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战争领主》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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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惊蛰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细密的雨丝落在淡青色的瓦片上化为丝丝朦胧的水汽,赤云帝国位于中原的国都赤龙城浸润在今年的第一场春雨之中竟也展露出了一丝独属烟雨江南的秀色,蓦然间,远处大相国寺清越的晨钟声响起,眨眼间便顺着雨雾传遍了整个帝都,这座号称八荒争凑,万国咸通的雄城也似乎在一瞬之间便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自太祖斩赤蛇起义、东征西讨打下了偌大一片江山后,定都于这位于黄河中游的赤龙城已有六百余年,如今是帝国最好的时代,外有虎贲猛将溃四海之贼虏,内有法家拂士树百世之王畿,帝国的国力之强让四方蛮夷皆为之屏息;但同时如今也是帝国最坏的时代,庙堂之上有世家门阀把持朝纲****擅权,江湖之远有乡绅豪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每逢灾年更是民不聊生义军四起。
当然方翎觉得这些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想做一个混吃等死的米虫,每天看看书睡睡觉,等年纪到了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生几个孩子传宗接代,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但是命运显然不准备就这么简单地放过他。
占据了赤龙城城北最好地段的湮天侯侯府中,方翎正跪坐在一个身穿大红色锦袍的传旨中官面前,他很清楚,自己这十多年的米虫生涯看来是要告一段落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惟治世以文,戡乱以武,而君实乃朝廷之砥柱,国家之干臣也,乃能文武兼全,出力报效讵可泯其绩而不嘉之以宠命乎?今有边地FF县初归王畿,非卿之才不可教化,特授湮天侯世子方翎男爵勋衔,封地天水郡FF县食邑千户,非有诏不得擅离,钦哉。”
那生得白白胖胖的中官宣旨完毕后毕恭毕敬地躬身将那卷明黄色的圣旨递向跪坐着的方翎,但见半晌没人接过,不由有些诧异地低头看去,却见那位声名狼藉的世子殿下此刻已经不知神游去了哪里,当下不由暗叹一声,那湮天侯方蓝一代天骄,奈何虎父犬子,谁曾想这位嫡亲的长子竟是个傻子。
一岁还口不能言,到了三岁湮天侯正妃病逝前方才叫了她一声娘亲,而后到六岁启蒙时,湮天侯府的大管家遍寻京中名师也没能让他开口说话,最后还是湮天侯拉下脸请来了当朝三公之首的颜太傅,一番长谈后,这位曾经教授过一位帝皇无数龙子龙孙的当世鸿儒留下了一个“讷”字便摇头离去,此后湮天侯世子愚鲁之名便不胫而走,不仅帝都人尽皆知,甚至在被湮天侯征讨过的莽荒、瀛洲等化外之地都传为笑谈。
此番这位世子殿下被在外领兵镇压莽荒的湮天侯亲自上表送去了数千里外的FF县屯边也被人看作是他彻底放弃了这位嫡长子的信号,毕竟他那位侧妃王氏诞下的小公子如今已经到了启蒙的年纪,本就聪明伶俐,更听闻遗传了湮天侯强悍的武学天赋,再加上有势力雄厚的母族撑腰,将来继承湮天侯之位还不是顺理成章,至于这位比称作帝都顽石的世子殿下自然是该有多远滚多远,不要在眼前让人看得糟心碍眼了。
想那天水郡距帝都足足四千里之遥,即使是寻常罪官被发配到边远军州往往也到不了那里,一位自小锦衣玉食的天侯世子在那个沙盗马贼比黄沙还多,莽荒诸部的袭扰比洗澡还勤快的地方能活过一年半载就是他的造化了。
这位在禁宫中已经算是个人物的中官也觉得自己没得和一个将死之人置气,眼看方翎继续发着呆,便将圣旨郑重收进大袖之中,摇了摇头便转身离开了这间小院。
而当关门声响起,正犹如泥胎木雕一般的方翎脸上方才露出一丝苦笑,天水郡FF县这地方也确实是够远的了。
六百年前社稷定鼎,太祖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八十一郡,而方翎如今的封地FF县就是在九州边陲的凉州天水郡,而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FF县六百年间起码在赤云和莽荒诸部之间易主了上百次。
就在上个月,征西大将军顾明棠领兵西进,阵斩两万余莽荒回鹘部精兵,收复凉州十三县,朝野震动,而那FF县便名列其中。
不过可想而知,经过那穷凶极恶的回鹘人常年剽掠,同时又作为数万人厮杀的战场,那FF县的居民只要不是死人应该都逃去了其他地方,至于FF县原址怕是想找到块完整的瓦片都不容易,这么看来那圣旨中应承的一千户食邑想来只能用官农来充当了。
“教科书式响应屯边令的倒霉蛋那。”摸了摸鼻子,洛云苦笑着站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膝盖。
所谓屯边令是当年太宗年间用来巩固边防的一项恩令,凡国朝勋贵家中无望继承家业的子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上表申请一块边疆封地,由于这申请屯边的多为家族庶子,是以这屯边令也被人称为庶子屯边令。
至于这些边疆封地的大小视申请人族中的勋爵而定,但其位置通常都处于赤云帝国与莽荒诸部的交战地区。
通过耕种铸城的方式形成对这些交战地区的实际占领,而位于那些领地后方的精锐边军则会为这些领地提供一定的武力支援,而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边关地中的领民便是以官农充当。
所谓的官农实际上就是官方农奴,他们原本是拥有土地的农民,但因为各种天灾人祸失去土地后,自觉难以为生时便把自己卖身给官府,从此替官府耕种土地、养蚕缫丝,如此一来虽然所有产出都归帝国所有,但至少还能保留一份口粮不至于饿死。
像三年前河间郡大旱,数月之间便多出了十四万官农,而这些一时间无地可种只能空耗粮饷的失地农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去处便是跟随那些前去屯边的勋贵之子,去边疆为自己和全家谋一条生路。
