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崛起》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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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顶尖高手啊

时间回到半年前,从死人坑里爬出了一个人来,这人正是重生之后的余文,至于这具肉身以前叫什么?家在何处?也无从考证了。

但有一点余文很确定,那就是他这具肉身的前主人必定是个凶徒,从他身上数道疤痕便能得知。幸运的是,脸上倒也没有疤痕。

兴许是半路劫财反被人做了吧?

这一切余文倒是不在意,土匪也好,公子也罢,兴趣不大,自己真要想富贵,拿出二十一世纪的理念,要发财还不是信手拈来!

他在意的是,恐怕再也见不到父母了,自己那爱抬杠的妹妹,还有曾经一起奋斗的兄弟们你们可会念起我?为此余文一蹶不振,落魄潦倒,终日借酒浇愁,浑浑噩噩躺在破庙里。

余文重生后,发现自己兜里还是有些银两的,租了一个小破院,由于在城外,价格便宜,一年也只需租金五两,剩下的全部用来买酒,但银两终究是有限的,不出一月便花完了。

没钱后的两日还能赊来酒喝,但是第三次可是万万不行了,俗话说事不过三便是这个道理,掌柜的也没把余文怎么样,只是轻轻训了一番。

余文现在的样子如同喝酒入了魔一般,若是没酒在口便如万蚁蚀心一般难受。余文也是个聪明人,这儿肯定也是有做高利贷的,不如找他们借些钱。

自己反正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能借到钱就行,哪怕几日后就要被砍了手断了脚,那至少有酒在旁,反正这个世界太孤独了,活与不活不重要。

起初高利贷是不借的,一见余文那落魄的样子,笃定余文借了肯定也无力偿还,他们也不愿做赔本生意。

接下来余文脱下了衣服,这具身体虽然外看似乎有些瘦小,但是褪下上衣便能发现其实很结实,大胸肌和八大块腹肌一个不缺,如果对比余文那个年代,这身形倒是与李小龙很像。

这到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具结实的裸身上有大大小小的刀疤近十处。

其中最扎目的一道刀疤长约三十厘米,就如同一只蜈蚣爬在余文后背一般,狰狞可怖!

这是个狠人啊!

“兄台看似斯文,没想到却是个‘败类’,哈哈……这钱自然是可以借的,要多少尽管说!”放高利贷的络腮胡男子哈哈大笑道。

络腮胡男子很清楚余文是怎样一个人,这可是真正的凶徒,借钱给他是没问题的,但却不能借多了,万一这人突然在与仇家火拼的时候嗝屁了,那找谁要钱去?

余文拿到了一个月的酒钱便走了,来到馒头铺买了十几个黄馒头,再买了酒,后回到破院里。摇头晃脑哼起诗来。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

如此又是一个月过去了,余文的钱又没了,而络腮胡也找上了门,自然是来催款的,一行有四人,后边站着三个马仔都带了家伙,摆明了若是谈不妥可是要取余文一只手回去的。

余文也不惧,长叹了一声,心道不能做懦夫,不就是打架么。

“今日我就废了你们这群地痞恶霸,就当做是为陆朝做些许贡献吧!”

被人骂地痞恶霸,络腮胡并不如何生气,他们本来就是地痞恶霸,被说说也无妨,他神情悠然,缓缓取出一张黄纸,其上正是他与余文签署的契约。

“我们可是良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何况我们是有契约在的,兄台,你说是不?”

旁边一位肥硕的马仔则怒目圆睁,大吼:“小娃娃,爷爷今天就教你如何尊敬长辈,看我先废了你!”

这架便打了起来,络腮胡虽然是黑道中人,但也不想将余文杀死,毕竟钱还没拿到,于是吩咐三位马仔放在刀具。

“你们与他肉搏,狠狠教训他一番,最后留下他一只手便可以了。”

余文曾经是个创业家,虽然大学里也学过一小段时间的跆拳道,但那都只是耍耍帅,锻炼锻炼身体而已,真打架可是用不上的。

不过,好在这具身体特别棒,不论在速度上还是力量上都无可挑剔,且还有肌肉记忆,何为肌肉记忆?通俗来讲就是,同一个动作重复了多次以后,肌肉就会形成条件反射。要形成肌肉记忆的过程不容易,但一旦获得,基本上便不会遗忘了。

那肥硕马仔一拳袭来,余文脑子没反应过来,他的肌肉就已经做出了回击,一记明阳拳撩开了肥硕马仔的大拳头。

再一记毫无花哨的直拳直轰其面门而去!速度实在太快,肥硕马仔被刚刚一撩后身子刚刚站稳,这拳头就来了,叫他如何躲得开?

下一刻便见肥硕马仔倒在地上哀嚎,随口吐出一口血水,两颗血牙混在血水中!

在场的五人都惊讶了,包括余文在内,这胖子少说也有一百八十斤,自己一拳就将他击飞,真的只是一拳!

太不可思议了!这算是来到陆朝后第一个的惊喜吧。

络腮胡明白这是踢到铁板了,心中思忖自己还是低估了对方。以为带了三个打手,再操上家伙,对方见打不过必然也会认怂,没想到仅就一个照面,就将那叫做阿虎的汉子击飞了。

而其余两位马仔将撸起的袖子偷偷放了下来,一脸谨慎看着余文,时不时瞄一眼络腮胡,祈祷着千万别让我们去送死啊,那可是一拳就可将阿虎打飞的人儿啊,是高手,是顶尖高手啊!

络腮胡是高利贷机构的中层管理人员,虽然心黑,但场面也见识过不少,像余文这种“武艺高强”之人他也接触一些,如帮会里二当家就是能以一敌百的好手。

“应该不如二当家的。”络腮胡不确定对比着,不过……他确定的是,此人一定不可惹了,一个月的酒钱虽然不少,但说多也不多,也就十两,账面上自己可以抹掉。

余文兴致寥寥,他本无心做其他事情,看也不看络腮胡四人,便又躺在自己的小窝里,拿起酒壶来,倒了几下却发现涓滴不剩,他还没有下一步动作,络腮胡便大声吩咐身边的马仔,唯恐余文耳背听不见。

“你,快去打一壶酒来,立刻!”

