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至上》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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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没脑子的小欢
雌獾是条忠狗,鉴定完毕。
就算魏可再挑剔,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除了恐怖的叫声,闪电般的速度,还有令人胆战心惊的咬合力,雌獾和一般的宠物无异,总是围着魏可身边打转,时不时对着魏可嗅嗅,或者用它的小鼻子轻轻碰碰魏可,似乎是在表示:
主人!我在这里!快来安慰我一下!
“走开!老子不喜欢养宠物!”
魏可被烦的不行,他确实是不喜欢宠物的。
中国的军营里,远比其他国家的军队管理严格,哪怕魏可是军官,他也必须按照规定来,被子必须叠成方块,个人物品必须放置整齐,这还是因为他们是特种兵,如果是普通野战军,那就更严格。
你见过被子叠好后,用直尺去检查的吗?
还有,床下鞋子数量必须固定,不能多不能少,摆放顺序不能乱,毛巾搭出脸盆的长度,必须是统一的,就连漱口杯里的牙刷,有毛的一面的朝向,都是规定好的。
红箭是打仗的部队,对于内务的要求没有那么变态,但总归是不能饲养宠物的。
所以,哪怕雌獾再怎么像宠物,魏可也不愿意它围着自己打转。
连楚红柳都看不下去。
没别的,女人的爱心很容易泛滥,这只雌獾在不发怒的时候,的确很像一只可爱的小动物,让楚红柳看得眼馋,但又想不明白,雌獾为什么就是不爱搭理她。
“没道理啊!难道它是雌的,不喜欢女人?也不对啊!白小棉不是男人吗?”
魏可在心里暗乐。
他好像已经知道原因了。
左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已经注意到,雌獾更喜欢在他的身体左侧,而且,每当距离他的左手较近的时候,它就会不由自主伸出舌头,轻轻地来舔他的左手。
刚开始的时候,魏可被吓了一跳,以为它会突然对着他的手臂,咬上一口。
但不是,它的动作很亲昵,一点没有威胁性。
不管怎么说,雌獾算是将功赎过,帮助魏可抓住了白小棉,魏可也不能过河拆桥,把它赶走,于是,两人一獾,再加上被魏可拖在手里的已经昏迷的白小棉,一个很怪异的组合,从盐矿里走了出来。
“魏大哥,楚姐!你们抓住白家大少爷了!啊!这是……”
沃嘎见魏可和楚红柳归来,而且抓住了白小棉,很是高兴。
但,紧接着他就看见了雌獾,脸色大变。
楚红柳就在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当然是想看看,雌獾对沃嘎的态度。
只见,沃嘎很是恭敬地,双手合十,对着雌獾行礼,这是栗敢地区当地人的常用礼节,一般遇到年长的,地位高的人,都会这样做,以示尊敬。
然而,雌獾一点表示都没有,依然跟在魏可的脚边。
可以确定了,雌獾对什么人亲近,与性别无关,它只是愿意和魏可亲近而已!
“沃嘎,你为什么要对它行礼?”楚红柳奇怪问道。
“楚姐,在我们山里人的传说中,雌獾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我们人类只是客人。所以,一旦遇见雌獾,就必须对它保持尊敬,如果不敬,雌獾会发怒,山神也会降罪给我们!”
沃嘎说的真诚。
楚红柳却气得翻白眼了。
对它不敬,雌獾就会发怒?
魏可不仅开口骂,还动手打它了,也没见雌獾对魏可发怒,反而是她,仅仅想摸一下,就引得它发怒,这到底是谁敬谁不敬,这小东西也太没节操了!
“沃嘎,腿上的伤怎么样了?”
魏可赶紧打断,反正他猜到雌獾喜欢他的原因之后,就不想管了,它乐意跟着也无所谓。
沃嘎小腿被毒蛇咬伤的部位,没有变得更严重,但,小腿依然肿着,若想让他自己走回去,那也是不可能,所以,魏可决定背着沃嘎回镇上。
白小棉呢?楚红柳是没有力气把白大少弄回去的。
“你们看看谁动手,把这家伙解决了吧!”
魏可一句话,就让两个人微微变色,即便是楚红柳,脸色也变了。
战场上开枪杀人,与面对面杀一个人,感觉能一样吗?
“你,不是三不杀吗?”
楚红柳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问话。
魏可笑笑解释道:“他曾经拿着枪要杀我们,所以,就不是手无寸铁之人。再者说,他手下那么多打手,那些打手要杀我们,不要说他是个男人,就是老人,妇女,孩子,也杀得!还有,白家父子作恶多端,手里冤魂无数,这种人,不在手无寸铁之列!”
“哦,我懂了。原来很多人都误会了你的意思,怪不得07从来不留俘虏。”
楚红柳这才点头,若有所思。
就在这时,旁边的沃嘎,已经手持匕首上前,一刀,刺入了白小棉的心窝!
“我杀了白家大少!我是那措人的英雄!”