而在分配为勋贵之子的食邑之后,这些官农即使饿得易子相食也和朝廷再没有丝毫关系,身为领主是必须要负责给这些领民提供口粮的,如此一来,帝国既甩脱了一大笔负担又能获得了一片新的领土、
尽管这些新的封地每年缴纳的赋税极少,甚至可能在一段时间后便会悄然消失,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帝国付出的代价只是些许不值钱的勋贵之子和那些更加不值钱的官农的性命而已,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在庶子屯边令颁布的数百年间,帝国得到了面积相当于数个郡制的领土以及数百位因为屯边有方脱颖而出的能臣干吏,同时还甩脱了数以百万计官农的负担,当年方翎同那位颜太傅长谈时,这位两朝元老对这道屯边令推崇备至,而如今听闻自己也要成为这群屯边者的一员后,方翎心情也不由有些复杂。
十四年前的今天,方翎在襁褓中睁开了眼睛,可能是忘记喝下那碗孟婆汤的缘故,他发现自己竟然还保留着前世的记忆。
那时的他生活在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后工业时代,作为运算辅助工具的计算机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随之衍生出的各种游戏也在网络中大行其道,而父母管束得颇为严格的方翎平时没有太多时间接触那些大型的交互式网游,但却对能独自享受的单机游戏情有独钟。
而在那天一位关系不错的朋友通过一个名为sbeam的游戏平台赠送给了方翎一个名为文明5的游戏,这款由玩家各自控制一国势力发展交战的策略类游戏他可是向往已久了,而根据他之前在少女……上古卷轴中得到的经验,给游戏打入mod即游戏修改模组之后可以享受到更为丰富的游戏内容,而在遍寻国内各大游戏论坛后,他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个发布人不明却号称可以给游戏额外增加一条修炼文明发展路线的游戏MOD。
而即使是方翎这种初心者也知道,文明5的发展方向就是现代社会发展路线的缩影,即一条路走到黑的科技文明,这个近乎完全变革了游戏模式的mod顿时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然而在下载完成后,方翎却发现这个MOD安装地极为缓慢,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趴在电脑前沉沉睡去,朦胧中他好像听到了一个安装完毕的系统提示音,然而再醒来时,他已经出现在了这个名为赤云帝国赤龙城的地方,成为了帝国湮天侯长子,而他这一世的姓名也极其凑巧地叫做方翎。
前世的父母亲人无论再如何想念也已经于事无补,时空的距离以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逾越,而自己这条多出了些许记忆的小小幽魂有幸重活一世莫非在消沉十四载后还要继续这么画地为牢地过上一辈子?
窗外,青灰色的云层中一道银紫色的电光闪过,下一刻,清亮的雷声响彻这方天地,今年的第一声春雷在惊蛰这天如约而至。
正月启蛰,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龙蛇惊而出走之时矣。
望着窗外随着雷声渐渐变大的春雨,方翎已经做出了决定。
第二章 砸锅卖铁
所谓坐而言起而行,下定了决心后,方翎也以惊人的效率收拾起了自己的行礼。
在圣旨颁下之前,自己这一世的老爹方蓝便通过军中传讯的信鸽捎来了一封家信,其中除了些白开水一样的问候话语之外便是告诫方翎如果决定去边地闯荡一番,那么携带的物资价值最好不要超过一千贯。
赤云帝国以铜铸币,一千枚帝国标准的孔方制钱记为一贯,而一千贯钱的购买力即使在赤龙城这样的通都大邑中也是极其惊人的。
在没有天灾人祸的寻常年间,一文钱可以买到一个浇着浓厚肉汁的大块胡饼或是两三个白净暄软的精面馒头,而对于寻常人家而言,买这些东西无疑是有些奢侈的,通常来说,一文钱可以可以换来一升糙米(升:古代计量单位,宋时约为1.34斤),只要稍加碾压一番便可以得到一斤多的精白米和好几两喂养鸡鸭的糠皮。
而一千贯钱如果仅用来购买糙米可以买下整整一万石(1石=10斗=100升=134斤),这足以造成赤龙城市面上米价飞涨。
而赤云帝国奉行********,这么一大笔钱只相当于湮天侯三两个月的俸禄,而若是加上家族各处庄园、商铺的产出,这笔钱倒真的是不算什么,至少方翎不会觉得是方蓝舍不得给自己更多的钱,那么究其原因想来还是要归咎于扶风城周边那无比恶劣的人文环境了。
塞外的马贼沙盗虽然号称多如黄沙,但因为装备破旧和组织散乱的缘故,很少会对受到赤云帝国精锐边军保护的屯边勋贵出手,但和马贼同样在那里活动的莽荒回鹘、党项诸部可不会在意这些。
他们出手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益,如果被他们认为攻领地的收获足以弥补他们在攻击中受到的损失,那么不论你是何等身份都会受到他们潮水一般疯狂地进攻,其中唯一的差别可能是在面对回鹘人时只会被他们砍掉脑袋,而在面对党项人时通常会被他们的擒生军抓去充当牧奴。
而如果不是因为前一阵子征西大将军顾明棠阵斩两万回鹘精兵大锉莽荒诸部气焰的缘故,方翎被准许携带的物资价值恐怕不会超过一百贯。
只是即便如此,对于一个即将拥有一千户领民的领主来说,一千贯钱也并不是很宽裕。
以一户五口人计算,这一千户大约四五千官农他们的口粮在扶风城第一季作物收获之前都要靠方翎提供,以每人每天大约消耗两斤粮食计算,即使这一千贯钱全部用来购买糙米也只够他们吃上四五个月时间。
这也就难怪朝廷这么大方地一下子给了自己一千户的食邑,方翎觉得如果自己是那端坐在崇政殿中的帝皇怕是恨不得把天底下的所有官农全都塞给那些要去屯边的倒霉蛋,毕竟这消耗实在是太可怕了。
为今之计还是尽可能地多带些银钱上路,自己房间里的东西,除了些必要的换洗衣物之外,这些年收藏的把件古玩、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能变卖就都变卖了吧,到时候万一扶风城第一季的作物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歉收,还可以去邻近郡城采购一些,起码不至于让那些领民饿死。
摇了摇头唤来仆人方福,这位老仆还是当年方翎的生母嫁给尚且是一介白身的湮天侯方蓝时一同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在她病逝后便追随方翎左右,而方福也是方翎在这侯府中能够信任的不多的几人之一。
“公子您找我?”
