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诸天》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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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孤独的沙漠行者

秦至庸大学读的是历史专业。二十一世纪,是工商业时代,学历史,很难找到工作。秦至庸的那些要好的大学同学,几乎都选择了到学校教书。

学历史,唯一的选择,好像就是教书,去做个历史老师。

历史知识,不能给公司带来收益。

秦至庸出了学校,感觉自己的一身所学,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大家都是在谈经济,谈赚钱,而不是谈文化和历史。

秦至庸来深城闯荡四五年,依然一事无成。

唯一能给秦至庸心灵带来一点安慰的是,女朋友“唐霞”很温柔,对自己很好。让他在迷茫中还有点希望。

上午十点。

秦至庸带着自己的私人物品离开了公司。

他失业了。

秦至庸去了一趟银行,取出了一年的积蓄,六万元。

秦至庸记得唐霞说过,若是有机会,她想要去大漠看日落。

因为她觉得沙漠的夕阳很美。

他想要带唐霞一起沙漠戈壁旅行。

拿出手机,拨通了唐霞的号码。秦至庸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唐霞,我订了两张去北方的机票。你不是一直想要看沙漠的日落吗?我现在就带你去。”

唐霞的声音传来:“至庸,你怎么会突然想起带我去大漠旅行?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又失业了。”

秦至庸装着无所谓,说道:“我在那家公司做得不开心,想要换一个工作环境。”

唐霞叹了口气,道:“那就是失业了。至庸,旅行你一个人去吧……”

秦至庸心中一慌,有了不好的预感,连忙说道:“唐霞,你先不要急着拒绝。我机票都订好了。我知道你有时间。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唐霞沉默了十几秒,声音再次传来:“至庸,我们分手吧。和你在一起,我真的好累。更何况,我看不到我们的未来和希望。以后,你不要再打电话给我。我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

她说完,直接挂断了电话。

秦至庸拿着手机,眼神没了焦距,心中一阵刺痛。足足过了三分钟,他才回过神来。

“唐霞……”

唐霞是秦至庸的初恋。

秦至庸对她用情至深,是真心想要和她在一起,白头偕老。

可惜,事与愿违。还是以分手而告终。

唐霞的离开,给秦至庸心灵很大的打击。

秦至庸回到出租屋里,大哭了一场。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第二天早上。

秦至庸打开手机,看着航空公司发来的订票信息,说道:“唐霞,既然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看沙漠的日落。那我就一个人去。我代替你去看看大漠的风景!”

………………

秦至庸背着背包,独自一个人行走在沙漠戈壁。

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显得特别孤单。

黄沙,夕阳。

天地间,一片金黄。

秦至庸的内心深处,充满了独孤。

“唐霞,你说得对,大漠的日落,真的好美。只是,这样的美景,我一个人欣赏,你已经不在我身边。”

秦至庸站在沙丘上,放下了背包和手机,拿出矿泉水,喝了一口,站直了身体,迎着夕阳。

秦至庸没什么赚钱能力,但是他有个优点,那就是感情专一。唐霞离开,在他心灵中造成的伤害,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愈合。

秦至庸向前走了几步。

突然。

身体陷入到了沙子当中。

秦至庸惊骇道:“是流沙……”话还没有说完,他就被流沙淹没。

明朝,万历年间。

大漠边缘,有一客栈。

知道这家客栈的江湖豪客和盗贼,都称这家客栈为龙门客栈。

清晨,天刚蒙蒙亮。

掌柜就带着屠夫“刁不遇”来客栈外面取水。

龙门客栈虽然是开在沙漠戈壁滩上,但是旁边是有水源的。没有水源,别说开店,就算想要活下去,都不可能。

毕竟,人想要生存,离不开水。

掌柜对身后提着水桶的刁不遇说道:“刁不遇,快点。你小子,只要离开了老板娘的视线,你做事就慢吞吞。一刻不训斥你,你就偷懒。”

刁不遇是鞑靼人,汉话说得不是很清楚:“知道……了……掌柜的。”

刁不遇比掌柜年轻,眼神好。他一眼就看到了原处躺着一个人。

“掌柜的……”

刁不遇提着水桶几步跟上了掌柜。

掌柜问道:“什么事?有话就直说,痛快点。”

刁不遇说道:“那边……有个人……”

掌柜顺着刁不遇的眼神看去,果然躺着一个人。

“走,过去看看。”掌柜说道,“昨天老板娘正在抱怨包子馅不够。要是人死了,刁不遇你就带回去剁成肉馅。”

刁不遇是屠夫,切人肉,他可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好。”

………………

到了躺着的人身边。

只见此人一头短发,皮肤光滑,相貌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

他穿着怪异。不过,衣服倒是好料子,价值不菲。掌柜猜测,此人可能是大家族子弟。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大漠?

昏迷的年轻人,正是秦至庸。

掌柜对刁不遇说道:“你去查探一下,他死了没有。”

在大漠里开店,掌柜遇到的人,大多都是阴险狡诈之徒。无论多谨慎,都不为过。

刁不遇上前几步,用手指试探了一下秦至庸的鼻息,说道:“掌柜,人还活着。只是昏迷了。怎么办?要不要……”

刁不遇用手比划了一下切肉的动作。

意思是要不要杀了秦至庸。

掌柜眼神一闪,说道:“先不要杀。带回去,让老板娘定夺。”

刁不遇点头道:“好。”

扛起昏迷的秦至庸,刁不遇大步向客栈跑去。

………………

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是一个美女。

她刚起床梳妆打扮好。

店小二敲门:“老板娘,刁不遇和掌柜带回来了一个穿着怪异的年轻人。掌柜让小的来问一下老板娘,要不要杀了他做肉馅?”

金镶玉打开房门,笑着说道:“杀了他?那说明此人还活着。穿着怪异。老娘见过怪异的人,不知凡几。老娘倒要看看,此人能有多怪异。”

能到龙门客栈吃饭住店的人,都不是普通百姓,怪异是再正常不过。

金镶玉的确见过了许多怪异的人。

阴狠的,毒辣的,伪善的,霸道的……她都遇到过。

那些想要打她金镶玉主意的男人,都被剁成了肉馅,做成了人肉包。

金镶玉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问道:“对了,掌柜和刁不遇带回来的那个人在什么地方?”

