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三国年代》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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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父皇,”北地王刘谌1提着三颗血淋淋的人头闯过御林军,来到殿前跪在蜀王刘禅面前,高声道:“宦官黄皓取宠弄权,结党营私,导致朝政糜烂,儿臣代父皇杀之!”

“叛臣谯周,临敌言降,位居高位,不思抵抗,长敌威风,灭我志气,败坏军纪,动乱人心,儿臣代父皇杀之。”

“乱臣陈祗,上承主指,下接阉坚,虽得宠爱,却专横自断,狼狈为奸,误我朝政,儿臣代父皇杀之。”

“你,你……”

“儿臣已于日前,遣先锋将军诸葛尚,奏请吴国,出兵荆州,两国相依,唇亡齿寒,吴国定会出兵,还请父皇准许儿臣临锋御敌,保得我刘家万世功业!”

“你,你……”

500年后!

“娘”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喊声响彻了大地,眼前熊熊大火伴随着烈风彷佛要把整个天空都烧毁,方圆十里一片映红。

“娘,平叔快救救娘。”满脸苍霜的老人眼里射出无限痛恨,如果眼光可以杀人,那么此刻老人就是一个疯狂的杀手。颤抖的双手紧紧拉住一个冰雕玉雕般的少年,少年脸色苍白眼泪如珠子一般滑过苍白的脸颊,无奈的滑过腮边落在地上。

“好小子。”

一声洪亮的叫声打断了王炜,王炜知道是伍长步景,要是队正丁孝便会喊他“子平”。军营外一片嘈杂,只见步景左手提着一把硬弓和一把闪亮的马刀,右手提着一身被擦得光滑的盔甲。见了王炜,“嘘”了一声把东西都仍在了他面前,步景看不起王炜走路低头说话缩头没卵子的模样,但自己弟兄王五落难,队伍急需补充人员,自己还得对他好声好气,这年头拉一个壮丁也不容易。

“好小子,会不会骑马?”步景看着倦缩到一旁的王炜,心里有气大声唬道。

“哼。”见王炜身体颤抖不说话,步景黑着脸正想大巴掌的抽过去,这年头老百姓不值钱,自己家主为了跟姓鲜于的爷报什么500年世仇,反把自己封地庄丁都拉到了军营,若不自己才不会把这小子当宝看到。

“呸呸呸。”步景想到这里,仿佛要把嘴里的霉气吐出去。

王炜仿佛从梦中醒来,慌忙摇头。骑马,驴子都没有骑过,但这话不敢说出口,看步景蒲扇大的巴掌,谁惹得起。

“会不会拉弓射箭?”

“拉弓射箭?”王炜不禁陷入沉思。

“炜儿,你知道吗?射箭是一门非常讲究的技艺。”黄京看着一脸蠢蠢欲动的王炜,小心翼翼吟道:“要练得‘百射手’首先对脚力会非常严格,若站立不稳射出去的箭羽必然无力,就算是射中了猎物也没有多大伤害。”

“但练脚力并不简单,可以说异常艰苦。炜儿能受得住吗?”

王炜毫不犹豫点头,自黄京从虎口把家破人亡的自己救出来之后,报仇雪恨的念头已经占据了少年整个心思。

“炜儿,我要在你小腿上绑上一块铁板,然后你将整个身体摆正,站稳以后做提踵动作。”

想不到就是这个简单的动作,少年竟然咬牙坚持练习了一个多月,其中的毅力又让黄京暗暗惊喜。

大汉黄京孤身一人却是方圆百里唯一的猎民,平常时也住在山村,偶尔也上山取点野味,又或是换点酒钱又或是给他结义弟兄严宜打打牙签开开斋。想月前上山打猎正好遇到王炜将要葬身虎口,自己冒险把他救了回来。

想起也奇怪平素是绝不会碰到如斯大虫,因此自己回到山村时还引起了一阵轰动,山村不大:听祖宗爷说很久以前为了逃避战乱隐居于此,到现在也不知岁月——见到陌生人的到来自然更是欢喜。

众人听到黄京把少年从虎口救出来,又知道他孤身一人,不禁都对这迷茫沉默的少年产生了怜惜之心。然而少年打从来到村庄之后就一直不说话,特别在见到血时少年更是惊恐不安。令黄京惊喜的是少年虽然混沌,但幸好心里还保存着一点理智。黄京偶尔吩咐他做事也不会出错,平常时只要黄京说过的话教过本领少年却从来都不会忘记,而且清清楚楚记得是哪天什么时间说的什么时候教的。

到了后来当黄京把“百射手”教给他时,少年眼里才有一丝光彩。想平时少年混沌,但是学起射箭竟然非常上心。直把黄京乐得以为找到了传人。

想自己始祖单名忠原为刘表手下,和刘磐一同镇守长沙。刘表死后,始祖先归属曹操、后随刘皇叔入西川。夺西川战斗中总是冲锋在前,奋勇杀敌,屡建奇功。忠领兵争夺汉中,定军山战役,黄忠率众亲斩杀魏名将夏侯渊,夺取汉中。始祖因功被升为后将军,与关羽、张飞、马超、赵云等绝世名将并列,始祖年近六旬有万夫不当之勇,弓箭射术天下无双。后与前来取长沙的战神关羽连战三日,不分胜负2。

后来蜀吴魏三国混战,战后横尸千里,人物萧条,始祖便与有“白发居西蜀,清名震大邦。忠心如皎月,浩气卷长江。宁可断头死,安能屈膝降?巴州年老将,天下更无双”之称的生死之交严颜及一众部下隐居山村。若这少年能学得始祖留下之“无双百射手”,那么也曾对得起始祖之荣誉了。

接着练习臂力和练习脚力又有相似的地方,黄京为了增强少年的臂力,不但在手上绑上了铁板,还制定了各种严格的训练。但少年也没有说上半句的怨言,每次都是黄京怎样说他就怎样去做,从来没有半分偷懒,然后这一路下来推弓、勾弦、举弓、开弓、靠弦、撒放竟然用去了少年三年的时间。

“自己终究还是忘不了报仇雪恨”,王炜想自己在山村修身养性,纵使过了六年,但心中仇恨却胜似从前,经过在山村的六年王炜才发现自己身世像一团谜。想自己从小一直隐居在大院里,竟然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你真的决定了?”

黄京想到少年虽箭术有所成,但从来就没有射杀过一只小动物,平常见到血还是惊恐不已。这乱世之中不要说报仇,就算生存下去都有困难。

少年说话有点胆怯但却无比坚持,报仇的念头强烈的占据了他整个思想甚至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寄托:“子京叔,子宜叔这些年来多得你们还有乡亲们的照顾和疼爱,炜儿才有幸活了下来,炜儿本应留下来照顾两位,但炜儿却控制不住自己的仇恨!”

