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发家史》免费试读

共 6 章 · 正文由本站整理,仅供试读

第1章 乱世重生

石三从记事起就在一个神秘基地长大,代号十三,接受惨无人道的非人类训练,从数百人中脱颖而出,成为最终幸存下来的两个人之一。

之后,他化名石三,成为史上最为凶名昭著的杀手,成为杀手界的神话。只要他想杀的人,无论是谁,无论躲在哪里,最终都会死于非命,他的杀人失败纪录是零。

如此,一直持续了十年的杀人生涯,死在他手上的人数不胜数,他最终厌倦了,想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一直培养他的组织却是不想放过他,在他萌生退意后,口头上答应了他的请求,不过前提是要他做完最后一票单子。

石三答应了,最后这一票单子很顺利就完成了。

不过,等到他完成这个最后任务,开始过平凡人生活的时候,组织却是给他发来了一份邮件,在邮件里居然有他的出生证明,以及小时候的一些照片,尤其是其中一张全家福深深刺痛了他原本铁石一般的心,照片中一共三人,一对夫妻和一个两三岁的小孩,这对夫妻赫然就是他最后杀掉的那一家三口中的两人,虽然照片上的这对夫妻比起现在年轻了许多,但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邮件的末尾还附上一句简短的话:“照片上的孩子是你”。

冷血无情的石三一直以为自己是孤儿,从没想过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在世,还被他亲手杀死,而且还是虐杀的,因为这是“雇主”的要求,想到自己亲生父母临死前苦苦哀求他,让他放过他们的儿子也就是他弟弟一命,但他还是照样砍断了他的四肢,然后斩断了他的脖子……

石三最终崩溃了,他毕竟还是人而不是机器,当场仰天喷出了一口鲜血,软倒在地,也就是在这时候,当初从基地跟他幸存下来的另外一名杀手找上了门来,她的代号十七,比他更加冷血无情的人,只抬手一枪就打中了他大`腿上的动脉血管,然后在他的注视下,面无表情的再一枪击中了他的头颅……

面对十七的时候,石三便不是完全没有还手之力,只是他心如死灰,一心求死罢了。

++++++++++++++++++++++++

石三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硬`梆`梆的木床`上。

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破被子,然后就听见身边传来沙哑的惊喜声音:“少爷,你醒了!太好了!太好了!”

刘旭在短暂的错愕之后,脑袋突然一阵眩晕,然后就多了一份记忆,再然后他就知道自己穿越了。

现在附身这人的名字叫刘旭,这名字居然跟他临死前看过的那张《出生证明》上的一样,其实石三真正的姓名应该就是刘旭,石三只是他给自己起的化名而已。

反正连穿越这件事也发生了,对此他倒也不是很惊奇。石三决定自己以后就叫刘旭了。

现在他接受了这人的记忆,让他高兴的是现在这个刘旭年纪只有十七岁,比起前身足足小了十二岁,这无疑是赚了;而让他郁闷的是,他从小父母双亡,只跟身旁忠叔这个老仆相依为命,现在的家里可说是家徒四壁,连耗子都不来光顾。

其实,这还不是让他感觉很悲催,最悲催的是他这次被人冤枉偷奸,狠揍了一顿,直接打了个半死,而且头上还凭白戴上了淫贼的帽子,这名声算是彻底毁了。

根据头脑中的记忆,现在这时代是五代十国乱世,而他身处的是南汉这个历史上奇葩国度的都城,而且还是其后主刘鋹当政时期。石三做为一名出类拔萃的杀手,不仅仅只因为会杀人而已,他对华夏历史也是有一定了解的。不然,不一定知道南汉这个地方割据政权。

南汉最著名的就是太监当权,尤其是现在的后主时代,要想当官尤其是大官就得先去蚕室割**,太监的权利在这里得到最大的彰显,是名符其实的太监王国。

脑中在思索着有关这个南汉的记忆内容时,就听见耳旁忠叔的声音再次响起:“少爷,你醒了就好了,你只管安心养伤,万事有老奴,老奴这就给你端粥去。”

说完之后,就见忠叔兴冲冲的快步出门而去了。刘旭这才想起好像家里没有米,也不知忠叔从哪里弄来的米去熬粥?

不过,当下他也不管这些了,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尽快恢复伤势。

他先全身检查了一遍,处处都是瘀伤,不过基本上都无大碍,最严重的是头上的伤,根据记忆是挨了一棍子的缘故,直接就将他给打晕了,甚至应该说是直接打死了,如此才被石三现在鹊巢鸠占。

做完身体检查之后,他不禁有些失望。这副身体的素质真的很差,身高估摸着也就一米六五,体重可能只有七八十斤,而且更让刘旭担忧的是男人本钱也不是很雄厚,至少比他前身小了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这副身体还只有十七岁,还有成长空间,而且他也知道这肯定是营养不足、发育不良的结果,将来只要营养跟得上再加上合理锻炼,应该能够弥补过来。

现在最重要的是养活自己!

