「法相」等不同的阶段,于修行之内,又有「小功」、「大功」、「小悟」、「大悟」、「顿悟」等不同的收获,三「小功」,等于一「大功」,三「大功」,等于一「小悟」,如此类推。

但普通修行者去修行、去参悟,要靠日积月累,只有极个别人的极个别机缘,才有可能于人生的重要时刻,获得「顿悟」。

然而对于作者,对于诗人和文人们来说,写出一首一星之诗,便可直接获得「小功」,二星之诗,直接得「大功」!

若能写出一首五星之诗,便可直接获得一次「顿悟」!

甚而,原作者手中还掌握有「初读」这项巨大的权力——一首诗成,「天机」会当即就给出星级的评定,这是定论,无论世人臧否如何,都不可能有人更改,这个时候,天下「文气」会随之增加一分,理论上天下每一个修行者都会随之获益,原作者更是会马上获得巨大回馈,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首诗就从原作者的手中被“交出去”了。

「初读」,即原作者第一次朗读他的作品。

在座与闻者,只要是已经「开窍」,就会视作品的星级不同,有不同的收获,如二星之诗,若由原作者「初读」,则与闻者就可直接获得一次「小功」了!

三星之诗,由原作者「初读」,与闻者直接获得「大功」!

四星之诗,由原作者「初读」,与闻者直接获得「大功」有余!

五星之诗,「小悟」!

六星之诗,「小悟」有余!

七星之诗,「大悟」!

八星之诗,「大悟」有余!

九星之诗,若能有幸听原作者的「初读」,则可直接获得一次「顿悟」!

而即便是没有「开窍」的普通人,闻之亦可启智、强身、延年、益寿。

这一点,甚至不会因为原作者自身的实力差异,而受到丝毫影响——哪怕作者并非修行者,只是个普通人,只要他写出一篇好的作品,那么他的「初读」,就依然威力强大!

这就是「天机」给与创作者独特的优待!

与此相比,实力强大的修行者开声朗诵别人的诗作,与闻者固然亦可获得不同程度的收获,但比之「初读」的效果,却毫无疑问要差远了。

而事实上,就算是原作者,「初读」的权力,一篇作品也只有一次罢了!

…………

脑海中痴痴地想着这些东西,陆洵一时间魂飞九天,浑然不曾留意到,外面院中的谈话已经结束,他的母亲陆方氏陆老娘,已经是委婉地表示,要等家里老爷回来,商议一番,再做道理,并随后送走了那媒婆。

也就是说,他的御姐黑丝软饭梦,并不是没有可能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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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不愿意

原来那个陆洵留下了一架书。

作为松山书院的弟子,虽然他天赋普通,但学习却真的是可称刻苦。

别以为长得帅是什么了不得的资本,权贵之家的子弟长得帅,会被称赞一句“风仪过人”,但普通人家出身的子弟,尤其还是贱役之家,长得帅了,无非就是在应聘给人家站岗牵马这一类的工作时,有些加分而已。

再不然就是民间的七大姑八大姨小媳妇大姑娘们热衷于讨论你而已。

徒增乱名,反为不美。

所以,长得帅了,反倒越发应该规规矩矩做人,认认真真学习。

就如美女,你不勾搭人,人家看你一眼都要想入非非,编一些跟你的鸳鸯蝴蝶梦,更何况你还主动抛媚眼儿过去?就这,你还想要好名声?

所以,原主一旦被勒令退学,居然能失意到喝酒喝死,绝非偶然。

过去这些年,就因为长得帅,他压力很大。

不想误入歧途,成为「声色娱人」之辈,只有加倍的勤奋苦读。

看看这塞了满满当当的一架书就知道了。

陆洵揉着脑袋,消解着昨夜宿醉,以及死而复生一番所带来的,脑袋的不舒适的感觉,走到书架前,慢慢地看。

每一本都有很熟悉的感觉。

他顺手抽下一本名为《履斋诗馀》的书。

第一册。

作者吴潜,字毅夫,号履斋,南齐人,曾一度官至南齐国参知政事,是宰相级的人物,政绩颇著,写的词很有名,亦擅宫体诗、律诗。

从记忆中陆洵知道,他是原主最喜欢的几位当代诗人之一。

说是当代,是因为这位南齐的宰相,刚死了没多少年。

诗馀,即词。

《履斋诗馀》,是吴潜词作的合集。

这个时空的文学脉络,在陆洵看来发展的有点乱入,但有了「天机」做评定,这种乱,却又给人一种乱而有序的感觉。

诗起于远古,至《诗经》为大成,以四言为主,一句诗,四个字。

与之稍晚的屈原,擅长楚辞,有别于《诗经》的体系,擅长长句、长诗,甚至还可以被理解为是“赋”这种变体的源头之一。

甚而《离骚》这篇伟大的七星雄诗本身,都被称为“骚赋”。

到了汉朝,“赋”这种题材更是大放光彩。

四言诗仍是一时的主流,但五言诗已经开始出现。

到了汉末时期,五言诗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

汉朝有“乐府”,魏晋亦有“乐府”,这是专门收集民间诗歌的朝廷机构,历代乐府,留下了颇多的五言诗杰作。

至曹丕的《燕歌行》一出,一句七个字,字数更多,明显容量就更大,给了诗人更多表达空间,于是这种格式上的创新,使得曹丕的《燕歌行》的整体水平和造诣,虽然明显逊色于他弟弟曹植的《白马篇》,却仍然拿到了「天机」给出的六星的高分,成为他的代表作。

