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活可以选择》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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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曾经的开始

那一年,也是一个初夏,阳光如同每一个夏天般,明媚!

刘晓云哼着小曲儿,走在回公司的路上。她的公司才刚刚步入正轨,这多亏了自己多年的好朋友林丹丹借给她的五十万块钱,才能让公司周转过来。今天,就是刘晓云去林丹丹家里拿钱的日子。

虽然这笔钱每个月按照两分利的高利,付给林丹丹利息,但只要能让公司顺利度过难关,对刘晓云来说,也是值得的。

当然了,她心里很清楚,林丹丹借给她钱,就是为了赚这笔利息。

公司里,刘晓云的合伙人:吴军,早已在沙发上坐着,等她带回好消息来。

“我回来了。”刘晓云的人没到,声音先到。

吴军赶紧从沙发上起身,迎上前。正看到刘晓云春风得意的笑容,就知道,事儿,办成了,公司,有救了!

“晓云,你真行!”吴军说着,没忍住,朝刘晓云脸上亲了一口。

刘晓云用手打了他一下,“你干什么?让别人看到怎么办!”

“嘿嘿……”吴军谄媚的笑着:“怕什么,这里又没别人。再说,咱俩的关系……那又怎么了!”

吴军伸手搂着刘晓云的腰,刘晓云嫌弃的笑了笑:“行了,给我倒杯水,走了一路,渴了。”

吴军听话的放开她,走到饮水机旁边,将早已泡好的半杯茶,加入了另外半杯开水,递给刘晓云。

刘晓云,一饮而尽!她确实渴了。

喝完了茶,刘晓云坐到沙发上,吴军赶紧蹲下,将刘晓云脚上的高跟鞋,给脱下来,换上舒服的拖鞋。刘晓云这才从她随身的小包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那里面,就是林丹丹刚刚给她的五十万块钱。

吴军接过那张银行卡,脸上的笑容堆的如同一座火山口,那么热烈,那么夸张。就连身上的花衬衣,都在咧着嘴笑。

刘晓云一歪身子,坐到了他腿上,用手搂着吴军的脖子,撒娇的说:“你看,我这么大的功劳,你要如何奖励我?”

吴军看了一眼脸上红扑扑的刘晓云,嘿嘿一笑……“怎么奖励?你要怎样就怎样咯!”

屋子里传来两个人,咯咯咯的笑声。

天空中的晚霞,已经染红了半边天,那绚丽的色彩,映照着刘晓云的心情,美丽极了。

吴军,一个比刘晓云小了很多岁的男人,长相虽算不上帅,却也是瘦瘦高高,大眼睛挺鼻梁,白净清爽。

很早之前,吴军由于个人原因,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所以反而造就了他十几岁就想着法儿自己赚钱。

小时候,吴军也是一个苦命孩子。

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出身,家中有难,才逃到了这个城市。在城市中,什么也不会,显得格格不入,只能靠捡破烂过日子。住也住的是亲戚家门口,随意搭建的小窝棚。

后来,街道办的好心人给老两口找了一份扫大街的临时工,这才算是安顿下来。

这样的情况,让吴军怎么能好好上学?同学笑话他身上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还欺负他,说他穷的每天只能啃馒头。

这样的日子,让吴军小小的年纪就懂得一定要赚钱,有钱才能过上好日子,才能让别人看得起!

初中毕业,十六岁的吴军就不再读书,出来打工。

刚开始,工厂都嫌弃他年纪小,不要他。吴军只能到小餐馆里洗碗,打黑工。

工作繁重,工资不高。

吴军觉得继续这样干下去,没前途,必须想办法让自己更好。

他打工的小餐馆,在几个大型工地的边上。成百上千的工人,每天都在他眼前晃悠。

一天,吴军发现,小餐馆生意好,都是工地上的工人来吃饭,那如果他做一些盒饭,送到工地门口,只要物美价廉,一定会有人买。

于是,吴军辞去这份洗碗的黑工。拿着一个月的工资,回家购置了最初的盒饭设备。第二天,到市场尝试性的买了些肉菜,回家做了五十份盒饭,用一个保温泡沫箱子装着,中午十一点,准时来到工地外。

如他所料,这五十份盒饭,因为量足价低,很快就被抢购一空。甚至还有人直接预定了第二天的,这样好的效果,让吴军这个十几岁的孩子,早早尝到了做生意的甜头。这是他赚到的第一桶金,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开启了他人生中的做生意之路。

后来,他在工地门口卖盒饭久了,认识里面的包工头,人家看他盒饭卖的实在,对他人品比较肯定,就开始给他一些工地上的小零散单子。刚开始,让他帮忙采购一些小东西,找几个人干干某一处的零活儿,等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军的聪明才智在这里发挥的淋漓尽致,他又肯吃苦,愿付出。

几年时间,他就早已不卖盒饭,而是建材公司的老板。

二十多岁的他,意气风发!