心中有了计较之后,他便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就感觉有些浑身无力了。让他心中暗骂不已。

正在这时候,忠叔端着热气腾腾的粥进来了,一看到他在床`上坐起,当即便高兴的说道:“少爷,你可以起来了吗?太好了!你小心些,老奴给你喂粥。”

见到忠叔发自真心的笑容,刘旭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来,轻轻点头道:“我没什么大事,休息几天就好了。粥我自己来吃就行。对了,忠叔,家里好像没钱了,哪来的米煮粥?”

忠叔闻言神情微微一变,但还是马上笑着解释道:“老奴昨天找个了活计,向掌柜预支的。”

刘旭一听也没多想,轻轻点了一下头后,就在忠叔的服侍下慢慢的将一碗粥给吃了。

其后刘旭便一直呆在家中养伤,换了灵魂之后,看来这身体恢复能力也变强了不少,两天后便好了七七八八。

这两天里他除了养伤之外,便是整理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灵魂记忆。

这些记忆中好像除了这具身体和石三的记忆之外,好像还有几个突然出现的其他灵魂记忆,让石三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是怎么出现的。

两天下来,他也只理出了个大概,但总体还是有了脉络,尤其是这具身体的原本记忆他整理消化了大半,对这个世界大致有了了解。

现在这时代无疑是个人吃人的乱世,尤其是他所在的这个太监王国,当今后主刘鋹昏庸无道,骄奢淫.欲,苛捐杂税多如牛毛。

他刚刚登基不过两年,就闹得境内民不聊生,不少百姓因为交不起税,全家被卖做奴仆,有些胆子大点的干脆举族逃亡他乡,或隐居山野。

换了以前,刘旭倒也不为交税的事情头疼,毕竟记忆中他家里还是比较有钱的,开着一家茶馆,多少有些收入,从他记事以来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基本没吃过苦干过活。

但坏就坏在半个月前,他被人设局赌钱,结果遭了道儿,将家里的家当输个精光不说,最后连茶馆和房子,还有他这个人都输掉了。

要不是忠叔东拼西凑的好不容易将他赎回来,他可能就要被债主给卖进宫里当太监。听说是现在宫里正在扩招太监,人手很缺,这价钱自然就上去了。

经过这娃子这么一折腾,家业败了个精光,主仆二人只能无奈的搬到外郭城的贫民区来住。

但在这里住了没几天,他就被人冤枉偷奸,打了个半死。可说是霉运连连。

总结一点,这身体的原主人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完全没有社会经验,娇生惯养,实打实的温室花朵。这大部分的原因就是之前忠叔一直将他供养在家里当米虫。

后来,忠叔大概觉得他年纪大了才放他出来,结果一出来就被人算计了。

这孩子还真是个悲催的命啊!死了还是个处`男呢。

刘旭心中对这身体的原本主人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以后还是让我来给你活出个人样吧!”

刘旭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在周围转转,熟悉一下周遭环境,刚走到小院门口,却见一个二十上下的妇人袅袅走了过来,倒也有几分姿色。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2章 张寡妇

“小郎君,你这是打算出门?”

见到这妇人,刘旭本能的就从心里生出一股子怪异的感觉来,记忆中这妇人是房东――张寡妇,貌似对他这“小郎君”很上心,不然当初租住的时候,房钱不会这么便宜,而且还一月一付,连押金都不要。

刘旭轻嗯了一声,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应对。

“小郎君,奴家前几天去了娘家,昨晚儿才回,这不一回来就来看你了,还特地给你熬了鸡汤,你趁热喝吧。”

想必刘旭被人打个半死的事情,这张寡妇已经知道了,却是为了照顾他面子,绝口不提,倒是个很体贴细心的女人。

刘旭这时才看到她手里还提着个食盒。说实话,一听是鸡汤他就有些馋了。这两天他就只喝粥吃蒸饼,这蒸饼跟馒头差不多,不带馅儿,没半点荤腥,嘴里实在是淡出个鸟来。

“这怎么好意思呢?”刘旭表面上客气着,但双手却是很自然的伸去接了过来。

小妇人先是一愣,接着便高兴的说道:“你快进去趁热喝吧。奴家天一亮就起来炖的,可香着呢。”

“那好,谢谢你了。”

刘旭这时候馋得差点流口水了,也顾不得客套,便转回院子,将食盒放在一个石墩子上,然后就迫不及待的打开。

只见食盒里面放着几张芝麻饼,另外一个瓷罐儿,份量还不小。

先伸手试了试瓷罐的温度,刚刚好,当下他便端起瓷罐,打开盖子,咕噜噜的喝起鸡汤来。

“他娘的!还真是好吃啊!”

刘旭心中一边喝着一边感叹。没过几分钟,这瓷罐儿就见底了,他便跑去厨房那边拿了筷子,将罐子底下的碎肉骨头都吃了个干净。连带着几张芝麻饼也给几口解决了。

刘旭舒舒服服的打了个饱嗝,才略带不好意思的看向一旁的张寡妇。

“嫂子,多谢你了。”

张寡妇闻言当即笑眯眯的说道:“不用谢,你要是喜欢的话,奴家下次再给你炖。你身子弱,正好多补补。”

见张寡妇水汪汪的看着自己,刘旭心里面的那种异样的感觉更加强烈了,这种感觉完全是出自他这具身体的本能。

刘旭心想之前那倒霉孩子不会也对这张寡妇有意思吧?

