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尘记》免费试读
共 6 章 · 正文由本站整理,仅供试读
第一章 仙界山
仙门开启的那一夜,东方大陆黯然震动。
仙界山上,万吨石壁被一束耀眼的白光劈开,刺眼光芒四处溅射,大地亮如白昼。
白光中,无数衣袂飘飘的仙人,御风而出,似亿万流矢,划过夜空。
白光所至,黑暗一扫而空,妖孽遁迹潜形,混沌乱世迎来太平。
被白光惊醒的凡人们,走到空旷的大地上,仰望着掠过空中的万千神明,睁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跪拜在地,心中充满了敬畏。
仙人凌空如一场华丽的梦,繁花尽落,转瞬即逝,唯独留给人间长久的太平。
那一夜,史前巨兽消踪匿迹,侵扰人类的恶魔遁入大地,肆虐的岩浆地震被巨石镇压,荒原刺骨的冰河消融解封,天空常悬的九轮烈日仅剩一轮。
疲惫不堪的人类,终于不用再面对巨兽与恶魔的恐惧,不用为了躲避岩浆与地震四处逃难,不用担心昼夜的极寒与极热的冻僵或炙烤,安心地迎接着即将到来的祥和盛世。
所有目睹了仙人的凡人,都比普通人长寿,长者甚至活到了二百余岁。
仙界山从此成为人间圣山,方圆百里,一草一木,一虫一物,皆是圣灵神物,不可破坏亵渎,以免惹怒仙人。
一万年来,仙门再未开启,仙界山的万吨石壁早已闭合,裸露垂直数百丈的悬崖,仿佛从未开启过,看不到一丝裂缝痕迹。
一群少年蹑手蹑足,跨过一条浅溪,穿过一片密林,来到一块翘于山巅的巨石上,眼界顿时开阔,仙界山的大石壁显露在眼前。
“这就是仙门所在?”一个紫衣少年脸色有些失落。
眼前的石壁上,布满了藤蔓植物,显示出人迹罕至的原始自然状态。
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年,目光坚毅,望着石壁道:“不错,前面就是仙门禁地,万年以来,踏足者均无生还。谁敢跟我来?”
身边六名少年脸露怯意,均摇头退缩。
华衣少年怒道:“来之前不是都挺踊跃吗,现在离仙门只差临门一脚了,倒裹足不敢前了?”
身旁一个衣衫破旧的少年,拉了拉他的衣服,说道:“少爷,这是仙门禁地,别说我们几个小子了,就连朝廷的大队兵马,一旦越界,也是有去无回啊。”
十年前剿匪兵败的朝廷官兵,被一路追杀至仙界山北境,误入山内,几百名官兵从此神秘失踪,杳无音讯,倒是二十多匹战马,半个月后,在附近的草场被人发现。这个故事附近的村民早已人尽皆知,对仙门禁地之说深信不疑。
“哼,你也不跟我进去?”华衣少年甚怒。
“少爷,我是你的仆从,你进去我自然跟着去,只是我这贱命死了不要紧,你万一有所闪失,岂不是……”
“别废话了。”华衣少年打断了他,嘴角微微一笑,说道,“小春,我知道你的忠心,肯定舍不得我去冒险,这样吧,那你替我进去,如果没事出来,还发现了仙门的秘密,我就赏你黄金百两!”
小春大惊失色,汗流浃背,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关于踏入禁地的惨状早已耳濡目染,深知一旦进去,自然有去无回。
“少爷,我……我……”一时支吾难言。
紫衣少年在旁冷眼旁观,嘿嘿笑道:“小春,你主人太小气了,我加一百两,你若是活着回来,我给你二百两!”
华衣少年脸色有些难堪,怒道:“邢尚荣,我赏我的狗,多少需要你管吗?”
邢尚荣哈哈大笑,见他愠色满面,不敢再多语。
另外一个少年个头稍矮,看着小春瑟瑟发抖的惨状心有不忍,道:“胡少,要不别玩了,万一出了人命……”
“他不去你去?”胡少怒道,少年默然不语。
没等小春下定主意,胡少绕至他身后,一脚踢在其腰上,大声道:“快去!不然回去老子也要虐你至死。”
可怜的小春知道他所言并非虚张声势,听到虐死那一刻,他的身体猛地颤栗一下。
胡少本名胡魁,其父是靖南县的富商,仗着亲戚在朝中做大官,权势滔天。靖南县是仙门府下辖的最偏远靠近边境的县城之一,再往南便是他国,这里常年经受战乱之苦,盗匪纵横,治安极差,所以有权有势者如胡家,可谓横行于世,无人敢招惹。
今年胡少年仅十七,三年前,还是个孩子的他,因为对新来的丫鬟起了色心,强行要硬上弓,不料这丫鬟刚毅不从,还踢伤了他的下体。第二天,后院的狗舍里发现了被撕咬得血肉模糊的丫鬟尸体。最终,胡家向官府报了一个横死,连咬死人的狗都没被击杀,元凶胡魁更是逍遥法外,从此更加残暴恣肆。
小春七八岁时便卖到胡家做工,如今已有十年,任劳任怨,忍气吞声,只为混一口饱饭。
如今面临胡家大少的淫威,不顺从他恐怕回去会被折磨死,进入禁地,固然危险重重,总比被狗咬死好些。
小春打定了主意,站直了发抖的双腿,道:“少爷,我去也无妨,只是我活着回来希望渺茫,不如你借我佩剑一用,可以防身。”
胡魁皱了皱眉头,心疼起腰间这把镶着宝石价值连城的佩剑,又不想在众人面前显得小气,十分作难。
邢尚荣笑道:“一把剑而已,借他用便是,人家命都舍得,你还舍不得一把剑嘛!”