店小二说道:“放在了厨房的案板上。只要老板娘您一句话,刁不遇就下刀。”

………………

金镶玉带着店小二来到厨房,果然见到了一个穿着怪异的短发年轻人躺在案板上。

金镶玉愣了下。

她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穿着打扮的人呢。

“此人是在哪里找到的?”金镶玉问道。

掌柜说道:“就在客栈外面,离水源不远处的沙丘上。老板娘,怎么办?要不要杀了。”

金镶玉瞪了掌柜一眼,说道:“把他弄醒,看看再说。要是邪恶之徒,就将他剁碎了做包子馅。”

掌柜笑着说道:“莫非您又准备色诱这小子?老板娘您的美貌,可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挡得住啊。”

店小二和刁不遇脸上都是带着笑意。

金镶玉娇声呵斥道:“废话少说。给这小子喂点水。先把他弄醒。快点。”

在场的人,除了昏迷的秦至庸,每个人都会武功。

刁不遇上前,在秦至庸的身上不断拍打,轻柔的掌力震荡。

“嗯哼。”

秦至庸眉头一皱,轻声道:“口渴……水……”

店小二端起一碗水,给秦至庸喝下。

有了清水的滋润,秦至庸觉得嗓子一阵清凉,稍微恢复了体力,眼睛缓缓睁开。

刁不遇退到金镶玉的身边说道:“他醒了。”

秦至庸眼神迷茫,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问道:“多谢你们相救。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在医院吗?”

肯定不是在医院。

周围的环境和在场的人,秦至庸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古代。

金镶玉笑起来就是风情万种:“此地乃是龙门客栈。小哥说的什么医院,我不清楚是何物。不过,的确是我们救了你。敢问小哥如何称呼?为何会独自一人到大漠?”

秦至庸目光清澈,看着美貌的金镶玉没有一点邪念,平静地说道:“我叫秦至庸。我代替一个人来看大漠的夕阳。踏入了流沙之中。再次感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秦至庸太累,说完便又昏睡了过去。

金镶玉被秦至庸清澈的目光触动。

她以前认为,任何男人见到自己,都会充满了占有欲。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见到花容月貌的自己,眼神竟然还能如此清澈干净。

金镶玉转身离开厨房。

掌柜问道:“老板娘,包子馅不够。杀不杀,您倒是给一句准话啊。”

金镶玉的声音传回厨房:“留着此人,将其送到十八号客房。包子馅省着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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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命如草芥

秦至庸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

房间虽然简陋,但已经是龙门客栈最好的客房。

“吱哑。”

房门打开。

店小二拿着一套衣服走了进来。

“秦公子,老板娘给你找了一套儒衫。你先换上吧。”店小二将衣服递给秦至庸,“你这身打扮,真够怪异的。根本就不像是个中原人。若是被千总大人见到,肯定会把你当做奸细抓起来,将你刺配充军。”

秦公子?

中原人?

千总大人?

刺配充军?

都是古代的用语。莫非,自己真的回到了古代。

秦至庸接过衣服,问道:“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店小二想了一下,说道:“我听老板娘和千总大人说过,好像是万历年间。具体是哪一年,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秦至庸惊呼道:“万历年,明朝!”

秦至庸学的就是历史专业,他对明朝的历史,知之甚详。

店小二说道:“秦公子不懂武功,细皮嫩肉,肯定没有干过粗活,应该是读书人吧?”

秦至庸点了点头。自己好歹是大学毕业,当然是读书人。

换衣服的时候,秦至庸发现儒衫上有几大块暗灰色的印记。

店小二满不在乎地说道:“哦。那是血迹,洗不干净。之前客栈里来了一个书生。嘿嘿,那家伙是个穷酸,满嘴之乎者也,仁义道德,但却是个伪君子。老板娘稍微一撩拨,他就色心大起,原形毕露。老板娘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让刁不遇给剁成了肉馅。”

秦至庸见过一眼金镶玉,知道她是个大美女。被那样的美女撩拨,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不过,说到杀人,秦至庸还是有些不信。

人命关天,岂能随意杀之?

店小二察言观色的本事不错,一看秦至庸的表情,就知道他不相信。

“不信?吶,那穷酸书生的四书五经都还在桌子上。”店小二笑着说道,“秦公子肯定没有经历过大场面。以后你会见识到。希望不要吓着你。换好了衣服,到客堂吃早饭。我就先告辞了。”

………………

秦至庸换上了儒衫,走到客堂,没有客人,只有金镶玉、掌柜、刁不遇在吃早饭。

金镶玉抬头看了秦至庸一眼,点头道:“嗯。换了衣服,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不错,不错,一表人才。只可惜头发太短。”

秦至庸的相貌普通,中等身材,并不出众。只是他没有经过风吹日晒,皮肤有些白,脸上没有刀疤和风霜之色,显得年轻了些。

他在金镶玉和掌柜们的眼中,可能就有二十岁出头。但其实秦至庸已经快二十七岁。

金镶玉的穿着打扮,还是一如既往地露骨。

秦至庸对唐霞用情至深,现在不可能对其他女人有兴趣。他看向金镶玉的目光,依然清澈干净,没有一丝邪淫。

“再次感谢各位的救命之恩。”秦至庸说道。

金镶玉说道:“坐下吃早饭吧。”

早饭是稀饭、馒头、咸菜。这样的饮食,在二十一世纪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明朝就显得非常珍贵。普通百姓家里,可吃不到白面馒头。

早饭还没有吃完。

三个带着长刀的壮汉走进了客栈。

金镶玉放下碗筷,站起身来,笑得花枝招展:“哎哟。三位客观,随便坐。请问你们想要吃点什么?我们店里有刚出锅的大肉包子。”

三个汉子见到金镶玉,都是眼睛一亮。目光中充满了邪淫和欲望。金镶玉这样的美女可不多见,更别说还是在大漠之中。

大漠黄沙,加上美女,想一想都令人激动。

为首的汉子冷哼一声:“好酒好肉,都给老子端上来。还有,你这小娘子模样倒是俊俏,过来陪大爷我喝酒。”

大早上的就吃肉喝酒,说话还如此霸道,想要老板娘陪酒。秦至庸有些紧张和畏惧,这三人绝非善类。

金镶玉走到三个汉子身边,笑着说道:“有,有,有。你们要的酒肉,都有。小二,快点给三位客官上酒肉。想要我陪酒……不是不可以,只要有银子。你们想怎么样都行。”

店小二去厨房,给三位拿酒肉去了。

为首的汉子一把将金镶玉搂在怀里,霸道地说道:“银子,老子没有。不过,老子有刀子。你这小娘子今天一定要把老子给伺候舒服了。否则,老子不介意让我的刀见见血。”

另外两个汉子顿时哈哈大笑。

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强盗,做的是杀人越货的买卖。

给银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汉子的口臭和身上的酸臭味,让金镶玉的柳眉微微一皱。

“客官,没有银子,可不成。”金镶玉说道,“实话告诉三位,小女子和三里外驻扎的千总大人,还算有点交情。你们可不要乱来哦。”

为首的汉子哈哈一笑:“拿朝廷的鹰犬吓唬老子?老子可不怕。乱来了,你又能怎么样。”

掌柜和刁不遇都是一脸平静,喝着稀饭,啃着馒头。没有一点要上前帮忙的意思。

秦至庸见他们不帮忙,怕老板娘吃亏,就只能自己上了。

“啪。”

一拍桌子,秦至庸站起身来,大声呵斥道:“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还不快点将老板娘放了!”

