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大帝之名将传奇》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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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羽国女皇
一辆马车不疾不徐地再茫茫雪地中前行——也许称之为犴车更为合适,犴兽是这个大陆上的特产,总体造型与马相似,但身躯更健壮,四蹄更颀长有力,毛发略短,头上有两个肉角,性子较马更为好战暴烈,极适合战阵厮杀,但这种野兽数量稀少,极难捕获,驯养更是难上加难,因而能用犴兽拉车的只有皇室子弟,犴兽更多的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车厢宽大而略显卷曲,银木制的车辕在一片雪亮反光中更是辉映着洒下一路银光,雕狴盘凤的造型以及车顶随风起舞的一簇白狐毛昭示着马车主人尊贵的地位。
更为夸张的是,这样一辆小小的马车,周围五十丈之内竟有上千名披盔顶旄的精锐骑兵护卫而行,这些骑兵个个全副武装,浅灰色的盔甲和淡紫色的披风下是一张张相似而漠然的脸孔。他们在行进中始终保持着步调的整齐划一,齐刷刷的马蹄踏雪声震人心魄,锐利的眼神不时扫过周围干净得如纸一般的雪原,肃然的气势让人毫不怀疑这支军队的严明纪律。北漠的朔风呼啸着迎面扑来,夹杂着永远也落不完的冰渣子,似乎要穿透骑兵身上的羽鳞甲,沁入到骨髓里去,而此时被严密护卫着的马车里却是一片温暖如春。
“真的怕是有十年没有回来过了。”声音的主人手捧暖炉,慵懒地斜靠在紫豹皮铺就的软垫上,“再往前二十余里便有一处林间火泉,是臣幼时最爱去的地方,陛下,既然来了,不如就去泡上一回——火泉水最是养人。反正这次北巡时间宽裕,怎样?”
申姌无奈地看着眼前毫无坐相可言的妖娆佳人,眼前的女子眉眼如画,眸子里流波回转,似乎要滴出水来,小嘴里正咀嚼着半颗业莲果,修长有致的身段上只罩着一袭淡紫轻纱,短小的亵衣若隐若现,完全遮盖不住那神仙看了都要喷血的娇躯,一双白皙丰润的美腿挑衅般搁在厢壁上,用一览无余来形容还真是谦虚了。
这个被称为御水仙子的尤物是羽国第一舞姬兼女皇第一宠臣,自从十五年前被女皇从北漠捡回,一直留在女皇身边,两人姐妹相称,而御水也以超人一等的智慧为羽国出谋划策,颇孚人心。但现在申姌却无心欣赏这天下男人做梦都想看到的一幕,她只是瞥了一眼,又垂首翻阅着手中几张薄绢,闷闷地道:“你道我们此次北巡是来游山玩水的?
海州、姚州局势危若累卵,前线将士们却得不到一件基本的御寒战袍。库存的杉棉让王敬止烧了个七七八八,偏生今年又是大灾年,宁州、吾州、慕州的杉棉连往年的十分之一都收不上来。你看,元骧又来催兵事府速发冬衣,朕昨日顶风冒雪在丹台犒军,才算是勉强稳住军心。
可军情如火,这杉棉之事如不尽速解决,迟早会出打乱啊,朕已下旨全国征调可用之杉棉,半月之内制成冬衣送往前线,也只是杯水车薪——御水,这几天了,朕一力主张重开谷阳之市,你总劝朕稍安勿躁,若非知你性子,朕早将你一脚踢下这马车去。”说到这儿,羽国女皇精致的脸庞上浮现出一丝笑靥。
“哈——”对面的女子放下那双惊心动魄的长腿,眨了眨眼,正要开口说话,一阵轻微的晃荡传来,紧跟着便听驭手一声轻叱,犴车稳稳停住。
“口令!”驭手看着眼前浑身落满雪花的骑手,面无表情履行职责。
“啊哈!”御水迫不及待掀帘而出,带起一阵轻风,“信使远道而来,哪里知道军中一日三变的口令?这是传递紧急军情的,勿得阻拦。”
“梅食青青。”翻身下马的信使仍一丝不苟报上口令,转而换上一副嬉笑表情面向御水,“小姐心疼小人,小人感激不尽,只是军令如山,小人也是心疼小姐的名声……”他却没发觉御水脸上笑容倏地一收,生硬地打断了他的话:“不领情就算了,还不快将我要的东西拿来,让我在这吹冷风么?”
