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宗主又栽他手上了》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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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仗剑天下君何在 第一章 你的书掉了

山坳的树林里,一声炮响,只听到“轰”一声,地震山摇,沈之晴眼前火光一片,众人在厮杀的厮杀,倒下的倒下。她费力地从废墟中站起,恍如入了梦里,硝烟弥漫开,越来越淡,竟忽如一片片飞落的花朵。

两年前。

晚清的奚州也算江南繁华之地,南北通衢,河网密布,商贾云集。初春烟雨之下的小城尤为动人,烟柳叠翠、满城芳菲,总让人犹入温柔乡一般。春寒乍暖,沈之晴还未脱掉小袄,她扎起两根辫子,撸袖将碗碟洗净抹干搬入碗橱。

江南春日雨水绵绵,她家所在的清河浜,家家户户枕河而居。沈之晴每天必须赶在父母出摊前收拾好桌椅碗筷,虽然这都谈不上一个正经铺子,但老客人都是左邻右舍,总不得太失了面子。父母千交代万嘱咐,东西再破,也要用抹布抹干净,否则一大早凳子上晨露能把客人衣服沾湿了。

这天太阳拨开薄雾,难得露出了笑脸,清晨雾气氤氲中透出淡淡的阳光,一条小巷顿时有了鲜活气,行人脸上也多了几分精气神。沈茂架起炉子,把炉火烧旺了,不多久大锅的水汩汩沸腾了,沈秦氏慢慢将一匾的馄饨慢慢推入锅中。“小晴,快把你弟弟喊起来,都什么时间了,客人都来了。”沈秦氏回头对女儿喊了一声。摊子上人声渐渐多起来,反正多是熟悉的乡邻,也不赶着吃,大家坐着先聊会儿天,无非是乱世流言和家长里短。

“懒猪,快起来了。”之晴随手将那蒙着脸的被子一掀。“阿姐,干吗掀我被子,太讨厌了。”之云翻了个身,继续睡。

“快起来,阿娘叫你干活了。”之晴在他头上敲打了一下,还裹着起床气的之云赖了一会儿床后,无奈慢慢吞吞爬起来。

阳光终于驱散了雾气,清河浜街上逐渐人声嘈杂,吆喝声、谈话声还夹杂着一些妇女打骂小孩的声音。铺子前与其说是街,不如说是巷子,几尺宽的地方,门对门都能见到屋内桌上的饭菜。逢雨天和暑天沿街铺子时常搭起河间棚,走街上倒也挨不到雨和暑气。街坊领居与之晴父母一样,上一辈或是躲避饥荒或战乱,或是谋生活而迁移此处。

各家各户值钱的家当不过是一条小渔船,在上岸之前,大多以船为居,也不知怎的不约而同寻了此处河湾,聚居一起。家里条件好点的,沿河有河埠头。枕河人家几乎吃喝拉撒靠着都是河。对沈之晴来说,她最开心的就是看到货郎的船,伴着一声声的吆喝,她都要到窗头扒拉着看船里的新鲜玩意。只是她也不敢乱花钱,经常都是姑娘家喜欢的针头线脑,或是发带之类。

“你去集市上买点面粉回来吧。”沈秦氏塞给之晴几个铜板,又递过去一个面粉袋子。“今天客人多,我要多擀些皮子出来,快去快回。”

集市离这条街不算远,也有段距离,隔着几个街巷,多是本地人聚居,口音与他们清河浜也是不同。当地人一般不来清河浜,也不与他们打交道,之晴有时听当地人称他们是“网船上来的”,多是带着些蔑视的神色。就是大户人家的老婆子都会吓唬孩子不许往河边跑,说会被拐去“网船上卖掉”。隔阂归隔阂,集市却是天南地北商户汇聚,吃的用的,卖艺的,商铺鳞次栉比,也是沈之晴最喜欢逛的地方。

她回屋在辫子上扎了两根新的发带,拎起面粉袋子,一溜烟地跑了。自打一连阴雨天,她已经好久没好好看风景了,走过小桥,又是一条热闹的街市,桥头茶馆内咿咿呀呀飘出评弹声,茶客们喝茶嗑瓜子聊天;那边一个面馆,吃客们一边哧溜着面条,一边喝着早酒,也是聊得热火朝天;河边妇女们挎着篮子,把篮里的衣服一件件平铺在河边青石板上,又洗又刷。

穿过几个街巷,到了三皇街,就能看到关帝庙,这街附近有好几户大户人家,都是粉墙黛瓦的马头墙。偶有学着洋人新潮,窗户上装了几块彩色玻璃,据说这玻璃比紫禁城的琉璃盏还值钱呢。“哇,好漂亮。”她沿着围墙走到尽头,看见一树白玉般的花,从没见过这种花,像极了她门口的梨花。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她仰望着满枝头的碎玉,不曾留意飘来的声音,向前挪了几步想再看得真切点,只觉似乎碰到了什么。

“对不起。”她这才留意,她撞到人了,还把人家的书给撞地上了。她俯身捡起书,递了过去,对面是一公子,一身青白色长袍,身形挺拔,清秀隽丽的脸庞竟比她看的画中人还好看。这一瞅顿时羞红了脸,她拍了拍书上的灰,说,“把你书撞掉了,对不起。”

对面莞尔一笑,收了下来,“没关系,你也喜欢看红豆?”

“红豆?”之晴一阵纳闷,红豆是她平时吃的那个红小豆吗,这树上哪有啊?她四处张望,把整棵树扫了一遍。

公子看见这样子不禁又笑了,“别找了,这就是红豆树,这便是红豆树开的花。”

“原来如此,我第一次知道它叫红豆树。跟我们家的梨花真像呢。”她捏着辫子,也笑了,嘴角露出两个梨涡。

“姑娘叫什么,小生姓白名瑄,字含玉。”白瑄向沈之晴作了个揖。

“小女名叫沈之晴。”她回了个福身。

“沈姑娘刚说梨花也是长如此,恕我见识少,还真没看见过梨花呢。”白瑄倒有点羞赧起来。

“哦,我们吃的梨子,它的果树开花时也这么好看哩。我也没见过红豆,以为跟吃的红小豆一样呢。”

“喏,是这样的。”白瑄从袖口掏出一手帕,摊开来,露出几颗红色的小豆,尾部一点墨黑,豆子红得发亮估计被主人已经珍藏许久。

沈之晴端详了一会儿,甚是好奇,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豆子。“能吃吗?”