客栈里的人,都诧异地看着秦至庸。

为首的汉子一愣,残忍笑道:“还真有不怕死的。老二,杀了那个短发小白脸。”

老二说道:“大哥你就瞧好吧。老子一刀就宰了他。”

不等老二动手,金镶玉撞开了为首的汉子,身体一个轻盈后空翻,坐到了身后的桌子上。

金镶玉笑道:“三位客官,你们何必跟一个不会武功的书生一般见识。我们还是谈谈生意。”

秦至庸见到金镶玉的飘逸的身手,心中惊讶,真的有武功啊。

为首的汉子冷笑道:“三个月前,我有两个兄弟失踪。老子查探到,他们最后就是到了这家客栈。你这小娘皮会武功,并且还是个高手。兄弟们,留着这个小娘皮,其他的人,都杀了,给老四老五报仇。老子稍后要慢慢惩治她。”

金镶玉不知道从身上哪儿摸出了三把柳叶状的飞刀。

三道寒光上过,两个汉子被杀。

叮。

为首的汉子武功更高强一些,用刀成功格挡住了金镶玉的飞刀。

金镶玉跳下桌子,一掌打在他的胸膛上。

金镶玉身材苗条,手掌纤细,很难想象,她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竟然可以爆发出如此强劲的力量。

嘭。

为首汉子的衣服被掌力震碎。他吐血倒飞了出去。

三个汉子被杀,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金镶玉的速度太快。普通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秦至庸被惊呆。

真的杀人了!

金镶玉满不在乎拍了拍手掌,说道:“刁不遇,开始干活儿啦。”

屠夫刁不遇手脚麻利,将三具尸体扛回了厨房。他动作娴熟,轻车熟路,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情。

掌柜笑着说道:“又有肉馅做包子了。”

金镶玉走到秦至庸的身边,用温和地语气说道:“你不懂武功,居然还敢出言阻止那三个强盗。没想到你还有着侠义心肠。实在是难得。”

秦至庸回过神来,惊慌地后退了几步,指着金镶玉说道:“你杀人了……你是杀人凶手……”

秦至庸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大****都没有杀过,哪里经历过杀人的场面?金镶玉轻描淡写地击杀了三条人命,对秦至庸的心灵冲击之大,可想而知。

毕竟,秦至庸以前都是生活在和平年代,法制虽然不健全,但是深入人心。

小孩子都知道,杀人是犯法的。

掌柜说道:“小子,刚才老板娘可是救了你的性命。你可不要不识好歹。那三个强盗要杀人灭口,你没看见吗?”

金镶玉对秦至庸说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你。既然到了我龙门客栈,就要学会适应。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离开。你神志恍惚,还是回房间休息吧。”

金镶玉给掌柜施了眼神。

掌柜会意,扶着秦至庸回到了十八号客房。

………………

秦至庸在客房里坐了大半个小时,情绪才逐渐稳定下来。

离开龙门客栈?

秦至庸没有这样的打算。自己不懂武功,周围又都是沙漠戈壁,一个人走出去,是死路一条。

“自己已经不是在二十一世纪,而是在人命如草芥的明朝。”秦至庸心中暗道,“今天遇见杀人的场面,只是个开始。以后,怕是会碰到更多类似的事件。我首先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活下去。”

“老板娘武功高强,自己跟她学习武功,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教?”

秦至庸打算过两天探一下老板娘的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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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修身心法

待在客房里,秦至庸的心怎么都静不下来。忽然,他见到了桌子上的书本,正是先前那个书生留下的四书五经。

秦至庸拿起一本《大学》读了起来。

读书,需要用心。

秦至庸学的是历史,不是古典文学。但是儒家的名篇《大学》,他一样读的懂。以前,秦至庸对论语中庸大学有点了解,可是没有细读过。

现在来读《大学》,还真有点不一样的感觉。

四书五经能传承数千年,其中的学问自然是博大精深,有其深刻的道理。

只是世人不去研究而已。

能做到知行合一的人,那就更少了。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读书的声音传出了客房。金镶玉和掌柜他们听到,都是一愣。

掌柜说道:“老板娘,秦至庸那小子还真是个读书人啊。他刚才还精神恍惚,怎么忽然就开始读书了呢?莫不是他真的想要进京考科举,当状元郎。”

金镶玉瞪了他一眼,说道:“秦至庸心思纯正,没有邪念,不是伪君子。他是个正真的读书人。中午的时候,给他送饭进去,多弄两个菜。”

掌柜连忙说道:“好的,老板娘。”

他奇怪,老板娘不是痛恨男人吗?怎么会突然间对秦至庸那小子那么好?

读完了《大学》。

秦至庸暗道:“欲修其身,先正其心。心正则身正。《大学》不是一篇普通的文章,而是修身心法。”

不知不觉,秦至庸坐直了身子,让身体端正起来。身体一正,秦至庸感觉呼吸都更加通畅了。他的心态也逐渐平静了下来。

…………

店小二端来了午饭:“秦公子,吃午饭啦。”

秦至庸感激道:“谢谢。”

看到盘子里的肉,秦至庸想到早上被杀的三个汉子,顿时脸色苍白,一阵反胃。

“哇。”

秦至庸扶着桌子吐了出来。

店小二说道:“要不要这么夸张啊?秦公子你放心,这不是人肉,是羊肉。”

秦至庸挥了挥手,说道:“我不吃肉。把肉端走。”

店小二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端走了羊肉。

…………

吃了午饭。秦至庸走出客房,对金镶玉说道:“老板娘,我身上没有银子,不能在你这里白吃白喝。我帮你干活儿。”

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环境,都要嘴甜,手脚要勤快,才能有立足之地。

否则,就会混不下去。

金镶玉是刀子嘴豆腐心。

她对秦至庸说道:“不打算离开客栈?”

秦至庸说道:“我想要住下。”

金镶玉冷笑道:“你小子倒是有点自知之明。这里是大漠戈壁,你不懂武功,出去以后就算没有遇到强盗土匪,也是死路一条。你没有银子,当然不能在我这里白吃白喝。你去厨房帮忙吧。”

秦至庸点头道:“是,老板娘。”

秦至庸转身向厨房走去。金镶玉看着他的背影,嘴角微微上翘,脸上露出了笑意。

进入厨房,秦至庸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又让他想起了早上杀人的场景。

屠夫刁不遇正在切肉。

刁不遇的刀功,出神入化。菜刀在他的手里,化作一道道刀光,一大块肉很快被切好。

肉片厚薄均匀。

见到案板上的羊头和羊骨,秦至庸心中才好受了一些。不是人肉就好。

走到刁不遇的身边,秦至庸问道:“不知道你可否教我切菜?”