眼看一身皂衣的方福推门而入,方翎将那一包自己的收藏推到了他面前。
“福伯,把这些东西拿去变卖了吧,恩,朱雀大街上前些天新开了一家集宝斋,那掌柜的郑七爷出身晋商大族,是个讲信义的人,把这些东西送去那儿吧,起码不会被压价压得太厉害。”
福伯打开那包裹一件件地查看了一番,愕然说道:“公子这可都是您最喜欢的东西怎么突然就变卖了?这些物件就算带去边地也是用得上的啊。”
轻轻摆了摆手,方翎道:“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带它们做什么,这回是去边地搏命,可不是去游山玩水,多带点钱说不定能多保住几条性命,得了,快去吧。”
福伯嗫喏着还想说些什么,至少准备劝着方翎把那些日常用得上的物件留下来,但见他丝毫没有改口的意思显然是决心已定,也只能叹了口气带着那包裹快步离开了小院。
等福伯离开之后,方翎有些不舍地叹了口气旋即又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只红漆木匣,打开后从里面一共找出了一串白花花的纯银制钱,两锭五两重的银判和一大把散碎银两,如今方翎还未及冠,每个月也只能从家中领到五百文的月钱,这十多年攒下来的积蓄也全都在这里了。
赤云帝国银贵铜贱,一两白银便等于一贯铜钱,而后官家发觉银两携带不便,便命铸币司以白银铸造制钱,其所造银币比起铜钱略厚,每一枚足重一两,商贾外出时若是携带银币比起碎银子虽说没能轻省多少,但挤占的空间相比散碎银两和铜钱来说确实是少了许多,至于方翎前世熟悉的银票,其前身交子目前还仅仅在蜀中益州一带流通,距离风行整个帝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捋着那钱串子仔细数了两遍,这一串银币共四十七枚,再算上那两锭银判和那些散碎银两,加起来差不多有白银一百两上下,而自己的那包珍藏即使被压了价估计也能卖出二百两白银,如此一来这一千三百贯钱至少能支撑那一千户官农活到扶风城第一季作物收获时。
将那差不多七八斤重的白银倒进一个黑布口袋中扎好,方翎又将那红漆匣子仔细藏了起来,便起身离开了自己的小院。
明天就要出发远行,今天于情于理都要去自己那位姨娘那里道个别才是。
第三章 侧妃
方翎的姨娘,湮天侯侧妃王夫人闺名嫱,乃京中豪门王氏嫡女。
除了这些,洛云还记得王家三代之前可是出过一位三公之首的宰相,虽然后来因为树敌太多没能执政几年便黯然退场,但这并没有对王家在赤云帝国的地位产生太大的冲击。
如今京城王氏当代家主王雍依然是世袭罔替的肃国公,在号称帝国粮仓的苏杭两湖一代拥有食邑一万两千户,同时又身兼礼部天官,清贵无比,而王嫱便是这位肃国公嫡亲的孙女。
当年王嫱亦是帝都美名最盛的名门贵女之一,知书达理又家世显赫,是帝都无数勋贵之子追逐的对象,然而她在方蓝尚且只是一军将主时便一眼相中了他,而后听闻方蓝已经有了一位结发妻子时依然不顾父兄家族的反对选择嫁给方蓝为妾,为此本就不同意孙女嫁给一个贼配军的王雍一怒之下几乎将王嫱逐出家族,不过五年后,当这个贼配军一步一步成为帝国武侯第一人时,所有人才知道当年这位王家小姐的眼光是何等毒辣。
虽说在湮天侯正妃病逝后,这正妃之位已经空置了十余年,但侯府中也就仅有她这一位侧妃,如今方蓝常年领兵坐镇幽州,每年仅有正月回京述职时才会回府,除去这段时间之外,整个湮天侯府中的大小事务都由她一言而决,而在七年前为方蓝诞下次子方琰之后,帝都中更是时常有湮天侯会不会废长立幼的猜测传出,而若是真的有朝一日方琰成为湮天侯世子,母凭子贵,王嫱由侧妃转正也是顺理成章的。
不过尽管各种乱七八糟的传言甚嚣尘上,但对于这位姨娘,方翎还是极有好感的。
尽管王家里有些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身为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王嫱性格温柔大方,待人接物也是端庄得体,在侯府的仆役中人望极高,而对于自己这个继子虽然谈不上视若己出,但终究是尽到了一个长辈的责任,对于她,方翎心中只有感激。
轻轻敲响了王嫱的居所听竹苑的房门,片刻后,那位同她一起嫁来方家的侍女红素麻利地打开了房门。
见方翎前来,红素也没觉得惊讶,盈盈一礼后便领着他一同走向听竹苑后的房间,一边走,这位在侯府中地位极高的大丫鬟笑着同洛云道:“大公子您再不来,夫人怕是就要命奴婢去请您了。”
眉头微微一挑,方翎有些疑惑地问道:“红素姐,姨娘莫非找我有事吗?”