胡魁内心暴怒,心想要不是你邢尚荣家境显赫,我必然连你一起推入禁地。无奈,他解下佩剑,不舍地交到小春满是老茧的脏手中。
小春摸着这把梦寐以求的宝剑,咧嘴一笑,转身要跃下巨石,胡魁喊住了他。
“且慢!你骑着马去,宝剑放在马鞍上。”
众人明白了他的心思,小春此去必然有去无回,而马却可以将宝剑驮回来,不至于丢了宝剑。
小春从未骑过马,这匹鬃毛黑亮的骏马虽然一直由他喂养,但贵重的马鞍马镫都被关在杂房里,小春既没机会也不敢偷偷骑马,如今胡魁主动要求他骑马,他喜出望外,转念想起所去的是禁地,自己命不久矣,又黯然神伤。
看着小春绷紧着身体,佝偻像个老头一样,骑在马背上,众人哈哈大笑。
一人一马,缓缓地步入了密林,林深不见人,胡魁担忧着宝剑和宝马是否能够完璧归来,其他人也各怀心思,伸头张望着密林。
“禁地这么危险,为什么非要派人进去呢?”
“里面藏着修仙的大道,凡人的极乐,不进去怎么能求索大道?”
远处一个老头抽着烟袋,吐出一圈呛鼻的烟雾,悠悠地回答着身边孩童稚嫩的提问。
第二章 巨蚊
密林里,几束阳光透过层叠的枝叶落下来,明暗间,一人一马小心翼翼地在没马蹄的乱草中行进着。
小春不停张望着四周,心脏跳个不停。
密林看起来与普通的树林没有任何不同,顶多因为人迹罕至,所以这里没有路,需要用剑披荆斩棘开路,才能向前行进,速度十分缓慢。
握着宝剑劈开挡住头的枝杈,小春心里觉得有些痛惜,转念一想是恶主的物什,心中又平衡起来。忽然,小春又担心起来,万一把宝剑砍卷了刃,就算活着回去也会被弄死吧!好在宝剑削铁如泥,劈开手臂粗细的树枝依旧毫发无损。
行走了许久,丛林中静谧地可怕,小春紧张的心不敢放松,但没有了一开始那种惊惧绝望,毕竟这禁地也很稀松平常,并非想象中的油锅地狱。
忽然,几只蚊虫飞过来,嗡嗡声十分扰人,小春纵然长期睡在马厩里,熟悉这种蚊虫肆虐的环境,仍然下意识地伸手驱赶。
这里的蚊虫非常大胆,丝毫不怕人,依旧绕着这一人一马飞来飞去。
小春恼了,收起宝剑,伸手拍打蚊子,一只蚊子被他双手拍扁在掌中。
小春打开双掌,想要弹飞蚊子的尸体,没想到那只蚊子并没有死,反而伸出了尖锐的吸嘴,插入小春掌中,汩汩地吸起血来。
小春又惊又怒,伸手想要揪起蚊子,没想到吸了血的蚊子,忽然胀大,如同吹胀的羊肚,竟然有一个拳头那么大,吓得小春滚落掉马鞍,跌落在地上草中。
变大的蚊子竟然继续变大,落在马背上,用触角梳理着马背上的皮毛,然后插入吸嘴,用一根红色的长管,汩汩地开始吸血。
骏马剧痛地嘶鸣不止,四蹄在地上乱踏,似乎拼命想摆脱后背上的吸血鬼。
宝剑被骏马摇落掉地,小春冒险地从马蹄下抽出宝剑,双手浸满了汗水,双腿瑟瑟发抖,举起剑,想要一剑劈死这只巨蚊。
一剑落下,轻松地穿过了蚊子的身体,然而,蚊子毫发无损,反而继续胀大,此刻竟有半只马那么大,身上的纤毛秋毫可见。
小春吓破了胆,此时想起关于禁地的种种传闻,与这只巨蚊相比,简直是小儿科,恐怖又恶心,散发着让人作呕的气味。
耳畔又想起了可怕的嗡嗡声,毛骨悚然,几只蚊子绕着小春飞舞着。
小春瞪大了眼睛,既不敢伸手拍打,双腿也瘫软着,无力逃脱。
一阵叮咬感从手臂上传来,一只蚊子趴在上面,汩汩地吸着血。小春感觉身体逐渐地被抽空,眩晕感充满了大脑,他伸出手,想要揪开那只蚊子,却仿佛空气一般穿过逐渐胀大的蚊子的身体。
他惊异地望着这一切,难以置信居然死在一个蚊子的嘴下。
忽然,天空爆出一道白光,几乎要刺瞎小春的眼睛。
白光渐渐地褪去,林中空地上跌落了一个滚烫发红的肉球,高温瞬间烧尽了周围的草木,形成一片圆形的焦土,激起的草木灰四处飞扬。
小春呛得口鼻几乎窒息,而这波冲击的好处,那只手臂上吸血的蚊子不知了去向,自己的小命侥幸得到保住。
难道是神明降世?小春残存的意识感觉到那个肉球非同一般,挣扎了几次始终爬不起来,不然非要拜倒在地,不停地磕头。
“王八蛋!王八蛋!王八蛋!”那肉球居然传出了声音。
小春一惧,看那仙球居然说话了,忙赔罪道:“仙人,是我不好,擅闯禁地,求您饶小人一命,回去一定一天三炷香,顿顿有烧鸡!”
