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将行》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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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阴山下的少年
贞观四年冬,阴山地界下了足足三天的雪,西山北面的草原与西南的荒漠被厚重的积雪连成了一片,站在银装素裹的西山山顶看去,真有一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的景象。
“话说这小和尚正与杨夫人在榻上共赴巫山,满屋春色那是诱人无比,然就在此时,门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杨夫人惊的那是眉梢乱乱挑、胸膛起伏如涛浪,可没想到的是,小和尚俊美的面上却丝毫不见慌张,反而淡然说道:“夫人莫慌,且看小僧本事“……”
在一处“银装”谷地间,藏着一个简易的寨子,寨子中央生着一大堆篝火,而篝火上则是驾着两头放上去没多久的成年肥羊。
羊当然不可能刚放在火上就马上能吃,最起码等其变得外焦里嫩才行,然而盯着篝火等待的过程又很是无聊,故在这个时候,寨子里的人都会讲些故事或是见闻供大家乐呵乐呵。
讲话的是一脸蛋白净的少年,十六七岁的样子,上身穿着厚布麻衣外加套着一狼皮坎肩儿,下身则穿着条满是油污的裤子,就那么随意的坐在地上,双手舞动以便提醒听众剧情很关键。
可在说到小和尚要钻入哪里时,他却停了下来,两只闪烁着明光的眼睛看向众人。
这时,一独眼壮汉在腰间摸索了半阵,随后将一鼓鼓的酒囊扔给少年,说道:“小十二,赶紧给老子说那小和尚钻哪里去了。”
当然,在贞观时候,没有人会自称老子,独眼壮汉之所以这么说,这还是和那少年学的,不外乎,自称老子可比某家爽太多了。
少年嘿嘿一笑,扭开酒囊往嘴中倒了几口,说道:“还是三爷大气,最终这和尚钻入了……呜,好疼。”
(当然,三爷也不是这个时代有的称呼。)
他扭头看去,原来他讲故事太过入神,那些个人也听的入神,连身后多了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都不知道。
少年倒是没有被敲打之后的恼怒,反而是陪着笑脸,起身给魁梧汉子让出了自己刚捂热乎的蒲团。
“是老李啊,赶紧坐,赶紧坐。”
少年说着,见坐下的老李将手伸出,笑脸凝固,满是不甘地将手中酒囊递了过去。
这时,围着篝火沉浸在少年故事中的几人才醒过神来,不过很快又生出了些懊恼的情绪,尤其是失了一壶酒的独眼壮汉,这头儿可是将小十二当成儿子了,就算是在民风开放的突厥瓜怂们那边,也断然没有老子听儿子讲荤段子的。
这个寨子自然不普通,再看那些围在篝火边的人,一个个膀大腰粗面色凶恶的,就更不可能普通了。
此时若有来往大唐的商队或是突厥的牧民看见他们,定然会吓的惊呼一声“活阎王”,然后赶紧驾着马头也不会的调头狂奔。
被称作老李的汉子坐了下去后,篝火边气氛明显是沉默了许多,不,应该说是鸦雀无声。
他们是一群马贼,老李则是他们的头子,据说在大业年间,老李曾在杨玄感手下当过先锋,杨玄感造反失败后去了瓦岗,当了如今翼国公手下的亲兵,按理来说他老人家不应该在这鸟不拉屎的塞外喝西北风才对,可事实就是如此,还有奇怪的是,也从来没有人去问他为什么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过也正是因为有老李的带领,他们才能每天吃肉而不被东突厥与大唐的军队捉住打杀干净。
篝火上响起了“刺啦刺啦”的声音,这是肥羊被炙烤出的黄油落在火上发出的声音,有两个壮汉正在羊肉上撒着珍贵的盐巴与茱萸粉。
老李忽然咳了一声,发现所有人都看向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后便又看向了独眼壮汉。
独眼壮汉悲叹一声,在怀中掏了许久,拿出一只两寸长的瓷瓶,被称作小十二的少年眼尖,一把将那个瓷瓶夺了过来。
从瓶口处残留的淡黄色粉末来看,是胡椒粉没错了,这东西要是洒在羊肉上,可比那茱萸粉香多了。
拿开瓷瓶的塞子,里面的胡椒粉几乎还是满的,少年嘿嘿笑了几声,亲自走在篝火前给肉羊上料。
有了胡椒粉的入味,那两只卖相焦黑的肥羊在众人面前像是变成了人间美味一般,随着老李一声开吃,众人纷纷站起抽刀,一边刮肉一边饮酒,好不快活。
一般情况下,在吃肉喝酒之后,定是有着大事要做,可现在整座阴山近千里范围都是雪,就是山上的兔子都缩在窝内不出来,更别说有个人影了。
毕竟打家劫舍还是得要有人才行,不然打个西北风啊?