余文眼皮耷拉了一下,干脆闭上了,只等酒送来。这一幕看在络腮胡眼里,更加笃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举手投足间都是云清风淡,高人啊!我虎跃帮怎能与他为敌,该不惜代价拉拢才对!”

想了片刻后,络腮胡站在了余文面前,恭敬一拜,“敢问兄台名讳?他日有空,尽可去我虎跃帮一观,我等必奉兄台上座!”

说完递来一张婴儿手掌大小的木牌,用料一看不凡,似是黑檀木,做工更是精致,其正面刻上了“虎跃”二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若非络腮胡说过虎跃帮,余文第一时间也认不出来,这字也太草了!

木牌背面则是一副虎跃的图画,虎目凶戾,栩栩如生!

余文兴趣缺缺,正欲丢在一旁。突然,他眼神露出笑意,鼻子翕动,这是闻到酒香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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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醒来

毕竟拿了人家的酒,木牌也就勉为其难收下了。络腮胡更是大方,当面将那契约撕了个粉碎,随后又再次取出了十两银子交到余文手中,口口声声说着“小人有眼无珠,还请兄台不要记恨!”。

余文没有任何表示,银两纳入口袋中便呼呼大睡起来。络腮胡这才率众人缓缓退出了破庙,待到出了破庙的那一刻,这群人飞奔而逃,心中怕是在喊着“终于虎口脱险”。

余文是没睡着的,不久后便坐了起来,喝酒成了他唯一享受的事情,酒的味道还不至于让他不可自拔,只是不喝酒他便会沮丧,脑子里满是轻生的念头,无所适从!

“年轻人,有什么烦恼?不妨说与老夫听听,也让老夫乐呵一下?”

话音刚落,接下来便听到“咕噜……咕噜,啊……”的声音。

余文侧过身一看,是一衣衫不整却身形消瘦的老头。不对……那酒壶怎么跟我的很像!

“啊……老头,还我酒壶。”

“是你的啊?”老头也不心虚,匆忙又大饮了两口,也不怕大口酒直接将他呛死,随后一抹嘴巴,缓缓递了过来,“我看放在地上,以为是别人丢的,没想到是你的,喏,还给你。”

明明是在自己手里,怎么会在地上呢?可这老头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从我手里夺去的?余文没有想原因,他现在对什么都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酒被喝了那就喝了吧,自己再去买就是了。

老头一脸疑惑,看着余文眯上了眼睛,面无表情!按照老头的预想,这年轻人若是脾气暴躁一些,免不了挥拳踢腿了,就算脾气好至少也要狠狠骂上几句吧?莫非这是一个软蛋?被人抢了酒也不敢作声?

酒壶再次来到老头手里,他似乎笃定余文是个软蛋,这一次同刚才不同,他喝的极慢,嘴上不断赞叹着好酒好酒,表情也是一脸享受。

“你为什么喝我的酒?”

“我刚看到有人给你塞了好多银子,你有钱,我没钱!”

感情这老头觉得自己没钱买酒,就有理由喝别人的酒了,放在以往,余文免不了要动手拾掇其一番,但是此刻的他全然没有这份心思。

“那你就喝吧。”

老头也不客气,坐在余文旁边,一脸迷醉,再从余文那拿来一块大馒头,撕成一片一片往嘴里丢。

不一会儿,老头将酒喝完了,踢了踢躺在席子上的余文,“酒没了!”言外之意是你快起来,给我打酒去!

余文不予理会,他就像一滩烂泥一般,任由老头踹着亦不还手。老头一开始只是轻轻打招呼的踢腿,后来脾气似乎上来了,脚上的力气也越发重了起来,踢在人身上铁定是疼的。

“老人家,我给你钱,你去打两壶酒来。”

余文就要往兜里取银两,这老头更不领情了,口里喊着:“大爷我走不动,买酒我不去!”

走都走不动,踢人还能这般有力气?老头借口拙劣,明摆着就是欺负余文。

余文自来到陆朝,便心若死灰,此时他如同一个受虐狂,不被打不痛快。

“打,继续打,别停!你最好杀了我!”

可老头的脚上用力极其讲究,不会给余文造成什么内伤,但是又生疼生疼,钻心一般,余文就算已是麻木之人,也是“啊啊……”的叫唤不停。

老头越踢越开心,脸上的褶皱似乎也有些许展开。

酒精纵然可以麻醉自己,但无论如何与麻醉药还是不同,那阵阵疼痛不断传来,余文的感知越来越清醒,他心中自问我这是怎么了?

“啊……”

陡然间,余文大吼了一声后一跃而起,他如同神经质一般,刚才还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现在仿若要将刚才挨过的打要统统收回来一般。

他此刻的行为完全是本能的一种反应,别说深思熟虑,哪怕经过脑海片刻也没有,只是被别人打得疼了,就必须反击。

待到一拳过去后,他的神智才清醒了一些,慌忙间卸力,可这不过是徒劳,这一拳是爆发的一拳,力已经发出去了,无论如何也是收不住了!

只希望那看似如同风烛残年的老头能抗下这一拳吧,别死就好,身上这些银两就为他做了医疗费吧!

老头的神情反而更加亢奋了,他刚才脚踢着余文就如同踹着僵尸一般,好没意思!可现在这僵尸会发怒了,还会动拳!这自然让打人者更加亢奋。

接下来的一幕让余文的神情再次大变,短短一刹那时间内,余文的神情又最初的木讷到暴跳而起的凶戾,再到生怕一拳打死了老头的那一份不忍卒视,最后则是惊诧。

他惊诧的是,这一拳不但被对方完完全全接了下来,而且……反被其作用在了自己的身上!这一拳打过去,最后的结果反而是他自己结结实实倒在了破庙堂前。

切身体会之下,余文用了两个词来形容!

“四两拨千斤、借力打力!”

虽然摔了个七荤八素,但是此刻余文的气质与之前判若两人,这哪里是一个落魄的流浪汉,那眼神显然是一头被激发出了野性的狮子!

“有点见识!我们来比个武如何?谁输了谁去买酒!”老头摸了摸鼻子,笑容猥琐,丝毫没有高手的风范,反而像个街头痞子。

余文刚才便是如同一只沉睡的狮子。而老头刚才那一手惊艳的四两拨千斤,再借力打力反制余文,这一套动作彻底激发了余文内心的野性。

我一拳可是能打飞大胖子的,没想到你却能轻松接下来!余文立刻变得好战起来,随口便答应了一句“好!”,他只求能痛痛快快打一场!