“呃?有人在?”那肉球十分疑惑的声音。
小春悚惧至极,担心仙人处罚,挣扎着翻身跪下,磕头道:“求求您,仙人大老爷,我真的是被逼着进来,打扰了您老人家……”
肉球转了个圈,看到了小春,哈哈大笑,说道:“一幅画居然说话了,我真的是脑子出问题了!”
小春不解,伏在地上不敢起来。
“等等,你真的会说话?”肉球问道。
“小人会说话的。”小春更加疑惑,难道仙人以为我是个哑巴?
肉球似乎在思索,说道:“你看我是什么样子?”
小春连忙磕头道:“小人不敢仰视仙容!不敢不敢!”
肉球道:“你看一眼,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样子?”
劝解再三,小春终于抬起头,仙人还是当初那个肉球模样,只是红光逐渐消退,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肉球。
“仙人,您是个球。”小春诚恳地答道。
肉球思索了一会儿,小春跪在地上,体力不支,瘫倒在地。
沉默许久,肉球大叫一声,说道:“我明白了!”
“什么?”小春下意识地问道。
“原来如此,呃……你不用管,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我该怎么回去呢?”肉球苦苦思索着。
“是是是,仙人,小人不配知道。”小春生怕得罪了仙人,连忙应道。
“你们之前有没有人……呃……就是仙人来过这个世界?”肉球问道。
“有,一万年前,仙门开启……”小春刚想娓娓道来那个听过不下百遍的远古神话,被仙人打断了。
“什么一万年?我要在这个世界待一万年?我的天!”肉球的声音充满了难以置信与无法掩盖的绝望。
小春不敢插嘴,只能默默地看着仙人大发雷霆,大骂了一通“王八蛋”。
肉球似乎骂累了,终于停了下来,看着小春,说道:“这个蚊子有毒,不过就算没毒,你身体已经被破坏,救不活了。”
“大仙,你法力高强,一定可以救我,求你救救我吧!”小春绝望地哀求着。
“没用了,你的身体在这幅画里,被蚊子弄烂了,大罗神仙也救不了。”肉球回复道。
小春看出这个仙人对自己没有恶意,这个没救的结论恐怕只能接受了。他从绝望中燃起熊熊怒火,佝偻了短暂一生的背忽然挺直了,怒道:“既然大仙都救不了我,恐怕小人命不久矣,小人死不足惜,只希望大仙满足小人一个心愿。”
肉球思索了一下,心想若不是他的马停在那里,恐怕我早已魂飞魄散,便道:“好吧,你先说说看什么心愿,看我能不能帮你实现。”
第三章 宿体
“杀一人。”小春从未如此坚定,仿佛变了个人。
“杀谁?为什么杀他?”肉球不解。
“他是我的当家少爷,名叫胡魁,曾经因为一个丫鬟不从他淫威,他便放狗咬死了那个丫鬟,那个丫鬟正是我表妹。这次,我来到这片禁地,惨遭蚊子毒手,也是因为他的逼迫。我一生向善,烧香拜佛,只希望大仙允我这一个心愿。”小春咬牙切齿地说道。
“这么可恶,你们没报警吗?”肉球问道。
“报警?什么是报警?”小春不解地问。
“哦,就是你们说的,报官!找官府啊!”肉球解释道。
“官府?哼,他们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怎么可能搭理我们这种小老百姓?”小春酷爱听书,虽然大字不识,听惯了书还是能说出几句文绉绉的话。
肉球思索了一会儿,说道:“那你怎么知道我能替你报仇?”
“您是大仙啊,仙人不是御剑遨游,斩妖除魔吗?想那孙大圣打了多少妖精,才能成圣成佛!济公大师神游九州,惩奸除恶,最终成就大法。您是大仙,惩强扶弱,不是成仙成圣佛的天道吗?”
小春声泪俱下,几乎泣血,深埋心中的恨之入骨,此刻终于爆发出来。表妹那天被骚扰,他记忆深刻。
因两人的亲戚关系不想让胡家知晓,表妹只得夜里偷偷来马厩找他倾诉,泣不成声,他无能为力,暗下决心将妹妹救出胡家,安慰她一番才回去休息,没想到第二天就是恶犬活活咬死的惨剧。
三年来,他何尝不恨得几乎咬碎了牙齿?家人不明真相,被胡家蒙蔽,又被金钱收买,而自己是唯一知道表妹惨死真相的人,可惜势单力薄,屈居人下,能做什么呢?