刁不遇冲着秦至庸嘿嘿一笑,点头道:“当然……可以。你能来帮忙,那是最好不过了。”

掌柜在旁边说道:“秦公子,你不晓得,刁不遇这家伙就是个懒货。他是巴不得有人帮他切菜切肉。你让他教你切菜,是正中了他的下怀。”

刁不遇说道:“我切菜快……没耽误干活。”

秦至庸笑着说道:“能帮到大家,我很高兴。”

刁不遇拿来一块肉,将菜刀递给秦至庸,让秦至庸切。

秦至庸接过菜刀,直接下刀。

刁不遇摇头,纠正了秦至庸握刀的手法。

切菜运刀,是一门学问。秦至庸不懂,需要刁不遇手把手地教。

握刀的手法正确了,刁不遇示意秦至庸可以下刀了。

刚开始的时候,秦至庸切得很慢,下刀不稳。切了十几刀,秦至庸开始调整身体,改变站立的姿势,让身体更加端正平衡。

这样一改变,切刀的速度果然快了不少。

掌柜和刁不遇是武功高手,特别是刁不遇,更是用刀切菜的行家。秦至庸切肉的时候,眼神非常专注,再加上他的身体微调,站立得很正。他们都觉得,秦至庸悟性惊人。

只可惜,秦至庸年岁已大,不适合再练内功。否则,秦至庸肯定能成为江湖中的一流高手。

…………

秦至庸在厨房里帮忙七八天以后,他和老板娘金镶玉、掌柜、店小二、刁不遇都混熟了。秦至庸勤快,干活儿任劳任怨,没有读书人的眼高于顶,傲娇之气。

金镶玉和掌柜他们都很喜欢他。

谁都喜欢勤快的人。

这些天,秦至庸每天干活之余,都要诵读四书五经。

读书法,有三到。

心眼口,信皆要。

秦至庸已经能将《大学》背诵下来。并且有了不少的读书心得。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

定,静,安。

儒家修身心法的三个层次。

定住身体,容易。可是要让心定下来,那是千难万难。

秦至庸首先要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定力。至于“静”和“安”,那是更高层次的境界。目前不予考虑。

这天早上。

秦至庸找到金镶玉,他自认为和她熟悉,可以开口请教武功。之前他好几次想要请教,都是话到了嘴边,又吞了回去。

“老板娘。不知你可否教我武功?我手无缚鸡之力,想要练武防身。”秦至庸鼓起勇气问道。

秦至庸要学武,金镶玉一点都不吃惊。

她说道:“我早就看出来,你想要练武。你每天跟着刁不遇切肉切菜练刀功,我都看在眼里。可惜,太迟了。你的经脉不通,年岁已大,修炼不了内功。我这里倒是有基础内功和太祖长拳。你若是要,就拿去。至于能不能练成,就要看你自己的造化。”

秦至庸毫不犹豫点头:“要。”

金镶玉拿出两本书给秦至庸。

一本是内功心法,一本是拳谱。

基础内功和太祖长拳都是江湖中最基础的功法。各个门派和武馆都有。

就算是禁军教头“周淮安”在传授将士们武功的时候,教的其实也是基础内功和太祖长拳。

所以金镶玉将这两本功法给秦至庸,一点都不心疼。

可是这两本功法对于秦至庸来说,是救命的东西。他接过书本,感激道:“多谢老板娘。”

金镶玉不认为秦至庸可以练出内劲来。

哪个内劲高手不是从小就开始打坐修炼?二十几岁才开始修炼内功,几乎没有任何希望。

太祖长拳倒是可以练。但没有内劲驾驭拳法,太祖长拳练得再好,不过是花拳绣腿。

金镶玉笑着说道:“好好练。若是有奇迹出现,说不定你可以成为江湖中的绝世高手。”

这是安慰秦至庸的话。

回到房间。

秦至庸要做的不是马上修炼,而是将拳谱和内功心法背诵下来。

《论语.卫灵公》记载,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有了充分的准备,做起事情来,才能得心应手,事半功倍。

心态正,人就不会那么浮躁。看书就能专注,记忆力自然就会提升。

秦至庸只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就把内功心法和拳谱背熟。

他练拳的时候,动作缓慢,出拳无力,手脚配合不到位,让人觉得有些滑稽。但是他的神态,是那样的专注,好像真的沉寂在了拳法当中。

金镶玉和掌柜们,都没有嘲笑。

秦至庸是什么样的人,他们都清楚。他们练功的时候,可没有秦至庸这么专注。哪怕秦至庸的动作再缓慢,再滑稽,他们都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嘲笑。

只是秦至庸生不逢时,年纪大了,不适合修炼内功,颇为可惜。不过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一个穿着盔甲的高大中年人带着十多个护卫走进客栈。掌柜、刁不遇、店小二,立刻恭敬道:“见过千总大人。”

秦至庸停下练拳,跟着掌柜他们一起行礼。

做人,要入乡随俗。

切不可张扬个性。

此地可是龙门客栈。要是被一刀砍死,找谁说理去?

没有强大力量自保的时候,必须要低调,低调,再低调。

此乃生存之道。

金镶玉笑着说道:“千总大人,你怎么有时间来我这个小店?”

金镶玉和千总大人的关系可不一般。金镶玉能在这里开店,还要多亏了千总大人的照应。

千总大人哈哈一笑,说道:“我这次来,不是为了睡你,是有正事通知。朝廷送来密函。兵部尚书杨宇轩意图谋反,被东厂曹少钦抓住证据处死了。”

“杨宇轩的儿子和女儿会发配到这里,可能会出关路过龙门客栈。杨宇轩虽然死,但是他麾下有几个忠心的高手,特别是那个禁军总教头周淮安,据说武功尤其厉害。我怕他会来劫人。反正你们都注意一点。”

金镶玉眼神一闪,笑着说道:“我的千总大人,你就放心吧。我金镶玉开店,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过。就算真有了什么情况,我也能应付。”

千总大人点了点头,相信金镶玉的能力。他见到秦至庸这个陌生人,问道:“这小白脸是什么人?”