沃嘎的脸色有些发白,却还是大声地这样说道。
转过头,他恭敬地对魏可和楚红柳行礼道:“魏将军,楚总指挥,你们帮那措人杀了白锦标和他的两个儿子,那措人永远感激你们,你们是我们的恩人!”
“胡说,什么你们我们,现在我们都是那措人!”
“是啊,魏大哥,楚姐,我们都是那措人。”
沃嘎憨厚的笑了。
可怜白大少白小棉,若不是魏可来了,他以后很可能接他老子的班,成为那措的实际统治者,但很不幸,他先是被雌獾咬断了腿,又在昏迷中,被沃嘎一刀宰了,临死都没弄清楚,自己怎么死的。
消灭了白小棉一伙,魏可心情大好。
再加上,他和楚红柳之间,彼此解开了心结,关系无形中近了一大步,有时候不用说话,只需要相互给个笑容,心里就暖暖的,这一路走回去,就像一对恋人,结伴出外郊游。
唯二煞风景的是,被魏可背着的沃嘎,以及跟在脚边的雌獾,成了两个大灯泡。
“我们给它取个好听的名字吧?”
“哦,它是雌獾,要么叫它小雌?不好听。那就小欢吧,顺口。”
“小欢,这么简单,你也太不费脑子了!”
“怎么了?我没叫它狗蛋就不错了!”
“你!真俗!”
楚红柳很不满意,但,雌獾根本不讲究,当魏可“小欢”“小欢”地叫着它的时候,小东西立刻欢快地围着魏可的脚边转圈,显然,对于自己有了一个名字,它是很开心的。
看到这一幕,楚红柳满脸黑线。
如果小欢是个人,她肯定上去踹一脚:没脑子的笨蛋!人家拿你不当回事,你偏偏要凑上去,蠢不蠢啊!
第2章 不一样的那措
今年的那措,过了个热热闹闹的肥年。
其实栗敢这片区域,民俗方面很多沿袭华夏的老传统,不怎么看重元旦,讲究的是春节,但今年情况特殊,白家被铲除了,镇里有了新的那措将军,成立了人民公社,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民兵连。
另外,为了防范白小棉,已经宣布封镇过新年,总不能朝令夕改。
那就过年,反正穷人过年,讲究的也就是吃顿好的而已。
没有了来自白小棉的威胁,老团这位民政方面的负责人,难得慷慨一回,吩咐手下人,把腊肉,山货全部拿出来,铺子里的酒水也搬出来,全部运去了白家大院。
因为,全镇人的新年晚宴,就将安排在这里。
昔日的白家大院,已经改了称呼,叫作那措镇管理委员会。
为什么不是那措将军府?
一方面,魏可不需要一个名不副实的将军府,另一方面,楚红柳和老团等人,也一致认为,应当学习革命老前辈,“和群众打成一片”,否则,你一个人霸占了白家大院,镇民们嘴里不说,心里难免犯嘀咕:你是不是要成为下一个白老爷?
所以,魏可还是住进了〇七饭店,不仅是他,他们这一帮人都住这里。
那措镇管理委员会,是各部门上班的地方,同时也是民兵连的驻地,还是重要物资的仓库,说白了,就和国内小镇上,以前的镇政府大院差不多。
可以这么说,那措,已经从一个土司统治下的小镇,飞速地跨入现代社会模式。
三十一号这一天,镇里的所有人开始忙乎上了。
人多力量大,几百号人齐动手,管理委员会门前,搭起了一座高台,周围挂上大红灯笼,甚至还扯起了十几幅巨大的大红标语横幅,都是楚红柳这倒霉丫头起草的。
那措镇人民万岁!
人民公社为人民!那措将军为那措!
那措人的天,是明朗的天!
同劳动,同团结,同学习,同致富,同幸福!
……
怎么说呢,魏可第一眼看见的时候,竟有了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很不真实,暗自想,这种场合里,不是应当还有必不可少的挥舞有力大手的伟人头像吗?
但,周围的那措镇民们,似乎并没有类似的想法,一个个喜气洋洋的。
果然,革命前辈都是聪明的,这样的场景,确实有感染力,人处在其中,很容易就融入了喜庆的氛围中,自觉成为集体的一员,果真是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
中午的时候,全镇大换装。
这一下,就看出区别了,普通镇民都是传统的节日服饰,颜色都很鲜艳,而且每个人身上都带上点大红色,最起码也是红色的披肩、红色的腰带之类,妇女还戴上了晃眼的头饰,远远地就能看见闪光。
但,他们并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焦点是绿色!
民兵连,集体换上了整齐的军服!