“可入药。”

沈之晴想拿起来看,看了看他。白瑄微笑,“这个送给你,当做见面礼,今日有幸初识姑娘。”

“这不大好吧。”哪有第一次见面就收了一陌生男子的东西,虽说是几颗豆子而已。

“姑娘尽管拿着,即使我们有缘红豆树下见,就权当是个见证。”他裹起巾帕,一起递给了她。

她愣神着,手不听使唤地接下,朝他一个灿烂的笑容,“谢谢白公子。”

他看见她手中的面粉袋,“沈姑娘这是要去集市吗?我也住这附近,陪你一起过去吧。”

“不用不用。”沈之晴连忙摆手,“集市就在前面,不劳烦公子了。”她向白瑄又做了福身,便急忙走了。走出不远,回头张望,白衣公子还停留原处,灿烂如花,美玉如人,这一幕敛走了多少春光,让人浮想联翩。白瑄望着她背影,默默念出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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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仗剑天下君何在 第二章 来了个说媒拉纤的

沈之晴回到家中,看着白雪般的巾帕上躺着几颗红豆,有股幽幽的清香扑入鼻中,应该是帕子的味道,不禁脸上一阵绯红。

“姐,你拿的是什么?”之云看见姐姐一脸奇怪的表情。

“没什么。”之晴慌忙收起帕子,她怕弄脏了,找了个木匣子装了起来。这年纪的她不懂男女之情,但也没少在茶馆中听到过各种才子佳人的故事,有的故事还常夹杂着一些艳丽之词,她虽不甚明白,但看得周围听客的表情,就知是些无法言说的事体。这种朦朦胧胧的感觉萦绕在情窦初开的少女心里,就如沾染晨露的梨花,欲开还羞,有种说不来道不明的美妙滋味。

这帕子毕竟不是她这种人家所能拥有之物,万一被弟弟发现了不知道会有啥想法,她寻思着哪天再次遇到白瑄,将帕子给人还回去。

“弟,你知道红豆吗?”她问之云。她只读过没多久私塾,认得字不多,在街坊中已经算识字最多的女孩了,这也幸得她父母比较开明,只是家中不能少了劳动力,父母把读书机会给了儿子。

“知道啊。红豆最相思嘛。”

“这就是相思豆啊。”她只听过说书先生在才子佳人的故事里提过这东西,没想竟是这样的,只记得古时候有个皇子喜欢上一名民间女子,后来皇子离开后,那个女子抑郁而终,化作了一棵相思树,树上结出了红色的果实,便是相思豆。

不知怎的,她又一阵脸红,这礼物收得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心想还是早点把帕子和红豆一起还回去,别闹出什么误会才好。

晚上,她趁弟弟熟睡,又翻出那帕子,灯影如豆,却照的红豆颗颗红得鲜亮,如宝石一般。沈之晴突然想起一个念头,她抽出几根红线出来,穿上针,在红豆上打上眼。不多时,几颗红豆被她穿成了一条手链。

她把手链盘在手里,红线缠绕着红豆,曲曲绕绕如手中的掌纹一样,从手心绕到心里。不知相思为何物,是心里想着某个人的影子吗?她目光没敢停留人家脸上多久,只记得那一身青白色长袍浸入花瓣中,恍如雾霭中绽开晨曦,能温柔地唤醒一天的好心情。

她很想再去集市瞅瞅,揣上进巾帕和红豆,有意似作无意地路过红豆树,偷偷瞟上几眼,或许还真能碰上那个人。那次惊鸿一瞥,或许刻入的印象太过惊艳,她想着再在树下遇到一次。

天气转暖,沈之晴的短袄换成了布衫,依旧垂着两根发辫。这个清丽可人的姑娘,让老沈家的铺子有了一抹鲜亮的颜色。

清河浜远近都知道,老沈家有两大宝贝,一个是味道鲜美的馄饨,他们有一套独特熬制高汤的秘方,用鸡骨、猪骨混合春季的螺蛳、鱼骨等,慢慢熬煮,竟没有一点腥味,却保留江南水产特有的鲜味。沈茂在调制馄饨馅时也是四季不同,春季他会加入新鲜的野菜,辅以特殊的香料,咀嚼时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当然,第二大宝贝当属他们的视作掌上明珠的女儿,如今年芳十八,已经出落得清秀水灵。老沈夫妻并没有重男轻女,相反因把女儿宠得太好,而使沈之晴显得和巷子里的姑娘格格不入,当其他女孩不是在忙家务或带弟弟妹妹时,她却可以在馄饨摊闲时,去茶馆听书,去码头边看货郎卖各式各样的小货物,去河滩摸螺蛳捉虾。她和一群半大孩子从巷头游荡到巷尾,孩子们想从她嘴里听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她就把说书先生的故事加以胡编乱造套走孩子们手里的糖或者小玩意。大人们也是头疼,老沈家擅长“浑水摸鱼”的丫头,总有一套套的歪理邪说把自己家孩子迷得五迷三道,但也就损失掉糖果吃食啥的,所以也无从抱怨起来。

“这就是个疯丫头,你若跟她学,看以后怎么嫁人。”隔壁总有妇女拿之晴来训斥自己女儿,她们视沈之晴为异类,总不让自家女儿靠近,怕带坏了。沈茂也放任女儿无拘无束,即使到了这般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也没多去张罗。

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花绸衫、裹着小脚的中年妇女上门来了。“刘婶,今天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沈秦氏看见她,惊讶了一下,立即用抹布掸净一张椅子,让她坐下。刘婶用余光瞅了瞅桌椅,刚露出一丝嫌弃立马被硬挤出的笑容覆盖,她用手悄悄抹了一下椅面,瞅了下手指后,才侧身慢慢坐下,尽量不靠着台面。沈秦氏准备下馄饨,刘婶一甩帕子做出阻止的姿势,“不用忙活了,我说会儿就走。”她清了清嗓子继续,“我这不是来道喜了吗,你们家好事上门来啦。”沈秦氏一脸纳闷,“什么喜啊?”

“清河浜东头那个李家巷,那最大的富人家李员外,看上你家姑娘啦,这不托我说亲来着。以后你们一家可要跟着享福咯。”

“李员外?哪个李员外?”

