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恋红尘》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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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渡天劫

时间:中国古代。

地点:某人迹罕至的山头。

人物:一老一少两个道士。老者为师,道号天机子。少者为徒,俗名沈信,本来应该有道号,只是天机子不愿意随便给弟子起道号,而好名字又迟迟想不到,所以沈信虽然是道士打扮,却一直是以俗名为称。

事件:……

“喂,为师我要走了,你不吹首曲子表示一下吗?”天机子说道。

“好的。”沈信吹响一支小小的玉笛,笛声悠扬。

“喂,就算我要走了你很高兴,也用不着吹这么喜庆的曲调吧?”

“那要怎么样?吹奏一首哀乐你比较喜欢吗?”

“胡说八道,我是成仙,又不是去死,干嘛吹丧曲?”

“其实也差不多,反正就是我以后都不用看你的脸色了。”

“怎么会?你的天赋这么好,说不定很快也可以成仙,我们师徒大有机会在天上再会。”

“少来了,我有什么天赋可言?要不是你偷偷摸摸骗我服用了所谓的仙丹,我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跟着你修真?现在又骗我会成仙,你先成了仙人再说吧。”

“我成仙是一定的,你很快就可以看到。只是,听起来你好象对服用仙丹还很不乐意?”

“那是当然了,你自以为是做好事,勉强别人做不喜欢做的事,你是高兴了,被勉强的人有什么高兴的?”

“多少人想修真没有门路,我好心度你,你居然还挑三拣四?哼,得了便宜卖乖,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徒弟?”

“不是便宜不便宜的问题,凡事要有得选择才有乐趣,若没有选择的权利,即使是便宜,恐怕占得也不舒服。你问也不问我就给我吃仙丹,你怎么知道我一定喜欢当仙人?而且即使我本来想修真,被你一强迫,兴趣全没了,你又怎么说?”

“牙尖嘴利,早知道我当年就不救你回来了。对了,既然你那么喜欢选择,为什么当时你不拒绝?”

“选择并不等于拒绝,我大可以选择被你救。而且当时你那么可怜巴巴地要求救我,我看你做好事心切,一大把年纪也不容易,这才答应让你救的。”

“呸,我有那么不堪吗?”

“这还是好听的,实际情形是我当时已经饿得连眼睛也睁不开了,根本没有力气拒绝你。你身强力壮,我年幼体弱,又有什么办法?只好被你救了。哼,说起来你第一次见我就欺负我,真是丢脸,更别说后来的水深火热。”

“哈,话居然能被你说成这样,我要气死了。早知道我就不救你,让你去死好了。”

“那也不尽然。你要不救我,说不定就有真的仙人来,直接度我成仙,省时省力,比跟着你窝在这荒山野岭十几年好多了。”

“好了,我不过随便说了一句话,你的废话就这么多。好歹我也是你师傅,你就不能稍微尊敬我一点,不要老跟我顶嘴?”

“唉,当然可以。不过,方圆几百里就我们两个人,我不跟你顶顶嘴,对你言听计从,你岂不是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嗯,说的也是。不过我很快就要走了,你以后怎么办?”

“总会有办法的。”沈信叹了一口气,忽然沉默了。

说话间无数细微的金光闪过天空,逐渐汇集一个巨大的金色云团。

“这就是天劫?”沈信好奇地问道。

“废话,快点准备。”天机子飞快扔出十几件法宝,奇形怪状,发出耀眼的光芒,在他们两人头顶处形成一道光幕。当防护光幕形成后,天机子最后抛出一把宽刃剑,稳稳停在光幕上方。

沈信也放出一把小小的飞剑,守在宽刃剑旁边。那飞剑只有一尺来长,剑身细薄,和宽刃剑比起来就像老爸和儿子,看着甚是有趣。

云团中噼啪作响,一道道亮金色的闪电在其中穿梭,接着七八个金色的天雷稀稀拉拉地对着师徒两人当头劈下。

天机子一掐剑诀,宽刃剑当空飞舞,瞬间便把天雷劈个粉碎。

“很平常嘛。”沈信说道。

“少废话,一开始威力当然小了,越后来威力越大,你给我小心点,见势不妙快点逃。”

天空中再没有电光劈下,金色的云团却开始不断旋转,在旋转中又不断缩小,颜色也渐渐变亮。

天劫的天雷是一百二十八枚,随着云团的集中,后面的天雷接连不断地劈下。天机子应付得虽然吃力,但总算接下来了。沈信也帮了点忙,以他的飞剑自然不能击破天雷,但经他一阻,天雷落到光幕上已经没有多大威力,被光幕轻松挡住。

“还有八颗。”天机子叫道,心情有点紧张,这最后八颗的威力一定非同小可,而他的飞剑却已经光芒暗淡,也不知道能不能支持得住。

雷霆一声,八颗天雷猛地轰下,发出的亮光几乎让人睁眼如盲。

天机子的飞剑首先被毁,接着八颗天雷轰中了法宝形成的防护光幕。还好天机子的法宝都是好东西,虽然光幕的颜色瞬间暗淡下来,但好歹总算挡住了。

“完了?”沈信问道。

天机子还没有说话,忽然天空中又是一道炸雷,接着看到那金色云团忽然凝成一个光球快速击下。

“不好。”天机子来不及多想,将所有法宝迅速集中,飞快地向光球迎上。

一声巨响,一片白光,光球和法宝同时消失,不过还是有很多细小的金色闪电劈向师徒两人。

天机子虽然手无寸铁,但沈信的小飞剑尚在,在沈信的指挥下飞快地四处猛劈,挡住了大多数的闪电。不过沈信毕竟能力有限,有一些散乱的闪电还是击中了两人。

天机子功力深厚,被一些细小的闪电击中根本无关大碍,只是变得面目焦黑,衣衫褴褛。沈信的道行却差远了,被闪电击中之后,只觉浑身酥麻,顿时瘫倒在地。

这时云团散尽,晴空万里,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原来被雷劈是这样的感觉。不过做坏事被雷劈也就罢了,要做神仙也要被雷劈?真是没有天理。”沈信悲叹道。

“哪来那么多废话?”天机子有点紧张,抬头向天,不耐烦说道。

“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要站起来大喊三声‘我是神仙’?”沈信辛苦爬起来,问道。

“我也不知道。”

“一问三不知,你怎么做人家师傅的?”

“整天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你又是怎么做人家徒弟?”

师徒两人斗嘴间,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道乳白色的光柱,将天机子罩在其中。

天机子在光柱中缓缓上升,离地数丈才停住,本来焦黑的面孔忽然变得洁净无比,浑身上下也仙气缭绕。

“神仙啊。”沈信大叫。

“对了,我现在已经成了仙人。沈信,见识过天劫,相信对你以后的修行大有好处。你真的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人,我相信我们很快会再见面,师傅我在天上等你。”

“哇,两个男人间说这种话太恶心了吧?再说世事难预料,你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没出息,怎么能这么说话?”

“谁知道做神仙是不是真的很好?万一不好怎么办?我还得再想想,万一误入歧途就惨了。”

“唉,你是不是有病?神仙都不做你要做什么?”

“啰里啰唆,这么放不开放不下,你怎么做神仙?”