这位大丫鬟红素在方翎小时候还曾经照顾过他不短的时间,她脾气虽然风风火火的,但却是个秉性纯良的好人。
此刻听到方翎询问,红素笑着说道:“也不知是哪个多嘴的奴才乱嚼舌头,把您要去扶风城的事告诉了小少爷,结果从早饭过后就一直哭到现在,怎么劝都没用,小少爷最听您的话,先前夫人刚说要请您来哄哄,结果您就来敲门了。”
方翎闻言不由笑着摇了摇头,他那位幼弟方琰聪明伶俐,就是这性格实在是太软了一些。
正想着,两人已经走到了听竹苑厢房前,红素快步上前推开房门,嘴里轻声唤道:“夫人,大公子来了。”
片刻后厢房中传来了一阵轻柔的笑声:“你俩刚进听竹苑声音就传到这里来了,得了,快进来吧。”
女子话音刚落,厢房的大门忽的被从里面推开。
穿了一身湖柳淡绿色的褂子,脖子上挂着一个白银长命锁的方琰眼泪吧嗒地冲了过来。
说起来方翎兄弟俩,哥哥方翎相貌偏向于父亲方蓝,只是受母亲的影响,相貌比起英挺硬朗的方蓝显得柔和了许多,而弟弟方琰的相貌则更随王嫱一些,若是忽略了他那两个总角发髻便完全就是个女孩子了,此刻方琰一张漂亮的小脸蛋上满是泪痕,一双黑亮的大眼睛更是肿得像桃子一样。
方翎笑着蹲下身体将幼弟抱了起来,掏出手巾抹干净了那张小脸上的鼻涕和眼泪,看着抽抽搭搭的方琰不由笑着问道:“怎么哭成这个样子?”
吸溜着鼻子没有回答方翎的问题,方琰带着浓浓的哭腔问道:“哥你真的要走了?”
“不错,学子自当负笈游学,这些年我读了万卷书,自然也该行万里路才是,我虽然没有去游学的机会,但是去边关也是个不错的选择。”笑着摸了摸方琰的脑袋,方翎笑道:“皮卡怎么叠我可都交给你了,后院柴房里我还给你留了七八个陀螺还有我那两盒的石弹珠也都在那,足够你玩上好一阵子的了。”
自打重生在这个世界,没有了手机电脑的陪伴,方翎闲得发慌时倒是重拾了父母那代人小时候的游戏,打弹珠、摔皮卡、打陀螺、配合上从网络时代获知的各种花样玩法,对小孩子可是拥有极大的吸引力,也是在那个时候原本关系只是一般的兄弟俩渐渐成了最好的玩伴。
“就不能不走吗?”紧紧揪着方翎的衣襟,方琰可怜巴巴地问道。
“琰儿不要胡闹。”没等方翎回答,厢房中一个正处于花信之年的美貌少妇缓步走了出来,少妇身着一袭淡黄色衣裙,落落大方的娴静气质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见方琰抓着方翎的衣衫不放,不由浅笑着训斥道。
笑眯眯地看着方翎抱着方琰动作有些别扭地行礼问安,湮天侯侧妃王嫱笑着从他怀里接过方琰,将他二人叫进了厢房中,在侍女红素煮茶的空隙,王嫱低声问道:“翎儿你真的决定去边地闯荡了?”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
方翎笑着说了句俏皮话,没想到却让王嫱露出深有同感的神色。
轻叹一声,王嫱低声道:“倒是话糙理不糙,你从小就是个有想法的孩子,出门在外不比家里,我一个妇道人家也帮不上什么忙,听闻塞外黄沙漫天,白日犹如酷暑,夜晚如同深秋,刚好前阵子老爷在辽东郡巡防时猎了头大虫,皮毛硝制后已经送回了府上,我就给你做了件大氅,你去那扶风城的时候千万记得带上,到时候既能当衣服也能当褥子。”说着从旁边取过一个托盘递给了方翎。
这片好意自然是没有拒绝的理由,谢过王嫱后,方翎双手接过了那托盘,辽东郡的大虫就是东北虎,这种全世界体型最大的猫科动物方翎之前只在电视机和动物园里见过,如今猛地得到了一身真正的虎皮大衣,心里不由感觉有些古怪,不过塞外昼夜温差大那是出了名的,一旦不小心生了病,在那个缺医少药的地方说不定就会丢了小命。
而见方翎干脆地收下了大氅,王嫱看了一眼抱着方翎大腿嘴巴已经撅得老高的方琰笑道:“得了,我也不在这啰嗦招人厌了,老爷从身边给你调了一营的亲卫助你在塞外站稳脚跟,算算时间大概明早就能到赤龙城,你们哥俩趁这段时间最后聚一聚吧。”
方翎眉头一挑,能成为湮天侯方蓝亲卫的可想而知不论战斗力还是忠诚度都是无可挑剔,而这样一营精锐竟然会被送来作为自己的私军?
当下方翎连忙询问道:“姨娘,不知父亲的那营亲卫究竟是?”