这军服,是绿色的,老团在白家铺子里,发现了一大卷绿色的布,于是就突发奇想,要给民兵连赶制军服,结果,家家户户听到消息后,有绿色布的,立刻都贡献了出来,还有很多妇女主动赶来帮忙,人心齐泰山移,短短的两天,几十套新军服就做了出来。
军服是很简单的式样,长袖,长裤,胸前有两个兜,肩膀两侧各有一道窄窄的布条,是显示军衔标识的地方,普通民兵一条黄色杠,民兵连长一颗黄色的五角星,都是手工缝制,总之很简陋,甚至所有人都没有军帽。
但,军服就是军服!
换上军服的民兵连,气势顿时不同!
不仅是民兵们换装,老团、李小道这些归入民政部门的头头脑脑,也是穿军服的,只是军衔不一样,是一颗黄色的三角形星,以示和民兵的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人穿军服。
比如说,这段时间凭空冒出来的一些“部门”,老团组织的“族老会”,楚红柳的“那措妇女会”,李小道的“医疗队”,小猴的“那措儿童团”。
还有,狩猎合作组,采盐合作组,那措商行……
总之,那措新政权诞生以来,逐渐迈上重要岗位的人们,不约而同,以军服为荣!
那措进入了一个特殊时期,军服,从一定意义上说,成为了新政权的象征,如果有人突然走进这里,估计会吓一跳,以为是来到了几十年前的国内,或者是一个实行军队管制的特殊区域。
下午的时候,新年晚宴早早开始了。
作为那措将军,那措镇的实际领导人,魏可理所当然是第一主角。
他穿的自然也是绿军服,唯一不同的是肩膀上的三颗黄五角星,前几天的那措将军就任仪式上,穿的是从白锦标家里搜出来的一套军装,那应当是缅甸的军装,当时很宝贝,现在肯定是扔掉不要了。
那措将军,怎么能不穿那措人自己的军服呢?
晚宴的第一项内容:请那措将军演讲。
主持晚宴的,是由楚红柳亲自挑选的一名镇上的小姑娘,穿得花花绿绿,但声音很甜美,当她报出“那措魏将军”的名称时,激动的声音都有点发颤,紧接着,山坡上的人群中,响起了震天的口号声。
“那措将军万岁!”
“魏将军万岁!”
听到这口号声,魏可差点一脚踏空。
这哪个混蛋想出来的馊主意,听起来好别扭!
当魏可走到台上,台下的人群中,民兵们举手敬礼,普通人双手合十行礼。
威望。
短短的时间里,魏可在这座小镇上,已经赢得了绝对的威望,成为了绝对的领袖人物,白家大院是他攻破的,白锦标和他的两个儿子,也是他亲手抓住的,可以说,魏可就代表了新生的那措政权。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让魏可成为绝对领袖的,还有一个意外因素。
小欢,那只雌獾!
一天前,当魏可一行人凯旋归来的时候,无数的镇民闻讯赶来迎接,然后,所有人就看见了小欢,这小东西哪里有半分所谓的龙的后代的觉悟,简直比哈巴狗还哈巴狗。
魏可手里拿一根短木棍,提在半空中,小欢半蹲着去够,但它个子太小,总是够不到,等魏可耍弄够了,猛一下把木棍丢远,就见小欢以飞快的速度窜出去,很快就把木棍叼回,送回到魏可的手里。
魏可自己不觉得有什么,那措人却被惊呆了。
“能够降服龙的后代的男人”
这是那措人偷偷给魏可所下的定语,对山里人来说,这个定语,等同于“天神”“神仙”!
也正是从那一次开始,所有那措人在遇到魏可的时候,都会主动让路,并且恭敬地给他行礼,这种礼遇,是楚红柳、老团这些人所不可能有的。
“那措的父老,兄弟姐妹们!”
魏可以这样一句话开头。
“我是一个普通人,和大家一样需要吃饭,需要睡觉。所以,我是不可能万岁的!不要说一万年,就是一百年,我肯定也活不到!我,你,我们大家,从今以后,都是普普通通的那措人,我们是平等的,我们的目标也是一样的,就是让那措,越来越美好!”
第3章 重建07分队
主席台上的魏可,是那措人的领袖,侃侃而谈。
到了私底下,他依然是那个魏可。
“老团,以后再有这种场合,必须换你上!老子是拿枪的人,打仗我绝对冲在第一个,不带皱眉头的。但你要老是让我上台演讲,说不准哪一天,我就跑了!”
“跑?嫂子就在这里,你说你往哪里跑?”
老团一副老子不信的模样,一句话,就把魏可憋死了。
这魂淡!一定是看出了什么,这家伙有一双狗眼睛,贼精明,魏可和楚红柳之间的微妙变化,能瞒得住别人,却很难逃过老团的双眼。
再者说,魏可也没想瞒着,他觉得,老团知道了也没啥。
“老魏,你急着把大家召集起来,想说啥你就说!大过年的,好多人都等着我呢,现在咱可是镇里的红人,大姑娘小媳妇的,一般想和老子说句话,老子都让她排队等!”