至此,七言诗开始大兴。

之后天下虽分分合合,却并没有影响诗词歌赋这些文学的进一步发展。

南方宋齐梁陈四代,宫体诗开始兴起,为诗歌的创作,制定出了更严格的平仄、转承、对仗等规矩,最终形成格律诗。

等到现如今的这一代南齐王朝建立之后,五律、七律、排律等诗体,已经接近成熟和完备。

词这种体裁,则是起于西唐。

据说最初发源于敦煌,是当地的土俚小调,亦别称敦煌曲子词,一经西唐国文人的发掘,得到了「天机」的肯定,立刻在西唐发展起来。

这种体裁又被称作「诗馀」、「长短句」。

在「文气」是整个天下修行界最重要的修炼资源这一前提下,这种体裁一经出现,只几年的功夫,就已经传遍了已知的整个世界。

大宋、南齐、西唐、北燕,乃至塞外蕃国,长短句一时大兴。

而这位吴潜,就正是近一百年来,写词写得比较出名的一位大家。

他的作品,曾有多达五篇,得到过四星的判定。

全都是词。

随手翻开一页,书页都已经被多次的翻阅,弄得有些卷了毛边了。

可见原主的用功之勤,也可见他对这本词集的喜爱之深。

这是一首《沁园春》。

名为《沁园春·落雁横空》——

「落雁横空,乱鸦投树,孤村暮烟。

有渔翁拖网,牧儿戴笠,行从水畔,唱过山前。

云阁还垂,雨低欲堕,何处行人唤渡船。

萧萧处,更柴门草店,竹外松边。

凄然。倚马停鞭。叹客袂征衫岁月迁。

既不缘富贵,功名系绊,非因妻子,田宅萦牵。

只有寸心,难忘斯世,磊块轮囷知者天。

愁无奈,且三杯浊酒,一枕酣眠。

禁妖族得气。」

这首词,被「天机」判定为三星之诗。

不需要标注,每一个「开窍」的修行者,都能一眼感知。

因为这种星级,是天地气机所赋予的。

在有了脑海中原主留下的海量记忆的帮助下,关于词作本身,陆洵自然是极熟悉的,此时引起他关注的,反倒是这首词的最后一句。

也即「禁妖族得气」这五个字。

这是吴潜这位大诗人、大词人的特色。

「文气」汇聚于天地之间,人族能得,妖族当然也能得。

甚至据说西唐国清凉山有位缁衣女尼,寿一百七十岁有余,状若妙龄,她就喜欢给所有人、兽、妖讲解经法,诵读名篇。据说此人“每持经梵唱,虎不啸猿不啼,虫不鸣鸟不叫,已毕,皆叩首而去”——她一个人,培养了满山的妖怪。

而这些妖的修炼,显然都得益于她的“持经梵唱”。

也即,获得了「文气」的加持。

但吴潜此人,却极端厌恶妖族。

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曾与一位女子相恋,结果那女子却惨死于妖族之手,此人当即持剑杀上妖庭,讨要公道,却被妖庭直接逐出,看在他出身名门的份上,没杀他罢了,自此,吴潜每次作诗填词,都要在诗词之后,加上这样一句——

「禁妖族得气」。

诗文之前,为序,诗文之后,为跋。

他的这一句跋,在他中前期的作品中,几乎每篇都有。

无论诗词歌赋,原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拥有最高和最终的权力,一句话,只要出现在他的诗文之中,就是对本篇作品的盖棺定论。

作者跋一句「禁妖族得气」,那么这首作品所产生的「文气」,所有妖族都将无从分润丝毫,甚至妖族修行者就算捧着这首词,把它背到滚瓜烂熟,用心揣摩,也不可能获得这首词所产生的「文气」的丝毫加持。

我不愿意让你得到,你就休想得到!

一首两首无所谓,但数量多了,损害还是有的。

新出现的诗词,总是更容易让同时代的人获得更多的感悟,从而有助于修行。少一篇,就是少了一份可能。

更何况,吴潜是一位创作出了多篇四星之诗的当代大诗人。

少了他的那么多诗作的文气加持,对妖族的整体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

据说最终,是一位大龙代表整个妖族出面,毕恭毕敬地登门拜访、道歉赔罪,又送上美酒三车、美婢二人,这才获得了吴潜的谅解,在他之后的晚年的诗词作品中,这句「禁妖族得气」的跋,才终于是没有再出现了。

可即便如此,他仍然坚持之前的作品绝不修改,就是要继续「禁妖族得气」,妖族的一帮大能也拿这位大诗人无可奈何。

要知道,六星之诗不知道多少年才出一篇,七星之诗至今仍是屈原屈子那篇《离骚》的专属荣耀。毕生之中能写出一首五星之诗的人,放眼百年,那就是天花板级别的存在,吴潜虽然达不到那个水准,但他多年创作,著作亦是颇丰,其中更有多篇的四星之诗,在当下而言,实在是数得上的大诗人了。

哪怕妖族再恼羞成怒,再实力强大,要是敢杀吴潜,那就等于是得罪了整个人族的修行界。杀人之后必将迎来的反击和报复,是就连他们也承受不能的。

所以,吴潜这位大诗人「禁妖族得气」了大半辈子,几乎等于是指着全体妖族的鼻子破口大骂,使劲儿打脸,妖族那么多实力强横的大能,却依然没有哪怕一个,敢站出来动他一根手指头。

最终还是通过主动登门道歉,才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了结了这段公案。

老爷子虽然在自身修行上,建树并不算高,最终止步于「点星」这一等级,却算是善终,而且算是长寿,最终寿七十九岁而亡。

他死之后,一身文气释出,据说「满室霞光」,方圆三里之内,「异香扑鼻,竟月不去」,时人「大哭累日,难释怀抱」,南齐皇帝亦为他停朝三日,以示哀悼。

…………

陆洵心中默默诵念这首《沁园春》,随后便感觉到,有一股极为淡薄的烟气,在自己周身左右萦绕不去。

这就是所谓「文气」了。

这在原来的那个陆洵而言,是每日勤修不辍的功课,但对于此时的这个陆洵而言,却带着相当的新奇色彩。

于是他当即放下这本书,回到床前,盘膝趺坐,闭上了眼睛。

一边运起他在松山书院学习到的基础的打坐修行法门,他一边在心中默默回想这篇词作,很快,词中所描述的那一番山水画卷一般的情形,就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孤村,暮烟,牧童,渡船,还有一位手持拐杖踽踽独行的中年文士。

这是「天机」所判定的所有带星诗作,所独有的「感知」与「共情」。

身为三星之诗,这首《沁园春》中蕴藏的「文气」,并不算是极丰沛的那一种,但也不算太弱,只可惜,陆洵本人的修行天赋,实在有限。

多年苦修,对这位吴潜吴毅夫的诗词又那么熟,他的每次修行,却依然所得甚少。

运转完一个小周天,他睁开眼睛。

强行压抑了好半天的那股子冲动,又再次涌了上来。

试试。

应该行。

那就由我来写一首吧,看能不能获得「天机」判定的星级。

下意识地拿着手中的《履斋诗馀》,走到窗边的书桌前,他坐下,展纸,压纸,研墨,提笔,在一张洁白的新纸上,写下块垒横行的三个字——沁园春。

这是词牌。

但正要写下真正的标题,他想了想,却又忽而停了手。

算了,万一被雷劈了怎么办?