“李文林员外啊,他们家庄园宅子就有十几次,还有数不清的田,你们家闺女要是嫁过去,那日子过得你们几辈子都是挣不到的啊。”

“啊,那个老头,不是听说年过花甲了吗,说是前阵子得了恶疾,瘫床上好长时间了。”旁边吃客听了直摇头,窃窃私语。沈秦氏当然知道那个李文林是何许人物,每次他娶小妾,吹吹打打的声音能响彻整条巷子,这都不知道闹过多少回了,估计都快有十次了。她眉头紧蹙,沉默了一会儿,“这,刘婶,谢谢您。可我们家闺女实在拙劣,我们这草民出身配不上这高门大户。”

“哎哟,这你就别担心了。你们家情况,他们都知道,人家可真是地道,不仅不介意,还答应只要一过门,跟几位奶奶一样给名分。”

“哎呀,那老头都剩半口气了吧,给名分是冲喜来着吧。”几个吃客别过脸,议论起来。

“人家这么好心,你们可不能辜负了呀。”刘婶见沈秦氏不开口,连忙催促。

“小女终身大事,我们还是得慎重。”

“这都是父母说了算,今天我就是来讨个话的。如果答应,我立即回去回话,以后你们就一家跟着享福;如果不愿,员外也不为难你们,但都是街坊邻居,这生生坏了成人之美,就怕以后传出去,可对你们不大好哦。”沈秦氏听出言下之意,如果不答应的话,以后有好果子给他们吃。

“我不答应!”沈之晴风风火火从外面跑过来,冲刘婶面门就是一吼。原来,刚刚狗娃听到偷偷去向她通气了。

沈秦氏也没拦着,刘婶被溅了几颗唾沫星子,用帕子一抹脸,气得如伸长脖子的母鸡,扯直了尖声叫:“你个小丫头片子,这轮不到你说话的份!”

“我的终身大事,我怎么不能说话。”沈之晴刚摸了一筐螺蛳,往地上用力一摔,螺蛳蹦出好几个,泥水又溅了刘婶一脚,“那老头娶了都不下十个了,现在快咽气了,让我去做填房,想得美。他怎么不等咽气了,直接去配个冥婚得了。”

“你,你……”刘婶指着沈秦氏,气得直哆嗦,“沈秦氏,这就是你教出的女儿,这都是什么教养!”

“都是爹生娘教的。”沈之晴瞪着眼前气得花枝乱颤的女人,心里一阵好笑,“告诉那老头,我天生克夫命,他娶了我不会冲喜反而走得更快,让他留点力气养病吧。”

“好,你自己说的,我看你以后怎么嫁出去!”刘婶没想到她连这么狠的话都说出口,堵得哑口无言,狠狠瞪了她们母女两个,甩袖离开,掂着小脚一路小碎步急走而去。

沈秦氏看着刘婶气呼呼的背影,依然蹙着眉。她虽不想让女儿嫁给那老头,但也没想到女儿竟这么诅咒自己,而她还担心,这下别因此结下梁子,以后受人为难。

之晴看出母亲的心事,用手抚了她几下背,“阿娘,没事的,这编理由不编个吓人的,怎么唬住她啊。”

“哪有这么诅咒自己的,娘担心以后他们为难你。”

“不会有事的,他们要再敢来,我们大不了搬走,哪里不能卖馄饨。女儿以后就一辈子陪你们。”

“哪有闺女不嫁人的,怎能陪我们一辈子。”沈秦氏怜惜地摸了下女儿的头。

“不,我还小着呢,我不想嫁人。”这时,她想起了那串手链,心头泛起一阵涟漪,一提到嫁人,脸不知不觉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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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仗剑天下君何在 第三章 巧遇潘安,心驰神往

“沈嫂,再加碗馄饨。”沈秦氏听到客人在叫,赶紧塞给之晴几个铜板,“帮我跑趟集市。”

之晴立即换下她刚刚摸鱼抓虾的湿外衫,简单整理了下就直奔集市去了。刚刚出了口恶气,心里不知有多畅快,脚步也撒开了,一路哼着小曲往前奔。“哎哟。”只觉迎面撞上了什么。她一抬头,目光顿时凝住了,那不是……她晃了下神,确实,是白瑄公子。这又撞人家身上了,脸刷一下红了,“对,对不起。”她立即闪后,向白瑄作了个赔礼。

“没事,原来是沈姑娘。”白瑄笑着回礼,“看姑娘一路步履欢快,莫非遇到喜事了?”

“没,没有。”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刘婶那桩事太羞于开口了。只是没想到竟在自己一路猛冲之下,直接扑白瑄身上,错愕了半天。“我,谢谢你上次送我的见面礼。”她抬头又端详了下眼前人,只见白瑄着水蓝色短褂,有金丝滚边,却不显半分奢华,手持竹扇,身形翩翩玉树临风。

“哦,一点小物件不足挂齿。”

“只是,”她从袖口掏出一块手帕,摊开露出一串手链,“公子贴身之物,小女不能收。巾帕还与公子,小女将红豆做了一条链子,权当感谢公子。”白瑄接过沈之晴递来的帕子,红豆鲜艳如血躺在白雪的巾帕上,他拿起手链看了看,“真是做得灵巧,这份礼物我收下了,谢谢姑娘。”之晴看着红绳绕在他白玉般的指节上,衬着竟如此好看,又愣神了。

“姑娘,沈姑娘。”喊了两声,她才回过神。“姑娘,今天是不是又去集市啊?”

“是的。”

“那正好我也顺路,一起走吧。”

这次沈之晴没有拒绝,她也想不出自己有什么拒绝的理由。仗着心情好,胆子也跟着大了,跟着他一同往集市走去。只是不再像刚来时,撒开脚丫子走路,一路上拘束得只会抠手指头,不曾抬头看旁人一眼。“沈之晴啊,沈之晴,你太没出息了,好歹在清河浜谁都不敢惹你,你不是想见人家吗,怎么现在像个傻妞一样,太让人看不起的。”她心里有另外一个自己默默骂着,不禁急得拍了下自己脑袋。在旁白瑄看得有些纳闷,“沈姑娘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

“没,没,我今天脑袋有点迟钝。”她冲他一阵傻笑,“不是说春困秋乏吗,我给自己清醒清醒,清醒清醒。”

“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走路也会困的。”白瑄被逗乐了。

“何止走路。我们那巷子有个张大叔,他撑船都会犯困。有一次啊,他撑船撑到半路上,突然就犯困了,居然站着靠在竹篙上睡着了,就听到‘咚’一声,人就栽河里去了。幸亏,旁边船上的人及时把他救上岸。这以后,他不能撑船了,可就奇怪了,反而睡不着了。那怎么办呢,他就把床板改活动的,睡上去还会晃动。哎,反而就睡踏实了。有几次啊,听说他被晃到地上还在呼呼大睡呢,哈哈哈哈。”