老团见把魏可憋得够呛,很是得意,又把老兵油子的腔调搬了出来。
魏可干脆转头不理他。
话说,那措镇的新年晚宴结束,魏可就悄悄下了命令,开会。
内部会议。
楚红柳,老团,杜斌,巴特勒。
就连小猴、李小道、民兵连长杨大春,统统都不在列,还有被派出去买枪支弹药的顾淼,也不在,所有在场的,就是红箭的四位老人,以及魏可自己。
“我想问问大家,咱们在那措这么折腾,目的是什么?”
等所有人坐稳,魏可把脸色一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就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除了楚红柳,其余三个人都是一怔。
是啊,他们这些人,如今在那措忙的不亦乐乎,但他们真的是想带领这几百那措镇民,实现美好新生活,让大家都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从此衣食无忧,甚至发家致富吗?
扯淡吧!他们又不是活雷锋!
“老团,我问你!你们几个出了国境线,到这里来,做什么?”
“买枪!”
这一次,老团回答的很干脆。
魏可却又接着问道:“买枪做什么?”
老团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和另外几个人交换一下眼神,才沉声道:“报仇!”
报仇。
随着这两个字出口,现场一片沉默。
浓浓的哀伤之情。
魏可眯眼,目光扫过在座的一张张熟悉的脸,突然之间,胸中升腾起一股燥热的激情,仿佛想开口呐喊,但,他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像在说一件无关痛痒的话。
“兄弟们,我想重建07分队,你们同意吗?”
重建07!
所有人都震惊了。
红箭07已经名存实亡,现在,魏可居然说要重建07分队,怎么建?
巴特勒是个直脾气,脑子转不过弯,疑惑道:“魏兄弟,你说重建07分队,那当然好!但是,部队上怎么会同意?我们已经不是陆战队的人了。”
老团立刻火了。
“疤瘌你个夯货!哪个说要别人同意了?要我说,老魏这主意漂亮!07就是07自己人的事,和谁都无关!我老团只剩下一只手,但老子表个态,重建07分队,算老子一份!这条命,豁出去了!”
加入07,就得有豁出命的决心。
这个道理,对于几个红箭的老人来说,根本无需解释。
杜斌沉声道:“算我一个!”
巴特勒瞪着眼睛嚷:“谁都别想扔下老子!”
最后到了楚红柳,她的眼圈突然红了,伤心道:“为了救我,三位07的兄弟送了命!赵旭日、吴平,杨久林,他们是你们的兄弟,也是我的兄弟!为他们报仇,算我一份!”
魏可满意地点头。
缓缓站起,将右手掌平伸出去,平静道:“为了已经牺牲的兄弟,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
这就是魏可的决心。
重生之后,他不求富贵,不求安乐,当他得知兄弟惨死的消息之后,依然是不求富贵,不求安乐的,但却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报仇。
想报仇,很难,可以想象的是,没有不死不休的决心,就毫无报仇的希望。
此时此刻,魏可的情绪影响了众人。
五支手臂重叠在一起,五个嗓音发出同一声压抑的低吼:“不死不休!”
就这样,07分队重建了!
就像老团说的那样,没有任何组织、任何人来承认他们。
但无所谓,他们不需要别人的承认,只要他们自己相信,那就足够。
07分队重建了,更多的只是形式上的,从表面上来看,他们每个人还是和原来一样,是几个从国内来到了那措,来这里闯生活的人,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当地人的认可,还在这里,组建了一个类似于小政权的组织。
但!他们又变得不同了!
从这一刻开始,他们有了明确的目标。
报仇!
积蓄力量,杀回外海去!所有的一切,都将为此服务!
新建的07分队,领头人自然还是魏可。
对楚红柳来说,他就是魏可,由他继续带领07分队,根本无需作任何考虑。
对其他几个人来说,新的07分队,由魏可来掌控,也十分合理,首先,他是“魏可”的兄弟,报仇的意愿和大家一样迫切,其次,魏可已经显露出足够的个人能力,以及领导才能,最后,最适合充当领袖人物的楚红柳,已经明确表示支持他,愿意站在他的身边。
这一切,还有任何疑问吗?
没有了!
当兵的人,性格都豪爽,说干就干!
有了明确的目标,很多问题就变得清晰明了。
比如说,那措镇要不要继续经营?
那当然需要。一方面,那措将是07分队的后方基地,这里经营好了,至少能提供一个合适的落脚点;另一方面,想报仇,无论是人员,还是武器装备,都需要补充,否则,仅凭他们五个人,浑身是铁,能碾几根钉?
再比如说,那措未来的发展方向?
努力赚钱,购买更好更先进的武器,为了将来打回外海,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抓紧训练民兵队伍,不仅能保证那措的安全,还能从中发现优秀的好苗子,在合适的时候,把他们吸纳进入07分队,让07分队,不断发展壮大。
总的说来,发展那措,与发展壮大07分队,竟然在很多方面是吻合的!
那措强大了,07分队必然也会强大。
“老魏,我有个提议。07分队暂时不能明着说出去,但我们能不能换个称呼,不如叫公司?如果有个〇七公司,就像我们开的这家〇七饭店,你说,大家是不是干劲更足?”