这幅身躯不但结实强横,它的前主人必定也是知道许多武术的招数,如今这躯体被余文占了,那些招数自然也传不到余文这里。

而刚才那老头展现出来的实力,也可窥出一丝端倪,单纯从打架这件事来说,这老头恐怕也不简单啊!

余文野蛮的架势,每一拳每一脚都极重,带动空气呼啸而来,这是最刚猛的打发,这也是余文觉得最好的方式。谁叫自己缺了技巧呢!

老头浑然不惧,他脸上的笑依旧猥琐,只是这猥琐中偶尔会露出一丝欣慰神色来,仿佛看着自家有志气的小儿一般。

余文出手不慢,一拳过后便是跟着一腿,每一击都是用尽全力,纵使打在空气中,也是消耗巨大!如此下去,很快就要脱力了。

“老头,你耍赖!”

“我怎么耍赖了?”老头自然知道余文说的耍赖指的是什么,“你这拳脚太重,就算是水牛也撑不住!还不让我这把老骨头躲闪了?”

“不打了!”余文停下来后,顿时想起父母和妹妹,又没了打斗的心思,坐在地上一脸颓丧。

“那你就是认输了?既然输了,还不快去买酒?!”

可坐在地上的余文无动于衷,于是老头再喊:“男人拿得起放得下,要能输得起!像你这样,以后能有什么出息?”

“也对哦……本就是个没出息的样子,年纪轻轻的,就睡在破屋里,终日只知道借酒度日……”

我自岿然不动!这便是余文的写照,他躺在地上,如同一具尸体,一动不动,他或许听到老头的话了,或许也听不到,谁知道呢?

老头脸上闪过一丝旁人不可察的不耐,旋即又恢复嬉皮笑脸的模样,既然言语无法触动你,那我再踢你踹你!

他如同一只顽皮捣蛋的老猴子,不断惹怒余文,等到余文怒起的时候,他便躲开。如此往复!

一遍,两遍……五遍……

余文虽然万念俱灰,但是连续被骚扰数次之多,而且是不停不停的骚扰,他此刻也彻底怒了,如同发狂的野兽一般与老头拼命。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余文衣衫不整,全身被汗浸湿,躺在破庙堂前,此时的他是彻底被累趴下的,哪怕动一下手指头的力气也没有了。

老头呢?在一旁哈哈大笑,满口说着要教习余文武术招术。

“不可浪费了这么一具好身骨啊!跟我学,包你十年内成为一流高手!”

对于余文而言,这一天注定是饱受的一天!但若是换一个角度来看,或许这是全新的开始!

这一天过后,余文认可了自己现在的身份,脑子里那些消极的情绪似乎消散了。既然无法回到自己本来属于的世界,那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活出精彩来!没准接下来会找到穿越回去的路呢?

只要活下来,一切都有可能!

其实一开始,余文也不是没有这样想过,只是心里头似乎总有一个悲伤的灵魂不断散播着一些让人悲伤的情绪,使得他越陷越深。

“辛辛苦苦七八载,公司刚好走向正轨,而你却不在了……”

“父母快到古稀年岁了,你却先于他们走了一步……”

“你不是说要送给妹妹一把吉他么?可这么简单的诺言你都失信了……”

今天被打了一顿,准确来说是被打了无数顿了!然后彻底累趴下了,最后醒来的时候就稀里糊涂变得上进了。

乍一看匪夷所思,其实不然。

人们总有个潜意识,例如潜意识里觉得鬼在旁边,那脑子里的鬼影将会不间断闪现,若是无法跳出来,久而久之人的神经会衰弱,最后变成神经质。

余文来到陆朝后,他的潜意识并非对这个地方感到新奇,而是心态落寞,他感觉自己一无所有了,所以脑海里将会不断提醒他“你失去了什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等等。

这一顿打如同当头棒喝,将余文彻底打醒了。

老头眯着眼睛,看着露出浅笑的余文,许久后,摇了摇头叹息:“傻了,傻了,真傻了!”

“老乞丐,你说什么呢?”

这一次余文能清醒过来,这老头的敲打有决定性作用,这份功劳让余文没有那么厌恶这老头,但也谈不上有多大的好感,毕竟在其身上吃了不少苦头。

“小乞丐,看来你之前是装傻来着。”老头也不甘示弱,至少嘴皮子上不落下风,你咒我老乞丐,那我便还你一句小乞丐。

接来下老小两个乞丐的聊天渐渐有意思起来,老乞丐一心想收小乞丐为徒,还是那句话,不能浪费了这天生的好骨骼!

而小乞丐则抱着疑惑的态度,反问了一个问题。

“你能同时打几个普通男子?”

“二十个吧?老了,耐力不行啊!”

二十个?余文脑子里有了个大概的概念,在部队里锻炼个两三年,怎么着出来也能打三五个普通男子,若是泰森前来,打二十个肯定也是没问题的。如果……有一挺机枪,别说二十个,二百人又有何惧?

再说了,打架再厉害也怕万一啊,俗话说的好,功夫再高也怕飞刀,倒是不如等自己赚钱了,花钱养一帮高手好了!

还有一点尤其关键,那便是,武术这东西可没什么捷径可以走,必须持之以恒的练习才能造就一方高手,正如之前老头所说:跟我学,包你十年内成为一流高手!

这可是十年啊,十年的时间,没准我都能成为青城首富了,用十年换一个成为一流高手的机会?孰优孰劣,答案早已在余文心中。

“老乞丐,你不就是想骗酒喝吗?你每日来找我,有你的酒钱!至于跟你学武就罢了,我没兴趣!”余文摆了摆手,想着该如何去赚钱生活这码事了,至少要搬出这破院,再弄一身看的过去的衣裳。

老头看出余文的态度,略有无奈,不过一听有酒喝,那就是乐事,于是便催促这余文赶紧去买酒去。

买完酒回来,余文反而没了喝酒的兴致,一边啃着馒头,右手还不停用树枝在地面上写着什么。

如何发展?第一个映入余文脑中的便是互联网,毕竟前身七年多的时间内一直在互联网行业里摸爬滚打。当然,这个想法第一时间便被余文排除脑海,陆朝可没有互联网!

