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道人》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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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超级人类(书友群在简介)
地球。
2017年10月16日。
中海市的一个郊区的小山上。
一位身材瘦弱的青年背着背包走在蜿蜒的山间小道上,看他的目标,好像是要上到山顶。
现在是秋季,这会儿又是大清早,半山腰处的空气晨雾弥漫起来,李小道的一双运动鞋不多时沾满了黄泥。
这也说明,这条小路还是土路,有些难走。
按说在时代发展到了今天,应该鲜少见到土路了,何况还是上山的路。
土路是十分危险的,要是遇到下雨天气,很容易发生事故,何况这条路还窄的不行。
说到路这个问题,这里为何没有修路?却是要说到这座山的历史了。
这山顶在古代曾有一座著名的道观,名作玄机观,北宋时期更是名传四方,引得方圆数千里的百姓都来信奉香火。
不过岁月更迭之下,哪有长盛的庙宇之理。
这道观自然也不例外,在民国往后就开始没落了。
到了现在,山顶更是只剩下几件砖瓦房,还是十年前重修过的,平常又没有人无缘无故上去,只有两个人住在上面,自然不会给这里修路了。
现在这座山上虽然还有玄机观的名号,但却根本称不上不上道观。
那几座用砖头砌起来的砖瓦房,怎么能称的上是道观呢?
但唯有李小道的师傅,一直自顾将之称为道观。
上山的这个青年就是李小道。
他师父叫做李大峰,非常符合时代特色的一个名字,乍听起来有点像是农民,今年有五十六岁了。
他的师父的确是个道士,好像有哪个什么道牒为证。
这东西就好比道家传承的身份证,有了它才算是正统的道士。
但就算有这正牌道家身份证,这个道士也只会给红白喜事敲几下锣鼓,唱几句祭词,在新人合卺时候说几句吉祥话,别的技术活,就是一点不会了。
这红白喜事的活儿,按说是阴阳风水先生做的,道士也不管这些。
不过李大峰没什么本事活计,为了抚养李小道,生计所迫之下也就不管是什么活儿,能维持日子就行。
所以李小道内心还是很感激这个师父的。
要不是这个小老头,自己早在还小的时候,就被冻死在雪地里了。
虽然老头一直不愿意搬下山去这一点让他一直很郁闷,除了这点,老头各方面都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家长。
李小道顺着小路走了十来分钟,来到了半山腰处的石头上,然后手搭凉棚。
却见,此刻远处天际映入眼帘的是一轮红日,它就像是忽然一下子就从地平线上跳出来了。
远处的中海市在红日的光辉映照下,充满了朝气。
“叮叮!”
李小道的手机响了,他从裤兜里掏出来手机,是安卓版的。
尽管这些年苹果都成街机了,他还是买不起,毕竟他只是个学生,师父没什么收入,能考上大学还是因为他成绩稍好一点,老家这里的人全部都捐献了一点,才让他上了四年大学。
今天是他大学毕业后的第一次回家。
他手指点开屏幕,却见手机正中央显示着一行推送:
“震惊!!!美帝又现超能英雄,此次疑似电光人出现,这些非人类的出现,对普通人和地球来说究竟是好是坏,共和国始终没有出现异能人,是否意味着共和国……”
瞥了一眼,李小道就将手机装进兜里,嘴角扯了扯,苦笑道:“这世界还真是神奇啊。”
苦笑一声,就接着上路了。
像刚才那种新闻要是三个月前看到,他会瞠目结舌,但是现在就一点惊奇没有了。
因为……
已经习惯了啊!
这事要说到三个月前的一天。
那天,地球上出现了“雷神”,也是从那天开始,各种幻想之中的能力,居然被接二连三的被赋予在了普通人身上,然后就是各种只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神奇场面层出不穷。
比如,某个小偷获得了隐身的能力之后,竟然将巴黎的埃菲尔铁塔暂时隐身了三天,并且潜入了白宫,给美帝总统的桌子上留下了四个字母“fuck”,还有一个黑人大妈冰冻了一条河,一个厨师炒菜的时候,点燃了整个酒楼等等……
这些事的确在短暂几个月里面引爆了整个世界的新闻频道,一时间所有的娱乐明星都被这些人给比了下去。
发生了这种神奇的事,各大国家自然是第一时间准备控制这些人。
不过有些人的能力的确是神奇古怪,单凭普通人,或者一般的科技手段,根本就控制不了这些人。
但总算普通人凭借着科技和人数,在现在的社会地位上,还占据着优势。
但这种优势似乎持续不了多久,因为,每过一天,地球的各个角落都会出现新的超级人类。
现在已经是三个月过去了,每天如此。
按照这样的态势发展下去,终有一天,普通人的社会地位将会彻底的被这些超级人类所代替。
也有国家在意识到无法控制这些人之后,选择了与之沟通,互惠互利,让这些人给他们提供各种便利,反之提供给这些人以好处。
而这期间,令世界所有人奇怪的是,居然在共和国这个占据了地球七分之一的人口大国,没有一个超级人类的出现!
这一事情让天朝公民感到了崩溃,一个个在网上义愤填膺,都在控诉什么,直接骂上帝老娘的更是不在少数!
不过随着时间过去,不管共和国的群情多么激愤,仍然是没有超级人类的出现。
这不由让华人都感到了绝望!
其实,在全球范围内,也不止共和国如此,还有一些其他的国家没有超级人类的出现,只不过因为共和国占据的人口比重最多,是以最受其他国家的注意。
这些国家都没想到,居然这个全球第一人口大国,一个超级人类都没有诞生,真可谓让一些敌视共和国的国家几乎乐开了花。
三月时间以来,出现的超级人类最多的国家是美帝,其次是大和国,后面才是英法俄……
就像中国这个人口大国没有出现超级人类一样令人吃惊,大和国这个小岛国上的超级人类,居然仅仅次于美国。
三个月的时间是在太少,地球诸多国家还不足以完全辨别出这些超级人类出现的原因,以及,为何美国会出现这么多的超级人类……
这些事,每天在各大新闻,各大网站上面被人们吵得不休。
但,那些事始终是那些大人物要操心的事情,普通人就算在网上骂的昏天黑地,离开电脑,还是照样要吃饭,工作。
现在那所谓的冲突还没有真正的诞生,尽管普通人也或多或少的感到了一种危机意识,但毕竟在事情没有爆发之前,每天该如何过,还是得如何过。
李小道也因此原因,在大学毕业之后,直接回到了老家这里,现在外面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每个人都是人心惶惶,他也不打算在这种时间就出去找工作,索性直接回到老家,待上一段时间,看看外界这些的发展。
“或许,明天出现一个掌握了灭世能力的超级人类,地球都不存在了呢。”
李小道胡乱想着,在太阳升上地平线好半天后,他终于来到了山顶,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他居然没有喘口气,师父李大峰说这是一种练气法,打小让他锻炼,长年呼吸下来,能够提高人的肺活量。
这放在古代或许就是那什么传说中的练气术,但是现在也就是增加肺活量的科学呼吸法而已。
李小道来到了山顶,顺着熟悉的石板小路,走向那几间砖头瓦房。
然后,直接也没敲门就背着包走了进去,嘴里大声道:“师父,我回来了。”
一声过后,居然没人答应。
李小道皱皱眉头,摸了摸脑袋,疑惑道:“大清早的去哪了?”
