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首辅赖上我》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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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元华九年冬,云京城在大雪纷飞中迎来新君的继位大典,福泽万里,普天同庆。

大典过后,年轻的君王未等得脱下龙袍,便讨好的将所谓的“余党”尽数交到两朝元老肖故手中,要肖故早早回家,还意味深长的叮嘱,只求首辅大人尽兴,务必不要手下留情。

素来不近人情的首辅大人没什么表情的应下,却在回府看到呜呜泱泱跪满一地的年轻男子时,面色陡然下沉。

装模作样立在一边的管家肖云看看窗,又看看地,再看一眼他家主子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阴郁劲儿,眉毛一抖,鼓足了勇气才敢小声嘀咕,“爷,他们说,这都是姑苏来的。”

不仅他们,整个云京的百姓都说,首辅大人不缺钱不缺势,只缺个姑苏的儿郎似旧人……

依照首辅大人暴戾脾气,本该是将嚼舌根的人都大卸八块,连皮带肉扔出去喂狗的。

可是九年了,距离上次的新君继位,已经整整九年了,首辅大人任由外面传得天花乱坠,丝毫没有追究的意思。

是的,那位,上次新君继位时被新皇赐死、尸骨无存的那位,就是冰山主子念念不忘的旧人。

肖云不止一次的想,假设那位的尸骨被寻到,他家这位祖宗会不会稍微染上那么一点烟火气儿……

刚过而立的首辅大人不知肖云心中遗憾,凤眼一眯,俊朗的眉眼间俱是不耐,接了婢子手中的茶盏,吹一口茶叶子,抿唇轻啜。

青色长衫从人群中掠过,衣角带香,凌厉如刀。

烛火摇曳间,满室寂静。

肖云不怕死的跟上,几乎是豁出性命的冲他家主子耳语,“爷,反正是背了断袖的名,不如将之坐实。反正个个好颜色,挑一个罢?”

此话一出,长身玉立的首辅大人更是浑身戾气,满眼杀意喷薄而出,随即启唇,问,“挑你如何?”

肖云面皮抖抖,忙不迭跪下,一巴掌拍在嘴唇上,连说知错。

首辅大人鼻子里哼了一声,冷然道,“一个不留!”

人群中有谁不怕死的呼了一句,“且慢!”

首辅大人手一抖,竟是慌慌张张的朝着声音源头看过去,目光在角落某处定格,久久不移,连带着眸子都沾染了些许柔情。

肖云解意,忙叫那人近前。

却是个十六七岁的男子,着胭脂色长衫,腰白玉环,因垂着头,看不清面目。

近前了,依旧弯曲着脊背,双手伏地,颤巍巍的唤了一声,“大人。”

伏小做低,唯独那声音显得张扬。

首辅大人愣了一瞬,蓦地笑出声,眸子里的柔情悉数褪去,不过刹那,又恢复了凌厉。

念着那几分熟识的声音,到底没有赶尽杀绝,右手轻抬,肃然说滚。

待肖云将人安置妥当回来,便见他家主子坐在廊檐下的躺椅上,一手握酒壶,一手执丹青,口中咿咿呀呀,正哼着小曲儿。

唱的是,“十五六岁窈窕娘,背人灯下卸红妆,春风吹入芙蓉帐,一枝梨花压海棠……”

肖云半真半假的问,“爷,作甚叫一枝梨花压海棠?”

首辅大人嗤嗤的笑,冷厉的眉眼中难得有了几分真实的笑意,只是笑着笑着,终于化为一声喟叹。

摸摸棱角分明的脸,兀自调笑,“我如今三十有二,可不是老了。”

肖云想说,哪里老了,还不是当初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触及丹青中十六七岁的少年,悻悻的抿紧嘴唇。

那人身处闹市,一身红色长衫,骑着高头大马,手握赭色长鞭,嚣张又跋扈。眉清目秀,写尽风流,态度恣意,十足张扬。

偏就是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三天两头闯祸闹事的主儿,非要与他的主子为敌,处处给他家主子找不快,搅局添堵不说,还害得他家主子沦为“断袖”,在大好的日子里守了整整九年的寡!