〇七公司?
好主意!
别管这是不是一家公司,最起码,这是一个精神寄托。
第4章 枪与枪不同
2011年元旦这一天,〇七公司宣告成立。
就在〇七饭店的原址,饭店的木牌被换下,改成了〇七公司。
这是一家提包公司。
经营项目:暂无。
当然了,谁也不曾想到,这家看似玩笑性质的公司,日后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庞然大物!
现在,就连那措人自己也不在意,话说,那措这地方,能有公司吗?全镇最大的生意,莫过于原先的白家铺子,现在叫作那措商行,也就是买卖日常生活用品而已。
所以说,小小的那措镇,根本不需要公司,也没有公司生存的土壤。
〇七公司,能做什么生意?
魏可随手将这个问题皮球,踢给了李小道。
之所以给李小道,那是因为,魏可见不得闲人!
话说,那措镇新建,魏可他们这帮人,人人是骨干,忙得停不下来,就连魏可这位将军,没有被分配具体事务的,也累得够呛,因为,他是总负责人,哪里有事,都有他的份。
比如说,民兵连的训练设施,训练大纲,他得拿主意,训练设施做出来,他还要亲身试验一番。
镇子两头要建防御工事,这个必须他到场实地查看。
族老会的老头们建议,希望元旦后镇里建一所小学,这是大事,他出任名誉校长。
几个合作组的头头们,召集手下的成员,表决心,做来年的工作计划,这是关系到全镇会不会挨饿的事,也是大事,他需要到场鼓励,顺便来个即兴演讲。
如此等等……
但,当魏可偶尔视察到医疗队的时候,却被李小道气个半死。
当时,李小道正站在一棵树下,捏着一个大姑娘的手,老鼠眼乱转,摇头晃脑。
“一朵鲜花头上戴,一年四季也不开,一心想要花开时,采花之人未到来。姑娘,这姻缘二字,怕的就是莽撞,有道是心急吃不得热豆腐。随缘,意思你懂吗?缘分来了,采花之人来……”
我靠!这不是算命吗?
魏可心里的邪火一下就窜上来了。
走上前,一把拎住李小道的后脖颈子,把人提了起来。
“你还懂缘分?来,你给老子好好算算,老子啥时候能遇上缘分?”
李小道见是魏可来了,顿时就吓尿了。
原来,他被魏可命令组建医疗队,但实际上,他并不懂医,尤其对西医,更是一窍不通!
无奈之下,李小道不敢去找魏可,就找楚红柳帮忙,楚红柳学过战地护理,基本算半个内行,于是就抽时间过来,帮着培训医疗队护士。
那么,李小道自己为什么不去学习护理,跑来给人算命?
他也想学,但学不了!
他怕血,连静脉注射都学不会,还怎么学护理?
魏可听了李小道的解释,也是哭笑不得,当初安排李小道负责医疗队,本身就是个错误,现在想起来,这错误还是他自己造成的,属于用人不当。
“老子再给你一个机会!要是还不行,你就去打猎,或者去挖盐!”
就这样,〇七公司,被扔到了李小道的手里。
很快,魏可就把〇七公司给忘了。
顾淼回来了。
被安排外出采购武器的顾淼,这任务完成的,既让魏可满意,又不满意!
20条步枪,8把手枪,2支冲锋枪,子弹若干。
另外,顾淼还把藏在栗敢的那挺mg24重机枪,硬生生让人抬了回来。
看得出来,为了让自己的第一次任务完成的出色,顾淼已经竭尽全力了,否则,他也不会费力把重机枪搬回来,带着那玩意儿走山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按说,这么多枪,足够让两个民兵连,补充到人手一把枪,怎么还不满意?
这问的绝对是外行话!
同样是枪,却是不一样的!
就拿顾淼带回来这20条步枪来说,大部分是国内自主研发的56式半自动步枪,还有几条老式的二战时期日制春田步枪,以及几条美制m1自动步枪。
这三种步枪,都算经典枪型,都曾是好枪。
但,放在二十一世纪,尤其是那措这个地方,这些枪,都很不合适。
56半自动,打一发子弹扣一下,这种枪用于山区作战,火力严重不足,如果是双方交火,一群拿着56半的人,会被几个拿着自动步枪的人,虐死的!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春田,要说春田的火力,比56半还要弱一个档次。
那么,美制m1呢?
很老款的枪,是美军二战时期的制式步枪,俗称大八粒,火力尚可,但重量偏重,不适合亚洲人使用,而且,这是多老的枪啊,所有枪支的保养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
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让魏可不满意!
这么说吧,在顾淼的努力下,两个民兵连终于做到了人手一枪,但如果就这样拉出去作战,问题就大了,枪支驳杂,火力配备弱,估计一次战斗之后,实际战斗力就会大幅降低。
顾淼也是当兵的,猜到了魏可的心思,赶紧解释。
“魏老大,这些枪,还是夏老板想办法从越南那边弄来的,买军火不容易!”