这些年来少年训练之苦也只有黄京知道,黄京当然也知道少年心里的惊恐,心里的仇恨,每天夜里醒来,少年枕边都渗透了泪水。

黄京叹气道:“景元四年(263年)春,司马昭下令各路大军攻蜀。姜维在沓中探知钟会的主力已入汉中,恐怕阳安关有失,危及剑阁,成都兵少力弱难以抗击,就决心摆脱邓艾部,立即向东进行战略机动,退回剑阁,凭借天险,设防固守,钟会所部,屡攻不克,十多万魏军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加之粮已不继,钟会准备退军。此时,邓艾急向钟会提出出奇制胜,偷渡阴平的袭击方案,并挑选精锐一万人轻装从阴平出发,沿山谷小路行无人之地七百里,凿山通道,越过马阁山山险,直奔江油。蜀军守将马邈不战而降。

刘禅急派诸葛瞻率军迎击。诸葛瞻到涪城后,不听部将黄崇的劝谏,迟疑不决,致使邓艾乘机长驱直入,击杀诸葛瞻,占领了绵竹,并向成都推进。

正当这国破家亡之时,吴国策定了“多路并进、水陆齐发、突然袭击、一举灭魏”的战略方针,自涂中向下邳方向进军;自江西向扬州方向进军;自武昌向豫州方向进军;自夏口向荆州方向进军;自江陵向襄阳方向进军;自巴蜀逆江而下,以上六路军共约二十万人,以陆抗为大都督,丁奉为副都督,统率中军,南屯荆州,统一指挥诸军。

魏国举国震惊,此时攻蜀粮草难以为继,司马昭只好召回钟会,此时邓艾兵不敢进,姜维班师回朝,两军战于绵竹,两军精英几乎殆尽。

魏国顷尽全国之力,司马精英尽出与吴战于荆州,双方同样伤亡惨重。

此后三国无力再战,共推汉献帝子刘松为天下公帝,奉于长安,三国之间五百年不得战。此后历史便称为后三国年代。3”

“但500年将过,物是人非,战乱四起,天下将无不战之地,天下将无不战之人,炜儿自己一切要小心,天下之大若无炜儿之地,山村虽小却是一分宁静。”

严宜也接过话道:“天下之道,无非人道、物道。人生一世物长一时炜儿凡是都要认真考虑,三思而后行。”

“谨慎不张扬,千万不要轻易显露武艺!”王炜想起黄京叮嘱,连忙摇头。

“好小子,比爷还爷,你到底会什么?”步景恨不得刮自己老大一巴掌,在错误的地点捡到了一个错误的人,自己偏还要把他当作宝看待。想自己虽名将步骘4之后却落得如此下场就不由心酸。上面的爷已经下了军令,谁在战争中有部下伤亡自己想办法补足,如果七天之内伤亡得不到补充自己和丁孝都要降一级,丁孝性格犟这队正职位还是经过无数次杀戮才“累功”爬了上来。这一降又不知道何年何日才能“累功”爬上来。

“书?”王炜惊恐的看着这沙锅大的拳头,壮起胆疑惑的道。这应该不算武艺吧?王炜心里想着。

丁孝在旁皱了皱眉头,想早上遇到这少年事。丁孝皱着眉头想了一下,自己和部下当时正从鲜于家逃亡出来,因为部下王五不幸遇难,众人闷闷不乐。突然步景“吁”的一声勒尽马步,随后便听到他粗壮的声音嗷嗷叫道:“好小子,见到军爷还不赶快让路,想必知道军爷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

“敢情要吃断头饭?”丁孝心里一动,正想着去哪里拉一个壮丁,想不到人就撞到门口了。抬头望去不外乎就是一个平凡小子,卷缩在街道旁边颤抖。

丁孝不由大失所望,敢情是一个胆小鬼。想不到对方却颤抖问道:“小的,小的王炜,字子平。路过此地不知军爷的意思?”

步景哄然大笑用马藤指着王炜:“好小子,原来字子平?”

要知道只有大族世家读书人才风花雪月有名有字,像王炜现在短袖窄裤破破烂烂,说自己是读书人想必连老农也会笑话。

丁孝正想离开,想不到王炜从山村出来两年混混沌沌却一无所得,现在有人说话自然不会错过,听到笑声却鼓起勇气小心翼翼问道:“各位军爷,小的糊涂,敢问军爷究竟怎么回事?”

步景上前,环视了一圈对着丁孝道:“队正,我看这小子长得还有两块肉,虽然什么也不懂,但你看家主和鲜于狗贼打得火热,迟疑不得……”

丁孝伤感道:“说得也对,怪就怪王五这小子长人不长命,连一个矛头也躲不过。”

说完看了看王炜点点头:“就这样说了,步景你带上他走,别耽误了时间!”

丁孝想到这里蹲了下来,在旁边一堆棉絮之中摸索出一本黄灰色的本子,爱惜的拍了拍,一股古书特有的味道涌上心头。

“子平,你给我念一段文字!”说完反而坐了下来,把书轻轻放在王炜的手上。

王炜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对于书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尊重。

“族谱。”两个大字带着尘埃的味道出现在王炜面前,王炜带着疑惑轻轻翻开第一页,正中四个大字:丁氏家谱。下面一行蝇头小字写着:

始祖:丁奉5,庐江安丰人,吾国名将,晓勇而有计谋。年幼作小将,屡跟甘宁、陆逊、潘璋等征伐,勇冠三军。废帝会稽王继位后,始祖升冠军将军,吴魏龙兴之战,大破敌人先头部队,立下了大功,升灭寇将军。景帝继位后,始祖助景帝用计诛杀权臣孙綝,升为大将军,加封左右都护。后,景帝病逝,始祖等人拥立皓为帝,被封为右大司马、左军师。几年后,始祖受谗言而被流放。

王炜读着这几行汗蝇头小字,心里涌起一阵莫名其妙的感觉,那是曾经的历史,那是曾经拥有的乱世英雄,想自己从小就喜欢听他们的故事,只是万万没想到故事的主人翁就在这举手刻触的地方。

步景跨步抢过来族谱,装模作样的看了一下,然后默不作声递给丁孝。想这胆小怕事的流民念起书来竟然朗朗有声,心里就仿佛有无尽的委屈。

世间虽承平已久,可政治糜烂,朝廷昏官当道,且东吴立国以来便是世家当道,后大封有功之臣,各地封地家主多如牛毛,朝廷对于这些封地家主的纷争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本无力顾及。世家、士族、家主纷争不已,哪里会顾及他们蝇头小百姓呢?所以若能断文识字,那可是人上人的人物了。

“这小子说不准还真有盼头,”步景心里想着上前捏了捏王炜手臂,想起这小子早上在马背后巍巍颤颤的样子就好笑。

话说王炜流浪人间两年,见有机会混入军中自然不肯轻易放过;步景拍马上前,长臂一伸竟然把王炜提了上来放在马背后,拍马大声笑道:“好小子,你跟了我们算是走运了。”

王炜慌张的坐在马背后,双手乱摆不知道放在哪里是好,眼看战马呼啸奔驰起来,只好闭上眼睛双手紧紧勒住步景的虎腰。心里的害怕犹如几百只大鼓在振荡,冷汗不停的冒出来。

一路上但听见战马踏在地上的声音,刚开始时声音清脆有力,到了后头软绵绵的,仿佛带着风声,又好像吆喝声,最后到步景的吆喝声才把王炜从惊恐中还过神来:“好小子,这一路好睡,我老步可不是什么苗条淑女,该放手时总要放手了。”

王炜如梦中醒来,一个慌张双手一松,直接从马背上掉了下来。地上硬邦邦的仿佛是故意像跟王炜作对,直把王炜的双臀摔得响。

“哎哟!”王炜心里除了紧张之外更多的却是对骑马的恐惧:“然来马上来得如斯辛苦!”想起在山村度过的六年,除了陪一些老头子断文识字、作画吟诗外,只有跟黄京写箭了,这马却从来没有学过。

步景恨恨的拍了一下王炜坐过的马背,丧气咕噜了一声:“娘们!”

丁孝耳利转过头瞪了一眼步景,看着狼狈不堪的王炜皱了皱眉头:“王五兄弟走之前拉了多少个垫背的?”

