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现世报》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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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王若语
冷锋有名断玉刀,金枪戟天山河啸,闻得切金胆魂散,皆因寻常未出鞘。
这四句话分别道明了四个人,这四个人在上古王朝是不是最厉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截至目前他们在上古国武学方面是最有名气,影响力最大的。
好吧!各位,请随我一起去见见其中一位吧!
徐北辰,人送绰号“寻常剑”,乃当朝一品宰辅徐忧民之子,两年前,不知何故,名噪一时,声誉顶天的京门府“朝天司”突然解体,他便从朝天司尉的位置上退下,现任辽东水师大元帅。
辽东素来就不是一个好地方,说它是不毛之地也不是太过分,环境恶劣,气候尤其的不宜人,三伏天,你便是扒掉皮肉还会觉得火星子直冒,数九隆冬时,你便是把自己架在火盆子上炙烤,依然会觉得寒气逼人。
所以,这种鬼见愁的地方,若不是被逼无奈,很少人愿意会来的,当然,我说的这个逼,也不是非指有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也有可能像以下这几个买卖人,被生活所逼,是啊!不做生意哪来的钱赚,没有钱哪里弄吃喝玩乐?
七个人赶了十四头骆驼,真够辛苦的,不过,骆驼好像比人更辛苦,每头骆驼身上都背满了麻袋,是什么玩意儿,不清楚。
辽东城,七个人都抬头看向城门,七个人一支笔,我只有写领头大哥了,呵呵……这人还真像大哥,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威武结实的像一块铁板。
“走,进城”,他大人一挥,冲身后的兄弟道。
城门盘查的甚是严密,当然了,细作也有可能假扮成商队掩人耳目,不过,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不是奸细就不是奸细,根本不惧怕你盘查。
一炷香的功夫,守卫的兵丁方才把十四头骆驼,七个人查个水落石出,“去吧!沿着街道边缘走,莫要冲撞了行人”,兵丁还是很爱民的嘛!
辽东城,分东西城,其实也没什么实质性的区分,只不过是,徐北辰的元帅府在东区,贾良方的府官宅邸在西区,仅此而已。
十字路口,领头大哥下了命令,你,赶着两头骆驼前往知府大人的住处,我,赶着两头骆驼去元帅府,这年头做买卖不容易呀!城里头若是有十位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就得打点十位,一个都不能落。
没想到,真的是没想到,堂堂的水师元帅,一代名剑徐北辰会是这般年轻,顶多是三十五六岁的模样,不过,可惜的是穿上绒衣战甲的他霸气是有了,但昔日那轻松写意,笑傲风云,天马行空,仗剑千里的不羁与放纵已荡然无存。
领头大哥顿时有点扼腕之感,不过,他没有感伤,而是慢慢的褪去身穿的夹布长衫,“这件长衫里藏有一道密诏,至于,密诏的内容以及藏于何处,在下一无所知”。
手提长衫,左右翻弄,徐北辰红润的面孔透着一股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的稳重,可不是嘛!野驴再野,你将它拴在石磨上拉磨,时间久了,野性也会消磨殆尽,何况是人乎?
“密诏再密,也得示人,本帅该怎么看,什么时候看?”。
“元帅恕罪”,领头大哥一抱拳,“这个在下也是一无所知,不过,元帅莫急,等元帅该看的时候,自然会有人来破解长衫之谜”。
“何时?”。
“淮阴王陆锷风生水起时”。
王若语此刻正艰难跋涉在路途中,路,是一条上山的路,上山的路,我就不需要多描述了,肯定是不会太平坦。
可若只是她单单一人,身无外物,行走于这样的路,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不可思议的是,她竟拉着一辆独轮车,车上还直挺着一个人。
上山的路,拉着车,车上还有人,即便是一位力拔山河气盖势的男子,在这个状况里,或许也不敢轻易地喊出‘轻松’二字来。
所以,王若语感到很累,这个,可以从她尖尖的下颔滴落的汗水看的出来。
汗水?为什么一定是汗水,而不能是泪水呢?柔弱女子不都爱流眼泪吗?
这是个常理,我不敢抬杠,但唯独要除了这一次,因为这一次,我注意观察过,甚至用指头蘸试,尝过,那水是咸的,且浓度极大。
上山的路中,少不了石头石块,而拉载重物上山,人大幅度使力时,肯定是要猫腰低头。
所以王若语一时不察,独轮车的独轮,撞在了石块上,一块不算大的石块,这一撞的必然结果可想而知,车子定会颠簸,但也不会颠簸的多么猛烈,毕竟石块不算太大,只要车夫的两手有差不多的力气,车子或许翻不了。
但你可以猜想到必然的结果,却绝料不到必然结果中牵扯出来的偶然。
一株带着尖利细刺的篝藤,在车把手倾斜的一刹那,竟然伸出一只胳膊,拽住了王若语的衣衫。
衣衫和她脚上的花边鞋一般,都是颜色鲜艳,花枝招展,但这两样东西,再怎么颜色鲜艳,花枝招展,在男人眼里,也是不及她闭月容姿的万分之一。
三伏天里,人们着衣都很单薄,所以,篝藤尽管只是轻轻一挂,但王若语也已经深深的感觉到了。
前文刚刚说过,只要车夫的两手力气差不多,车子估计翻不了,同时,我也坚信王若语既然能一路把车拉上来,两手的力气肯定能控制住车把的平衡,除非她此刻已经是精疲力尽,否则……
然而,结果是车翻,车上人倒地。
好吧,让我们回过头,来看一看车翻人倒地的细节。
独轮车遭遇石块受阻,车把猛然一颤,王若语赶忙咬牙使力,但刚一使力,忽然发觉篝藤挂住了衣袂。
如果这刚使上的力气,能够压制住车把,便也罢了,可惜它不能,还需要加大,方能稳住车子,可一加大,身子就得有大的摆动,身子一摆动,锋利的篝藤就会毫不留情的刮破她那颜色鲜艳,花枝招展的衣衫。
所以,为了不勾破衣衫,她选择了放弃,两手松开车把,又及时的蹲下身子,就这样,车翻了。
我第一时间很想单方面的去解释,原谅王若语是因为两手精疲力竭,不得已的放弃,但是,当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就骤然改变了主意……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我的观点不能一概而论,你也可以理解为,穷人家的孩子抠索,惜物如命。
就在车翻人倒地后的时间里,我不敢说这段时间有多么长,但它已经足够让王若语从容,谨慎,小心翼翼的把挂在自己衣袂上的篝刺拨开。
而,在这个时间段里,由车上滚落的人,哦!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头哀嚎了三声。
三声简简单单,实实在在受不了疼痛的哀嚎,可王若语竟然连头也没抹一下,就那么若无其事,轻之又轻地拔着身上的刺。
是忘却了吗?也许是吧!拔完刺后,她方才……
“爹……”,王若语开口,只喊了一个爹,喊完爹后,也不问问伤到哪里没有,便蹲下身子,攥着老头的两支胳膊往自己身上背,原来两人是父女关系。
老头将稀毛的脑袋扎紧地面,死命的挣扎,看意思是不想让女儿背,“语儿,语儿,把爹……扔下吧!这里山清……水秀挺好的”。
“不……”,王若语汗渍下的神色十分的坚毅,“女儿怎么能丢下爹爹呢?”。
“哎吆吆……!”,老头又惨叫了一声,可能是被王若语扯拉疼了,“爹……身子……疼啊!”。
“那语儿轻一点,慢一点,爹”,王若语终究开始语音颤颤,泪花点点了。
“不……语儿不要再费力气了,爹不想活了”。
“不许乱说,爹,语儿说什么夜不会让你死的”。
老头晃晃脑袋,“爹卧床不起,抱病三年,实实把闺女害惨了,为了照顾爹,你硬把自己变成个小子,还推掉了所有登门求亲者,爹不想再连累你了”。
“爹不要乱想了,那些人都非真情实意,语儿如何能嫁呢?”。
“这都怪爹爹呀!”。
“怎么怪得着爹爹呢?”。
“如何不怪爹?你的心思,爹明白,可谁愿意娶个媳妇还带上一个花钱的药罐子累赘?”。
“不说这些了,爹,我们走,您一定会好起来的”。
“咱,哪还有钱治病呢!闺女”。
提到人人都爱,人人都犯难的钱,王若语的手,忽然一慢,“到了……海郎中处再说吧!”,说完丢下老头的手,到一边把车子支好,又垫上稻草。
上山再下山,天已近黄昏,医馆内,海郎中如慈父一般地盯着王若语。
“闺女,你爹这病不用再医治了”,两人的关系,早已经因王老爹的病而滚瓜烂熟,所以海郎中说话,也就没有委婉,“拉回去,说不定在今晚,说不定在半路……”。
王若语抿抿嘴,“多谢海大夫,今日的诊费若语又……”。
“不计较这些,闺女”,海郎中一摆手,转回柜上,再出来时,手里提着一小包草药,“这是止痛药,回去煎了,让你爹服下,免得他多受罪”。
王若语赶忙两手往外推,“不不不……若语断不能要”。
“拿着,拿着……”,海郎中皱着眉头,将药强塞到她手中,“放心吧,这不是交换条件,老夫是被你的孝心感动了,至于,你跟我儿的……既然你不愿意,从此便也不说了,不说了”。
王若语噗通跪了下去……
“别呀!闺女,你这是作甚?”,海郎中急忙去扶。
可是扶着扶着,王若语已经强行给他磕了两个头,“海老伯对若语的大恩大德,若语一定铭记在心”。
“闺女,言重了,快请回吧!天马上要黑了,哎……你回去要上山,不如叫生子送你一程可好?”。
“不用,不用,我自己可以的”,王若语连连摆手。
基于她与海生的尴尬关系,海郎中也不再勉强,“那闺女就请回吧!”。
王若语一走,海生便打里屋出来了,海生是个不错的青年,知进退,懂礼节,人也生的不丑,不晓得为何,王若语就是不愿意跟他结亲。
“爹,我要不要暗地里跟着,在她需要帮忙时帮一把?”,海生道。
海郎中一边整理药材,一边道,“不要了,你若跟着,她会以为我们对她有企图的”。
“可是,我有点不放心”,海生立在门边,注视着王若语远去的方向,一脸淡淡的愁容。
“来来来……生儿”,海郎中丢掉收拾了一半的药材,“爹告诉你,你的担心纯属是多余的,王若语没有你想象中那般的柔弱”。
“再不柔弱,又能坚强到哪里,她终究不还是个女儿家?”。
“女儿家?不错,王若语是个女儿家,可她不是一般的女儿家”,海郎中道。
“是啊!”,海生痴痴的笑了,“整个凤川县也寻不到她那般漂亮的女儿家了”。
海郎中朝海生头上拨拉了一下,“臭小子,就晓得漂亮,爹的意思是……你看,王屋村到镇上要翻过一座大山,王若语的爹又是一病三年。
三年里至少每十天,她要拉着她爹来一次镇上进行拔罐针灸。
她才多大?十五岁而已,拉着独轮车上山下山,生儿,爹不让你拉,就让你想象一下那个滋味”。
海生咧了咧嘴……
海郎中继续,“可王若语三年里从来没有叫苦叫累过,这份坚强想想都觉得可怕,再者,便如你刚才所言,她又生得像个仙女,整个暮山镇出了名的标致。
据听闻,咱们镇上有多少豪门世家,曾向她提过亲,都被婉言谢绝,她言说是要照料她爹,不愿早早嫁人,其实呢?其实还不是看不上人家”。
“也不是全看不上,主要还是因为她有个病爹,不过,还有更离谱的,咱镇司耿大人,他儿子在外地读书,根本不在暮山,可他竟然去提了两次亲”。
“所以,你就不要再惦记她了,这种女子非我们小门小户所养的起的,她这种性格的女人,这辈子,要么大富贵,要么遭人弃”。
“我清楚自己的长相配不上她”,海生有点沮丧地道,“能配得上她,她也看得上的的,估计……也只有像暮山村慕容殇那般的俊美男子了”。
“那慕容殇生的俊朗又如何?”,海郎中笑道,“他俩都是我们医馆的常客,近在咫尺,可几年来却没有擦过一次肩,碰过一次面,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没缘份”。
说的好,缘份这个东西,虽然牵扯到复杂的前生今世,但说白了,其实也很简单,它并不会因彼此距离近,身份般配,朝夕相处而容易产生,也不会因为两方距离远,地位悬殊,彼此分层而虚无飘渺。
它只是人物,时间,地点及事件四者紧密契合之下极其简单,又不牵强的一句话或者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跟天南地北无关。
就像慕容殇偶遇王若语,刹那间擦出火花一样,完全忽略了年龄段的差距,正是人物,时间,地点,事件四者合作的结果。
时间――黄昏,两个互不相识的人相遇在地点――山间小道,事件起因――王若语拉车载人上山十分吃力,慕容殇契机相助。
一帮之下,动作有了,话有了,眼神就更不用提了,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协调,仿佛犹如,吃饭就得用嘴,出气就得用鼻子一般的应该。
但,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说,我曾经也帮过人,焉何没有这等福气?