或许是前半段太过于顺利,让这个年轻的小伙儿有些膨胀。如同每一个得意忘形的人,站的高,摔的痛!

吴军遇到了生意场上的第一个大挑战,然而,他没有扛过去。

那是一个正在建设的二十多层的商住楼,按照吴军的经验,这个工地的生意,稳赚不赔!他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来给这个工地垫资,可惜,世事难料。

公司的大股东,因为赌博输了巨款,一夜之间,卷了剩下的款,急急忙忙逃出国。

这个在建的工地,也停了工,成了一个烂尾楼。

这样的结果,让吴军难以接受。除了钱没了,还有他开始怀疑自己,否定自己。先前的自信,全都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再次陷入黑暗的无助感。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想到刘晓云,一位成熟而有魅力的姐姐。

孤军奋战的吴军,此刻,最需要的是安慰,是温暖,是找一个他觉得安全踏实的港湾。

而恰巧,刘晓云正因为心情烦闷,不想在家待着。吴军给她了一个出来透气的机会!而吴军的失败,刘晓云能体会,就像她没了工作之后,处处碰壁。

下岗之后的刘晓云,摆过地摊儿,卖过早点,也给人打过工……各种各样的工作,她都尝试过。可是,总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让她无法坚持下去。她要养家,要养孩子,要生活。

刘晓云心里的苦,无人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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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谁都不容易

刘晓云的丈夫名叫何之洲,家里是落魄贵族,从那个阶级斗争的年代开始,就一直被打压着。但再落魄,也是贵族,家里还是有些家底儿。只是人很自卑,不太爱说话,但绝对是个一等一的老实人,三十岁才和刘晓云结婚,他比刘晓云大十岁。

那时候的刘晓云家里,真是穷的叮当响。学都没怎么上的她,为了能过上好日子,才嫁给了老实巴交,更没什么情调的何之洲。

婚后,刘晓云的生活,确实如她所料,得到了质的改变。住上了独立小院子,穿上了高级真丝裙。

第二年,女儿何从容出生了。原本刘晓云觉得,就这样过一生也不错。

可惜……因为丈夫的人品过于老实,本来可以升职的机会,被别人找关系给抵掉不说,人家怕有后患,还将何之洲调离了原工作岗位。明着说是给他更轻松的工作,实际上是降职降薪。

这让刘晓云生了很久的气,她觉得这个男人太窝囊!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何之洲从小就被人骂什么地主的儿子,资本家,让他从小就自卑,不敢和任何人争任何东西任何事。

虽然他本心也不想这样,可是生活逼的他不得不低头。小时候的他,也反抗过,但没用。他一个人,怎么抵抗的住其他所有人?最终,他认命了。从此变得唯唯诺诺,不敢抬头。

工作也是学校毕业之后,母亲托了父亲的旧友给找的,一个普通的机关单位,一个普通的职位。

父亲很早就过了世,留下何之洲和两个姐姐,一个弟弟。那时候,弟弟还小,还在上学。家里的事情都是何之洲的母亲和姐姐打理,他只是按部就班的生活着。

就这样,直到三十几岁才结婚。

那个年代,像他这样的家庭,是会受到很多不公平待遇的。他只能忍耐!所以,到后来,无论是工作中,还是和刘晓云的相处中,他都是弱者。这样的性格,也造就了后来的变故。

刘晓云对于这个丈夫,最初刚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很满意的。毕竟家境不错,而且从来不和她有任何的争执,一切都听她的安排。

刘晓云的性格,恰恰和何之洲相反。她热情,大大咧咧,从来都是笑哈哈的面对一切。当然,也自私!不为别人着想,只顾自己开心,但这不能全怪她。

她有五个兄弟姐妹,家里条件很差。从小,就只能是自己顾自己,没有人有时间有闲情,有闲钱,来照顾她。吃饭都要抢,抢不到馒头,就只能喝粥,吃不饱的日子,也只能自己挨着。

婚后与何之洲相处,互补什么的,都是扯淡!其实根本就是何之洲在忍气吞声,但他愿意,他也只能愿意。

经过何之洲被人顶替的事件之后,刘晓云开始看不惯他丈夫。这个窝囊的男人,在她眼中,实在是渺小。要是她的性格,一定要和那个顶替之人争抢一番,至少是要理论理论。再不济,吵一架,骂他一顿,解解气也好。

可这个男人,一个屁都不敢放!着实让人窝火!