御水坊名誉执事,从五品宁阳卫都统戴迁此时才注意到御水仍只是一袭轻纱,隐约可见粉股玉臂,不由暗骂自己该死,慌忙低下头,递过一封薄笺,抱拳在胸:“下官幸不辱命,容下官告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最后一句是冲车内之人说的。
第2章:紫脸少年
“行了行了。”御水一脸不耐的神色,返身钻回车内,见申姌好笑地盯着自己,也不在意,随口道:“这帮下人就是废话多——臣等的东西到了,喏,皇上御览。”脸上笑的一朵花似的,仿佛刚才生气的表情只是面具一样被摘了下来。
申姌接过那封信笺,快速浏览一遍,脸上笑意一闪而过,嗔道:“你这丫头,竟瞒着我私通辛国太子,妄议国事,该当何罪,嗯?”
御水此时却摆回最先的姿势,舒服地从喉咙里嗯了一声,这才接话道:“臣几日前得知王敬止玩忽职守,焚毁库存杉棉一事后便知会有今日局面,其实当初大军仓促开拔实是臣等之罪。如今想来唯有重开谷阳之市方可挽回。二十年前关闭谷阳之市实属无奈之举,而今重开也正是顺应时势,一举三赢。宪国和辛国那边怕是早已惦记我们的冰铁很久了吧,我羽国也正需购入大量杉棉和箭米以解燃眉之急。臣知此时不比一年之前,现下辛、宪两边都对我北线战况心知肚明,若不趁机狠敲竹杠才是有鬼了。臣也是念着和随萧广有些私谊,又兼许以重利,才换来他暗中支援。臣现在只想知道一点——”
“什么?”
“随尹行一生自负英雄,怎会生出这么个草包儿子?若他知道他的儿子背着他做下的好事,不知脸上表情会有多精彩?”
离犴车不到十丈远处仍随车缓行的戴迁正暗责自己惹了主子生气,却不防前面车里一阵银铃般的咯咯笑声传来,在一片沉默肃然的军阵里听来格外清晰,随即又消失不见。“妈的。”戴迁晃了晃脑袋,“我一定是听错了,刚才主子还发火来着。”他直了直腰板,向左侧望去,一列神羽卫骑士表情漠然,仿佛亘古不变的冰山,这些羽国最精锐的皇家卫队一向如此训练有素。
戴迁撇了撇嘴,嘟嘟囔囔地一转马头,缓缓离开了这叫人窒息的方阵。一脱离行列,他就一甩马鞭,向南打马而去,空中蓦地传来一声尖锐的鸣叫,吓了他一大跳。他不用抬头就知道那是什么,“连飞羽卫都带出来了,难道北境局势已紧张到这地步了吗?好久都没听过这么欢快的翼狇叫声了,真是天生适合战场的畜生……”
天空中巨大的暗影一掠而过,尖锐的鸣叫声在山谷回荡,似乎象征着羽王朝的荣耀,越飞越高,消失在天际。
一枚铜钱掉落在地上,轻轻地滚过木质地板,终于无力再维持竖立的姿势,不甘地躺倒在地上,显露出正面靖平通宝的字样。在一片喧嚣的环境中,没有人去关心一枚小小铜钱的命运,热气在不透风的房间里蒸腾,那些吆五喝六的人们却毫不在意——
“二十钱,买小!”
“五十钱,买大!”