金镶玉满不在乎地说道:“哦。秦至庸啊,他是我新招的一个伙计,在厨房帮忙干点杂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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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心有阴影难入定

秦至庸不像是个练武的人,千总大人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见到了陌生人,千总大人不过是随口一问。

千总大人对金镶玉说道:“我给你带来了一些物资。够客栈一个月用。让你的伙计们去般进来。”

秦至庸先前心中奇怪,客栈里的物资是哪儿来的?现在终于知道。原来是这位千总大人提供的,那就说得过去了。

没有渠道进货。想要在大漠戈壁滩开一家店,根本不可能。哪怕周围有水源。

金镶玉高兴道:“掌柜,刁不遇,你们快点出去将货物般进来。”

秦至庸跟着掌柜和刁不遇出了客栈,去搬东西。

千总大人离开了以后,秦至庸才轻松了下来。

秦至庸暗道:“自己的心,还不够正。心有忿懥,不得其正;有所恐惧,不得其正;有所好乐,不得其正;有所忧患,不得其正。千总大人随时可以夺取自己的生命,如此情况下,想要保持不卑不亢,根本就不可能。”

千总大人不但有权利,还是武功高手,秦至庸想要在他面前心态坦然,不卑不亢,现在还远远做不到。

秦至庸的心理素质还不过关。

接下来的日子,秦至庸练武更加刻苦。

可是他的心却定不下来。

站马步,睡觉冥想的时候,心思烦躁。

打拳的时候,依然如此。

脑海中的各种奇怪的念头,不停地冒出来,根本就不受秦至庸的控制。

秦至庸表面上看似专注,其实心中杂念很多。

他是一直在克制。

越是站立不动,定住身体,杂念就越多。身心不能和谐,只有亲身体会,才知道其中的痛苦。

夜晚。

秦至庸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圆月出神。

“今夜的月亮好圆,好明亮。”秦至庸小声说道,“不知道爸妈他们怎么样了?好在家里有哥哥在,就算自己不在他们的身边,以后也有哥哥为他们养老。”

睡觉和吃饭,是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情。

做好了这两件事,无病无灾,活到百岁,轻而易举。秦至庸闭上眼睛,打算睡觉。

明天早上还要早起读书、练功、干活。

“秦至庸,到屋顶来陪老娘喝酒。”老板娘的声音在秦至庸的耳边响起。

秦至庸一惊,刚来的那点睡意,顿时被惊走,思维变得清晰起来。

走出客房,顺着梯子上了屋顶,秦至庸见到金镶玉一个人坐在屋顶上,旁边放着酒坛子和酒碗,还有一大盘肉。

秦至庸坐到她身边。

金镶玉说道:“今日是十五,夜色那么好,早睡岂不可惜?来,陪我喝。”

金镶玉给秦至庸倒了一碗酒。

原来今天是十五。

怪不得月亮那么圆,那么亮。

秦至庸接过酒碗,说道:“老板娘,我不喝酒的。”

金镶玉笑道:“不喝酒,算什么男人?掌柜和刁不遇他们,可都是酒鬼,无酒不欢。来,我们边吃边聊。”

秦至庸喝了口酒,眉头微微一皱,酒的味道的确不好,太过于辛辣。

金镶玉抓起一块肉丢进了嘴里:“吃肉啊。光喝酒不吃肉怎么行?”

只要见到肉,秦至庸就想到了人肉。哪怕是在帮刁不遇切肉的时候,他脑海里还是会情不自禁想到金镶玉杀人的场景。

自从到了龙门客栈,秦至庸就一直没有吃过肉。

肉,已经成为了秦至庸的心理阴影。哪怕他明知道,盘子里的不是人肉。

金镶玉猜到了秦至庸的想法,说道:“我七岁练武,十三岁练出内劲。十六岁第一次杀人,当时我和你一样,呕吐了好几天,见到肉就反胃恶心。后来,杀的人多了,慢慢就习惯了。现在让我去乱坟岗睡大觉,我都能睡得很香甜。没有人天生就喜欢杀人。都是这该死的世道逼的。遇见恶徒,只能痛下杀手,否则死的人就是我金镶玉。想要在江湖中生存下来,必须要心狠手辣,容不得半点仁慈。哪怕是最好的朋友,都要小心提防。”

为了利益,为了女人,为了权势,朋友亲人相互背后捅刀子的事情,金镶玉遇见过不少。想要她无条件相信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秦至庸读了儒家的四书五经,心态有了些改变。

他说道:“不管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世道,内心都应该要有希望。恶人当道,让人愤怒,但我相信世间的好人一定比坏人要多。如果我们一辈子都活在忧患和恐惧之中,无时无刻担心有人会谋害我们,那就生不如死,太痛苦。”

听了秦至庸的话,金镶玉一愣,随后哈哈大笑,甚至笑出了眼泪。

可是秦至庸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话好笑。因为他说的是真心话。

金镶玉拍了拍秦至庸的肩膀:“我的秦公子,你可真是读圣贤书的人啊。你还是去考科举,当状元郎,娶个美貌的小娘子,好好过日子吧。江湖武林,不适合你。你有这样的想法,若是去闯荡江湖,我怕你会暴尸荒野。”

不认同秦至庸的想法,但是,金镶玉很喜欢秦至庸这样的人。

秦至庸心中没有邪念,比起那些为了一点小利益,就拔剑的江湖人,要强百倍。

江湖豪客,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血溅五步。看似豪爽,有血性,其实只是鲁莽的杀人暴徒而已。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愿意和秦至庸相处。而不是去和那些杀人暴徒做朋友。

金镶玉再次抓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她说道:“吃肉啊。莫非你真的打算一辈子不吃肉,只吃素了吗?”

秦至庸深吸一口气,说道:“好。我吃。”

没有筷子。秦至庸学金镶玉直接用手抓肉。将一块肉片放进嘴里,秦至庸屏住呼吸咀嚼起来。

万事开头难。凡事都有第一次。

只要克服了心理障碍,吃肉,不是问题。

金镶玉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说道:“人肉的味道怎么样?是不是比起羊肉好吃多了啊。”

秦至庸刚把肉吞下去,脸色通红,差点又吐了出来。

“味道不错。”

秦至庸一咬牙,瞪着眼睛说道。

金镶玉见了秦至庸吃瘪的样子,哈哈大笑:“味道当然不错。刁不遇那小子的厨艺,是我们客栈最好的。放心,不是人肉。老娘我虽然开的是黑店,但是真要我自己吃人肉,我还做不到。”

秦至庸又抓了几片肉放进嘴里。

金镶玉点头道:“这就对了,肉还是要吃的。你在练拳,只吃素,身体会撑不住。”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

“你说。”

秦至庸问道:“你修炼内功打坐的时候,是如何入定?我躺在床上,或者站马步,只要是身体不动的时候,脑子里就不断冒出杂念。心根本定不下来。心不定,就做不到身心合一,练拳收效甚微。”

金镶玉惊讶地看了秦至庸一眼,说道:“不愧是读书人。有了学问,就是不一样。你没有师父传授武功,靠着拳谱和基础内功,就能懂了身心合一的道理。真是不简单。你这样的人,在江湖之中,就是悟性惊人的练武奇才。可惜,可惜了。”