刘晓云为了这件事,足足骂了何之洲三个月。

何之洲一句也不回她,每天还是上班下班,到家做饭,洗衣服,打扫。

这时候的刘晓云,女儿刚刚出生不久,在家带孩子的她,本来就心情不好,再加上丈夫的无能,这个家里,每天都充斥了刘晓云责骂何之洲的声音。就连邻居,有时候都看不下去,要过来劝劝刘晓云,别这样。

可刘晓云哪里听的进去呢?下降的生活质量,和曾经对未来美好的向往,都在何之洲的窝囊中,渐渐离她远去,她怎么能甘心?

她如此带着怨气,过了两年。女儿何从容,两岁了。

孩子到了可以上幼儿园的年纪,刘晓云将女儿送到了幼儿园,而她自己,赶紧回到单位去上班。

她的工作,在一家工厂里的员工食堂。当初她生孩子的时候,找关系办理了停薪留职,现在,既然可以工作了,那就赶紧要回去。前几天她师父告诉她,厂里正准备再找一个食堂员工来顶替她曾经的职位,毕竟现在单位的业务量越来越好,她长期不来上班,那个位子就少一个人干活。

这样的情况,刘晓云怎么坐的住?赶着赶着女儿满了岁数,就积极回到工作岗位。

工厂里的机器,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工人们一天四顿饭,都要做。虽然是轮班制,但由于路程遥远,单位在城东,家却在城西,刘晓云只能休假的时候才回家一趟。

刚开始,谁都不习惯。女儿每天闹着找妈妈,妈妈每天上班心不在焉,想女儿。

可这又能怎么样呢?人要生存!

当生活和工作产生冲突的时候,人往往会选择接受工作,放弃感情的依托。这是无奈之举,却也是最伤感情的选择。

何从容就从这个时候开始,很难见到自己的妈妈。

小小的心灵中,妈妈的影子,变得越来越模糊。而,奶奶,则逐渐成为了她的依靠。

同一时期,何之洲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再次调离机关单位。通知书上说,让他到下面体验生活,学习学习。其实是将他从机关,下压到了企事业单位。虽然何之洲心里清楚明白的跟镜子似的,这帮人,就是欺负他老实,但他无能为力,只能默默的承受。

这一次,刘晓云更生气了。她对何之洲的不满,已经到了无法言语的状态。回家骂他都不解恨!自己这么好强的一个人,怎么找了这么一个窝囊废!

何之洲依然忍着不说话,默默做好家里的一切。他以为,只要他好好照顾家庭,做好家务,日子久了,刘晓云自然会消气。他不懂,生活不是靠想象,不是靠他的沉默,就能换来的和平。有时候,这样的沉默,更伤人!

刘晓云就是这样的感受,她宁愿何之洲跟她大吵一架,出出气,发泄发泄也好!可是,偏偏不。无论刘晓云怎么骂,何之洲依然不言不语不搭话。

这样的方式,在刘晓云看来,就是冷漠!

两个人的感情,本来就不稳固,在埋怨中,越来越淡,最终生出嫌弃和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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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车轮滚滚

社会要发展,时代要进步!历史的车轮永远不会因为谁或者谁,而停止!

对于刘晓云来说,改变她生活的决定性时刻到了,单位要改革。裁员,下岗!

每个人都人心惶惶,生怕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拿了这么久的铁饭碗,说没就没了。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谁也不愿意失去这份工作。但是,无奈,谁也改变不了这个时代的决定。

双职工的家庭,总要有一个下岗。于是,刘晓云成了第一批下岗职工。为什么?因为相比之下,何之洲更适合在单位呆着,出了那个单位,何之洲怕是再无生存之处。

而刘晓云的性格,相对放开的多。就算没了工作,她认为,凭她的能耐,找个活儿干,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儿吗?而且,她是干食堂出身,就算卖个早点,也能赚钱。于是,为了不让何之洲失去工作,她主动要求自己成为第一批下岗的人。

因为她的高风亮节,在单位起了一个好头,领导非常高兴的给她发了一张奖状,以及两百块钱奖金。这是刘晓云人生中的第一张奖状,也是唯一的一张。就这样,她成了一个没有工作的第一批下岗职工。