“唉,算了,我是管不了你了。你自己保重吧。”天机子长叹一声,忽然消失在光柱里。

“你也保重。”沈信无力地挥挥手。

颓然坐倒,沈信心底一片茫然,他自幼父母双亡,是天机子将他从街头救起,并收他为徒,多年来两人的关系既是师徒,又像父子,虽然语言上总是针锋相对,但那更是他们感情深厚的表示,现在天机子仙去,陪伴沈信的就只一剑一笛,他顿时有说不出的孤独和落寞,饶他生性豁达,这时也不由潸然泪下。

“算了,日子还是要过的。随遇而安吧。”一抹眼泪,沈信忽地站起,却发现刚才那光柱还在。

“咦?师傅已经不见了,这东西怎么还不散去?”沈信好奇地走近,光柱忽然发出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将他吸了进去。

沈信本能地大力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不是吧?仙人也有拉壮丁的时候?我不要被你们捉去当仙童,放开我。”沈信大声喊着,继续挣扎。

不过光柱的威力却比沈信想象中厉害得多,沈信始终无力挣脱。

“算了,怕了你了,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沈信最后终于放弃了,却忍不住叹息连连。

“也好,好歹我也算是仙人了。”眼前一阵光亮,沈信感觉好像突破了什么东西,心里这样想着。

(序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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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入红尘

沈信坐在一座大厦顶上,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在他清醒之后,他就已经在这个地方了,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他一点概念也没有。

“天空有点昏暗,空气有点污浊,如果这就是仙界,仙界的环境可是不怎么样。”沈信这样想着。

一切都是陌生的,高大的建筑耸天而起,奇怪的东西到处都是,饶是沈信看得开,这时也有点不知所措。

“那些来来往往忙碌的是些什么东西?哦,好像是人,可是样子太怪了。奇怪的衣服,难看的发型,这些人一点审美观念也没有吗?我明白了,短头发的是男人,长头发的是女人。不过,这些女人的衣着可太不正经了,实在是有伤社会风化。”沈信以自己的知识这样理解着,连连摇头。

但是,尽管勉强能分出男女,沈信却看不出这些人到底在干什么。还有一些巨大的甲壳虫一样的东西,不仅来去快捷,还发出隆隆声,不知道是什么怪物。

“不,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仙界。难道是地狱?”沈信又突发奇想。不过他旋即摇摇头,地狱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百思不得其解,沈信忽然觉得很好笑:不就是好奇摸了一下那光柱吗?居然一下子给扔到这个奇怪的地方来了,不让当仙人也就算了,居然搞这么多花样,现在这样子算什么?流放吗?反正也没地方说理,沈信又觉得到什么地方也一样,索性悠闲地晃荡着双脚,看热闹般看着大厦下来来往往的人流。

恍惚中沈信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才发现大厦下忽然聚集了许多人,正指指点点地向上望来。很快,一个巨大的甲克虫发出蜂鸣般的叫声跑了过来,很快便有一些衣服明显跟其他人不同的人从里面跳了出来。沈信既不知道那甲克虫叫汽车,也不知道车里出来的人叫警察。

一个中年妇女对着带头的警察说道:“就是这个人,我刚才看到一道白光在大厦上闪过,接着就看见那个人坐在那里了。”当然,沈信可以听见这妇女的话,但话是什么意思,他一点也不懂。

带头的警察拿着一个大喇叭对着他喊起来,可惜,沈信还是一句也听不懂。

“看这些人,虽然衣着﹑发型都很怪,可明显是人嘛,怎么他们说的话我一点都不明白呢?”对于自己的处境觉得迷惘,沈信苦笑不已。

无意间一回头,沈信忽然发现两个警察正蹑手蹑脚地向自己身后潜行。

“你们想干什么?”沈信皱皱眉头,凭着超人的灵觉,他知道这两个人没有恶意,却更难明白他们的举动。

“年轻人,想开点,被女朋友甩了也不要紧,小伙子长那么帅,不怕没有人喜欢。”一个警察这样说着,脚下微不可察地向前移着。

沈信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因为他还是听不懂。

“不是失恋?那就是失业了。看你的样子,是在电影中跑龙套的吧?唉,现在电影业不景气,日子自然难混了。实在不行就努力点考警察。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这一行?我们的工作苦是苦点,工资福利还是有保证的。”另一个接口说道,脚下同样有小动作。

“不知所谓。”沈信咕哝了一句,一提真气,他整个人顿时飘了起来,转身后移,瞬间落地。

沈信刚一落地,两个警察就猛地向前一扑,同时抓住了他。

“抓到了!”两个人齐声高呼。看到两个警察兴奋的模样,沈信觉得很是滑稽,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跟小孩子似的。

“好了,现在没事了。告诉我们你住在什么地方,我们送你回去。男子汉大丈夫,别一有点事就寻死觅活,那没出息。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就是新的一天。”这个警察倒像是一个哲学家,不过他的话可是对牛弹琴了,因为沈信根本听不懂。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沈信忍不住问了一句,用的是他心目中标准的官话,心中祈祷对方能够听懂,尽管他自己完全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

“不会是扮戏扮成神经病了吧?怎么说话这么文绉绉地?”那警察倒是听懂一些,却没有立即回答沈信,反而问另一个警察。

“要不就是偷渡客,装疯卖傻。够麻烦的了,先弄回局里再说吧。”

虽然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但沈信反正也没地方去,又觉得两个警察没有恶意,好奇心起,也就顺从地跟着他们去了。

下了大厦,沈信依稀明白这是一栋楼房,不由暗自惊讶不已:“在原来那个世界,最高的楼也只是七八层吧?从来也没想过房子也可以盖这么高。”

而被沈信当成甲克虫一样的汽车更是让沈信惊奇得不得了。

“这是什么怪物?叫得这么大声,里面可以坐人,哇,跑起来还很快。”沈信心中满是疑问,很想问问题,但语言不通,也只是惹两个警察的白眼。

怀疑沈信是装疯卖傻,好容易到了警察局,两个警察马上找来一个被认为最有耐心的女警察来。这女警察一付慈祥的面容,用可以欺骗所有儿童的亲切笑容对着沈信盘问了半个小时,终于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于她的各个问题,沈信只是睁大眼睛听着,却从来不回答,偶尔开口,只是那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自然用的是古代的语言。

“够了,这人是神经病,我不要再问下去了。”女警察拍案而起,头也不回地走了。

带沈信回来的两个警察苦笑着来到他的面前,竖竖大拇指:“行,连我们铁嘴钢牙纪大姐都败在你手下了,你真行。不过,你到底是什么人,麻烦告诉我们好不好?”

沈信看着眼前两人热切的面容,明白对方是有事要自己帮忙,可是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无辜地睁大眼睛,他问了一句:“何事如此紧张?”

两个警察顿时泄了气:“算了,明天找个古文专家再问他吧,或者该找精神病专家。今天先把他关起来,看看会不会有人来认领。”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正想是不是还要随便任这两个警察摆布,忽然看到一个带着手铐的彪悍汉子从一个房间冲出,悍然击倒两个拦路的警察,转眼已经冲到警局门口。沈信知道那汉子手上戴的东西叫手铐,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当时看到这一亩,一个念头闪电般出现在沈信心头:这里是官府所在的地方。不知道哪里来的灵光,他意识到那汉子是犯人,所以才得出这个结论。根据他自己的理解,衙门是一个黑暗的地方,不是他应该接触的。正好带他的两个警察看到那汉子逃走,也呼叫着冲上去,不再理会他,他一闪身已经逸出警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逃跑的汉子身上,根本没注意到他竟会化作一道白光。

人已在空中,沈信看到那剽悍汉子已经要跨入一辆出租车,一缕神思扫过那汉子,他马上察觉到那是一个极其凶残的危险人物。犹豫一下,沈信还是觉得这个人不能让他随意逃去,于是手指轻弹,一道轻微的真气击中了那汉子的膝盖。那汉子本来已经要进入车内,而且离他最近的警察也在二十米外,心中正暗喜逃出生天,却忽然双腿一软,跪倒在车门处。

已经有点绝望的警察看到有此异变,纷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车前,那汉子刚要起身,已经被十几只手同时按住。大声咒骂着,那汉子拼命挣扎,却哪里挡得住那么多警察?看到这一幕,沈信微笑一下,顿时消失在空气里。

“笑话,我都是度过天劫的人了,少说也是个半仙,如果被官府抓去,可要叫人笑掉大牙了。”沈信这样想着。不久以后沈信就知道自己其实已经足以让人笑掉大牙了,不管他后来成为什么身份,一想起自己堂堂半仙居然被人当成想要跳楼自杀的疯子,他就不由苦笑连连,有时还自我解嘲:“跳楼自杀?那也要能摔得死我才行。”

夜幕降临,沈信出现在海边,苦中作乐地倾听海浪的歌声。这一天他飘荡过整座城市,到处是他不熟悉的建筑,奇形怪状的人,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知道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岛外,他什么也不了解。他现在的处境比起原先更差,至少原先还有个安身之地,现在却是无处可去。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沈信无处问答案,也就不再多想。反正以他现在的功力,不食人间烟火,不惧寒暑,倒也没有生计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

“随遇而安吧。”沈信这样想着,取出了一支四孔玉笛,细细抚摸起来。

在他多年的修道生涯中,除了天机子,陪伴他的就只有这支玉笛了。而现在,天机子成仙了,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玉笛更是他心灵的寄托。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信对着玉笛问道。在月光下,玉笛闪耀着柔和的光芒,美丽异常,但是别说它不会说话,即使它通人性,又如何能够回答沈信的问题呢?

