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霸业》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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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无福消受
寒冬二月,寒风不停狂吹,鹅毛大的雪花从空中慢慢飘落,道路上已被覆盖一层层雪白的嫁衣,两侧的树木都成为一副副冰雕似的北国风光。
虽然是下午时分,可眼前的天气跟傍晚的气候差不多,天空一片阴沉,乌云渐渐集聚起来,微弱的阳光早被遮掩住,有如夜幕快要降临。
此时的大街上,行人少之又少,风雪,越来越大,别说行人,就是两边的店铺都以开始打样准备回家过过舒舒服服的日子。
今天是大年三十,大部分都是躲在家中吃着团圆饭,看着春节联欢晚会,和和睦睦,谁会没事出来逛大街,有也是没事找事。
“呼”“呼”“呼”狂风不停吹着,路上的行人更是越来越少。
“好冷啊,冷死我了,真不知道是什么破天气,都穿了四件衣服还这么冷,连部的士车的影子也没有。”只见不远处道路上,一位青年,孤单身影,行走在大街上,穿着厚厚衣服,像包成粽子一样,双手不停搓动着,口中不停朝双手吐着热气。
“吱呀”“吱呀”踩着积雪的地面,青年孤单一人,让人看上去有点寂寞“呵呵……,冷就冷,现在的我可是百万富翁,等过了年,自己也买部车子,买套房子奔小康。”青年自己嘀咕,一边又哈哈大笑起来,都亏街上行人不多,不然,直接抓精神病院去。
眼前青年叫叶晨,今年17岁,家中无母无父,算是孤儿,未婚(废话),身高有着一米八左右,样貌一般,平平凡凡,站在大街上,一下就认不出来。
他在自言自语主要是这小子走了狗屎运,买彩票中了头等奖五百万现金,这不,可高兴坏了,正准备高高兴兴回家“等对了钱,我要拿出一半钱给王院长,把孤儿院盖大点,让孩子们住的也舒舒服服。”叶晨傻傻笑着,不时拿出彩票仔细看了看。
叶晨的父母去的早,就留下一套老房子和一笔小钱,没有父母,叶晨从小就在孤儿院,是王院长一手带大,文化还是有一定基础,九年义务教育还是可以。
2o世纪的社会,没文化就只有当苦工,叶晨读完高中就出来干活,当时的他才16岁,算是童工,什么都干,服务员,清洁工,就连工地活也不放过,只要是能吃苦的活,叶晨都去干过,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叶晨只要一有时间就去孤儿院帮忙。
“呼”“呼”寒风一吹越大,叶晨双手没抓紧,手中的彩票从一脱手,飞了出去,朝着街道方向飞去,“我的票,我的票。”叶晨忙追了上去,嘴中还不停喊着。
“轰”叶晨右手用力抓住飞出去的彩票,可是万万没想到,前方快飞奔来一部巨大的卡车,叶晨是突然跑出来,根本没有注意到前方飞奔而来的大卡车。
卡车司机也没有想到会在半路蹿出一位行人,赶紧猛踩刹车,地面结冰,太光滑,刹车完全来不及。直接撞到叶晨,飞出十几米外,倒在地上。
司机见自己撞了人,看看街道上行人不多,二话不说,踩着油门往远处跑去。
此时的叶晨倒下雪地中,鲜红的血液不停从头部中流出来,一片雪白的大地被染成鲜红,全身不停抽着,右手还紧紧握着那百万彩票,一支手不停向少数行人伸出去,一脸痛苦的表情,好像在说救救我,救救我。大冷天没多少人,看了看无助的叶晨他们没有帮忙,快离开现场。
慢慢的,双眸渐渐暗淡,空洞,身体也停止了抽动,整个人渐渐模糊,失去知觉,倒在冰冷的大街上一动不动,过往的行人只是看了看,撒手不管,就向远方走去,生怕大过年不吉利。好心点的,拨打了12o,也随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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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呀”一群乌黑的乌鸦站立在枯萎的树枝上,唱着凄凉的歌曲,周围光秃秃,有的也就是寒冷的积雪,这一带,是一片荒芜,满地除了尸体就是骷髅头,看上去有点乱葬岗的样子,在这里不止有乌鸦这种动物,也有一些豺狼虎豹等食肉生物撕咬着尸体。
