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无敌之田园喜事》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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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剩女心事

身为女人,最悲哀的事情是什么?太胖?长相难看?工作不好?没钱?如果去问田锦华,她会在这几条上都打一个大大的红叉,然后悲愤地写上――没、对、象!

身为女人,田锦华相貌中上,身材窈窕,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一家知名三甲医院当产科医生,有房:一套由金牌物业打理、两室一厅外加一个露台的商品房,有车:以前是两厢小POLO,最近刚换成了三厢马六,名下存款、基金、重金属、理财产品一应俱全,年薪高于二十万。

然而,根据A男配B女的原则,田锦华要想觅得佳偶,出手必须早、准、狠,但她读书时心无旁骛,工作后又力争上游,等回过神来已经二十有八,算是彻彻底底地输在了起跑线上。

没对象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星巴克的买一赠一券只能自行消化,意味着想尝试新开的餐馆甜品店只能打包带回家,意味着贷款买房时要准备详细到指尖发梢的个人资料,意味着无论开心人人QQ空间还是微信,都只能看着别人分享的家庭照片流口水,意味着过年的时候,只能缩头缩脑地潜回父母家,万一被邻居阿姨撞见,还要听她故作惊讶地感叹一句:“哟,小华,今年还在自己家过年啊……”

又到除夕,单身文艺“三高”女青年田锦华一直在自己的小窝里磨蹭到晚上六点,才愁眉苦脸地提着大包小包出了门。路过小区停车场,田锦华对自己闪亮的小“马六”掬了一把辛酸泪,好宝贝,你目标太大,更容易暴露在热衷于家长里短的邻居阿姨眼中,今年你就自己过三十,不过你放心,妈妈一定争取早点回来……

有车不敢开,有家不能回,田锦华一边走一边自怨自艾,等到出了小区,在路边站了半天,却连一辆空出租都没拦到。

看看时间已经过了七点,田锦华正在着急,终于有一辆出租车在街对面停住,随后亮起了空车的红灯牌。

田锦华大喜过望,急忙拔足飞奔,却在看清下车的乘客时停下了脚步。她惊诧地望着那个高大俊朗的男人忙不迭地绕到车身另一侧,殷勤地迎出一位大腹便便的女子,然后亲昵地凑到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女子听了掩口而笑,娇嗔地在他手臂上打了一下……

目送着陈浩和女子甜蜜离去,一阵冷风吹过,田锦华只觉脸上阵阵刺痛,这才知道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田锦华就那样无声哭泣着站在路中央,直到一辆疾驰而过的私家车差点将她撞倒,一个急刹之后,司机摇下车窗破口大骂,她才游魂般地向路边走去,给父母准备的礼品散落了一地,田锦华却浑然不觉……

陈浩是田锦华近三年来交往过的唯一一个男朋友。不得不承认,对于陈浩,她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的,他身材高大、气质安稳、手指清洁,是她一直以来的理想型。

陈浩对她似乎也颇为中意,第一次见面,两个人在咖啡馆里坐了很久,接着又一起吃了晚餐,他送她回家时,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十点。

相识的隔日便是新年夜,临近午夜时分,田锦华忽然接到陈浩的电话,说是人已到了她家楼下,约她去看烟火表演,一起迎接新年。

通往烟火观赏地点的街道人潮汹涌,高大的陈浩走在前面开道,不时回头寻她,后来便很自然地伸手过来,表情平和地,等待田锦华的回应。

片刻迟疑之后,她的手已经落在他的掌中。陈浩的手掌宽厚温暖,四周喧嚣如斯,被牵着的田锦华,却忽然觉得世界安宁美好,如在梦中。

繁华散尽已是凌晨,陈浩执意送她回家,随后礼貌告辞,接着发来短信:“我们好像都忘了说‘新年快乐’,不过不要紧,我们也许还有很长的时间要一起度过。晚安,好梦。”

此后,田锦华的空闲时间渐渐被陈浩填满,每次相见,两人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坐上整晚,气氛欢洽,相看两不厌。

陈浩的身材足以将田锦华完全遮蔽,她喜欢故意走在他的身后,趁他转头的时候再绕到另外一边,直到他又气又笑,捉她入怀。

若是陈浩某天有事要忙,田锦华就对着闺蜜田佳大谈最近的感情进展,仿佛幸福过头,已经无法独自承担。

但林佳却显得忧心忡忡,她开始每晚都打电话过来,主题只有一个――要田锦华试着冷却与陈浩的关系,不要接触得那样频繁。林佳反复强调着自己的观点:“你们进展得太快了,你得学会适当地拒绝,否则他会不再珍惜你。”

田锦华对此却不置可否,欲擒故纵这种事,是年轻女孩擅长的游戏,需要绝对自信、气定神闲,她已经没有这个资本,更加没有这个耐性,即便像这样整日粘在陈浩身边,她仍是觉得不够安全。

然而,林佳一语成谶,陈浩的主动邀约渐渐稀少,见面时也常常相对无言,需她放低身段维持场面。再后来,竟变成田锦华跟在他的身后,日日纠缠。

到了春末,陈浩终于再也无力伪装支撑,他说:“你这种不管不顾的爱法,让我觉得害怕。好像已经穷途末路,好像必须许你一个最终的圆满。相爱应该是件快乐的事,你所要求的,我想我没有办法承担。”

看到他眼中刻意的疏离,田锦华只能慢慢松开他的手臂。陈浩没有说错,她的确是把这段交往,当作平生最后一次爱恋,末路的狂欢。可世事无常,谁肯因此额外体恤,并且就此许下一个永远?