“还有这么奇怪的人。那睡秋千上岂不更好。”

“这倒是好主意,改天我告诉他。”两人一路又说又笑,白瑄擅长讲冷笑话,多半他一本正经讲完,沈之晴才回过神干笑几声,算了,有人陪逛街配合下也是应该的。

转眼,两人就到了集市,听到前方一阵敲锣声。“咦,那里好热闹。”之晴停住了脚步。

“走,我们去看看。”

“拉洋片啦!拉洋片啦!”一人在门口敲锣揽客,后面有布帘子围起约两丈的场地,门口有人招呼客人进场内。

“姑娘、公子,进来看拉洋片吧。我们可是从京城过来的,这玩意儿可新奇着呢。十文钱一次,保证你看了不后悔,还想再来。”

白瑄看了看沈之晴,“我请你去看,如何?”还没等她回应,他已经掏了钱,叫上沈之晴一起进场。

场内摆了一条条板凳,前方有个像戏台一样的台子,只是与戏台不同,上面拉了好些绳索。两人找了空位坐下,一会儿一演员上台,抱拳道:“各位,本戏班打从京城来,头回来到贵宝地,请父老乡亲多多关照。我们戏班为的是让大家看得一个新鲜,不出门便可游遍那五湖四海。今日我们带大家看一看那‘西湖十景’。”话音刚落,戏台上放飘下一幅巨幅的画。“哇。”场下一片惊呼。

“诸位,这就是西湖断桥,断桥残雪,似断非断。想那西湖美景如画,白娘子与许仙便是相逢于断桥之上。”演员唱起了《白蛇传》里一些选段。沈之晴很熟悉这个故事,也是在春日里,白蛇从此于许仙结下姻缘,历经劫难,两人终成眷属。。“哗!”又一张巨幅画垂下,这次是雷峰塔。演员唱功了解,在唱曲,眼前变换着一幅幅巨幅风景画,人如画中游,美得不胜收。当演员最后一句落下,众人还在沉醉当中,只听得一声“好”,沈之晴才回过神来,身边白瑄正微笑对着她。不知道是否还沉浸于那段神仙爱情中,猛然撞见这眼神,似乎还未从画中走出来,心头一阵悸动。

“哎呀,天都快黑了。我东西还没买呢。”之晴意识到今天的魂儿像离家出走一番,竟莫名其妙跟人走了半天,把阿娘交代的事给忘了。

“我在这里等你。你去买吧。”白瑄礼貌地向她笑了笑,站在原地。在她走开后,转身去了附近一个摊位。

一小会儿,沈之晴回来了。“慢着。”白瑄捏了下手中刚买的檀木发簪,“天黑了,我顺路送你一程。”他紧跟上来。“你家住何处?”

“离这不远的清河浜。你也住附近?”

“离得比较近。”

“可以前怎没见过你呢?”

“小时候体弱多病,父母不怎么让我出门。现在身子好多了,也多是在家中读书。”

沈之晴停住脚步,“我家就住前方巷子里,不必再送了,白公子回见。”她行了礼,告辞。刚走出几步,后面声音响起。“那我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到你?”

“三日后吧,三日后我还会去集市。”

“那我仍在红豆树下等你。”白瑄看着她的背影,手中捏紧了那支还没来得及送出的发簪。

沈之晴停下了脚步,回过头,后面已是暮色,看不清人影。“蓦然见一少年信步湖畔,恰好似洛阳道巧遇潘安。这颗心千百载微波不泛,却为何今日里徒起狂澜……”脑中仍然是刚刚看洋片时《白蛇传》的唱词,玉人如斯,让人心驰神往,那如朗星般的双目,从此便印入脑海,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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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仗剑天下君何在 第四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三日后,之晴又走去红豆树。她朝着路两边左顾右盼,突然背后被扇子轻拍了一下,“别回头。”背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只觉得头发上有人插了件东西,她用手摸了摸,似乎是根发簪。她转过头看着白瑄,他微微笑着,“我送你的,觉得特别配你。”

“这很贵重吧,我不能收。”她正要摘下,一只手抓住她的手,拦下了。沈之晴第一次碰到陌生男人的手,如触电般缩了回去。

白瑄意识到自己有些冒昧了,“对不起,这发簪是上次在集市上买的,你是不是不喜欢,如果不喜欢,我再换个……”他顿时也有些语塞了。

沈之晴没想到白瑄也害羞了,绯红爬上双颊,阳光投射在长长的睫毛上,拉下一段小小的影子。她又不知道如何拒绝一个害羞的人,不过人长得好看确实太容易博好感了。“不是,别误会,我很喜欢,谢谢公子。”嘴巴竟不听使唤地答应了。白瑄还是淡淡地笑了笑,这笑容既温暖又有距离感,不过让她觉得恰到好处,心里莫名轻松。

两人刚到集市,白瑄便寻了一个卖镜子的摊位,让沈之晴瞅瞅那发簪。虽说只是一根普通的檀木发簪,但在沈之晴发丝上倒显得有几分脱俗,比起那些清河浜姑娘戴的花里胡哨的发带更有味道。之晴瞅着镜子,心想自己原来也那么臭美。“呀!”这时一个小孩撞过来,她一个趔趄,幸得白瑄扶住。小孩头也不回地朝前跑去,沈之晴摸了下衣服,钱袋没了,“抓小偷,他偷了我钱袋!”她喊了起来。白瑄立即冲出去,他步履轻盈,仅几个跳跃,就已冲到小孩的前头,之晴还没看清他怎么跑的,他已经把小孩提溜回来了。

“为什么偷东西,快还给人家,赔不是。”白瑄厉声道。

“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我娘去世早,爹也病倒了,家里没吃的,只能出来偷点回去,给爹看病。”之晴看到小孩一副邋遢样子,鞋子也只有一只,不免心生怜悯,“真是可怜,我们一起去看看你爹吧,或许能帮上忙。”

“不用了,不用了。”小孩连连摆手,“家里太脏,怕弄脏你,我自己会照顾。”之晴想了想,把钱袋又塞回给小孩,“拿去吧,给你爹看病要紧。”小孩连忙谢了又谢,哧溜跑掉了。

“姑娘,你被那孩子给骗了啊。”一旁摊位上一阿婆悄悄凑前说,“那孩子的爹身体可好着呢,他是这街上有名的泼皮酒鬼。孩子跟着这样的父亲也不学好,成天不是编瞎话,就是偷和骗。偷来的钱再给他父亲赌钱喝酒。”

“真的吗?”沈之晴愣在那里,看着小孩消失的地方,“那你刚刚为什么不说呢?”