然而,事实没有她想象的那样简单。虽然到处都在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但同时期下岗的人太多,工作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好找。小生意,也没她想象的那么好做。

刘晓云就换来换去,换来换去。工作的不顺利,让她的心情烦躁。为了保住何之洲,她才主动放弃自己,没想到,现实如此残酷,她觉得自己好冤。

她的物质条件,也在何之洲的一次又一次的降职减薪中,越来越差。从前嫁给他的那种优势,全都不存在了。

刘晓云为了生活,甚至感觉回到了曾经要和自己兄弟姐妹抢食吃的年代。

婆婆的家底儿,也不愿意拿出来给她改善生活。美其名曰,那是婆婆自己的养老钱。刘晓云苦叹,只能跟着何之洲,过着这样艰辛的日子。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虽然不好听,但也是事实。

柴木油盐酱醋茶,哪一样少得了花钱?还有女儿何从容的学费,吃喝用度,家里老人的赡养,等等……这些事儿,压的刘晓云快要喘不过气了。

就在这时候,吴军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一次普通的朋友聚会,刘晓云认识了吴军。

当时的吴军就已经是私营企业老板,那时候公司运转顺利。刘晓云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和他只是当作普通朋友一般相处。再加上吴军比她小,她就把这个贴心的大男孩当作弟弟来看待。

没想到,吴军却开始追求刘晓云。刘晓云心里很清楚,自己是有家有孩子的人。可是经不住吴军的软磨硬泡,而且,最主要的,是刘晓云和他丈夫之间,感情早已被生活磨灭的所剩无几。

那时候的吴军,年轻,帅气!又自己开着公司,不管规模大小,总是一个出手大方的小老板。对刘晓云来说,正是心灵空虚的时候。这样的人,正好填补她内心的空白。

刘晓云的丈夫,一直都是不善言辞,和她平时别说甜言蜜语,甚至连话都很少说,除了默默干活,就是默默干活。

再加上这几年家庭的不顺,刘晓云内心,是无比寂寞的。

其实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多少次的吵闹,刘晓云并不是真的生气,只是为了用这样的方法引起何之洲的注意,希望何之洲能和她多说说话。

可是,每次都是以何之洲的沉默为收场。

刘晓云只能放弃。

从这一点看,她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如果婚姻沦落到要用这种方式来祈求沟通,那是悲哀的。

吴军,却在正合时宜的时候,用了很能打动刘晓云的方式,追求了她。当然,吴军是知道刘晓云的情况,但他不在乎。他比刘晓云年纪小,可他就是喜欢她,爱她。刘晓云对他来说,就像是一块吸铁石一般,吸引着他的目光。自从第一次见到之后,吴军就对刘晓云默默不忘。碍于她的家庭,并不敢太招摇。

直到有一天,吴军喝的醉醺醺的找到刘晓云,告诉她,他的公司出了问题,要关门。

作为一个男人,他在那种时候表现出来的脆弱,让刘晓云心疼。那一段黑暗的日子里,上门讨债的踏破了吴军的家门口,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是刘晓云找了自己的朋友,在郊区给他安排了一个简易的农家小院儿,吴军才有了落脚之地。

他每天借酒消愁,只有刘晓云在身边安稳他,帮助他,让他对这个女人除了喜欢和爱之外,还多了几分感激。

吴军很想一直和刘晓云在一起,她那么温暖,那么体贴。让这个受伤的男人,在最需要的时候,感受到了力量。

吴军是聪明的,智慧的。在刘晓云的帮助下,他渡过了那一段最失败的日子,重新找到了新的契机,整装待发。

这一次,他邀请刘晓云和他一起干。

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和刘晓云在一起,出双入对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而刘晓云,在与吴军的相处过程中,对这个弟弟一般的男人,也产生出了不同寻常的感情。然而,她并不敢迈出那一步。

可是,吴军怎么能轻易放手呢?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生意角度。此刻的吴军,都需要一个自己百分百信得过的人来帮他。而刘晓云,无疑就是最好的人选。

女人的心,是软的,特别是对着自己有些心动的人,是经不起任何的甜言蜜语,软磨硬泡。

在吴军的“威逼利诱”之下,过够了苦日子的刘晓云,真的是想跳出那个冷冰冰的家,过上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日子。至少,为了女儿的生活能够更好。

最终,刘晓云衡量再三,还是答应了吴军的要求,和他一起撑起新公司。

就这样,吴军的“阴谋”得逞,刘晓云顺理成章的投入了他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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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不同的感受

刚刚在一起的时候,刘晓云还有些内疚。可是,一回到家,看到丈夫那个窝囊的样子,再想想吴军那意气风发的状态,时间久了,内疚,也不再有。

刘晓云开始跟着吴军学习什么是真正的做生意,不接触不知道。以前在刘晓云眼中,卖个早点,就是生意。家里有个几万块钱,那就叫存款。可是自从跟着吴军,才知道,原来几万根本不是事儿!从吴军手中经过的钱,十万二十万,都变成了常态!