这些她其实都懂,只是,她已不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却也尚未历尽千帆,所以她不能只要曾经,必须要一个结局。

而陈浩,他已打定了主意,不肯给她想要的结局。

直至今时今日,田锦华才终于明白,对于陈浩,自己心里其实一直是有期待的,她的心,永远地留在了那个童话般美好的新年夜,现在真真切切地看到他和别人的幸福,她才如梦方醒,痛不欲生。

在冰冷的花坛边坐下,田锦华实在无力抵御内心巨大的空虚和近于绝望的悲哀,便拿出手机给林佳打了一个电话。好友的声音轻快而俏皮:“田大硕士,这么早就给我打拜年电话啦,咱们不都是相约午夜的么?”

田锦华还没说话,林佳忽然高声叫了起来:“妈,妈,宝宝又尿啦!老公,你先别看了,快帮我看着锅去!哎呀,你动作快点,你还想不想吃饺子啦?”

苦笑着寒暄了两句,田锦华挂断了电话,正望着远处的灯火出神,手机又响了起来,来自父母家里的座机。怀着最后一线希望接起,里面顿时传来了母亲尖刻的声音:“这都几点啦?!不回来也不早点打招呼,我和你爸把你的那份饺子都包出来了!”田锦华急忙解释:“妈,我没……”对方却不容分说:“不回来就算了,你不在家,明天早上团拜时我们也省得尴尬,就这样。”

电话就此断掉,田锦华盯着手机屏幕发了一会儿呆,擦掉脸上的泪水,沿着愈发冷清的街头向前走去。

田锦华边走边想,这会儿要是能穿越就好了,最好穿越到古代,当个富家千金或者小家碧玉,由父母早早地帮着定一门亲事,管他阿猫阿狗,只要衣食无忧,夫妻俩大面儿上过得去就行了,弹弹琴、种种花、看看书,身边还有两个小丫鬟伺候着,小日子该有多美啊……或者,进深宅大院当个高等级的大丫鬟,陪着主人来场宅斗也不错,然后再和哪位公子侠客之类的人物喜结良缘……

正在YY,身边忽然有人快速跑过,仿佛只是一转眼的工夫,她手里的皮包就不见了。愣了片刻,田锦华急忙追上,跑出几步又脱下高跟鞋拿在手中,然后跑得更快。

那名抢匪边跑边回头查看,见她一个弱女子居然孤身追了上来,犹豫了一下,忽然停下脚步,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水果刀。

刀刃在路灯下寒光一闪,田锦华见状心中一惊,大年三十出来抢劫,应该也是走投无路了……然而,想起包里千辛万苦求来的姻缘符,她还是咬着牙向前走去,她向抢匪做出安抚的手势,尽量平和地说道:“这位大哥,我没有别的意思,钱包手机你都可以拿走,只是麻烦你把侧边口袋里那个符还给我……”

她很快意识到不对,据说那个符被外人拿到就不灵了……又急忙加上一句:“你看这样好不好,你先把包递给我,等我把符拿出来,再把包还给你……”

那个抢匪显然是个新手,此时他已经完全乱了方寸,踌躇半晌,忽然大叫一声,挥刀扑了过来。

田锦华连忙闪躲,几个回合过后,她忽然觉得胸口一凉。

普天同庆的节日气氛中,三十岁的高龄剩女田锦华缓缓倒地,最后一刻,她有些恍惚地想,正中心脏,这下真的要玩完了,好不甘心啊,我亲手迎接了那么多可爱的小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却还没来得及生一个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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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抢亲迷途

不知过了多久,田锦华悠悠醒转,出乎她的意料,胸口处并没有疼痛的感觉,反倒是后脑和脖颈痛得厉害。

她费力地眨动着酸涩的双眼,刚试着动了一下身子,耳边已经传来一声清脆的欢呼:“爹爹,她醒啦!”

田锦华吓了一跳,猛地睁开眼睛,却见一个红衣红裤、头上梳着两只抓髻的男孩儿正趴在床边看着自己,见她睁眼,孩子兴奋地又凑近了些,和她几乎鼻尖碰着鼻尖。

田锦华正要惊呼,一张黧黑而清俊的男子容颜忽然出现在她的眼前,他剑眉朗目、直鼻薄唇,却表情冷淡、不怒自威。

好久没见过这种级别帅哥的田锦华硬生生地将惊呼吞回,随即发现情况不对,帅哥身穿一身青色锦袍,头发目测比自己还长,头顶的发髻中还插着一支碧玉簪。再转头看看那个红孩儿一样的男孩子和四周的陈设,田锦华顿觉一头雾水,什么情况?难道是被哪个古装剧组的人给救起来了?不对啊,我受了那么重的伤,怎么着也得先把我送到医院去……

见田锦华一脸痴傻,男子面露不悦,转头向男孩说道:“红宝,我看这个袁春晓颇为愚鲁,你确定自己当真喜欢?”