肉球被激怒了,他没想到只从历史课本上看到的封建社会居然如此黑暗,暗无天日,简直是人吃人的社会。他想起自己,何尝不是因为一个纨绔子弟的恶作剧,来到了这个世界,可能要在这一幅画卷里待上一万年,甚至永远走不出去,回不到原来那个世界,多么痛苦!
对于这群二维空间里的人类,自己作为高维生命,如神仙一般的存在,几乎无所不能,答应他一个正义的请求又如何!自己还从没做过侠客的事情呢,正好借此体验一番快意恩仇。
“好,我答应你。”肉球说道。
小春含笑,眼睛睁大了一圈,没了呼吸。
密林中,阳光从空地上方倾泻下来,四周静谧无声。
肉球叹了口气,说道:“虽然你不帅,我还是得借你躯壳一用,多有冒犯!见谅见谅!”
话音落地,肉球猛地弹起,绽开一片光芒,落在小春的身体上,如没入一片水中。小春身体猛地一弹,竟站立了起来,肉球已取代了这个身体的主人。
活动了一下身体,肉球渐渐地适应了这个身体,自言自语道:“这个身体比我原来矮了点,不过还好是古代,人应该都不怎么高吧,不至于泡不到妞。哎呀,那个东东似乎比我原来尺寸大了些,好事好事。这个大脑,配置还算够用,不过记忆我想删除掉,过得什么日子,太苦逼了吧,整天住在臭烘烘的马厩里,我去!”
“怪不得想复仇,”记忆闪回到表妹梨花带雨哭诉那一夜,“小春”脸色露出了仇恨,道,“这个王八蛋!”
“原来我叫小春,这个名字好俗,以后改了,原来世界的名字也不太适应这个世界,叫什么呢?”
看着地上被脱体的肉球,那是一匹马的部分肉体,“马救了我的命,天上有云,不然我叫马云?算了,不能改姓,干脆叫凌云吧,就这样了。”
凌云适应了新的身体之后,捡起地上的宝剑,啧啧称奇,道:“不回到古代世界,真的不会相信古代制作宝剑的技术,真的是无与伦比,哪怕是现代工艺也很难做到这种程度啊!”
感觉肚子饿了,凌云想起自己借用小春的身体,无论如何得帮助他完成最后的心愿,于是提起宝剑,抓住几只蚊子,拍扁放进了口袋,大踏步走出了密林。
凌云不得不佩服自己:“虽然我没有超能力,但这个蚊子实在是厉害,毕竟也是高维世界的生物,看着低维世界,如同看一幅平展开的画卷,用蚊子杀人,绝对万无一失,只是残忍程度还比不上犬决,不够痛快啊。”
守候在林外的六位公子哥早已不耐烦,邢尚荣道:“肚子都饿了,人肯定死了哪里还回得来,胡大少,还不回去用膳先?”
胡魁内心最为焦急,人的死活倒是无所谓,只是赔进去一匹马一把宝剑,实在可惜,神色却故作镇定,道:“急什么,万一拿到修仙的秘籍,我看你们别求我!”
其余五人忍俊不禁,憋着不笑出来。
“恐怕没有修仙的秘籍,只有作死的秘籍。”邢尚荣调侃道。
胡魁焦心自己的宝剑宝马,没有理会他,其他人哄堂大笑。
哄笑之际,一人从林中走出,腰板挺直,衣衫虽然破烂,神色绝无卑贱,看清那副脏兮兮的面容,明明是小春,却像换了一个人。
“小春,马呢?”胡魁怒道。
“小春”笑嘻嘻地说道:“马啊?在林子里面呢!”
“你这贱仆,为何不将马儿带出,居然敢一个人独自逃出来!看我不弄死你!”胡魁表情阴狠道。
凌云却丝毫不怕,毕竟他不是这个低维世界的生物,谁会看到一幅画里的人威胁自己,就感到害怕呢?只会觉得好笑罢了。
旁边劝道:“人活着出来也是好事,说不定有什么收获呢!”
胡魁猛地想起来自己是为了探修仙大道而来,岂可为了一点小事坏了大事,连忙换了一副面孔,笑道:“小春,你居然活着出来了,是不是有什么收获?如果找到了修仙的秘籍,那匹马丢了也算了。”
凌云笑道:“胡少,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我记得你说过,我活着出来,要给我一百两黄金,还有一位少爷,要给我二百两,对不对?”
胡魁与邢尚荣尴尬无语,当初只是为了诱他进入禁地,料想必无生还之机,谁知道让他活着跑出来了,还来伸手要金子,一时无言以对。
邢尚荣低低地对胡魁道:“不如先给他金子,然后看看他是否找到修仙的秘籍,再把他给宰了,金子转了一圈又回到咱们这儿。”
胡魁故作镇静地说:“这点小钱还会欠你的不成?肯定会给你的,先说说有没有找到修仙的秘籍?”