刘晓云,开了眼界了。

对于这样新鲜且充满诱惑的事情,刘晓云付出了她所有的精力。这是一个她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在这个花花世界里,金钱再也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刘晓云有了对金钱的追求,也学到了方法。她当然是尽心尽力的打理公司的一切,在他们两个人的努力之下,公司的运转开始顺利,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刘晓云也随着吴军的指导,学会了如何与人在推杯换盏中谈成生意,也学会了在夜夜笙歌中签好合同。

曾经向往的真丝衣裙,在刘晓云身上,已经变成了家常便饭般普通,她用起了高级的护肤品,穿起了名牌高跟鞋。

刘晓云觉得,她的人生,总算是迎来了辉煌!

从小单,接到大单。从一单能赚一两万,做到一单能赚五六万。在那个年代,这样的资金量,算的上是普通人眼中的土豪了。

公司业务的繁忙,加上刘晓云本身对丈夫的厌恶,家已经变得越来越陌生。

办公室的内间,成了她和吴军的住处。

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鞋柜,一套化妆台。家具简单而明确,里面基本都是刘晓云的东西。

吴军的家,距离公司不远,他的东西都在自己家里放着。主要是,他要经常回去看望父母。

吴军是个孝顺的孩子,自从自己的人生实现了大逆袭之后,手里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给父母在城里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着二老的名字!让两位老人有了归属感,不再觉得寄人篱下。

新公司成立之初,刘晓云是每天都要回家的。她想回去陪伴女儿,可是,女儿要跟着奶奶睡,不要她,和她已经有些生疏了。这也难怪,小孩子就是这样,谁照顾她,她就和谁亲近。

而何之洲,只要刘晓云不说话,他就永远一言不发。刘晓云觉得这样的相处,实在是很累,也不愿再多说一个字。每天,就那么沉默到天亮。

没多久,随着刘晓云对业务的熟悉度越来越深入,工作也越来越忙。干脆,她就搬到公司,和吴军一起住。

吴军为她添置了很多的新衣服。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吴军再不济,给刘晓云买衣服的钱,还是有的。看着满衣柜的新衣服新鞋子,刘晓云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感动。这种受宠若惊的被宠着的感觉,令她沉醉。

刘晓云实在没想到,一个比她小的男人,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给她的温暖,比她的丈夫这些年的总和还要多的多。

何之洲对刘晓云,从来都是相敬如宾。按照刘晓云的说法:相敬如宾?呸,说得好听。其实就是看不起她没文化!何之洲的心啊,根本就没和她在一起。否则也不会这么多年,连话都不跟她说。别说像普通夫妻那样,两个人坐下聊聊天,说说家长里短。就是吵架,都吵不起来!

这些年的寂寞和孤单,刘晓云算是苦够了。

如今,吴军对她嘘寒问暖,照顾有加。吃饭怕烫着,穿衣怕冻着,睡觉怕晾着,出门怕累着。

爱情是什么?刘晓云不知道,但她从吴军这里感受到,原来女人被男人照顾,是多么的幸福。

夜幕降临的时候,吴军会在公司的小厨房里,为刘晓云煮好饭。无论刘晓云在做什么,出门办事也好,在公司闲着也罢,一碗热气腾腾的粥,都会摆在刘晓云面前。

她爱喝粥,可是自从嫁给了何之洲,就很少能天天喝粥了。何之洲家里,习惯吃白米饭和面条。

刘晓云小的时候,家里穷,吃不起米饭,只能喝粥。可是,喝着喝着,她也就习惯了。后来等到能顿顿吃的起白米饭的时候,她也爱上了喝粥。

这样的小事,刘晓云只是偶尔对吴军当作闲话顺口提过那么一次。但在那天之后,粥,就成了刘晓云每顿饭都能享受到的待遇。

刘晓云爱吃青菜,她不吃肉。在食堂工作了那么多年,肉这种东西,她吃腻了。

小时候,她因为吃不饱,才找了食堂这么一个工作,因为可以随便吃。当时,她的工作,为家里带来了很大的利益。

单位吃不完的剩菜,包子馒头,她都可以偷偷拿大饭盒装着,下班带回家。

那个年代,吃上纯纯的红烧肉,大概只有过年才有的福利。

刘晓云在食堂,天天都能偷吃各种肉,她觉得很幸福。直到有一天,师父刚刚做好的红烧肉,还烫嘴,她一个没忍住,给自己盛了半碗肥肉,吃了个痛快。自那之后,刘晓云再也不吃肉了。