红宝转着大眼想了一会儿,迟疑着摇摇头:“爹爹,她好像跟我从前见时不太一样……算了,我不喜欢她,您还是把她送回去。”

说完,他向田锦华吐了吐舌头,独自“噔噔噔”地跑了出去。

男子轻叹一声,随即转过头来,他厌弃地看了田锦华一眼,沉声说道:“袁春晓,快起来,松福镇距此颇有一段路程,我还要赶在天亮之前送你回去。”

田锦华此时才渐渐明白过来,她先是在自己腿上狠狠掐了一把,随后坐直身体四下看看,目光从如意枕、雕花床、柔纱帐和梨木桌上一一扫过,最后死死盯住桌上摆放的笔墨纸砚,许久之后,她忍不住狂喜地大叫起来:“穿啦!真的穿啦!”

兀自手舞足蹈了一会儿,再看那名男子,只见他眼神深暗、面沉似水,大有风雨欲来之势。

田锦华不禁瑟缩了一下,怯怯地开口问道:“请问……现在是哪个朝代?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男子听了更加不悦:“听石头他们说只是把你打晕了而已,怎么连脑子都坏掉了?这里常年干旱,什么潮不潮的,本王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

田锦华的双眼顿时飞出无数红心:“王爷?你是王爷?哇……王爷王爷,您要送我去哪儿啊,臣妾哪儿都不去,就留在您身边可好?”

见她一副立刻就要扑上来的架势,男子后退两步,“呛啷”一声拔出腰间佩剑,剑尖直逼田锦华喉头:“你这疯妇,竟敢对本王无理,还不退下!”

田锦华连忙乖乖坐好,堆起满脸笑容:“王爷,您别生气,我只是太兴奋了……”

再次看看周围的陈设,她又不禁皱起了眉头:“可是……我说王爷,您这王府的器物用品也太寒素了些……莫非这里不是京城?那……您的属地在哪儿啊……”

男子的脸不易察觉地红了一下,嘴硬地回道:“谁说我是王府里的王爷了?你给本王听清楚,这方圆二十里的明月山都是我的属地,要真给我座王府,我还不稀罕呢!”

田锦华差点晕倒:“说了半天,原来您是个山大王啊……”

她随即泄气地垂下头去:“得了,那您还是把我送回去。”

男子冷哼一声将她拽起,一眨眼的工夫,田锦华已被扔上了马背。

接着,她只闻耳边呼呼风响,身体也颠簸得厉害,不由伸手将马脖子紧紧搂住。

一路上,男子炽热的体温和森冷的气息掺杂在一处,让田锦华面红耳赤、无暇他顾。还没来得及设想一下自己的出身,再睁开双眼,天色已经微明,男子将她推送下马,不发一言地调转马头,扬鞭而去。

田锦华勉强站稳,朝着男子离去的方向做了个鬼脸,看看四周,再次目瞪口呆。

这里还基本保留着抢亲现场的模样,一顶侧翻的花轿、七零八落的嫁妆,东西虽然杂乱,但它们都有着一个相同的特点――寒酸。

天渐渐亮了,清晨的冷风吹在身上,田锦华不由打了个哆嗦。低头看看身上只絮了一层薄棉的大红夹袄,她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天大亮之后,她正抱着双膝坐在花轿旁发呆,远处传来一阵隐约的哭喊:“春晓!春晓!”“姐姐!呜呜呜……姐姐!”

田锦华已经从山大王那里得知了自己的姓名,想着应该是她的亲人来寻找,便怏怏地站起身来。片刻之后,只见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由远及近,一个是四十岁上下年纪的男子,另一个还是幼童,跛着一只脚,看起来不过四五岁的样子。

看到田锦华好端端地坐在那里,两人先是一愣,随即大的牵着小的快步奔了过来,男子淌眼抹泪地高声叫着:“春晓!哎呀,我的好侄女,你可吓死叔父了!”孩子更是索性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喊着“姐姐”放声大哭。

眼看孩子将眼泪鼻涕一股脑地蹭在自己的衣服上,田锦华连忙弯腰将他抱起,掏出手帕在他脸上擦了又擦,孩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哭得更凶:“姐姐,春华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跟着叔父袁瑞隆回到家里,田锦华才彻底弄明白了自己目前的状况。

袁春晓,刚过及笄之年,父母双亡,和弟弟袁春华一起跟随叔父一家生活。叔父袁瑞隆是个货郎,一年中有大半年奔波在外,自家的三个子女和春晓姐弟平时都托付给婶婶杨氏照顾,一家生活得颇为艰难。

春晓样貌不错,年岁渐长之后愈发出挑,自金钗之年后便不时有人上门求亲,袁瑞隆心疼侄女,精挑细选,一直没有看中的人家。直到半年前,本地首富陈员外忽然派了媒婆前来提亲,袁瑞隆和杨氏受宠若惊,一口应允,两家请能掐会算的程秀才合了八字,昨日便是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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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贫如洗