阿婆看了看两旁,“我们这里看见他父亲都烦,都怕他来惹事,我看你太善良了,让你别再上当了。”

之晴瞅了瞅身旁的白瑄,他对她挑了挑眉毛,表情很奇怪。“那么,”之晴顿时明白了什么,“你是知道那孩子有问题的?”

“你看他身上虽然邋遢,手指甲却是干净的,衣服前襟上还有几滴油腻,说明吃得还不错。”

“那你就眼睁睁看着我被骗。”沈之晴有些生气了。

“有的可怜之人确实有可恨之处,但这不能作为我们不与人为善的借口。也许有一天我们的行善也会感化这些人,我倒更喜欢看你善良的样子,有点傻傻的可爱。”他向她眨了眨眼。

之晴对他的话似懂非懂,她只知道从小娘亲就教导她,要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只是眼下尴尬的是,她没钱买面粉回去了,而最尴尬的是做个好人还被人笑话了。心想,原来这人心机这么深,自己冒了几天傻气跟他走了那么多趟,到时会不会被他卖了还得替他数钱,哪有看自己被骗钱还这么开心的。

之晴越想着越有点来气,但又不能一口怨气吐他身上,毕竟他也没这个义务,只能默不作声地往回走。“干嘛去?”白瑄一把把她拉回来。“没钱啦,我回去啦。”沈之晴丢下话,继续走。一个钱袋被塞进她手里,“拿去买面粉吧。”

“我不要。”之晴如接到一个炮仗似的,还没焐热赶快丢回去,“我不能用你的钱。”现在想到用钱来收买我,那接下来不知会怎么让我还。

“这次让你损失钱财,我也有责任,我请你吃东西,当作赔礼,这你不能推却了。”白瑄弯腰,手握扇子作出一个请的姿势。

沈之晴没答应,但也没走。“你看这时候你回去,也不好交代。还被爹娘误会你是自己花掉的钱。不如边吃边想想办法。”之晴脑子里确实没主意,心里编排着理由跟爹娘交代,肚子里确实已经唱“空城计”了。但颜值这东西很奇怪,总会让人联想到人品值挂钩,沈之晴想想吃个饭还能出啥事,真有啥事,一个清河浜都会冲这里来替她讨回公道。

白瑄带她走进一个饭馆,虽然不算很大,但门庭很是别致,只听得丝竹声阵阵,屏风里人影若隐若现,天井内栽有翠竹,还有好几缸睡莲,他们穿过天井,到了内里一个雅间,门口小倌看见连忙招呼:“白……”白瑄朝他使了个眼色,用扇子挡了下嘴,小倌立即心领神会,“客官,里面请。”坐定后,白瑄朝小倌说,“就上你们这里几道招牌菜吧。”

之晴朝窗外看,是个不大的院子,小桥流水无一不足,还有一树桃花盛开。“现在还能看到桃花,太不可思议了。”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白瑄打开扇子,摇着扇子看向桃花,“说的就是小气候不同,花期也不同。看见院里的池子了吗,这里有时会用冰块投入池内,在不损伤花的情况下,降低温度延长花期。”

“为了让花多开会儿,居然还这么煞费苦心。”对于她这种每日都要考虑三餐的人家,当然无法理解烧那么钱就为了赏花的行为。

一会儿,菜便端上来了。这些菜肴,沈之晴也是从没见过,莫说味道,就是外形都是极为精美,连盘子里的花草鱼兽造型都是食物做成的,让人不忍下口。

“这是松鼠鳜鱼,来尝尝。”白瑄夹了一筷子鱼放之晴碗里。

“嗯,好吃。”之晴第一次吃到能甜到入口,鲜到舌根的鱼,且看鱼浑身金黄都无法猜出如何做到这番美味。

“每年这时鳜鱼比较肥美,这鱼也不好捕捉,不小心被刺到,就会中毒发热。松鼠鳜鱼则是用高温油炸,将肉里的鲜美混合酱汁透了出来。”

这一顿饭,沈之晴大开了眼界,对白瑄的背景也好奇起来。这饭店绝非一家普通饭店,而他到底什么出身呢,一直那么神秘。望着这一桌清河浜的人都可能没看见过的菜,心里不知有了几分怯意,这顿饭到底算他还人情,还是算她欠了他人情。白瑄见她没怎么动筷,以为在替银子担忧,“不用担心,这是我朋友的馆子,他欠我钱呢,要管我吃喝好长时间。”

“这要把你朋友吃穷了怎么办。”之晴也不是傻子,这瞎话编的,她笑着朝白瑄眨眨眼。

“哈哈,吃穷了再换一家呗。”白瑄又夹了一筷子菜给之晴,依然那么彬彬有礼,照往常这一桌子菜沈之晴估计风卷残云地全扫光了,但近日她吃得跟大家闺秀一般,因为实在心里有太多疑问,终于知道什么叫食不知味。

饭刚结束,小倌就将面粉带来。“这是给你的,当作赔礼。”白瑄将面粉递过去,“这事终究怪我,要不然你今天真过不去这坎了。”

沈之晴心里冒出“无事献殷勤”几个字,“你已经请我吃饭,赔过礼了。”之晴客气了几声,边摆手边要往门外走。

“要不我给你送过去?”白瑄笑了笑。

“送哪去?”

“你家啊。你上次去那巷子往清河浜走的吧,我去那里打听下你不就能问出来了?”

“别。”沈之晴觉得他万一干出这事,她更说不清了。唉,都怪自己贪恋人家,美色?不,她沈之晴怎么能这么龌龊的念头,这应该叫盛情难却,她觉得见了几次面,自己的脸皮炼得比河岸边的青石还厚了。“算了,这算我借的,下次还你。”

“行,你说了算。”白瑄笑了,有借有还,常来常往。

白瑄依旧把之晴送到巷口,“还是三日后,我在红豆树下等你。”他看着她,莞尔一笑。

之晴点了下头,没说话,捏着面粉袋子,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去。她不敢回头看,怕再一看,又不知道下次魂儿什么时候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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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仗剑天下君何在 第五章 一段不为人知的拜师经历

“什么小少爷今天带了个姑娘去了西华馆?”白家夫人听了下人传话,有些惊讶,这西华馆是他们私家会馆,从没见小儿子带过女客去过。老爷白敬堂官至从三品按察使,对内都是上行下效,两个儿子也是没有半点越距行为。

“这姑娘是哪户人家,两人在那里干吗了?”

