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贱boss》免费试读

共 6 章 · 正文由本站整理,仅供试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二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三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卷一 飞楼极乐 第一百六十七章 山中无岁月【求票求收藏】

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四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五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六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二十七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第二十八条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卷一 飞楼极乐 第一百六十八章 站在桥中间【求首订】

最后时刻,徐元恍惚间,似乎发现徐朗在山巅之上立起了一块坍塌的石碑,那石碑上依稀见得“典剑楼”三个字!字体破败,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的摧残!

脑袋晕乎的徐元恍然一睁眼,发现自己竟然站在桥的正中间,心中奇怪,自己只不过是跨出了一步而已啊,怎么会就到了桥的中间段。

放眼四顾,白茫茫一片,除了脚下的桥面,什么都看不真切,赵不语和陈雪也不见了踪影,这让徐元担心无比。

原本以为相互抓着手不会迷失,现在看来,这桥似乎没那么简单,但根据自己的经历,徐元猜测应该也性命无忧。

在幻境之中得到的信息,似乎让徐元补全了自己的身世记忆,最后那句“十年之后”似乎让徐元明白了为何自己的便宜老爹会突然消失。

自己的母亲似乎身份很不简单,一个打手都如此厉害,这得是多么强大的一个组织?

看来,自己目前的实力还是太低了,至少目前做不到向自己老爹一样架着飞剑来去自如,也就勉强能在文昌镇这屁大一团的地皮上呼风唤雨而已,出了文昌镇,连个屁都不是。

而且,典剑楼的命途也似乎不是那么一帆风顺,不然徐元在幻象中见到的应该是一个鼎盛的典剑楼,高阁粟楼,三千弟子才对!然而并不是,徐元见到的仅仅只有一块残破的石碑。

所以,在三大派之前,应该还有人对典剑楼进行过惨无人道的屠戮!至于是谁,徐元不好说,或许是自己母亲的势力,或许是其他人!

原本徐元以为典剑楼的传承十分的短暂,区区不过百年而已,但现在徐元觉得,此事过后自己有必要好好去研究一下典剑楼的历史了!

目前,却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眼下这诡异的桥可是把自己给困住了。

没有犹豫,徐元再次辨识了一下方向,朝前踏出一步!

“轰隆!”

一声声异响再次在徐元的耳边炸响!

“卧槽,还来!!”

徐元高喊出声,眼前的景象又是一转,身下的桥面再次消失。

“这踏马又是哪儿??”

看着眼前的景物,徐元懵逼了!

大片大片的云彩飘荡在四周,一快快巨大地面凭空悬浮在云层之上,不时的有神鸟异兽掠过,处处流光溢彩,神光闪烁。

徐元抬头,恍然发现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云层之上,矗立着一座高大的牌楼,巨大的牌匾之上,刻印着几个让人眼晕的金字,“南天门!”

牌楼之下,分立着四个巨大的金甲身影,手持着各式宝具,神威凛然。

“仙界??”

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徐元惊悚了起来,这不就是蓝星的神话传说中,跨入仙界的大门吗?那四个金甲身影不就是传说中的四大金刚么。

此四神者号持国、增长、广目、多闻,司职镇守天门,任何想要擅闯天庭或思凡下界者都必须先过这一关。

“为何我会到这里??”

徐元想不明白,先时的幻境和自己身世有关,这还能说得过去,这一次却到了这个完全只存在于神话中的地方,自己前身只不过是个凡人,如今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修士,完全跟这地方不沾边啊!

“难道……”

徐元心中升起猜疑,还没当他完全明白过来,南天门内传出阵阵喊杀之声,徐元一惊,猛然抬眼,四大金刚已经转身飞进了南天门内。

一道怪风凭空而起,将徐元也跟着送了进去。

“牌灵!!你一个连神位都没有的小小散仙,何敢触犯天威?还不束手就擒更待何时?”

杀声中,一玉面金甲者缓步而出,手中拖着一顶金塔,面容冷峻,一手扶着颀长黑须,声威正严。

“呵哈哈,天威?尔等欺我低微,唤来呼去,似如仆从,为了修行吸我气运,取我功力,朗朗天道,竟也藏污纳垢,天威!!何在??”

兵甲之中,一黑衣黑袍者眼神冷厉,盯着众兵将,放声狂笑。

“放肆!小小散仙,大放厥词!众将何在?”

听得托塔天王的话,左右兵甲齐齐的呼喝了一声,声威震天。

“给我拿下!”