“爷豁出去了——三两大银,大!”
“何老八,省省吧你!五两,小爷我买小!”
“大!大!大!”一群敞着破旧短衫的精壮汉子围着一个长衫打扮的小老头,眼睛像狼一样冒着绿光盯着庄家手里摇动的骰子,拉着嗓子吼叫着,似乎要代替一个叫天意的东西,帮那个小小的骰子决定以哪个面落地。
“哼。”与小老头对面而坐的是一位赤果着上半身的,将衣物缠系在腰间的紫脸少年,看上去约摸十七八岁,浑身都是一条条练家子都知道的并非花架子的精壮肌肉。显然是长年日晒的原因,脸庞黑中发紫,一对明亮的眸子一眨不眨地同样盯着那装着三个骰子的小碗,眼神里闪过一丝狡黠和戏谑,这让本非俊朗的他立时充满了机灵的生气。他的周围同样也围着几个赌客,只是显然在人数上略少于对面何老八的。
“啪!”庄家将碗扣在桌上,停顿了一会,左右观望了一下。他却没注意到紫脸少年轻轻地将原本放在桌上的手收回,改为横抱于胸。
周围喧嚣的人群更加急不可待,庄家猛然将碗一掀,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去看,却见三个骰子整齐地排成一行,上面的点数分别是一、二、三。
“六点小!何老八,对不住啦!”紫脸少年哈哈一笑,也不细数,将桌上一小堆碎银一揽,掂了掂道:“九两四,缺的小爷也不要了,走也!”说罢起身就走。
第3章:赌场风波
“慢着!”被叫做何老八的小老头站了起来,满布皱纹的脸上此时全是狰狞的表情,“你小子出千!”
“咦,何老八,你何出此言,小爷我在这听浪钱坊混了这么多年,你也不打听打听你维轩爷爷的名声!该不会输了钱想耍赖吧?想耍赖也没用,小爷我——没!空!奉!陪!”少年完全没有尊老爱幼的意思,一边解下腰间的衣物,一边向外面挤去。
“兔崽子,老子跟你没完!”何老八楞了一下,随即大吼一声,踢开凳子就窜了过去,看不出一丝年老力衰的样子,周围的精壮汉子也是起哄叫嚣,有的想趁机去搂桌上的零碎铜钱,被庄家身边站的钱坊护卫拿眼一瞪,只好缩了回去。
“二公子到——”门口小厮突如其来的报信声,打断了这一幕闹剧,人群顿时一僵,喧闹声停在那里,紫脸少年趁机扒开众人,钻出了包围圈,三步两步蹦到门口,险些撞到了推门而入的一个人。看清来人面貌,少年一把抓住对方的手,笑呵呵道:“明仲大哥!你怎么来了?”