“那小倌只看得姑娘穿着像个平民,小少爷不让他按往常那样称呼他,他们吃了饭就走了。”管家白胜说道,“哦,临走时,小少爷让小倌买了袋面粉给那姑娘。”

“面粉?”白夫人越听越纳闷,平白无故送人家面粉是什么意思。不过,白瑄与一平民女子走那么近,不免让她有些警惕。白夫人其实为继室,她出身并不高贵,白敬堂赴任也未带她前去,让她留在府中,难免有些介怀。她诞下小儿子白瑄后,本希望母凭子贵,但白瑄与他哥哥白瑾个性迥异,大儿子性情稳重严谨,很早随父亲入了仕途;白瑄因从小体弱,家中一直宠溺,个性比较开放,对仕途也无兴趣。她苦口婆心劝说,白瑄仍然我行我素,白敬堂对小儿子比较爱护,就由他读书游历,让他增长见识也好。

“白胜,你帮我盯着小少爷,看看他最近去了哪些地方,跟哪些人交往,还有,打听打听那姑娘到底哪里的?”

“是,夫人。”

白瑄送走了沈之晴后,回到府中,按惯例向白夫人请安。

“母亲,瑄儿给您请安,最近气候多变,可要保重身体。”

“瑄儿啊,听说你一直独居在别苑内读书,仆人还可够用,要不要再送点人过去?”白夫人想若是能在小少爷院里塞个眼线,以后盯着也好。

“不用了,母亲,苑里没什么事,儿不需要那么多人伺候。”

“你看你,这些日子都瘦了,让母亲好生心疼。你父亲和你兄长最近都在外地忙于政务,母亲跟前也冷清。”

还没等白夫人开口,白瑄就明白她又要提娶亲之事。“儿会经常过来陪母亲。”白瑄又深深作了个揖。

“唉。”白夫人轻叹了口气,“瑄儿,你父亲早年就为你与林家女儿结下婚约,你还是得收收心,切勿在外再生枝节。”林家女儿即是巡抚林永钦的女儿林思甯,当年白敬堂入仕,林永钦对他有提携之恩,两家约定待儿女长成结秦晋之好。如今白敬堂官衔虽在林永钦之下,但林家仍然认定这门亲事,两家甚至以亲家来往。当朝为官,尤其是位居高位,儿女的婚事自然都是政治联姻为目的。既然求仕途不成,她就指望儿子能通过这场政治联姻,让她稳固家中地位。所以,自儿子长大后,她对他的看管更加紧张,生怕他做出任何有损白家门楣的行为。当然,这些引得白瑄对母亲极为抵触,母子间关系反而紧张,白瑄常年居于别苑,难得回府,两人见面也不过寒暄几句。

“母亲是否在外听到什么风言风语,切勿多虑。儿铭记母亲教诲。”

“那就好,那就好,厨房给你炖了燕窝莲子羹,待会我差人给你端去。”

“谢谢母亲,儿告退了。”

夜幕降临,白瑄捧书夜读。窗外竹影绰绰,没人发觉一黑影从竹林前闪过,悄无声息地靠近书房。“来者即是客,进来吧。”白瑄抿了口茶,继续看书。一个穿着夜行衣的人闪了进来,只见他伸手朝白瑄面门打去,白瑄轻轻一拨格挡过去,对方一脚踢向白瑄膝盖,白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开,一掌劈将过去。两人在屋内过招几十个来回,竟没弄出多大动静。

“哈哈,多年不见,功夫有长进啊。”对方拉下面罩,露出一张冷峻的脸,沾染了些许沧桑,可也掩饰不住英气,朝白瑄上下打量一番,伸手拍了下他肩膀。

“不知师父到访,徒儿得罪了。”白瑄拱手作揖。“师父近日可好,徒儿甚是想念。”

“为师也很想你啊。”柳纶坐下,白瑄倒了一杯茶奉上。“想你当初偷偷要和我学武,我本不想教你,最终还是结下师徒之缘,如今功夫竟不在为师之下,我心可慰。”

看着两鬓已染白霜的柳纶,白瑄想起十五年前上元节。那天他缠着侍女出门看花灯,街上太拥挤,他不小心与侍女被冲散了。小白瑄一条条街寻过去,在一角落里他被躺倒的柳纶绊了一跤,当时他似乎受了重伤,已近奄奄一息。小白瑄被眼前浑身是血的人吓了一跳,见那人还有气,小心凑上前问,“你还好吧?”柳纶已是有气无力,从衣服中掏出一封信,“你帮我把信交到丁字街的安仁堂药铺,给王掌柜。”小白瑄接过书信,刚要离开,转身过来,将旁边的杂物堆在他身旁以作掩护,“好的,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小白瑄飞奔去药铺将书信交于王掌柜,并将柳纶的伤势与他说了。王掌柜带着药箱立即随他找到了柳纶,就地简单包扎之后,将他带回药铺医治。幸亏小白瑄的搭手相救,柳纶才捡回一命。

那天侍女无奈回去禀报小少爷丢了,不想小白瑄找不到侍女,竟自己回来了。他怕母亲重责侍女,偷偷回屋换了干净的衣服才出现,还好他的极力说情,母亲责罚了侍女二十杖。

侍女对小少爷甚是感激。作为报答,小白瑄拿出自己银子让侍女帮他买些名贵药材送到安仁堂药铺。过了好一阵,等府里对他看管有些松了,他趁侍女出门采办时,藏于推车内,溜到药铺。此时柳纶已经比当初见到时好多了,他刚进门就看见柳纶在院内练习一套长拳。他的身形可谓猿臂蜂腰,打起拳如行云流水,看得小白瑄痴痴入迷。

柳纶打拳完毕,才看到一个小孩子站在身后,正是那日救他的孩子。小白瑄“扑通”当他面竟跪下了,作出一个隆重的拜师礼,“小儿白瑄在此请拜柳纶为师,望能收下教我武艺!”柳纶有些一愣,他端详了小孩的身样,觉得有些单薄,不是习武之料,但又不好回绝,过去要将孩子扶起,“我从不收徒,孩子啊,我看你气质清雅,应是读书人家出身,将来必是要考取功名,何必学我这些粗陋之艺?”