他不由稍稍仔细打量这张寡妇,身高稍稍矮了些,也就一米五五的样子,当然在这时代女人这身高算中等偏上了。而她的身材非常不错,小`巧`玲`珑的,该凸的凸该翘的翘,尤其胸前一对双`峰鼓`胀`胀的,这时代可没胸`罩,也没有硅胶,自然是真材实料。

柳叶眉,杏仁眼,嘴角含笑,别有一股子的妩媚劲儿。

按照原本的记忆,这张寡妇只有二十来岁年纪,但守寡却已经有四五年了。

她的丈夫家里开着一家裁缝店,小有资产,她嫁过来后不到一年公公婆婆相继去世,接着第二年他丈夫也突发意外跟着死了。在这时代可谓是十足的丧门星。

幸运的是,夫家这边没有人跟她争家产,再加上娘家人帮衬,让她这寡妇得以在这乱世安稳生活。

刘旭当即就动了心思,心说现在自家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既然这张寡妇貌似看上了他,那不如先吃段时间的软饭再说。

对吃软饭这行当,刘旭还真的没有太大的心理障碍,这可是凭本事吃软饭,别人想吃都没得吃。当初他为了完成一单子,还专门去做过几天牛郎,当然他当时只挑自己满意的客户,倒也没委屈自己,享乐和赚钱两不误,帮人帮己,何乐而不为呢?

主意既定,他便很是自然的伸手一把抓`住了张寡妇的手,在她的惊愕表情中,一脸深情的对她说道:“嫂子,你对我真好。”

张寡妇当即就羞红了脸,小手儿挣了几下,见无法挣脱后,便侧着身子低下了头,留给刘旭一个非常耐看的侧脸儿。

刘旭再接再厉一脸真诚的说道:“嫂子,我从小就父母双亡,只跟忠叔一人相依为命,自从见到你后,就如见了亲人一般,对你有种说不出的亲切。以后,我可不可以叫你姐姐?”

张寡妇闻言脸蛋儿不由更红了,飞快的瞥了一眼刘旭,羞答答的说道:“既然……你不嫌弃,奴家……自是愿意的。”

刘旭见张寡妇这么好搭手,在犹豫要不要更进一步的时候,突然听得一阵干咳声,却是忠叔回来了,正站在院门口呢。

张寡妇吓得猛地抽回手,然后看也不敢看一眼忠叔,连食盒也忘了拿走,低着头径自踩着莲花步逃也似的出了院门。

“少爷,老奴此前不是叮嘱过你吗?这张寡妇是个不祥之人,你不能跟她有什么瓜葛。”

见到忠叔这回是真的生气了,刘旭虽然心中很不以为然,但还是点头说道:“你说的对,我以后会注意的。”

忠叔轻轻叹了一口气后,突然朝着刘旭跪了下来,泣声道:“少爷,你以后要自己多多保重。老奴不能再照顾少爷了。”

刘旭闻言不由吓了一跳,连忙上前搀扶,疑惑的问道:“忠叔,你这是做什么?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都是老奴没用,老奴已经将自己卖了,今日就要入宫……”

在忠叔絮絮叨叨的诉说下,刘旭这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原来,此前刘旭打赌输得倾家荡产并且将自己也给输掉之后,因为当时抵押自身的要价高了一些,忠叔东拼西凑都没有凑齐,最后眼看着他这个宝贝少爷就要被卖掉,走投无路下就把他自己给卖了。

也亏得当时找门路卖`身的时候,忠叔碰到了一个有些交情的老熟人,倒也刚好凑够了数,才将刘旭给赎了回来。并且宽限了他一些日子,没有让他马上进宫。

那老熟人已经宽限了忠叔这些天,却是不能再宽限下去了。宫里面正急缺人手,这不,派来的人都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催着他进宫。

忠叔是个阉人的事情,刘旭很早就知道了,忠叔自己也没对此故意瞒他。其实,在南汉这个奇葩国度,阉人实在是正常不过的事情。有不少人为了荣华富贵,都主动去割**,原因就是他们的皇帝认为只有成了太监之后,没有了家室和惹祸根,才会忠诚于他,才能专心致志的为他服务。所以,凡是考上进士的就要先阉割,再委任官职。此外,没考过进士,但被皇帝器重的官员,也都难逃一刀。

这算是南汉的一个基本国策。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3章 别离

刘旭听完忠叔的叙述,心下不由一阵唏嘘,这倒霉孩子还真是害人不浅啊,而这个忠叔还真的是名如其人忠得够可以。

刘旭忍不住问道:“忠叔,能不能想想其他办法?或者让你的朋友再宽限几日?我们趁这几天凑够钱还给他。”

忠叔苦笑摇头道:“少爷,这笔钱我们现在一时半会儿哪能凑得起?何况,老奴这朋友都已经宽限了这些时日了,对老奴也算是仁至义尽。派来的人现在也都在院子外面等着,这次老奴一定得进宫了。”