安明仲好气又好笑的看着这个活宝,明明是他让自己在这个时候来找他替他解围,却在这里明知故问。当下也只好顺着道:“我与小妹今日无事闲逛,正好路过此地,听到你这小猴子在里面称爷称霸的,进来看看你又在欺负哪个倒霉蛋。刚巧,郑总管这几日念叨着让你送新鲜的鲌鱼过去,老太太想吃鲌鱼羹了,可算让我逮着你了。”
“走走走,咱出去说话,这里闹的很。”少年拉着安明仲就往外走,“明雁妹妹也来了么?好久都没见她了,还以为她转了玩闹的性子呢……”话音刚落人已经在门外了,留下尴尬的何老八举着拳头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悻悻地呸了一口,转回桌边,人群也突然恢复了生气,刚才那一幕如同没有发生过一样,只留下一些窃窃私语,“二公子居然也会进赌坊?”“可不是么,声音倒好听,果然是翩翩公子。”“你还别说,不光相貌一流,据说品性也是极好的,对咱这些苦哈哈的老百姓那真是没的说的……”人群哄闹了一会便停了对二公子的品头论足,毕竟是王府贵人,只能私下稍稍议论。
却说这边紫脸少年拉着安明仲走出赌坊大门,还未开口说话,便看见眼前立着一个俏生生的人影儿,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简单的挽在左肩,只用一根玉簪固定起来,身穿明黄对襟雪纱袍,脚蹬踏浪鹿皮小短靴,身段婀娜窈窕,皮肤白净如雪,一张瓜子脸儿,一双明眸秋水,宜喜宜嗔的小脸正不怀好意地盯着紫脸少年,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主儿。
“呃……明雁妹子……我跟大哥正说呢……”刚才还巧舌如簧的少年登时蔫了,结结巴巴地解释着。
“维轩,你说谁转了性子了?我刚才在门外,没听清楚。”明雁没有动身让开的意思,脸上笑意越发明显,那表情可一点也看不出“没听清楚”的样子。
“我是说……”维轩求救似地看着身边的明仲,这位“翩翩公子”却仿佛突然对路边的一株桐杉树起了兴趣,摸着下巴用手中的折扇去敲击快垂到地上的树枝。维轩恨得牙齿痒痒的,却不敢不答话,“老夫人转了性子,以前只爱吃鲈鱼的,这会怎么突然想吃鲌鱼了。要我说啊,这人上了年纪,就不适合吃这刺多的鲌鱼了,万一梗着喉咙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趁机顺竿往上爬,极快地转移了话题,企图逃过一劫。
会有用吗?
“嗯……那我去告诉老夫人,维轩小子说她年纪大了就任性,而且还不肯给她打鱼!”明雁仰首看天,背着小手的样子真让人想给她来一下子。
“我哪有这么说!不要胡搅蛮缠好不好!”维轩一蹦三尺高,还没等他落地呢,就意识到又上当了。果不其然——
“你说我胡搅蛮缠?这可是我亲耳听到了的!还不快把鼻子伸过来让我弹!”明雁终于无法再维持装出来的矜持样子,笑的花枝乱颤的。明仲也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结束了对桐杉树的研究。维轩一向拿这娇蛮千金小姐没什么办法,只好闭上眼睛将脸凑过去,任明雁大小姐在他的鼻子上铛铛铛弹了三下,这才揉了揉鼻子,长叹一声:“唯小人与……”意识到明雁危险的眼神注视,只好收口道,“与耗子难养也。”
第4章:德春酒楼
“哈哈哈哈……”明雁与明仲同时毫无形象地大笑起来,引来路人侧目。
“走吧。”笑够了,明仲拉起维轩,“我来找你也是真的有事要说,我们先去德春楼吃饭,我跟那边提前打了招呼让他们做乌鲤煲,我们边吃边谈。”
“哇,今天有口福了!”明雁欢呼起来。
“都是沾了我的光!”