秦至庸知道金镶玉在可惜什么,无外乎认为自己年纪大,以后不可能在武学上有什么成就。但秦至庸没有抱怨,没有可惜。他相信,只要自己的心灵能达到入定的状态,做到身心合一,情况就一定会有所改善。

再说了,事已至此,抱怨,可惜,有什么用?还不如更加努力,修身修心,探索学问。

金镶玉继续说道:“我从来没有进入过入定的状态。我相信江湖中,也没有几个能真正入定的人。想要入定……就算是那些高僧大儒,怕是都做不到。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就更别提了。”

秦至庸点了点头,认同了金镶玉的话。

心猿意马。

心意,就是暴怒的猿猴,就是脱缰的野马。

古人造字,组词,都是有着深意。细细体会,博大精深。

想要降伏其心,定住心猿,谈何容易。

修身修心的问题上,金镶玉帮不了秦至庸,只能靠他自己。

跟金镶玉聊了一个多时辰,吃完了盘子里的肉,喝完了碗里最后一点酒。

秦至庸站起身来,说道:“老板娘,夜已深。我该回房休息。”

金镶玉说道:“去吧。和你聊一聊,我心里畅快多了。秦至庸,谢谢。”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以后……你能不能不要再杀人了?就算没有朝廷律法的制裁,人杀多了,自己早晚会变成魔鬼。”

金镶玉抬头,盯着秦至庸的眼睛,说道:“若是没有人想要谋害我,老娘当然不会主动杀人。”

秦至庸点了点头,转身下了屋顶。

洗漱之后,刚躺倒床上,秦至庸听到了金镶玉的歌声。

三更半夜,金镶玉一个人在屋顶唱歌。显然她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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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行侠仗义邱莫言

龙门客栈南边三十里,有一峡谷。

邱莫言坐在山洞里,用手帕轻轻擦拭着长剑。她的剑,是剑中藏剑,就是俗称的子母剑。用来暗算,会令敌人防不胜防。

十天前,邱莫言接到周淮安的密信,让她帮忙营救杨宇轩的儿女。

邱莫言是一个纯粹的侠女,锄强扶弱,劫富济贫。这一次营救的是忠良之后,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更何况,周淮安还是她倾慕的男人。

单凭周淮安和自己,势单力孤,营救行动,肯定会力不从心。邱莫言拿出了所有的积蓄,请来了几个帮手。

贺虎,贺兰山草寇,一手朴刀耍得颇为不错,算得上是江湖中的二流高手。铁竹,绿林好汉,刀术同样不弱。

他们二人的武功,算是比较高强的。其他几人,武功就差了一些。毕竟这次营救行动,是和朝廷的东厂作对,不是每一个江湖人都有胆子来。

想要请到江湖中的绝世高手,邱莫言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和能量。

就算请贺虎跟铁竹他们这样的绿林好汉,邱莫言都是花费了重金。

山洞外传来脚步声。

是贺虎和铁竹他们到了。

走进山洞,贺虎抱拳道:“见过邱女侠。”

邱莫言长剑入鞘,指着身边的箱子,说道:“你们要的银子,都在这里。不过,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办完了事情,才能拿钱。”

木箱没有盖子,几人见到箱子里的银子,都是眼睛一亮。他们不甘心做普通百姓,来过刀口舔血的江湖生活,不就是为了求财吗?

有银子赚就好。

铁竹说道:“邱女侠放心。江湖规矩我们还是懂的,事情没有办成,我们肯定不会收银子。”

箱子里的银子起码有数万两,就算四五个人平分,也足以让每个人舒舒服服过上一辈子了。铁竹决定,做完这件事情,就退隐,不再混江湖。有了养老的钱,谁还愿意落草为寇?

邱莫言说道:“你们能如此想就好。此地隐蔽,方圆数十里都没有人烟,银子放在这里很安全。事情办完,你们就可以直接来取银子。我们走吧。”

贺虎道:“邱女侠先请。”

邱莫言带上斗篷,率先走出了山洞,贺虎和铁竹他们跟在后面。

………………

半山腰上,陆小川、曹添、贾廷,他们是东厂的三位档头,此刻正恭敬地站在督公曹少钦的身边。

他们的身后还有着大队人马。

曹少钦坐在椅子上,看着山下小路,两个衙役押着两个孩子正在赶路。

那两个孩子,正是兵部尚书杨宇轩的儿女。

陆小川说道:“督公,周淮安还没有出现。他真的会来吗?”

曹少钦一脸自信,笑着说道:“周淮安是杨宇轩最忠心的部下。那两个小崽子是杨家仅有的血脉,周淮安一定会来。只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现。”

周淮安不但武功高强,还颇有智谋。愚蠢的人,不会受到杨宇轩的重用。

曹少钦几次谋害周淮安,都没有成功,让他逃掉。

整个东厂,目前只有曹少钦一个人可以打得过周淮安。常言笑、贾廷、陆小川、曹添,四位档头联手,都未必是周淮安的对手。

为了对付周淮安,曹少钦必须亲自出手。

一个带着斗篷的黑衣人忽然出现。

“嗯?”贾廷眼睛一亮,“终于来了。轻功不错。我先上。”

曹少钦说道:“他不是周淮安。我要等的人,没有出现。来人是女扮男装。你们陪她玩一玩儿就是。不要杀了她。让她劫走杨宇轩的儿女,她一定会去和周淮安会合。本督公要放长线钓大鱼,将周淮安等叛贼一网打尽。杨宇轩的儿女,就是我的鱼饵。”

来人正是邱莫言。

曹少钦一眼就看出她不是周淮安。

周淮安是禁军教头,武功朴实简单,势大力沉,讲究的是一击必杀。

军中的强者,和普通的武林高手不一样。

武林高手的身法飘逸,剑法轻灵,充满江湖气息。眼界高明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的武功路数。

…………

邱莫言和贺虎铁竹他们将杨宇轩的儿女救走。

贾廷回到曹少钦的身边,说道:“督公,人已经被他们劫走了。”

曹少钦一副智珠在握的表情,说道:“一群乱党。蹦不了多久。敢和我们东厂作对的人,都得死。他们带着两个小崽子,走不快。贾廷、曹添、陆小川,你们三个给我盯着他们。”

贾廷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道:“是,督公。”

邱莫言和贺虎等人,让贾廷陆小川他们去对付就行。曹少钦若是出手,不合身份。

曹少钦要亲手对付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周淮安。

………………

修身难,修心更难。

秦至庸每日读书、干活、练拳、冥想。日子过得辛苦,但是很充实。

坏的习性不注意就会上身,比如说好逸恶劳,意志稍微薄弱一点,人不知不觉就颓废了。可是想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至少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秦至庸来到龙门客栈,已经有了大半个月。