步景深深吸了一口气,一辈子的兄弟,一起生活了三年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但在战争面前,感情还不如生死来得快,你纪念了朋友,但当你的头颅同样悬在锋利见血的弯刀之上,还不如自己的性命来得亲切。惋惜的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仿佛要把感情从中吹走,仿佛要把感情从硕大的头颅上摇走,伸出三个手指。但是随后又想起什么,在后面补上了一个叹声:“十。”

丁孝看着步景,眼睛斜了一下王炜,只见他双脚双手由于惊慌过度而不停颤抖,想必是刚才的奔马把他吓唬得半死:“行不?”

步景艰难的摇了摇头,但想到刚才王炜在他背后虽然是不停的颤抖,却没有说半个“不”字,仿佛又从中看到半点希望。但或许是吓得不敢说话,又或许这小子心里有那么一点屈强,然后又犹疑的点了点头。

丁孝也不再说话,让步景招呼王炜,同时吩咐其他人各自回营,然后才离开。

…………

“步大哥,好东西啊!”步景懒得跟王炜说话,把他扯了起来,让王炜跟在身后向军营走去,路上不停有人开玩笑。

“步大哥,这小子值钱啊?用几个银子能换?”更有的眯着眼睛,看着王炜嘴角都仿佛流出口水来。

刹那间王炜仿佛将要死去,紧紧的扯住步景的衣角,周围哄然大笑,笑声中是那里的无惧。

步景狠狠的拍了一下王炜扯住衣角的右手,竟然没有拍掉,知道他心里害怕,也不说话,只是加快了步伐。

步景在一片笑声中算把王炜扯到一个简陋的军营,说是简陋,军营里面不用说装饰,就算是最简单的床铺也没有,空旷的地上摆着几块草席,草席上乱七八糟的摆放着一床烂棉絮,想必这就是他们的被子。

步景显然心里有气,额上竟然冒出了几滴冷汗,这几十步的路简直化费了他几十倍的精力,见王炜傻乎乎的样子,气更打不过来,一扯一推直接把王炜推到角落上的一床烂布上,呼呼的道:“这是王五弟兄的位置,希望你能够睡得安稳。”

丁孝看了看一声不吭但紧紧盯住王炜的步景,知道他想起王五,转头问道:“子平,你是不是我国子民?”

王炜摇摇头头,他从小生于大院,对国家没有什么观念,后来虽被黄京相救,但山村隐世而居数百年,对哪个国家更没有什么概念。况且,盛世安宁和平数百年民众多贪图安逸,而游学经商则来往自如,国家观念反而淡薄了不少。

“来自蜀国吗?”

王炜自然也摇头,从山村出来两年,虽然这两年来他流浪街头,寻找不到任何和仇恨有关的消息,但也约莫知道自己幼时所居大院处于三国交界。至于属于哪个国家却也说不准。

“宗主国长安?”

王炜毫不犹疑摇头,自己甚至不知道宗主国长安在哪?只是听黄京提过,当然幼时可能也知道,但或许都忘记了。

“魏?”丁孝说完,马上否定:“我国和魏国一向不和,子平不可能来自魏国。”

丁孝细细大量了一下王炜,自言自语的道:“难道是来自海外之国不成?”

注:1刘谌,刘禅之子,被封为北地王。刘禅向魏将邓艾投降时,刘谌坚决反对,请求守城决以死战,不被听从。刘禅送出玉玺投降的当天,刘谌来到昭烈庙,先杀死妻子和儿女,而后自杀。

注:2黄忠原为刘表手下,和刘磐一同镇守长沙。刘表死后,黄忠先归属曹操、后随刘备入西川。夺西川战斗中总是冲锋在前,奋勇杀敌,屡建奇功。忠领兵争夺汉中,定军山战役,黄忠率众亲斩杀魏名将夏侯渊,夺取汉中。黄忠因功被升为后将军,与关羽、张飞、马超、赵云并列,建安二十五年,卒。

注:3赤壁战后,曹操进兵关中,打败韩遂,马超,占有凉州。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又进兵汉中,张鲁投降,次年,曹操称魏王。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其子曹丕废汉献帝,自称皇帝,改国号为魏,都洛阳。

刘备借赤壁之战的胜利,占有荆州南部四郡(武陵,长沙,桂阳,零陵),并从孙权手中借得南郡部分地区。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西攻益州取胜,自领益州牧。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刘备大将黄忠破斩曹军降领夏侯渊,夺取汉中,刘备自称汉中王。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汉。

孙权在赤壁战后重点向南发展。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派步兵骘向岭南进军,占据交州。次年,孙权将都城从京口迁到秣陵,并建石头城,该名建业。黄武元年(公元222年),孙权称吴王,公元229年正式称帝,国号吴,都建业。

注:4步骘字子山,临淮淮阴人也。性宽弘,喜怒不形於色又忍辱负重。少贫孤避难江东,昼勤四体,夜诵经传。权为讨虏,召骘为主记,后徙交州刺史、拜征南中郎。刘表所置苍梧太守吴巨外附内违。骘诱斩之,威声大震。士燮供命,南土始平。纳雍闿加拜平戎将军,封广信侯。又奔长沙。讨益阳,屯沤口。权称尊号,拜骠骑将军,督西陵,代陆逊抚荆冀戍,励太子拔能人为贤。骘上疏论亲贤远佞斩吕壹,权悟而斩之,赤乌九年为丞相,亦犹诲门生,手不释卷,十年卒。

孙策为人明果独断,勇盖天下,以父坚战死,少而合其兵将以报雠,转斗千里,尽有江南之地,诛其名豪,威行邻国。及权继其业,有张子布以为腹心,有陆议、诸葛瑾、步骘以为股肱,有吕范、硃然以为爪牙,分任授职,乘间伺隙,兵不妄动,故战少败而江南安。

注:5丁奉,吴国名将,由孙权所设“招贤馆”登用,早期同徐盛共为周瑜帐前护军校尉,护卫周瑜,随周瑜参加赤壁之战、南郡争夺战,后随吕蒙参加袭荆州之战,随陆逊参加了彝陵之战。吴国大大小小的战斗,丁奉多有涉及,屡立战功,特别是在吴魏东兴之战中,丁奉“雪中奋短兵”,大胜魏军。后来,丁奉协助吴主孙休除掉了把持朝政的权臣孙峻,成为吴国重臣,负责沿江对魏防守,于孙皓掌权期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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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破人亡空余恨

“娘”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喊声响彻了整个天空,眼前熊熊大火伴随着烈风彷佛要把整个天空都烧毁一般,方圆十里一片映红。

“娘,平叔快救救娘。”满脸苍霜的老人眼里射出无限痛恨,如果眼光可以杀人,那么此刻老人就是一个疯狂的杀手。颤抖的双手紧紧拉住一个冰雕玉雕般的少年,少年脸色苍白眼泪如珠子一般滑过苍白的脸颊,无奈的滑过腮边落在地上。

在他们眼前,熊熊大火把曾经繁华的庄园包裹起来,随后房屋倒塌振荡着大火引起火苗直窜。

大火面前,一个蒙面黑衣人懊悔不已,刚才妇人死死抱着他双脚时他竟然起了不忍之心,虽然最终还是砍掉了她的双手砍掉了她的头颅,同时相信主人看到这丰韵尤存的面容肯定会高兴不已,但妇人临时前的惨叫,黑衣人心里竟然还残留着一丝内疚。

“兄弟们,放亮双眼看清楚一点!”黑衣手想起主人小心吩咐“斩草除根,一个不留”的话,又多了一个心眼。

大火失去了燃烧的物品,静静平和了下来,看着一堆废墟谁也不能想象这里曾经拥有过的辉煌。

身边一个黑衣人略带不满的看着废墟里的点点火星,要不是他们老大如此谨慎,想必现在已经抱住城西黑寡妇那又白又嫩水蛇一般的身体了,哪里要在这月黑风高之中受这等气?不由咕噜:“诺大的火别说人就是蚊子也逃不出来。”

蒙面黑衣人眼睛一瞪,沉着声道:“如果有蚊子逃出来,我们全部都要为蚊子陪葬。”

“还不快去搜!”