凌云摇了摇头,说道:“两位少爷自然不差钱,但小人也是拿命去拼的,钱在这个世界也很重要,一两金子就能买好几个丫鬟,三百两怎么会是小钱呢?两位少爷不给,我自然是不会把拿命换来的东西,交给你们的。”
胡魁看到他双手紧握,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和邢尚荣商量了半响,说道:“谁身上会带这么多现钱,这样吧,咱们一起回府,我把钱给你,你把手中的东西和林中看到的都告诉我们。”
“废话!当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凌云随口答道。
“什么?”胡魁见他举止怪异,言行大变,疑惑不解。
“呃……我说没问题,听少爷的。”凌云意识到自己宿体是胡魁的仆人小春,便改口道。
“好,一言为定。”胡魁道。
“慢着!!”一声巨吼,刺穿了山谷密林,众人惊惧。
第四章 疾速
“上吧,孩子。”老者敲了敲烟袋的烟灰,举起枯柴般的手指,指向凌云的手,一声令下。
众人顺着那声巨吼,只见窜出一个如猴子般矮小、飞速行进的小孩子,身上穿着一个艳红色肚兜,光着屁股,头上梳着一个朝天辫,如箭矢一般迅疾地飞过来,势不可挡。
瞬时,那小孩子便来到众人面前,猛地捉住了邢尚荣和另外一个胖少年,用于借力,两人腰间各被抓掉一块肉,鲜血淋漓,痛叫不止。
那小孩子茫然如未闻,丝毫不见速度的减缓,直冲凌云。
这个孩子的速度在凡人眼中迅疾如闪电,在凌云眼里,只不过是一幕幕高速运行的画卷叠加起来,自己随时可以停滞画卷,捉住那个小孩子扔到一边。
只是凌云生活在一个和谐社会,从来没干过这么残暴的事情,稍一迟疑,错过了最佳时机,眼看小孩子要接触到自己的宿体,凌云连忙躲闪开。
小孩子扑了个空,瞪大了水汪汪的乌黑大眼睛,难以置信,随即又恶狠狠猛冲过来,凌云又轻易地躲开了。
凌云举起握紧的左手,得意笑道:“你想要这个?”
小孩子一直以为自己天赋异禀,是全天下速度最快的人,没想到连续几次进攻,均被他云淡风轻地躲开,不由有些沮丧,见他拿东西刺激自己更加气急败坏。
接下来,又是十几次迅如闪电的进攻,全被轻松躲开了。
小孩子趴在巨石上,恶狠狠地喘着粗气。
旁边六个纨绔子弟早已躲得远远,生怕被捉掉几块肉痛不欲生。
凌云笑道:“这个东西可不好玩,你确定想要?”
小孩子瞪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点了点头。
“给你,接好了!”凌云道。
小孩子嘴角流出垂涎,两颊裂出笑容,小腿绷紧,随时准备突起。
凌云松开了左手,众人惊异地瞪大了眼睛,连几乎疼晕过去的邢尚荣也挣扎着睁开眼睛,想要一睹那手中的禁地之物。
“嗡嗡嗡——”几只蚊子从手掌中悠然飞出。
“你这厮居然敢戏弄我!?”没等小孩子反应过来,胡魁冲上来怒道。他本来心疼那一百两金子,如今看到这怪异的小孩子半路打劫,武力超群无力相争,正颇为失落,如今看到“小春”手中居然是几只飞蚊,顿时怒不可遏。
小孩子可不管这么多,反正老者只让自己来夺他掌中物,并未说明是什么,飞身而起,双掌连击,竟捉住了两只蚊子,其余几只蚊子飞闪开。
凌云有些吃惊,这些蚊子可是与自己同一世界的高维生命,这个其貌不扬的丑小孩,固然速度迅疾如闪电,异于常人,怎能抓住异世界的东西呢?
小孩子捉住那两只蚊子,狂笑不止,笑声在山谷丛林中回荡不止,树叶竟被笑声簌簌震落,体弱的邢尚荣听到那笑声几欲作呕。
如一道闪电掠过地面,惊起一圈尘土,小孩子已经远去没了影踪。
飞闪开的蚊子看到旁边的胡魁,仿佛嗅到散发着血香味的猎物,营营地飞过去。
胡魁只觉蚊子可厌,挥手驱赶,丝毫没感觉危险与可怕。
蚊子落在他的颈部,汩汩地吸血,他皱着眉头,犹豫一下,拿起手帕盖在手掌上,伸手拍击,似乎接触到蚊子肮脏的身体是他最不愿的事情。
身后一同行少年大惊,喊道:“胡少,蚊子!”
“我知道,叫什么!”胡魁听他如此大声叫喊,十分不耐烦。
“不是,好大的蚊子!”那少年声音中无比惊惧。
胡魁感觉到讶异,扭头一看,肩上竟停着一只与自己头颅一般大的巨蚊!他吃了一大惊,连滚带爬地跌落下巨石,滚到众人的脚下。
同行少年固然悚惧,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蚊子,但为了讨好胡家大少,还是有几人故作镇定,抽出佩剑,想要斩杀那蚊子。
就在一人举剑刺向那巨蚊之时,胡魁大喝:“住手!”