也可能会咒骂于我,简直一派胡言,若非慕容殇生就俊美,仅凭他搭把手,帮忙推下车子,王若语便会感激涕零,以身相许?
没有,我可以负责任的回答你,我没有胡言乱语,因为,你忽略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缘份相撞,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是不够的,它还需要对的时间,对的人。
王若语此刻,是她此生最累的时候,独轮车的背带勒破了她的肩膀,山间的石砾刺穿了她脚下的鞋,板车上,冰凉僵硬的父亲打碎了她柔弱的心。
眼下,莫说是好看的慕容殇了,便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王若语或许这会儿也不再嫌弃,也会把臻首投过去靠一靠。
而,慕容殇恰巧是一个,孑然一身,想老婆想到发疯的穷小子,如此工整的弯刀对瓢,想不成就一桩美好姻缘都难。
天启五年冬月二十,慕容殇,王若语二人喜结了连理。
海生说,新娘子真漂亮,方子也说,嫂子美的吓人,美的惨绝人寰。
慕容殇不相信,因为作为朋友,方子跟海生说王若语美,也许是一种讨好,奉承,不足以采信。
但,小霞说了一句话后,慕容殇便确信无疑了,小霞是张嫂的小女儿,今年五岁,她拽着她娘的衣襟说,娘,王家婶婶是画里的嫦娥。
跟着,慕容老爹也承认了众人的说法,不过在漂亮之外,他又添加了一些,我家儿媳妇不光美,而且还有温柔,大方,孝敬老人,和邻睦居等美德。
婚后的日子……
“爹,您老人家不要坐在花树下,南来北往的风会将花粉吹落,吸入鼻孔,沾上肌肤您会不舒服的”。
“好……好的,闺女,爹不坐就是,爹出去走走”。
“也好,不过请先等一下,爹爹”。
王若语奔回堂屋,出来时手里拎了一件外套,一件黑色补丁摞白色补丁,白色补丁又摞兰色补丁的外套。
望着它王若语几乎说不出话来,“这春寒料峭的,您老出去得加件衣服”。
老爹胡子眉毛一起笑,“好嘞好嘞!”。
“那爹爹慢走,记得回来用饭”,看着须发如霜,衣衫褴褛的慕容老爹,王若语心如针扎,说完赶紧转过身捂住了嘴巴。
“对不起爹爹,若非是我的到来,这个家不会过的如此惨淡,我……”。
“闺女说哪里话呀!若不是你嫁给殇儿”,慕容老爹指了指,篱笆院里的三间茅草房,“这……这如何能叫一个家呀!爹要感谢你呀!”。
这一组是王若语在春天里跟慕容老爹的真实生活写照。
慕容殇?你问慕容殇去哪里了?哦!他去凤川了,为了生活到凤川做工去了。
第2章 女人就该这样
“爹爹,您出去,我来吧!这鸡圈里味道重,杂物又多,您身体不好,腿脚不便,别给绊倒了,鸡仔由我来逮我来卖”。
“这哪行?你一个身单力薄的女儿家”。
慕容老爹不同意,王若语搀着他温言相劝,“女儿家不也得吃饭生活吗?如今您年老体衰,该是我们晚辈伺候您的时候了”。
慕容老爹笑笑,“爹晓得你孝顺,但这种活计,女人家不能干,你没有那把子力气,出去吧!”。
“爹,田里的活儿,我做不了,这家里,力所能及的小事,便让我分担一点吧!”,王若语认为老公爹拄着个拐棍,力气还不一定有自己大。
慕容老爹道,“不……你做的够多了闺女,嫁给殇儿你没享受一天福,睁开眼就是浆洗,烧火做饭还要伺候我这个老头子,爹心里……”。
“公鸡蛋,公鸡蛋,一连两年不下蛋”,这时门口宽阔之地,有三五个孩童,指着王若语喊道。
这是笑骂,王若语的泪水一下子出来了,笑骂她两年来,肚子平得还像沟沿的晒谷场。
“张小梁,你……你们说什么,看我不打死你们”,慕容老爹拄着拐棍向门外挪,却一不小心被一块土坷垃绊倒在地,门牙还摔落两颗,鲜血染满了嘴。
“爹爹……”,王若语扑了上去,“爹爹……您这又是何苦呢?请不要动怒,由着他们说好了他们只是小孩子,不懂事”。
“闺女呀!爹对不起你呀!爹没用,没有钱,他们才这样欺负你呀!”,慕容老爹趴在地上,头使劲的往下磕。
王若语扶他不起,伤心欲绝,嚎啕大哭只得把双手垫在地上,任由慕容老爹的头砸在她的手背上。
这种心情下,鸡仔自然是卖不成了,快到晌午的时候,张小梁的母亲来了,手里还提溜着一块猪肉,有半斤之多。
王若语热情相迎,张小梁的母亲赔笑说孩子小,满嘴秃噜胡话,请慕容弟妹不要往心里去。
王若语笑语嫣嫣,“不打紧的,邻里四居又是童言无忌,小妹我不会往心里去的”。
“那就好,那就好”,张小梁的母亲咧着嘴大笑,“这半斤肉,不成敬意,弟妹就收下给老爹补补身体吧!”。
“不……”,不晓得怎么搞的,王若语像触电了一般一把推开,又迅速地退离一步,“这肉,小妹我不收”。
张小梁的母亲一愣,但不明就里,只得撵上去,硬往她手里塞,“这都是大嫂子我的一片心意,何况你们家……你们家……”。
“我们家怎么了?我们家不比别人差呀!”,王若语直接打断了她的话,尽管还在笑,但神情里却多了几分冷俏。
张小梁的母亲吓了一大跳,“不是……嫂子我不是说……”。
“嫂子你不要再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
“是,你是明白我的意思,你吃的好,穿的好,可老爹呢?”,张嫂的话也有些调调了,转过身,“老爹您就收下吧!”。
“好……好吧!”,慕容老爹看看她,又看看王若语后慢慢的伸出手。
但肉刚碰到他掌心,一转眼却到了王若语的手上,“爹,这肉我们不能收,请张嫂还是拿回去吧!”。
“你看这……嫂子真没有其他意思”。
“是啊!你嫂子她……”。
“爹,这肉我们不能收”,这好像是王若语第四次说这句话,她这会儿已经没有了笑模样。
“那好吧!我拿回去”,张嫂也不再赔笑,伸手接过肉,不,不是接过,好像是抢过,她这才明白,仙子一般的慕容大娘子不是在跟自己客套,而是在强烈抵制。
她生气了,掂着半斤肉,气呼呼地离开了慕容家,但刚行到自己屋后拐角,突然闻得身后有奔跑的脚步声,一回头,是王若语追来了。
“嫂子,让你在我家失了颜面,对不住了,小妹特地追来赔礼道歉”,说着话,王若语一躬到底。
张嫂粗大的眉毛一挑,“那这肉……?”。
王若语笑道,“小妹不是来追肉的,同是贫苦老百姓,谁家的日子过的不是紧紧巴巴?嫂子的心意,小妹心领了”。
“是啊!哪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可你家不是有病……”,说到这,张嫂嘎的停下了。
“这肉嫂子还是拿回去吧!小妹断然是不能收受”,王若语好像没有猜测她突然停下不语的意思,又推开她的手,坚硬的话,再配上坚硬的表情与动作,张嫂……
八月十五,月圆花好,可惜,慕容殇没能赶回家,不过,为了慕容老爹,王若语也精心准备了一番。
“闺女呀!你这是要作甚?”,慕容老爹拦住了王若语。
王若语正蹲在院门外一手持菜刀,一手拎着一只老母鸡,“今日中秋盛节,杀只鸡,给您补补身体”。
“不可,不可呀!闺女,这老母鸡是要拿集市上换钱,给你看病的,杀不得”,慕容老爹丢下拐棍,颤巍巍地去抢老母鸡。
王若语不给,“病要看,可爹爹的身体也要保重啊!”。
“爹的身体不重要,你又不吃鸡,杀了多浪费,不如拿集市换钱,给你买补品,眼下重要的是慕容家要留个后啊!”。
王若语捉刀的手一颤,抬起头,四目相交,她随即垂下头,她没有勇气与公公对视,不能为慕容家传下一男半女是自己的错,“就杀这一只,不妨事的,再说,爹给我买的补品已经够多的了”。
“给我放下……”,慕容老爹不知哪来一股子力气,一把抢走了老母鸡,还推了王若语一个趔趄,“你……你杀鸡,就是等于在扼杀慕容家的后”。
“什么……?”,王若语手中的菜刀,咣当掉在地上,她慢慢起身,两腿不觉一软,倒退数步,“什么?我……我在……扼杀慕容家的后?爹……我……”,她忽然双手掩面奔向里屋。
“哎呀!我这个要死不死的老头子,说的是什么混账话”,慕容老爹追也不便追,只得待在原地不住的转圈儿,捶胸顿足……
“闺女呀!……爹说错话了,爹该死,爹知道你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个家能后继有人,喝了很多苦水子,遭了很多罪,爹心疼啊!爹不是人……啪啪啪……”,他给了自己几耳光。
还要再打时,被人制止了,王若语,她从里屋冲了出来,腮边挂着泪,“爹……您折煞儿媳了”。
慕容老爹浊泪纵横,“爹说出这样的话,真是没脸见人了”。
“不……爹的心情我理解”。
“好……好……来闺女”,慕容老爹在自己老脸上抹了一把,“替爹把刀拾起来,爹来杀鸡”。
王若语抿唇一笑,“我来吧!爹”。
“好……啊!下雨了,上堂屋去吧!”。
雨,说下就下,它可不管你外面还晾晒着未干的衣物,更加不管你家的房顶还缺着几片瓦,可能会漏雨。
房顶果真漏雨,且还不止一处两处,三五处,为了接那无妄之水,几乎用尽了家里的锅碗瓢盆,但仍不济事……
王若语忽然自屋内冲入外面的雨幕……
“闺女,你要做什么?”。
“爹,我要搬木梯,上屋顶”。
“万万不可,雨天,瓦片滑”,慕容老爹拄着拐棍,踉踉跄跄跟了出去。
“爹,您回去,回去”。
“不行啊!闺女……回来”,慕容老爹生气了,冲进瓢泼大雨里,把她拽了回来,“你怎的如此任性?”。
“我……爹……”。
“快回去,别染上风寒,……回去,再不回去,爹要生气了”,慕容老爹甩掉拐棍怒道。
雨很大,木梯吃了水,比往常笨重了许多倍,慕容老爹搬之不动,只得将其平放在地面拖,电闪雷鸣,恶雨滂沱里,他就如一棵瘦弱的蒿草,随时都有拔根的可能。
“爹……”,王若语在屋里,心疼的直哭,急的直转圈儿。
好不容易拖到了堂屋近前,但问题又出现了,你得把木梯竖起来呀!