404了也不好嘛!

再想想,虽记了一肚子的诗词歌赋,此时要用,却偏偏一时竟想不起来要写哪一篇了——片刻之后,他忽然眼前一亮,“有了!”

这首诗,十四亿国人里,怕是有超过十亿都能背诵全文。

他提笔圈了“沁园春”三字,以示作废,然后另起一行,写下另外三个字。

静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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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的人生

「床前明月光」。

老实讲,原主的毛笔字还是很不错的,哪怕是在不喜欢他的老师口中,都当得起“中正平和”四个字,顶多说他少了些“笔锋”。

翻译成能听懂的话就是,字写得横平竖直,中规中矩,算不得什么格外出彩的好字,但却板正到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这是刻苦的结果。

但现在这个陆洵,其实并不会写毛笔字。

于是当他真的提笔去写,就发现,写每个字都心里发虚。

有原主的大脑记忆,以及肌肉记忆的加持,还行,每个字都依然写的板板正正,但也的确是不如原主写得好。

但是……那不重要。

「疑是地上霜」。

平平无奇。毫无波澜。

「举头望明月」……

咦,隐隐约约,能感觉到似乎有一股气,正从纸面上升腾起来。

陆洵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激动,努力继续把字写得横平竖直——

「低头思故乡」。

最后一笔落下,那股气在纸面上萦绕。

心砰砰的跳。

貌似真的行。

他深吸一口气,准备好迎接即将到来的一刻,然后才放下笔。

忽然一股青气,在他的笔放下那一瞬间,便由纸面上升腾而起,并立刻散入了天地之间。

这,就是「文气」。

此时毫无疑问,这天下间的「文气」,又多增了一分。

并且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股气,瞬间将陆洵包围了起来,那种感觉,犹如置身云霞之间——但是,却只有一瞬。

下一瞬,那股将他包围的青气,便隐入了他的身体。

这是直接属于他这个“创作者”本人的,也是天地气机给与他的回馈。

但这股气,并不会直接就能被使用,它仍需要陆洵接下来在修行打坐之时,进行持续的炼化,才能最终完全归属于自身,成为他修为的一部分。

当然,这种因为创作而被天地气机回馈来的「文气」,炼化起来据说比从天地之间艰难获取的「文气」,要容易得多。

陆洵闭上眼睛,默默感受此刻已经进入自己身体,并散入四肢百骸的那些文气——量很大,甚至应该是比原主过去苦修数年的所得,还要大!

并且大得多!

此时再睁开眼,看向那纸面之上。

尽管那首墨迹未干的诗作《静夜思》上,并没有多出任何一个字,但陆洵仍是仅凭直觉,就能知道,天地气机给这首诗的判定,是四星!

这是一首四星之诗!

呼……

《静夜思》就四星了啊?

那要是我把……

好吧,再想想,诗歌这个东西,向来都不是简单的以体量、以辞藻来取胜的。

作诗、写文,首重立意。

这是个境界的问题。

其次结构,或者说是节奏。

这是个艺术的问题。

最次才是格律、韵藻、修饰,等等。

这才轮到技术的问题。

技术这个东西,是用来表现艺术的。

而艺术,也只是境界的外延。

《静夜思》虽然简单,但是却简单到能够直入人心,并且流传千古,以至于人人都会背诵,诗虽小,份量并不小。

那所以,自己刚才获得的反馈和奖励就是……一次「大悟」!

我的天!

说明可行!

完全可行!

陆洵心中激荡难耐,当下忍不住直接回到床边,盘膝趺坐,闭上了眼睛。

随着他迅速的入定,运起那功法,很快就有一幅画面在他脑海中出现——一切都犹如刚才《沁园春·落雁横空》时那样。

只不过这一次,画面变成了另外一副。

月光温柔地洒在天地之间,照在寂静寥落的庭院里。

虫鸣唧唧。

一青年文士踱步院中,不时抬头看向那明亮的月亮,然后又低头,沉默无语。

思故乡!

在天地气机的「感知」和「共情」的加持下,陆洵很快就沉浸到这首诗所塑造和描绘出的画面中去。

于是那之前被灌入他体内的那海量的「文气」,被他飞快地消化和吸收。

一次「大悟」!

此间的修行者,以领悟「文气」为修炼之始,以「开窍」为修炼之基,「开窍」之后,便要每日通过阅读、朗诵、体察、感悟那些星级作品,当然,还要通过适当的修行法门,来吸纳天地之间的「文气」。

积累许久之修行,可得一「小功」。

积累三「小功」,方可得一「大功」。

如此类推,直至三「大悟」,累积成一「顿悟」。

这一「顿悟」,即是升腾之根基。

人体内有一百零八星宫,一「顿悟」,可点亮一处「星宫」。

一旦点亮一处,即由「开窍」,跨入「点星」的阶段。

点亮十二处,或更多,则可谋求跨入「法相」。

凡人皆有一「相」,植于心中,只是普通人根本无从发掘,也无从体察而已。

但修行者可以。

此「相」可为活物,如鸡、犬、猪、马、虎、狮、羊、驼,都有,都出现过。

可为植物。

如一朵花、一棵树、一竿竹。

亦可为死物。

一柄剑、一块山石、一个茶壶、一卷书。

甚至还有人「寻相」成功,却发现自己的「相」竟是一口锅的。

并不稀奇。

找到了自己的「相」,跨入「法相」阶段,对于一位修行者来说,才算是真正的迈进了修仙的门槛,名为「登仙」。

而在世人眼中,也才算是正式成为一位「仙人」了。

皆因到了这一阶段,在「相」的加持之下,诸如呼风唤雨、擘雷使电、御剑而行,乃至移山填海等神仙手段,才真的成为可能了。

甚至就连修行者的寿元,都将大为延长。

在过去的那个陆洵而言,实在天赋平平,不要说妄想修成自己的「法相」,甚至哪怕他苦修终生,怕都很难摸到「点星」的门槛。

而就在几天之前,他也正是因为「开窍」许久之后,却迟迟地连一「小功」都难累积,才被松山书院的先生们判定终生「点星」无望,这才被勒令退学的。

修行之难,一言难尽。

而现在,基于创作出了一首四星之诗的奖励,陆洵只需要用心的炼化和吸收那些犹如灌顶一般被直接打入自己体内的「文气」,就可以以比寻常修炼者快了百倍不止的速度,积累一「大悟」。

即便把他过去多年的苦修积累当成零,他也只需要积累三次这样的「大悟」,耐心炼化,就可以顺利地完成一次「顿悟」。

然后,他就可以谋求点亮自己的第一处星宫了!