“好痛啊,谁压着我喘不过气了。”一支手,从尸体下伸出来,推开了尸体,有个人坐起来,要是周围有人看见的话,一定会怀疑是尸变,不吓死人,也会三混少七魄。居然尸体会说话,还站了起来。
尸体用手挪了挪自己的脑袋,慢慢睁开眼晴“啊…….,这……这…..这到底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是死人,好多死人,好多死人。”尸体站起来被眼前的画面镇住了,满地的尸体,少说也有好几百,整个人抖起来,看样子,不是被天气的寒冷而抖,而是被眼前的一切所吓住。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不是被车子撞了吗?难道这里是地狱。”尸体脸色青白,用手拧了下自己毫无血色的脸面“好痛啊,我没死,我真的没死,咦……,我的彩票呢,我的彩票不见了,怎么会这样,我的钱啊。”尸体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在看了看自己的裤带,现没有寻找到自己的彩票,一下子,向泄气的气球一样,无精打采。
“一定是那撞了我车子的司机拿走了,在把我尸体扔在这里,我还是先离开这里,找到附近的警察局报案再说。”眼前的尸体,不是别人,正是被撞死的叶晨,至于为什么没死,就没有人知道。
叶晨,第一目的,就是赶快离开眼前的乱葬岗,往西面的山路跑去,叶晨一路的奔跑,被一地的尸体吓得早就少了魂,脑中完全是一片空白,根本没心情想想在2o世纪会有这种乱葬岗的地方吗?也没有仔细看清楚,眼前这些死尸身上穿着的是古代的衣裤,粗衣麻裤之类。也许雪覆盖的原因没看清楚吧。
“奇怪了,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z省h市哪会有这样一片山林,还有四处根本没有人家。”一口气,跑了几里路的叶晨,上气不接下气,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手搭着一棵手臂大小的树木,站在山路上向远方望去,可远方除了白花花的山林还是白花花的山林,就连炊烟也见不到,就像与世隔绝似的。
“咦,我明明记得我额头被车撞破,流了好多血,怎么我现在感觉没有什么事,一点伤痕也没有。”叶晨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和额头,根本没现什么伤口。
叶晨记得清清楚楚,自己被车撞的时候,明明流了一地的血,可现在完全没有,不但没有伤口,摸了摸连血迹也没有,疼痛感就更不会有。“难道,我自己做梦,但又不是,到底生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叶晨有点想不通,自言自语。
看了看空中正午炽热的太阳,叶晨摸了摸对自己抗议的肚子“不管是哪里,吃饭要紧,先吃完饭,找到当地的警局先报警再说。”叶晨搜了搜自己的兜兜,除了一只打火机,半包烟,几张百块大钞和零碎的硬币,就没什么东西。
“有钱也没什么用,看来要自己寻找吃的才行,不然,会饿死。”叶晨看了看四周,周围除了树木就是山草,吃的东西没有,要是跟当年长征吃树根草根还是有的,只有往远处看了看,见不远处山坳下,有一处很浅的山溪“呵呵……,绝地逢生,看看有没有海鲜尝尝。”叶晨打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思想,拼命往不远处山溪跑去。
曲折的山路看上去是不远,最多也就千米的路程,可让叶晨花费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到了小山溪地处,小溪不大,五六米宽,水浅的地方才到自己的膝盖,深处地带也只有到自己的腰处。