工业如何?余文脑子里满是历史课本上的工业革命,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蒸汽机,这玩意的原理余文是知晓的,简单来说就是运用蒸汽冲击来产生动力。可他毕竟没有做过蒸汽机,就算他此时全身心投入实验当中,恐怕要让蒸汽机成型也需要不短的时间,况且实验也是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啊!

当下这个肯定不能做了!或许等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倒是可以尝试一下。不过这是后话了,此刻最迫切的是让自己的生活先好起来。

人们的最基本的生活要求无非是衣食住行,余文想着还是从这四个方面来着手。

“衣”指的是穿衣,这个对于余文来说,倒是有巨大的优势,毕竟见识的多,例如亵裤他就能做出不小的改良来。但……首先他得有一家布纺店或者说服布纺店与他合作,再有,新东西要推广必然也会受到阻力。从出现到大家接受,这过程也不会太短,如此看来也是个长期谋划的事,无法解此刻燃眉之急。

“住”指的是住房,手上银子多了倒是可以炒炒房,但现在肯定要排除在外。

“行”就免了,这个年代的代步工具大概只有马车和马匹了!

只剩下“食”似乎可以短期内便能见得成效。去开个酒楼暂且不现实,难道推辆小车摆个摊子,卖些别人没吃过的东西?余文点了点头,心里想着兴许可以。

余文是个利落的人,凡事不拖沓,既然想好了对策便行动了起来,该是出去考察一番的时候了。不过考察之前他有一件事需要弄明白,他这是来到了哪里?反正绝对不是横店的古装拍戏场所。

经过一番了解、询问,以及去书坊翻阅资料,他才明白,这个地方同样也是华夏大地,同样信奉儒家思想。不同的是,唐朝被推翻后,顶替它的并非是宋朝,而是陆朝。

而他现在身处的地方属于东浙,一个叫做青城的地方,大约位于余文所在世界的浙江台州的位置。

回想以前历史课本上学过的知识,似乎没有青城这个地名,或许是后来冒出来的地名吧?陆朝本就不同于宋朝,地名上有出入再正常不过了。余文也没有太纠结这一块,他一边了解历史的同时,一边外出探察着可能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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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一桶金

如是一周的时间过去了,余文脑海里浮现太多的小吃,再经过考察后,他觉得最有搞头的是香辣虾。

例如南瓜饼这种甜点,若是能制作出来必然会受到追捧,可惜余文他不会做啊!但是香辣虾不同,他有个表哥开了一家香辣虾楼,大学暑假时候他曾帮过忙,于是配料秘方他也是知道的。

香辣虾主料虽然是虾,但是最重要的却不是虾,而是其中的配料,配料若是不好,则做出来的味道可相差千万里。

“社会阅历还是很重要啊!”余文感慨了一番。

这配料虽然是独家秘方,但制作的原料也很是普通,在集市里都能买到,这一天余文买了一辆小车,一个移动的炉灶,若干餐具,两张小桌和若干小板凳,再加上制作配料的原材料。

回到破庙后,余文便埋头苦干起来,这配料制作起来很是复杂,原材料放多少也颇有讲究。不过余文只要想到顾客咧着嘴,竖起大拇指的时候便充满了干劲!

“银两银两你快来……嘿哟嘿哟……快到我碗里来……”

一天的时间一晃而过,不觉天已经黑了下来,这年头可不像他所在时代的晚上,依然灯火通明,晚上正是吃宵夜聊天打屁的时候。

陆朝可没路灯这种高级货,大部分的地方晚上都黑灯瞎火的,推个车卖小吃肯定是不现实的,只能等到白天了,余文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进入了梦乡。

翌日早上,余文拾掇了下自身,推着小车便往味亭厝而去,味亭厝是青城最繁华的街道之一,整条街上酒楼众多,算是青城的美食街了。

余文选了个十字路口的位置,将小车停了下来,放下了炉灶便开始吆喝起来,无论哪个年头,吆喝都是吸引人注意力的一种方式,简单实用。

“陆朝最好吃的香辣虾了,余记香辣虾……小孩吃了不尿床,老人吃了不腰疼……三十文一碟……”

“只要三十文,只要三十文了,三十文你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但你却能真真切切买到一碟全陆朝最好吃的香辣虾……”

遥想当年大学暑假那会,做促销的时候,余文就叫的最响亮,如今时隔八年多了,他依旧喊的响亮,并不怯场。

小车小小装修了一番,余记香辣虾的招牌自然要又大又闪亮,这五个大字镶上金色,很是大气。

而小车正面示人于一副画,画的质量不算上乘,但也不赖。此话与水墨画倒是有几分相似,主体用毛笔画出了五只大龙虾,然后再用红泥着色,正是因为这红泥才使得画中的龙虾更具神韵,这也是其与正统的水墨画区别所在。

新奇的东西总是会让人眼前一亮,这小车的装扮以及余文新奇的吆喝,顿时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眼目。

余文的小摊放在他所在的年代也能算得上文艺派了,更别提在陆朝这个落后的国度,这可是跨时代的东西。

“三十文一碟?一碟有多少?”

说话之人是个年约四十的中年人,一副管家的装束,其身后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和两个家丁。

一看便知是管家与家丁带着自家的小家伙出来玩耍的,余文心头一喜,有人开口问便是一个好的开头,待会不怕没人买。

“一碟有半打虾,客观你要几碟?”

陆朝一打为十二,半打则是六只虾,这价格虽不令人发指,可也贵的有些离谱了。因为三十分可买上一斤猪肉或是三大碗阳春面了!

“你怎么不去抢?奸商!”

“哼,你这年轻人是想钱财想疯了!”

那中年管家还未说话,旁边已经有人开始评价起来,有些露出一副鄙夷神情,更有些露出愤慨的面貌,几乎都是呵斥余文无耻!

站在中年管家身后的小姑娘约莫六岁,头上左右一边拢了一个包包,俗称包包头,使得其粉嫩的脸蛋更圆乎,让人有忍不住想伸手去捏一下的冲动,很是可爱,她露出惹人怜爱的神情,鼻子翕动了两下,扯了扯中年管家。

“廖伯伯,肚子好饿!好想吃呀……”

旁边的小男孩年纪大一些,大约有十岁,身着儒袍,俨然一个小大人模样,朝着小姑娘撇了撇嘴,“小馋猫!”