按照程秀才的说法,袁春晓八字太弱,镇不住太大的排场,一切都以简朴为好,而且同样属虎的袁瑞隆和袁春华大喜之日都不能与袁春晓相见。因此,陈家便省掉了迎亲环节,只打发人送来了一顶极普通的花轿。

袁瑞隆看看太过寒素,便东求西告,拜托了几位乡邻代为送亲。谁知队伍行至半途,斜刺里杀出几名悍匪,生生将新娘掳了去,陈家得到消息,当即表示要退婚,刚靠着彩礼过了几天富裕日子的杨氏只管冲丈夫大哭大闹,几个孩子也乱成了一团。混乱中,袁春华一个响头磕在地上,恳求叔父带他去寻姐姐,袁瑞隆这才如梦方醒,撇下撒泼的妻子,拉着侄子踉踉跄跄地出了门……

袁家现下仍是一片混乱,杨氏还坐在门前破口大骂,袁瑞隆的大儿子袁春成和小儿子袁春堂在院子里你来我往,争抢剩下的几只喜馒头,大女儿袁春彩正翻箱倒柜地不知在找什么,弄得满地狼藉。

见丈夫带着春晓姐弟回来,杨氏抹了一把眼泪,上前揪住袁瑞隆的衣襟:“你这个老不中用的,就知道出去找这个晦气丫头,你说,彩礼钱咱们已经花掉一大半了,现在可怎么办?”

袁瑞隆还没说话,袁春彩又气势汹汹地冲了出来:“袁春晓!你去年从我那儿借的那支绢花呢?赶紧还给我,我可不想沾了你的霉运,你嫁不出去,我可还要嫁人呢!”

紧接着,袁春堂又“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娘,娘,哥哥抢我的馒头……”

田锦华呆呆地望着眼前的一切,直到袁春华怯怯地拉住她的衣角:“姐姐,我怕……”她才回过神来,抚摸着他的头,柔声说道:“春华乖,有姐姐在,别怕。”

袁春彩听完大笑起来:“有你在?哈哈,你有什么用?本来还想着你样貌不错,嫁到陈家之后若能生个一男半女,兴许还能把你那瘸腿弟弟接过去享享福,可事到如今,我看你怕是这辈子都要赖在我家里了,你们姐弟要吃要穿,这些花项可去哪里抓挠呢?少废话,快把头花还回来!”

见袁春晓站着不动,袁瑞隆赶忙过来打圆场:“好了好了,春彩,你想要什么样的头花,等你下月生辰,爹买回来给你就是,原先那朵就给了你春晓姐姐。”

袁春彩还要发作,田锦华却忍不住了,她将春华护在怀中,看了一眼袁春彩头上的五彩珠钗,淡淡地说道:“妹妹是不是有些过分了?一朵绢花换我一支珠钗,这买卖难道还不够划算?”

一边说着,田锦华一边暗自捏了一把汗。此举其实颇为冒险,只是看那五彩珠钗,实在极像古时新嫁娘的头饰,再联系袁瑞隆的家境和袁春彩的品性,倒也有六七分的把握。

果然,袁春彩的气势顿时弱了下去,袁瑞隆更是臊得满脸通红,搓着双手讷讷地说:“春晓啊,你别怪你妹妹,她年纪小,不懂事,陈家送来的首饰又都是极好的,她从来都没见过……”

田锦华低头看看自己腕上雕着喜鹊的素银镯子,不动声色地开口说道:“既然陈家提出退婚,这些东西怕是都要还回去的,还得劳烦叔叔样样数数地清点明白,莫要出了差错才好。”

袁瑞隆连连称是,一旁的杨氏此时觉出情况有异,凑过来上下打量侄女半晌,撇嘴冷笑道:“哟,一晚上没见,春晓倒是伶俐了许多,莫不是那山大王那儿有什么好的喂你吃了?”

听她说得不堪,袁瑞隆急忙摆手,田锦华却只是微微一笑:“如此说来,婶婶可要小心了,春晓虽然不才,那贼人却也有些势力,我既曾被他掳了去,想必比起别人,他待我总要更在意些的。”

杨氏一时语塞,随即拉下脸骂道:“你还穿着这喜服做什么,就算你盼成望夫石,如今也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丢人现眼,还不快换衣服去!”一旁的袁瑞隆重重地跺了跺脚:“好啦,都少说两句,家里出了这么大的变故,总该齐心协力、共度难关才是……”

杨氏听了冷哼一声,坐到长凳上不再说话,袁春彩也板着脸走上来,拔下头上的珠钗扔还给袁春晓,再恨恨地瞪她一眼,扭身回了自己的屋子。

这时,袁家两兄弟也争抢累了,一人抓着一只带糖馅儿的喜馒头吃了起来。袁瑞隆叹息一声,转身望着侄女,表情颇为歉疚。田锦华向他勉强笑笑,沉吟片刻,在袁春华肩头轻轻一拍:“春华,跟姐姐回房去。”