他想先把东西放回屋子里。
然而,他推门而入之后,眼前的景象直接令他两只眼睛圆瞪,嘴巴恨不得能塞进一个馒头进去。
“师……师师师父。”
“你居然……会飞……你这是在……飞……”
他结结巴巴的吐出了这些话。
第二章 穿越
却见,屋子里面,一个双腿盘坐的短发老头,此刻居然身下有一团白气,将他托的离地一米多高,一呼吸,口鼻之间如同抽烟一样,有两道白雾在嘴巴鼻子里面进出。
李小道见到这匪夷所思的一幕,直接惊得将手中的背包掉在了地上。
这短发老头这时也睁开了眼睛,见到李小道之后,不慌不忙的在空中施展开了腿脚,然后缓缓地朝着他飘了过来,眼睛一瞪:
“大呼小叫什么,不就是回来了吗,为师又不是不知道你今天回来。”
李小道却不管那些,连忙上前几步,惊讶的看着师父脚底下的那一层白雾,呆呆的道:“这是……”
老头李大峰眉毛一扬,颇为得意的摸了摸下巴续起得来的的山羊胡须,道:“看见了吧,为师哪里骗过你,咱这玄机观传承下来的练气法真的可以让人修炼成的。”
说到这里,李大峰忽然想到了什么,登时眼睛又是一瞪:“你个小兔崽子,果然在学校的时候没有按照为师的话,每天用练气法修行,不然的话,怎么会奇怪为师的样子。”
李小道讪讪而笑,转过头去有些不好意思,然而,他现在最好奇的还是这练气术居然真的能够修炼,而且还能产生这么神奇的能力,这其中原因究竟是什么?
他转眼又想到了最近地球上的变化,于是当即猜测问道:“师父,您的成果是不是最近才开始的,难道因为最近地球上的变化?”
谁料,老头闻言却是一怒,骂道:“胡说,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一直是有用的,以前没练出来是咱自己这些后代不争气。”
说着,老头转念嘀咕了一句:
“不过,也的确是这几个月来才有的效果!”
听到那声细微的嘀咕,李小道就知道,果然是因为地球最近产生的变化。
这才让这几十年来普普通通的呼吸法,真的可以修炼出来了神奇的效果。
他此刻十分激动,师父修炼这个练气法起了效果,竟然能够飞起来,而且就是这几个月的事。
那么,他自然也是可以的,他又想到了外界的传言,此时暗笑:
“外面那些国家居然还说中国没有超级人类,我们自己就能修炼成超级人类,嘿嘿嘿。”
随后,李小道兴奋地抓住了师父李大峰的手臂:
“师父,快给我说说,你第一次产生这种变化是什么感觉,还有,现在师父你修炼到什么阶段了,以师父你的实力,比起外面那些超级人类如何,师父你能不能像那些古史野记里头说的那样,从丹田祭出一口飞剑,然后取人首级于千里之外?”
看见自己的徒弟少有的露出这种姿态,自从这小子上了大学以后,就以为要比自己这个老头子见多识广了。
到头来,哼哼,果然师父还是师父!
李大峰得意的吹了吹胡子,然后飘到了院子里面,盘坐在了院子里的木桌子上面,捻了捻胡须,慢悠悠的道:“着什么急,你是玄机观唯一的弟子,也是为师唯一的传人,这些事情不说给你说给谁。”
李小道见到师父这幅摸样,连忙讨好的进屋给冲了一杯浓茶,奉了过去,然后搬了个小凳子,坐在桌子旁边,兴奋地等待着接下来的讲述。
“早就告诉你了,这门从古传下来的练气法要日夜修炼,你小子就耽误功夫,不然,现在也和为师一样到了引气入体阶段了。”
说起这事,老头不由得又来气了,恼怒这臭小子居然没把他的话当回事,进了学校,就忘到了一边去了,可恨。
李小道自动忽略了那些训斥的话,将茶又给往前推了推,嘻笑道:
“师父,这不是因为以前练下来都没有效果吗,现在有效果了,徒弟自然日夜勤加修炼,争取一定赶上师父的万分之一就好,光耀咱这门楣。”
“徒弟现在也知道错了,师父您还是接着说,还有,师父您刚才说的引气入体阶段又是什么,咱们之前练得时候,怎么就没听您说过这个东西,是一种境界吗?”
看到臭小子认错态度还算不错,李大峰也就再懒得计较了,于是便接着说了起来:
“说起这个境界,不是为师自己知道的,是在一个月前,龙虎山的张家天师,不知怎的居然循着道牒找到了咱这,说起来了这个世界嘛,最近的变化,为师也算是从他口中才知道了不少事情。”
“是关于最近地球变化的事情?”
李小道自然知道张天师,闻言大吃一惊,这个可是共和国这几千年下来的两个千年传承世家之一。
这两家号称南张北孔,一个是龙虎山张家,另一个是北方衍圣公,也就是至圣先师孔丘孔子的后代家族。
龙虎山张家,是如今道教的执牛耳之辈,那位张天师的地位可想而知,居然会来到这里!
李大峰此时更为得意了,毕竟他们玄机观与龙虎山比起来实在不足道,张天师亲自莅临,他这个玄机观主面子不小。
李大峰得意的道:“张天师来说,最近地球各地都发生了神奇的变化,就像那个老美就出现个什么超级人类,能吐火吐电,唯独咱共和国居然没能出现这些人,不过,这也就是在普通人的眼中是这样,像龙虎山和咱玄机观这样从古传承到今天的修道传承,却是能发现,共和国的改变在哪里的。”
李小道识趣的没有戳破自家师父把龙虎山和玄机观相提并论的言语,他更为好奇的是共和国的变化,与其他国家的区别在哪里,在看到了师父的修炼效果之后,他隐约想到了,便脱口问道:
“难道那变化就是,咱这练气法真的能练到气了!”