“上回老爷送回来的家信好像说了是玄甲军的戊辰营。”
玄甲军……方翎不由心里一跳,自己老爹的手笔可真是够大的了。
第四章 玄甲军
陪着方琰好好地玩了一个下午,而直到回到自己的小院时,方翎依旧在想着自己的那支私军。
玄甲军……那可是整个帝国或者说全天下最精锐的一支军队了。
赤云帝国军制以十人为一伍,百人为一营,千人为一卫,万人为一军,而玄甲军人数最多时也没有超过两万人。
选用产于河曲一代最善于负重的青塘战马为坐骑,玄甲军人马皆身披黑色重甲,作为大军的箭头冲锋时更是所向披靡,而想加入玄甲军最少也要拥有凡境六品以上的实力,否则在披上那重数十斤的山纹甲后根本无力挥动数米长的骑枪。
现如今天下修炼者共分超凡、通灵、归真、破虚四大境界共三十六品,而凡境六品以上的武者晃手间就有两三百斤的力道,这样的强者若是放在寻常军团中足以作为一营校尉,而想加入玄甲军这还只是众多的要求之一罢了。
身为玄甲军士卒必须擅长使用强弩、马刀,并对兵法拥有一定的理解,而极高的选拔标准也造就了这支军队无比强悍的战斗力,在与幽燕一线莽荒王族契丹部的长年战斗中,玄甲军早已证明了自己是帝国唯一一支能正面重创同等数量契丹皮室军的军队。
而方蓝把这样一营悍卒派到自己身边未尝不是对自己的一番考验,毕竟若是连他们都降服不了那就更不谈和回鹘、党项人周旋了,若真是如此不如趁早从扶风城回来,毕竟丢脸总比丢掉性命强。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从今往后怕是真的只能作为米虫过一辈子了,想了想侯府外广阔的天地,方翎躺回到自己的床上,心中满是期待。
……
所谓一场春雨一场暖,昨天一场酣畅的春雨不仅消解萌芽中的春旱,连带着阳光都比先前温暖了许多。
赤龙城北城也有着官城的别称,这里的众多宅院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主人是京中各部臣僚,其中还有好几位动动身整个帝都也要抖三抖的大人物,而今日一众大宅院的仆人们如往常一般起了个大早,伺候了老爷上朝后正要各司其职开始一天的工作,忽然发现这北城最顶尖的大宅门之一湮天侯府大门洞开,附近宅院的一众仆役不由一惊,这可有些了不得了,能让湮天侯府打开大门迎来送往的客人怕是至少也得是六部天官那个层次的实权大员吧,可那些大佬如今可都在崇政殿朝会忙着操办三年一度的取士正科,又哪里有空来湮天侯府拜会。
而就在伸长了脖子等着看热闹的仆役越聚越多时,一架用结实坚硬的促榆木打造的四轮马车被两匹皮毛黝黑发亮的青塘良驹拉着停在了湮天侯府门口,紧接着以一位鹅黄色衣裙的美貌少妇为首,呼啦啦的一大群人从府中涌了出来。
一众仆役对这位邻居也是极为熟悉,那美妇正是湮天侯侧妃王氏,那正被她一手牵着,眼泪吧嗒的小男孩想来就是方家那位聪明伶俐的二少爷方琰了,而当仆役们看到正站在两人身旁的那个白衣少年时心里不由同时喝了声彩,好俊的小后生。
那少年人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面容清秀柔和,一双漂亮的眸子里还噙着三分笑意,由于还未到及冠的年纪,长发只是扎成了个发髻后用一枚白玉簪子固定着,看上去却显得格外潇洒风流。
但见那位天侯侧妃拉着他的手仔细叮咛嘱咐着什么,一众豪门仆役心里不由打了个突,这少年人莫不是湮天侯家的那个傻子吧。
他们身在豪门消息自然也是格外灵通,早已知道今天那位湮天侯世子就要出发赶去那扶风城屯边,这事家里的老爷可是当成个笑话来说的,其中有些性格格外促狭的还在瓦市子开了盘口,赌这位世子能在边关活上多久,据说一夜间便收拢了银钱无数。
如此精彩的人物真的会是个傻子吗?这一刻附近所有的豪门仆役心中同时闪过了这个疑问。
不远处那些围观群众方翎倒是看在眼里,不过此刻他可没有心情理会他们的想法,好不容易安抚好了眼泪哗哗的方琰,方翎对着眼眶也微微有些泛红的王嫱长揖至地随即转身上了那架四轮马车。
那驾车的是老仆人福伯的长子方勇,此番便是由他随同方翎一起远赴边关,冲着众人抱了抱拳,方勇呵斥一声,那两匹骏马迈开碎步拖曳着马车缓缓向赤龙城西门行去。
挑开车窗的帘布,望着渐渐消失在视野中的侯府,方翎心中也不免有些怅然,不过很快他便收起了愁绪,开始打量起了街道两旁的风光。
说来也是有意思,寻常大家闺秀偶尔还会戴上幕离在丫鬟的陪同下出门游玩,而方翎却真正称得上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身为现代人原本自然是对赤龙城内的风貌满心好奇,但在幼年偶尔获准出门时也有护卫明里暗里地随行,而在方琰降生后,为了防备某些有心人,方翎身边的护卫力量更是增加了许多,如此一来又哪里还能玩得尽兴,长此以往方翎索性就安心待在家里,通过侯府的藏书倒也有了些不出门而知天下事的感觉。
一路上叫卖的商贾,牵着骆驼带着褡裢的色目人乃至沿街商铺那些古色古香的招牌都让方翎看得津津有味,马车轻快地走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到了赤龙城城西的大梁门,而方翎的那支私军便是等候在大梁门外,只是眼看着就要出城,方勇却将马车缓缓停了下来,方翎不由有些疑惑,正要开口询问时,方勇低声对车厢内的方翎道:“公子好像有些情况,您要不要来看看?”