放开一切,沈信举起玉笛,缓缓吹奏起来。他的师傅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对于音乐一道的造诣更是博大精深,在他的影响下,沈信对于音乐也是深有研究,他闲暇的时间都放在研究师傅收集的乐谱中。既然想也想不明白,沈信索性选择了一首《渔舟唱晚》吹奏起来。什么情况下也能自得其乐,这也是沈信的本领之一。

淡淡的笛声飘荡在海边,沈信渐渐沉入到音乐的境界中,浑忘了周围一切。

一曲终了,沈信又回到现实当中。看着眼前奔涌的海浪,他忽然豪兴大发,高声唱起一首古歌曲。和海浪相应和,沈信的演唱充满豪气,虽然声音不高,却清晰地显示在海浪中,令人听得热血沸腾。

唱完一曲,沈信犹自兴致不减,对着海浪长啸起来。今宵梦醒何处?他想也不想。

“好!唱得太好了!”黑暗中忽然闪出一道人影,鼓着掌来到沈信面前。

来人身材不高,短小精悍,看到沈信一副道士打扮,不由一愣,不过还是继续鼓着掌。

“你是什么人?”沈信皱眉问道。一天下来碰到的人都是古里古怪的,沈信对这里的人根本懒得理会。

那人先是一愣,接着答道:“在下,是一名星探。不知阁下是否对演艺界有兴趣?我可以引你入门。”他其实没听懂沈信的话,但自我介绍是人之常情,倒也和沈信的话对得上。

沈信听懂一点,知道这人名字叫做,但什么星探,什么演艺界,完全是一头雾水,所以他的神情比白痴也好不了多少。

倒也机灵,连忙递上一张名片。沈信一看,文字是认识的,但意思完全不懂。不过这还是让他感到一些安慰,既然这地方的文字与自己了解的一样,至少不是到了什么域外魔地。

仔细想了一下,沈信问什么叫星探,他又想干什么。自然说得还是他自己原来的语言,或者叫做古文。

借着手势,两个人总算有了一些沟通。见沈信没有一口拒绝,高兴得手舞足蹈。他其实是一名业余星探,生活甚是落魄,也从来没有发掘出什么新人,不过却梦想有一天能够碰到一名天才,让他一举成名,从而获得名利。这一晚他也是郁闷无限,这才跑到这偏僻的海边散心,却碰巧听到沈信的吟唱,虽然不懂音乐,但还是被沈信感染得一塌糊涂,同时敏感地察觉到这是一颗值得发掘的宝石,深信是上天赐与他的机会来了。

其实这是由于沈信修练的心法和音乐有很大关系,只要在演唱中或是乐器演奏过程中运转真气,即可达到类似催眠般的感染效果,所以才会对有这么大的影响,不过沈信这可是独门心法,也不是所有修真之人都懂。

梦想着一举发达,讲解起来自然是眉飞色舞,可惜兴高采烈地讲了半天,沈信依旧是一脸茫然,根本不懂所说,让的兴奋也渐渐消失。

这人莫非是傻子?有了这样的疑问,不过他马上下定决心,即使是个傻子,他也不能放过,一定要把握这个机会。首先,先带他回去。在没有经过沈信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做出了这个决定。

通过反复对答,开始能懂得点沈信的话了,终于发现沈信并不是傻子,而是怎么看也觉得是一个古代人。“怎么会这样?”不由恐惧起来:“难道是遇鬼了?”

不由自主地向沈信身后望去,发觉沈信有影子,这才松了一口气。发财的念头再度兴起,他决定无论如何先把沈信留住。只要不是傻子,演唱这么有感染力,肯定将来能大红特红,既然这么想,自然说什么也不会放过沈信。他并不是心思细致的人,光想着发财,根本没想过为什么会有沈信这种情况存在。

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沟通,沈信终于明白要带他回家。仔细想了想,如果一直就这么流浪,恐怕永远也不会了解自己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沈信同时感觉没有什么恶意,终于点头同意。

看到沈信同意跟自己回去,兴奋得手舞足蹈,沈信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颗树,摇钱树。

(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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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改头换面

带着沈信回到家中,一按开光,先打开了客厅的灯。灯光一亮,顿时吓了沈信一跳。

一整天下来,沈信见到不懂的东西太多了,这时也见怪不怪,虽然眼前满是他不熟悉的东西,他也懒得发问了。当然,语言障碍也是影响他的一大因素。

先请沈信坐下,然后打开了电视。突然出现的人影和声音,顿时又让沈信骇然,差点要跳起来大喝一声“妖怪哪里去”。不过看到满不在乎的样子,沈信也知道这是很平常的东西,于是选择静观其变。看着电视上闪动的画面,虽然看不懂,沈信渐渐觉得挺有趣。

看出沈信对电视的兴趣,索性把遥控器递给沈信,示意了一番如何使用。沈信试着换台,看到一按按钮,画面就改变,更是兴趣大增,模样就像得到一件玩具的小孩。

看得暗自摇头,自己带了这么个人回来,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你坐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说着进了厨房。沈信却完全没有听到他的说话,正自顾自地摆弄着电视遥控器。

画面不断变化,突然碰到一个台正在演古装片,沈信马上停下来仔细观看起来,那些人的造型是他很熟悉的,他现在可以确定,自己身处的这个地方,和自己原先所在的地方有关联,但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也说不上来。

电视上的对白他还是听不懂,不过下面有字幕,文字他全认识。对照着字幕,看着电视,沈信渐渐懂得了一些,不由兴奋起来。

就在沈信为弄懂了一些高兴之际,门口传来一阵钥匙转动的声音,接着一个俏丽的女孩进入屋内。

沈信连忙站起来,经过一天的经历,虽然还是看不顺眼现代人的打扮,倒也可以做到心平气和的看待了。不过那女孩却明显不习惯现实中突然看到一个古装的人,差点要叫起来,勉强平静下来,问了一句:“你是什么人?”

半是猜测,半是看电视弄懂了一点现代语言,沈信倒是没误解这个问题,连忙自我介绍:“我叫沈信。”这句话是现炒现卖,他听到就是这么自我介绍的。

女孩依旧疑惑地看着沈信,捧着一盘叉烧饭从厨房走出,看到女孩,连忙说道:“凤仙,吃过饭没有?我刚弄了点叉烧饭。”

凤仙应道:“我在外面吃过了。”又看了一眼沈信,女孩疑惑地问道:“哥,你怎么带个拍鬼片的人回来?”

也难怪凤仙有此一问,沈信一身道袍,头上梳着一个道士髻,正是典型的道士打扮,这种人电影电视中常见,不过永远是龙套,鬼片捉鬼更是快成他们本行,所以早先那个警察说他是跑龙套的,现在凤仙说他是拍鬼片的。

把手中的叉烧饭递给沈信,一声长叹道:“一言难尽。”

沈信已经完全达到不近人间烟火的地步,所以并没有动叉烧饭,自顾自看电视去了,他依稀感到电视正是他了解自己处境的捷径,所以一刻钟也不想浪费。

那边将自己遇见沈信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一遍,凤仙皱眉道:“你带他回来,难道要养他不成?”

道:“什么话?这是我们将来的希望。你也知道我是星探,只要我能让他红起来,成为当红歌星,我们就发达了。”

“他会唱歌?”

“会,唱得很好。”这一点倒是完全可以打保票,他一闭眼,依稀还能听到刚才在海边听到的旋律在脑中回响,那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也是他在沈信身上下注的主要原因。

凤仙看看全神贯注看电视的沈信,再看看财迷心窍的,暗自叹气,却没有说话。她自幼父母双亡,完全是靠带大的,很早辍学,混迹社会,却供着她念完大学,在她心目当中,亦父亦兄。对于一直以来的梦想,她完全知道,现在看到这个境况,她当然觉得是一厢情愿,不过却也没法多说。事实很明显,沈信如果有星运的话,怎么会这么落魄?沦落到要去跑龙套?