于是,慕容老爹跨到木梯中间,将一头慢慢的往墙上靠,待靠到半人高的时候,梯子便完全落在了他枯瘦的双肩上,可,任凭他如何咬紧牙关,拼尽全力,这个时候的木梯就是微丝不动了,难移半分。
肩膀很痛,破碎的腰很痛,身体很冷,但慕容老爹低垂的面孔,却是一磐坚毅,坚毅的像一块石头。
好,恶风恶雨里,木梯终于像人一般的站了起来,可王若语却哭了,哭的风雨都开始嫉妒。
在泥泞地里,连站都站不稳的老公爹,竟然像巨人,像山峰一样,托起了沉重的木梯,她忽然思念起了慕容殇。
“慕容哥,这个家快挺不下去了,你……知道吗?知道吗?……”。
躺在热乎乎的澡盆里,慕容老爹的心比这水还要热乎,“能娶到这样的媳妇,觞儿真是几辈子共修来的好命”。
尽管王若语身单力薄,没为慕容家做过太多,但是她的孝顺却是有目共睹,她就像是一注精神食粮。
若是没有她,这个家,可能也没有了这个家,而小儿,慕容殇也早在亲朋好友的比对下抑郁而亡,焉有今日的死灰复燃,重新振作?
待他洗完澡,换上干爽的衣物后,饭菜已摆到了桌面,尽管菜,只是半盘野菜根,可经过王若语的巧手,它却变得有色有味。
慕容老爹忍不住叹息一声,转身去了自己的里屋,出来时,手里提了一盒点心。
王若语识得,那是“五宝斋”的核桃酥,“爹你以后不要再买这般贵重的东西了”。
“这……不贵,你整天喝药,口苦,拿这东西调剂调剂胃口”。
“不……若语以后不吃了”,王若语轻轻推开核桃酥至桌角。
“怎么了?闺女?”。
“我……我不想成为这个家的罪人”。
慕容老爹一下子惊住了。
饭桌上,许久无话,慕容老爹吃的食不甘味,踌躇半晌方才轻轻道,“闺女,不如……不如捎信叫殇儿回家吧?”。
闻言,王若语停下筷子,用手捋了捋额前的秀发,“不用,青黄不接之际,他回来也没有活干,一家人岂不要等死”。
慕容老爹一噎,“可爹不能让你吃这么大的苦哇!”。
“爹,您快别这样说,在这个家,我没有吃苦,所有的生计都是您老人家在操劳,您待我如亲生,处处为我着想,若语此生难报一二”,说着话端起盘子,把一大半野菜根都拨进慕容老爹碗里。
唉!慕容老爹端着碗,长叹一声,“可爹晓得闺女心里苦啊!”。
王若语咬咬嘴唇,她明白老公爹的意思,“待这一帖药吃完,我去看一趟慕容哥”。
说实在的,成亲至今,夫妻二人多以离居为主,白日里虽因思念有点神思恍惚,但一忙起琐事来倒也不觉得什么了,可每每夜阑人静时,心中的那份钻心饥渴,再也无法压抑。
若不是天天服药,出门在外多有不便,她可能早飞奔到凤川,哪怕是跟爱的人,沿街乞讨,露宿街头,缺吃少喝,也是甜的。
但,这种心思能跟公爹启齿吗?不能,她只能天天用眼泪洗脸,日日拿思念在梦里,在遐想里去绘画慕容殇的模样。
“好好好……”,慕容老爹喜笑颜开,连连点头。
是夜……
公鸡蛋,公鸡蛋,一连两年不下蛋,万籁俱寂的时候,王若语想起了这句话,于是,她难以言状的心事跟无法忍受的羞愧一起,立即像雨后的春笋在抽着芽。
桌子上有一个瓷碗,盛着半碗乌漆麻黑的药汁,她缓缓伸出手,突又撤回,她实在是讨厌极了,甚至是惧怕极了这乌漆麻黑的玩意。
但,不多会儿,她还是端起了瓷碗,不过眼泪却是吧嗒吧嗒的大个往下滴,滴在药汁里圈起一圈圈煞是好看的蕴纹,蕴纹虽美,可涤荡起的药味却是让她秀眉大拧。
她干脆闭上眼,一只手捏住鼻子,突然她又睁开眼放下碗,起身提起旁边的药罐子,喝了大半年了,都无甚效果,是不是药量不够?
对,一定是,她破涕为笑,歪起药罐子狠狠的倒了满满,溜沿的一碗,然后也不再闭眼睛了,咕咚咕咚如饮水一般,顷刻间,瓷碗见了底。
不,还没有见底,碗底还有一堆黏糊糊的药渣,她伸出两指捏住,塞进嘴里,一扬脖子,尽管味道是十二分的不怎么样,但她却像吃了一块糖,因为她在笑,满足的笑……
笑,就说明心情不错,心情不错便可以把苦涩的夜变温馨。
很温馨的夜,可王若语却辗转难眠,她只穿着内衣,内衣很薄,纱质的,几近透明,摩擦在身体上,有一种麻酥酥的感觉。
这是慕容殇省吃俭用为她买的,像这种不算廉价料子的内外衣,翻开箱柜,需要一会儿拨拉。
为何睡不着?王若语伸出纤指摸摸脸颊,摸摸脖颈,很烫,怪哉,天气凉爽,自己又明明穿的很薄,焉何还会发热?并且这热度是从身体里向身体外翻涌。
难道是药量过重?她情不自禁地抱住了自己,啊!一声惊呃,不,严格来说,应该是一声惊喘,她一下子羞红了脸,自己竟然不觉间碰到了自己最不想碰到的地方。
同时也晓得了,身体发烫,不是药力催就而是寂寞在燃烧。
不好,着火了,好难受啊!她一把捞起一侧的被褥,翻个滚儿,用两手紧紧的抱,用两腿紧紧的夹……
几天后,王若语辞别了慕容老爹。
那是一个六月里,最难得的好天,气候虽干燥却不酷热,她风尘仆仆地赶到了凤川,找到了慕容殇,在一所简陋的小旅馆里,两人同息而眠了七天,七天后,王若语返回了老家。
而一个月后,王若语又一次哭了,这次的哭,跟往日大不相同,这次哭的是,要多任性就有多任性,要多畅快淋漓就有多畅快淋漓。
她双手合十,跪拜天地,皇天终归不负有心人,她……有身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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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野猴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记得王若语刚刚呱呱落地,接生婆就抱着她,跟她爹说了一句话。
这闺女呀!在没睁眼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看出是个十足的美人胎子,你看她那小脸,小手,尤其是那小肚子,平坦光滑,像个剥了皮儿的鸡蛋。
这话,王若语的爹当然不信,自己和她的娘亲,长相都是粗俗一般,如何能孕育出一个绝代佳人?接生婆之所以如此讨好,无非是想多得一些赏钱而已,但不信归不信,他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时光荏苒,转眼王若语到了八岁,这时王若语的爹,才渐渐相信了接生婆的话,女儿当真是标致无比,他乐开了花,心下暗想自己下半辈子,说不得会靠着女儿的容颜捞个荣华富贵什么的。
于是,他倾尽所有,只要女儿开口,全都拼命满足,以至于,王若语一出门,不明真相的人,都认为她是位公主。
而,八岁的王若语也渐渐的意识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呵护起自己来一点都不含糊,尤其是对待自己的肚子,没事的时候,总爱拿手抚摸。
这不,此刻,她就在抚摸,不过也和往日有所不同,往日她是一边抚摸一边笑,而这个时候,却是一边抚摸一边流泪。
也难怪,因为她常听村里的女人说,女人只要一身孕,生孩子,肚子上就会起波浪一样,一辈子都消退不了的皱纹,并且胸部也会变得干瘪,无弹性。
这个对于爱美胜过性命的王若语来说,实实有点接受不了,所以她哭的很伤心,甚至有拿拳头猛击自己肚子的冲动。
但是,当她回忆起慕容殇的那张脸,以及深情的眼眸,以及公爹颠簸着两腿,跑前跑后,忙里忙外,自己闻得满屋药味,瞧见满地药渣的时候,又不忍了。
慕容殇,我又爱又怜的慕容哥……
那一天是清明节,是王若语嫁到慕容家的第三个清明节,清明节的时候,为了增加情绪,寄托哀思,老天爷总爱给活着的人当头浇点雨。
细雨霏霏,从清明节的头一天晚上,一直下到清明节的早晨,所以上山的路……
半山腰处,王若语停了下来,她气喘吁吁地拢了拢额前的秀发,“慕容哥,我……”。
看得出,她是累了。
慕容殇一直用左手挽着她的右手,从山脚到半山腰,而他的右手则提着一个竹篮,篮子里有祭奠时用的酒肉,纸钱,这样一个盛满物品篮子,重量当不会太轻。
但,慕容殇还是,“来吧!我背你上山”,他这不是客气话,也不是在做样子,因为王若语不愿意,他却硬把她拉到了背上。
伏在他宽厚的背上,王若语瞬间感觉到天旋地转,一,被感动冲得天旋地转,二,本身的气血不足,高山不适带来的天旋地转。
“抱紧我,我们出发”,慕容殇别过脖子冲她甜蜜的一笑。
“慕容哥,你把竹篮给我,这样你会轻一点”,天哪!王若语这账是怎么算的?