…………

许久之后,陆洵由入定的状态退了出来。

一次「大悟」,他已消化近半。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体内有一种永生不竭的力量,在顺着自己的指引与安排,在体内奔涌不息。

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好像充满了力量。

甚至就连头疼的感觉都消失不见了。

此刻结束修行,他睁开眼睛,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息,忽然间,再看这身边的一切,桌、椅、板、凳、床、铺、架、帷,竟有一种整个世界都焕然一新的感觉。

这种感觉,真是棒极了。

面对未知的人生与前途,你感觉自己有无穷的信心与底气。

就好比在售楼处,当你的导购,或销售经理,还在冲你女朋友巴拉巴拉的介绍与蛊惑,而你女朋友正一边心动,一边却又百般纠结,光首付就得攒十年……

而你,在这个时候就可以淡定地掏出银行卡,问:“哪里刷卡?”

好爽的感觉。

…………

院中忽然嘈杂起来。

陆洵推门出来。

陆方氏正招呼人把一捆捆的柴禾搬进厨房,扭头看见儿子走出来,脸上露出笑容,“大郎睡醒啦?可还头疼不头疼了?”

怪道刚才家里那么安静,原来是出门买柴禾去了。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记忆中,她昨天还提起过,家里的柴不多了,眼看已经入夏,今年雨水就算不比去年多,却也不得不防,家里还是要平日就注意,多备些柴才好,结果今天就去买了。

陆三温晃悠着双丫髻跑过来,献宝一般打开油纸包,举起半串糖葫芦,笑嘻嘻,递上来,“大兄,糖球!”

嘴唇红润,双丫髻晃个不停。

可可爱爱的。

家中养的大黄狗绕着兄妹俩转圈圈摇尾巴。

许是记忆的代入在影响,虽然在之前一秒钟,陆洵还可以说是并不认识她们,但此刻看见,却一下子就进入了这种家庭的温馨氛围之中。

那种亲近感、亲昵感,几乎是从骨子里钻出来的。

陆洵伸手帮小丫头蹭了蹭嘴角残留的吃相,先是笑着回答一句,“已是不疼了!”又揉揉陆三温的后脑勺,“大兄不吃,你吃吧!”

“特意要给大兄的!”

陆洵笑了笑,接过来,咬下一个,把剩余的递回去,“吃吧!”

这回陆三温就接过去了,咬下一个,吃得香甜。

然而也只舍得再吃一个,剩下两个就又用油纸包包起来,双丫髻晃晃悠悠,她蹦蹦跳跳,“给二兄留着!”

陆洵过去帮忙搬柴。

却被陆老娘拉住,仰头看看,满脸欣慰,“你爹说得果然对,醉一场反倒是好事,看这脸色,就比前几天要好了不少。”

他们两口子之前一直为儿子担心。

这孩子别个都好,就是有点死心眼,认死理,此番被松山书院勒令退学,对一向志气很大的他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没想到一场大醉过后,他看起来竟是好了起来。

卖柴的帮忙搬完了一车的柴,算是送货完成,过来结账,陆方氏如数结了钱,打发那卖柴人走了,叮嘱陆三温只许在院子里玩,便又要去忙别的。

这时,陆洵却忽然说:“娘,我给你、给三丫,读首诗吧!”

刚写了一首诗,他有「初读」的权力。

当然要优先考虑自家人。

虽然母亲和小妹都并未「开窍」,但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哪怕是普通人听了,也绝对是可以助她们祛病强身的。

当然不该被浪费掉。

陆方氏愣了一下,笑起来,“好啊!”

她哪里懂什么诗,也并不知道自己马上要享受到的,乃是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于外边的那些修行者们而言,简直是无价之宝!

但看着儿子愿意说话了,脸上也有了笑模样,她就发自内心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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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鸡犬

陆老娘陆方氏就在院中止步,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

陆明陆老爹是“贱役”,虽说其实手里有点小权力,平常也能捞一些灰色收入,但贱役毕竟就是贱役,家中不得使用奴仆,一家上下不能穿丝绸。

甚至就连家中女眷,按规矩都不允许带金首饰。

当然,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任何规矩被制定出来,一旦超过三十年五十年,在执行中就基本上被废个差不多了。

更何况大宋王朝立国,早已有一百多年了。

于是陆老娘虽然也是一身的粗布衣裳,头上插的不过荆钗,但却带了一对不算太显眼的金耳坠。

陆家的小日子过得,还算是蛮富裕的。

只是整体社会地位低。

大黄狗跟陆三温奔走嬉戏。

这引起了狗窝旁不远处那窝鸡的极大警惕。

一只羽毛艳丽、头顶硕大红冠的大公鸡忽然振翅飞起,落到了栅栏上,翅膀不住扇动维持平衡,眼睛却是死死地盯住了大黄狗。

鸡飞狗跳这个成语,它是有来源的。

一对死冤家。

陆洵无奈,“三丫,过来!”

于是陆三温跑过来,扬起小脸儿,看向自己的兄长。

很可爱的样子。

又有点调皮。

“大兄要给你读诗啦,不要闹!”

“哦!”

她乖乖站定。

于是大黄狗也在她身边站住,后腿坐下。

伸手摸摸狗头,陆洵一边默默回想松山书院里教过的流程,一边清了清嗓子:“如是众生,听我一言,「天机」在如亲临!”

初读。

「天机」所赋予作者的第二项特殊权利。

“诗曰:《静夜思》!”