黑衣人打了一个冷颤,赶紧应了一声然后加入了搜索的行列。

废墟很大,也足以显示出当时的辉煌。大概过了两个时辰,黑衣人把每一快尽可能藏人的石头都查看了一遍。

“一共是37具尸体,其中幼年骨架3具,妇人骨架24具。”一名黑衣人面无表情道。

“3具,3具。”蒙面黑衣人喃喃的念了两遍,抬头看了废墟之后的莽莽林海,脸上有一种神秘的微笑:“把骨架都烧了,然后撤退。”

“每人到账房领100俩银子,该干嘛的干嘛去!”蒙面黑衣人说完飘然而去。

在他的身后!

“老四,我看到现场骨头都已经烧完了,你怎么这么肯定?”一个黑衣人有点惊奇的问道。

“二哥,你难道没有看到老大临走时的脸色吗?”老四者灰白的双眼透出智慧的眼光。

“这个……”

“娘”少年毕竟年幼,梦里不停的呼喊着自己最亲的人,昨晚他们从暗道逃了出来之后就不敢做半步的停留,平叔死死的抱着他在莽莽林海里乱窜。

“少主人”平叔怜惜的看着怀里脸色苍白的少年,眼里说不出的悲哀。眼看刚从死亡堆里逃了出来,现在又陷入这莽莽林海。“难道上天要灭主人一家。”平叔不信命他相信命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但现在他却暗暗的祈求他所认识和不认识的神灵保佑他能够把主人唯一的骨肉保留下来。

平叔却不忍心唤醒少年,知道他一向胆小怕事脾气却缰得很,要不是自己死死的抱住他想必他肯定会鲁莽得找黑衣人拼命,王家大院一共37人,但黑衣人却出动了一百多杀手,显然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斩草除根。

想起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不但把自己从死牢里救了出来,而且冒着大韪收留自己,就算拼了自己老命也要把少主人保下来。

平叔找了一个略为平缓的地方整理出来,然后用随身的短刀砍下一些树枝做一个简单的栅栏,最后才敢坐下去。

火当然不敢烧,夜里火星就像指明灯一样。夜里的林海来得更加吓人,偶然间夜莺的声音,又或许虎啸声又或许风声缠绕着平叔。但由于疲倦,平叔竟然靠在树旁睡了过去,无论意志再坚强的人遇到如此惊人的变化也更加容易疲劳。

突然一丝警惕把平叔惊醒,这是一种危险来临的警惕。平叔平生杀人无数靠的就是这种警惕把他从死亡中拉了出来。放眼望去,静,太静了。就好像一个人临睡觉时耳边满是嘈杂的声音,但突然天地间都静了下来,连这个世界也停止了呼吸。

日渐朝霞,太阳从树荫缝隙间晒下一些淡淡的光芒。平叔却更加不安起来,清晨本是动物最热闹的时间,但现在却是沉静得让人害怕。

正当平叔警惕之时一阵“呼”声在他耳边响起。

“虎啸风龙行雨”,平叔更加警惕起来,右手一曲迅速把防身的短刀拿到手上,用脚把身旁的少主人往栅栏里推了推。说时迟是时快,就在这个不容思考的一瞬间,一阵风声直向平叔的侧身扑过来。平叔连忙往前扑倒,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几片树叶在空中飞扬。

“果然是大虫。”纵使平叔见惯了世面,但看到如小牛犊一般斑斓的大虫,却还是不禁暗暗吸了一口冷气,一身冷汗也不禁冒了出来。换是以前,再来两条大虫也不算话,但这几年身体不像以前硬朗,而且在大院里也疏于练习,手脚都不像以前灵活了

一击不中大虫显然有点气,双脚一提后脚一蹬凌空又向平叔纵身过来。

平叔一个迟疑竟然来不及反应被大虫一个纵身扑倒在地上。连忙放弃手中的短刀,双手紧紧顶着大虫的头部。以前的训练总算还没有荒废,年纪老了但力气还在。

大虫显然不满这样的结局,双腿不停在平叔腹部划出一道道血痕。

“啊!”平叔没有办法闪避,身上虽然穿着棉袄但那能抵挡得住这等威猛之物。

少年却是早就醒来,只是由于害怕竟然不敢出声,颤抖的躲在栅栏之下,平叔一声惨叫竟然把他回过神来,惊恐的呼喊:“平叔,平叔。”

“少主人”平叔喘了一口气,想自己丧生在大虫之后少主人也将是在大虫的果腹之物。于是不顾一切大声喊道:“快,快捡刀。”

少年那里提得起半点力气,双手紧紧掩住自己的眼睛,彷佛要把这个世界都收进他眼里。

“少主人。”平叔感觉到自己腹部激烈的疼痛,知道大虫锐利的双腿已经划伤了自己腹部。想自己威武一生,命却要丧生在这大虫之下,鼓起最后力气喊道:“少主人,快跑!”

少年颤抖的站起来,竟然向着大虫走来。平叔知道他平素胆小,这一下子却又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勇气,这时却希望他赶紧离开这里。

少年眼里尽是怒火,平叔流出来的鲜血刺激着他的心灵。他最亲的亲人头颅被砍掉的刹那,他也看到血在飞扬。

平叔看到了一丝希望使出毕生的力量,死死的卡住大虫头颅。少年双眼竟然迷茫起来,捡起平叔丢下的短刀,用尽全力向大虫插过去。在少年的眼里,这仿佛了蒙面杀手的身体。他眼里竟然有几分的兴奋。

“娘,娘,孩儿要为你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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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山村奇缘练就百射手

平叔最终还是逃脱不了大虫的利爪,虽然少年奋力一刀带给了他生存的希望,但少年力气毕竟有限只是伤了大虫的皮毛反而激起了它的怒火。

大虫后爪紧紧蹬住平叔的腹部,头部向右用力一摆挣脱了平叔的双手直接向少年扑去。

少年惊恐的蒙了双眼。小时候跟伙伴们做游戏打破了东西娘要处罚他时,眼看藤鞭要落下来他总是用双手紧紧的蒙住眼睛,这样娘的藤鞭就会轻轻的落在他身上。

也不觉得痛。

平叔一则惊怒再加上受伤,竟然昏死了过去。

一声震耳欲聋的虎哄唤回了平叔一点理智,迷茫中看到一个大汉远远的走过来。很快大汉就来到了平叔的身边看了一下他伤口叹了一口气,然后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放进平叔的口里,再往平叔的口里灌了一口水。

“救,救……”平叔一口气喘不过来,大汉赶紧捏了捏平叔的人中。

少年睁开双眼从手指缝看过去,只见平叔腹部已经被大虫爪得稀烂,大虫却倒在他的面前脑门上插着一支精短锐利的箭羽。

少年心里害怕双脚一软竟然跌倒在地上。

大汉皱了皱眉头,知道平叔话里所说的“救”自然就是救眼前这孩子了。刚开始远远的看到这孩子竟然勇敢提短刀向这大虫刺去,想必是一个胆大的种。想不到现在竟然连站也站不稳,牙齿还在不断的打颤。