若是那人还活着,他非得给他一顿好打!

若那人还活着!

若还活着,就好了……

这厢,首辅大人畅饮半壶冷酒,看着庭院中一尺深的积雪,喟然长叹,“早知早也是断袖,晚也是断袖,我在意那等虚名作甚,还不如一开始就将你就地正法。我这性子,宁可错爱,绝不放过,平生折在你手里,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初初,你真是我的冤家。”

此时,千里之外的一处宅子里,一主一仆坐在亭子里面面相觑。

丫鬟甜儿小声嘟囔,“新君继位,关他何事?一大早出门,现在还不回来,首辅都没他忙……”

许是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甜儿慌忙止住话头,不安的看了一眼对面眉眼如画的女子。

女子轻笑,“提就提了,他是谁?又不关我的事。”

其实,哪里能不关事。

两人斗智斗勇有目共睹,天下人都晓得姑苏的那个一败涂地。

人家成了首辅大人,两朝的元老,指点江山,别提多风光。她呢,倾尽全部家当换了条命,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儿窝窝囊囊消磨着日子。

若不是那人将她女子的身份戳出去,她还能转圜一二,何至于授人以柄,被逼迫得毫无还手之力?

她便说,那人精明能干,怎会不知她是女子,果然,不过是耐着性子同她游戏一场,看尽她笑话罢了。

甜儿见她家主子说着没事儿,脸色越发难看,话锋一转,“他不回来就算了,别等他了。”

殊不知,这个话题,更令女子头疼。

这个他,是她的青梅竹马,亦是她的夫君。

想当年,她在大婚前夕撂挑子,本意是再过两年闲云野鹤的日子,谁成想一去云京就遇到了肖故那个冤家。

后来,争来争去,纠缠不休,性命无虞,家财散尽。

他一路跟着她来了这偏僻之地,在她举步维艰之际再一次下聘,风风光光迎她进门。

他心中有气,所以冷落她两年才上门提亲,又耗费两年才将她娶进家门。之后这五年,他不理她,不碰她,但除却困着她,冷落她,他也没做什么。

护她周全的是他,保他安宁的也是他,事到如今,她还求什么?

莫非,要像那人一样,她“死了”都不放过,非要以断袖之名折辱她吗?

想到那人寒意千层的眉眼,她忍不住闭了闭眼睛。

也只有愚蠢如她才会把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饿狼看做一只柔弱好欺的绵羊,她自以为聪明的戏弄调戏,到头来落得个自由都没有的下场。

若是岁月可回溯,她发誓,绝不与他为敌……

她要在初次见面的时候就一鞭子抽死他,她想,她一定一定要狠狠地,一鞭子就抽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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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七娘

立春刚过,院子角落中的那棵柳树已然萌了新芽,鹅黄色的嫩芽柔弱,藏于浓重的夜色当中。

长嫂周氏关了窗户,待回过身,便见不甚规矩跪坐在床上的乐初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三千青丝拂过脸颊,越发衬托得巴掌大的脸儿雪白。

周氏赶紧走过去,拽过一床花褥子,将那人儿捂了个严严实实。

看着随风晃动的烛火,不由得头疼,“小祖宗,你哪怕是躺在床上睡个昏天黑地都好,非得要跑出去同人耍什么长鞭,这初春的天儿那么冷,若真是受寒,如何了得?”

再怎么恼,却也是拿了怀中的人无法。

人人都晓得,姑苏墨家十七子,有的喜文,有的好武,都是谈吐不凡的谦谦君子,唯独这十七,看着弱不禁风,折腾起来能将人折腾得去了半条命。

今日逛青楼,明日喝花酒,赶上路见不平出风头的时候,恨不能拆了姑苏城楼。

不贪财,却十分好色,见着模样周正的姑娘便走不动步,想方设法想拐了往家里带,彻彻底底是个混世魔王小王八。

殊不知,这十七郎,其实是十七娘。

老夫人生十七时,年岁大了,身体也不好,故而墨隐小娘子方生下来就是个病胎,为了能把皱皱巴巴的小十七养活,是将人当成男儿来养的,吃穿用度不说,玩儿的学的也全是男子喜好的。大事小事,全都由着本人做主。