“好了,快走吧,再不走某人的肚子又该叫了。”
三人边聊边走,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四层高的酒楼门口,这家酒楼临街而立,大门宽十丈有余,几乎完全将整个一楼大厅暴露在外,可以看到里面已经坐满了食客。连柱子都仅有八根,看不出是如何支撑起这栋豪楼的。门口两只石豹子——宪朝以豹为贵,正瞪着两对四只铜铃大的豹眼,威风凛凛。白檐红瓦之间,一副匾额高挂正中,上书“千珍百味德春楼”七个遒劲有力的大字,据说还是前朝庆成皇帝南巡波府——那时还叫波州城,在此品尝德春楼的镇店名席千鱼宴后即兴挥笔提就,足可见这酒楼的辉煌历史。
然而再辉煌的历史放到现在也只是笑谈,在波府普通百姓眼里德春楼只是一家贵的要人命的酒楼,达官贵人的最爱。而作为当今皇上胞弟,被封到此地的远地王安重达的二公子,安明仲完全有资格进入这家象征身份的酒楼,如果他愿意,甚至可以包下整层,请来歌姬,千金买醉。只是安明仲虽贵为王府公子,却心系百姓,一向主张节俭开源,甚至多次向父王提出,希望念在民力艰难,带头减少王府日常开支,削减不必要的宴席。因此,除非宴请京城钦差、皇子皇孙,需要保持必要的礼仪,安明仲是绝不会踏入德春楼半步的,所谓的酒肉朋友更是一个也无。这为他在波府赢得了极好的名声,百姓提到二公子都是敬仰有加。二公子安明仲没有酒肉朋友,只有真心兄弟,维轩便是与他走得最近的小兄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堂堂王府公子,却跟一个打渔的少年称兄道弟,而这少年平时虽然为人不坏,但心眼多,爱占小便宜,没看出哪点好来。但也没有人对此指手画脚,在背地里议论的,因为他们相信二公子,二公子在他们眼里是最完美的,他说那个人是他的兄弟,那便不会有人说三道四,这就是民心。而此时他们的“民心所向”正揽着他的小兄弟维轩,带着他的小妹妹明雁,快步走向德春楼,引来一阵惊讶。
“哈哈,大哥你看那个何老八吃瘪的样子,就算他知道我出千也完全看不出我到底什么时候动的手脚。我最烦这种人了,有几个小钱就一副不得了的样子,有钱也就算了,赢他几文酒钱又像死了亲爹似的,什么玩意儿……”维轩只顾着说笑,也没注意旁人诧异的眼光,明仲也只是笑着摇摇头,明雁倒是饶有兴味地听着——这小妮子打小就不安分,从不肯老老实实像其他千金大小姐一样在家呆着学做女红,而是常常跟着二哥出门抛头露面,尤其爱听长她两岁的维轩讲故事给她听,又不准维轩说她不老实,就像个没长大的丫头。安重达倒是说过她几次,怎奈夫人爱极了这个独女,百依百顺,再说丫头片子的事情,他作为王爷自重身份,也不好多说什么,也就随她去了。这会她听到维轩说到赌坊的事,又来了劲儿:“维轩,你也会出千么?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是怎么做到的?说给我听听嘛。”
虽然比维轩小两岁,但她从来不喊他哥哥,而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不过维轩倒也已经习惯了,毕竟认识七年了,一直都是打打闹闹,没注意过这些小细节。这时的维轩一副得意的样子,故作神秘地凑近明雁的小脸,一阵淡淡的少女体香传来,让他不由一顿,放低声音道:“那本杂书又让我翻了一页,上面的绝招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呀,我苦练了大半年,小有所成,今天那是牛刀小试,嘿嘿。”看到明雁又想开口,他更加得意地一抬脑袋,“至于到底是什么绝招嘛,那可就无可奉告了,这可是压箱底的!”
“去去去,不说拉倒,谁稀罕!不过那本书也真是怪了,我跟哥哥怎么看都只是一张张画满乱七八糟线条的涂鸦,你倒能看出些头头道道来。”明雁俏皮地眨了眨眼。
第5章:秘议国宝
“那是我爹留给我唯一的东西,自然只有我看的懂啦。”维轩在那里大言不惭,“我现在整天忙着打渔,一直都没有好好念书,识字不多,等我考上童生,再学完书里所有的绝招,小爷我就天下无敌啦,哈哈哈哈!”