沉思半晌,对凤仙说道:“好了,你现在还有多少钱?先带沈信去理发,再带他去买身衣服,他现在这个样子不能见人。哈,能不能发达,就看这一铺了。”

凤仙面显难色:“哥,我的钱也不多了,如果按你说的办,我们这个月支持不下来的。”

一面往外走一面道:“这不成问题,只要想想我们马上会发达,这点困难算不了什么。我现在就去找演艺界的朋友,联系让他入行。”

看看的背影,凤仙暗自摇头,叹了一口气后,她还是决定按着的意思办。反正自己就这么一个大哥,既然他想做梦,就给他一个机会吧。

“沈信。”凤仙叫了一声。沈信疑惑地抬起头。

“你现在不是拍电影,不用这种打扮,把头套摘了,我带你去换身衣服。”也不管沈信能不能听懂,凤仙自顾自说着,伸手去揪沈信的头发,她以为那是拍古装片的道具。

对凤仙的动作茫然不解,直到头发感到拉力沈信才明白凤仙是要扯掉他的头发,有力一下甩开凤仙的手,沈信惊叫一声:“你想干什么?”

“头发是真的?”凤仙的惊讶也不下于沈信。解释半天,凤仙发现沈信根本不能理解她的话,索性什么也不说了,拉起沈信就走。可怜沈信堂堂仙人,直如扯线木偶般被支配。

出了公寓门,凤仙就近找了一家理发店,对一个相熟的理发师说道:“我这个朋友设计个发型。”

“哇!”留着一头染成金色的长发的理发师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叫:“凤仙,这是你男朋友吗?这打扮算是复古还是前卫?”

凤仙没好气道:“拍电影的。”

“是吗?”理发师招呼沈信坐下,解开他的发髻。

“咦?拍电影不是用发套吗?为了拍电影留这么长头发,你男朋友可真是敬业。”

“他不是我男朋友。”凤仙反驳道。

沈信木然地任理发师给自己洗过头,坐到椅子上。看着面前摆着乱七八糟的工具,他什么话也说不出。不过对面的大镜子他倒是明白是什么东西,不过其照出映像之清晰程度颇让他吃惊:“这东西可比铜镜清楚了。”他大概也有很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看到镜子里披头散发,留着三寸长胡须的自己,那份新鲜劲就甭提了。

“这就是我吗?”他忍不住伸手去摸自己的胡须。

而那理发师一边跟凤仙闲扯,一边已经捞起一把沈信的头发,咔嚓一声剪去一大截。

正在镜子中自我欣赏的沈信看到理发师的动作,顿时大感意外,猛然跳了起来。

理发师愕然回头:“你干什么?”而沈信自己也是惊讶不已,不知道理发师要干什么。至于凤仙,也是同样的表情,三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意任人删剪?”这是沈信想说的话。不过想到自己连父母也记不起了,神色一黯间,沈信并没有把自己这句话说出来。心念电转,他把这一天来的所见所闻回想一遍,得出一个结论:现在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和原先自己所在的地方不同。虽然不能确切地说出理发师想干什么,他也自己猜到了,毕竟他自己的形象和墙上贴着的明星之流的照片显得格格不入。

沈信瞬间决定,不管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自己应该了解才好,而首先,自然在外表上和其他人相同,想起白天被数百人围观的经历,他犹自觉得心有余悸,现在想起来,那些人分明把自己当成了怪物嘛。

谦然一笑,沈信做个手势示意理发师继续,再次坐到理发椅上。这次沈信任由理发师处置,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影响理发师的动作,和理发师配合得恰到好处。最后理发师放倒理发椅,将沈信的胡须也剃了个一干二净。

当沈信头脸焕然一新之后,看着沈信在镜子中的映像,理发师不由赞叹一声:“凤仙,你男朋友可真帅,简直就像大明星。真奇怪他会不红,要去演没前途的道士。”

凤仙刚要反驳说沈信并不是他的男朋友,但看到镜中与不久前判若两人的沈信,只觉得心神一颤,什么也没说出来。理过发后的沈信只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五官都堪称东方人中的最佳模型,组合起来足以笑傲所有美男子,更难得的是,在他完美的相貌中,依稀带着超凡脱俗的清新气质,笑容之中更是纯真无比,令人一望而顿生好感。尤其是沈信的眼睛,璀璨如宝石,深邃似星空,如梦如幻,令凤仙几乎是怦然心动,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大哥想要借沈信发达并不完全是梦,这样的人才,没理由不红,只要他有机会进入演艺圈。

沈信看着镜中的自己,颇有点重新认识自己的新鲜感,仔细看看,自己这个形象似乎也不难看,摸着自己干净的下巴,他觉得清爽无比,对自己现在的形象很是满意。

凤仙拿钱给理发师,理发师却不肯收,让凤仙很是诧异。

理发师看着沈信,笑道:“你男朋友既然是混演艺圈的,我肯定他会大红大紫,所以他只要以后理发都来我这里,我绝对是分文不收。就让我自我满足一下吧,我只想体验一下给大明星理发的感觉。”这话半真半假,不过对沈信的信心倒是很足。

“好啊,如果他真的能成为大明星,你就是他的专用发型设计师。”凤仙也半开玩笑地说道。

“不,最好是形象设计,对服装我也很有研究。”理发师这次可是一本正经。

凤仙笑道:“好啊。”

这时沈信站起来对理发师微微一笑:“谢谢。我叫沈信。”这是他刚从电视上学到的。

理发师受宠若惊:“我叫王利,欢迎以后常来。”

顺便说一句,后来王利并没有做沈信的形象设计,但是在沈信成名之后,他凭借着与沈信的关系请沈信作形象代言人,创办了香港最大的美容美发中心,自己当老板,逍遥得很。能够请到沈信作免费代言人,那时可是梦幻一般的事情。

本来只想随意给沈信弄套衣服算了,但看到沈信真面目之后,凤仙忽然改变了主意,决定不惜血本地帮沈信包装一下,因为她觉得自己大哥的梦想似乎不太遥远了。

说是不惜血本,其实也只是相对而言,凤仙算是一个白领,但光是供那个公寓就让她的收入减去大半,她的财力有限得很。不过她也有办法,她知道有一个本地的服装品牌,做工衣料都是一流,只是名声不及著名品牌,所以价格和名牌有巨大差距,但质量上却没有那么夸张的差距。

理过发后,沈信的服装虽然看上去碍眼,但却不像原先那般引人侧目了,所以进到服装店也没有激起太多轰动。从里到外,凤仙统统给沈信换了一遍,不过沈信为了正确地穿好所有的衣服,可是一个人在试衣间折腾了好久。

等沈信最后衣着一新地再次出现,看到他的人都感眼前一亮,身高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身形挺拔结实,是完美的运动员身材,而气质更是清新脱俗,望之如玉树临风。虽然还不是很习惯新的服装,但一举一动都是潇洒自如,有一股说不出的魅力。

“怎么样?”沈信笑问凤仙。

凤仙痴痴地看着沈信,心中喃喃道:“大哥,你还真是有眼光啊,现在我也相信你会发达了。”

离开服装店,虽然钱包几乎瞬间被掏空,凤仙却一点也不在意,和沈信漫步街头时,心中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情荡漾。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懂事的女孩,知道大哥的养育之恩,她一直很用功,大学毕业后工作也很努力,几乎没有时间考虑感情问题,也没有遇见过自己喜欢的男孩。但这个夜晚,和这个纯真的年轻人走在一起时,她忽然有陶醉的感觉。

沈信却完全不知道凤仙的微妙心思,他只是急着回去看电视,对于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他迫切地想要了解。

(第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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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迷惘

一回到家沈信就坐到电视前看了起来,那副痴迷劲即使是最狂热的电视迷也要自叹弗如。凤仙看到他连最无聊的肥皂剧都看得津津有味,不知该说什么好。“算了,还是让哥哥来应付他吧。”凤仙这样想着,回自己房间去了,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怪没有说清楚,她根本不知道沈信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人。

沈信自然不是对电视剧感兴趣,他只是通过字幕在研究这种他不太懂得语言。迫切想要了解自己目前的处境,他全部心神都放在电视上,连回来都没有觉察到。垂头丧气,明显奔波没有什么成效,也懒得多说话,自顾自休息去了。

沈信丝毫不浪费时间,一看到电视剧结束,没有字幕的节目出现,马上换台,所以一晚上他都在看着电视剧或者电影。等他看到早间节目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而现代语言的水平倒也突飞猛进。

一阵闹钟的铃声响过之后,凤仙急匆匆从房间出来,赶去洗漱。

沈信却早等在门口,一看到凤仙,马上问道:“对不起,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

凤仙戛然止步,愕然地望着沈信,一时间想不起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帅气的年轻人在自己房中。忽然想起昨晚的事,不由有种做梦的不真实感。虽然急着赶去上班,但看到沈信清澈纯真的眼神,她又不忍心拒绝他,问道:“什么问题?”