田锦华刻意走得很慢,有袁春华在前面带路,她很顺利地就来到了袁春晓姐弟居住的屋子。他们二人住的是偏房中最小的一间,进屋之后,她不禁又是一愣,房里的陈设极为简陋,除了一张通铺,只有一张木桌,两把木椅,仅从桌上摆放的一面小小的菱花镜和星点脂粉痕迹,才能看出房间的主人是名女子。

田锦华暗暗叹了口气,她在桌前坐定,无精打采地向镜中望去。

这一望之下,田锦华不由大吃一惊。三十年来,古装片她看了不少,也曾对片中一些经典美女的风采倾慕不已,可镜中这个尚显稚嫩的女孩,竟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古装女子形象都要美,尤其那双清澈灵动的眼睛,真是盈盈欲滴、欲语还休。

田锦华久久凝望着镜中的自己,心里五味杂陈。那秀才说得不错,这袁春晓的八字果真弱得很,只是被抢了个亲便香魂杳杳,而自己莫名其妙地穿了来,看这架势,一时半会儿怕是也难脱身……出身寒门,命途多舛,又偏偏是这样的容貌,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呢?

正在出神,袁春华走过来,轻轻靠进她的怀中:“姐姐,等过了年,叔父又该出门办货了,我有点怕……”

田锦华闻言一怔,随即明白过来,望着他那双与自己酷似,却多了些英气的眼睛,她皱起眉头,认真思索了一会儿,展颜笑道:“春华别怕,经过这场劫难,姐姐已经不同于往日了,若是实在忍不下去,我就设法带你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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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百般隐忍

刚说到此处,外面忽然传来杨氏阴阳怪气的声音:“春晓!我说春晓哎,这都什么时辰了,怎么还不做晚饭啊,难道还要我们找些丫头仆妇来伺候你不成?”

田锦华深吸了一口气,平静地站起身来,嘱咐春华转过身去,自己从包袱里找出一身半旧的夹棉衣裙换上。田锦华,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袁春晓了,拿出现代人的智慧和勇气,为了你和弟弟的幸福,加油!

走进厨房,袁春晓四下寻找了一通,只找到了一些青菜和几只鸡蛋。算算家里的人口,她从米缸里舀出三碗米,淘洗干净之后,想着院子里好像有些花草,就端着淘米水出来浇花。抬头看到屋檐下挂着的腊肉,春晓心中一喜,便又割了一小块下来,打算给菜里添点荤腥。

青菜炒腊肉、香葱蛋花汤,米饭不多不少,刚好两大碗、五小碗。春晓满意地看看桌上的饭菜,虽然简朴了些,但也算得上营养均衡了。

谁知杨氏刚一上桌,就“嗷”地一声叫了起来:“你这死丫头要造反啊,不年不节的做什么米饭!啊,还切了腊肉,那是留着过大年时给客人吃的!你,你,你还真以为自己嫁到陈员外家啦?!”

春晓这时暗暗责备自己大意,袁家这样的家境,想来晚饭大抵都是吃粥的,便赔着笑脸连连道歉:“婶娘,是我疏忽了,我跟春华同吃一碗便是。”

这样说着,她急忙又取来一只空碗,将小碗米饭中的大半拨进碗中,推到袁春华面前。

春华忽闪着一双大眼,又将碗推了回来:“姐姐,还是你吃这碗,我还小,吃不了这么多……”

两人正在谦让,杨氏“啪”地一声将筷子摔在桌上:“你们两个一唱一和地演给谁看呢,袁瑞隆,你来说句公道话,这三年来我含辛茹苦,是饿着他们了,还是冻着他们了?!要我说啊,这种知恩不报的白眼狼,索性撵出去算了!”

春华吓得一缩脖子,伏在桌上专心扒饭,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春晓压下怒火,殷勤地帮杨氏盛了一碗汤:“婶娘,天气冷,汤凉得快,您消消气,趁热喝。”

杨氏冷哼一声,夹起一筷子青菜送进口中,随后微微一愣,没有说话。

这个反应倒是在春晓的预料之中,在现代时,她独居多年,而且听信了“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之类的说法,闲暇时便潜心钻研厨艺,大部分的家常饭菜还应付得来,虽然用不惯这里的柴火炉灶,但柴锅旺火,反而更能彰显食材的原味,想来味道应该不错。

春晓心里有了底,便也挨着弟弟坐了下来,低头吃饭,不再吱声。

憨厚老实的袁瑞隆却忍不住了,他夹一口菜、喝一口汤,连着吃了几口,不禁啧啧称赞:“春晓,你做饭的手艺越发精进了,可惜陈家少爷无福啊!”

杨氏听了连连撇嘴:“哟,侄女大难不死,当家的怕是高兴糊涂了,说什么陈少爷无福,你这嫡亲侄女今后若是老死闺中,又算有福没福呢?”