托塔天王随手一指,左右兵丁齐出,呼喝着围攻向中间的牌灵,兵甲之中恍然走出一巨汉,手持两面漆黑巨斧。

“兀那小厮,还不束手,爷爷一板斧下去,便将你化作齑粉!”

“哈哈!狂妄自大!众将之中,就你修为最差,竟也有脸放这种豪言??”

牌灵不屑的嗤笑了一声,羞得那神将满面通红,涨红着脸,两斧头抡了起来。

“四王,给我出来!”

眼看着巨斧落下,牌灵狂呼了一声,身周亮起四道红黑光亮,光亮之中,分别踏出一道身影,头顶王冠,身披漆黑重甲,手中持者各式兵刃。

“当!!”

一柄巨大的狼牙重锤迎向巨斧,狠狠的撞击在一起,震天的巨响翻起一阵阵狂烈的气浪,刮向四周,诸多兵甲被劲风刮得齐齐往后倒退。

那巨汉亦在这巨大的力道之下往后连退三步,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景象。

“主人!!”

从红黑光芒走出的四人齐齐叩首,嘴里恭敬的呼喊到。

“黑桃,你的实力怎么这么弱?怎么连巨灵神都摆不平?”

牌灵没有理会其他人,盯着那手握狼牙巨锤半跪在自己身前的黑影说到,言语中颇有不满之意。

“主人,您忘了之前这帮神仙是如何吸取你的功力了?那可都是吸的我啊!”

黑影言辞中抱着些许惭愧。

“罢了!今日就让你们杀个痛快吧!”

牌灵摇了摇头,缓缓一抬手,将四人从地上拉了起来,看着再次围拢过来的兵甲,心中泛起了一阵失望,对天道的失望!对正义和公允的失望!

“万牌其动,兵甲显身!!”

牌灵双手缓缓托举,一道道红黑色双色的方形牌突兀的升起,飘荡在半空,遮天蔽日。

“噗通!”

方形牌中,突然跃下一名浑身重甲的兵士,重甲之上刻印这一个巨大的红色A字。

“噗通噗通!”

一连串重物落地的声音响起,一名名重甲兵士从地上站了起来,手里举着寒光闪烁的长枪,重甲之上,刻印着不同的数字和字符,纷纷与周围的天兵对峙了起来。

卷一 飞楼极乐 第一百六十九章 双王【求订阅】

“杀!”

不知是谁震天的狂呼了一声,仿佛拉开了厮杀的大幕,金甲天兵和牌灵的甲兵冲击在了一起,南天门内杀声震天。

一瞬间诸多的兵甲灰飞烟灭,化作一缕缕残魂消失在天界,惨叫声四起,徐元呆呆的看着这一幕,心中震撼。

他终于明白了,这是牌灵的记忆。

牌灵没有撒谎,他真的曾经是天界的神!不过是没有神位而已。

两班人马互相战做一团,众天兵的实力显然比牌灵的兵士高出许多,长枪齐动,各种神异的手段齐出,杀得牌灵的兵士节节败退,收缩成一团,只勉强将牌灵护卫在最中间。

徐元看得真切,所有的兵甲都是牌灵的实力显化而来,所以看似很多人,其实都是牌灵一个人在战斗,而且牌灵显化出的兵士,比之天兵天将的数量少了太多,敌不过很正常!

只是这样下去,牌灵必败无疑!

“泼皮!”

先时被打退的巨灵神,此刻神威大显,张嘴大骂了一声,冲在队伍的最前面,手中的两柄重斧左右开弓,将牌灵显化的兵士剁成一缕缕灵气,最后被其吸收。

牌灵紧紧的瞪着巨灵神,他这是在抢夺牌灵的灵气!目眦欲裂的牌灵双手再次抬了起来,双掌齐出。

“寂灭之火!”

随着牌灵的动作,一道道火焰喷涌而出,瞬间将整个天空布满,浓烈的火焰开始烧着起来,周围许多来不及躲闪的天兵被包裹了进去,无力的发出几声惨嚎,消失于无形。

更多的火焰似道道翻卷的火龙飞扑向正在疯狂杀戮,大喊大叫个不停的巨灵神。

“小心!”

托塔天王见势,一脸凝重,硬着头皮提醒到。

巨灵神脸上懵了一下,试图躲避,然而他那魁梧的身形却让其显得动作有些笨拙,由于其又冲在队伍的最前面,本想往后退步的他此刻尴尬的被堵在了最前面。

烈焰袭来,巨灵神只来得及提起自己的两面板斧,架在自己的面门上,便被火焰包裹了进去。

“啊!!”