沈信字斟句酌地道:“请问,现在是什么朝代?皇帝是哪一位?”

“朝代?皇帝?”凤仙不由有点怀疑沈信的精神状态,但沈信严肃的模样又让她不得不认真对待。想了一下,凤仙笑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问。不过,现在早没有皇帝了。”

“没有皇帝了?”沈信的惊讶绝非小可,眼神一下子黯淡了,接着问道:“什么时候没有的呢?”

“嗯,大概快有一百年了吧。你连这也不知道?”凤仙很怀疑。

沈信不理会她的问题,自顾自问道:“请问我现在在什么地方?”

“香港。”

“香港?”这个名词对沈信来说完全陌生。

“请问,香港离长安有多远?”沈信想到了一个自己熟悉的地名。

“长安?这是很久以前的称呼了,现在叫做西安。多远我是不太清楚,大概几千公里吧。”

“蛮夷之地。”沈信喃喃道。根据他的知识,文明仅限于方圆数百里,现在身处距文化政治中心长安数千公里之外,那自然是蛮夷之地了。

“什么?”凤仙还没听过这么评价香港的人。

“有没有听过汉献帝?”

“三国时候吧?那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事情了。”

“一千多年?”沈信如被雷击,饶他是半仙之体也感到禁受不起。

凤仙看看时间已经不早,匆匆梳洗去了。等她出来,沈信犹自呆立不动。

凤仙急匆匆往外赶的时候,沈信拉住她又想说什么,凤仙想了一下,把沈信带到自己房间,指着书架说道:“我现在要去上班,没时间跟你多说,这里有书,你可以自己看。”

沈信愣愣地看着书架,有很多书他连书名也看不懂。翻来翻去,他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历史教材。翻过几页,他看到了一些熟悉的人名地名,渐渐看了进去,最后索性坐在凤仙床头仔细阅读起来。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突然找到有自己熟悉的东西,沈信完全沉迷在书的世界里。

“你这个流氓,躲在我妹妹房间里干什么?”一声怒喝,却是起床后看到沈信在自己妹妹房中的自然反应。

的这一声大喝对于沈信来说却是充耳不闻。见沈信对自己不理不睬,更是心头火起,伸手就去拉沈信。

“少来烦我。”沈信赶苍蝇般对着一挥手,踉踉跄跄地被扫出门外。

不过这一瞬间也知道沈信在干什么了,而且也看清沈信拿的是一本历史书。

“这个人还真是古怪,一本普通历史教材有什么好看的?”一边想着,一边打量着沈信。

昨夜他回来得晚,当时又只想着睡觉,根本没看清沈信的新形象,此刻一细看,顿时喜上眉梢。

“这是我带回来的人吗?真是帅气。看他的模样,即使当不成歌星,也能当个影星吧?最不济也可以派点广告什么的。最好是多栖明星,像四大天王一般,那我可就发达了。哈,早知道这小子资质这么好,我根本不用低声下气求人嘛,这样的人才谁不想要?经纪人,我就要当明星的经纪人了。”展开想象力的翅膀,沉浸在自己的遐想中,望向沈信的目光也肉麻得要命。幸好沈信忙着看书,根本没注意到这一点,要不然,即使他是神仙,也会感到毛骨悚然。

陶醉半晌,不再理会沈信,自顾自去洗脸去了,临走还很贴心地替沈信关上门,免得他被干扰。多年梦想有望实现,自我感觉像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般充满朝气,忙着去为自己的经纪人身份努力去了。

一目十行,沈信快速地翻过书页,看不懂的也暂时先不顾,反正以他现在的功力,自然是过目不忘,以后慢慢了解不迟。时间慢慢过去,等沈信看完一套历史教材,虽然还有些地方不懂,但他终于明白自己所处的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只是却来到了一千多年以后。也难怪那么多东西自己见也没见过,一千多年的时间,自然会有很多新东西出现。

“怎么可能?”对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东西自然会有无力感,即使是神仙也不例外,沈信现在的思绪就很混乱。“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沈信大感不忿:“我不就是碰了一下那道白光吗?”

“是不是我说不愿意当仙童得罪了仙人,所以才把我发配到这个时代呢?”沈信试着解释自己的遭遇。

自然这个问题不会有确切答案,沈信最后暗骂一声:“妈的,先人真霸道。”

不过骂过之后,沈信也不得不考虑,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呢?

出房门来到天台上,沈信像昨天一样呆望着楼下车水马龙的杂乱景象,虽说他总能随遇而安,但眼前的事实实在有点超过他的承受能力了,他不禁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迷惘。依着阳台,沈信的思维活跃而有混乱。

凤仙上班的地方是一家中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助手,日常工作繁琐无比,不过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只是每天下班之后都有一种疲惫感。不过今天却不同,下班后她依旧步伐轻盈,连她自己也感到奇怪。难道是为了那个奇怪的男孩吗?她脸色有点发热,不愿意承认,但内心深处,却迫切地想知道早上他那么多怪问题是怎么来的。

急匆匆奔上自己所住的高层公寓,来到门口时凤仙都有些气喘了。勉强平静一下情绪,她打开了房门。

天色已黑,房间中却没有开灯,一片漆黑,凤仙顿时有些心惊。刚想大声叫喊,忽然听到一阵笛声从阳台出传来。

笛音低沉,仿佛带着无尽的迷惘,刹那间侵蚀了凤仙的思想。现代都市快节奏的生活让人疲于奔命,没有丝毫思考的空闲,雄心理想在日复一日的机械般的生活逐渐消沉,也忘却了思考什么是人生的意义。可是,在每个现代人的心灵深处,谁不觉得迷惘呢?至少凤仙是这样。

静静闭上房门,凤仙靠在门上,静静聆听着另一个讲述着自己的迷惘,也让那种迷惘尽情地将自己包围,任心情在迷惘中飘荡。

笛声不绝,迷惘更现,那种无助,那种孤独,简直让人感到绝望。凤仙想要大喊,想要喝止,这种迷惘几乎能让人疯狂,但不知为什么,她并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听着,好像渴望着迷惘将自己吞没。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笛声于低回中渐渐消失,但凤仙却依旧感到无力,回味着那种令人绝望的迷惘。等她终于回到现实,才发现自己已经靠门坐在了地上,四肢乏力,说不出的疲倦。

“对了,是什么人吹奏的刚才那首曲子呢?”凤仙勉强站起来,打开了房灯,这才想起这个问题。

难道是他?凤仙有点异样的感觉,好像无意中窃知别人的一样。

快步来到阳台,凤仙看到的只是沈信无助的背影,他依旧凝视着夜幕下的香港。

听到凤仙的脚步声,沈信缓缓回头,勉强笑道:“回来了?”这时他的说话已经完全是现代人的口气了。

凤仙没有说话,她感到沈信的笑容里有着说不出的苦涩,配合着俊美却又不失童真的面容,令人忍不住想要安慰爱怜。

“发生什么事了?”勉强镇定心神,凤仙问道,语气说不出的真诚,似乎还带着一丝颤音。

沈信自然感受得到凤仙的关切,但他的心事如何能说出来呢?说自己本来是一千年前的修真之人,因为渡劫莫名其妙来到一千年之后?虽然他处世经验不多,却也知道这种事情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连他自己都接受不了。

长叹一声,沈信模棱两可地说道:“我本来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却由于某种错误降临到了这个时代。”

这么说是没错,不过凤仙却误解了,很多自命怀才不遇的人都是这个腔调。结合刚才听到的笛曲,也更给凤仙这样的错觉。

凤仙安慰道:“不用泄气,以你的才华,我相信你肯定可以出人头地的。我知道你很迷惘,很孤独,但你现在有我和我哥哥作朋友,我们都会帮助你的。”

沈信苦笑不语。

凤仙继续给他打气:“真的,你的笛子吹得太好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打动人心的笛曲。”

“是吗?”谈到音乐,沈信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眼中也有了光彩。

“嗯。”凤仙肯定地点头,将目光落到沈信手中的玉笛上:“咦?怎么这笛子只有四孔?”