那人一愣,胡魁心知肚明,他刚刚伸手想要揪下这只巨蚊,然而双手穿过巨蚊的身体,仿佛无物一般,只沾了几滴暗黑色的血,可见此物邪门,万一剑刺过来,穿过虚空岂不是刺穿了自己的脖颈。
胡魁喝完那一声,只觉血流矢的速度更快,蚊子身体则更大,身体虚弱至极,几乎将要失去意识。
同行少年不知所措,一人尝试着伸手去捉那只蚊子,不料双手伸入一片虚空,蚊子仿佛空气一般不可捉摸,穿过蚊子身体,下面是胡魁血流不止的脖颈。
那人胆子颇大,懂得一些浅显的医术,方才邢尚荣两人腰间的伤口正是他负责包扎,避免失血过多,于是他紧紧地按住出血口,生怕失血过多丢了胡大公子的性命。
此人名叫黄旦中,出生于医学世家,其父是靖南县最为著名的郎中,只可惜医德不修,不好悬壶济世,只好结交权贵富商,富人求医,纵然一文不收也甘愿上门,穷人求医,若无一两黄金相敬,连见都不见,因此人称黄两金。
因此黄旦中虽然年幼,不足十三岁,跟随父亲耳濡目染,医术略知一二,另外性格比其父更有甚之,专好跟富家子弟打交道,自家虽然靠着医术也算是小富之家,与大官宦大富商相比,不值一提,对胡魁这种富家大少爷极尽谄媚之能事。
此时能够救胡魁性命,他自然不会放弃这种示好的机会,说不定两人从此便成为生死之交,对于壮大自家的势力可谓帮助极大,何况胡魁还有一个长相标致的姐姐,正值妙龄,多么美好的年纪,万一借此机会得以许配给自己……
黄旦中手指下更加用力,脑中幻想着回去之后如何被答谢,完全忘记了那只狰狞可怕的巨蚊存在。
胡魁脖颈部的创口居然被挤压住,止住了流血。
蚊子吸不出血,以为吸干了这具人体,便拔出了叮人的利嘴,饱食了一番后挺着圆滚滚长满黑毛的肚子飞开了,飞往密林之中。
胡魁感觉脖颈上被人用力按住,体内有了一丝精力留存,竟然悠悠地醒转过来,黄旦中大喜过望。
“你救了我?好兄弟……”胡魁嘴唇苍白,睁开眼睛又闭上。
第五章 救命恩人
胡魁再次醒来的时候,躺在一张铺着旧棉被的木板床上,床头边,黄旦中正在打盹,满脸憔悴模样。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又重重地跌落在床上。
黄旦中被惊醒,连忙起身扶他躺好,说道:“胡少爷,大病未愈,先别动了伤口。”
胡魁发现自己脖颈被一圈白色的纱布包裹着,乌黑的血迹略微渗透出来,凝结成一块块固定的硬痂。
“我在哪里?”胡魁刚才的挣扎,撕开了伤口,新的鲜血涌出来,黄色的药液混合着鲜血,纱布黄红相间,创伤药的刺鼻味道熏得他不由掩住了鼻子,嘴里轻哼了几声,伤口极为痛楚。
“我们不敢让胡老爷和太爷知道,所以把胡少爷送到了我们黄家医馆来,等伤口好些,再送少爷回府。”黄旦中姿态卑微,如同胡家一个下人,轻声回道。
胡魁长舒了一口气,伤口牵动着身体,动弹不得,一动即剧痛钻心,问道:“我这伤口多久能医好?”
黄旦中沉吟了一会儿,答道:“我父亲说胡少爷的伤口不大,按理说几日即可痊愈,只是那怪蚊在你身体里留下了毒液,只怕没几个月难以彻底痊愈。”
“毒液?那病好了会留下什么病症吗?”胡魁担忧地问道。
“这……”黄旦中不语,谁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包括他的父亲黄神医。
胡魁见他凝语不言,有些忧虑,随即想起放出这蚊子的真凶,满脸凶念,怒道:“我那贱仆小春何在?”
黄旦中迟疑了一下,说道:“胡少爷,不得不说,你那仆人真是忠心耿耿,一路驱赶马车将你送到医馆后,因你体内鲜血几乎被吸干,他主动献出了数盆鲜血,由我父亲用竹节将热血灌入你体内,才救活了你。”
胡魁见他一脸诚恳,知道此言不虚,想起小春之前与自己讨价还价的样子固然可恶,能够忠诚救主,不由得少了几分仇恨与恶感,说道:“那他现在何处?”