晃眼十多年过去了,老父亲老母亲驾鹤西去,众多哥哥们陆续成家,那么多位嫂嫂进门,莫不是争着抢着疼那唯一的小姑子。

故而,本就众星拱月的小十七地位更上一层楼,嘚嘚瑟瑟,即便在姑苏城横着走也无人敢说句什么。

都知道的,姑苏墨家富可敌国,能同墨家结亲的人家也都不是好惹的,强强联手的好处就是,不论乐初捅出多大的篓子,都有人给她善后……

周氏却是恨家中给了乐初这样的底气,虽说乐初本性纯良,甚至还有一股子江湖大侠的豪爽,小打小闹也闯不了弥天大祸,但女子终归是女子,及笄了,都在商议亲事了,不能再惹是生非了!

否则,世人还真以为墨家嫁过去的是个俏儿郎。

毫无自知之明的某人一拍胸口,无所谓道,“受寒有什么了不得的,大嫂,您可是没见,我将齐六郎抽得皮开肉绽!”

“你说什?”周氏一口气没喘上,一双美目都翻了白。

乐初吓得一跳,赶紧揭了身上的褥子,巴巴的给周氏顺气儿。

一面宽慰,“嫂子莫急,我没将人打死,还给他留了口气儿的。”

“你简直胡闹!”周氏杏目一瞪,少有的厉色,“六郎是你夫君,婚期在即,你怎敢将人打伤?小祖宗,你有点儿心好不好,即将为人妇的大姑娘了,莫要再行这样没规矩的事。”

乐初舔舔嘴角,没敢吱声,严格说起来,这还真不是打人一顿的问题。

她是想等到成亲那日,寻了只老母鸡送去同齐六郎拜堂,然后携了银票细软溜之大吉的。

没想到,齐六郎跟未卜先知似的,一早儿的就来找她说了,总而言之一句话,她想逃婚,不是不可,只要打得过他,他愿意放她走。

这不是“重赏”之下有勇夫,她一时激动,下手就没了度。

要说齐六郎也太弱了些,好歹是有心思当武状元的人,号称打遍姑苏无敌手,在她的鞭子下,半分硬气都没有。

打还不了手,骂还不了口,可怜见的,弱得让她都狠不下心肠就这么一走了之。

于是,她就和齐六郎做了约定,亲事么,不管想什么法子,齐六郎负责搞定,她呢,等她将她的事情办妥,她就心甘情愿嫁到齐家去,从此收敛本性,只管相夫教子。

“你呀!”周氏愤愤的戳了戳乐初的额头,嗔怪道,“不省心!”

乐初嘤嘤的哼哼两声,身子直往周氏怀里拱,笑嘻嘻的问,“嫂嫂,要不今儿晚上我翻你的牌子,你同我睡?”

周氏笑着啐了一声,“你说你喜欢清净,不让人打扰,你那些哥哥嫂嫂们眼巴巴等着我去回消息,我哪儿有空同你胡闹。小东西,你大哥可说了,你再胡闹,仔细他剥了你的皮!你打了六郎,我们势必要去探探,你好好睡觉,不准再惹事。”

乐初小鸡啄米一样,只顾着点头。等周氏一走,立马翻身下床,三五下换上一身胭脂色的长衫。

玉冠束发,腰挂长鞭,浑身上下都是恣意江湖劲儿,单是这么看,除非是知情的,否则,任是天王老子也看不出来这是个女子。

趁着哥哥嫂嫂们去探望那位准妹夫的空闲,乐初翻墙出了后门。

后门处,一人两马。

甜儿等了一会儿了,一见着乐初,赶紧迎上去为乐初裹了件大氅,略显惴惴的问,“真要跑?”