慕容殇扑哧乐了,真心的乐了,男人不就喜欢笨笨的女人吗?
“好了,慕容哥,我要下来”,走了一截,听见慕容殇浓重的气息和感觉到慕容殇有点打颤的双腿,王若语要求道。
“好,再坚持一下便到山顶了,最多一百步,你来帮我数”。
“不要了,慕容哥”,王若语急了,她发现慕容殇头顶开始冒烟。
“九十七……九十六……”,突然,王若语惊啊了一声,她发现一侧峭壁有块岩石松动掉了下来,个头虽不算很大,但速度奇快,且对自己当头而来。
她吓的赶紧闭眼,却也没忘记本能反应,糟了,我这一躲,岩石岂不正砸中慕容哥的脖颈?
于是,她又慌忙把脑袋复位。
用脑袋接石头?这是什么情况?是爱的力量吗?我想是。
但是,晚了,石头已经砸了下来,慕容殇也已经趴在了地上,而,她自己却仍还安稳的负在慕容殇的背上。
“啊!……别动,语妹”,慕容殇趴在水窝泥泞里,连身子也不敢翻动分毫,疼得直掉眼泪,可又不得不强颜欢笑,“没事没事,只是扭到了脖颈,我自己揉一下便可”。
“慕容哥……”,慕容殇动弹不得,王若语干脆也跪伏在泥泞里,一边自个流泪,一边帮他拭泪,“很疼吗?慕容哥……都怪我,呜呜……”。
“好了好了,语妹,怎么能怪你呢?再说我练过武,也不是很疼”,缓冲了一会儿,脖颈不那么疼了,慕容殇翻身爬起,一把搂住哭的快要背过气的王若语。
王若语爹娘的坟墓在山顶的北角,坐北朝南,其四周阴湿,花草茂盛,不懂风水阴阳学的外行人,也能看得出这是个好所在。
站在这个位置往山下看,慕容殇突然涌现一股深深的震撼。
据听说,王若语的娘死的时候,十岁的她为了她娘临死前的嘱托,没有央求任何人帮忙,一个人拉着独轮板车,硬把她娘一步步从山脚拽到山顶。
然后挖坑,裹棺,填土,立碑,这些活莫说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即便是一位成年男子,也不见得能独个完成。
“慕容哥,我们开始吧!”,王若语拿出两把小铲子,递给慕容殇一把,“我们先将爹娘坟墓上的杂草清理一下”。
清理完杂草,又擦洗擦洗墓碑之后,慕容殇拿出供品摆放好,两人一排跪下。
王若语对着爹娘说了很多话,其中我想拿出来的是,她说,爹娘,女儿嫁人了,丈夫叫慕容殇,人即俊朗帅气,又对我体贴有加,在婆家女儿十分幸福,像生活在天堂里,女儿知足了,也请二老放心,女儿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教诲,一定会做个好妻子,相夫教子,做个好儿媳,善待老人。
听到这一番话,慕容殇觉得一无所有的自己忽然拥有了全世界。
祭拜完毕,天也近晌午,赶下山吃饭已然来不及,还好,两人出发前早有准备,携带有水和食物。
首先是馒头,其次……其次都是镇上大店铺出的好东西,有香辣的鸡脯,诱人的酱油豆腐干,再有……没了,再多就吃不完了。
馒头,当然是慕容殇的午饭。
“慕容哥,给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们家不要这种吃法”,见他用力咬下一块干硬的馒头,王若语丢开鸡脯肉,噘起小嘴道。
“我吃馒头挺好的呀!”,慕容殇又咬下一块大口嚼,想证明给王若语看,他真的喜欢吃馒头。
“什么挺好的呀?算了,你不吃肉,我便陪你一起吃馒头好了”。
“这……”,慕容殇万分感动,而万分感动外还带着万分的愧疚。
用过饭……
“慕容哥,你看这秀峰山,山花烂漫,景色秀丽,趁天色尚早,我们不如往林子里转转?”,王若语道。
“这有何不可?只要语妹高兴”,王若语就是慕容殇的心肝,只要不违背自己的原则,她提的要求无有不允。
林子,不是那种遮天蔽日的林子,行在其中,辨识度还是挺高,王若语左右奔跑着,欢笑着像一只美丽的蝴蝶,骤然令一山妖娆黯然失色。
慕容殇提着竹篮,在后面紧跟。
“公子爷,您在想什么,他们来了,公子爷,公子爷……”。
“啊!他们来了……”。
哎吆!吓死人了,你还唤他公子爷呢!还有你自己,还有……还有你身边的几位,哪里是人类嘛?分明就是几只毛猴子,野人。
看你们的手,都是毛,看你们的脸,除了眼圈,嘴唇以外也都是毛。
公子爷,探头举目,但没望见人影,不甘心,于是寻块巨石,立在上面,“哪里有人?”。
说话的那只毛猴子笑了笑,“我们都没看见人影,公子爷又如何能看得见呢?”。
“那你们……行行行,算你们厉害,你们再听听他们离此地还有多远”。
“大概要不了一刻钟,那边……”,毛猴子手往南一指,“有不少小山洞,按照计划待那男子一入山洞,我们在此地便可见机行事了”。
公子爷刚要说好,突听另外一个毛猴子瓮声瓮气地道,“见什么机呀!还,等他们来了,公子爷抱着小娘子,我等将那男人直接打死也就是了,还费那劲干嘛!”。
“胡说”,公子爷瞪了那毛猴子一眼,“一桩极美好的事情,若是见了血腥,在下还能心安吗?况且,这种事情要靠缘分,依赖是武力强求不来的”。
那毛猴子好像并不怎么惧怕公子爷,“哪来那么多缘份,有钱有权,还怕那小娘子不真心跟随你呀!公子爷”。
“不不不……”,公子爷摆摆手“在下就相信缘份,便如上次一样,若不是因为一些不得不为的事,我们一辈子也可能不会踏足凤川县,即便到了凤川,如果不是十多年未曾复发过一次的旧疾滔天席卷而来,我便到不得那家医馆,自然也就没机会一睹小娘子天仙般的容颜”。
那毛猴子不以为然的切了一声,“这不都是巧合吗?什么缘份”。
公子爷拿手指点点他,“粗人,我懒得与你理论”。
先前发话的毛猴子推了这个毛猴子一把,“公子爷说得对,你就是个粗人,哪里晓得,巧合便是缘份,便是命中注定。
还有,照你说直接打死那个男人,虽然也不是什么天塌的事,但你似乎忘了燕大人的交待,死了人毕竟会有动静,何况,上古王朝也有敢于为民请命的好官,万一被挑起,终究是对公子爷的声名,形象是一种诋毁”。
公子爷不由得把目光投了过去,赞赏之情溢于言表,“叶参将果然深知我意,你们……都学学,学学”。
知己知彼,方百战不跆,慕容殇是什么人呢?公子爷来之前曾考察过,他是一个会点武功,有点小头脑的穷苦老百姓,既然是穷苦老百姓,骨性里自然少不了软弱与穷性。
软弱意味着是怕事,穷性代表的是贪婪。
怕事,我突然将他妻子掳走,他会怎样?贪婪,如果上天突然送给他一件值钱的东西,他又会怎样?
紫貂,一只深山野紫貂,通体棕黑,个头硕大,若是逮到,拿去市场卖掉……慕容殇心尖狂跳,不敢想下去了。
“语妹,你待在这别动……”,慕容殇说话间已甩掉了手中的竹篮。
“紫貂,野紫貂……”,王若语也看见了,以她的眼力能看见,或许是因为那只棕黑色的紫貂瘸了一条腿,速度并不怎么块,“抓住它,抓住它,慕容哥”。
哪里还用得到她的吩咐?慕容殇弃了竹篮腾开手,便是为了逮它……
早说过,慕容殇练过把式,也早说过,这只紫貂瘸了一条腿,练过把式的人去追一只瘸了腿的紫貂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儿。
但,结果我错了。
因为,我忽略了眼前的环境,眼前的环境是一片树林,树林对于动物来说,那是家,而对于人,那就不好说了。
所以,尽管慕容殇卯足了劲,但他与紫貂之间的距离还是越拉越远。
不过,也不怕,紫貂选择的路径是直往南,而往南是奇秀峰,峰下有五个山洞,洞不大,也不幽深,它钻进去便是自寻死路。
慕容殇这般算计着,忽然,他暗骂了一声,好个聪明的紫貂,它竟然一改方向往东而去。
往东是树林的最深处,一入树林深处,这只紫貂就等于是鱼进了大海,鸟遁了天空。
十有八九能到嘴的肉,慕容殇怎舍得?于是他断喝一声,呼出最后一口丹田之气,凭空跃起半树之高,再如一只雄鹰居高堪堪压下。
他这一压下,有人就着急了,还记得那个说话瓮声瓮气的毛猴子吗?对,就是他,他原本是很高兴的。
因为公子爷给他布置的事情非常简单,便是把几只刚刚死去的松鼠,老鼠,随便仍入一处山洞,然后迅速离开就算完成了任务。
他按照吩咐做了,可那只该死的紫貂竟然不往山洞方向蹿,而是……
这是如何一回事?毛猴子懵了,也急了,慕容殇追向这边,不就发现了自己?发现一个庞然怪物,他肯定会害怕,会担心自己的妻子,会放弃紫貂折转而回。
如此一来,公子爷要神不知鬼不觉掳走王若语的计划岂不是落空?
怎么办?怎么办?
“我让你跑……”,半空压下的慕容殇,手腕一扬,两指间的一片落叶,就要如飞而去,可就在这时,他却哎呀了一声,真气立泄,人旋即也由半空中坠回地面。
“野……野……人,野猴子”,他再顾不得那只紫貂了,爬起来便往回跑,还连连跌了几跤,这时候,我才得以看清他的表情,除了惊骇还是惊骇,“语妹,语妹,山中有野猴子啊!”。
“不好,叶参将,武乾坤的行迹败露了,这个成事不足的家伙”。
叶参将便是刚才被公子爷赏识的那个毛猴子,“这怪不得他,他身上松鼠的气味太浓”。
“家养的就是不好,根本不怕人类,现在如何是好?”。
“拦住那男子”,叶参将脱口道,“但一定不能伤人性命”。
装扮野人,那自然不能用人类文明的兵器了,得找一些粗大的棍子,条形的石块……
第4章 和田籽玉
哎呀!我的妈……”,沈略吓的赶紧缩到一块巨石后面,连大气也不敢出一声了,“这……这……是野……野人吗?”。
今天是清明节,沈略上山自然也是为了祭奠自己的先人,所以,碰见野人袭击慕容家娘子王若语,也就一点都不偶然了。
他双手抱头,瑟瑟发抖,恐惧的连一点基本意识都没有了,不信?