小姑娘撅了撅嘴,并不争辩,看来她是宁愿做一只小馋猫也不愿意放过美食。

中年管家刚才还是一副神情厌恶的表情,瞬间变成了笑脸,当然了,这笑脸并未迎向余文。他摸了摸小姑娘的包包头,“好,不过只准吃一碟!”

“好嘞,客观请坐,稍等片刻。”

几个月前还是公司董事长,站在主席台上指点江山,如今的余文俨然一个称职的小二,招呼客人坐下,再生火做起香辣虾来。

这些虾本就已经做熟了,此刻只需用上大火,使得配料入味至虾中便可。

不多时,虾已经做好,香味逸散开来,惹人垂涎,小姑娘猛地吞了两下唾沫,搓着双手眼巴巴看着余文将六只大虾放入小蝶中。

虾身色泽偏红,撒上了几片小葱,红配绿,卖相极好。

中年管家很是爽快,从兜里取出了三十文放在桌上,这点小钱对于大户人家来说算不上什么。

小姑娘伸出双手轻轻剥开虾壳,丢入嘴里的那一刻,她如同一个被买通的美食家一般,露出了惊诧的神情,余文忍不住要替她说出话来――嗯,嗯?啊……人间美味!能吃到如此美食,不枉此生!

当然,小姑娘就算有这番感想,也无法用这些极具夸张的文字表达出来,她只是点头,呜呜恩恩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大概便是“好吃”、“好喜欢吃”这些话吧。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应了余文之前的预测。

对于新奇的东西,有第一个敢吃的,就会有第二个,关键是第一个人吃起来还赞不绝口,那第二个、第三个……第十个买家很快便会出现。

中年管家也尝了一个香辣虾,临后点了点头,余文心头一喜,别看这中年管家是一副面无表情模样,要知道刚才这厮那瞪人的眼神,这可是有想砸了余文小摊的想法。现在好了,余文可以确定这人是肯定了香辣虾的味道。

有钱人毕竟是少数,三十文可是能买一斤猪肉的,舍不得花钱买香辣虾的人占了大多数,他们也不走,便站在了余文的小车前,大有一番要讨伐余文的韵味。

“你为什么卖这么贵?你家的虾是含着珍珠长大的么?”

“是啊,是啊,你为什么卖那么贵?附近黄仁饭庄的醉酒虾一大盘也只需要一百文。”

黄仁饭庄是一家奢华的饭店,里面的菜食比之外面都要贵上数倍,而余文的香辣虾竟然比黄仁饭庄的菜还要贵!这颠覆常理啊!

人家黄仁饭庄那是老字号,处于黄金地段,进门便能享受尊贵的服务,说白了,来这不是去吃饭的,是来享受心情的!而你这小摊呢?能提供什么?这便是人们愤怒的地方。

余文冷哼了一声,那神情大有一番“你们都是土鳖,都是井底之蛙”的气势,不屑说道:“我这虾与其他店的虾并无区别,区别在于我的佐料,可是由许多珍贵的材料制成!”

这时,恰好有位个子矮小的青年附和了一句:“买不起的靠边站!”

这青年由于身材的问题,在这种人多的地方很是吃亏,挤了好一会也没去到余文的小车前,此刻他大喝一声,刚好应景,使得刚才叫嚣的人咬了咬牙退了出来,当然,还有一些不死心的人一边退开,一边再度叫道:“你的佐料有哪些?看看是哪些珍贵的材料?”

“你丫的有病!”余文先是狠狠骂了一声,再认真说道,“这是独家配方,无可奉告!”

随后这场纷扰才慢慢消停下来,虽然依旧有人碎碎念,但是余文不予理会,因为这群不满的人大多是只看不买的人。

余文他虽然做的是小本买卖,但却是将顾客群放眼贵族子弟身上。至于那些穷人,余文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本来就不是卖给你们的,你们可不是我的上帝,哪凉快哪里去!

收钱到手软!余文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的含义,这可是实打实的铜钱,三十文可以由三个十文组成,也可以由三十个一文组成。这代表着什么呢?代表着三十文可以由三个到三十个铜币组成。

三十文不算太重,但是三百文呢?三贯(一贯等于一千文)呢?能不手软吗?!

重就重点吧,又不用自己提,等小车下方的储物箱装满了就打道回府!回头再出来换成银子。

第一桶金来得似乎太轻松了一些,余文脸上虽然满是笑容,内心却没有丝毫松懈,反而倍感压力,因为他直觉接下来会有麻烦!

前世他便很信任自己的直觉,这些捉摸不定的直觉让他在生意场上避免了两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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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给我等着

在陆朝的这次摆摊,是余文人生中的第一次,从准备工作到今天卖完收工,其中虽然有颇多瑕疵,不过对于第一次摆摊之人来说,无疑是完美的表现。

“我果然是个天才!”

余文脸上虽然是浅笑,内心却在狂笑不止,这时有三个年轻人过来打断了余文收拾小摊车。

“叫什么名儿啊?”

说话之人一席青衫,语态虽然慵懒,但其鼻孔朝天的模样透露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他身后站着两人都是一身短打的装扮,这两人应该是青衫青年的马仔。

对面三人这一副痞子的装扮,三岁小孩也能看出他们是来找麻烦的,余文内心苦笑,若真要干架,这种小喽啰他一拳就可打爆两个!但是此刻不行,味亭厝时不时会有巡逻的捕快,这一打完若被抓住必然要蹲监狱。

速战速决,能侥幸逃过捕快的眼目?这种天真的念头,余文自然不会有。

“小弟余文,请问大哥有何贵干?”

“文绉绉的……是个读书人?考不上功名,来做小摊贩了?哈哈……”青衫青年的笑声放浪起来,极其刺耳,而他身旁的两个马仔此刻也对着余文嘲笑奚落。

“大哥,别看这蠢书生念书不怎么行,他做的香辣虾味道据说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

“怪不得念书不行,心思都放在厨房了!”