嫁给何之洲后,家里顿顿都是肉,青菜也有,每顿饭就那么一盘水煮的,只是加了点盐,不好吃。刘晓云吃的很不舒心,但她忍了。毕竟那时候,何之洲家里为她提供了其他方面更好的生活条件。用现在的话说,那住的,可是别墅!

据说解放前,何之洲家里,伺候婆婆的佣人都有好几个。

这说的有点远,说回吴军。

自打吴军了解到刘晓云爱吃粥和青菜,那是顿顿换着花样儿的给她做。什么青瓜炒鸡蛋啦,蒜蓉上海青啦,芦笋炒百合啦,炝炒藕片啦…………等等,品种丰富的,让干过食堂的刘晓云都惊讶!

有一天,刘晓云实在是好奇,吴军怎么会做这么多的素菜?吴军笑笑,告诉她:以前家里穷,吃不起肉,只能想着法儿的吃蔬菜。后来有钱了,在饭店里经常吃,再结合自己以前的做法,自然就能做出很多花样儿来。

不论原因如何,刘晓云看到的,只是这个男人,在想方设法的对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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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脚步轻盈

夜幕,在慢慢的拉开序幕。

初尝甜果的刘晓云,此时,对做生意,充满了各种热情。她热爱和人谈判的过程,热爱谈成之后的成就感,更爱吴军对她的认可和夸赞。

刘晓云有些恍惚,她已经分不清,自己的人生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这一切的幸福和满足感,都来的太突然。

不久之前,她还为了生活的艰难,在家里无奈的叹气。短短半年之后,她已经是穿金戴银的公司老板。

这样的变化,让她在家里的小巷子中,被传的神乎其神。就连自己的亲姐弟,都觉得她神秘兮兮。

她很少回她娘家,一是怕人说闲话。二,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这话怎么说?家里的兄弟姐妹们,条件都不好。虽然现在她和吴军在一起过着比较奢侈的生活,但那些,都是吴军的。她能享受到的,只是吴军给她买的东西。至于公司的资金,都是吴军在管理,她并不知道公司到底有多少钱。

而吴军给她的钱,只能算是充足的生活费而已,她也大多都存起来。刘晓云有一个想法,就是给自己买一个小套的房子。以后不管她跟何之洲怎样,她都能一个落脚之地。

这是刘晓云的私心,但她的私心,也并没有错!

她的兄弟姐妹们,虽然日子都不富裕,但也算过得去。每次回家,她依然要接济他们。所以,她减少回家的次数。并不是她不舍得,而是她想给自己攒够了买房子的钱之后,随便兄弟姐妹们怎么要,都可以!

归根结底,她还是心疼家人的。

人的气质,会随着生活的改变而改变。

刘晓云也是,本身就有一种气场在,经过吴军对她的熏陶,和培养,她现在散发出来的,整个人都是一种……说不上来的霸气之中,带着一丝痞。

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忙录了,吴军也没有时间给刘晓云天天做饭。这是好事,说明公司的发展正在稳步向前。

可随之而来的,就是刘晓云累了一天回来,连一顿饱饭都没有。要么只能在外面吃,要么就在公司随便吃个泡面。

应酬多了,在外吃大餐的日子也多了,人就想要吃一些清淡的家常饭。

于是,刘晓云想,要不,干脆就去找个小保姆?这样,她和吴军出去办事儿的时候,公司里也有个接待的人,回来他们还能吃上热饭!