“忠叔,是我害了你。”在知道了这些事后,刘旭心里面对忠叔这个阉人倒是没有一点看不起,反而很是尊重。在这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年代,还有像忠叔这般忠义的人,真的是不多。

“少爷,往后你要多多保重自己。等老奴在宫中立了脚,可以出宫的话,就马上出来看你。”说着,忠叔又从自己怀中掏出了一块粗布包裹的物事,珍而重之的递给刘旭,“少爷,这是老奴剩下的钱,本来一共三千钱,现在就这些,都交给少爷你了,往后尽量不要出门。等老奴在宫中有了进项,就会想法托人给少爷你送来的。”

对忠叔这番苦心和关爱,刘旭还真的有些无语。他这是打算继续将他的少爷当宠物来养了。

不过,刘旭倒也明白忠叔这么嘱咐的原因。上次他就因为出门而被害得倾家荡产,若他还是以前那个倒霉孩子的话,确实是尽量不要出门的好。

“忠叔,你放心好了。我已经长大了,以后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去宫里也要多多保重。”刘旭虽然不想让忠叔离开,但也知道眼下他也没能力去阻止,只能等以后再想办法把他从宫中接回来,他对此很有信心。

打开忠叔递来的折叠粗布一看,只见里面约莫十几枚铜钱,心下不由有些感叹这时代的人还真是不值钱的很。

“少爷,这里总共十五钱,不是很多,你要省着点花啊。还有买米的话千万记得要去城外江边的万+盛米行买,这是铜钱,城内不能乱用的。老奴以前跟万+盛米店的裘掌柜有交情,之前也跟他打过招呼了,一斗米四钱,十五钱的话可以给四斗米,够你一人半年吃的。”

对于铜钱不能在城内使用的事情,这孩子本身倒也有记忆。有唐一代,由于铜源紧缺、钱荒几乎伴其始末,到了五代十国乱世,一些小国地域有限铜源更少,只好铸些铁质、铅质钱用于流通,南汉也是个地域不大,铜源奇缺的国家,虽开国之年就铸了乾亨重宝铜钱,但远不能满足国用,次年便也铸了铅钱。到了现在甚至规定,只能在城外用铜钱,城内只能用铅钱,连官员俸禄都只发放铅钱,在城内用铜钱的话,被官府抓`住就可能遭来杀生之祸,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只是政策归政策,城内用铜钱暗地里还是比较普遍的,当然前提是不要被官府和有心人抓+住。

而南汉现今的米价相对于北方来说是很便宜的,前些年一斗米最低时只要三钱,即便到了现在斗米的价格也只要五六钱,这点跟南方的气候和地理密切相关。这里的水稻一年三季,不是北方那些地方可以比的。

刘旭手里的十五钱可以买到四斗米,确实是友情价。

“忠叔,你的话我都记住了。”刘旭很是认真的点头,心里面多少也有些感触。忠叔对他这少爷还真是好的没话说。

“少爷,你能记住就好。往后,切记尽量不要出门……”

忠叔又要开始絮絮叨叨的时候,门外却是走进来一个身穿太监服的十几岁少年,尖着嗓子喊道:“时候不早了,你还是赶快跟咱家进宫吧。”

显然这少年太监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

忠叔不由求情道:“王公公,麻烦再稍待片刻……”

少年太监却是马上摆起了脸色来,出言训斥道:“忠老儿,你应该知道宫里的规矩,要是误了时辰进不去宫,你担待得起吗?咱家之前看在赵公公的面子上已是等候良久,不能再等了,赶紧跟咱家走吧。”

刘旭一见这少年太监的嘴脸,气得差点就要上前开揍,不过,他旋即想到自己若是打了他,以后忠叔在宫里肯定会被他报复,才生生止住了揍他一顿的念头。

“王公公,你多担待,我现在就跟你走。”忠叔说完有些不舍和无奈的看了刘旭一眼,“少爷,你千万要记得老奴的话,多多保重。”

“忠叔,你也要多保重。”李旭拱手作揖相送。

忠叔见此不由老泪纵横,深深看了一眼刘旭后,这才狠心转身快步走出了院门,那个少年太监倒是落在他后头。

李旭快步跟了过去,站在院门口目送着忠叔一直走到了巷子口,而后消失不见。

“以后,要全靠自己打拼了。”

刘旭心中低语了一句,倒也一下子升起了万丈豪情来。

既然老天爷让他穿越到这个乱世,他总要有所一番作为才行,不然岂不是辜负老天爷的一番美意?