他一张口说出诗名,天地气机随之牵动。

然而母亲和妹妹都并未「开窍」,对就在身边的天地气机之动,茫然无觉。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最后一句诵毕,天地气机消散而去。

小丫头陆三温眨巴眨巴眼睛,没什么感觉的样子。

她年龄小,才九岁,正是气血蓬勃、生长力惊人的年龄段。

陆方氏听罢,却似乎有点感觉,下意识地挺了挺后背,啧啧称奇,“你还别说,我还真觉得腰没那么酸了!”

但很明显也没当回事的样子,问:“读完了?”

陆洵点头,“读完了。”

于是她转身就要去忙活,却还是下意识地鼓励儿子,“怪道人家都说,听那些什么大诗人读诗,是能长寿的,还能治病哩!以后便叫我家大郎读给我听!”

说罢,她转身回了屋。

陆洵只是笑笑答了声“好”,没再说什么。

他刚才清楚地感知到,那「初读」搅动起的天地「文气」,已经进入了母亲和妹妹的身体。也即是说,不管她们自身是否有察觉,「初读」的威力,是的确存在的,而且已经都作用到了她们这两位与闻者的身上。

这就够了。

只是……陆洵不由得扭头看了看那只狗子,又扭头看了一眼鸡窝里那只昂首挺胸独自踱步的大公鸡,心里有些纳闷。

它们也算与闻者吗?

怎么感觉也作用给它们了?

…………

天色将傍晚时,先是陆老爹回来了,见儿子气色不错,脸上也有了笑模样,很是欣慰,表扬道:“便是如此!有什么好伤心的?那修仙本就不是咱们这样人家该奢望的,送你和二漳去读书,只为多认识几个字,能读能写,不像你爹我,一辈子只做个睁眼瞎罢了!多少懂些修仙之事,也便于同上官们搭话,却不是要你硬着头皮非去做个仙人不可的!你那榆木脑袋,如何做得仙人!”

又同陆老娘说:“我今日里已经探过右曹掾柳君的话了,过几日再请他一请,使些银钱,让大郎进右曹去做个书吏,不成问题。”

陆老娘闻言当即大喜,“如此极是妥当!”

这是他俩早就商量好的安排,甚至之前也跟原主说过了。

此时陆洵并不是太想去衙门当个书吏,但几日前刚刚答应过,此时又反悔,他一时想不到该怎么解释,便索性先不说话。

过不多大会儿,陆二漳便也从书院回来了。

十四岁的他,只比陆洵矮一头,也已经有了些端方小君子的模样。

正到掌灯时候,一家人点了灯吃饭。

等饭吃个差不多了,陆老娘才说起今日上午有媒婆过来提亲的事情。

陆老爹起初施施然不以为意,但听了才刚两句,忽然一惊,问:“你说是谁?”

陆老娘讶异,回答:“就是那义胜坊周家的小娘子,他家在东市也有一间门面铺子,专卖南货的那家,你不晓得?虽说是寡妇再嫁,但我听那刘婆子说的,也的确是有些道理,一来并未圆房,竟是白璧,二来那周家如今竟死得一个不剩,阖家上下只余她一个,大郎若是娶了她,后半生便不需为钱财发愁了!”

陆老爹听了却只是冷笑,待陆老娘说完了,才道:“我如何不晓得她家!”

“那你怎么……”

陆老爹又冷笑,“哼”了一声,骂道:“这贼婆子,竟敢坑害我家,当我堂堂班头是泥塑的善人了,改日定叫她好看!”

顿了顿,问:“你不曾应下吧?”

陆老娘赶紧道:“没同你商议过,我如何敢应下。”

陆老爹点点头,“那便是了!明日敢再来,直接拿棍子打出去!这老虔婆!”

一家人都纳罕,陆洵更是诧异。

这么说,我的黑丝御姐小姐姐……没了?

看陆老爹的样子,这里面似乎有隐情。

果然,陆老娘刚一问,他便回答道:“非是我嫌弃那小娘子是个寡妇,好教你们知道,那小娘子当日被周家买去时,本是只做冲喜的,哪怕是当时那周家老爹,也知道自己儿子活不了多久了,却不曾想,这小娘子嫁过去不到两年,那周老爹倒是也害了病,这一病,竟是死在了自己儿子前头!”

“他那儿子,是早已病得起不来床了的,家中生意无人照看,没奈何,便由那小娘子出去,暂时管管银钱,就这一道缝,不过年余时间,等那周家的病秧子死的时候,这小娘子竟已把他家两个铺子,全都拢在了手里。从下人,到掌柜,再到伙计,竟无一个不服!她守孝这三年,家里没人造反不说,两个铺子竟还变成了三个,她一个妇道人家,又是个小小女娃,这是何等能为!”

“若太平无事时,这等样女子,我哪里会计较她是什么寡妇!若能把她娶进门,那是大郎的福气!有她在时,如此精明,便是日后我死了,也不至于叫人欺负了咱家去!于大郎这榆木脑袋来说,岂不是最好的贤内助?”

“然而……唉!”

他重重地叹口气,道:“你们只道那小娘子落下了好大一笔家产,却不知,她那些家产早就被人惦记上了!早在守丧期间,就已经有人在谋划,近些日子三年孝期已过,怕是已经动手了!而且还不是一家,是两家!来头都是极大的!如你我这样人家,却是万万招惹不起!一旦惹上,就是破家灭门的大祸!”

陆老娘吓了一跳,“有人惦记上了?”

陆老爹冷哼一声,“你道怎样?她一个小寡妇,三十两银子就卖了的,娘家自是无甚势力,她那死了的夫家更是就此绝了血脉,只留下好大一笔家产,这便如一个三岁幼儿抱着个金元宝走在大街上,谁看见不要垂涎三尺?”

顿了顿,又道:“现只是我知道的,便有那林英林家,与陈萍陈家,都想要纳那小娘子过门为妾,打得主意,便是吞了她这笔钱!”

“那林家你可知道?我曾与你们提起过的,他本没什么能为,只是却与本地郡望曹氏,沾了些瓜葛。他的女儿据说生的容颜俊俏,嫁给了那曹家一名得力的管事做妾,因此上,颇能借力,这几年,已经生发起来!”