火焰之中,传出巨灵神的咆哮,只见一柄重斧狠狠的劈开火焰,露出他那高耸的身形,此刻他哪里还有半分宝相庄严的形象,浑身漆黑,发丝焦糊,散发着一阵阵怪异的味道。

“魔头,休得猖狂!”

四大金刚也加入了战斗之中,只见广目天王单手一甩,法宝辟火罩丢出,将众天兵天将护在其中。

托塔天王面色一沉,手中宝塔飞出,将所有的火焰给吸进了宝塔之内。

呵,这就被归为魔头了!

牌灵淡然的看着众人,“是的,我就是魔头,但凡不遵从你们意愿的人都是魔头!”

牌灵冷冽的回了一句,单手伸出,对着一名靠近的天兵,虚空一抓,“生命掌控!”

那天兵猛地脸色一窒,感觉到自己的心脏似乎被一只大手死死的掐住,脸上露出惶恐的眼神,求助般的看向自己周围的其他人,仿佛是在求救。

“噗!”

牌灵的手指狠狠的握在了一起,那天兵猛然喷出一口鲜血,脸上爬满了绝望与不甘之色,悠悠千载岁月,经历了多少劫难才修得正身,上得仙界,做了一名普通的天兵,还没来得急爬得更高,就这样葬送了道行。

“死亡,可怕么?”牌灵脸上默然,没有丝毫表情,正如众神对待他一样,他也残酷的对待着这些想要他命的天兵天将。

说着,牌灵的双臂再次举了起来。

随着牌灵的动作,两道巨大的光亮升起,形成两道方形牌,正中间形成一道漩涡,两道恐怖的气势冲天而起。

“踏!”

一只穿着重靴的脚从漩涡之中踏出,地面纷纷龟裂,风云色变,似有毁天灭地之能!

“双王归为!”

牌灵的口中奋力的呼喊出声!

徐元瞬间明白过来,牌灵这是在召唤大小王,是纸牌中最大的级别,自然也代表着牌灵最强的力量。

相传,纸牌是华夏人的发明,所以牌灵会出现在道教神话之中,徐元并不奇怪,只是牌灵显化出的这些兵丁,身上的披着的重甲有些中西合璧的意思,看得徐元是心头涌起一阵阵血统不纯的怪异感觉。

随着牌灵的呼喊,两道巨大的身影从漩涡之中踏出,一人浑身白甲,另一人浑身黑甲,头上顶着十分华丽的皇冠,浑身流转着一道道微小的纸牌,仿佛如牌灵一样,身具操控万牌之能!

“我主!!”

两个巨大的身影齐齐的呼喝,声音甚至盖过了万千天兵的喊杀与怒吼。

“杀光他们!!”

牌灵神情睥睨,目光如剑,说话间,便给众仙判了死刑,双王听得牌灵的命令,手中幻化出一柄柄兵刃激射向周围。

巨大的威力在周围炸响,成片的天兵在爆炸中化作一缕缕天地灵气飘散。地上只留下寒光四溢的长枪。

“猖狂过头了!”

托塔天王见势,哪还容许牌灵如此杀戮下去,手中的宝塔再次飞出,悬自高空,一圈圈的胀大,增高。

“快跑啊!”

一旁的徐元情不自禁的喊了出来,甚至忘记了这只是幻象而已。

这一幕徐元再熟悉不过了,想当初托塔天王就是这么对付猴子的,然而他的声音,牌灵根本就听不见!

巨塔重重压下,将牌灵及他的兵丁全都笼罩在内,双王的手臂纷纷高举,一下子拖住塔底,试图不让其落下。

那宝塔可是真正的天界灵宝,岂是由牌灵幻化出的双王能够抵挡的,只见双王的手臂一曲,一阵令人牙酸的骨裂声想起,双王脸上纷纷露出了痛苦之色。

“我主,快走!”

双王果断的催促!

“哼!走得了吗!”

托塔天王冷哼,单手往下一压,那宝塔随着他的动作狠狠的落了下来,将所有的兵丁以及牌灵全都压进了塔底。

见到这一幕,徐元无奈的摇摇头,即便这只是幻象,徐元仍感到唏嘘不已,他知道这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实。

“哈哈哈!蝼蚁安敢挑衅天威,这就是下场!”

托塔天王笑了,众将笑了,一招手将塔收回手中纷纷打道回凌霄宝殿邀功去了!