袁瑞隆心疼侄女,却又不敢明着与杨氏对抗,只得摆手说道:“好了好了,饭菜都要冷了,吃饭,吃饭。”

接下来,又接连经历了袁春成和袁春彩抢腊肉、袁春堂打破碗、杨氏迁怒并痛骂袁瑞隆等风波,这顿饭足足吃了大半个时辰才宣告结束,大家各自回房休息,堂屋里总算安静了下来。

春晓端着堆得高高的碗盘向厨房走去,春华一瘸一拐地跟着,过门槛时一下不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春晓急忙将碗盘放下,转身过来搀扶:“春华,快让姐姐看看,有没有哪里受伤?”

春华咬着嘴唇轻轻摇头,春晓却一眼看到他手背上的青紫痕迹,不由心中一惊,忙握住他的手腕,将过于宽大的夹袄袖子向上挽起。

刚刚挽到肘部,春晓已经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春华瘦小的手臂上满是条条淤青,有的地方还肿得老高,看上去颇为骇人。

春晓忍住泪水,低声问道:“这可是婶娘打的?是什么时候的事?”

春华缩回手臂,自己将袖子放下,轻声回答:“就是昨天的事,春堂哥哥非要拿走你留给我的书,我一着急,就跟他打起来了,婶娘她,她就教训了我几下……”

春晓忍不住叹了口气:“傻弟弟,我不在身边,你招惹他们做什么,一本书而已,他要拿走,由他便是了。”

春华听了一怔:“姐姐,你怎么这样说,你临走时不是告诉我,那本书是爹爹留下来的么?”

春晓掩饰地转过身,一边洗碗,一边支应着说道:“虽是如此,但东西再金贵也比不过人去,春华,以后姐姐会好好照顾你,你自己也要警醒些,知道吗?”

收拾停当,看看天色不早,春晓带着弟弟回房歇息。

春华毕竟年纪小,一天之中又经历了不少事情,躺在床上很快沉沉睡去。

春晓拿起春华脱下的夹袄,将袖子上的破损处仔细缝补好,目光又落在弟弟的腿上。

从外观上来看,春华的右腿明显短了一截,而且有些变形,应该是曾发生过胫腓骨骨折,却没有进行适当的治疗所致。春晓不由暗暗心惊,幼童的复原能力原本极强,若非当时伤势极重,而且不经治疗便下地活动,应该不致留下这么明显的残疾,春晓姐弟俩从前究竟经历过什么?她并非骨科专科出身,如今又缺乏那些用惯了的辅助手段,对正骨接骨并无把握,却暗下决心,一定要趁着春华还在生长发育期,设法将弟弟的腿治好。

这样想着,她又发愁起了今后的生计,若想给春华治病,叔父一家是肯定指望不上的,而她一介女流,现代时的一身本领现在又无处施展,怎样才能弄到银钱呢?

左思右想毫无头绪,春晓叹息一声,将灯火吹灭,在床铺另外一头躺下,辗转了一会儿,也迷糊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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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岁寒三友

此时,正房之内,杨氏正喋喋不休地给丈夫吹枕边风:“这么好的亲事,居然会被山大王抢亲,我看春晓这丫头不是个福星。退还彩礼还算小事,大不了将大哥留下的那只镶金算盘卖了,去年当铺的何掌柜不是还开出了一百两的高价么?但这灾星赖在家里不走,只怕日后还会生事……”

本已有些迷糊的袁瑞隆顿时睁开了眼睛:“你说什么?你何时拿着那算盘去了当铺?”

杨氏自知失言,略停了停,索性梗起脖颈,气哼哼地说道:“我是去过当铺让人估了价,那又如何?跟着你整日穷得打不住心慌,还不准我自己想点法子了?你也不出去看看,谁家男人像你这般窝囊,让老婆孩子跟着活受罪……”

袁瑞隆听得焦躁,侧身背对着她,闷声说道:“算盘的主意打不得,那是大哥留给春晓春华的。我答应过哥嫂,只要我活着一天,就要照顾这两个孩子一日。行了,时候不早,快些睡。”

杨氏听了,气得在丈夫身上狠狠掐了一把,她也侧身躺好,睁着眼睛又盘算了一会儿,正要再跟丈夫理论,却听袁瑞隆那边已经传来了如雷的鼾声。

天刚蒙蒙亮,春晓就被杨氏的喊声叫醒:“春晓,春晓!快起来干活啦,你还打算睡到陈家的花轿来抬你不成?”

睡梦中的春华不安地挪动了一下身子,春晓急忙翻身坐起,轻轻拍哄了一会儿,见弟弟睡得沉了,才穿好衣服走出房门。

杨氏见她出来,气哼哼地扔下手中的鸡食盆,扭身进了女儿的房间。

四溅的鸡食有些洒在了春晓身上,她蘸着清水将污渍擦净,正值隆冬,清早的寒风吹过,春晓不禁打了个哆嗦。

回房翻找了半天,只有昨日那身大红夹棉衣裙能穿,换好衣服出来,看看天色不早,春晓急忙生火,趁着煮粥的空当喂饱了鸡,又将院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

杨氏见了春晓的装束,自然又阴阳怪气地抢白了几句,春晓只是低头做事,并不理睬。

吃过早饭,杨氏带着自家的三个孩子出门赶集,春晓得了空,便打发春华去外面玩耍,自己和叔父在堂屋里清点陈家的聘礼。

一副珍珠耳坠、一对雕花素银手镯、一根白玉簪、一支五彩珠钗、一盒各色头花,还有一身大红绣花夹棉衣裙和若干胭脂水粉,春晓一边样样数数地清点整理,一边在心里暗自诧异,就算新嫁娘八字弱镇不住,但以陈家的身份,这样的聘礼也未免太简单了些,而且大喜之事,怎么礼品却大多是单数呢?