李大峰点了点头,恢复了一副郑重的神色道:
“从三个月前一日开始,为师感觉到每天按照练气法吞吐的话,真的能够吸收到古籍中记载的灵气,灵气的出现,就是咱这片古老土地上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改变。”
“灵气。”李小道喃喃的念叨着这个词,都忘了反驳,果然是因为灵气,在没有灵气的时候,自家的练气法根本就不管用这个事情。
只因,他现在已经完全沉浸在了这个玄奇事件里面。
外界的超能人类出现,与他没有多大关系,他自然不会去上心,但是自己身边就出现了这种神奇之事,那种感觉就根本不一样了。
老头子继续说:
“张天师和那些其他的修行门派感觉到了灵气,于是纷纷也都按照自己家传承的功法,修炼出了修为,不过,你也知道咱这大地上经历过许多事情,好多传承功法都消失的差不多了,又因为咱们修炼是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没法像那些国家的那些异能人一样,一下子就拥有强大的力量,所以以张天师为首的修行门派,在与国家取得联系之后,选择暂时压下这个消息,就是为了避免咱国家的修行人士,在还弱小的时候,就遭到其他国家的有意针对,并且咱这功法是人人都可修炼的东西,所以,张天师和国家就在此之后,循着古老的传承道牒,找到了咱玄机观,现在,咱玄机观已经加入了华夏修行联盟,为师呐。现在可是是修行联盟的长老之一!”
说到最后一句,老头子更是得意,胡子不由自主的抖动着。
李小道听的吃惊,没想到在普通人不知道的暗地里,这片大地上居然发生了这些变化。
而他听到自己家玄机观居然入了华夏修行联盟,师父还成了长老,那岂不就是意味着自己也摇身一变,成为那种“二代”一样的人物了。
李小道立马心里美滋滋的,然后他又问出了最后那个问题:“师傅你还没说,那境界是什么?”
李大峰不清楚徒弟居然想的是“仙二代”这个问题,否则一定又要破口大骂这臭小子。
听到徒弟问题,他摇头晃脑的解释道:“这是张天师从古籍之中发现的境界记载,与咱们的修行正好对上了,有四个境界,是引气入体,练气化神,练神还虚,返虚成仙。”
“为师,现在就在引气入体的中期,你臭小子要是每天不耽误的话,早就和为师修为一样了,你个懒货!就是该打!”
李大峰伸出大手,直接在李小道的头上狠狠地拍了一下,带有恨铁不成钢的恼怒。
李小道此时摸着脑袋嘿嘿一笑,连忙躲过了老头的第二个巴掌,朝屋中跑去,同时叫道:
“师父你放心,我现在就去修炼,立马就修炼,一定追上师父,不给您老人家丢人。”
“这还差不多”
李大峰哼哼了两声,就不再理会徒弟了,盘坐在桌子上,又开始了新的吐纳。
………
屋中。
李小道兴奋地似他师父那样盘膝坐着,然后平生以来第一次无比郑重的修炼起了那练气法。
其实那练气法有个大名,叫做《十二重楼周天练气法》,李小道一直为了叫的简单,直接叫练气法,随后,他师父也这么跟着叫了起来。
修炼一会儿,时间过去了半个时辰,李小道一直没有不耐烦,因为知道这东西真的可以练出效果,他自然更有毅力。
他耐心的一次次的按照练气法吞吐呼吸,然后搬运呼吸在小肚子,也就是丹田那里集结。
终于,在半个时辰以后,他真真切切感觉到了丹田的那个地方,有着一丝冰凉的气息,他大喜,这就是那灵气了,接下来只需要继续按照练气法呼吸搬运,就能够慢慢壮大了。
然而,就在李小道盘坐在屋子中修炼的时候。
天空!
从天而降一道光芒。
这一道光芒十分刺眼,就好像彗星划破大气层,直接冲着这里而来。
但是古怪的是,这个时候地球上的所有人都好似看不见这一道光芒一样。
就这样这一道光芒直接穿过云层,穿过这中海市的上空,来到这座小山上。
在老头李大峰都没能察觉到的情况下,直接穿过了房屋,打在了屋子里的李小道身上。
这光毫无一点力量,直接就融入进了李小道身体。
然后,李小道就感觉到了一股冷意,他心中一惊,暗道:“不会吧,这第一次修炼,居然就遇到了走火入魔的情况,看那些小说记载的,走火入魔的时候就是什么冰火两重天的感觉,我不会这么倒霉吧。”
他下意识地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准备大声的喊自己的师父。
然而,他睁开眼睛,却是愣住了。
但见此刻眼前,天地间是苍茫一片银白,呼呼的冷风划过他的身体,让他直接打了个寒颤。
此情此景真可谓是: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此时,雪地中。
雪将住,风未定。
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
忽然。
那马车忽然从中跳出来了一个瘦削的男子,站在了雪地里,驾马的男子立即勒住了马车。
那瘦削男子深情地将手中的一个东西埋在了雪地里,然后灌了一口酒,没喝几口,就重重的咳嗽了起来。
李小道呆呆的看着这辆渐渐驶近的马车,忽然觉得此情此景,与脑海里的某个情景莫名熟悉。
第三章 飞刀、快剑、李小道
李小道看着这辆马车,以及那个掩埋木雕的男子。
马车旁边。
“公子,那个人。”驾车大汉此时瞥了一眼李小道。
李寻欢自然早就注意到了李小道,毕竟这天底下能够让他感觉不到的人不超过两个指头。
李小道自然不是那个人。
何况,那个青年是正大光明的站在那里。
他既没有隐藏,也没有躲避,李寻欢要是看不见,那估计是他的眼睛瞎了。
他眼睛自然没有瞎。
于是,他上马车之后,大汉驱马朝着这里赶了过来。
李寻欢很好奇,在这冰天雪地里,这人为何一副单衣,虽然样式很是古怪,但不难看出有外域风格,更重要的是,这个青年体内并无一丝武功。
其实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比武功可怕的东西,不在少数。
但他清楚,眼前的青年不在那可怕之列,因为此时他已经满面涨红,双腿打战,眉毛上不多时就结上了两道冰霜。
来到近前,李寻欢笑了,很是温柔,大概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像他这么一笑拥有莫大的感染力。
李寻欢道:“小兄弟,上来我载你一程。”
以他的经验可以看出,这就是一个普通人。
马车停住了。
李小道直接二话不说上前来爬上马车,手里不停地哈着气,上了马车他才感到暖和了点,道:
“多谢小李探花。”
李小道没想到自己居然穿越了。
而且还是一眨眼就来到了这个古龙小说里面人格魅力最强大的男人面前。
他本来意气风发的准备好好修炼那练气法,成为一个资深的仙二代,怎地修炼着呢,就穿越到这里来了。
穿越你说穿个别的地方不好,非穿越到古龙世界小李飞刀,谁不知道古龙的世界最危险了,这个世界武功不是最危险的,最危险的是各种人心。
在古龙的世界里面,就算你武功再高,也抗不过一杯毒药,尤其是在古龙的江湖里面。
一个看似普普通的人,他可能甚至不认识你,就为了心里高兴,他就会杀你,这哪是江湖,就是各种变态加精神病的世界啊!