叶晨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乌七八黑,全是泥土,在加上在死人群中躺了一夜,还是先冲冲煤气,脱光衣裤扔在地上,往溪水中跳起。(叶晨自己想是在死人堆中倒了一夜。)
冰冷的溪水洗了一遍,叶晨整个人也精神多了,叶晨这人用冷水冲洗习惯了,所以也有一定的抗寒。心情也冷静下来,没有了刚才的闷闷不乐,也忘记满地的尸体的事情,就是嘴巴上还不停嘀咕,说什么彩票的事情,看来对百万彩票的丢失还是没法放下心来。这也是,对穷人来说,一下子出现五百万的彩票,又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如此起伏跌落,谁会承受的了,要是有点病的早就双脚一蹬,眼睛一闭,直接翘辫子。
这不口中还不停骂着撞了自己的司机,还以为是司机干的好事,都不想想,当时司机可是在大街撞的人,撞人人之后,跑的远远,别说彩票,有没有下车看叶晨尸体都是问题。
“有鱼,先填饱肚子再说。”叶晨看着在溪水中欢快游来游去的鱼儿,高兴的说道。因为自己的午餐可是有着落了,可问题出现了,想空手套鱼儿,看样子没这么简单,叶晨在溪水中转来转去,连鱼尾巴也没摸到,想吃还是有一定难度。
“啊呀,我的妈呀,痛死我了。”叶晨大声叫道,匆忙从溪水中跑了上来,爬出水面,只见短裤衩上挂着一只螃蟹,一双小钳子,刚好击中叶晨大腿处,痛的叶晨眼泪都差点流出来。还好,没击中要害,不然命根子就要被那只小螃蟹折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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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先写三国了。英雄无敌的先放一放。
第二章 与狼搏斗
“嗯,好吃,别看钳子小,里面居然多是肉,看这小家伙还欺负我。”叶晨扒开小螃蟹津津有味吃起来,在溪边,叶晨架起石块,在寻点干柴,用打火机点燃干燥树叶,为自己的午饭奔波。
溪水中的鱼儿到是没有抓到一头,水太冷,又不好抓。可美味的螃蟹大餐也是不错,就是小了点,叶晨当时现游动的鱼儿抓不到,在溪水边石头下的螃蟹多的是,挪开石头,都会有一两只螃蟹在,这些可怜的螃蟹也不知道,自己成了眼前之人的午餐。
当然,叶晨也不是白吃,手上还是要留点伤痕,被螃蟹大钳子弄的伤痕累累。看来,吃白食还是要留下点后果。
吃完东西,叶晨打眼了周围,现这里风景十分不错,就是没人来过似的,要是在自己大城市一带有这样一处地方,早就有很多人来放松心情,旅游光顾。
眼前不同,道路曲曲折折,坑坑洼洼,难以行走,两侧的草和树木枯萎,枯萎的草都有一米多高,溪水边的石头都已结冰,一看就知道时间有一段没人来过。
“赶路了,风景是美,可不赶路,谁知道晚上这里会不会出现什么野兽之类。搞不好自己成为它们的晚餐。”叶晨站起来,拍拍屁股,用水扑灭了火,在整理下,准备沿着溪水走去,大概是靠着溪水走出眼前的山林。
一路的行走,叶晨行走四小时之后,双脚有点累了,就在溪边休息下,有水源在就是好,叶晨也不用为每水喝感到麻烦,人一两天没食物是可以,可一两天没水源就等着完蛋吧。
“天快黑了,不快点走出去,自己有可能会有危险。”坐在溪水边,叶晨听着吹风的沙沙声,看着空中太阳慢慢降落的位置,叶晨知道,一到晚上,这里就有危险,晚上是那些大型猛兽出没的时间,而溪水间正是它们饮食和捕猎之地。
休息下后,叶晨快赶路,觉得自己要赶快离开,不然就会有危险。往小溪的一边继续赶路。
最终,太阳落山,黑夜降临,星星和月亮开始上班,叶晨还是没有走出大山,只好靠溪水边安寨扎营,说是扎营,倒不如说是夜宿山林之中。什么也没有就一堆火。
吃着刚从树上摘来的野果,大冬天可以找到这些也算不错,清洗下,就开始大口大口吃起来“饿死我了,晚上看来,就靠这些野果充饥下,等天亮再寻找食物。”摘来的十几个野果一下子就被叶晨消灭的无影无踪。
“这里的月亮和星星真亮,在大城市中别说亮不亮,就连一颗星星也很难现。”叶晨吃饱后,抬头望着天空,只见黑夜的天空是满天星星,还有一个月牙形的弯月。