“那曹氏,不消我说,你们也是尽知的。向来号称咱们魏郡第一望族!”

“至于那陈萍陈家,也不可小觑!那陈萍乃本县名士,他作的诗,据说还很有几首,是有星之作!便是在咱们县君面前,也有几分体面!”

“你们想想,这样两个人都盯上的,势在必得!像咱们这样人家,如何敢进去胡羼!所以我说,那老虔婆若敢再来,你直接乱棍把她打出去!在这个当口,跑来要把那小娘子说与我家大郎,这是恨我不死!”

…………

一家人饭罢,在灯下说些婚嫁利害,又有许多闲话,姑且不提。

单说就在他们吃饭的时候,天色已经全然黑了下来。

当此时,陆家那黄狗一般都要守在门口,等着主人喂些吃食,而家中的鸡却是早该归窝——鸡有夜盲,晚上看不清,天黑了便是一动不动的。

但这个时候,那狗子却没有老实地守在门口,反倒在夜色弥漫的庭院中,来回地踱着步,似乎有些烦躁,又似乎有些茫然。

偶尔抬头望一望今夜的月亮,那目光痴痴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许是在思考它的狗生。

而那只锦色的大公鸡,这时候也并未睡下,只是趴在鸡窝门口,也在呆呆地出神——许是在思考它的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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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东海有妖哥斯拉

雄鸡声声唱。

陆老爹一大早起来就走了,衙门里提供朝食,他不舍得浪费这顿饭。

早饭罢,陆二漳很快也走了。

打发走了二儿子,陆老娘收拾完厨房,扭头一找,发现大儿子又回他自己的房间了,想了想,过去敲门,“大郎!”

陆洵正在兴头上,继续消化体内被灌顶而入的「文气」呢,闻言也不得不起身,过来打开门,“娘。”

陆老娘掏出一小块银子,约莫二三分的样子,交给陆洵,“娘忽然想起来,家里快没盐了,正好你闲着左右也是无事,去称一斤盐回来。另有,眼看入夏,天要热起来了,娘想再给你们兄妹一人绣一个荷包,装些香料。你去拣绿黄红三个色,各称一两丝线回来。知道在哪里吧?”

以前的陆洵,就只负责读书,家里的事情,是向来不劳他烦手的,不过布、面、油、盐,乃至针线,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所需,逢年过节一家人逛街,他也是跟着去过很多次的,自然知道地方。

只是,邺城有东西二市,相距不近,偏偏卖盐的和卖针线的,是分属两个市场的,要走路,并不算近便。

老娘打发做事,自己名义上又正闲着,陆洵倒也并不推辞,只是却有点犹豫,“要两种都买么?买丝线要去东市吧?”他家离西市更近。

陆老娘笑笑,“都买,你莫要嫌路远,你在家里憋了这几天了,不正好该出去走走?去吧,走走逛逛,也是散心!”

她这么一说,陆洵顿时就明白了。

买东西神马的,也就是个由头,主要是老娘还在担心自己整天闷在屋里,容易瞎想,所以打发自己出去散心。

陆洵攥住银子,点头,“也罢,那我这就去!”

结果陆三温听说自己大兄要上街耍,便也闹着要去。

陆老娘还怕陆洵不乐意带着她时,陆洵却笑着开口道:“你要去也容易,只是要依我一句话,我便带你去!”

见自家大郎说这话时言语带笑,陆老娘心里纳罕,心道这大郎似是真的开悟了,倒显得活泛了许多。

“只要带我去耍,事事都依大兄!”

小丫头才是真活泛,且惯会做戏,这时候一脸乖乖巧巧的小样儿。

“那好,你要记住这句话:我说走时,就要走,不许你耍赖不走,我说不能买的,那就不能买,更不许耍赖非要买,如何?”

“都依大兄!”

小丫头兴奋得不行。

她最喜欢出去逛街了,有吃有玩,强胜憋在家里千倍。

于是兄妹俩略加收拾,便出了门。

过不多时,两样东西一样都还没买,陆三温手上便已经拿了一串“糖球”。

鲜果不值多少钱,糖却很贵,因此上,即便陆家不是太穷,这“糖球”也算是比较奢侈的零食了。平日里她便是撒泼耍赖,吃得也是有数的,因此很是珍惜。

更关键的是,有了这么个吃食在手,她话就少了,也更乖。

陆洵带着这么个小跟班,先走远路去东市,给老娘称了丝线,又走另一条道回来,要顺路去西市买盐,却是刚好路过福兴寺。

道家爱清修,和尚家里却最爱做买卖。

这福兴寺周围,虽非官定集市,却也开了不少铺肆,平常就很是热闹了,逢到庙会、年节,更是邺城人必逛的地方。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邺城另有一处名声在外的道观,唤做“玄仙观”,占地也是很大,但是不要说做生意,人家连香客都不要,平日里总是大门紧闭,一帮道人只管在观内清修。

然而,那观里是住着真“神仙”的。

因为这玄仙观,乃是修仙大宗门青山宗的一座下院,其观主据说在青山宗内部,也要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放到这邺城,就绝对算是一尊大神了。

他家观里,自有自己的田地,据说在附近几个县里,有十几二十个庄子呢,自然不需要打开观门来逢迎香客,赚那一点香火钱。

待走过福兴寺时,陆三温手里就又多了油纸包的一包香豆。

“小相公,来吃碗酸梅汤吧?”

路边有人在招揽客人,还是个蛮俊俏的小姑娘。

“你就吃吧,你那么馋嘴,吃着吃着就吃成头小猪了!”

陆洵随口吓唬自己妹妹。

出来逛逛街,尤其还是这古香古色的城市,的确对心情有好处,他手里也捧了一包香豆,吃得嘎嘣响。

陆小妹笑眯眯听着,有东西可以吃,她就特别乖,不还嘴。

“陆家小相公,来吃碗酸梅汤吧?”

都出去两步,陆家兄妹俩才回过神来,陆洵愕然扭头,却见那招揽客人的小姑娘,果然正看着自己,笑容明媚中略带些羞涩。

他指指自己,“你……认得我?”