眉头微微一挑,方翎撩开车窗上的布帘向外看去,却是一个看上去约莫十六七岁,穿了一身玉白色锦衣的英俊少年人正摇着手中的洒金扇带着一众拥趸仆役站在了马车前的不远处。
望着那人一脸玩味揶揄的笑意,方翎不由咧了咧嘴,自己这混得可真是够惨的,远去塞外九死一生,没有友人吟诗赠别也就罢了,唯一一个送行的还是来找茬的。
第五章 前代宿怨
王家号称京城清贵第一,族中虽有姨娘王嫱那样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但满肚子坏水的斯文败类也不是没有,像此刻方翎面前的这位王璞就算一个。
出身王氏长房嫡宗,也是自家主王雍的嫡长孙,王璞从辈分上算起来应该是王嫱的堂侄,但这位小小年纪便薄有才名的贵公子可丝毫没有王嫱那样的容人之量。
身为帝都顶级勋贵之子,王璞和方翎一样是有资格进入专为龙子龙孙开设的太学中读书的,虽说仅仅是太子伴读的身份,但不论是那些太学的五经博士们还是偶尔去太学讲课的老太傅颜梵都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怠慢,毕竟那些皇子帝姬除了唯一的一位能坐上那紫宸殿的宝座之外,其余的能成为一介闲散亲王安度余生已经算是幸运了,但这些勋贵之子将来不出意外的话可都是会成为执掌帝国一方权柄的大人物。
而对那些有望继承大统的皇子们来说,在太学之中也是拉拢这些勋贵之子的最好时机,毕竟同过窗和扛过枪分过赃嫖过娼一样,一起结下的交情还是相当可靠的。
但在太学中时,方翎绝对是个异类。
作为执掌帝国一方战线,麾下掌握近百万帝国最精锐北方军的湮天侯独子,在进入太学的第一天,那些皇子王子的热情程度用苍蝇见了……肉都不足以形容其万一,只是不论是面对那位储君抑或是那几位有望一窥帝位的皇子,方翎都是一脸笑眯眯的样子,也不说话就这么扛着脸看着别人,长此以往也没谁再去自讨没趣了,毕竟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热脸贴冷屁股的事干一次两次也就罢了,一直这样搁谁身上受得了,自此方翎便成了太学一个特殊的存在,没人搭理也没人敢去欺负,毕竟一个木头桩子式的人物从不会得罪别人,家里的势力又大得惊人,谁又会和他结怨,但这王璞偏偏就是这么个异类。
说起来这还是方蓝那一辈人的宿怨,因为王嫱嫁进方家为妾使得方蓝在很长一段时间受到了自觉家风受辱的王家百般羞辱,王家几位从军的旁支族人和姻亲家族也对方蓝颇多刁难。
抢夺军功,克扣粮饷,苦活累活方蓝上,好事喜事他们来,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但方蓝或许真的有所谓大气运在身,不仅没在他人的百般刁难中丢掉性命,反而自此乘风而起,五年之内从一介将主升为帝国唯一一位天侯,而那些上蹿下跳给方蓝使过绊子的王氏族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被他找个由头砍了脑袋。
一时间王家苦心经营多年的军中势力被人连根拔起,而朝中军方的一众大佬无不拍手称快,毕竟你王家要当清贵就好好当你的清贵,手伸得太长可是非常招人恨的,之前没人动手只是因为那些王氏族人职位不高,不值得为了他们得罪王家,而现在有人动手他们自然是乐见其成。
至于损失了一众族人的王家也只能捏着鼻子咽下了这口毒火,毕竟这些族人贪墨军饷确有其事,这种喝兵血的事情做可以但万万说不得,一旦为此向方蓝发难,王家清贵之名也就彻底丢进臭水沟了,不仅如此,王雍虽然憋了一肚子气但面子上还要义愤填膺地把这群败坏门风的败类彻底逐出家族,他们身首异处的尸体也不得葬入王氏祖坟。
而这些人中就有王璞母亲的亲兄弟,而见自己的娘亲哭得死去活来,王璞心中自然而然地对方家生出了浓浓恶意,而见方翎在太学中驳了一众天潢贵胄的面子,王璞顿时准备了一系列手段准备整治方翎一番。
而那些手段说来说去无非就是在凳子上抹浆糊或从凳面下钉钉子让凳面上露出一小截钉子尖扎人屁股之类的幼稚手段,两世加起来也有二十多岁的方翎自然不会拉下脸和一个五六岁的小孩计较,略施手段化解了之后,也没在搭理他,但当王璞得意地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父亲之后不仅没得到夸奖反而被一众长辈请出家法狠狠整治了一顿。
那时候方翎生母已经病逝,王嫱成为了侯府唯一的女主人,而王家则借这个机会开始全力交好湮天侯,至于那些被砍了的族人,不过是些旁系和姻亲族人而已,死了也就死了,让方蓝消了气,缓和两家关系的努力才能生效不是?而在这个关头王家高层又怎么会容许王璞对方翎这位湮天侯世子下手。
而事后在床上趴了半个月的王璞不敢恨自己的老爹更不敢恨自己爷爷,这仇自然就落在了方翎身上,也是在那之后王璞便一直明里暗里地和方翎为难。
而这些天听闻方翎被湮天侯送去塞外扶风城屯边,整个帝都除了得以脱去桎梏的方翎之外就数他王璞最开心了,刚才听闻今日方翎便要前往边地就藩,王璞顿时过节一般地带上拥趸和恶仆巴巴地赶来看他的笑话了。
看着下了马车的方翎脸上挂着的那抹扎眼的笑容,王璞感觉自己的火气又有些控制不住的迹象了,在太学的那段时间,自己费劲心思弄出来整治方翎的那些小机关最后总是不知不觉间便被自己消受了,而那时总是被方翎这个公认地傻子玩弄于股掌之中让王璞一度以为自己才是智商有问题的人。
所以说你一个傻子没事的时候笑个屁啊。
强忍着心头的那一丝怒火,王璞笑道:“愚兄上次见到方家小弟还是今年元日之时,如今数月过后不想却听闻小弟你要前往边地为国守关,你我同窗三载,为兄也无以为赠,只能略备薄酒为方小弟饯行了。”
依然是那一脸如同嘲讽般的笑意,落在王璞眼里更是恨得他险些咬碎了一口白牙。
深深呼吸几次压下了心头的毒火,王璞拍了拍手,一旁的拥趸飞快跑进了大梁门左近一家名为邀月楼的酒肆,片刻后便抱着一坛人头大小大概两斤装的酒坛子飞奔了出来。
看了一眼那酒坛子上的纸标,方翎不由眉头一皱,这王璞可是够坏的,哪家的饯行酒会用上这玉冻春?