他穿越前就是让人闻名丧胆的绝世杀手,现在穿越了,而且还是身处武力至上,拳头为王的乱世,对他来说就是老天爷给自己的福利。

凭借他前身石三这个杀手的特殊经历和手段,要是还不能在这乱世出人头地的话,那真的要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本来刘旭是打算先出门熟悉一下周围环境的,但现在出了这么件事,只好临时改变一下计划了。

他现在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要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孤军奋斗,对此他倒也没有感到恐慌。

出门的决定依旧不变,但主要的目的却是直接变成捞钱。

忠叔给他留下的十五个铜板,他实在是看不上眼,这点钱听起来不错,能买四斗米,但光吃白米饭没有菜,怎么能行?他现在正处于发育阶段呢,在吃这方面是一定要做到营养全面,有荤有素才行,尤其肉类蛋白质要供应充足,不然他的个子可长不起来。

按照石三的记忆,他早在心里面制定了一系列的饮食营养计划。

而要执行好这个计划,前提就是要有钱。

当然,出于现在他自身实力太弱,安全考虑,他是不会因为捞钱而去冒大风险的。

实在捞不到钱的话,他也有了预备方案,那就是将张寡妇搭上手,吃段时间软饭,将身子养好了,自身实力增强了再说。

刘旭带上院门后,就朝着巷子口走去了,家里没什么东西让人偷的,他也懒得锁门。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4章 浑水摸袋

这是一条狭长阴湿的破败巷子。

虽说是国都,但毕竟是南汉这个小国,而且还是外郭城的贫民区,路面是泥地,没有铺砖。晴天还好,下雨天的话,肯定是泥泞不堪。

这几天的天气还好,出行倒也方便。刘旭按照记忆,便朝着巷子右边的出口走去。

一路上倒也遇到了几个人,不过跟刘旭都说不上认识,毕竟他才搬来这边没几天,他也懒得打招呼,也不理会他们的异样目光,自顾自的一路走出了这条狭长阴暗的巷子。

出了巷子后,面前又是一条狭长巷子,只是这条巷子讲究了一些,虽然也很狭窄,不到三米宽,但地面上却有青砖铺路,看起来整洁了许多,而且两边的房子比起他现在所住的也要好上许多。

按照刘旭的记忆,这条巷子算是平民区和贫民区的分界线,那个张寡妇就住在这条巷子里。

从这条巷子右转再直走,弯弯绕绕又穿过好几条巷子,刘旭都以为自己原先的记忆出错了,却见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条青砖、石板铺地的大道,宽度有十几米。

按照记忆这条大道是都城的中轴线,向北直通宫城的乾和殿,向南则直通外郭城城门――鱼藻门。

刘旭左右打量了一番,跟贫民区那边相比这边繁华太多了,街道两边随处可见各色招牌幡幔、目不暇接,店铺林立,行人车马络绎不绝。

这南汉虽说现在政治**,但底子里的商贸活动还是很发达的,毕竟由唐以来这边就是对外贸易的最重要海港城市。

刘旭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这条大街,这里这么多商店,这么多人,他想要弄到钱的话,自然要容易许多。

“这个是酒楼,这个是小吃店,这个是裁缝店……”

刘旭就在边溜达便寻思怎么捞钱的时候,却听得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他连忙向旁边避让,就见到一匹高头大马几乎擦着他的身子奔驰而过。

尼玛的!刘旭心头大怒。要是他刚才动作稍微慢点就要被撞到了。

只见骑马之人是个身穿类似军服的大汉,丝毫没有减速,一骑绝尘而去,沿途众人纷纷避让,弄得大街上一阵鸡飞狗跳。

刘旭忍不住开口大骂:“妈的,骑这么快奔丧啊!小心摔死!”

话音刚落,就见这匹快消失在视野中的骏马突然人立起来,一阵长嘶,然后就见马上那个军士直+挺+挺的摔了下来。

刘旭一看这情形,不由乐了。

赶紧快步朝着那边赶了过去,想看看这家伙是不是真的摔死了。

大街上想看热闹的不仅仅是他,不少人也都是朝着那个方向涌了过去。

也就百多米的距离,刘旭很快就赶到了,好不容易才挤进了人群,一看究竟。

结果却是大失所望,这个骑马的军士不仅没摔死,还生龙活虎的,正在挥着马鞭使劲抽打地上翻滚的一人。

“你这死老狗,敢挡大*爷的道,大*爷抽不死你。”

这个军士三十来岁年纪,长得不高,但很是粗*壮,一脸的络腮胡,现在拿着马鞭打人,更是一脸的凶悍之色。

地上之人是个四五十岁的小老头,面有菜色,衣衫破旧,现在被鞭打,身上的衣衫更是破烂不堪,几乎不能蔽体。

围观的人都是一脸同情的看着这个小老头,却没有开口劝阻这个打人的军士,显然是怕了他。

刘旭实在是看这个军士不爽,然后又见这军士腰间系着一个鼓囔囔布包,看样子是个钱袋子,里面应该装了不少钱。

当下他眼珠子不由一转,并计上心头。

伸手入怀,将之前贴身藏好的十五枚铜钱都拿了出来,这可是正宗的十五枚开元通宝,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刘旭一股脑儿尽量隐蔽的就朝着军士的脚边一扔。

叮叮当当一阵脆响,大家都是听到并看见了,刘旭趁机一声大喊道:“是开元通宝!快捡啊!”