酒足饭饱,该是睡觉的时候,叶晨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数着天空中的星星,不知不觉,安然睡去,周围只有微弱的火光微量着。有如黑夜中的快要熄灭的蜡烛。
“沙沙沙”林中的草丛中响起了动静,伸手不见五指的草丛中忽然,有一双绿幽幽的双眼注视着正睡香的叶晨,看来叶晨被猎物盯上。
一阵寒风吹过,叶晨被寒风一阵吹醒,打了下喷嚏,还没注意到什么,只见草丛中飞扑出一头黑影,不算很大,体积有一头成年的狼狗大小。叶晨还没反应过来,对方直接把叶晨扑到在地,还出一声声“呼”“呼”叫声,嘴中的口水还低落在叶晨脸颊处。
在微弱的火光中,叶晨仔细一看,是狼,没错,是一头饥渴的狼,锋利的前爪撕碎了叶晨厚厚的衣服,叶晨双手抓住狼头颈,生怕狼的牙齿咬到自己,一人一狼在地上不停打滚,别看叶晨才17岁,从小就出来吃苦,什么苦力活没干过,力气肯定不小。
一方面是吃掉对方,另一方面是保护自己,叶晨也知道要是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会没命,谁知道还会不会有狼过来,狼都是群居生活,要是再来的话,自己一定完蛋,看来不快点解决,自己不完蛋,也要被对方咬成重伤。
看见不远处一块锥形的石块,叶晨一手支撑,另一手抓起锥形石块狠狠往狼脑袋敲过去,尖尖锥形的石块,重力的一击,直接把狼打得晕头转向,血液直接喷射出来,趁你病,要你命。
叶晨一脚推翻还在挣扎的狼,见对方受伤,行动不便。直接脱下大衣,蒙住狼头,生怕被对方咬了。拿起石头再次狠狠砸去,连砸十几下,那头狼才停止了动静。“你爷爷的,敢偷袭我,这下你可栽倒我手中吧。”看着以断气的狼,叶晨又敲了几下,脑浆都爆裂出来。
“啊,痛死我了。”虽然穿着衣服厚,可也抵不住狼的攻击,这不,身上被大伤口到是没有,小伤口无数,都是被狼的前腿和后退抓伤,麻辣辣的痛。
“先离开这里,不然,又来一群什么猛兽自己就完玩了。”叶晨拿起一根火把,连夜赶路,准备快离开此地。
说起来,都亏是狼,要是什么熊虎豹之类,也许叶晨就以命丧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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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好晕啊,全身无力。”叶晨连夜赶路,到天明时分,终于走出大山,可刚到山脚下,整个人天玄地晕,全身没力气,人难受起来。“出来了,终于出来了,还好我没有死在里面。我要快点去警局报案,我….我…………我看来是感冒了。”
昨晚连夜的赶路,被寒风吹了一夜,早就疲惫不堪,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那还有力气。加上身上的伤口大概被感染,百分之百是伤风感冒。
“不行,我不能倒在这里,好不容易走出大山,我要坚持,我要坚持住。”叶晨嘴中不停叫自己坚持,可是身体还是不听话,倒了下来。
“王大叔,快来看啊,有人倒在这里啊。”一个穿着一身麻衣,古代装饰,看上去也就跟叶晨差不多的岁数,手拿柴刀和斧子,背着一箩筐,看样子上山去砍柴之类的事情吧。走起路来有点不方便,看来双脚有点异类。
“慢点二娃子,等等我老人家。”在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一位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中年人也是一样的打扮,一上来就看见倒在地上的叶晨,蹲了下来,听了听叶晨还有心跳,呼吸也正常“他还有气,快,快,把他带回村里,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
中年人说完话,把手上的东西交给身边的青年人,在把背上的筐子拿了下来,马上背起昏迷的叶晨往原路赶回去。那位年轻人,拿起东西跟在后面,至于上山的问题,就打消念头。