“跑,当然要跑!”乐初翻身上马,催促道,“甜儿,你动作快些,要是被我大哥晓得,我俩不死也得脱层皮!跑都跑了,趁早。”

甜儿有些踌躇,“姑娘……”

乐初一下子怒了,“甜儿,爱去不去,你可别坏了规矩!”

乐初生平忌讳的两件事,一是乐初二字。这是及笄那日,十六个哥哥合计出来的小字,希望乐初快快乐乐,一同最初,她可宝贝,除却自己,谁都不让提,就连哥哥嫂嫂,也只能在家中喊她初初。

二么,就是这称呼,她刚会说话时就下了命令,要么喊小爷,要么喊主子,谁敢称呼姑娘,嘴都给打烂。

甜儿是家奴,和乐初一块儿长大的,自是清楚乐初的脾气,知道乐初动怒,巴巴的赔礼道歉。

乐初的气来得快也去得快,看见甜儿泪眼朦胧的样儿,什么火都没了。

于是,一主一仆相视一笑,并驾齐驱朝着姑苏城门的方向去。

甜儿问,“主子,打哪儿去?”

乐初咧嘴一笑,薄唇里清清楚楚的吐出来两个字,“云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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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伪君子

乐初是个闲不住的,要不是家中的哥哥嫂嫂们竭力反对,她早就奔着云京去了。

云京多繁华,比起传言,那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别说其他,单是沿途茶馆酒肆和道旁形形色色的小玩意儿,都透着精致。那是身处权势等级中被渲染出来的特有的排场,几乎张扬到极致。

当然,这样的寸土寸金的地方,也不似姑苏的闲适与散漫,即便是仇人,也没有撕破脸皮大骂的,而是笑眯眯的,将所有斗争心思都藏在暗处。看上去风平浪静,谁知道私底下是怎样的暗流涌动。

就譬如脂粉铺子里站着的两个妇人。

一个笑容满面的说,“姐姐喜欢的胭脂,饶是天底下只此一盒,妹妹也当双手奉上,姐姐知道的,不管从前今后,妹妹都一如既往。”

另一个亦是笑颊粲然,“怨不得所有人都说妹妹善解人意,可不是,一开口就将姐姐想说的话都说了去。只不过,妹妹看中的,不论什么,姐姐都会拱手相让。”

一人说得真诚,一人笑得真诚,要不是见惯了家中嫂嫂们为了一盒胭脂水粉“大打出手”,乐初都以为她们说的是真的。

她们口口声声说不要,有能耐说,倒是把搁在胭脂盒子上的手收回去啊。

乐初二话不说,直接伸手夺了两只柔夷下的精致盒子,冲一边汗如雨下的掌柜道,“多少银子?爷买了。”

四十多岁的汉子如释重负般的松了一口气,带着感激的开口,“小爷,纹银一百两……”

话没说完,乐初啪的扔了一百两银子在盒子边上。

这下,有人不乐意了。

妹妹横眉竖目的说,“放下!这是我看重的东西。”

乐初将盒子放在手里,随意掂了掂,笑呵呵道,“你拿了也是赠给你姐姐。你姐姐不接,对不住你的一片心,接了,心里又过意不去。你心心念念的是你姐姐,又怎舍得你貌美如花的姐姐担了这个名?还是说,你从一开始就是想着买给自己?不是我多嘴,这样有心思的女孩子,男人是不会喜欢的。”

不知哪句话说错,妇人原本就不好看的脸色登时白得吓人,一双眸子凌厉得犹如千万支箭,恨不能当即穿了她的心。

乐初轻笑一声,又往盒子上扔了十两银子,对汉子道,“没点眼力见儿,瞧瞧两位夫人说得口干舌燥的,还不泡了茶伺候着。”

说罢,也不管几人是什么反应,转了身便要走。

“放肆!”妹妹怒不可遏,张臂挡了乐初的去路,冷笑着问,“哪里来的乡野小子,敢在我跟前造次!”

乐初彻底乐了。

是,她行事率性,可也不是不懂规矩的,那门匾上端端写着钱货两讫,先给先得,她付了银子才拿的东西,为了聊表歉意,还请她们喝茶,这么周到懂礼,怎么就造次了?