如果他有一点意识,如何会想不起自己是个男人?
如果他有一点意识,如何会想不起王若语跟慕容殇平时待自己就像是亲兄弟?
如果他有一点意识,想到这些,此时他应该冲出去,哪怕没有胆量冲出去,也应该拿出一些在远处偷偷观瞧的勇气。
而不是躲在石头缝里连头也不敢探一下……不过,这也是人性之一的本能反应,谁也见不得怪。
人,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统一都有本能反应,但,人遇到突发事件的本能反应却不是统一的,例如王若语,她看见野人时产生的本能反应就和沈略截然不同。
没有魂不附体,意识全无,而是第一时间采取防御措施保护自己,她拣了块石头,砸了过去,当然,这也不排除是一种恐惧的表现。
石头被野人用毛茸茸的爪子接住,接住后随即丢在地上,王若语又拣又砸,野人又接又丢。
在这种有去无往的三个轮回后,王若语被其中一个野人扛到了肩上。
在野人的肩膀上,王若语依然泼辣无比,捡不到石块,她便手舞足蹈地尖叫,声音非常聒噪,终于吵醒了小路,也终于让公子爷受不了了。
他疾步走上前,用手去捂王若语的嘴巴,但动作十分的温柔,他是个读书人,一向最擅长怜香惜玉。
他怜香惜玉,可不巧的是,这会儿的王若语并不是一位端庄,矜持的淑女。
手舞足蹈之际,不小心将他脸上粘的毛给薅去了一半,王若语睁大了眼睛,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开,“原……原来是个人……原来是你”。
原来是人哪!沈略拿拳头猛敲自己脑壳几下……
公子爷一愣,愣了许久,直到瞧见王若语手里的毛发方才豁然明白,“放王姑娘下来”。
沈略也是一愣,这些野人,不光是人扮的而且还好像认识慕容嫂子。
一落地,王若语便瘫坐在地上,跟着哇哇放声大哭起来,原来她不是不怕,原来她已经被惊吓到麻木。
公子爷拿手扯去脸部的另一半毛发,嗬!这张脸还挺有看头,虽然比不上慕容殇的英气勃发,但却有常人没有的一股清韵,他慢慢的蹲下身子,“王姑娘请……”。
王若语仍在哭,只不过是变成了抽噎,也渐渐冷静了下来,闻得声音,便轻轻的起首,好一张翩若惊鸿的至美容颜,公子爷一下子被惊坐在地上,眼睛都直了。
王若语甚是明白这种眼神的含义,同时也不反感被这种眼神注视,“公子……这是所谓那般?”。
“王姑娘,在下喜欢你”,公子爷好像已经失去了自控能力。
沈略张大了耳朵……
“请公子不要称奴家为姑娘,奴家是慕容娘子”。
沈略松了口气……
“在下不在乎”,公子爷猛然抓住了她的手,“我要带你走”。
沈略的气又顶了上去……
王若语没有像惊兽一般,奋力甩开他的手,而是拿另一只手去掰他的手,“请公子自重一些”。
沈略暗叫了一声,好嫂子。
瓮声瓮气的毛猴子抱着半截木头桩子,趁慕容殇跟叶参将打得不可开交之际,悄悄绕到一边,出其不意地来了一下子。
叶参将在正面,自然看得清楚,他骂了一句,混蛋,你疯了,这一木桩如果奏效,慕容殇估计立即将魂归天国。
听得人类的语言,慕容殇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因为刚一交上手,他就已经晓得,这些毛猴子并不是野生而是家养。
“老叶,你这是作甚?”,被叶参将一脚破坏了偷袭,瓮声瓮气的毛猴子呲牙咧嘴道。
“我说过,不准伤人性命”,听这话,可以猜想叶参将大概是个正直的人。
“好,我不管了,这厮就交给你老叶一个人”,他愤愤地丢掉木桩,来到另一个毛猴子跟前又道,“这年轻人真有这般厉害?”。
另一个毛猴子,脸秃噜着,正用右手托着左臂,“真厉害,否则我的手臂如何会伤?”。
“这如何可能?”,瓮声瓮气的毛猴子不相信的表情十分的明显,“依你和叶参将的身手,就不说你,就叶参将一个人……”。
“你叫嚷什么?”。另一只毛猴子拿手堵住了他的嘴,“不晓得我们的目的只是拖住他吗?”。
拖住他,三个字的发音尤其的响亮,退一步,即使是不响亮,慕容殇也察觉出了他们的用意。
所以,他是越打越着急,越着急越慌,越慌,手底下就越没章法,本来一些完全可以避过的招式他却不晓得如何化解。
例如这一次,叶参将用树枝刺他左眼,速度很一般,他只要歪一下脑袋便完事了。
可他没有歪脑袋,却用腿踢人家,而更加奇怪的是,他竟然踢中了叶参将。
叶参将闷哼一声,倒在了地上,慕容殇拔腿就跑,爱妻的安危是他的全部,他可没时间再理会地上的叶参将在做什么。
叶参将在做什么?他正在用湿泥巴揉自己的两眼。
“败了,这个老叶是怎么了?”,瓮声瓮气的毛猴子又急了,侧过身就要追,突然,噗通一头栽倒在地上。
“你个死王蝎子,你绊我腿作甚?摔死大爷我了,哎吆!”,瓮声瓮气的毛猴子刚要发火,耳边忽然响起了这样一句话。
原来瓮声瓮气的毛猴子叫王蝎子,妈的,他从湿泥里拿出自己的脸一看,又笑了,“你个该死的唐玄,你将腿塞到老子腿缝之间作甚?摔死你?摔死你活该,哈哈……”。
见王若语没有粗鲁的脱开自己的手,公子爷心中的信念更加坚定了,他忽然起身道,“把王姑娘带走”。
沈略大惊……
“公子……讲什么?”,王若语好像没听清。
“我说……把你带走”,公子爷走近她一步,春风般的一笑。
“带走?带去哪里?”,王若语这次听清了,但没悟出什么意思。
“带去我家”。
“放肆,奴家已是人妇”,王若语这下悟出意思了。
“放肆?”,公子爷优雅的一笑,“这辈子在下一直都是这般放肆”,说完,跟旁边的一个毛猴子努了努嘴。
那毛猴子立即会意,身形一措,便到了王若语身边,也不见他怎么动作,王若语已如小鸡般被他揪住。
沈略的脑袋嗡的一声炸开了,可炸开了又怎样?他还是不敢冲出来。
“畜生,光天化日你们竟敢强抢民妇,放我下来,放我下来,慕容哥……”,在毛猴子肩上,王若语已不是像先前一般只是挣扎尖叫,而是演变成为手撕嘴咬。
“等一等”,公子爷叫住了毛猴子,“王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想跟我走?”。
“无耻,谁要跟你走?放我下来……”,手撕嘴啃之下,王若语不但把毛猴子的毛给拔了个精光,同时也把自己撕挠成了一个疯子,发髻散乱,领口大开,耳环脱落,“你再不放我,我便咬舌自尽”。
“别别别,王姑娘千万别……”,公子爷趋身上前,惊恐无比,“在下放了你就是”。
好一个贞烈嫂子,我没用啊!沈略狠掐自己的大腿哽咽道。
不待站稳身子,王若语就要跑,忽然公子爷又喊住了她,王若语,“你……不是已经答应放奴家走了吗?”。
“不错,在下答应了”,公子爷皱了皱眉,“不过在下就是有些不明白,在凤川县的那些日子,姑娘对在下谈笑风生,在下以为……”。
“对不起,如果奴家有什么言语,地方让公子产生了误会,奴家这里给您赔不是了,求您放了我吧!”。
“算了,原来是一场误会”,公子爷仰天一叹,“愿你与那个谁,百年好合”。
听公子爷提起那个谁,王若语全身一抖,骤然出了一身冷汗,“奴家已是有夫之妇,请公子不要乱说,放我走吧!”。
“好,在下一言九鼎说放你走便放你走,只是……”,公子爷慢慢地往前走了两步。
“只是什么?”,王若语抱紧自己,后退了两步。
“王姑娘别怕”,见她后退,公子爷也连忙后退,与她拉远一些距离,“在下不会伤害你,在下只是想恳求姑娘,莫要再将‘奴家’二字挂在嘴边”。
“为……为什么?”。
“因为你一自称奴家……”,公子爷神色一凄,“在下就会想到你已经嫁作人妇,心里便很不是滋味,你……你能体谅吗?”。
“奴……我能体谅”,王若语头点的甚是虔诚。
“哈哈……”,公子爷笑了,“你在说谎吧?你这样说只不过是想让我快点放你走而已”。
“没有,没有”,王若语用力摆手。
“是不是说谎,没关系”,公子爷停下嘴巴,解开毛皮外套,自怀里掏出一件物事,“这是一块上等的和田籽玉,在下晓得老百姓生活清苦,想送给你,日后过日子若遇到困难,你可以拿它换钱,也可以拿它去见凤川县老爷,相信能解决很多问题”。
“奴……我不要”。
“在下知道你肯定不会要”,公子爷凄凄切切一笑,“不过,你只需要用手指碰一下,然后随便丢弃哪里,在下也就当送出了一片心意”。
“我……”,王若语芳心一滞,这个男人……
“王姑娘无需作难,在下不勉强你”,公子爷弯腰将那块籽玉放在了地上,“我们走”。
就在这时,慕容殇终于出现了,“语妹……”。
王若语猛地转身,转身之际泪如雨下,这眼泪有两层意思,一期盼,二怨恨。
期盼,万般无助中主心骨慕容殇终于出现,怨恨,慕容殇竟然为了一只紫貂,而忘却她的安危。
但是,再怎么怨恨,也比不上心里的期盼,王若语作势要扑过去,突然公子爷一把揽住了她的腰肢,他一动手,旁边的几个野猴子立即严阵开来。
“语妹……”,见她忽然受制于人,本来要冲过来的慕容殇“咯噔”收住了架势。
“你要做什么?”,王若语奋力想要挣脱公子爷的钳制。
“王姑娘莫怕……”,公子爷凑近她耳边低声道,“在下帮你试探一下,你的男人爱你到底有多深”。
“你……”。
“配合一下,在下绝不伤害你”,公子爷道,“你没看到你家男人都不敢上前了吗?”。
还真的是,慕容殇待在原地竟然连半步也不敢上前,王若语红唇一颤。
公子爷导演这一出,真的是好意吗?当然不是,先前不是说过吗?老百姓最大的特性便是软弱怕事。
收王若语的人很容易,但要收她的心恐怕会很麻烦,所以,情急之下他忽然觉得可以拿老百姓怕事的特性做个文章,只要慕容殇一因胆小而退缩,王若语自然会心凉。
然而,令他没想到是,刚一开始便收到了效果。
“王姑娘看到了吧?,”他又凑近王若语耳边道,“不如……不如我们再试一试?”。
“好……”,王若语一直盯着慕容殇,边盯边摇头。
“语妹……”,慕容殇流下了眼泪,可惜王若语看不到,一,距离太远,二,公子爷正挟持着她往后退。
“等一等,请各位大爷等一等”,慕容殇噗通跪在了地上。
公子爷对视王若语一笑,心想,怎么样?这就是你那草包丈夫,王若语则缓缓的闭上眼睛,慕容哥,男儿膝下有黄金哪!你怎么能这般窝囊。
“你想如何?”,公子爷道。
慕容殇悲愤无比,“我爱妻在你手上,纵然我慕容殇有通天彻底之能,也救她不回……”。
“那你便放弃了?”。
“我……我放弃了”。
好,公子爷若不是两手不得闲,他可能要抚个掌。
“什……么,慕容哥”,王若语不敢相信。
“语妹,救不了你,慕容哥不能独活,为了证明你是我的全部,我先你而去,以死明志……”。
“老李快……”,公子爷疾声道,“拦住他”。
完了,完了,真是弄巧成拙,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下王若语不得感动死?交待完老李救人,公子爷又暗暗骂自己。
老李一直都没有放下攻击慕容殇的准备,所以,尽管他与慕容殇之间有着那么一段不算近的距离。
但,还是在慕容殇将尖利的树枝插进自己的太阳穴之前,抢走了树枝。
老李虽叫老李,可其实他并不老,才二十五岁,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不过听说,他很不得女人喜欢,具体是何原因,不清楚。
他救下了慕容殇,可不知怎么搞的,你看呐!慕容殇是右手持树枝插向自己的太阳穴,由于两人是面对面,老李用右树枝,由于发力的习惯使然,他的手臂肯定往左摆动。
可出人意料的是,他的手没往左,而是向了右,向右便是在反使力,结果树枝在慕容殇左眼下方划出了一道很深很深的血痕。
流出的鲜血敷满了整张脸……
王若语张大了嘴巴,公子爷面如严霜,但却遵守了诺言,低声言道,你家相公虽然无多少骨气,但,他是爱你的,王姑娘你去吧!