少年趁老李不注意,将自己孝敬给老李的酒囊拿起,赶紧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不过说是屋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土坑,在山谷的平地上挖出一个半露天的土坑来,再在露天的部分搭上木桩铺上松草,盖上一层厚厚土,在这个时节,保管比木屋土屋什么的要暖和。
在住处的炕下生起了一堆火,添足了烧制的木炭之后,少年赶紧缩在炕上的狼皮睡袋中一口一口的喝着酒。
现在眼见着就是贞观五年,大唐自然还没有流行火炕,而睡袋更是别说,至于出现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少年。
住处入口的盖子忽然被人掀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在漆黑的土坑中摸索了半天,找见灯盏后用火折子将其点亮。
屋子亮了起来,映照出了老李粗犷的面容。
“我说老李,你不在你屋待着暖和,来我这里作甚?该不会为了三爷的一囊浊酒,来找我撒气了吧?”说是这么说,少年却全然没有将酒囊拿出来的意思,而是将炕头另一边放着的麻被拿在跟前。
老李将鞋子脱了钻进麻被中,说道:“呵呵,某可不至于为了一囊浊酒找你撒气。”
少年问道:“那有什么事?”
老李道:“你想不想去长安?”
第二章 阴山下的马贼们
少年眼神中有了些雀跃之色,可也只是一闪而逝,拿着酒往嘴中灌了好大一口,说道:“不想。”
听着他的话,老李眉头皱起,一巴掌拍在了少年的脑袋上,怒声问道:“去不去?”
少年看着他那因为年长而浑浊的眼睛,语气带着些倔强再道:“不去。”
老李怒视少年,可平时一向只敢在他面前耍滑头的少年这一次却没有丝毫畏惧地盯着他。
不知怎的,老李的眼眶就被泪水打湿了,呸了一声,骂着这该死的塞外,风沙就是大。可现在外面一片风雪寂静,哪来的风沙?
他背过少年,一把抹掉眼中的湿气,小心翼翼地在袖中拿出一张叠好的纸条,借着暗淡的灯火展开,放在少年面前。
纸条上是一首写得工整的词作,字迹纤瘦,但笔锋之间却有着兵锋所向般的杀意。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某就是一个马贼,每读到此处,也狠不得纵马扬刀,去草原上杀他个日月无光,你再看这字,你别看某是一粗人马贼,可当年在翼国公手下做事时,也曾瞧见过褚公的亲笔字迹,这字比他的还要好看哩。”
少年看着那页纸沉默不语,去年七月,一只苍鹰飞在寨子上久久不走,寨中的人聚起来围观,三爷还拿出一张大弓说是要将那憨鹰射下来烤肉吃,却被刚自住处走出的老李一脚踹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圈儿,一群抬头看鹰的贼人兴趣恹恹地散了去。
而后老李说要骑马打只野兔来吃,走在东面一处河滩边,冲着天上吹了几声口哨,没想到那只在寨中盘旋的苍鹰却飞在了他的肩上,他很熟悉的在鹰腿上取下一个便签,在看了之后,拿出纸笔又写了一张便签放在鹰腿上让其飞走。
他以为没人发现,却不料少年那时正在河湾洗澡,目睹了这一切。
老李回到寨子中后,却是穿上了自己一直舍不得穿曾经在翼国公手下当值时的铠甲,就在先前那个篝火处,拿起长槊像个疯子一般舞了起来,然脸上却像是嫁人前的小娘子一般哭着。
先前就说了,老李这个人毛病多,像是忽然拔刀舞枪的行为贼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仍由他去了。
可少年聪慧,依着脑海中愈来愈清晰的记忆,大抵推测出了是什么原因,回到住处点燃灯火,拿出在某次劫掠来舍不得用的笔墨纸砚,写下了一首《满江红》词作。
“某没有见过会读书认字的人会称呼自己是粗人,你不是粗人,你也不是马贼,秃爷他们也不是,你们是我大唐的英雄!”少年不知何来的怒气,冲着老李大声喊着,似乎很不愿他将自己比成贼寇。
老李像是被少年的语气震慑,小心翼翼地又将手中那首词叠好塞回袖中,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枯黄的老牙道:“某就知道你聪明,什么事都瞒不过你,某自小就教你读书写字,你却一点就通,就冲着你的聪明和这词字,你若生在长安,早已是风云化龙了,更别说你这几年斩下了近半百突厥贼囚脑袋的军功。”
少年依旧不为之所动,说道:“你老了,吃口肉都要嚼上半天,就是寨子中最年轻的秃爷过了年也三十五了,你们每天都是在刀口上过活,若哪天死了谁来给你们收尸?谁来给你们送终?”