“孤,孤儿!”平叔双眼流出了浑浊的泪水,想不出这少年以后的坎坷命运,忧声离去。

少年见平叔的嘴角里渗出了血,想身边连最后一个亲人都要离他而去,一个激灵扑过去:“平叔,平叔,你别走,别离开炜儿。”

哭声凄恻,连大汉也不禁叹了一口气。又有谁能想到少年一夜之间发生了如此之大的变化呢?从掌上明珠变成了孤儿。

大汉看了看地上沾满血迹的短刀,捡起来然后从平叔身上解开刀套放到少年的怀里。随后把大虫拉到一旁,从脚边掏出自己的短刀在旁边迅速挖了一个低洼的坑。

少年一脸茫然,看到大汉最后把平叔的尸体放到坑里却又放声大哭起来,想起老人对自己的爱惜,想起老人对自己的保护,从今以后他却孤身一人。

大汉黄京孤身一人却是方圆百里唯一的猎民,平常时也住在山下的村庄,偶尔也上山取点野味,又或许换点酒钱又或许给他结义弟兄严宜打打牙签开开斋。要是平素绝不会碰到这大虫,所以黄京回来之时还轰动了整个山村,山村不大听说祖宗爷很久以前为了逃避战乱隐世而居,到现在也不知岁月见到陌生人到来更是欢喜。众人听了黄京的介绍,不禁也对这迷茫沉默的少年产生了怜惜之心。

少年自从来到村庄之后就一直不说话,特别是见到血时少年更是惊恐不安。但令黄京惊喜的是少年虽然混沌,但幸好心里还保存着一点理智。黄京偶尔吩咐他做事也没有出错过,而且记忆力超人的好,平常时只要他说过的话教过本领他从来都不会忘记,而且记得清清楚楚是哪天什么时候说的教的。

到了后来,黄京教他射箭时,少年眼里才有一丝光彩。想平时少年混沌,但是学起射箭竟然非常上心。直把黄京乐得以为找到了传人。

想自己始祖单名忠原为刘表手下,和刘磐一同镇守长沙。刘表死后,黄忠先归属曹操、后随刘皇叔入西川。夺西川战斗中总是冲锋在前,奋勇杀敌,屡建奇功。忠领兵争夺汉中,定军山战役,黄忠率众亲斩杀魏名将夏侯渊,夺取汉中。黄忠因功被升为后将军,与关羽、张飞、马超、赵云并列,始祖年近六旬有万夫不当之勇,弓箭射术天下无双。始祖与前来取长沙的关羽连战三日,不分胜负。

后来蜀吴魏三国混战,战后横尸千里,人物萧条,始祖便与有“白发居西蜀,清名震大邦。忠心如皎月,浩气卷长江。宁可断头死,安能屈膝降?巴州年老将,天下更无双”之称的生死之交严颜及一干部下隐居山村。若这少年能学得始祖留下之“无双百射手”,那么也曾对得起始祖之荣誉了。

射箭是一门非常讲究的技艺。

射箭首先对脚力非常严格。如果站立不稳,射出去的箭羽必然无力,不要说射中对象,就算是射中了也没有多大伤害。所以刚开始练箭时首先练的是脚力。

练脚力不但不简单,而且非常辛苦。首先要在小腿上绑上一块铁板,然后将整个身体位置摆正,站稳以后做提踵动作,站立使全身各关节及两脚站得更加扎实。就是这个简单的动作,少年竟然咬牙坚持练习了一个多月,其中的毅力又让朱子明暗暗惊喜。

然后练习臂力和练习脚力又有相似的地方,朱子明为了增强少年的臂力,不但在手上绑上了铁板,还制定了各种严格的训练。但少年也没有说上半句的怨言,每次都是朱子明怎样说他就怎样去做,从来都不偷工减料,然后这一路下来推弓、勾弦、举弓、开弓、靠弦、撒放竟然用去了少年三年的时间。

转眼间少年已经15岁,从他偶然的话里头,大家也知道了少年叫王炜,听说还是什么大户人家之后。熟悉环境之后,少年偶尔也开口说几句话,四书五经等非常论语也略莫会说几句。这样一来少年又获得了一帮老头的青睐。想不到小小的村庄竟然是藏龙卧虎之地,一般人都略懂诗词文赋。老人在跟少年谈论经学之时,也会把自己的知识教给少年,无论修身、用兵、务农又或许经商、经学少年尽是来者不拒也不管他能不能接受。而山村一些少年知道他经过三年的苦练已经略有所成,也缠住他跟他比划。

王炜也没有反对,白天勤练武学,晚上像棉花一般吸取着老人们的知识。这样又过了三年,王炜也逐渐抛开心里的悲哀,只是听黄京说自己箭术有所成就,心里“报仇”两个字的愿望却更加浓厚起来。

从黄京和严宜等人得到的消息,自己原来居住的大院应该就是吴国和蜀国交界的零陵郡,想自己从小一直隐居在大院里,竟然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黄京和严宜沉默看着一脸坚毅的少年,黄京知道他虽胆小但却犟,但是还是问道:“你真的决定了?”

想少年虽箭术有所成,但从来就没有射杀过一只小动物,平常见到血还是惊恐不已。现在竟然有勇气出去为家人报仇,这乱世之中不要说报仇,就是生存下去都有困难。

少年说话有点胆怯但却无比坚持,报仇的念头强烈的占据了他整个思想甚至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寄托:“子明叔,子疑叔这些年来多得你们还有乡亲们的照顾和疼爱,炜儿才有幸活了下来,炜儿本应留下来照顾两位,但炜儿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

这些年来,少年训练之苦也只有黄京知道,黄京也知道少年心里的惊恐,心里的仇恨,每天夜里醒来,少年枕边都渗透了泪水。

黄京叹气道:“500年前,吴蜀两国联军与魏国战于益州和荆州,三国精英殆尽,由于换得500年和平。”

“但500年后,人事无非,战乱四起,天下将无不战之地,天下将无不战之人,炜儿自己一切要小心,世界之大若无炜儿之地,山村虽小却是一分宁静,亦容得下天下豺狼之心。”

严宜也接过话道:“天下之道,无非人道、物道。人生一世物长一时炜儿凡是都要认真考虑,三思而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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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后裔,又见后裔

转眼间,王炜出来已经一年了。在这一年了,他找遍了大院的每一处角落,每一快砖头。但上苍留给他的只有满眼的废墟。印象中自己不是简单的世家,奴婢都有几十人而且都略懂拳脚,那天晚上自己隐约的听到黑衣人喊自己娘亲“什么公主”,由此可以推测自己的仇家也不会是一般的山贼土匪。莫不是什么争权夺位之争,想必自己沿着这条路查下去将会是一条线索。

少年问遍了山里周围的人,可惜大家只是记得几年前的那场滔天大火,对神秘的大院却只能远观不能近视,偶然见到管家之类的人出来采购食物也不多说话。

这样又过了一年,这一年来少年奔波劳累,披头散发的比起乞丐还乞丐,想起自己报仇无望不由丧气。

一天,惶惶不已的王炜来到一个平静的集市。这两年来满眼触目都是荒无人烟,即使这街市也是慌乱破败。偶尔有人影从身边走过,但竟是只得老幼妇孺。

突然间,眼前迎来一队威武的骑兵,王炜潜意识中向右边靠了靠。但骑兵却在他旁边双蹄勒马停留了下来。这几年少年虽然学得一身神箭,但由于山里的小村庄没有马匹,所以到现在少年还是不会骑马,见到这庞然大物潜意识中也会闪避。

只见马上人一身战戎说不出的威严。马上勇士嗷嗷叫道:“好小子,见到军爷竟然还敢坦然站在街道上,想必知道我们弟兄刚好缺人想要补上吧!”