所有物品之中,只有那根玉簪让春晓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它通体清透,触手温润,簪柄刻着一根梅枝,一直蜿蜒到簪头盛开的梅花处,精雕细琢,颇为别致。

正捏着玉簪思忖,忽听院门轻响,随即传来一个浑厚的男声:“袁老板!袁老板在家吗?”

春晓顾不上将玉簪放下,闪身躲进了内室,袁瑞隆则起身出去开门。

弄明白来者是陈家的家丁和仆妇,春晓悄悄在门边站定,从门上的镂空处向外看去。

双方寒暄了几句,家丁不再说话,倒是那名仆妇站了起来:“袁老板,我们这次上门,是奉了三夫人之命,来跟您家小姐赔个不是的。”

袁瑞隆受宠若惊,连连摆手:“哪里,哪里,您言重了,都是我家侄女无福……快坐,快坐。”

仆妇依言坐下,淡淡一笑:“我们夫人说了,您家小姐的人品是她看好了的,可惜天意弄人,也许春晓小姐注定与我家二少爷无缘……但不管怎么说,我们陈家本应风风光光地来迎亲,这次小姐会被贼人掳去,与陈家的失误也不无关系,因此,依照我们夫人的意思,亲事虽然不成,聘礼可以照旧留在您家,权当一点小小的补偿。”

袁瑞隆闻言大喜过望,房里的春晓却默默咬紧了嘴唇。仆妇口中的这位“三夫人”说得不错,若非陈家听信八字之说不来迎亲,袁春晓也许便不会被那个山大王劫去,一夜之间,喜事变祸事,女子的清誉何等重要,又岂是这区区聘礼换得来的?

正在羞恼,仆妇又气定神闲地说道:“只是有一样,聘礼中有根白玉簪,乃是我们夫人的心爱之物,希望您能劝动小姐,尽快归还……”

春晓此时再也听不下去,她顾不得许多,打开房门,几步走到仆妇面前,将手中的玉簪递上,傲然说道:“烦请嬷嬷回去转告夫人,夫人既喜欢这根梅花簪子,想必亦会喜欢那岁寒三友的高洁风骨,须知我们寻常百姓,即便出身寒微,但于气节无损。玉簪原物奉还,其他东西,也劳烦这位嬷嬷一并带回去。”

仆妇听了颇为惊讶,她定定地望着春晓,坐在原处久久不发一言,一旁的两名家丁也面面相觑,不自觉地挪了挪身体,坐得更端正了些。

袁瑞隆急出一头热汗,他站起身来,向着仆妇连连作揖:“嬷嬷莫怪,我这侄女前日受了惊吓,还请嬷嬷看在她年幼无知的份上,千万莫要与她计较……”

仆妇此时却笑了出来,她上下打量了春晓几眼,忍不住点头赞道:“春晓小姐不但样貌出众,性情也特别得很,老奴今日受教了。”

说完,她微微沉下脸来:“既是如此,聘礼我们就带回去了,陈龙、陈虎,咱们走。”

走到门口,仆妇又转过身来,向着春晓微微一笑:“小姐眼力不错,只见了梅花,就知道这簪子出自岁寒三友,就凭这些见识,纵然不能嫁入陈家,想来日后也会有个不错的归宿,还望小姐珍重。”

陈家一行家仆走后,袁瑞隆转向春晓,语气中颇有责怪之意:“春晓,那陈家家大业大,几位公子都颇成气候,听说朝中也有人关照,你又何必逞一时之气,非要说出那番话来?你,你还嫌这次出名出得不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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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辘辘饥肠

归家以来,袁瑞隆一直对春晓关爱有加,这还是他第一次说重话,因此,春晓虽然心中不服,却还是缓缓点头,轻声说道:“叔父别生气,春晓知道错了……”

袁瑞隆见她认错,也有些后悔起来,看看侄女打着好几个补丁的衣裙,低声说道:“春晓,叔父无能,本以为这次给你找了个好人家,谁知……快过年了,下次你也带着春华去集上扯些喜欢的布料,做两件新衣。”

这样说着,他伸手入怀,摸索半天,找出一块小小的碎银递了过来:“这是我偷着攒的,你千万收好,别让你婶娘看见……”

春晓知道叔父过得不易,本想推辞,想起春华的伤腿,又将已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将碎银小心收好,春晓抬头看看太阳,对袁瑞隆说道:“快晌午了,婶娘他们什么时候回来,要不要我出去找找?”