“越南?”
“是啊,咱们国内要想弄到步枪,基本是不可能的,目前只能从越南想办法。越南那边,还是能弄到步枪的,相比之下,从越南淘枪,既便宜又方便。”
魏可点头。
对于走私枪支的事,他完全是外行。
不过,当他听说越南军队枪支更新的事情,心里倒是转了一个念头。
话说,那措是个小地方,人口少,就算把青壮年男人都算上,也凑不出多少人,而且,他也不可能全民皆兵,于是,那措的武装力量,似乎只剩下最后一条路。
走精兵路线!
既然要精兵,首先就要配备最合理的武器。
枪支必须统一化,不一定多么先进的型号,但必须保证足够的火力标准,让最少的人数,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最大的战斗力输出。
在魏可的心目中,就有一款合适的武器,国产的56式自动步枪,这款枪,和56半一字之差,但火力效果完全两样,在国内那个年代里,被叫作56式冲锋枪,实际上就是弱化版的ak-47。
那么,哪里有56冲?
除了国内,也就是越南了
第5章 罗曼诺夫变体字
魏可决定亲自去一趟越南。
得知这个惊人的消息,楚红柳和老团,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
“老魏,那措这里刚刚走上正轨,怎么缺得了你?你是不是不喜欢上主席台?顶多以后有事我帮你顶缸,让你少受点罪,怎么样?反正你不能撂挑子啊!”
“……我去!老团你还真能联想!”
“不是这个原因?”
“当然不是!”
魏可拿出一支56式自动步枪,这支枪,是顾淼带回来的两支冲锋枪中的一支,恰好是他设想中的民兵连最佳装备,于是就拿回来自己摆弄,这一摆弄,还真让他看出一点问题。
咔嚓咔嚓。
一阵轻响,魏可把这支枪大卸八块,零部件整整齐齐排列在桌上。
“你们看看。”魏可说道。
“怎么了?不就是一支56式吗?老枪了,保养的还不错。”
楚红柳扫了一眼,她和老团,都不会以为,魏可是在显摆自己的拆枪本事,因为没那必要,作为一名特种兵,拆卸各种枪支,是基本技能,没什么了不起。
“你们再看,这里,还有这里。”
魏可抬起手,分别在枪栓和机匣的位置上,点了一下。
“咦?这是什么?”
楚红柳和老团终于注意到了,凑上去仔细看了几眼,只见,在魏可手指的两个位置上,都有一个清晰的字母,准确地说那不是英文字母,更不是阿拉伯数字,而是俄文字母。
两个人仔细端详。
到底是女孩子比较细心,楚红柳很快作出了判断。
“不对!枪的序号显示,这是国内732军工厂的产品。枪栓和弹夹,成色新,钢材材质也有不同,应当是后期修复枪支,补充的。据我所知,有些传统的枪支制造工匠,喜欢在自己制造的零部件上,留下专属于自己的符号。这个俄文字母,应当就是这种情况。”
楚红柳侃侃而谈,但说到这里,她突然愣了。
“不对!”楚红柳大声地补充一句。
“怎么了,哪里不对?”
这一下,连魏可也奇怪了,因为,楚红柳说的这些,是他已经判断出的,但即便是猜出来,有个俄国工匠在越南帮人修理枪械,顶多就是好奇,用不着这么大反应。
只见,楚红柳再次对着那两个零部件,看了又看。
“不是一般的枪支工匠!他是俄国轻武器设计大师,安德罗波夫-罗曼诺夫!你们看,这实际上不是俄文字母,而是俄文变体字!据说,罗曼诺夫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以妻子昵称的首字母,创造了这个变体字,他亲手制作的每一件武器,都会标注这个字母!”
楚红柳又问道:“这把枪哪来的?如果真是罗曼诺夫修理的,它应当是一件收藏品!”
“……”
罗曼诺夫?不可能吧!
魏可是侧重于实战的特种兵指挥官,对于枪械本身的研究并不算精通,但他也不可能不知道罗曼诺夫的大名,因为,此人在业内有一个了不起的外号:俄罗斯战术导轨之父。
啥叫战术导轨?
我们在电影电视中,经常见到牛皮哄哄的米国大兵,手中举着自动步枪,枪口上挂着瞄准具,或者夜视仪,看起来就像是来自于未来的武器,特别科幻,其实这并不是步枪本身牛逼,而是得益于近年出现的一种可以大幅提升轻武器效能的集成平台:战术导轨。
简单说,一款普通的自动步枪,如果配置战术导轨,就摇身一变,成为一件超级武器。
近战时,安装光学瞄准镜,中远距离战斗选用内红点,夜战时,又变成夜视仪,甚至于,火箭筒发射器、激光瞄准器、全息瞄准镜,白光灯,应有尽有,简直就像孙悟空七十二变,无论在精确度、火力、适用性上都跨越一大步,堪称步兵战术的一次革命。
俄罗斯人在战术导轨的研究方面,严重滞后于美国人。
但,罗曼诺夫的出现,弥补了这一不足,他研制出一种适用于ak系列枪系的导轨,被叫作罗曼诺夫导轨,已经被俄罗斯用于装备自己的特种兵。
所以,当魏可听说,56式零件上的符号,是罗曼诺夫专属,感觉就像
天方夜谭!