少年不外乎一个平凡的小子,虽然几年的训练让他手臂和脚力充满了爆发力。但要是让他站在人群中那会受到现在的待遇,慌忙倦缩身子恨不得找一个地洞穿进去,可惜街道上铺满了石砖貌似结实,又看了看喷着热气的战马,怯声道:“小的,小的王炜,字子平。路过此地不知军爷的意思?”

马上军士相视,哄然大笑,还是刚才问话的骑士用马藤指着王炜:“好小子,还字呢?还字呢?”

要知道只有读书人才有字,像王炜现在的打扮短袖窄裤破破烂烂,说自己是读书人想必连老农也会笑话。

王炜听到笑声心里无缘无故的颤抖,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了看大笑不停的军士,小心翼翼的问:“各位军爷,小的糊涂,敢问军爷究竟怎么回事?”

马上的军士停止了笑声,一个长八尺余,腰大十围,容貌雄毅的大汉恭维道:“队正,我看这小子长得还有两块肉,虽然什么也不懂,但你看主公和姓顾的狗贼打得火热,而且……”

一个长得略有威严就是刚才说话的军士心里咕噜了一下,点点头:“说得也对,王五这小子长人不长命,连一个矛头也躲不过。”

说完,队正看了看王炜,点点头:“就这样说了,步景你带上他走,别耽误了时间!”

王炜一来胆小,二来糊里糊涂的一肚子闷气也不敢说话。步景拍马上前,长臂一伸竟然把王炜提了上来放在马背后,拍马大声笑道:“小子,你跟了我们算是走运了。”

王炜慌张的坐在马背后,双手乱摆不知道放在哪里是好,如果搂住步景但却说不过去?这都大男人的,传出去短袖之癖恐怕以后的前途就没有了;但眼下除了这雄腰虎背之外又找不到地方固定,眼看战马呼啸的要奔驰起来,自己身体也将滑下去之际,只好闭上眼睛,双手紧紧勒住步景的虎腰。心里的害怕犹如几百只大鼓在振荡,冷汗不停的冒出来。

一路上但听见战马踏在地上的声音,刚开始时声音清脆有力,到了后头软绵绵的,仿佛带着风声,又好像吆喝声,到了步景的喝声才把王炜从惊恐中还过神来:“好小子,这一路好睡,我老步可不是什么苗条淑女,该放手时总要放手了。”

王炜如梦中醒来,一个慌张双手一松,直接从马背上掉了下来。地上硬邦邦的像是故意跟王炜作对一般,直把王炜的双臀摔得响。

“哎哟!”王炜心里除了紧张之外更是对骑马的恐惧:“然来马上来得这么辛苦!”

步景恨恨的拍了一下王炜坐过的马背,丧气咕噜了一声:“娘们!”

怎知道丁孝耳利转过头瞪了一眼步景,看着狼狈不堪的王炜皱了皱眉头:“王五兄弟走之前拉了多少个垫背的?”

步景深深吸了一口气,一辈子的兄弟,一起生活了三年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但战争时期,感情还不如生死来得快,你纪念了朋友,但当你的头颅同样悬在锋利见血的弯刀之上,还不如自己的性命来得亲切。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仿佛要把感情从一口气中吹走,仿佛要把感情从硕大的头颅上摇走,伸出三个手指。但是随后又想起什么,在后面补上了一个叹声:“十。”

丁孝看着步景,眼睛斜了一下王炜,只见他双脚双手不停颤抖,想必是刚才的奔马把他吓唬得半死:“行不?”

步景艰难的摇了摇头,但想到刚才王炜在他背后虽然是不停的颤抖,却没有说半个“不”字,仿佛又从中看到半点希望。但或许是吓得不敢说话,又或许这小子心里有那么一点屈强,然后又点了点头。

丁孝也不再说话,让步景招呼王炜,同时吩咐其他人各自回营,然后才离开。

王炜在说话间,悄悄的看了一下周围。仿佛是一个大庄园,除了有巨大的围墙之外,现在处身正是一片简陋的房子。

“步大哥,好东西啊!”步景懒得跟王炜说话,把他扯了起来,让王炜跟在身后向军营走去,路上不停有人玩笑。

“步大哥,这小子值钱啊?用几个银子能换?”更有的眯着眼睛,看着王炜嘴角都仿佛流出口水来。

刹那间王炜仿佛将要死去,紧紧的扯住步景的衣角,周围哄然大笑,笑声中是那里的无惧。

步景狠狠的拍了一下王炜扯住衣角的右手,竟然没有拍掉,知道他心里害怕,也不说话,只是加快了步伐。

“窝囊。”王炜心里叹了一口气,但却还是害怕得恨,想以前娇生惯养,虽然害怕老鼠,害怕猫,但最基本的道德自己心里还是有的,现在竟然被怀疑短袖之癖。

步景在一片笑声中算把王炜扯到一个简陋的军营,说是简陋,军营里面不用说家具,就算是最简单的床铺也没有,空旷的地上摆着几块草席,草席上乱七八糟的摆放着一床烂棉絮,想必这就是他们的被子。

步景显然心里有气,额上竟然冒出了几滴冷汗,这几十步的路简直化费了他几十倍的精力,见王炜傻乎乎的样子,气更打不过来,一扯一推直接把王炜推到角落上的一床烂布上,呼呼的道:“这是王五弟兄的位置,希望你能够睡得安稳。”

王炜也不怒,知道自己的性格胆怯,也不争,他也没有资格,当然更不会闹,谁让他胆小怕事呢?想到自己苦苦追寻仇家没有线索,恐怕军营里说不定能够寻找到一丝机会?

王炜耐不住一股冲力,直接把他摔倒到一顿烂棉絮里头。但让王炜奇怪的是,表面上看起来肮脏不堪的烂棉絮,竟然没有预想中的臭味,想必经常洗换或暴晒,棉絮中还带着一股清新的味道。

步景显然没有耐心伺候王炜,把他仍在棉絮中,连怜悯的眼神也没有一个。

“好小子,呆在这里不要乱走,要不被弟兄们当作奸细抓去挖了卵子,去了胳膊断了腿我老步不管,等大哥回来再看怎么着。”步景说完,从王炜身边的一个略带臭味的棉絮旁寻得一块椭圆形铁器,乐巅巅的跑了出去。

注:步景,步骘之后。步骘字子山,临淮淮阴人也。性宽弘,喜怒不形於色又忍辱负重。少贫孤避难江东,昼勤四体,夜诵经传。权为讨虏,召骘为主记,后徙交州刺史、拜征南中郎。刘表所置苍梧太守吴巨外附内违。骘诱斩之,威声大震。士燮供命,南土始平。纳雍闿加拜平戎将军,封广信侯。又奔长沙。讨益阳,屯沤口。权称尊号,拜骠骑将军,督西陵,代陆逊抚荆冀戍,励太子拔能人为贤。骘上疏论亲贤远佞斩吕壹,权悟而斩之,赤乌九年为丞相,亦犹诲门生,手不释卷,十年卒。

孙策为人明果独断,勇盖天下,以父坚战死,少而合其兵将以报雠,转斗千里,尽有江南之地,诛其名豪,威行邻国。及权继其业,有张子布以为腹心,有陆议、诸葛瑾、步骘以为股肱,有吕范、硃然以为爪牙,分任授职,乘间伺隙,兵不妄动,故战少败而江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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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首破门砍头者王