“二公子,大小姐,您两位金安,请随小的来。”掌柜亲自迎接,毫不留情地打断了某人的自作多情。
“好的,有劳张掌柜的,彭师傅的乌鲤煲做好了没有?今天三楼没有别的客人了吧?”明仲问道。
“回二公子的话,今儿从早上起掌柜的就吩咐下去,关了三楼的生意,打扫清净,就等二公子大驾光临呢。听说二公子想吃乌鲤煲,彭师傅更是起了个大早,那鱼煲足足熬了有三个时辰,请二公子放心。”张掌柜讨好地作揖道,其实二公子在波府名声显赫,颇得民心,有此难得机会为二公子效劳,他们打心眼里高兴。
“那就好,回头替我谢彭师傅用心。”说话间,四人上了三楼,只见整个楼层空无一人,颇为清净,宽敞明亮的大厅一角竖着一扇山水屏风,张掌柜径直领着三人来到屏风之后,这里又是一方天地,雕金镂花的临街窗沿下对面摆放着两张凉床,长度足可三人并坐,既可午后躺靠小憩,又可盘腿而坐享用美食。凉床中间是一张桃木茶几,高度正好适合客人取簮而食。进入包厢后,将两边可移动的木门一关,正是一处幽秘消闲的好去处。
三人进了包厢之后坐定,掌柜的端上几样精致小菜,一壶上好的海酒,然后便是德春楼的招牌名菜——乌鲤煲。这乌鲤是波府特产,每年立夏之时产卵捕获,肉质鲜嫩,口感极佳,做成乌鲤煲后更是无与伦比的美味,当年庆成皇帝正是对这一道菜青睐有加,由此可见此菜之诱人。
维轩虽不是第一次来这德春楼,但三楼这种只接待达官贵人的地方他倒是第一次来,也是借了明仲的光。待掌柜的一退出去,他就迫不及待地挟了块鱼肉往嘴里送,大呼过瘾。
“瞧你那猴急样!”明雁从小瑶鼻里哼了一声,话虽这样说,手却不由自主地给维轩斟了一杯酒,“慢慢吃,别噎死!二哥,这么隆重的样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
明仲拿着杯子等了半天,也不见自家妹子给自己倒酒,只得无奈地拿过酒壶,自己斟满一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道:“这次恐怕又要麻烦维轩了——不知道你们知道海心珠么?”
“海心珠么……”维轩放下筷子,收起嬉笑的表情,若有所思,“只是个传说吧,你想要我去取吗?”
“维轩,为兄下面要跟你说的话,已经属于机密,就算你不答应为兄,也不要把我告诉你的事跟任何人提起。”明仲一脸的凝重。见他如此严肃,维轩也认真道:“你放心,就算我死了也不会对任何人说,你还信不过我么?”“是啊,二哥,我们都不会说出去的,到底是什么事嘛?”明雁的好奇宝宝天性也发作了。
“事情是这样的。”明仲站了起来,开门确认了一下四周无人,又关上门,缓缓地说出了目前知晓人数也许两只手都数的过来的机密大事……
明仲确认了四周无人,方才坐下,缓缓说道:“事情是这样的——羽国使者向我朝递交了国书,言谷阳之市重开一事,希望我朝给予支持。辛国也收到了请求,据说辛皇已经同意并遣使前往羽国准备相关事宜。
我皇与知政阁各位阁老商量后,也同意了羽国的请求。现下羽国女皇提议,不光是重开谷阳之市,也希望三国从此息兵休好,并在谷阳之市重开之日,举行一场珍宝会,到时三国都会在珍宝会上展出皇室收藏的各种奇珍异宝。
其中最最重要的,就是所谓的镇国之宝的展示,届时羽国和辛国,一定会拿出玄冰镜和魅神木作为压轴大戏,而我朝却没有能与之相抗衡的宝物。国器乃国之精魂,如若在珍宝会上被羽国和辛国压过一头,我朝必然面上无光,国体受辱。我父王在皇上面前已经领命寻找传说中的海心珠,有确切的消息显示海心珠已经再现于世。维轩——”
第6章:交给我,没问题!
维轩看着明仲,笑道:“明仲大哥,你说吧,上哪儿去找海心珠?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不皱一下眉头。”
明仲没有马上答话,他把目光转向窗外,俊脸上难得地浮现出一阵犹豫,叹了口气,道:“虫岛。”
听到这个名字,明雁惊叫一声,不敢相信地看着她的二哥。维轩也是面色凝重,低声问道:“可是真的?能确保在那里么?”