老李听着他的话,长叹许久后说道:“我们这些人当初被派在这阴山,早就是见不得光了,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你不一样,你注定要在我大唐发光发热。
而且你生的这么漂亮,就算你喜安定的生活,也总该找个地方寻个婆娘好好过活,不能像老三他们想婆娘了,还得装成私商去云州找那些满是风沙的婆娘凑活一夜。
很关键的是,现在我大唐最主要的敌人东突厥已经被李公平了,你今后若是有了成就,还能将我们这些老骨头接回去。小十二,某托了一些云州的关系,给你制了一份公验,去长安吧。”
老李在说到最后的时候,语气多出了一丝哀求。
少年扭头好让自己不看那张满是塞外风霜的老脸,以免让自己会不忍心中某些情绪像个婆娘一般哭出来。
你老李就是一个见不得光的情报员,哪里有本事搞出大唐的身份证,就算有本事,怕是将寨子这几年积累的军功都花出去了。
在这个阴山某个山谷的土坑中,一老一少沉默地在火炕上盘坐着,少年拿起狼皮睡袋中的酒囊,狠狠地往嘴中灌起了酒。
……
武德三年,一队二十人的黑甲骑兵来到阴山,落草为寇。
武德四年,腊月十二,漫山飞雪,却有一道惊雷划破天际,为寇一年剩下的十五骑兵以为神迹,纵马追逐雷迹,在一处冰雪间发现了一赤身裸体的五岁孩童。
孩童神智似如婴儿,贼寇头子老李不顾部下反对,将孩童带回了寨子。
三日后,孩童神智竟是苏醒,开口问道今是何年,口音满是河东腔调,寨中诸人大惊。
一月后,老李将孩童收作义子,取名李默,原由其曾三天未言,不哭不闹;取小名十二,原由其入寨之日为十二月十二。
武德五年,孩童似有神力,一石弓拉满月,老李大乐,命独眼三教其箭术,秃老四教其拳脚,自己亲身教其军中的刀枪杀人之术。
武德九年,少年一人骑马回寨,马上悬挂突厥精锐斥候头颅十数。
贞观元年,十五草寇被突厥精骑半百人围困,少年悍勇,当先举刀而出,这次草寇只卒六人。
贞观三年,老李含泪于寨中舞枪,少年写词,词名满江红。
……
……
“我知道,这肯定不是你老李一个人的意思,不然今日又不是过年,好端端的宰杀两只肥羊作甚,还有以三爷那抠唆的性子,怎么会在你一个眼神下就将一瓶子的胡椒粉拿出?”
“你们都想我走!可你们都是我的父兄。”
老李没有说话,而是拿过少年的酒囊也喝了起来。
“所以,你得走,为了我们这几个人的后半生。”
少年无话,过了很长时间后,他说道:“我走,可你们必须答应我一件事情,好好活着,现在的九人一个都不能少。”
“好,我答应你。”
第三章 别了,我的家
谷中的天还没完全亮,只能在山东边看出一点点鱼肚的白,若此时抬头好生看看,或许还能看见暗淡无光的群星。
李默背着横刀与包裹轻轻掀开土坑的盖子,扭头撇了一眼鸡窝中将脑袋垂在羽毛中的大红公鸡,轻轻走在马厩前,牵出一匹老马。
虽然东突厥被灭国了,可只要在阴山塞外,老李他们就注定不可能安定下去,比起自己要去长安,他们更需要跑的快的好马。
给老马上了鞍,李默跨马轻轻向寨子外走去,不管在哪个时空,他从来都不喜欢离别这种该死的情绪,万一哭了被秃爷笑话说像个娘们怎么办?万一那些个老贼想着与自己分别也流泪了,自己还得想半天,来决定到底是说他们像婆娘还是去安慰他们。
老马走的很慢,但绝对不是因为马老了,而是因为马上那个少年,当走在寨子门口时,老马停了下来。
人不是阴山上的青草,也不是崖坪上屹立的孤松,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住处,怎么可能走的轻松?