袁瑞隆却摇了摇头:“还是我去,你……你且先在家里稳当几日。何况,他们身上没什么钱,又在集上看花了眼,你若去叫,只怕又会受气。”

袁瑞隆走后,春晓长出了一口气,垮着肩膀在椅子上坐下,如同被人抽去了骨头一般。在现代时,她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是自在惯了的,只要不用出门,经常脸都不洗,随便套件衣服,一睡就是一整天,可是现在,不但要早起,要伺候一大家子人,而且走路扭扭捏捏,说话拿腔拿调,还得不时偷看看别人的反应,实在辛苦得紧。最重要的,她真的好饿啊,昨晚只吃了小半碗饭,别说腊肉,连青菜都没敢夹几根,早上更是只喝了一碗米粒寥寥可数的稀粥,刚才还小宇宙大爆发,差点耗尽了她全部的能量……啊,好想吃巧克力布朗尼,好想吃蛋挞,好想吃栗子面包啊……

想起那块碎银,春晓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不知这地方物价水平如何,这银子虽然至多只有几钱的样子,但怎么也能吃顿饱饭,哪怕买几个大肉包子也好啊。这样想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屉热气腾腾的白胖大包子,伸手抓起来,一手一个,一咬一冒油……

春晓甩甩头,将这些念头抛了出去,吃喝都是小事,总不能为了吃顿好的,断了自己和春华以后的生计。袁瑞隆虽然对他们姐弟不错,但靠人靠倒,还是留些银钱才能安心。

春华进门时,脸上泪痕未干,手掌有些擦伤,衣领处还破了一个大口子。春晓急忙打来一盆清水,先帮他清洗了伤口,又仔细洗净手脸,回房找了半天,只找到两身单衣,便让春华去床铺上躺着,给他盖好棉被,自己坐在窗前缝补衣服。

春华憋了半晌,还是忍不住说道:“姐姐,你怎么不问我是怎么弄的?”

春晓淡淡一笑:“这还用问,准是你跟别人打架,被人家推倒了呗。”

春华吐了吐舌头,缩回被子里躺好,过了一会儿,又闷闷地说道:“姐姐,听说镇上新开了一家武馆,我也想去学武呢,可是,可是我的腿……”

春晓停下手里的活计,稍稍思索了一下,转头问道:“春华,姐姐跟你说件事,但你得保证不会说出去,好吗?”

春华有些诧异,随即认真地点了点头。春晓走到床边坐下,神色郑重地说道:“可能是撞到了头的缘故,有好多过去的事,姐姐现在都想不起来了,以后若是有什么错处,你要记得提点姐姐,知道吗?”

春华听了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我觉得姐姐跟从前不同……”他的声音随即转为忧虑:“可是,姐姐的身子不要紧吗?不用找个郎中来瞧瞧吗?”

春晓轻轻地笑了:“不用,重要的人和事情,姐姐还是记得的,你看,我不是还认得你吗?”

姐弟俩亲昵了一会儿,春晓低声问道:“春华,你的腿伤了多久了?原本是出了什么事?”

春华听了,怕冷似的缩了缩脖子,轻声回答:“是,是婶娘……”

两年前,春晓的父母相继离世,袁瑞隆便将年仅三岁的春华和十三岁的春晓接到了自己家中。过了不久,袁瑞隆出门办货,一日春晓外出洗衣,春华闹着要找姐姐,啼哭不止,杨氏被他吵得心烦,竟然抄起擀面杖,对春华下了狠手。事后,春晓虽然多番央求,杨氏却只是找了一个江湖郎中来瞧了瞧,没有及时接骨,也没有给春华用药。

听弟弟讲完,袁春晓不禁暗暗咬牙,手指也将被面捏出了条条褶皱:“春华,别怕,姐姐一定会医好你的腿,送你学武,送你读书!”

又聊了一会儿,春华眼皮磕绊几下,酣甜睡去。春晓笑望着弟弟,手上加紧赶工,很快便将夹袄补好。正打算也小睡片刻,门外忽然传来了春彩的哭喊声和杨氏的叫骂声,春晓迟疑了一下,帮春华掖好被角,快步走出房门。

原来春彩一时贪嘴,在集上吃了一碗凉粉,现在闹起了腹痛。见到春晓,杨氏立刻将满腔怒火发泄到了她的身上:“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去给妹妹沏碗红糖水来!”

春晓依言来到厨房,找出半空的糖罐,舀出两勺红糖放进碗中,用滚水沏好,捧着送到春彩房中。

杨氏将碗送到女儿嘴边,轻声哄道:“春彩乖,热热地喝碗糖水,肚子就不痛了……”

春彩张嘴尝了一点,烫得连连吸气,一把将碗打翻在地上:“啊!娘,袁春晓没安好心,她想烫死我!”

刚刚还说什么“热热地喝”的杨氏听了,也跳将起来,一掌打在春晓脸上:“死丫头,你真是反了,连妹妹也敢欺负!”

春晓捂住火辣辣的脸颊,倔强地反驳道:“红糖水就是要热一点喝才有效,婶娘刚才不也是这样说的么?”

杨氏更加恼怒,又将巴掌举了起来,带着两个儿子跟在后面返家的袁瑞隆闻声赶来,连忙上前阻拦:“好了好了,出去散了一上午,这会儿都歇歇。春彩,你也多少躺躺,下午要是还不见好,爹就给你请个郎中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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