如玉的脸庞凑近妇人几分,将妇人眸子里的不甘看得越发清楚。心知妇人是将对姐姐的那些气撒在她的身上,也不恼,只是懒懒的一撇嘴,“长得丑没关系,咄咄逼人就不对了。”

“放肆!”妇人气得跳脚,扬起巴掌就要往乐初脸上甩。

乐初微微眯了眯眼睛,神色不变的站直身子,一手握着胭脂盒子,一手却是摸向了腰上别着的长鞭。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管她天王老子,先教训了再说。

“荒唐!还不知错!”

一声呵斥,却是姐姐将妹妹扬起的手劈下,娇嗔的瞪着妹妹。

乐初瞧得仔细,姐姐看似生气,但清澈的眸子里一点儿怒气也没有,一点点都没有。

倒是扭头看向她时,那满满的歉意来得真。

看穿着打扮,应当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竟是屈尊给她行了一礼,客客气气道,“妹妹行事乖张,不懂规矩,公子大人有大量,还望莫怪。”

这话乐初爱听,何况是这样一个水嫩嫩娇滴滴的美人儿口里出来的。

乐初的气本就来的快去的也快,有美人姐姐这么一哄,那点子小事情早就给抛到了九霄云外,当时就不生气了。

颇是无所谓的摆摆手,哼哼着出去了脂粉铺子。

旁的没关系,胭脂到手了就好。

要不然,甜儿那丫头一哭二闹三上吊,眼泪珠子都能淹死她。

她就想不通了,这胭脂水粉有什么好的,值得她们一个个得挤破了脑袋去抢?

乐初三分不解,七分疑惑,十分忍不住,就将胭脂盒子打开了,她也想见识见识,花了她整整一百两银子的天价胭脂长什么样。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呼啸而过。

乐初可惨,眼巴巴的期望着,哪知还没看清楚胭脂的模样,盒子就灌满了水。

倒霉的还有她的长衫。

她心爱的胭脂色的长衫!大嫂亲手给她缝制的,连大哥都没有的,她平日里都舍不得穿的长衫,就这么被溅了星星点点的泥巴和雨水!

乐初快被气死了,一跃跃上她的小棕马,飞奔着追赶前面那辆赶着投胎的马车。

马车行得快,初初停下来的时候,两匹马嘶鸣着扬起蹄子,那阵势吓坏许多人。

“何事?”

马车中传来肃然一声,如泉水叮咚,叫人心旷神怡,又似是沾染了亘古的寒意,容不得人靠近。

这样的人,明里温润如玉,实际肯定贯会震慑。

乐初眉毛一挑,暗骂自己什么运气,一出门就撞上这样一个伪君子。

她打量了一眼,马车很别致,四周都是玉兰花的雕刻纹饰,隐隐带着檀木的香味儿,翘起的四角各挂了一条湖蓝色的锦缎,上头用银线绣了肖字。

这样的张扬,必不是一般人家,放眼云京,能如此排场的,也不过肖国公府一家。

肖国公府么,素来得圣上眷顾,如今正是如日中天,其中厉害,不言而喻。

要不是如此,想必也不会驾着马车招摇过市。

可巧,十六年来,但凡招惹她的,就没有她不敢招惹回去的!

这会儿功夫,驾车那个眉清目秀的男子下去马车,对着马车里面的拱手一拜,正欲开口,乐初已经微微俯身,朝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帘幔一鞭子甩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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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赔一个意中人

因隔着一段距离,只是鞭尾扫过,却也是将好端端的帘幔一分为二,连着里面的竹帘和竹帘里面的紫纱都落下半截。

乐初得意洋洋的一眼看过去,不过一眼,彻底傻了。

她以为,里面的人要么横眉竖目,要么凶神恶煞,不管哪种,必然是个年轻体壮,能与她一较高下的,不曾想,会是个面色惨白的病秧子。

此刻,那病秧子坐在不知垫了多少层的软垫上,或许是因为马车骤然停下没防备,又或许是被吓到了,身上披着的象牙白的大氅歪了,手中的汤婆子也滚落脚边,纤细的十指胡乱的交缠在一块儿,指尖泛着病态的白,一双大眼睛直直盯着她,满是氤氲。

不知怎地,乐初一下子想到了后院圈中待宰的小绵羊,甚至于,她觉得这个病秧子的眼神比小绵羊还要温驯可怜,眼巴巴的看着她时,她的心都快软成一滩春水。

她生平第一次怀疑自己的举止是不是太过粗鲁,毕竟,对方只是个弱不禁风的男子。

她兀自思忖,也许……自己应当温柔点?