少年回望寨子,二十一个土坑,三个马厩,一处鸡窝,这是他永远的家。
忽而,寨子中一阵马嘶啼声躁动,九匹骏马踏着寨中黄土向着寨口而来。
“小十二,你这破孩,走也不和某说,某这些年可是白给你酒喝了。”话音浑厚,就像是一头黑熊吼出来的一般,这是独眼三的声音。
几乎就是在话音落了,九匹骏马已经整齐地出现在少年跟前,马上九人一改昨日喝酒吃肉时的马贼匹夫的流气,每人穿着黑甲手持长槊,这一刻,他们就像是一柄横在阴山可斩断昼夜的利剑。
老李说过,在河东一些地方,军户子嗣从军前,家里那些拿不动枪穿不动甲的老家伙无论如何会身披铠甲去相送,因为他们的子嗣身上有着他们自己为国而战的意志。
可是少年不是从军,而那马上九人依旧可跨马杀敌。
“小爷就知道,你们舍不得小爷。”少年跳下马背,走在九骑面前。
九骑也在此刻下马,老李上前给了那小子一个巴掌,让他敢在老子面前称呼小爷。
独眼三在马背上取下两坛酒,道:“前年,某劫了两壶高昌的葡萄酒(唐时叫做蒲桃,为了看着方便,就称葡萄了),给你小子了。”
秃老四拿出一柄横刀,说道:“十二,爷那天看了下你的刀,好几个豁口了,这个刀是当年圣人还是秦王时赏的,这几年爷一直舍不得用它砍脑袋,但保养的很好,给你了。”
魏老六、魏老七、魏老八是三胞胎,拿出了半袋熏好的牛肉干,硬是塞在了那匹老马的背上。
马老十拿出了一柄五寸长的匕首,这可是好东西,据说淬毒多年,足以见血封喉。
刘十五拿出了十两金子。
王十七拿出了三吊子开元通宝。
李默没有拒绝,一一接过放在马背上,向着九骑跪下扣了好几个头,而后没再说什么,驾着那匹老马便向着寨外雪地奔去。
九人驻足,看着那少年远去,直至再也不见他的身影。
老李开口大喊:“小十二,再也别给某回来。”
就是已经知道少年要走的他,真到了这一刻,他依然还是老泪纵横,扭头看去,那一个个面相凶恶的汉子竟也都是这般。
那懂事的小滑头走了,就是老李说的,再也别回来啊。
独眼三不知怎的,忽地拍了一下正还在离别伤感的秃老四脑袋,然而却忘了秃老四正带着黑盔,不禁手有些疼,嘴巴咧着哼了几声。
秃老四怒视他,道:“你打某作甚?”
独眼三道:“某忘了问小十二那个小和尚到底钻杨夫人哪里去了。”
寨子中传来了一阵热闹的笑声,这独身塞外,总是要遇些悲事痛事,无法纵酒百坛,又不能去寻丰腴的胡姬乐呵,也只能自己制造些笑话去化解心中苦闷。
待是笑够了,老李咳嗽一声,说道:“都给某禁声,回去换装,消除寨中痕迹,即日随某启程去西域。”
……
……
长安城很大,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座庞大的黑灰色巨兽,高耸的城墙不着边际,城楼上旗帜宛如洪流。
在那座留下太多离别诗词的灞桥上,李默挥手告别了一队胡商,直到再也看看不见胡商队伍中那些动人的胡姬,他终于好好看向了这座城。
被寨子中那些对大唐有着近乎狂热般忠心的马贼熏陶十数载,他早已成为了地地道道的唐人,也早已承认了唐人这个身份。
与每个第一次看见长安城的唐人一样,他激动到似乎想要流泪,又基于某个时空太多关于这座城传说的影响,他像是中邪一般,冲着那座城呼喊,想要唤醒那只“巨兽”。
没有人因为他的呼喊而鄙视或是谩骂,他脸虽然白净像平康坊的风尘女人,可神情上却有着独属于塞外的风霜之气,且他坐下那匹老马并不好看,身上可满是狰狞的刀痕箭伤。
他应该离了家乡很久,甚至他在离开前可能还是在襁褓中的婴儿,这样的人应该值得同情。
少年驾马奔去,娴熟的马术让行人纷纷鼓掌,无不赞叹好一个少年郎。
过了明德门,便是长安城朱雀大街,近六十丈宽的砖石路面,两侧靠近坊墙之地尽是葱郁的榆树槐树,街上车马如龙,行人如织。
李默的眼睛看的都有些直了,每一颗绿树,每一座透过坊墙的飞檐他都没有放过。
如此的繁华,绝不可能是看着一座遗迹能够幻想而出的,再想想日后,大唐平定土谷浑,灭了高昌,万国来朝见天可汗的时候,那会儿的朱雀大街又会是何等的恢弘热闹?