如今赤云帝国市面上这玉冻春不出意外是能买到的最烈的酒了,虽然按方翎前世的标准,这玉冻春的酒精度数不过二三十度,但这已经基本是非蒸馏酒能达到的极限了,据传这种美酒陈年窖藏后酒液粘稠如丝,过碗而挂壁,通常只在勾兑后饮用,而王璞拿来的这坛便是这种未经勾兑的酒头原液。
而能随随便便就拿出这种号称一斤美酒换赤金的玉冻春的自然也不会是寻常酒家,这邀月楼的王掌柜当年不到四十岁就当上了吏部左侍郎,距离那号称太宰的吏部天官也仅有一步之遥,堪称前途无量,但后来据说是因为“举止轻佻,私德不修”触怒了当今圣上而被贬至岭南,那时的岭南人迹罕至瘴痢丛生,当地百姓忙时务农闲时为匪,被流放到那里的官员得以生还的不到十之一二,消息传来,这位王侍郎妻妾顿时作鸟兽散,仅有府中一位名唤柔娘的歌伎慨然随行。
三年后,已经结为夫妻的两人蒙大赦得以返回赤龙城,那王侍郎也谢绝了再次入仕的邀请选择经商为生,从此王侍郎变成了王掌柜,这大梁门旁也多了一间邀月楼,每日里丈夫记账邀客,妻子当垆卖酒,夫妻恩爱举案齐眉,也是赤龙城中的一段佳话。
而未经勾兑的玉冻春原液整个赤龙城也只有这位手眼通天的王掌柜才会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当做寻常酒水卖出去了。
一把揭开了酒坛上的泥封,王璞将那坛重两斤的玉冻春原液均匀地倒在两个从店里借来的粗瓷大碗中,笑着将取过一只大碗,王璞道:“方小弟此去不知何年得返,边塞苦寒,胡骑马匪多如狂沙,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小弟出行起居务必谨慎小心,可莫要让这碗玉冻春成你我的诀别酒了。”
说罢一仰脖子将那碗色泽碧绿粘稠如浆的美酒一饮而尽,紧接着王璞的一张脸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脚下也是一个踉跄所幸一旁的拥趸及时上前搀扶才得以站稳身体。
而在被人扶住之后,王璞没顾上自己只是笑眯眯地望着方翎,他敢和一口喝干那一斤烈酒,那是因为他自小在酒缸里泡大,而京城王氏又自诩诗酒传家,家里藏酒丰富,这些寻常难得一见的美酒他本就喝过不少,最重要的是他如今是闲人一个,即使大醉一场后大不了回家好好睡上一觉。
至于方翎,王璞还记得他在参加皇宫元日宴时也是滴酒未沾,显然是不能喝酒的,而这碗玉冻春寻常大汉喝下去也得大醉一番,至于方翎这个既没有修为又没有酒力的公子哥怕是能醉得和死猪一样,而若是他以这幅模样去见玄甲军的那群骄兵悍将,那场景王璞觉得能让自己开心半年。
而按照士大夫阶级的潜规则,这种饯行酒于情于理方翎都是拒绝不得的,而若是那些文采斐然的雅士饮酒之后还会赠给友人一首送别诗,王璞觉得自己没要求方翎作首诗已经很是宽容了。
望着面沉如水的方翎,王璞不由咧嘴一笑,几乎将那盛满碧青色酒浆的粗瓷大碗杵到了方翎的鼻子底下。
“方家小弟,饮胜?”
第六章 诗酒传家
赤龙城西的大梁门附近即使是清晨时分依然是人流如织,而此刻见这边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渐渐地也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赶来邀月楼饮酒会客的士子们。
如今三年一度的正科将近,进京赶考的大批士子也差不多都已经赶到了赤龙城,其中有些身家的士子便会在此时宴请同乡,毕竟能参加礼部会试的考生都有着举人的功名,或许一次两次难以中的,但多来几次说不定就有高中的可能,到时同朝为官,乡党间彼此也能有个照应,像如今朝堂之上大名鼎鼎的青党和江左士子集团其雏形不也就是从一场场乡党间的宴饮中逐渐形成的,而整个赤龙城能供同乡士子聚会最为雅致的地方莫过于这邀月楼了。
此刻眼看有热闹可看,赤云朝人刻在基因中的八卦性格立时发作,一个个功名在身的士子们眼睛发亮地围了过来,几乎将从大梁门进城的道路堵了个严实。
大梁门旁执勤的天武军士卒们皱着眉头看着一众挡路的士子,只能没好气地呵斥着那些准备进城的商贾平民,让他们排好队依次入城,毕竟不论方翎这位天侯世子还是王璞这位国公嫡孙都不是他们能招惹的,而那些进京赶考的大头巾们他们也不敢得罪,自然只能拿这些平民商贾们撒气了。
只是他们可不知道看热闹这个爱好可不限身份,那些挑着青菜赶着猪羊进城的农夫也就罢了,一家生计系于己身没时间看热闹,但那些香车宝马的商贾子弟可是闲人一个,见有热闹可看又哪里肯走,眼看着拥堵越发严重,王璞的笑容也越来越浓,方翎叹了口气接过了那只酒碗。
之前上大学时宿舍聚餐自己虽然喝不过那两个来自东北、SD的大汉,但四五十度的白酒喝上小半斤还是问题不大的,至于这撑死天不过二三十度的玉冻春闻起来清香馥郁,拿来漱口倒是正好。
而眼看着方翎连气都没换一口就喝干了那一斤烈酒,几个好事的士子带头大声鼓噪了起来,一时间大梁门附近掌声雷动,毕竟这一斤玉冻春一个彪形大汉喝下去倒是不足为奇,但被一个看上去文文弱弱的贵公子一口扪了个干净,这视觉冲击力还是相当大的。
“……”
所谓的酒量大小,取决于体内的醇脱氢酶和醛脱氢酶的作用。由于酒中的主要成分是乙醇(酒精),饮酒之后,九成以上的乙醇通过醇脱氢酶和醛脱氢酶的作用变成水和二氧化碳排出体外,一个人的酒量大,则说明他体内的醇脱氢酶和醛脱氢酶功能齐全,从而使乙醇很少在体内积蓄,至于这种能力主要是通过血缘遗传,至于你发现你的酒量越喝越大,不用怀疑,那是你挖掘出了自己的潜力。
其实说这么多废话主要的原因就是方翎发现自己牛皮吹大了,或许前世的他能用二三十度的淡酒漱口,但以目前这个十四岁少年的身体一口干掉一斤玉冻春终究是喝得有些着急了,没有像王璞那样不济说起来还要感谢方蓝的遗传。
碧绿色的酒液顺喉而下,在胃里又猛地化为一道热气直冲大脑,眼前景物蓦然带上了两道重影,狠狠眨了眨眼后方翎目光有些阴沉地看了一眼身前不远处那面孔显得有些僵硬的王璞。
若是平时那些小孩子的胡闹也就罢了,但王璞今天明显是想灌醉自己让他在麾下的玄甲军悍卒面前丢个大脸,毕竟一口酒就能灌倒的主将想让这些骄兵悍将心服实在是难于登天,而自己此去关外保住小命最大的依仗就是这群玄甲军士卒,王璞此举就是在动摇他的立身之基,若是再不反击真当他方大少爷一点脾气都没有吗?