白瑄见柳纶回绝,不肯起身,继续保持作礼之势,“男子汉学文习武皆是为国效力,何陋之有。”他又俯身拜下,“往师父成全!”

柳纶见此有些为难了。王掌柜在一旁笑着跟柳纶说,“柳师弟啊,这孩子真不错,要不是我学的是医,不是武,也早想收下他了。再说他还救了你一命,你那一身好功夫总要有人传承才是。”

柳纶无奈笑了一下,“好吧。那我便答应你,从此你就是我入门弟子。”

“徒儿拜见师父。”小白瑄兴奋得快要跳起来,立即跪下重重磕了个头。

“不过,我有言在三。一、在外不许提及我是你师父;二、我看你底子单薄,并非习武之料,我会先传你内功心法,增强你体格,如果你懈怠或实在无法改善,便无法再教授你武艺;三、我会定期来教你,但你不要来找我,这边以后不便再来,凡事多学多听,我只教一遍,不该问的不能问。这些你可接受?”

“徒儿谨记在心,请师父放心。”小白瑄作了一礼。

柳纶微笑地看着这新收的徒弟,过去扶他起来,并帮他理了理衣衫下摆。“恭喜师弟,新收徒儿。”王掌柜也笑逐颜开,作揖恭喜。

白瑄和母亲死缠烂打,总算获得母亲松口,带了几个贴身侍从搬到一处环境隐秘又幽静的别苑读书。柳纶便隔三岔五过来教授武功。在练习他传授的内功心法后,白瑄虽身形看似仍旧孱弱,但内在体格大有长进,他习武也颇为刻苦,不论寒暑都坚持不懈,一招一式颇有柳纶的影子。

待白瑄十六岁时,柳纶留书一封,说是有要事相办,就再也没出现。从此,白瑄仍然没有间断练武,而他习武之事家人一概不知。“自师父告别后,徒儿每日勤学苦练,内功心法也不曾间断。”白瑄其实想问,这么年师父去哪儿了,为何音讯全无,但想来这是师父的秘密,他答应过师父不该问的不能问。“这次师父前来,为何不提前告诉徒儿?”

“我这次也是要事在身,才来奚州一趟,今日在外看见你了,才偷偷入府来见你一面。”柳纶慈爱看着白瑄。

“师父,您原来知道我身份?”白瑄惊讶。

“哈哈,为师其实一直知道,你当时一个小娃还能瞒得了我。”柳纶啜了口茶,“你是我收的唯一的徒儿,我不捅破,也是怕你习武时有负担。”

“那师父这次来了后可以在府上常住,我差人安排下,”白瑄一阵欣喜。

“不必了,我这就要走,我还有事要办。”柳纶放下茶杯,拍了下白瑄肩膀,起身就朝门外走去,到门口时,他回头说,“等时机成熟我自然会来找你,你自己保重。”他打开门,身影便消失在夜色中。

白瑄听得“时机成熟”,不明师父是何用意,难道这事还与自己有关。柳纶一直来无影去无踪,自打他们离开药铺后,他也没再去过找过王掌柜,他至今对柳纶的身份都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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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仗剑天下君何在 第六章 终于遇上了英雄救美

沈之晴回到家中,只说面粉买了后,钱袋被偷了,没有透露半点与白瑄有关的事。她把发簪也偷偷藏了起来。

“狗娃,过来。”之晴看着母亲和面,狗娃打从她眼前经过,被她喊住。

“姐,什么事啊,我娘叫我去打酱油呢。”

“你会抓鳜鱼吗?”

“什么鱼?”

“鳜鱼,我不会写,只知道这么叫。”

“姐,咱们河里能抓的鱼不都被你捞了个遍吗,你都没见过,我怎么能见到。”狗娃拎了个瓶子,看着今日有点奇怪的沈之晴,“你要抓了干吗?”

“抓了当然吃啊,可好吃了,我们抓的鱼都没这么好吃过。”

“姐,你吃过啊,啥时也带我去吃呢。”狗娃口水都要出来了。

“要那么容易吃到就好了,你问问你爹,这鱼一般哪里捕。如果以后我们能抓到,我就包馄饨馅里,整条街的乡邻都能尝到。”

“姐,你真好。好咧,我回去问问我爹。”狗娃开心得拎着瓶子一蹦一跳走了。

沈之晴想起今天是该去集市的日子,回屋内收拾下自己,她打开柜子抽屉,从层层叠叠衣服里翻出藏好的发簪,正想戴上。就听得门口一阵喧哗。

“老板,这是什么?”铺子上来了一群人,都是眼生的,一脸的凶神恶煞。一人从碗里捞出一只硕大的蟑螂。

“客官,这碗馄饨端上时,我都看清楚的,干干净净的。您别误会了。”沈茂忙赔礼道歉。

“什么?”一人撇了其他人一眼,“你意思是说,我们故意捣乱吗?”

“不,不,我没那个意思。”沈茂用围裙搓了下手,准备拿起那碗,“您要不满意,我再下一碗,就当送给您的。”

那人立马一掌拍掉了沈茂的手,大声说,“你什么意思啊,当我们叫花子啊,来施舍的是不?”旁边几个人也附和,“是啊,你这馄饨不干净,送我们也不要吃。”

老实的沈茂一时急着直搓手,“那客官,你们想怎么解决啊?”

沈秦氏也凑上前劝说,“客官们,小铺都是小本生意,做了好多年了,街坊邻居都熟悉我们。您看,或者我们赔上这馄饨钱,再重新下几碗面给你们?”

“这话可不爱听啊。”那人又大声嚷嚷,“我们今天不是来求施舍的,我说你们铺子不干净就是不干净,做十几年怎么啦,大家街坊评评理,他们坑了你们这么久,我们讨个公道怎么了?”

沈之云看他们欺人太甚,气呼呼跑上前,“你们想干什么?要觉得我们坑你们,大不了报官府啊。”

“哟,这铺子不大,口气倒不小。动不动就拿官府威胁我们,敢情我们花钱吃饭的还要被冤枉成栽赃嫁祸的不成。”

那人一开口,旁边一同前来人立即起哄架秧子起来。“就是啊,这是黑店吧。”“这种铺子早该关门了。”

那人瞪了沈家父子一眼,“店是黑店,人也不是好人,你们这些奸猾之人就应该滚出这里。”沈之云被气得快要吐血,上前就要挥拳头,被沈茂一把拦住,“之云,不要闹事。”

“怎么,还敢动手来着。”一群人又开始嚷嚷起来,“看呐,黑店打人啦,黑店打人啦。”

“客官,我们可没动手,你别污蔑我们啊!”沈茂气得喊道。

“什么,污蔑你们!”那人端起那碗馄饨,“我说你们是黑店,就是黑店。今天要么把这蟑螂吃下去,我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要么你们这个铺子以后就别在这里开下去!”