不过这朱雀街除了很宽之外也很长,两盏茶后,尽管李默走的并不快,但还是没有看见皇城朱雀门的影子。瞅着头顶上的太阳,一大早天还没亮的时候就随胡商一同赶路的他肚子不禁是一阵闹腾。
这么宽的街边怎的就没个卖吃食的?就是那些坊外的辅街都看不见个影子。
第四章 长安城,长安城
拦住一个路人问了会儿,李默这才明白,原来电视剧都是骗人的,想吃饭,最好是去东、西市,再然后考虑去某个坊,不过那里的吃食一般不好吃而且贵。
李默想了想,还是去东市吧,既能填饱肚子顺带还能看热闹,在时长不见人烟的塞外窝了好多年,真是憋的慌,问明东市的方向后,他便牵着马走去。
差不多小半柱香的时间,李默过了传说中脂粉气息满城传的平康坊外南街,听到了一阵阵嘈杂的人声,他知道,应是东市到了。
等是进了东市,这才叫是行人如织,路上商铺林立,街上满是人烟,与先前在朱雀大街相比较,竟是显得这本应该很大很大的东市有了些拥挤的感觉。
也不怪他这般觉得,这时离刚开市没半个时辰,正是东市最热闹的时候,不显得拥挤那才叫怪事呢。
不用去问,闻着味道便能知晓可在哪里吃饭,李默走了几步,就到了一个胡人饼摊前,问明价格后,扔下两文钱买了两个大饼,给老马递过去一个,两三下被其吃下,自己一边吃一边来到了一个汤饼摊坐下。
汤饼,也就是面片汤,两文钱,煮好的面片浇上两勺老汤,再撒些葱花韭菜,李默特意多加了一文钱,老板娘热心地给在汤饼上撒了些淡黄色的胡椒粉多加了一撮盐,又上了一壶热水。
可能是当马贼那习惯了,李默正大汗淋漓吃的同时,也不忘打量一下周边的环境。
汤饼摊上生意似乎还不错,自己邻桌是两中年男人,看他们的穿着不像是寻常百姓,竟也来这路便摊吃饭,许是那些富贵人家来体验平民生活了。
还有一桌是几个坐姿笔直的汉子们,皆是腰挎长刀,应是得着闲空来吃饭的唐军。
还有一桌空着,但在摊边土墙下却有一群小贩蹲着端饭吃着,似乎蹲着比站着还要舒服,真是奇了怪了。
很快,那些冒着热气的面片就被李默吃下,他又将剩余的一半胡饼撕碎扔进碗中的汤水上,搅吧搅吧吃完,满意地摸了摸肚子,正是要解下酒囊喝一口路上胡商赠送的美酒,街上却忽然传来一阵热闹。
他下意识扭头看去,却见不知是谁家贪玩的孩童傻楞在路中,其身后正是一匹高骏烈马,烈马上骑着一满脸慌色的秀气少年。
那马明显是受到了某种惊吓脱离了秀气男子的控制。
“赶紧躲开啊!”秀气男子急忙呼声喊道,可这喊出的声音却比他外表还要秀气,竟是一女扮男装之辈。
有行人也在喊孩童躲开,但却无人敢上前去救那孩童一命,不过倒不是行人见死不救,而是那烈马实在壮硕,瞅着那架势,怕是个壮汉被撞上一下也会是一命呜呼,且现在也救援不得。
小孩年幼,哪里见过这种架势,眼泪在通红的脸蛋上淌着,可双脚就是没有任何动作。
眼见小孩就要在失控的烈马下一命呜呼,李默自摊位离开,像是一道闪电般兀地出现在了路中,一把将小孩拉开,然后侧身躲开了烈马冲撞。
可他动作却并未就此停下,空着的另一只手握手成拳,冲着烈马脖颈最脆弱地部位将拳击出。
失控的烈马速度骤然变慢,走出四五丈之后直是口吐白沫带着身上的少女倒在了地上。
少年动作太快,快到让人只觉的是一阵灰影闪了几下,然后将死的小孩就被救下,失控的烈马倒地不起。
看着怀中的小孩还处在刚刚的惊吓之中,李默轻轻拍了下他脑袋,说道:“小子,以后莫要在路中贪玩,赶紧去找你家大人。”
听他这么说,小孩才反应过来,哇的一声大哭着跑入了人群。
这时,行人也都纷纷反应过来,为李默刚才的行为欢呼喝彩起来。
李默笑着向诸人一拱手,回到汤饼摊牵好马,便是要去寻住处。
“喂,你给我站住。”
李默疑惑,扭头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是刚刚那个驾马的少女,她同马一起倒在了地上,这东市的街道可不像是朱雀大街那般全是由砖石铺就,而是由黄土夯实的,此时她秀脸与衣衫上沾了不少黄土,可谓是狼狈不堪。
“找某何事?”