美色当前,她暂时将伪君子的猜测放到了一旁。

那只小绵羊胡乱的理了一下乱了的发髻,丝毫不掩饰对她的忌惮,还怯生生的问她,“兄……兄台……不知有何指教?”

哟呵,怕得都结巴了?

乐初的嚣张登时收敛了大半,心里头早没了怒火,却也不愿意被人看出来柔软,她冷哼一声,直接将毁了的胭脂盒子砸到小绵羊面前。

冷冷道,“看你做的好事!”

修长的手指捡起盒子,几乎是同时,好看的脸刷的苍白。

“好好的胭脂毁成这样,可如何是好!”小绵羊啊呀呀的呼了一声,紧接着,无奈又无助道,“兄台是买来送意中人的吧,这下可是全毁了,怎么办,莫不是要赔兄台一个意中人?”

乐初听着这话不大对。

道歉就道歉,赔胭脂就赔胭脂,没事儿扯什么意中人。

且,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她似乎看到了小绵羊唇边漾开的笑意,浅浅的一抹,淡得很,又很是意味深长。

等她定睛望去,入目的又是一张因为闯祸而欲哭无泪的无辜的脸。

小绵羊摊手说,“可惜家中无美人,纵使有心也无力。”

抬手,唤了驾车那男子,“肖云,将这帖子赠与公子。日后,公子可凭这帖子提出一个要求,上刀山下火海,怀时自当竭尽全力为公子达成。”

除却第一句,其余的话都是对乐初说的。

乐初听周遭一片抽气声,不由皱眉。

眼睁睁看着她被泥水见了一身他们不抽气,她湿哒哒的跑过来拦下马车他们不抽气,不就给她一份赔礼的东西,至于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么?

莫非,那大红的帖子其实是金子做的,而他们刚好没见过金子?

打开来看,不过就是张纸。乐初翻来覆去的看过,上头什么内容没有,只在帖子一角落下“肖怀时”三个字。

收放自如,字迹遒劲,笔锋这般的利,倒是不像出自病秧子之手。

饶是不懂字,不懂品字,乐初也晓得这字写得不错,懂了其一,没懂其二。

这东西有什么用?

“一张破纸加上三个字就能抵得过我一百两银子买来的胭脂?”

搞了半天,她抢来的胭脂这样不值钱?

肖云嘴角抽抽,看得出来不高兴,想想自家主子的脸色,到底还是恭恭敬敬的应声,“能抵。”

“那我的长衫怎么办?”乐初长鞭对折,指着衣摆上的泥点子,一语致死,“姑苏墨家衣坊买的,价值千金,这也一并抵了?”

“咳咳。”小绵羊虚弱的咳嗽两声,示意肖云上前去搀扶他下了马车,虚虚的站定后,一步一步向着乐初走去。

一步一步,走得非常严肃,踏得无比沉重,仿佛在往人心尖上踩,乐初不由得屏住呼吸。

小绵羊走近,率先松开肖云的手,对着乐初客客气气一拜,语气认真,“在下肖故,肖十七,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乐初恍然大悟。

原来是他啊!

她在姑苏没少听人提起肖国公府的肖十七。一半感慨这位生在福窝窝里的十七公子生来带病,一辈子在药罐子里泡着,是个没福气的命,一半感慨这位十七公子被退掉的两门亲。

据说,嫡出的十七公子有个青梅竹马的心上人,两人感情还不错,私下交心的事情不是没做过,后来啊,十七公子的病越发严重,时常都会缠绵病榻,那位小青梅被吓到了,未等到及笄就央求着家里人将亲事退了。

可对方是堂堂国公府,轻易就被人退了亲,那么大的面子往哪儿搁?