刘晓云顾不得和吴军商量,就决定自己先去人力市场看看行情。如果有合适的,那就直接找回来,吴军应该不会有意见,无非就是多一个人的工资,他们还付得起。

再说了,不想提前和吴军商量,刘晓云是有私心的。什么私心?还不是不放心呗。

电视上都演了,小保姆和男主人的破事儿,还少吗?前几天隔壁公司的老板娘还说,她家老公的生意伙伴家里就出现了这种事情,小保姆怀孕了。现在,三个人正闹着呢。

所以,这个小保姆,一定要精心挑选。若是刘晓云自己能找到,最好不过。要是提前给吴军说了,怕是吴军也要选人。

刘晓云趁着中午没什事儿,吴军也出去跑业务,她饭都没吃,直接到了人力市场。

人力市场,是专门的一个自发形成的各种人力工作的市场。里面都是做什么泥瓦工,油漆工,木工等等,接活儿的工人。还有就是周边各地来的保姆大军,有年轻的,也有年纪大的。刘晓云是第一次来这里,从前,她只听说过。有钱人家请保姆,或者谁家需要修补房子,装修房子什么的,都到这里来找人。

这个自发形成的市场,没有大门,就是一条路。以前是很繁华的地方,后来因为拆迁改建,这里就成了一条破破烂烂的街道,被拆的七七八八,也不见有新的建筑修建。那些找工作的人,渐渐的都聚集到这里,也就成了现在这样被人熟知的人力市场。

刘晓云的双脚迈进这条街的门槛儿,就发现四周围的人们,看她的眼神儿都是直愣愣的。估摸着,那些人都想着她是来找人干活的,所以用了那副期待的眼神儿。又或者,是她的穿着,与这个地方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一双黑色镶嵌亮钻的高跟鞋,搭配一套鹅黄色西装短裙,西装里面,是一件泛着淡绿的衬衣。大波浪卷的头发上,扎着一条浅绿色的缎带。这样的颜色搭配,远远的看去,鲜嫩的如同一朵刚刚盛开的花儿。

“老板,要找工人不?泥工还是木工啊?”一个农民样打扮,手里还抓着工具的中年男人,冲着刘晓云喊了一声。

她摇摇头,没有搭理他,继续往前走。市场入口处,都是一些做工的男人。刘晓云要找到,可是女人。

太阳大大的在头顶上晒着,虽说气温不算很高,但被太阳一直晒着,也并不觉得舒服。刘晓云的脸,都被太阳晒的生疼。

她那晒不黑,并且越晒越白的皮肤,正在往外渗透出汗水。要是再晒一会儿,她的脸颊就会变得红红的。其实这样的肤色,看起来要漂亮很多。

当初吴军第一次见她,就是这样的状态,那白里透红的皮肤,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魅惑感。

这条路上的树,在拆除建筑物的时候,一并拆掉了,路中间,没有任何的遮挡。只有路边上,残留立起来的矮墙,折射出一段小小的阴影。

很多工人,都蹲在矮墙那小小的阴影下,躲避着太阳的炙烤。

刘晓云走了大概十几分钟,额头上的汗水就开始顺着两颊往下流。大概也是没吃午饭,饿的原因,被太阳这么一晒,容易出虚汗。

路边的民工们,有些手里端着一个大碗,大碗里是炖菜。白菜,萝卜,土豆,粉条……偶尔几个碎肉渣,浮在大碗的边上。民工手中的筷子,都戳着两个馒头。这样简单的午饭,闻起来还是香飘四溢的。

刘晓云对这样的味道,实在太熟悉了。小时候的她,经常都是吃素炖菜。

看着这样的场景,她熟悉,又感叹……

刘晓云不由得说了一句:认识吴军,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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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脸盲症吗?

再往前走不久,刘晓云远远的看到了很多女人聚集在一起,她知道,这是保姆们的聚集地。

聪慧的眼睛开始扫视着周围的每一个女人,她原本想找一个年纪大一些的,可是想想,还要兼职公司接待,年纪太大也不行。若是……和她差不多,那更不行!这不就变成引狼入室??给吴军提供良好条件了吗?万一她不在的时候,保姆居心不良……

那么找年纪小的?不不不,这更不行!谁不爱鲜花?这……还真是难找呢。

刘晓云的脚步随着她纠结的心情一起,放慢了下来。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看到她,将手里的碗筷放到身边的破木桌上,用袖子抹了抹嘴,小跑着过来,操着一口带有浓重口音的话,对刘晓云说:“阿姨,找保姆么?我十八岁,别看我年纪小,可我什么家务都会做,在家我可是养猪种地的好能手。阿姨,你就带我回去吧,我要的工资可比其他人低一些哦。”小姑娘最后一句话,故意压低了声音,怕被身后不远处的那些同行们听到。