少女听了李默反问,女人家心性的她气的在地上直是跺了数脚。
这马是父亲从陛下那里要来的西域好马,平时都是上好饲料好生伺候着,且父亲每天都要亲自给其刷洗一遍,今日自己偷偷骑出来,却没想到这马不知被哪个贼厮踹了一脚,加上从未见过长安城这么多人直接是失控了,任自己怎么拉缰绳就是不听话。
而这人明明将那小孩救了,却又非要将父亲的宝马给一拳打杀了,这让自己回去怎么交代?
“你陪我的马!”
从先前少女驾马时的表情来看,李默知道她不是那种肆意妄为的长安城贵族,倒也没有因为她话语中的刁蛮而恼怒,反而是觉得她有些可爱。
“在长安城纵马伤人可是触犯唐律的,刚刚某要是不将你的马击倒,街上难免还会有别人因此而受伤,你不感谢某,却还要让某陪你的马,端是蛮横无理。再者,你看看那马,现在不还在喘息么,又没死了。”
少年话落,街上目睹刚刚一切的行人也纷纷开始指责少女。
少女平时在家,父母兄长待她那可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碎了的宠爱,猛地听着少年的调笑与街上行人的指责,两只剪水明眸此刻顿时变得通红,真是多出了水来。
她指着满身流气就像是坊间那些不良人(城管)般的李默,语气中带着哭腔说道:“你给我等着。”
说罢,又跺了几下黄土地面,也不管还在路边正吐白沫的烈马,头也不回地向着东市外跑去。
李默还煞有兴趣地冲少女背影喊道:“某就在这里等着你,看你能作甚?”
然而他心里却道:“乖乖的,上等的大宛马,老李要是有这么一匹,能兴奋到不穿衣服在雪地里滚上三圈,而你一个姑娘家的骑这么一匹马,不是皇族也定是那些开国国公的闺女儿,等你叫人过来,小爷我定是活不过明天的太阳,等你?才怪呢。”
第五章 买房
李默没有丝毫羞耻地牵上老马走了,在东市各处留下了自己的身影后,又在一条人不多的街口,果断骑马向人流量极大的西市而去。
他不知道的是,在那处汤饼摊前,却有两人就他先前的行为在议论他。
一人道:“这少年不凡,以瘦弱之躯竟能一拳击倒大宛好马,必是天生神力者,古今寥寥之数。”
另外一人夹起一片被汤水泡的发白的面片吃下,语气含糊道:“是啊,古今寥寥之数。”
当先说话那人笑了笑,知道他如此说定然还有别的见解,便道:“好好说说。”
“自他刚来这里,某就注意到了,他虽看似在埋头吃饭,但他的手却从来没有离了腰上刀柄三寸,这说明他对周围一直保持着戒备。而他的马上全是刀伤箭痕,而那刀伤,多来自于突厥的马刀,说明这少年来自塞外。
在他出手伤那马的时候,某注意到,他出拳的位置是那马脖颈最脆弱的地方,这说明他眼力不俗,箭术也定当不俗。最后,他在挑衅了知节家的幼女,走的果断,这说明他怕死,换句话来说,他懂得审时度势。”
“满身是油的少年,哪里能够培养出这么一位?”
吃面那人说道:“听他口音是河东那边的,应是那里的军户子弟。”然而心下却道:“那少确实满身是油,可您又何尝不是呢?”