徐元原本以为这就结束了,但眼尖的他突然发现,那宝塔飞回只是,塔底突然掉落出数片微弱的金光,直直的透过坚实的地面,穿过云层,不知落向了什么地方。

卷一 飞楼极乐 第一百七十章 三境【三更,求订阅】

徐元知道,那金光便是牌灵的魂魄碎片,其中有一块,此刻就在自己的身体里,其他散落的金光,正是自己要找寻的东西。

徐元瞪大了眼睛想要看清那金光掉落向何方,但金光在云层中穿梭,时隐时现,怎么也看不真切。

巨大的吸力再次出现将徐元吸进了漩涡之中,消失不见。

“又回来了!!”

徐元看着脚下的桥面,苦笑了一声,自己不断的在幻境中穿梭,经历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但都不是什么美好的结局,看得徐元揪心无比。

两次幻境,仿佛已经透支了徐元的所有精神力,头痛欲裂,这桥一步一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徐元有一种即将被榨干脑力而死的错觉。

恍惚间,徐元似乎发现自己的身形又凭空往前移动了数米,因为他已经能够透过雾气看到对面的河岸了。

“唉!”

徐元无奈的叹息一声,浑身灵气运转,灌注双腿,身法一展一个阔步跃出,他想凭借自己的修为一步越过桥面,到达对岸。

然而,事实证明,理想通常都是十分美好的,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徐元阔步而出,还未落地,只觉双脚一麻,灵气消散于无形,身体极其迅速的落回了地面。

“卧槽!”

徐元内心涌起一阵想要骂娘的冲动,这特么算什么?防作弊吗?

“轰隆隆!”

刚落到地面,徐元还没来得及站稳,那异响便如期而至,在耳边炸响,徐元整张脸都扭曲了起来。

周遭的环境再次变化,而这一次……

看着眼前的景象,徐元激动得浑身颤抖了起来,甚至鼻腔中有一丝酸涩。

出现在徐元眼前的赫然正是他最熟悉的场景,一栋栋水泥堆铸的高楼,一排排爬行在柏油路上的汽车,拖着滚滚的烟尘。

徐元眼中挂着震撼,这里正是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小区。

徐元习惯性的迈步,想要进入曾经居住的楼道,但却仿佛撞击在一面气墙上,被弹了回来,他这才恍然想起来,自己只是在幻境之中,一切都只是幻象而已。

“果然,回不去了吗?”

徐元低声的哀叹,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在这里已经死了,如今正以另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方式活在另外一个世界。

徐元忽然冷静了下了,他还是他,但他已经不是原本的他!

忽的,一阵怪风吹拂而过,卷起徐元直直的撞向那厚实的小区楼,在那令人无助的怪风之下,徐元只能双手一抬,护住自己的脑袋,以防自己的脑袋被狠狠的撞在墙面上。

但,让徐元讶异的是,自己竟然犹如一缕魂魄,竟然穿墙而过,直直的往楼层之间飞速穿过,直到停在那熟悉的房间。

“哎哎,快扶我一把,快呀!我被人钓鱼了!”

房间内,一个猥琐的身影蹲坐在电脑前,耳朵上扣着耳麦,嘴里不停的对着屏幕不停的高喊着。

“卧槽,元子,这种垃圾钓鱼手段你也上当?”

耳麦中传出一个十分鄙夷的声音。

“你说个瘠薄,劳资落地啥也没捡到,就一把手枪,连子弹都没有,我不赌一把还怎么吃鸡?”

电脑前的徐元操控着鼠标和键盘,控制着人物在地上爬行,一名队友放倒钓鱼者,赶来扶他,然而却被对方队友用狙击爆了头!

片刻,两具尸体躺在了一块儿。

“元子,你个坑逼!!害死我了!”

“蛤??这能怪我?”

徐元反驳了一句,突然觉得腹中疼痛,慌忙说道,“等会儿再开,我去上个厕所!”

看着这熟悉一幕,在一旁化作虚无一片的徐元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觉,自己正特么在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死亡!!

“真特么狗血!!”

大概这个世界最滑稽的事情就是,自己死了还得再眼睁睁的仔细看一遍自己死亡的整个过程吧!