有了儒家的修身心法,心态较好,作息时间规律,再加上练拳冥想,身体逐渐由之前的亚健康状态变得健壮。

尽管秦至庸连真正入定的门槛都没有摸到,但是只要身体在向好的方面转化,就是好事。

秦至庸有什么不懂的,就会问。

不耻下问,不是丢人的事情。

只有放低姿态,心态正了,才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才能纠正错误,学到东西,才能进步。

若是秦至庸始终看不起古人,认为自己见多识广,如此心态,他肯定会学不到任何东西。说不定还会遭受到金镶玉和刁不遇的厌烦。

除了知道一些明朝的历史,多识几个字之外,秦至庸并不觉得自己比古人优秀。古人的身上,有着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最近几晚,秦至庸睡觉非常香甜,一觉能睡到天亮。白天的时候,精力饱满,走起路来不像以前那样轻浮,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切菜的刀功,也有了很大的增长。当然,和刁不遇那庖丁解牛的刀功相比,还差得太远。

清晨。

秦至庸打开客栈的大门,就见到七八个人站在门外。为首的人带着斗篷,穿着黑色的劲装,手握长剑。其他的人,同样都是带着兵器。

其中两个人还各自背着一个大背篓。

背篓有些沉重,显然是装了什么东西。

正是邱莫言一行人。

他们营救了杨宇轩的儿女,按照约定来龙门客栈和周淮安会合。只要将两个孩子交给周淮安,他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其实龙门客栈的客人很少。有时候,好几天都不会有客人上门。

没想到今天居然一下子就来了七八个客人。

秦至庸笑着说道:“早上好。各位客官,欢迎来到龙门客栈。屋里请。”

邱莫言看了秦至庸一眼。秦至庸身上没有练武的痕迹,但气质有些特别。

秦至庸笑起来,给人一种阳光干净的感觉。一般的店小二,可不会有这样的气质。

不正常。

邱莫言心中暗道,龙门客栈有些不一般。必须小心行事。

坐下之后。

邱莫言摘下头上的斗篷,说道:“先给我们来一些吃的。”

秦至庸问道:“需要酒吗?”

酒,铁竹和贺虎他们当然喜欢。但是喝酒误事。现在是非常时期,可千万不能出差错。出了纰漏,那就是死路一条。

邱莫言摇头道:“不需要酒。”

秦至庸转身离开。他走路的姿势,很周正。速度不急不缓。和普通人走路,完全不一样。

贺虎看着秦至庸的背影,小声问道:“邱女侠,此人有问题。”

邱莫言轻声说道:“他不懂武功,是个读书人。”

贺虎铁竹等人都是一愣。

读书人,怎么会来边关戈壁滩上的一家客栈做店小二呢?

“何以见得?”铁竹问道。

邱莫言说道:“他的呼吸方式,显然没有修炼过内功,更没有内劲。他走路的姿势……我曾经在京城一个老者身上见过。”

贺虎问道:“那位老者是谁?是武林前辈吗?”

邱莫言摇头道:“不是武林前辈。他老人家是当朝内阁首辅张居正大人。”

秦至庸走进厨房。

刁不遇正在剁肉。掌柜在指挥店小二干活儿。老板娘金镶玉嗑着南瓜子,悠闲地在旁边站着。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掌柜的,有客人上门。我来给客人端些吃的。不要酒。”

金镶玉点了点头,说道:“老娘都看见了。他们都是武林中人。那个为首的女子,至少是一流高手,老娘都没有把握赢她。江湖人脾气不好,可不好伺候。你行不行啊?要是不行,我就让掌柜,或者刁不遇去招待他们。”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我相信我能行。”

金镶玉笑着说道:“这可是你说的。要是被人一剑杀了。可别怪老娘救不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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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立志要趁早

秦至庸给邱莫言他们端来饭菜和包子。包子馅不是人肉,而是羊肉。

“几位客官,请慢用。我叫秦至庸。若是还有什么需要,直接叫我就行。”秦至庸笑着说道。

修心修身,可以改变人的气质。

和半个月前相比,秦至庸身上的气质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心性柔顺了许多,接人待物的态度,同样发生了改变。

无论是谁,见到了秦至庸,至少心中不会升起讨厌的情绪。

邱莫言点头道:“嗯。你先下去吧。有什么需要,我们自然会叫你。”

秦至庸后退两步,转身离开。走路的姿势,依旧周正挺拔,不急不缓。

铁竹看着桌子上的饭菜和包子,小声说道:“那小子太热情了一点吧。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饭菜会不会有问题?”

贺虎也说道:“江湖险恶。不得不防。”

邱莫言说道:“他不是坏人。饭菜没有问题。吃吧。”她率先拿起一个包子吃起来。赶了一晚上的路,她现在的确是饿了。

秦至庸的眼光清澈干净,没有邪念。一个人的眼神,是不会骗人的。

邱莫言他们饭还没有吃完,就又有三个客人上门。

他们正是一路追着邱莫言而来的东厂三大档头,贾廷、曹添、陆小川。

贺虎和铁竹见到他们,本能地要拔出长刀。

邱莫言做了一个向下按的手势,让他们稍安勿躁。能不动手,还是尽量不要动手的好。东厂的三大档头,都是一流高手,贺虎铁竹他们可不是敌手。

单独对付其中一个,邱莫言没有问题。可是要同时对付两个,她逃命都会很勉强。三大档头联手,她将必死无疑。

自己能劫走杨宇轩的儿女,是因为他们三人根本就没有尽全力。现在回想起来,邱莫言才知道,自己上当中计了。

事已至此,悔之晚矣。

邱莫言将警惕性提到了最高。

东厂的人真要动手,她只能拼死一搏。

“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邱莫言轻声说道,“东厂的人没有出手的迹象。我们就不要出手。”

铁竹和贺虎点了点头。现在他们再也没有心思吃饭。

贾廷他们走到另外一张桌子坐下。

曹添大声道:“店小二,死哪里去了?好酒好肉给老子端上来。”

厨房里,金镶玉透过门缝看了三人一眼,小声骂道:“他娘的,又是三个一流高手。莫不是今日开武林大会吗?怎么那么多的高手来老娘的客栈里?掌柜的,你出去招待他们三个。”

掌柜点头道:“是,老板娘。”

秦至庸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说道:“老板娘,还是让我来吧。”

掌柜看了秦至庸一眼,又看了看金镶玉,等她拿主意。

金镶玉说道:“秦至庸,那三个人可都是一脸阴沉,凶神恶煞,肯定不是好相与的。你若是有一点失误,让他们不满意,被杀,可不要怪老娘没有提醒你。”