……
……
长安城基本是没有夜生活的,除非你想要在街上与那些巡游的武侯(片儿警)与不良人玩玩捉迷藏,被人捉住了吊着往死里打一顿。
要真想有些夜生活,手里也有些闲钱,倒是可以去平康坊找几个丰腴的小娘子喝上一夜花酒,再或是去西市及附近坊内找个胡人开的酒楼,找个胡人看看舞听听塞外曲儿,做点成年人该做的事情。
当然,李默手里有些闲钱,但对于两世都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他来说,从来不会因为青春期躁动的欲望来花不必要的钱。
就在一坊内找了个逆旅客舍住了一晚,一百文钱还管早饭午饭。
次日,五更三点(古代将晚上分五更,一更又分作五点,五更三点差不多是凌晨四点十二分),大兴宫(太极宫,是在唐睿宗期间改的)正门承天门城楼上,第一声报晓鼓敲响,随后南北向大街上的鼓楼依次响起,随着鼓声由内而外,如同潮水一般散在了整座浩瀚长安城间,在这天上星光还盛时,好不浩荡。
鼓声三百,分作五波敲完,在这期间,各坊包括皇城的大门都会打开,整座城就像是一座苏醒的雄狮,起身抖擞毛发,迎接黎明晨光。
在塞外那伙子贼人的教导下,李默早就养成了一有风吹草动便会醒来的习惯,用老李的话来说,咱们在一年中有大半年是在外,不养成这个习惯,谁也不知道在你熟睡后能不能醒来,随时保持警戒,命能长些。
早在逆旅客舍所在街道的鼓楼声敲响的第一下,他就醒了,随后在屋内洗脸,然后将逆旅给每一个客房准备的细柳枝咬成细碎,沾了点青盐刷牙。
差不多后,去逆旅大堂吃了份免费的早饭,等着天亮,便牵着老马去西市拿金子换了些平时所用的开元通宝,随后又来到了朱雀大街东一街中段永乐坊的一家宅院面前。
他昨日早就和逆旅掌柜问了好些长安城日常生活的问题,比如一斗米要三个开元通宝(唐高祖李渊在位时发行的钱币,不是开元年号时发行的),一斗浊酒三百钱(一斗重差不多12.5斤),离皇城中段一两亩地的住宅差不多要二十几贯钱就能买到。
来时,他因为走的是陇右,路上遇到了一队被突厥马贼劫掠的胡商,想也没想便拔刀向着对方杀去。
而胡商头子在见着他一人持刀将那伙马贼砍杀完后而毫发无损,又觉着他面善,奉上美酒聊了几句,发现他凭引等身份条子一应俱全,当下便很大方的给了他五两金子要他护送自己商队前往长安。
管吃管住还能挣钱看胡妓跳舞,他当下就挑眉应了下来。
老李说一两金子值六千文,这一趟近一月下来足足三十贯钱,现在看来,买房都绰绰有余了。
而此时他面前的宅院,便就是长安城人脉最广的一伙庄宅牙人的聚居地,挣了很多钱,不管是在哪个时代,买房才是正途。
敲了几下门后,有一瘦弱青年揉着睡眼将门打了开来。
瘦弱青年下意识地瞥向李默,看着他那一身塞外胡服配着横刀的装扮,又撇了撇他身后老马背上塌在马腹上的包裹,知道那里最起码有五贯钱,顿时来了些精神,继而露出笑脸道:“郎君找某是租房还是买房?”
李默也没有寒暄直接道:“买房,地段要离皇城不远不近,不用太大,一亩地左右就行。”
瘦弱青年想了会儿,再是说道:“在东市西南的亲仁坊有一间闲下来的宅子,某带您去看看?”
李默点头,等着瘦弱青年回去拿好了买卖房屋的媒介纸张,两人一同向亲仁坊走去。
两坊的距离倒是不远,听着瘦弱青年一边介绍长安城一边说着他手下屋子多好多好,半柱香都没到,便来到了那处院子。
瘦弱青年推门,一进门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照壁,随后左拐进入院中,脚下路面是一条丈宽的青砖路面,两侧是已经泛黄的杂乱花草,迎面则是一座低矮的正堂。
看来这家宅院的原主人还是一家雅人。
由着瘦弱青年解说着,李默很快将宅院逛完,正堂两侧皆有房屋,之后则是正屋,屋前有棵梨树,梨树下有口小井,所有屋内家具一应俱全,算上后院的好大一片菜地,占地差不多是一亩半,将老李他们九个人一块接过来住,也不会显得拥挤。(1亩地差不多是6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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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翼国公府
看好屋子,李默也觉着满意,便与牙人商讨起了价格。
两世为人的他自然不如外表下那般稚嫩,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后,瘦弱青年满脸鄙夷的收过其四两金子(也就是二十四贯钱),带着他办理了相应手续。
签字画押,拿到凭证,李默在这长安城算是有了一个定所。
晚间,月华似水,将整座院子都染成了银色。
长安城相比于阴山来说,往南了许多,虽已入冬,但还未见雪,温度并不很低,李默在那棵还未掉完叶子的梨树下,伴着月光,吃口刚做好的片汤,喝口温好的浊酒,继续想着在来长安城路上没有完成的规划。