“当然是四孔了,所谓五音,正好对应。”

“不对,应该是七音才对。我明白了,你这支玉笛是古笛,那可是古董了。”凤仙很快明白过来。

不过沈信却不解起来:“七音?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是吗?”这下轮到凤仙惊讶了,笛子吹得这么好,却居然没有基础的音乐知识?不过她很快有了主意:“我以前也学过一点音乐,也有几本音乐方面的书,一起去看。”

说到音乐,沈信兴趣大起,跟着凤仙来到她的房间。

凤仙兴致勃勃地拿出一本关于简谱的书,沈信专心地看了起来。很快翻过几页,沈信点头道:“我明白了,这和我了解的不同,不过原理是一样的。”沉吟着,他又摇头道:“还是有点不同,这样谱成的曲子跟我知道的曲子应该会有较大的差异。”

看着沈信深思的模样,凤仙又递给他一本书:“这是五线谱,不过我是不大懂。”

沈信同样快速浏览着,忽然道:“这个比较形象,比简谱直观好懂。”

凤仙睁大了眼睛:“不会吧?我觉得这比简谱难多了,我简谱还马马虎虎,五线谱可就不行了。”

沈信指着五线谱道:“你看这个多直观,音阶高低一目了然,光看着已经可以感受到那种旋律了。”手指随着音符移动着,沈信轻轻哼出五线谱代表的曲子。哼完一段,沈信又指着简谱道:“而所谓简谱就不同了,七个古怪的符号,根本不能一目了然地看出音阶变化。”

凤仙听出沈信的意思来了,当然也没有异议,她知道音乐家用的都是五线谱。不过对于沈信所谓的“古怪符号”一词,却忍不住要抗议:“什么古怪符号,那不是最常见的阿拉伯数字吗?”

“阿拉伯数字?是什么东西?”沈信不解问道。他是真的不懂。

凤仙看着沈信,一脸的不可思议,沈信挠挠头,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错了。凤仙想要解释,但越简单的事情越难解释,话到嘴边,她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而这时沈信也觉得有点尴尬,将目光移了开去,看到书架旁边的墙上挂着一件有点像琵琶的东西。

“这是乐器?”沈信好奇心起,走近细看。

“对,这叫吉他,可以说是现在最流行的乐器了。我曾经学过一段时间,不过没什么天赋,弹得不好。”说到这里,凤仙有点黯然,当初练习弹吉他的时候还是纯真少女,对生活充满信心,一转眼已经好几年过去了,自己也每天疲于为生计奔波。

看到沈信饶有兴趣的样子,凤仙取下吉他递给他。沈信轻轻拨动琴弦,吉他发出悦耳的声音。

难得有机会充充老师,凤仙热心地讲解着吉他的弹奏方法。

沈信一点即通,修长的手指灵巧地拨弄着琴弦,一串流畅的音符欢快地滑过琴弦。

“对,对,就是这样。你以前学过?”对沈信流畅的指法感到惊讶,凤仙这样问道。

“没有,不过这并不难,很简单的。”沈信漫不在意地说道。

“简单?”凤仙无语,她当初可是苦练三个月后才能熟练地弹奏出一首完整的曲子,而沈信却一上手就可以,还轻描淡写地评价为简单,真是没有天理。她有怎能想到,沈信现在已经是仙人的修为,身体的活动简直可以随心所欲,手指更是灵巧得惊人,弹弹吉他有什么难的?

沈信完全没有注意到凤仙的神色,他已经被这件乐器迷住了,翻开五线谱,他找了一首曲子,试试琴弦,他很快弹奏起来。一首完整的曲子行云流水般自吉他中流淌出来,凤仙听得入神,不得不承认沈信有资格说这很简单。天才,对天才怎么能用平常眼光来看呢?

一曲终了,沈信对吉它更是爱不释手:“这件乐器不错。”看见凤仙正眼睁睁地盯着自己看,他把吉他递回给凤仙道:“对不起,献丑了。你应该弹得更好,让我见识一下吧。”

凤仙并没有接吉他,嘟哝道:“算了吧,我要弹就不是献丑,是出丑了。和你相比,我简直不是弹吉他,像是弹棉花。”

“弹棉花?”沈信先是一愣,接着忍不住大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凤仙鼓起嘴道。沈信连说对不起,却怎么也停不下来,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不要说来到这里以后,即使在原来那个时代,他也几乎没有这么大笑过。

凤仙狠狠地瞪着沈信,却忽然自己也禁不住大笑。两个人你瞪我,我瞪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像两个小孩子一样开怀大笑。

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凤仙更是趴在床上笑得起不来。

就在两人最高兴的时候,随着一声怒吼,一个黑影忽然扑了进来。

(第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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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预先庆祝

“混蛋,你在干什么?”随着一声怒吼,这个身影猛地向沈信扑了过去。

沈信倏地闪向一边,顺势在这身影上作了点手脚。等他看到扑来的是时,已经狠狠摔在床上。

“混蛋,敢打我妹妹主意,我打死你。”挣扎不起身,扑倒在一床被褥上,狠狠击打着,嘴里狠狠骂着。

凤仙和沈信面面相觑,不知在干什么。

凤仙很快反应过来,脸上微微一红,上前拉开道:“哥,你在干什么?”

“别管我,我一定要打死这忘恩负义,见色起意的混蛋。”仍然想往前扑,却突然发现眼前只是铺盖,并没有他臆想中的色狼在。

“咦?那淫棍哪里去了?”诧异莫名。

“别丢人了。”凤仙狠狠拧了一把。猛然回头,这才看到站在一边微笑的沈信。

的目光迅速扫过凤仙和沈信,颇有点疑神疑鬼,虽然他是想借沈信一举成名,但看到沈信现在潇洒倜傥的模样,不由担心起自己的妹妹来,害怕被沈信给骗了。“小白脸是最没良心的。”心中这样想着,他的目光更是锐利。

沈信是不明白的心思,凤仙却看出来,忍不住不悦道:“哥,你胡思乱想什么?”

看到凤仙和沈信毫无异样,这才松了一口气,笑道:“没什么,你们刚才聊什么聊得那么开心?”顿了一下,他又加了一句:“他会说人话啦?”

“哥,你这是什么话?”凤仙先是不满,接着就兴奋起来:“哥,你知不知道?沈信他简直是音乐天才,第一次接触吉他就弹得比我还好。”

“那还用说,我的眼光这么高,能看上眼的人怎么会差?不要看我以前没有挖掘出什么人才,那时普通的小明星我看不上。”先自吹自擂一番,低声发出疑问:“真的那么厉害?别被小白脸骗了。”

沈信虽然不是完全明白的意思,但也猜到不是什么好话,只能暗自苦笑。

“当然是真的了。”凤仙没好气道,虽然明白是好意,她却不想这么口不择言。

“能不能让我欣赏一下?”倒是一副“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姿态。

“当然可以。”沈信接口道。听到沈信一口标准的国语,的下巴一直掉了下来,半天合不拢嘴。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妹妹,低声道:“有没有觉得不对劲?昨天他可是一句普通话也不会说,现在怎么说得这么流畅?”