他喊归喊,却是没有第一个冲上去。开元通宝的魅力显然很大,在黑市一个开元通宝甚至可以抵得上十三四枚重宝铅钱,其市值比之南汉开国时所铸的乾亨重宝铜钱还要值钱一些,当即就有被它晃花了眼睛的人第一个冲了上去。

有这人一带头,其余人自然不想白捡的便宜被人给捡了,都是争先恐后的冲了上去弯腰捡钱。

“快捡啊!”刘旭又是喊了一声,更是刺激的群情汹涌了。

而刘旭也就是在这时候,硬生生的挤了进去。

刚刚还在骂咧咧打人的军士对眼下这情形完全始料不及,一下子呆愣当场忘了反应。

这一切都在刘旭的预料当中,趁着在人堆里人挤人的混乱局面,他没费多少工夫就将这军士腰间鼓囊囊的小布包给拽了下来,塞进自己的怀里。一切都做的很隐蔽。

这名军士被周围冲上来的人挤得东倒西歪,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腰间的布袋子被偷了。等他回过神,怒喝连连挥舞着马鞭朝着周围人群一阵乱打,好不容易将这些人给打散了之后,才终于察觉不妥,伸手在腰间一摸,那布袋子早已经不见了,不由面色大变。

而刘旭在这时候已走出老远,一直朝着鱼藻门走去。他打算出城一趟,去看看繁华的江边码头。

南汉的都城叫做兴王府,也就是现代的guang州,很早以前就是国内的重要对外贸易港口,商业发达。

一路走出鱼藻门,来到城外,却也未见到那名军士骑马追来,想必这时候还在寻找他丢失的钱袋子,之前那么多人围着他捡钱,他要是能够找得回来,那才叫见鬼了。

到了城外后,依旧是房屋鳞次栉比,商铺林立,这里比起城内来显得更加的繁华,概因这里距离江边码头很近,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商业区,整个兴王府最繁华的所在便不是在城内,而是在城外这边。

刘旭走没几步就看到了裹着头巾的各色阿拉伯人,随眼望去还不少,有徒步而走的,有骑着马的,有牵着骆驼的,有拉着车的……

此外还有一些明显不是本国人的异族异服商人。周围的本朝之人对这些蕃夷司空见惯,见到他们丝毫不觉得有什么惊奇的样子。

之前在城内见过几个番人,但没城外这么多。概因由唐以来,这些外国人是不准许在城内居住的,而是在城外划出一块地,让他们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控制得很严格。

兴王府的城西那边就是蕃坊区,生活着上万蕃夷,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阿拉伯人。因此他们除非很有必要,不然不会轻易进城。

刘旭尽管有心理准备,也被眼前这繁华的景象有些震撼住了。

这尼玛的虽然说是五代十国乱世,而且还是南汉这奇葩国度,政治**,苛捐杂税什么的,但不得不说这商业活动还真的挺热火的。也难怪南汉几代土皇帝都这么穷奢极欲了,这也得有钱有资本给他们挥霍才行。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5章 栽赃嫁祸

刘旭之前的记忆中,倒是跟忠叔来过一次江边商业区,只是当时跟他来纯粹是打酱油走马观花,没有特别留意。

这次刘旭一路慢悠悠的走来,倒是仔细的查看周遭的情况。

总体上来说,这边酒楼、脚店、客栈相比较城内多一些,此外就是货栈和一些买卖某种商品的商铺,比如生丝店,茶叶店,布匹店,珠宝店,而其他小吃店、小饭店什么的比城内少了许多。

这种布局显然是地理位置和市场需求决定的。

在城外逛了大半个小时之后,刘旭才想起自己怀中顺手摸来的钱袋子。

这袋子感觉重量有三四斤重,里面若真的是钱,肯定是远远超过他之前撒去的十五钱。

四周看了看之后,刘旭便从大道上转入了一旁的一条小巷子,转了几转之后,就转到了一处没什么行人的拐角处。

从怀中拿出那个布袋子,解开袋子口的拉绳,往里一摸,首先*摸出来的居然是一块铜制的椭圆形腰牌,小孩巴掌大小,正面用小篆雕刻着“御赐”两个字,字的两旁还雕刻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腰牌的后面雕刻着几行字,刘旭只能勉强认出几个来,其中有“传令”两字。

一看到这腰牌,刘旭就觉得事情有些大条了,敢情这一脸屠夫相的家伙居然还是御前侍卫,说实话就那一身土不拉几的装扮实在实是有损御前侍卫的整体形象,至少没有以前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光鲜。这家伙之前在闹市纵马而行,指不定就是得到皇帝的命令去传令的。

不过,刘旭素来胆大,心硬如铁也不为过。刚开始震惊过后,就马上镇定了下来。

反正偷也偷了。更主要的是那个御前侍卫肯定抓不到他。

而那个家伙找不回这腰牌的话,指不定就完成不了传令任务,甚至进不了宫,受处分是小,即便是砍头都有可能。对此,刘旭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随手把这腰牌往怀里一塞,然后又看起这布袋里的其他东西,总算是看到了两串铜钱。

拿出一串,是乾亨重宝铜钱,这一串大概有五十枚,两串就是近百枚了。丢了十几个开元通宝,换来百来个乾亨重宝,这生意到底还是赚了。

不过,刘旭却是不太满意,嘴里不由嘟囔了一声“穷鬼”,这布袋子里除了那块腰牌和这两串铜钱外,就没其他东西了。跟他预想的还是有些出入的。

他本以为袋子里面有金子或银子呢。

刘旭刚刚将这些东西收好,正要把手中的布袋子毁尸灭迹,就听见巷子口一串脚步声响起,然后就听见一人低沉着嗓子说道:“老五,你他娘的真看到那人进了这巷子?”