余文曾经创业期间,受过的嘲笑与冷眼无数,早已练就了一颗大心脏。此刻并不理会这三个痞子的奚落,被骂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你们三个小心,晚上遇上我非要教训你们不可!

“嗯?”青衫青年眉头一皱,神情不耐,“姓余的,跟你说话呢!”

靠近余文的行人,纷纷色变,立刻走开。无论哪个时代,普通老百姓都比较惧怕地痞流氓,陆朝也不例外。

远远地,有个身着兵服的捕快,他的反应更是灵敏,本来是往余文这个方向而来的,没想到刚看到那三人与余文似乎在对峙,他毫不犹豫转身,只留下一串背影,心里想着:倒霉蛋,你怎么惹刘海庆了?我可帮不了你,千万别怪我!

刘海庆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在捕快的圈子里却耳熟能详,因为他做过几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便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究其原因是什么不可得知,但是杀人的过程极度残忍,一块一块肉割下来,最后煮熟吃掉。

这是一个变态!而且他的身份也不俗,其叔叔为泗阳帮的三当家。谁愿意去惹这样一个有后台的变态?答案很显然。捕快虽然不喜欢刘海庆,但也不想与其树敌,留下一个隐患。

这一切余文不知道,他猜测一丝信息,面前的青衫男子估计与虎跃帮的那络腮胡的地位相仿,他没猜出来的是,青衫男子的亲叔可是帮派头目之一。

“你说什么?刚才犬吠的声音太大,没听清楚,你重说一遍。”余文继续收拾着小摊,不疾不徐说道。

“啷个逼的!你敢骂老子是狗?”

两马仔愤愤然,得到刘海庆一个眼神肯定后,一左一右相互配合竟想着要将余文的小摊车给直接摔烂。

这是要砸人赚钱的家伙!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啊!

路人远远观看着,也没人上来有任何劝解,人群中有一穿着黑色短袖的青年认识刘海庆,知晓余文恐怕在劫难逃了。

“可惜了,可惜了!”

“可惜什么?他到底怎么得罪了那三人的?”短袖青年旁边的人好奇问道。

“可惜的是这香辣虾可能再也吃不到了!怎么得罪的?生意人都推崇和气生财,肯定不会主动惹人?遇到这一茬,倒霉呗!”

“难道他们要杀人?这可是光天化日之下啊!他们是谁?”

短袖青年脸上有不忍之色,旋即自嘲一笑,自己又不是什么救世主,操这心还不如多想想晚饭吃什么?

“说出来你也不认识,不是什么有名头的人,但却实实在在是个狠人啊!”

这下有热闹看了,围观的群众渐渐多了起来,看着余文一人与三个地痞模样的汉子对峙,他们更多的人是站在余文这边,当然,这支持只是内心默默的,并没有声援或者是直接卷起袖子走过来。

也不乏是单纯想看热闹的人,他们抱着对方不打起来不开心的心态,大声起哄。

“有卵子就打啊!你丫的是不是姑娘家养大的?”

青衫青年和余文同时将眼光瞪过来,那起哄的人瞬间没了声音,缩进人群中没了踪迹。这时一左一右两个马仔分别抓住了小车的左把手和右把手,两人冲对方一眨眼,同时发力准备将车提起来,下一刻可想而知,必然要将小车狠狠摔下去。

小摊车可是花费了余文一天的精力,此刻是余文的赚钱利器,怎能让人砸了?余文单手在小摊车上重重一拍,咬牙切齿说道:“再不放手,莫要怪我不客气了!”

“小畜生,你找死!”两马仔丝毫没将余文的话放在心上,双手抓在车沿上,见无法抬起来,那便直接掰坏算了。

“狗比的!”

余文话音刚落便见两马仔几乎同时倒地,一些眼尖的人看清楚了刚才的一幕,一脸不可置信,摇头惊叹:“这小子不简单啊!”

“当然不简单了,一刹便踢倒两人,好身手!老柳,你能做到么?”这一问倒是有些像是开玩笑。

“我自然能!”对方口中的老柳不以为然,随后摇头一笑,“本还以为他要吃亏,想来是我看走眼了,恐怕那三人要吃瘪了!”

两说话之人都是一身束身衣袖,外加一件深青色披风,这是绿林侠客的经典装扮,他们眼光老辣,看出余文刚才出腿的动作。

“差不多了,我们该走了,得去办正事了。”

“且再看看片刻。”

“老柳,你莫非是看上了这伢崽?”

老柳点了点头,算是承认,随后摇了摇头说道:“只怕他看不上我这跑江湖的!别看他打架不会用巧劲,但是面对三人他至始至终从容淡定,这份魄力,我在他这个年纪是没有的!”

这边余文已经动起手来了,那两马仔自然不是对手,再次被余文简单粗暴打倒在地,这一次比之刚才,余文显然没有留手,手上用劲没有一丝保留。这两人,一个被打掉了三颗牙,一个捂着胸口大口急喘,看起来受了不轻的伤。

刘海庆踹了两脚身边的两马仔撒气,后恶狠狠留下一句话便走了。

“小子,你给爷爷等着!”

等着就等着,余文打心眼里鄙视这些欺软怕硬街头混混,他懒得理会,自顾收拾自己的小摊子。

我余文从小到大就没怕过谁,下次你们还敢找麻烦,我不介意废了你们!大不了这小摊的生意不做了,若是青城呆不下去,我便往北走,去苏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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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今朝有酒今朝醉

刘海庆从手下马仔口中得知味亭厝突然来了一位小摊贩,那一手小龙虾让人赞不绝口。他是个聪明人,眼珠子一通转悠后就想从那小摊贩身上下手,粗略调查,原来那小摊贩是个贫苦人家,孑身一人。

刘海庆恨不得高呼一句“天助我也!”,对于穷苦且毫无势力的人,他有一百种理由去征服,可威胁其说是收缴保护费,这样也能获得源源不断的钱财。

也可打着合资的幌子,实际上自己不投入一文钱,等到收钱的时候自己就稍微善良一点吧,毕竟小摊贩也不容易,自己拿七成就好了!