这么可怕的世界,他连练气法都才只修练出了一点灵气,可怎么活得下去!
好在,遇上了这位古龙世界最有魅力的男人,可以带他从这冰田雪地里出去,不至于被冻死在这里。
李寻欢此时露出一丝诧异:“你知道我?”
看来他的眼力也有看错的时候。
这人实在不是个简单的普通人。
他十年前散尽家财,远走塞外,此次是重新回来,按理来说是绝对没有多少人知道的,眼前这个青年……
李小道笑道:“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谁又不认识呢?就算我只是个普通人,也是听过你的故事的。”
李寻欢摇头笑道:“我看你不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过了十年,是不会记得李寻欢的。”
李小道又笑了:“可能我是个不一样的普通人。”
李寻欢也笑了,他实在觉得这个青年很有意思。
却不知道,此时的李小道在心里腹诽:“果然,和古龙书里面的人说话,就要这种语气,会显得你高深莫测,这不,李寻欢果然吃这一套。”
李寻欢又喝起了酒,喝了几口就咳嗽了几下,脸色浮上不正常的红晕。
李小道知道李寻欢有很严重的肺病,但他却又不得不喝酒。
“能给我喝点吗?”李小道搓着手,实在是有点冷。
李寻欢笑道:“看来我们能成为朋友。”
李小道接过酒坛子灌了一口,立刻感觉到胸腹一股热流涌入,喝完后,他眼睛眨了眨:“是因为我是见到你喝酒,唯一没有阻止你的人?”
李寻欢一怔,笑道:“你果然是个有意思的人。”
李小道暗自吐槽:“是因为你们这些古龙侠客,总是容易被这种奇怪的理由说服吧。”
喝完了酒,李寻欢来到马车外头,他没有再雕那个人。
她已嫁作他人妇,若是被别人看见,他还再对兄弟之妻念念不忘,可如何对得起龙大哥,以及……她!
李小道看着这个男人,他嘴角微微牵着,却不是在笑,而是望着这一片苍茫露出的苦涩。
忽然,马车向前行进的时候,前方开始出现一行脚印。
李寻欢有些奇怪,然后看了看李小道,笑道:“看来还有人和你一样,喜欢在大雪地里走路。”
李小道知道这一行脚印是谁的。
是那个倔强又可怕的少年,阿飞!
那个……飞剑客!
他嘴角扯了扯,苦笑道:“我可比不上这位,至少,我上来搭你的车了。”
李寻欢淡笑道:“你如何知道他不会搭我的车?”
“那人肯定就在前头,你试着让他坐车不就行了。”李小道朝手里哈了一口气,吐出一道白雾。
李寻欢眼睛里头闪烁着光芒,余光扫向了李小道:“你认识前面那人?”
人如何能从一行脚印就能辨别出那个人的身份呢?
李寻欢知道,这是可以办到的,而且能办到的人还不在少数,比如浙江那位金章捕头卓天鹰。
如果说李小道在这个世界里面最相信的是谁,那么无疑就是李寻欢了,他也不掩饰,直接道:“说不上认识,只是听说过关于前面那人的一些事情。”
李寻欢喝了口酒,仰视苍白天穹,道:“你倒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人。”
“谁?”
李寻欢道:“百晓生。”
“你身上有那么一点的和他一样的气质。”
李小道摸了摸鼻子,哼了一声:“我可做不到百晓生那样。”
李寻欢以为他说的是排兵器谱,实际上李小道说的是百晓生的为人。
果然,再往前面走了半天,二人就看见了一个孤单的走在雪地里的人。
那就像是一头孤独的狼,孤单的行走在只属于他的天地之中。
他的背脊挺得笔直,他的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他的脸。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缝,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也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够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你是聋子?”
阿飞忽然攥紧了手里的铁片。
那是一把剑!
“原来你不是聋子,那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坏处的。”
阿飞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这么样一句话来,李寻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么?”
李寻欢道:“够清楚了。”
少年道:“好,你走吧。”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李小道一直看着没有说话,见证着这场飞剑客与小李探花的初次相遇。
李寻欢大笑一声后。
马车渐渐驶远了。
李小道问:“看,果然他比我还有意思吧。”
李寻欢大笑道:“是啊,向你们这样有意思的人,这世上要是再多一点就好了。”
李小道悠悠叹道:“只可惜我没有他那么好的剑术,就只是个普通人。”
李寻欢知道他说的是那少年的那柄剑,那确实是一把剑,在那少年手上就是一把剑,远胜天下所有剑。
李寻欢道:“我又发现了你与百晓生相似的点了。”
“你的眼力和他一样好。”
他笑了一声,又灌了口酒。
李小道忽然的问:“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
李寻欢淡笑道:“就像你没有问我一样,我又为什么要问你?”
“可是我要让你记住我的名字。”
“我名字叫李小道。”
第四章 自作聪明
李小道和李寻欢坐车来到了最近的小镇。
小镇的客栈本就不大,又塞满了被风雪阻路的行客。
李寻欢和李小道在外面等了些时间,那虬髯大汉就过来了:“三间上房已经收拾好了,且已经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小道此时说了句:“你请我吃饭住宿,这钱就算我借你的,以后我一定还你。”
“我看你身无分文,又不知道去往何处,不如就和我随行吧。”李寻欢温柔笑道。
李小道连忙摆了摆手:“不不,我这个普通人,还是去过普通日子就好,不过,一会分开的时候,还得跟你借点银子,这钱,以后会还你。”
“可以。”李寻欢微笑说道。
他自然不缺这些钱,也不必让人还,这么说只是为了顺着李小道的话,何况,对李寻欢来说,借别人钱,也是一件令他高兴的事。
李小道说完,就先去上头的客房,李寻欢和虬髯大汉在下层喝酒吃饭。
李小道可是知道这里一会儿会发生什么,虽然后面有飞剑客阿飞大展身手,但谁都知道刀剑无眼睛,这里又有许多善使毒药毒箭的江湖人士,一个不小心,他这条小命可就没了。
还是避开这下面一层为好。
按理来说,来到小李飞刀世界,他是有机会向李寻欢学小李飞刀的。
但李小道知道自己的优势是什么,他刚才在马车上的时候,偷偷修炼了一会儿练气法,居然在这里也能够感受到灵气,所以,只要他在这里好好待上一段时间,就不信修仙的功法,还比不过武功。
而且,他还想不通自己为什么就忽然穿越了,没有任何的预兆,就这么穿越了。
更让他害怕的是,要是穿越不回去了怎么办?