另一声音响起道:“大哥,我真的是亲眼看见他进来这里的。我们再找找看,肯定能找到。”

“好,我们再找找看,要是找不到要你好看。”

“大哥,准能找到。”

……

刘旭听到这,心下不由一惊,这是被人盯上了。他之前自以为做的隐蔽,却没想到居然还是被人注意到了。怪只怪,他现在这具身体的素质太差了。

只要他的身体素质能够恢复到石三十分之一的水平,这种顺手牵羊的小手段肯定做得毫无破绽。

眼看着巷子外的两人就要找到他这边,刘旭便施施然的将布袋子重新往怀里一塞,然后走了出去,迎面就碰上了两人。

眼前这两人一高一矮,高的有近一米七,在南汉这身高算是高大了,皮肤黝*黑,一脸精悍,不用说这人就是“大哥”了。另外一人长得矮瘦,尖嘴猴腮,一看就不像好人。

两人见到刘旭突然出现都是双眼一亮,很是默契的左右微微分开,刚好堵住了他的去路。

刘旭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样子,朝着两人说道:“两位,借过,让让。”

“这位小哥不认识我们吗?我们之前可是一起捡过钱呢。”大哥脸上带笑,阴恻恻的看着刘旭。

“大哥,别跟他废话了。”老五则很是干脆,一手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指着刘旭,一副吃定他的样子,“快点将你拿的钱袋子交出来,不然老子一刀了结了你。”

刘旭先是装出一副吃惊害怕的表情,接着又装出一副惊喜的表情,看向两人身后,就像是看到了救星一样。

这两人不知有诈,下意识的齐齐回头向身后瞧看,也就是在这时候,刘旭动了。

他猛地上前一窜,很是轻松的夺过老五手中轻飘飘拿着的匕首。

两人下意识的回头瞧看,见身后没有人都知道自己上当了。但他们心里面还是太过轻视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白脸少年了,潜意识里都以为他只是借机逃跑。根本没想到他会突然对他们动手。

所以,两人很自然的就悲剧了,刘旭夺过老五手里的匕首之后,堪堪在他身旁的大哥回过头来之时,用尽力气一刀深深刺进了他的脖子。

这位大哥当即惊骇的睁大了双眼,脸上完全一副不敢置信和恐惧的神情。因为一刀刺进了喉管,他连惨叫都发不出,嘴里只能发出呜呜声,并且在不断的吐血。

刘旭一招得手之后,马上就把匕首从对方脖子里用力拔了出来,同时及时一个转身,避免被对方喉咙处喷射*出来的鲜血飞溅到身上。

刘旭首先解决这位大哥,自然是因为这位大哥更加具有威胁性。按照他的经验判断,对方是有一定拳脚功夫的,要不是这次出其不意外加对方太过粗心大意,凭借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肯定不能一招秒杀。

解决完这位大哥之后,剩下的老五矮个子就轻松许多了。

老五现在完全被眼前突然的变故和血腥一幕惊呆了,完全忘了反应,只知道傻瞪着双眼,脸上满是一副看见老鼠一口将猫吞下肚子的表情。

刘旭刚刚一转身就转到了老五的侧身后,在他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刀深深扎进了他的后心窝。

老五闷+哼一声,当即就软倒在地,又是一招毙命。心脏被扎了个透心凉,不死才叫怪了。

反而那个大哥被刺中喉咙,却还没有马上就死,正双手死命的捂住自己的喉咙处,试图堵住正汩+汩往外冒的鲜血。

刘旭走到他近前,冷笑一声道:“想必你手上也是有过人命,杀人者人恒杀之。”

说完之后,刘旭将那个御前侍卫的空布袋子拿了出来,弯下腰将它塞进了这大哥的怀里。

刘旭这么做自然是栽赃陷害,将现场弄得像是因财而起的内讧。

这两个人既然一人被称呼为老五,一人被称呼为大哥,肯定不只两个人,还有其他人,是个团伙。

这位大哥也不傻,马上就猜出了他的用意,脸上显出怒不可遏的表情,但却是丝毫没有力气阻止刘旭。

刘旭消失在他视线之后,他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脸上满是死不瞑目和悔恨的表情。

↑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6章 出尔反尔

刘旭在巷子里一阵乱转,在确认没有目击者也没有跟踪者之后,才转回了大道。

杀人对于刘旭这个杀手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何况这两人是主动惹上他的,而且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杀了他们,反而是为民除害了。