说完,公子爷双手一垂,也不招呼身边的野猴子们了,独自往东而去……
来到一片洼地,公子爷停下了脚,这时候叶参将,王蝎子,唐玄,老李都陆续跟到。
王蝎子突然道,“公子爷请治叶参将跟唐玄的罪,他们阻截慕容殇不力”。
叶参将满脸泥巴,却坦然自若的很,公子爷瞧了瞧他,撇撇嘴,“叶参将心地善良,何罪之有?”。
这真是他的肺腑之言,因为他晓得经常怂恿或者是努力帮自己主子做坏事的下人,一般品性都不会太纯。
“本公子不说叶参将,得说说你,李之印……”,他回过头,“你怎么就……不晓得多在那慕容殇好看的脸上划拉几下呢?最好是划他个一脸纵横交错”。
啊!李之印一愕然,“可是没有公子爷的允许,手下不敢呐!”。
“没关系啦!”,公子爷一笑,“反正,那慕容小娘子最终属不属于本公子,也不在乎那慕容殇是美还是丑,一切但凭天意了”。
叶参将暗叹了一声,心道,这话说的不错,慕容殇小两口能不能过安稳,也不在乎公子爷有没有从中作梗过。
危难之时,小路没有出现,危险解除他就更不敢现身了。
“慕容哥,慕容哥,你怎么能这样傻?你死了,我怎么办?老爹爹怎么办?“,王若语一边帮慕容殇擦拭血迹,一边哭诉。
“慕容哥没办法呀!你在他手里,便我是神仙也不敢轻举妄动”。
“呜呜……”,王若语再也难抑制情感,一头扎进慕容殇怀里,“对不起,我还误解了你”。
我们下山吧!
嗯!
下山的路上……
“哎!慕容哥,他们无缘无故的抓我们,又无缘无故的放我们,到底是怎么回事?”,王若语明知故问道。
慕容殇捂着脸上的血痕,心里莫名的涌起一阵恐慌,“也许……是语妹你生的太漂亮的缘故吧!”。
“这……这如何可能?”,王若语忙否认,她不愿意让慕容殇知晓缘由。
慕容殇有心发火,但念及王若语也是受害者,于是,便压住了怒气,心里冷笑了一声,“怎么不可能?待我识出那公子爷是谁的时候,我便明白了,这都怪你在凤川医馆没有底线的热情,无端招来一桩横事儿”。
哎!王若语又哎了一声,“慕容哥,我的耳环不见了”。
那得去找,那可是我慕容殇一个半月的工钱哪!慕容殇想。
“慕容哥你不去,你累了,坐这等,我一人去便好”,王若语把他摁坐下,忽然瞧见他脸上的血痕,语声一噎,“可惜了你这张脸”。
“这有什么?慕容哥又不打算再娶,要那么漂亮的脸有何用?”。
王若语甜甜的一笑,“嗯!我也不允许你再娶,那我去了”。
耳环是真的丢了,不过,丢了它也没什么要紧的,关键是丢了那块和田籽玉,那便让人心疼了。
所幸,耳环很好找寻,而,那块和田籽玉似乎更加好寻,它就乖乖地躺在那。
王若语捧在手里喜不自禁,拿它去换钱,老公爹的病不能再拖了,“沈略……?你怎么在这里?”。
“我……”,沈略脸一红,他脸红,不单单是因为他愧疚,更是因为自他的女人一走后,逢人见面,他的脸一直都是这个颜色。
“今天不是清明节吗?小弟上山……哇,嫂子,你手里的玉好漂亮啊!一定非常值钱,慕容哥对你真好”。
“啊!是……是啊!你哥对我真的很好”,王若语脸上有点发烧,“你……你要下山吗?”。
“我……我等一下,你先下山吧!嫂子”,沈略紧握着拳头,他拳头里也有一块玉,和王若语的那块一模一样,好漂亮的和田籽玉。
第5章 男人就该这样
算了吧!王若语垂着泪花儿,肚皮花了就花了,胸脯憋了便憋了,反正慕容哥也不会再娶,我亦不会再嫁。
女人,就应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虽然慕容家不富有,慕容殇脾性急躁,但脾性急躁的他也有温柔的一面,且视我为公主,瑰宝,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愿我在吃用,穿戴方面比别人差,同时也在努力上进,算是个好男人。
公爹更是亲爹,对我关怀备至,拖着年迈的病残之躯,大包大揽下所有,家长里短的生计。
而我自己,除有天仙般的容颜外,再无长处,嫁入慕容家后,却过着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哭笑就哭笑,想直横便直横的日子。
凭什么?凭的不就是,慕容殇爱我,慕容老爹稀罕我,慕容家娶个媳妇不容易吗?我……还有何求?
“万哥,万哥,我有儿子了,我有儿子了,万哥”,慕容殇拼命地摇晃万博的胳膊。
万博坐在车架的一端,险些被他摇晃到马车底下,“轻点,轻点,你别把我推下车了,万哥晓得了,你今天已经说了七八遍,你有儿子了”。
马车本身就不宽,自己坐一边,万博坐一边,又使劲摇他,他可不就要掉下去?慕容殇的兴奋劲让人有点心疼,“对不住了万哥,万哥,你往这边来来吧!”。
“我不去……”,万博斜了他一眼,“去了你又要推我,还不如不去呢!”。
“我……我保证不推了,我真的说了七八遍了?”,慕容殇挠挠左眼下的白印。
“没有,驾……你接着说”,万博一边驾车一边道。
“嘿嘿……我不说了,不说了”,慕容殇不好意思地低头偷笑。
“怎么不说了?自己也嫌烦了是吧?”。
“不是……”。
“万哥晓得你高兴,万哥也替你高兴,今天主家卖给张员外一车绸缎,估计赚翻了,说不定一高兴,会多给我们几个赏钱,到时候你拿着赏钱给你媳妇,买点衣服,首饰啥的,女人生孩子不易呀!”。
“我知道……我……”,突然慕容殇说不下去了。
万博没在意,但等了许久,慕容殇还是没声儿,万博咦了一声,“不让你唠叨那句话,并不是要你闭嘴呀!你怎么了?”。
“我……我……”,慕容殇的样子,有点像牙膀子疼。
“我什么呀!万哥不喜欢吞吞吐吐的人”,万博手执缰绳,直视着前方。
“我想跟你商量个事儿,万哥”。
“说……”,万博的特点就是干净利落。
“我……我前两天”,说着说着慕容殇的脸刷的红了,“前两天……说……说请你吃饭的事儿……”。
“怎么?想今天请?”。
“不是……我可能要失言了”。
“吁……”,马车慢了下来,万博扭过头,“万哥理解,平常生病你都干熬着,不舍得瞧郎中……何况,你家这个时候正需要钱”。
“不是不是万哥,我平常是有些抠索,但出门在外,朋友间的相处之道,我还是懂的一些的,只是眼前……”,慕容殇连忙解释,恨不得手脚口并用。
“慕容弟莫要急,万哥绝无嘲笑之意,相反还钦佩的紧,因为为家有担当的男人,才是有情有义的男人”。
“多谢……万哥理解,言而无信,真叫我汗颜了,不过……小弟还有一事相求”,慕容殇又挠挠头,不过,神情已不再是牙膀子疼,而是十万分的难为情。
“说……”。
“我……想……想”。
“哎呀!我老万平生最讨厌男人不爽快,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慕容殇只得一咬牙道,“我想另外再跟你借些钱”。
“吁……”,这次马车慢慢地停了下来,万博深吸一口气后,才慢慢看向慕容殇,“穷人家过日子都不宽敞,不过,今天这钱,万哥借你”。
凤川县在淮阴州的地界上,算是最大的县府了,人口密集,过千万,又因其地处整个州的要冲,理所当然就成为了淮阴王陆锷的重点整治对象。
他这一挥手不要紧,凤川县立马旧貌换新颜,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说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如何,单就那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商贸网,即便是找来百十个读书人,写上千百万篇幅,也未必能够说的尽,道得完。
这样一个地方,适合求财。
这样一个地方,也适合送命。
不信?那我说给你听听……
慕容殇也算是师从名门,听好了,是师从名门,不是师出名门,这两个名词有本质上的意思,师从是曾经跟过名师,但没跟到了,中途歇菜了,师出是有始有终,拿到了名分。
这个名分非常重要,它直接书写的就是一个人的背景,而,在凤川要活下去,离了这个背景你只有死。
不要说你的能耐有多大,更不要试图展示你的能耐有多大,就像慕容殇,他手底下真有功夫,刚到凤川也曾雄心勃勃,立志要谋一份工钱高的差事。
但是,无论他把自己的功夫,耍的多么有模有样,惊天地泣鬼神,人家就是不用他,就是说他是花拳绣腿,中看不中用。
而那些不看重名分,只注重手段的差事,事实上这类差事的收入,也相当可观,但慕容殇却不敢涉入,毕竟自己是有妻室家庭的人,路,还是得走正,走心安一点,哪怕这路苦一点,累一点。
几经辗转,壮志也慢慢磨消,不得已,只得自叹命运不济,把眼光瞄向一些工钱低,又需要卖力气,看人脸色的差事,苦熬度日。
苦熬度日?也不至于吧!我慕容殇毕竟还有一位如花似玉,温柔贤惠的妻子,既然命中过不了高端,上流的优越生活,那么携爱妻伴幼子的简单平淡生活,不也是一种人生风景吗?