“我想,会不会是失忆?我见他昨晚看了一夜的电视,或许他找回了一些回忆?”凤仙提出一个假设。想了想,点头道:“有道理,不然怎么解释他莫名其妙的行为呢?”

沈信没有理会兄妹间的谈话,抱起吉他沉思着。他倒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天才,只是刚才和凤仙的一阵大笑,让他记起某些快乐的往事,心情很是激动,大有不吐不快之意。

当他想到这些快乐的时候,脑中依稀有旋律流淌,他正凝神将这些旋律组织起来。如果是用玉笛,他根本连想都不用想,随意就是一曲,不过既然他用的是吉他,就难免要花点心思了。

当和凤仙的对话告一段落时,沈信轻轻拨动了琴弦,一首优美的曲子随着他的手指奏出。

乐曲似有魔力,和凤仙瞬间被带入了一个快乐的音乐世界,那优美的旋律充满了仙灵之气,令和凤仙浑然忘了自我,尽情地快乐着。

如同一个故事,这段音乐只是前奏,当和凤仙静静坐下聆听之际,沈信忽然开口唱了起来。那是他自己即兴创作的歌词,古色古香,充满了古汉语的韵味,和凤仙并不是很懂,却也能感受到歌词中表现出来的轻松欢快,一时间完全迷失在吉它的乐声和沈信的歌喉中。

一曲终了,和凤仙如痴如醉,沈信自己也沉浸在久违的快乐当中,久久回味。

“好,太好了。”拼命鼓掌,他并不是有文化的人,像前一晚沈信在海边所吟唱的歌曲里面那种感受,他其实领会不了,但现在这一首欢快的乐曲却没有问题,他觉得沈信就凭着这一首歌曲也可以红透半边天。

凤仙没有那么夸张,但失神的样子表明她更受感染,只听她低声感叹:“天!居然有这么优美的歌曲。”

“老弟,我相信你绝对可以大红大紫,就让我们一起携手创造美好的明天吧。”兴奋之下,开始胡言乱语。

“你说什么呀?”沈信对的兴奋不解,皱皱眉头。

“对了,你是什么地方人?以前是干什么的?”冷静下来,连忙问道。

沈信眉头大皱,不知该怎么回答。

“是不是忘了?多少应该有点印象吧?”凤仙倒是真把沈信当成失忆患者了。

这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沈信,沈信点头道:“我不记得了。”

听完也相信了,拍着胸脯道:“记不得也没有关系,以后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好了。只要你听我的,我保证你能成为大明星,不过你到时候可不能忘记兄弟啊。”

沈信不解:“大明星?什么东西?”

一瞪眼:“连大明星也不懂?”

沈信挠头道:“我不记得了。”一句话可以推托一切不好回答的问题,沈信算是明白语言的魅力了。

果然不再过多追问,只是解释起来:“要生活,得有钱对吧?”

钱沈信当然知道,于是他点点头。

“要有钱,就得工作,对吧?”

沈信又点点头。

“但是,同样是工作,报酬却不一样,大明星就是能挣大钱的人。”用自己的心理对比沈信,对其大力蛊惑。

“但是,大明星怎么挣大钱呢?”沈信问道。

“唱歌,演电影,演电视,这些都是很挣钱的。等你有了名气之后,拍拍广告也能捞不少。”仿佛看到漫天金光闪烁,嘴里滔滔不绝。

“唱歌也能挣大钱?”沈信有点不信。

“当然了,只要你听我的就没错。”大打保票。

凤仙也开口了:“真的,我相信凭你的音乐造诣,一定可以成为明星。”凤仙倒不像那么财迷心窍,处处想着钱,不过听过的歌后,倒是很希望他能发挥自己的特长。

沈信想了想,也是甚为意动,唱歌也是他喜欢的事,而且能够挣大钱,这倒像是神仙般的生活。反正也没地方去,这兄妹对自己挺好,倒不妨试一试。

“好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倒也很想当个明星。”沈信说道。

“不是明星,是大明星。”兴奋不已:“好了,我们一起去预先庆祝一番。”

“哥,我们没钱了。”凤仙提醒他道。

“没事,我有。”摸出一把钞票,得意洋洋道:“而且我们很快会有更多。”

“你哪来那么多钱?”凤仙大感意外。

“手气顺,赢来的。都说沈信是福星了,我现在几乎就是赌神。”不由分说,拉着凤仙和沈信就往外走。凤仙本想表示一下对赌博的不满,但想到说也没用,叹口气,没有说话。

来到一家西餐厅,意气风发地拿过菜谱点菜,问到沈信,沈信本想拒绝,但又不想太过分,于是淡淡说道:“随便啦,不过我只吃素。”

奇怪地看看他,还是依了他的意思。接着又要了一瓶红酒。

看着红色的液体注满透明的杯子,沈信好奇道:“这是什么东西?”

“酒,红葡萄酒。”已经习惯了沈信的无知,解释道。

“红色的酒?好奇怪。”沈信心中这样想着,却没有说出来。现在他完全不需要吃东西来维持营养,不过对于饮料还是很喜欢的。闻到红酒那沁人心脾的香味,虽然看着红色的酒不太顺眼,沈信最后还是学着喝了一口。

“嗯,好酒。”作为一个半仙人,沈信的感觉器官比常人敏锐百倍不止,当然更能领会红酒的不凡之处。任酒的芳香在嘴里回荡,沈信仔细辨别着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感觉,赞叹不已。

“好喝吧?不过这只是普通至极的红酒,窖藏数十甚至上百年的红酒更是味道大佳。不过价格不是一般得贵,我们现在喝不起。”说到最后,有点沮丧,不过马上又兴奋道:“等你成了大明星,一切就不一样了。我们到时候住豪宅,开名车,喝好酒,还有成群的美女,那可就风光了。”

“哥!”听越说越不象话,凤仙狠狠地打断了他的话。

“总之,你一定要成为大明星,我以后可就靠你了。”最后总结道。

并不是很理解的话,但至少沈信觉得,如果每天有红酒喝的话,相信并不是一种很难过的生活。所以两个人倒也投机,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很快一瓶红酒就见了底。这时更是兴奋,招呼侍者拿了两支古巴雪茄过来。

凤仙抗议道:“哥,你自己抽烟也就罢了,干嘛让沈信也抽呢?烟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懂什么?不抽烟不喝酒,那叫什么男人?”自有一番理论,凤仙气鼓鼓地不说话了。

沈信好奇地拿过雪茄,却不知道该怎么帮,有点手足无措。先给自己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潇洒吐个烟圈,笑道:“看,就是这样。来,我给你点上。”

沈信不明白这样有什么好处,不过看起来倒是有趣,学着的样子深吸一口,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大笑,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之一。笑过之后,他摆出烟界前辈的姿态,笑着道:“不要吸进肚子里,吸入口内,然后吐出来就对了。”

沈信第一次被呛只是因为出其不意,经一指点,马上就明白了,第二口已经似模似样了,悠然吸了一口,他一张嘴也吐出一个烟圈。

“对,就是这样。老弟,你可真有天赋,看你抽烟的样子,十足是大明星的派头。即使你当不成歌星,当个影星也是绰绰有余。”

沈信一笑,却看见凤仙一脸的不高兴。凤仙自然不赞成沈信抽烟,不过却是过虑了,以沈信现在的功力,别说雪茄了,吸毒都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虽然沈信不明白凤仙的心理,但对她却很有好感,就想逗她开心一下。深深吸了一口烟,沈信轻轻张嘴,烟雾从嘴里冒出,却并不是袅袅上升,反而向着凤仙飘去。

烟雾飘到离凤仙二十厘米处,开始凝聚成型,渐渐变成一支酒瓶模样停在凤仙面前的桌上。

凤仙果然忘记了不快,不能置信地看着烟雾形成的酒瓶,讶然道:“你怎么做到的?”