果然,那徐元飞速的抓起电脑旁的卷纸狂冲向了厕所。

化为虚无的徐元亦是被怪风送了进去……

蹲坐在马桶上的那个徐元,扶着墙壁,整张脸扭曲在一起,痛苦的一阵嗯嗯,随后马桶内传来一阵阵炸弹落水的声音。

虚无的徐元猛然捂住了鼻子,虽然他根本就闻不见,但依旧下意识的将自己的口鼻给捂了起来。

忽的,虚无的徐元被一阵金光刺得睁不开眼,眯缝着眼睛抬头,一道金光破开天花板,直直的掉落到了正蹲坐在马桶上释放灵魂的徐元脑子上。

马桶上的徐元仿若触电一般,猛然从马桶上跌落,甚至裤子都没来得及提,便以脸刹车的方式趴伏到了地上,一动不动。

虚无的徐元看着光屁股趴在地上,还带着一点点诡异黄秽之物,差点一口吐了出来,很想一脚踹在自己的屁股上。

随后,厕所内出现了一道诡异的黑色漩涡,一道道雷霆凭空而生,疯狂的击打在光溜溜的屁股上,仿若一只只手爪,从徐元的身体内撕扯出一道虚幻的灵魂。

雷霆收缩,迅速的带着徐元的灵魂缩进了漩涡之中,一切归于平静,只留下杂乱的卫生间,炸裂的马桶以及屁股焦黑一片的徐元。

“牌灵!!你特么的给劳资出来,别再装死了!!”

看到这里,徐元整个人都疯了,自己招谁惹谁了,凭什么要受这样的委屈!拉屎也是一种错误吗,凡人没有人权吗?

讲道理!

穿越就穿越,凭什么要弄那么多雷电劈自己的屁股?死人没有尊严啊!!

弄那么大动静,生怕别人不知道吗?这夜半三更的,人家明天还要上班呐!

但,无论虚幻的徐元如何的努力哀嚎,如何的破口大骂,牌灵依旧一片沉寂,并没有任何的回应,甚至连一丝悸动都没有。

徐元就这样呆呆的定在原地,看着自己的尸体,心中既感觉滑稽,又感到悲伤,三天!!三天了,蝇虫已经开始亲吻自己的肉体,竟然没有一个发现自己已经死了!

“什么瘠薄人生!可悲!人间不值得!!”

徐元崩溃的开始诅咒起来,忽的听得门外响起一阵破门的声音,片刻,一个中年妇女疯狂的冲了进来,看到卫生间的景象,双脚一软,一屁股做到地上!

“儿啊!!我的儿啊!!”

“妈……”

一旁虚无的徐元,缓缓伸出手想要将那妇人扶起,但却被一道无形的气强给弹了回来,徐元不信邪的疯狂扭动,撞击!

然而无论他如何!那气墙依旧纹丝未动!

卷一 飞楼极乐 第一百七十一章 融魂【四更,求订阅】

看着那熟悉的憔悴面容,徐元很想冲过,一把抱住那个可怜的妇人,将她扶起来,告诉她自己没有死,自己活得很好,而且已经变得很强大。

然而,他不能,他做不到,他无能为力!

他和蓝星之间存在着一道无形的气墙,隔断了他所有的努力,阻断了他所有的动作!

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后面冲过来的几个人将自己的母亲扶起来,看着自己的尸体被人抬走,看着一切归于平静!

随后,他自己也被漩涡抽离了这个世界。

一阵剧烈的眩晕感传来,徐元知道,自己离开的时间到了!

最后再留念的望了一眼那依旧在失声痛哭的妇人,徐元心中堵塞,万般言语只化作低低的一声“保重!”。

………………

再次回到桥面,徐元已经双膝跪在了地上,双目充满了血丝,幻境在疯狂的消耗他的精神力,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快要炸裂了。

那种想要自己敲破自己脑袋释放压力的难受,让徐元一头重重的撞在了地面,随后整个身子萎靡的蜷缩在地,眼前一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此刻,徐元的脑袋里面嘈杂无比,两个声音在不停的争吵。

“你是谁?”

徐元睁眼,看着周围一片虚无,星星点点的亮光围绕在四周,分明是进入了自己的识海之中,刚一睁眼,便有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

“我是徐元,你是谁!”

徐元见到眼前有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影子,正冷厉的看着自己。

“草泥马,我才是徐元,你不是,赶紧给劳资滚出去!”

那人影骂了一句,眼光中放出狠厉与嗜血,单手一抬,手中瞬间凝出一柄长剑,剑身散发着幽冷的寒芒,不时的有一道血光从剑身上闪过,这把剑,徐元是如此的熟悉。 …

↑ 返回目录

← 返回《史上最贱boss》详情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