于是,小青梅家里一面退了亲事,一面又许下另一门亲事,便是将小青梅的嫡亲妹妹许给肖故,幻想两家再续前缘,哪知有的事就是那么巧,依旧是未等到及笄,妹妹又是哭又是闹的,终于还是将亲事退了。

一来二去,姐妹两个都落了高枝,皆是找了人人眼红的如意郎君,唯独这十七公子,成了二十一岁的孤家老男人,无枝可依,也无人问津……

据说,从那以后,无论谁想保媒,十七公子是打死也不肯了。

这么一想,有些可怜,又有些可笑。

“兄台?”

修长的手指在眼前挥了挥,惊得乐初回神。

不得不说,这位天生命不好的十七公子除了命不好,其他似乎都挺好。

病得只剩一口气了如何,人家生得是绝色的皮囊。

声音有气无力如何,听着就是格外的动人悦耳。

手指苍白无力如何,看上去就是赏心悦目。

整个人站在那儿,摇摇晃晃的如何,偏让人觉得仙风道骨,长身玉立……

乐初摸摸自己稍显得圆润的脸,遗憾自己怎么没有生得这样的好颜色。

“兄台,莫要生气了,你先接了帖子,就当是利息,待到以后,怀时赔你一个举世无双的意中人。”

看得出来,十七公子的脾气是真的好,儒雅得能将玩笑话都说得这么认真。

赔个意中人,他这病病殃殃的,赔得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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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那人

乐初是真没见过这样温润如玉的人,一时间玩心大发,眼睛珠子骨碌碌一转,一把将帖子甩回肖故怀中,笑着道,“我不要废纸,我要这个。”

赭色长鞭指向的可不就是肖故象牙白的大氅。

“大胆!”叫肖云的车夫忍无可忍的低吼一嗓子,伸手就要拔剑。

肖故抬手制止,苍白的手指当真将大氅解下。

复问,“兄台高姓大名?”

“高姓不敢当,及时行乐的乐,初心不改的初。”

乐初居高临下看着肖故,薄唇轻抿,抿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说话时将声音压得低低的,带着小孩子固有的狡黠。

她探过身去,一下子夺了肖故手中的大氅。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在大氅遮掩之下,指尖碰触,满手都是肖故指尖的凉意。

“有趣,有趣!”

乐初一连说了两个有趣,潇洒的将大氅披到身上,哈哈大笑着打马而去,肆无忌惮的笑声在空寂的集市中回荡许久。

她走得恣意,自是没看到身后那人深远悠长的目光,仿佛隔了数年,又仿佛隔了一世,沉醉其中,恍恍惚惚,分不清虚实。

久久的,贪恋着,舍不得收回。

“主子……”

肖云看一眼那抹逐渐消失在拐角处的象牙白的纤瘦背影,又看看他家莫名神游的主子,小声提醒,“同无尘大师约好的时辰快误了……”

肖故点头,却没有立即转身,而是等到彻底看不见乐初的背影才转身回去马车中。

轻轻揉了揉额头,淡然吩咐,“回府。”

回府?

肖云犹不敢相信。

每年雨水这天他们都是雷打不动的要去见无尘大师,今日紧赶慢赶出门,不就为了及时赴约?

要不是行得匆匆,也不至于毁了那人的胭脂盒子,就不会当众弄出这么多事!

总算解决了那个没眼力见儿的十分招人厌的麻烦,主子居然说不去了?

为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坏了规矩?

不好吧……

可肖云不敢说什么,纵使腹诽千千万,他一句也不敢出口。

他是真没见过他家冰山主子这个样。

眼中有喜色,看得出来心花怒放,仔细看去,又不是十足十的高兴。

要么冷淡,要么漠然,这样纠结的神色,他没见过。

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

旁人不知真假,他可是清楚得很。

他家主子虽一直装得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骨子里透出来的也是冷冽,同人说一句话都是恩赐,何尝以今日的温润面目示人,连千金难求的帖子都轻易相赠,关键还被人嫌弃了!