沈之晴意识到这群人摆明就是冲着他们家来寻事,她上前劝住沈茂,“爹,别跟他们废话,他们就是冲我们家来的,我这就报官去。”

“啊哟,小姑娘,想恶人先告状,要去报官啊。”一个满脸猥琐的人立刻挡住她的去路,“我看也别去报官了,让少爷我抱抱,这事我们也能两清了,哈哈哈哈。”旁人立即起哄,大笑起来。

那人随即就想上前动手动脚,沈茂抡起板凳,就砸过去,“你们敢动我女儿一根手指头试试!”

“啊呀,老家伙,敬酒不吃吃罚酒。”一人一脚把沈茂踢飞在地,沈茂鼻子和嘴角顿时直冒血。

“爹!”沈之晴扑过去,扶起沈茂。沈之云也操起板凳,喊到,“我跟你们拼了。”他哪是这些大汉的对手,顿时被人抡翻在地,被一群人围住一阵拳打脚踢。沈秦氏上前帮儿子解围,被他们推倒地上,她立刻跪下拉住他们哭求,“求求各位好汉,手下留情放过我们吧。”一名大汉见被沈秦氏拉住腿不放,立即要一脚踹上去,沈之晴扑上去抱住母亲,一脚重重踹在沈之晴的身上。那大汉恶狠狠瞪着他们,又准备一脚踹上去。沈之晴只顾低着头护住母亲,就听得身后连着几声“哎哟、哎哟”叫唤。

她回头看到,白瑄几下子把那几个大汉都打翻在地,有几人被打得只能在地上抱膝呻吟。他抓住其中一人的手臂,用力往后一拗,那人疼得连连叫唤,“大侠饶命!”

“是谁叫你们来的?”白瑄一脸怒气,向那人喝道。

“是,是一个叫刘婶的。她说,李员外看上沈家女儿,可沈家人太不识相,不给面子,李员外家大奶奶说要把他们赶出清河浜,让他们吃点教训。”那人疼得又开始直叫唤。

“你回去给李员外带个信,如果再来找沈家麻烦,我白某不会跟他客气。”他甩开那人手臂,“滚!”一群人连滚带爬,灰溜溜跑了。

白瑄把沈家父母都扶起,搀到凳子上。他扶起沈之晴,眼里充满了怜惜,“你伤势如何?疼吗?”

沈之晴直起身子,拍了拍衣服,“没事,我不打紧。”她没想到他居然会找到家来,这让父母知道她领个陌生男子上门非怎么看她。趁着父母还没缓过神,她凑过去小声问,“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哦,上次你回去,我偷偷跟后头了。”

“啊……”之晴伸出食指指向白瑄,惊讶道,“你居然跟踪我,太可怕了。”

“我这不是担心你独行不安全吗。”

“我有这么笨吗,自己不认得回家的路。”之晴又恼又怕,用眼神使劲示意,让他赶快离开。

“你还真是有点……,不说了,要不是今天我来了,你可怎么办。”他向她眨了下眼睛,就当没看见她眼神,随后转向老沈夫妇,“我待会喊药铺过来看看,这药金我来付。”

“不用啦,公子,我们今天多亏你相救,不甚感激,不能再受你恩惠。”沈茂喘着气,不好起身,只能扶住桌沿,勉强弯腰表示感谢。

“沈老先生,千万别。”白瑄上去扶住沈茂,“我正好路过此处,遇见不平事,应当拔刀相助,切莫客气。”

“只怕他们不会善罢甘休,公子,这次我们把你也牵连了。”沈秦氏有些担忧。

“不用担心,你们尽管放心,我敢保证他们从此再不敢骚扰你们。”

沈家夫妇见眼前的公子穿着和谈吐都不俗,想来也是大户人家。只是今日受了人家这么大恩惠,不知今后如何报答,虽然很是感激,但还是难免尴尬,这么个简陋的地方,也不方便招呼人家。之晴看出父母有意要把他当救命之恩,恨不得把他留下招待一番,万一他话说多了,说出他们认识的事实呢,吓得又向他使了好几个眼神。

白瑄仍然没理她,作揖道,“请沈公子随我去药铺。”沈之云愣了一下,看了看母亲,见母亲点了点头,他便随白瑄而去。

不多久,沈之云带了大夫过来。大夫给沈家二老搭了脉,开了方子,千叮咛万嘱咐半天才离去。周围乡邻都偷偷围过来,好不诧异,方才一群泼皮前来寻事,乡邻们吓得都不敢出门,不想来了一位翩翩公子竟打跑了所有人,现在又来了大夫给他们又是看病又是开药。“这老沈家不会是攀上什么贵人了吧?”“看那公子,身手了得,估计来头不小吧。”乡邻私下底议论纷纷。

“爹,这是那位公子留下的。”沈之云递上一块玉佩,“他说有了这个,我们便可防身,不会再有人欺负我们。”

沈茂见玉佩温润剔透,虽没见过什么珠宝,但看卖相就知价值不菲,“之云,快把东西还给人家,咱已经受人家这么多恩惠,不能再收人家东西。”

“可我也不知道人家住哪儿,怎么还呀。”沈之云为难地站着。

“之晴,”沈母扶沈茂躺下后,唤了声女儿。

“阿娘,什么事。”之晴走到母亲跟前。

“那位公子,哦,好像姓白吧,他跟你认识?”沈秦氏盯着女儿看着。

“不认识。”沈之晴慌忙回答,“他不是说路过吗?”

女儿慌张的表情,骗不过沈母,“之晴,我们要好好谢谢这位白公子,我们这平头老百姓的,就想保个温饱,实在不敢多有奢望。”她从沈之云手里拿过那块玉佩,递给沈之晴,“这块玉佩哪天还给白公子吧。”

沈秦氏的话外意,沈之晴听了个通透,母亲一看便知她与白瑄认识,可白瑄看似应是出身高贵,跟他们家云泥有别,恩情可以慢慢谢,其他就别抱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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