第三章 穿越三国
“不要不要…..不要…..。”昏迷的叶晨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整个人坐了起来。“原来是做梦,吓死我了。”梦中自己刚被一群野狼撕咬着就惊醒过来。
叶晨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观看了四周,现自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四周是那种土墙建造,房顶是稻草铺盖,有点瓦块。屋内的家具都是那种不可思议,看上去有点古老。
叶晨更是看了看自己的所睡之地,不是床,而是所谓的炕。“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先问清楚才行。”艰难从炕上爬了下来,还没站稳,整个人就虚脱,站不稳。
“公子,公子你没是吧。”从门外忽然跑进一位青年,这位年轻看上去跟叶晨差不多大,不错就是救了叶晨一命的上山砍柴青年二娃子。“这位公子你昏迷了两天,烧刚退,现在身体还很虚脱,还是先躺下,躺下休息下吧。”二娃子扶着叶晨,倒在炕上盖着被子。
叶晨一听,虽然对方的说的话不是很清楚,也许是这里的方言,但自己还是能理解。可有一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叫自己公子?还有穿的衣服和裤子也怪怪,就是乡下山沟中也不见得穿这样的布料啊,麻衣,麻裤。难道“这位小哥,你们是不是拍电影?对了,当地的公安局在那里。”叶晨用普通话清清楚楚向二娃子说道。
二娃子愣住了,拍电影,公安局,都是些什么地方,自己呆在村中都二十年左右,都没有听过,就是有时进入县城中买卖东西的时候,也没听说过公安局,看叶晨身上衣服怪异,二娃子抓了抓脑袋“公子,你所说的什么拍电影和公安局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这村叫王安村。”
叶晨呆住了,就算是山顶洞人,在现时代也知道,为什么他们会不知道,看对方一脸的坦诚,不象撒谎。叶晨三思一想,有点不对劲,把自己这几天生的事情,连忙想了一想,眉毛皱起“小哥,现在是何年何月。”叶晨心想自己有可能跟小说中的一样,自己穿越了。
二娃子不解,眼前这人问起这种问题,难道对方一直呆在山上,刚从山上下来不成,或者脑袋病坏了“光和六年一月。”
光和六年,是什么年月,等等,光和六年,光和六年,感觉有点熟悉。叶晨左思又想。“什么,我到了东汉末年的三国时代。”叶晨呆住了,自己确定自己是穿越了,可穿越的是三国时代,兵荒马乱,群星汇聚的时代。
光和六年,刚好是东汉末年183年,汉灵帝在位,明年就是大乱时期,也是最大的农民起义,黄巾之乱,各路群雄的开始。
二娃子见叶晨傻呼呼,呆在那,自己叫了几声也没回应,掉了魂似的“公子你精神还是不太好,先休息下,我去杀只鸡给你补补身子。”
叶晨回过神“哦,那有劳小哥你了。”叶晨不知道,这些靠山的村路,又朴实的乡村人,鸡是很宝贵得,特别是老母鸡,每天下的蛋不但可以自己吃,还可以拿到县城中换点小钱。杀一只鸡,都是什么大日子才见得到,或者逢年过节之类。
“你先躺好,你也别叫我小哥,过了年,我也刚好二十,不见得比你大,别人都叫我二娃子,你也就这样叫吧。”二娃子开心说道。
叶晨微笑下,得知眼前朴实的青年比自己大两岁“二娃哥,你也别叫我公子,本人姓叶名晨,就叫我叶晨好了。”叶晨向对方打招呼道。
二娃子点了点头“那你先休息,别着凉。我出去杀好鸡,炖好鸡汤再来。”二娃子站起身来,帮叶晨拉了拉被子,盖好后,往屋外跑去。