突然丁孝身体一震,一阵急促而短暂的尖锐的鼓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刹那间,嘈杂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军营。

丁孝看着一脸惊慌的王炜,大手一伸把他拉了过来。然后捡起地上的盔甲,胡乱的扣在王炜的身上,最后才大声喝道:“子平,到了点将台1只需要跟紧我,但一句话也不许吭声。”

王炜咕噜了一下,双腿不停的颤抖,仿佛那闪亮的刺刀就对着他头颅,刀光一闪好好的头颅化成美丽的血红在空中飘逸;又仿佛长了眼睛的弓箭,穿过他的头颅带出洁白的脑髓。心里越是这样幻想,双脚就更加颤抖不停。

丁孝一把拉着王炜,不再说话直冲了出去。只见一路上纷纷扬扬,杂乱的脚步身嗡嗡作响彷佛要把王炜的脑袋炸开来一般。

不一会,来到了一块巨大的空地,一路上的纷纷扬扬,到了空地上却仿佛另一个世界般宁静下来。空地上阵形略显模样,各自有自己的位置,想必这伙军士端得却是训练有数。

丁孝所在的队伍就在整个点将台最前面,当王炜随着丁孝脚步踉跄的来到了队伍时,其他人已经整齐而气定神闲的站立着军姿。步景见王炜随丁孝而来,略略点了点头。

很快,空地上组成一个巨大的方阵。每五人为一伍,伍为伍长,每十人为队,队为对正,每百人为连,连为连正,每500人为旅,旅为旅直。

刹那间,空气仿佛停止流动,王炜像受到无形的压抑一般不能呼吸。点将台上,一个长不盈七尺,气候分明的戎装汉子走了上来。汉子坚定有力的脚步踏在点将台上传过来的声音直把王炜压迫得气也喘不过来,仿佛坚定有力的双脚就踏在他的心里头般。在汉子旁边,是一位猥琐的鼠头鼠脑半百老头,这一个浩然正气,一个猥琐不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又把王炜逗得隐隐发笑。

汉子环视了空地,目光在丁孝身上停留了片刻,只听见汉子轻轻的“咳”了一声,彷佛是要挤出喉咙里的不快,说道:“子孝,你将鲜于贼庄情况与兄弟们说一下!”

王炜心里暗暗的笑了笑,然来丁孝也有字,那么看来丁孝也是“会书”者之一。丁孝显然也是这里的人物之一,气定神闲大步迈了出去,来到点将台前,仰首举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才转过身来对着队伍大声道:“弟兄们知道,余于七日前奉家主之命前往鲜于庄细作情报,虽几经挫折艰辛但幸好不辱家主之命。”

“鲜于庄在此之前显然是做好的充足的准备,余曾经过一番心机化成百姓潜入鲜于庄,经过几日摸索余得出鲜于庄的军士大概在1000人左右,其中骑兵约200人,其余为步卒。当然这是不算庄丁的前提,投石机和霹雳炮各两乘,攻城梯和冲城车各三架。”

“余本打算乘机毁掉这些装备,但鲜于庄戒备森严,兄弟只好退了出来。不能为家主分忧,余深感愧疚。”丁孝说到这里,转身向汉子敬礼,退回到队列之中。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弟兄王五就是在退出来时惨死在敌兵的矛头之下。

汉子回礼,继续道:“军师,你介绍一下我军的威容。”

猥琐老头缓缓的从汉子背后走了出来,沙哑的声音带着偶尔的咳嗽尖着喉咙大声道:“各位弟兄,经过家主的辛勤和弟兄们的一番努力,王庄在一年前已经扩整到2500名士卒,其中骑兵已达300人,投石机霹雳炮数量更是敌人的一倍。”

“况且,经过一年的时间,我王庄军士训练有素,杀敌有方,王庄必胜。”老头虽然嘶喊,可惜他的声音出卖了他的勇气,猥琐的样子出卖了他的威严。

汉子不由露出几分微笑,想两家始祖从吕蒙征三郡中各获封地,但鲜于丹却在后来征讨中陷自己始祖于敌阵。500年的世仇,想必是到了应该结束的时候,到时无论结果怎样,也对得起祖宗的遗愿了。点点头,清清喉咙大声道:“余,徐封,得祖宗遗愿,誓报世仇,夜不能寐,日不敢惶,幸得各弟兄支持,报仇在望。黄土在上,我徐封许下诺言,首破门者官升一级,富贵加倍;砍下鲜于贼头颅者升两级,富贵加双。”

队伍中微微松动,升官发财毕竟是每一个军士的梦想。在为国为民失去了号召力的今天,军士只是一种职业,一种有饭吃有衣穿能够养家糊口的职业,一种拿生命在刀光底下喋血的生涯。一个军士壮起胆色小声咕噜道:“如果首破门的勇士又砍掉了鲜于贼的头颅,这又该如何赏赐?”

声音虽小,但队伍本来就静,且徐封说完之后也无意中停顿了一会,他想知道这个赏赐对士兵的鼓动有多大,筹码压了上去,如果有足够的运气,总可以开出令人满意的结果。

徐封有点恼火的看了看这个不会说话的小兵,平时这不外乎一句玩笑之言,但现在正是动员时期,一不小心说错了话,必然会打击士兵们的士气。徐封盯着说话的军士缓缓道:“如首破门的勇士砍掉了鲜于贼的头颅,徐封在这里承诺。”

“鲜于庄一切俘虏及整个鲜于庄都属于我们这个令人敬佩的伟大的勇士!”

战场上轰动起来,权力也好,财富也罢。但是命都是悬在别人的刀口之下,说动听点就是为国为民尽孝尽忠,说不好听点就是为钱财为生活卖命,到头来,白了头只留下残梦。

但徐封许下的诺言实在是太大了,在吴国能拥有一地者无不是大族世家,一般的平民百姓能够有果腹之地,等到尘归尘的那天能有一席之地,也不愧奋斗终生。

但这对徐封来说,权力虽然好,但世仇更重要,这些年来徐封为了实现祖先的遗愿,白了头伤了财不知道费了多少精力。世仇得报,他徐封问心无愧,纵使对不起天下,但总对得起祖宗。

况且,战场上情况千变万化,首破门的勇士在没有例外的情况下总会第一时间倒在敌方弓箭之下,也不想一下,破门之时迎接你的难道是礼仪?弓箭纵使不长眼睛,也会毫不犹豫的把你射成刺猬。

这个赏赐简直是太大了。吴王虽然默认这种封地之间的斗争――这或许就是和平时期保持士卒数量的一种方式――但这封地之赏赐足以让人疯狂――特别是在和平时期。

鲜于庄不大,但拥有一个庄园,拥有属于自己的封地这无疑是这些普通的士兵一辈子可望而不可求的愿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诸侯宁有种乎,但有种的诸侯毕竟比没有种的诸侯多很多。

士兵的士气一下子就被点燃了。

“各旅直须在七天内准备好,七天后的今日,余不才,将在这和弟兄们共谋前程!”