所有的不同寻常,都与那位着红袍的白面小生有关。

难道,真如他猜测的那样,他家主子好男风,一眼相中了那张万里挑一的好皮囊?

要说长相,唇红齿白的,倒也般配,就是那性子……又胡闹又张扬还不知分寸,分明就是一娇生惯养还没长大的孩子,那样的人儿要是和他家主子成了一对儿……别的不说,哪个在上?

再说了,断袖这样的癖好,两情相悦还好,要是一厢情愿,那就不好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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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不要也得要

察觉到肖云打量的目光,肖故状似平静的面颊蓦地坍塌出一方碎裂的情绪,问,“如何?”

肖云脖子一嗦,不敢耽搁,赶紧驾车往回赶。

肖故状似消气,修长的手指搁在膝盖上,颤抖难掩。

没有人知道,他是用了多少鲜血才换得的时光回溯,换得一切回到从头。

同样的相遇,同样的率性,他没有像上次那样冷眼相对,她也不曾像从前那般称呼他为没人要的老男人。

没有剑拔弩张,没有声嘶力竭,这一次,他们很和平。

他小心翼翼的按照那人的性情来过,搏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开始。

可是,习惯将万事掌控在手中的他却一点儿都不确定,这一次,他们能否有不同的结局。

从前的他们针锋相对,从未有过片刻的温情,直到最后,都是鲜血淋漓,不死不休。

今生,纵使他承认这份感情,纵使他愿意与世俗为敌,与天下人为敌,可所有的敌意都是他的自以为!

前世,哪怕到死,他也只知自己爱得偏执,爱那人爱到了骨子里。

那人呢,同他斗了那么久,除却愤懑不平,除却不依不饶,到死都不曾表露过一分真心。

他始终记得那一年的雪,洋洋洒洒,散了漫天。

御书房里,新皇开口要留那人叙话,说是叙话,无非新账旧账一起算,他知道留下来意味着什么,那人也知道留下来意味着什么。

他不敢轻易离开,怕错过那人的任何向他求救服软的情绪,怕得连目光都不敢从那人脸上移开分毫,可是,从头到尾,由始至终!那人低垂着眉眼,余光都吝于给他!

他怒不可遏的拂袖而去,气为何是目空一切的自己先动心,喜欢的还是个掌控不住的劲敌,更气自己方方面面徘徊留意,换不得那人目光停留些许!

那时的他没有想到那会是他们的最后一面,他是真的没有想到不过一夜,他便再也再也找不到那人。

若知那一别便是后会无期,他做什么也不会踏出御书房一步。

之后的九年,他薄情,他决然,一如他想的坐上首辅的位置,轻而易举的享尽世人渴慕而不得的权势。然后,在权势中变得越发嚣张,越发绝情,再无人敢敌对他。

世人只知他惦记姑苏那个旧人,无人知道,高高在上的看似无欲无求的首辅大人在无数次的午夜梦回中将一个年轻男子压在身下。

一次又一次的,他亲吻着那人的眉眼,啃噬着那人的薄唇,用旁人不曾见过的温柔讨好着那人,诱哄着那人,他放低姿态,让自己卑微到尘埃里,不过是期盼着那人开口唤一声怀时,不过是期盼着那人说一句喜欢他!

他像个疯子似的,不知疲倦,不知满足,即便在梦中,也纠缠不休。

他求了成千上万次,费尽周折,想尽办法,但那么多年来,梦里的那人从不笑,从来都只是冷冰冰的看着他,用最为坦诚最是嫌弃的态度,缓慢又郑重的说一句恶心。

恶心。

就是那人给他的答复,唯一的,不变的。

梦境倒转,除却一颗心千疮百孔,也不过满室空寂。

他是真的怕了那样求而不得的日子,真的怕了。

他想,既然已经抉择,那么,那人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他步步为营也好,强取豪夺也好,自是要求得的。

他赔给那人的意中人,那人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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