这件事情让他恐惧。
虽然地球上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可那毕竟还是自己的家,有自己的师父老头子。
事到如今,他也唯有将希望放在练气法上面了,修炼成仙,可飞升,这也是许多武侠小说里面的最高境界,破碎虚空。
相信,只要他始终坚持修炼修炼,总是有希望的。
不过,现阶段的小李飞刀江湖对他来说实在太过危险,一个不慎,就是死的下场,最起码在他掌握了实力之后,才能够加入剧情之中。
这之前,还是避过剧情,好好躲着吧。
“师父三个月时间就能修炼到引气入体中期,可能是与地球上的灵气变化有关,唉,我虽然不求三个月,给我一年时间,让我达到引气中期就好了,要是能够像师父那样飞,什么武功剑法,我还怕个屁!”
屋中,李小道心中满是怨念,不知道是在怨谁?
就不能等自己修炼一段时间穿越吗,那样也有不菲的实力。
非要在自己修行的第一天穿越,竟还进到了这么一个危险度爆棚的世界,他还没有来得及向师父请教一些关于修炼的经验,而且就算他到了引气中期,那飞身的法术,难道还要自己领悟吗?
自己领悟?李小道颇感压力,他有那个悟性吗?
就在这时,客栈下面大厅里的吵闹声音消失不见。
整个客栈变得寂静可闻。
客栈外,风雪呼呼地刮着。
闪身进来两个红袍人蛇……
…………
客栈上面的李小道心中一紧,知道这是剧情中的那“碧血双蛇”来了。
这二人虽然之后会被阿飞杀死一个,但是实力也委实可怕的很,还有那个“急风剑”诸葛雷,被阿飞落了面子,然后准备在背后偷袭阿飞,却引得李寻欢出手。
这也是李寻欢步入中原以来的第一次出手。
他一出手,所有人都知道,远去塞外消失江湖十年的小李探花回来了。
底下的动静,约莫持续了十几分钟,忽然,虬髯大汉上来敲门,道:“咱们得走了。”
马车上,此时摆满了酒坛,这些全是阿飞用自己的钱买的,刚才黑蛇的人头,值了五十两银子。
这是他答应过的,有了钱,就请李寻欢喝酒。
李小道也下来了。
阿飞问李寻欢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我来到你的马车上喝酒。”
“因为刚才这里死了人,一旦死过人的地方,都会有麻烦,所以我们还是尽快离开的好。”
李寻欢说着,看向李小道,目光一闪,道:“你要走了?”
“嗯,我是来问你借点钱。”李小道没有不好意思,因为他知道李寻欢会慷慨的借给他。
李寻欢就是这么个人,对朋友豪爽温柔,以至于他的青梅竹马都……
“我借给你,我的钱,借给你!”阿飞此时开口道。
他的眼睛坚定地看了过来。
李小道笑道:“你们谁都无所谓,我以后肯定会还你们的,而且这个时间不会很长,你们也一定会需要我帮忙,未来还有见面的时候。”
李寻欢也是轻笑:“你倒是对自己有自信。”
“是啊。”
李小道当然有自信的源泉。
“不过,这里是塞外边境,你一个人又没有武功,恐怕走不了多远就会遇到黑店之类的地方,还是和我们一起走来得好,等将你送到最近的城中,再分开。”李寻欢说道,他实在是不愿意让这么一个有意思的朋友受到什么伤害。
李小道连忙摆手拒绝,心里有些尴尬,难道要告诉你,之所以离开你,就是因为怕你引来的麻烦吗。
这心思自然不能说,李小道于是打了个哈哈,不多说话,然后从阿飞的手里接过来两锭银子。
他的身上此时早已经穿上了从客栈要来的一套衣服,除了头发还是很短外,已经和江湖人差不了多少了。
“你只需朝着这个方向再走三十里,就是最近的镇子,过了镇子你可以租一辆马车,将你送到最近的城池。”李寻欢给李小道指着方向。
李小道面上点着头,心里却在暗笑:“我只需要买够足够的吃食和被褥,然后在野外随便找一个山洞,不修炼到师父那样的境界绝不出来,一旦我到了师父那样的境界,在这个江湖上只怕也很少有我的对手了,到时候,再好好的闯荡江湖,寻找穿越的原因,以及离开的方法。”
这是他短暂时间内定下的计划。
他不会骑马,就朝着李寻欢指着的方向一步一步走远了。
好在,现在雪已经晴了。
…………
野外。
一处林间,李小道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雪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忽然,他呀的失声一叫。
然后,面色白了又白,却见,眼前的一颗松树上,居然挂着一个人的手臂。
在挂了人手臂的那根树枝上,站立着一个人,这个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好似一阵风就能吹到,他还是个瘸子。
李小道立刻从这人的相貌认出了他就是书中所说的金狮镖的‘神行无影’虞二先生,这人是个瘸子,但是就是因为他先天不足,才更把轻功练的踏雪无痕的程度。
这时,他拄着拐杖,脚步连踏过来,雪面上果然没有一丝痕迹。
“你,你要干什么??”李小道心里胆寒。
虞二先生阴沉一笑:“交出金丝甲!”
李小道心里猛地一跳,对方都已经说了,他哪不知道对方的目的。
金丝甲是武林三宝之一,就是之前在客栈之中诸葛雷押运的一个包裹,他也知道金丝甲是被客栈中的一个人拿走了。
这个人,提前通知了诸葛雷所在的金狮镖局,所以,金狮镖局才会去拦杀李寻欢,也正是因为知道这点,他才会选择和李寻欢分开走,就是因为怕以自己的力量,只会给李寻欢添麻烦,也有避过剧情的意思。
但是他绝对没想到,他与李寻欢分开了,居然还有人找到了自己。
“你说什么金丝甲,我都没听过,你行行好,我身上就这两块银子,什么金丝甲我真不知道,钱都给你,你放过我。”
此时李小道只能用出了装疯卖傻的手段。
对方也没理由清楚他知道剧情啊,金丝甲确实也不在他身上,所以,希望这样能够逃过这一劫。
虞二先生残忍一笑:“你和李寻欢是一批的,金丝甲落入了李寻欢手里面,偏偏你这么个普通人居然与李寻欢背道而驰,李寻欢不是把金丝甲交到了你手上,想要转移,还能是什么?”