“完蛋了,我怎么会穿越到三国,老天啊,你这不是耍我吗?好好的让我中五百万彩票,最后弄得无福消受不说,还把我拉到兵荒马乱,尸体遍地的时代。”当二娃子出去后,叶晨一阵的无助感,一脸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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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慢慢降临,一下子整个村庄被黑夜覆盖,伸手不见五指,山林和村庄变得一片漆黑。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灯,就连蜡烛也是不可能的事情。用的都是油灯,就算是油灯,在靠山又平穷的村落还是难以见到,大部分,都是那些达官贵人才所用。所以村民们都很早入睡。
喝完二娃子亲手炖的鸡汤,吃完晚饭,叶晨是一晚没睡,在炕上转辗反侧。或许连续睡了两天,精神奕奕睡不着吧,或许来到陌生的三国还不习惯吧,或许考虑着今后的事情打算吧。都有可能。
抓了抓散乱的头,躺在炕上的叶晨,想了一晚上,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实也没什么亲人,要数牵挂之人除了把自己带大的院长外,就没其他人。
或许自己来到三国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自己就预先知道。自己比他们多了千年的知识,这些都是别人没有具备的。
叶晨想了想,又想到一个问题,自己是投靠那一方诸侯,还是自己在这个时代开阔自己的世界。想想十八路诸侯,也就只有曹操,刘备,孙权,会成为最后的鼎力三国。
要在这三人中选,叶晨还是觉得曹操比较合适,不是说刘备和孙权比不上曹操,而是,曹操展要比他们两人快很多,加上智囊团和主将都要多很多,无疑不是最好的投靠着。可是叶晨还是放弃了打算,曹操的疑心病太重,加上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不是叶晨喜欢的作风。
再说现在的叶晨,可是三无青年,无官,无钱,无名份,拿什么本钱投靠对方,要智慧不行,要武力不行,指挥能力和管理城镇,更是不行。要说难听点,现在的叶晨自己要是在不了解情况下,进入县城,是死是活都成问题。
最后,叶晨作出了改变历史的举动,既然老天让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让自己留有上千年的知识,何不闯一闯,自己本来就是已死之人,何不闯一番事业。
搏一搏,打定注意的叶晨,为自己做好来到三国的目标,叶晨才放心下来,沉沉入睡。心中的不安也放下来。
第四章 上山打猎
第二天,太阳升起,耀眼的光芒照进屋中,叶晨沉沉苏醒过来,梳洗一下,从茅屋中出来,伸下懒腰,呼吸了新鲜空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天空也特别的明亮。要是没有战争的话,古代的每一个人活得一定比现代人长。”想了一夜的叶晨,已经想通了,既然自己被车没有撞死,捡回一条老命,就要在这个世界拼搏一番,既来之,则安之。
“起来了,叶晨。”二娃子背一筐的东西从田园中回来了,对着从屋中出来的叶晨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叶晨高兴说道“是啊二娃哥,你这是哪里来。”对这位有救命之恩的年轻人,叶晨是不比得感激。
“先进屋吃点东西,外面太凉,还是回屋吧。”二娃子带着叶晨进入屋中,刚坐下没多久,所谓的早餐上来了,在这个时代,米饭是有,是那种带点米粒和稻谷似的,就算馒头也是那种硬邦邦,难以下咽。
眼前的东西黑糊糊,跟黑芝麻一样,看样子就是难以下咽的东西。叶晨也不含糊,自己从小可是吃苦长大,别人能吃,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吃,拿起桌上长短不一的筷子,稀里哗啦一下子就吃光。还真别说,这东西也不是怎么难吃。
叶晨吃完早餐的时候,向二娃子这位救命恩人谢了谢,并且差点叩拜,还好二娃子手快,扶起叶晨,嘴中说个不停‘使不得’,还说当时还有一位王大叔救了自己,叶晨想也没想就叫二娃子带自己去拜访下那位王大叔。