那小姑娘每日里多与南来北往的客人打交道,就有羞涩,也是一眨眼就过的事儿,这时候便落落大方地回答:“小相公每日里来往松山书院,都走我家门前,更有一回,你同你的同窗一道,在我家店里吃过几碗酸梅汤哩,我如何不认得你?”

这时不等陆洵回答,她家那坐客的草棚下,早已有个熟客笑着说:“怕主要还是人家小相公生得俊俏,这便容易记得吧?”

一众食客,多是相熟的,此时不由哄堂大笑。

小姑娘脸上顿时就添了一抹红晕,她“呸”了一声,却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亮晶晶的一双眸子仍是看着陆洵,说:“天气已经热起来了,小相公你走那么远路,便是不累也不渴,进来歇歇脚坐一坐,也是好的。”

顿了顿,她抿抿嘴,看了小丫头陆温一眼,面红过颈,“你吃一碗,我送一碗!”

食肆的草棚下,笑声又起。

又有熟客打趣,“老顾头,你家小娘子长大哩,胳膊肘朝外拐!”

也有人道:“这些年吃你家酸梅汤,怕不有少说几百碗,倒不见小娘子送我一碗?这是何人,为何你却送他?”

眼看小姑娘被如此群嘲,都快扛不住了。

她再是开朗外向的性子,这时候也低下头去,不太敢看陆洵了。

“也罢,正好走得口渴,便吃一碗酸梅汤再走!”

陆洵转头迈步,真个走了过去。

陆温自是高兴,但这个时候她的兴奋劲儿,却又不在这一碗吃食上了,只是不住地盯着那揽客的小姐姐看。

眼见陆家小相公竟真的进店,小姑娘登时满脸喜色,回头嗔着那帮熟客,“呸!满嘴里都是舌头!”却又欢天喜地的擦抹一张桌子,让了陆洵兄妹俩进棚子。

店里客人们嘻嘻哈哈地笑着,又同这食肆的老板老顾头打趣。

这老顾头也就四十岁上下,被一帮食客们打趣,本是不该在意,但这时候偷偷看几眼那俊俏的小相公,面上却是不由得隐隐露出一抹愁色。

这人不止她女儿认得,便他也是识得的。

那邺城县衙里有名的陆捕头,便是他爹。

那人又精又滑又是凶恶,这儿女亲家,他是真心不敢结的。

可是……闺女又真的是长大了。

此时陆洵却并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在那老顾头的心里,被掂了几圈了,只是带着小妹坐下,不一时,那小姑娘手脚麻利地端了两碗酸梅汤过来。

“多谢姑娘!”

陆洵道谢。

小姑娘却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脸上羞涩尚未褪尽,小声说:“我姓顾,小字叫红莲。”声如蚊讷。

说完了,她却一边大胆地继续盯着陆洵的脸,看得目不转睛,一边顾左右而言他,“小相公可还要什么别的吃食不要?我们店里还有炊饼,有四色馒头、杂色煎花馒头、糖肉馒头、羊肉馒头,都是热的,好吃的紧,可要么?”

这里的炊饼,其实是后世北方的馒头,馒头反而是带馅儿的,算包子。

邺城明显是地处这片已知大陆的北方,面食盛行。

陆洵满面带笑,“那就再添两个馒头吧,一个糖肉馒头,一个羊肉馒头!”

他对于把肉做成甜的、包成馅儿,实在没有尝试的兴趣,但记忆中,自家小妹却很明显特别喜欢。

那个叫顾红莲的小娘子特别高兴,“你等着!”然后就跑开去,不一会儿,拿小小的柳编浅平小篓端了两个馒头来。

果然就是包子。

还热气腾腾的。个头不小。

搁在现代的帝都吃早餐,这一个包子就得卖你个十块八块!

这下子陆三温的注意力终于被彻底吸引过去了,抱着包子开始啃。

小姑娘又去招呼别的客人了,陆洵这才慢慢地拿汤匙,先吃起酸梅汤来。

却在这时,邻桌那边早已过了“顾家小娘子年龄大了要找相公了”这个梗,正说起前不久下面南丰县的猫妖一案,并且很快,这个话题就又被引申开去,大家讨论起近些年大宋境内众人皆有与闻的妖怪来。

说着说着,各种山精鬼怪都出来了。

陆洵本是一边吃自己的东西,一边听他们聊,却忽然,有人扭头看见陆洵,竟是开口问他:“这位小相公既是松山书院的弟子,想必另有奇闻,可否拣一二件我等不知的,说来下饭佐食?”

陆洵刚好吃完羊肉包子,正喝酸梅汤呢,闻言放下汤匙,笑了笑,倒是丝毫都不怯场,想想,道:“还真是有那么一个!”

“哦?我等洗耳恭听。”

食肆茶肆酒肆,何况还是路边摊,本就是聊这个的地方。一听这边起了话头,有新鲜的奇闻怪谈可听,大家都转过头来。

陆洵便笑着说:“东海之上有一妖,名哥斯拉!此妖生来体大,长可数十上百丈,腰围亦有三十丈,生五百岁,乃修成妖怪,其声嘤嘤然,若女子初啼……”

客人们本来听得新奇,正自神往,悠然若亲见一般,听到这里,都是一愣,随后便哄堂大笑。

若说如女子啼哭,那这事儿很正经,但所谓“女子初啼”,就近乎开黄腔了。

大家不曾料到,如此俊俏年轻而又文质彬彬的一个小相公,倒是也能说这些民间的俚俗腔调,是以不但顿觉亲近,且越发觉得好笑。

这世上竟还有叫声如女子“初啼”的妖怪?