李小道闻言冷汗涔涔而下,心中狂跳,没想到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想着离开李寻欢就能获得安全,没想到此举居然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他此刻眼珠子连连转动,想着方法,心里紧张的不行。
“金丝甲百兵莫入,在不在你身上,挨一下就清楚了!”
看到李小道神色,虞二先生更加确定自己的分析,哼笑了一声,直接一扑而来,一根铁拐杖,直直点向了李小道的心脏。
李小道眼珠子瞪大,满是一副绝望。
金丝甲的确是刀枪不入,可是,他身上真的没有金丝甲啊!
这刹那一瞬。他悔恨不已,满是绝望,为什么要自作聪明离开李寻欢呢,这下,什么修仙,回家,刚穿越过来,还不到一天,居然就要死了!
第五章 脱衣服
忽然,就在这个时候,李小道看到了一柄剑。
他曾远远地看过这柄剑,却从来没有见到这柄剑杀人。
此前,他在客栈之中,因为躲在屋子里,没敢下去,所以也没看到阿飞拿这柄剑杀了黑蛇。
现在,这柄剑留在了虞二先生的咽喉上。
虞二先生此时瞪大了眼睛,喉咙“咕隆”的上下滚动着,双手疯狂的堵在那里,却是堵不住不停流淌的血迹。
最后,他死死地蹬着阿飞,用漏气的喉管吐出了几个含混不清的字。
“好快的剑!”
李小道惊喜的看着救了自己的这个少年:“阿飞?”
阿飞道:“是他让我来帮你。”
是李寻欢,他果然也想到了这点,在他与阿飞遇到了金狮镖局的“金狮”查猛和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的四个童子,被他们拦住索要金丝甲,因此,立马想到了离去的李小道会有危险,所以,他拜托阿飞过来帮忙。
所幸,李小道脚程太慢,这半天才走了三四里,阿飞一会儿就赶上了,在生死一刻,救下了李小道。
李小道知道阿飞不喜欢欠人东西,所以,要他做事是很难的,看来这会儿时间果然这个少年已经被李寻欢强大的人格魅力打动,将李寻欢当成了朋友。
朋友的要求,他自然会来做。
毕竟,李寻欢是他的第一个朋友。
李小道却是知道,这才只是一个开始,金狮镖局才只是一个开始。
在原著之中,金狮镖局的查猛和虞二先生与四个童子拦路,要李寻欢交出金丝甲,实际金丝甲却被早早在客栈里头的一个耳朵边有着黑毛的人拿走了。
如果按照原著剧情。
那个人在李寻欢离开客栈后,拿走了金丝甲,并且通知了金狮镖局,说李寻欢拿走了金丝甲,让金狮镖局问罪而来。
但此人得到东西之后没多久,就被阿飞追上,为了报李寻欢的恩,他将此人绑在了一个小店,并且委托那里的一个老者看管,谁料到,看管的老者居然也是见到金丝甲起意,给李寻欢酒里下毒,之后,原来那人是当年江湖上把杨大胡子老婆勾引走的孙逵,但是李寻欢这种经年酒鬼怎会发现了不了酒中的毒,便将计就计。
随后,在那小店里,这本书最恶毒的一个女人也进行了首次现身。
林仙儿。
她在那里以美人计诱惑李寻欢,想得到金丝甲不成,直接羞怒而走。
之后,李寻欢却没想到被一直监禁在店里的妙郎君花蜂真正的给下了毒,妙郎君是江湖七妙人之一,他的毒无色无味,就算李寻欢都没有察觉,真正的中毒了。
那花蜂也没理会已经中毒的李寻欢,一路起马而走,没想到没走多远就被他的死对头千手罗刹在身上打中了十三种至毒暗器,金丝甲也到了千手罗刹手中。
千手罗刹也是没多好下场,就被“棺材里伸手”施要先伙同‘金玉堂’潘大少杀。
后来,那施要先又杀了潘大少和他的两个美眷。
最后那位施要先还是被阿飞杀了。
就这样这件武林三宝之一,暂时落在了阿飞的手里,却前后为里面搭进去了数十位人。
这就是古龙的江湖,人心险恶,更胜一切,是一个任何人随时就会死的世界。
经历了刚才这一件事后,李小道终于决定不再打小聪明了。
自从金丝甲这件武林三宝出现之后,金丝甲已经与李寻欢扯上了关系,而自己也与李寻欢扯上了关系。
所以至少要等这件事过去,才能平静的去找个山洞修炼,不然的话,恐怕离开不了多远,就会被人杀死。
阿飞这个时候道:“你没事,我走了!”
说完还没等李小道回答,直接就离开了。
李小道只觉得眼前一闪,那个少年就踏步走了回去。
他张了张口,有心让阿飞保护一下自己,可是又深知阿飞现在与自己根本没有一点关系,只是因为李寻欢救了他一命,他将李寻欢当成了朋友,作为朋友,去帮朋友的朋友罢了。
他和李小道,还并不是朋友。
所以,李小道的话终于还是没说出来,因为他知道说了也是白说,阿飞离去的脚步都不会顿一下。
他只得哀叹了一下:“看来还是得回到李寻欢身边才安全一点。”
于是,他就又朝着过来的地方走了回去。
“记得原著在这个时候,阿飞是去杀了查猛和四个童子,并且把拿走金丝甲的那个人,捆在了孙逵的店里,李寻欢也就是在那里中毒的。”
“我需要把握时间,等到李寻欢中毒之后,再去告诉他梅二先生可以解毒,要是提前去的话,那些个江湖人士,看我不顺眼,一个不小心就给我来一下,小命立刻就丢掉。”
李小道咽着唾沫,在心里暗暗分析着,幸亏他将古龙大师的作品熟读过几遍,对里面的大致人物情节还勉强熟悉,因此才能做出这些分析。
不过,说是把握时间,又没一个参照,里头自然有着很大的差距。
所以,尽管李小道在犹豫了半天再赶往那家店的时候,还是不可避免的来得早了,在这里,还遇见了他最不想遇到的角色。
林仙儿!