当然杀人只是他不得已的一种手段,刚才的情形若是他不主动杀人,最后可能就会被对方杀掉,而且他也不想自己辛苦得来的钱袋子白白便宜了别人。

若不是不得已,他现在初来乍到,实力低弱的情况下,也不会动不动就胡乱杀人。毕竟这么做会给他带来一定未知的风险。

再次转回大道之后,刘旭便直接打听了万+盛米行的所在,很容易就找到了。

万+盛米行就开在江边码头,占了好几个门面,看起来生意做得很大。

刘旭施施然的就走了进去,对面是个高高的柜台,里面站着两个人,一个八字须三十几岁年纪,正在埋头写字;一个四十多岁年纪,留着山羊须的老头则拿着一本账本在看。

店内忙忙碌碌的有不少人,店伙计就有好几个,此外,门口两旁不远还站着两个膀大腰圆的大汉,腰间都悬着刀,不用说这两个就是米店保安了。

这江边码头商贸发达,鱼龙混杂,像万+盛米行这种做大生意的自然要有必要的私人武装才行。

刘旭在店内左右打量一番后,便有一个店伙计走了过来,笑脸相迎道:“这位公子,本店新到了一批新米,你可以过来看看,整个兴王府,我们万+盛米行的米价是最便宜的,童叟无欺。”

刘旭淡定一笑道:“我找你们裘掌柜。”

店伙计轻哦了一声后,虽然有些好奇,倒也没有多问什么,便带刘旭引见柜台里的那个山羊须小老头:“这位就是我们米行的裘掌柜。”

裘掌柜放下手里的账本,饶有兴致的上下打量一下刘旭,态度随和的问道:“小哥儿,你找老夫有事?”

刘旭略一施礼道:“不知裘掌柜认识不认识刘忠?晚辈刘旭,是他的侄儿。”

忠叔虽然是他家的奴仆,但主仆俩从小相依为命,刘旭更是他一手养大的,在他心里早就把忠叔当作自己的亲人长辈了,自称侄儿再正常不过。

裘掌柜脸上不由微微露出诧异之色,再次仔细打量了一番刘旭后,轻抚着山羊须微微点头道:“老夫与老刘早些年倒也有交情,你是来买米的是吧?上次与老刘凑巧遇上之时说起过,老夫答应他以后若是来买米就给他一个便宜价。只是……现在不比从前,这米价一日三涨,现在市面上都要八+九钱一斗了,这生意也是难做的很……因此,老夫现在只能给你六钱一斗。”

说完这些话之后,裘掌柜依旧老神在在的轻抚着他的山羊须,只是目光有些闪烁有意无意的打量着刘旭,等待刘旭的反应。

刘旭在他开口说到“只是”的时候,就知道他不会再按原价卖米了。对此,他心里虽然有些生气,倒也算是在意料之中。

他当即装作微微气恼的样子,皱眉道:“忠叔跟我说他之前已经跟你谈好价格了,四钱一斗,十五钱四斗,难道不是吗?”

裘掌柜故作为难的叹气道:“之前老夫是这么跟他说过,只是……这米价是随行就市的,他若是当日就买的话,自是如此价格,但如今过去好几日了,老夫也很为难啊。这样吧,老夫也不能做让你吃亏的事情,就五钱一斗卖给你好了,你看如何?”

刘旭突然一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告辞了。”

说完之后,刘旭就直接转身出了门,丝毫没有要停留的样子。

他现在是真的生气了,即便之前那两人试图打劫他,他都没有这么生气。

这裘掌柜之前既然答应了忠叔,就应该说到做到,何况这也便宜不了几个钱,居然出尔反尔,显然是完全不把忠叔放在眼里,难道忠叔的面子还值不了几文钱?

这正是刘旭生气的真正原因。这个仇算是记下了,刘旭打算以后只要一找到机会,就好好的收拾一下裘老头和这万+盛米行。

倒是裘掌柜对于刘旭这么干脆的就告辞而去,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想到他临走前的微笑,心中突然觉得这个少年不可小觑,不过,裘掌柜现在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自然不会把刘旭这么个落魄的小人物放在眼里,很快就抛诸脑后了。

出了米店之后,刘旭便没有在江边码头这边停留太久,直接就往城里走。

他刚刚在这边逗留了一会儿,就察觉到不少有心人将目光集中他身上了,概因这副皮囊长得白白+嫩嫩的,脸上还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稚气,一身衣裳虽然半旧不新,但也算得上好料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小富人家子弟,而且还落单了。

这样的少年郎最是好骗不过,都是那些跑江湖下九流眼中的肥羊。

刘旭现在实力不济,本钱不厚,自然不想跟这些捞偏门敲闷棍的下九流人物有直接冲突,所以,还是赶紧回城为妙。

几乎小跑着进了城门之后,刘旭才暗暗松了一口气,刚才要不是他见机得早,指不定还真就出事了。在他小步跑的时候,身后十几米外也有几个人追着他跑,一直到他进了城门后才无奈停步。

“尼玛的,等老子恢复实力后,要你们好看。”刘旭心中暗暗发狠。

进了城后,刘旭本想去买套衣裳,却是居然找不到卖现成衣服的店。

最后,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便去一家布店买了一匹布。反正那个张寡妇就是开裁缝店的,刚好买布让她给自己做几套衣裳,算是照顾她的生意了。

买完布之后,刘旭又买了一些吃食,主要是几个带馅儿的胡饼和两只烧鸡,用荷叶包好后又用细绳子扎好。

如此刘旭便一手提着吃食,一手扛着一匹布慢悠悠的就回他租住的贫民区了。

↑ 返回目录

← 返回《五代发家史》详情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