“在后院喂马。奇怪的是,回来后有两匹马不知影踪了。”黄旦中疑惑地说。
胡魁自知保住了性命,哪里还管得上马匹。
“对了,邢尚荣和朱威也在医馆里疗伤,两人腹部重伤,还好两人肥硕,只撕掉了一部分肥肉膘,没伤及筋骨。”黄旦中道。
“哼……”胡魁压根不关心其他人的死活,尤其是邢尚荣屡次与自己对着干,巴不得他死在仙门禁地。
“把小春叫过来,我有话问他。”胡魁说道。
后院,马厩旁,凌云正忍着马粪臭味,数着手中几块大金锭。
“这几块大金锭可真是沉甸甸啊,足有四五斤吧,不枉我驾车拉着那三个半死不活家伙回来。”凌云拿起一块金锭,放在嘴里咬了几口,轻松留下了一行牙印。
“真金子倒是真金子,只可惜有一股马粪的味道,呸,金钱果然如粪土。”凌云吐了几口,继续凝视亮闪闪的金子,痴迷不已。
“小春,胡少爷叫你!”前院传来了一声。
凌云仿若未闻,痴迷于那几块金子,心里想:“谁是小春,叫小春干嘛?”
“喂,叫你呢,小春,听到没有!”旁边走来一个黄家的老仆人,年近七十,视力极差,看到凌云手中几坨黄色,捂住了鼻子:“你这年轻人,怎么喜欢玩马粪,呸呸呸!”
凌云才知道是叫自己,大吃一惊,连忙将金子藏到了背后:“老头,你居然看得见,不是瞎子啊!”
来到后院时,那老头拄着棍子到处敲击前行,让凌云误以为他是瞎子。
“呸,你才是瞎子,老子可是神医黄家的大管家。”老头怒道,举起拐杖便打。
“瞎子怎么管家?看门怕是都不行。”凌云丝毫不躲闪,棍子压根没朝着他打过来,完全打偏了,他知道这老头纵然不瞎,也与瞎子相差无几了。
凌云将金子塞到袋子里,袋子陡然增加了四五斤,勒的肩部有些生疼。他想这黄家还算不错,这么大年纪的仆人还养在家里,没有赶出去,比胡家良心好多了。
他哪里知道,这老头自幼呆在黄家,黄家祖传的治病秘方学到了不少,万一赶出去被其他医馆雇去,岂不是极大的损失,并不是黄家良心多好,不然岂会让这老管家睡在杂房里,整日闻着马粪味道入睡。
路过后院的粪堆,凌云看到上面两张如同柴草一般的破马皮,心里有些悲哀,默念道:“两位马兄莫怪,若不是用你们的血,那心狠手辣的黄神医恐怕就要用我的血了!下辈子祝两位投胎做黄神医的老爹好了!”
凌云为了取得三人的黄金,独自驱赶大车载着三人前行,搜遍三人全身,拿到金子后,其余三名少年已骑马追上,不得不跟随着他们去了黄家医馆。
到了医馆,黄神医看到三人的惨状,大惊失色,但毕竟是神医,很快就明白了病因,想好了如何救治,狠毒的眼睛不时扫向凌云。
凌云这具身体在密林中,已经被蚊子吸去了大半血液,此刻脸色苍白,看到他的眼神,立刻明白他想利用自己的血液,那岂不是要抽干自己的血液?
凌云思忖半刻,想出了对策,先是来到厢房,从床上躺着的邢尚荣与朱威那里,抽走了大半血液,使身体恢复了正常。毕竟他是高维生命,面对如同画卷一样展开的肉体,取出其中的血液易如反掌,囊中取物。
随后,他从杂物房找出几个洗浴的木盆,从马匹身上取出所有鲜血,马儿瞬间变成了一张扁平的画纸,毫无痛苦。
然后,凌云将三大盆鲜血交给了黄神医,黄神医惊讶地瞠目结舌。
黄神医命人劈开院中的细竹子,打通了竹节,然后将一头削尖,将血液灌输到三人的身体里,三人逐渐从濒死的边缘救了回来。
黄神医擦了擦汗如豆大的额头,安心了下来,对短时间就能搞来如此多血液的凌云不禁刮目相看。
凌云惊愕不已,他本以为输入马血,这三人必死无疑。
没想到居然救活了这三人,这与他的常识丝毫不符,一般来说,输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但需要新鲜血液,还需要血型对的上号,还需要插入正确的血管,难道这个世界与原来的世界设定不一样?大概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的通了。
第六章 马血
来到前院,凌云走到胡魁的病房外,听到里面对话声。
“这次你救了我,好兄弟,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提!”胡魁的声音。
“这个……胡少爷你太客气了,”黄旦中笑着说,言语有些支吾,“胡少爷,还真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你尽管说,我一定答应你。”胡魁道。
“哎别急,胡少爷这件事你还不一定能做得了主。”黄旦中笑道。
“什么事我还做不得主?”胡魁奇怪道,他可是千顷地一棵苗,胡家两世单传到他一个人,除了一个终究要嫁出去的姐姐,只有他了,家里对他最为宠爱,所有要求无不应诺。
“这个,怪不好意思说的。”黄旦中道。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别婆婆妈妈的。”胡魁见他怂样不由得呵斥道。
“那我说了,你可别生气,就是你姐姐……”黄旦中终于脱口而出。
胡魁一听便明白他的意思,不由得哈哈大笑,道:“这件事我还真做不了主!”