明仲摇了摇头,道:“两月之前,水军都督凌瑞圣在海上出巡时,遇到一艘在海上迷航的商船。这艘船早在五月之前就已失踪不见,却不料在此时出现,水军士兵登上船后发现船上只剩两个活人,其中一个被救时已奄奄一息,没多久就死去了。另一个活着的船员告诉凌都督,他们被风暴吹到了虫岛,为了修好船只返航,死了一半人,又在海上漂流一个多月这才获救。据那个船员说,他们确实在虫岛上发现了海心珠,但没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深入那种地方。凌瑞圣也想组织水军船队前往,看看能不能碰碰运气,但要去虫岛,必须要经过迷津海,那个地方非常诡异,一进入那片海域,所有罗盘都会失效,船队无法找到方向,只得返航。最重要的是,虫岛是属于鲶人的地盘,如果我朝水军进入被发现,那可不是一件小事了。维轩,你出海从来不用罗盘,对大海比谁都熟悉,目标又小不容易被发现,本来应该是执行这个任务的最佳人选。但是此行实在太凶险,为兄只是想问问你,若让你去,有几分把握?一定要实话实说,不许逞强。”
维轩闭上了眼睛,脑海里飞快地搜索前往虫岛的各种航线。明仲说的没错,他对大海确实是比谁都熟悉,除了打渔之外,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驾着他自制的渔船向大洋深处探索,几次九死一生都能安然无恙而返,让他去执行这个任务,实在是物尽其用。但虫岛不比以往他去过的蛮荒小岛,那上面聚居着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虫类,也许是地处偏远的缘故,那里的虫子大的吓人,也许叫虫兽更为合适,而且这些虫兽有着极强的攻击性,若在岛的外围尚好,一旦进入那些虫子的核心地盘被发现,谁都别想活着出来,即使是维轩面对这样的情况,也不得不慎重再慎重。
见维轩不答话,明仲也不急,慢慢地品尝美味的乌鲤煲,他相信维轩不是那种头脑一热就爱逞英雄的混小子。但他不急,明雁可急了,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气鼓鼓道:“二哥,你这不是把维轩往火坑里推么?那种地方是人去的么?你明知维轩不会拒绝你,太过分了吧!”然后又转头看着维轩,“喂,你这傻子不会真的要去吧?别犯傻啊!就算我父王逼你去,我也会替你出头的!不准去!”
明仲无奈地看着这个小妹,解释道:“二哥也是没别的办法了,皇上要我父王在三个月之内取回海心珠,这几天父王为这事愁坏了,饭吃不下,觉睡不着,我这个做儿子的看着也难受啊。但这事人命关天,若维轩也觉得没有把握,那就没有人会有把握了,三个月时间太短,最多只能准备一次出海,没有第二次机会了。维轩,你一定要实话告诉我,到底有几分把握?若风险太大,我也不会让你去的。”
半响,维轩睁开双眼,出航所需要做的准备,海上会遇到的风浪,莫测的航向和天气,岛上择人而噬的虫兽,以及取得宝物后如何安然返回,都在脑海里盘旋,虽然暂时仍然无法定下一个确切的计划,但已经有了初步的头绪。他抬起头,刚准备回答,脑海里蓦地闪过一个名字,嘴角牵扯出一丝笑意,声音不大但却是一字一顿地说:“如果我去,七成把握。”
“什么?”明雁本来还在拼命拉他衣袖,听到这个回答却愣住了,明仲也是大吃一惊,如果维轩说只有一成把握他们倒不会如此惊讶,毕竟大海虽然可怕,但最可怕的却是未知,虫岛就是这样一个“未知”的地方。维轩知道他们为什么惊讶,他表情平静,看得出不是在开玩笑:“你们没听错,我是说七成。迷津海我去过,没你们想的那么可怕,至于虫岛,我在上面睡过一个晚上,你们说呢?让我去吧,明仲大哥,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