这一位牛人,怎么可能在越南,帮人修理损坏的56式自动步枪!
就在魏可一脑门子问号的时候,楚红柳又说了一句话,顿时让魏可觉得,事情越来越蹊跷了。
只听楚红柳说道:“一年以前,罗曼诺夫意外失踪,当时这件事在轻武器设计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后来俄罗斯有关部门证实,罗曼诺夫和他的妻子,确实已经下落不明。”
“什么?下落不明!是怎么回事?”
原来,楚红柳留意到罗曼诺夫变体字,也是事出有因,这并不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两年前,国内曾派出一个军事观摩团,前往俄罗斯进行交流,楚红柳有幸得以参加,当时俄军一个作战小分队,演示了配备罗曼诺夫导轨的ak-74步枪的作战效果,令龙国观摩团大开眼界。
罗曼诺夫导轨是军事机密,当然不能拿出来看,但一名俄罗斯军官拿出一款罗曼诺夫研制的轻机枪,并开玩笑地指着一个特殊标记,说罗曼诺夫是一个浪漫的人,特别钟爱自己的妻子,那就是罗曼诺夫变体字。
然而,就在一年前,有报道称,罗曼诺夫和他的妻子,参加一个朋友的派对,当时在一艘游艇上,结果,游艇突然失踪,几天后,在距离出事地点几千海里的海上,游艇再次出现,人却一个都不在了。
罗曼诺夫就这样离奇失踪。
罗曼诺夫失踪,越南却出现了一把印有罗曼诺夫标记的56式步枪!
这代表了什么?
任魏可如何想,他也想不通。
老团开口问道:“老魏,你想去越南,就是为了这把枪?”
魏可苦笑道:“还真不是!我也没想到,这把枪会和罗曼诺夫有关。我的想法是,56式非常适合山地作战,也适合装备民兵连,于是就想找到这个地下军火市场,多弄一点56式回来,把民兵连的实力,提升上去。”
楚红柳和老团,都点头认可。
他们都是特种作战的行家,魏可一说,就能明白。
“为什么是你亲自去。别人去不行吗?”楚红柳有些不情愿。
“还有谁比我合适?顾淼原本是个合适的人选,但他不懂越南语。国内的夏老板,欠我一份情,有他帮忙,我去最合适。另外,我准备购买的是一到两百支56式,这么大一笔生意,别人去我不放心。”
“这么多?”
楚红柳和老团都很惊讶,被魏可的胃口吓住了。
魏可笑笑道:“多吗?如果有可能,我还想搬个小型的军火作坊回来。就在那措造军火,然后出卖!那可是真正赚钱的大买卖!现在,又出了罗曼诺夫这个谜团,看来我必须亲自去一次了。”
第6章 他叫貌昂丹拓
魏可的胃口大。
胆子更大。
试想,若是那措真有了一个军火加工厂,赚钱是一定的,但,随之而来的绝对是各种各样的麻烦,若是普通人听到这个消息,绝对会劝他三思而后行。
然而,无论是老团,还是楚红柳,他们都不是普通人!
老团赞叹道:“真不愧是老魏!老子挺你一把!”
楚红柳却担心道:“听说你在国内的时候,出了点事,身份问题怎么解决?如果不从国内走,走老挝和泰国,这段路又太危险了。”
这两个人,关注的重点安全不同。
老团是个不怕事儿大的,你折腾的越凶,他越开心。
楚红柳就不一样,她主要关心的是魏可的安全,生怕他再出事。
“红柳你不用担心,身份问题好解决。我问过顾淼,在镇上找个年纪差不多的,用他的缅甸居民证,去栗敢,花点钱就能换成我的照片。一个缅甸人,谁来查我?”
“那,你随身要多带几个警卫员。”
“警卫?那东西多了没用。就让沃嘎跟着我好了,他是土生土长的缅甸人,用他给我打掩护,再好不过。”
就这样,魏可的行程确定了。
……
魏可自己也没想到,时隔不足一个月,再次踏上祖国的土地。
完全不同的身份。
上一次,他是逃难,从北到南,又从南到西南,辗转数千公里,最后越过了国境线,到了那措,那段旅程,紧张的就像是万里长征,无时无刻不在警惕着周围的一切。
这一趟回到国内,就悠闲多了。
陪在他身边的,除了“宠物狗”小欢,就是长得憨憨的猎户小子沃嘎。
把小欢带着,是因为不放心,这小东西依旧只听魏可一个人的话,甚至只吃魏可一个人喂给它的食物,这已经成了那措所有人心里不解的难题。
幸好,在魏可的调教下,小欢已经变得越来越像一条狗,虽然不怎么搭理人,却也不会无缘无故就对人发怒,而且,魏可还发现,它的智商比想象中高,很多话都能听得懂,估计能有两三岁孩子的智商!