刘晓云仔细的打量着眼前这个小姑娘,眉毛浓郁的如同用墨汁画上去一般。眼睛不大不小,滴溜溜的转着,一看就是聪明孩子。鼻梁塌塌的,嘴巴有点大,颧骨有点高,下巴有点翘。除了皮肤白净,还真不算是个美女。但因为皮肤白,就会让人觉得看起来不那么丑。所谓一白遮百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这样聪明的孩子,放在公司里做接待,应该是不错的。但刘晓云并不想这么快就做选择,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为公司着想,而是要防着吴军和未来小保姆之间有什么猫腻。

“我再看看,如果没有其他更合适的人,我就过来找你。”刘晓云对小姑娘笑了笑,转身走了。

“阿姨,哦不,大姐,那你好好考虑考虑哦,我真的很能干,不怕吃苦不怕累。”

“嗯。”刘晓云转身走了,小姑娘也回到墙边,继续吃她的午饭。身边的几个大妈级别的人,都围起她,七嘴八舌的问着什么。

刘晓云继续往前走,突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最近风声紧,要小心一点,刚刚那个丫头我们注意几天了,不是你的菜。”

刘晓云一愣,这什么?她听错了?还是太阳晒出了错觉?或者是肚子咕咕叫,饿晕了?

她轻轻转过头,一个瘦的眼睛都凹陷进眼眶的男人,吓了她一跳!这个男人的头发稀疏的在阳光的反射下,头皮都发出锃亮的光,简直有些刺眼。脸上也没有肉,如同一张皮,贴在骨头上。酒糟鼻正红红的顶在大鼻梁前端,嘴角咧着可怕的笑。

刘晓云心里一惊,这是谁??她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你说错人了。”

“哎……你这人,我好心告诉你一声,最近风声紧,让你小心一点,你还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了你。要不是看在龙哥的面上,我才懒的提醒你!哼~”男人说完,白了刘晓云一眼,冷哼一声。

刘晓云确认,他一定是认错了人。看这个人的长相,绝非善类,还是少招惹的好。

“你真的认错人了。”刘晓云再次强调了一句。心里说:简直是莫名其妙,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人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啊。

那个男人看刘晓云执意不承认和他认识,也就走了。

刘晓云看见他进了不远处的一个很小的巷子,也没在意,继续在人力市场中寻找她要找的人。

谁知,她正在搜寻目标对象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刘晓云转头,还是刚刚那个男人。

“我都说了……你认错人了。”刘晓云有些不高兴。

那个尖嘴猴腮的男人,轻轻拉着刘晓云的衣袖对她说:“到边上来,和你说句话就完。”

刘晓云原本不想搭理他,可是她有点怕这个男人对她不利。想了想,男人说的就在路边,公开的地方,想来这个男人也并不能对她怎样,还是委屈一下吧。

“红姐,不是我要来找你。我回去说了刚刚的事情,龙哥让我告诉你一声,我们看上的人,你不能动。”

“什么你们看上的人?我只是来找个保姆而已,再说了,你说的红姐,根本不是我!”

“呵呵呵,你要不说你是来找保姆的,我还真以为我认错了人!你说找保姆,这不是不打自招吗?红姐,不带这样做事情的啊。前面那个小姑娘,我们可是跟了两天了,你别在关键时刻给我们横插一杠子,这可就太不地道了啊。”

刘晓云心想:难不成他们也是来找保姆的?那个小姑娘?哦,大概这个男人居心叵测,盯了人家小姑娘那么久,一定是图谋不轨。不行,等一下回去再看到那个小姑娘,要给她提个醒。看这男人一脸的猥琐,一定没安好心,怕是垂涎小姑娘的青春。

“哦,你说的她呀,好吧,知道了,我其实也没打算顾她回去。”

“哎,这就对了嘛红姐。我们虽然不同路,但都是同道中人,何必像刚刚那样说话呢,对不?你看现在这样坦诚不公的多好。行,既然话说开了,那我也放心了,红姐也要遵守刚刚的承诺,我回去也好对龙哥交差。”

刘晓云觉得这个人大脑是不是不好使,只想赶紧摆脱他。

“行,知道了,那就这样吧。”她转身,很怕这个人又叫住她。但她多虑了,这个人也转身走了,消失在不远处,来时的那条小巷子中。

刘晓云摇摇头: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前方,一位看起来干净整齐的五十岁左右中年女人,正站在一辆单车旁边,整理自己筐子中的物品。她的动作干练而精准,一下子就吸引了刘晓云的目光。

这样的年纪,虽然不小,可是穿着打扮都让人觉得很大方得体,长相也和蔼,如果请她回去,应该……

“红姐,龙哥让我请你过去一起喝茶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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