而想要打击士大夫,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在他最为骄傲的领域击败他。
“笔墨伺候!”
见方翎开口索要笔墨,正因为士子们的议论声面孔发黑的王璞猛的一惊,认识了他七八年,在王璞的记忆中,这还是他第一回听方翎开口,至于他会索要笔墨则让王璞不由心中暗笑,一个只上了三年太学连诗经背没背利索都不清楚的将种莫非还真的要写诗不成。
而一旁正看热闹的邀月楼小二也是个凑趣的人,飞快地跑回酒楼中就要取来笔墨和字板。
如今这大梁门虽是赤龙城西门,但即使是那些远窜岭南的罪官也要从这里出发才能到达汴河码头再乘船顺水而下,而不论是去边远军州抑或涯州岭南都是九死一生,一旦别离之后或许就再难相见,而那些送行人或者远行人酣饮后心生感慨往往便会留下些墨迹,至于那些字板笔墨便是为他们准备的,说起来这邀月楼能在士大夫中博得如此大的声名,除了好酒和妙人之外这些罪官们留下的墨宝也是一个颇为重要的原因。
但当这小二抱起笔墨的就要冲出去时,那站在柜台后身穿一身青衫的儒雅中年人冲他无声地摆了摆手,随即一指那酒楼收藏墨宝的藏书阁中一张以紫檀为骨,玉白色蜀锦蒙面的八扇屏风,那屏风每张扇面上都有一幅笔调工整严谨,色泽艳丽徇烂的花鸟图,而每张图中除了一只羽毛华美栩栩如生的珍禽和奇花异草之外还有大片为了提诗特意空出来的留白。
见掌柜示意自己把这扇至少花了两百贯钱打造的屏风拿去给那位世子,小二不由有些犹豫,所谓三人成虎不可尽信,这位湮天侯世子看上去确实是一点也不像个傻子,但谁都知道这位爷除了三年太学可就再没有跟先生学习过,万一题了首狗屁不通的打油诗上去岂不是糟蹋了这难得的宝贝?
但是见掌柜的已经低头记账不在理他了,小二也只能暗暗咬了咬牙,既然人家掌柜的都不介意,自己一个小厮又操什么闲心,连忙唤来店内的另一位伙计搭手,两人一起将这扇紫檀屏风抬到了方翎面前。
而见那位王掌柜动用了这扇屏风,一旁围观的众位士子不由发出了一阵低低的惊呼。
这扇蜀锦屏风在这里可是相当的有名的,进入那邀月楼参观罪官墨宝的士子们一进藏书室最先看到的便是这扇屏风,而不少人还曾经讨论过,那位从前的王侍郎如今的王掌柜又会把这扇屏风交给谁来消受,此前可是有两位从三品的大员出京在这邀月楼同友人作别,也没见王掌柜拿出这宝贝,而如今倒是把它交给了那位湮天侯世子。
不过想想这倒也在情理之中,只是不知道这位之前被人视作傻得连话都不会说的世子殿下有没有用好它的本事了。
要知道在蜀锦上写字可不比宣纸,对笔力的要求可是极高的,而正议论纷纷的世子们见那位叫做柔娘的美妇放下了酒提子浅笑着为方翎研墨时都不由暗叹一声,邀月楼的老板娘亲手研墨这待遇可是有些了不得,但是正所谓捧得越高摔得越狠,邀月楼给出了如许高的待遇,这位世子的诗或字若是有一项不够出彩那脸可就丢大了。
至于方翎倒是没有在意这些,眼见那位美妇人一双素手重按轻推,远行近折地研墨也是颇为赏心悦目,待那一泓无根水化为匀称细腻的墨汁后,方翎扫了一眼那小二手中的笔架,从中挑选出了一支短锋鼠笔。
顾名思义这鼠笔就是用老鼠的胡须制成,所以笔迹格外坚挺,相传书圣王羲之就是用一支鼠须笔写下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而身为后世之人,方翎在前世小时候便曾经苦练过毛笔字,其中王羲之这位在书法一道上超凡入圣的人物其书帖自然也是他临摹的主要对象。
而在重获新生后,这十多年间方翎看书之余也时常写写画画,如今虽不敢说得了那位书圣的一分神髓,但拿来糊弄一下这群人问题应该还不是很大。
眼见方翎干净利落地敛袖舔墨,一众士子不由暗暗点头,都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这些年纪轻轻就能以举人身份入京赶考的士子为了练得一手好字说是铁砚磨穿也不为过,一个个笔力和眼力都是相当不差,此刻看那蘸饱了墨的鼠毫笔笔尖纹丝不动就知道这位世子也是在书道上下过一番苦功的。
站在那屏风前,方翎稍稍沉吟片刻,目光扫过了那位巧笑嫣然的老板娘,东坡先生的一首定风波不由浮现在他脑海之中,如今这首词只要稍稍修改一下倒是刚好合用。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方翎笔走龙蛇,且吟且书。
“常羡人间琢玉郎,
天应乞与点酥娘。
自作清歌传皓齿,
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年愈少,
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
此心安处是吾乡。”
每一句诗刚好对应一扇屏风,书写完毕后,砚中的墨汁也刚好用的涓滴不剩。
满意地将那根鼠笔重新挂回笔架上,见一众士子依旧瞪圆了眼睛看着那屏风上的诗句久久不语,方翎不由伸手拍了拍王璞的肩膀,看着他那张有些发青的脸蛋狞声道:“看到了吗,这才叫做真正的诗酒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