“恭送家主!”队伍中不约而同敬起标准的军礼,对于可以为他们带来希望的人,他们总不会吝惜自己的尊敬。徐封虽为家仇,但对他们确实不错。在这乱世之中,手握兵器而能够为家人带来希望的不多,这希望究竟渺茫,但毕竟有承诺。

注:1点将台坐落在星子县城内相传此台为周瑜操练水军点将之处。台高685米平而呈长方形石结构。

2《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权以备已得益州,令诸葛瑾从求荆州诸郡。备不许,曰:“吾方图凉州,凉州定,乃尽以荆州与吴耳。”权曰:“此假而不反,而欲以虚辞引岁。”遂置南三郡长吏,关羽尽逐之。权大怒,乃遣吕蒙督鲜于丹、徐忠、孙规等兵二万取得长沙、零陵、桂阳三郡。黄武元年,刘备率大众来向西界,权命逊为大都督、假节,督朱然、潘璋、宋谦、韩当、徐盛、鲜於丹、孙桓等五万人拒之。可见鲜于丹乃历史真实人物,多为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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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守将王平·子均枪法

从点将台回来已过去了整整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当中步景和丁孝彷佛看到国宝般死死的盯着王炜,直至好话说尽才使得王炜用神圣的神的名义许下诺言:

苍天在上,黄土在下,我王炜在有生之年与步景、丁孝同甘共苦,直至生命不惜。

徐封虽对部下不错,但为了维护心里那么一点自尊又或是心理上的优势。这2500兵士已经是他抽丁的极限,他绝对不允许他底下的士卒再有所减员。这也是他领兵唯一的共识:减法总不如加法来得亲切。眼看七天期限就在眼前,身为伍长的步景和队正的丁孝实在没有勇气在这段时间内拉到一名壮丁补充队伍。

“子平听好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和丁大哥会把所学教给你,能学到多少就看你自己的了。”

王炜还能有什么话说呢?难道你让他说:哥,俺不打仗行不?偶胆小,没那个勇气。

七天要学得保命本领,至于立功领赏王炜连这个想法也没有。人活得已经够窝囊了,囊还要更加的窝下去,但毕竟如果连命也没有了,想窝囊也没有机会。英雄,只是给不窝囊的人。

王炜现在想的最多就是怎样才能在战场上偷偷落后别人半拍子步伐而不被发现,丢脸丢面子这倒不是大问题,问题是按照徐庄这样严格的制度,说不得退后者只有一个字:死。

训练骑兵的时间是训练步兵的好几倍,没有三年的时间更是训练不出一个精锐的骑兵。

在训练骑兵之前,骑兵和战马都需要一段彼此熟悉的时间,就这段时间来说至少也要几个月。人和马熟悉到一定程度时训练才能开始。

“这里有王五兄弟身上的气味。”丁孝对着角落上一堆棉絮,眼里不免有几分怀念:“王五兄弟跟马接触多了,说不准子平也能傍上半点气味。”

步景显然是想起以前的事,淡淡的道:“王五兄弟是一个很喜欢清静的人,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孤独和骄傲。但我老步觉得和他做兄弟值得,就这么一个看起来单薄的弟兄,命却是硬朗的很,好几次都是那小子把我从死神里抢回来。”

“我希望明天你就是王五,王五就是你。”

王炜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步景和丁孝,这是两个坚强的人,这是两个有血有肉的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杀得痛快但死得并不光荣,每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能够有朋友怀念你,赞扬你,那么这人生也不算白来一趟。

点卯回来。斜阳照在军营上,带着几分色彩。金色的黄昏落在徐庄最高的烽火台上,一个望烽火的士卒正落魄的眯着眼睛,远处是一无所有还是另一番风景呢?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王五的棉絮中带有阳光的味道,想必他不会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阳光的人怎么会是孤独的人呢?他的孤独可能只是他的表面,他的内心或许热情似火。

王炜不知道他的来历,不知道他有没有兄弟,有没有父母,有没有妻儿,他的离去,是找到了归宿,还是依依不舍。这都无所谓,人死了就化为乌有。

此刻的王炜,仿佛一尊佛像,呆坐王五的草席上。时间在流逝,王炜抛开一切的想法,逐渐进入梦乡。

…………

“兄弟们快走。”一个矫健的军士举着光亮的马刀大声喊道,在他前面是一根根长矛,敌人的骑兵还没有赶过来,步兵只能举着长矛紧紧的围着他们。

“王五,我命令你回来!”步景急了,口不择言。

王五惨笑:“伍长,别管我,生死由命,富贵由天,这些年来我参悟佛经,已经对人生别无依恋,要不是对兄弟们恋恋不舍,小子早就没有今天了。”

步景急了,一个跨马来到王五旁边,一个蒲扇大的巴掌老大就要刮过去,但王五却没有闪避,脸上反而期待着微笑:“步大哥你和弟兄们趁敌人骑兵现在还没有到之前赶快走,我王五还要拉几个垫背的。”

说完,凄然一笑。马刀举起,刀起血溅,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痕迹。

“生又何求,死又何求。人生百态,九月飞花!”王炜梦中喃喃的念着王五走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显然是对这人间世道不满,但又能怎样呢?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王炜被这个古怪的念头吓了一跳,梦里醒来一身冷汗混合了阳光的味道。他觉得怎么也睡不安稳,有一个硬东西烙着他的头部,悄悄掀开草席一本古书在月光底下模糊不清。

“子均枪法”

王炜找了一处月光明朗的地方,终于看清楚了古书的名字。

古书显然经常翻阅,在子均摘要后附一行蝇头小字,王炜费尽了眼力才微微看清楚:始祖王平,先事曹操帐下徐晃副将,受排挤而事皇叔。诸葛丞相第一次北伐,始祖随马谡防守街亭,因其卓越的见识和在撤退时的出色表现被诸葛丞相赏识,得到破格提升。后升为镇北大将军,统领汉中,成功防御了魏将曹爽的大规模伐蜀行动。

王炜惊讶的摇头,想不到竟又是英雄之后,但记得山村老人们给他说的王平可是一个不识字的武将,“王平一生戎马,不会写字,认识的字不过十个。”抛弃疑惑,慢慢的揭开书页,只见第一页上面画着一副简单的图案,图上写着几个大字:子均枪法。

下面也有几行蝇头小字:余,征战不已,从杀敌中学得一些杀敌法门,得丞相之助,记录下来。后世子孙,生当人杰,为国为民尽忠。

王炜放下书本,想了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最终却什么也没有想到。王平应该说的是这套枪法是在丞相的帮忙下才写成,也就是说老人们说得有可能没有错。王平一介武将,斗大的字不识半斗,自然和智慧的化身诸葛亮混不在一起,唯有可能是诸葛亮主动要求协助王平把文字和图案记录下来。

枪法来自“杀敌”经验,自然也就有足够的威力。王炜兴趣突然浓了起来。

王炜想了一下,回到王五的草席旁,摸索了一会果然摸到一杆坚实的长枪,打消心里的念头继续回到月光底下。

第一个图案很简单,按照王炜的理解应该是起首式。图画的是一名骑兵平握一杆长枪,眼光直前。下面果然有一行小字写着:敌于前,眼神有光,锐利锋芒,心有怒火,杀气不已。

“真是一个残暴的人,还没杀人就要有杀气,杀气咧,什么东西来的呢?”王炜不由咕噜一下。料想王平一介武将,冲锋陷阵杀人无数,这杀气倒也是说有就有。

翻开第二页,战马前蹄向前,长枪斜斜向上提,马上的人身体向右倾斜。下面同样有一行蝇头小字:两军对垒,冲锋陷阵,狭路相逢,勇者胜。

王炜皱了皱眉头,仔细想了一下感觉到这两页注释和具体的招式好像没有多大联系?难道真是诸葛亮要借助这本书表达什么,突然灵犀一动,难道注释是诸葛孔明的兵法?嗯,两军对垒讲究气,所谓气势凌人就是这个意思。

“气势,气势!”仿佛一个声音在王炜的耳边大声呼喊着,一个矫健的人影在眼前,长枪顶天立地。

夜凌人。月光温柔得像故乡的画,静静的照在军营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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