王安村不是很大,也就百来人口,几十间房屋,占地在山脚之下,大部分都姓王。来到那位王大叔家,二娃子敲了敲门,当木门打开之后,出来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王大叔,我带叶晨来向你道谢来了。”
那王大叔还没反应过来谁是叶晨,在一边的叶晨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救命恩人,感激向这位中年人道谢道。
“别,别,别,孩子快快进来,外面天冷,先进屋中慢慢聊。”中年人把二娃子和叶晨带进屋中,坐在火堆旁,闲聊起来,为了避免一些事情,叶晨把自己的身世含糊说过,说自己的父母都被山贼所杀,自己不小心逃亡于此,对方也没什么怀疑,现在的世道山贼可是到处可见,而且还猖狂无道,这个时代最挣钱的职业就是强盗和山贼。
王大叔握紧叶晨的手,说什么以后就留在王安村。二娃子更是邀请叶晨跟他一起住。二娃子算起来跟叶晨一样算是孤儿,也是一个人居住,要不然,叶晨也不会居住在二娃子家。
“爷爷,陪我玩。”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儿走到王大叔身边,趴在王大叔的大腿边腼腆说道。王大叔抱起小娃儿拿着木头做的玩具不停逗着小娃儿。
看着和和睦睦,朴实的家庭,叶晨很是羡慕,在古代四十岁当爷爷没什么大惊小怪,这个年代十四五岁就可以结婚生子,向二娃子都二十了没结婚,算是晚婚。
走出王大叔家,二娃子带着叶晨挨家挨户拜访了村里的村民,来到村长家,更是跟村长说了下,帮叶晨安置下。大家也高兴叶晨居住在王安村,这不,叶晨被落定在王安村和二娃子居住在一起。
过了五六天,叶晨每天闲无事事,不是叶晨懒,而是二娃子说病刚好在休息一段时间,二娃子把叶晨完全当亲弟弟看待,无微不至照顾着叶晨,让叶晨很是感动,当然,叶晨也把二娃子当做亲哥一样,都直接以叫哥称呼。也许是两个孤儿的原因吧。
朴实的村民和村长看到叶晨都很高兴,特别是小孩子们,每天都围着叶晨听故事,叶晨也都讲一些童话故事,差不多成了村中的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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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想明天跟着村中的人一起上山打猎。”正在吃晚饭的时候,叶晨对着二娃子说道。村中的经济来源只有来自四样,田地,砍柴,打猎,家畜。
其它三样都挣不到多少钱,只有打猎最挣钱,每到赶集的时候,村中的各个猎手都会把自己打猎到得生物带到县里集市上去卖,虽说钱是身外之物,但没钱是万万不可。
叶晨知道一件事,从村中打听,二娃子本来也是村中打猎的好手,三年前一次意外,遇到一只大虫(老虎),右脚被咬断骨头,还好村中猎手来的及时,赶走那头大虫,不然,早就成为它的一顿食物。当时村中各户拿了些钱,带着二娃子去县城找最好的名医才保住了右腿。
看上去跟常人一样行走没什么大碍,可仔细一看二娃子走路有点一摇一摆,跑步就别想了,更使不出一点力气,不然,在叶晨昏迷的时候,也不用王大叔来背。
没有打猎上好的收入,二娃子就砍砍柴,种种田地还是可以。收入当然不多,维持生计是可以。就没多少钱财,娶妻生子就想也没想过,村中的各家女儿家要嫁也要嫁能安安稳稳过上日子的人吧,不会嫁给吃苦的人家吧。
“不行,打猎太危险,你还是在家呆着吧,要不跟我种田,砍柴。”二娃子马上打断叶晨的说的话,他不想叶晨冒险吧。
“没事的,别忘记,当初我在山林中,赤手空拳还杀过一头野狼。”叶晨拍拍胸膛说道。见说不过叶晨,二娃子只好答应叶晨,但在叶晨耳边再三嘱咐,要小心这个,小心那个。
的确,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强壮的身材,整天无所事事也不是办法,叶晨主要去打猎的原因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他自己感觉自己力气变大了很多,就今天居然可以举起上百斤的东西,而且一点也不算重。村中的村民不知道也就以为叶晨本来就有这样的力气,可叶晨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料。