只是在想这些,不免要想到另一个时空的经历,看着星海中那颗显得澄澈无比的圆月,此刻本应是壮志满满,然而他却有些莫名的凄凉。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
次日早间,李默洗面净手,将院子木门锁好,向着长安县方向的怀德坊走去。(长安城中轴线朱雀大街以西地区为长安县,以东为万年县。)
他这是要依着那夜老李的交代,去探望当今翼国公秦琼。
于公,老李曾不止一次说过其与翼国公亲如手足,自己做为晚辈理应去看他,且自己也很想看望这个为大唐身先士卒无数次的大将;于私,他不无想着借着老李与翼国公之间的情分,让自己尽早在这天骄无数的长安城有立足根本,要知道,在唐朝这个以世家门阀为核心的王朝,毫无背景之人很难出头。
到了怀德坊,李默问明路人翼国公家何在,沿着坊街北墙而去,至于为何不进坊墙,而是秦琼今为正三品左武卫大将军,又为当朝国公,府院门是开在坊墙上的。
若是入了坊墙,即便是找见秦琼的府院,那也只能走后门,可这去拜访当朝国公哪有走后门的理?且就算走了,不被府中的侍卫捉了打上一顿送去官府才怪呢。
很快,李默找见了秦国公府外墙上的乌头门,这乌头门倒是简陋,三根木柱横竖一搭成草字,凸出横梁的两根木柱头子雕着纹络并被涂成黑色,此也是乌头门的由来。
过了门,远远就能瞧见国公府的红色大门与白色的砖墙,墙内则是一片飞檐重楼。
老李从来都不希望李默当一辈子马贼,即使那马贼是在为整个国家在做事,所以对李默从小的教育一直包含着长安城贵族应该要掌握的礼数。
李默没有直接向着红色的国公府大门走去,而是走向了国公府外墙与内墙间的一处厅房。
这个厅房是国公府的阍室(门卫值班室),想要拜见翼国公,还需得将拜帖交在那处。
厅房外有一卫兵正在冬阳下值守,看着有一少年向着自己走来,不禁是打量起了对方,只见其身姿挺拔,面容俊美,眉眼间气宇轩昂,虽穿着一身破旧胡服,但想来应该不是凡人。
故也没有因为其穿着而瞧不起对方,简单抱拳行一军礼便是问道:“敢问郎君来国公府有何事?”
李默也同是回以一礼,说道:“某来拜见翼国公。”说着,便将那夜老李给自己准备的一封信件递给了值守卫士。
值守卫士接过,满是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不过倒也没有多问,道了声郎君稍等,便向着府门走去。
约莫是半盏茶后,先前的值守与一位华服少年走出,少年比之李默看起来要大上三四岁,浓眉大眼,行走间不无一些军中悍卒之气,应是翼国公的子嗣。
那少年在见着李默后,没等李默行礼拜过,却是当先行了一礼说道:“某秦怀亮,见过李兄,家父已在正堂摆宴等候,且随我入门。”
李默闻言却是一脸诧异,要知道自己凭引上的身份只是一个塞外回乡的小卒,真实来说,不过一区区马贼,就算有着老李的一封信函,能够见到翼国公他老人家已是足以让人惊异,而现在却是他老人家的嫡长子秦怀亮有礼相迎,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老李啊老李,你到底有多少事还瞒着小爷?
不过这诧异的情绪也只是在他脸上一闪而过,随后他不卑不吭地向着秦怀亮行过一礼,说道:“秦兄热情,既然秦将军已经摆宴,小弟这便随您入府。”
正在李默说话的同时,秦怀亮却是在暗自打量着他,见着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出门相迎而捉襟见肘,且看他站姿笔直,双手看之虽嫩但手心却满是老茧,一看便知是长年握刀之人,果真是词如其人。
随即,他又不禁想到先前在府中的一幕,那时自己正与父亲在书房讨论行军之道,总管贾叔却是拿来一封信件,父亲拆开阅后,竟是大笑三声,当下便吩咐下人去准备家宴。
末了,还将一封附件递于自己观看,纸上是一首曲子词,词风用句满是金戈铁马之意,将词读完后,自己却是生出了横刀长歌的热血之意,随后再去看向那字,竟是隐隐有成大家之象。
接着,父亲说到递上拜帖之人,他是当年无数次救父亲于刀枪之下的李副将之义子,而那首名为满江红的曲子词也是他作,随后便命自己出门相迎。
先不说当年对父亲恩重如山的那位李副将,就是凭着那首满江红,这人也值得自己以礼相待。
且说在李默客套完后,秦怀亮边是寒暄边带着他向大门走去。
踩着青砖路而过,离了近了,才是看清国公府大门的真正面貌,六阶台阶高的台基上,修着二层门楼,宽两丈,高一丈半,顶为悬山式,覆盖着黑色的陶瓦,朱红正盛的门前立着一十三根大戟,有风而来,戟杆嗖嗖而动,宛如战鼓那密集的鼓点之声。
上了石阶,入了大门,迎面是一石雕照壁,照壁之上刻有山水层叠之景,转身,顺着回廊走去,二人来至一座高大的二层正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