是啊!人生就是这样,得不到的东西,试过之后就不要再强求,放低姿态,低下头你会发现,老天爷关了你一扇门,说不定再另一方已经帮你打开了一扇窗,身边总有一些,值得你青睐的美好。
千万莫要追求到精疲力竭,山穷水尽时,才想到回头,才想到珍惜,抱拥身边不打眼,不令人注意的平淡美好。
千万要像慕容殇看齐,在这些个美好物是人非之前,及时回头。
“这个布料好,透气又吸汗,在三伏天里穿着保证凉爽”,布行老板提着一件汗衫,几乎要追慕容殇到大街之上。
“老板,您说的我都懂,只是这颜色……”,慕容殇摇摇头,“我不太……”。
“这样吧!看客观,您是真心喜欢”,店老板咬咬牙,一跺脚,表情像是被剜去一块肉,“不卖六钱三分银了,六钱,凑个整数”。
慕容殇吸心尖一疼,我月钱才一百五十文,六钱便是六十文,是我小半月的工钱,但是为了爱妻,“那好,包起来吧!”。
怀揣衣衫,慕容殇乐开了花,衣服有了,还差一个发簪……
来到首饰铺,由于口袋里的钱不宽裕,他特意选了一家店面简陋,规模较小的铺子,入柜台,他第一眼就相中了一款蝴蝶玉发簪。
一问价钱,一两八钱银子,也就是一百八十文钱,他没有被吓一跳,因为他从没买过这物事,所以做好了大价钱的准备,同时,也觉得这种小店铺不会欺客,价钱肯定公道。
包好,小心入怀,但慕容殇没出店,他还想再看看别的东西……
这时,一个年轻人打他身侧擦了过去,擦的很轻,若不是慕容殇早年师从过名师,这个动作他根本察觉不了。
碰肩擦过后,年轻人便不紧不慢地往店外走去。
慕容殇叫住了他……当然有理由,自己刚买的蝴蝶玉发簪不见了。
年轻人不停脚……慕容殇便过去拦他……
可,一到店门口,却傻眼了,他根本找不到那个年轻人了,不是找不到,而是认不出那个年轻人了。
因为,店门口一下子出现了五位穿着一样,个头,年纪都相仿的年轻人。
“兄弟,你叫谁?是叫我吗?”,五人中有一人道。
慕容殇这个时候,哪还能晓得自己叫的是哪一位,他没有回答,左右看了看,骤然发现,这家店铺左侧原本禁闭的一个无楣无匾的门房,此时开了。
“请问,你是叫我吗?”,刚才发话的年轻人又开口了,并且神情十分的嚣张。
慕容殇又四下看了看,很明显,这状况绝非是偶然,而是首饰店的一种精心套路。
“是不是啊?”,见慕容殇不答话,那年轻人更有恃无恐了,拿指头戳着慕容殇的胸口道。
慕容殇被指退两步,他假咳一声,挠了挠脸上的白印,心忖道,“这家首饰铺的老板和自己的主家应该是一个层次,小买卖经营,倒也不必担心的过多”。
想罢,只听他,道,“不错,我叫的是你”。
“哦!兄弟们,这位兄台叫的是常兄,跟我们没关系,我们走吧!”,一听慕容殇指定了人选,其余的人立马要闪人。
慕容殇不傻,自然不肯,因为他不敢保证刚买的蝴蝶玉会在这个所谓的常兄身上。
“你小子是找死,敢拦我们”。
有人率先给了慕容殇一拳头……
慕容殇没做打人的准备,同时,也没做挨打的准备,他只是用身体在拦,结果……
一拳打在左眼,火辣辣的疼……
还好,这些人不算太蛮不讲理,见慕容殇没还手,就不再打了……
慕容殇急了,你们刚才不能走,眼下就更不能走了,一个都不能走,否则,不但我的蝴蝶玉完了,就连这一拳也白挨了。
“他娘的,你简直疯了”。
有人又出拳,但,这次换了,改打慕容殇的右眼,当然打眼了,因为你第一次没接住,第二次肯定也接不住。
肯定,这两个字太危险了,因为一肯定我们就会太自信,一太自信,就容易不把事儿当事儿,所以,生活中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不要常用这两个字。
不信?那来看看结果……
结果是,出拳的人,鬼哭狼嚎……
还不信?非要看看,慕容殇是如何让他鬼哭狼嚎的?
好吧!其实也很简单,就一个回合,看清楚了,那人一拳打来,慕容殇……他也伸出一只拳头,拳头对拳头,只听啪的一声,那人就哭了。
那人一哭,身旁的伙伴就开始骂他,真是没出息,拳头对拳头,能有多疼,走开,我来试试。
结果一试,才发觉,拳头打拳头,真的很疼,疼到连手指都伸不开了。
这时,店老板终于站出来了,“在我门前打架,你想做什么?我要报官”。
慕容殇道,“你报吧!”。
店老板原地转了个圈儿,“你……进来”。
慕容殇很听话……
进来后,店老板递给他一个精致的首饰盒,“拿去”。
“不,我要我原来的”,慕容殇看也不看。
“穷酸,这个是新款,比那个要贵重许多倍”,店老板咬牙切齿地道。
“哦!”,慕容殇打开盒子,果然……质地他虽然不懂,但色泽,透明度及样式,可以说明老板没有骗他。
云想霓裳,花想容,王若语虽已嫁作人妇,但却也只有十五岁,说她是情犊初开的花季少女,估计没多少人会反对。
何况,她又美得令人惶恐,令人惊心动魄,所以喜爱一些美好的外在修饰,也是可以理解的。
当然了,她在表现对靓丽的汗衫和晶莹剔透的蝴蝶玉欢喜时,也没忘记流露,对慕容殇归来的兴奋与阔别之情的想念。
又当然了,这是人之常情,小别胜新婚嘛!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十月怀胎里,慕容殇为了照顾,陪伴妻子,几乎是很少外出,即使外出了,也待不了许久,自然也就挣不到什么钱。
而,一朝分娩后,他干脆推了差事,坐守家中,专心伺候妻子,家用开支全部依赖在年迈的慕容老爹身上。
这样顾家,体贴,柔软的男人,王若语十分受用。
但顾家,体贴的男人通常容易让人产生另一种意思,窝囊,难成大器,这又是王若语打死也不能接受的。
于是,这种矛盾的日子,无可避免地跟吵吵闹闹挂上了钩。
吵的最凶的一次,记得是给儿子取什么名字,其实也不算是争吵,这种情况以往也曾出现过,整个过程就只是王若语在大声说话,就好像是在下达某种命令,慕容殇及慕容老爹只负责在一旁,默默不语,含笑点头。
所幸,王若语是个聪明的女人,为了不让这种有味的日子无休止或者加剧,也为了减轻,孝顺慕容老爹,在八个月后,她果敢地给儿子断了奶,果敢的领着慕容殇离家踏进凤川。
不过去凤川之前,他们去了一趟神仙庙。
第6章一双斧头鞋
神仙庙是暮山镇当地的一个庙会,每年举办一次,正会之际,四面八方的穷苦老百姓都蜂拥而至,非常的热闹。
老百姓不容易呀!手里没钱,田里的庄稼又需要片刻不离的伺候,一年之中,也只有这几天才能痛痛快快,忘乎所以地有所娱乐,有所开怀。
算算,成亲已快三年,可慕容殇从来没有带爱妻出过一趟远门,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到凤川县,不过,那次还是因病。
所以,他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有愧于妻子,于是……
起先,王若语死活不同意,但架不住慕容殇的死缠软磨,最后只能答应。
不过,答应之前也提出了条件,一,不得再为我添买衣物,要买只能给你自己或者爹爹,昭儿买,二,夜晚住宿,要住廉价的大通铺,我们不能打肿脸充胖子。
答应,全答应,能娶到这般贤惠,美丽的妻子,莫说只有两个条件,便是两百个条件也统统放行。
王若语娇笑,嗔怪地拿指头戳了他一下脑门,你呀你!