桌对面的陆三温还小的很,听不懂,但正忙着刷碗的顾红莲小娘子,却显然是听得懂的,不由得当时就低下了头去,面色登时涨红。

却在这时,笑声中,陆洵正施施然要继续说,却听到这食肆草棚的角落处,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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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吹牛

陆洵诧异地扭头看了一眼。

因为那一声“呸”,显然是来自一个女孩子。

这个世界的女性,当然不是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事实上即便是官宦人家大小姐,出门也就顶多带个帷帽遮住脸,该怎么逛街怎么逛街,寻常人家妇女,便如陆老娘,自家男人要出门做工挣钱,那说不得就是女子抛头露面去张罗家里的很多事情,不出门怎么可能。

但茶肆、酒肆、食肆这种地方,却也的确很少有女子会坐下慢悠悠的吃东西。

忽然冒出个女子的声音来,叫他有些讶异。

循声扭头一看,他却首先注意到了草棚角落里坐的一位老者。

他年约五六十岁的样子,穿一身轻便绸衣,头戴软脚幞头,微胖,很富态,一把长髯飘挂胸前,仪态雍容,气度悠闲,一看就是个有钱的员外模样。

他那桌上,打横陪坐了一个年轻的女子。

没有帷帽,梳双丫髻,衣着不凡,气度亦有可观,眼睛尤其的好看,只可惜面色发黄,哪怕以陆洵有限的见识和判断力来说,也觉得这女子怕是命不久矣。

想来是那老者的丫鬟之类。

此刻他看过去,却见那女子正一脸鄙夷地看来,目光交错,她又鼻孔出气,冷哼了一声,别过脸去。

是真的鄙夷。

那种嫌弃、瞧不起的感觉,是丝毫都不加掩饰的。

反倒是那老者,当陆洵的目光转过去,他笑着冲陆洵点了点头。

陆洵也点点头,一笑而过。

想必是那女孩子嫌弃自己公开场合耍黄腔了吧?不过地摊上喝啤酒,要的就是个自由自在,还不许我吹个牛逼,说个荤段子了?

那吃地摊还有什么意思!

“……那哥斯拉法力强大,然而在东海之上,倒也并非全无敌手,另有一妖,名四足双翼伏云兽,妖力亦是强横无匹,且专爱残害生灵,是以与那哥斯拉,恰好是一对敌手,两妖不见则已,一见面就要大打出手。”

“两妖战时,那哥斯拉大吼一声‘雅蠛蝶’,四足双翼伏云兽,则喜欢大叫‘一库’,当其时也,两妖各种法术你来我往,东海之上,便会掀起滔天巨浪!”

“噗嗤……”

陆洵忍不住又扭头看过去一眼,却见那刚才“呸”了自己一声的女子,此时已经笑得伏下身子去,似乎是感应到自己的目光,她重又抬头看过来,顷刻间收起笑意,乜了一眼,才不屑地收回目光。

瞧不上的意思虽是仍丝毫都不加掩饰,但那种感觉,却好像是变了。

似乎是从对自己这个“这等满口花花腔调的渣滓”的鄙夷,变成了“原来你什么都不懂,只是胡乱吹牛”的蔑视。

陆洵心中大为诧异。

心中一动,讲段子的心情顿时就没了,三言两语,收了他的“哥斯拉大战海妖”的故事,笑着低头吃他的酸梅汤。

但众食客却听得心热,并不肯放过他。见他似乎不愿多说了,甚而一帮人自己就讨论起来了,还热火朝天的。

“这般说来,这哥斯拉竟是个好妖!”

“好妖是好妖,但危害却是一点都不低!你没听那小相公说道,两妖一战,东海之上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又有滔天巨浪漫卷天地,正不知有多少生灵受害!”

“小相公,再说一段吧!”

“说一段吧,你今日的饭食钱,我来会账可好?”

“不说了不说了,改日有暇再来,再同诸位说一段哥斯拉大战金刚!”

“这金刚……可是说那四大金刚罗汉?莫非我中土曾有佛家大德,前往诛杀这哥斯拉不成?这又是怎样一番故事?”

“这却不对了,那小相公刚才说了,这哥斯拉乃是个好妖、善妖,又惯来与那残害生灵的什么伏云兽作对,佛家无缘无故,诛杀它作甚?便要诛杀,岂不是也该去诛杀那伏云兽?”

“你这说法却是错了,那哥斯拉虽是善妖,但妖就是妖……”

好吧,你们跑得太偏了!

陆洵甚至已经感觉自己掺和不进去了。

“大兄,那伏云兽是长了四条腿和一对翅膀么?”

陆温刚才同样听得津津有味,很喜欢自家大兄讲的哥斯拉妖的故事,此时她已经吃完了包子,就小声地发问。

“嗯,是啊。怎么了?”

“那岂不是要很好看?如此好看的妖怪,如何会是坏人?”

“呃……可是大兄要讲故事啊,你看,若是没有坏人,哪里来的故事呢?”

陆温听得懵懂。

众人热火朝天的讨论声中,陆洵连声催促,兄妹俩都吃完了,陆洵便招呼那名叫顾红莲的小娘子过来,要会账。

那小娘子脸上犹带红晕,一双明眸毫不掩饰地看着陆洵那张脸,小声道:“小相公只给十文就好!”

啧!

陆洵就算是刚穿越过来,却毕竟是继承了那原主的全部记忆的,对邺城的物价并非一无所知。一碗酸梅汤都要六文钱的,羊肉包子可比酸梅汤贵!

要是都这么个卖法儿,这家店几天就要赔得关门。

不过这点吃食的钱,是的确用不着动用银子就是了。

他掏出老娘去年给缝的荷包,取出一把铜钱来,估摸着有三二十文的样子,也不数,递过去,“十文怎够?你做生意的,不好赔钱卖的!”

见小娘子似要摆手,他不等对方说出话来,更是说:“你若这么卖我东西,下次我还怎么好来?来占便宜么?”

顾红莲闻言眼睛一亮,面色顿时又见羞红,倒是没再多说,伸双手接过那一把钱,“那……小相公记得改日要再来才是!”

“会的!”

会了帐,陆洵瞥一眼小妹陆温那已经鼓起来的小肚子,笑吟吟,“这回你吃饱了吧?回家吧?咱们还得买盐去呢!”

陆温笑嘻嘻,跟她一起起身。

将走未走,陆洵想了想,忽然又回身。

恰好碰上那角落处桌子上的老员外正看过来。

陆洵笑着,遥遥拱了拱手。

那老员外面带温厚笑意,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兄妹二人这才离了这处食肆,一路回去,到西市称了一斤盐,方才回家。

说来却巧,他们才拐进自家所在的小巷子,迎头却见两个熟人走过来。

陆洵看见他们时,那两人正好也看到了陆洵。

其中一人拊掌而笑,“却如此巧!刚说陆兄今日无缘,不想转头就能碰见,可见你是合该赴这一道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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