这一切的设想很是美好,可当刘海庆轻飘飘问出“叫什么名儿啊”后,所有的现实都与他设想相悖而行,对面看似书生,但身手却堪比高级保镖。

“叔叔,亲叔叔,你要帮侄儿报仇啊……”

刘海庆是个实力演技派,带着哭腔惟妙惟肖讲述着才过去没多久的事,把余文渲染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他这功底若是拉出去哭丧,最多只需一分钟就能挤出一大堆眼泪来。

刘浩便是刘海庆的叔叔,也就是泗阳帮三当家,他眉毛一横,怒火中生,竟然有人不长眼睛竟然动我亲侄子的手,让他更加愤怒的是,打人之人竟然是一介小摊贩,这种劣等人在他心目中只是比马儿这些畜生稍稍高出了一些罢了。

“既然如此不开眼,那便杀了吧!”

在听到刘浩这淡淡的一句“那便杀了吧”,刘海庆胸中所有的屈辱都消散了,抿了抿嘴狠声附和:“此人必须杀了!”

“大鸟你带三个兄弟去做了那小摊贩,记住……干净利落一些,别被人抓了把柄。”

刘浩口中的大鸟人如其名,鹰钩鼻,一双眼睛如同鹰隼一般锋利,有两米以上的身高,若是双手挥动着羽毛,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大鸟了。

大鸟是刘浩最得力助手,没有之一,据说其很少出手,但是一旦出手,罕尝失败。

刘海庆笑眯眯迎了过来,“大鸟伯伯,有你出马,那小子必死无疑!”

大鸟阴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轻蔑,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点了点头表示认同刘海庆的说法,内心没说的是――杀鸡焉用牛刀?

“大鸟伯伯,我这就去张罗了,你且休息先,晚上我差人来叫你喝酒去。”

感情刘海庆这是要先设宴再去找余文。大鸟嫌麻烦,一挥蒲扇一般的大手说道:“公子何必如此麻烦,现在便带我去见那小鬼。”

“我还未查清他家的住址……”

原来准备工作都还没做好,大鸟也不在意,“好,晚上你来叫我。”

刘海庆哼着小调便出了叔叔家,他脑子里满是余文悲苦的面容,跪地求饶。

“丫的,跟我斗,我让你知道‘死’字怎么写!”

泗阳帮拥有人数众多,有近两千人,这群人中除了刘海庆等一些人属于特例外,其他人基本上都有着分内的工作,比如青城码头上,就有不少泗阳帮的弟兄在内工作。

泗阳帮这个名字虽然像是黑社会的帮派,其实可以理解为是一个盈利组织,或者说是一个雇佣了不少打手的大集团公司。

余文推车回家,担心身后有人跟踪自己,于是七拐八拐,花费了不少时间才来到城外的破屋里,一进院里便闭上了门窗,清点起今天的收获来。

总共收获铜钱有三贯之多,除去买虾和买辅料的钱财,差不多盈利接近三贯钱,也就是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虽然不多,可要知道自己这一辆小摊车的成本才多少啊,加上桌椅以及餐具,也就将近十两银子的样子。

“乖乖……果然是暴利啊!最多只需要四天你就可以收回成本了!”

突然冒出一个声音让余文一脸不忿,如同自己的秘密被窥视了一般,但他却无可奈何,这老头如同金庸小说里的洪七公,像个乞丐偏偏又实力莫测,像个幽灵一般,来去悄无声息。

“大爷,您能不能进来前先敲门?”

余文抱怨了一句,抱怨归抱怨,余文心情并不赖,今天可是开张大顺,于是抓了一把铜钱出来,打算去买一坛好酒,犒劳犒劳自己。

老头吹胡子瞪眼,不过看到余文抓钱的举动,顿时眉笑颜开,“白干喝多了太割喉咙了,今天就换个口味吧?换个顺溜一些的。”

“我这就去裕丰楼里取他们最好的女儿红!”余文换了身破衣服便走出了院门打酒去了,心里却腹诽老头起来。

老头躺在木椅上,左手食指不断敲打着,闭着眼睛嘴上念念有词:“不错,有做大事的风范,才赚了三贯铜钱,就能取出一贯去买好酒……只是警惕心太低了,若不是我从中打昏了几个跟踪者,这家也就暴露了……”

跟踪者的身份比较复杂,其中自然有刘海庆的爪牙,当然大部分是与刘海庆没有关系的人。这一点余文有所察觉,要不然他也不会七拐八拐,带着这群人绕圈子了。

裕丰楼不算远,走路快一些,如余文只花费了一刻钟就到了。映入眼前的并不是什么一幢大楼,只不过是一间小小的铺子而已,一杆黄旗在铺前迎风摇曳,其上三个字“裕丰楼”有些发白了,许是风吹日晒久了。

铺子里还算整洁,稀稀落落摆了十张桌子,柜台上一个戴着小檐帽的干瘦中年人正在本子上写着什么。

余文平时买酒不走这么多路,普通的白干哪里都可以买,不必多走这些路。但是上好的女儿红就不同了,城外唯有裕丰楼的牌子最正宗,他这是冲着品牌来的。

“一斤牛肉,一碟花生米,再来半斤女儿红。”余文挑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很快就有肩上搭了一块毛巾的小厮前来。

“客官,还要其他的吗?”

“要,再给我封好一坛女儿红!就这些了。”

“好嘞!客官您稍等。”

余文也曾看过《水浒》,里面的英雄喝酒吃肉都是一拍桌子高喊一声“小儿,切二斤熟牛肉,一斤白酒”,想想自己食量未必有这么大,先喊了一斤牛肉,不够的话再叫好了,若是叫了两斤到时候吃不完,脸就丢大了。

由于这个点儿并不是吃饭的时间,店铺内寥寥几人,余文选的位置极佳,举目望去,乡间的风光一览无遗。

草坪绿油油,不远的地方就是一片树林,路上没有水泥和柏油,落叶和着泥土散发着昂扬的生机,这是现代都市里不曾看到的风景。

来这儿都几个月了,还没好好看看风景呢!余文兴致顿起,抿了一口酒,挥手间,诗句从嘴里蹦了出来。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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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见犹怜

“好一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我就喜欢这股子洒脱的气势,敢问公子名讳?这似乎是下阕,上阕呢?”