也是诧异不已,一不留神将一口烟吞下,顿时呛得咳嗽不止,脸涨得通红。

沈信本来想说“很简单”,想了一下,笑道:“小把戏。”

这时烟雾形成的酒瓶渐渐消散,凤仙却依然欣喜地看着这神奇的一幕,觉得沈信越来越神秘。

却没有想那么多,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大力拍着沈信的肩膀,笑道:“我们说什么也饿不着了,即使成不了大明星,我们也可以去夜总会表演,就凭老弟刚才那一手,肯定大受欢迎。”

“不,我一定要做大明星。大明星才能挣大钱嘛。”沈信促狭地对挤挤眼,张嘴又突出一股烟雾,在眼前形成一个元宝形状。

“对,对,我们要挣大钱。”大笑着去接元宝,烟雾马上四下散开。沈信和凤仙哈哈大笑。

在餐厅盘桓两个小时,三人这才离开。

漫步在夜色中街道,豪情大发,高歌道:“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仓皇的脚步我不醉不归,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酒再来一杯……”

沈信也很快加入高歌的行列,两人勾肩搭背地向前而去。凤仙看着两个男人像小孩般胡闹,摇头失笑,也快步跟了上去。

(第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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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适应

时间一天天过去,虽然成天奔波,却依旧没有找到带沈信入行的门路,他本来就只是一个小人物,没有什么重要关系,而且他的定位是要捧沈信作大明星,这想法对他固然是天经地义,却没有人愿意来附和他,他见的人大多数都是最后不耐烦地将他轰走。对于遭到的种种冷遇,倒也不如何在意,离开时反而趾高气扬,暗自想道:“等老子功成名就之后,你们就知道后悔了。”这想法让他感到很爽。

不过总是努力没有回报,回家后难免要长吁短叹一番,感慨世人缺乏慧眼,徒令天才飘零。这个时候他完全把自己和沈信完全当成一回事,那是不必多说了。

凤仙倒是没有什么变化,依然从事着自己那份薪水低微且又繁琐的工作,不过精神状态的变化却是巨大,一些相熟的朋友都打趣她,问她是不是找到了白马王子,每当这个时候,凤仙都是矢口否认,但总也不经意地于脸颊上现出两朵红晕。对于没有恋爱经历的她来说,她根本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这种心态,只是觉得只要和沈信相处在一起,就会感到快乐。

只有沈信的生活最为简单,想法最为单纯,他的性格本来就是随遇而安,并不强求什么,既然眼前的生活也很舒适,也就懒得去多想,所以每天就是看看电视,玩玩乐器,再看各种杂书,日子很是逍遥。由于他根本不需要休息,当和凤仙休息的时候,他还一个人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借口自己精力充沛,和凤仙都当他只是晚睡早起,并没有怀疑他是不需要休息的怪物。

顺便说一句,沈信一开始修真就被师傅灌了好几颗灵丹妙药,平白多了几十年功力,所以是很高的,这种全天候的运作是他早习惯的,他原先的师傅就是这样培训他的,夜晚练功,白天则学习各种琴棋书画,除了画画沈信不是很出色外,什么音乐,书法,围棋之类,沈信都是一流高手。

在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停歇的状态下,对眼前所处的世界沈信算是有个大致的概念了,国语和粤语水平都足以应付日常对话了。由于什么也不懂,他倒是表现出与自己年龄相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凤仙各种各样的书都被他看了一遍,不过到底懂得了多少,那也难说得很,不过反正过目不忘,先记下来,慢慢研究即可。一句话,现在沈信就是一台人形电脑,什么资料也往里面装。对了,说到电脑,凤仙倒是也有一台,也教过沈信使用,不过沈信显然没有多大兴趣。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现在的总体知识水平连小学生也不如,怎能要求他了解到电脑的乐趣所在?

闲暇时间,沈信就去逛书店,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地方后,他就喜欢上了。对于沈信爱看书这一点,大发感慨,说自己当年上学时也是好学生云云。不过看看凤仙不以为然的眼神,也大概可以估量出他话的可信度不会太高。在附近的书店盘桓日久,店员也逐渐熟识了这个英俊而又好学的年轻人,不过当看到沈信抱着一本小学生数学教材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本来被沈信迷得神魂颠倒的女店员也不得不在自己罗曼蒂克的想象中加入关于智商这个大煞风景的因素。

对于沈信在知识方面的进步,和凤仙只当是他失忆症大有好转,并没有过多怀疑。只是在欣喜之余,不免担心一旦沈信完全恢复记忆,是不是还会留在自己家里,不过这当然只是杞人忧天。而当沈信捧着有关物理化学的书回家,大有向科学事业进军之势时,又担心自己的造星计划失败,大叹沈信“不务正业”,沈信当然充耳不闻,毫不理会。

对于新世界的了解越多,沈信就越觉得有趣味,虽说他是成仙得道之人,但以前的生活也仅限于长安和后来修真所在的山上,对地球上其他地方完全不了解,所以不久他就对地理发生了很大兴趣,大有作一个现代游吟诗人遍游全球的兴趣。不用说,这个想法马上被否决,勒令他回到现实,继续向大明星的方向前进。的模样倒像一个用心良苦的父亲,竭力想要自己儿女按自己安排的道路出人头地。

本来沈信大可不理会,但在他了解了现代社会后,却有了一些不同的想法。首先最大的感受是钱不是万能的,而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对于和凤仙他已经有了很大感情,当作是自己家人一般,尤其在原先的世界里他只是一个孤儿,这种感情更让他觉得温暖。而进一步了解之后,他更明白兄妹所处只是社会下层,所以作着发财梦,而凤仙不得不辛苦工作。他对赚钱毫不在行,自然不知道该如何帮助兄妹,但既然说自己做大明星可以挣大钱,他也就听从安排了。所以说,沈信只是为了兄妹才继续留下,不然他早一个人跑去什么地方旅游了。

而在这期间,每天为兄妹吹奏催眠曲是沈信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事。这催眠曲不仅能让人很快入睡,而且对舒缓人体神经颇有奇效,达到最佳的休息效果。每天早上起来,风仙固然是精神饱满,连也不断感叹“这一觉睡得真舒服”。

终于有一天,兴奋地宣布他已经和一个著名的音乐公司的老总谈妥了,可以第二天带沈信去面试。凤仙和沈信都对的话做了保留,表现出来的只是适度的高兴,当然却一点也不足以让放弃他那有点过度荒诞的想象力。

在作白日梦的时候,凤仙问沈信是不是将衣服送去干洗,毕竟这种场合第一印象很重要。

“需要吗?”沈信淡淡道。以他的仙人实力,可以随时保持衣着干净,其效果比最先进的干洗设备都要好。沈信说话的时候还在想:“在现代社会做一个仙人确是不错,至少可以省下饭钱和干洗费。”

凤仙自然对沈信的话疑惑不解,不过仔细检查过沈信的西装后,她也觉得没有洗的必要。

这一晚和凤仙都有点心神不安,睡得不是很踏实,尤其是凤仙,她甚至觉得自己第一次面试工作都没有这么紧张。只有沈信完全不当回事,看过两部电影之后,他开始看一本有关电影电视发展的书籍,他一直对第一眼看到电视时的感觉记忆犹新,对这方面的兴趣极大。

天刚蒙蒙亮,已经起床了,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认真梳洗一番,穿上自己最好的一身衣服,倒像面试的是他自己一般。

沈信仍然躺在沙发上看书,并不理会,一屁股坐到他身边,滔滔不绝地作起以“等我有了钱”为题的专题报告。沈信看看自我陶醉的模样,忍俊不禁道:“兔子大哥,有什么事还是等有了钱再说吧。”可不是,眼中布满红丝,显是睡眠不足,倒是真的像兔子。

瞪了沈信一眼,很庄严地说道:“我说的可是很严肃的事,请你不要在这么正经的场合插科打诨。”

沈信顿时大笑不已:“严肃?正经?我倒觉得你的样子很像某个故作正经的最佳男配角。哈!”想起昨晚看到的那部搞笑影片,沈信更是笑得前仰后合。

“唉,你这个样子,我怎么捧你做大明星?”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不过记得,待会儿见到那老总,可不能这么放肆,要不卑不亢,懂吗?”最后这句话的确说得很认真。

“没事。”沈信自己又去看书了。

要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这毕竟是他最大的梦想。所以,八点钟的时候,他已经准时候在那家音乐公司门前。

(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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