黄旦中想起半年前,在胡家参加宴会,隔着珠帘,曾隐约看过他姐姐的芳容,特别是丫鬟举起帘子那一刻,恰巧看到,真是惊鸿一瞥,从此难忘,简直如天上的仙女,国色天香,不染凡尘,从那以后,几乎茶饭不思,相思成疾。
“胡少爷,你可别误会,我可不是求亲,不敢如此唐突,只是希望你安排一个机会,和你姐姐能够认识一下,以慰平生。”黄旦中急道。
胡魁笑道:“平时可没见你这么多情啊,还‘以慰平生’,跟谁学的这么文绉绉,恶心至极!往常去青楼你可一次都没落啊,现在给我装成多情公子,谁信?”
黄旦中苦笑着,无从辩解。
“得了吧,我们都是一种人,我不嘲讽你了。念在你救我一命的份上,安排你和我姐姐见个面,倒也没什么,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我姐姐性格和她长相完全相反,到时候怕你后悔都来不及了。”胡魁嘴角一抹邪笑。
黄旦中几欲下跪,道:“胡大少,如果真能安排详见,你可真是救了我的命啊!”
凌云听他对胡魁的姐姐如此热衷,不由有些好奇,忙从小春记忆中搜索,虽然小春是胡家的仆人,因为胡家前院后宅、层进极多,房屋多达千间,亭台楼榭占地达数百亩,小春平日常跟随胡魁外出,回家便喂马劈柴干些粗活,竟然从未见过这位胡家大小姐,不由得诧异不已。
唯独几段相关的记忆是,胡家大小姐来后院挑马骑,几个丫鬟命令男仆躲到杂物房里,因她不喜看到臭烘烘的男人,小春出于好奇,曾趴在杂物房的窗户上偷看,只朦胧见到一个曼妙女子来到马厩前,挑中一匹黑色良骏。
这匹马小春最为喜欢,颇通晓人性,大眼睛常能看出人的喜乐悲欢,在小春被主人训斥打骂后,看着小春难受偷泣,总懂得靠在小春肩上安慰他,这匹马年龄不大,才一岁多,也有顽劣的时候。
然而,黑马来到胡家大小姐面前,不知是因为见到了陌生人,还是被女人浓烈的香味刺激,居然不安分地掀起了前蹄,差点踢到了胡家大小姐。
胡家大小姐丝毫不闪避,抽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怒道:“再敢不听话,我就宰了你!”
旁边牵马的丫鬟压根控制不住这匹马,马儿依旧嘶鸣扬蹄。
大小姐狠辣的威名早已远播,小春知道她不是开玩笑的,心里焦急那匹黑马,不顾一切地推开了房门,冲过去牵住了马,抚摸着马儿的鬃毛,安慰着马。
小春只顾安慰马儿,并没有察觉到暴怒的大小姐。
“谁让他出来的,看我今天不杀了你。”大小姐连忙用面纱蒙住了脸,一剑砍向小春,小春感觉背部一阵剧痛,昏死了过去。
凌云连忙放弃了闪回,不然那痛苦将铭刻到他大脑里,舌头一吐:“这婆娘身材挺好,凶也是真的凶,若是被那黄旦中追到手,怕是够他喝一壶的。”
“对了,不知你姐姐芳名?”黄旦中问道。
“胡芍。”胡魁比划出一个“芍”字。
“芍,芍药,根苦、味平、无毒……”黄旦中喃喃自语,如痴如醉。
胡魁见状忍俊不禁,嘿嘿笑道:“苦是真的,无毒未必。对了,小春来了没有?”
凌云在门外听见提到了自己,连忙应道:“少爷,来了。”
胡魁冷冷地打量着他,许久,说道:“你可知道我身上的几块金锭哪里去了?”
凌云早已把身上的口袋藏到了马车上,答道:“金锭?我从来没见过。”
“你没见过?金锭难道会自己长翅膀飞了?”胡魁继续诘问。
“少爷不是说没带金子在身上吗,怎么会有金锭?”凌云反问道。
胡魁一时语塞,无言以对,总不能对他直截了当地说,当时是为了骗他回府所以才谎称没带金子的?那岂不是颜面扫地。
“哼!”胡魁明知是他做的鬼,心想等病好了再收拾他。
“少爷,还有其他事吗?没什么事我先退下了。”凌云问道。
“等等,你是怎么从禁地活着出来的?为什么带出那几只怪蚊?有什么其他发现没有?你详细说来。”胡魁问道。
凌云平静地说:“少爷,禁地里我看也很寻常,没什么稀奇的,一片黑暗森林而已,处处杂草丛生,这几只蚊子想要咬我,被我抓住了,没想到这么厉害。”
“就这样?”胡魁难以置信。
“怎么会这么简单?想当初几百名官兵进去了都再也没出来过,再说,蚊子这么厉害,你怎么抓得住?”黄旦中问道。
凌云双肩一耸,双手一摊,说道:“那我也不知道了。”
“没什么事我先退下了。”凌云早已想好带着金子上大街上逛荡一圈,不想呆在这个满是药味的破医馆,没等胡魁说话,凌云便大摇大摆地踏门而出。
“太狂妄了!”胡魁恶狠狠地说,他没想到曾经卑微下贱的仆人居然变得如此桀骜不驯,不懂礼节,心想:“等着吧,等我伤好了,就是你的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