临出门时……
慕容殇道,“语妹,别哭了,暮山镇又不远,而庙会也就三四天的光景,很快我们便能回返见昭儿了”。
王若语抱着慕容昭,亲了又亲,眼泪似珍珠断了线,“我不去了,慕容哥,我一会儿都不想离开昭儿”。
听这话,慕容殇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我认为得高兴,因为人类最显著的特征便是爱,而女人又是爱的化身。
“去吧!闺女,去玩玩,爹能把昭儿照顾好的”,说着话,慕容老爹抖抖索索地打怀里掏出十几文钱,“来,闺女拿着”。
“不……爹,我不要,您自己拿着,想吃啥就买点啥方便”。
慕容老爹呵呵笑,“爹都这一把年纪了,啥东西没吃过呀!来,拿着,别嫌少,爹上山挖的草药还没晒干,等晒干,拿集市上一卖,就有钱了”。
“不……爹爹”。
“听话闺女,拿着……逛庙会哪能不花些钱呢?”。
看到这一幕,慕容殇鼻子一酸,再也忍不住了,推开门走了出去。
“那好,我拿着,慕容哥……”慕容殇在门外还不待站稳,就闻得王若语唤,道“你进来……你在门外作甚?”。
“好嘞!”,慕容殇赶紧擦去眼泪……
“你把柜子上装有鸡蛋的篓子拿下来,免得我们走了,爹够不着……爹,你看,昭儿的身子骨还很软,您在抱他的时候,两手不能托头和脚……要像这般……”。
“哎!好,爹记住了”。
“对,就是这样抱的,爹”,王若语抚摸着慕容昭细嫩的脸蛋儿,仿佛不记得了一切,“哦!爹,我差点忘了,昭儿换洗的衣衫都在床头放着,脱下来的脏衣服,您就搁着,等我回来”。
庙会的确是很盛况,当然,这得分对什么类别的人而言,对于大城市里的人。
什么耍猴儿,钻火圈儿,铁板桥,玩旱船,踩高跷,胸口碎大石等等等等,一概都难登台面,看一眼都觉得掉身价。
一转眼,三天过去了,可不是嘛!人在心情顺畅的时候,都会觉得时间留不住。
第四天的上午……
“慕容哥,你在这先看着东西,我到那边去一下……”。
慕容殇左右两手,提满了王若语这三天购置来的小东小西,其中就有慕容殇的一套新衣,老公爹的一杆镶瓷烟袋锅,剩下的基本上都是慕容昭吃的用的,穿的了。
“语妹要去哪里?”。
“不远,我见对面小摊儿上,有一对红色的小斧头鞋,可漂亮了,我去买回来带给昭儿”。
不等慕容殇反应上一句,王若语已连蹦带跳地走了,那欢快的身影让人根本看不出来,她已是八个月孩子的娘亲。
慕容殇摇摇头,一阵感慨,孩子有娘就是好啊!若换做是我这当爹的,便是口袋里有闲钱,也未必能够想到给儿子买些什么。
站在小摊儿前……
王若语咦了一声,“你……公子是这小摊儿的老板吗?”。
“是,千真万确的是,小娘子……要买些什么?”。
“哦!奴家要买双鞋子”,王若语有点不相信,先不说面前的年轻人油头粉面,流里流气,单说他那一身华丽的装扮,也不像摆地摊的老板。
更有甚者,王若语在闲逛的时候,曾注意过这地摊的老板是个六旬老头。
好像是觉察到了王若语的疑虑,那油头粉面的公子一笑,“实在抱歉的很,本公子还真的不是老板,老板乃我家仆人,他因内急去了……所以……”。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敢问公子这双小斧头鞋卖多少钱”。
“哦!十二文钱”。
十二文钱,虽然有点贵,但是还靠谱。
王若语拿着精巧的小斧头鞋左看右看,久久的摩挲着,摸摸这有无开线,瞅瞅那有无瑕疵。
“便宜点吧!公子”,买东西时王若语一般很会砍价,可这次她却疏忽大意了,自己对这双鞋,表现的太喜爱了。
“不能少了……”,这让面前的公子哥无形中占了先机,“这天气马上就会转凉,你看这小鞋子,针脚均匀,做工细致,布料又软又厚,穿上,小孩子的脚板绝受不了屈”。
鞋子的优点,做母亲的王若语哪能看不出来,只是她没想到,这油头粉面的公子哥竟如此的懂生活,“还是少一点吧!老板”。
“好吧!便少……少一文”。
“一文?……一文也好,给你钱”。
“好嘞!”老板公子哥接过钱,“我来帮小娘子包好”。
接过鞋子,王若语道了声谢,转身……
“等等……”,那公子哥忽然叫住了她,“小娘子好像不记得给钱了吧!”。
“什么?”,王若语一愣。
“小娘子买东西应该给钱”,那公子面无表情地重复了一遍。
“奴家已经给过钱了,公子亲手接过,忘了吗?”。
那公子伸手入怀掏出了王若语刚刚递过去的十一文钱,在手心里抛了抛,“小娘子指的是这个钱?”。
“是是是,就是……”,王若语急道。
“胡说八道”,那公子忽然一脸狰狞,“你说是你的钱,它可有名字?叫它可会应?”。
“你……”,王若语左右看了看,身边有行人络绎不绝,可没有一个停下来看热闹的,“你耍赖是吗?”。
“小娘子如果再出言不逊,本公子可要翻脸了,拿钱来,三十文……”。
“什么?三十文?……奴家没钱”。
“没钱……”,说着话,那公子越过摊子,来到王若语跟前,“那本公子就要搜身”。
“你敢……”。
那公子冷笑,“本公子有何不敢?”说着逼近了王若语。
王若语向一边躲,“算了,奴家……奴家不要了总行吧!”。
那公子嘿嘿一笑,“讲好了价钱,怎么能有说不要就不要的道理?”。
分明就是在找麻烦,王若语把鞋子往摊子上一扔……
“我叫你跑……”,那公子一把抱住她,随即一张臭嘴已伸到王若语的脸上啃咬起来,这哪里是搜身。
“快躲躲,那边也打起来了”,路上有人大声道,那公子一笑,“打得好”。
买的东西,慕容殇也顾不得照看了,撒腿往西跑,他所在的位置可以瞧见地摊上发生了什么,但没跑两步,便被人拦住了。
看服饰,不用说,这些人都是那华丽公子的下人打手,看如此明目张胆的欺人阵势,也无需多讲,他们对慕容殇夫妇的背景,事先必定打探过。
穷苦老百姓好欺负是吗?慕容殇红了眼,一,爱妻正在遭受羞辱,二,他已被逼的忍无可忍。
看着两个人迎面冲来,慕容殇身子一措一矮,刺溜钻到两人中间,照着他们肚腹,双拳同发,连连发……
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已双双被撂倒在大街之上。
慕容殇不恋战,也不想置人于死地,一记吃效,便撤身往西蹿……
又是刚行两步,面门出现了一根棍子。
棍子太急,慕容殇没把握拨开,只有闪躲,可他左侧是一处露天包子铺,翻过去,那一笼包子……
管不了了,赔人一笼包子,总好过被棍子捣破脑门要强的多,何况,自己还不能被捣穿脑门,因为爱妻……
但,人终究是算不过老天,慕容殇翻翻笼屉,跃下石台,等待他的不是逢凶化吉,而是一柄亮晶晶的钢刀。
他大叫一声,只有就地滚,往街中心奋力滚,可是晚了,你滚别人也会滚,钢刀终究还是命中了他的左脚踝。
一股钻心剧痛后,一股鲜血洒出,可他强忍,因为爱妻……
语妹,慕容殇仰天一声长啸,与此同时左腿猛的踢出,钢刀在脚踝上,他这一踢,钢刀骤然脱落。
就是借着这个档儿,他脚尖又顺势一勾,勾住使刀人的脖子,将其勾至近前,再千钧一踹,使刀人便仰飞而去。
语妹,慕容殇掂着脚,摇摇晃晃继续往西,于是,大街之上的青石板地面便留下了一道歪歪斜斜的恶红。
还他妈偷袭我,我又不是傻子,晓得你还活着,还能没有一点准备?慕容殇一把抓住棍子用力往怀里一扯,再用肩膀玩命的一撞。
棍子和使棍子的人,哦!棍子无碍,而使棍子也只是哎吆了一声,吐了一口血。
语妹,语妹……老远就得见王若语在那华丽公子怀里,披头散发,嚎啕大哭,嘶哑地喊叫着慕容哥,慕容哥……
呀……!慕容殇气火攻心,喉腔里的一股血箭再也憋不住,狂射冲天。
哈哈哈……莫说只是口吐鲜血,便是已经横尸当场,做鬼我慕容殇也要将那无耻之徒碎尸万段。
啪啪啪,慕容殇在那华丽公子胸腹之上狠狠地连挥了三掌,华丽公子噔噔噔连退了三大步。
等等,慕容殇狠狠的三掌,如何才将那公子击退三大步?并且三大步后,还能稳稳的站着?
还有,看那公子非礼王若语的时候,分明是会些功夫,一个被挑坏脚筋的瘸腿慕容殇,怎么就轻易击中了他?
这……其中自然会有一些因由的。
慕容殇素来就是一个谨慎之人,尽管已经大幅度的气血拱顶,但,脑子里还是存在着一丝理智,一大帮人敢当街行非礼,龌龊之事,其背景……
他可以丢掉自己这条已经受尽白眼与欺凌的贱命,但,不能不想一想爱妻,爱子与年迈的老父亲。
所以,他下手留了一点分寸。
而,华丽公子,的确是会些功夫,之所以轻易被慕容殇击中,也有原因,他瞧见血人一般的慕容殇时,首先,心气折了,其次,他根本也不想将场面搞得太轰动。
所以,他便不再闪躲与还击,让慕容殇消消气说不定……反正,自己的嘴巴跟手,在王若语的身体上已经占够了便宜。
慕容哥,杀了他,慕容哥,杀了他……
王若语反复地念着。
华丽公子害怕了。
“还不滚……”,慕容殇狠狠地道。
华丽公子拔腿……
“不,慕容哥,杀了他”,王若语用力的扯自己绢丝一般的秀发,如疯了一般,“杀了他……”。
语妹,慕容殇拉住她胳膊,想控制一下她的情绪,却不知王若语哪来一股蛮力,硬生生将他掀翻在地……
冲上街面,追向那公子,那公子冷不防被她抓住,又冷不防被她狠狠地连抽了六个耳刮子,“王八蛋,我要杀了你”。
好半晌,那公子才反应过来,顿时,獠牙满面,起脚……,“我要你命”。
慕容殇瘸着腿,他怎舍得王若语吃上一脚,这一脚的力度不小,直接踢翻了他,他压倒了王若语。
那公子红了眼,还要再打,忽然被一人制止,这人小眼睛,留着一撇小胡子。
他将那公子拉到一边喊了一句大少爷。
“师爷?”,那公子甩开他的手,“你为何要拉我,我要杀了那贱女人”。
“息怒,大少爷”,小胡子师爷两眼一眯,“朗朗乾坤怎么能够随便杀人呢?想解恨,我们要这样……”。
慕容殇紧紧的抱住王若语,紧紧的抱住,那情景撕心裂肺,那情景肝肠寸断,直惹得路人黯然唏嘘。
“我叫你杀了他,杀了他”,在他怀里,王若语用手拼命地抽打他的脸。
“语妹,冷静一下……”。
“对不起……”,慕容殇一愣,那公子不知何时又出现了,一脸诚恳,身边还跟着一个随从。
“对不起……”,那公子连连鞠了三个躬,鞠完冲身边的随从道,“扶这位娘子起来”。
随从伸出手……
“不要碰我娘子”,慕容殇大叫。
“好好好,不碰”,那公子闪开一步,可不晓得怎么搞的,没站稳,身子一歪,倒了下去,不偏不倚恰好砸中那个随从。
猝不及防,随从也是一歪,又恰好砸中地上的王若语。
“滚开,滚开……”,王若语连哭带叫,连踢带踹,无奈那随从体格庞大,终究还是踹不开。
而,慕容殇又被王若语压着,干着急却抽不出身来,幸亏,那公子起来的快,翻身一脚,才将那随从踢开。
两人仓皇跑去……
“让你杀了那王八蛋,你为何不听?”,王若语失心疯般的一口咬向慕容殇的肩膀。
慕容殇当即闷哼一声,但他强忍着动也不动,许久,直到王若语哭声渐止,挣扎渐敛,方长吁一口气。
好了,王若语真的好了,抬起头,她眼眶里竟然没有一滴残留的泪,她脱开慕容殇的怀抱,爬向地摊,双手捧起那对斧头鞋。
“这鞋,我们不要了……”。
“为何不要?这是奴家买的,奴家已经付过钱”。
“慕容哥相信,慕容哥相信……”。
王若语用力地抿紧嘴唇,她不想再流眼泪了,“慕容哥,去拿回我们的东西,我们回家”。
“回家,回家……哈哈哈”,一阵肝肠寸断笑后,慕容殇忽然直挺挺仰躺在大街之上,犹留哭笑之声直穿九霄。
而,王若语虽然才刚刚说不再流泪,但瞧见慕容殇血淋淋的脚踝时,她食言了。
“走开,走开,统统走开,莫要妨碍官爷办案,”大街之上,忽然出现一队荷枪实弹的官兵,为首一人叫道。
慕容殇正被王若语架扶着缓缓往东,听到呼喝,他扭头向后张望,张望之下,心中骤然一凛,官差为首者,不是别人,正是那华丽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