此时,那店里面的孙逵挨了林仙儿青魔手的一巴掌。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青魔手在百晓生兵器榜排行第九,别人都说挨了青鬼手的人生不如死,只想越快死越好。
现在,那孙逵就挨了青魔手。
只见,他的左脸迅速发黑变得青紫,他痛哭出来,一片绝望,喃喃道:“我究竟作了什么孽?竟叫我今日还见着青魔手?”李探花,你是个好心人,求求你杀了我吧,快杀了我吧。”
李寻欢叹了口气,将脚下的一个镖头,踢了过去。
孙逵大喜,急忙拿着镖头,往自己喉咙一刺,临死前他感激的道:“李探花,你的大恩大德,我下辈子都忘不了。”
是什么样的恐惧,让他只求赶快死,也不想再活着,还是感激别人让他去死。
这,就是青魔手的威力和名气。
这时,那带着青魔手的青衣面具人朝着李小道看了过来。
李寻欢淡淡道:“他是我朋友。”
“所以?”青衣人淡笑。
“所以你让他进来。”
“你不怕我趁机对他出手,然后以此要挟你交出金丝甲。”
“所有人都知道小李飞刀,也有不少人觉得小李飞刀徒具虚名,但是这么认为的人都死了,你大可试试。”这句话是李小道说的。
他此刻看起来一副胆色十足的样子,心里却虚的不行,他已经来了,难道还要转头走不成,所以是被逼到这个地步,现在唯有壮着胆气,迈开步子,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青衣人那宛如明珠一样的美丽眼睛闪烁了一下,终究还是不敢怀疑小李飞刀的名声。
来到李寻欢身边
“阿飞呢?”李小道问。
李寻欢道:“留下金丝甲走了。”
李小道苦笑道:“我发现我离开你之后,有人追杀我,所以我又回来了。”
李寻欢带着些歉意的道:“是我的原因。”
李小道摇头苦笑。
青衣人现在死死地盯着李寻欢,道:“李探花,你究竟要怎么样才肯把金丝甲交给我。”
李寻欢道:“那东西就在里面的大锅台子上,我想要它,它就自然不会落在你的手上。”
青衣人神色一沉,怒声道:“所以你是不愿意交出来了。”
李寻欢淡笑不已。
李小道则是不敢去看这青衣人,他刚才的那番作为实在是心虚的不行,他深切知道这个人恐怖在哪里。
青衣人忽然轻轻一笑,从怀里取出了一个盒子,盒子里装了一柄短剑,他拔出短剑,铮鸣一声,只见那剑身之上有两个古篆文“鱼肠”。
李寻欢目光一闪,道:“这剑应该在藏剑山庄。”
青衣人道:“是那少庄主游龙生送给我的。”
“宝剑配英雄,你只要答应我拿走金丝甲,这鱼肠宝剑,我就送给你。”
李寻欢不清楚为何藏剑山庄的传承之剑会被那少庄主送出。李小道却是知道这件事,那少庄主游龙生被林仙儿迷惑,所以将自己家传宝剑都送给了这个妖精一样的女子。
李寻欢摸索着掌中的雕刻小刀,幽幽说道:“鱼肠剑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以剑而名,却连兵器榜都进不去,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长长叹了口气,道:“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所以你是不肯了!”
“不过,在我看来,没有什么人是无法打动的,宝剑你不需要,你必定是要美人了。”
李寻欢叹道:“可惜这里没有美人?”
青衣人说道:“你怎知我不是美人?”
说完,她缓缓的褪下了青魔手套,露出了一双可被称为世间最完美的手。
这双手,竟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像是一块精心塑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青衣人道:“我现在以这双手,作为和你交换的条件,你觉得够不够呢?”
李寻欢道:“不够!”
青衣人轻笑一声,褪下了鞋子。
旁边的李小道立刻眼睛瞪大,他敢保证这绝对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一双脚。
双足如玉,指头如珍珠,纤细,白皙,就像水晶一样,若说世上有很多男人情愿被这双脚踩死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的。。
李小道心中暗叹“妖孽”,这样的人,只露出了手和脚,就让人内心升起完美的感觉,要是她露出那张世间绝美的脸,李小道估计自己绝对扛不住,也难怪这妖女会迷惑耍弄整个小李飞刀世界于鼓掌之中。
青衣人柔声道:“现在还不够么?”
李寻欢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道:“我现在若说够,我就是呆子了。”
于是,她继续开始脱……
第六章 解药?
接着,她又露出了她那双修长的、笔直的腿。
在这一刹那间,李寻欢连呼吸都似乎已停止。
李小道眼睛更是痴了,什么电影明星,绝代美女,在这具身体面前什么都不是……
这简直就是老天爷赏赐给男人最佳的礼物,每一个男人见到这种情况,都恨不得将眼前这个赤裸的女人压在身下,更何况,李小道更深知这个女人的身份。
武林第一美人。
如果能将这个女人压在身下,配上她那完美的身材和那绝美的脸蛋,那种成就感……
只是,李小道虽然心如火涌,却更深切知道这女人的险恶,他虽然无比动心,但是毕竟死亡更让人畏惧一些。
青衣人柔声道:“现在还不够么?”
李寻欢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道:“还差一些……”
没有人能想像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躯体,现在,她已将躯体毫无保留地展示在这两个男人眼前。
她的胸膛坚挺,双腿紧并……
在这诱人的躯体后,却有三具死尸,但这非但没有减低她的诱惑,反而更平添了几分残酷的煽动力。
那实在可以令任何男人犯罪。
李小道这时候却是大叫一声,用布将眼睛蒙了起来。
青衣人带着笑意的看向了李小道,然后又看着李寻欢:“这样可曾够了。”
李寻欢理解李小道的做法,要是想不被这世上最绝美的一具酮体所诱惑,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看她,直接让自己变成一个瞎子。
不过李寻欢,现在还有些可惜,因为那绝美的身体上还有一些瑕疵,因为这人还没有将那丑陋的面罩取下来。
李寻欢叹了口气:“就在刚才,我还想看看你的脸,但是我却又不想了。”
青衣人似乎怔了怔,道:“你不肯?”
她终于伸起手,将那面具褪了下来。
然后,她就静静地望着李寻欢,像是说:“现在你还不肯么?”
这张脸实在美丽得令人窒息,令人不敢逼视,再配上这样的躯体,世上实在很少有人能抗拒。
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李小道闻到了,可他不敢动。
李寻欢没有说话,他喝起了酒,手上的刀更是转动了起来,这表示他依然不为所动。
这个少女忽然朝着李寻欢扑了过来,她此刻身无片缕,直接就滑进了李寻欢的怀里,然后将冰凉的小手伸向了李寻欢的怀中,吃吃笑道:“男人在做这种事的时候,手里不应该还拿着刀的。”
就算李小道还在旁边,她也是一点没感到羞耻,就要去解开李寻欢的衣服。
“你既然知道男人手里还拿着刀,就不应该坐在他的怀里。”李寻欢将刀放在了少女的完美白皙的脖颈上。
少女悠然不惧,继续抚摸着李寻欢的手臂,笑道:“我知道你不会对我出手的,你怎么舍得对我动刀子。”
话音未落。
一道血光滋出,少女的身体猛然间一颤,然后,就想要远离一个灼烧着的火球一样,远离这个人。
但是那把刀还在脖颈上放着,她一点也不敢动,她不敢相信的摸着脖颈,那里有一道血痕,她几乎疯了一般,不敢置信的道:“你,你居然……”
她正说着,李寻欢的刀又指向了她。
她惊呆了,道:“你难道,你……竟然还忍心杀我?”