秦至庸闭上眼睛,心中暗道:心有恐惧,不得其正。要是自己畏惧,不肯面对危险,心理素质肯定得不到提高。

如果把这三位一流高手招待好。自己的心理素质肯定会有所提升。

秦至庸坚定地说道:“老板娘,我来。”

金镶玉点头道:“好。那就你来。”

曹添的声音再次传来:“店里的人呢?都死了是不是。”

秦至庸端着酒肉出了厨房,连忙说道:“来了,来了。客官,你们的酒肉,请慢用。”

嘴上虽然这样说,但是秦至庸的动作依然是不急不缓。只有不急不缓,才能保证心里清净,不急躁。

心一急躁,就会出错。

招待东厂的三个心狠手辣的高手,一定要稳,可容不得半点差错。

每一盘菜,每一个酒碗,包括那一大坛酒,秦至庸都是双手奉上,稳稳地,轻轻地,放到桌子上。

秦至庸站直了身子,一脸温和地笑着说道:“三位客官,请慢用。我叫秦至庸,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叫我。”

曹添还想要发脾气,准备拍桌子,却被年纪最大的贾廷阻止。

贾廷对秦至庸说道:“好。你这个店小二不错。你先下去。有什么需要,我们会叫你。”

秦至庸微微点头,后退两步,转身走进了厨房。

曹添说道:“那个店小二不像是个普通人。”

贾廷看了邱莫言一眼,道:“这家客栈,处处透露着古怪。一个店小二,行走姿态,居然尽显儒家读书人的风范。不要忘记了督公的命令,我们的任务是盯着杨宇轩的儿女,等待周淮安出现。其他的一切,不重要。千万不要节外生枝。”

贾廷的年纪最大,见多识广,眼光毒辣。曹添鲁莽,陆小川年纪小心思阴柔,和贾廷相比,差了很多。

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

曹添和陆小川仗着武功和权势,看不起儒家的人。认为读书人只是会耍嘴皮子,玩弄阴谋诡计。

但是贾廷则不一样,他年轻的时候,有幸见过王阳明先生。

王阳明是心学集大成者,是儒家的大宗师。在王阳明先生跟前,就算贾廷身手高强,都不敢有丝毫动武的念头。

真正的读书人,绝对不能轻视。

回到厨房。

秦至庸送了一口气,刚才,真怕曹添他们动手拿自己撒气。

金镶玉说道:“有胆识。”

秦至庸苦笑道:“老板娘过奖了。我刚才是装模作样,强自镇定,其实心里怕得要死。我的后背全部被汗水打湿了。”

给三位东厂档头端酒菜,看似轻松,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可是秦至庸的心理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体力的消耗,不亚于跑了五千米。差点令秦至庸虚脱。

毕竟,一个不好,就有着被杀的风险。

东厂的人,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危险得很。

不过经历了这一次,秦至庸的心理素质提升了很多。感觉自己一下子成长了,心灵变得强大起来。

身体素质变强,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力量倍增。但心理素质,则可以快速提升。机缘巧合之下,心理素质蜕变,是完全有可能。

就像是一个懦弱的人,受到刺激,心理急剧变化,成为了一个勇敢的人,一点都不奇怪。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只不过,心理素质的提升,往往是三分钟的热情,之后就很容易退转。

金镶玉见秦至庸脸色有些疲惫,说道:“你先回房休息。”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客人要是还有需求,那可怎么办?”

金镶玉一瞪眼,没好气地说道:“老娘和掌柜还没死呢。有啥事情是老娘搞不定的吗?让你去休息,你就去。那么多废话干嘛?”

秦至庸点了点头,说道:“谢谢老板娘。”他的确有点累。

心力憔悴的感觉,可不好受。

金镶玉见秦至庸转身要走,忽然说道:“稍等一下。”

秦至庸疑惑地看着金镶玉。

金镶玉从刀架上取下一把锋利的剔骨刀,丢给秦至庸,半开玩笑地说道:“店里的气氛不太对劲儿,怕是不太平。拿着把刀,防身用。”

秦至庸小心地接过剔骨刀。

尽管秦至庸知道,以自己的身手,随便一个江湖人都能置自己于死地。可是有了一把刀在手,心中多少有了点安全感。

………………

回到了十八号客房。

秦至庸坐在凳子上,闭上眼睛,静默了几分钟,让心态稍微平静了一些。

随后他拿出毛笔和纸张,开始书写。

“今日。客栈里来了两拨人。居老板娘说,共有四位一流高手。当然,我是看不出来他们的武功层次。但是我相信,老板娘不会说谎。”

“我亲自招待了他们。”

“他们的表情,有的阴冷,有的霸道,有的狠毒。相由心生。显然都不是善良之辈。招待他们,就像是和死神打交道。克服了心理障碍,直面他们,我发现,自己的心理素质增强了一些,就像是心境提升了。或许这是错觉,更有可能是自己的心理暗示。不过,我相信这不是坏事。”

写到这里,秦至庸停了下来。

最近这几天,秦至庸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把自己每天的生活和修行经历记录下来。

读书人要“一日三省吾身”。

只有不停地反省自己的得失,才能每日进步。

以前,秦至庸认为修行就是练武。那太狭隘。甚至是对修行错误的理解。

什么是修行?

将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加以修正,才是真正的修行!儒家修行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大学》里其实说得很清楚。那就是“止于至善”。

思考良久。

秦至庸继续下笔。

“三十而立。不是成家立业,而是立志向。确定自己这一辈子要干什么。有了志向,才不会迷茫,才不会蝇营狗苟。我已经二十七岁,是该给自己立志向了。我给自己的定位是,做一辈子学问,做一个真正的修行者,去探索那浩瀚无穷的知识和学问。”

人生在世,给自己做一个合理的定位,明确志向,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王阳明先生读书,不是为了做官,不是为了发财。他是为了成圣成贤。正是有了大志向,他才成为了儒家心学流派的集大成者,最后可以和孔子、孟子、董仲舒、朱熹等儒家先贤比肩的存在。周总理更是从小就立志要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秦至庸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敢和先贤们相比,但是不妨碍他立下志向,更不妨碍他修身修心,去探索学问追求知识。

有了志向。

秦至庸的眼神立刻变得坚定起来。思想和心灵好像一下子升华了。

用修行界的话来说,此刻的秦至庸,心中已经有了“道”。

墨羽云山写得很慢。我想要写精致一些,把真实的修身修心之术,写出来,让大家跟着主角秦至庸一起修行。

至少,大家读了此书,要有所得。

书中的修行理念都是我们中华传统文化,不涉及什么灵气,什么能量。我们拿到现实生活中,要同样适用。要是大家能在书中学到接人待物,为人处世,修心强身的办法,获得美满幸福的人生,那是最好不过。

最后,新书上传,云山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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