于是,魏可干脆就把它带在了身边。
沃嘎,这个猎户小子,如今在那措镇也算是个人物。
他一刀宰了白小棉,真的成了那措人眼中的英雄,与此同时,他还是魏可的狂热拥护者,甚至与其他狂热信奉魏可的年轻人一起,私下里组织了一个叫作那措将军侍卫军的小组织。
侍卫军,听起来好牛逼,实际上根本什么都不是。
当魏可听说这个“非法”组织的时候,就想下命令取缔,但老团等人都劝他算了,因为,他们毕竟是外来者,能有一群当地青年如此拥护你,那是好事,欢迎还来不及,你要是下令取缔,打击了青年们的积极性,说不准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那多不合适。
不过,由沃嘎担任警卫,连楚红柳都觉得很合适。
魏可现在的名字,当然也不是魏可可,而叫作貌昂丹拓。
一个非常东南亚化的名字,普通人听到这个名字后,绝对不会认为他是华夏人,这也是故意而为之,其实在那措当地人中,大多数都是很普通的华夏人名字,像沃嘎、丹拓这样的名字,属于少数。
两人一狗,就这么大大方方过了国境线,进入龙国境内,手里拿的是缅甸的居民证,两个巴掌大小,上面是魏可自己都看不懂的缅甸官方语文字,有点像龙国人的户口本,不过只有一页。
进入龙国的第一站,自然还是康素。
负责在康素迎接魏可的,是一个叫作杜恩盛的人,他在康素开了一家小型的贸易公司,刚刚被夏之丰兼并,杜恩盛本人也加入了夏氏集团,成为夏之丰在康素新的联络人。
“貌昂丹拓先生,您是在康素休息,还是立刻动身去广西钦州?”
杜恩盛对魏可的态度,极为尊敬。
估计这也是夏之丰早就吩咐过的,魏可出发前,顾淼在栗敢,电话联系了夏之丰,告知他,魏可将前往钦州,和他商讨一笔生意,而且,对于魏可目前的身份,夏之丰已经稍有了解。
假如不是因为路途远,夏之丰会亲自前来迎接魏可!
一位将军!
哪怕是势力再小的一位将军,对夏之丰这样的生意人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更别说,魏可还是他们父子的救命恩人,他怎么重视魏可,也不为过。
“杜先生,我想尽快动身。不过,出发前,我要打个电话,请你安排一下。”
尽管杜恩盛客气,魏可却一点没有架子。
话说,那措那个穷地方,连电话都不通,要找个人都是靠喊的,幸好魏可认识的朋友,几乎都在那措,平时也想不起来要打电话。
唯有一个例外,就是秦筱梓。
离开汝州一个月了,在这其中,他曾在春川,用小猴的手机联系过秦筱梓,但那又过去了半个多月,这段时间里,或许秦筱梓就得到了她姐姐秦筱竹的消息,也不一定。
虽说环境变了,但,他想要找到秦筱竹的心情,依旧迫切!
当然了!
此时的魏可,绝对想不到,秦筱梓早已偷跑离家,并不在汝州,而是在春川,就住在他曾住过的那个小院子里,和苏映雪做邻居,每天啥也不做,就捧着手机,等他给她打电话。
如果知道这个情况,这通电话,魏可会不会打,那就两说!
“喂,是筱梓吗?”
“……可可!可可真的是你吗?你没事!那太好了!”
“我晕,叫这么大声做什么?大白天的,你不会跑出去疯玩吧?你在酒吧还是在舞厅?”
“没有!真的没有!可可,人家现在改好了,哪里也不乱跑……”
“嗯,那就好。那个,你姐有消息了吗?”
“你你你问我姐?都这时候了,你还顾得上问我姐?她应当还没有消息吧,我估计她最早也会在春节的时候才会回家,到时候她要是回家,我就告诉你。”
“那行。筱梓,最近我挺忙,过段时间再给你电话。你要乖一点,如果表现好,下次给你买礼物。行了,我这里还有事,先挂了,再见!”
电话挂断了。
电话那头,秦筱梓傻愣愣盯着手里的手机,不知所措。
然后,她快速跑到床边,拿出一张纸,小心地把来电号码抄下来,然后迅速把手机里的通话信息删除。
就在这时候,房门口传来了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筱梓,别担心,是我,苏映雪!”
苏映雪的声音,微微有些激动,但明显是故意压低了声音。
秦筱梓只得过去开了门。
苏映雪闪身进门,然后机警地向院子里看了两眼,才把门关上,转身兴奋地盯着秦筱梓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