李寻欢将刀又逼近了一些,道:“你可以试试。”
她终于怕了,少女紧咬着嘴唇,颤声道:“我……我已经服了你了,求求你将刀拿开吧。”
李寻欢放开刀以后,她猛地抽身离开了李寻欢的怀中,就像是一只被弄疼了的猫。
离得远了,少女瞪着他,美丽的眼睛里似已将冒出火来。
但过了半晌,她忽又笑了,嫣然道:“我早就知道,你还是不忍杀我的。”
李寻欢道:“哦?真的么?”
他轻抚着手里的刀锋,悠然道:“我说完了这句话你若还不走,这柄刀就会插在你脖子里,你信不信?”
少女没有再说话了。
她咬着牙,攫起了衣服,猫一般窜了出去。
只听她恶毒的骂起来,道:“李寻欢你不是男人,根本就不是个人!根本就不中用,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现在才知道是为了什么!”
她忽然指着蒙着眼睛的李小道:“你连他都不如,他最起码还吓得不敢看我,你居然对我一点反应也没有……你,你!”
她也骂不出什么了,因为对一个没有办法的人,你只是骂他是根本不起作用的。
她终于还是对李寻欢没有一点办法,离开了这里。
确定那个妖女终于走了,李小道才把从衣服上扯下来的布条从眼睛上面摘了下来,对着李寻欢佩服不已:“我是真佩服你,你居然对她一点反应也没有。”
李寻欢道:“我只喜欢温柔的女人。”
李小道偷笑道:“她难道不温柔,她在你怀里的时候,简直比猫还温柔。”
李寻欢道:“可是,我知道这只猫在时时刻刻想要你的命,这样的话,你还会喜欢她吗?”
李小道笑了:“所以我才不敢看她。”
李寻欢喝了口酒,大笑一声:“所以你才让我觉得有意思,这个江湖上,几乎九成九的人都绝对抵抗不住她的魅力,你却能够克制住不看她,就凭这一点,你就胜得过这世间大多数人了。”
李小道说道:“因为我也知道她是一个时时刻刻都在谋划着害人的人,有这么个想法提醒自己的话,就算再想如何,我也不敢了,毕竟,我还是最怕死的。”
李寻欢叹道:“可惜有些人为了这样的女人,是死也不怕的。”
李小道也随之沉默,后面的阿飞不就是这样吗。他本该是这个江湖上最璀璨的一颗星,他是那么渴望成名,也终于成名了,却是差点被这个女人给毁了。
李小道在这里暗自发誓,未来一定要找机会将这个事情给杜绝了,绝对不能让阿飞重蹈原著的覆辙。
忽然,就在这时候,门外居然爬进来一个肉球。
李小道警惕起来,这就是那个给李寻欢下毒的人,而且现在李寻欢已经中毒了。
更重要的是,自己可能也中毒了,不过,这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肉球,这个人,也就是妙郎君花蜂,他当初本来与这店铺的老板娘是一对。
老板娘就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本来是花蜂和杨大胡子的老婆偷情,后来准备让孙逵这个倒霉鬼顶替。
却没想到,那个蔷薇夫人居然真的和孙逵走到了一起,后面反而把他给害了。
不过蔷薇夫人也没有杀他,只是将他双腿砍断,扔在地窖里,每天喂一碗不加盐的猪油拌饭,十几年下来将一个粉面郎君,活生生的变成了一颗肉球。
此时的妙郎君花蜂爬到了锅台那里,使劲的拨开那尸体,将金丝甲剥了下来。
这期间李寻欢对他威胁了一次,却被他向李寻欢道出,李寻欢早已经中毒的事情。
“你们两个现在早已经中了我的毒,漫说是你李寻欢,就是上官金虹在这里,我也能够大摇大摆的走,我在外面看见了马匹,虽然我人是残疾了,但总还是能骑马不成,这就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没想到我花蜂被那贱人虐待这些年,居然最后,被我得到了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
“李寻欢,你们已经中毒,我也就懒得再杀你们,就让你们在这里好好的等死吧。”
花蜂大笑一声,抓着金丝甲就‘滚’出了店中,而后‘弹’上一匹马而去。
李寻欢此时看着这些尸体,他的武功是一点也动用不了了,此时他的眼中有着一丝悲伤,却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这个朋友。
“我李寻欢天生与麻烦、厄运打交道,这次居然又连累了一个好朋友。”他苦笑不已,语气中尽是涩然。
随后,他竟然将那坛子毒酒一饮而下,悲笑出来。
李小道此时却是一副轻松的神色,他竟然也去抢过了那坛子毒酒,给嘴里灌了一口。
李寻欢愧疚更甚,道:“好朋友,你……”
李小道摆了摆手,道:“有什么打紧,这毒虽然厉害,不过却是在三天之内没什么作用,对你们有武功的人来说,可以限制你们的武功,对我来说就没用了。”
李寻欢这一生也见过一些视生死如若无物的大英雄,但那终究只是那么几位。
更何况,这个新朋友,明明说过自己最怕死了,此时却……
他叹了一口气,显然以为李小道在故意安慰他。
李小道喝了一口酒之后,挑了挑眉,嬉笑道:“现在酒喝完了,咱们好朋友却是不能死在这!毕竟,这里也太多尸体了。”
李寻欢摇头笑了笑,事实确实如此。
他被李小道搀扶着起了身,道:“那就去找一个风水好一点的坟墓吧。”
李小道眨巴了下眼睛,道:“找什么坟墓,我可还没活够呢。”
李寻欢愣住了。
“去找解药才是!”
李寻欢猛地盯向了李小道,他忽然想通了,然后眼中出现一丝笑意:“我是越来越好奇你的身份了。”
李小道本想装逼一下,但是等了半天却没等到李寻欢问他为什么知道解药,他郁闷的问道:“你为什么不问我?”
李寻欢淡笑道:“我有一个好习惯,就是从来不问别人,就算是好奇,也不问。”
李小道哼了声,道:“你不问,我可是要说,你不听也得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