脆生生的声音响起,吴侬软语将余文骨头都听酥了,不过当余文转头看向说话之人时,红光满面顿时化成了猪肝色,险些一口吐出来。

这一声若黄鹂,怎么会是个男子?余文本想着礼貌回答,并将上阕也一并说出来,可做这一切的前提是说话之人是个美女。

既然是个男人,那便算了!余文转过了头,丢了一颗花生米至口中,懒懒说道:“鄙人无名无姓,至于此诗下阕我也只是因为方才饮酒巧得之,上阕还没思绪。”

对于余文的冷淡回应,年轻公子并不生气,反而来到了余文的座位旁,一拱手:“小生陆天蓝,方才听公子一言‘偶得之’才明白,原来此诗乃是公子所作,好诗词自然是灵感所致,若是强求反而不美。还请公子原谅小生求上阕心切,实在是因为下阕端是妙极!”

原来是冲着诗词来的,陆朝文人地位甚高,尤其是才子更是备受推崇,民间里经常能听到诸如“某某才子今日为伊人赋诗吟词一首……”这些声音,全民爱才可见一斑。

这诗本是晚唐诗人罗隐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而这个时代可没罗隐,于是被人误会为余文自创。余文自然不介意给自己脸上贴金,反正我没亲口说这是本人写的。

“胡乱吟出来的,当不得真!”余文嘴上如是说道,示人于一副谦虚态度,心里却冷哼了两声,你叫我说上阕,哥哥我偏就不说。

可有个跟班不愿意了,语气稍稍有些冲,似乎不满余文这一副冷淡的样子。

“嘿,我们公子问你姓名呢?”

“对公子不得无礼!”陆天蓝轻声呵斥了一句。

余文心中不悦,这跟班的马仔脾气倒是不小,主子和颜悦色的,他倒是要发威了一般。可当余文抬头时,心中的怒气顷刻间消散。

刚才太远,只看出一个公子哥的大概,现在靠的近了便看得清晰了。

那自称陆天蓝的青年,肩膀很小,腰部如蛇,一身儒袍过于宽大并不如何合身,鹅蛋脸,眉毛很淡,端是俊俏过头了,最让人啧啧称奇的是此人面部肌肤似玉,可知再保养有方的男儿脸上也难以这般洁净,都快能当镜子用了!

以前的余文总是喜欢调侃自己一句貌若潘安,可今儿见了陆天蓝,顿时有些自惭形秽,至少在相貌上是万万比不上。心中思忖,以后文明社会里的“貌若潘安”恐怕要变成“貌若天蓝”了!

这公子也太俊了吧!不对……余文注意到此人的手,再低头朝着对方鞋子看去,恍然大悟!

“这手太小,脚也太小!还有,胸部也微微隆起……我说呢?原来是女扮男装出来耍的!”余文心中嘿嘿笑起,再一看陆天蓝身边的跟班,那撅起的小嘴,凤目幽怨,皮肤虽然不如陆天蓝,但也细致白净远超常人。

原来这是个丫鬟啊!

“哦……鄙人余文,在青城里经营一些小生意。”

自打知道这两人是小姐丫鬟的组合后,余文的态度有了鲜明的转变,说话也温柔起来,脸上也有了笑容,双眼一眨也不眨盯着陆天蓝的俏脸,丝毫没有移开的意思。

“原来是余兄,久仰久仰!余兄所念的诗可有诗名?不知上阕余兄可曾想好?”

余文心里头是否有上阕呢?陆天蓝也不清楚,但是听到这样一首好诗,言辞绝妙且正是符合了自己的心情,遗憾的是失了上阕,难免让人心中如被猫挠一般。

所以陆天蓝不想放弃,执拗地再次问起余文这诗的上阕来。

女人就是女人啊,好奇害死猫啊!余文在内心评价了陆天蓝一番,“遇到哥哥我,也不知说是你的幸运还是厄运?不管怎么说,定是我余文的幸运!”

陆天蓝见余文不回答,这倒也罢了,偏偏又带着那无法捉摸的笑容看着自己,这笑容……似乎有些猥亵!

“公子……你?”

“咳咳……这个诗名自然是有的,乃叫做【自遣】,至于上阕……我一时想不起来,来日填上了我再告知你。”余文见陆天蓝脸上泛出两朵红霞,不好意思干咳了两声,暗叹自己是有些孟浪了,看自己媳妇儿也不用这般入神吧,以后机会多得是。

至于说来日填上上阕再告知,是给自己以后接近陆天蓝一个机会,要让陆天蓝心里惦记着。

旁边的小丫鬟抓紧了陆天蓝的手,一脸不善看着余文,她倒是个听话的丫鬟,被小姐喝斥后并没有言语警告余文。

陆天蓝秀眉微戚,这一副态势姑娘味十足,惹人怜爱,余文的目光不自觉又移不开了。心里头又在嘀咕着我见犹怜啊!

“自遣……自遣,正是自遣,自我款遣!世间纷扰,难免会有烦恼和挫折,当学习余兄这种豁达的心态!受教了……不知余兄是因何而有此感概?能否分享?若是麻烦事,没准我也能帮衬一二。”

面对陆天蓝的热心,余文心头一热,心里头默念还是媳妇儿疼惜自己啊!可关于这首诗的创作背景,自然与他无关,乃是罗隐不满当时社会黑暗所作。于是只能打个哈哈。

“谢过陆公子了,余某人哪有什么烦恼,不过是喝两几口女儿红,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了,念了一句没有头的下阕,倒是让陆公子见笑了。”

陆朝人重儒学,多谦逊,于是便会出现有些大家之人自评都将自己贬低得一无是处,如同此刻的余文一样。

明明才华横溢,非要说自己“为赋新词强说愁”,什么……为赋新词强说愁,余文随口的一句话再度让陆天蓝陷入沉思中,似乎正在咀嚼着美味精神食物。

“我何尝不是如此?写一首诗填一首词时常绞尽脑汁,硬是要描绘出一幅苦愁的意境!”

陆天蓝虽然轻声呢喃,但是余文却听得清晰,一拍脑门,暗叹一声遭了,这一句“为赋新词强说愁”乃出自于苏轼之手,陆朝人自然没听过了。

“看来以后不能随便引用古人的话了,不然可能会引来多余的麻烦!”

就如“胸有成竹”,这个典故来自于北宋画家文同,此刻余文若是说出来,在陆朝自然不会有人知道这是自信满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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