现实的自己别说百斤,就是五十斤东西抗了一下也气喘吁吁,何况百来斤东西。到这个时代,让叶晨不止是力气加强,记忆力也加强很多,几天来,为了识别这个时代的字,叶晨在村长家借了几本竹简,这时代是没纸这东西,写字都是竹简,丝绸和羊皮上,向村中的人可都是把这些东西当成宝贝看待。
叶晨只花费了两天的时间就看完,而且还过目不忘,当然要在有人的指导下才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村长,村长算是王安村最有知识的人,年轻的时候,在外漂泊的缘故吧。再说,村长每天也没什么事情干,有个向自己肯学的学生,自己当然高兴。
二娃子从屋中一个木箱中拿出一张弓,一把砍刀,还有一些打猎所需物品,放在桌上“给,这些都是我三年前所留下,这几天打猎你先别去,我先教你怎么用这些东西和打猎需要做什么事情。”
叶晨高兴点点头,拿起刀,拔出来看下,还没生锈,看来二娃子经常擦。接着又拿起弓来拉了拉,三年没用,居然还挺结实,弓弦也没松。来到这时代就不到十天,也就看村中的大伙背着弓,挎着刀,根本没有抚摸过,所以叶晨会有如此大的举动。
第五章 上山遇虎
“哥,看我今天抓了什么加菜。”悠往山中走去,山路崎岖难走,难不倒叶晨,有着过目不忘的叶晨连续十几天走过的山路,早就不怕迷失在大雪纷飞的大山中。“今天就去北面,这么多天打猎过来,北面可是没去过,去看看是不是有大猎物。”
叶晨向着北面山脉行走了两三个时辰,都差不多快午时时分。(在古代一个时辰等于两小时。)叶晨手中只有一只山鸡,运气好,被一箭射穿身体。
“你爷爷的,是不是大冬天都去冬眠了,一上午,就打到一只山鸡,这样下去到天黑还不如昨天的收获。”叶晨靠在一棵树下不停嘀咕着,嘴中嚼着腌制好的干肉,一边呢,拿着一个酒壶,算是叶晨自己酿的果酒吧。
叶晨喝不惯古代的酒,古代酿酒味道还是不错的,可大部分都是米酒之类,度数很低,还没叶晨自己酿的果酒高。果酒酿不需要太多时间,就可完工。
在这个时代,不是每家每户天天都有酒喝,酿一次酒都要好长时间,哪有这么多。所以这个时代的饭馆酒是有,但大部分搀着水也说不定,要不然,那些武将们也不会喝好几坛也不会醉。
看来叶晨在现代还真没白活,其实叶晨会这些东西,主要现实干的活多啊。在酒厂干过,在蜡烛厂也干过,甚至印刷厂之类的都干过。从小就勤工俭学,只要可挣钱的叶晨都会去干。叶晨可怕的记录在暑假的时候,曾经一天干五人份的工作。不是叶晨没钱用,叶晨大部分的钱全都帮助孤儿院的那些孤儿,在叶晨生活旁边,也有许多人照顾着叶晨,经常帮叶晨找工做,照顾着叶晨。
想着想着靠在树边的叶晨,差点睡着“该启程了,在不打点猎物,今天就喝西北风了。”叶晨站了起来,刚想在往里行走,一阵虎啸响遍整个山林。
“我的妈啊,老虎的声音。”从声音的响亮,叶晨知道,老虎就在这附近,说运气好还是运气坏,刚说一天没什么猎物,现在到好,来了一头大老虎。
到底是走还是留下,叶晨不知道该怎么做,老虎的实力可不差,可自己堂堂七尺男儿还怕一头老虎不成。(本人也搞不懂,七尺在古代和现代有什么相差,自己就把七尺改成一米七到一米八左右吧。)还有一点,就是叶晨也想亲眼看一看所谓的老虎,不管现代和古代之人都说老虎怎么这么厉害,前世的自己也只有在电视上看过,活生生的就真没见过。
最后,为了看清楚老虎的理性,叶晨往着虎啸声跑去,大雪纷飞的天气,叶晨沿着雪地上还没被雪覆盖的残留,雪地上可是清清楚楚留着老虎的脚印。
当叶晨走进的时候,果然,在树林三百米不远处,有一只巨大的花斑大老虎,此时这只老虎正在使用着午餐,嘴中撕咬着一头已经死去不久的小鹿。
“好大啊,起码有牛犊大小。自己肯定打不过,还是走人吧。”叶晨开始打退堂鼓,杀狼还可以,杀老虎,那可是比狼强十倍的生物啊。
第六章 恶虎厮杀
说走就走,没这么容易,悠一步一步往回路拖回去“好重啊,起码有三百多斤。”咬牙切齿,边背边拖,叶晨开始往村中赶路。